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经疏-唐-圆测胜义谛相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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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疏卷第二
西明寺沙门 圆测 撰

* 胜义谛相品第二

【释此品文。略有二义。一释品名。二正释文。言胜义
谛相品者。谛中之胜号。谛有二种。一者世俗。二者
胜义。言世俗者。世是隐覆义。俗是粗显义。谓瓶衣
等。世粗显物。隐覆胜义。故名世俗。名胜义者。胜谓
胜智。义即境义。谓真如理。是胜智之境义。故名胜
义。即六释中依主释也。或复义者即是义利。谓涅
槃果。即胜义利。名为胜义。即六释中持业释也。或
复圣道用胜为义。故名胜义。是有财释。今于此中。
且依初义。谛有二义。如瑜伽论五十五说。一如所
说相不舍离义。二由观此故到究竟。故名为谛。相
谓体相。或是相状。离言等五皆是真如自体相故。
或一真如有离言等五相状故。于此品内。明胜义
谛五相之义。故言胜义。谛相品第二。】

「尔时如理请问菩萨摩诃萨。即于佛前。问解甚深义
密意菩萨摩诃萨言。」

【释曰。第二正释经文。上来巳释教起因缘分讫。自
下第二圣教正说分。于此分中。有其七品。摄为三
段。初有四品。明所观境。(胜义谛相品。心意识相品。一切法相品。无自性相品)
次有二品。辨能观行。(分别瑜伽品。地波罗蜜多品)后有一品。显
所得果。(如来成所住事品)所以如是说三分者。夫观行者。
要藉胜境。依境起行。由行得果。是故世尊。阿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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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大乘经中。说十种胜。初二是境。(所知依所知相)次六
是行。(入所知。入因果。戒学。定学。修差别慧学)后二是果。(彼果断彼果智)
是无著摄大乘论。约三无等。说十殊胜。慈氏菩萨。
说十七地。亦辨三种。初九是境。(五识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伺
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次六是行。(闻所
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声闻地。独学地。菩萨地)后二是果。(有馀依地无馀依地)此
经说三无等。以为三分。就所观境。复分为二。初有
二品。明真俗境。(胜义谛相品明其真谛心意识相品明世俗谛)后二品。
明有无性境。(谓初品明三性境。后品明三无性境)就二谛中。本末
次第。先真俗故。今此中说胜义谛。依瑜伽论。判此
品中。辨五种相。故七十五云。复次胜义谛有五相。
一离名言相。二无二相。三超过寻思所行相。四超
过诸法一异性相。五遍一切一味相。今依此经。摄
为四段。一明离言及无二相。二尔时法涌下明超
过寻思所行相。三尔时善清净慧下辨非一异相。
四尔时世尊下释遍一切一味相。五中离言应通
四段。四相皆有离言相故。而与无二一处合说。准
可知故。馀三段中。略而不说。就前二相。文别有二。
初长行广释。后以颂略说。前中有六。一请问。二略
答。三徵问。四广释。五重徵。六喻说。(依真谛判。四段同前。就初为五。
一略说不可言无二。二广说。三喻显。四总结。五偈颂)此即第一菩萨请问。
于中有二。初发问由序。后依教发问。此即初也。文
有四节。一尔时者发问时也。(深密经云。佛婆伽婆大众围绕说深法时
者。译家谬也)二如理请问菩萨者。辨能问者顺理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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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如理请问菩萨。(解节经云如理正问。深密经云善问菩萨)三即
于佛前者。发问处也。此如世亲摄大乘云。善入菩
萨薄伽梵前者。显有所敬及无异言。又无性云。显
佛开许堪广流通。亲对世尊无异言故。四同解甚
深义密意菩萨言者。标所问人也。今此菩萨。能以
四辨。解释甚深义理密意。故立其名。此如瑜伽三
十七说。解节经云。能解甚深义节菩萨。真谛释云。
解即解释。节是坚结义。解释甚深坚结义节。是故
名为解释甚深义节菩萨。亦名宝冠顶。宝冠顶本
是佛名。今此菩萨。彼佛弟子。从师立号。广说如彼
(深密经云深密解脱菩萨)。】

「最胜子言一切法无二。一切法无二者。何等一切法。
云何为无二。」

【释曰。此即第二依教发问。文有两节。初最胜子言。
一切法无二者。举所问教。后一切法无二等者。依
教发问。然最胜子深密解节皆佛子。真谛记云。佛
子有五义。一种子义。谓信乐大乘能为得佛种子。
二母义。谓般若度能生佛法。故名为母。三胎处义。
菩萨禅定是住处。故名胎处。四乳母义。谓能长养
菩萨令得成道。故说慈悲为乳母。五似父义。谓从
初地乃至佛地。转依似佛。故言似父。即呼解节菩
萨为佛子。也广说如前。十住论云。菩萨是佛真实
之子是。故菩萨名为佛子。今依唐本。名最胜子。自
有二说。一云最胜是菩萨名。三乘子中最殊胜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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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绍佛种。名之为子。是持业释。一云最胜是世尊
号。故无性论云。最胜者显佛胜二乘故。又瑜伽云。
佛是最胜。于诸外道烦恼等魔。能得胜故。宗族姓
等映众人故。若依此释。最胜之子。名最胜子。故显
扬云。菩萨亦名最胜之子。是故馀处名为佛子。言
谓言教。即一切法无二言也。此亦两释。一云菩萨
言教。一云佛言。如百法论。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
又下颂云。佛说离言无二义。一切法无二者。举经
两章。一一切法。二者无二。一切法无二者。何等一
切法。云何为无二者。此即第二依教发问。文有两
节。初将欲发问。双牒两章。后依章别徵。即成二问。
一问何等一切法。二问云何为无二。依瑜伽释。汎
论发问。有其五种。一不解故问。二疑惑故问。三为
欲利益安乐故问。四诫验故问。五轻触故问。今此
菩萨。依第三问。为欲利益诸众生故。或可通三。亦
有不解疑惑义故。不依后二。无上法王不可轻触
及诫验故。(解节经云。一切法无二。一切法无二此义云何。真谛记云。引经为问。重言一切
法无二。为五义故。一处处经说故。二有为无为无二故。三内六根外六尘无二故。四凡圣无二故。五因果
无二故。今此所说文义云何。是菩萨以所作非所作答也)。】

「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谓如理请问菩萨曰。」

【释曰。自下第二依问略答。于中有二。初示问答者。
后依问正答。此即初也。】

「善男子。一切法者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

【释曰。第二依问正答。于中有二。初善男子者。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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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者。后一切法下。依问正答。此即初也。依智度论
三十五云。男子言简非男子等不堪教授。善谓善
相。谓具慈悲。三业无失。乐于善人。不显巳德。随顺
众人。不说他过。不求世间名誉等乐。但乐道德。自
业清净。心贵实相。轻贱世事。有如是等无量善法。
此相多在男子身中。是故赞言善男子也。问。如何
但说有为无为二种法耶。答。如大婆沙。说有二意。
彼云。为欲遮遣补特伽罗故。及为显示智殊胜故。
说此有为无为二种法也。为欲遮遣补特伽罗者。
谓显唯有有为无为法。毕竟无实补特伽罗故。及
为显示智殊胜者。谓有聪慧智殊胜者。由此二法。
通达一切法。此二遍摄一切法故。一切法等者。依
问正答。于中有二。初答一切。后释无二。此答一切。
文有两节。初一切法略有二种者。标章举数。后有
为无为者。依数列名。汎论一切。有其三种。一者略
说唯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二者非广非略。有其
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
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大智度论。及密严经。但
列五种。而不别释。三者广说。具明百法。今简中广
故言略说。言有为无为者。诸教不同。顺正理云。众
缘聚集共所生故名有为。与此相违。准知无为。婆
沙论云。若法依属因缘和合作用。是名有为。若法
不依属因缘和合作用。是名无为。掌珍论云。众缘
合成有所造作。故名有为。非有为故。说名无为。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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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为是无为义。无著菩萨波若论云。无为者是
无分别义。准知有为是有分别。又集论云。有生住
异灭。是名有为。无生住异灭。是名无为。瑜伽第一
百云。言为者。谓有生灭系属因缘。与此相违。应知
无为。智度论云。有所得者名有为。无所得者是名
无为。功德施论亦同此说。又智度论九十三云。取
相是有为。不取相是无为。若广分别。具如别章。然
今所说有为无为。三释不同。一云。此中所说。遍计
所执有为无为。故下经云。决定实有有为无为。坚
固执著。随起言说。一云。唯约依他所起相分有为
无为。故下经云。决定无实有为无为。然有分别所
起行。一云。有为即依他起。无为即圆成实性。虽有
三说。后说为正。所以者何。此中意说。依他有为。圆
成无为。二法之上。无所执性有为无为。故言无二
也。后当分别。】

「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无为。」

【释曰。第二释无二相。此即五中不可言相及无二
相。所以者何。不可说言有为无为故。亦非有为无
为二种相故。然释此文。诸说不同。解节经云。所作
者非所作非非所作。非所作者非非所作亦非所
作。真谛释云。自下两句遣有为法。两句遣无为法
也。所作者即有为法。有为法为因缘聚集所作。故
名所作。非所作者即无为法。无为法本有是常。不
为因缘聚集所作。名非所作。先约三义。故遣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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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乱识分别。故有所作。所作实无。但有分别。亦
由有所取。故有能取。所取既无故。能取亦无。故非
所作。二由根本是无有为诸。法根本由不正思惟。
不正思惟生诸惑。诸惑生诸业。业生果报。不正思
惟从执。境界实无。谬执为。有由境无故。不正思惟
亦无。不正思惟既无。诸惑亦无。诸惑故诸业亦无。
诸业无故果报亦无。由其根本不实故。一切有为
皆非实也。三由无生。此所作法。不离分别依他二
性。此二性既本无相无生。有何作义。是故非所作
也。非非所作者。此第二句。遣非所作。所作既是有
为。非所作即是无为。遂以三义遣此无为。无为亦
由乱识分别故有此所作。而乱识既无。非所作亦
不有。亦由乱识分别故有所作名。体非是实有。故
不得成。既无所作之法。非所作即不得有本。以有
对无。既其无有。理自无无。二由根本是无。即以所作
为根本。若实有所作。可说非所作名。如先有病。复
称病差。病本是无。何差之有。三由法本无相无生。
离有离无。本非所作。亦非非所作也。非所作者下
次两句。遣无为法。初一句约三义显无为。故云非
非所作。次一句约三义遣有为。故云亦非所作。三
义并不异前。进退终不离有为无为。故无异前辨
也。此即是显不可言及无二义。所以略作此答者。
一为利根人薄闻使悟者。不劳广说。二为破高心
人。令一闻未悟再请方解。上来巳述真谛师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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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经意。此地诸师大同真谛。今唐本经云。是中有
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有为。释此经
文。诸说不同。一云。是中有为即是遍计所执。由彼
所执无实法故。故不可说。及无二相。有为既非有
为无为。无为亦尔。以所执故。不可说为有为无为
也。故下经云。坚固执著决定实有有为无为。故知
有为无为皆所执也。一云。此处有为无为。皆是依
他有为无为。故下经云。唯有分别所起行相。为遣
所执有为无为。故作此说。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
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有为也。一云。是中有为者。依
他起性诸有为法。言非有为非无为者。即非遍计
所执有为无为。此中意说。依他起上遣所执性有
为无为。所显真如为胜义谛。如说依他起上无所
执性。为圆成实。不取依他以为圆成。言无为者。即
是圆成实性。离言真如。言亦非无为非有为者。即
非遍计所执无为有为。此中意说。圆成实上遣所
执性无为有为。所显真如为胜义谛。虽有三说。且
依第三。然无二相。有其多种。不可具说。且论有为
无为无二相中。诸说不同。若集论约无取蕴以说
无二。非业烦恼所生故。不可言有为。随欲现前不
现前故。不可言无为。依摄大乘法身五相中。(一转依为
相。二自法所成为相。三无二为相。四常住为相。五不可思议为相)第三无二论有
三义一有无无二。二有为无为无二。三一性异性
无二。谓有为无为无二为相者。由业烦恼非所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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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示现有为相故。今此所说。非遍计所执生灭
等有为。非遍计所执无生灭等无为。故言非有为
非无为也。即此离言无二体性即是真如。是故无
上依经说。如来界五种功德。一不可说相。二无二
相。三过觉观相。四过一异相。五一切处一味相。乃
至彼云。一切法藏无变异故。名为如如。无颠倒故。
名为实际。过一切相故。名为寂灭。圣人行处无分
别之境界故。名第一义。阿难。是如来界。非有非无。
不染不净。自性清净。此经下云。佛说离言无二义
甚深。非愚之所行。故知离言真如为体。问。若尔。大
品所说如何会释。故三十二云。须菩提白佛言。何
等是有法。何等是无法。佛言。二是有法。不二是无
法。大智度论九十五云。二法名各各别相。不二法
名一空相。以是一空相。破各各异相。又大品经三
十九云。诸法平等所谓无相。须菩提白佛言。是法
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非有为法。非无为
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得。离无为法。有
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
合不散。(勘)无色无形一相。所谓无相。佛以世谛故
说。非以第一义故。具说如彼。解云。此胜义谛。用如
为体。而言无者。以遣所执故说无言。据实非无。故
下经云。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者。通据三性。密意说
无。非实全无。此一切法无二观门。即是唯识性观。
或三中圆成实观。三无性中胜义无自性观。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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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云。即是分别无相观。或依他无性观。此中应说
不二法门八不中道。义如别章。】

「如理请问菩萨。复问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言。」

【释曰。第三菩萨徵问。于中有二。初标问答者。后乘
前徵问。此即初也。】

「最胜子。如何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
有为。」

【释曰。第二乘前徵问。前文既言有为无为。依何义
故。而复说言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
非有为。此有何义。】

「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谓如理请问菩萨曰。」

【释曰。自下第四广释。于中有二。初明说之由序。后
依问正答。此即初也。】

「善男子。言有为者。乃是本师假施设句。」

【释曰。自下第二依问正答。于中有二。初释有为无
二相。后善男子言无为者亦是本师下。释无为无
二相。前中有二。初遮三相。后然非无事下。释外伏
难。示正道理。遮三相中。文别有三。初遮有为。次善
男子下。遮无为。后设离下。遮非有为非无为相。此
即第一遮有为相。然释此文。西方诸师。三说不同。
一云。此文唯依外道名为本师。谓劫初时。外道本
师假名安立有为诸法。若是外道假名安立。即是
遍计所集言辞所说。若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即
是究竟遍计所执。非实有故。非是有为。所集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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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执异名。故广百卷第十卷云。般若经中。佛自分
明判有无义。遍计所执所集所增所取常恒无变
易法。如是一切皆名为无。因缘所生皆说为有。一
云。此文皆是佛说。谓一切法皆离名言。而佛本师
大慈悲力。假说有为。此即如来后得智中。遍计所
集言辞所说。还是究竟遍计后得智所说故。非实
有为。故作此言有为非有为也。真谛三藏大同此
释。一云。此文有其三节。初明有为是佛假说。次若
是本师等者。辨异生等执假为实。后若是遍计等
者。重辨非实。结非有为。虽有三说。第三为胜。即说
如来号为本师。故深密云。言有为者。唯是如来名
字说法。解节经云。此是本师正教言说。又对法云。
薄伽梵说。一切诸法。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故
知本师是如来也。理实无有当名实法。但如幻等。
非有似有。是故本师于离名言。假说有为也。】

「若是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

【释曰。此即第二执假为实。若是如来假施设句。即
诸有情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寻名所执即非实故。
非是有为。】

「若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
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有为。」

【释曰。第三辨非实有。结非有为。此显有情种种遍
计执实有心言辞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有为。三中
第一遮有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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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言无为者亦堕言辞。」

【释曰。第二遮无为法。谓无为法亦堕本师假说言
辞。乃至不成实故非是无为也。三师别释。准上应
知。】

「设离有为无为少有所说其相亦尔。」

【释曰。第三遮非有为非无为相。此遮犊子部计彼
立五法藏义。所谓三世无为及不可说法藏。彼所
立我不可说为有为三世及无为非世。故名非有
为非无为。非有为如是名为少有所说。今破彼计。
故言设离有为无为。少有所说。常住真我。其相亦
尔。堕名字故。亦非实有。或可此文遮彼转计。未必
有执。又智度论第二卷云。一切诸法。略有三种。一
者有为法。二者无为法。三者不可说法。】

「然非无事而有所说。」

【释曰。自下第二释通伏难示正道理。谓外疑难。若
有为法即非有为及无为者。如来说言有为无为
应无有事。事者体事。(解节经云。大师说教可无义不。深密经云不空说事)
中有三。初标宗总答。次菩萨反结。后菩萨正说。此
即第一标宗总答。谓佛所说有为无为者。虽无真
实有为之法。然非无事而有所说。】

「何等为事。」

【释曰。第二菩萨反结。】

「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正等觉。即于如
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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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释曰。第三菩萨正说。非无有事而有所说。所言圣
者。俱舍论云。圣谓巳有无漏圣道。远诸恶法。故名
为圣。正理论云。圣谓离缚。或远众恶。或善所趣。故
名为圣。成实论云。能其泥洹故名为胜。瑜伽论云。
是善是无漏故名为圣。言智见者。智是决断义。见
是推求义。谓无漏圣慧决断推求。故名圣慧见也。
智见二种合说意者。如智度论二十六云。问曰。解
脱智见但言知即得。何以复言见。答曰。智见合说。
事得牢固。譬如二绳合为一绳则得坚牢。广说如
彼。若依世亲波若论意。现量圣智名为知见。若唯
说知。谓以比智知。若但言见。谓是肉眼等见。知简
眼见。见简比知。故知见合说也。今说智见意同世
亲。问。此云智见。彼说知见。如何以知證智。解云。五
分法身名字。新旧不同。依智度论大品经等。名解
脱知见。依显扬等。名解脱智见。又解节经名圣知
圣见。今此经云圣智圣见。故知智见即知见也。然
今释此非无有事而有所说。诸说不同。一真谛记
云。若说并非实有。大师所说皆无义耶。答。由不可
言体实有。不可言体即真实义也。但有四义故不
可言。一在真观。无分别智能念真理。尔时无有分
别。故不可言。二出真观。心虽有言说不在真境。故
不可言。三若言说决定不离人法及能取所取有
为无为。真理过此。故不可言。四者真理但是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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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量境界。非是比信二量境界。故不可言。此意说
云。非无实事。实事即是离言法性真如。以为实事。
为欲自他无分别智觉真如境。是故假说有为以
显实事也。一云。外疑非有为无为便无有事。如何
说言有为无为。又复疑云。一切诸法皆离名言。何
须假说。故作此通。然非无事而有所说。离言缘生
法。依此自觉。故非无事。为令他觉。故须假说。一云。
外疑既无有为无为。便无有法。有何利事而说有
为。故作此答。非无有事。事略有三。一自觉事。二觉
他事。三者为令他觉起言说事。一一事中。皆有多
义。不可具说。】

「善男子。言无为者亦是本师假施设句。」

【释曰。自下第二释无为无二相。于中有二。初历三
相。后然非无事下。释伏难示正道理。前中有三。初
遮无为相。次善男子下。遮有为相。后设离下。释非
无为非有为相。此即第一遮无为相。于中有三。初
明无为是假说。次依佛假说执为实有。后辨非实
结非无为。此即初也。于中有二释。准上应知。】

「若是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

【释曰。此即第二依佛假说。执为实有。】

「若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
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无为。」

【释曰。第三辨非实有。结非无为。】

「善男子。言有为者亦堕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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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第二遮有为相。准上应知。】

「设离无为有为。少有所说。其相亦尔。」

【释曰。第三遮非无为有为相。】

「然非无事而有所说。」

【释曰。第二释通伏难示正道理。于中有三。初标宗
总答。次反诘。后正说。此即初也。】

「何等为事。」

【释曰。第二反诘。】

「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正等觉。即于如
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无
为。」

【释曰。此即第三菩萨正释。文有两节。初明诸圣离
名言故取正等觉。后即于下。为令他故假立名想。
若具分别。准上可知。】

「尔时如理请问菩萨摩诃萨。复问解甚深义密意菩
萨摩诃萨言。」

【释曰。自下第五重徵假说。于中有二。初徵问由序。
后正徵问。此即第一辨问答者。以为由序。】

「最胜子。如何此事。彼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
现正等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
假立名想。或谓有为。或谓无为。」

【释曰。此即第二正设徵问。虽巳广说。而未能了。其
喻何等。解节经文脱此徵问。译家谬也。或可意存
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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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甚深义密意菩萨。谓如理请问菩萨曰。」

【释曰。自下第六举喻重说。于中有二。初明说之由
序。后依徵广说。此即初也。】

「善男子。如善幻师。或彼第子。住四衢道。积集草叶瓦
砾等。现作种种幻化事业。」

【释曰。自下第二依徵广说。于中有三。初举喻重说。
次如是若有下。举法同喻。后如是善男子下。结通
外难。前中有三。初幻师幻事喻。次若诸众生下。愚
者执实喻。后若有众生下。悟者觉妄喻。此即第一
幻师幻事喻也。于中有二。初总明幻事。后所谓下。
别明幻事。前中有四。一明幻师。二显幻处。三辨幻
所依。四总明幻事。然此喻文。意趣难了。故今先述
真谛师说。后依诸教。释此经文。真谛记云。说喻意
者。此譬众生由妄颠倒。种种分别。久在生死。受诸
苦报。不知幻本及不可言无二真如。执为实有。圣
人明了识此非真。凡夫不幻幻本。由有无知未得
圣慧故。圣人了知幻本及无二不可言体。由断无
知。得圣道故。幻师譬聪明凡夫。即是外道。幻弟子
譬愚痴凡夫。即是阐提。又幻师喻烦恼。弟子喻业。
由惑起业故。又幻师譬因。弟子譬果。于四衢道者。
譬三界及无漏界四种生死。或譬根尘我识四种
境界。若依真谛金光明记。幻师即是阿赖耶识无
始巳来能造虚妄。幻弟子者喻七识也。微细妄法
赖耶所造。中即陀那。粗者六识所造。又见惑为师。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08c 页 X21-0208.png
爱惑为弟子。又心烦恼为师。皮肉惑弟子。四衢道
者喻四谤之理。今依诸教释此经者。所言幻师有
其四释。一十住婆沙。以业为师。二瑜伽六十。惑业
为师。三梁摄大乘唐摄大乘及大品经。菩萨为师。
四瑜伽八十四。八识为师。言四衢道者有其三释。
一增一阿含及杂阿含十五卷云。四谛为四衢。二
杂阿含第二十等。说四念处为四衢道。三瑜伽八
十四。以四识住为四衢道也。言积集草叶木瓦砾
等者。辨幻所依。谓喻诸种子积集在本识中也。或
可三种薰习在赖耶中。草叶细软。譬于善种。木石
等粗强。喻诸恶种也。言现作种种幻化事业者。总
明幻事。由草叶等诸幻事起。由善恶种生诸果也。】

「所谓象身车身马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贝璧玉
珊瑚种种财壳库藏等身。」

【释曰。第二别明幻事。谓上总标现作种种幻化事
业。而不别释。故今别释。真谛释云。四兵譬因缘。珠
等喻果。由四兵故能。为珠等。或可四兵喻有情类。
末尼等者喻非情类。总释意云。赖耶幻师。七识弟
子。住四识住。积集种种名言等种。而生三界五趣
四生情非情等种种诸果。地前迷者。执有真实有
为无为种种诸法。地上悟者。觉知如幻无实诸法。
而诸教中。说业为幻师。四圣谛等为四衢者。凡论
幻师。有其三种。一能造幻故名为幻师。即惑业等。
二者如幻故名为幻师。即是菩萨。三造幻主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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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幻师。即八识也。今依第三。或可亦取惑业。或可
通说三种。义亦无失也。其四衢道。亦有三义。一除
惑四道。即是四谛。二初学所观道。即四念处。三幻
主所住道。即四识住。今依第三。或可通取。义亦无
失。】

「若诸众生愚痴顽钝恶慧种类无所知晓。」

【释曰。自下第三愚者执实喻。于中有五。一明能执
人。二显所执境。三正辨起执。四依执起说。五劝彼
重观。此即第一明能执人。谓诸愚夫五蕴假者。真
谛记云。愚痴凡夫者。婴儿凡夫。即是阐提。恶慧种
类者。聪明凡夫。即是外道能起见者。今解愚痴者。
出无明体。顽钝者。显痴用也。此即起执本也。恶慧。
出执体性。即是诸见。无所知晓者。恶慧用也。此明
由痴执为实有有为无为也。】

「于草叶木瓦砾等上诸幻化事。」

【释曰。第二辨所执境。谓草叶等喻善恶业。诸幻化
事喻业所感。或识所变种种诸事。】

「见巳闻巳。作如是念。此所见者。实有象身。实有马身
车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贝壁玉珊瑚种种财谷
库藏身。」

【释曰。第三正明起执。谓由无明起分别见。执实有
象等。真谛记云。见巳者谓自见。即是幻师喻聪明
凡夫。闻巳。谓从他闻。即是弟子喻愚痴凡夫。】

「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坚固执著。随起言说。唯此谛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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馀皆愚妄。」

【释曰。第四因执起说。谓不知幻故执为实有。馀人
云不是实者。皆是愚人及以妄语。】

「彼于后时应更观察。」

【释曰。第五劝彼更观。由彼顽钝。不知是幻。执为实
有。于后幻灭。更审观察。乃知非实。】

「若有众生非愚非钝。善慧种类有所知晓。」

【释曰。自下第三悟者觉妄喻。有其五段。翻上应知。
一能悟人。二所悟境。三正明觉悟。四因悟起说。五
劝不重观。此即第一明能悟人。文有三节。一若有
众生者。辨能悟人。谓地前菩萨。或可地上菩萨五
蕴假者。二非愚非钝者。起悟近缘。谓无痴善根。三
善慧种类有所知晓者。正明悟体。以慧为性。此喻
地前加行位中分證能取所取空性。或可地上了
知胜义无二之理。名知晓也。】

「于草叶木瓦砾等上诸幻化事。」

【释曰。第二明所悟境。如文可知。】

「见巳闻巳作如是念。此所见者。无实象身。无实马身
车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贝璧玉珊瑚种种财谷
库藏等身。」

【释曰。第三正明觉悟。于中有二。初明实境非有。后
然有下。明假境非无。此即第一实境非有。如文可
知。】

「然有幻状迷惑眼事。于中发起大象身想。或大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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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之想。乃至发起种种财谷库藏等想。或彼种类
差别之想。」

【释曰。第二明假境非无。文有二节。初言然有幻状
迷惑眼事者。正明似境非无。后于中下。示迷惑之
相。此即初也。然此幻状。诸宗不同。萨婆多宗顺正
理云。如变化色。由定力故。虽是化色。而是实色。是
眼识境。如是由幻术力。似幻相起。能发眼识。彼宗
自说一切诸心皆缘有境。依经部宗。幻象马等皆
无有体。缘幻之心。缘无境起。故知彼宗缘无亦生
心也。今依大乘。自有两说。一依龙猛宗。意同经部。
缘无亦得生心。故智度论云。五识皆不可诳。故知
彼宗。眼等五识唯缘实境。第六意识容许缘无。依
弥勤宗。无实象等。而有似象。相分现前。用此影像
色。为所缘境。又此幻象喻。自有二义。一依大般若
等。幻等十喻。喻于空义。二依阿毗达磨经及摄大
乘。八喻显依他似有非实。此经亦尔。用似义喻依
他起。言于中发起大象身想等者。示迷惑相。于中
有二。初大象身想者。迷象自性。总辨象体。名为自
相。于中大小或青白等。名差别相。是故迷者起二
种想。言乃至等者。类释马等总别二想。准上应知。】

「不如所见。不如所闻。坚固执著。随起言说。唯此谛实。
馀皆愚妄。为欲表知如是义故。亦于此中随起言说。」

【释曰。第四因悟起说。有其二义。一由智力悟境非
实。不起实言。二为欲下。由智力故悟境是假。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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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

「彼于后时不须观察。」

【释曰。第五劝不观。谓由智力如实知故。】

「如是若有众生。是凡夫类。是异生类。未得诸圣出世
间慧。」

【释曰。自下第二举法同喻。于中有二。初明迷者执
实。后若有下。辨悟者觉妄。前中有五。一明能执人。
二明于境不了。三正明起执。四因执起说。五劝彼
重观。此即第一合能执人。言如是者。举法如喻。故
言如是。此能执人。有其三名。一名众生。二名愚夫。
三名异生。言众生者。略有二义。一者众多法生。故
名众生。故智度论第三十云。言众生者。于五众十
二入十八界六界十二缘等众多法生。故名众生。
大乘同性经證契经梁摄论第十四。大意亦同。二
者受多生故。名曰众生。故般若灯论云。谓有情者
数数受生。故名众生。又真谛波若疏云。以前生后
生。生不绝故名众生。若尔亦有前后灭义。应名众
灭。答非一例。生成众生。灭非成故。广说如彼。言愚
夫者。愚谓愚痴。夫谓士夫。有愚之夫。故名愚夫。若
依广百论。愚夫即是异生。故彼论云。诸异生者说
名愚夫。又第一云。随所有见。皆无谛实。智不清白。
故名愚夫。言异生者。依大婆沙四十五云。问。何名
异生。答。一切圣者皆名同生。此异于彼。故名异生。
问。若尔。圣者异异生故应名异生。答。一切圣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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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真理。同见同欲。故名同生。异生不尔。可厌贱故。
立异生名。不应为难。大德说曰。异于正法及毗奈
耶。而受生故。名为异生。广说如彼。此意说云。诸异
生类。未得三乘无漏圣道。或可未得初地巳上诸
圣道故。起实有执。】

「于一切法离言法性。不能了知。」

【释曰。第二于境不了。言于一切法离言法性者。即
是一切有为无为诸法自相离名言故。或可有为
无为无二真如。名为离言。于此法性。不能了知。】

「彼于一切有为无为。见巳闻巳。作如是念。此所得者。
决定实有有为无为。」

【释曰。第三正明起执。谓诸愚夫。以不了知法性理
故。于有为等。执为实有。如执象等。】

「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坚固执著随起言说。唯此谛实。
馀皆痴妄。」

【释曰。第四随执起说。准上应知。】

「彼于后时应更观察。」

【释曰。第五劝彼重观。以未能觉非实义故。】

「若有众生。非愚夫类。巳见圣谛。巳得诸圣出世间慧。」

【释曰。自下第二辨其悟者觉境非实。于中有五。一
明悟人。二明觉境。三明觉相。四明起说。五劝不重
观。此即第一明能悟人。言若有众生非愚夫类者。
简异地前愚夫异生。巳见圣谛巳得诸圣出世间
慧者。正出觉体。巳见胜义真如圣谛。或可巳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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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真如。巳得诸圣出世间慧者。即是正体后得无
漏圣智。依成唯识二复次。释出世间智唯是正体。
初约一义。后明二义。故第九云。断世间故名出世
间。二取随眠是世间本。唯能断独得出名。或出世
间依二义立。谓体无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种
义故。独名出世间。馀智不然。即十地中无分别智。】

「于一切法离言法性如实了知。」

【释曰。第二如实觉境。巳得出世无漏智故。】

「彼于一切有为无为。见巳闻巳。作如是念。此所得者。
决定无实有为无为。」

【释曰。第三正明觉悟。于中有二。初觉实境非有。后
然有下。悟假境非无。此即初也。若依真谛师。如前
所说三种义故。一切有为及无为法。皆非实有。若
依大唐三藏。约此执性以显非实。】

「然有分别所起行相。犹如幻事迷惑觉慧。于中发起
为无为想。或为无为差别之想。」

【释曰。第二明假境非无。文有两节。初明假境非无。
后于中下。明其假境自性差别。言行相者。行谓见
分。能缘行解。相即相分。有为无为。此明依他相分
所摄。有为无为假有非无。犹如幻事。后于中发起
等者。明其假境自性差别二种相也。言为无为想
者。出自性想。缘自性故。或谓为无为差别之想者。
辨差别想。缘差别故。】

「不如所见。不如所闻。坚固执著随起言说。唯此谛实。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1a 页 X21-0211.png
馀皆痴妄。为欲表知如是义故。亦于此中随起言说。」

【释曰。第四依境起说。准上应知。】

「彼于后时不须观察。」

【释曰。第五劝不重观。巳了知故。】

「如是善男子。彼诸圣者。于此事中。以圣智圣见离名
言故。现正等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
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有为。谓之无为。」

【释曰。此即第三结通外难。难及通意。寻上可知。】

「尔时解甚深义密意菩萨摩诃萨。欲重宣此义。而说
颂曰。」

【释曰。就无二相。文别有二。初长行广释。后以颂略
说。广释巳讫。自下第二以颂略说。于中有二。初总
标颂意。后以颂正说。此即初也。密意菩萨为欲重
宣无二义故。说此颂也。言重宣者。真谛释云。有其
四句。一文重义不重。如说瞿名目九义等。二义重
文不重。如说帝释有千名等。三文义俱不重。如说
人天等。四文义俱重。如以结颂重颂前义。今依第
四。故说重言。旧人相传。但说三句。略下不说。此第
三一句。又释十二部经颂有二种。一者应颂。二者
讽颂。故杂集论第十一云。应颂者。即诸经中。或以
颂重颂。又不了义经应更颂释。故名应颂。讽颂者。
谓诸经中以句宣说。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
六。今依应颂。故说重言。所言颂者。深密解节皆说
偈言。旧来诸师。自有两释。一云。偈者梵音伽陀。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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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重颂。而翻译者为存略故。或音讹故。但言偈也。
一云。偈者此即汉语。竭也尽也。四句成颂。摄义同
尽。故言偈也。不尔。梵音正是伽陀。即应言伽。不应
名偈。虽有两释。前说为正。西方诸国。语音不同。中
印度国名为伽陀。馀处名伽他。乃至于阗国名为
偈他。译家略故。但言偈也。然说偈意。依真谛。略有
六意。一为忘失。二为晚来。三为易受易持。四为二
智利钝不同。五为众生意乐不等。六显能说之人
善巧方便。故真谛疏云。为有听众散乱异缘。忘失
前义。欲令更得。故说偈颂。又为晚来不及闻者。欲
令得闻。故有偈颂。又为易受易持故。说经及偈。若
但说偈不说经者。则理细难受。若但说经不说偈
者。则义散难持。为易受易持故。具说经偈。又为利
益二种智人。具说经偈。一分别智人。此人根钝。若
为略说。不广分别。不能得义。为利此人。故广说经。
二者开智人。神根利故。略说义相。自能分别。得具
足解。如舍利弗。正闻一义。十重分别。若其广说。不
利此人。为利钝二人。具说经偈也。又众生有二种。
一者乐说。由慈悲力多故。二者乐行。由心寂静故。
为利此两人。故说经偈。又显能说之人最为善巧。
广而能略。略能广故。所说正法最为当忠。随广略
说。皆能利钝不相违故。具说经偈也。依成实论第
二卷中。说偈有六意。依十住婆沙有一意。恐繁不
述。】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1c 页 X21-0211.png

「佛说离言无二义。甚深非愚之所行。愚夫于此痴所
惑。乐著二依言戏论。彼或不定或邪定。流转极长生
死苦。复违如正智论。当生牛羊等类中。」

【释曰。第二以颂略说。有其二颂。分之为二。初有半
颂。叹理甚深。谓佛所说离言无二两种真如。极甚
深故。非愚境界。后一颂半。显执过失。于中有三。初
有两句。能生戏论失。次有两句。流转生死失。后有
二句。当生恶趣失。

言愚夫于此痴所惑乐著二依言戏论者。此即第
一能生戏论失。二依即是有为无为八种戏论所
依处故。言戏论者。八种妄想。此中意说。愚夫于此
无二离言境中。痴所惑故。乐著有为无为二种法
上八种戏论。八种戏论如瑜伽论三十六说。彼云。
又诸愚夫。由于如是所显真如。不了知故。从是因
缘。八分别转。能生三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间及器
世间。八分别者。一者自性。于一切法分别自性。如
色声等。二者差别。谓即于彼分别可见不可见等。
三者总执。谓即于彼色声等上。计有情我舍军林
等。四我分别。五者我所分别。于诸有漏有取法上。
即计为我。或计我所。六爱分别。七者非爱。八俱相
违。如其次第。于妙非妙及俱离事所生分别。大唐
三藏云。八种分别。皆以无覆无记异熟生慧。为其
自性。或可寻伺以为自性。生三事者。初三分别。能
生戏论所依缘事六根六境。次二分别。能生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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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我慢。后三分别。如次能生贪瞋痴。当知。此中
所依缘事为所依故。生我见慢。见慢为依。生贪瞋
痴。由此三事。能现有情及器世间流转品法(此中意引
显扬三无性论)。

言彼或不定或邪定流转极长生死苦者。此二句。
显流转生死失。谓彼愚夫愚痴力故。便于三种有
情聚中。或在不定聚。或在邪定聚。流转极长分段
生死三聚之处。然此三聚。诸说不同。萨婆多宗。自
有两说。一依集异门论。有三聚众生。一邪性定聚。
谓成就五无间业。二正性定聚。谓成就学无学法。
三不定聚。谓唯成就馀有漏法及无为法。是名三
聚之性。界者。邪性定聚一界少分。谓欲界。正性定
聚三界少分。不定聚亦尔。趣者。邪性定聚一趣少
分。谓人。正性定聚二趣少分。谓人天。不定聚三趣
全。谓地狱傍生饿鬼。二趣少分谓人天。二依施设
足论。邪性定聚。谓五无间业。若彼因。若彼果。彼等
流。彼异熟。及成就彼法补特伽罗。正性定聚。谓学
无学法。若彼因。彼果。彼等流。及成就彼补特伽罗
不定聚谓诸馀法。若彼因。彼果。彼等流。彼异熟。及
成就彼补特伽罗。是名三聚之性。界者如前。趣者
邪性定聚二趣小分。谓地狱人。正性定聚亦二趣
少分。谓人天。不定聚二趣全。谓傍生饿鬼。三趣少
分。谓地狱人天。依经部宗。如婆沙论百八十六云。
譬喻者说。无间地狱。乃至有顶皆有三聚。彼说般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2b 页 X21-0212.png
涅槃法。名正性定聚。不般涅槃法。名邪性定聚。不
决定聚者。名不定聚。若广分别。如大婆沙百八十
六等。今依大乘。略有十门。且依十地论判十地经
五门三聚。经曰。是菩萨如实知众生三聚。一正定
相。邪定相。离此二不定相。二正见正定相。邪见邪
定相。离此二不定相。三五逆邪定相。五根正定相。
离此二不定相。四八邪邪定相。正位正定相。更不
作故。离此二不定相。五妒吝恶行不转邪定相。修
行无上圣道正定相。离此二不定相。皆如实知。佛
子菩萨随顺如是智。名为安住菩萨善慧地。十地
论第十一云。论曰。众生三聚行稠林差别五种。一
有涅槃法无涅槃法三乘中一向定差别。如经。是
菩萨如实知众生三聚。正定相。邪定相。离此二不
定相故。二善行恶行因差别。如经。正见正定相。邪
见邪定相。离此二不定相故。三恶道善道因差别。
如经。五逆邪定相。五根正定相。离此二不定相故。
四外道声闻因差别。如经。八邪邪定相。正位正定
相。更不作故。离此二不定相故。五菩萨差别示现。
如经。妒吝恶行不转邪定相。修行无上圣道正定
相。离此二不定相。皆是如实知故。舍可化众生名
妒。不喜他财名吝。通能生他苦行不转。菩萨波罗
蜜相违邪定菩萨。是名法师方便成就智。复有五
门。一业惑趣寂。如瑜伽论第一百云。邪性定法聚
者。谓无间业及断善根。正性定法聚者。谓学无学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2c 页 X21-0212.png
所有诸法。不定法聚者。馀非学非无学法。智度论
第四十五。意同瑜伽。二断不断倒门。如智度论八
十四云。为破颠倒。分别有三。能破颠倒。名为正定。
必不能破。名为邪定。有缘能破。无缘不破。名为不
定。具说如彼。三堪不堪任门。如大菩萨藏经第五
卷。云何正定。谓由因力。先世方便开智利根之所
生故。若诸如来为说不说堪任法器。若为说法速
得解脱。云何不定性。由外缘力。如法教授。可得解
脱。不得如法教授教诫。不得解脱。为如是等得义
利故。诸佛世尊出兴于世。云何邪定聚。谓有情性
烦恼。所弊。不修净业。识性薄弱。愚痴深厚。住邪见
网。非正法器。若使如来为说不说。终不堪任證于
解脱。具如彼经。四著有无等门。如无上依经。彼第
一云。世间中有三品众生。一者著有。二者著无。三
者不著有无。著有者复有二种。一者。背涅槃道。无
涅槃性。不求涅槃。愿乐生死。二者。于法中不生偈
仰。诽谤大乘。乃至广说。著断无者。亦有二种。一者
行无方便。二者行有方便。行无方便。复有二人。一
者。在佛法外。九十六种异学外道。二者。在佛法中。
能生信心。坚著我见。不爱正理。我说此人同彼外
道。复有增上慢人。在正法中观空。生于有无二见。
是真空者。直向无上菩提一道正解脱门。如来显
了开示正说。于中生空见。我说不可治。阿难若有
人。执我如须弥山大。我不惊怪。亦不毁呰。增上慢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3a 页 X21-0213.png
执著空见。如一发发作十六分。我不许可。行有方
便亦有二人。一声闻乘。二缘觉乘。不著有无者。最
上利根。修行大乘。是人不著生死如阐提。不行无
方便如外道。不行有方便如二乘。具说如佛告阿
难。若人贪著三有。诽谤大乘。名一阐提。堕邪定聚。
若人著无行无方便。堕不定聚。复有著无行有方
便。不著有无。行平等道。名正定聚。五可不可治门。
如央掘魔罗经第三卷。尔时大目揵连以偈问
曰。

「 云何世间病
 分别说三种
 或有医治差
 或不能医治
 或复有病人
 虽得医不差
 是故诸病人
 分别有三种」


尔时央堀魔罗以偈答曰。

「 是义则不尔
 不应说三种
 可治不可治
 唯二无有三
 若作三分别
 亦是声闻乘
 若诸声闻乘
 佛说蚊蝄乘
 以彼无智故
 分别有三种
 所言邪定者
 谓彼一阐提
 正定谓如来」


菩萨及二乘。释义差别。义如别章。

言复违如是正智论当生牛羊等类中者。此后有
二句。明能生恶趣失。谓彼愚夫。非但违于无二真
义。复违如是正智及论。正智即是證无二智。论谓
言论。即说无二圣教言论。由此复违正智论等。当
生牛等诸恶趣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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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法涌菩摩诃萨。白佛言世尊。」

【释曰。自下第二释超过寻思所行相。于中有二。初
长行广释。后以颂略说。就长行中。复分为六。一菩
萨问。二尔时下。世尊略答。三何以故者。菩萨徵问。
四我说下。如来广说。五法涌当知下喻说。六如是
法涌下。举法同喻。或可结答。(或可有六。一问二答三徵四释五喻六合。
依真谛记。一菩萨问二如来正说三譬说四合结五偈颂)就初请中。文别有三。
初标有所请。次陈所请事。后正陈所念。此即初也。
言尔时者。发问时也。法涌菩萨等者。辨问答也。解
节深密皆云昙无竭。依智度论。名为法盛。故九十
七云。问。昙无竭菩萨因缘云何。答。郁伽陀秦言盛。
达磨秦言法。谓此菩萨在众香城。随意说法。令诸
众生广种善根。故名法盛。真谛记云。昙无竭菩萨。
若存天笠正语。应云檀兰无竭多。此云法上。然此
菩萨住居八地。依法身上起。故名法上。具说如彼。
一云。昙者梵音此云法也。言无竭者。此即汉语。胡
汉并陈。故云昙无竭。大唐三藏。翻为法涌。菩萨法
辨用而无竭。犹如涌泉。法喻双举。故名法涌。】

「从此东方过七十二殑伽沙等世界。有世界名具大
名称。是中如来号广大名称。我于先日从彼佛土发
来至此。」

【释曰。自下第二陈所请事。此意说言。外道聚集。论
胜义谛。竟不能决。故知胜义超寻思境。于中有四
一陈往来处。二见其聚集。三诤论不决。四显不决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3c 页 X21-0213.png
相。此即第一陈往来处。文有两节。初言从此等者。
显其往处。后云我于等者。辨其来处。此明法涌从
此世界往彼名称世界。助化众生。问。从此乃至发
来至此者。说何处所。名为此邪。答。有三说。一云。此
者娑呵世界。故解节云。从此娑呵世界。向东最远。
真谛记云。娑诃世界者。娑诃是梵王名。此云能忍。
此人见他胜事。常生随喜。不起嫉妒。能忍许他。有
胜德事。故名为忍。非关忍辱说名忍也。由此娑诃
领千世界。即是千界主。从主立名。号曰娑诃也。一
云。从此者。从此十八圆满净土也。是故二本经中
皆无娑诃之言也。问。若尔。净土即无日月。如何说
言我从先日从彼处发。解云。约馀世界日月而说。
一云。如佛地论。如实义者。从此住处。自有二种。一
者净土。二者秽土。由此义故。通说两处名为此也。
所以如是诸本异者。译家别故。或可梵本有此差
别。言殑伽者。旧云恒河也。此是神名。(勘西域传)问。如何
诸经但言恒河。不说馀河。答。如智度论第七卷说。
彼云。问曰。阎浮提中种种大河。亦有过恒河者。何
以常言恒河沙等。答曰。恒河沙多。馀河不尔。复次
是恒河是佛生处游行处。弟子眼见。故以为喻。复
次阎浮提雪山中。有阿耨达池。出四大河。东面象
头出恒河入东海。南面牛头出辛头河入南海。西
面马头出婆叉河入西海。北面师子头出私陀河
入北海。是四河中。恒河最大。四远诸人经书。皆以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4a 页 X21-0214.png
恒河为福德吉河。若入中洗者。诸罪垢恶皆悉除
尽。以人敬事此河。皆共识知。故以恒河沙为喻。复
次馀河名字喜转。是恒河世世不转。以是故。以恒
河沙为喻。不取馀河。问曰。恒河中沙为有几许。答
曰。一切算数所不能知。唯有诸佛及法身菩萨能
知其数。佛及法身菩萨。一切阎浮提中微尘生灭
多少皆能数知。何况恒河沙。如佛在祗桓外林中
树下坐。有一婆罗门。来到佛所。问佛此林有几许
叶。佛即便答有若干数。婆罗门心疑。谁證知者。婆
罗门去。至一树边。取小树叶。还来问佛。定有几叶。
佛即答云。少若干叶。如其所取语之。婆罗门知巳。
心大敬信。求出家。后得阿罗汉道。以是故知。佛能
知恒河沙数。又金刚仙论云。恒河沙者。从清凉池
出。入于东海。长八万四千由旬。广四十里。或有广
十里处。以从沙山中过故有流沙色白。水亦同白
色。状如乳出。河即清。此沙极深。若象马车乘入者
皆没。又天竺国皆见此河。引此为喻。所以能到远世
界者。真谛记云。神通有三。一者举身如鸟飞空。由
定功能。单身远至。恒须神通摄持。若忘不摄。身即
退落。故名举身。三中下品。二如意神通。随圣意欲。
转远令近。转近令远。或内或外。若内转者。世界不
促。但身能远至。若外转者。身不远至。但促远世界。
令其在近。转步则著。此即中品。三心速疾通。此通
最胜。八地巳上独所能得。令身轻捷至巳成满止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4b 页 X21-0214.png
于一心即便至彼。故令菩萨以心速通往彼世界。
若依俱舍第二十七及顺正理。意势神通。唯佛所
有。故顺正理七十六云。行有三种。一者运身。谓乘
空行。犹如飞鸟。(俱舍亦同)二者胜解。谓极远方作近思
惟。便能速至。(上同俱舍巳下乘也)若于极远色究竟天。作近
思惟。即便能至。本无去知来。何谓速行。此实亦行。
但由近解行极速故。得胜解名。或世尊言静虑境
界不思议故。唯佛能了。三者意势。谓极远方举心
缘时。身即能至。此势如意。得意势名。(上同俱舍巳下乘也)
心取境顿至色究竟故。(巳上正理)于此三中。意势唯佛。
运身胜解。亦通馀乘。谓我世尊神通迅速。随方远
近。举心即至。由此世尊作如是说。诸佛境界不可
思议。(上同俱舍)如日舒光。蕴流亦尔。能顿至远。故说为
行。若谓不然。此没彼出。中间既断。行义应无。或佛
威神不思议故。举心即至。不可测量。故意势行唯
世尊有。胜解兼馀圣。运身并异生。今依大乘。大智
度论。法用少异。故第五云。如意有三。一者能到。二
转变自在。三圣如意。能到有四。一者。身能飞行。如
鸟无碍。(当正理初行也)二者。移远令近。不往而到。三者。此
没彼出。(此二即当正理第二)四者。一念能至。(当正理第二)转变自
在者。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种
种诸物。皆能转变。外道转变极久不过七日。佛及
弟子转变自在无有久近。圣如意者。外六尘中。不
爱不净物能观令净。爱净物能观令不净。是自在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4c 页 X21-0214.png
法。唯佛独有。又大智度论第三云。问。如经说。弹指
顷有六十念。若一念中能至一方恒河沙等世界。
尚不可信。何况十方恒河沙等世界。时少而所到
处多。答曰。经说五事不可思议。所谓众生多少。业
果报。坐禅人力。诸龙力。诸佛力。于五不可思议中。
佛力最不可思议。菩萨入深禅定。生不可思议神。
故。一念中悉到十方诸佛世界。如说四种神通中。
唯佛菩萨有如意疾遍神通。】

「我于彼佛土。曾见一处。有七万七千外道并其师首。
同一会坐。」

【释曰。第二见其聚集。为欲思量。故一会坐。】

「为思诸法胜谛义相。彼共思议称量观察遍寻求时。
于一切法胜义谛相。竟不能得。」

【释曰。第三诤论不决。真谛记云。夫论立义。有其三
义。一者现量。二依比量。三圣言量。为思诸法胜义
谛相。于彼思议。即是外道所说现量。言称量者。即
是比量。言观察者。是圣言量。如四韦陀论等。依此
三量。遍寻求时。于胜义谛。竟不能得。又解立义有
其三义。一者立义。即是立宗。二者證义。即是辨因。
三者立喻。是同法喻。言思议者。即是立宗。称量即
是立因。观察是喻。依此三种。遍寻求时。不得胜义。
若广分别。如真谛记云(依真谛记十四五纸。恐繁不述)。】

「唯除种种意解别异意解变异意解。互相违背。共兴
诤论。口出矛䂎。更相䂎刺。既恼坏巳。各各离散。」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5a 页 X21-0215.png

【释曰。第四显示决相。文有三节。初明意业相违。次
共兴下口业违诤。后既恼坏下显身业乖违。言唯
除种种等者。是名意业相违。谓诸外道种种推求。
意不能得真胜义谛。唯除谬执三种意解。谓一种
种意解。二别异意解。三变异意解。(依解节经。但言起种种执。不并
三种。依深密经。生异异见异异执立异朋党也)然三意解。诸说不同。一云
种种意解者。即用种种诸法以为胜义。无别真如。
故名种种意解。利异意解者。离诸法外。别有胜义。
与一切法。决定别异。故言别异意解。言变异者。理
实胜义。无有变异。而言变异。非谓常住故言变异。
一云。初句是总。后二是别。释义如上。一云。三种义
无差别。众计非一故言种种。意趣各别故言别异。
展转异计无决定相。故言变异。意业乖诤如上巳
说。次明语业。口出矛䂎。后明身业。更相损坏。故解
节经云。由口刀杖互相伤毁。便各分散。又瑜伽论
九十七云。是诸外道。萨迦邪见以为根本。种种见
趣意各别故。彼此展转互相违戾。遍于一切四圣
谛中。尚无有能施设其教。况当觉悟。】

「我于尔时窃作是念。如来出世甚奇希有。由出世故。
乃于如是超过一切寻思所行胜义谛相。亦有通达
作證可得。说是语巳。」

【释曰。第三陈巳所念。谓彼菩萨见诸外道寻思不
决。便知胜义超寻思境。便窃作念。赞佛希有。由佛
出世善方便说。亦有令他作證可得。】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5b 页 X21-0215.png

「尔时世尊告法涌菩萨摩诃萨曰。善男子。如是如是
如汝所说。我于超过一切寻思胜义谛相。现正等觉。
现等觉巳。为他宣说。显现开解施设照了。」

【释曰。第二依问略答。文有三节。初尔时等者。说之
由序。次善男子等者。赞请顺理。文义但顺。或可俱
顺自他二利。是故重言如是如是。(依大品经。帝释赞言。供养般若
功德无量。佛言如是如是。龙树释云。恐疑帝释非一切智所说。或错。故佛印可所说重言如是如是。此经
亦尔。下文所说皆。应准此)后我于超过者。作问略答。于胜义谛
现成等觉。亦为他说。】

「何以故。」

【释曰。第二菩萨徵诘。以何义故。超寻思境。】

「我说胜义是诸圣者内自所證。寻思所行。是诸异生
展转所證。」

【释曰。自下第四依问广释。以五相释超寻思境。即
分为五。一内自所證。二无相所行。三不可言说。四
绝诸表示。五息诸诤论。例有两段。先释。后结。就内
自所證。文别有二。初释。后结。此即释也。谓诸圣者。
无分别智缘真如境。内證自体。然此内證。诸说不
同。一云。一切根本后得内證真如而不变影。以无
漏智缘真如故。一云。根本及后得智皆能变影而
非亲證。不尔唯识理不成故。一云。正智亲證自体
不变而缘。自證分。无别相分。后所得智变影而缘。
以分别故。若不尔者。圆镜智等缘真如境。正体后
得。应无差别。虽有三说。大唐三藏及护法宗。后说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5c 页 X21-0215.png
为正。若广分别。如成唯识第九卷释及佛地论第
三卷说。寻思所行。即是异生依他言说。非内所證。
故言展转。问。解节深密。皆作是言。过觉观境。此本
即云过寻思境。如何会释。答。有两释。一云。旧诸经
论。皆云觉观。大唐三藏翻为寻伺。寻谓寻求。伺即
伺察。如瑜伽论等。一一皆用思慧为体。而此经言
名寻思者。通说寻伺。皆名寻思。皆有推求思量义
故。然此寻伺。诸说不同。萨婆多宗。离心以外别有
心所。实有体性。始从欲界至初静虑。一切心中。皆
有寻伺。中间静虑。无寻有伺。第二静虑以上诸地。
皆名无寻无伺。通于六识有漏无漏。若广分别。如
俱舍等。依经部宗。离心巳外。无别自性。亦非一心
寻伺俱起。故成实论觉观品云。有说觉观在一心
者。此事不然。解云。经部大同大乘。然差别者。成实
论宗以心为体。依大乘宗。思慧为体。又经部宗。三
地别者。如大毗婆沙。欲界乃至有顶地具有寻伺。
而说三地有差别者。欲界初定一切善染无覆无
记。静虑中间乃至有顶染污心等。名有寻有伺地。
静虑中间善及无覆无记心等。名无寻唯伺地。第
二静虑乃至有顶善及无覆无记等。名无寻无伺
地。今依大乘。如成唯识第七卷说。寻求令心匆遽。
于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伺察。令心匆遽。于意言
境。细转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
为业。并用思慧一分为体。非一刹那二法相应。一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6a 页 X21-0216.png
类粗细前后异故。若广分别。如瑜伽显扬成唯识
等。三地别者。大唐三藏云。瑜伽论意。自性离欲。建
立三地。谓欲界乃至初静虑中。诸有为法。未能远
离自性欲故。名有寻伺。中间静虑。诸有为法。巳离
下地自性欲故。名无寻唯伺地。第二静虑巳上乃
至非想诸有为法。巳离寻伺自性欲故。名无寻无
伺地。若广分别。如瑜伽释论第一卷说。今此所说。
超寻思者。依此寻伺而说。一云。此中寻思即用三
界有漏心心所法。以为寻思。即五法中分别所摄。
然寻思言。自有两种。一者。四寻思用慧为体。推求
名等未决定故。二者。此中所说寻思。即用三界有
漏心等。故今但言寻思。不名寻伺。】

「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我说胜义无相所行。寻思但行有相境界。」

【释曰。第二无相所行。先释。后结。此即释也。解节经
云。我说真实非相行处。真谛记云。相行处者。谓十
八界。相即六尘。行即六识。处即六根。此根尘识。但
觉观境。真如非觉观境。是故非十八界摄。今唐本
云。无相所行。然此无相。诸说不同。一云。能观无分
别智名为无相。远离能取所取相故。若依此说。无
相观智之所行故。名无相所行。是依主释。一云。无
相即是真如涅槃。此是无相三昧所行。俱舍佛地
第一。皆作是说。无十相故。名为无相。谓五境男女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6b 页 X21-0216.png
及生老无常。若依此释。无相即是智所行故。名无
相所行。是六释中持业释也。一云。平等真如法性
离诸相故。名为无相。如无量义经说。无量义者。从
一法生。其一法者。即无相也。如是无相。无相不相。
不相无相。名为实相。诸处所说真如无相。依此而
说。又广百论云。又真空理。离有无等一切法相。故
名无相。又瑜伽七十三云。问。如是五事。当知几种
取所行义。答。略有三种。一有言有相取所行义。二
无言有相取所行义。三无言无相取所行义。此中
最初是言说随觉者取所行境。第二是言说随眠
者取所行境。第三是于言说离随眠者取所行境。
又初二是世俗谛取。最后是胜义谛取。又广百论
释云。初于名言能有觉悟。次于名言。虽有随眠。而
无觉悟。后于名言随眠觉悟。一切永无。初二缘世
俗。后一缘胜义。复有永离言说后所得心。通缘二
谛。问。大般若等云。蕴界处等乃至菩提皆无所得。
即是无相。此说何义。解云。经意所说不同。依清辨
宗。通约三性。说无所得。护法等宗。唯违所执。无自
性品当广分别。寻思但行有相境者。寻思即用分
别为体。是故不證无相真如。】

「是故法涌。由是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法涌。我说胜义不可言说。寻思但行言说境界。」

【释曰。第三不可言说相。谓真如胜义。远离有为无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6c 页 X21-0216.png
为等故。然不可说。依诸圣教。乃有多种。一非四藏
故名不可说。如犊子部立五法藏。谓三世无为及
不可说法藏。不可说法藏即真我也。不可说。为三
世无为及不可说。成唯识论比量破云。汝说真我
不可说为是我非我。不可说为有为无故。犹如空
化。二离损益等名不可说。如萨婆多宗。如大婆沙
第十五说。若可说者。说火应烧舌。说食应除饥。广
说如彼。三依大乘。略有四义。一离损益等名不可
说。如智度论。说火应烧舌。同萨婆多。二现量境故
名不可说。如理门论。一切诸法皆有二相。一者自
相。现量所得不可言说。二共相。比量所得即可言
说。由斯道理。诸圣言量。比量所摄。诸法自相不可
说也。问。说诸法言。为是表诠。为遮诠耶。大唐三藏。
总相判云。诸部皆云。说诸法言。多是表诠。但比量
中。异法喻言。唯是遮诠。大乘亦尔。故入理论同法
喻云。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喻云。谓
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常言。表非无常。
非所作言。表无所作。故知异喻皆是遮诠。又掌珍
论第一卷云。为遮异品。立异法喻。异品无故。遮义
巳成。又第二云。又遮诠言。遮止为胜。遮所遮巳。功
能即尽。无能更表所诠差别。今依大乘。一切言说
皆是遮诠。故理门论云。喻有二种。同法。异法。前是
遮诠。后唯止滥。具说如彼。解云。此简二喻差别。前
是同喻。后是异喻。诸法自相不可言说。若诠共相。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7a 页 X21-0217.png
要遮馀法。如说青言。遮非青等。又广百论第九卷
云。我诸所说。皆是遮言。(标宗)遮谓遮他生灭等执。无
生非灭。唯为遮生。无灭非生。但为遮灭。(正释)非断常
等。类此应知。(类释)虽涅槃时生灭断灭。此方便说。是
假非真。如说天中有常乐等。是随俗说。非称实言。
(释通伏难)应以前说诸句文词。随其所应。破诸妄执。我
等皆妄。谁复为真。谓毕竟空。心言路绝。分别戏论
皆不能行。唯诸圣贤。内智所證。(示正道理)三名义相对
互为客故。不可言说。如摄大乘第五云。复次云何
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
体。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
违故。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若广分别。如世亲及
无性释。三无性论及瑜伽菩萨地。具说如彼。四一
切法无所得故。不可言说。故金刚般若等云。如来
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何以故。一切圣人皆以
无为法而有差别。又无垢称经。不二法门。有诸菩
萨。随所了知各别说巳。同时发问妙吉祥言。云何
菩萨名为悟入不二法。时妙吉祥。告诸菩萨。汝等
所言。虽皆是无。如我意者。汝等所说犹名为二。若
诸菩萨。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表无示。离诸戏论。
绝诸分别。是为悟入不二法门。时妙吉祥。复问无
垢称言。我等随意各别说巳。仁者当说无。垢称默
然无说。具说如彼。(肇师释云。此品有三分。初诸菩萨以言说明不二。次文殊遣言
明不二后维摩诘杜默明不二。言说明不二者。示藉教以生解。依言以通理。遣言明不二者。示虽由言以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7b 页 X21-0217.png
通理。著言则乖宗。杜默明不二。者示心寂则会真。有心则堕二复次。诸菩萨依法明不二。文殊依理明不
二。维摩无依明不二。依法者除教依观依理者舍观依空。无依者舍空而灭观。此是入道深浅不同)如
上所说四种义中。有说。此经依第四义。一切诸法
不可得故。有说。如摄大乘。名义互为客等故名不
可说。是故瑜伽七十三云。问。如是五事。为摄一切
法。为不如是耶。答曰。如是。问。彼一切法以何为性。
答。诸法性不言说。问。云何应观彼诸法相。答。如幻
事相。非令无有。乃至唯有名相可得。无有自性。问。
可言中不可言。可说诸法不可说。不可言中不可
言。如何诸法不可说。答。正立宗时不可言。言亦巳
遮遣。为令觉知如是义故。方便施设譬喻等言。问。
一切法不可言说。如何世尊为他宣说。答。如瑜伽
三十六说。若不起言说。则不能为他说一切法。离
言自他性亦不闻。若无有闻。即不能知此一切法
离言自性。为欲令他闻知诸法离言自性。是故于
此离言自性而起言说。问。一切言说皆依寻伺不。
答。诸说不同。亲光师说。八地巳上不依寻伺而起
言说。以诸寻伺唯有漏故。护法说云。十地菩萨。必
假寻伺而起言说。复说寻伺亦通无漏后得智。问。
无分别智现在前时。能说法不。解云。说亦无妨。于
一刹那。二智并行。于中无分别智非寻伺俱。后所
得智与寻伺俱。起言说故。依智度论第十七云。菩
萨常入禅定。摄心不动。不生觉观。亦能说法。广说
如彼。】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17c 页 X21-0217.png

「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释曰。第二结文。应知。】

「法涌。我说胜义绝诸表示。寻思但行。表示境界。」

【释曰。第四绝诸表示。先释。后结。此即释也。(解节经云。复次
法上。我说真实绝于四事。谓见闻觉知。一切觉观缘四事起。解云。四事即所见等。深密经中但云离诸言
语。而不说四事也)此明胜义离名等故。非见闻等四种境
界之所表示。所以者何。见闻觉知。皆是有漏戏论
所摄。胜义谛理。非见闻等所取之境。是故不可所
见等事表示胜义。问。言说表示有何差别。答。非言
所说。非见闻等所表示境。故有差别。见闻觉知具
如别章。然此所说见闻觉知。诸说不同。萨婆多宗。
依六根说。眼根名见。耳根为闻。三根名觉。意根名
知。故杂心论第一卷云。若眼随生见。耳界随生闻。
三界随生觉。意界随生识。解云。六根名随生者。谓
眼等根皆有随根生识同分所摄。约同分根为见
等体。故约随生以说见等。俱舍亦尔。故十六云。何
等名为所见相。颂曰。由眼耳意识。并馀三所證。如
次第名为。所见闻知觉。广说如彼。大婆沙一百二
十一云。此中眼识所受名见。耳识所受名闻。三识
所受名觉。意识所受名知。说四境故。见闻觉知。是
根非识。然举识者。显眼等根必由识助方能了境。
以同分根能有作用。非彼同分故。问。如何眼耳意
三根。各立为一。杂心释云。彼三界以方便得离欲
得。修得神通性四支五支定果。是故彼随生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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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馀三随生。无彼相分。故共建立一。广如婆沙。
问。如何鼻等三根合说为觉。答。杂心颂云。境界唯
无记。觉心于中转。随生三种识。是则名为觉。俱舍
复云。香味触三无记性故。如死无觉。故能證者偏
立觉名。问。第六意根。设不生识。得成同分。亦得成
知。不尔罗汉最后念意应不成知。而杂心云。意界
随生识者。欲显有识之根。且说随生。(若细分别。如顺正理〔此〕二)
依经部宗。有其三释。依成实论。约三量等。以辨见
等。故第十四八语品云。问。见闻知觉有何差别。答
曰。有三种信。见名现在信。闻名信贤圣语。知名比
知。觉名分别。三种信慧。此三种慧。或皆是实。或皆
颠倒。具如彼说。(六识之心得现境界。名之为现。故论说言。见名现信。不现境界。藉教
而知。说之为闻。故论说言。闻名信于贤圣之语。于彼不见不闻境界。依前见闻。譬度知者。说之为知。故论
说言。知名比知。前三心后重分别心名之为觉。云何分别。先因见巳。后重思惟。起于见想。或忘前见。起不
见想。此则是其见后觉也。闻知后觉。类亦可知。然此觉心非直从于见及知。三心后起。其亦从于不见不
闻不知后生。先不见。后忘不见。生于见想。此则是其不见后觉。不闻不知生觉例然)若依俱
舍十六。有二师说。一云。有馀师说。若是五根现所
證境。名为所见。若他传闻。说为所闻。若运自心。以
种种理。比度所许。名为所觉。若意现證。名为所知。
于五境中。一一容起见闻觉知四种言说。于第六
境。除见有三。具说如彼。(此师意说。若是五根现量所證五境。以分明故。名为
所见。若依教量。从他传说六境。名为所闻。若依比量。运自巳心。以种种理。比度所许六境。名为所觉。若意
识依现量證六境。名为所知。谓意识亲从五识后起现量證五。若在定意识现量證法。或在定意现量六。
能通證六境)先轨范师作如是说。眼所现见名为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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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传闻名为所闻。自运巳心诸所思搆名为所
觉。自内所受及自所證名为所知。(解云。此师意说。眼现量所见名为所
见。所以唯眼名为见者。色境显现。最分明故。故眼唯见。若依教量。从他传闻六境。名为所闻。若依比量。自
运巳心诸所思搆。名为所觉。又依现量。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及意根现量自内所證六境〔但〕名所知
若依此释。见唯在眼。闻觉唯意。知通耳鼻舌身意。于六境中。色境容起四种。声等五境容起闻觉知三)
今依大乘。诸教不同。依智度论第四十云。眼识所
知名为所见。耳识所知名为所闻。鼻舌身三识所
知名为所觉。意识所缘名为所知。具说如彼。依杂
集论第一卷云。见闻觉知义者。眼所受是见义。耳
所受是闻义。自然思搆应如是如是是觉义。自内
所受是知义。又瑜伽第二卷云。云何四种言说。谓
依见闻觉知所有言说。依见言说者。谓依眼故现
见外色。由是因缘。为他宣说。依闻言说者。谓从他
闻。由此因缘。为他宣说。依觉言说者。谓不见不闻。
但自然思搆。称量观察。由此因缘。为他宣说。依知
言说者。谓各别于内所受所證所触所得。由此因
缘。为他宣说。所言见者。自有三释。一云眼根名见。
故云眼所受是见义。(意同萨婆多)一云。眼识名见。故瑜
伽第二卷云。谓依眼故。现见外色。而言眼所受是
见义者。识依眼故。一云。眼相及识名见。故杂集云。
眼所受是见义。又瑜伽云。谓依眼故现见外色。故
知眼根及识。以为见体。问。若尔如何杂集第二云。
问。为眼见色为识等耶。答。非眼见色。亦非识等。以
一切法无作用故。由有和合。假立为见。又由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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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于见色中最胜。非识等。是故说眼能见诸色。(六相
如论)问。瑜伽五十六云。约胜义道理。非是眼等。亦非
彼识。何以故。诸法自性。众缘生故。刹那灭故。无作
用故。约世俗道理。眼等最胜。故可于彼假立见者。
具如彼说。如何说言眼根及识二俱为见。答。为遮
根识各别为见。故言见等非根非识。非遮根识和
合名见。是故根识俱名为见。又解。见闻觉知中。见
与见色。见不同故。不相违也。若依智度论。四法和
合。谓耳根耳识意识及声和合名闻。具说如彼。所
言闻者。闻他所说。闻思慧等以为自性。此即意识
相应心聚。以为自性。问。若尔。如何瑜伽说闻为圣
言量。答。圣言量自有二种。一圣者言教为圣言量。
此即圣言即量。名圣言量。是持业释。二闻慧等名
圣言量。此即圣言之量。故言圣言量。是依主释。瑜
伽依此故。说闻慧等为圣言量。若自运巳心。自然
思搆比量意识。以为觉性。若耳等四识及现量意
识。皆名为知。故瑜伽云。依知言说者。谓各别于内
所受所證所触所得。解云。耳识名所受。鼻舌二识
名所證。身识名所触。现量意识名所得。或可耳等
四识并取其根。而杂集论。但言自内所受是知义者。
摄所證等。皆名内所受。皆内现量受境同故。问。第
七八识为见等不。答。据实为论。第七末那非量摄
故。不立见等。第八赖耶唯现量故。摄在知中。而大
母经等。且依六识。故不说之。若依瑜伽。约三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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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辨见等。故彼九十三云。又即依止四种言说。应
知一切所依三量。若见若知二种言说。是依现量。
若觉言说。是依比量。若闻言说。依至教量。问。眼等
根是现量不。若是现量。如何理门论说。此中现量。
谓无分别智。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若非
现量。何故杂集说云。眼所受是见义。瑜伽即云见
是现量。答。此有两解。一云。根非现量。现量依故。瑜
伽等云。色根现量。一云。有二种。一是色根。如瑜伽
第十五云。色根现量者。谓五色根所行境界。二即
心等。如理门论。故说眼等亦名现量。问。八地巳上
闻诸圣教第六意识即是定心。如何不说是现量
耶。解云。有其二义。一者现量得自相故。或圣言量。
量圣言故。问。若尔。如何陈那菩萨。但立二量。谓现
量。比量。其圣言量。比量所摄。解云。二菩萨宗。其义
不同。故不可会。释文云。陈那菩萨云。圣言量是比
量者。约圣教说。故不相违。若依显扬第十八。言说
差别。约界分别。谓欲界中。具有四种言说。色界无
觉无推度故。无色界中一切无有(解云。于欲界中。具有见等及四
言说。于色界中。据实应有微细推度。而言无者。约粗相说。无色界中。无别三种。寻即可知。论其知体据实
亦有。以微细故。略而不说。彼无言说。义显可知)。】

「是故法涌。由是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法涌。我说胜义绝诸诤论。寻思但行诤论境界。」

【释曰。自下第五绝诸诤论相。先释。后结。此即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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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诤论者。谓我我所见。于五蕴中。执有真我。而是
真如离我我所。非我见等诤论烦恼所行之处。故
名绝诸诤论。真谛解云。斗诤二种。一者在家。于五
尘境。由思推烦恼。故起斗诤。二出家人。由相违所
起诸见。故生斗诤。依俱舍论第一卷云。有漏名取
蕴。亦说名有诤。长行释云。烦恼名取。蕴从取生。故
名取蕴。如草糠火。或蕴属取。故名取蕴。如帝王臣。
或蕴生取。故名取蕴。如华果树。此有漏法亦名有
诤。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故。损害自他故。诤随增故。
名为有诤。犹如有漏依。大毗婆沙第一百七十九
云。诤有三种。一烦恼诤。二蕴诤。三斗诤。烦恼诤者。
谓百八烦恼。蕴诤者。谓死。斗净者。谓诸有情互相
㥄辱。言语相违。杂心第一意亦同此。依集论等。以
贪瞋痴为诤体性。故第二卷云。云何有诤。几是有
诤。为何义故观有诤耶。谓依如是贪瞋痴故。执持
刀杖。发起一切斗讼违诤故。彼自性故。彼相属故。
彼所缚故。彼所随故。彼随顺故。彼种类故。是有诤
义。乃至有漏有尔所量。有诤亦尔。杂集第三亦同
集论。然彼所说自性等者。如有漏中说。准即可知。
漏自性者。诸漏自性。漏性合故名为有漏。漏相属
者。谓漏共有心心法及眼等。漏相应故。漏所依故。
如其次第名有漏。漏所缚者。谓有漏善法。由漏势
力。招后有故。漏所随者。谓馀地法。亦为馀地诸漏
粗重所随逐故。漏随顺者。谓顺决择分。虽为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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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重所随。然得建立为无漏性。以背一切有。顺彼
对治故。漏种类者谓阿罗汉有漏诸蕴。前生烦恼
所起故。五取蕴十五界十处全及三界二处少分
是有漏。谓除最后三界二处少分圣道眷属及诸
无为非有漏。或依瑜伽论。一切烦恼皆名有诤。故
第八云。烦恼差别者。多种差别。应知。谓结缚随眠
乃至有诤等。】

「是故法涌。由此道理。当知胜义。超过一切寻思境相。」

【释曰。第二结文。可知。】

「法涌当知。譬如有人。尽其寿量。习辛苦味。于蜜石蜜
上妙美味。不能寻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释曰。自下第五举喻重释。有其五喻。喻上五法。真
谛三藏。配五种乐。以为五喻。释上五法。言五乐者。
一出家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正觉乐。五涅槃
乐。五乐次第者。唯涅槃乐是最真实。所馀四乐是
方便。方便有四。初出家乐。是涅槃缘起。由信根成。
次远离乐。是涅槃资粮。由精进根成。三寂静乐。是
涅槃道依止。即涅槃缘。由定根成。四正觉乐。是涅
槃正道。由慧根成。念根通此四处。皆诸忆念故。由
是四方便次第。得涅槃常乐我净。今解此经。依瑜
伽等。无恼害乐所摄四乐。开为五乐。以释此经。言
四乐者。一出家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菩提乐。
解云。第四菩提乐中。开为二种。一菩提乐。二涅槃
乐。故瑜伽论三十八云。二智二断皆名菩提。善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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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地持论。亦同瑜伽。又涅槃二十五云。诸佛如来
有二种乐。一寂灭乐。二觉知乐。今先辨五种乐义。
后方便释文。五种乐义。具如别章。就释文中。依五
种乐。喻上五相。即分为五。一出家上味胜乐喻。二
远离五欲妙乐喻。三贤圣嘿然静乐喻。四灭诸表
示寂静喻。五离诸诤论觉乐喻。此即第一出家上
味胜乐喻。言譬如有人等者。如人一生常食苦味。
于石蜜味。不能寻思比度信解。在家亦尔。久在生
死。恒习在世间忧苦粗味。于出家乐妙梵行味。不
能寻思比度信解。故瑜伽云。正信舍家。趣于非家。
解脱烦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名出离乐。又涅槃
云。居家迫迮。喻如牢狱。一切烦恼由之而生。出家
宽旷。犹如虚空。一切善法由之增长。若在家。不得
尽寿净修梵行。我今应剃除𩯭发出家修学无上
菩提。又智度论第三卷云。孔雀虽有色严身。不如
鸿雁能远飞。白衣虽有富贵力。不如出家功德胜。
然此出家。自有二种。一形出家。如上所说。二心出
家。如维摩云。虽为白衣。奉持沙门清净律行。虽处
居家。不著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又彼复云。但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依成实论。有其四句。谓有僧威仪无僧德。无僧威
仪有僧德。有僧威仪有僧德。无僧威仪无僧德。寻
思即可知。此喻意云。寻思比度信解。世间三智。但
得有漏粗境之味。未得出世三无漏根自内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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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妙乐。真谛三藏。亦同此意(解节经云。觉观比度忆念。深密经云。
不能觉不能量不能信思也)。】

「或于长夜。由欲贪胜解。诸欲炽火所烧然故。于内除
灭一切色声香味触相。妙远离乐。不能寻思。不能比
度。不能信解。」

【释曰。第二远离五欲妙乐喻。此即四种乐中远离
乐也。故瑜伽云。断除诸欲恶不善法。證初禅虑离
生喜乐。名远离乐。如何此中初后具说譬如等言。
中三略者。此即如来文辞善巧也。或可为存略故。
馀二本经皆具说者。译家别故。或可梵本有此不
同。言长夜者。谓生死长夜。言欲贪者。欲贪即是十
烦恼中贪欲为性。言胜解者。即别境中胜解为体。
此中举欲。意取胜解。言诸欲炽火所烧然故者。此
有两释。一云。诸欲即是色等五境。五境非一。能生
贪欲。故说五境名为诸欲。炽火。即是五境上贪。能
损害故。名为炽火。故智度论云。若人贪著五境。诸
结使火。尽皆炽然。烧害人身。如火烧人。又十四云。
有捕鱼师。名怵波伽。求欲不遂。忧恨懊恼。淫火内
发。自烧而死。广说如彼。若依此释。诸欲之炽火。故
言诸欲炽火。即六释中依主释也。一云。诸欲即五
境中贪。即说五贪名为炽火。故智度论云。五欲烧
人。如逆风执炬。即六释中持业释也。言于内除灭
等者。内谓内定。简外散乱。名之为内。于内除灭一
切声香味触相妙远离乐者。此明初静虑定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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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受。远离欲界五境上贪。遍身怡适。故言妙远离
乐。据实。初定具离五盖。贪盖是初。举初显后也。广
释五欲五盖过患。如智度论第十七卷。若依萨婆
多宗。入根本定。唯喜非乐。今依大乘。一刹那喜。令
心适悦。名之为喜。令身怡适。名之为乐。如显扬说。
故说初定亦名为乐。此喻意说。由引贪欲胜解势
力。于五欲境上起贪火故。于离五境初静虑乐。不
能了知。如是有寻思者。不能了知离色等相无相
真如。】

「或于长夜。由言说胜解。乐著世间绮言说故。于内寂
静圣默然乐。不能寻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释曰。第三贤圣默然寂静乐喻。此即四种乐中寂
静乐也。故喻伽云。第二静虑巳上诸定。寻伺止息。
名寂静乐。诸教中说三种法能成三行。一者身行。
谓出入息成身之行。故名身行。入第四定。能灭身
行。二者语行。所谓寻伺发语之行。名为语行。第二
静虑即能除灭。大小乘教。皆作此说。第二静虑巳
上诸地无寻伺故。将欲发语。皆依下地寻思而说。
三者心行。谓受想等助心之行。名为心行。若无心
所。心不行故。入灭定时。能灭心行。今于此中。约言
行说。二定巳上无寻伺故。不能发言。不发言故。名
为寂静圣嘿然乐。此中意说。有寻伺者。乐著世间
绮言说故。不能了知二定巳上圣嘿然乐。如是有
寻思者。由寻思力。行言说境。而不能说离言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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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真如。】

「或于长夜。由见闻觉知表示胜解。乐著世间诸表示
故。于永除断一切表示萨迦邪灭究竟涅槃。不能寻
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释曰。第四绝诸表示寂乐喻。此即四种乐中菩提
乐也。故瑜伽云。一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
实等觉。名菩提乐。又彼复云。无恼害乐所摄最后
三菩提乐。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于现法
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
为乐。解云。依瑜伽论。明菩提乐。自有二种。一唯智
非灭。如前所引文。二唯灭非智。如后所引文也。今
依此经。取灭非智。不同真谛举灭取智。言表示者。
如上所说。见闻觉知四种表示。萨迦邪者。此是梵
音。依萨婆多。萨名为有。迦邪名身。彼五蕴身有实
体故。依经部宗。萨名虚伪。迦邪名身。彼宗五蕴是
虚伪故。今依大乘。无性摄论。同经部说。故第十云。
迦邪名身。虚伪名萨。其身虚伪。名萨迦邪。(世亲释云。即说
三界名萨迦邪。五蕴释论云。萨谓败坏义。迦邪谓和合积聚义。若广分别。如杂心第四俱舍十九顺正理
四十七婆沙第八及四十九成实十六增一阿含十五瑜伽第八显扬十五梁论十五涅槃经二十五)
言涅槃者。若具梵音。应言波利䁥缚喃。此云圆寂。
今顺旧说。故言涅槃。于此涅槃。有其二义。一永断
一切见等表示。二萨迦邪灭究竟涅槃。此即是其
无馀涅槃。究竟永灭五蕴身故。名为究竟涅槃。问。
此涅槃依何乘说。解云。依弥勒宗。三乘皆有无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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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后当分别。(解节经云。绝四事处灭离身见是般涅槃者。译家谬也。深密经云。内
身寂灭离见闻觉知乐。解云。深密意同此经配五乐中何乐)此中意说。于生死
长夜。由表示胜解。乐著世间诸表示故。不能了知
永寂之乐。如是有寻思者。但行表示境界。不能寻
思胜义谛相绝表示境。】

「法涌当知。譬如有人。于其长夜。由有种种我所摄受
诤论胜解。乐著世间诸诤论故。于北拘卢洲无我所
无摄受离诤论。不能寻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释曰。第五离诸诤论觉乐喻。此即四种乐中菩提
乐也故。瑜伽云。一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
实等觉。名菩提乐。此即取智非灭。不同真谛取灭
非智。谓有诤论诸胜解者。乐著世间自所摄受父
母妻子兄弟朋友及库藏等摄受事故。不能了知
北洲有情无妻子等摄受诤论。如是为寻思者。但
行烦恼诤等。为诤论境。不能寻思胜义谛相无烦
恼等离诤论境(解节经云。譬如有人。由恒畜财乐行征伐。北郁单越无我所无积畜
不相斗诤乐。不能比度。深密经云。如人长夜取我我相。不能知北郁单越无我我所乐。今依唐本云。拘卢
此云胜处。或云胜生)。】

「如是法涌。诸寻思者。于超一切寻思所行胜义谛相。
不能寻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释曰。第六举法同喻。谓诸寻思行相粗故。不能了
知胜义谛理。释其合喻。如上应知。】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

【释曰。就释超过寻思相中。文别有二。初长行广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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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以颂略说。上来巳释长行。自下举颂略说。于中
有二。初略标颂意。彼举颂正释。此即初也。】

「内證无相之所行。不可言说绝表示。息诸诤论胜义
谛。超过一切寻思相。」

【释曰。此即第二举颂略说。有一颂文。分之为二。初
有二句四字。别颂五相。后三字一句。通颂五相。言
内證者。颂第一相。无相之所行者。颂第二相。不可
言说者。颂第三相。绝表示者。颂第四相。息诸诤论
者。颂第五相。后胜义等三字一句。通颂五相。如文
可知。】

「尔时善清净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甚奇。乃至
世尊善说。」

【释曰。自下第三释超过诸法一异性相。于中有二。
初长行广说。后以颂略说。就长行中。复分为五。一
菩萨问。二尔时下。如来正答。三喻。四合。五结。此即
问也。于中有三。初赞凡善说。次显众诤论。后世尊
我见下。申巳疑情。赞善说中。复分为二。初赞佛善
说。后略申善说。此即初也。尔时者发问时。言善清
净慧菩萨者。从慧立名。正智后得。是善无漏。离诸
染污。故名善清净慧。深密亦同。解节经云。净慧菩
萨。真谛解云。此菩萨。位居九地。善答问。常转法轮。
在净慧位。复有净慧。复能生他净慧。故名净慧。具
说如彼。谓佛世尊自有二德。所谓自利利他。初赞
自利。故言世尊甚奇。复赞利他。故言世尊善说。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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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瑜伽。甚奇善说。通自利利他。故四十六云。有五
甚希奇法。一者。于诸有情非有因缘而生亲爱。二
者。唯为饶益诸有情故。常处生死。三者。于多烦恼
难伏有情。善能解了调伏方便。四者。于极难解真
实义理。能顺悟入。五者具不可思议大威神力。(解云
彼说菩萨德。准释佛德。于理无违。寻即可知)言善说者。如瑜伽论第七
十云。由二因缘。佛世尊法名为善说。一言词文句
皆清美故。二易可通达故。(难解法由佛说故易可通达也)又八十
三云。言善说者。道理相应故。任持胜德故。又瑜伽
九十四云。由四种相。佛所说教。名为善说。具释如
彼。】

「谓世尊言。胜义谛相。微细甚深。超过诸法一异性相。
难可通达。」

【释曰。第二略申善说。谓佛世尊。无上依经等作如
是说。胜义谛相。乃至难可通达。真谛解云。或约三
人。非凡所知。故名微细。非二乘所知。故名甚深。非
地前菩萨所能證见。故名难可通达。或约三义。真
如与行不一故微细。不异故甚深。过一异故难可
通达。又非闻慧境故名微细。非思慧境故说甚深。
非凡夫二乘初学菩萨修慧境故。说难可通达(解云。
真谛三释。第三为胜。故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真如法界是出世般若及后得无分别智境。非三慧境。所
以者何。实相般若甚深微妙。闻慧粗浅不能得见。是胜义故。思不能量。出世法故。修不能行)。】

「世尊。我即于此曾见一处。有众菩萨等正修行胜解
行地同一会坐。皆共思议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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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相。」

【释曰。自下第二显众诤论。于中有二。初总明共集
诤论。后别叙三计。此即初也。言我即于此者。于此
娑诃世界。或可于此赡部洲中。馀二本中皆阙此
言。曾见一处。即王舍城等。而非净土。胜解行地诸
菩萨众所集处故。胜解行地。即是地前初僧祗位。
是故大唐摄大乘云。论曰。谓胜解行补特伽罗。经
初大劫。修行圆满。又梁摄论第十一云。愿乐行人。
自有四种。谓十信。十解。十行。十回向。菩萨圣道。有
四方便。故有四人。如须陀洹道前有四方便。此四
种人。名愿乐地。第一僧祗修行圆满。然此地名略
有四种。一愿乐地。如梁摄论及解节经。二信行地。
如深密经。三胜解行地。如唐摄论瑜伽地持及善
戒经。四意乐地。如瑜伽论意乐品等。如何地名有
此异者。谓此地名略有二种。一者总名。梵音阿世
邪。此云意乐。欲。信。胜解。三法为性。故瑜伽等名为
意乐。二者别名有三种。一名愿乐。即是乐欲之异
名也。五别境中。欲为自性。故唯识云。乐欲谓欲。二
名信行。善十一中。信为自体。故智度论云。佛法大
海信为能入。智慧能度。三名胜解行。亦别境中胜
解为性。是故无性摄大乘云。胜解行者。未證真如。
但依胜解。勤修诸行。又复彼云。一得胜解。谓得诸
地深信解者。于他教法。决定印可。真实如是。于此
地中。未證真如。有此诤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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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会中一类菩萨。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
都无有异。」

【释曰。自下第二别叙三计。即分为三。此即初计。离
诸法外。无别胜义。胜智所缘。故名胜义。俗智所缘。
名为世俗。】

「一类菩萨复作是言。非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
异。然胜义谛相异诸行相。」

【释曰。此即第二师计。离诸法外。有别胜义。条然别
体。】

「有馀菩萨疑惑犹豫。复作是言。是诸菩萨。谁言谛实。
谁言虚妄。谁如理行。谁不如理。或唱是言。胜义谛相
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唱是言。胜义谛相。异诸行相。」

【释曰。第三师计。于上二说。犹豫不决。非别有计。今
于此中。合有四计。所谓一异及与俱非。所以者何。
亦一亦异是相违谛。非一非异是戏论故。而此经
意为存略故。准可知故。且破一异。然此所说一异
二执。十散动中一异执也。对治如是一异分别。诸
教不同。若依世亲摄大乘释第四卷云。为对治一
性散动故。即彼经言。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起
与圆成实。是一性者。此依他起。应如圆成实。是清
净境。(此约依他色对圆成空。破彼一执)为对治异性散动故。即彼
经言。色不离空。何以故。此二若异。法与法性。亦应
有异。若有异性。不应道理。如无常法与无常性。(此亦
约依他色对圆成空。破彼异执)若取遍计所执自性。色即是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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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色。何以故。遍计所执色无所有。即是空性。此
性即是彼无所有。非如依他起与圆成实不可说
一。(此约所执色对所执空。破彼异执)梁论第五。同世亲论。若依无
性摄论第四。色空非色。同世亲论。以依他色。对圆
成空。破彼一执。色不离空等。约所执色。对所执空。
破彼异执。杂集十四。色空非色。约所执色。对圆成
空。破彼一执。色不离空等。约所执色。对所执空。破
彼异执。庄严第五。但配经文而不解释。今此经意。
约依他起对圆成实。破一异执。同世亲初释。故成
唯识第八卷云。此圆成实。与彼依他起。非异非不
异。异应真如非彼实性。不异此性应是无常。彼此
俱应净非净境。则本后智用应无别。云何二性非
异非一。如彼无常无我等性。无常等性。与行等法。
异应彼法非无常等。不异此应非彼共相。由斯喻
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广辨一异。如后
当说。】

「世尊。我见彼巳窃作是念。是诸善男子。愚痴顽钝。不
明不善。不如理行。于胜义谛微细甚深超过诸行一
异性相。不能解了。说是语巳。」

【释曰。第三申巳疑情。言愚痴者。出无明体。言顽钝
者。辨无明用。谓善清净慧菩萨。作如是念。此诸善
男子。由无明故顽钝。由顽钝故。有其三用。一不明
者未得未知根故。二不善者未得未知根故。三不
知理者未得具知根故。由此未證非一异相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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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理。】

「尔时世尊。告善清净慧菩萨摩诃萨曰。善男子。如是
如是。如汝所说。此诸善男子。愚痴顽钝。不明不善。不
如理行。于胜义谛微细甚深超过诸行一异性相。不
能解了。」

【释曰。自下第二如来正答。于中有五。一如来印可。
二菩萨徵诘。三如来略答。四菩萨重徵。五如来广
释。此即第一如来印可。重意如是。准上应知。】

「何以故。」

【释曰。第二菩萨徵诘。徵诘之意。以何义故。不能解
了。】

「善清净慧。非于诸行如是行时。名能通达胜义谛相。
或于胜义谛。为得作證。」

【释曰。第三如来略答。此答意者。非于诸行如是执
著。与胜义谛。或一或异。而能通达。或得作證。有多
过故。失相如后当说。然此通达作證了别者。知胜
义名为通达。能得涅槃及菩提果名为作證。又无
间道名为通达。其解脱道。名为通达。亦名作證。證
无间为故。又后得智名为通达。其正体智。名为作
證。故大般若五百六十七云。世尊云何能證能得
如是法界。佛言。出世般若及后得所得无分别智。
能證能得。世尊證得义有何异。佛言出世般若能
如实见。故名为證。后智通达。故名为得。然此作證。
且依萨婆多宗。以其圣道对无为法。有两重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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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念四句。二一刹那四句。多念四句者。一身證
慧不證。谓缘三谛解脱道时。證无为故。名为身證。
不缘灭故。名慧不證。二慧證身不證。谓缘灭谛无
间道时。缘无为故。名为慧證。未得灭故。名身不證。
三身慧俱證。谓缘灭谛解脱道时。慧缘无为及得
灭故。四身慧俱不證。谓缘三谛无间道时。慧不缘
灭。未得灭故。一刹那四句者。且如以灭法智得一
来果时。一刹那中。有其四句。一身證慧不證。谓上
二界。见所断惑所得无为。以得果时。顿得彼故。二
慧證身不證。谓欲界九品中。后三修所断惑所得
无为。慧虽能缘。而未得故。三身慧俱證。谓欲界修
所断中。断前六品。及欲界见四谛所断诸惑所得
无为。四身慧俱不證。谓上二界修所断惑所證无
为。】

「何以故。」

【释曰。此即第四菩萨重徵甚深所由。】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

【释曰。自下第五依徵广释。有三复次。即分为三。初
约三五过破一异执。次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
诸行相都无异者下。约净共相。破一异执。后善清
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下。约行无
别及无我等。破一异执。就初复次。分为二。初反释
破执。后善清净慧下。顺释破执。(或可初就宗随情破。后约义随理破)
就返破中。复分为二。初约三失。以破一执。后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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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破其异执。破一执中。先牒。后破。此即将破牒彼
一执也。】

「应于今时一切异生皆巳见谛。」

【释曰。此即第二。正以三过。破彼一执。三过失者。一
异生巳见谛理失。二巳得涅槃失。三巳得菩提失。
此即第一异生巳见谛理失。谓汝若许诸行即理。
异生见色。应则见理。色则理故。】

「又诸异生皆应巳得无上方便安稳涅槃。」

【释曰。此显第二异生应證涅槃失。无上方便即是
道谛无漏圣道。言涅槃者。略有四种。一者本来自
性清净。二者有馀。三者无馀。四者无住处。后当分
别。今于此中。约有馀依及无住处。本来清净。元来
有故。其无馀依。身巳灭故。或可此中亦依无馀。灭
有漏依。得无馀故。举方便道。显涅槃果。故言无上
方便安稳涅槃也。】

「或应巳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释曰。此显第三异生应證菩提失。菩提言者。此是
梵音。此地翻译。新旧不同。一云。阿之言无。耨多罗
云上。三名正。藐之言真。后三名正。菩提曰道。总言
无上正真正道。一云。阿之言无。耨多罗云上。三名
正。藐之言遍。后三云知。菩提名觉。如理智缘真名
正。如量智缘俗言遍。无分别智断二无知名知。菩
提出眠梦之表。称之曰觉。此四智是菩提体。超二
乘果故名无上。总云无上正遍知觉。大唐三藏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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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阿之言无。耨多罗云上。前三名正。藐之云等。后
三言正。菩提名觉。无法可过。故名无上。理事遍知。
故云正等。离妄照真。故曰正觉。即是无上正等正
觉。此意释云。若无异者。诸异生类皆巳了知色等
行相。亦应了知胜义谛相。与馀行相无别异故。由
斯应證无上菩提。既不證得。故知非一也。】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

【释曰。自下第二约五种失。破其异执。于中有二。先
牒。后破。此即将破先牒异执也。谓胜义谛与诸行
相条然异者。应有五失。】

「巳见谛者。于诸行相。应不除遣。」

【释曰。自下第二别显五失。言五失者。一巳见谛者
行相不遣失。二相缚不脱失。三粗重缚不脱失。四
不證涅槃失。五不證菩提失。此释第一行相不遣
失。言行相者。行谓见分。能缘行解。相是相分。此即
行之相故。名为行相。此依主释。或可行相者。行谓
生灭迁流不住。相即体相。此破意云。若胜义谛与
诸行相一向异者。巳见谛者。于诸行相。不应除遣。
以胜义谛与行异故。然能除遣。故应非异。问。见胜
义时。如何能遣依他起相。解云。真如观时。众相不
现。故说除遣。非如所执无自性故名之为遣。准何
得知。如成唯识第九卷说。四善根观行颂云。现前
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长
行释云。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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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说如彼。又瑜伽云。极善定心。第四静虑。顺决择
分。未遣诸相。未脱二缚。故知此云除遣相者。空有
相分。通名为相。】

「若不除遣诸行相者。应于相缚不得解脱。」

【释曰。第二不断相缚失。谓不了知如幻事故。诸心
心所。于所缘相。不得自在。故说相分名为相缚。】

「此见谛者。于诸相缚不解脱故。于粗重缚。亦应不脱。」

【释曰。第三不断粗重失。谓于相缚不自在故。诸粗
重缚亦应不断。然此二缚。诸说不同。大唐三藏云。
西方诸师。自有两说。一云。一切有漏相分以为相
缚。谓由有漏相分力故。见分心等。不能了知诸有
漏法皆如幻等。非有似有。由无明故。便执实有色
心等法。若依此释。即相是缚。故名相缚。即六释中
持业释也。即相分上能缚诸惑。名粗重缚。行相粗
故。此亦持业。准上应知。总说意者。所缘相分。名为
相缚。能缘见分贪等诸惑。名粗重缚。是故。瑜伽五
十一云。亦能通达阿赖耶识。外为相缚所缚。内为
粗重缚所缚。具说如彼。一云。相缚即末那识以为
自性。此意说云。由末那识相应四惑势分力故。六
识中惑。于诸相分。不能了知如幻事等。故说末那
名为相缚。若依此释。相谓相分。缚即末那。相之缚
故名为相缚。即六释中依主释也。言粗重缚。自有
二种。一。六识中惑。名为粗重。义如上说。二者。烦恼
所知二障势力。令诸有漏五蕴等法无所堪任。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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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此为粗重缚也。今于此中。说前非后也。(有云粗重缚者。
诸烦恼见分种子相缚。即是烦恼相分种子。又现起相见。亦是二缚)若依三无性论。
有两节文。故彼上卷云。分别性名为相惑。依他起
性名粗重惑。故上卷云。次辨相惑。粗重惑。若分别
性起能为二惑系缚众生。一者相惑。二粗重惑。相
惑即分别性。粗重惑即依他性。故此二惑所以得
立者。于依他起性中。执为分别性故得立。释曰。呼
分别性为相惑者。相谓相貌。说相貌惑能为惑缘。
故说为惑。但依他性是正惑。而说轻重者。分别性
但是惑缘说惑。故名为轻。依他起性正是惑体。故
说粗重。同显扬论。故彼第十六云。是依他起自性。
以相及粗重为体。云何说为依他起。由此二种。更
互为缘而得生故。谓相为缘起于粗重。粗重为缘
又能生相。依梁摄论第四卷云。结有二种。一相结。
二粗重结。相结难解。粗重结难灭。心分别诸尘名
相结。由此分别起欲瞋等惑。说名粗重结。若得无
分别智。即解相结。相结不起。粗重结即随灭。(真谛解云。
相结即是分别执。相谓一切六识心。识所缘外境。是。有未达此并是自心分别所作故。若见相并是分别
所作欲瞋等则无从即生)大唐世观论。都无此文也。(勘大业本)依解
节经云。众相系缚。粗重系缚。又复下云。相结。粗重
惑。(真谛记云。五识境名相系缚。意识境名粗重系缚。又众相系缚即分别性。粗重系缚谓依他性。又解
一切苦谛名众相系缚。由解脱得离故。一切集谛名粗重系缚。由道所灭故。广说如彼)深密
经云。相缚烦恼缚。若广分别。义如别章。】

「由于二缚不解脱故。巳见谛者。应不能得无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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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稳涅槃。」

【释曰。第四不證涅槃失。准上应知。】

「或不应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释曰。第五不證菩提失。准上应知。】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非诸异生皆巳见谛。」

【释曰。自下第二顺释道理破一异执。于中有二。初
举无三失。破彼一执。后善清净慧下。约无五失。破
彼异执。此之二义。翻上可知。就举无三失中。文别
有二。先释。后结。此即释也。于中释无三失。即分为
三。此即第一释非巳见谛。如文可知。】

「非诸异生巳能获得无上方便安稳涅槃。」

【释曰。第二明證涅槃。如文可知。】

「亦非巳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释曰。第三非證菩提破其一执。可知。】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不应道理。」

【释曰。自下第二结破一执。于中有二。初以理总结。
后牒计重结。此即初也。谓上所说反顺释故。彼执
一计不应道理。】

「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
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释曰。此即第二牒计重结。谓由上说反顺释故。彼
计一执及所执义。不应正行及正理也。】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非见谛者。于诸行相不能除遣。
然能除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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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曰。自下第二五种顺释道理破彼异过。于中有
二。先释。后结。此即释也。释五无失。即分为五此即
第一显除遣相。破彼异执。谓诸圣者如实了知如
幻事等无实性故。】

「非见谛者于诸相缚。不能解脱。然能解脱。」

【释曰。此显第二能除相缚。如实了知无异相故。】

「非见谛者。于粗重缚。不能解脱。然能解脱。」

【释曰。第三除粗重缚。断相缚故。】

「以于二鄣能解脱故。亦能获得无上方便安稳涅槃。」

【释曰。此显第四能證涅槃断二缚故。】

「或有能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释曰。此显第五能證菩提断鄣尽故。】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相。不应道理。」

【释曰。此下第二结异过失。于中有二。初以理总结。
后牒计重结。此即初也。】

「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
由是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释曰。此即第二牒计重结。谓由前说五过失故。胜
义诸行不可言异。】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如诸行
相堕杂染相。此胜义谛相亦应如是堕杂染相。」

【释曰。自下三复次中。第二复次。约净共相。破彼一
异。于中有二。初释。后结。释中有二。初反解顺释。前
中有二。初约堕杂染相。破彼一执。后约共相。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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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执。此即初也。谓胜义谛。应堕杂染。与诸行相。都
无异故。犹如杂染。】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一
切行相名胜义谛相。」

【释曰。第二约共相义。破其异执。谓一切法。皆有二
相。一者自相如说色是质碍为相。识为了别。以不
遍故。名为自相。二者共相。谓一切法无我性等真
如胜义。遍诸法故。名为共相。今破异执。若胜义谛
异诸行相。应非诸行共相。与彼诸行一向异故。】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胜义谛相非堕杂染相诸行共
相名胜义谛相。」

【释曰。此即第二依顺道理。破一异计。如经应知。】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相。不应道理。胜义
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相。不应道理。」

【释曰。自下第二结一异过。于中有二。初以理双结。
后牒计重结。此即双结。】

「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
或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
切非如理行。不如正理。」

【释曰。第二牒计重结。一异执过。】

「善清净慧。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异者。如胜义
谛相。于诸行相。无有差别。一切行相。亦应如是无有
差别。」

【释曰。自下第三复次。约行无别及无我等。破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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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于中有二。先破。后结。前中有二。初反解显失。后
善清净慧下。顺释显过。前有二。初约二相破无异
过。后约二相破一向异。前中有二。初约诸行差别
破无异过。后约更求胜义破无异执。此即初也。谓
若胜义。与蕴处等。无别异者。蕴等应无蕴处等异。】

「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
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

【释曰。第二更求胜义。破无异执。谓若胜义。与诸行
相。都无异者所。见等境。如其所见。其义巳了。不应
后时更求胜义。既求胜义。故知非一。见闻觉知。义
如前说。】

「若胜义谛相。与诸行相。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
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是胜义相。」

【释曰。自下第二约唯无我等破一向异。于中有二。
初约唯无我等。破一向异。后约非别相成立。破一
向异。此即初也。谓世尊说。一切诸法。皆唯无我。或
说诸法皆无自性。故知胜义与一切行。非一向异。
一向异者。应非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
现。】

「又应俱时别相成立。谓杂染相及清净相。」

【释曰。此即第二非别相立。破一向异。然释此文。自
有诸说。有说。又应俱时别相成立等者。除遣名等
五事影像。證无相真如。是故證无相时。诸相不显
现。若诸相显现时。无相不显现。是故不应俱时成
胜义谛相品第二¶ 第 226c 页 X21-0226.png
立。若如汝说一向异者。即应俱时别相成立。各别
体故。如色声等。有说。又应俱时别相成立染净二
法。所以者何。胜义与行调然异故。是则见净时应
不除染。见染时应不障净。有说。胜义与行一向异
者。即应俱时别相成立。一切诸法本染本净。然经
但说其性本净。故知诸行与胜义谛。非一向异也。
或可不应说言俗即是真真即是俗。调然异故(真谛
有释恐繁不述)。】

「善清净慧。由于今时一切行相皆有差别。非无差别。」

【释曰。自下第三顺释道理破彼一异。于中有二。初
约二相。破彼不异。后约二相。破一向异。前中二相。
即分为二。此即第一约差别体。破彼无异。】

「修观行者。于诸行中。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
如其所知。复于后时。更求胜义。」

【释曰。第二更求胜义破彼不异。如文可知。】

「又即诸行唯无我性。唯无自性之所显现。名胜义相。」

【释曰。自下第二约二种相。破一向异。此即第一唯
无我性所显义故。破一向异也。】

「又非俱时染净二相别相成立。」

【释曰。此即第二约非别相立。以破一向异。如契经
云。一切诸法皆唯本清净故。】

「是故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或一向异。不应
道理。」

【释曰。自下第二结破二失。于中有二。初以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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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牒计重结。此即第一总破一异。】

「若于此中。作如是言。胜义谛相与诸行相。都无有异。
或一向异者。由此道理。当知一切非如理行不如正
理。」

【释曰。此即第二牒计重结。结破一异。如文可知(佛性
论第二。三无性论第二。瑜伽七十二。真如与相若一若异。皆有三过。佛性论第四约法约人。破真与俗若
一若异。恐繁不述)。】

「善清净慧。如螺贝上鲜白色性不易施设。与彼螺贝
一相异相。」

【释曰。自下第三举喻重释。有十种喻。即分为十。虽
有十义。如其次第。约六境说。初二约色。次一约声。
次一约香。次二约味。次二约触。后二约法。此即第
一螺贝白色一异喻。梵音伤祛。此云螺贝。谓彼螺
贝。喻诸行相。四尘异故。鲜白色性喻胜义谛。色性
通故。由如螺贝与鲜白色。不可言一。四尘色性总
别异故。或可通别异故。不可言异。无别体故。真谛
记云。第三喻说为显利钝两种方便。若但说义。不
立譬者。唯利能入。钝不能入。若具足说义喻二种。
利钝俱入。故借浅事。以显深理。此中具举六尘为
譬。若解一种。馀类可知。伤祛即是白色螺也。白色
与螺若言一者。则但色是螺。馀三尘四大皆应非
螺。又如白色唯眼境界。螺亦应尔。又如白色通馀
诸物。螺亦应尔。螺既不通。白色亦尔。不应通物。无
此义故。不可言一。若言异者。义亦不可。见其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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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通螺。体别异故。又此白色应无所依。不关螺
故。又应此螺不具八物。与色异故。赤色与金。乃至
于触。例皆如是。具说如彼(深密经云。譬如珂白。不可言一异。解节经云。譬
如伤祛白色不可言一异)。】

「如螺贝上鲜白色性。金上黄色。亦复如是。」

【释曰。此即第二金与黄色一异喻。例前可知。】

「如箜篌声上美妙曲性。不易施设。与箜篌声一相异
相。」

【释曰。此显第三箜篌声曲一异喻。谓声与曲不可
言一。总别异故。(声是总曲是别)或可声曲异故不可言异。
无别体故(若依深密。箜篌与声。辨非一异。若依彼经。箜篌是总。具五尘故。声是其别。是一
分故。解节亦同。故彼经云。如毗拿音声不可言一异。真谛记云。毗拿者是音乐器。此间毗巴。大略相似)。】

「如黑沉上有妙香性。不易施设与彼黑沉一相异相。」

【释曰。第四沈与妙香一异喻。沉与妙香不可言一。
总别异故。不得言异。无别体故(深密经云。沉水香味不可言一异。解
节经云。如沉香香气不可言一异也)。】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不易施设与彼胡椒一相一异。」

【释曰。第五胡椒辛味一异喻。椒与辛味不可言一。
总别异故。不得言异。无别体故(深密经云。毕钵辛味不可言一异。解
节经云。摩梨遮与辛辣味不可言一异)。】

「如胡椒上辛猛利性。诃利淡性。亦复如是。」

【释曰。第六诃梨淡味一异喻。准上应知(深密经云。诃梨勒苦
味不可言一异。解节经云。呵梨勒涩)。】

「如蠹罗绵上有柔耎性。不易施设与蠹罗绵一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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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释曰。第七绵与柔耎一异喻。蠹罗绵者。相传说是
蒲柳华也。绵与耎触。不可言一。总别异故。不得言
异。无别体故(深密经云。兜罗柔软。解节经云。绵纩柔软)。】

「如熟苏上所有醍醐。不易施设与彼熟苏一相异相。」

【释曰。第八熟苏醍醐一异喻。虽举醍醐。意取滑触。
苏与醍醐不可言一。总别异故。不可言异。无别体
故。真谛记云。苏与醍醐。但举其触。不谈其味(深密解节
亦同此经)。】

「又如一切行上无常性。一切有漏法上苦性。一切法
上补特伽罗无我性。不易施设与彼行等一相异相。」

【释曰。第九理事一异喻。言一切行无常性者。行谓
一切有漏无漏四相所迁。故名无常。故涅槃云。诸
行无常是生灭法。一切有漏法上苦性者。诸有漏
法粗重所随。说名为苦。如对法说。一切法上补特
伽罗无我性者。一切法言。总摄有为无为诸法。补
特伽罗者。此云数取趣。以诸有情随善恶业。数取
诸趣。名数取趣。旧云人者。译家谬也。然无我义。有
其二种。一者生空。二者法空。今于此中。说前非后
故云补特伽罗无我性也。问。理有四种。何为说三。
而不明空。答。今于此中。显三法印。谓有漏者皆悉
是苦。诸有为者皆是无常。遍一切法悉皆无我。空
无所印。故此不论。此中意云。无常等性与行等法。
不可言一。事理别故。不可言异。无别体故。是故。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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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三十颂云。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
彼。常远离前性。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如无常
等性。非不见此彼。护法释云。此圆成实。与依他起。
非异非不异。异应真如非彼异性。非异此性应是
无常。彼此俱应净非净境。即本后智。用应无别。云
何二性非异非一。如彼无常无我等性。无常等性。
与行等法。异应彼法非无常等。不异彼应非彼共
相。由斯喻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法与
法性。理必应然。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又如贪上不寂静相及杂染相。不易施说此与彼贪
一相异相。如于贪上。于瞋痴上。当知亦尔。」

【释曰。此即第十烦恼性相一异喻。谓贪瞋痴性。皆
有二相。一者自相。谓贪瞋等性各别故。二者共相。
谓杂染等皆共有故。共相有二。一不寂静相。以嚣
动故。二杂染相。相应所缘二缚杂故。谓彼贪等性
相别故。不可言一。相离贪等无别体故。不可言异。
问。贪瞋等一一皆有不寂灭相及离染相。诸宗共
许。法处所摄。然此所说一切行与无常等共相道
理。应通十二。如何此经唯法处摄。解云。萨婆多宗。
说一切行及无常等。一一皆通十二处摄。然彼法
处。唯别非总。谓受想行三种无为及无表色。如是
七种。馀十一处所不摄故。依经部宗。法处有二。一
别。二通。若别法处。大同萨婆多。而差别者。彼宗无
作非色非心。通法处者。彼宗十二皆名法处。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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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所缘境故。今依大乘。大同经部。通别二种。皆
名法处。故成唯识第五卷云。色等五识唯了色等
名色等识。法识通能了一切法。故名法识。或能了
别法。独得法识名。解云。准此大乘法处具有二种。
今于此中。据实为论。一切行等通十二处。此经且
依意识所缘及通法处二种义故。一切行等。皆名
法处。】

「如是善清净慧。胜义谛相。不可施设与诸行相一相
异相。」

【释曰。此即第四举法同喻。如文可知。】

「善清净慧。我于如是微细极微细。甚深极甚深。难通
达极难通达。超过诸法一异性相胜义谛相。现正等
觉。现正等觉巳。为他宣说显示开解施设照了。」

【释曰。此即第五结通外疑。谓佛所说甚深胜义。如
何了知。故佛说言。我于如是超过诸法一异性相。
成等正觉。为他宣说。然此胜义。超过十信巳前外
异生境。非彼所说。非彼所思。故言微细极微细。又
过地前内异生位。非言所及。非思所思。故言甚深
极甚深。或过等觉巳下诸菩萨位。非言所说。非心
所及。故言难通达极难通达。又解。过三僧祗所说
所思。故说六句。如是等义。如理应思也。】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颂曰。」

【释曰。自下第二举颂略说。于中有二。初发起颂文。
后举颂略说。此即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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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界胜义相。离一异性相。若分别一异。彼非如理行。
众生为相缚。及为粗重缚。要勤修止观。尔乃得解脱。」

【释曰。自下第二举颂略说。于中有三。初之二句。叹
理甚深。次有四句。显执有失。后之二句。明修得果。
言行界者。行谓迁流有为诸行。界是性义。自有二
说。一云有为自性。名之为界。一云。诸行皆以真如
为自性故名为行界。即以行界为胜义也。次有四
句。显执有失。谓执一异等。皆非如理。非如理故。二
缚所缚。二缚之理。如上巳说。后有二句。明修得果。
谓迷执者。要修止观方得解脱。梵音名奢摩他。此
翻名止。体即定。止息散乱。名之为止。梵音毗钵舍
那。此云观也。体即是慧。审察诸法。名之为观。后瑜
伽处当广分别。解脱即是有为无为二种解脱。有
为解脱者。即是心慧二种解脱。无为解脱。即是无
为四种涅槃。此意说言。若欲断除二种缚者。要经
三大阿僧祗劫。勤修止观。方可解脱二种缚也(瑜伽
五十九意同此经。故彼论云。复次云何能断烦恼。云何当言巳断烦恼。谓修奢摩他故。修毗钵舍那故。能
断烦恼。若诸相缚巳得解脱。诸粗重缚亦得解脱。当言巳断一切烦恼。如世尊言。相缚缚众生。亦由粗重
善缚。双修止观。方乃俱解脱)。】

解深密经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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