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疏-隋-灌顶陈如品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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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三十三

隋章安顶法师撰
唐天台沙门湛然再治

* 陈如品之二

起卷是第六外道文为二。初论义。后归伏。论
义有二番。初番问众生何法故起常无常等
六十二见。佛答。不知色故起常无常。乃至不
知识故起常无常等。夫言色者。先业为因。今
世父母衣食为缘。虚伪假合谓有定性。所以
能起常无常等。乃至不知于识亦起诸见。次
番更问。知何色知何识故不起诸见。佛言。知
色但是因缘和合无主无我即无诸见。乃至
知识亦复如是。梵志言唯愿为我下。二是归
伏。文云。舍故等者。故名无明与爱。新名取有。
解者为二。一云。无明与爱是过去所以名故。
取有现在所以名新。爱是现在那忽言故乃强
解云由行得爱。此解不然。二云。若据烦恼无
明爱为新。若据业者取有为故。此亦不可。取
是烦恼那忽为新。无明爱新那忽属业。最为
不可。又一解云。不须云过现及烦恼业。但论
无明与爱是起身本。取从无明爱起即是枝
末。所以名新。无前诸失。上云。无明为父贪爱
为母。若尊敬此死入无间。又云。生死本际凡
有二种无明与爱此岂非故。今约三世现在
望过去无明。是故。未来望现在爱即是故。与
观师同又不失三世。文云。我今已得正法净
眼。或法眼净此应无异。特是左右之异。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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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得罗汉者。悟有早晚。犊子梵志下。第七
外道文为三。一缘起二论义。三归伏。亦以默
然为缘起者。不得例前表其儒雅。是故徐详
待三方答。犊子言下二是论义。此无自执但
咨正义故因佛默。先问默意。次佛思。默意乃
开问端。次犊子言下正论义。既无自执但问
正义。于中二。先问法。次问人。初问法中二。
先问。次佛答。答中又二。先许。次正答三种十
种。于中先双释。次双结。于释中云解脱欲者。
此是无贪善根。次问能修善断惑之人者。其
欲修习先访其人。若有高例我亦随修。此中
但问出家。二众兼得。四众。断一切有者。此明
罗汉即出家二众。得阿那含者。即问在家二
众。度疑彼岸者。少分称得度。此中再明优婆
塞者。有离欲者有妻子者。文云。受五欲乐而
心无疑网者。是佛皆答非一二三乃至五百
者何。如大品明大数五千分。然诸经中多明
五百弟子。此是数方之言。从世尊我于今者
乐说譬下。第三归伏。于中五。先请述。次佛许。
三述己。四请出家。佛令四月试。优婆塞经明
必四月。言四月者只是。一时。根性不同复不
一种。闻不一种即求出家。五佛听出家。出家
后修行得益。言二法者。或言止观。或定慧。奢
摩舍摩轻重音异。报佛恩者。依法修行是报
佛恩。纳衣梵志下。第八外道。此亦出家外道
常服此纳。因衣名人。此间亦有麻襦。杯度之
流。文为二。初论义。后归伏。论义又二。初执后
破。初执者。开善分初文为八复次。一据烦恼。
二据五大。三据镮钏。四据自性。五据五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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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五根。七据小儿。八据有无。招提分此文为
二。初难正义。后立邪义就初复二。一非业行。
后难烦恼。观师分为四初一复次难因缘义。
次三复次立自性义。三一复次重难正义。四
三复次重立自性。但分文在人孰是孰非。且
依观师诸师多云。纳衣正问众生之始三界
流来。弘广问终咨决如来涅槃。问始是问流
来。问终是问反出。观师据三文推之。一陈
如若弘广云。若人来问常无常有始佛常默
然。若纳衣问始佛何故答。二其初难。众生无
量世中作善不善业。未来还得善不善报。此
问行业因果。何关问始。三可中问于初流来
者。佛答不去。何者界外初起一念流来。此之
流来。复何处来。向前推之永不可得。知答不
去。由不作此问故如来解释。纳衣正问因缘。
爱阐生义。恶因缘死见地狱时。反更生爱而
生其中。善因缘死则见天堂。而生爱者则生
其中。解此数论不同。数人言。于生阴前起爱
润生。有身有惑同在一时。亦起爱心即便得
身。此即身先烦恼在后。论人云。于死阴后起
爱润生。即烦恼在前身乃在后。初难因缘又
两。初领旨而非。次难烦恼文又为四。一领旨。
二双难。三别难。四总结。此下牒佛所说。烦恼
与身故云领旨若因烦恼下。第二双难又三。
先两定。次两难。三两结。初两定可见。两难者。
初云。若烦恼在先全未有身。那得烦恼。烦恼
何处住。烦恼因谁生。若烦恼复因烦恼。烦恼
知不是先故言不可。次难身在先者。则不从
烦恼而得是身。身既不从烦恼。烦恼亦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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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此俱不可。若言一时下三别难。既言因果
不应一时。先后一时下。四是总结三义。三皆不
可。故知诸法不从因缘。复次瞿昙坚是地性
下。次立邪自性之义有三复次。彼明地性坚
乃至空性无阂。体性如此非因缘成。五大
既尔一切亦然。即自性义。复次世间之法有
定用处。證成前义。在额名鬘等者。如此土严
具。故初举工匠揆木为难。直者任床。曲者任
机。复举五道为难。乃言。自性生地狱等。又举
陆龟生即入水。海里蚶蛤谁之刻画。三举贪
欲。一复次更难因缘前非佛旨。后乃作难。难
有四意。一难贪不对尘。如人睡时亦不对尘
而生欲贪。二难小儿初生无所分别亦复生
贪。三难贤圣在于山林。虽离五尘亦复生贪。
四难自有对尘贪对尘不贪。并是自性。第四
有三复次重立邪义。初明五根不具而多财。
五根虽具而少禄。根若不具则过去作恶。今
生何以多财。若根具者过去行善。今生何以
贫穷。并是性尔不关因缘。第二复次可见。第
三复次举有无难。彼以虚空为有。兔角为无。
谁作虚空之有。谁使兔角令无。二事既然一
切亦尔。皆是自性。佛言下答。以答望问略有
三异。一有无。二郑重。三不次第。言有无者。
前有四难为八复次。今但七复次。何故尔。佛
答七难竟其即领解。是故不答第八难也。郑
重者。重答第二难。何故尔。性是其宗故再破
之。不次第者。第一答第二。第二答第三。第三
答第四。第四答第一。第五重答第二。第六答
第五。第七答第六。第八答第七。初答第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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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自性义者。彼以五大不从缘生。例一切法
亦不从缘。佛逐破之。汝立五大不从缘生。是
故名常。例一切法不从缘生。亦应是常。汝言
用处下。是第二答第三破其證义。彼云。镮钏
无有因缘。佛破云。皆从因缘得名。亦从因缘
得义。名鬘名缨。此是从因得名。匠为箭槊。此
从因得义。若性是箭无假工匠。况本是镮。今
打为钏改钏为镮。向是曲者任机。熨机直为
床。向时直者为床。今熨床曲为机。皆是因缘
何性之有。汝言如龟陆生下。第三破彼第四
复次。中有七事。为破七事。此即初事。何不入
火𡂡角。正反彼宗。若言诸法悉有自性下。第
二事。其上复次中全无此语。但言谁有教者。
而今有此破者。既云利是性尔。钝亦如之。岂
有教而长耶。若一切法有自性下。第三事。明
婆罗门不应祠祀。世间语法有三下。第四事。
明皆有造作之语宁是自然。若言诸法悉有自
性下。第五事。纵则应定。若一切法有定性下。
第六事。明既其无定则应从缘。汝说一切法
下。第七事。明说喻故。故知无性。若使解则性
解何劳为说。若不解者性自不解。虽复说喻
无所成益。善男子汝言身为在先下。第四追
破彼第一复次。但前难本有四。一领旨。二双
难。三别难。四总结。今答不一一相对。但总答
之。而此四意。但正难中本来有三。一者难身
在先。二难烦恼在先。三烦恼与身一时。别难
中即无。结难中有之。今亦答三。初答身在先
难。次答一时之难。后答烦恼在先难。初又二。
先双非。次正答三难。此下第一答身在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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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之本义说烦恼为身因。则彼应正难烦恼
在先所以。又难身在先者。相对而来。非其本
意。今欲答正先发遣旁。故先云。我无此说。汝
义亦然。何忽难此本。欲难我还成我义。善男
子一切众生下。第二答一时之难。就文为三。
初明一时。次明前后。第三更取意答。初言一
时者。除彼所计之一时。若是其所解言一时
者。此则不可。今言一时此是前后而一时。亦
是一时而前后(云云)。第二文中言其前后者。此
是一时中之前后。无前后异一时。亦无一时异
前后。今只于一时义中说有前后。即烦恼为
前。身属于后。烦恼是因身即是果。岂非因前
果后。若如中论所明缘成由果。此有别意(云云)
私谓。诸大乘经云无始者。不独云身。不独烦
恼。若一在前一则有始。今经从于对治化机
以说。故云。要因烦恼故而得有身。仍带理说
故。云虽无前后。虽是不尽之词。不尽是有馀
之说。故知实理却是权道之有馀。实而言之。
非但过去言无先后。只于现在烦恼为身。而
作因时亦无先后。何以故。因果无二色心体
一。三道三德一念无乖。五阴五脱刹那理等。
贵在衲衣执破。破已了性同空。空无前后内
外谁施。三十六轴唯从涅槃。五十二众咸成
佛性。至此不了终归结缘。此两段只有二行。
馀经文是释疑之要也。从汝意若谓如人二眼
下。第三更取意破。若言烦恼与身是一时者。
不应前后。如牛二角左不因右右不因左。是
事不尔。如炷与明是一时有。而要因炷有明。
终不因明有炷。烦恼与身亦然。但炷是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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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灯有明。而云炷者但齐火烧者名炷。未烧
之时不得名炷(云云)。明佛此义正是一时因果。
旧说多谓此明众生之始是一时因果。今谓
不然。此不明众生之始。但明众生用业得身
必由烦恼。自有二种。一者润业。二者润生。若
润业者身果为奢。今之所明正取润生。若依
数解。正以生阴之初有染污识。为润生惑。即
结一期果报。是为烦恼与身一时而有。于义为
便。但今依后解。若灵味法师亦用生阴。云初
起润生爱。极似数义。其馀师并云。死阴之中
起润生爱。得言一时因果者。此前迦叶章中
云。由爱无明二因缘故得住寿命。十地经云。
有漏有取心生热恼种子渐备。经云。有漏有
取心生有漏种子。润生之惑虽在前起。而正
由识。是有漏故润生之爱。所以结之是为取
识。有漏已有即是一时因果之义。故此义意
微采灵味之说。彼前难云。若言一时义亦不
可。今答一时而有此义。殊堪反于邪难故也。
故云汝意若谓如人二眼下。正取彼意破之。明
虽俱是同时实有。相因之义如炷之有明。一
时而有而复相因。汝意若谓身不在先下。第
三答烦恼在前难又二。此先牒彼难。何以故
下正破。但此中文有两家读之。一云。若以身
先无因缘故名为无者此是牒于难。汝不应
说者即是非之。汝不应作如此说一切皆有
因缘者。还明一切法实有因缘。然不须如此分
句。直云。汝不应说一切法有因缘也。然彼是
自然之义无有因缘。而言汝不应说一切法
有因缘者。然此三师外道。云有二十五谛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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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相生。即因缘义。而与佛因缘义异。佛法据
过去为因现在得果。彼家直据现在一世相
生以为因缘。又如勒叉婆有依谛主谛。如五
大造五根。五大是主谛。五根是依谛。并是因
缘。如火大造眼令能见色。色是火家之求那。
亦如空大造耳可能闻声。声是耳家之求那
(云云)。若言不见下。复取彼意破之。汝若言不见
身因故不说者。今现见瓶从泥出何故不说。
见故不说乃是违心。若见不见下。此明谁论
汝见与不见。但云现论诸法皆从因缘。善男
子若言一切诸法悉有自性下。第五重破第
二五大性难。先且破其地大。佛翻其义酥蜡
等物是彼家地。但酥蜡不定或时为水或时
名地。是不定后更破之。白蜡等物举为五大
(云云)。不言三大四大宁非因缘耶。此中两双。
前谓汝义说有五大。后说有香为地有色为
火。如论文香相品中明。卫世师义。不言香为
水色为地。宁非因缘耶。后双者前谓汝义云
从泥出瓶从缕得衣。宁非因缘。后谓汝义湿
是水大。假使由寒缘故冻。汝犹随湿缘。是水
不随寒缘是地。又水冻时不名为地。故名为
水。何故波动时不名为风者。此是芰角并难。
若例难者。应言水本流性冻时不流而尚名
为水者。风本动性。应有物不动尚不名风。而
今此文若作芰角并意者。水本流性。冻时不
流尚为水者。风本动性。波既是动应名为风。
波虽是动不得名风。水既不流不得名水。又
解此是例难。如水本流遇寒因缘冻而不流。
而犹随本为水。风本性动。遇水因缘激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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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应犹随本是风。若波动遂逐因缘成水。不
名为风。冻时亦应逐因缘成地。地非是水。并
意为水。本是流湿之性。冻时无流。守本湿性
犹名为水者。风本动性风激成波。犹自名水
不名风者。水冻成冰应名为地。水冻成冰守
本湿性犹名水者。何异波动时守本动性应
名为风。只为波动名水冻时名冻。所以得并。
动是风大。水为浪时虽藉风为缘。犹随因属
水。不随动为风。宁非因缘。汝言非因五尘下。
第六破彼第五。明五尘但为外缘。复由觉观
内因善恶。觉观即生贪瞋。汝言具足诸根下。
第七破彼第六。明业因不同致果报参差。如
汝所言世间小儿下。第八破第七。明儿有啼
笑则知有缘。又不破第八者二解。开善旧云。
第八是二种。无法无不从缘。则无劳破。二冶
城云。此破七竟。彼便领解是故不破。梵志言
若一切法下。此是第二归伏文为二。初作两问
汎尔求解。次从唯愿为我去是正归伏。佛知
根利。直说二边及与中间。彼即领悟。夫破义
多方不唯一种。随病用药不定后前。若弃通
从别须论次第。初起道树多用因缘破性。次
用无常苦空以破因缘。次用体破析。次用分
别破析体空。次用中道破于二边。次用圆常
破于偏渐。如此等义。遍乎经论。今大涅槃圆
常极说。而用因缘破彼纳衣自性计者。盖随
其病以此初药而后用之。初后既然中间亦
尔。于一切处以智方便。或随欲随宜随治随悟
互用无失。而次第宛然。私谓。四悉义兼秘密
不定。虽秘不定次第宛然。若得此意应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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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使文义分明。因缘破性虽具经文。更须
悬作无常析空乃至圆常等义。令法行成就。
节目显然皆与修多罗合。此义若成。破诸外
道邪教邪执。破一切内道正教正义。破一切
小乘圣贤教行位理。破一切大乘贤圣教行
位理。包括佛法尚尽。况复执性外道耶。于十
仙文中一一须作具载。则文烦故于纳衣章
中略出此意。得斯问意将对前后。纵横用之
(云云)。复有婆罗门名弘广下。第九外道文为二。
初论义。后归伏。彼无所执直问知心念不。佛
知其念故作异说。其本有四念。佛亦作四句
答者。涅槃是常。有为无常。曲即邪见。直即八
正。此四义者与其名同而意则异。故重问之。
佛方为说即云。乞食是常。别请无常。曲是户
蘥。直是帝幢。即是以所怀之事默以试佛。佛
知其意乃跨节用所表之理而以答之。答过其
表所以更请。然𨷲字应门里作。说文云。函𨷲
下柱。今经中草下作。此乃草名。说文言雀麦
也。后问八正能令灭尽。佛不答者。以此问意
众生修道皆灭尽者。应无复众生。然至理中
众生无尽。是故不答。若有可尽即是有边。私
谓。准文恐且约事。旧用此文谓弘广问终。善
哉善哉下。二此明归伏。其中发迹植因已久
贤劫近成(云云)。灵味以此一人例九外道皆。并
是权观。师不许。并云。若见一人发迹例九非
实。亦可九人是实反例一人非权。但诸人直
云證果不明是迹。此人欲知城知道自作守
门。既发大心非为小事。随文判之不须尽例。
尔时世尊下。第十外道有人云。此章有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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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小异不止化外。一为付嘱。二为降魔。三化须
跋为付嘱者。以说经竟须付嘱阿难。为降魔
者。正法之障本由天魔。今以咒降令法无壅。
为化须跋者。前诸外道恊邪难佛。佛降伏竟。
须跋自恃不来。顾命阿难唤来得道。今明不
然。皆化外道。词异意同。何者。佛大慈无量非
但当时破执。亦使将来救邪。所以顾命阿难
付嘱流通。阿难现为魔羂。魔亦能羂。障未来
故以神咒咒之。使二世无壅。须跋自很表将
来背化。遣阿难往召表流通传法。故须跋来
而得道。表于将来咸得归正。作此消文。化外
义成。流通不失。就文为四。初顾命阿难。二更
论义。三正命阿难。四兼化须跋。初文二。先问。
次答。此下是问。欲为付嘱此经兼化须跋。所
以顾命阿难所在。陈如言下二答。文为二。初
明众魔为乱。次明阿难受乱。先众魔乱中二。
先众说为乱次。神通为乱。初众说中云。毗伽
罗那即是论文。亦言和伽罗那。梵音不同。然
此中魔说。尽明佛法正义。不说魔邪之法。若
说魔义念阿难解之。然其常闻如来所说。才
闻异义即不信受。若尔云何为乱。解云。或说
十二因缘。或说四缘。复说四谛八谛等。以为
惑乱。文云。三观者有多种。一云。苦无常无我。
一云观阴入界。亦云。观三毒。言七方便者。数
人云。不净观总别四念处并暖法顶忍世第
一。成论人云。一者观色苦。二观苦集。三观苦
灭。四观苦道。五观苦过。六观苦出。七观苦入。
约一切法皆尔。从世尊阿难比丘见是事已
下。二明阿难受乱。而阿难得初果亲为佛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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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忽受众魔所乱。此有二义。一者迹中现
受。表神咒功方能降魔。二者阿难既不在座。
欲令如来顾问。文殊往复论其德业。堪为付
嘱。河西解云。阿难所以为魔所恼凡有五义。
一者陈如应是对扬化诸外道所以阿难不来
在座。二者谓魔得度故示在彼。三者欲显阿
难内德八事。四者欲令阿难往召须跋。五者
欲折阿难高心。尔时文殊白佛下。第二更论
义释疑。复为二。初问。次答。问中复二初问。
具出菩萨自能流通。从何因缘故下。此问阿
难何为独蒙顾问。尔时世尊告文殊言下二
答。文为三。初具述本缘。次现前称叹。三正答
二问。此初具述本缘。即是如来昔于僧中。命
觅侍者之本缘(云云)。文殊师利阿难下。第二现
前称叹。若阿难在众岂得叹美。又二。前叹八
事不可思议。次叹希有。又云。毗舍浮佛七佛
之名。定应如此脱。有本有舍浮者非。从如汝
所说下。第三正答二问。明菩萨虽能流通。各
有重任调伏眷属。故不付嘱。阿难下果。亲为
侍者。多闻最上。所以付之。长寿品初盛明声
闻不堪菩萨堪受。今付阿难不付菩萨。此有
三义。一者前诃实行故言不堪。今明是权故
言其堪。二者对扬大法弘宣深理其即不堪。
于教文言受持章段其即堪能。下文自云。若
阿难所不知者。弘广菩萨自为宣说。深义正
理即付菩萨。三者明声闻者自有与夺。夺故
不堪与故言堪。文云。是吾弟者。此是从弟但
欲论近。不复言从直云是吾之弟。所未闻者
弘广菩萨当能流布者。此有三解。一冶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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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外数中迹居第九。实是菩萨。是故佛言弘
广菩萨自能流布。二者招提云。佛法之中大
士。何[阿-可+昆]而忽取同外道名。谓能弘经言弘广
者。非据一人。但能弘通教化利益即是弘广。
故大智论。结集法藏中具明其事。迦叶对阿
难则出修多罗阿毗昙。对优波离出于毗尼。
即是律藏。若文殊师利与弥勒等对阿难出
大乘藏。是则文殊弥勒即是弘广菩萨。第三
解。既非外道又非通说。别有菩萨名为弘广。
如言普贤文殊等之流。从文殊师利阿难比
丘今在他处下。第三正命阿难。旧明三义。而
文中唯有降天魔。唤须跋应有付教之事。文
少不来。今就文有五。一佛命文殊。二如来说
咒。三文殊奉命。四魔王发心。五阿难致敬。第
一佛命文殊。令其持咒以解阿难。文云大陀
罗尼者。翻音不同。亦云总持。亦云能持。能持
正法不失邪法不起。故谓为持。亦翻辩才。是
梵音兼义。正翻为持。故其文云。闻是持名。其
中令持咒人行于五事断辛等。悉如文尔时
世尊即便说之下。二如来说咒。咒之名义已
如前解。但咒中云若竭裨。经本不同。或作衣
边。或为土边。今以衣边为正。而有二音。一徐
爱音云此是卑音。今以为婢离反。然土边作
亦有二音。又云婆岚弥。其字山下风。此本是
携字。若作携音者字当作[山/(几@(上/土))]。说文云。从岚省
从圭声。又赖绨之字或为第音。今为提音。说
文云。厚缯也。然新金光明经陀罗尼净地品。
佛为十地菩萨说十篇咒。此之一咒即是彼
经第十篇拥护十地。此咒正护第十地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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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当知。阿难位行即高乃是十地菩萨。如
来说咒而拥护之。彼经云。得此咒者不畏毒
蛇师子虎狼等。圆教一生既许超登十地。肉
身未免如是等畏故咒护之。然阿难纵非此
生始證本迹何殊。咒护之意思之可见。若不
尔者菩萨断烦恼无复怖畏。今何得云得咒
方乃免怖。故人多释。或云其事实是难知。不
可浅情所度。而有一义。法身之体而无所畏。
就应身为论此当示畏。如来道登种觉尚有
九恼。况乃菩萨。皆依前释。尔时文殊受咒下。
第三文殊奉命。魔王闻是下。第四众魔发心。
文殊与阿难俱下。第五明阿难致敬。但古来
咒文不译而有五义。一是三宝名。二四谛名。
三空境名。四胜行名。五鬼神名。总此五义故
称为总。能持善不失。持恶不生。故名为持。三
宝名者。请观音云。南无佛陀达摩僧伽。但三
宝名种种不同。或当如此。所以摩竭大鱼闻
三宝名即便合口。四谛名者。贤愚经中。闻四
谛名鹦鹉生天。空理名者。真境无名无所不
名。故闻此空名。即便悟道成圣断惑。胜行名
者。大品言。般若波罗蜜是大明咒无上明咒。
又请观音明六字章句。即六妙门。一数。二随。
三止。四观。五还。六净。鬼神名者。一者善神
王名。二者恶神王名。佛告阿难是娑罗林外
下。第四兼化须跋。文为三。一缘起。二论义。
三归伏。初缘起又三。一告阿难。二阿难奉命。
三相随而来。初文须跋陀罗此有二翻。一云
好贤。二云善贤。虽得五通未舍憍慢者。慢是
散心之惑。既得上定应伏下惑。而言未舍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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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者。数论两解。若依数义。慢从他使背上而
起。彼既得非想定。即缘彼地而起慢也。故言
未舍憍慢。若依论解。慢是散心烦恼此实已
伏。非想一地犹有慢在。且慢本自高。而彼得
下定我心殊多。以有我心故得名为未舍憍
慢。生一切智起涅槃想者。此是须跋长存之
想。谓生一切智想及涅槃想。又云。其人爱心
习犹未尽者。可有二义。一云。此是善爱。谓父
慈子孝之爱。此乃有烦恼爱故生此心。但生
判属世中之善。而谓为习犹未尽者。未必便
是习气。但明数起。此善其事既数数习不已。
是故便云习犹未尽。二者此论烦恼之习。若
烦恼习有二解。旧云。要永伏断方始起之。即
是所用。二解。明凡夫所起之习。而言未尽者。
以其得上地定伏于重惑。馀轻者在故云习
犹未尽。时须跋陀到已问讯下。二是论义。文
为二。初论业行。后论解脱。初业行者。即是世
间解脱即出世间。具与佛论世出世二事。就
前文为四。此下第一求听。佛言。今正是时。第
二佛许。瞿昙有诸沙门下。第三彼正问佛。四
如来答。前二如文。第三问佛中。不云是其己
义。但言世间有诸沙门等皆作此说。何故不
自出己义宗。此亦有意。前来闻佛破诸外道
所立之义。所以今时不自立宗。恐为佛破。直
举诸人所解问佛。明一切善恶果报皆由本
业。无有现身起业及现因缘。有业之义殊近
正说。但无现在因缘即便为邪。只因过去之
业能感苦乐二报。若现在能修断苦乐报既
能修道。现在此身便得涅槃。故云。一切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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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乐果报。皆悉不由现在之业因在过去。现
在受果现在无因未来无果。若有沙门下第
四佛答。文自为三。初难彼邪说。次责其邪师。
后为明正义。此下先难彼邪说有四重假设。
皆立一彼一我相对。文皆可见。从我言仁者
下。第二责彼邪师。文中言彼若见答富兰那。
然须跋之师实是郁头蓝弗。故下文云。汝师
郁头蓝弗利根聪明。而今言是富兰那者。是
假设之词。兰那是六师之宗。其人邪见拨无
实不说业行。但云假使是火师富兰那者。亦
须并责。文云下苦因缘受中上苦不者。实论
因果则下因得下果。亦有转障随缘不定。故
言下因得中上苦上因得下果。可有转障。又
云。能令乐业受苦果不者。谓行善是乐业。而
转于地狱获报人中受果。即是乐业受乐果
也。苦业受乐果者。即是为王除贼。此是苦业
而得富贵。是苦业受乐果。令无苦无乐业作
不受果者。此非无起之业为无苦无乐。今以
下善为舍受之因。即是无苦乐业随缘异故
都不得报。故云不受果也。又文云。能令无报
作定报不者。此非超然无报。正谓无定之报
能令作定报不。仁者当知定有下。第三正义。
仁者若以断业因缘力故下。第二论解脱义。
此有五番。此初番也。世尊我已先调伏心下。
第二述已自陈。佛言汝今云何下。第三重责。
世尊我先思惟下。第四文云。我先观欲是无
常无乐无净者。然外道所观多作六行。谓苦
粗障止妙离。若佛法弟子作八行观。谓无常
苦空无我不净如痈如创如毒如箭。今此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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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亦作八观。但例而为言。应观欲界为无常
无乐无我无净。而今独不言无我者。以外道
为我修禅令我出离无无我观。然此须跋次
第断三界烦恼。得非想处谓为涅槃。是先谓
心。佛言汝云何下。第五如来重破。汝虽言调
心。而犹有计非想处而为涅槃。涅槃无想汝
自计之。岂是调心。前断三界思惟烦恼。是除
粗想。而复计有涅槃。是存细想。其中云汝师
郁头蓝弗后退非想定作飞狸身。所以然者。
此外道本欲界身得非想定。为众鸟所闹乃
发誓愿。愿作飞狸残害鱼鸟。后时退定遂受
此身。然其得定以为涅槃。生大邪见后堕无
间是受恶身。世尊云何能断诸有下。第三归
伏。文为三。一请说无想之法。二时众得益。三
须跋悟道。私谓。此悟道文少应如后分。此下
请说无想之法又二。先请。次答。答文自二。初
略后广。此初略说实想者。若从境为名应言
实相。若从智为名即云实想。想是智名。相是
境名。须跋言云何下。第二更请广说。于中先
请。次佛答。答中文云。随所灭处名真实想者。
此有二义。一者以真实智断诸烦恼。故云随
所灭处。二以此空遣于俗有。故言随所灭也。
又言。名第一义谛第一义空者。涅槃果上亦
有此名。如师子吼初说。今文中则正明真空
为第一义。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得缘
觉菩提者。古来有解。谓三乘异观。今此文中
明三乘同观第一义空。但智有下中成三乘
别。例如三兽度河得水深浅。三乘同观中道
深智即得无上菩提。浅智但得辟支与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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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说是法时十千菩萨下。第二明时众得
益。文云。得一生实相二生法界者。谓十地补
处大士以为一生。九地则是二生。若具论者
则如法华经损生义说。须跋陀罗下。第三明
须跋悟道。应有正付嘱。而文来未尽。开善云。
自斯已后几可哀伤。然皆已蒙作得度因缘。
故如来灭后得道不一。今经教满足。唯宜自
励脱复不遇没苦。如何居士请僧经云。涅槃
后分更有烧身品起塔品嘱累品。此文三品
不来。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