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诸比丘!」比丘:「受教。」从佛而听。
佛言:「比丘!
凡人为一法,受尘自污,迷惑忧愁,没无端际,
吾见其不得无上吉祥之道。如丈夫欲见女
子色,是以好色之士,为染、为醉、为贪、为污、为
惑、为著、为住、为受。从淫女言故,长久趋走往
来,为受勤苦。耳常欲闻淫女之声,鼻欲闻其
香,舌欲得其味,身欲更其细滑,是以长久趋
走往来受苦。是故,不当为女色、声、香、味、细滑
所染惑也,当觉知是。
「又复,诸比丘!凡人为法,
受尘自污,迷惑忧愁,没而无际,吾见其不得
无上吉祥之道。如淫女欲见男子色,是以好
色之女,为染、为醉、为贪、为污、为惑、为著、为住、
为受,为士色故,长久趋走往来受苦。耳常
欲闻男子之声,鼻欲闻其香,舌欲得其味,身
欲更其细滑,是以长久趋走往来受苦。是故,
不当为士色、声、香、味、细滑所染惑也,当觉知
是。」
佛说是已,皆欢喜受行。
《佛说法受尘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