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是如来善巧,涅槃非常无常,常无常皆涅
槃方便。
何者共耶?常病重故,设无常之药。众
生执有为涅槃故设无,身心皆尽乃为妙极,
物情不了便谓佛身无涅槃断灭。故经云:其
复不久,王复得病,须服乳药。故今教为对无
常故设常住,则左右除病,迭代破执。执病若
尽,在药皆除。
涅槃之法竟何所有?虽无所有
而无所不有,虽无所不有而无所有。有无既
尔,常无常亦然,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也。
大师于此明四双八只义:一凡圣,二常无常,
三隐显,四半满。
言凡圣者,涅槃实不开凡圣,但住大涅槃能
建大义,或时为凡,或时化圣。
故佛初出世间
同凡夫事,虽同凡而异解。凡初生则行诸方
七步,云:「天上天下,唯我为尊」。又云:「我生胎分
尽,是最末后身,既自得解脱,复度众生。」此言
已障是圣,但说此言已,更为婴儿;乃至槃马、
捔力等,具同凡事,此则以凡覆圣。今日教起
明久已,圣人方便便现为此事,则是以圣开
凡。
开覆之义,具通今昔。昔开凡覆圣,今开圣
覆凡。但者覆名,今开称。所以尔者,初为缘未
堪,不得说是圣,但得说是凡,则凡覆圣。今始
得说道:我本是圣人,以圣开凡。故前覆,今道
开也。
人闻此开覆,便作二解。闻昔覆,谓言别
有一圣为凡所覆;闻今开,则谓却除于凡别有
圣出。今明不尔,昔本来是圣,为缘未堪不得
说为圣,唯得说为凡,隐圣道不得说名之为
覆,岂别有一圣可覆?今只道:昔凡则是圣,詺
之为开,岂别有凡可除,圣可开耶?
故经云:「显
发如来方便密教故,昔隐不说为密也,今日
显说为开密也」。
凡圣既然,常无常亦尔。昔说「无常」隐「常」为「覆」,
今日显说于「常」为「开」。然昔说「无常」,只说「常」为
「无常」,詺「无常」覆「常」;今日只说向「无常」者,「常」名
为「开」也。又,且昔日名「覆」,今复名「开」,何者?昔说
「无常」不为「无常」,昔说「无常」为开。今日「常」若无
昔「无常」,何同显今日「常」?是则昔「无常」为今「常」。
化方便故,昔「无常」今得是「开」也。此是片到明,
未是好开。
至下文明常、无常,为显非常、非无
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开密」也。如此凡
圣常无常开无常常,无常、无常常,具足乃是
「开密」也。如此凡圣常、无常开覆,并是大涅槃
方便。如用若真,明凡覆圣,圣开凡,常、无常开
覆未足为奇,亦非妙用,只为毕竟无。如此凡
圣常无常,而能在中为凡为圣,能常能无常
开覆等事,乃是不可思议方便妙用耳。
然此
可有三道开覆:一、以凡覆圣,以圣开凡。二者、
凡圣是实,覆涅槃凡圣方便。今明凡圣无,并
是涅槃妙用,名之为开。三者、凡圣覆非凡圣
方便,今始得显涅槃非圣非凡,凡圣具足名
之为开。
凡圣既尔,常无常亦然也。但凡圣中
复有凡始凡终,圣始圣终,凡终圣始,圣始凡终。
何者?昔托王宫而生为凡始,道场树下成道
为凡终。成佛为圣始,双林入灭为圣终。只圣
始则凡终,凡终则圣始也。
开凡终为圣始,圣
始则凡终者;可得圣终为凡始,凡始则圣终
不?解云:若通就实凡实圣则可例。何者?只起
一有得断常之心,无得正观便断,则凡始为
非佛则不得有佛性。如人姓张,郎则有张姓,
非张则不得有张姓,佛性亦尔。
故论云:非众
生身内有佛非密,身外有亦非密,四并非
密。众生则是佛为密也。
有时难此义,何故
有佛性非密则是佛为密耶?
有解云:有义
则疏,是义则密。释难众生则是佛为密,有
性不密者,众生则佛性义深,众生有佛性不
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既有性为深,何意
有佛性非密,不见好解(扶解孝奉落:疏密之语不圆深不深者,如人。二人
相近,即言密,不得言深。若向何得言深浅?是亦如此。众生即佛性,即相密;若单论佛性,即深。经云众生有佛性甚深,
是约佛性为言;众生即佛者,是约众生为论。所以众生外,更无佛性。故即是佛性与众生不疏为密。是密义甚深,故
有佛性甚深者乎云)。
问:地论亦隐显义,与今何异?
解云:语
虽同其意大异。彼有如来藏体,为妄所覆名
之为隐,复则现出此体名之为显。如贫女宝
藏,暗室瓶瓫,则用此譬为义。
今则不尔。此譬
为破始有,故言本有,岂可守斯为定耶?今明
只迷故名隐名藏,岂尚别有此体可隐?只悟
故名显,名法身无体可显。迷故名隐,隐无所
隐;悟故名显,显无所显。只迷因缘故隐,悟因
缘故名显。如箜喉之喻,无乎无棍等因缘则
无声,为隐,无别声可隐在内;若因缘具足,声
则便出,无别声可显。如来藏隐显亦尔,不了
因缘故隐,显又如此,隐显并出于缘。缘未堪
如此说,故为隐;今皆闻之,故不隐。乃出于缘,
法身更何隐显也!
四、次半满义。
他云:昔无常为「半」,今常为「满」。
此
有种种计不同:或云
《般若》已上,
《法华》已来是
无常「半教」;唯
《涅槃》常住,乃为「满」字。难。
又,彼
明常无常云:断明义,生死「无常」不通「常」;涅槃
「常」不通「无常」。乃至金刚心无常不通「常」,佛果
常不通「无常」。
如此一握「无常」,一握是「常」。无常
一握既「半」,常是一握亦「半」。今一家有时对此
牵生死无常至佛果「常」,牵佛果常至生死「无
常」,令彼两处互通。无常边亦「满」,常边亦「满」。
一
家云:半边满,满边半。此非互语「半三斗,三斗
米」,亦如「山在南,在山南」,岂可为一?
今满半、半
满亦有异义。但此「有为」意:
一者「满半」圆偏语,
「半满」积足语。
「满半」圆偏语者,明涅槃本来具
足,缘未巧具闻圆旨,故说「无常」一边名为「半」
字。故经问:「云何解『满』字及与『半』字义亦得道?
云何解『半』字及与『满』字义?但今得意,明涅槃
具足圆满。」为缘说「半」,故言「满半」也。「半满」是积
足者,「无常」是「半」,「常」足为「满」。「常」亦尔,故定知「半
满」大师戏言耳。
又,「满半」是圆偏语,如前「半满」
是对治语。何者?汝言「常」是「满」者,此「半边满」耳,
有时明「常、无常」名「半边满」,「常、无常」双用名「满
边半」也。
但一家释「半满」复有展转明义。一、无
常为「半」常为「半」,无常为「半」常为「满」;二、常无常
皆「半」,是常无常所,病皆洗除,尽名之为「满」;三
者、常无常用「半」,非常非无常体「满」。体用异故,
此体用、用体具足始为「满」。
无常为「半」,常为「满」,
别二边高下。若非常非无常,常无常具足,别
二边双游也。
大师明无常复有四种:一病药,
二开覆,三半满,四二边。此四句无常云何不
别?
解云:病药无常者,以无常治常,常病既去,
无常之药亦除。如三修耶,常虽去犹存无常,
故成尤疾。所以文云王今病重故也。此一向
须写写矣。
开覆无常如前,以无常覆常,复是
《大品》云摄一切善法入般若,是般若为总也。
然今因涅槃总别,则议涅槃别总必具此二
义,若偏取一义,则未识涅槃通意也。
第三明绝名。
古来明真谛与涅槃绝不绝,凡
有三说不同。
一云、二皆不绝。真谛有真如实
际之名,涅槃有常乐我净之称;而言绝者,乃
绝生死世俗患累之名,若见美妙之名则不
绝。
第二、明二种皆绝。真如本自寂绝布微,非
名所及,涅槃亦尔,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也。
第
三师云:真谛绝、涅槃不绝。是俗谛乃有,则真
义尚论。涅槃终是俗谛,是续待二假。庄严明
涅槃二谛摄,开善明是俗谛摄,故不绝。
今次
第难之。
难第一家:真谛涅槃皆不绝则违经
文。经云:「涅槃非名,强为之名」。又云:「非名非相,
非待非不待」。云何言不绝耶?若言涅槃无生
死之名为绝者,亦应生死无涅槃名,生死亦
绝。若互无,为互绝者;亦应互无,应互妙。不可
互妙耶!互绝耶!又肇师依
《涅槃论》明涅槃无
名,云何涅槃不绝?斯则乖关河旧说,复违涅
槃正文也。
难第二解:明涅槃断言语、绝心行、
无名无相,所以是绝者,亦不然。若涅槃绝同
真谛绝者,亦应涅槃同真谛顽。涅槃不可同
真谛顽者,则涅槃不可同真谛绝。
第三
师云:真谛绝、涅槃不绝者,亦不然。若真谛绝
涅槃不绝者,真谛妙涅槃不妙,真谛空涅槃
不空,二种皆空则二皆绝也。彼云真谛妙无,
涅槃妙有,二种有无,虽异而是妙,既皆妙则
应皆绝,一绝一不绝则一妙一不妙也。
问:今意云何耶?
解云:若更有解还同足载耳!
严》云:佛子法界者,界非故则不绝,绝名无名
义而名法界。则绝不绝义,无名名义。
法性者,
正法性远离一切语言道,一切趣非趣,悉寂
灭相,则不绝绝义,名无名而名为法性,则绝
不绝,无名名义也。
法身如
《金刚身品》。
般若如
「叹般若偈」。念相观已除,语言亦灭也。
佛性者,
如
《师子吼》明佛性第一义空。所言空者,不见
空与之不空也。
举虚空况者,如
《六种品》云,是
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非相非可相也。
次明人法义。
问:涅槃是人名,是法称?为具足
名,为不具名耶?
他云涅槃是法名,既称云涅
槃,涅槃是至极之名,穷原尽性之说,所以是
具足也。今明涅槃非有为非无为,则非具足、
非不具足、非人、非法,亦具足、亦人名、亦法。
何
者?三点员伊金刚宝瓶满足无缺,故是具足;
而涅槃是果,果断德故,不具足。涅槃是法,不
可解言人者;四德为涅槃,我则是人也。又,涅
槃非但法,亦得是譬云:「如实、非有非无,王罪
亦尔也」。又,
《中论》云:「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槃」也。旧云:「佛方广华严具足人法
涅槃」。但是法,非人者,明「法长人短」义(明释
迦出秽土,为破我人之病,故明「法长人短」;舍
那出于净土界,「人法俱长」)。
然释迦人法具有
四句:一、法长人短,二、人长法短,三、俱短,四、俱
长。
释迦为破我人病故,明无人我,而有法,故
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累不忌也。又法通生
死涅槃故,法长人短者,生死无人,唯涅槃有
人,生死无我,唯涅槃有我也。此则具破众生
断、常二见。生死无人故不常,而有法故不断。
成世谛。今还修道,断惑生死尽,世谛则灭。世
谛既灭,还归本真。譬如清水,本性际静,假外
风渐鼓击致有波浪,风若息还收本性。
今皆
不同此说。具如
《二谛义》中广破。今述:但今明
佛果,非内非外、非有为非无为、非待非不待、
非摄非不摄,岂可定言摄不摄耶?
故肇师云:
「涅槃之为道也,寂寥虚广,不可形名得;微妙
无相,不可有心知。言之者告其真,知之者反
其愚。有之者乖其性,无之者伤其躯。斯乃希
夷之境,太玄之乡,而以有无题[肆-聿+旁],标其方域。
而语神通者,不亦邈哉。」涅槃之体乃其如此,
岂可以凡心推度,或言在二谛内,或言在二谛
外耶?
次明三德者,明三法有三种:一者三聚,二者
三性,三者三德也。
三聚者色、心、无作,今不释
此名,但佛果为具此三不?
成论师解此有三
例:若是「心」则定有;「无作」定无;「色」一种则有多
解。
一云:佛果乃尽粗色,则有妙色。故经云:「舍
无常色,获得常色」。又六卷云:「妙色湛然常安
稳」。又经云:「解脱有二体,一色、二无色」。无色者,
声闻解脱。色者,诸佛解脱也。第二云:佛果无
色。色是顽碍之法,不可研磨,增进佛果之时
灵智独存,无有「色」与「无作」也。——而经中道「妙色」
者有二义:一能应为无穷之色,二者妙果显
然故,故为色耳。——故
《六经》云:「愿诸众生灭一切
色,入于无色大般涅槃也」。
「地论」明三佛皆有
色作身,色可知。释身色者如经,一一相,海无
量,诸相虽有此色,而不可见。
《地经》说佛相好,
为实报身也。法身色者,如来藏中色性法门
云「涅槃名解脱」应以解脱当名,而今不以解
脱者,当那忽以法身当解。二者、文中自道纵
亦不成,别异亦不成,三法曾无纵横之异。岂
有体用之殊?若有体用,有本末,若有本末,则
有劣及结。
云、次难复解:若言斥昔涅槃,故言
三德者,此名数殊不相主对,如破邪三宝则
言正三宝。今破二涅槃明二德,又以法身般
若斥无馀者,亦应以解脱常住斥彼有馀,何
者昔日有馀,何但解脱未足,亦非常住?今若
正言解脱,不言常住者,亦应无馀,正言法身,
不言般若。
第三既具用两释,具招二难也。
今
明:真是教门不同,故偏具。为昔日不堪具说,方
便偏说一解脱;今大心发故,说三德圆伊涅
槃。兴皇师云:「无感不应故云法身,无境不照
名为般若,无累不尽故云解脱。」
又,明三德为
开如来三密,故迦叶问愿,佛开微密,广为众
生说也。如此三密并
《四相品》是也。亦是对凡
夫三业,凡夫三业不密故。
又,为对生死三障
明涅槃三德:对报障明法身,对业障明解脱,
对烦恼障明般若,生死只三障,故涅槃唯有
三德也。
次约四法明:亦体即是「四德」。此德亦无定,或
一圆是「妙有」也;有时明二,即「妙有」及「我」;有时
明「三德」邻「三修法」也;四、可解「五德」对彼五门;
有时「八德」则八味也。
一德有二行,二德有四
行,三德有六行,四德有八行,五德有十行,八
德有十六行也。
行有三双:生死涅槃明行解,
生死在无常为行解,涅槃乐为行。此八行解
乃得涅槃四德也。
二明因果:因在无常,果
常乐我。
三约本迹:迹在无常,本身常、乐、我也。
八味者,开善四德为八味,谓:一常、二恒、三安、
四无垢、五不老、六不死、七快乐、八清凉。
开善
为恒,河西云常,「常」、「恒」者名异义一。不从缘生
为「常」,始终真实为「恒」;开「乐」为「安」,内无恼为「乐」,
外不危曰「安」也;不老、不死是「我」(我故不老,我
故不死也);清凉、无垢并是「净」义也。
涅槃复有
八相,如文云:好体对五门应明五德,但不净
观在初,圣人不为,但有四倒,四德对四倒,故
明四行四德也。
又对四人明四因四德。四人
者:则阐提、外道、声闻、缘觉也,四因者:谓信心、
般若、虚空三昧、大悲。破阐提不信明信,信故
得净德也;般若对外道,外道著我人一异,般
若正慧破一异,我心故明。般若故得真我德;
虚空三昧破声闻厌苦无常,在可厌故得三
昧,三昧故得乐德也;大悲对缘觉,缘觉著无
常果永入灭,无大悲故。大悲破无常得常德
也。为对四人明四因,故释四德也。
但此四德,
《大经》辨其名数不同。
「常」不见别名数,直明常
二恒耳——但无常有二种:一生灭,二流动——对生
灭故言常,流动故言恒也。
「乐」名数不同,经云
有佛三乐:谓觉知乐及寂灭乐。实相乐三乐
无爱乐。佛性一乐谓菩提乐也。复有四乐:一、
断乐,若不断乐还成有断,在复断乐,故名大
乐;二、寂灭乐;三、一切智乐,若不知则若一
切智故乐;四、身不坏故乐。
「我」有八自在,义如
经也。
「净」有四种:一、有净,离二十五有。二、
乐净,凡夫一乐不净也。三、身净,身无常不净。
四、心净,心有漏则不净,无漏故净也。
执,非真神之法;若此理无常,则不成本有之
义。
次破第三开善解具二义:汝言常住之
法常有、始有者,亦应常住之法有曾、有今,若
有曾有今则堕三世,成无常。
反结云(又难):若
常住之法复有始有之义者,亦应无常之法,
应无本有之义;若无常法但有始有,无本有
者,则常住法但是本有,无始有也。
又,常住之
法具二义者,何因所耳?本有之义须耳因了
出,始有之义复为何所感?若无别因,则应无
别有;既有二有,则便两因,若从生因则无常
也。
今明涅槃未曾本,亦不曾始。为破本故,道
始亦为洗,故云本到则显。道非本始,非本始,
并是方便也。
第二、照境用。又二:初照俗境,次
明真境。
今先明俗境。
明俗中有流动□法去
来,今佛智作,若为照,若逐境,有去来,则佛知
无常;若不逐境,境去来,则不与境摄。(弟子决解孝云:境有
去来,是□谁心?若约因缘去来,境智亦因缘;去来既因缘,何因果去来与不去来?去则静,来则动,因缘则智,智则无
相。但觉者去来,是相无常。若知无常,境智亦无常,是来有得为疑,且去来相则颠倒,颠倒之境本来所无,何智所知?)
故彭城法师为此难故,明果乃无大期,生灭
犹有,念念流动,逐境去来。此解不可。故经云:
若言如来无常,舌则堕落。此师现世舌烂口中
也,彼师寻改悔,作悬高堂。譬如镜在高堂,万
像现镜中矣。像有去来,镜无生灭,虽作此解,
犹在不免难。镜是无情,知是灵识;又且镜是
无常,云何得譬常住之智?
第一京师云:知体
是常,用则无常,用无常,故逐境去来也。此亦
不可。岂得分如来体是无为,用是有为?经云:
正见者应说如来定是无为故也。
第二、光宅师
作例解如今:以无常之智,照常住之法;智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