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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说通卷四
巴县居士非眼刘道开纂述
成都沙门离指方 示鉴订
【○此下审除细惑。说后二如来藏。因阿难偈云。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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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除微细惑。故向下所谈。乃生妄之深源。成碍之
幽本也。后二藏者。谓不空如来藏。与空不空如来
藏也。】
「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
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善
为众生。敷衍如来第一义谛。世尊常推说法人中我
为第一。今闻如来微妙法音。犹如聋人逾百步外聆
于蚊蚋。本所不见。何况得闻。佛虽宣明令我除惑。今
犹未详斯义究竟无疑惑地。世尊。如阿难辈。虽则开
悟。习漏未除。我等会中登无漏者。虽尽诸漏。今闻如
来所说法音。尚纾疑悔。世尊。若复世间一切根尘阴
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诸
有为相。次第迁流。终而复始。又如来说。地水火风。本
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世尊。若地性遍。云何容
水。水性周遍。火则不生。复云何明水火二性俱遍虚
空不相陵灭。世尊。地性障碍。空性虚通。云何二俱周
遍法界。而我不知是义攸往。惟愿如来宣流大慈。开
我迷云。及诸大众。作是语巳。五体投地。钦渴如来无
上慈诲。」
【此满慈因闻四科七大皆是如来藏性故执性难
相以兴二问也。满慈位登无学。巳断见思。巳破我
执。巳證人空。然无明未破。法执犹存。不达全相是
性。不知万法生起之源。未明全性是相。不知七大
遍周之故。故乘机发问。然必待满慈者。盖阿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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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闻居首。满慈以说法居先。皆以义虎称雄故也。
大威德者。有折服之勇。曰威。有摄受之慈。曰德。上
契至理。下契劣机。故曰善为敷衍。谈一谛而三谛
具足。且谛谛文文。皆越小乘见解。故号第一义谛
也。尔时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在大众中即从
恭敬而白佛言。大威德世尊。如四科七大。藏性遍
周。此皆如来自證法门。极难措口。而如来曲徇人
情。头头显露。善为众生敷衍第一义谛。然此第一
义谛。理极玄微。绝难搆副。即世尊推我说法人中
最为第一。今闻如来微妙法音。喻如聋人。逾百步
外。而聆蚊蚋。抑且本所不见。又谁能闻其声乎。则
甚矣。法音之微妙也。所以佛虽宣明此法。令我除
惑。然我今犹未详斯义。毕竟不能入于无疑无惑
之地。世尊。且阿难辈。虽得开悟。然而根中积生无
始虚习。宛然尽在。习漏既存。则我法二执中。俱生
细惑。依然未破。且不独阿难。即我等会中。巳證无
学。巳登无漏者。诸漏虽尽。今闻法音。尚纾疑悔。旧
修巳悔。新闻尚疑。故疑悔交集。未决定矣。我等犹
然。况未得无漏者乎。是故我有二疑。愿因如来决
之。一者万法生续疑。世尊。如佛所谈。世间一切根
尘阴处界等。皆如来藏清净本然者。既曰清净。即
不得更容秽染。既曰本然。即不得更有造作。请问
清净本然。最初何故忽生山河大地。及根身业果。
诸有为相耶。抑清净本然。纵使忽生。亦应忽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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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缘何次第迁流终而复始。相续不断耶。二者。五
大圆融疑。又如来说地水火风等圆融周遍。湛然
常住者。世尊。若地性周遍。应纯是地。土能尅水。云
何又容有水。若水性周遍。应纯是水。水能尅火。火
应不生。云何又说水火二性。俱遍虚空而不相凌
灭耶。世尊。又如地性则障碍矣。空性则虚通矣。碍
则不通。通则不碍。云何二者俱称周遍耶。地水难
容。水火难容。地空难容。而如来皆称圆融周遍。其
何以说也。虽如来自有实义。而我不知是义所归。
惟愿如来。宣流大慈。说出生续之由。圆融之故。庶
使迷云顿破。慧日洞明。方到究竟无疑惑地矣。作
是语巳。及诸大众。五体投地。钦渴如来。无上慈诲
焉。
○钟疏云。问。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经
文以为妄想所生。不知山河大地未生之前。妄想
者何人。莫将宗门套头语答。答云。此忽生之义。略
兼见分说。意谓清净本然。人人有清净心。宜人人
得清净眼。犹如晴空。了无所有。云何满目都是山
河大地诸有为相。所见惟根身器界。如是。则空华
圆影。何时而尽。别业同分。何时而除。故紧接云。次
第迁流。终而复始。细玩问意。四句一气不断。迁流
终始。即下相续之义。满慈所问。不重在始生。而在
相续。故下文佛语世界相续。业果相续。乃正答迁。
流终始之问。而忽生处。特带言之耳。世人泥忽生
二字。为始生之生。不将前后文合看为相续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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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不能措口。如僧问沩山。山河大地。从何而生。
答云。从妄想生。僧云。请和尚与某甲想出一锭金
来看。正此类也。】
「尔时世尊。告富楼那及诸会中漏尽无学诸阿罗汉。
如来今日。普为此会。宣胜义中真胜义性。令汝会中
定性声闻。及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罗汉等。
皆获一乘寂灭场地真阿练若正修行处。汝今谛听。
当为汝说。富楼那等。钦佛法音。默然承听。」
【此许说也。胜义中真胜义性者。法相宗。说胜义有
四。一蕴处界为世间胜义。四谛为道理胜义。二空
真如为證得胜义。一真法界为胜义胜义。据佛后
文答万法生续。则起于性本二觉。答五大圆融。则
归于一心三藏。宛然皆一真法界。故属最后胜义
也。漏尽无学。中根也。定性声闻。下根也。未得二空
回向上乘者。上根也。二空者。人空。法空。得人空者。
知众生无性。得法空者。知诸法无性也。一乘。佛乘
也。寂灭场地。即大寂灭海也。阿练若。此云离諠诤。
亦云闲静处也。尔时世尊。告富楼那。及诸会中漏
尽无学。诸阿罗汉云。如来今日普为此会。宣胜义
中真胜义性。令汝会中。自定性声闻之下根。以及
未得二空回向上乘之上根。如是等众。皆获一乘。
非羊鹿馀乘也。寂灭场地。非四谛之灭也。真阿练
若。本心闲静。非境静也。正修行处。成佛正因。非旁
蹊曲径也。盖定性声闻。无性阐提。不得成佛。如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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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败种。今则咸归一乘。究竟涅槃。悉当作佛。方尽
大乘至极之谈矣。汝今谛听。当为汝说。于是富楼
那等。钦佛法音。默然承听焉。
○此下说不空藏以示生续之由也。对上空藏。彼约
心真如门。会妄归真。以显藏心不变之体。此约心
生灭门。从真起妄。以显藏心随缘之用。然用应有
二。一随染缘。起六凡用。二随净缘。起四圣用。今为
开迷成悟。故且单取染用为言。而全用更在下空
不空藏中也。】
「佛言。富楼那。如汝所言。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
地。汝常不闻如来宣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富楼那
言。唯然世尊。我常闻佛宣说斯义。佛言。汝称觉明。为
复性明称名为觉。为觉不明称为明觉。富楼郡言。若
此不明。名为觉者。则无所明。佛言。若无所明。则无明
觉。有所非觉。无所非明。无明又非觉湛明性。」
【此下答忽生山河大地之问也。尊者寘个问端。如
向荆𣗥林中。探出胶盆子相似。使人动转不得。世
尊是一切智人。知尊者抱守因缘。未忘法执。即将
旧所说法。作个探竿影草。而诘之曰。富楼那。如汝
所言清净大地。善哉。问也。忆我向来在法会
中。所说性觉妙明。本觉明妙。汝常不闻之乎。妙即
寂也。明即照也。妙明。则即寂而照。明妙。则即照而
寂。寂照互融。无明万法之先。一段真理。本然如此。
满慈被世尊一钓便上。答云。我常闻佛宣说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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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鼻孔巳在世尊手里。故复双开两关以审之
曰。汝既闻此性觉妙明。本觉明妙。如何意会。为是
性本自明。单称为觉。即含明意耶。为是觉本不明。
须用加明于觉。而双称明觉耶。盖单称为觉。不假
妄明。是为真觉。双称明觉。而务假妄明。是为妄觉。
双举致问。欲令满慈自决取舍。乃尊者熟处难忘。
依旧浑身落在因缘知见坑中。不觉认明堕所。故
曰。若此不用明之而即称为觉。则虚名为觉。而实
闇然无所明矣。此盖词中反排无所明之真觉。而
意中深取有所明之妄觉也。岂知才立所明。便落
生灭因缘知见。即非清净本然之觉性矣。故世尊
告之曰。推汝之意。将谓若无所明。则无明觉。殆惟
恐其无明觉。而必加明于觉也。而不知一加所明。
则觉明二义。皆双失矣。良以体外加明。非体本有。
有生有灭。时有时无。由是约起心有所明时。明则
非觉。以加明于觉。非觉体之本有故也。约忘心无
所明时。觉则非明。以从来未悟觉体之本明故也。
此犹所谓有念无念。同归迷闷之意也。既非觉非
明。二义俱失。全堕无明。汝岂以无明为汝之觉湛
明性哉。而无明又非觉湛明性。盖无明即是不觉。
惟浊惟暗。而安有湛明之义。是汝始虽惟恐失乎
明觉。而终则至于全失真性。全堕无明矣。
○觉上
加明。如人瞪目。欲自见眼。本不期于空华。其奈眼
非可见。而徒以带出空华耳。此方在明明德。全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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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义。
○钟云。性觉妙明。本觉明妙。言性中之觉。妙
而明者。以此觉乃本然之觉。其明自妙耳。本字。即
首卷元明元字。乃不能有加之意。所谓清净本然
也。与性字相承。而不相对。夫明而至于妙矣。又何
假复明之乎。旧解即寂而照曰妙明。即照而寂曰
明妙。莲师曰。明可云照。妙乃圆融不测之义。不专
属寂。谓妙明二字。寂照之意自在则可。谓寂照二
字即是妙明。则不可也。
○真妄分界。正在此一所
字。有所。则是明非觉。无所。则是觉非明。明觉两字。
矫乱不得。然真觉只是无所。不是无明。若并无本
明。又非觉湛明性矣。】
「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觉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
生汝妄能。无同异中。炽然成异。异彼所异。因异立同。
同异发明。因此复立无同无异。」
【此因无明而生三细也。上既斥为全体无明。由是
承上而言。汝于本具真觉。翻成无明者。元无他故。
正以本性之觉。必具本有之明。所谓性觉必明也。
汝乃无故妄加明于觉上。所谓妄为明觉也。由是
遂成根本无明。万妄依之而托始。故知明觉二字。
便是生世界众生业果之根柢矣。夫此性觉妙明。
清净本然之体。本不属所。以无在而无不在故。亦
不属明。以无明而无不明故。故曰觉非所明。今汝
在清净性觉中。认此性觉以为必明。即此必明一
念。遂将无方所之性觉。转成业识。便落方所。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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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立所。既落方所。复转此大智慧光明。而成能
见见分。故曰所既妄立。生汝妄能。既有见分。复将
无同无异真谛理境。转成相分。遂有种种差别。故
曰无同异中。炽然成异。此炽然成异之异。与彼因
明立所之所异又异。以立所之异。是约一念。此炽
然之异。所谈甚广也。于是有因异而立同。即同亦
异。有因同异而复立无同无异。即无同无异亦异。
而世界虚空众生。恍惚未定之相。皆影现于此。与
彼粗境中三法作胚胎矣。
○无同无异。属众生相。
良以虚空为同。此彷佛有形貌差别。不同虚空。故
曰无同。器界为异。此彷佛有运动灵觉。不同器界。
故曰无异。然必同异发明者。以上异之与同。相形
而显。此众生之境。不同上之二境也。问。既即世界
虚空众生。与下粗境。何所差别。答。此尚在本识中。
结暗忽现。虽现一切境界。但具根身器界种子耳。
即如炽然。训火光盛貌。虽表显著。然火光但明于
夜。亦表暗中显著。以此境界虽显。尚在本识中。未
大显著。故如火光明于暗夜之中也。
○钟云。不知
觉本自明。而妄加一明于觉之上。只此明字。便生
出许多事来。此中能所先后。说者纷纷。不知妄为
明觉。巳是妄能矣。上既因能立所。此复因所生能。
乃展转相生之意。非先有所。后有能也。无同异以
下。皆承生汝妄能来。本性之觉。无同异也。能所既
立。则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矣。异彼所异。是因异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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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同也。同异互相是非。复立无同无异矣。此中同
异。及无同无异。俱指赖耶识中。种种妄明。下文虚
空世界众生。乃妄明所现之相。旧注便以虚空世
界众生。释此处异同。殊太早了。】
「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
尘劳烦恼。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
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此因三细而生六粗确答云何忽生之问也。上来
如是境界。从无而有。则有无相倾。因异立同。则同
异互显。既而复以一异一同之界相。显发非同非
异之有情。于是藏识海中。境风乱动。巳如空华乱
飞。岂不甚扰乱哉。如是扰乱。相为缘对。转生劳虑。
谓于前现识所现相为。不了心现。执为外境。创起
量数。分别染净。所谓分别事识。起成智相。为第一
粗也。劳之既久。相续不断。转生苦乐觉受。自他相
续。法执转粗。即相续相。为第二粗也。因劳久而发
起染著之相。取著转深。计我我所等。即著取相。为
第三粗也。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此等皆是自
相浑浊。非由外物浑之浊之。此即计名字相。为第
四粗也。由是依于名字。循名取著。造种种业。引起
八万四千尘劳烦恼。即起业相。为第五粗也。于是
业系苦相为第六粗者。以次而生。由依性觉而动
无明。因无明而发心境。缘心境而起尘劳等。业力
所使。起成有相处。则山河大地。确然而成定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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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相处。则空阔旷荡。显然而见顽虚。此虚空即
前同相。至此而始确定也。此世界即前异相。至此
而始成就也。汝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实由如是
而生也。且彼细境中。无同无异之相。至是而显然
确定。以成众生业果。真有为法矣。汝问云何忽生
诸有为相。实由如是而生也。
○钟云。自相浑浊。即
后文从始至终。五叠浑浊也。因世界众生而有业
果。故曰由是引起尘劳烦恼。盖至此而晴空之中。
别见种种华相矣。然而诘其根元。总是妄明一念
所生耳。一念中。纷起者为世界。一念中晦昧者成
虚空。虚空为妄明中所现同相。世界为妄明中所
现异相。众生业果。诸有为法。即妄明中所现无同
无异之相。彼所谓无同无异者。乃真有为法也。岂
待众生业果。炽然顿兴之日。而后谓之有为哉。旧
以众生为无同无异。文理难通。今作妄想所现之
相如影子一般。则虚活。说得去矣。
○佛言业识妄
见生于无明。必从性觉妙明本觉明妙说来者。二
语即所谓真如。见无明依真如而起。非真如之外
有无明也。此种无明。所谓生相无明。八地菩萨得
随分觉者。尚不能知。故谓之微细惑。唯佛能以究
竟觉。微密观照。乃能洞见而直指之。此之谓见见。
谓觉眚也。
○经自无明以至粗境。多用能所上下
连持者。令知能所乃生万有之端。行人于真妄分
明之后。一念顿绝能所。可以把定万有。坐还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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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然。所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矣。昔有僧问琅琊
觉和尚云。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觉厉声
云。清净本然。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僧言下大悟。故
知一念才生。万法皆备。则知一念无生。万行具足
矣。
○贺云。诸家以起信三细六粗。配此段经文。致
有纷纷异说。不知此处。前截配三细则可。后截配
六粗。则不可。盖起信六粗。就一人生死轮转言之。
此处经文。就山河大地。诸法生起相续之因言之。
自不能强配也。
○相待生劳劳字。与前瞪以发劳。
兼目与劳。二劳字相应。可见虚空世界。众生业果。
全是目劳所现之相也。】
「觉明空昧。相待成摇。故有风轮。执持世界。因空生摇。
坚明立碍。彼金宝者。明觉立坚。故有金轮。保持国土。
坚觉宝成。摇明风生。风金相摩。故有火光。为变化性。
宝明生润。火光上蒸。故有水轮。含十方界。」
【此下答云何次第迁流终而复始之问也。此先明
世界相续之因。良由觉体之上。巳起妄明。而妄明
必发空沤。顽空之体。全是晦昧。而晦昧与明乖角。
明昧相倾。不觉心动。当知世间诸风。全是妄心动
荡所感。故空轮之上。而有风轮。执持世界。器界凝
结。皆由无明风力执持。得不散失。此风大显然亲
依妄心而起矣。又土与金。皆是坚性。俱属地大。而
坚莫过于金。故金是地大精实之体。因空昧而心
动。故曰因空生摇。如人为睡所偃。而发迷闷。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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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执。而妄成有碍。如偃中坚执求通。而妄觉有物
相压。由此即感一切坚碍之相。当知世间金宝。皆
是明觉体上。一分坚执所感。如有凝心结想化为
石者。亦小验也。以故风轮之上。而有金轮。保持国
土。此地大亦显然亲依妄心而起矣。坚执之妄觉
立碍感金而宝成。摇动之妄明。动成风相而风出。
风金相摩。一坚一动。故有火光。变生为熟。化有成
无。虽无含持之轮用。而有变化之功能。而火大因
之起矣。以上三大。虽相待转生。而俱带妄觉妄明
之心相。此下不带心相。独用金水二大。而水生焉。
彼宝上之明。即含津润。如珠光出水是也。火有蒸
郁之气。即能成水。如盛热时。万物多被蒸而出水
也。以宝明而又映以火光。故有水轮。含润十方世
界。此十方界。总是爱水包裹。而水大所由起矣。由
妄见动。故感风轮。由执心坚。故感金轮。由研摩燥。
故感火轮。由爱心深。故感水轮。故知四大种子。不
外发润二种无明也。
○别经言世界安立。土轮下
依金轮。而同为地大。金轮下依水轮。水轮依风轮。
风轮依虚空。而虚空无所依。今约由心生起。序未
全同。又显究竟。仍说虚空依无明。而无明依本觉。
以见万法始于真妄和合之心。而离心悉无自体
也。】
「火腾水降。交发立坚。湿为巨海。乾为洲潬。以是义故。
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彼洲潬中。江河常注。水势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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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为高山。是故山石。击则成𦦨。融则成水。土势劣水。
抽为草木。是故林薮。遇烧成土。因绞成水。交妄发生。
递相为种。以是因缘。世界相续。」
【此因能成四大又生所成四居也。盖器界元为众
生所居。今于此四。方显众生住处。故曰四居。彼四
大虽均成变化功用。而水火土三大。于四居中。功
迹尤显。彼火性炎上。主于腾也。水性润下。主于降
也。水火既济。则交发而成器界。如陶器者。功惟赖
于水火也。既交发立坚。由是湿为巨海。即甘水海。
盐水海。而水族众生之居成焉。乾为洲潬。即四部
洲。而陆处众生之界成焉。海亦由立坚而成者。以
注水之巨坎。全是坚体也。以是水火共生之义。故
彼大海本就湿之处。不应有火。以不忘母之气分。
故火光常起。洲潬本就燥之处。不应有水。以不忘
父之气分。故江河常注。盖水之望火。为我尅之妻。
故火为二居之母。火之望水。为尅我之夫。故水为
二居之父。今大海克肖于父。而不忘母之气分。故
海中火起。洲潬克肖于母。而不忘父之气分。故洲
有江河也。又水能尅火。若水性不降而就火。则势
必灭火。岂能生物。今则降水之性而就火。水夫劣
于火妻。故结成高山。而山居众生之界成焉。是故
山石。击则成𦦨者。是受火之气分也。融则成水者。
是受水之气分也。土能尅水。若土性不降而就水。
则势必灭水。岂能生物。今则降土之性而就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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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于水。故抽为草木。而林居众生之界成焉。是故
林薮。遇烧成土者。是受土之气分也。因绞成水者。
是受水之气分也。由无明种子。交妄发生。初由妄
心而生起大种。次由展转而备生四大。后由诸大
而成就四居。以是递相为种之因缘。所以世界相
续。成住坏空。终而复始。相续不断。凡成一番。便是
如此展转生起。所以自忽生之后。永无清净之期
矣。
○此中义理。虽似外论中五行相生之意。而实
不尽同。若一一附合。有二不便。一者。五行反明。经
义反晦。二者。令外教之人。将谓不出巳意。良以外
教正惟执乎五行能成世界。而实不了其真源。纵
高推太极混沌等。而终不识其为吾心之妄觉。全
体之无明。今与分明指示。正以异彼教意。而旧解
却将觉明。释之为水。以滥彼天一生水之计。仍出
无极太极之下。何以令彼袪除旧见而生新悟哉。
夫外教多归化机于阴阳。而吾宗直指化本于心
性。且又示天地之元。出于吾心之无明。此诚大异
外说。而极醒误执也。弘教者。不能挽外宗而令其
明内旨。反推内教而滥外宗。失计之甚也。至于内
教所用名言。多用四大。而不名五行。后之合变转
生。但与五行略相似耳。故今解于前之四法。全准
孤山四大为正。而前三大。显然依于心起。于后之
四法。别立名言。略取温陵父母气分之说。以助明
而巳。
○空谷禅师谓周濂溪之学。出于寿涯。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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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图也。彼寿涯胡为者。而立此妄计。岂非内教
之罪人耶。或空谷亦传闻之说。固不足信耶。
○钟
云。巨海洲潬。高山林薮。合成器界。由四大变起。而
四大乃觉心之变现。所谓万法唯心也。】
「复次富楼那。明妄非他。觉明为咎。所妄既立。明理不
踰。以是因缘。听不出声。见不超色。色香味触六妄成
就。由是分开见觉闻知。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
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为
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罗蓝遏蒲昙
等。胎卵湿化。随其所应。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湿以合
感。化以离应。情想合离。更相变易。所有受业。逐其飞
沉。以是因缘。众生相续(明理不踰。理犹体也。踰犹超越也。觉明之体。隔碍而不能
超越也)。」
【此明众生相续之因也。盖法性身。本来周遍实无
根身。即此根身。推其本原。亦是明妄所成。此明妄
者实非他物。亦由妙明觉心。最初突起一念。转为
觉明。而成所妄。所妄既立。于是湛圆妙明之体。分
成六处。在眼名见。在耳名闻。乃至鼻舌身意。各生
局碍。不能超越。不复周遍圆通。以是因缘。故听不
出声。见不超色。馀四亦然。但见色香味触六
妄成就。染六根而成尘。由是见闻觉知。六种分开。
揽六尘而成根。所谓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是
也。夫根尘成就。则形兆潜彰。然尚未趣生。必当中
阴之位。(中阴即中有也。处于死有生有之间。故曰中有。经言。中阴六根猛利胜于生身。瑜伽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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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便如当生本有身形状。如人中有似人。畜中有似畜。馀趣亦尔。身如五六岁孩子大。形量虽少。能作
诸业。于父母边。起颠倒想也)由中阴而趣生也。若因父母巳三
者业同。则相缠著而生。即胎卵类也。或不因父母。
但由巳业。合亦成形。离亦成化。即湿化类也。(蠢蠕皆湿
生。天狱皆化生)当胎卵二中有身。欲投胎时。其无缘处。大
地如墨。惟于父母有缘处。见有一点明色发现。此
中有身。既见明色。即趋其处。其想遂得成就。若是
男中有。以父为异见。父是所憎境。以母为同想。母
是所爱境。女子反此。(涅槃明十二因缘。无明有二。一润业无明。谓过去烦恼也。
二润生无明。即托胎时于父母起爱憎也)此中有既见可爱之境。即注
爱于父母赤白二渧以为种。此赤白二渧。即纳此
想心而成胎。此虽因父母交遘发生。实由巳业相
同。故吸引而入胎。若磁石之吸铁。以是父母巳三。
为因缘故。遂入胎中。成五阴身。故有羯罗蓝。遏蒲
昙等相。(俱舍云。胎中有五位。一七名羯罗蓝。此云凝滑。二七名遏蒲昙。此云疱。三七名闭尸。
此云软肉。四七名健男。此云坚肉。五七名钵罗奢祛。此云形位。今举其二。故曰等也)若湿化
二生中有。由先业力。不简近远。染著称情。当染著
处。便即受生矣。夫胎卵湿化。各以定业相感。故随
其感而应之以四生之定报。如乱思不定者。想也。
而卵则惟想生矣。钟爱不舍者。情也。而胎则因情
有矣。亲附不变者。合也。而湿则以合感矣。舍此趋
彼者。离也。而化则以离应矣。以此四心感召。而四
生各类应之。此其有定者也。若夫情想合离。更相
变易。或情变为想。或想变为情。或合易为离。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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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为合。故其受报。或飞变为沉。若雀之化蛤。或沉
变为飞。若鱼之化龙。奇奇怪怪。亦复不定。以是因
缘。经涉长时。互成转换。众生相续。无有了期矣。
○
贺云。注以色香味触四句为中阴身。殊可笑。不知
世尊谈众生相续。只就当下发明。谓即今瞥起一
念。便是永劫生死根本耳。非从当初说起。如此方
盘古生于太荒之言也。】
「富楼那。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孙相
续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
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
贪为本。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
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
等则以盗贪为本。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
百千劫。常在生死。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
百千劫。常在缠缚。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
果相续。」
【此明业果相续之因也。富楼那。一切众生。过去在
世时。想念恩爱。如胶似漆。固结而不能解。故受生
时。则流爱为种。纳想为胎。而父母子孙。生生不断。
此等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故曰欲贪为本。(欲贪通乎四生。
今止约胎生言之。又胎生复通人畜。今止就人伦辨之。以其易见故也)由有贪爱。必
有身命。由有身命。必赖滋养。彼贪我豢养。我爱彼
血肉。所以贪不能止。则诸世间四生之类。弱肉强
食。递相吞啖。是等则以杀贪为本。杀业盛行。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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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食羊。羊死又转而为人。人死又转而为羊。由一
生以至十生。死死生生。展转报复。互来相啖。有此
恶业。故世世俱生一处。相值以偿其债。直至穷未
来际。无有止息。是等则以盗贪为本。凡不与而取。
及阴取皆盗。以人食羊。不与取也。羊死为人。互来
相啖。阴取也。故曰盗贪也。约杀贪言之。则汝负我
命。汝还我命。我负汝命。我还汝命。约盗贪言之。则
我负汝债。我还汝债。汝负我债。汝还我债。命债不
了。故生死相结。经百千劫。常在生死。而不能出离。
约欲贪言之。汝爱我心。我爱汝心。我怜汝色。汝怜
我色。以是爱怜因缘。生生会聚。经百千劫。常在缠
缚而不能解脱。惟杀盗淫三种贪
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故知三界流转。唯一
贪爱。若断贪爱。便出三界矣。
○问。世教论杀。惟以
忿争杀人为重。论盗惟以劫窃财命为重。而食肉
不与焉。似得重轻之宜。今经何独论其所轻。而反
遗其所重乎。答。此有二义。一者。断轻况重义。盖此
方世教。急于止乱。且图养民。故惟断现乱。而不禁
食肉。今经欲绝生死。须断生缘。故极至食肉。皆并
断焉。若悟轻者尚为生死之缘。则重者不言可知。
非反遗于重也。二者。绝本止末义。盖凡一切杀盗。
究其深本。多起于食肉。如八万释种。遭琉璃之杀。
但知近缘骂詈。而不知远因起于食鱼之冤。故此
方不长太平。缘太平时。恣意食啖。三五百年。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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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福者。福终[示*固]起。畜之酬报者。报尽为人。皆带杀
冤。遂成乱世。乃至杀人无量。故佛断食肉。乃圣智
深远。拔本塞源之言。经云。世上欲免刀兵劫。须是
众生不食肉。外教君子。未能信达者。切勿轻非毁
矣。】
「富楼那。如是三种颠倒相续。皆是觉明明了知性。因
了发相。从妄见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次第迁流。因
此虚妄。终而复始。」
【此总束以结答忽生终始之问也。富楼那。如是世
界众生业果三种。颠狂迷倒。相续不断。虽各不同。
推其所自。皆由性觉妙明本体。最初不觉。突起一
念。故转成业识。名为觉明。因有觉明。次又转为明
了知性。而成见分。因有了知。次又带出境相。而成
相分。无明三细皆备。即缘此境相。而起我法二执。
浑然涵彼六粗。总之皆妄见也。汝问三种云何忽
生。皆是觉明。乃至妄见所忽生耳。夫山河大地。及
众生业果。诸有为相。所以次第迁流者。非别有法。
但惟因此颠倒相续之虚妄。故终而复始。汝问三
种云何终而复始。因此故耳。可见忽生相续。浑一
妄法。了无实体之可得矣。而种种幻化。皆生如来
圆觉妙心。岂不然哉。
○答第一问巳竟。下富楼那
复从答生疑设难。而佛以四喻晓之。始圆第一问
义也。】
「富楼那言。若此妙觉本妙觉明。与如来心。不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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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状忽生山河大地诸有为相。如来今得妙空明觉。
山河大地有为习漏。何当复生。」
【此满慈执因性以难果性也。富楼那言。若此众生
现具在缠妙觉之体。本无不妙。无诸染法。觉无不
明。无诸障碍。与如来心。不增不减。在佛非增。在生
非减。平等无二。乃从清净本然体中。无状忽生山
河大地。诸有为相者。则如来今日得了妙空明觉。
复其无物之本体。还其圆照之本明。亦同众生本
妙觉明。未生山河等法之前矣。如来复还之真觉。
元无异于众生未妄之真觉。然众生既从真而起
妄。如来独不当从真而起妄乎。敢问如来妙空明
觉中。山河大地之世界。有为之众生。习漏之业果。
何时又当无状忽生也。斯问也。是执众生因性之
有始。而疑如来果德之有终矣。
○钟疏云。如来既
得空觉。有为何时复生。此问似太浅。按起信论。人
我见中五种。有谓所得涅槃终尽。还作众生。此云
空觉后。复生诸有。与彼正相似。盖当时小乘外道。
自有此一种执。满慈乘此请佛一破除之。所谓除
惑之尽也。】
「佛告富楼那。譬如迷人于一聚落惑南为北。此迷为
复因迷而有。因悟而出。富楼那言。如是迷人。亦不因
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本无根。云何因迷。悟非生迷。
云何因悟。佛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时。倏有悟人。指示
令悟。富楼那。于意云何。此人纵迷。于此聚落。更生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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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也世尊。富楼那。十方如来。亦复如是。此迷无本。
性毕竟空。昔本无迷。以有迷觉。觉迷迷灭。觉不生迷。」
【此喻无明本空也。万法生于无明。无明元无自体
故未论所生之万法。先取迷方之心喻之。佛告富
楼那。譬如迷人。于一聚落。本南也而惑以为北。夫
迷在此方。则悟在他方。不知此一迷也。为复因此
方之迷而有乎。为复因他方之悟而出乎。富楼那
言。如是迷人。亦不因迷。又不因悟。何以故。迷不自
为生迷之根。云何因迷。悟迷相反。安得相生。云何
因悟。佛又言。彼之迷人。正在迷时。倏有悟人。指示
令悟。四方朗然。富楼那。于意云何。此人从先迷久
迷。既悟之后。于此聚落。更生迷不。答言。不也。世尊。
悟则不复迷矣。佛遂正告之云。富楼那。十方如来。
悟后不迷。亦复如是。良以此无明之迷。既不以自
体为本。亦不以觉性为本。无所从来。彻底元空。亦
如迷方之迷。更无所因也。且自昔在迷时。即无迷
可得。由彼忽生一念。似乎迷其清净觉体。然而非
是真迷。若使真迷。则迷巳有根。安得复觉。以迷本
无根。故曰似有。正如惑南为北。方实不转。今既觉
得是迷。迷即便灭。灭则岂复更生哉。亦如迷方者。
但觉以迷之南。本无有北。则北相顿灭。不应复起
于南也。可见真性觉中。本无无明。而万法从生之
本。尚且元空矣。】
「亦如翳人见空中华。翳病若除。华于空灭。忽有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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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彼空华所灭空地。待华更生。汝观是人。为愚为慧。
富楼那言。空元无华。妄见生灭。见华灭空。巳是颠倒。
敕令更出。斯实狂痴。如何更名如是狂人。为愚为慧。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问言诸佛如来妙觉明空何当
更出山河大地。」
【此喻万法现无也。夫无明且空。而况所生之万法
乎。以喻明之。譬如目翳之人。见空中华。元非实有。
翳病若除。华于空灭。亦非实无。忽有愚人。于华灭
空处。更待华生。汝观是人。为愚乎。为慧乎。富楼那
言。空本无华。妄见其有生有灭。以非实灭。故见华
灭空。巳是颠倒。何况敕使更出。斯实谓之狂痴。而
愚字不足以尽之。云何更名此等狂人。为愚为慧
耶。佛言。此待华更生之人。诚如汝解。决愚非慧。汝
既知晴空待华者为至愚。云何乃于如来妙明体
中。而待生山河等法。彼执佛灭万法。巳是颠倒妄
情。况冀佛起万法。与彼愚人何异哉。是则妄不复
生。断然无疑矣。】
「又如金矿杂于精金。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如木成灰。
不重为木。诸佛如来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且不独妄不复生也而真亦不复变矣。又如蕴金
之矿。当金在矿时。二物混和。矿杂精金。若出矿之
后。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则求矿于金者。愚也。又如
木遇烧而成灰。既巳成灰。不重为木。则求木于灰
者又愚也。然则诸佛如来可知矣。彼诸佛如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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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所成无上智德。破无明。尽五住。翻转一切烦恼。
完复本有如如智体。所谓菩提也。因穷果满。圆净
断德。迁流浪息。二死永忘。翻转一切轮回。完复本
来如如理性。所谓涅槃也。菩提智光。类于精金明
净既成菩提。不复重生烦恼。亦犹精金不复重为
矿也。涅槃寂灭。类于木灰。既入涅槃。不复重沦生
死。亦犹木灰。不复重为木也。故曰亦复如是。是则
妄本无生。而非成佛始灭。真本无变。而胡望佛更
生。故知众生分中。尚自无生无变。何况成佛者。反
有生而有变哉。汝问万法生续之由。我为汝说生
续之由竟。
○说不空如来藏巳竟。
○此下说空不空如来藏。以示圆融之故也。夫空藏
中。破相显性。相既不有。说谁无碍。不空藏中。从性
起相。相既宛然。何得无碍。是以前二藏中。略开圆
融之端。而未竟无碍之说。岂免满慈之疑。兹欲极
彰无碍之由。以销执相之问。须谈空不空藏也。盖
空即不空。则性全即相。而性固无碍。不空即空。则
相全即性。而相亦何所碍哉。】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疑
水火性不相陵灭。又徵虚空及诸大地俱遍法界不
合相容。富楼那。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
发挥。所以者何。富楼那。彼太虚空。日照则明。云屯则
暗。风摇则动。霁澄则清。气凝则浊。土积成霾。水澄成
映。于意云何。如是殊方诸有为相。为因彼生。为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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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若彼所生。富楼那。且日照时。既是日明。十方世界。
同为日色。云何空中。更见圆日。若是空明。空应自照。
云何中宵云雾之时。不见光耀。当知是明。非日非空。
不异空日。」
【此答次问五大何得圆融之疑也。满慈依小乘法。
执旧见。坚谓诸大本来相碍。若如来藏空。可说无
碍。今云备具诸大。即当相碍。岂有无碍之理。斯则
岂惟不达巳发之相为无碍。兼亦尚疑未发之性
为有碍矣。而如来释疑。非但只释未发之性为无
碍。而兼亦详释巳发之相尚无碍。相尚无碍。而况
未发之性。何得有碍乎。故此科说性无碍。其词最
少。释相无碍。其文最多也。佛言。富楼那。又汝问言
地水火风。圆融周遍。而疑水火二性。何故不相陵
灭。又徵空大地大。既俱遍者。则不合相容。我今为
汝。以喻明之。富楼那。如来藏性。本非七大。而不拒
彼七大发生。譬如虚空。体非群相。而不拒彼诸相
发挥。所以者何。富楼那彼太虚空所谓体非群相
者。空空荡荡元无一物。然而日照则明矣。云屯则
暗矣。风摇则动矣。霁澄则清矣。烟雾之气凝聚。则
浊矣。土合风雨积而蔽空。则成霾矣。水澄湛不动。
则与虚空交映矣。所谓不拒发挥者如此。(七相虽不配合
七大。而亦略应其数也)于汝意下云何。如是种种。同时各处。
诸有为相。为因彼日等诸缘所生乎。为复空中自
有乎。若谓因彼所生者。富楼那。姑举日之一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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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之。而馀六可知也。且当日照时。既是日明。则当
普天共成一日之体。不应更见圆日。云何空中。更
见圆日如盘盂者在乎。既见圆日。则自日之外。云
何不是空体之明。而顾独谓明属于日乎。若谓不
是日明。是空明者。空常存。明常在。空应自照。云何
当中夜云雾之时。又无光耀。当知是明。亦非日。亦
非空。不即空日也。非异空。非异日。不离空日也。既
不即。又不离。则知清净本然。循业发现矣。
○问。虚
空譬性。明等七相譬七大。日等七缘。譬于何法。答。
七大循业而发。则日等。譬七大各所循之业也。问
总标中。惟空与相。空喻藏性。相喻七大矣。徵释中。
只宜明其非空及不异空足矣。何更加以七缘。而
言非日。及不异日乎。答。若不加以日等。有二不备。
一者显妄不备。盖必二者皆非。二者不异。方显宛
转虚妄。无可指陈也。若惟单就空言。是犹有可指
陈处也。二者显妙不备。苟若但言非空。而不言非
日。则但显性无碍。而不兼显相无碍也。若但言不
异空。而不言不异日。则但显不违性。而不兼显不
坏相也。
○此下据经文。观相元妄至不相容者在前。真妙觉
明至无可凭据在后。词义不贯。明是错简。今依讲
文正之。】
「真妙觉明。亦复如是。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
各各发明。则各各现。若俱发明。则有俱现。云何俱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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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楼那。如一水中现于日影。两人同观水中之日。东
西各行。则各有日。随二人去。一东一西。先无准的。不
应难言此日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双。云何现一。宛
转虚妄。无可凭据。」
【此以法合喻也。彼元真之妙觉明心。不滞一相。不
拒诸相。亦复如是。若汝循发空之业。而以空明。大
则如大千空劫。小则如凿井出土。而空即现矣。若
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如执镜求火。执珠求水之类。
则亦各各现。如求火火出。求水水出是也。若地水
火风。同时发明。如吹火者。口中现风。薪中现火之
类。则亦互呈齐现。如风随火壮。火随风烈是也。真
妙觉明。循业发现如此。此与虚空体非群相。而不
拒七相之发挥者何以异乎。夫相之各现。不必论
矣。云何俱现。今又以喻合喻。富楼那。如一水中。现
于日影。两入同观此水中之日。此两人东西各行。
则各有一日。随二人去。本一影也。乃一随而东。一
随而西。此之二影。谁为定实。然则一处而
现水火二大。亦谁为定实耶。既先无准的。不应难
言是一而云何各行。既双而云何现一矣。假使境
有定实。犹可容辨难。今既无定无实。而顾于无定
实之境。宛转辨难。则难愈多。而愈人于虚妄。如同
观是一。知二是虚。各行既二。验一是妄。则一之与
二。孰可凭据哉。然则诸大俱现。亦是宛转虚妄。无
可凭据而巳。此与空日生明。不即不离有。何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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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
○水喻如来藏性。影喻七大之相。两人各行。喻
循俱明之业。东西二影。喻俱现之相。
○钟云。诸注
以此处日影。同于二卷中月影之妄。又泥下文宛
转虚妄之语。反以俱现之妙作虚妄看。此以辞害
义。以喻累法之过也。不知二卷显如来藏体。故以
真月喻真。而以月影为妄。此显如来藏随缘不变。
不变随缘。故借水中日影。形容描写俱现之妙。但
观一如来藏。随七大俱现。如一日影。随东随西。其
妙自见。若必难言日影是一。云何各行。各日既双。
云可现一。则宛转虚妄。而无可凭据矣。】
「观相元妄。无可指陈。犹邀空华结为空果。云何诘其
相陵灭义。观性元真。唯妙觉明。妙觉明心。先非水火。
云何复问不相容者。」
【此牒上虚妄以答前问辞也。但汝细观七大之相。
若果是实。或可指陈。正如水中日影。本来虚妄。无
可指陈。若乃妄谓有可指陈。如执空华实有。巳为
迷妄。若更诘其相陵灭者。是犹复邀空华。而期其
更结空果。真可谓迷中之迷。妄中之妄。云何诘其
相陵灭乎。由此虚空廓然。迥无诸相。而观七大之
性。元亦纯真。先非水火。水火尚无。说谁不相容乎。
知水火。则知空地矣。而汝问大地虚空不合相容
者。亦独何哉。夫观相元妄。则全相是性。不空即空。
而相无碍矣。观性元真。则全性是相。空即不空。而
性无碍矣。汝问五大圆融之故。我为汝说圆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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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竟。
○问。性相既俱无碍。既不相凌灭而相容矣。
奈何据今炽然凌灭。宛然不容。其故何也。答。下云
汝以色空相倾相夺。则倾夺二字。即其故也。是知
凌灭不空。病根在于众生无始妄习倾夺。非彼妄
相真有是也。其犹月运岸移。惑本在于云驶舟行
之妄见。非彼月岸真有是也。又如梦见水火。执为
实有。便见凌灭。才知是梦。便可横身直过。尚无烧
溺。岂有凌灭。是知今之炽然宛然。实由坚执之久
而忘执之功未至耳。
○详满慈之疑。谓既称圆融
周遍。便该得凌灭不容。若是不灭相容。恐非圆融
周遍。佛以不灭相容。正是圆融周遍。然并不与之
辨如何相容。如何不灭也。但只追究七大之所从
来。总是如来藏性。循业发现。性全是真。相全是妄。
既是虚妄。如空华日影。将谁相灭。将谁相容。然则
并不当问其相灭不相灭。而何必辨其不相凌灭
乎。并不当问其相容不相容。而何必辨某为相容
乎。此谓溯本穷源。搜出来历。不待辨难。而疑团打
破矣。
○说空不空如来藏巳竟。
○此下圆彰三藏。以劝修也。由前次第三藏。急于破
迷成悟。故俱就众生迷境显示。未暇普收圣凡染
净二缘。十界一如无二。以毕彰藏心全体大用。今
既粗细二惑。次第破尽。妙明披露。道眼近圆。理宜
罄竭诸佛之灵府。而彻底显示。故此统会毕彰。用
显圆融三藏也。
○满慈于此。应有伏疑。由前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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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现住迷境。当体性相。二俱无碍。若尔。即应不
拣圣凡。同见无碍。今何我等动成有碍。而如来独
得无碍耶。于是如来应念指示其由。所以复有后
文之圆示也。旧注既不辨讹误。又不推此来意。致
令此处经文。前无结归。而后无发起。复何脉络之
可通哉。】
「富楼那。汝以色空相倾相夺于如来藏。而如来藏。随
为色空。周遍法界。是故。于中风动空澄日明云暗。众
生迷闷。背觉合尘。故发尘劳。有世间相。」
【此密销我等何得动成有碍之伏疑也。当机者。既
疑众生何以有碍。佛因指出成碍之由。而言。富楼
那。汝等所以一切有碍者。岂有他故哉。良由汝等
业识不空。相见未破。循色空之业。互相倾夺于如
来藏。如凡外背空而趋有。是以色而倾夺于空也。
权小背有而趋空。是以空而倾夺于色也。相倾相
夺。而如来藏。即循汝业。而现空现色。盖真如随缘。
与妄心相应。故见色空周遍法界。是故于此色空
法界中。开眼时。但见物象森罗。风动空静。而动静
交碍。日明云暗。而明暗互防。如是乃至地空不容。
水火陵灭。尘劳满前。全成秽土。不知相本虚而无
可凭据。只为众生内为无明所蔽。业力所使。迷而
且闷。如下界与三涂有念为迷。上界兴二乘无念
为闷。所谓有念无念。同归迷闷也。惟其迷闷。不自
了知。背清净觉。和合妄尘。故发尘劳。而有世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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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成相。所以动成有碍者。由此自迷自背之故
耳。岂性相之过哉。】
「我以妙明不灭不生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
圆照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
大中现小。不动道场。遍十方界。身含十方无尽虚空。
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灭尘合觉。
故发真如妙觉明性。」
【此密销如来独得无碍之伏疑也。当机者。既疑如
来何以独得无碍。佛因自陈无碍之由。而言。我所
以得一切无碍者。岂有他术哉。但惟用彼六根中。
圆湛不生灭性。以融彼遍成色空生灭之如来藏。
而如来藏。迷时纵成色空生灭。而妄本常空。相非
实有。今由以妙明常住之性融之。而生灭妄相。了
不可得。惟一妙净本觉湛明之性。圆融照了。遍周
法界。所谓以如如智。契如如理。而住持大光明藏
也。夫众生背觉。而真如尚随染缘。与妄理相应。成
世间相。况顺性妙修。安有不随发妙用者乎。是故
从体起用。于此理法界中。无碍缘起。约理事无碍
法界言之。理不可分。故理惟一也。事无纪极。故事
无量也。理无分限。理故大也。事有分限。事故小也。
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而理事
无碍矣。约事事无碍法界言之。如一尘一毛。一身
一界。皆一也。多尘多毛。多身多界。皆无量也。微尘
毛端。皆小也。无边刹。无边身。皆大也。一为无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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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而事事无碍矣。取相
以实之。如不动道场。遍十方界。非一为无量乎。身
含十方无尽虚空。非无量为一乎。于一毛端。现宝
王刹。正中现依。坐微尘里。转大法轮。依中现正。非
小中现大乎。虽宝王刹。犹然毛端也。虽大法轮。犹
然微尘也。非大中现小乎。此皆如理智中。现如量
境。良由诸佛翻背觉合尘者。而灭尘合觉。故翻发
尘劳世间相者。而发真如妙觉明性。全相成性。所
以独得无碍者。由此不迷不背之故耳。岂性相之
殊哉。
○此下圆彰藏性。不惟以一心而圆具三藏。且于每
一藏中。即圆具十法界。如非则十界俱非。即则十
界俱即。融则十界俱融也。以其非一切。即一切。而
又融拂一切。酷以三谛三观。心粗浮而不沉玩者。
辄立谛观。不知详佛深旨。但是直指众生现具本
来之心。便是如此。圆融妙极。众生迷时。诸佛證后。
常只如此。了无增减而巳。又复当知。亦不离前根
中所指圆妙明心。但于十显一破之后。方以指明
四科七大。复进常遍。今乃至此。方极圆融。而无以
复加矣。始终惟显心性。何曾与说观门。苟此处观
门巳立。便当依此修行。观音圆通何用哉。
○钟云。
此处文义。联络难断。言虽灭尘合觉。一多小大。相
摄相入。起大神用。而如来藏中。实纤尘不立。非一
切也。虽非一切。又万法悉备。即一切也。又互泯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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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不可思议也。何疑诸大周遍法界。而不相凌夺
哉。】
「而如来藏。本妙圆心。非心非空。非
地非水。非风非火。非眼非耳鼻舌身意。非色非声香
味触法。非眼识界。乃至非意识界。(此处无五阴者。以五根六尘摄色阴。
以意根六识摄后四阴。至于入处。开之即是)非明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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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如来藏。元明心妙。(对上本妙重一明字。复系之以心妙者。见用但体含。非滞有之
用)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风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
意。即色即声香味触法。即眼识界。如是乃至即意识
界。即明无明明无明尽。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
老死尽。即苦即集即灭即道。即智即得。即
檀那。即尸罗。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禅那。即般刺若。即
波罗密多。如是乃至。即怛闼阿竭。即阿罗诃三
耶三菩。即大涅槃。即常即乐即我即净。以是俱
即世出世故。」
【此明即万法以显不空如来藏也。以十界诸法。若
离此心。无片事可得。故惟据藏心之体。便即十界
之体。信手拈来无有不是。乃至心佛俱即也。】
「即如来藏妙明心元。离即离非。是即非即(非即二字当是非二
字)。」
【此双遮双照以显空不空如来藏也。夫既万法俱
非矣。又万法俱即矣。即如来藏。又妙又明。本来元
具。不假修成之心元。其圆神不滞之体。固不定属
于即。亦不定属于非。而离即离非。而随宜自在之
用。全非而即。全即而非。而是即是非。至此。则圆融
极至。而显心之妙。无以复加矣。
○原夫佛酬阿难
妙定之请。舍置权小所修。示以诸佛本定。然斯定
所以迥异者。以是全彰自性本妙圆定。释者不可
多用修意。以仍滥于常途也。况此奢摩他中。纯谈
本定。曲显性真。而说修之意绝少。从初三卷。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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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心本定之体。显次第空藏也。而大众各各自知
心遍十方。常住不灭。斯则顿意成矣。而圆意犹未
彰也。复次满慈顿兴二难。为后二藏之发起。于是
答万法云何生续。则略彰藏心随染缘之用。显次
第不空藏也。斯则体用略备。圆意巳露。而犹未具
彰也。复答五大不合相容。且示性相二无碍理。显
次第空不空藏也。斯则且彰无碍。释彼有碍之疑
而巳。至于即性之相。无量不思议业用。即相之性。
混融不思议妙体。未极显也。更因当机之伏疑。而
与之备谈染缘净缘。四义四相。则一切圆用。方以
尽彰。又与开二合二。双拂双融。而三一妙体。方以
极显。然用须證而后发。故略带修成。体则本来现
成。故仍彰不变。纵因修显。亦非修生。是则后之圆
融三藏。收前次第三藏。总以极显自心本具之圆
定。而非有观门可立也。】
「如何世间三有众生。及出世间声闻缘觉。以所知心。
测度如来无上菩提。用世语言。入佛知见。譬如琴瑟
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汝与众生。
亦复如是。宝觉真心。各各圆满。如我按指。海印发光。
汝暂举心。尘劳先起。由不勤求无上觉道。爱念小乘。
得少为足。」
【此责满慈不勤求而徒事口舌所以策其进也。夫
如来藏妙明心元如此。如何世间。欲有色有无色
有众生。及出世间二乘。各以本智为能知。各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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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为所知。即以此所知心境。比类推度。谓如来无
上菩提。亦同于此。岂知无上菩提。微妙第一。本不
可思也。又用世间语言。如陵灭不容。因缘和合之
类。而参杂于佛知见。岂知佛知见即是圆融三藏。
本不可议也。不可思议。而辄以妄心妄言思议之。
岂不远哉。夫妙性在人。以妙体而含妙用。犹须以
妙智发之。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
指。终不能发。汝与众生。亦复如是。此宝觉真心。(实有
离垢光明财用三义)人人具足。各各圆满。亦如琴瑟等皆有
妙音也。而有发有不发者。在有妙指。与无妙指耳。
如我得之于心。则应之于手。故一按指。而光明焕
发。照天照地。皆成妙用。岂非有妙指而能发妙音
耶。汝则暂一举心。尘劳满眼。物象森
罗。不发妙用。岂非无妙指而不发妙音耶。所以不
发妙用者无他。有无上觉道。即佛智果。所谓发妙
用之妙智。佛初以之合如来藏者也。由汝不肯勤
求无上觉道。而爱念小乘。取其功省而利近。得少
为足。但以六通十八变等化城伪宝为足。不复知
真宝所在。故不发耳。若肯勤求。即与如来把手共
行。决不相赚。汝可不勉哉。
○宗镜云。乐蕴奇音。按
指则宫商应节。人怀觉性。智巧则巧用冥符。得失
在人。精粗由巳。所以善逝按指。发海印之光。含识
举心。现尘劳之相。
○钟疏云。前文灭尘合觉。故发
真如妙觉明。及一为无量等。所谓如我按指。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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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也。二发字。正相应。前云背觉合尘。故发尘劳。
有世间相。所谓汝暂举心尘劳先起也。前文是法。
此处是喻。非两层意。
○至此。则知法华所言佛之
知见。但有其名。未竟其实。此经方明言佛知见。是
三藏圆融。寂灭一心也。】
「富楼那言。我与如来。宝觉圆明。真妙净心。无二圆满。
而我昔遭无始妄想。久在轮回。今得圣乘。犹未究竟。
世尊诸妄一切圆灭。独妙真常。敢问如来。一切众生。
何因有妄。自蔽妙明。受此沦溺。」
【此满慈穷索妄因而拟进修也。富楼那言。如佛所
说。宝觉真心。各各圆满。则我与如来宝觉圆融。真
妙净心。同一圆满。应无二相矣。而我昔遭无始妄
想。自蔽妙净圆明之宝觉。生此生死相续。久在轮
回。今虽得圣乘。犹未究竟。见思虽尽。无明尚存。其
不知妄因生起也固宜。若乃世尊。五住尽而二死
亡。诸妄一切圆灭。独妙真常。称为大觉。其知妄因
必矣。敢问如来。一切众生。何因而有妄起。顾乃自
蔽妙明。受此沦溺也。前问清净本然。云何忽生。世
尊答以因无明起。今问此无明者。复因何起。所谓
直穷到底也。】
「佛告富楼那。汝虽除疑。馀惑未尽。吾以世间现前诸
事。今复问汝。汝岂不闻。室罗城中。演若达多。(祠授谓从神乞
得也)忽于晨朝。以镜照面。爱镜中头眉目可见。瞋责巳
头不见面目。以为魑魅。无状狂走。于意云何。此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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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故狂走。富楼那言。是人心狂。更无他故。」
【此下借事发明妄本无因也。佛告富楼那。据汝推
本无二。是信巳本真。称佛圆常。又信佛永證。乃至
万法生续之疑。性相难容之惑。皆巳破矣。然汝虽
除疑。而馀惑未尽。尚不达此无明无因。是以强索
之也。即今目前偶有一事。我即借此。与汝发明。汝
岂不闻此室罗城中演若达多。忽于晨朝照镜。爱
镜中之眉目可见。而瞋巳头之面目不见以为此
不见者。即同魑魅。遂无状狂走。于意云何。巳非魑
魅。而自以为魑魅。此人之狂。是从何因而起。不应
无故狂走也。满慈被世尊一问。当下分明。答云。此
人但是心发颠狂而走。更无他故。无故。则无因矣。】
「佛言。妙觉明圆。本圆明妙。既称为妄。云何有因。若有
所因。云何名妄。自诸妄想。展转相因。从迷积迷。以历
尘劫。虽佛发明。犹不能返如是迷因。因迷自有。识迷
无因。妄无所依。尚无有生。欲何为灭。得菩提者。如寤
时人说梦中事。心纵精明。欲何因缘取梦中物。况复
无因。本无所有。如彼城中演若达多。岂有因缘。自怖
头走。忽然狂歇。头非外得。纵未歇狂。亦何遗失。富楼
那。妄性如是。因何为在。」
【此以法合喻也。满慈于事上却解。于理上却迷。故
佛就其明处以导之。言此觉又妙。又明。又圆。一觉
而具三义。乃是本来自圆。本来自明。本来自妙。非
假修證。而未尝有妄。既巳称之为妄。便是突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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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云何有因。若有所因。即名为真。云何名妄。可见
于妄而索因者。不达妄理者也。且无明与妄想。皆
是最初细惑。自其最初痴相。谓之无明。自其迷中
动相。谓之妄想。却后凡迷真处。便是无明。凡执似
处。便是妄想。互相引发。凡有几重。展转相因。从迷
积迷。以至微尘纪劫。终不得其因之始相。虽佛八
音四辨。亦不能逆推而说其本始之因。良以妄体
本空。无可说也。如初一人。忽然妄说。递递相承。从
妄说妄。及推其因。递递皆虚。如是迷因。正因迷惑。
不达无因。所以常自成有。若识得迷无生因。自见
诸妄悉皆本空。而无所依。不但只达妄空。亦达最
初即未曾生。而劫后将何所灭。是则汝谓世尊诸
妄一切圆灭者。亦妄也。我今虽得菩提。但能说此
妄本无因。岂能拈出无因之妄以示人乎。所以得
菩提者。正如寤人。说梦中事。心纵精明。别无方法。
拈取梦中之物以示人也。且梦中物。影影响响。亦
似有因。似可拈取。尚不能取。况复无因之妄想。本
无所有。乃索其生起之因。欲取而断之。乌可得哉。
此妄无因。正如达多狂性相似。不是因人教他狂。
亦不是头上本来有狂。元是自巳迷头认影。自怖
而狂走。忽然此狂一歇。则知此头非从外得。纵使
未曾歇狂。眉毛元在眼上。鼻孔依旧下垂。曾不动
著一丝毫。亦何遗失之有。富楼那。汝之妄性。即如
达多之狂无异。其因岂有定在。乃向如来索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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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三缘断故。
三因不生。则汝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
胜净明心。本周法界。不从人得。何藉劬劳。肯綮修證。
譬如有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不自觉知。穷露他方。
乞食驰走。虽实贫穷。珠不曾失。忽有智者。指示其珠。
所愿从心。致大饶富。方悟神珠非从外得。」
【此告以歇狂之法也。汝究妄因。将欲得其本因而
苦修以断之也。今既悟其无因本空。何必乃尔。汝
但不去随顺世间业果众生。三种分别现行相续
心。三缘断故。粗惑粗境巳尽。则三细中流注细念。
所以为粗惑境之深因者。自然不生。良以粗念除
而功熟。细念亦随尽也。粗细俱妄。则根本无明。岂
能独存。则汝之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泯然而歇
息矣。此狂一歇。当下即是菩提。所谓知幻即离。离
幻即觉也。至此。则知胜净明心。(胜者超过一切之意。权小亦称净明。
而非胜净明也)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元是巳物。不从人得。
何藉䊀皮带骨。劬劳辛苦。动经劫数。以为修證哉。
再以喻明。譬如有人。于自衣中。系如意珠。而不自
觉知。乃穷露他方。乞食驰走。虽然贫穷。而珠不曾
失。忽有智者。指示其珠。所愿从心。致大饶富。方悟
神珠。元是衣里之物。非从外得。然则歇即菩提。不
从人得。无劳修證。亦若是而巳矣。此不独与满慈
发明云何有妄。即阿难见相发心惠我三昧等疑。
俱释然矣。
○问。此之顿歇。与耳根圆通。同耶。异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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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歇意同。而就位有异也。若博地凡夫。名字位中。
闻斯法门。悟彻真有妄空。从耳门入流忘所。即是
不随世间分别。三缘顿断也。自此由忘而不生。由
不生而尽由尽而空。由空而灭。一路休歇。自浅之
深。直至寂灭现前。即是菩提胜净明心现前矣。此
则全同也。若满慈七信位后。根结巳尽。何用翻前
又从耳门而入。但从觉所觉空。顿歇法执分别俱
生。至寂灭现前。则胜净明心亦现前矣。盖前位人
法二执齐歇。此位但歇法执。故云就位有异耳。
○
钟云。三缘断故三因不生者。三缘。如明昧相待等
是世界缘。同业相缠等。是众生缘。欲杀盗贪。是业
果缘。而妄为明觉。则三种总因也。
○此下阿难第三番疑因缘也。最初第一。于显见超
情科中。疑见性不由因缘。第二于圆彰七大科前。
疑万法不由因缘。今此第三。乃疑證果成道。何亦
不属因缘。有果无因。诚大可疑。意盖闻佛久排因
缘。而语中又带因缘。既说因缘。又言何藉修證。故
起斯问。是则前疑性相。今疑因果矣。】
「即时阿难。在大众中。顶礼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现说
杀盗淫业三缘断故三因
不生。心中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从人得。斯则
因缘皎然明白。云何如来顿弃因缘。我从因缘。心得
开悟。世尊。此义何独我等年少有学声闻。今此会中
大目犍连及舍利弗须菩提等。从老梵志。闻佛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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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心开悟。得成无漏。今说菩提不从因缘。则王舍城
拘舍梨等所说自然成第一义。惟垂大悲。开发迷闷。」
【此蹑佛语而执因缘也。即时阿难白佛。意谓
如来既巳摈弃因缘矣。语中又说缘断而因不生。
狂歇而菩提现。斯则说因说缘。皎然明白。似不可
废。云何乃欲顿弃之耶。且此因缘。是我等入道之
门。发悟之地。于我等辈。实有利益。又不独我等年
少有学蒙其利益。即先辈耆宿。如大目犍连等。亦
皆由此而得悟入。今言不藉因缘。则外道所说八
万劫后。自然成道。犹如缕丸。极处停止者。翻成第
一义谛耶。纵使如来不堕因缘。宁不堕自然哉。此
又我等迷闷而不解者。更望发其覆而决其疑也。
○富楼那问意巳圆。复让阿难起问。仍还当机也。】
「佛告阿难。即如城中演若达多。狂性因缘。若得灭除。
则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缘自然。理穷于是。(此但说喻。若约法中。
须云无明因缘灭除。菩提自然而出)阿难。演若达多。头本自然。本自其
然。无然非自。何因缘故。怖头狂走。(此下约头双拂。此先拂自然法中。谓
本性若属自然。众生即当常自见性。不复有迷沦者。今何故复有迷而背驰者乎。可见菩提不属于自然也)
若自然头。因缘故狂。何不自然因缘故失。本头不失。
狂怖妄出。曾无变易。何藉因缘。(此拂因缘法中。如云若菩提性先自然有
而后假无明因缘背驰不见遂谓此性全属因缘。即当真失其性。方信因缘不妄。今何不由因缘而失真乎。夫
性本不失。无端迷背似失而巳。然正当迷背。似失之时。而本性实无变易。及见性破迷之后。此性何假因缘哉)
狂本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际。狂何所潜。(此下约狂双拂。此先
拂自然)不狂自然。头本无妄。何为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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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即反说因缘耳)若悟本头。(此蹑上约头双拂。而悟头之非自然非因缘也)识知狂
走。因缘自然。俱为戏论。是故
我言三缘断故即菩提心。菩提心生。生灭心灭。此但
生灭。灭生俱尽。无功用道。若有自然。如是则明。自然
心生。生灭心灭。此亦生灭。无生灭者。名为自然。犹如
世间诸相杂和成一体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称本
然性。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离。离合俱非。此句
方名无戏论法。菩提涅槃。尚在遥远。非汝历劫辛勤
修證。虽复忆持十方如来十二部经清净妙理。如恒
河沙。只益戏论。」
【此双遣因缘自然也。佛告阿难。汝所谓因缘自然
者。今且就前狂喻以推之。即如演若达多。狂性因
缘灭除。则不狂性自然而出。故汝所执因缘自然。
以为世出世间妙理。尽在于是。更无馀蕴。所以执
吝。不肯吐却。殊不知未尽然也。若谓头本自然。则
应本自常然。无一时一处而不自然。不得惊为魑
魅而发狂。今者忽惊无头而狂走者。谅必有因。决
非自然。不知何因而怖头狂走。此则头非自然明
矣。若谓头本自然。因照镜故。忽惊无头而狂走者。
何不因照镜故。而并失其头耶。且正当狂怖妄出
时。而头不曾失。曾无变易。则此头决不藉因缘明
矣。大约谓此头若是自然。当无狂怖。此头若是因
缘。当须真夫。今由有怖。故非自然。又由无失。故非
因缘也。若谓狂本出于自然。即当本来常常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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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怖。不知未狂之先。此狂藏于何地。而不起耶。若
谓狂不出于自然。而出于因缘者。则头本无狂妄。
胡为而忽然狂走也。故知不但头不属因缘自然。
即狂亦不属因缘自然。既知头之与狂。不属因缘
自然。则知妙觉之与无明。皆不属因缘自然矣。汝
惟一向自迷家宝。向外驰求。执缘执自固所不免。
若使悟得本头非缘非自。识知狂走亦非缘非自。
则知因缘自然。皆是梦中寱语。俱成戏论。非有实
义。是故我说三缘断故即菩提心者。但使三种分
别戏论之缘断除。即真菩提心矣。良以法执未除
者。于三种相续。不忘分别。正是戏论。前云不随分
别。正以止绝戏论耳。戏论止。而无明无依。菩提离
障。不真何待哉。然虽即菩提。而不可更作生菩提
想。何以故。若菩提心生。则生灭心灭。此则仍是生
灭之心。非真菩提心也。不但此为生灭之心。纵使
灭生俱尽。无功用道。亦不可更生自然相。何以故。
若自然心生。则生灭心灭。此亦全是生灭之心。非
真无功用道也。何谓自然犹是生灭。良以计无生
灭为自然者。正如世间诸相。因杂和成一体者。名
和合性。对此和合。而遂将非和合者称本然性。本
然即自然也。和合即因缘也。即此本然。是对待法。
非真本然。故亦是戏论。所谓毫釐系念。三途业因。
瞥尔情生。万劫系缚。直至本然非本然。和合非和
合。和合本然二俱远离。离与不离。二俱双非。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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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是正句。方是活句。方是无戏论法。盖遣之又遣。
以至无遣。方契真无功用道。真菩提心也。说到此
处。复恐尊者以解为證。故又当头一点云。虽然得
到这个田地。菩提涅槃。尚遥远在。正谓得句之时。
才是发心。正好修行。趋向菩提。岂似汝等。但以多
闻记持。历劫辛勤。以为修證。纵经尘劫。亦终不能
实證也。所以然者。由不肯舍戏论法故耳。抑且不
但记持我所说法。如瓶受水。不遗一滴。徒为戏论。
即使更能忆持十方如来。十二部经。其中清净妙
理。又如河沙之多。亦只是增添戏论。与本分事。了
无交涉。所谓从门入者。不是家珍。以文字之学。总
是名言习气。障自悟门。不能洞当人之性故也。若
能远离戏论。则歇即菩提。尚不藉于劬劳。亦何有
于历劫难成也。
○盘山云。向上一路。千圣不传。学
者劳形。如猿捉影。要须发大勇猛。断言语。息思想。
忘能所。绝影像。一超直入。不涉程途。大事因缘。方
知端的。
○贺云。若悟本头以下。发明正义。一悟字。
一知字。是歇狂妙诀。由悟得本头非自然。非因缘。
然后知得狂走非自然。非因缘。以悟本头。方见本
来面目是真。以知狂走。才觉向外驰求是妄。又悟
本头。则知清净本然。识狂走。则知循业发现。言汝
一向自迷家宝。向外驰求。执缘执自。固所不免。若
使亲见本来。狂心顿歇。则知因缘自然。皆是梦中。
寱语。俱成戏论。非实义也。是故我说三缘断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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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心者。是歇狂悟本之法。岂因缘自然之可拟
哉。】
「汝虽谈说因缘自然。决定明了。人间称汝多闻第一。
以此积劫多闻薰习。不能免离摩登伽难。何须待我
佛顶神咒。摩登伽心淫火顿歇。得阿那含。于我法中。
成精进林。爱河乾枯。令汝解脱。是故阿难。汝虽历劫
忆持如来秘密妙严。不如一日修无漏业。远离世间
憎爱二苦。如摩登伽。宿为淫女。由神咒力。销其爱欲。
法中今名性比丘尼。与罗睺母耶输陀罗。同悟宿因。
知历世因贪爱为苦。一念薰修无漏善故。或得出缠。
或蒙授记。如何自欺。尚留观听。」
【此极言多闻之弊以勉其进修也。汝虽谈说因缘
自然。决定明了。毫无差误。人间称汝多闻。以为第
一。用此多闻积劫旧习。犹不能免离摩登伽淫术
之难。若果多闻可以脱苦免难。何须待我神咒冥
加之力。方能使登伽淫火顿歇。得證三果。成精进
林。爱河乾枯。而汝亦脱淫难乎。信乎非咒之力。汝
断不能解脱矣。是故阿难。汝虽历劫忆持如来常
不开演之秘密不可思议之妙严。不如一日修无
漏业。舍权归实。远离戏论。行起解绝。入无分别。身
心俱断。先以绝爱。断性亦无。后以绝憎。举爱憎二
苦。与生俱生。极难除者。而远离之。其决机只在一
日耳。且也。如摩登伽。宿为淫女。由神咒力。便得销
其爱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与耶输陀罗。同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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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知女身之报。全由欲爱深重。故宿命开通。悔悟
深切。夫耶输女身。巳为弱质。登伽淫女。更是劣机。
但以一念薰修。皆获大益。或得出缠。如摩登三果。
或蒙授记。如耶输成佛。即皆高證。而汝以堂堂丈
夫。为人天中众所知识。反自迷自昧。自缚自缠。留
恋见闻。不能割舍。现见薰修有益而不修。明知戏
论无功而耽著。徒守多闻。淹于下位。不亦可愧之
甚哉。此等苦切语。是责之也。进之也。进之也。
○当
知阿难此番辨论。最有关要。良以前既排尽因缘。
后又将谈修證。若一往有修有證。则违前自言。若
一向非因非缘。则废后修證。此诚圣言宛似互违。
而不可不辨也。今明真本无处。犹夫头本无失。而
何有实修实證。固非一向堕于因缘也。又明妄之
现迷。犹夫狂之现起。而岂终无修无證。亦非一向
堕于自然也。由是则知斯经无修无證。固不碍于
有修證。而有修有證。仍不碍于无修證也。前后之
文。无复矛盾。其旨亦甚微妙也哉。
○自满慈发问
至此。复为一周。名无生无碍周。良以阿难于三卷
末。承佛破妄显真之示。但初悟所执之妄。初见所
遗之真。故方谢其销我倒想。随请其更除细惑。至
四卷之初。满慈代举生续圆融之二问。而佛答初
问。则深穷万法始于无明。而本空无生。答次问。则
圆彰性相是佛菩提知见。而融彻无碍。与夫三番
转难。则审除细惑无馀。而无生无碍之旨愈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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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复当知。前周初明二执分别。纯属悟境。此周搜
抉二执俱生。兼启修意。良以细惑要因修所断故。
又若结归性定。则前周中。谈空如来藏。以直指自
心本具妙定之体。极显其常住周遍。此一周中。谈
后二如来藏。乃至圆融三藏。以详发自心本具妙
定之用。极显其无碍圆融。此即十方如来。得成菩
提妙圆真心。不假修习。如如本定。三名中。即妙奢
摩他。而彻悟此者。即微密观照也。又此心此定。一
切众生。乃至权小。悉不测知。所以错乱修习。终无
实果。故于经题四实法中。正属如来密因也。说奢
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圆定巳竟。
初科中见道分竟。
○此下令依妙心一门深入答阿难妙三摩提之请
也。旧注科为修道。理虽不差。但天台判圆住同于
别地。方谓真修。而住前未全许为修。应知此科论
修。尚在修之初门。论證。不无證之初位。以圆通功
就。方信满而入住也。又此经所以异于权小者。惟
在用根而不用识。故前显真。始于根性。今谈修證
惟选本根。證入圆通也。】
「阿难及诸大众。闻佛示诲。疑惑销除。心悟实相。身意
轻安。得未曾有。重复悲泪。顶礼佛足。长跪合掌。而白
佛言。无上大悲清净宝王。善开我心。能以如是种种
因缘。方便提奖。引诸沉冥。出于苦海。世尊。我今虽承
如是法音。知如来藏妙觉明心遍十方界。含育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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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国土清净宝严妙觉王刹。如来复责多闻无功
不逮修习。我今犹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赐与华屋。
虽获大宅。要因门入。惟愿如来不舍大悲。示我在会
诸蒙暗者。捐舍小乘。毕获如来无馀涅槃本发心路。
令有学者从何摄伏畴昔攀缘。得陀罗尼。入佛知见。
作是语巳。五体投地。在会一心。伫佛慈旨。」
【此叙大众领悟得益更请修门也。阿难及诸大众。
闻佛谈万法生续。以至顿弃因缘。五番示诲。故五
重深惑皆除。而心悟实相。(实相者。即前真胜义性寂灭场地及无戏论法
也)身意轻安。得未曾有。方到究竟无疑惑地。更不
复疑因缘自然矣。前者悲泪虽多。感悟犹浅。于是
重。复悲泪而白佛言。我等惑妄重封。权宗固
闭。赖无上大悲。清净宝王。善于开
豁我心。能以如是推妄发真。种种微细因缘。善巧
方便。提撕奖劝。引诸陷溺障蔽之人。而出于憎爱
之苦海。恩何如也。世尊。我今虽承如是法音。全分
开示之力。得知如来藏妙觉明心。无所不遍。无所
不包。比之向日。巳觉改头换面。庆幸巳甚。以为知
此一事。千了百当。不复更有所事矣。而如来复责
多闻无功。不如一日修无漏业。然此藏性。十方无
壁。四面无门。无由得入。我今日如旅泊之人。流落
巳久。忽蒙天王赐与华屋。虽获大宅。要须因门而
入。不得其门。屋亦不可得居也。惟愿如来。不舍大
悲。示我在会诸蒙暗者。咸使捐弃小乘有馀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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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毕获如来无馀涅槃。本发心路。良以小乘止断
四住见思。尚馀五住。犹如化城。今欲进趋五住究
尽之宝所。故非导师不能指出旧由之路也。然此
在会。有学者多。世尊既不许用意识观察降伏。今
令有学者。从何方便。摄伏畴昔攀缘。无始来我法
二执分别。然后得大总持。入佛知见。如得门而入
居华屋乎。作是语巳。五体投地。在会一心。伫佛慈
旨。
○睦州云。汝等诸人。还得个入头处也未。若未
得个入头处。须觅个入头处。若得个入头处。巳后
不得辜负老僧。故曰得其门也。等诸佛于一朝。若
不得其门。不见室家之好。所以悟藏心之后。而重
请入门也。
○钟云。实相无相。如来藏体。周遍十方。
本性清净。绝名离相者是也。失性如旅泊。见性如
华屋。见性不修。如获屋不入。故请如来本发心路。
入佛知见也。玩本发心本字。即首卷所谓真心无
诸委曲相也。无馀涅槃。圆果也。本发心路。圆因也。
既巳见性。又求入佛知见者。见方开示。修乃悟入。
要因门入。正启后文一门深入也。】
「尔时世尊。哀悯会中缘觉声闻于菩提心未自在者。
及为当来佛灭度后末法众生。发菩提心。开无上乘
妙修行路。宣示阿难及诸大众。汝等决定发菩提心。
于佛如来妙三摩提。不生疲倦。应当先明发觉初心
二决定义。」
【此先略标二义也。佛慈虽示普为。而二乘犹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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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尔时世尊。哀悯会中缘觉声闻。回小向大。于菩
提心巳发矣。而未自在。不得其门而入者。又为当
来佛灭度后。末法众生。兼凡外权小。能发菩提心
者。为此等众。开无上佛乘。与妙修行路。俾由此路
而直至佛乘焉。于是先示阿难。及诸大众。汝等一
向中路疲倦。恋止化城。今既决定发菩提心。定要
进趋宝所。于佛如来妙三摩提。所由以趋宝所之
路者。不复更生疲倦矣。然当何以用其功哉。应当
先明从本觉而发始觉。最初起修之正念。有二决
定不可易之义焉。
○佛于见道分中。则曰妙奢摩
他。微密观照。今谈修道。首曰妙三摩提。是则自判
分别。不容穿凿久矣。乃旧解以奢摩他三。尽入见
道一分。而判此下为最初方便。岂佛旨反不足遵
与。】
「云何初心二义决定。」
【此徵起二义也。
一决定以因同果澄浊顿入涅槃义。以因同果四
字。便是第一决定之宗。澄浊等。便是此宗之趣也。
盖言所以必欲因果相同者。以因果不同。则不能
澄浊取涅槃也。此一义。文短而义长。义长者。盖直
至如来断果。究竟极證也。又此虽因果双举。而意
在略明果證之远。非比小教化城之果。仅齐圆之
七信。亦非比始教[鱼*暴]腮之果。仅止圆之二行也。由
彼皆以生灭识心。为本修因。而因果不同。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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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趋佛之常果。是故先须说此第一决定也。
二决定从根解结脱缠顿入圆通义。从根解结。便
是第二决定之宗。脱缠等。便是此宗之趣。盖言所
以必欲从根解结者。以不从根。则不能脱缠而顿
入圆通也。此一义。义短而文长。义短者。以所说圆
通。似惟始入住位。较前涅槃义则短也。文长者。以
一经要义。下手工夫。全在此科。故不但本科较前
为长。次下释二疑。示伦次。选本根。皆所以足此科
之义。问圆通如何始入住位。答。圆顿法门。功夫惟
在住前。住后。则一超直入矣。又此科对前科。前是
显果远而究竟。此是显因巧而證速也。以经于六
根。尚选圆根。文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何况
较之从识从尘而入者。则岂止于日劫之倍哉。故
知此之法门。最巧而至速矣。
○钟云。决定义。谓决
定而不可易者。初义令审因地发心。为进修基。而
指五浊为生死根本。即虚空灭生者也。令其择之
旋之。而依圆湛不生灭性以成功。次义令审烦恼
根本。使知所降服。取如来位。而指六根媒贼劫家。
继以世界相涉之义。备显六根数量优劣。令知所
择也。既得无生灭性。为因地心。又审烦恼根本。选
择圆根。一门深入。则六根俱降服。而可圆成果地
觉矣。】
「阿难。第一义者。汝等若欲捐舍声闻。修菩萨乘。入佛
知见。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果地觉。为同为异。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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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
无有是处。以是义故。汝当照明诸器世间可作之法。
皆从变灭。阿难。汝观世间可作之法。谁为不坏。然终
不闻烂坏虚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终无坏灭
故。则汝身中。坚相为地。润湿为水。煖触为火。动摇为
风。由此四缠。分汝湛圆妙觉明心。为视为听。为觉为
察。从始入终。五叠浑浊。云何为浊。阿难。譬如清水清
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
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
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汝浊五重。亦复如是。」
【此发明第一决定以因同果澄浊顿入涅槃也。阿
难。所谓第一义者。凡一切功德。皆在初心。若离初
发念。则不成无上道。汝等若欲捐舍小乘。修菩萨
一乘圆顿而入佛知见者。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
果地觉位。为同为异。阿难。若于因地。仍用旧时名
言所薰。业种所起。生灭识心。为本修之因。而欲求
佛乘不生不灭真常之果。如敲冰索火。掘地觅天。
无有是处。盖生灭心。有作无常者也。不生灭心。无
作不坏者也。以是因果须同之义故。汝且遍观诸
器世间。常无常品。凡可作之法。毕竟无常。皆从变
灭。如梦幻泡影是也。借曰不灭。阿难。汝又详观世
间可作有为之法。谁为不坏者。虽有善坏。然终不
闻烂坏虚空。何以故。空非可作。既无可作。亦无可
坏故。然则欲求不生灭果。须取无作不坏之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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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复用生灭心矣。所以必取无生灭为因心者。果
何故耶。良以众生心海。现为五浊昏扰。无时清明。
今欲澄之以取涅槃妙德。非湛圆不生灭性以为
因心。必不能也。夫此湛圆妙觉明心。本无昏浊。何
由而有昏浊。则汝身中。坚相为地。如骨肉之类。润
湿为水。涕唾之类。煖触为火。烦热之类。动摇为风。
呼吸之类。由此四大所缠。遂分汝湛圆本体。裂为
六根。在眼为视。在耳为听。在鼻舌身为觉。在意为
察。所谓本一精明。成六和合。于本无分隔中。自成
分隔。而从始入终。共计有五重浑浊矣。然何以谓
之浊也。阿难。譬如清水。清洁者。其本然也。若彼尘
土灰沙之伦。质则留碍。而有形块。此二体者。本来
一定。性不相干。忽有人焉。取彼土尘。投此净水。则
留碍者。失其留碍。清洁者。亡其清洁。而容貌汩然。
昏扰不定。故名之为浊也。吾谓汝浊五重。亦复如
是。清净觉心。本与四大六根。了无交涉。由彼最初
一念忽起。遂分能所。而清净觉心。浑浊不见。与水
之因土尘而浊者。何以异哉。】
「阿难。汝见虚空。遍十方界。空见不分。有空无体。有见
无觉。相织妄成。是第一重。名为劫浊。汝身现搏四大
为体。见闻觉知。壅令留碍。水火风土。旋令觉知。相织
妄成。是第二重。名为见浊。又汝心中忆识诵习。性发
知见。容现六尘。离尘无相。离觉无性。相织妄成。是第
三重。名烦恼浊。又汝朝夕生灭不停。知见每欲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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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业运每常迁于国土。相织妄成。名众生浊。汝等
见闻元无异性。众尘隔越。无状异生。性中相知。用中
相背。同异失准。相织妄成。是第五重名为命浊。」
【此别明五浊相也。阿难。何谓五叠浑浊。第一重者。
依于色阴。即汝举头见空时。四无边畔。不知谁为
见而谁为空。空与见。混作一团。而无所分别。前云
纵令虚空亦有名字。是空本有清净之体也。今与
见相混。则空为扰扰之空。而亡其空之体矣。前云
见空之时。见非是空。是见本有明了之觉也。今与
空相混则见为蒙蒙之见。而亡其见之觉矣。顽空
妄见。绵绵密密。如经纬密织。而妄相以成。此第一
重。名为劫浊。以见该四性。空该四大。而山河
等。有成住坏空之劫也。第二重者。依于受阴。湛圆
中。本无内四大之身相。汝投胎时。吸取父精母血。
而成四大之身。于是见闻觉知。元一精明。本无留
碍。由汝四大壅塞。不能通融。无留碍者。成留碍矣。
地水火风。元是一物。本无知觉。被此精明。领以为
境。令生觉受。无知觉者。有觉知矣。一旋一壅。如一
经一纬。密织而不可分。故四大本无情之物。由因
妄织。虽针锋草刺。咸有痛觉。是以众生坚起我见。
为诸见之王。六十二见。咸统于此。此第二重。名为
见浊。第三重者。依于想阴。又汝心中。忆过去境。识
现在尘。诵未来境。如是虚习。皆是意识用事。此意
识性。发生妄觉。此意识相。容现六尘。觉离六尘。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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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无自相。尘离妄觉。则尘无自性。二法更互相依。
亦如经纬密织。缘尘盈念。无时而不劳扰。是第三
重。名烦恼浊。第四重者。依于行阴。湛圆中。
本无生死。但汝朝夕。念念迁流。生灭不停。生从顺
习。凡夫无不贪生。故知见每欲留于世间。
死从变流。而凡夫无自由分。故业运每常
迁于国土。一流一迁。亦如一经一纬。密
织而不可分。遂有无边生死。由因此故。流转七趣。
变幻一切众生之相。是第四重。名众生浊。第五重
者。依于识阴。汝等见闻六根。元是一体。
而无异性。祗因色声等众尘隔越。故根为尘裂。而
无状异生。然本一精明。事同一家。故性中相知。如
眼亦知闻。耳亦知见之类。既成六用。各开门户。故
用中相背。如眼不能闻。耳不能见之类。性中相知。
似同而非异。用中相背。又异而非同。或同或异。二
不可定。故俱失其准。一同一异。亦如经纬密织。以
此六根结滞。而命托其中。体用俱不自在。是第五
重。名为命浊。此五
浊者。自一念晦昧为空之后。便不得澄清。欲复湛
圆之体。当亟求澄浊之方矣。】
「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远契如来常乐我净。应当
先择生死根本。依不生灭圆湛性成。以湛旋其虚妄
灭生。伏还元觉。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然后
圆成果地修證。如澄浊水。贮于静器。静深不动。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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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沉。清水现前。名为初伏客尘烦恼。去泥纯水。名为
永断根本无明。明相精纯。一切变现。不为烦恼。皆合
涅槃清净妙德(见闻觉知众生现具六根中性。即本觉也。常乐我净如来无馀涅槃。即究
竟觉也)。」
【此教以澄浊趋果之方也。阿难。凡夫本觉湛圆。虽
与佛同。以有众生浊。则迁流生死。故失真常。以有
烦恼浊。则法尘劳扰。故失真乐。以有劫浊。则空界
无情。故失真我。以有见浊命浊。则根身不净。故失
真净。今欲即以具五浊之四性。而远契如来四德。
以顿證极果者。其道安在。彼生死根本者。即六处
识心也。凡外权小。悉取之而错乱修习。皆为因不
同果。今决定择去而不用焉。不生灭圆湛性成者。
即根中所具。吾前十番显示。二见剖莹。近具六根。
远周万法者。凡外权小。迷昧之而日用不知。今决
取而依之。既依此湛性。即用此湛性。以旋其虚妄
生灭之五浊。而伏还元觉之
体。由是得圆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则因同于
果矣。此是十信满心。自此历初住以去至等觉。为
果地之修。妙觉为果地之證。然后圆成果地修證。
则果同于因矣。再合前喻。如澄浊水者。贮于静器。
静深不动。则沙土自澄。而清水现前。沙土。即五重
浑浊也。静器。即根中性也。清水。即湛圆本体也。到
此田地。名为初伏客尘烦恼。方断界内见思矣。然
前之沙土初沉。泥犹未去。喻若无明之伏而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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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若去泥纯水。方可名为永断根本无明。而界外
见思悉断矣。二种无明既尽。则明相精纯。毫无纤
翳。任一切变现根身器界乃至示居生死。互融六
根。随意纵横。则无烦恼。悉成妙用。皆与如来常乐
我净。涅槃妙德。相为昭合。亦如泥尽水纯。任搅不
复浑也。夫以涅槃远果。惟取契于因地发心如此。
汝等可不于审观加之意哉。
○问。审因心。而必因
见闻觉知者何也。答。由此四缠。分汝湛圆妙觉明
心。为视听觉察。故见闻觉知。全是妙觉明心。是则
既由见闻觉知而成浊。必由见闻觉知而澄浊。所
谓既从地倒。还从地起也。大智度论云。譬如清净
池水。狂象入中。令其浑浊。若明珠入。水即清净。不
得言水外无象无珠。心亦如是。烦恼入心。能令心
浊。诸慈悲等善法入心。能令心净。然垢净不定。真
妄从缘。若昧之。则念念轮回。遗失真性。若照之。则
心心寂灭。圆證涅槃。是以楔出楔。将粗接粗。若不
执妄。尚不说空。幻影潜消。智光息𦦨矣。
○第一决
定以因同果澄浊顿入涅槃竟。】
「第二义者。汝等必欲发菩提心。于菩萨乘生大勇猛。
决定弃捐诸有为相。应当审详烦恼根本。此无始来。
发业润生。谁作谁受。阿难。汝修菩提。若不审观烦恼
根本。则不能知虚妄根尘何处颠倒。处尚不知。云何
降伏取如来位。阿难。汝观世间解结之人。不见所结。
云何知解。不闻虚空被汝隳裂。何以故。空无相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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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解故。则汝现前眼耳鼻舌。及与身心。六为贼媒。自
劫家宝。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
世间。不能超越。」
【此发明第二决定从根解结脱缠顿入圆通也。所
谓第二义者。佛慈利生虽急。而施教须待发心。汝
等必欲发菩提心。于菩萨一乘。生大勇猛。直欲圆
满六度万行。而决定弃捐权小旧修。以生灭心为
因。诸有为相者。其下手功夫安在。彼生死是苦果
根本。即六识也。烦恼是苦因根本。即六根也。烦恼
既即六根。是六识为生死根本。而六根复为六识
根本。汝等应当审详此烦恼根本。从无始来。现阴
所发之业。中阴所润之生。正是烦恼。
然谁为作之。而谁为受之。则根本可推矣。盖根即
八识。八识引起六识。全是烦恼。而为苦因。六识招
引生死。而为苦果。粗论似惟六识作之。而细推实
是八识自作。现观似当六识受之。而六坏惟是八
识自受。故曰自作自受也。可见六根为烦恼根本
矣。阿难。汝修菩提。若不审观烦恼根本者。则内而
虚妄之根。如四大六根之肉身。外而虚妄之尘。如
虚空无情之器界。皆不能知其颠倒在于何处。处
尚不知。云何降伏此虚妄颠倒。而取如来极果之
位乎。然根身器界。虽极广大。而的实结处。至为简
要不繁。决当知而后可解也。阿难。汝观世间以绳
作结。虽诸股共成结体。而的实所结之处。惟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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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若不真见而知之。则终不能解。苟能见之。即知
解之矣。以喻明之。除是虚空。不被隳裂。元无相形。
无结可解。其馀有相形者。有结必解也。则知除是
根中无形性体。无结可解。若六精堕于胜浮二根。
根有相形。有结必解也。然则孰为真实结处之体
乎。则汝现前眼耳鼻舌。及与身心。此六根
者。与六识之贼为媒。根引识起。颠倒分别。遂将如
来藏中。诸大家宝。悉皆劫为外之六尘。如世间外
贼。必赖家内奸人勾引指教。方能成劫也。家宝既
劫。则圆通者去。而留碍者存。虽欲不结。不可得矣。
夫有情根身。所谓众生世间也。无情器界。所谓器
世间也。此之二法。尽一切法。众生于二。遍成缠缚。
皆不自在。总为结体。然的实结处。不在器界。惟在
根身。由此无始众生世间。生缠缚故。根既结矣。于
器世间。岂能超越。得无碍乎。是则根若一解。不惟
于身自在。而于器亦超越。得大自在矣。(后文观音三十二应
即超越之相也)是故迷者求出三界。悟者但解六根也。
○
人但知六识为内贼。劫家宝。不知招引内贼劫家
宝者。实六根也。故知起惑是六根。造业是六根。受
报是六根。劫家宝亦是六根。此六根者。实为生死
结元。故前云谁作谁受。后云自劫。是呼应处。】
「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世为迁流。界为
方位。汝今当知。东西南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
为界。过去未来现在为世。方位有十。流数有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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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织妄相成。身中贸迁。世界相涉。而此界性。设虽
十方。定位可明。世间秪目东西南北。上下无位。中无
定方。四数必明。兴世相涉。三四四三。宛转十二。流变
三叠。一十百千。总括始终。六根之中。各各功德(此德字活
看只当用字能字之意)有千二百。」
【此约众生世界以显六根数量也。行人巳知解结
必从于根。然根乃有六。解惟从一。不可不择。欲择
根者。当须通达六根数量。不知数量。凭何选择。此
科所以显数量也。阿难。云何名为众生世界。世属
于时。以迁流不住为义。■界属于处。以方位定在
为义。汝今当知。四正四隅上下为界。则是方位有
十矣。过去未来现在为世。则是世数有三矣。此世
界。乃身中之世界也。夫一切众生。皆由诸妄。交织
而成此身。故世兴界。即在身中。贸易迁流。彼此相
涉。未尝停住。人自不知耳。然界虽十方。而十方中。
唯取四方为正。不取上下。以上下皆是四方之上
下。无定位故。不取四隅。以四隅之中。以两方交接
而得名。无定方故。四数既明。兴三世相涉。或世涉
方。而成三四。固十二也。或方涉世。而成四三。亦十
二也。宛转俱是十二。于是迁流变易。自一而成三
叠。而一十百千。数以次增焉。今且以方涉世明之。
第一约四方各论三世。共成十二。第二于东方三
世。变一为十。遂成三十。南西北方。亦复如是。四方
各三十。成一百二十。第三于东方三十。变十为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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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成三百。三方亦尔。四方各三百。成一千二百。以
世涉方。例亦如此。所谓流变三叠。此世界自然之
定数也。夫身中世界。即此六根。数既定于千二百。
然则始于眼。终于意。总括六根。各各功德。亦千二
百而巳矣。所谓在圣不增。在凡不减。其统具数量。
有如是也。
○问。身中世界。世无可议。界似不通。何
以故。界有定位。身常转移故。答。身外可见转移。身
中岂觉转移。如世界非真不动。当亦时时转动。杂
华经。明世界游行往来。过百千万世界。而世界中
人。但见不动不移。岂能觉哉。当知身中亦有定位。
界外亦见转移。何用情计乎。
○又此千二百数。但
是统论凡夫所具。非即真性胜用。即如下文耳舌
意三。圆满千二。亦比馀根稍圆而巳。岂遍周法界
之谓哉。故知称真圣人。六根功德。数皆无量。
○且
此科之意。但是欲令选根。不得不明数量。非是正
修行处。而修行正意。惟在耳根圆通。长水剋意深
择。画图示人。乃谓修行意惟在此。是虽别有理据。
而不知遮晦本修正意。智者不应惑之也。
○钟云。
三四相涉。以三乘四。以四乘三。俱成十二。是一叠
也。即此十二。一各变十。成一百二十。是二叠也。即
此一百二十。十各变百。成一千二百。是三叠也。】
「阿难。汝复于中。克定优劣。如眼观见。后暗前明。前方
全明。后方全暗。左右旁观。三分之二。统论所作。功德
不全。三分言功。一分无德。当知眼惟八百功德。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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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听。十方无遗。动若迩遥。静无边际。当知耳根圆满
一千二百功德。如鼻嗅闻。通出入息。有出有入。而阙
中交。验于鼻根。三分阙一。当知鼻惟八百功德。如舌
宣扬。尽诸世间出世间智。言有方分。理无穷尽。当知
舌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如身觉触识于违顺。合时
能觉。离中不知。离一合双。验于身根。三分阙一。当知
身惟八百功德。如意默容十方三世一切世间出世
间法。惟圣与凡。无不包容尽其涯际。当知意根圆满
一千二百功德。」
【此拣别随方数量也。诸方互有优劣。而娑婆三优
三劣。仍可独推一根最优。故须拣别也。夫六根数
量。以世界相涉论。固无优劣矣。然既谓之根。岂无
全缺。既有全缺。岂无优劣。阿难。汝复于此六根之
中。克定其孰为优。孰为劣焉。如眼以观见为用者
也。不见后。故暗。见前。故明。以前方之明。合后方之
暗。及左右旁观。是为四方。以功德论。四方各二百。
四隅各一百。今眼所见前。及左右。三方。巳成六百。
并前二隅二百。共成八百。惟后一方二百。及后二
隅二百不见。就一千二百而三分之。今得八百。是
三分之二也。就四方而四分之。今见三方。是三分
言功也。不见一方。是一分无德也。当知眼唯八百
功德。而不成圆满矣。如耳以听为用者也。然其听
最周。十方无遗。动而有声。便知其若迩若遥。静而
无声。更彻于无边无际。如十方击鼓。十处俱闻。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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籁寂然。万境不碍。当知耳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于诸根为最优也。如鼻以嗅闻为用者也。嗅则通
出入息。然有出有入。而阙中交。如调适之息。出尽
少停。后乃方入。当少停时。所谓缺中交也。息既有
缺。功岂能全。故惟八百巳矣。(长水曰出入中交共成三分。一分四
百。阙于中交。故惟八百而巳)如舌之为用。不论尝味。而论宣扬。
尽诸世间智。出世间智。皆能扬之。虽言有方分。词
或局也。而理无穷尽。义遍通也。是故世谛语言。至
粗浅者。皆通至理。当知舌根圆满一千二百功德。
亦云优矣。(如祖师闻淫词而悟道。出世智也。孔子听孺歌。而警心。世间智也。若是则愚者
之言。亦具二智)如身以觉触为用者也。触则有违有顺。然
合时能觉。离中不知。离中不知。是缺一分。合时能
觉。有违有顺。是具二分。以身根三分验之。而阙离
中之一。当知身惟八百功德。不成圆满也。如意以
受熏持种为用者也。故能默容十方三世。乃至世
出世法。若凡若圣。无不包容。尽其涯际。是则意根
圆满一千二百功德。亦云优矣。六根功德。数量有
优有劣。为汝所当克定者如此。
○问。通达一切法
者。则能包容尽际。而未通达者。无有此能。何均称
圆满。答。意根本具此能。而愚者不能引发。非意根
之罪也。譬如刚刃本能解断。而拙工不能磨砺。非
刚刃之罪也。】
「阿难。汝今欲逆生死欲流。返穷流根。至不生灭。当验
此等六受用根。谁合谁离。谁深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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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圆通。谁不圆满。若能于此。悟圆通根。(但云悟圆者。语略也
盖选根取离深圆。而舍合浅缺今以六义推验。则隐然惟耳根全当其选。良以眼虽同为离知而深圆不及。舌
虽同其圆满而离深不及。意虽同其深圆而纯离不及。也。然则三义具全者。惟耳根而巳)逆彼无
始织妄业流。得循圆通。与不圆根。日劫相倍。我今备
显六湛圆明本所功德。数量如是。随汝详择其可入
者。吾当发明令汝增进。十方如来。于十八界。一一修
行。皆得圆满无上菩提。于其中间。亦无优劣。但汝下
劣。未能于中圆自在慧。故我宣扬。令汝但于一门深
入。入一无妄。彼六知根。一时清净。」
【上显六根功德有全缺巳。此令其拣选六根之中
谁为圆根也。阿难。六根既为烦恼根本。即是生死
深源。故顺之则生死始。逆之则轮回息。汝今欲逆
生死欲流。从浅至深。返穷流根。务令生
死源竭。以至不生灭性者。别无下手工夫。应当勘
验此等能受用之六根。谁为合中知。谁为离中知。
谁深而难测。谁浅而易知。谁为用具而圆通。谁为
用缺而不圆。若能向此六受用根中。自推自勘。悟
得何者是圆通根。可用之以逆彼无始尘欲交结。
流生死者。既得循此圆通。若与不离不深不圆之
根。较功量德。有如日劫相倍矣。今我备显六根中
湛圆明性。乃是众生本具。个个皆同。非由修行造
作而然。其功德有全有缺。数量如是。但随汝意乐。
详择其中。有可入处(朗然无疑之谓悟。决定取用之谓择。悟须自悟。择须自择。
不与说破何根也)吾当发明渐次修行功夫。令汝直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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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生退堕。然我心欲令汝自择而不为汝择者。
亦自有故。良以十方如来随方之机。千差万别。任
于十八界。乃至七大。一一修行。门门可入。皆得圆
满无上菩提。曾无优劣。供人拣择。所谓圣性无不
通。顺逆皆方便也。但汝下劣之根。未得圆通自在
智慧。于六根门头。未免室碍。故我宣扬。令汝在六
门中。独选一门深入。若深入一门。得一根无妄。则
一解一切解。彼六知根。一时清净。皆得解脱。不劳
馀力矣。夫上来六义推验耳根。既巳密示。且由悟
而修。由修而證。则解结功夫。大槩巳略周矣。
○开
头一逆字。是转凡入圣之妙用。如流逸奔色。顺也。
返流旋一。逆也。又如易之地天为泰。天地为否。地
山为谦。山地为剥。皆逆义也。故曰。五行顺行。大地
火坑。五行颠倒。大地法宝。易。逆数也。要知修行无
别巧妙。只此逆字。该括无馀。按后观音圆通。入流
忘所等。即逆生死流也。闻所闻尽等。即返穷流根
也。寂灭现前。即至无生灭也。
○钟云。浅深二字。注
多不妥。吾意合离。拣鼻舌身三根。圆不圆。拣眼鼻
身三根。此是专拣意根。当承欲流说来。以心念纷
为绪为欲流之深者。觉观出思惟为欲流之浅者。
深则难足。浅则易乾也。
○又云。动若遐迩静无边
际者。随彼之动。似有远迩。在我之静。周听无边也。】
「阿难白佛言。世尊。云何逆流。深入一门。能令六根一
时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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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因解不明彻故蹑前二意以请益也。阿难白佛
言。世尊。佛谓欲逆生死欲流至不生灭矣。不知何
者。是生死欲流。是我所当逆者。又言六根功德既
有优劣。则根根不同。云何一门深入。而六根一时
清净。料世尊必有说以处此矣。
○此问不同后疑。
盖疑为信之不及。而辨定是非。问为解之不彻。而
请益开示。故佛下答。但是足前示而更加详明。与
之增解。非与之断疑也。约明此之问意。方了后之
答文矣。】
「佛告阿难。汝今巳得须陀洹果。巳灭三界众生世间
见所断惑。(见谛所断之惑。即八十八使。亦名见流。谓意根对法尘。起分别见。因此见惑。流转三
界。不能出离。故断此见惑。即證初果。入见道位也)然犹未知根中积生无始
虚习。彼习要因修所断得。(修道所断之惑。即九十一品思惑也。又名欲流有流
无明流。欲流者。谓五根贪爱五尘。名为思惑。由此思惑。流转欲界。不能出离。故名欲流。有流者。因果不忘名之
为有。谓色无色界思惑。因此思惑。流转色无色界。故名有流。无明流者。无所明了。即三界思惑中痴。由此无明。
流转生死。故名无明流。断此三流。即證四果。由二果至阿罗汉。皆名修道。故曰修所断惑也。三界众生世间者。
以四住见思皆界内所断。非巳出世间者所断也。以上明其我执未尽也)何况此中生住
异灭。分剂头数(生住异灭者。即菩萨所断之惑。天台目为界外见思是也。又名同体无明。
总摄法执中。分别俱生微细之惑。所谓尘沙无明。合为一住也。按起信三细中之业相。是生相。三细之后二。六
粗之前三。为住相。六粗之三四为异相。第五为灭相。而第六不与焉。分剂头数者。谓初住以上。至于妙觉。四十
二品也。粗分四十二品。细分则应无量矣。以上显其法执全在也)。」
【此先答其所当逆之流相也。佛告阿难。汝虽巳从
凡入圣。證初果而预入圣流。然只断得见惑。至于
第八赖耶识中现行种子。无始习气必因修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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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者。谓之思惑。汝犹未知。在界内见思且然。何况
此赖耶中。生住异灭。同体无明。所称界外见思者。
数量极多。岂汝二乘所测之境哉。汝问如何是流。
即汝未断之思惑。及尘沙无明之别惑。是乃欲流
所在。而汝所当逆而反穷者矣。
○向后五卷中之
三空六结。皆由此立。而證道分之所断者。亦此也。】
「今汝且观。现前六根。为一为六。阿难。若言一者。耳何
不见。目何不闻。头奚不履。足奚无语。若此六根。决定
成六。如我今会与汝宣扬微妙法门。汝之六根。谁来
领受。阿难言。我用耳闻。佛言。汝耳自闻。何关身口。口
来问义。身起钦承。是故应知。非一终六。非六终一。终
不汝根元一元六。阿难。当知是根非一非六。由无始
来颠倒沦替。故于圆湛一六义生。汝须陀洹。虽得六
销。犹未亡一。如太虚空。参合群器。由器形异。名之异
空。除器观空。说空为一。彼太虚空。云何为汝成同不
同。何况更名是一非一。则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复如
是。」
【此下答一入六净之义故先辨本无一六也。佛言。
汝既不知一入六净之故。汝且审观现前六根。毕
竟是一。毕竟是六。阿难。若言是一。则应耳可见而
目可闻。头可履而足可语矣。而今胡不然。若言是
六。则身口与耳。宜各不相关矣。胡为问法之时。既
用耳闻。口复问义。身复钦承乎。是故应知。若不是
一。决当是六。以用中相背故。若不是六。决当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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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中相知故。决非汝根。元有一定之一。又元有
一定之六。阿难当知。是根既非有一定之一六。而
今现有一有六者。皆由无始一念颠倒。与外六尘。
固结一处。交沦互替。于本圆湛中。一六义生。博地
凡夫。执之为六。浅解学者执之为一。而曾不达圆
而非一。湛而非六之本真。复何一六之可得哉。今
汝虽證初果。不入六尘。巳得六销决非执六。但根
中虚习。尚未曾除。执有涅槃。犹未亡一。此正所谓
浅解学者执之为一也。一既未亡。则六根种子。一
一具在。宜乎不知一入六净之义矣。且湛圆妙性
之堕六根。正如大虚空之参合群器然。由器形有
方圆长短之不同。因参合故。而遂谓虚空有异。设
令除器观空。亦可说空为一矣。殊不知其一其异。
自在器形。彼太虚空。岂为汝之言说。而真成同与
不同哉。既不为汝成同不同。何况更名此太虚空
是一非一。然则说空为异为一者。真妄矣。虚空既
然。则汝了知六受用根。亦复如是。因结根而说性
为六。销根而说性为一。此亦徒言说。而圆湛岂为
汝之言说。真成一六之殊哉。由此根性本无一六。
所以一解而六即销也。
○钟云。虽得六销。犹未亡
一。诸解纷然莲师曰。只消用本色语。经云。元依一
精明。分成六和合。兹巳销六和合。却守一精明也。
又言除器观空。宁欲除空耶。盖不病其空。病执有
一空耳。执有一精明。亦犹是也。并一俱亡。方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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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虚空耳。同即一也。不同即异也。一异并遣。复遣
非一。知虚空之同异是非。了无所立。则一亦并亡。
而圆湛不分矣。】
「由明暗等二种相形。于妙圆中。粘湛发见。见精
映色。结色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
如蒲桃朵。(眼根微尘。在眼星上。傍布而住。如颇胝迦。不相障覆)浮根四尘(四尘指色
香味触。而影略声法。详其文义。犹曰于诸尘中云尔)流逸奔色(成浮尘根)由动静等
二种相击。于妙圆中。粘湛发听。听精映声。卷声成
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如新卷叶。(耳根微尘在耳
穴内。旋环而住。如卷桦皮)浮根四尘。流逸奔声。由通塞等二种相
发。于妙圆中。黏湛发嗅。嗅精映香。纳香成根。根元
目为清净四大。因名鼻体。如双垂爪。
浮根四尘。流逸奔香。由恬变等(恬即是淡无味之味也。变即五味之总。有
味之味也)二种相参。(杂和)于妙圆中。黏湛发尝。尝精映味。绞
味成根。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舌体。如初偃月。浮
根四尘。流逸奔味。由合离等二种相摩。于妙圆
中。黏湛发觉。觉精映触。搏触成根。根元目为清
净四大。因名身体。如腰鼓颡。(腰鼓俗名杖鼓颡腔也。细腰而以革鞔其两头。
杖似人身)浮根四尘流逸奔触。由生灭等二种相续。于妙
圆中。黏湛发知。知精映法。揽法成根。根元目为清净
四大。因名意思(意之浮根。即肉团心。状如莲华开合。中有一窍。此由最初吸取父母精血
时。而意即附著于中。以奔法所。谓无明壳也。然在身中。人不可见。故用思字。以明有思量处即其所在也)如
幽室见。(处明者不能见暗中一物而处暗者能见明中诸象。盖意根处此杳冥昏默之地。为前五根运
筹布策。故以此状其知体也)浮根四尘。流逸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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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根结由尘也。夫湛圆妙心。本无黏著。最初何
故有见。由于明暗二种色尘。相形互显。于妙圆中
黏却湛性。如胶之黏物一般。湛性被粘。而引发妄
见。然犹未成根结也。既而见精复映此明暗二色。
混作一团。遂揽结色尘。成胜义根。此根即是最初
清净四大所成。故曰根元目为清净四大。然微细
难显。唯圣天眼。方能见之。凡夫莫睹。非浮根所能
比也。因有胜义根为之本元。方成眼体。如蒲挑朵。
粗相显著。凡夫共见。是为浮尘之根。于诸尘中。流
逸奔色。惟以色为所缘之境。而循色流转。无有巳
时。眼根结矣。即是推之。由动静等二种相击。
流逸奔声。耳根所由结也。由通塞等二种相发。(云
云)流逸奔香。鼻根所由结也。由恬变等二种相参。
流逸奔味。舌根所由结也。由离合等二种相
摩。流逸奔触。身根所由结也。由生灭等二种
相续。流逸奔法。意根所由结也。流如水之趋
下。逸如兽之出押。奔如马之驰坂。其顺而莫遏之
势如此。欲得尘忘结尽。非用逆法。其何以制之哉。
○贺云。上文既曰非一非六。然则何由而有六根
之异。故此出其根由。见得妙圆性中。本非有六。但
由黏妄发光。遂至流逸耳。黏结卷绞博。俱是结之
别名。与前相织一意。】
「阿难。如是六根。由彼觉明。有明明觉。失彼精了。粘妄
发光。是以。汝今离暗离明。无有见体。离动离静。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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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质。无通无塞。嗅性不生。非变非恬。尝无所出。不离
不合。觉触本无。无灭无生。了知安寄。」
【此牒上因尘有结是以离尘无体也。阿难。如是六
根。皆由性觉湛明之体。一动而转为能明之明觉。
遂失觉明精了之体。由是粘明暗而发见。粘动静
而发听等。凡六根精光。皆是粘妄所发。是以汝今
见不出色。若离暗离明。则无见体。听不出声。若离
动离静。则无听质。以至离通塞而无嗅性。离恬变
而无尝性。舍离合而无觉触。外生灭而无了知。若
是乎根之不能脱尘也。然所谓无有见体者。但无
聚见于眼。结滞为根之妄体。非并其照用自在之
常体而俱断灭也。馀五亦然。奈何阿难误认。又有
下文断灭之疑哉。
○孤山曰。由彼觉明。真明也。有
明明觉。妄明也。迷彼真明。故云失彼精了。成此妄
明。故云粘妄发光。汝今以下。泛论离十二尘元无
六根结体。非正教脱尘之功。功在下科也。】
「汝但不循动静合离恬
变通塞生灭明暗如是
十二诸有为相。随拔一根。脱粘内伏。伏归元
真。发本明耀。耀性发明。诸馀五粘。应拔圆脱。不由前
尘所起知见。明不循根。寄根明发。由是
六根互相为用。」
【此正教以脱尘功夫也。夫六根之先。原是互相为
用的。特以为尘所结。故滞碍不通耳。汝欲拔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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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忘尘。如动静以至明暗。十二尘相。皆是有为生
灭之法。汝但不循之而转。则尘不能粘我矣。然亦
不必六根尽拔也。应当选一圆根。为下手处。念兹
在兹。并力于一而先拔之。若使一根。外脱而忘尘。
内伏而尽根。根尘不相偶合。则熟处渐生。生处渐
熟。自然伏还元明本觉之真体。从此更不粘妄发
光。而本有常光。迥然独露。耀天耀地。若是其耀性
发明。则诸馀五根粘结。应时齐拔。悉得圆脱矣。至
此。则外不由尘。心光遍照。不假外缘。而起知见等。
内不循根。照用遍周。不用胜浮二根。但权假二根。
示为照明之相。而实不全由也。(佛菩萨之视不俯仰不回转。盖由不
全用根故也)由是根尘双脱之故。现前六根。互相为用。
眼亦能听。耳亦能视。鼻亦能尝。舌亦能嗅。意亦能
觉。身亦能知。有时一根能作诸根之功。有时诸根
仍作一根之用。六用皆遍。六门互通。斯于众生世
界。无复缚碍。而内之根身。既巳得大自在矣。
○不
循。犹不随也。此不字。即是制奔色奔声之羁靮也。
与前逆字反字旋字同意。但不循但字妙甚。所谓
歇即菩提也。顺则由觉明说到粘妄发光。逆则由
脱粘说到觉明圆妙。此自然之序也。】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阿那律陀无目而见。跋
难陀龙无耳而听。殑伽神女非鼻闻香。骄梵钵提
异舌知味。舜若多神无所觉触。如来光中。映
令暂现。既为风质。其体元无。诸灭尽定得寂声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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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会中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此恐凡小久执六用必循于根骤闻明不循根疑
而不信故引此以證之令其信及也。阿难。明不循
根。岂独圆脱之后能然哉。汝今观此会中。阿那律
陀。无目也。而能见矣。跋难陀龙。无耳也。而能听矣。
殑伽神女。非鼻也。而闻香矣。骄梵钵提。异舌也。而
知味矣。以至舜若多神。无身觉触。以无身故。如来
拔苦光中。映令暂现。旋成风质。其体元无。而觉触
自若也。又如诸修灭尽定者。六七二识。分别俱生
我执悉断。寂无心念。如大迦叶者。久灭意根。而圆
明了知。不因心念而有。如上六人。或是凡夫业报。
或是小圣修得。斯皆妄力。尚不依根。何况圆脱。岂
无互用情界哉。
○合论曰。如蛇以眼听。不必疑跋
难陀龙也。蛟无目而能行。水母得虾乃能行。不必
疑阿那律陀也。蝼蚁以身为鼻。不必疑殑伽神女
也。蜂以腋为舌。不必疑骄梵钵提也。如风无形。物
拒之则怒。不必疑舜若多神也。呜乎。众生争于口
耳鼻舌数寸之间。自以色香味触为异。可不哀哉。】
「阿难。今汝诸根。若圆拔巳。内莹发光。如是浮尘。及器
世间诸变化相。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此牒根身既超而器界亦超也。阿难。今汝诸根。患
不能圆拔耳。若圆拔巳。宁独六根互用而巳哉。吾
见内莹发光。心光融镕。洞彻表里。如是浮尘。毕竟
虚法。及器世间山河万物。染净苦乐诸变化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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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翻苦作乐。变秽为珍。
乃至大小互融。一多不碍。无所不可。而无情滞相。
全成法性土矣。是知六根未解。非惟器界不得自
在。虽根身亦不得自在。六根既解。非惟根身得大
自在。虽器界亦得大自在矣。故学者但当解根。无
劳出界也。
○发光二字。与上黏妄发光正相应。彼
所发者。妄光也。此所发者真光也。】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若令急合。暗相现前。六根
黯然。头足相类。彼人以手循体外绕。彼虽不见。头足
一辨。知觉是同。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
暗相永不能昏。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此恐凡小过虑圆妙未发。先销根尘。万一根尘既
巳双失。而圆妙又或不发。岂不落空。故此验不藉
缘令其进销勿畏也。阿难。我谓明不循根。寄根明
发者。岂无證哉。即如见性本周法界。而彼世人。由
颠倒故。但聚见于眼。谓离眼别无见矣。假令世人
正当聚见于眼时。忽然急合其眼。则暗相现前。毫
无所见。设复有人。当其前立。则六相黯然。不复知
其头之与足。然此合眼之人。以手循彼外人之体
而抚摩之。虽不假眼。而头足一辨。了然无惑。是则
暗中所知。与明中所见。知觉是同。了无有异。故知
缘尘之见。寻常必因于明者。若离明而暗。则成无
见。若不藉明而见自发者。是不明之明。无见之见
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此谓明所不能明。暗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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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者。谁谓见必藉明而有耶。彼凡夫之眼。尚不藉
明而见。何况根尘既销。真光独露之人。而犹谓觉
明不成圆妙也哉。汝但求销根尘。勿愁圆妙不发
矣。合前观之。则解根下手功夫。略巳发尽。但未说
出一门的指何根而巳。学者潜玩而有得焉。则圆
通修證。思过半矣。
○决定从根解结脱缠顿入圆
通竟。
○又通前二义论之。前一义。为略示因果全
功。令悬知究竟极果。后一义。为详示初心方便。令
切晓下手工夫。分门以定二决定义巳竟。】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
与果位名目相应。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
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
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若
此见听。离于明暗动静通塞。毕
竟无体。犹如念心。离于前尘。本无所有。云何
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来七常住果。世尊。
若离明暗。见毕竟空。如无前尘念自性灭。进退循环。
微细推求。本无我心及我心所。将谁立因。求无上觉。
如来先说湛精圆常。违越诚言。终成戏论。云何如来
真实语者。惟垂大慈。开我蒙吝。」
【佛谓离尘无有结体。阿难误谓离尘全灭性体。故
谬起斯难也。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若于因地。以
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
则是欲求常住者。必因地觉心。与果位名目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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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常住。然后可尔。世尊。如果位中。断五住而得
之菩提。断二死而證之涅槃。经煅炼而成之真如。
因磨砻而显之佛性。与夫离垢之白净识。出缠之
空如来藏。转识之大圆镜智。此之七种。名虽差别。
皆是如来自證法门。清净圆满体性坚凝。一得永
得。更无变迁。喻如金刚王。常住不坏者。然则欲获
此果。必用不坏之因明矣。今又云。离明离暗无有
见体等。若此见听诸根。离于明暗动静通塞诸尘。
而毕竟无体者。则与如来前破七处识心。离尘无
有。乃至等于龟毛兔角者。岂不相同乎。夫既离尘
无体。则是毕竟断灭之法。佛既言生灭为因。不可
获常住之果矣。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为因地心。乃
欲获如来七常住果。是何异邀空华而结空果耶。
世尊。若离明暗。见毕竟空。是根性离尘无体也。若
无前尘。念自性灭。是识心离尘无体也。我今进以
识心推。退以根性审。循环反覆。微细推求。分明根
识不异。若离前尘。决无我心。及心处所矣。夫真因
方可剋果。今既成断灭。又将何物立因。而欲求如
来无上知觉乎。且此见性。既巳断灭矣。云何如来
先说见性是湛是精。是圆是常。是则违越诚言。亦
成戏论。今而后。知如来自谓真实语者。亦未敢信
也。我之蒙昧吝啬若是。惟望垂大慈悲。开我蒙吝。
俾至于豁然无疑焉。
○贺云。阿难非误认结体为
性体也。意谓结可亡。六根不可弃。如佛所说此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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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等离尘无体。则六根与攀缘心。俱是生灭之物。
俱当决定弃捐矣。乃世尊又教我于六根中。循圆
通根。深入一门。是以生灭之因。求不生灭之果。得
无因果名目不相应耶。不知六根粘妄之光。有生
有灭。而六根中见闻觉知之性。原未尝生灭也。认
六根为圆明觉。固不可。谓六根之外。别有圆明觉
无生灭性。亦不可。世尊击钟一段机缘。乃就六根
门头。未有粘妄之光。惟一妙觉明体。绵绵不绝。烱
烱常存者。显示无生灭之性耳。故后卷云。生死轮
回安乐妙常。同是六根。
○又云。无生灭性。在六根
中。如金在矿中。见道分。恐阿难认矿为金。故就见
精中。指出二种妄见。修道分。恐阿难离矿不见金。
故就六根中。显出一段闻性。所谓旋妄伏元者。只
是销矿成金而巳。】
「佛告阿难。汝学多闻。未尽诸漏。心中徒知颠倒所因。
颠倒现前。实未能识。恐汝诚心犹未信伏。吾今试将
尘俗诸事。当除汝疑。」
【此欲即事验常以释疑而先责其颠倒也。佛告阿
难。汝惟好学多闻。而不暇尽漏。故汝心中。只晓得
颠倒为诸妄所因。其实真正颠倒。现当汝前。反不
能识。亦如说药人。而实未见真药。设我更有开示。
恐汝所执甚真。一时不伏。故我姑设方便。且将尘
俗易了之事。为汝发明。汝必因此而除疑矣。】
「即时。如来敕罗睺罗。击钟一声。问阿难言。汝今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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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杂大众俱言我闻。钟歇无声。佛又问言。汝今闻否。
阿难大众俱言不闻。时罗睺罗。又击一声。佛又问言。
汝今闻否。阿难大众又言俱闻。佛问阿难。汝云何闻。
云何不闻。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我得闻。
击久声销。音响双绝。则名无闻。」
【此击钟以验常也。即时如来。命罗睺罗击钟一声。
问阿难言。汝今闻否。阿难大众俱言我闻。若是了
事人。只销罗睺一击。疑团粉碎。何须再审。世尊见
其随风倒柁。故于钟歇无声。而再诘之。则又答以
不闻。又再击而再审之。则又答言俱闻。此时阿难
鼻孔。巳在世尊手里。遂双开二难。而以云何闻。云
何不闻拶之。终欲令其在闻声边。究个落处也。争
奈阿难错转一语。而曰音响双绝。则名无闻。岂知
堂堂佛弟。却与断灭外道同流哉。是则不识自巳
恒常之闻性。却徇声尘生灭之闻相。岂非迷本闻
而循声流转者乎。
○先德云。颜色规模恰似真。人
前拈弄越光新。及乎入火重烹炼。到底终归是假
银。尊者之谓与。】
「如来又敕罗睺击钟。问阿难言。汝今声不。阿难大众
俱言有声。少选声销。佛又问言。尔今声不。阿难大众
答言无声。有顷罗睺更来撞钟。佛又问言。尔今声不。
阿难大众俱言有声。佛问阿难。汝云何声。云何无声。
阿难大众。俱白佛言。钟声若击。则名有声。击久声销。
音响双绝。则名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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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令击钟再验也。文义同前。但前闻属根。今声
属尘。根尘不同。故须再验耳。】
「佛语阿难及诸大众。汝今云何自语矫乱。大众阿难
俱时问佛。我今云何名为矫乱。佛言。我问汝闻。汝则
言闻。又问汝声。汝则言声。惟闻与声。报答无定。如是
云何不名矫乱。」
【此直责矫乱也。佛语阿难。及诸大众。汝今何故自
语矫乱耶。阿难大众。一齐问佛。我今何为矫乱。不
自觉也。佛言。我问汝闻。汝则言闻。又问汝声。汝则
言声。惟闻与声。必有分矣。而问闻答闻。问声答声。
随风倒柁。言无定准。非矫乱而何。】
「阿难。声销无响。汝说无闻。若实无闻。闻性巳灭。同于
枯木。钟声更击。汝云何知。知有知无。(此句只重有无二字。不重知字。
犹云所知之有所知之无也)自是声尘。或无或有。岂彼闻性为汝
有无。闻实云无。谁知无者。是故阿难。声于闻中。自有
生灭。非为汝闻声生声灭。令汝闻性
为有为无。汝尚颠倒。惑声为闻。何怪昏迷以常为断。
终不应言。离诸动静。闭塞开通。说闻无性。」
【此破申正意也。声有生灭。闻乃常存。是其正意。审
之不悟。故与申明。而破其误执之深惑也。释迦父
子。既借钟声与阿难说法竟。复与钟声添个注脚。
故告之曰。阿难。钟声初歇之时。只是无响。非是无
闻。汝乃说无闻者。若果实无闻。则汝闻性。随声巳
灭。汝则同于无知枯木。当钟声更击。汝应不闻。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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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三次审。又云何知。而言俱闻耶。更击仍闻。则
汝闻性。不随声灭明矣。是则所知之声有声无。自
是声尘。而或有或无。岂彼闻性因声有而成有。因
声无而成无也。若使闻性实随声灭而名之曰无。
则当我第二次审时。汝复将何性。知其为无声乎。
是故阿难。声于闻中。实有生灭。闻于声中。实不随
生灭。则为根为尘。断非混滥也明矣。夫断常纵使
难定。根尘宜当易分。而汝现今尚且颠倒。惑声为
闻。于易分者而不能分。何怪以根中之常性。而惑
为断灭。此固于难定者而益不能定也。今既解此。
不应复执离尘无性矣。】
「如重睡人。睡熟床枕。其家有人。于彼睡时。捣练舂米。
是人梦中。闻舂捣声。别作他物。或为击鼓。或为撞钟。
即于梦时。自怪其钟。为木石响。于时忽寤。遄知杵音
自告家人。我正梦时。惑此舂音。将为鼓响。(梦中怪钟醒时说鼓
互影略也)阿难。是人梦中。岂忆静摇。(摇即动也)开闭通塞。(兼肉耳也)
其形虽寐。闻性不昏。纵汝形销。命光迁谢。此性云何
为汝销灭。」
【此引梦验常也。前阿难领佛离动离静元无听质
之旨。而起根性断灭之疑。今击钟之示。有声验之
于动。无声验之于静。而实未及动静双离以验之。
故此再引睡中双离动静时以验也。且闻性不灭。
更有一證。如重睡之人。熟眠于床枕之间。其家有
人。捣练舂米。砧声碓声。杂然交作。其人梦中闻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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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之声。识昏境倒。或以为击鼓。或以为撞钟。又于
梦中。自怪其分明钟也。何故作木石响耶。于时忽
寤。如是杵音矣。乃告家人。我正梦时。闻此舂音。将
谓鼓响耳。无论其舂杵是真。钟鼓是假。总见其历
历耳根处。阿难。是人正在梦中时。举身皆忘。岂复
有动静二尘。及开闭通塞之肉耳。为其所记忆。然
而其形虽寐。闻性不昏。则此性离尘不灭。又有明
验矣。且非惟梦中不寐。即死后亦不寐。极而论之。
纵汝形销命谢。眼光落地时。此性常存。岂为汝形
销灭。而亦与之俱灭乎。
○此处阿难仍富更有一
问。问云。既此根性动静无关。生死不碍。如来何言
离动离静。元无听质乎。佛应答云。我言离尘无听
质者。为无聚闻于耳。结滞为根之听质也。此质若
忘。则遍周法界之闻性。方以全彰。岂令翻成断灭
乎。如此。方明出元无听质之故。显其自是阿难谬
解。非佛自语相违也。不然。则佛前言离尘无质。后
言离尘有体。终无以解自语相违之难矣。吴兴曰。
阿难通疑六根无体。如来所以单显闻性为常者。
为欲发耳根圆通之机也。
○舂捣认作鼓钟。但取
闻性不昧。纵汝形销四句。更进一步。谓非惟梦中
不昧。即死后亦不昧也。】
「以诸众生从无始来循诸声色。逐念流转。曾不开悟
性净妙常。不循所常。逐诸生灭。由是生生杂染流转。
若弃生灭。守于真常。常光现前。根尘识心。应时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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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俱远离。则汝法眼应时清明。
云何不成无上知觉。」
【此结示迷常逐断故有轮回弃断守常即成正觉
也。夫闻性不随生灭如此。然则尘岂可逐。而性岂
可不守哉。以诸众生。从无始来。逐妄迷真。循此色
声诸尘。逐念流转。曾不开悟根中之性。净而不染。
妙而不缚。常住而无生灭。其起惑如此。既不循根
中所具常性。而流逸奔尘。造诸尘业。由是六趣迁
流。生生流转。苦果无尽。而惑业苦三。具足无缺矣。
若能弃此生灭。而不奔诸尘。守于真常。而旋根反
照。即所谓脱粘内伏也。即得常光现前。所谓伏归
元真。发本明耀也。根尘识心。应时销落。所谓耀性
发明。诸馀五粘。应拔圆脱也。且不特此也。根尘识
心。既巳销尽。到销落之后。心中纯想湛一之体。即
所想湛一之相。更是一种最细难除之尘。而即此
不舍湛一之心。亦是识情。名为法爱。更是一种贴
体难刮之垢。若能于此二俱远离。粗细尘垢。净尽
无馀。则汝法眼。当下清明。便是正法眼藏。云何不
成无上知觉乎。盖法眼清明。虽方至于初住。然因
地真正。则果无纾曲。而从初发心。必成正觉矣。至
此湛一亦忘。又何六根之可结哉。喻释根性断灭
疑竟。
○学人问高城和尚云。和尚夜后无灯时如
何。师曰。悟道之人。常光现前。有甚么昼夜。学人云
何不见和尚光。师曰。拟将什么眼见。学人云。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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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同将眼见。师弹指曰。善哉。一切众生。根尘相
涉。从无始来。认贼为子。至于今日。常被枷锁。汝将
眼见。意识分别。拟求佛道。即是背却本心。逐念流
转。如此之人。对面隔越。】
楞严说通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