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差末菩萨经-西晋-竺法护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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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差末菩萨经》卷第五

西晋月氏国三藏竺法护译

阿差末言:「唯,舍利弗!菩萨神通知他心念亦
不可尽。何谓知心?达诸群黎过去所念、当来
所思、现在所想。又其菩萨知心如幻,则随时
宜劝诲众生,说报应行祸福所趣——某人心和
所报善德、某人行中得中间报、某人行劣得
劣弱报、某人志性心喜布施、某人好持戒忍
辱精进一心智慧、某人志性爱乐慈心悲哀
喜护、某人志性慕学大乘、某人志性好学声
闻缘觉之乘、某人体性本殖所种各异不同、
某人德本当以某药而疗治之、用修薄福故
生贱处、某行净德心性不明、某人心净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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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某人心净所行了定,如是比类,悉知众生
古昔世时心所念异、所修不同,因其所行
而为说法,是则名曰知他心念。

「佛知当来众
人所怀:某人当来因奉禁戒报应如是,布施
所报亦复如是,忍辱、精进、一心、智慧其亦
若兹,所行俗业得俗事报。某人来世修学大
乘所行法则、威仪、礼节,报应如是。众生当来
举动、进止、威仪、诸业、心念各异,后当报受所
种果实悉晓了之。某人志性行不淳淑,当
随颠倒众患之难,因其所知心行则解,从其
法器而为演法,所宣法者终不倒错,应病与
药。

「若演法时无所置思,咸复达睹现在众生
心念是非,审谛明了——知于某人怀贪欲心、某
性多瞋、某挟痴冥、知某无欲、某无瞋恚、愚
騃之心——因其尘劳、心性驰逸,悉解此等众
生所念,缘其劳秽而为说法,各令解达。所诣众会察其心本,应病与药各为宣畅。假使
众人心怀犹豫、志不自决、迷惑驰骋,虽有进
退,怀抱沈疑、不明智慧、惑心恶行,行来所念
不能卒解。觉了心性断除尘劳,又去挂碍离
垢清净,光明显曜而无所受,无所造立舍于
瑕疵。以法光明照于一切众生心行,随时入
教而为说法悉令普达,是为菩萨知他心念
无尽神通第三之业。」

阿差末言:「菩萨念往古知不可尽,敢可忆念
思逮了本,群黎之类皆悉荷蒙如来圣旨
坚住法界,熟惟真宜而不可动,性不卒暴
备悉禅定,不怀怨望住而审谛。知十、五十、
百世、千世、识不可计亿载世事、天地成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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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进退,一劫、十劫、百劫、千劫、了无数亿百千
垓劫名字、种姓、言语、饮食、所更苦乐。自知本
原见他众际,古昔从来别已种德,众生善
本身所立功,劝助佛道照众生心,使识善本
劝发道意。前世宿命、苦乐、安危忽已悉过,皆
归无常。苦、空、非身,愚者迷惑,以色自倚、贡
高势富,憍恣眷属、荒乱自大,恃怙贵位、贪释
梵职、慕四天王、转轮圣帝,乐诸所趣终如
五旋,好于爱欲尊高之处、喜为己身求想
安隐。缘是欲得化于他人,设慕世位,当察非
常、苦、空、非身,畅过去劫所行本末,其现在事
无有处所,宁失身命不犯非义。古昔所立功
德之本,咸用劝助悉具大道,现在善本执御
众生弃邪行业、不断三宝佛法圣众发一切
智,是为菩萨知往古世而自證明第四神通
不可尽谊。

「何谓菩萨神足飞行?神通已达不
可尽者,自察己心而好精进摄受法典,所修
业行辄能成就,恒得由己常谛奉行,于四神
足现在目前,诸通悉达无所复为。以无数品
显现神足威变无量,则以一身化无数身、以
无数身还复一体;飞行飘疾如一念顷,不碍
墙壁、铁围、山川,经自通过如鸟游空;坐于
虚空如处地上、履水而行如在陆土、出入
无间如无门户。以是神足观察人根而开化
之,从其众生因可训诲而显神足,为现端正
颜色无比、或因毛孔而演大光、或立威神,随
其形类而开度之,应病与药各令得所。或
声闻缘觉像色貌立之、或现佛身而开化之、
或现释梵色像形貌、亦如四镇转轮圣王。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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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异形教诲群生,或现畜生形貌像类,从
其众人之所好喜各为说法,因而将养。势力
坚强、多怀毒害、瞋恚盛者,因其所宜而阐慈
心,或显大力、或四征力、或半钩锁、或具钩锁
力,其力无极势不可限。须弥山王甚大巍巍——
高三百三十六万里,广长入海其数亦等——以
一指擎擎之挑掷他方佛国如投一果,其菩
萨力终不损耗。又此三千大千世界广长无
边——下尽地际,极于上方三十二天——举著右掌
于若干劫擎之不劳。建神足力显其圣慧,以
此威德圣慧所致恣意所欲,能举大海投之
牛迹、在于牛迹亦不逼迮亦不漏逸,能变
牛迹以成大海。假使劫烧天地欲坏,建立威
神变为洪水,道化圣旨成为水灾,欲使为火
辄如意念。

「取要言之,在所显示无一蔽碍令
变为幻,上、中、下法如意所欲无不成者,无能
动移妨废之者。释梵、魔、天及与他方,所作如
法辄从经教,舍诸佛道威神无尽,其馀众
人——天上、世间——无能作威移菩萨德,以此威力
为诸民庶显若干变,悦豫功勋颁宣经道。有
是神足,其心坚强未曾退还,度魔境界、尘劳
之秽,入佛境土不烦扰人,应其所乏各令
得所,往古宿世所造德本,诸魔官属不能毁
之,是为菩萨神足变化第五神通而不可
尽。」

阿差末复谓舍利弗言:「菩萨漏尽神通要者
不住有为、不处无为,以大慈故不造生死、以
大悲故不住灭度,欲成道德不著终始、欲现佛身不住灭度,顾恋一切不迷尘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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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十方不取灭度,行施、戒、忍、精进、一心、智慧
随时不惑流润,行权方便不慕无为,欲具本
愿志性清净,不违道慧方便开化,在于生
死五道坦明,不乐无为六通平正,不难五
趣、六度、四等、四恩、四辩、三十七品,疗生、病、死成其佛土,严净三场不处有无,生死无为
皆观自然,等如虚空,无进、无退,是为菩萨第
六神通而不可尽。」

阿差末言:「唯,舍利弗!菩萨大士有四恩行而
不可尽。何谓为四?一曰、布施,二曰、仁爱,三
曰、利益,四曰、等与。其布施者谓有二品:一
曰、衣、食、金、银、珍宝、车、马、人从,二曰、法施,广布
经典靡不周流。其仁爱者亦有二品:若有求
者恣意与之、欲听经者为讲说法。其利益者
亦有二品:自成己行、具他人愿。其等与者亦
有二品:如自己身所念思惟建立功德;来求
衣、食、诸所可乏悉施与之,加复劝人令住道
业。

「又所谓施,见乞求者踊跃与之,面色不
变益加熙怡;彼仁爱者见来乞求悯如赤子;
彼利益者劝诸来求令住坦然平等之地;彼
等与者,假使有人身行、口言、心念缺漏,训之
令护三事相副令入大乘。

「复次,舍心贪嫉则
曰布施;精进不断名曰仁爱;有所利益,志性
清和,后不怀恨乃曰利益;劝入大乘不堕小
意是曰等与。

「复次,慈心顺穷则曰布施;兴发
欢悦,怀恕恋心乃曰仁爱;兴大悲哀,被戒
德铠,为群黎故而忍众苦名曰利益;养护诸行令不损耗,劝一切智是曰等与。

「复次,若
求法者亦能惠与无所吝惜,则曰布施;其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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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者,有所施与兼以法教使得坦然;其利益
者亦为己身复为他人兴隆道化;其等与者
为一切故寻发道意、诸通慧心。

「复次,内外所
有皆能放舍,不怀妄想则曰布施;称誉一
切功勋之慧,不违师友乃曰仁爱;舍身之安
所便身谊,念忧他人名曰利益;合集要行,若
住苦恼既自勤修,思慧成道,观之如掌,以
惠他人,不怀悒悒是曰等与。

「何谓法施?如己
闻法为他人说;兴仁爱者,若有所演,不贪
衣、食、利养之业;彼利益者若教他人讽诵经
法,随时而授未曾劳惓;何谓等与?未曾违
远一切智心,常随法训不以为患。

「何谓布施?
爱喜法者不乏衣食、钵器、履屣、诸床、卧具、病
瘦医药所当得者,他人所乏辄能与之,观其
志性寻为说法各使得所;其等与者能加施
人,净三道场不望想报,则用劝助无上正真
最正觉心。

「复次,其法施者于诸施中最第一
尊,作是察已乃兴法施;其仁爱者斯心质朴,
显悯哀义;其利益者念道义理,不取严饰;其
等与者班宣佛法,道慧具足。

「复次,其布施者
具足备悉诸度无极;其仁爱者成于戒禁忍
度无极;其利益者进度无极,不堕颠倒退思
补过;其等与者广大禅思,智度无极。

「复次,
其布施者则应初发菩萨心行;其仁爱者奉
修正行顺菩萨本;其利益者成不退转菩萨
法教;其等与者则谓一生补处菩萨之基业
也。

「复次,其布施者立道根本;其仁爱者喻
于备悉牙、茎、枝叶,稍成道教;其利益者喻于
道法究竟,华茂芬葩炽盛;其等与者究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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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道德之业。是为名曰菩萨四恩。」

阿差末言:「唯,舍利弗!菩萨大士有四辩才亦
不可尽。何谓为四?一曰、义辩,二曰、法辩,三曰、
应辩,四曰、辞辩。

「何谓义辩?晓于诸法真谛
之义,明己所达识报应慧,所知和雅不自修
功,入因缘慧不坏法界。悉达本净入于无本,
悉解本无了住本际,永无有际晓解空义,奉
修无想在于无愿,晓无所求立无所行。明
诸行者入一慧门,不计有人、不见吾我,无寿、
无命,道智则一。游正真慧,知于过去无央数
劫、晓于当来无边际义、识于现在一切众
行,悉解五阴犹如幻化、四种如蚖、诸入若空,
灭寂内行外无所游,解诸国土无有境界。心
意无形,其所行至为无所到,观其志性明识
审谛;苦无处所,于诸所习而无所造,其灭尽
者自然之相,晓入径路。

「分别诸法句义所趣,
通入诸根,畅达五力,建立寂然。明察所观,一
切所有如幻、芭蕉、野马、形影、梦中所见、山中
之响、水中之月,悉虚无实。以若干相了为一
相,知合会者必当别离、今欣欣者后会忧戚。
晓声闻乘因音而解、知缘觉乘从十二缘寂
静归一,畅大乘学,积累无量一切德本乃
成大道,是谓义辩。

「复次,其义辩者唯归仰义,
一切诸法皆趣于义亦无所归。所以者何?一
切诸法所归趣者悉皆空空,是谓为义;一切
诸法悉无有想,其解无想是谓为义;一切
诸法悉无有愿,其无有愿是谓为义;一切诸
法悉归澹泊,其澹泊者是谓为义;一切诸法
悉无有人、无寿、无命,其无寿命是谓为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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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诸法分别如此是谓义辩。其讲说法无所
处当言有处所,彼土所讲则不可尽,所演辩
才无能障翳,诸佛世尊之所言教,悉遥劝助。
所宣圣慧,真谛无异、无有罪衅,是谓义辩。

「何谓法辩?若了诸法随时而入——善恶、祸福,
兴德、罪衅,有漏、无漏,在世、度世,苦乐、危害,尘
劳、瞋恨各有品类——入于生死若处泥洹,分
别法界、方俗之业是谓法辩。复次,其法辩者
晓诸贪欲——心所恋慕、某人好色——知当何药而
疗治之。某淫泆盛、某贪欲强、或有少欲,某
可除欲、某不可除,或从往本欲应欲来、或
当来世习贪欲相、或于现世习贪欲相,或复
有人内怀贪欲外无恩爱、或复有人外抱贪
欲内无恩爱、或复有人内外有欲,或复有人
睹其颜色而发情欲闻声不动、或复有人闻
其音声而兴贪欲不以色动、或复有人因其
声像而兴色欲、或复因香诸味细滑由心
诸法而起贪欲、或复有人无色声香味细滑
之念是为贪欲。众生所行当作是入,其贪欲
门所习或欲二万一千、其瞋恚行亦二万一
千、其愚痴行亦二万一千、其等分行亦二万
一千。若能解了于此诸行八万四千,便能随
时而开化之无有损耗,其不入慧诱进令前,
不失其节解知应器,殊特下劣有所颁宣无
所侵抂,是谓法辩。

「何谓应辩?若能普入一切音词,诸天之声、
世间人声,诸龙、鬼神、揵沓和、阿须伦、迦留罗、
真陀罗、摩休勒,人与非人所有音声,悉能得
闻五趣众生所说之响,随其音响而为黎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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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说经法,是谓应辩。如是随顺而为演法,是
则应辩。晓了经典,知其文字、观所入义,如是
品类解一种言、十种百种,了男女言,大小、婴
孩,亦知过去、当来、现在文字所趣,亦解一字、
又了二字之所入处,亦知一字独而无侣、亦
知二字而无有伴,是谓应辩。应于真谛言无
缺漏,了了分明而无误失,讷隧之言义理备
悉,所在众人皆悦其辞无怨望者。颁宣深义,
文辞至质合宜文饰,自察其心从佛之教,观
于众生志性所趣,而为应义使心开解,欢然
踊跃各得其所,是谓应辩。

「何谓辞辩?所说应时,辞不乱错,言不中止
无能制者,所可说义无能障塞,卒问寻对应
机飘疾答不迟晚,如所问报不失应节、不违
问者。辩才无诤,所说辩才应真谛法、立忍辱
力,所宣深妙演若干义,辩才次第不越来意,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一心、智慧。分别一切章
句义理,讲说意止、意断、神足、根、力、觉意,发心
成道观察寂然,解畅一切禅思脱门三昧正
受,入于圣慧剖判三乘。悦可一切众生所
念,言词和雅,语无瑕秽亦无粗言,不合义
者,口不卒暴、舌不迷荒恶言之教,所语柔
软、清净无病,言语徐详无不实词。随时事
义所传辄正,不卒、不暴,方便随意,无有异词,
亦无细言、窃微盗语,所语列露无屏处言,极
高举声言词安隐。有所说者无能得短,诸
贤圣众所共咨嗟,所称扬者通流他国,其音
微妙亦如梵声闻者悉达。口所言词不违法
教,皆见一切众生根本,应其心念而为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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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闻法者辄随平等断苦恼患,是为菩萨
词辩无尽。」

阿差末言:「唯,舍利弗!菩萨辩才复有四事而
不可尽。何谓为四?一曰、取义不取识,二曰、归
慧不取所识,三曰、归于要经而不迷惑,四曰、
自归于法而不取人。

「何谓为义?何谓为识?入
于世法是谓识著,度世之法乃谓为义。所谓
识者,布施调意,明智安庠;所谓义者,化于调
定,寂寞澹泊归于圣慧。所谓识者,咨嗟生死
而不患厌;所谓义者,虽在生死不处颠倒,悉
能越度终始之患。所谓识者,咨嗟泥洹功德
之勋;所谓义者,一切诸法本净灭度,不怀望
想。所谓识者,随其本乘而为分别;所谓义
者,入一法慧。所谓识者,一切所有皆能布施,
无所爱惜;所谓义者,净三道场,归一大道。

「所谓识者,护身、口、意,普学禁戒,叹誉止足
功德之行;所谓义者,护身、口、意,解不可得,悉
无所作是谓禁戒,能为清净。

「所谓识者,见诸
贡高、自大、憍慢、放恣、怀瞋、含毒之士,为演安
庠忍辱之德;所谓义者,行能自致无所从生
法忍。所谓识者,慇勤精进,分别一切德本之
义;所谓义者,无应、不应,无双、无只,所行精进
而无所住。所谓识者,解脱禅思,脱门安庠,三
昧正受;所谓义者,晓了灭尽,定意正受。所谓
识者,一切所闻辄能受持智慧道原;所谓义
者,观于智慧无有处所亦不可得。所谓识者,
颁宣于斯三十七品道义之训;所谓义者,奉
行遵修诸佛道法,因诸报应致道果證。所谓
识者,剖判苦谛及习尽道;所谓义者,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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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寂,證明澹泊。所谓识者,因其所生悉由无
明至老、病、死;所谓义者,以灭无明及老、病、死
亦无永除。所谓识者,讲说所观寂然之本根
原所归;所谓义者,因其慧明而得解脱至微
妙智。所谓识者,解淫、怒、痴,分数适等本不可
别;所谓义者,以得永消众恶诸想,不念怀恨。

「所谓识者,解脱一切诸阴盖法、挂碍之难;所
谓义者,游无蔽碍解脱慧门。所谓识者,咨嗟
三宝功德无量;所谓义者,以离于贪、不与欲
合奉宣功勋。所谓识者,若有菩萨从初发意,
常叹开士一切禁戒名称之美;所谓义者,一
心念顷皆能晓了,寻得成就一切敏慧。

「取要
言之,悉能讲宣八万四千诸品法藏,是谓为
识;于诸文字、诸所识著,解无所得、义无处所,
是谓为义。

「何谓为慧?何谓为识?住于识者则有四事:一
曰、识在于色心处其中,二曰、而怀妄想处在
缚著,三曰、游于生死识在周旋,四曰、迷惑识
著不能自拔,是谓为四。何谓为慧?其识不
处住五阴地,断诸阴盖——色、痛、想、行、识——是谓为
慧。复次,所谓识者,晓了四大地、水、火、风;假
使识行不住四种、识不驰骋、不坏法界是谓
为慧。复次,所云识者,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
触、心法,所识之著是谓为识;设使消除,外
不游逸,慧之所导于一切法无所悕望,是谓
为慧。有所猗著则生识矣,亦从想念、悕望、
多求而生识矣,是谓为识;若无所受亦无悕
望,心不怀念、无所慕乐、志不望报,是谓为慧。
有为行法则住于识;修无为行,识无所住,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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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明,乃谓为慧。若住起分名谓为识;不起、
不灭,识无所住乃谓为慧。

「何谓为取经义?何谓为取?慇勤元元求诸经
典是谓为取;若于经典致入道果,是谓取义。
若于诸经成就众行是谓为取;若能分别诸
经本末是谓取义。若在诸经入造行业是谓
为取;若于诸经灭尽罪福、永除尘劳,是谓取
义。若于诸经采取要慧而为他人说尘劳业,
是谓为取;若于诸经了了分别清净章句,是
谓取义。若于诸经厌生死难,愁戚不乐是谓
为取;其于诸经观察生死及与灭度不以为
二,是谓取义。若于诸经但宣杂句、严饰之教,
是谓为取;若于诸经爱乐深义,钩奥致远,坦
然无为,是谓取义。若于诸经想识无数、心念
众生,是谓为取;若于诸经喜于识知、心无
所生,是谓取义。若于正经计吾我、人及与寿
命,含血之类怀可不可,造立悕望,所可说者
悉无有主,强立本末、君长之主,是谓为取;其
于诸经解空无想无愿之法,不起、不生,悉无
所行,不计吾我及与寿命,讲三脱门,是谓取
义。

「何谓为法?何谓为人?若著人者,何从修
法是谓为人;若在于人,不舍诸法而住境
界,是谓取法。复次,所谓人者,云诸凡夫凡庶
性行,乃谓为人。若于凡夫奉真人义,修于笃
信,执持经典,合八等人、道迹人、往来人、不还
人、无著人、缘觉人、菩萨人。复有一人出现于
世,多所悯伤、多所安隐,慈哀三界——诸天、世人
及三恶趣——莫不蒙济,名曰如来。如来正真普
安一切,显示径路化于黎庶使入道义。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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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依猗著求则无有护,因欲开化此等迷
惑,故为说是当归于法,莫取于人。计于法
者无所造作、无有同像、无作不作,住无所
住亦无根本。普行平等等于正真,亦等邪业。
以邪等正、以正等邪,邪正无二,无所悕望、悉
无所行。于一切法逮致自然,其相究竟犹如
虚空,是谓为法。所开导法亦不思念以为恩
德。若入于此法门义者,观一切法皆为道法,
悉御诸法不以劳惓,是诸菩萨四归之义而
不可尽。」
《阿差末菩萨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