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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四十二章经疏钞卷第二
清 浙水慈云灌顶沙门 续法 述
【△三经文三。初序分二。先證信序二。初序成道思
惟以證教主。】
「尔时世尊。既成道巳。作是思惟。离欲寂静。是最为胜。
住大禅定。降诸魔道。当转法轮。度脱众生。」
【【疏】證信者。标列六种成就以为證据。令总信受也。
尔时者。当彼三十成道巳后三七思惟之时也。
世
尊者。十号中一。盖释迦佛为三世间之所尊故。
道
者。梵语菩提。此云觉道。悟而不迷曰觉。至妙虚通
曰道。即识自心源达法性理也。
證知曰成。究竟曰
巳。作思惟者。自觉巳圆。能觉他者。如来应世。是故
始坐道场之时。观树经行。思惟三事也。过去因果。
经云。佛成道。初七日。思惟法妙无能受者。二七日。
思惟众生上中下根。三七日。思惟机缘谁应先闻
。法华亦尔。今下寂静。思法妙也。转轮。思谁闻也。
度生。思三根也。欲为三毒之首。十恼之元。六道之
本。二死之基。今得离欲众苦便灭。非如众生深著
五欲。入于险道。受苦不断也。不生灭曰寂。无烦恼
曰静。诸法体性。离诸欲故。常寂灭故。本不生故。此
寂灭场阿兰若处。于诸法中莫能比并。故为最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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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语禅那。华言思惟修。亦云静虑。定者。摄心专注
不流散故。深妙曰大。超出世间凡外禅故。住者。能
住三业也。所住禅定也。于四住中。当三三昧。梵语
魔罗。秦言杀者。杀慧命故。亦言能夺。夺法财故。或
言恶者。多爱欲故。又翻为障。作障碍故。佛以功德
智慧度脱众生入涅槃为事。魔以破坏众生出世
善根令流转为事。故成道时。波旬怀恶。来恼害也。
道有二义。一者道途。二者道法。楞严云。纵有多智
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
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诸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
成无上道。魔有四种。谓烦恼五蕴生死天子。
故云诸也。降者。能降禅定也。所降诸魔也。因修观
法。果得离欲。住于深禅。降天恼魔。因修止法。果得
寂静。住于妙定。降死蕴魔。馀如别说。
故思此法为
最妙也。
转展也。自我之彼也。法轨持也。轮如车轮。
有摧碾义。能摧障恼也。展开佛心中法。度入他心。
碾破其惑业。名转法轮。度脱众生者。济度众生。脱
离生死此岸。烦恼中流。到于涅槃彼岸也。当者。正
显作思惟相。为谁先闻。何等根也。然此思惟中。实
通三时。故释离欲等六法。亦该五会。今就以方便
力。为五人说。且约小教释也。
【钞】所以言三七者。为表如来三时说法也。三世间
者。谓情器智。情即天龙八部。器即地水火风神等。
则摄世间凡也。智正觉即三乘。则摄出世圣也。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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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间共所尊崇。故云世尊。菩提觉道。略言也。具
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翻无上正等正觉知
道。菩提觉道。拣三途不觉。三正。拣凡外不正。三藐
正等。拣二乘不等。阿耨多罗无上。拣大乘菩萨有
上。约教乘。初即人天。次即声闻缘觉。三即始终顿
菩萨。四即圆佛。故能成此。即名佛也。识达释觉。心
性释通。识六识心。达我空性。小教佛也。识八识心。
达法空性。始教佛也。识藏识心。达缘起性。终教佛
也。识真识心。达寂灭性。顿教佛也。识圆融心。达法
界性。圆教佛也。今对当经。且依初义。法华亦尔者。
经云。我始坐道场。观树亦经行。于三七日中。思惟
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众生诸根钝。著
乐痴所盲。如斯之等类。云何而可度。所得。思法
妙也。对今经。彼约智。此约境。稍有异耳。诸根。思三
根也。何度。思谁闻也。问。若尔。世亲那云。初七思惟
因缘不说。第二七日。即说华严耶。答。十
地论谓初七拟宜。得一乘机。故二七中即说大经。
法华因果经谓奈有三根不同。一乘化之不得。故
于二七说华严时。重复思惟。至三七后。随宜说三。
是以经云。我即自思惟。若伹赞佛乘。众生没在苦。
不能信是法。我宁不说法。疾入于涅槃。
故无违也。
欲为下。离欲。通教行。寂静。约理果。出巳
所證法相。最胜。赞其妙也。證此最胜。名为世尊。修
此最胜。名最胜子。
不生下。合释也。谓离情爱欲。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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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烦恼而得菩提受用法乐。静妙也。离尘境欲。则
转生死而得涅槃法性真乐。寂灭也。若开释之。亦
可云离烦恼欲。成菩提果。寂静生死。成涅槃果。二
果。法中最胜也。阿兰若者。此云无諠诤。事则所居
闲处。无诸愦闹。法则所證真理。无有杂染。事理俱
寂。名阿兰若。今且约法言也。超出世间凡外禅者。
禅有三。一世间禅。谓四禅。四空。四无量心。
二出世间禅。谓九想。八念。十想。八背舍。
八胜处。十一切处。九次第定。师子奋
迅三昧。超越三昧。至于六妙门。十六
特胜。通明观。亦世间亦出世间禅也。三出世
间上上禅。谓自性禅。清净禅。实相定。楞严定。真如
三昧。海印三昧等。今皆證入。故曰深。圭山集云。带
诸异计。欣上厌下而修者。是外道禅。正信因果。亦
以欣厌而修者。是凡夫禅。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
者。是小乘禅。悟我法二空所显真理而修者。是大
乘禅。若顿悟自心本来清净。元无烦恼。无漏智性
木自具足。此心即佛。毕竟无异。依此而修者。是最
上乘禅。亦名如来清净禅。佛悉成就。故曰妙。约
教。且住出世小乘禅。故云尔也。
四住者。佛摄众生
随宜而住。或现天住。谓欲天因。即十善道施戒心
也。或现梵住。谓梵王因。即四禅四无量心也。
或现圣住。谓三乘因。即三三昧也。或现佛住。谓
一乘因。即首楞严百八三昧也。波旬。此云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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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恶意。成恶法故。违佛乱僧。置莫大故。释尊出
时魔王名也。如别说者。处胎经云。菩萨坐阎浮树
四十八日。观树思惟。感动天地。光蔽魔宫。波旬恐
怖。召臣兵会千子。告四女曰。汝现姿媚。坏佛道意。
女往佛前。变成老母。观佛三昧云。魔王大怒。遍
敕八部。各兴四兵。尽其变态。又敕阎罗。阿鼻苦具
一切都举。向菩萨所。菩萨徐举眉毫。拟狱罪人。白
毫出水。注火灭巳。心得清凉。称南无佛。以智慧力。
伸手按地。应时地动。魔与兵众颠倒而堕。馀如
本起。轨持者。持是法体。谓任持自性也。如火性煖
水性湿等。轨是法用。谓轨生物解也。如火熟物水
浮舟等。今苦集下坠。灭道上升。性各决定。持也。苦
集成凡。灭道作圣。业自差别。轨也。实通三时者。以
不别出二七三七故。六该五者。初思华严会先照
时。离十不可说诸法爱欲。无障碍涅槃法胜。住法
界禅观。降十无尽魔。转根本轮。度圆顿根熟众生。
次思阿含会初转照时。离有漏情欲。寂静偏空涅
槃法妙。住谛缘禅观。降界内四魔。转小乘法轮。度
人天中凡夫外道。深密会中转照时。离无漏法欲。
静居无住涅槃胜境。住唯识禅观。降界外四魔。转
三乘法轮。度二乘愚法一类。妙智会后转照时。离
漏无漏诸法相欲。寂止无相涅槃胜境。住真空禅
观。降界内外取法相魔。转一乘法轮。度三乘权教
一类。三思法华涅槃会还照时。离漏无漏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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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究竟如来大般涅槃寂静法胜。住诸法实相禅
观。降界内外非法相魔。转归本轮。度一乘根熟众
生。下文既云鹿苑转谛。则小教义显馀会隐含。自
可知矣。又诸佛出世。必具八相。谓降兜率。托胎。出
胎。出家。降魔。成道。转法轮。入涅槃。今成道中摄前
四相。度生中摄涅槃相。馀思之。
△二序转轮度人
以證处众。】
「于鹿野苑中。转四谛法轮。度憍陈如等五人而證道
果。」
【【疏】鹿野苑者。群鹿所居故。亦名仙苑。古仙栖止故。
亦名柰苑。从树为名也。四谛。谓苦集灭道四真谛
理。苦以逼恼为义。即三苦八苦等。集以招感为义。
即见思二惑等。灭以累尽为义。即有馀无馀二种
涅槃。道以除患为义。即三十七道品。前二是世间
因果。后二是出世因果。有苦可知。苦定是苦等。故
名为谛。转有三。一示相转。谓此是苦。乃至此是道。
二劝修转。谓苦应知。集应断。灭应證。道应修。三作
證转。谓苦我巳知不复更知。乃至道我巳修不复
更修。此即十二教法轮也。又转四谛法时。即能生
圣慧眼。别有三相。名智明觉。依去来今而有差别。
或眼智明觉随转随生。此即十二行法轮也。唯行
无教。不名为法。有教无行。亦无轮名。为有三根。生
三慧。成三道。故三转轮。
憍陈如者姓也。此邻火器。
婆罗门种。其先事火。从此命族。名阿若。此翻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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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翻为解。或云了本际等。等五人者。即頞鞞。跋提。
迦叶。拘利也。頞鞞。此云马胜。跋提。此云小贤。并拘
利太了。父之亲也。十力迦叶。及憍陈如。母之亲也。
證道果者。太子入山。父王思念。乃命家属三人。舅
氏二人。寻访住止。随侍动静。二人著五欲。太子初
食麻麦勤行苦行。便舍之去。三人著苦行。太子后
受饮食乳糜酥油。舍其苦行。亦复远去。洎成佛果。
念谁先度。因思五人侍随劳苦。即往波罗柰(此翻江绕
城。即柰苑也)。为说四谛。陈如得法眼净。四人未得。佛又
重说四谛。四人得法眼净。因语之曰。一著五欲。一
著苦行。皆非中道。离此二边。是名中道。次又为说
四谛。五人同时得无生忍。成罗汉果。佛三问知法
未。即三答云巳知。地神唱。空神传。乃至梵世。
陈如
最前。见佛相。闻法鼓。服道香。尝甘露。入圣
流。成无漏。在一切人天罗汉之先。故但标
陈如以摄馀四也。转四谛轮。是法。五人證果。是僧。
加前世尊。是佛前思离欲法胜。今令證道。前思转
何法轮。今示四谛法药。先闻鹿野。前思度何众生。
今度陈如五人。准知前章唯主成就。此章摄馀五
成就矣。鹿野处中摄时。贤首教章云。或三七后说。
如法华等。或六七后说。如四分律萨婆多论。或七
七日说。如兴起行经。或八七日说。如十诵律。或五
十七日后说。如智度论。或第二年方度五人。如十
二游经。转轮。闻成就也。證道。信成就也。下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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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皆释四谛相故。五人而言众者。大论引大
品经云。初转法轮时。陈如得初果。八万诸天得无
生忍等。六既成就。岂不足徵。则遐方异世自谛
信而无馀议矣。
【钞】八苦等者。指十苦百一十苦。凡三界内六道生
死。皆苦相也。二惑等者。惑与业俱。能招生死苦故。
累。生死也。惑业既尽。则无生死累矣。故云累尽为
灭。灭谛之体。是二涅槃。子缚巳尽名有馀。灰身泯
智名无馀。虽非真谛。能冥于理故。患。烦恼也。广虽
三十七。略唯戒定慧。此正助道。能除烦恼。通至涅
槃故。因果者。集为因。苦为果。道为因。灭为果也。先
果后因者。小乘根钝。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故。等者。
谓有集可断。集定是集。有灭可證。灭决定灭。有道
可修。道必是道。遗教经云。苦谛实苦。不可令乐。乃
至道是真道。更无馀道。世尊。月可令热。日可令冷。
佛说四谛。不可令异。谛者。真实不虚也。又下。释
有二意。初会玄约谛。每一谛下生智等。三谛虽三
转。智等无异。故十二也。去来今者。智去明来觉今
也。或下。二文句约转。初转四谛时生眼智明觉四
心。二三亦然。故十二也。苦法忍为眼。苦法智
为智。苦类忍为明。苦类智为觉。馀三谛亦尔。共
有四十八也。唯下。将教释法。用行释轮。法以开解
为义。若不解理。非法也。有行无教。岂能解理。轮以
摧碾为义。若不摧惑。非轮也。唯教无行。岂能摧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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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教十二为能转。行十二为所转也。为下。难云。何
故须三转耶。通曰。为众生有上中下三种根故。生
闻思修三慧各别故。成见修證三道有前后故。
巳
知證知四谛也。或言无知。即是知灭耳。亦可以无
生智为名也。解者。楞严云。我初称解。了本际者。即
是知真谛际耳。婆沙阿毗昙。皆称此名。诸经有翻
为得道。谓最先得道果故。所以言等。
頞鞞下。有云
释摩男。或云跋提摩男。或云摩男拘利。或单云摩
诃男。因此诸释混滥莫辨。今定解云。摩诃男者。摩
诃翻长大。男子也。乃长子之通称。释摩男者。指阿
若言。四姓出家。同名释氏。佛初成道。最先得度。故
分别功德论云。佛最长子即陈如也。最小子者即
须跋也。跋提摩男。摩男拘利者。跋提。甘露饭王之
长子。拘利。斛饭王之长子。故皆称摩诃男也。单云
摩男者。观馀四名。知此是某。如云拘邻頞鞞摩男
拘利迦叶。则摩男指跋提也。或云頞鞞跋提摩男
拘邻迦叶。则摩男指拘利也。拘邻。即憍陈。有混作
拘利者非。至梵世者。轮王出世。声至他化。以十善
生欲天故。陈如得道。声至梵天。以离欲寂静。直彻
梵故。佛得道声。至尼吒天。以佛道究竟。上穷有顶
故。杂阿含说。毗沙门天王持盖灯随劫宾那。帝释
持盖灯随迦叶。梵王持盖灯随陈如。阿难持伞盖
灯随如来后。亦此意也。问。何先度此五人。答。宿
缘所追。一者。如来昔为忍辱仙人。为诸女说法。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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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王瞋割身臂等。血变为乳。佛誓令初闻法。得甘
露味。王者拘邻是。仙者如来是。二者。佛昔饥世。化
为赤目大鱼。木工五人。先斫鱼肉。佛誓来世先度
此等。与无生忍。三者。世尊昔为太子。名须阇提。与
父母避难至邻国。未到粮尽。太子每日割三斤肉。
二分奉亲。一分自食。天帝试之。誓言真实。即时身
疮平复如故。帝释叹善。愿当来世得菩提时。先度
我等。太子者佛是。天帝者陈如是。四者。迦叶佛时。
九人学道。五人未得果。誓于释迦佛法中最先开
悟。成罗汉果。详如因果报恩经明。初二佛愿先度。
后二自愿先闻。故先成也。转四谛下。上别释。此总
明。先出三宝。以鹿苑初唱。三宝始名。故法华云。及
以阿罗汉。法僧差别名。
前思下。次对三思。法华
亦云。思惟是事巳。即趣波罗柰。诸法寂灭相。不可
以言宣。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是名转法轮。便
有涅槃音。方便为说。有涅槃音。则思法妙无妄
也。为五比丘。则思根器不虚也。趣波罗奈。转四谛
轮。则思惟闻有在也。问。何法华中名五比丘。今经
称人耶。答。一者。彼约出家僧言。此约在俗人说。释
迦谱曰。佛为解说三有诸苦。陈如最初悟解。得法
眼净。次为四人。重说四谛。亦离尘垢。时彼
五人。既见道迹。欲求出家。世尊唤言善来比丘。须
发自落。即成沙门。重说五阴苦空无我。證成罗汉。
二者。此约最初开渐之始。欲令转凡成圣。故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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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约最后剧谈秘妙。欲令转权成实。故言比丘。又
佛生人世。人为證故。于六道中。唯人能故。天从人
中得善利故。唯人道中具四众故。僧佛事业示同
人故。是以此经特言人也。
准知下。三结六就。六种
可證。又何疑哉。故智论云。说时方人令生信故。
△次发起序三。初会众陈疑。】
「复有比丘。所说诸疑。求佛进止。」
【【疏】发起者。发明生起正宗之法也。如维摩示疾。楞
伽欢笑。金刚乞食。法华放光。兰盆救母。弥陀根悦。
今经以陈疑开解为发起。何者。疑去则信自生。解
来则理自显。由之断惑證真超凡入圣。若不疑悟。
道果何从。所以信相怀疑。才闻寿量之谈。韦提起
惑。始明净土之说。则一咨决之间。其利岂曰小哉。
复有者承前。谓佛说四谛时。不伹五人与会复有
无量声闻人等亦所同闻也。比丘梵语。此云乞士。
乞食资身。乞法资心故。亦云怖魔。出家离欲。魔大
怖畏故。亦云破恶。能破一切烦恼恶使故。诸疑者。
谓于三有五蕴十善四谛等诸法中。起种种惑也。
求。祈恳也。
进止。取舍也。谓进取悟门而舍去疑网
也。
【钞】复有无量声闻人者。一约同会。如大论云。诸佛
法轮有二种。一者显。二者密。初转时。诸声闻见八
万诸天。陈如一人得法眼净。显也。诸菩萨见无量
阿僧祇人得二乘。无量阿僧祇人得无生忍。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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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僧祇人发无上道心。行六波罗蜜。阿僧祇人得
初地乃至十地。密也。准知。当会自有无量二乘
人矣。二约别时。释迦谱会玄记皆曰。十二游行经
云。佛成道第二年。度五比丘。第三年。度迦叶兄弟
三人。第五年。度身子目连等。则于诸处所度亦
复有无量也。比丘下。又有翻为净戒。或云正命。共
成五义。今以乞食摄净命。破恶摄持戒。故三义也。
种种疑者。谓三有中。苦耶。不苦耶。常耶。无常耶。五
蕴中。有我耶。无我耶。是净耶。不净耶。十善中。顺圣
道耶。不顺圣道耶。四谛中。可修證耶。不可修證耶。
等者。断见思时得四果耶。不得四果耶。證涅槃时
出三界耶。不出三界耶。进止下。又法相隐晦者具
释曰进。可通者且阙曰止。言教紧要者细详曰进
不切者节略曰止。义理深难者发明曰进。浅易者
类通曰止。见解真正者取上曰进。邪谬者舍置曰
止。根机下钝者令对论曰进。上利者令退省曰止。
如是妙应。皆在于佛也。疏顺求义。约机。钞顺佛义。
约教。二意皆通。
△二世尊妙应。】
「世尊教诏。一一开悟。」
【【疏】师诲曰教。王命曰诏。今佛为法王。师范人天。所
垂言句犹如君命。故云教诏也。顿破无明曰开。豁
然贯通曰悟。又开除惑障。令悟体空也。
一一。对诸
疑言。所谓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也。
【钞】顿下。先通能所。上局能化。下通所化。故交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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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闭曰开。自惺曰悟。
又下。次局能化。义本清凉。
一下。如佛在于鹿苑。初为陈如说曰。世有八苦。谓
五阴盛苦。生苦。病苦。老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
苦。求不得苦。如是诸苦。由我为本。应当知苦断集
證灭修道。若人不知四圣谛者。不得解脱。次为四
人说曰。汝应知色受想行识。实是无常苦空无我。
又往王城住于杖林。为瓶沙王说曰。大王当知。此
五阴身。以识为本。因于识故而生意根。以意
根故而生于色。而此色法生灭不住。如是观者。则
能于身善知无常。如此观身不取身相。即能离我
及于我所。若能观色离我我所。即知色生便是苦
生。若知色灭便是苦灭。如此观者。名为解脱。不作
斯观。是名为缚。王闻法巳。心开意解。与八万大臣
那由它诸天。各离尘垢。得法眼净。准上所答。则知
诸疑无有不悟者矣。
△三普会蒙益。】
「合掌敬诺而顺尊敕。」
【【疏】合掌。身手不散也。敬。心意钦仰也。诺。口语信崇
也。
顺。从也。兼通三业。又顺有三种。一耳根发识。信
闻章句而不解义。是顺言也。二意识于言。采取其
义而不得意。是顺义也。三寻义取意。意旨得时忘
于言义。是顺意也。于斯三者有一不契。道去远矣。
何名为顺。天子制书曰敕。佛之戒敕。亦犹是也。
【钞】合下。如来三轮不思议化。故会众三业莫不得
益也。若敌对之。教诏。口业说法也。名正教轮。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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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顺之。开。即身业现化也。名神通轮。今以合掌顺
之。悟。即意业鉴机也。名记心轮。今以敬顺之。又下。
谓信五蕴苦空无常无我之说。顺言也。推寻此身。
色心和合为相。色有地水火风四大。心有受想行
识四蕴。若即是我。即成八我。展转推至三十六物。
八万毛孔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便悟此身。伹是众
缘。似和合相。元无我人。顺义也。翻覆推我。我不可
得。遂不滞心于三界。但修无我观智。以断贪等诸
业。證得我空真如。成罗汉果。顺意也。故智论云。听
者端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中。踊跃闻法心欢
喜。天下。不经凤阁鸾台。不得称敕。佛之金口。不
同菩萨天仙化人之说。故云诏敕也。
△二正宗分二。初略标总相分。】
「尔时世尊为说真经四十二章。」
【【疏】正宗者。谓此为一经所宗之正义。拣非前是叙
述此经之端绪。后是流通此经之文言也。尔时者。
当彼说疑开悟敬顺之时也。真经者。事则水火不
坏。理则非物所拘。体也无为为性相也具诸功德。
用也生二因果。理以真如法性为体。教以如来识
上显现。行以大悲心中流出。果以修道證灭而成。
故云真也。
【钞】真下。先约二法释真义。水火不坏者。如汉明法
本内传云。永平十四年。五岳道士褚善信费叔才
等。正月一日朝贺之次。表请愿与佛教比试。腾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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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于帝曰。吾佛出世间法。水火不能坏。请验之。帝
令筑坛。敕以正月十五日就火焚之。而道家灵宝
诸经。并为灰烬。佛家经像俨然不动。舍利光色。直
上空中。旋环如盖。遍覆大众。映蔽日轮。时太傅张
衍语褚善信等曰。所试无验。即为虚妄。宜就西域
佛家真法。唐太宗题焚经台诗曰。门径萧萧长
绿苔。一回登此一徘徊。青牛谩说函关去。白马亲
从印土来。确实是非凭烈焰。要分真伪筑高台。春
风也解嫌狼藉。吹尽当年道教灰。
非物拘者。言
语道断故。体下。次约三大释真义。无为性者。下云。
识自心源。悟无为法。名之为道。楞严云。汝观世间
可作之法。谁为不坏。然终不闻烂坏虚空。何以故。
空非所作。无坏灭故。事空既尔。无为理然。俱舍
论说虚空无为。正是此义。故云真也。二因果者。谓
世间人天善因乐果。出世二乘等善因乐果也。若
夫仙经。杂入凡外。则无世间因果功德。诸天说经。
则无出世因果功德。岂得云真。今是佛经。如天子
诏。不同诸王百官等语。故云真也。问。小乘经中。何
有三大。答。约所被机。通小通大。在能化法。无大小
故。又我空真如性中。岂无体相用耶。既通少分。配
也无妨。理下。后约四门释真义。识上显现者。谓佛
自宣说若文若义。皆是如来妙观察智相应净识
之所显现也。大悲心中流者。梁论释云。真如于一
切法中最胜。由缘真如起无分别智。无分别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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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所流。此智于诸智中最胜。由此智流出后得
智。后得智中生起大悲。此大悲心于一切定中最
胜。因此大悲。如来欲安立正法。救济众生。说十二
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此法于一切法中最胜。
故云真也。
△二广明别相分三。初十二章显示果德生信分
三。初明出世果二。先举果令其信乐三。先总示能
修人。】
「佛言。辞亲出家。识心达本。解无为法。名曰沙门。」
【【疏】先举德业。有五。谓辞亲解法等。
辞亲者。谓辞去
亲爱也。
出家有二。一身出家。辞亲是也。二心出家。
识解是也。复有四义。一出世俗家。亦辞亲也。二出
五蕴家。识心也。三出烦恼家。达本也。四出生死家。
无为也。心。指意识。此一意识。于六根中应用。即名
六识。
本。指贪欲。诸苦所因贪欲为本。阿含云。贪恚
愚痴。是世间根本。识达者。谓以此三毒为能熏。
现在色心为所熏。造业受报轮转三界。此为染根
本。若以无贪等三善根法为能熏。现在色心为所
熏。修道断惑。超出三界。此为净根本。染之与净由
三有无。除此毒识。更无所依。故清凉释小教云。但
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若不知此。不名为
识达也。无为者。无造作故。又拣有为。故名无为。会
玄云。略有四义。一不生不灭。拣四相故。二无去无
来。非三世故。三非彼非此。离自他故。四绝得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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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增减故。即显无为。离此生等四种。然无为有
三。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论曰
虚空但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择灭即
以离系为性。远离系缚證得解脱。择力所得灭名
为择灭。非择灭者永碍当生。得灭异前。得不因择。
但由缘阙名非择灭。了此三法。寂寞冲虚。湛然
常住。无所作为。名曰解无为也。心本。约能修断。无
为。约所證灭。名下。后结人名。沙门梵语。此云功劳。
言修道有功劳也。亦云勤行。勤行取涅槃也。或翻
勤息。谓勤行众善。止息诸恶。汉书郊祀志云。沙门
汉言息心。削发去家。绝情洗欲。而归于无为也。
人依法成。法因人显。则沙门名非易称矣。
【钞】等。指出家识心。达本三德。出下。身心相对。应具
四句。一身心俱不出。凡夫也。二身出心不出。外道
也。三心出身不出。道心人也。如净名等。四身心俱
出家。比丘众也。复下。对进佛法家亦四。一进真谛
家。二进法身家。三进观智家。四进无生家。故南山
云。真出家者。怖四怨之多苦。厌三界之无常。辞六
亲之至爱。舍五欲之深著。能如是者名真出家。则
可绍隆三宝。度脱四生。功德无量利益甚深。
现在
色心者谓现在根尘识三也。生等者。指生灭去来
彼此得失。虚空下。清凉曰。小乘说虚空。秪就外空
。谓于真谛。离诸障碍。犹如虚空。豁通无碍。从喻
名也。色于中行者。例如色心等法。在于真谛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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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择下。择谓拣择。即差别慧。各别拣择四圣谛故。
灭有二义。一因灭惑显理名灭。此从能显得名。二
理性寂灭名灭。此从所显得名。今是择力所得之
灭名为择灭。如牛所驾之车。名曰牛车。是也。永碍
当生者。谓能永碍未来生法也。清凉曰。当来生法。
缘会则生。缘缺之时法亦不生。得非择灭。碍当生
法。令永不起。名毕竟碍。故偈云。毕竟碍当生。别得
非择灭。言别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于缘阙中
起别得故。非择灭得名非择灭。以不因择灭。但因
缘阙故。了下。大乘唯依识变。小乘离心外有。故
清凉云。小乘说三无为。皆实有法。此拣大小乘
解各有别也。
心下。上别释。此总结也。心本俱通染
净。何者。心是罪之首。功之魁。如顺正理论说。以现
在识心等为染净因。贪等为感苦之本。无贪等
为解脱之本。心贪嗔等能断也。心无贪等能修也。
亦可心识能修也。苦本能断也。
汉书下。瑞应云。息
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或具名沙门那。此云乏
道。以为良福田故能断众生馑乏。以修八正道故
能断一切邪道。故迦叶品云。沙门那者即八正道。
沙门果者。从道毕竟永断一切贪嗔痴等。世言沙
门名乏。那者名道。如是道者。断一切饥乏。断一切
邪道。以是义故。名八正道为沙门那。从是道中获
得果故。名沙门果。又沙门。出家之都名。佛法及
外道凡出家者。皆名为沙门故。若对拣有四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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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释子非沙门。释迦王种也。二是沙门非种子。婆
罗门等也。三非沙门非释子。馀二贱姓也。四是沙
门是释子。乃比丘众也。故增一阿含云。佛告诸比
丘。有四姓出家者。无复本姓。但言沙门释子。其犹
四大河水。皆从阿耨泉出。人依法者。净名云。夫出
家者。为无为法。法因人者。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故。末二句诫策也。人有如是责任。名有如是诠表。
为沙门者。岂可忽诸。
△次别详所證果四。初證四
果位。】
「常行二百五十戒。进止清净。为四真道行。成阿罗汉。
阿罗汉者。能飞行变化。旷劫寿命。住动天地。」
【【疏】常下。先总举因果。初三句因也。二百五十戒者。
是比丘所持五篇之戒也。进。众善奉行也。即作持。
止。诸恶不作也。即止持。毗尼以止恶行善为宗。清
净者。梵语尸罗。此云清凉。离热恼因。得清凉果故。
戒乃三昧之本。四果之基。故首举之。为四真道行
者。即修證四谛禅观也。遗教经云。依因此戒律。得
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故定慧次明之。
合则三
学。开有三十七品。正语业命。戒也。四念处等。定也。
喜择思等。慧也。阿罗汉句。果也。翻有三义。一杀贼。
九十八使烦恼尽故。二无生。后世不受生死报故。
三应供。堪为人天良福田故。而云成者。从因至果
行位有五。一资粮位。修五停心别总相念。缘苦谛
境。二加行位。煖修正勤。观四谛境。顶修如意用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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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转更明朗。忍修五根。于四谛中。堪忍乐欲。永
不退堕。世修五力。于四谛中。无间必得发真无漏。
在世间法更无胜故。三通达位。建立觉支。如实觉
知四圣谛故。能发无漏八忍八智。顿断三界分别
见惑。證见生空所显真理。亦名为见道位。四修习
位。修八圣道。所以者何。道既见巳。安隐行于八正
道中。重虑缘真。进断思惑。竟到二种涅槃城故。五
无学位。断尽三界见思烦恼。證得八十九品无为。
成五分法身。圆十无学法。我生巳尽。梵行巳立。所
作巳办。不受后有。故名无学。
然声闻有三。一者上
根顿机。大超断也。二者中类根机。小超断也。三者
下根渐机。次第断也。今则一生取办四果。是为大
超上类根矣。故非分成。是圆成也。阿下。次别示果
相。飞行变化者。三明六通十八神变也。
旷劫寿命
者。谓得罗汉。更不复生三界。有净佛土。出于三界。
彼无漏界。无烦恼名。受变易身享三昧乐。若初果。
人七生始灭。经八万劫乃得生心。若于一身得第
二果。二生涅槃经六万劫。即能发心。若于一身得
第三果。不还欲界即入涅槃。经四万劫。即得发心。
若于一身得阿罗汉。即现灭定。经二万劫。即能发
心。今寿当后二万劫也。住动天地者。谓行住坐卧
之间。皆能惊动天地。感格鬼神。外道皈依。魔君拱
手也。
【钞】五篇者。一四波罗夷四条。二僧伽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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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十三条。不定法二条。三波逸提一百二
十条。四提舍尼四条。五突吉罗。即众
学戒法。一百条。灭诤法七条。此名出家具足戒也。
又此一句。结集家词。如四分云。善护于口言。自净
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
大仙人道。此是释迦如来。于十二年中说是戒经。
从是巳后。广分别说。常行者。语默动静。无有须
臾离故。止行为宗者。迦叶如来戒经颂云。一切恶
莫作。当奉行诸善。自净其志意。是则诸佛教。三
昧本者。所谓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四果基者。
楞严优波离云。性业遮业。悉皆清净。身心寂灭。成
阿罗汉。正语下。道品虽多。三学摄尽。戒摄三。谓
正语正业正命也。定摄十。谓四如意足定根定力
除觉定觉舍觉正定也。慧摄十八。谓四念处四正
勤进根慧根进力慧力择觉进觉喜觉正见正思
惟正精进也。定慧双通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正
念也。三学俱通摄二。谓信根信力也。九十八使者。
见有八十八使。加思惑十使也。
三应供下。问。如来
亦称应供。与声闻何别。答罗汉局于人天。佛则魔
外人天二乘菩萨所应供也。
五停心者。谓多贪不
净观。多瞋慈悲观。多痴因缘观。多障念佛观。多散
数息观。别总相念者。别则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
心无常。观法无我。总则观身不净。受心法皆不净。
乃至观法无我。身受心亦无我。正勤者。谓未生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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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不生。巳生恶令消灭。未生善令发生。巳生善令
增长。四正勤也。
如意者。谓欲念进慧。四如意足也。
五根者。谓信进念定慧。五根也。五力者。即修前五
根增长成力。能破恶障也。
觉支者。谓念择进喜除
定舍。七觉分也。
八忍八智者。观于欲界苦谛。所有
无漏定慧。若在无间道中。名苦法忍。解脱道中。名
苦法智。观于色无色界苦谛。无间道中。名苦类忍。
解脱道中。名苦类智。其馀三谛。例此可知。以此十
六心。顿断三界分别所起烦恼种子。见一切法。决
定无我。亦无我所。即显真谛寂灭之理。得成无漏
七菩提分也。
八正道者。谓见思惟语业进定念命
也。二种涅槃者有馀。无馀也。
八十九品者。见道八
智證八品。及修道八十一品也。
但断烦恼。在无间道。證无为。在解脱道。五分法身
者。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前三从因而显德。后
二就果以彰能。盖以因修三学。果得戒定慧身。尽
智。则正习俱断名解脱身。无生智。则了了觉照。名
知见身也。十无学法者。谓正语正业正命正
念正定(摄定身)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摄慧身)正解脱(慑解
脱身)正智(摄知见身)也。梵行。因修戒学。果名杀贼也。
所作。
因修定学。果名应供也。我生。尽智。不受。无生智。因
修慧学。果名无生也。四智巳圆。三界巳出。无法可
学。成罗汉矣。馀如俱舍婆沙大钞。
然声闻下。楞伽
云。须陀洹果。差别有三。谓下中上。下者。于诸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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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七反生。中者。三生五生。上者。即于此生而入涅
槃。教章云。初果人有二种。一渐出离。断欲六品
得一来。断九品得不还。断上二界得罗汉。二顿出
离。于一生中。顿断三界九品修惑。即得罗汉。更无
馀果。三非渐非顿。复二。一若倍离欲人。入真见道。
倍离欲惑前六品。得一来。二若巳离欲人。入真见
道。兼断九品得不还。如瑜伽等说。俱舍论云。声
闻有二。一次断。次第断惑。经于七生。二超断。又二。
一小超。或超至五品。乃至八品罗汉向等。二大超。
闻唱善来。即成罗汉。无受生缘。通明神变者。楞
伽云。阿罗汉者。谓诸禅三昧解脱力通。悉巳成就。
烦恼诸苦。分别永尽。名阿罗汉。得罗汉下。智论
云。阿罗汉入灭时。住在何处具足佛道。答。得阿罗
汉。更不复生三界。有净佛土。出于三界。无烦恼名。
于是国土具足佛道。若尔。罗汉受法性身。应当疾
得菩提。何以稽留。答。以舍众生舍佛道故。享三
昧乐者。楞伽颂云。味著三昧乐。安住无漏界。无有
究竟趣。亦复不退还。得诸三昧身。乃至劫不觉。
若初果下。详如教章。七生始灭者。须陀洹人受七
生巳。方入涅槃。灭心心法。始入灭定。复经八万劫。
乃得生心。受佛教化。发菩提心。下三例知。
△二證
三果位。】
「次为阿那含。阿那含者。寿终神灵上十九天。證阿罗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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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初句总举因果。为因也。那含果也。梵语阿那含。
此云不来。亦云不还。命终一往天上。更不还来下
界受生故。此断欲界九品修惑下三品尽。进断上
八地思而不能尽。亦不能得取證四果入般涅槃。
故云次为那含。谓次于前之一生速得四果。上根
者。即为中人阿那含也。后三句别示果相。变化不
测曰神。定中所发。用也。感而遂通曰灵。观智得来。
体也。十九天者。以五不还天。当第十九层也。亦可
指四空天。證罗汉者。寄居色无色界。研断七十二
品。取无为脱生死也。
【钞】不还来者。欲界下三品思惑共润一生。今巳断
之。更无惑润。故不再还来也。变化下。孟子曰。充实
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
之之谓神。世圣尚尔。况那含乎。故称神灵。若约
法释。修止故定。定发于身。则有神变不测。修观成
慧。慧发于心。则有不思议灵通。以体用言。神属用。
灵属体也。十九天句。义通二释。一者指五净居。谓
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共十三天。今则寄居第四禅
上。故云上十九也。楞严云。此中复有五不还天。于
下界中。九品习气俱时灭尽。苦乐双忘。
下无卜居。故于舍心众同分中安立居处。二者
指无色界。按经论中。三果圣人。断下思尽。于中有
二根性。一者乐慧。则修夹熏禅。生五净居(即无烦等五不
还天)。二者乐定。则修四空定。生无色界。乐慧根利。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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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色界速出生死。乐定根钝。故于无色界迟出生
死。然无色界居在四禅十八天上。故云上十九也。
寄居色无色者。谓居色界那含天上。更练四禅。前
后用无漏心。夹熏中间有漏心。色定转明。进断馀
惑。或巳断下四地染。未断上四地染。即居无色界
天修四空定。进断馀惑也。取无为者。金刚疏云。即
以见道八品无为。及修道九品无为。为此三果体
。再取上八地七十二品无为也。
△三證二果位。】
「次为斯陀含。斯陀含者。一上一还。即得阿罗汉。」
【【疏】次下。举因果。此则一生取二果。次于上之二生
得那含也。斯陀含梵语。此云一来。斯下。示果相。于
修道中。重虑缘真。进断欲界思惑前六品。后三品
犹在。唯润一生。故从此命终。一往天上。一来人间。
即断馀惑。成无学也。
【钞】一来者。更须一来人间受生。断馀下三品残思
也。润一生者。欲界九品修惑。能润七生。今断六品。
巳损六生。止存三品。但润一生故。从此下。金刚疏
问。据此次第。合是第三。云何便言即得罗汉。答。所
言即得者。非谓踰越不證第三。但约欲界惑尽往
而不来。望一去说。故云即得也。况有根利者。将
馀下三品。一生断尽。便往罗汉。岂非即得耶。
△四
證初果位。】
「次为须陀洹。须陀洹者。七死七生。便證阿罗汉。」
【【疏】次下。举因果。次于前之斯陀含者。即为须陀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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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上二果中根。此属下根矣。梵语须陀洹。此翻预
流。初预圣人流故。亦翻入流。初入真谛法流故。亦
翻逆流。巳逆生死有流故。须下。示果相。七死生者。
初果见真之后。进断欲界思惑。然欲界思。能润七
生。上上品润两生。上中上下中上三品各一生。中
中中下二品共润一生。下三品共一生。故于天上
人间。七度往来也。便證罗汉者。谓于诸有中。极七
反生。不唯断欲界九品。亦能断尽上二界思惑。而
入涅槃也。
【钞】逆流者。金刚云。不入色声香味触法。即是逆
凡流也。刊定记云。十六心断三界。四谛下八十八
使分别粗惑。得初果證。即以见谛八智为初果体。
△后通结所断惑。】
「爱欲断者。如四肢断。不复用之。」
【【疏】爱欲者。谓贪爱乐欲也。唯识云。云何为贪。于有
有具染著为性。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
又爱为根。欲为末。圆觉经云。当知轮回爱为根本。
欲因爱生。命因欲有。若对三毒十使。则贪欲皆
为根本。是故修四谛观断四住时。则阶四果而出
四生。不复还在三界受生。如断四肢。无人作用而
起业也。若使超凡入圣。其在断爱欲矣。
【钞】有谓三有。因果不忘之谓有。即三界果报。有具。
谓招果器具。即有漏惑业之因。
贪为根本烦恼。欲
则通染通净。皆心所也。由爱欲心方起一切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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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若无贪欲。则无惑业苦矣。爱为根者。生于心
也。欲为末者。发于境也。经云由有诸欲助发爱性。
是故能令生死相续。三毒。贪瞋痴也。
十使。谓贪
瞋痴慢疑五钝使。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取五利
使也。皆为根者。谓欲对贪为枝末。对馀毒使则为
根。楞严云。想爱同结。爱不能离。则诸世间父母子
孙相生不断。是等则以欲贪为本。四住者。谓见
一切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无色爱住地。开名
四住烦恼。合则伹云见思也。若使下。结示。经云。一
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
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是故众
生。欲脱生死免诸轮回。先断贪欲。及除爱渴。
△
次明因令其修习四。初达理崇道。】
「佛言。出家沙门者。断欲去爱。识自心源。达佛深理。悟
无为法。内无所得。外无所求。心不系道。亦不结业。无
念无作。非修非證。不历诸位而自崇最。名之为道。」
【【疏】先达理。绝贪欲。断集也。去恩爱。知苦也。识六识
观心。修道也。达佛涅槃理。證灭也。欲断而识心源。
爱去而达佛理。沙门之能事毕矣。悟下。次崇道三。
初标悟。莫之为而为者。真谛理也。理若不悟。道亦
不得。内下。次释相。谓释无为相也。法性自天而然。
苦不能恼。故无求无得。不妨因去爱而知。道不能
通。故不系。不妨因识心而显。集不能染。故不结。不
妨因断欲而净。灭不能除。故无作无修。不妨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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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而證。
不下。后结显。崇最。尊重也。谓不假行位因
果教理智断。而自冥会契合以尊尚也。法性如月。
苦集覆理。如云笼月。道灭除集以会真。如风拨云
而见月。则知苦集之云。但是能覆不能恼染。道灭
之风。伹是能显不能明净。理本明净。岂能妨害。故
云不历位而自崇也。
道者。真谛之谓道。性道也。贯
上不历不系无为。率性之谓道。修道也。贯上自崇
不结等悟。
【钞】阿含云。舍离恩爱。出家修道。摄御诸根。不染外
欲。慈心一切。无所伤害。遇乐不欣。逢苦不戚。能忍
如地。故号沙门。初二句去爱。次二句断欲。次二
句识心。五停心中略举多瞋慈悲一观也。后四句
达理。无生法忍从此入矣。
不假行位者。结与释中
有影显意。释中苦不能恼。乃至灭不能除。即结中
不历。结中不假行位。即释中无得无證。若配释云。
内无位得。外无行求。心不智道。亦不断业。无理念。
无教作。无因修。无果證。释中去爱知苦。乃至达理
證灭。即结中崇最。结中冥会契合。即影显释中有
体达。若无能体达者。谁知无得无證观标悟言。自
无疑矣。
不结等悟者。既以道崇。岂可结业。故崇最
照应不结业句。又能体悟无得无證不系不结。亦
崇最义。故云等。悟通二意。一影释释中体悟。二指
上标中悟字。问。既分性修。道有二耶。答。从性起修。
全修即性。岂有二耶。
△二割爱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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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
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勿再矣。使人愚蔽者。爱
与欲也。」
【【疏】佛下。先修头陀行。剃须除发。表断烦恼也。受道
法者。则以佛法为务。道德为重也。资生财物。发爱
欲之源。故当去。乞食知足。为头陀之本。应求取。经
云。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恼亦多。少欲之人。无求
无欲。则无此患。又云。若欲脱诸苦恼。当观知足。知
足之法。即是富乐安隐之处。不知足者。常为五欲
所牵。日下。次各出其相。先取足相。一食一宿。十
二头陀中二苦行也。再者。指中后饮浆。坐高广大
床也。楞严云。衣钵之馀。分寸不畜。乞食馀分。施饿
众生。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舍贪故。使下。次财
欲相。爱是心。欲是境。由外尘欲。牵起爱心。亦由爱
心贪著于欲。所贪之境既多。能贪之爱亦众。然贪
与爱亦有四句。此当亦贪亦爱。其中复开四相。一
内爱欲。缘自身形。按拭摩触。起诸染著。二外爱欲。
缘他男女姿态妖艳。念念贪爱。三内外爱欲。于他
巳身柔软细滑。攀缘不舍。四遍一切处爱欲。缘于
一切五欲尘境。生结使心。故涅槃云。因爱生忧。因
爱生怖。若离贪爱。不忧不怖。佛名经云。有爱则
生。爱尽则灭。故知生死贪爱为本。则爱欲也。愚
蔽一切人矣。
【钞】经下。證去财。又下。證取足。皆遗教文。又云。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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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虽卧地上。犹为安乐。不知足者。虽处天堂。亦
不称意。不知足者。虽富而贫。知足之人。虽贫而富。
十二头陀者。一阿兰若。二常乞食。三粪扫衣。四
一坐食。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冢间。八树下。
九露坐。十常坐。十一次第乞。十二但三衣。
欲是境
者。圆觉疏。问。欲应是心。何言色等。答。瑜伽云。欲有
二种。一烦恼欲。二事欲。事即五尘。今谓心起合尘。
尘即名欲。经云。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又无常经云。
常求诸欲境。四句者。圭山钞云。一贪非爱。如人
贪忙。不是爱忙。又如买苦口治病之药。秤两不免
贪多。何曾爱也。二爱非贪。如人爱看相打相杀。何
肯贪求。又如见他外人可意孩儿或猫狗等。亦何
贪求。纵与之未肯受。三亦贪亦爱。即名利财色之
类。四非贪非爱。即一切违情境及平平境。五欲
尘境者。财色名食睡。为五欲境。色声香味触。为五
尘境也。此等皆能起爱生欲。故老子云。五色令人
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
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为道者。可不捡
欲也欤。
△三转恶成善。】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何等为十。身
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口妄言
绮语。意三者嫉恚痴。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
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疏】佛下。先总标。众法相生。名曰众生。璎珞云。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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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心名善。乖背为恶。又益物为善。损物为恶。善为
能治。恶为所治。善恶皆在一念心中。一念善则恶
止。一念恶则善灭。改恶迁善。无如不忘念也。
【钞】众法。五蕴也。色心和合。成众生故。
不忘念者。遗
教云。不忘念者。烦恼不入。若失念者。失诸功德。是
故汝等。常当摄念在心。
【疏】何下。后别释二。先恶何句徵也。身下列也。身三
下释也。
令前人命断曰杀。有三。或用内色。谓手足
等。或用外色谓刀杖等。或双用内外色。谓手执刀
杖等。不与而取名盗。有八。或灼然劫取。或潜行窃
取。或诈术骗取。或势力强取。或词讼取。或牴谩取。
或受寄托而不还。或应输税而不纳。污秽交遘深
爱不舍谓之淫。亦有和顺强暴二种。两舌者。谓向
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
恶口者。
谓粗恶骂詈。忿怒咒咀。令他不堪等。妄言者。谓以
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
等。
绮语者。谓庄饰浮言历语。艳曲情词。导欲增悲
荡人心志等。
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曰嫉。虽属
瞋分。亦贪所感。圆觉经云。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
背爱心而生憎嫉。造种种业。依对现前不饶益
境。瞋恼忿恨。起诸凶暴曰恚。
于诸理事。无明迷暗
曰痴。由此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此十恶业。作
有三品。略举四重。一约时。谓于欲作。正作。作巳。三
时俱重名上。随一时轻为中。三时俱轻为下。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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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杀人为上。杀畜为中。蚊蚋为下。三约心。猛利心
作为上。泛尔心作为下。处中为中。四约人。具自作
教他为上。唯自作为中。教他作为下。
以要言之。纯
从分别所发恶业名上。杂从见爱烦恼所起名中。
但从任运所发恶业名下。华严云。十不善业。上者
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若生人中。杀罪
得二果报。谓短命多病。盗得贫穷共财。淫报妻不
贞良。得不随意眷属。妄语多被诽诱。为他所诳。两
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贪嫉心不知足。多欲无
厌。瞋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邪痴生邪见家。其心谄曲。是故应当远离十不善
道。如是下。结也。不顺圣道者。戕法身。伤慧命。损
功德。失法财。乖理害物。故名恶也。
【钞】身三等者。谓身上所恶有三。口中发业有四。意
地起毒有三。意地为本。馀七为末也。妒忌嫉者。诗
传云。以色为妒。以行为忌。害贤曰嫉。修罗一类。嫉
贤忌行。佛为诸天说四念处。彼说五念处。佛说三
十七品。彼说三十八品。
虽属下。难曰唯识谓嫉是
瞋分摄。馀经论明贪为意首。此云何通。故答释云。
虽瞋亦贪发也。
圆觉下。引證可知。由此起邪见者。
则痴为诸烦恼本矣。一约时下。瑜伽云。三时复二。
一者约心。如疏。二者约时。尽寿作为上。多时为中。
少时为下。
猛利。强盛也。泛尔。不获巳也。
教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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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不忍作故。
以要言下。准如来秘密藏经。大迦
叶问佛。十恶何者最重。佛言。杀及邪见。释曰。此即
十恶互望论耳。又经云。十恶等乃至小罪。坚执名
犯。若不坚执。乃至无间不名为犯。释曰。此即约心
意明邪见执著为重。言不犯者。意是轻微故。从见
惑起者为上。思惑起者为下。杂者为中也。华严下。
明果报。三途是正报。人中是馀报也。疏云。因有三
品。果有三途。然依正法念经。三途各有边正。正者
为重。边者为轻。正鬼望边畜。则饿鬼罪重。故杂集
等。鬼次于狱。若正畜望边鬼。则畜生罪重。故今经
云。下者饿鬼因。又十不善。各有二果差别。一报果
差别。所谓三途异熟。二习气果差别。即人中残报。
是正报之馀。经云。若生人中得二种是。又杂集瑜
伽等论明三果。十不善业异熟果者。于三恶道中。
随下中上。受旁生饿鬼捺落迦异熟。等流果者。各
随其相。感得自身众具衰损。所谓寿命短促常贫
穷等。如其所应。增上果者。各随其相。感得所有外
事衰损。所谓外具乏少光泽。俱舍论云。何缘此十
各招三果。答此令他受苦断命坏灭故。且初杀生。
令他受苦。受异熟果。断他命故。受等流果。令他失
灭。受增上果。盗得下。必影略其文。以明人中馀
报也。
【疏】是下。后善。十善对十恶立。以止恶故即名为善。
谓不杀。不盗。不淫。不妄。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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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嫉。不嗔。不痴。此名止善也。复有十种行善。谓放
生。布施。梵行。诚实。质直。和合。柔软。喜舍。慈悲。正信
也。行十善时。亦有三品四重。一约时。如欲行善时。
正行善时。行善巳时。三时无悔者为上。作巳方悔
为中。正作能悔为下。二约境。于劣不杀为上。如蚊
蚋等。于胜不杀为下。谓父母人等。馀者为中。如禽
畜等。三约心猛利重心为上。处中心为中。不获巳
而心为下。四约自他。具自作教他为上。唯自非他
为中。自虽不作而教他作为下。下者修罗因。中者
人道因。上者诸天因。华严云。十善业道。是人天乃
至有顶处受生因。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以智慧修
习。心狭劣故。怖三界故。阙大悲故。从他闻声而解
了故。成声闻乘。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净。不
从他教。自觉悟故。大悲方便不具足故。悟解甚深
因缘法故。成独觉乘。又此上品十善业道。修治清
净。心广无量故。具足悲悯故。方便所摄故。发生大
愿故。不舍众生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
地故。净修一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又此上上
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證十力四无畏故。
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应令一
切具足清净。则十善业。该于十法界矣。十法界
报。尽出自心。 恶。十善翻为十恶。便成三途。心善。
百非转为百行。便成五乘。心生心灭。不可忽焉。至
于善果。具如十善业道六波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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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十善下。十善。即五戒。亦世间五常。但开合有异。
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淫礼也。不妄语则摄口四。
信也。酒能昏性起过。制不饮酒。以防意地。则摄意
三。智也。故十善道。为世出世间善因善果之本。
下
者下。修罗因时。怀猜忌心。虽行戒善。欲胜他故。下
品也。在人因地。善念淳熟。数修施戒。不轻他故。中
品也。天居因位。善心猛利。戒施超胜。慈育物故。上
品也。
华严下。引證也。疏云。人天是世间之善。人善
为下。欲天为中。色无色界为上。圭山云。三乘是
出世间善。声闻善为上下。缘觉善为上中。菩萨善
为上上。佛善为上上中上。又清凉钞云。然其十
善。亦有三果。异熟果者。离三恶道。得生人天。等流
果者。即于彼处。各随其相。感得自身众具兴盛。所
谓长寿无病苦等。增上果者。谓即于彼各随其相。
感得所有外事兴盛。资具等物。精微光美。受用无
乏。十法界下。贤首品钞云。若心念念专贪嗔痴。
摄之不还。拔之不出。日增月甚。起上品十恶。此发
地狱心。行火途道。一若心念念欲多眷属。如海吞
流。如火焚薪。起中品十恶。如调达诱众。此发畜生
心。行血途道。二若心念念欲得名闻。四远八方。称
扬叹咏。内无实德。虚比贤圣。起下品十恶。此发饿
鬼心。行刀途道。三若心念念欲胜于彼。不耐下人
轻他珍巳。如鸱高飞。下视人物。而外扬五常。起下
品善心行阿修罗道。若心念念欣世间乐。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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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身。悦其痴心。此起中品善心。行于人道。若其
心知三恶苦多。人间苦乐相间。天上纯乐。为求天
乐。闭六根不出。六尘不入。此起上品善心。行于天
道。若其心念。欲得利智辨聪。高才勇哲。鉴达六
合。十方颙颙。此发胜智心。行尼犍道。若其心念
欲大威势。身口意业才有所作。一切弭从。此发欲
界主心。行魔罗道。若心念念五尘六欲。外乐。盖
微。三禅之乐。由如石泉。其乐内熏。此发大梵心。行
色无色道。若心念念善恶轮环。凡夫耽湎。贤圣
所诃。破恶由净慧。净慧由净禅。净禅由净戒。尚此
三法。如饥如渴。此发无漏心。行三乘道。若心若
道。其相甚多。略举十耳。馀可例知。百非百行者。
瑜伽论云。谓有十事。一少时作。二多时作。三尽寿
作。四少分作。五多分作。六全分作。七自作。八教人。
九赞叹。十随喜。十恶用之。即是百非。十善用之。名
为百行。五乘。谓人天声闻辟支菩萨也。十善业
道者。经云。言善法者。谓人天身。声闻菩提。独觉菩
提。无上菩提。皆依此法以为根本故。若离杀生。得
成十法。谓施无畏。起慈心。断瞋习。无病。长寿。非人
守护。无恶梦。解怨结。无恶道怖。命终生天。离偷亦
十。谓财盈。人爱。不负。赞美。不忧。善名。无畏。安乐。怀
施。生天。离邪淫四。谓诸根调。离諠掉。世所称。妻莫
侵。离妄言八。谓口香净。世信伏。言敬爱。安慰生。得
胜乐。无误失。尊奉。慧胜。离两舌五。谓身无能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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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眷属。信顺。法行。善知识。离恶口八。谓法度。利益。
契理。美妙。承领。信用。无讥。尽爱。离绮语三。谓智人
爱。如实答。威德胜。离贪嫉五。谓诸根具。财自在。福
德。位尊。利息。离瞋恚八。谓无恼。无瞋。无诤。柔和。慈
心。利生。相严。生梵。离邪痴十。谓意乐侣。信因果。皈
佛。正见。生人天。福慧增。行圣道。舍恶业。住无碍见。
不堕诸难。解曰。上皆明华报也。又云。行十善业。
若能回向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佛随心自在寿
命。清净大智。隐密藏相。如来真语
。魔外不坏菩提眷属。梵音声相。诸
所授记。皆不唐捐。三界特尊。皆共敬养。
观者无厌。神通自在。解曰。此是明果
报也。六波罗者。大乘理趣六波罗蜜经净戒品云。
此十善业。一一皆感四种果报。一现在安乐。二烦
恼怨贼。势力羸弱。三于当来世常得尊贵。无所乏
少。四精勤修习。当得无上正等菩提。解曰。前三
花报。后一果报也。若约转三障义。二转烦恼障。四
转业障。初三转报障。若约转三报。初二转现报。盖
报由业感。业由惑造。今了业因。不从报法起惑。由
是惑种羸弱。业现衰残也。第三转生报。第四转后
报。既十善报。其大如此。奈之何不奉行哉。
△四返
妄归真。】
「佛言。人有众过而不自悔。顿息其心。罪来赴身。如水
归海。渐成深广。
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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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灭如病得汗。渐有痊损耳。」
【【疏】先明不悔则成妄染。
过。失也。由贪瞋痴。发身口
意。作诸恶业。名众过也。
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若别
说者。忏名陈露先罪。悔名改往修来。不自悔者。不
肯追悔往𠍴也。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顿。安也。息。止
也。业从心造还自覆藏。名为顿息其心。
有过必有
罪。日积月累。故成其大。犹如河海。不择细流。渐成
深广也。
若下。后明忏悔还成真净。先法。善恶皆由
心造。心能改恶行善。罪亦随心消灭。如人转谤为
赞。怨结解而亲自成矣。
夫欲忏悔者。须具此三法。
一知非。谓惭愧克责。明信因果。怖畏恶道。翻前不
悔也。二改恶。谓发露先罪。断相续心也。三行善。求
灭罪方法。修功补过也。此二翻前息心。上三法因。
下罪消果。翻前罪深也。故涅槃云。佛法有二健儿。
一者自不作罪。二者作巳能悔。此是能悔者也。
如下。后喻。凡人有病服药。若得汗。则疾愈而身安。
犹如众生起过行忏。若法喜。则罪灭而心清。过既
非一时起。忏亦莫能顿除。故云渐也。
【钞】初三句。明覆藏。次三句。明增广。
又前四句。具含
七义。众过中含二。一纵恣三业。无恶不为故。二事
或不广。恶心遍布故。息心唯一。谓覆讳过失。不欲
人知故。不悔中含三。一拨无因果作一阐提故。二
虏扈抵突。不畏恶道故。三无惭无愧。不畏圣贤故。
罪赴亦一。谓恶心相续。昼夜不断故。
梵下。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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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忏为悔。二半梵半唐释。梵语忏摩。此云请忍。悔
是唐言。体即百法中恶作也。厌先过失故。谓请三
宝。忍受悔过。然此厌罪。定是善法。不同识论不定
所摄。若准佛名经说。则忏是忏谢之名。悔以悔责
为义。追悔往𠎝者。相部律疏解云。兴善罚恶为
忏。追变往𠎝为悔。积累成大者。合抱之木。生于
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罪始滥觞。祸终没顶。亦
犹是也。经云。莫轻小罪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
大器。汉昭烈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
之。遗教云。譬如小水常流则能穿石。一下。知非
中具三义。一惭愧。惭者惭天。天见我屏处造罪故。
愧者愧人。人见我显处作逆故。又惭者内自羞耻。
翻前无惭。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也。愧者发露向人。
翻前无愧。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也。二信因果。信得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经云。假使满百劫。所作
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易云。积善之家。
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设无因果。则修
福者屈。造罪者幸。如何今见贫富贵贱苦乐不同
也。三怖恶道。谓造上品十恶。死堕地狱。中品饿鬼。
下品畜生。原人论云。杀盗淫等心神。乘此恶业。生
于地狱鬼畜等中。佛名经云。若不忏悔者。大命将
尽。地狱恶相皆现在前。当尔之时。悔惧交至。不预
修善悔何及乎。当尔之时。欲求一礼一忏。岂可复
得。众等切莫自恃盛年财宝势力。放逸自恣。死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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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不令人知。盛年富贵。无得免者。怖心起时。如
履汤火。六尘五欲。不暇贪染。翻前不畏三恶道也。
改恶中具三义。一露先罪。谓不覆瑕玼也。根露则
枝枯。源乾则流竭。翻前覆藏。二断相续。谓巳作者
忏令清净。未作者不敢更作。如王法初犯得恕。更
作则重。初入道场。罪则易灭。更作难除也。行善中
唯一义。昔因三业。造诸罪恶。不计昼夜。今以善身
口意。策励不休。匪移山岳。岂填沟壑。以此翻前纵
恣三业。恶心遍布二种。然灭罪法。有事有理。事则
洗净身口。著鲜洁衣。烧香散华礼佛诵经。于三宝
前。陈白过犯。三时七日。乃至累月经年。如法修行。
取灭方止。理则观罪性空。罪心无生。心性灭时。罪
亦亡矣。净名云。彼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
如佛所说。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心亦不
在内外中间。如其心然。罪垢亦然。华严云。菩萨知
诸业。不从东方来。不从南西北方四维上下来。而
共积集止住于心。但从颠倒生无有住处。问。云
何知罪灭相。答。若如是至心忏时。或得好瑞好梦。
或复见光见华。或觉身体轻利。或有善心开发。或
入诸禅。或识法相等。故普贤观经云。一切业障海。
皆从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
露。慧日能消除。是故应至心。勤忏六根罪。问。若
见罪无性时。罪即灭者。亦可见福无性。福亦灭耶。
答。莫作是说。何者。罪违无性。见无性时。罪即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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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无性是能治。罪是所治故。福顺无性。见无性时
福生长矣。盖无性是能生。福是所生故。如金刚云。
无住相布施福德如虚空。问。大小乘何别。答。相
部律疏云。大乘理深药妙。一对治行胜。二果亦妙。
三故灭重也。小乘理浅。一行劣。二果非是妙。三故
灭轻也。翻息心者。罪从心起。将心忏。如从地倒还
地起。无别道也。馀易思之可知。】
佛说四十二章经疏钞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