楞严经贯摄-清-刘道开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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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说通卷之六
巴县居士非眼刘道开编缉
成都沙门离指方 示鉴定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
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
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
三摩地。」

【此广陈耳根圆通以当此方之机欲人专修于此
也。二十四圣。次第陈毕。尔时观世音菩萨。乃从座
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昔恒河沙数
劫前。有佛出世。名观世音。源远流长。名号与逗机
之教相应也。我时于彼佛前。乃发菩提心。一者善
心。即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也。二者
悲心。即众生无边誓愿度也。三者直心。即佛道无
上誓愿成也。既发大心。须秉圣教。彼观世音佛。教
我三慧。一从耳根中闻性。非同多闻之闻。闻经解
义。全用耳识。及耳家俱意识也。一从百不思之正
思。非同遍行思。及思善思恶之邪思也。一从无所
造作之正修。非同一切善行。及种种功行之邪修
也。从此三慧。便得和身入此大陀罗尼门。更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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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岐经迂路矣。彼修行者。不秉圣教。惟恣巳意。或
信邪师。岂免劳而无功哉。
○问。初卷巳斥思惟是
妄。何故此中复用思耶。答。前之所以斥者。以阿难
一向认此思惟为真。不肯放舍。是认贼作子。故须
斥破。欲其识贼而求真子也。今之用此思者。是知
其为贼。而借贼以杀贼。转祸为功也。且二十四圣
所修。门虽不同。要其用心观察。皆用此思。若无此
思。无下手处。故二十四圣下手功夫。皆在观音一
门显发。譬如油蜡作灯烛。不用火点。终不明也。若
谓不假思惟。直下离心意识参究。则此一门。似是
单为上上根说。其或根器稍钝。不免借思而入。若
下根人。既得闻思。又必尽力于修。方能得入。是则
闻思修为浅深同说法。彰彰明矣。但不可用乱思
邪思。若用乱思邪思。终不能入。故曰知根杂乱思。
湛了终无见。又曰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也。

○此下自初于闻中起。至寂灭现前止。乃详陈次第
解结修證。为入圆之正行。而一经之至要。盖上之
发心是愿。而此为依愿之行。其愿不虚也。上之秉
受是教。而此为依教之修。其教不负也。】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

【我既发是心。而秉是教矣。然起修下手之功何如。
夫所谓从闻思修之闻性。本惟藏识心海。一体而
具六用。在眼为见。在耳为闻。乃至在意为知。今取
第二。故曰闻中。我初于此闻中。一念不生。回光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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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专注以闻自性。是为入流。盖顺闻奔声外注。谓
之出流。反闻照性内注。故谓之入流也。亡者。脱也。
所者。声尘也。既惟内旋闻性。便于诸声尘。一切不
缘。是为亡所。盖根结全由于尘。故尘亡而结乃可
尽也。此所兼动静二尘。而此则先脱动尘也。
○闻
中二字。拣非肉耳之中。又非耳识之中。乃平吞万
相。尽空法界之中。亦即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
正修行处也。若于经中。未即了然。可于静坐中。体
认的当。行人当五更起坐。夜气清明。其籁初动之
时。一念不生。觉此闻性。廓然而圆。朗然而照。山壁
不隔。海暗不昏。大小远近音声。鉴彻无遗。乃至微
风动树。足履鸣阶。亦所不昧。假如东方数里之外。
洪钟发响。固历历分明。西方同时数里之外。群鼓
喧声。亦琅琅不昧。如是乃至南陌悲号。北里笑语。
车轮马足。一一俱现圆闻之中。如影现大圆镜中。
毫发无隐。至于寂然无声时。则闻静愈无边际。到
此始知妙性本具。不是修成。但是平日以乱心缘
虑。遮障孤负。不自觉耳。入流者。旋转闻声之闻。以
反闻自性也。亡所之所。即是动静二尘。动谓有声。
静谓无声。今初先亡动尘。然有二种。一者屈曲声。
谓有意味者。如言语屈曲之类是也。二者径直声。
谓无意味者。如风水鸟兽钟鼓等声是也。此屈曲
声。复有二种。一者世俗屈曲。二者道理屈曲。世俗
复有二种。一者无力。二者有力。无力有。谓评品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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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章事物。他方昔日不干巳事。但恣散乱。无增
长烦恼之力。故云无力也。有力。谓说诸欲境。令心
起贪。说诸不平。令心发怒。背面毁誉。当面称讥。一
切利害之言。令人不觉。嗔喜陡发。忘失正念。此皆
世俗屈曲也。道理屈曲者。如说内外邪正道理。乃
至法门宗说。玄妙意趣。令人不觉。随言生解。拟议
思量。亦是寻声流转。最障本闻。所以宗门于佛祖
言教。如生冤家也。行人首先于此诸屈曲声。一切
不缘。惟以内向闻性。湛然朗然。安住不动。则粗显
分别。永息不起矣。至于水流风动。钟鸣鼓响等。一
切径直之声。更是难亡。须是入流功夫。细心专切。
久自亡尽也。问。反闻功成。岂一切诸声。如醉睡中。
皆昧然不觉耶。答。非也。诸声任有。行人但惟圆照
闻性。不漏落流注于声而巳。更以喻明。譬如有人
眩水。不能自渡。赖人牵之而过。彼人教其仰面视
天。不得一息视水。若一息忘教视水。随即漂溺。此
亦如是。反闻自性。犹如视天。不复循声。如不视水。
更无流转之患。犹无溺水之患也。是知声不可除。
而但当反闻尝切。亦如水不可除。而但当仰天专
切也。问。诸声不实。既如梦幻。销落之后。毕竟一无
所闻。则道成者。皆如聋人耶。答。不然。此非真灭。但
以销落聚闻之根。暂沉枯寂。不久心闻洞开。遍满
虚空。所谓发本明耀。必将上闻有顶。下闻无间。乃
至最近。虫行蚁斗。素所不能闻者。皆当闻之。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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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声。如聋之疑。鄙劣甚矣。问此之入流亡所。但于
静坐时习之耶。亦于涉事时习之耶。答。若但取于
静坐。何用详辨屈曲等声。正须动静一如。方成大
定耳。问。静坐易忘。今即不问。假如有人涉事。访一
故人。于路用功。但惟反闻自性。而馀声悉不取著。
正当闻性湛然。忽于中途。隔墙闻彼故人言语。此
声不循。则废其访问之事。若循之。岂不成流转耶。
答。此声许寻。不成流转。偈云。众生迷本闻。寻声故
流转。若于寻声时。不迷本闻。此但寻声。岂能流转
也。问。请分流转与不流转之相。答。汝正反闻自性
时。有当寻之声现前。一味寻之。而闻性全成迷昧
者。此即流转。若当寻声时。而闻性分明依然不昧。
此但暂寻即还。亦谓之得用即休。何得同谓之流
转耶。以此为例。凡涉诸事。皆当准此思之。大抵初
心静习时。得力为多。静定若成。渐能涉事不昧。若
初学静定未成。而遽希涉事不昧者。良难也。问。涉
事不昧。既曰良难。则初学反闻。恐难理事两全。答。
世谛之人。宁废理以图全事。修行之人。宁废事以
图全理。今初心修进。谁要你依旧精研世事。务求
两全耶。当知反闻入手之人。虽处世间。惟求省事
省言。日用家常。腾腾任运。得静且静。万不得巳。一
事一言。用了即休。且正当用时。分毫不昧。即言差
事差。不顾不悔。惟图反闻无间。心便怡然。问。祖师
何言这边那边。都不缺用。答此是大亡巳久。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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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苏。死中复活。方能各臻其妙。非谓初心便能如
是也。问。此节旧解多补天台三止观。今何不用。答。
三观初心。不离六识思惟而入。今经首废六识不
用。将何入三观耶。斯经圆融妙理。全是藏心本具。
详在奢摩他中发挥。而行人未修之时。先成圆解。
及至修时。行起解绝。但一反闻。极为简便。不劳广
立止观。宗门所谓单刀直入是也。】

「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上方离动结此则动静二结兼除也。盖动除静现。
自然之理。加功双遣。自然之势。夫既入流亡所矣。
然初虽亡所。而所岂易亡。初虽入流。而流岂易入。
虽云努力一念不生。未免动静间发。心心收摄。非
寂静也。至此。亡所而所无不亡。入流而流无不入。
群动俱寂。收摄情亡。亡所入流。二俱成静。由是而
知前之亡所。且惟亡动。今之既寂。乃是动结巳除。
静结方显也。既寂之后。加功进力。反闻功夫。展转
深切。以至寂静亦亡。则动静二尘。迥然双脱矣。

问。亡动即是亡声。而声尘与闻性。如黑白相违。易
于分辨。故亡之则易。至于静尘。与闻性相顺。闻性
至静。而静尘亦静。俱无边际。俱无分别。亡之恐不
易也。答。但患闻性未能了见分明。若了然自见。安
有混淆之理。良以闻性是心。静尘是境。心则灵知
不昧。境则冥顽无知。境自境。心自心。如尔为尔。我
为我。有何难分。譬如世俗凡夫。一入深山无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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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皆能了别山中寂静。其实于巳闻性。丝毫不觉。
及至闹市。其静全失。以前静境。全是山静。离山不
复有静。所谓静尘也。若能一味反闻。则性静恒在。
居山居市。其静不易。则真闻性也。是则闻性本与
静尘无干。及闻专切者。亡之甚易。何难之有哉。大
抵亡动之后。别无伎俩。只是功夫纯熟。自然增进。
至此。则位当圆之初信。而于二乘。则齐初果也。】

「如是渐增。闻所闻尽。」

【上全以亡尘此方以脱根也。因前图作亡尘方便。
故立能所二闻。令其闻根而亡尘。如是渐增。加功
进行。尘相既尽。外无所对。则根亦不存。能闻之闻
机。与所闻之闻性。二俱除灭。故曰闻所闻尽。是则
初解三结先得人空矣。
○问。既全以根性增明。而
方以双亡动静。令复将根性亦亡。岂不全成断灭
耶。答。但以尽根。那云灭性。问。根与性为二耶。答。根
如冰。性如水。冰水本无别体。故非二。然冰结而隔。
水融而通。故非一矣。今言根尽。但如冰融。岂如水
涸。
○问。前言二尘亡后。惟觉闻性极为寂静。湛无
边际。今尽内根。复作何相。以别于此。答。前作方便。
脱彼二尘。故暂执闻性为内。二尘为外。背外向内。
宛然内根恒在。故闻曰中。流曰入。皆内相也。及至
二尘荡忘。巳无外相。既不对外。内相渐消。以至泯
然豁然。无复内外。即根尽之相也。若约三空考之。
到此即得人空。盖前此以根对尘。尘为他相。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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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排他立我。背他向我。我相宛然。至是根尘俱
泯。能所两亡。无复自他。惟一法性。故曰人空。定位
当至七信齐于别之七住小乘四果阿罗汉位也。
又当知此是菩萨高證圆之七信。但约断见思。證
人空。谓齐小之四果。非真实同罗汉也。如世之进
士初品。暂同吏员极品。岂真名位与之全同乎。】

「尽闻不住。觉所觉空。」

【此脱觉观也。尽闻之后。根尘迥脱。湛一无边之境
现前。是为所觉。而照此境之智。则为能觉。尽闻若
住。则智境恒对。能所仍存。终为胜进之障。惟加功
进行。透过斯境。不钝滞于此。则能觉之智。与所觉
之境。二俱空寂。泯然无复对待矣。此望后为断法
执微细流注分别也。】

「空觉极圆。空所空灭。」

【此脱重空也。觉所觉空之空。是谓空觉。即重空之
智也。此重空之智。初起未圆。则能空所空。二俱宛
在。今空觉极圆。则非惟所空智境息灭。而重空之
智亦复随灭。如以木钻木。火出。则二木俱尽矣。此
望前为断法执俱生定位。当圆之十信。齐于别之
十住。准三空则次解二结成法解脱矣。】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此后解一结俱空不生也。夫动静根觉空灭六结。
要之皆生灭心也。初解动灭静生。次解尘灭根生。
三解根灭觉生。四解觉灭空生。五解空灭灭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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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若住最后灭相。则当为灭相所覆。恒处俱空。应
是一种顶堕细障。故百尺竿头。更须进步。然此不
复更劳著力灭除。但无住著之心。以俟一刹那顷。
本理现前。则此之灭相。即迥脱矣。
○所谓寂者。非
对动之寂。从无始来。本自不动之寂也。所谓灭者。
非对生之灭。从无始来。本无生之灭也。此是本觉
理体。如来藏性。真如实际。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亦
名大寂灭海。亦名大光明藏。实乃真心全体。而万
用皆具于中。此理现前。则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
上知觉。根隔合开。六根互相为用。而下之一切胜
用。皆从此发矣。约其所至之位。应在初住。离分断
一分无明。分證一分真理。而一断一切断。一證一
切證。四十四地功德。隐然具足。其与别教初地。位
虽言齐。而历别之与圆融。实天地悬隔矣。
○次第
解结修證境。

○此下详演所获殊胜也。上是圆通因行。此乃圆通
果用。问。因行为修道之要。理宜详演。而文何甚略。
果用待功成自显。似应且略。而文何甚详。答。此经
如来与菩萨相同。如来自四卷后半。至五卷前半。
合有一卷经文。详脱解根修习圆通。至为委悉。而
所以说果用者。祗云山河大地应念化为无上知
觉。又云。由是六根互相为用。辞甚略也。今菩萨说
行若详。则应重如来所示。说用若略。则无补如来
关文。二俱非妙。故应因行略而果用广。广略皆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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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宜矣。】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
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吴兴作悲字)
者下合十方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六道众生亦应
有本妙觉心四字。不重标耳。下三十二应。申同慈力也。十四无畏。申同悲仰也)。」

【因行既足。果用以生。正当顿断无明。顿證真理时。
一刹那顷。忽然超越世间。而不为界内有缚。超越
出世间。而不为界外空缚。但见寂照含空。十方圆
明。即得二种殊胜功德。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
觉心。与佛同体。又与如来同一慈力。与佛同用。盖
本妙觉心。人人本具。故才證即上合也。二者。下合
十方六道众生。与之同其悲仰。盖菩萨所證。即是
众生同禀。故證此理者即能与众生同忧患。曲成
而不遗也。所谓二种殊胜者如此。
○悲。谓哀求拔
苦。仰。谓希圣与乐。同一悲仰。即易经与民同患之
意。
○前由因明立所。遂起三种相续。此由入流亡
所。遂获二种殊胜。立所。是迷根。亡所。是悟本。立所。
是约最初一念迷根。为最细。亡所。是约最初下手
工夫。为最粗。以迷时从细至粗。悟时从粗入细。迷
悟转换之机。不出立亡二字。然此所字。尤为难除。
自初卷心目所在为发端。其后展转所破者。只一
所字。曰立所。曰亡所。曰闻所。曰觉所。曰空所。以出
一所。即入一所。所之一字。真贴体难刮之垢。实微
细我法二执之根也。直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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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相方尽矣。】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初假二闻
故如幻)闻薰(此闻字。指闻性本觉之体。言薰者。所谓本觉内薰也)闻修(此闻字即旋倒闻机
之闻。始觉之智。言修者。以此反闻进修圆通也)金刚三昧。(终成一性故如金刚)与佛如
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此标承授受出三昧名以彰妙应也。世尊。由我往
劫。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以如幻闻薰闻
修金刚三昧。得佛之体。与佛如来同慈力故。同佛
之用。体用兼具。令我身成三十二应。随机赴感。入
诸国土。而无刹不现焉。
○三十二应者。现十法界
身。圆应群机也。开之有三十二。合之惟四圣六凡。
摄尽群类。菩萨随机赴感。如月印千江。然众生希
应者。须竭妙感。若无妙感。固不可妄议慈应之不
周也。
○钟云。声尘本空。闻性常住。于常住中。一切
声尘。及于万法。悉皆如幻。以此如幻法门。始于闻
中薰习。终于闻中修證。无作而作。作实无作。随缘
应用。本体如如。此三昧者。名如幻闻薰闻修金刚
三昧。乃三十二应之本也。
○贺云。楞伽有三种意
生身。一三昧乐意生身。此当八地。二觉法自性性
意生身。此当九地至等觉。三种类俱生无行作意
生身。此由等觉入妙觉位。圣种类身。一时俱现。观
音三十二应。正当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也。】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胜解者。因
行巳极所起證悟之智也。现圆者。智證将彻未彻将圆未圆也。圆字作满字释之。若入相似三摩地。进修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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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则分真胜解现圆。乃至若修金刚无漏。则究竟胜解现圆也)我现佛身。而为说
法。令其解脱。(问菩萨何能现佛身耶。答如镜巳明形对像现。臣家之镜。王苟临之。岂无王像
问等觉菩萨。岂假初住现身说法耶。答天魔现为佛像。鞠多尚乃致礼。况初住菩萨妙理所现。等觉虽尊。孰敢
不仰)若诸有学(三果以前贤位圣位俱属有学)寂静妙明(乐独善寂求自然慧)胜
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名独觉)
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观缘
悟道。知迷胜性。由十二缘于是断之。缘断而胜性现矣)胜妙现圆(胜妙即胜性也)我于
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得四
谛空(见道一十六心。断四谛下惑。證生空理)修道入灭(初果后进断三界八十一品俱
生。品品皆證一分择灭无为)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
说法。令其解脱。(应求四圣乘竟)若诸众生。欲心明悟(深达淫淫欲为
苦之本)不犯欲尘(不独人间粗毙之色。即他化之乐亦不乐)欲身清净。我于
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梵王色界天主。说法者。如金光明云。大梵天王说出
欲论是也)令其解脱。(令其离欲尘而生梵世也。是虽舍求皆具。而更重希求。即同下成就也)
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金光明云。释提桓因种种善论是也)若诸众生。欲
身自在。游行十方。(六欲四洲之十方也)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
(此云他化自在。梵语婆舍跋提。假他所作。以成巳乐。即魔王为欲界顶天主也)而为说法。令
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能至他界)我于彼
前。现大自在天身(即色顶摩醯首罗天。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而为
说法。令其成就。(统论诸天。皆举一以该其馀。梵王似局初禅。而实该四禅。帝释似局二欲。
而实该六欲。二自在别举魔天。以二魔不在正天之属。故更举之。但阙四空。以此论现身而四空不乐身相。故
不为现也)若诸众生。爱统鬼神(八部之属)救护国土。(摧魔护生)我于
彼前。现天大将军身(四王各有八将而韦陀为上首是也)而为说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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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
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四王似应科入天主。今文列于将后。想译
者之误。世界即须弥各面一切国土也)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
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那吒之类)而为说法。令其
成就。(应求诸天竟)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自金轮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小邦
之王。如粟之多也)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问世之平人有妄志帝王者矣。亦现帝王身与之说遂心之法耶。答此必有德怀仁不忍世乱。发愿世世为有
道之主。以理邦国。菩萨为其现所欣之身。与说生贵之因及帝王德业。以薰隔生之种而巳。岂教以篡夺之术
哉。后放此)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为人所推让也)我于彼
前。现长者身(具十德为长者。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故为族姓
之主也)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
自居。(博闻强识以道自娱。如此方王通邵雍之类)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
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治国土(三台辅相)剖断邦
邑。(州牧县长)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以上
三科。似此方儒教所摄)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如此方郭璞。华
陀之类。医卜杂伎所摄)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婆罗门此云净行。四姓之一也)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
(自十戒以至进具二百五十戒也)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
其成就。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自五戒进具至五百戒也)
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
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此云近侍男)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
夷身(此云近侍女即堪任近侍比丘尼也)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
人。内政立身(女正位乎内。故曰内政。贵而能勤。富而能俭。故曰立身)以修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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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门为万化之原。故关于家国治乱)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天子之后)及国夫
(邦君之妻)命妇(妻因夫荣)大家(如曹世叔之妻班昭之类)而为说法。令其
成就。若有众生。不坏男根。(一生不犯女色者)我于彼前。现童
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终不出嫁)
不求侵暴。(纵有强暴亦不从也)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
今其成就。(应求人趣竟。此皆菩萨调而应。偶而会。竿木随身。逢场作戏。所谓同事摄也)
有诸天。乐出天伦。(此下八部。阙迦楼罗。乃译文略之也。今但七部。此七趣者。虽皆具神
通福德威权。然均名恶趣。各有苦恼。故多欲脱去为人。以希进修也)我现天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上乐入故令其成就。此乐出故亦令成就也)若有诸龙。乐出
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如龙树化五百龙众俱受具戒
之类)若有药义(此云轻捷即夜叉也。有三种。一在地。二在虚空。三在天也)乐度本伦。
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菩萨亦现身者。以菩萨面夜叉心不隔一线故)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若乾闼婆(此云香阴。帝释乐神也)乐脱其伦。我于
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阿修罗(此云
无端正。以女美而男丑也)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菩萨亦现
身者。以瞋化瞋也)
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紧那罗(形似人而头有角。天
帝丝竹乐神也)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
令其成就。若摩呼罗伽(大蟒腹行者)乐脱其伦。我于彼前。
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如迦毗尊者为蟒受三皈。听讫
现老人素服而去。足显菩萨龙蛇混杂无定名亦无定相也)(应现八部身竟)若诸众人。乐
人修人。(此现在人中。而求舍身之后。复得人身世世进修者)我现人身。而为说
法。令其成就。若诸非人有形(休咎精明等)无形(空散销沉等)
(鬼神精灵等)无想(精神化为土木金石等)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
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问无想既属土木金石矣。为说何法而得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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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菩萨应化神妙莫测。别有方便。说亦非以口说。而听亦不以耳听也)(按三十二应。无越十界。于十界中。独
无菩萨并地狱身者。或曰观音巳是菩萨。何须更现。地狱苦重不可度也)是名妙净三十
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薰闻修无作妙力。自在
成就。」

【此结名也。上来如是应现即不无。染污即不得。是
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所以然者。皆以三昧
闻薰闻修。若朝曦散彩。明镜现形。不劳精力。不费
心思。缘对自现。初无作为。故曰无作妙力。逐浪随
波。泛应曲当。故曰自在成就。无所往而不可现矣。

○释成上与诸佛同一慈力竟。
○三十二应。比普
门品微有不同。然本体是同。不妨互有阙存耳。依
正法华。具现菩萨界身。准释论。亦化地狱也。】

「世尊。我复以此闻薰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
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
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此标承三昧名字及悲仰为无畏之本也。无畏。约
众生言。盖遭难者。正在怖畏之中。而蒙救得脱。即
无畏也。功德。约菩萨言。救生脱怖。实菩萨最妙功
德也。世尊。我今以上同慈力。获三十二应矣。又复
以此闻薰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
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證得众生同体大悲。
故众生悲苦仰乐。我即拔苦与乐。若有遭苦难。处
怖畏。而一称我名。即蒙救脱。不生怖畏。令诸众生。
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如此方所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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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庆。兆民赖之也。】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
观其音声。即得解脱。(一苦恼难。八难之中此一为总。下七为别也)二者知
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三者观听旋
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四者断灭妄想。心
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五者薰闻成
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
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动摇。六者闻
薰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
(夜叉见前)罗刹(可畏)鸠槃茶鬼(厌魅)及毗舍遮(啖精气鬼)富楼那
(热病鬼)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如土地不见洞山。鬼使不见主事僧是也)
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
锁所不能著。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
过险路。贼不能劫。」

【此令众生得八难无畏也。何谓十四。一者。由我不
随声尘所起知见。惟旋倒闻机。反照自性。是不自
观音。以观观者。我既与众生同体。当我如是观时。
即摄众生以同观。故能令十方苦楚其身恼乱其
心之众生。一心称名。即各各随其音声而得解脱。
是虽我观其音声也。即谓以众生观众生可也。以
众生一我也。是则苦恼总难无畏矣。二者。见为火
因。故见业父。则见猛火。当旋闻声脱时。见亦旋而
与色脱。是谓知见旋复。不复召火。故能令一心称
名者。设入大火。火不能烧。火烧难无畏矣。三者。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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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因。故听业交。则见大水。今以观为听。而闻根
旋复。不复召水。故能令一心称名者。设为水漂。水
不能溺。水溺难无畏矣。四者。杀害是鬼因。今返闻
时。内灭妄想。外除杀业。心无杀害。便不召鬼。故令
称名众生。入鬼国而鬼不能害。则鬼害难无畏矣。
五者。当反闻时。全以本觉真闻。内薰妄闻。而成就
真闻性。故令六根销复。皆同耳根。所谓一根反源。
六根解脱也。既六根同于声听。声听无形。即是全
身泯于无形。无形岂复有受刃处。故能使称名众
生。临当被杀。彼人之刀。段段自坏。即使挥其兵戈。
亦如割水吹光。于我不受刀兵之本性。纤毫无动。
所谓将头临白刃。一似斩春风也。而刀兵难。又何
畏乎。六者。闻薰功极。内莹发光。光遍法界。则诸鬼
神阴隐幽暗之物。以向暗背明为性者。岂能堪此
光耀而自全乎。故能令称名众生。自药叉以至富
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菩萨摄身光所掩。如
枭鸟夜视昼盲。罗刹向日不见也。而鬼见难。又何
畏乎。七者。当反闻时。音性圆销。尘泯矣。观听返入。
根灭矣。根尘两销。则内无所系。外无所缚。离诸尘
妄。以此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枷锁不能羁系。而枷
锁难。恶足畏焉。八者。当反闻时。灭音而解脱声尘。
圆闻而證极根性。尘灭。则无复外敌。性圆。则咸归
内融。故一切处。遍生慈力。以此慈力。加被众生。能
令碜心毒人化为慈悲眷属。无复恶心相向。故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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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险路。而贼不能劫。而盗贼难。又何畏焉。众生所
得八难无畏盖如此。
○问。菩萨见闻旋复。与众生
何预。而令彼称名者即脱水火何耶。答。昔蔡顺之
母齧指而顺心痛。岂非母子同体而相通乎。凡夫
尚能如此。况證同体大悲者。而疑其不能如是耶。

○心无杀害。虽鬼国可入。可见鬼所得而乘者。皆
好杀人也。世人有为鬼所著。而遍信师巫邪说。多
杀牲以祈禳者。其能免于害乎。
○贺云。不自观音
者。不存一毫我见。即上文闻所闻尽觉所觉空等
也。以观观者。以圆通之观观之。即上文如幻金刚
三昧。下文圆融清净宝觉也。】

「九者薰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
贪欲。十者纯音无尘。(音但诠于耳家所对之境。未诠诸过。尘则诠于染。蔽二过。故纯
音无尘。谓音虽不坏。而巳离染蔽之过。即心境一如也。或音字是闻字之误)根境圆融。无
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十一者销尘
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
性障诸阿颠迦(此云无善心)永离痴暗。」

【此令众生得三毒无畏也。九者。反闻离尘。迥脱于
色。故能随色现色而色不能劫。如水现影。如镜现
像。影像安能劫水镜哉。以此无贪妙力。加被众生。
能令多淫众生。远离贪欲。而贪毒无畏矣。十者。纯
一圆音。了无染蔽尘相。根尘融为一法。既无能对
之根。亦无所对之尘。夫瞋生于敌对。无对所对。则
瞋恚无由而起。以此无瞋妙力。加被众生。能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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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而瞋毒无畏矣。十一者销
昏翳之妄尘。旋精明之妙觉。故外而法界。内而身
心。如净琉璃。朗彻无凝。以此无痴妙力。加被众生。
能令一切具足见惑之昏。具足思惑之钝。具足无
明之性障。及诸阿颠迦。痴之最重者。皆永离痴暗。
而痴毒无畏矣。】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
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
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十
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
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
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
爱敬有相之女。」

【此令众生得二求无畏也。夫求男女者。有何所畏。
畏其终不得也。菩萨遂其所求。即脱其不得之畏
矣。十一者。融形复闻浑身成一圆融清净宝觉。若
身相不融。则此身非彼。彼身非此。安得不起而遍。
如月印千江乎。由身相既融。故能不动道场。遍一
切处。供养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绍继法王。有
男之道。又福慧两足。有男子德。故能令无子众生。
于我求男者。即诞生福德智慧之男。而求男者。无
畏其不得矣。十三者。反闻功极。六根圆通。眼如耳。
耳如鼻。皆可互用。而明照无二。含育十方如来妙
宝王刹。由明照无二。故立大圆镜。以显无像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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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含十方界。故立空如来藏。以明无物不容。唯含。
故能承顺法门。惟明照。故能受领无失。承顺即坤
仪也。受领即女德也。故能令无子众生。于我求女
者。即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而求女者。无畏其不得矣。】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
王子。有六十二亿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
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
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
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
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
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此令众生得称名无畏也。持名者何所畏。而说无
畏。盖持名者。或恐其功德不胜。而怀尤豫。或遇持
名多者。而惧其不及。皆畏相也。今持菩萨名者。迥
脱此二畏。故亦曰无畏矣。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
界。总有百亿日月。今现住此世界中诸法王子。共
有六十二亿恒河沙数之多。其随自实行。修法垂
范。教化众生。随他权行。顺彼众生方便智慧。各各
不同。有能尽持此名号者。功德当无尚矣。然由我
所得圆通本根。只在耳根一门发妙。能令一身应
无量身。一心应无量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自在
无碍。具足万圣法门。则知六十二亿恒沙菩萨所
證。皆不离我法界海慧耳。故持我观音一名。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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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持诸法王子名号者。此二人较量功德。等无有
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多寡不齐。何以
令持者功德。正等无异哉。由我修习耳根一门。得
真圆通。故诸圣虽多。仅能敌我一人也。盖此方众
生。耳根利故。爱道者多。所以观音化胜。馀根钝故。
爱道者少。所以诸圣化劣。是则行位虽齐。对机有
异。而持名功德。坐此正等矣。众生称名无畏又如
此。
○菩萨显然自任惟我得真圆通。可见馀圣所
得非真。文殊之拣。不过重明此语而巳。】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此结名也。如上种种。是名十四施无畏力。非但脱
其怖畏。兼复全其福德。而我之福。皆备于众生矣。

○释成下与众生同其悲仰竟。】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證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
思议无作妙德。」

【此陈四不思议也。前虽显明上同下合。皆是随机。
犹有限量。犹可心思言议。此更充其圆极之量。则
不容拟议矣。然上皆标从三昧。尚约因心。此则直
承圆通修證无上道故。巳涉果地。当是等觉境界
也。世尊。我又获是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圆通。修
證无上道故。圆修圆證。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
妙德。至妙。故不可思。至神。故不可议。任运自在。非
有为作意所成。故曰无作妙德也。】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反闻之闻。即始觉。自性之性。即本觉。始本合一。二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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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妙。故曰妙妙闻性也)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
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
咒。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
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此云坚固不坏)
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
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切八臂。千臂万臂八万
四千母陀罗(此云印)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
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
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此明一身现多不思议也。夫二十四圣所證圆通。
一一皆妙。而我所證耳根圆通。是一切圆通根本。
为妙中妙。一者。由我初获此妙妙闻心。惟一心精。
脱尽根相。故令见闻觉知。不各局于本根。而不能
分隔。复还一真法界之体。成一圆融清净宝觉。交
彻互用。无障无碍。为一为多。无所不可。故我能于
一身之中。现众多妙容。于众多妙容。说无边秘密
神咒。是诚不思议矣。何谓妙容。如首为六用之总。
臂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皆妙容也。但众生
浑身手眼。迷而不知。俱成业用。自我得之。如春入
律。如月行空。信手拈来。俱成妙用。以首言之。自现
一首。以至八万四千烁迦罗首。以臂言之。自现二
臂。以至八万四千母陀罗臂。以目言之。自现二目。
以至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既应尘劳之数。亦应对
治尘劳。具足八万四千陀罗尼门。其中或施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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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善人之心。即欢喜相也。或彰威以折邪魔之胆。
即忿怒相也。或定以杜散动之门。即澄敛相也。或
慧以破无明之窟。即开照相也。首臂目。皆具四种
差别。故能汎应尘劳。曲施诱迪。随感而应。无不如
心。救护众生。得大自在焉。形能如此。咒可例知。亦
应具此四种矣。
○若论妙容。初住即应能现。或数
之多寡不等耳。经谓帝释亦能现千首眼。而揆其
本位。正当圆之三住。意可类推。
○钟云。众生迷此
觉性。六根现八万尘劳。菩萨悟此觉性。全体彰八
万德用。如不信菩萨德用。但观自巳六根尘劳妄
想。念念纷飞。还有涯量否。】

「二者由我闻(闻即闻性)(思即入忘功夫)脱出六尘。(即动静二相了然不生)
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
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
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此明各身各形不思议也。二者。由我用闻思之功。
脱出六尘。如声度重垣。无所滞碍。故我妙能现一
一形。对各机而现各身。诵一一咒。于各身而说各
咒。其一一身。一一咒。皆以无畏施诸众生。而脱其
怖。故令十方微尘国土众生。悉皆称我为施无畏
者。名遍尘刹。皆救苦之功特胜也。
○问。此与十四
无畏何别。答。十四无畏。但令众生称名自脱。未论
现形说咒。岂混同哉。】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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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悯。」

【此明过化不思议也。三者。由我修习耳根一门。本
妙圆通。巳得清净本根。于六尘境。毫无恋著。悉能
舍施。以舍感舍。故所游世界。皆过化存神。亦令众
生。舍其身所珍宝。悉以施我。求我哀悯受之。而为
施作佛事焉。夫众生悭心。最为难破。舍心最为难
发。今所过即感其破悭乐舍。是诚不思议威神所
使然矣。】

「四者我得佛心。證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
如来。旁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
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
涅槃。」

【此明供养不思议也。四者。我既初获如来藏心。登
于究竟。巳入妙庄严海。佛法宝藏既开。具无量福
慧。手中能出无量珍宝。能以此种种珍宝。所谓衣
鬘香灯。拟妙高而同四海者。供养十方如来。旁及
法界六道众生。皆以等心至心。悉同供养。如国城
妻子。谓之外财。长寿身命。谓之内财。能令众生。求
妻得妻。求子得子。乃至求长寿得长寿。是以财施
也。三昧涅槃。属于法施。求三昧得三昧。如一果二
果。以至三贤十圣等。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
槃。虽如来至尊极果。尚与成就。是以法施也。盖我
观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故生佛同供。财法二
施。如此。而供养真不思议矣。
○四不思议中。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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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是等觉。第四自称佛心究竟。彷佛妙觉极證矣。
问。初住圆通。何滥深位。答。圆人一地。具四十二地。
功德无遗。初住既尔。位位皆然。不足疑也。】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
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为第一。世尊。彼佛如来。叹我
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
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此结圆通也。佛问圆通。我从耳根一门深入。反闻
功成。六根应拔。寂灭现前。圆照三昧。故得上同诸
佛。下化众生。随缘施设。无不自在。溯其最初之因。
惟是入流亡所。为起手功夫。以是得三摩提。成就
菩提。圆成果地修證。所谓圆通。斯为第一。世尊。彼
佛观音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
我为观世音号。是初住始證之时。巳见师资道合
矣。由我观听十方圆明。如声度垣。如月印水。故随
感随应。而观音之名。遍满十方世界。是既證之后。
又见感应道交矣。名实相孚。声称周遍。我获圆通。
岂偶然哉。
○按观音三昧经。及大悲经。并云此菩
萨。过去久巳成佛。号正法明如来。又悲华经。说往
昔宝藏如来。授不瞬太子记名观世音。然则悲华
与今经。皆覆本垂迹之名耳。今得圆通。即太子后
身也。
○大众各说巳竟。】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表全身吐露也)
灌十方微尘如来(以自果彻他果也)及法王子诸菩萨顶。(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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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彻他因也。然惟灌顶者。表此圆通之理最为殊胜无上之法也)彼诸如来。亦于五
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
萨及阿罗汉。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
网。(表圆通现前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佛色也)是诸大众。得未曾有。(言相互显
喜极而彻悟也)一切普获金刚三昧。(显首楞严王即是金刚宝觉平等法界也)即
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揉。(华分品色所以表行也)
十方虚空。成七宝色。(宝具光明所以表智也)此娑婆界大地山
河。俱时不现(表万象俱融也)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
(表一性究竟也)梵呗咏歌。自然敷奏(表圆通法乐无乎不在也。四卷富楼那所问清
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正欲睹此境界而令始现前矣)。」

【此佛现瑞应也。盖众圣各述圆通。则华屋诸门悉
启。故佛复现瑞以应之。是诸圣以言显。而如来以
相显。总欲众生承言玩相而发悟也。】

「于是如来。告文殊师利法王子。汝今观此二十五无
学诸大菩萨。及阿罗汉。各说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
习真实圆通。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前后差别。我今欲
令阿难开悟。二十五行。谁当其根。兼我灭后。此界众
生。入菩萨乘。求无上道。何方便门。得易成就。」

【此敕文殊选择圆通也。独命文殊者。以其为寂场
之大智。诸会之法眼也。于是如来。既现瑞巳。即告
文殊师利法王子言。汝今观此二十五无学诸大
菩萨。及阿罗汉。各人所修所證。均称方便真实。然
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及前后差别。盖千径九逵。王
城不二。迟速巧拙。至处均齐耳。我今欲令阿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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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大悟。不知此二十五行中。谁可对阿难之机者。
且不但当现在一人之机。兼我灭后。此界众生。欲
入菩萨乘之真因。求无上道之极果。必从何方便
门。乃对其机。得易成就耶。盖当机常修。但取一门。
故不可不拣。尔文殊具择法眼。其为我仔细披剥。
拈出妙门。以嘉惠后学可也。】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
佛威神。说偈对佛。」

【起座顶礼。尊师命也。承佛威神。求加被也。是虽果
后大人。而顺仪彰轨如此。可以警我慢之流矣。】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此发源开选也。偈曰。欲求返妄归真。当明从真起
妄。且诸妄何由而起哉。原夫吾人之性。以知觉为
体。故取于觉。以深广为量。故取于海。此觉海性。湛
寂而澄。无诸起灭。洞鉴而圆。无诸偏蔽。既圆且澄。
总名觉性。而此觉性。本来自妙。不假作为。亦无方
所。良由于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遂立方所。所既
妄立。而照用之本性遂亡。如云起必障于日。此即
依本觉而成业识也。
○觉海指体言。标体大也。澄
圆指相言。标相大也。元妙指用言。标用大也。此三
大为诸妄所依。】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此明万法生起也。既迷性觉而成业识。遂迷性空
而成顽空。故曰迷妄有虚空也。由是空晦暗中。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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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为色。复立无情有情二种世界。故曰依空立世
界也。以取一分浮虚乱想。凝结而无知者。以成器
界。故曰想澄成国土。以取一分浮虚妄想。凝结而
有知者。以成根身。故曰知觉乃众生此即依无明
业识。生起相见二分也。】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此明万法还灭也。夫此迷妄之空。大而无外。本非
微劣。而以大觉较之。更大无量。此空生于大觉之
中。如海中一沤。遂成至微劣矣。空尚如此。况有漏
微尘国土。悉以虚空建立者。其眇小当何如耶。然
则此沤若灭。则包界外之虚空。尚归本无。况从虚
空所生欲有色有无色有。而能独存耶。本由至虚。
故可速灭。所谓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销
殒也。
○问。方彰生起。何以遽谈还灭。答。还灭即是
归元。今选根深入。正谋归元之路。故备彰生起之
虚。还灭之易。以发其端耳。
○钟云。觉海性澄圆二
句。即二卷中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也。圆明照生所
二句。即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是也。迷妄
有虚空。至皆依空所生八句。即引起尘劳。起为世
界。静成虚空是也。沤灭空本无二句。即三缘断故。
三因不生。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是也。一部楞严。横
竖发明。头头凑著。如镜交光。亟须著眼。】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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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此正明根之当选也。夫万法可以还灭。巳识归元
之路。若得归元。理惟是一。觉性固无有二。但欲入
此无二觉性。则方便固有多门。如京畿是一。入路
多岐也。若是圣人。全證此性。则法法圆融。事事无
碍。故或憎或爱。或苦或乐。无非皆是入理之门。不
得拣择。若初发心人。欲入三昧。而得圆根。与不圆
根。日劫相倍。则定有迟速之不同。如顺此方之机
为顺。逆此方之机为逆。顺则速。而逆则迟也。岂可
不选择哉。譬则趋京之路。迂直千差。岂皆捷径。亦
不可不择路而趋矣。】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此拣六尘非圆通也。前云彼等修行。实无优劣。但
对此方之机。有迟有速。故文殊向无优劣处。强分
优劣。无差别处。强分差别。于是将二十四圣。掂斤
播两。一一品题。皆不当此方圆通之本。末后独选
耳根一门为最胜焉。彼沙陀虽观色性空而悟入
矣。但此色性。元凭妄想。结为障蔽之尘。若以心精
了之。终不透彻。岂有不明不彻。昏昏扰扰之物。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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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依之而欲證圆通耶。陈如虽闻法音而悟入矣。
但音声者。径直声也。语言者。屈曲声也。陈如从四
谛入。偏取屈曲。是音声杂语言矣。既落语言。惟以
取彼名句之味。一字直目诠自性为名。二字带表
诠差别为句。味即所含义味也。且此理圆言偏。初
心岂达一言遍该一切义理。云何依之而欲證圆
通耶。香严虽嗅香尘而悟入矣。然香尘必待烟合
于鼻。方以知香。离则无复香相。是香非常住。不能
令觉常恒。觉不恒。则香亦非恒。岂能于香而得圆
通哉。药王虽因味尘而悟入矣。但此味性。亦非常
然之体。要以味合时始有。不能令此味性。合离恒
一。既不恒一。岂能于味而得圆通哉。跋陀虽因触
尘而悟入矣。但触无自相。双依能所。内依身根为
能触。外依色尘为所触。中间方显触相。若无所。则
不显触。是此触相。或合或离。性非有定。欲依之以
取圆通难矣。迦叶虽因法尘而悟入矣。但法尘非
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影子。惟意中独缘。属独影
境。故曰内尘。起意缘时。但专一境。舍一缘一。必有
方所。能所皆局。岂能遍涉。欲依之以取圆通难矣。

○钟云。拣非拣圣。乃拣法也。亦非拣法。乃拣机也。
凡曰云何获圆通者。就阿难及大众之机言耳。若
诸圣。固巳各依彼法。毕获圆通。佛巳许其无优劣
矣。道开曰。非谓圣不获圆通也。谓学人如诸圣而
修。则难获圆通。以不当此方之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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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四维四隅也。意兼四方。具
千二功德。四方八百。四隅四百。今但缺后方及两隅共四百。是缺三分之一耳。而言亏一半者。语之忽也)云
何获圆通。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
何获圆通。舌非入无端。(吴兴曰应是舌入非无端耳)因味生觉了。
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身与所触同。(所触二字直指前之触尘
而言)各非圆觉观。(圆字双贵觉观二字。圆觉者独立之全体也。圆观者绝待之全智也)涯
(犹言边际)不冥会。(冥暗也会知也)云何获圆通。知根杂乱思。湛
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舌有说法尝味二种之用。论说
法则无碍辨才。所谓人无端也。犹与圆通相近。若止论尝味一节。境合方觉。境灭即亡。非能入无端也。何谓圆
通乎)。」

【此拣五根非圆通也。律陀因见性而悟入。然见性
虽是洞然明白。但能见前三方二隅。向后一方二
隅。即不能见。云何依此不圆之根。而欲證圆通耶。
槃特因鼻根悟入。但鼻根出则取香。入则闻香。而
缺中间交气。既缺中交。则支离间断。不相涉入。云
何依此支离之物而欲證圆通耶。钵提因舌根而
悟入。然舌不因味而即能觉了。乃为无端。今者不
然。不过因味生觉。味亡觉亡。云何依此而欲證圆
通耶。毕陵因身根而悟入。然前之触尘。我巳拣其
不圆。今此身根。全与彼触尘相同。合中之知。根尘
相待而显。皆非圆觉圆观。所以身边际。与触边际。
不能于远离之时。暗中有知。合有离无。云何依此
而欲證圆通耶。须菩提因意根而悟入。然此意知
根。杂于意识乱思。诸识中。唯意识最乱。最为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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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于制伏。彼湛了者。即脱尽意识。湛然了知之性
也。知根既杂乱思。则湛了终无所见。如非想天人。
入非想定。研穷求其湛了。犹不可得。报尽还坠是
也。是则久修之人。尚不能脱想念。云何初心。乃欲
依此而證圆通耶。盖圆通本是无分别定之胜果。
今想念不脱。安能得此果哉。
○见与鼻。拣去不圆
之根也。舌与身。拣去合知而浅之根也。意知。拣去
非纯离之根也。问根能旋反。转之即性。何亦拣之。
答。根虽总皆近性。胜彼尘识。然六中圆缺不齐。前
文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今正拣去合者。浅
者。与不圆者。意令唯取耳根而巳。】

「识见杂三和。(识见应云见识。即眼识也。论云。二和生识。谓根境和合。识生其中。今言三和者。
能依自体并所依根尘故曰三也)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
圆通。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
圆通。鼻想本权机。(鼻想者于鼻端作观白之想也)只今摄心住。住成
心所住。云何获圆通。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
非无漏。云何获圆通。持犯但束身。(束于身识非谓身根)非身无
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神通本宿因。何关法
分别。(法分别三字。即意识别名。盖意识是法尘上分别性故也)念缘非离物。云何
获圆通。」

【此拣六识非圆通也。舍利弗因眼识而悟入。虽此
见识。外对无情之色尘。内依无分别之眼根。能依
之一。所依之二。三者杂和而生。若诘其本。则无定
相。体既无定。云何依此而欲證圆通乎。普贤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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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而悟入。虽此心闻洞彻十方。然皆由修普贤行。
大因威力。致耳识洞闻沙界。非耳识自妙。能顺初
心。成此妙果。既非初心小机。所能得入。云何于此
而欲證圆通乎。孙陀罗因鼻识而悟入。然此鼻端
白想。本为对治。而权假设。想非鼻识本有也。只为
摄住散乱而巳。住则偏局一处。何由而圆。盖真心
无住。有住则妄矣。云何依此而欲證圆通耶。富楼
那因舌识而悟入。然说法者。虽由舌识调弄语言
文字。亦是满慈旷劫以来。宿因成熟。具辨才力。故
得开悟。非关一时舌识所能。况名句是不相应行。
元属有为。非无漏法。云何于此而欲證圆通耶。波
离因身识而悟入。然此持戒。但能检束身识。除身
识外。更无所束。若圆通之境。当遍融身界万法。今
束此不能束彼。则所遗尚多。云何依此而欲證圆
通耶。目连因意识而悟入。然意识是法尘分别之
性。神通是旷劫宿因之力。了无关涉。纵由意识。亦
是念念攀缘。不能离物。既非离尘普遍之法。亦难
获圆通矣。
○此经首即斥破六处识心为生死根
本。不可依之错乱修习。而诸圣自陈。仍备此六门
者。见圣性无不通也。文殊复拣去者。仍顺此经遮
止误用也。若初心用此以求圆通。则不成无上菩
提。乃至别成声闻魔外者极多。如六圣得正圆通
者极少。所以须拣去也。】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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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如如者。即圆通真实之体。
乃离念不动之法。凡起心分别觉观皆不相应。反显旋闻不属觉观。明矣。而强安三观者。岂未见于此耶)云
何获圆通。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
何获圆通。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
何获圆通。(问反闻法门亦从动静而入。何殊于此。答彼乃渐脱动静二尘。以取无动静之闻性。
为初心方便。此即取有动寂之风性为入门。所以大不同也)若以空性观。昏钝先
非觉。无觉异菩提。(世有尊太虚空为本性者。当悟此矣)云何获圆通。若
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虚妄。云何获圆通。诸
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长水
云。念佛法门。此方最要。虽云生灭。要因念想。专注在怀。兼佛愿力。直生净土。往彼国巳。进行弥速。今显圆根。观
音为上。抑扬之道。故须拣也)。」

【此拣七大非圆通也。持地因地大而悟入。然此地
性。是坚固质碍之物。不能四通八达。抑且平填要
物。多属有为功行。遇佛平心。方得圣性。而初心全
涉有为。云何依此有为。而欲證圆通耶。月光因水
大而悟入。且此水观。正由系想所成。未离想念。非
真实性。盖如如之理。非觉观之法。可得相应。云何
依此分别觉观而欲證圆通耶。乌刍因火大而悟
入。且彼遍观火性。亦是厌而求离。非身心俱断。断
性亦无。真实本离之法。况众生初心。不皆多欲。亦
有少欲无欲者。既非初心一定之方便。云何于此
而欲證圆通耶。琉璃光因风大而悟入。且彼遍观
四大身心。皆是风力所转。风则有动有寂。是对待
法。既有对待。便属循环生灭无常之法。非无上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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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云何于此而欲證圆通耶。虚空藏因空大而悟
入。且此空性。是晦昧所成。昏钝冥顽。非有知觉。若
菩提觉性。以明灵为相。正与昏钝相反。以昏钝因。
取明灵果。如钻冰取火。云何于此而欲證圆通乎。
弥勒因识大而悟入。惟修识观。而所观之识。念念
生灭。非常住性。纵研穷之极。有存住之心。然但是
识阴境界。犹如湛流。望若恬静。而实不住。总属虚
妄。云何于此而欲證圆通乎。大势至以六根念佛
而悟入。然凡有运动迁流。皆属行阴。皆堕无常。今
势至虽曰都摄六根。而主于净念相继。既曰净念。
终成有念。既曰相继。难免生灭。若以此为因。往生
见佛。则因果相应。无有不可。若以此为因。而求现
證不生灭之圆通。则因果不类。决难得也。而云何
依此。妄冀圆通亦可获与。合而观之。诸门所以当
拣者。一者不对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别有资
藉。四者非常修学。可见对方宜。便初心。不劳藉资。
通常可修。惟有耳根一门矣。
○七大之中。前五同
尘。第六同识。第七同根。比前但加广大之相。而拣
意则同也。】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
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此下独选耳根为圆通。而此显其正对方宜。翻前
不对方宜也。盖圣人设教。随方不同。或有佛土。以
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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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乃至或以园林台观。或以虚空。或以寂无说示。
如香积佛国。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
律行之类。我今白世尊。佛出此娑婆世界。而此方
众生。耳根偏利。能由闻性。偏达无量差别理事。故
佛对此一方机宜。而以音声施作佛事。所以逗彼
闻根之利。是则合音与闻。乃为此方真清净教体
矣。教体既在音闻。而欲入正定者。岂可舍教体而
别取哉。故应惟从耳根闻性而入也。良以声教但
为弄引。闻性实为妙心。故领悟虽是双托音闻。而
修定但宜单取闻性也。是则从说选根以来。直至
此处。惟此一句。方以决定分明。指出耳根为圆通
本根。至妙之法门矣。】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
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此赞能證自利利他之德也。夫教体独取闻性如
此。求其善得圆通妙门。而独超诸门者。其惟观世
音乎。彼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苦。人所难离也。而能
离之。离系自在二种解脱乐。人所难得也。而能得
之。离苦能乐。良哉观世音也。其能以闻性自利如
此。又于恒沙数劫中。遍入微尘佛国。时为极长。而
处为极广矣。得大自在力。三十二应。随缘说法也。
无畏施众生。十四无畏。寻声救苦也。以其说法不
滞。故为妙音。而寻声救苦。又为观音。以其音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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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故为梵音。而应不失时。又为潮音。具此四音。故
恩沾于凡。而救世拔苦。悉得安宁。而世间蒙益矣。
恩沾于圣。而使获究竟常住之果。而出世间蒙益
矣。其能以闻性利他又如此。
○详夫菩萨忘音尘
而修闻性。及至称名叹德。乃独取音。而不取闻。何
也。正表圆人不坏法相。而初心亡尘。但图解根而
巳。圆通之后。一切妙用。全在于音也。岂如灰断之
果。永坏无用也耶。】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
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
身以合方知。(此二句疑倒。应云身以合方知口鼻亦复然也)心念纷无绪。隔
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音
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声
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此句
结意应在后科之末。方成总结。今随文便。寄结于此耳)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
无。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此显耳根元自真实决定速至圆通不劳借资别
因。正翻前别有资藉之缘也。然耳门之所以独妙
者何哉。我今启告如来。如观音所说耳根。有三种
真实。一者。譬如人当静居之时十方一齐击鼓。则
十处一时俱闻。初不分何处有闻。何处无闻。何处
先闻。何处后闻也。此见耳根闻性。人人本来自圆。
故遍满十方。丝毫不昧如此。是则圆为真实之圆
矣。二者。目虽能观。而不观障外。如隔窗纸不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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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皮肤不见脏腑是也。身以触合。方知有触。口
鼻之于味香亦然。略离尺寸。了无觉知。意根虽通。
而常缠意识。心念纷飞。绝无端绪。是五根俱无现
具灵通矣。若耳根者。隔垣皆听。非若眼根隔纸肤
而不见也。遐迩俱闻。非若三根离尺寸而不知也。
无思常静。非若意根之常思而乱动也。此五根之
所不能齐。而不谓之通真实乎。三者。音声之性。有
动有静。常于闻性湛然体中。循环代谢。动则历然
现有。静则寂然现无。世人颠倒。乃于寂然无声时。
惑为无闻。据理而论。但是声无。非实闻性无也。然
则闻性既不随声无而灭。亦岂随声有而生。生灭
双离。湛然常住。而不谓之常真实乎。且也。即使在
梦想中。正当独头意识用事之时。似乎闻性暂断。
然犹闻舂捣声。惑为鼓响。则知此之闻性。断不为
了无所思而遂成乌有。是则闻性本体之觉。与闻
性照用之观。寤寐恒一。不假思惟。前谓月光如如
非觉观者。正为彼是思惟觉观故也。此出思惟之
觉观却是真如如体。而外四根之身。内意根之心。
所不能及。益足以见其常真实矣。此三种真实。皆
是凡夫现具。不特證而后有。若就此更修。是顺风
行船。因风吹火。何难之有哉。】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
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此明耳根最便初心以翻前不便初心也。且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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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忍国中。耳根明利。必须语言。方得明了。故佛对
此方便利之根。广宣一切经论。然经所诠论。无非
发明圆湛妙性。而圆湛妙性。不离能闻之根性。应
当借声论而反闻自性。若因指见月可也。奈何狂
慧学者。不达如来本意。反迷自巳本有闻性。一味
循声逐响。但随语句流转。何异执指当月哉。抑且
不独众生循声流转。即汝阿难。纵能强记。十方如
来十二部经。清净妙理。如恒河沙。尚不免落于邪
思。逐邪境而被物牵去。不能自由。岂非随彼声尘。
不知旋流。而被沦溺者耶。若知循声顺流而不免
沦溺。则知反闻旋流。必获真实常住无妄之性矣。
可见旋流一法。其与此方根机。药病相投。一切初
心。有何不可用哉。】

「阿难汝谛听。我承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
佛母真三昧。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欲漏不先除。
畜闻成过误。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此专嘱当机必依此门而修也。阿难。汝可谛听。我
今日选根。非敢自专自用。故为低昂。皆是承佛威
力。故此所说者。即前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十
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也。且汝记持佛法。不为不
多。然唯乐多闻。不修无漏胜业。故欲漏深重。种习
未尽。所畜愈多。殊不得力。而竟成堕淫之过误矣。
(先德云祖师言句如破草鞋。宁可赤脚不著最好)夫畜闻成过。亦何贵此
闻哉。况本闻之闻。即是妙性。无劳外求。却乃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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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反将本闻去受持诸佛之佛法。譬如以金碗
乞食。不如碗自可富于食。然则何不识取本闻。而
旋倒闻根。以闻闻性乎。良以如来设教。无非欲人
自悟本性。今乃弃本性而务驰言教。岂如来设教
之意哉。盖多闻。则心放而难收。反闻。则神凝而易
入。故令其一反闻。而即得无妄矣。
○贺云。自闻闻。
只是反照本性。非真注于耳根也。】

「闻(此闻字正指所结之根)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
能脱欲谁名。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见闻(指根言)
幻翳。三界(指尘言)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清。净
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摩
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上方举妙门之胜名述不修之大错以警其当修
反闻而巳。而尚未言如何修如何證也。故又曰。若
夫修證。则何如哉。彼根之结也。在耳曰闻矣。是闻
也。非是无故而生此结相。正因声尘相击。而听精
映声。卷声成根。从无始来。遂有此耳根之名。聚闻
结滞。无复解脱。既因揽声而结。须待脱声而解。故
首须旋倒闻根。反闻自性。以求与声脱。若所脱之
尘既销。并能脱之根亦尽。惟一妙性。岂复有耳根
之名乎。喻如水本因寒而结冰。故冰须脱寒而成
水矣。然非但解一根。而馀根尚结也。根相虽六。性
体惟一。本以一性。而顿结六根。所谓一结一切结。
故但解一根。而馀根随脱。所谓一解一切解。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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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锦六华。华虽各别。而底线相连。故拆一华。而馀
华皆坏矣。(此约横喻。故六根同一成坏。不同巾之竖喻也)是则一根返源。
岂不至简耶。六根齐脱。岂不至要耶。夫至六根解
脱。则众生世界。巳自不能缠缚矣。而器世界。又岂
不能超越耶。盖器界全依根身而立。故见闻犹如
幻翳。三界一似空华。从翳起华。有则俱有。无则俱
无。今既一返六解。而闻等巳复于无。即如翳根巳
除。自然尘界随销。亦若空华灭尽。而本觉之体。圆
满清净。所谓迥脱根尘。灵光独耀矣。夫根身解而
器界即销。其亦至易而甚速矣乎。极而言之。根尘
销到至净之地。即是明相精纯之时。此常寂光。通
达法界。即虚空无边。而寂照光明。周遍含裹。不翅
如大海之含一沤。况依虚空所立之器界根身耶。
既巳到此境界。却来反观世间种种诸事。真如梦
里。以在迷时。未能證此如幻境界。认以为实。觉而
后知为梦也。然则汝之所以被邪术所制。无自由
分者。正由妄认缘尘影事为心。不知根中圆湛妙
心。寂照含空。无可拘制也。汝若早识根中妙心。而
解根超界。乃至寂照含空。得大解脱。则登伽在汝
觉海梦中。如沤如尘。又安能以梦事而留滞汝形
哉。如之何其不勉也。
○前文见非是见。指本体到
极真处。故见之名不存。此指工夫到极真处。故闻
之名亦不立也。】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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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
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
成圆明净妙。馀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此以喻合法明一返六脱之义也。何以见一根返
源而情器双超哉。譬如世间巧幻师。幻作种种诸
男女形。诸根毕具。宛然生动。要以幻师手中所提
线索动故。幻人口眼亦动。若线索不动。则口眼亦
不动。是则动惟机抽。寂惟机息。至息机归寂。并所
依幻处。亦泯于无。而诸幻成无性矣。知此。则知六
根矣。彼六根之在人。亦复如是。只因真如不守自
性。与无明和合。所成识精明元。为六精之总体。即
是第八阿赖耶识。亦即陀那微细识。强名之曰一
精明。即如幻师之一机也。六根元依此一精明。而
分揽六尘。各成根相。于是在眼名见。在耳名闻等。
以根尘和合而成。故名六和合。即如幻作之诸男
女也。所以虽见六用殊。惟一精明转。亦如虽见诸
根动。要以一机抽也。若反闻旋根。而一处成休复。
则应拔圆脱。而六用皆不成。亦如息机归寂然矣。
以至器世间六尘所成垢染世界。皆应念而销。顿
成圆明净妙。是则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也。而非即喻中所谓诸幻成无性耶。至此。则情器
双超。而尘无不尽也。若有馀而未尽者。尚居学位。
未得毕功。若无明巳尽。而本明證极。即是如来所
證圆成极果。无上菩提矣。夫法门既妙。而修證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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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乃至成佛无难。何不选此一根。为初心入门之
要路耶。
○馀尘者。断无明未尽。谓之有馀。极而言
之。虽等觉亦尔。故诸学。指等觉以前。诸有学菩萨
也。问。前文称菩萨一例无学。今何又言有学。答。前
位离佛远。显超二乘。故称无学。今邻近如来。对佛
究竟无学。故等觉亦是有学。如邻至尊。不取称尊
也。】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
圆通实如是。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过去诸如来。
斯门巳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
当依如是法。我亦从中證。非唯观世音。」

【此复广举所證以发其欣慕之心普劝进修也。夫
反闻之功。效验之速如此。今会中大众。及汝阿难。
便当旋汝颠倒闻机。不循外而循内。若果能反汝
闻如来秘密法门之闻。而闻自巳本有之闻性。得
此性为因地心。立可成无上觉道。盖圆通之门。虽
有多种。若真实圆通。可当此方之机。治多闻之病
者。唯此一门。以此一门。是微尘佛。到菩提家一条
大路。入涅槃海一重大门。所以过去诸如来。由此
而入。现在诸菩萨。亦由此而入。是则巳有许多榜
样在前。故未来学人。必当依此法门而入也。抑且
不唯诸佛菩萨从此门入。即我亦从此门而證。岂
特观世音为然哉。夫自不修而唯劝人修。人或不
从。身先入而率人同入。人谁不与。文殊之意。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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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矣。
○开曰。推广此门。即孔老二氏。亦从此入。故
仲尼云。六十而耳顺。庄子云。我所谓闻者。非谓其
闻彼也。自闻而巳矣。故知反闻二字。实此方对症
之良药。三教之所共用。但所證有浅深不同耳。】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
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自馀诸方便。皆是佛威神。
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

【此报复尊敕也。诚然如佛所命。询我诸方便。如二
十五行。谁当其根。以救诸末劫。如我灭度后此界
众生。求出世间人。如入菩萨乘。成就涅槃心。如求
无上道。所问四种。求其全顺佛旨者。唯观音耳根
一门。最为第一耳。自馀二十四圣。所入方便。皆是
佛之威神加被。偶触一事。而舍尘劳。非是通长可
修。亦非上中下根浅深同说之法。如那律之失明
毕陵之触刺。人不皆然。岂寻常一槩可入乎。如普
贤之大因。满慈之宿辩。善吉之解空。鹙子之净见。
皆属深心。岂初机可入乎。沙陀之贪淫。周利之阙
诵。但局浅心。岂大心之所入乎。既各有所局。则定
有所偏。安得通常可修。浅深俱入。如观音耳门者
哉。】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
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沉沦。但以此根修。
圆通超馀者。真实心如是。」

【此进求加被也。夫此耳根一门。即是前所说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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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藏。即前所说无漏业。即前所说如幻不思议佛
母真三昧。我今顶礼。愿诸佛以神力。加被未来进
修者。皆从此门单刀直入。更无一毫疑惑。若将此
法门。为最初方便。则易成就。故堪以此法教阿难。
亦可以此法度末劫沉沦也。然但用此一门而不
用馀门者。以依此一门进修。可超二十四圣之圆
通。真实心要。如是而巳。
○此经文殊凡四见。皆有
深旨。初敕文殊将咒往护者。非大智人。不堪持此
咒心故。次问色空是非二义者。非大智人。不能为
人排难解纷故。三敕拣选圆通者。非大智人不具
正眼。非正眼不能选根。必鹅王而后能择水中之
乳故。四请问经名者。以一会之法。始终皆归于本
智故。
○如来教示一门深入科巳竟。
○二决定义
至此方竟。】

「于是阿难及诸大众。身心了然。得大开示。观佛菩提
及大涅槃。犹如有人。因事远游。未得还归。明了其家
所归道路。普会大众。天龙八部。(人天众也)有学二乘。(小乘有学)
及诸一切新发心菩萨。(大乘初心)其数凡有十恒河沙。皆
得本心。(此与三卷末获本妙心。同一心相。但彼悟得。此證得也)远尘离垢。(此即想相
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也。觉所觉空则尘远。空所灭则垢离矣)获法眼净。(初地见道也。若
依圆教。即十住初心也)性比丘尼。闻说偈巳。成阿罗汉。(即圆之七信也)
无量众生。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此叙大众开悟證入也。文殊既说偈巳。于是阿难
及诸大众。身心了然。盖向之身心皎然者。但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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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结解之次第。尚未知何门得入。今巳确知从耳
门入。更无疑惑。故身心皆了然也。此由二十五圣
并文殊委悉说尽。故曰得大开示。其观佛菩提及
大涅槃之究竟极果也。犹如久为穷子。逃逝他乡。
即欲归家。路头不识。今日指出一条还家道路。虽
未即得还家。从此直往向前。决不复遭枝岐矣。于
是普会大众。自天龙八部。以至初心菩萨。人凡三
等。其数则有十恒河沙之多。皆得本心。真无不證
也。远尘离垢。惑无不断也。获法眼净。證无不圆也。
而大众获益矣。其摩登伽女。今巳出家。名性比丘
尼者。闻说偈巳。即时成阿罗汉。圆證七信。而最劣
获益矣。夫十恒河沙。尚为有量也。乃至无量众生。
凡在法会者。皆发无等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心。初入十信而不可名状之众。皆获益矣。
○问。阿
难所證初果。应齐圆之初信。今闻经之众。昔未證
而尚成新證。何阿难先巳證者。反不列斯位耶。答。
论断见惑。则旧證非新。何须列此。若兼论发菩提
心。则阿难既示證小。亦云缘生。三心未显。故亦未
列斯位中也。
○钟云。前曰路。曰门。至此则曰家者。
谓了悟耳根是到菩提家之路。入菩提家之门也。

○此下为最初近下之根特加戒律道场持咒之三
事。故大科云加行也。至于因戒所生之定慧。仍是
亡尘尽根妙定。及彼定所得三空慧耳。观经文但
性详戒。而略于定慧。可见也。问。前门何不用此。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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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根烦恼轻微。无自起淫等四念。且彼于亡尘时
防护有力。世俗曲屈。巳不容入。安有自起四念。至
于阿难初果。巳能不入色声等六尘。但加反闻。尚
不多费忘尘之力。亦安有自起淫等之念耶。故知
斯门。特为尘劳素重。不待声引。而频举自发淫等
四念者。加四戒以为反闻之前方便。加道场持咒
以为正反闻时之助行也。旧解全不知此。岂自此
以后。别为一法门哉。
○寻常一往便指耳门为最
初方便。今详此科。则耳门尚为初心方便道场等。
方为最初心方便也。】

「阿难整衣服。于大众中。合掌顶礼。心迹圆明。悲欣交
集。欲益未来诸众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巳
悟成佛法门。是中修行。得无疑惑。常闻如来说如是
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萨发心。自觉巳圆。能觉他
者。如来应世。我虽未度。愿度末劫一切众生。世尊。此
诸众生。去佛渐远。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欲摄其心入
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场。远诸魔事。于菩提心。得
无退屈。」

【此请安立道场为末世摄心之轨则也。大众既得
开悟巳。阿难乃于众中。整顿衣服。出座面佛。合掌
顶礼。于斯时也。先悟不生灭心。即是大佛顶首楞
严王。心圆明矣。又悟得耳根是入不生灭之门路。
迹圆明矣。悲旷劫之沉迷。欣今日之顿悟。故悲欣
交集。自疾既除。复悯他疾。欲益未来众生故。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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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首白佛言。大悲世尊。我今巳悟成佛法门。决定
从耳根一门深入。从是门中修行。直捷稳当。再无
疑惑。然我昔常闻如来有是言矣。曰。自未度而先
度人者。菩萨之发心也。自觉圆而能觉他者。如来
之应世也。我虽未自度。愿学菩萨。愿度末劫一切
众生。但我遇佛说法。巳知修行之路。从闻中入。只
恐末世众生。去佛渐远。而邪思说法歧路复多。既
邪正混淆。令进修者。心无适从。欲摄其心入三摩
提。云何令彼安立入道之场地。使邪说魔事。不得
扰乱倾动。于菩提心。方得无退屈乎。
○问。菩萨未
得度先度人。佛自觉而后觉他。涯量次序何如。钟
曰。在菩萨云发心。可见犹费深心。是等觉以前事。
所谓以果为因也。在佛曰应世。业巳不劳馀力。是
妙觉以后事。所谓以因为果也。经语自有分晓。】

「尔时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问。
安立道场。救护众生末劫沉沦。汝今谛听。当为汝说。
阿难大众。唯然奉教。佛告阿难。汝常闻我毗奈耶中
(律藏也)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
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

【此先标三无漏学而戒尤为本。盖前文忘尘脱根
等皆是发挥定慧。未曾说戒。故此特明之也。尔时
世尊。于大众中。称赞阿难云。善哉。善哉。如汝以度
生之心。请问安立道场。救护沉沦者。汝今谛听。吾
为汝说矣。阿难大众。唯然奉教。佛乃告之曰。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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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闻我律藏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乎。何谓三义。
戒居其一。所谓戒者。不止束身。凡微细心念。即诃
禁之。以至一念不生。乃目之为戒也。缘摄心动少。
渐向于定。如止风而波渐息。是因戒生定也。缘心
静极。本明渐显。兼照万法。如波亭水湛。自体发光。
照涵丝发。是因定发慧也。三种具足。毫无渗漏。名
三无漏学。非但不漏落于三有。兼不漏落空有二
边。是为真无漏。而非小乘比也。然戒实为定慧之
前矛。戒根不净。则定慧无由而生。譬如造宅。先固
其基。若无基址。徒架虚空。必不成就。故于三决定
义中。而首戒。而戒之中。又有四决定清净明诲焉。

○贺云。此经始终以戒为本。盖世尊悬知末法之
中。邪师炽盛。非律驳仪。疑误众生。故于此经。首以
阿难示堕发端。至是阿难巳得开悟。特为未来众
生。代请安立道场。世尊苦口叮咛。首揭戒为决定
明诲。一则曰。我灭度后。多诸魔民。再则曰。我灭度
后云云。又重重结以不如此说。即波旬说。如老人
遗嘱。又沉痛。又斩截。使人堕泪。又使人心寒。读至
此处。不知痛加拈提。真辜负迦老一片婆心矣。】

「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
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
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
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
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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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堕爱
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心淫。是名
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
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饭。经百千劫。秪名
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
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涂。必不能
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證。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
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
说。即波旬说。」

【此先说淫戒也。诸经戒杀居首。谓设化以慈悲为
先。此经淫戒居首。为真修以离欲为本。盖欲气粗
浊。染污妙明。欲习狂迷。易失正受。续生死。丧真常。
莫甚于此。故须首戒也。阿难。云何摄心。我名为戒。
律中所犯。罪分轻重。而淫杀盗妄。最为重矣。且以
淫戒言之。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非但于
身不犯。亦不生一念思想之心。夫众生皆因淫欲
而正性命。故缠缚生死。若欲爱乾枯。则残质不续
矣。且汝修耳根圆通之三昧。本图出见思二惑之
尘劳。若淫心不除。则见思决不能断。尘劳决不可
出。纵使多智。辨慧通达。禅定现前。发妙境界。如不
断淫。于禅定时。不舍淫念。或有思惟。则欲境随现。
所念既在欲境。而欲境莫胜于魔。如水就湿。必落
魔道。随福厚薄。分上中下品。不魔王。则魔民。不魔
民。则魔女。如阴魔中行空禅者。却留尘劳。广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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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是也。(此盖定慧心灵触境流注。方有斯堕。若无定慧。徒有淫习。则直堕地狱耳。安有魔宫
之报乎)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初不自以为魔也。增上
慢成。非果计果。各各自谓成无上极果之道。其惑
人可胜言哉。故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即
先世带淫修禅之辈。来为教师。神通智慧。密教行
淫。以为佛事。递相传授。令诸众生。堕落爱见坑中。
欲出见思。反落爱见。一陷邪径。永失菩提正路。如
郁头蓝弗。得非想定。才触女手。遂生爱心。便失神
通是也。汝欲度生。从今以去。教世间人。修三摩地。
必令其先断心淫。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
清净明诲。而非无师之传授矣。是故阿难。若谓不
断淫而可修禅定者。譬如蒸砂。欲其成饭。纵经百
千劫。秪名热砂。不名为饭。何以故。饭以米为本。此
非饭本。沙石所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何异蒸
砂作饭乎。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转三
途。必不能出。何异砂之徒现热相乎。然则如来涅
槃极果。何路可以修證哉。必使淫欲发动之机。身
与心而俱断。盖身之淫机。由心使作。心之淫机。由
念驰放。一念不生。方得身心俱断也。然断性若存。
终与欲对。欲之缘影未忘。亦非竭绝。故必断性亦
无。如病药俱除。方为无病人。而于佛菩提。斯可希
冀矣。是则修如来涅槃之正路也。倘末世说法。如
我所说。即是如来正说。若不如此说。而别言行淫
不碍者。便是魔波旬说矣。如来波旬。所争一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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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辨哉。
○钟云。机者。淫心所自发。断性不无。则欲
之圆影犹在。触机即发矣。】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共生死
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
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
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
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
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
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
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砂石。草菜不生。
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
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汝等当知。
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
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巳。
云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断杀生。
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
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
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
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
血肉充食。若诸众生。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
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
不游三界。(此译人语倒也。当云不游三界酬还宿债)何以故。服其身分。皆
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
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涂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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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此明杀戒也。此中所断之杀。非但人畜。下至蝇虱
蛇蝎等。皆勿杀也。亦非但亲杀。虽食肉服身。亦所
不许。又非但只系身口。虽心念亦止绝矣。阿难。又
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以负命索债。为生死缘。不杀故不续也。汝修三昧。
本意欲出尘劳。若杀心不除。则尘不可出。纵有多
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定落于神道。盖鬼神虽
分胜劣。而均是恶趣。故从人而入者。谓之堕落也。
若是上品禅人。当为大力鬼。如人间尊奉称帝称
天者。若是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如川岳
社令之类。若是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如依止海滨
之类。彼诸鬼神。亦有徒众。认巳是而不知其非。各
各自谓成无上道。故我灭度后。末法之中。此辈炽
盛。行于世间。倡言食肉不碍成佛。而吾教衰矣。然
我于藏通律中。亦听比丘得食不见不闻不疑及
自死鸟残五种净肉者。岂无故哉。盖此肉皆我神
力化生。如海鱼肉山。皆是大悲权化。非真有命根
也。又因汝婆罗门所居。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诸菜
不生。若无肉食。谁资身命。故我以大悲神力。化而
为肉。使汝暂得其味而食。非真肉也。可见凡佛许
食肉者。皆佛用权变。渐引慈化耳。若我灭度之后。
即实夺命之肉。奈何食此夺命之肉。而尚名为佛
子哉。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禅定中。偶得心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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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境界现前。亦似三摩地。而非真三摩地。以食肉
障深。现行皆大罗刹。报终必沉苦海。断断非佛弟
子也。良以为佛弟子。求出三界。如是之人。相杀相
吞。命债不了。解脱无期。何由而出三界乎。然则汝
教世人修三摩地必要次断杀生。是为如来先佛
世尊。第二决定清净明诲耳。是故阿难。若谓不断
杀业而可修禅定者。譬如有人。塞耳高声。求人不
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盖修禅避罪。反乃行杀。塞
耳避人。反乃高声。故谓之欲隐弥露也。且也。清净
比丘。及诸菩萨。于路边生草。不故塌。不故拔。仁慈
之至。犹及草木。云何大悲。乃取众生血肉以充食
耶。不但血肉不可食也。即丝绵绢帛。蚕之所出。靴
履裘毳。乳酪醍醐。兽之所出。虽非其身之血肉。然
亦是彼身之一分。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之丝绵绢
帛。及我西土之靴履裘毳等。如是比丘。于世真能
解脱。更不再游三界。以酬还宿债矣。何也。以服其
身之一分。皆为彼缘。如劫初之人。身有飞光。足若
蹑云。由食地肥。啖香稻故。遂致其体坚重。而足不
离地也。是则身分犹不可服。而况血肉乎哉。然则
修三摩地者。必使我身我心。于诸众生。若血肉之
身。及裘毳等之身分。身不服食。心不贪求。我说是
人真解脱者矣。既无恶业。自无冤对。不脱何为。后
世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人其
可弃佛说而从魔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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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
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
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
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
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
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巳。得上人法。詃惑
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我教比丘。循方
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
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巳无返。云何贼人。假我
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
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若我
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
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
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
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巳决定心。若不为此舍身
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
无异。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
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
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
平复。若诸比丘。衣钵之馀。分寸不畜。乞食馀分。施饿
众生。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必使
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不将如来不了
义说回为巳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
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彼旬说(裨助也。贩卖也。裨助偷心。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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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也)。」

【此明盗戒也。此之偷盗。非只窃人之物。但言行诈
异。詃惑恐动。乃至一念希取利养者。皆是也。阿难。
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利欲贪得。一念不
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若偷
心不除。尘不可出。厌尘方可以出尘。贪世岂能以
越世哉。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委曲取利。
其心回邪。必落邪道。上品精灵。如山精水怪。具诸
神通。似仙非仙。似神非神者。中品妖魅。现妖通而
魅人者。下品邪人。诸魅所着。言行妖异。惑乱于人
者。彼等群邪。亦有徒众。邪入肺腑。不知其过。各各
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潜
匿奸欺。诈称得道知识。复以妖言恐人。令彼改心
易志。敬如神明。于是尽命倾财以奉之。故所过之
处。其家耗散。妖邪炽盛之害如此。若吾教则与之
相反矣。我教比丘。随其所到。持钵乞食。正欲令其
舍贪心而成觉道也。循方而乞。则不自熟食矣。所
以然者。以此残生若寄。为旅为泊于三界客舍之
中。聊示此一度往还。自此以往。更不复来矣。岂令
其恋恋人间。作地狱滓耶。云何妖邪贼人。窃我衣
服。假我僧仪。以如来为取利之媒。广行贩卖。造三
涂业。而皆言此是佛法。是非法说法也。反谤出家
比丘秉具戒者。为小乘道。是法说非法也。以是为
非。以非为是。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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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邪之为害哉。且人之至宝惜者。莫如此身。我教
比丘发心修大定者。先于如来像前。作舍身微因。
或身灯。或指节。或香炷。令彼酬偿宿生负债。辞世
间而脱诸漏。能行此行。虽未能即登大菩提路。是
人决定能信大菩提法矣。若不行此行。纵得菩提。
还来人间酬偿宿债。如我曾于毗兰邑王马厩食
马麦三月是也。夫身犹可舍。何况身外之物。而又
何偷盗之不可断哉。然则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必
令其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
净明诲耳。是故阿难。若不断偷而修禅定者。譬如
水灌漏卮。尘劫难满。所以律制比丘衣钵之外。分
寸不畜。止贪也。乞食馀分。施饿众生。止吝也。合掌
礼众。不慢也。捶詈同赞。无我相也。身心俱舍。无系
恋也。身肉骨血。与众生共。无遗馀也。比丘之行如
此。皆为成就无偷之心。又岂肯曲取以自奉耶。至
若听畜百一所需。但禁馀二。或许不入大会。避辱
不受。及布施不及身分等。皆是不了义中。如萨婆
多论所说。若能但依了义教。不将如来不了义说。
曲为巳解。并误后学者。佛印是人。得真三昧矣。如
我所说者。名佛说也。不如此说者。波旬说也。可不
辨与。】

「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淫三行
巳圆。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
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间尊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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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前人言。我今巳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
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
贪其供养。是一颠迦(即一阐提)消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
罗木。(贝多罗树以刀断则不复活)佛说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
沉三苦海。不成三昧。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
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
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
奸偷屠贩。与其同事。(四摄之一)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
摩地。终不自言我真菩萨真阿罗汉。泄佛密因。轻言
末学。惟除命终阴有遗付。云何是人。惑乱众生。成大
妄语。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复断除诸大妄语。是名
如来先佛世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是故阿难。若不
断其大妄语者。如刻人粪为栴檀形欲求香气。无有
是处。我教比丘。直心道场。于四威仪一切行中。尚无
虚假。云何自称得上人法。譬如穷人妄号帝王。自取
诛灭。况复法王。如何妄窃。因地不真。果招迂曲。求佛
菩提。如噬脐人。欲谁成就。若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
真实。入三摩地。永无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提无上
知觉。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此明不妄语戒也。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
身心无杀盗淫。三戒具足。三行巳圆。若言行不顾。
大妄语者。即三昧不成。成爱见魔。失如来种。何谓
大妄语。所谓道未得而言得。果未證而言證。将无
作有。惟求世间尊胜第一。常在人前。说我巳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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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以至罗汉辟支。地前诸位菩萨。令人求彼体忏。
而贪其陈设供养。若是者。即一阐提。消灭佛种。如
刀断木。不复再活。佛记是人。永绝善根。无复知见。
沉沦三涂。不成三昧矣。夫我灭度后。敕诸菩萨罗
汉。应物现形。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相。度诸轮转
众生。或现顺相。而为沙门居士。人王宰官。及童男
女。或现逆相。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或净或染。
与彼众生。和光同尘。为同事摄。称扬佛乘。诱彼入
道。尚不许自称是真菩萨。是真罗汉。泄漏密机于
初学人前。唯除命终时。略露消息。遗言付法。令人
生信耳。盖住则不泄。泄则不住。此一定轨则也。云
何邪人。既泄仍住。明是惑乱众生。要求恭敬利养。
而成此妄语。慎莫信之可也。然则汝教世人。修三
摩地。次后却要断除诸大妄语。是为如来先佛世
尊。第四决定清净明诲耳。是故阿难。若不断妄语
修禅定者。听其言则是。考其行则非。如刻粪求香。
无有是处。所以我教比丘。一行一止。皆要直心直
言。不容一念虚假。云何妄称得上人法。是何异一
介之人。妄号帝王。自取丧身失命而巳。且一国小
王。尚不容妄窃尊号。况巍巍堂堂。为出世之极尊。
而欲窃其名位耶。以如是因。求如是果。因既不真。
果亦迂曲。如人噬脐。决不可及。必欲成就菩提。当
令心如弦直。直心直言。一切真实。以入三昧。自然
不成爱见魔。而成无上知觉矣。经云。学道从不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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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始。此之谓也。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
波旬说。汝当辨之。
○噬脐者。以妄语求正觉。犹以
自口噬自脐。莫能及也。】
楞严说通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