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秘录-明-一松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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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秘录卷第六
天台 一松大师 说
语溪门人 灵述 记

五自尔时世尊去。明耳根圆通之文也。大分为三。初
正陈。即尔时等。二结答。即佛问等。三出名。即世尊等。
初又四。初尔时去遇佛受教。二初于去依教修观。三
忽然去观成入證。四世尊去由證起用。

初遇佛受
教中。菩萨名观世音者。此与法华不同。彼在佛灭度
后弘通妙经。取十界音以为观境。化他边说。此在了
达闻性最初方便。取闻根性以为观境。自行边说。故
下有初于闻中入流亡所等云。其观既成。即以此观
以立其名。是为观世音也。又观世音辅弼弥陀。摄持
此界众生往生净土。所以长在娑婆世界。以其有无
缘大慈与一切众生乐。有无缘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又其所修耳根圆通与此界众生相应。所以观世音
与娑婆世界有缘也。于时下所师之佛也。我于下所
受之法也。古佛号观世音者。亦观闻性以为因行。其
观既成。亦即此而立名也。然而古佛也作此观。今人
也作此观。则知此法古今不二。因果同源。所以如来
既以此而彰果德。菩萨亦此以而显因行。人虽有二。
同名观世音也。彼佛教我等者。此中之闻思修亦与
他经不同。他经闻即闻法。思即闻法领解。修即依解
起行。今言闻等则不然也。闻者即此闻根以为观境。
了达闻根之性当体是圆满而非缺陷。是通达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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壅塞。是常住而非迁变。了无生灭可得者也。思者解
得闻性是圆满而非缺陷等了无生灭之相。修者既
解闻性是圆满而非缺陷等了无生灭之相。即此不
生不灭理境。还起不生不灭观智。如是虽有能观之
智。全境以为智也。虽有所观之境。乃全智以为境也。
境智一如。能所不二。无非圆通常住如来藏心妙真
如性。而三摩地自得成就。故云彼佛等也。又即于彼
佛教我之时。便可以立观也。既有法音以为所闻流
入耳根。必有闻性以为能闻还闻法音。达得这种闻
性元不生灭。发为妙观而观炤之。无非清净本然周
遍法界。从此久久行持。自得深深證入。如是则与彼
佛教我等更觉亲切。

二依教修观分三。初标举。初于等也。二释成。所入等
也。三结显。生灭等也。

初中。初于等者。谓初心闻其
教。即依教而修。其外也拣非动静之尘相。其内也拣
非分别之识心。唯是闻根之中。故云闻中。这种闻根
本来圆满而非缺陷等者全体不生灭相。所以下有
十方俱击鼓十处一齐闻等云。向为缘逐声尘。翻圆
满为缺陷。乃至翻常住为迁变。全是生灭之相。所谓
顺而出之以成生死欲流。今以不生不灭之妙观。还
观不生不灭之妙境。即其缺陷等三全体圆满等三。
所谓逆而入之以證涅槃性流。故云入流。既是法性。
诸相咸离。故云亡所。合而言之。故云初于等也。只此
标举中。入流亡所四字。自首卷巳来摄无不尽。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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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如是问。菩萨如是说也。何以见得摄无不尽。流
之一字既是法性。前来为阿难显真心中常住真心。
显真见中寂常真见。此是一真一切真。摄无不尽也。
又五阴乃至十八界。全体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此是
一有一切有。摄无不尽也。又始于地大终乎识大。当
体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此是一中一切中。摄无不尽
也。又为满慈说空如来藏非则十界俱非。说不空如
来藏即则十界咸即。说空不空如来藏双非而十界
俱双非。双即而十界皆双即。此是全空全假全中不
思议三谛。亦摄无不尽也。又请行巳来。第一决定。依
不生不灭圆湛性成。第二决定中。彼六知根一时清
净。又摄无不尽也。此就流字摄无不尽如此。又入之
一字。不思议之妙行也。如奢摩之真空三摩之妙假
禅那之圆中。及满慈之歇即菩提。真非外得。及请行
巳来第一义中旋湛之旋。第二义中入一之人。而摄
无不尽也。此就入之一字摄无不尽又如此。又亡所
二字乃是破妄。如奢摩中。破妄心也。七处无所依之
所。三处无能依之体。破妄见也。既破缘尘分别。又破
第二月见精。及离是非大小舒缩和合不和等相。三
摩中。五阴三科咸离虚妄生灭等相。禅那中。地等七
大皆非因缘自然等相。及满慈妄之所起。四大相陵。
妄本无因。狂心若歇等相。及请行巳来第一决定中
决择五阴生死根本。第二决定中审观六根烦恼根
本。皆摄无不尽也。此就亡所二字摄无不尽又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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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文释成而言。一入闻性之流。声尘之所亡矣。一
入观智之流。闻性之所亡矣。一入能空观智之流。观
智之所亡矣。一入重空之流。能空观智之所亡矣。所
以入流亡所四字。若后若前。若远若近。若妄若真。若
理若行。摄无不尽。若非如来之所證即菩萨之所修。
又非菩萨之所修即如来之所證。安得是最初方便
圆通妙门之若是也。

二释成中。亦可分四。初所入
等。入闻性流亡声尘所也。二如是等。入观智流亡闻
性所也。三尽闻等。入谛理流亡观智所也。四空觉者。
入重空流亡谛理所也。然四文中。各有二字为吃紧
者。馀皆助显而巳。初中之既寂。二中之渐增。三中之
不住。四中之极圆。是也。

初云所入者。有谓。即上亡
所之所入流之入。此亦不然。所者乃虚字。所入者。盖
指所显法性之流。既寂之寂。应与下文寂灭二字照
应。云既寂者。意谓前来闻性逐乎妄尘。今既圆炤。自
得圆显。不复如前生灭。当下巳是真寂。故云既寂。则
知既寂二字。圆通巳到手矣。下去不过释其既寂及
其亡所所以而巳。云动静等者。向之根尘相对互相
交结。今既巳入法性之流。前之声尘动静二相自不
生起。故云动静等也。小乘中。动而有声方谓之闻。静
而无声便谓不闻。大乘中。声动固闻。声静亦闻。以其
性常耳。是为入闻性流亡声尘所也。次云如是者。即
指所入之闻性也。此时工夫益进乎先。能观之智渐
明所观之境益显。故云如是渐增。到此不唯止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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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声尘。能闻之闻性亦不可得。故云闻所闻尽。是为
入观智流亡闻性所也。三云尽闻等者。谓上闻性虽
亡。能空之智仍在。今虽闻性巳尽。犹不住于尽闻性
中。从是而进。并能观之觉亦亡。唯一所显谛理。故云
觉所觉空。是为入谛理流亡观智所也。四云空觉等
者。上之观智之所既亡。所显谛理无少缺陷。故云空
觉极圆。然止于此亦未殊妙。乃更进之。并其谛理亦
重遣之。故云空所空灭。是为入重空流亡谛理所也。
如是则流无不入。所无不亡。所以释成止释成入流
亡所四字而巳。若以此四合五卷解结之文。初二文。
即彼之此根初解先得人空也。第三文。即彼之空性
圆明成法解脱也。第四文。即彼之解脱法巳俱空不
生也。若夫下之寂灭二句。即彼之是名菩萨等也。三
结显中。寂灭二字。一往而论。内无五住烦恼谓之寂。
外无二种生死谓之灭。今言生灭等者。谓自入闻性
亡声尘巳来。重重遣去。传传增进。乃生灭之巳灭矣。
而不生不灭之寂灭现乎前耳。然应前之四文次第
升进。论其生灭。自入闻性为生亡声尘为灭。乃至入
重空为生。亡谛理为灭。更而言之。如声尘虽亡闻性
尚在。犹生灭也未得寂灭。如闻性虽亡观智尚在。犹
生灭也未得寂灭。如观智虽亡谛理尚在。犹生灭也
未得寂灭。到此中来。重重遣尽。方是寂灭非生灭也。
故云生灭等耳。现前二字。须看稳当。非谓向之所无
今才得有谓之现前。乃本性具。向迷不现。今既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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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显露耳。

三观成入證中。忽然等者。既云生灭灭巳。乃惑无不
破。又云寂灭现前。德无不显。则六道之世间及四圣
之出世间。了不可得。而超越之。目其惑破理显。不执
乎有。则超越于六道矣。不执乎空。则超越于二乘矣。
不执乎中。则超越于菩萨佛矣。所谓非则十界俱非。
故云忽然等也。又不碍十界宛然俱在。以其惑破理
显。所有之六道六道妙有。所有之二乘二乘妙有。所
有之佛菩萨佛菩萨妙有。所谓即则十界俱即。故云
十方圆明。初殊胜云上合等者。本觉妙明乃诸佛之
所證得。即观音之所具有。今既寂灭现前。而具有者
亦證得矣。如是诸佛之所證證无所證證观音之所
證。观音之所證亦證。无所證證诸佛之所證。因果虽
殊。所證无二。故云上合等也。理体既同。慈力亦尔。诸
佛所有无缘大慈遍缘法界众生。今之观音亦能有
之。故云与佛等也。二殊胜众生中下。亦应有本妙觉
心一句。今不言者。以众生虽具全体在迷未證得故。
问既是十界。而止云六道者何也。答合而观之。上合
下合而必有中。中即菩萨。上即佛也。但缺二乘。以二
乘人巳断见思巳證偏真自谓究竟。不复知有佛之
可仰巳之可悲。故略耳。与诸等者。悲即悲恨。仰即仰
慕。其众生也流转生死海中最为苦恼。其诸佛也高
超涅槃山顶甚为安乐。悲恨自巳之生死。仰慕诸佛
之提拔。观音欲拔其苦。亦同众生悲恨及夫仰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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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与诸等也。有云。悲属众生。仰属观音。若尔是异非
同耳。则知观音不唯本觉妙明是證得。慈之与悲皆
證得也。

四由證起用分三。初三十二应。世尊去也。二十四无
畏。世尊等也。三四不思议。世尊等也。初又三。初世尊
下总举。二世尊下别示。三是名下结归。

初总举中。
如幻等者。二闻字即不生不灭之闻性也。熏是熏习。
修是修治。以不生不灭之闻性为熏习。是为闻熏。以
不生不灭之闻性为修治。是为闻修。闻性之具者也。
既是闻性而为熏修。终日熏修而无熏修可得。又不
妨熏修宛然。是为如幻。又声尘乃至谛理等所。不拟
则巳。拟之则亡。是为金刚。以是之法调直众生。是为
三昧。闻熏闻修是法。幻与金刚是喻。法喻合明。故云
如幻等也。入诸国土者。观音既在等觉。分證寂光土
矣。盖从寂光应三土耳。以其三十二应不出十界。十
界之中。若应菩萨则入实报。若应二乘则入方便。若
应六道则入同居。故云入诸国土。

二别示分二。初
出世身。二世间身。初又四。初佛身。二独觉。三缘觉。四
声闻也。

初佛身中。云诸菩萨者。菩萨通乎别圆二
教。故称曰诸。入字进字现字皆将成未成之时也。下
去皆然。别人證但中为无漏。圆人證圆中为无漏也。
别人但不漏落二边。故是但中。圆人不漏落次第三
谛。故是圆中。即以无漏为胜解为现圆也。别人为说
次第法。令断十二品无明。而解脱变易生死。圆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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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圆融法。令断四十品无明。亦解脱变易生死。盖别
人以證与圆同为胜解现圆耳。菩萨能现佛身者。现
在虽是菩萨。过去巳是正法明如来。以佛而现乎佛。
自不应难。又初住尚能百界作佛。况等觉之深位现
佛身而又何难。然所应之菩萨。别未入地。圆未登位。
例如凡夫法师尚为等觉菩萨说法破最后生相无
明。今等觉菩萨现佛身为别圆说法。而入地位。更复
何难。如是。是以明显不必以别圆现藏通佛为释耳。
以所应者是别圆非藏通故。

二独觉中。云寂静妙
明者。即法华云乐独善寂求自然慧也。为说十二因
缘。令其顺观生起逆观还灭而断见思也。虽是缘觉。
既当现身为说与佛世者不异。故应尔尔。若独宿孤
峰观缘悟道。自属出无佛世。不待说法得解。今义不
然。故作十二因缘令观逆顺也。

三缘觉中。断十二
因缘等者。谓顺观生起逆观还灭也。说法同前。


声闻中。得四谛等者。谓观上下二界两四谛下三十
二行最后苦下空之一行得證见道者也。修道入灭
者。若得见道之时。还应重虑缘真进修道位證灭谛
也。又可煖顶至上忍似解巳生。解得苦不能迫集不
能招道不能通灭不能證也。虽得似解真理未显。还
须修三十七品道谛而入證于灭谛也。

二世间身
分三。初天身。二人身。三八部。初又二。初王天。二属天。
初王天即色欲二天也。

初梵王中。三欲字。有人俱
作互欲之欲看。此不然也。上下二欲是乐欲之欲。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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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之愿是五欲欲耳。五欲是烦恼之本。散动之因。其
欲明悟五欲之欲非小不使有犯。不犯五欲无他。止
欲身根清净。故云欲心等也。以其厌离欲界苦粗障。
乐欲梵天净妙离等。为说戒善及禅定也。

二帝释
中。欲为天主等者。以帝释为欲界之主。能统六天也。
若就本天而言。四方各有八天。共三十二。其居中间
以为主耳。

三自在天。欲界第六天也。

四大自在
天。即色界顶天。三目八臂身骑白牛手执白拂者也。

二属天中。四天王者。亦是天属。有云既是天王。何
云为属。此亦不然。以其是帝释之外臣。故云属天。今
云王者。是本天称。谓其能护世耳。

二人身分三。初
俗众。二法众。三杂众。

初俗众。人王中。乐为人王者。
王即往也。能令天下往而归之。然人王有四。大者金
轮等四。乃至小者谓之粟散。犹如粟之散细甚言其
多耳。长者中。世间推让者。以其年高德长为世之推
举所让耳。居士中。爱谈名言者。谓欲谈道论德著书
立言也。以欲谈道论德化导于现在。以欲著书立言
垂范于未来。此乃有德而无位者。故称居士。又清心
寡欲以道自居。亦称居士也。宰官中。爱治国土者。三
台宰辅等也。剖断邦邑者。郡伯邑长等也。婆罗门中。
爱诸数术者。此是仰观星象推步盈虚等也。目其观
星象推盈虚。自能趋吉避凶。故云摄卫自居。

二法
众。比丘中。持诸戒律者。应兼沙弥菩萨而言。盖欲成
比丘。止持比丘戒耳。比丘尼中。诸乘戒者。即五百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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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其女人淫染难伏故。其戒倍比丘耳。

三杂众。
女主中。内政立身者。谓其小学等书无不通晓。妇道
闺仪无不具足者耳。言家国者。大夫以降皆称为家。
王候以上皆称为国。女主者。天子之后也。夫人者。邦
君之妻也。命妇者。以夫荣而贵者也。大家者。家应作
姑。乃后妃师耳。童男中。不坏男根者。一生不行淫欲
者也。童女中。不求侵暴者。既是处女。不欲适人者也。
因其不欲适人。父兄宗族逼其适人。是为侵暴。彼虽
侵暴唯自不适。不以侵暴为侵暴。故云不求侵暴。

三八部分二。初正明八部。二出人非人。

初中。乐出
天伦者。生天元非为乐。皆由福力所致。福若尽时还
当堕落。犹如仰箭射虚空。力尽终堕落。所谓假饶生
得非非想不若西方归去来。故乐欲出天伦耳。诸龙
者。多种不同。有护世者。有护日月者。有行雨者。如梁
论所明。更有多种。故云诸也。

二中。为乐人修人者。
说法亦说戒善也。

三结中。是名等者。以其所现虽
三十二不出十界。此之十界。介尔一念法尔具足。随
缘感应称机显发。是为之妙。虽现如是之身并不为
彼所染。是为之净。然此十界一念能应者。总由念有
性善性恶。若欲现佛界。即性善之所现也。若欲现九
界。即性恶之所现也。虽有善恶。总是性具。以其證得
全体妙用。故称皆以(云云)及无作妙力耳。下之十四
无畏。四不思议。皆应以此意为结显。

二十四无畏。亦分三。初世尊下总明。二一者下别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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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名下结归。

初总明中。云无作妙力者。以其全
性起修全修归性。不假造作称性施设。有是力用。故
云无作妙力。令诸等者。身。即下文知见旋复观听旋
复等也。心。即下文断灭妄想心无杀害等也。总而言
之。我證圆通入三摩地。所有身心无不遍乎法界。故
能令彼众生于我身心得获十四种无畏功德也。有
云。无畏属众生。功德属菩萨。不必分看。总由菩萨具
不思议悲仰自得能令众生离苦得乐也。故云无畏。
既令离苦得乐必有功德。故云功德。别示分为十四。
次第可见。十四文中。皆应者下有由我二字。令诸众
生下有观其音声一句。今止初后有者是略文也。然
在讲者应补足之。

初众苦无畏中。由我等者。意谓何以有此无畏。皆由
我菩萨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而有之耳。故云由我。所
以下去皆应有也。不自观音者。不以耳根逐乎声尘
也。以观观者。唯以观智观乎闻性也。以不自观音闻
根不缘乎境矣。又以观观者闻性得返乎真矣。则知
一切众生所有一切苦恼。皆因以根缘乎尘。尘复交
乎根。根尘交结了无休息。以故致有烦恼恶业果报
三障之苦恼也。菩萨不自观音。且又以观观者。不唯
远乎苦恼。亦且得乎圆通。故云由我等也。菩萨之自
行成就也如此。是以能令法界之中凡有苦恼众生
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自得根
不缘尘。尘不入根。根尘二相两不相偶。妄所得亡。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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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得显。所有三障苦恼自当得解脱也。故云令彼等
也。观其音声。若详言之。虽在众生。必当备知观道。若
略言之。唯其云观其名号音声。义在其中也。以以则
知。观其音声在众生边说。若夫法华在菩萨边说
耳。

二火灾无畏中。知见等者。应知此中单论见根。知之
一字乃带言耳。然人之见闻觉知。交乎内外四大。其
见属心。心既属火。则眼之见。亦属乎火以此之眼见
一切色。其始也而为分别。其既也而为贪爱。分别贪
爱皆是烦恼。即有烦恼火。有了烦恼火定造恶业。便
有恶业火。既有烦恼恶业定受果报。遂有果报火。所
以烦恼火通二乘行人。恶业火通六道凡夫。果报火
通至乎初禅。此就逐妄说也。若今菩萨知见旋复。不
唯不逐乎妄。亦且得显乎真。真性显现之处。烦恼火
即是般若。恶业火即是解脱。果报火即是法身。当体
清净本然周遍法界。有何真妄之可得耶。故云知见
旋复。此菩萨之自行也如此。以故能令法界之中凡
有三障火之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得破妄心
显真性不复为三障火之所烧也。设若有时入者。菩
萨慈力而为摄护之。其火自不能为烧耳。故云令诸
等也。应知其火而言大者。世间之火止烧色身报命。
若烦恼等火能烧法身及夫慧命。故言大也。下之大
水则亦然耳。

三火灾无畏中。观听等者。观听即观闻性。不逐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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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也。旋复。旋其闻性复归乎真性也。如是所有烦恼
恶业果报三障之水。当体即是般若解脱法身三德。
无非如来藏性。总是妙真如性。故云观听旋复。此菩
萨之自行成就也。如此以其闻性既复。能令法界中
凡有三障水之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观听旋
复不复为三障水所溺也。设若有时溺者。菩萨慈力
而摄护之。其水自不能为溺耳。故云令诸等也。

四鬼国无畏中。断灭等者。妄想乃是杀之机。妄心乃
是杀之心。若杀机杀心不起。而杀因杀缘不远。则知
众生常为冤债雠对。良由杀机杀心两未能断。今之
菩萨。自昔巳来。所有杀机而断灭之。及夫杀心亦断
灭之。永不为冤债之仇对矣。无非一法界明净之理
体也。故云断灭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此既
明净理体遍乎法界。所有众生皆我理体。是以能令
法界之中有杀机杀心之众生观其名字之音声者。
自得断灭妄想。心无杀害。所有冤债尽为解脱。自不
入乎鬼国也。设有入时。菩萨慈力而摄护之。其鬼自
不能害耳。故云令诸等也。

五刀兵无畏中。闻熏等者。应知一切众生常遇刀杖
毒加。皆因妄根逐乎妄尘。随处交结自不能舍。是以
感种种刀杖之果报。今言熏闻等者。上闻字是妄闻。
下闻字是真闻。熏者以妙智熏习妄闻。成者以妄闻
成就真闻。故云熏闻成闻。从来全妄运用六根各各
隔碍。今真闻之既复。六根亦为销落。故云六根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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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尘虽有去来全体空寂。今六根之销落亦如声尘
全体空寂。故云同于声听。所谓入一无妄彼六知根
一时清净也。此菩萨之自行之成就也如此。是以能
令法界之中有刀杖被害之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
者。亦能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而彼之刀杖悉段段坏。
故云能令等也。设若有不坏时兵戈毕竟来加。菩萨
慈力而为摄护纵割其身。犹如割水而无害也。亦如
吹光而不动也。既如割水吹光。虽加犹不加耳。故云
使其等也。

六鬼暗无畏中。闻熏等者。要知一切众生各具元明
自性。尽法界无不圆炤。尽法界无不圆显。翻作蒙蔽
而不彰则为幽矣。以故法界众生皆是幽暗。今云菩
萨则不尔也。于不生不灭之闻性。起不生不灭之观
智。还熏不生不灭之自性。久久行持。深深證入。本来
精一元明从此而显。元明一显还发妙智。妙智之力
遍乎法界。令法界中所有幽暗悉皆破坏而不复全
矣。故云闻熏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以。诸暗
性者。即药叉等也。菩萨妙智遍炤法界。而药叉等自
不能全。是以能令法界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
能闻熏精明明遍法界。而药叉等幽暗者自不能近。
设有近时。菩萨慈力而加护之。莫说为害。则目亦不
能视。故云能令等也。

七枷锁无畏中。音性等者。从来所听之音为妄所转。
今得音性圆销妄尘亡矣。即前之亡所也。由来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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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听亦为妄转。今观听返入者真性显矣。即前之入
流也。如是根尘双亡。能所不二。无非清净本然。总是
周遍法界。故云音性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
此。既根尘也同一法界。是以能令法界众生观其名
号之音声者。亦能音性圆销观听返入。而一切禁系
枷锁所不能著。故云能令等也。

八劫贼无畏中。灭音等者。要知一切所有闻性同乎
法界无不周听。奈由无始巳来为彼音声妄尘所
染。所有闻性则亦妄矣。今之菩萨。以观智力。灭其妄
尘。圆其闻性。闻性既圆巳遍法界。妄尘既灭亦遍法
界。若根若尘无非法界。则其所證慈力亦应遍乎法
界。故云灭音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此。如此
慈力既遍法界。法界众生皆我慈力所摄。是以能令
法界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灭妄音而圆闻性。
根之与尘无非法界。纵往险阻之路。贼亦不能害也。
故云能令等也。

九贪欲无畏中。熏闻等者。要知众生所有闻性真体
圆离乎声尘也。良由内之闻根为媒。引乎外之声尘
妄贼。劫夺真性家宝。家宝从此而失。唯此菩萨微妙
观智。熏习不生不灭之闻根。而闻根离乎声尘。则声
尘妄贼不能劫夺真性家宝。故云熏闻等也。此菩萨
之自行成就也如此。还能令法界众生观其名号之
音声者。亦能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而圆离乎一切贪
欲也。故云能令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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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忿恨无畏中。纯音等者。要知一切众生忿恨不舍。
皆因根尘交结两不相舍。若能根尘相亡。忿恨自得
远离。又知所有声尘本来元清净者。皆由妄根奔逸
则亦翻为虚妄。今之菩萨。既能了达纯是性音非妄
尘也。既外无妄尘。内亦无妄根。根境当下圆融无非
清净本然。自无根之能对。那有尘之所对。故云纯音
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此。还能令法界众生
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能根境圆融无能对所对。所
有忿恨悉远离也。

十一明暗无畏中。销尘等者。一切众生本有性觉元
明。皆由涉乎妄尘。元明隐而不现。今之菩萨。三智圆
观三谛圆显。所有前尘销落。元明遂得返复。如是若
身若心唯一清净法界。了无彼此可得。犹如琉璃之
照明无不明彻。犹如琉璃之通达无一留碍。故云销
尘等也。此菩萨之自行成就也如此。还能令法界众
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得销尘旋明犹如琉璃无
异。所有取相之昏及夫无知之钝。更有无明之障性
等诸阿颠迦悉永远离。故云能令等也。阿颠迦此云
无善性。又云不乐。以无善性不乐涅槃为修行故。

十二求男无畏中。融形等者。从来所有六根无不遍
周法界。皆由逐乎妄尘。闻性真体便失。形质遂为留
碍无复融通。菩萨唯以一心三智微妙观炤。了达闻
性当体不生不灭。前所失者今巳复矣。闻性真体一
旋复之前留碍者亦融通矣。故云复形等也。从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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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本然周遍法界。不劳动乎道场便能涉入世间。亦
不坏彼世界。所谓以法界合法界。若彼若此同一法
界。那得有动及有坏耶。故云不动等也。于是不离当
处便能供养微尘诸佛。不离一念便能为诸法王之
子。供养诸佛福德也。为法王子智慧也。福之与慧悉
皆圆满。法门能事无可加矣。故云能遍等也。此菩萨
之自行成就也如此。还能普令法界之中有求男子
众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当得菩萨。融其形质。复
其闻性。道场世界互相涉入。供养诸佛而修福。为法
王子而修慧。所以福慧之男自得遂愿诞生。故云能
令等也。

十三求女无畏中。六根等者。菩萨耳根既證圆通。馀
根则亦圆也。所谓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故云六
根圆通。既曰六根圆通悉能明炤无碍。故云明照无
二。以其圆通无不包括。故云含十方界。以其明照不
二无不了达。故云立大圆镜。虽含十界。所谓万法当
前一尘不立。乃空则俱空之真空如来藏也。又立圆
镜。所谓森罗万象法尔齐彰。乃有则俱有之不空如
来藏也。合而言之。故云空如来藏。以真空如来藏能
含十界。于微尘如来所有秘密法门自能承顺受领。
又以不空如来藏立大圆镜。于微尘如来所有秘密
法门自能承顺无失。合而言之。故云承顺等也。又可
立大圆镜不思议能观之观智也。空如来藏不思议
所观之理境也。此乃境智一如能所不二之者。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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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境。于微尘如来法门自堪承顺受领。以境如智。于
微尘如来法门自复承顺无失。言承顺者。微尘如来
之所说所證即观音菩萨之所修所悟。观音菩萨之
所修所悟即微尘如来之所说所證。若因若果平等
不二。则果人所有秘密法门因人自应领受无失。是
为承顺耳。此菩萨之自行如此。既能承顺如来而不
违背。则有坤仪之柔德矣。又领受法门而不散失。则
有妇道之能事矣。是以能令法界之中有求女之众
生观其名号之音声者。亦当如菩萨。六根圆通。炤明
无二。含十界。立圆镜。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所以爱敬
有相之女自得遂愿诞生。故云能令等也。

十四称名无畏中。亦可分三。初此三下叙诸圣之教
化。二由我下明自巳之妙用。三能令下明平等无异
也。诸圣教化云此三等者。若夫出世圣贤。不待言矣。
如其世间圣贤。莫非出世圣贤之教化现耳。其一曰
孔子。以仁义礼智垂范于世者。于佛教即儒童菩萨
也。故无行经云。今之儒童彼之仲尼。其二曰老子。以
清净玄虚垂范于世者。于佛教即迦叶菩萨也。故无
行经云。今之迦叶彼之老聃。其三曰颜子。以聪睿明
敏垂范于世者。于佛教即净光菩萨也。故无行经云。
今之净光彼之颜回。以此则三教同源而异派耳。但
门庭各别施设不同。是以佛宗云。说能诠法化转物
心谓之教。濡宗云。教者效也上行下效为之教。道宗
云。处无为事行不言教。据震旦对印土而言如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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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例知。故云此三等也。自巳妙用云发妙耳门者。以
其闻性元是不生不灭之圆通。常令还證得本有不
可思议之者。故云发妙耳门。然后等者。前来未得耳
根法门。一为分别即著贪爱。既證耳根圆通。所有身
心自不分别。而能周遍法界。自不贪爱。而能含容法
界。乃大小相融。一多无碍。不可心思及夫语议。故云
然后等也。

平等无异中。能令等功德无异。我一等
名号无异。由我等正明无异之所由也。意谓我之所
修所證之圆通。人虽一多。圆通不异。圆通之体唯一
藏性。那有一多之分彼此之别。所以持我名号之功
德。与持彼诸名号之功德。乃平等平等不二不二也。
法华普门品之较量同此意也。

三结归中。是名等
者。通结十四无畏也。单结第十四亦可总一圆通法
门广被法界一切众生。故云福备众生。

三四不思议分二。初总明。世尊等也。别二示。一者等
也。

初总明中。无作妙德者。犹如一月在天影临万
水。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自然感应道交。不可以心思
语议者耳。

二别示分四。次第可见。四中皆先明證
得。后明妙用也。初令得大自在。由我等證得也。故我
等妙用也。證得中。上妙字是能观之观智。下妙字是
所观之闻性。以闻性即生灭元不生灭。即此闻性。发
为不生不灭之观智以为观炤。则不生不灭之闻性
当体显现。如是所观之闻性也是即生灭是不生灭。
不可心思语议者。能观之观智也是即生灭是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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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不可心思语议之者。合而言之。故云妙妙闻心。向
来闻性不显。闻根缘乎声尘。今日闻性既显。妄尘之
所自亡。故云心精遗闻。如是一根返源六根解脱。故
云见闻等也。到此法尔六根互用无非圆融法界。故
云成一圆融。无惑不破。无障不除。而功德法财无不
具足。故云清净宝觉。若以此文合前依教修观。初获
下即初于等之标举也。心精下即所入等之释成也。
成一下即生灭等之结显也。妙用中。故我等形教也。
能说等声教也。下之所明虽止是形。未有现形。而不
说法。故双标耳。妙容及秘密神咒。皆由全体證得。还
从性具发现。所以云容是妙容咒是秘密神咒也。首
云烁迦罗者。此云坚固。即金刚坚固不坏者也。臂云
母陀罗者。此云印纹。以其臂上有印纹故。目云清净
宝者。以其五眼一眼中见故。其头也为六根之总。表
显法身。其臂也有提拔之功。表显解脱。其目也有炤
明之德。表显般若。皆云八万四千者。即所破八万四
千烦恼乃至八万四千生死全体三德发是大用耳。
以其首即法身。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果报众生
全体證入无上法身妙德。故现首八万四千也。以其
臂即解脱。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恶业众生全体
證入无上解脱妙德。故现臂亦八万四千也。以其
目即般若。是以欲令法界之中一切烦恼众生。全体
證入无上般若妙德。故现目亦八万四千也。或慈下
总成也。若柔弱之众生。即现慈容而摄受之。故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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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若强暴之众生。即现威容而折伏之。故云或威。若
散心之众生。即施定力而抑制之。故云或定。若昏昧
之众生。即施慧力而照明之。故云或慧。如是之若慈
若威。若定若慧。皆是不思议之妙用救护众生。故云
救护等也总明。中云无作妙德。此云得大自在。其
致一耳。

二令无畏可知。

三令舍悭贪中。皆令
等者。令一切众生舍诸受也。若苦受乐受不苦不乐
受悉皆不受。不受不受而亦不受。如是所有悭贪无
不破矣。故云皆令等也。

四令满所求中。我得等者。
有人疑云。既得佛心。證于究竟。何更供养诸如来耶。
殊不知佛还供佛。自有二意。一者众生修行顺流而
进。菩萨巳證逆流而出。逆流出者更欲广其行耳。以
故供佛。二者所得究竟。于究竟中但得分證。故不云
直證究竟。而云證于究竟。更当行行进乎极果。以故
供佛。故云我得等也。

二结答中。我从等者。以其返闻闻性是为缘心闻性
既显。所谓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从此起为妙用。应以
三十二应者。即现三十二应。应以十四无畏者。即现
十四无畏。应以四不思议者。即现四不思议。称性施
设。随机显现。不假造作。无待勉强之者。是为自在。故
云我从等也。因入等者。相即性也。闻性既入性相。不
二。故云入流相。

三出名。世尊等。谓彼佛因我初于闻中入流亡所。乃
至生灭灭巳寂灭现前。故即授记号为观世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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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尔时世尊去。现瑞印可之文也。分二。初尔时下印
前。二即时下印后。

初中。于师下总印二十五圣之
圆通也。何以见得总印诸圣。以其五体放光是为五
矣。既曰同放。彼此交互则成二十五矣。所以是总印
也。则知二十五种圆通。若此土若他土。若因人若果
人。无不修此。无不證此。以故自土之佛放光。灌于彼
土之佛顶及诸菩萨之顶。彼土诸佛放光。还灌此土
佛顶及诸大士之顶。正表种种圆通法门生佛一如
自他不二今古同源师资平等者也。林木下别印观
音菩萨之圆通也。林木等。表一得耳根圆通遍法界
皆是般若。所谓性声真空性空真声。故云林木等也。
交光等。表既得耳根圆通遍法界皆是法身。所谓性
色真空性空真色。故云交光等也。是诸等。明大众之
得益也。大众既见能印之瑞相。即得所印之圆通。故
云是诸等也以耳根圆通名金刚三昧故。印后中。即
时等。表从第一义天发起不思议妙行以成功德法
财也。青黄亦白。表四十位也。间错纷糅。表位位以耳
根妙行而经历也。十方等。表从四十位进成七常住
果也。以七常住果体遍法界故。此娑等。表生灭灭巳
也。唯见等。表寂灭现前也。梵呗等。表既得耳根圆通
法门必常流通此法。令当来后世天上人间各各修
證性具法耳。

五于是如来去。文殊简选之文也。分三。初于是去如
来告敕。二文殊去文殊受命。三于是下大众获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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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二。初告證无优劣。于是等也。二敕简有所以。我今
等也。

初中。告文殊为简选者。以文殊了了见佛性
具有权实智。必能达诸圆通法门谁合当机阿难及
夫后世众生。以故如来敕文殊也。彼等等者。意谓诸
圣所修。似有优劣实无优劣。似有差别实无差别。何
以故。虽有从析色而入者。有从体色而入者。有从次
第而入者。有从圆融而入者。则其所入同一藏性。以
其圆融而入者圆中藏性。次第而入者但中藏性。体
色而入者含中藏性。析色而入者离断常中藏性。譬
如多人同登一堂。一堂之上元无中边。但登者不无
左右前后异耳。故云彼等等也。

二中。阿难开悟下
应句。当犹对也。意谓二十五行之中。谁堪对现在当
机之根器者易得成就。及堪对当来后世众生之机
宜者易得成就。故云我今等也。则知诸圣圆通元无
优劣及乎差别。但欲逗当机与众生。所以须简选耳
二文殊受命分二。初文殊下经家叙相。二觉妄下文
殊正简。

初叙相中。承佛神力者。在诸圣既各呈修
證。在如来又谓无优劣。乃文殊简去二十四法。唯取
耳根圆通。设非如来威德神力。恐诸圣不能无惭德。
文殊难免有慢心。以故承佛神力而说偈也。

二正
简又三。初叙意。觉海去也。二简选。色想去也。三总结。
顶礼去也。初又二。初觉海等叙修习圆通。二归元等
叙简选圆通。初又三。初直明本体。即觉海等。二从真
起妄。即元明等。三妄体元无。即空生等。

初直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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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觉海上应提起云。在性觉本体何有圆通可修。但
因一念不觉从真起妄。必须修习而返复之。故云觉
(云云)。海之一字喻也。有人直以法解非也。下文云
如海一沤发。岂非喻乎。意谓大海之为性也不唯极
其澄湛。而又极其圆满。今觉性之为体也亦如大海
之极其澄湛。又如大海之极其圆满。故云觉海性澄
圆。上句之澄圆即寂而照。下句之圆澄即照而寂。总
是澄湛处即圆满。圆满处即澄湛处也。然而真性觉
体。由来寂而能炤。炤而能寂。相融相亡。不可心思语
议之者。是为觉元妙也。如是本体有何圆通而可修
也。真明本体如此。

二从真起妄中。觉明自性之体
本来自明。是为元明。若生一个能照之明。便有一个
所照之昏。然其能照因虚妄而有。则其所照亦虚妄
而有。以其虚妄两不□立。所照之妄昏一立。能炤之
妄明即亡。故云元明等也。若对前之性觉必明等文。
元明是真。如前之性觉必明也。炤字即能明之明。如
前之妄为觉明也。生所二字。如前之觉非所明因明
立所也。所立一句。如前之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迷
妄有虚空等者。谓其能所未立巳前。所有之性乃有
元明。所有之空乃是真空。妄能妄所一立之时。即其
元明翻作无明。即其真空翻作顽空。故云迷妄有虚
空。既有能缘之无明及夫所缘之顽空。一能一所互
相交结。乃迁流之世。方位之界。乘此时也遂得立矣。
故云依空立世界。此之二句如前无同异中炽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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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也。既有虚空。又有世界。而无情之国土所谓依报。
及有情之众生所谓正报。一依一正。当其无明妄想
澄结之时遂得成矣。故云想澄等也。想澄之澄非澄
湛之澄。盖澄结耳。如前之无同无异之众生也。

三妄体元无中。空生等者。谓其所有觉性本来妙净
明体。因其一念不觉。遂有能缘无明所缘虚空。此之
虚空生于大觉性中。若假喻发明。犹之乎大海之中
起一浮沤。一沤虽小全沤即海。虚空虽妄全妄即真。
故云空生等也。虚空既生。而正报众生及依报国土
皆有漏者乃依虚空而生。故云有漏等也。既云空生
大觉如海一沤。沤若灭时全无灭相可得。以其沤即
海故。若夫虚空不待其灭。本来元无。以其妄即真故。
故云沤灭空本无。能生之虚空尚不可得。所生众生
国土之三有者那得可有。故云况复诸三有。如是则
知妄体本元无也。

二叙简选圆通中。云归元等者。
上来从真起妄妄性元无明巳。若欲返妄归乎自性。
当体即是元明少无差别。故云归元性无二。然而归
元须假方便。此之方便殊非一二。故云方便有多门。
多门者即二十五圣之修也。彼皆圣人。于此自性无
一而不通者。故云圣性无不通。以其无一不通之者。
或诸圣所修是顺。于观音所修则逆。或观音所修是
顺。于诸圣所修则逆。如此若顺若逆无一而非方便。
故云顺逆皆方便。则知二十五圣所修顺逆皆名方
便是巳。若夫现在阿难未来众生初心之者。依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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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不无迟速之分。故云初心等也。迟速者。如前得循
圆通与不圆通日劫相倍之谓。则知顺为速逆为迟
也。如是欲逗当机及乎末世。于彼逆顺迟速不可不
简选矣。所以先叙其意如此。

二简选。当知此之简选。非谓众生不圆通也。盖文殊
了了见佛性者。且如来又云。彼等修行实无优劣。岂
有背所见逆所命而谓诸圣非乎。但为现在阿难及
夫末世众生根有利钝机有大小不能一一皆逗。所
以须简选耳。则知所简。简机不简圣。简情不简法。所
谓法无大小大小在情。圣无利钝利钝在机也。大分
为三。初简非。色想等也。二简是。我今等也。三结示。成
就等也。

初四。又初色想去简观六尘。二见性去简观
五根。三识见去简观六识。四若以去简观七大。初又
分六。次第可见。自简观色以去。乃至简观见大等偈。
皆应将耳根圆通常三以为简选之本。意谓如来藏
性未常不具乎三。然于二十四法。似有缺一及乎缺
二。若夫缺者可修。唯其圣者能之。其初心人自不能
也。所以皆有如何云何之句。

初简观色中。先应提
起云。优波尼沙所观而得證乎圆通者也。此是圣人
所以能之。若其阿难及乎众生则恐不能。所以者何。
以其色想(云云)。色想等者。此色全由无明想相结成。
觉了之心不能融彻。故云色想也。既不融彻则是不
通。非属不通定为不常。此之三法。若不具足。如是能
获圆通。故云如何等也。下去二十三偈。悉应例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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怗。

二简观声尘。陈如所观而證圆通者也。但伊名
句味等者。伊字应作彼字看。名诠自性。句诠差别。味
即是文为二所依。则知名不是句。句不是味。故云一
非含一切。

三简观香尘。香严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四简观味尘。药王兄弟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简观触尘。跋陀婆罗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六简观
法尘。迦叶所观而證圆通者也。法称等者。法尘乃五
尘落谢影子。故云法称为内尘。然法尘为意根所凭。
则法尘是所凭矣。故云凭尘必有所。既有所凭之法
尘。必有能凭之意根。是为能所。属所非能。属能非所。
又于能凭之中有善恶无记等三。或涉乎善不能涉
恶及与无记。乃至涉乎无记不能涉善及恶。则能与
所涉不能遍。故云能所非遍涉。

二简五根为五。次
第可见。

初简观眼根。阿那律陀所观而證圆通者
也。

二简观鼻根。周利槃特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三简观舌根。憍梵钵提所观而證圆通者也。舌非入
无端者。倒文耳。应云舌入非无端。

四简观身根。毕
陵婆蹉所观而證圆通者。身与等者。同即合也。各即
离也。谓能觉之身与所觉之触。合则能知。离则不知。
合离之间知不能遍。故云身与等也。身之与触各有
涯量际畔。何能冥然契合。故云涯量不冥合。

五简
观意根中。空生所观而證圆通者也。知根等者。为意
根纷杂乱起。则使元湛明了之体反不能显。故云知
根等也。

三简选六识为六。次第可见。

初简观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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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身子所观而證圆通者也。识见等者。应云二和。今
言三者。谓根尘之二是能生。识性之一是所生。合而
言之。故云识见杂三和。本即能生之根尘也。二皆虚
妄。是为非相。能生之本既是虚妄非相。所生之机那
得真实有体。故云诘本等也。

二简观耳识。普贤所
观而證圆通者也。心闻等者。心闻即耳识也。谓耳识
洞十方。乃依法界理而起普贤行之力。非汝耳识之
力。故云心闻等也。既依法界理起普贤行。初心之人
自不能入。故云初心不能入。

三简观鼻识。孙陀罗
难陀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四简观舌识。满慈所观
而證圆通者也。说法等。谓其助转诸佛法轮。全是音
声文字而作弄引。但可开悟巳成就者。故云说法等
也。然所说之名身文句皆是生灭有漏之者。故云名
句非无漏。

五简观身识。优波离所观而證圆通者
也。持犯等者。谓戒律之应持不应犯。但可约束身根
而巳。除身巳外则无可以束矣。故云持犯等也。


简观意识。目连所观而證圆通者也。神通等者。谓神
通本是宿因所致。无关乎意识分别法尘。何以故。以
其意所缘不离法尘之物。所以神通不关分别。故云
神通等也。

四简观七大分七。次第可见。地性乃至
念性七性字。乃虚妄差别性。非如来藏真性也。


简观地大。持地菩萨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二简观
水大。月光童子所观而證圆通者也。如如非觉观者。
谓其藏性如如不动。不可以想念觉观为如如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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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三简观火大。乌刍瑟摩所观而證圆通者也。若
以等者。谓其厌乎欲火之有而求出离。不能了达淫
欲当体清净。故云若以等也。

四简观风大。琉璃光
法王子所观而證圆通者也。若以等者。动即风大。
静即藏性。既有动静则成对待。岂是无上觉体。所谓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故曰若以等也。

五简观
空大。虚空藏菩萨所观而證圆通者也。若以等者。以
其虚空元因一念不觉而有。既是不觉。则与所求菩
提觉体不无差异。故云若以等也。

六简观识大。弥
勒所观而證圆通者也。

七简观见大。大势至所观
而證圆通者也。因果今殊感者。谓其念性元属生灭。
圆通本来是不生不灭。以生灭因求不生灭果。所谓
果因名目两不相应。故云因果今殊惑。

二选是为五。初直取闻根。即我今等。二委明人法。即
离苦等。三剖定功过。即今此等。四诲斥阿难。即阿难
等。五劝修赞叹。即大众等。

初直取闻根中。我今等
者。意谓自从观色简择过来。皆非当机阿难及夫
未来众生之所宜者。然当机与众生皆娑婆之人也。
其所利者唯在耳根。其所称者必须声教。如来且出
娑婆。自当逗此机宜。故有我今(云云)。此方等者。不与
名字文句者同。是为真教。不因思惟了别而有。是为
清净。若其他方馀根峻利。五尘皆可以为教体。此娑
婆中唯耳根利。为逗耳根应从声教。故云此方等也。
欲取等者。明从耳根而修圆通。即前初于闻中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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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明人法。分二。初离苦等约法叹人。二我今
等约人显法。初又二。初约闻。即离苦等。二约意。即妙
音等。

初中。离苦等者。离苦即前生灭灭巳也以。
其所无不亡故。得解脱即前寂灭现前也。以其流
无不入故。故云离苦得解脱。如是之事唯吾观音乃
能。故云良哉观世音。此即由观入證也。于恒去。明从
證起用也。于恒句。言其历时极其久也。入微句。言其
应土极其多也。得大等。言其力用极其广也。云得大
等者。菩萨极久之时。极多之土。随类现形分身说法。
或三十二应。或十四无畏。或四不思议。称性施设不
假造作。犹如一月在天影临万水。月不下降。水不上
升。感应道交法尔如然也。

二中。妙音者。音声本来
性声真空性空真声。良由众生念念分别翻为粗重。
非妙也。唯其菩萨不起分别。而以妙观了知当体性
声不可思议之者。故云妙音观世音。即返闻闻自性
也。梵音者。音声从来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良由众生
心心贪爱翻为染污。非净也。唯其菩萨不起贪爱。亦
以妙观了知当体清净而无染污之者。故云梵音。海
潮音者。海之潮候应时而起无少差谬。菩萨说法应
机而说亦复如是。故云海潮音。救世二句者。菩萨所
度不出十界。救六道而离见思分段之因果。故云救
世悉安宁。救三乘而證三德秘藏之常住。故云出世
获常住。若就三十二应所说之法。令世间各得成就。
是为救世悉安宁也。令出世各得解脱。是为出世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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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也。

二约人显法分三。初我今下显圆德。二目
非下显通德。三音声下显常德。圆文亦应约五根不
圆以显耳圆。例通可见。若夫常文。五根不常则在后
耳。

初可见。

次中。口鼻二句。疑是倒文。以其三根
俱合知故。不尔口鼻与眼何相同也。

三中。纵令等
者。如前所明。纵在梦中闻性不昏也。应总结云。非曰
无十方鼓声我闻性不圆满无隔垣音响我闻性不
通达无声尘去来我闻性不常住。所谓昭昭乎天地
之间。荡荡乎见闻之中者也。如是圆满具通达常住。
乃至常住具圆满通达。举一即三。言三即一。一三虽
殊闻性不异。从圆德发为禅那。乃至常德发为三摩。
能观所观同一闻性也。所以谓之最初方便秘密妙
门也。

三剖定功过中。初二句功也。意谓简选过来唯
其声教而论。乃与娑婆。最为宣演明白。如前清净在
音闻也。有人谓。声论得宣明。即大论五明中声明。此
不然也。彼之声明释训诂之类。若尔仍属语句分别。
岂得为真教体乎。众生下过也。众生不觉迷本闻性
之体。逐乎声尘。或为贪爱。或为分别。以致流转生死。
故云众生等也。一切凡夫如此。若汝阿难。虽不同彼
凡夫。于佛法中自得多闻。然就多闻秪益强记而巳。
故云阿难纵强记。又汝强记本期出离。翻为登伽之
所摄入。亦不免落乎邪矣。故云不免落邪思。如是景
状岂非犹之乎凡天随声尘致沉沦也。故云岂非随
所伦。设若出离。须得如观音之旋流。流若得旋。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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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矣。自得获生灭灭巳寂灭现前之无妄也。故云
旋流获无妄。

四诲敕阿难。分二。初约一根。阿难去
也。二约六根。见闻去也。

初中。阿难句。诫听也。我承
句。言拣诸圣选耳根皆如来威德神力。非我文殊意
也。宣说二句。别赞奢摩等三法。金刚王。奢摩之空则
俱空。如幻。三摩之假则俱假。不思议。禅那之中则俱
中也。佛母句。总赞奢摩三法。所谓十方薄伽梵一路
涅槃门。故云佛母真三昧。汝闻二句。赞耳根圆通为
诸佛之秘密门也。皆以此为最初方便故。欲漏二句。
谓阿难蓄闻成过道力未全也。将闻二句。谓阿难以
闻根持诸佛所说之法。云何不返闻闻自性也。闻非
二句。谓闻根对境而显也。旋闻二句。旋闻即前之入
流也。声脱即前之亡所也。能脱欲谁名。即前之观智
理体重空意也。

二约六根分三。初一根等法也。二
如世等喻也。三六根等合也。法中。一根二句。总明可
知。见闻下。别明也。见闻句。谓六根之幻妄。如目中之
翳也。三界句。谓六尘之虚浮。如空中之华也。闻复下。
六根合看。闻复。即入流也。翳根除。闻性流既复所有
之妄根顿除。尘销。即亡所也。觉圆净。即观智谛理之
重空也。净极。即生灭灭巳也。光通达。即寂灭现前也。
巳上即依教修观也。寂照句。即由观入證也。又静极
寂也。光通达照也。静极而有光通达。寂而照也。通达
而由静极。炤而寂也。如是寂照不二境智一如。所有
之虚空无不含摄矣。故云寂照含虚空。却来等。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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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用也。若为妄转。于诸世间念念分别心心贪爱。今
得返妄归真。却观世间犹之乎梦中之事。所谓梦时
非无。直至于醒了不可得。今既證真。却观妄境乃亦
然耳。故云却来等也。世间在梦。则登伽淫女亦在梦
矣。彼既在梦。汝巳在寤。汝当急醒其梦。谁得更留汝
之形耶。故云摩登等也。如是不唯耳根乃然。六根皆
尔也。

二喻中。应先云。前来一根既返源等。若约喻
发明。犹如幻师之幻术也。故曰如世等也。有人谓幻
作男女等即世间傀儡。此则不然。此是大幻师之幻
术。幻出种种男女等神韵灵动者也。则知幻作二字
与下一机抽三字其意相应。又有云。幻人喻藏性。幻
作等喻从真起妄。要以一机出喻从耳根返妄归真。
若尔则与上法下合皆不相应。今巧幻师喻众生也。
幻之一字喻识精明也。作诸男女喻六根也。虽见等
喻虽成六和合元是一精明也。息机二句喻一处成
休复也。如是看去。方与合法相应。

三合中。六根等
对喻可见。一处等。休即不随顺流而出。复即返闻自
性而入也。尘垢等。如四卷末想相为尘识情为垢二
俱远离等也。馀尘二句辨位也。谓无明尘相少有未
尽。尚在金刚后心。谓之有学。若得究竟悉尽。方是涅
槃山顶也。故云馀尘尚诸学。至妙觉果体。惑无不尽。
障无不除。理无不显。智无不成。故云明极即如来。

五劝修赞叹分二。初劝修。大众去也。二赞叹。此是去
也。

初中。六众等。正劝阿难等修耳根圆通也。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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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也。倒闻机者。凡夫众生向以颠倒为事。闻根逐乎
声尘也。今旋闻根。逆闻自性。自性若显。自得成乎无
上菩提。耳根圆通有是之力。故云旋汝等也。

次中。
此是等。正赞耳根圆通。微尘如来无不由此奢摩等
三耳根圆通为修證也。路与门不同也。路指奢摩等
三法而言。门指耳根最初方便也。过去下。约三世明
微尘如来一路涅槃门之所以也。消文后应遂择云。
非唯观世音乃尔。我文殊亦然。不唯我文殊乃尔。未
来学人亦然。不唯未来学人乃尔。现在诸菩萨亦然。
不唯现在诸菩萨乃尔。过去诸如来亦然。如是则知
现在菩萨未来学人皆由此而当成如来矣。所以云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也。

三结示分二。初示选是意。诚如等也。二示简非意。自
馀等也。

初中。诚如等可见。成就涅槃心者。上云涅
槃门。此云涅槃心。其义同也。涅槃具有法身等三德
之理体。耳根亦具圆通等三法之闻性。虽一在果一
在因。以耳根三法克證乎涅槃三德。以涅槃三德始
资乎耳根三法。如是因之所以为因无别以为因。
即以果之三德为因。果之所以为果无别以为果即
以因之三法为果。所谓以不生灭因地心成不生灭
果地觉也。如是之法。唯观音菩萨耳根圆通乃能尔
尔。故云观世音为最。

次中。自馀等者。谓之二十四
方便虽皆得成圆通。全由如来威神之力。即其事相
以舍尘劳。即事相舍尘劳者。如律陀失目。毕陵剌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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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难陀波离等。故云自馀等也。非是二句。盖以二十
四圣之非长修学浅深同说。以显观世音之耳根乃
是长修学浅深同说也。故难陀优波离等。虽曰成圆
通。但可使初心学不便便后心学。非若观音之耳根
初后皆可学也。但可对深位说。不便对浅位说。非若
观音之耳根。浅深皆可说也。故云非是等也。

三总结分二。初请加顶礼等也。二正结方便等也。

初中。顶礼句。一体三宝。以如来藏有三种故。空如来
藏即僧宝也。不空如来藏即法宝也。空不空如来藏
即佛宝也。无漏句。即一体三宝而成圆融三谛也。其
空也一空一切空。不漏落于假中。假中亦然。不可心
思语议之者。故云无漏不思议也。若直就文看。此乃
约法以赞人也。愿加二句。谓现前有如来告敕我文
殊之简选观音之證明阿难之亲闻。若其未来。如来
既灭度。我文殊又不在。观音更不现。阿难亦不预。只
恐于此生疑。故请加也。

次中。方便等者。意谓如来
敕我简选二十五法。谁堪当机之阿难未来之众生。
唯此耳根方便。正对阿难当机末世沉沦众生。故云
方便等也。只此而得修行。圆通妙门自得成就。涅槃
果海必得證入。能超乎二十四法。故云但以等也。真
实心如是者。一往而言。我之所简所选。真而无妄。实
而无虚也。若再往之意。谓我承如来威德。以为简选。
在二十四圣固无惭德。在我文殊亦无慢心。故云真
实心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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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于是阿难等。大众获益之文也。身心了然等者。既
得耳根圆通而修。法身可生。慧命可长也。犹如等者。
喻一念不觉。流转三界。为有人等也。喻虽未显真巳
闻耳根圆通以为修入奢摩等法。如来藏性自得可
显。为明了等也。皆得本心者。皆得了达本觉妙明也。
远尘离垢者。亦如四卷末想相为尘识情为垢等也。
此法眼净圆初信也。性比丘尼等。既因圆顿经力。非
小乘四果。亦圆之七信也。

三自阿难整衣服去。更示安立轨则之文也。初疑请。
阿难等也。二答示。尔时等也。初又二。初阿难下经家
叙仪。二大悲下阿难陈词。

初经家叙仪中。心迹圆
明者。前来但解理性未得修行。止可谓之心圆。迹尚
未明。今开圆通法门进修有路。不唯谓之心圆。迹亦
明也。悲欣交集者。中有二意。一就自行边说。欣者欣
自巳若理若行于巳心中无不了了者也。悲者悲自
巳于理于行既皆性具昔何不知今始知邪。二就化
他边说。欣者欣现在大众各各得法眼净乃至发菩
提心。悲者悲后世众生未获如斯法利眼何得净心
何得发耶。如是之一悲一欣两相交集。谓之悲欣交
集。

二阿难陈词。分三。初述前所悟。即大悲等。二陈
今所愿。即常闻等。三正申所请。即世尊等。

初中。我
今等者。既闻耳根圆通以为最初方便。佛之果位自
可得矣。故云我今等也。依是法门修习涅槃先巳明
了所归道路。故云是中等也。

次中。自未等者。以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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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未破生死未断。故云自未得度。而且伏惑而化众
生行因。故云先度等也。自觉巳圆者。十身圆具三智
圆满也。能觉他者。随类现应法界众生也。应世下。应
结云。在如来所说如此。我阿难所闻如此。然我今虽
烦恼未破生死未断。亦当伏惑行因愿度末劫众
生。故云我虽等也。

三中。世尊上应补云。云何愿度
末世众生。无他。秪是此诸众生(云云)。邪师说法者。非
是外道谓之邪师。是佛教中坏法者也。所谓狮子身
中虫还食狮子肉耳。如智者大师说观心论云。邪师
有三。即法师律师禅师也。虽曰法师。然其所行与诸
法相了不相应。虽曰律师。多诸毁犯。亦与戒不相关。
虽曰禅师。不知禅之所以。唯以一棒一喝儱侗而巳。
欲摄等者。佛现世时。说法者如来乃色心俱胜。闻法
者大众根器峻利若是。末世说法者非是如来。则色
心俱劣。闻者是大众根器顽钝。所以须假安立道场。
以摄其心。以远其魔。自得不生不灭因。克證不生不
灭果。然毕竟如何得安立此之道场。故云欲摄等也
二答示分四。初尔时下赞许。二汝今下诫许。三阿难
下受旨。四佛告下演说。

初赞许中。善哉善哉者。赞
其不唯利益现在之大众。更欲利益末世之众生也。
二三可知。

四演说分四。初执持禁戒。自佛告阿难
去。二持诵神咒。自阿难汝闻去。三安立道场。自若有
末世去。四重请说咒。自阿难顶礼去。二三四皆在第
七卷也。初又二。初佛告等总明三学。二阿难等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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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

初总明三学中。毗奈耶律藏也。三决定者。具
有二意。一者唯如来亲口开决巳定永不改移。谓之
决定。二者众生受决如来永不毁坏。谓之决定。所谓
等者。戒以止恶防非。此中既闻圆通法门。即应返闻闻
性以为摄心。用不思议之妙观。观不思议之闻性。不
唯能观妙。所观亦妙。所谓妙妙闻心者也。所有之恶
无不止。所有之过无不防。故云摄心为戒。由是闻性
当体真寂。是为之定。故曰因戒生定。又以闻性法尔
圆炤。是为之慧。故曰因定发慧。虽戒等三。总一摄心
收尽。所以此开三学。下去明四律仪耳。如是自无漏
落五住之因二死之果。故云是则等也。

二别开四重。此之四种律仪。既不同乎菩萨。又不同
乎比丘。何则。比丘止云束身不行。今言其心不淫乃
至其心不妄。则知不同于比丘也。菩萨杀戒居先。今
以淫戒居首。则知不同于菩萨也。然此四种其意若
何。无他。在持菩萨者自有梵网。在行比丘者自有四
分。但今修此耳根圆通。倘为魔事之所扰害。则其四
种不可阙也。所有禅定三昧。皆悉消归耳根圆通也。
分四。次第可见。皆有明持犯。令转教结邪正。初淫戒
明持犯又二。初持则断生死。若诸等也。二犯则落魔
道。汝修等也。

初持则断生死中。若诸上应提起云。
一切众生流转六道汩没四生。皆由淫心所致。故曰
若诸(云云)。其心不淫等者。淫为生死之因。因既不有
果何得生。故云其心等也。下去三种其意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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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则落魔道分二。初汝修下明误堕。二我灭下诫灭
后。

初中。汝修等者。意谓汝之阿难修此三昧。本欲
求出尘劳。故云汝修等也。设使淫心不断。则尘劳何
能得出。故云淫心等也。若末世众生欲修三昧。淫心
不除。其智慧何以发生。禅定何以现前。纵使其赖修
习之力。智慧得以现前。因淫不断必落魔道。故云纵
有等也。下去三种例之同然。必落魔道者。其修三昧
本期上升。无奈淫心作碍。反落魔道。魔最好淫。所以
淫心感此。所谓求升而反坠也。然既落魔道。魔有几
种。如云上品等也。然淫当堕地狱。云堕魔者。酬其智
定之因也。定慧因毕还当堕地狱耳。各各自谓者。他
人元是修习智定。但因淫心不断而堕落魔道。是以
自谓成无上道而不知落乎魔道也。

二诫灭后中。
末法者。应约教行理果对正像以释。以其淫心不断
故广行贪淫也。以其修习三昧故为善知识也。既多
贪欲必成乎爱。又为知识必成耶见。如是则令相从
之众生失于菩提路矣。故云令诸等也。

二转教分
三。初汝教下教断也。二是故下出意也。三必使下正
断也。

教断中。如来即释迦也。先佛即古佛也。所谓
先圣后圣其揆一也。以律仪唯佛亲说。如礼乐征伐
自天子出。故云是名等也。下去三种亦应例之。


意分三。初法。是故等也。二喻。如蒸等也。三合。汝以等
也。皆可见。

正断中。必使淫机者。机是发弩之器即
机括也。一发有偃倒之势。所以虽能束身不行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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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其机犹在。或有再发。所以令其断性亦无方可
也。故云必使等耳。

三结邪正。即如我等也。可知。

二杀戒三。初明持犯亦二。初阿难下持则断生死。可
知。二汝修下犯则落神通。又二。初汝修等明误堕。二
我灭等诫灭后。

初误堕中。总是人死之后。屈者为
鬼。伸者为神也。

二诫灭后又三。初指定。我灭去。二
释妨。阿难去。三斥责。奈何去。

初指定中。自言食肉
等者。鬼何能言。或附他人。或化身耳。

二释妨中。我
令等者。疑云。如来既说不许比丘食肉。云何前曾许
食五净肉耶。故释之曰。我令向之所食五净肉者。但
许有病比丘可食。今食肉比丘果有病耶。所食之者
果五净耶。故云我令等也。此肉下正出五净也。


斥责中。纵得等者。亦能知未来之吉凶过去之事缘。
然非真语。故云似耳。

二令转教亦。三初教断。汝教
等也。二出意。是故等也。三正断。必使等也。

初可知。

次又分三。是故下法。譬如下喻。清净下合。

法喻
可知。合中又二。初清净等正合。二若诸等释成。


可知。

次中。不游三界之句。有云应置比丘之下。亦
不必也。总是不还夙债自不游三界耳。如人等者。劫
初光音初降之时。不沾地味。自能飞行往还。一食五
谷。便为缘著。不复能飞。故云如人等也。

三正断中。
必使上应云。若食五谷。足不离地。今服丝绵靴履等。
则于众生有缘。自当酬还三界矣。除非不服不食。方
能脱此。故云必使等。若身身分者。身即食其头目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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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等也。

身分即服其丝绵裘毳等也。

三如我下
结邪。正可知。

三偷戒。初明持犯亦二。初持则断生死。阿难去也。二
犯则落邪道。汝修去也。

初可知。犯则落邪道又二。
初汝修下明误堕。二我灭下诫灭后。

初明误堕中。
落邪道者。以其偷心不除。未免多方掩护。则属乎邪。
故遭其果耳。

二诫灭后分二。初指定。我灭等。二教
斥。我教等。

初指定中。詃惑等者。有智之人自不为
彼所惑。其无识者自难免矣。或说怖畏事。或罪福事。
而恐动之。故云詃惑等也。

二教斥又三。初我教
下教舍贪。二云何下斥疑误。三若我下教酬偿。


中。循方乞食者。遵依方轨而乞食也。残生者。只此一
生之后永不来于三界。是为残生。

次中。假我等者。
佛在世时有多许外道。欲害如来终不得便。遂立愿
云。今佛现在欲害不能。誓于末世之时。当著其服还
说其说。复作种种邪行之事以坏其教。今当其时。是
以有种种坏法僧出行是之事。故云云何等也。


中。身然一灯烧一指节等者。此盖非徒一灯一指而
巳。其人所有依报悉巳舍尽。还得正报亦施舍之。所
以有身然一灯烧一指节等者。又以妙观运入其中。
内无能供之众生。外无所供之如来。中间更无所烧
所然身之与指。唯一实相理体。是以其人能一时酬
偿夙债。及于法中能决定也。如我等者。引例也。佛为
凡夫世时。见五百比丘皆食精美之味。乃叱之曰。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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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之人当食马饭者。云何得食此精美耶。以故虽至
成佛。犹感九十日马麦报也。然在如来尚尔。今日为
比丘者可不慎哉可不慎哉。

二令转教分三。初教
断。汝教等也。二出意。是故等也。三正断。必使等也。

初可知。二出意又三。即法喻合也。法喻可知。

合中。
身肉等者。一与众生之身同由四大而成。二与众生
之身同一如来藏性。则知若事若理皆内无所舍外
无能受。故云身肉等也。又以此身念念欲舍。是为与
众生共。不将等者。如三衣之外得畜百一众具之说。
佛意元不许可。以其不了义故。故云不将等也。


正断可知。

三如我下。结邪正。亦可知也。

四妄语戒。初明持犯亦二。初阿难等。承前所持。可知。
二若大等。明今所持。又二。初明狂妄。若大等也。二诫
灭后。我灭等也。初又三。初若大下标示。二所谓下释
相。三是一下结过。

初可知。次释相中。求彼礼忏等
者。欲求彼人作礼忏谢于我供养我我。谓前人言。我
今巳得须陀洹果等也。

三可知。

二诫灭后分二。
初我灭下料拣。二云何下斥责。

初中。或作沙门等。
现其形也。奸偷等。同其事也。此即四摄法中同事摄
耳。所谓以同类化同类。以同事摄同事也。泄佛密因
等者。如来敕诸菩萨罗汉现形。一欲救众生之苦。二
欲成菩萨之行。所以无泄如来秘密之因。此乃菩萨
罗汉巳成就者之事。其初心人未可得预知者。故云
终不自言等及轻言未学也。唯除命终等者。非公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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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众。但私示耳。如南岳之言铁轮天台之言五品功
德铠之说偈真观师之屈指。至若永明定光。皆其事
也。

二斥责可知。

二令转教分三。初汝教下教断。
二是故下出意。三若诸下正断。

初教断中。后复等
者。谓于淫杀偷后更当断此。故云后复等也。

二出
意又三。即法喻合也。

法喻可知。合又分三。初我教
下正合。二况复下转合。初又三。初以法合法。我教等
也。二以喻合喻。譬如等也。

初中。直心者。谓其理体
无委曲及虚假者。谓其行仪无纡回及虚妄者也。

次可知。

二转合又二。初况复下法也。二如噬下喻
也。

法可知。

喻云如噬等者。语出左传。彼云今若
不取后悔无及。所谓悔之无及也。谓其一度被人取
去脐中之麝。即悔亦不及矣。今但借其文。不用其意。
故不言鹿与人耳。意谓欲以妄语而求菩提。如人以
口噬巳之脐。如何能得。故云如噬等也。

三正断可
知。

三如我下结邪正。亦可知也。

大佛顶首楞严秘录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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