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疏-隋-灌顶德王品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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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一

隋章安顶法师撰
唐天台沙门湛然再治

* 德王品之二

起卷德王问。若犯重下第二明违因。于中为
三。谓问答领解。冶城为六问。开善为五问。只
是三意。初两问四罪。次两问一阐提。三一问
不定。初问四罪者。若有佛性不应堕地狱。如
其退落佛性不持。第二问。若有佛性。云何复
言无常乐我净。若无四德岂有佛性。第三问。
阐提断善应断佛性。第四问。不断佛性何名
阐提。第五问。四罪与阐提等不定还生善根。
涅槃不定还成凡夫。难文小广。入涅槃已若
还出者。圣还成凡。若尔佛无四德。若不尔者
阐提亦无成佛之义。前难令涅槃无常。佛答
非无常。此中作不定难。一切不定则一切无
常。则涅槃亦是一切之限亦应无常。此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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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人悉令皆转(云云)。佛答为两。先叹问。次答
问。初叹问为四。一叹现德。二叹往因。三叹所
问超逾人天。四诫听许说。如文。善男子一阐
提下。正答为三。一答第五不定问。第二答第
三断善问。即兼答第一第二罪人问。第三重
答第五不定问。兼答第四问。初答第五中三。
先标。次答。三结。从如汝所言下。第二正答第
三有三番。一约内外。二约漏无漏。三约常无
常。佛性中道。非此二边故不可断。人天是善。
三涂是恶。凡法为外。圣法为内。世间是漏。出
世无漏。有为无常。无为是常。佛性悉非此之
两边。故不可断。若是断者下。兼答第一第二
罪人问。彼虽作罪终不断性。明罪不定。以不
定故得三菩提。本取断已名一阐提。性非已
得云何可断。既非定有岂能遮堕。答第一问。
若非定有遣第二问。又断已得方名阐提。今
性非已得亦遣第四问。犯四重下。第三重答
第五问为三。初汎明不定。二广明不定。三结
不定。初文又四。一明恶人不定。二明诸法不
定。三明善人不定。四明如来不定。此即恶人
不定也。色与色相下第二明诸法不定。有法
譬初法如文。次譬中凡三譬三合如文。而言
亦有定相谓常乐我净者。为其前难不定云
如来入已亦应出圣成凡即无常乐。今答不
尔。无定之中亦有定相。谓如来常乐我净。故
言亦有定相。须陀洹下第三明善人不定。如
来今于下第四明如来不定。方便道中如来
不定。法身本地定不为凡是名为定。二端不
可得烧者。两解。一云衬身譬本地。在外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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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此二不灭。二云衬身譬佛智观机。在外譬
神通应物。物机无穷故神通不尽。是故不烧。
衬音者非应言亲音。此衣在里名为衬衣。善
男子当知如来下。第二广明不定。旧解诸句。
作一存一亡。非鬼至亡法身。非非鬼至存应
身。今谓法应两分还是定义岂是不定。兴皇
云。非鬼法身不定。法身则亡非亡。非非鬼应
身不定。应身则存非存。存非存能鬼能非鬼。
亡非亡能非鬼能鬼。今谓皆未免定。何者鬼
定能非鬼。非鬼定能鬼。虽言不定亦名为定。
今明鬼即非鬼。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即鬼。
亦即非鬼非非鬼。非鬼非非鬼亦即鬼非鬼。
是一即三是三即一。无一无三一三不定。斯
则真不定义。馀句例然。今先唱章门。次解释。
凡二十章门。但解十六不释四门。于第九短
非短门中。云现三尺身者。河西云。其家无儿。
产一子长三尺而死。父母悲苦失性。佛现儿
像。父母见子还得本心。谓儿言。我言汝死汝
何处来。答言从死处来。因缘暂会。身属众缘。
四大假合。遍观众缘。何者是身种种说法。惑
心即断。便现三尺佛身光明色相。长者得阿
那含。非漏非无漏是第十六章而最在后释。
何故尔。佛欲广释此章。故留在后。又私谓诸
门之中。若漏无漏凡夫闻之多易解故。又二。
初明非有漏。其文极广。后明非无漏其文甚
少。广略相望亦应可见。初非有漏文为二。先
明三漏。后明七漏。问何不取三界烦恼为三
漏。而取色无色为有漏。通取无明为无明漏。
答佛说无定。或转三漏以为四流。然作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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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欲重故独为。一色无色小轻故合为一。无
明是根本通共为一。但数家称为漏落生死。
论家称为漏失道理。今经意者只是烦恼则
名为漏。复次一切凡夫下。第二明七漏。一见。
二思惟。三根四恶。五亲近。六受。七念。前两
是漏体。后五是漏缘。见是利使。思是钝使。根
是内五根。恶是外恶法。近是恶人。受是受取
色欲等法。念是昼夜念念不断。今文无思漏。
又恶漏作离漏名。能离是道。所离是恶。初解
见漏中应具十使。但举疑见者。欲明贪瞋痴
慢四使通于见思五见及疑。但在见谛思惟
门中。则为慢摄。文又二。先广明疑心。后别明
见使。疑乃非见。但疑见相关故言疑见。生六
种心者具列诸见。庄严云。只是五见开边为
断常故言六。开善云。决定有我。决定无我。未
是六数。但总唱决定。从我见我一下即是六数。
一我见我。二我见无我。三无我见我。四我作。
五我受。六我知。所言六者。一于假我计有真
我。故言我见我。二于假我上计无此我。故言
我见无我。三于阴身上计有真我。故言无我
见我。我作下三种。即十六知见中三。河西以
决定有无为二。我见我者。本计有我。入定之
时见妙光明。犹如日月。即以所见證定有我。
故言我见我。我见无我者。计现有我过未无
我。即断见外道。无我见我。谓诸有情悉无有
我。离五阴外别见有我。如麻麦等。我作我受
者。谓始终常有。即是常见。谓我能作因。我能
受果。及以能知。从凡夫不能善摄下。三释根
漏又三。一明凡夫因根起漏。二明菩萨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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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如来无漏。凡夫如文。菩萨下二明虽复
因根不起诸漏。行苦者二解。一云。即三苦中
之行苦。此若最通二云。行是无常苦但是报。
不得为一。言二十五里者譬二十五有。钵譬
色心。油譬于戒。不弃一滴譬不犯一戒。王譬
佛。臣譬行人。拔刀在后譬于无常。如来拔出
下。第三结如来无漏也。复有离漏下。第四释
恶漏。当体名恶。从治道名离。又二。先明能离
之道。后明所离之恶。初又二。先明菩萨修行。
后引昔證今。初文有五种法师。而言一经于
耳七劫不堕者。前名字功德品云。若闻常住
二字生生不堕者。闻有多种。若深能思惟如
说行者即生生不堕。若不能深思惟行者只
得少益。八魔者。旧云。无常等四各有其因。是
为八魔。又一解。烦恼等四及无常等四为八。
善男子我念过去下。第二引昔證今。于中有
偈。旧解。上半明果下半辨因。證涅槃是果。至
心听是因。果中有得离二事。證涅槃是得。永
断是离。因亦有二。至心是修行。无量乐是得
果。言得乐果者。非常乐果。乃是行因得因中
之乐果。有人评之。比太近局全无所以。若只
有此事何能卖身。复云何闻此而得成佛。观
师云。偈意无量不可得尽。所该甚广义味无
竭。且出十义。一三宝。二四谛。三三德。四四
德。五生不生等四句。六本有今无偈。七雪山
偈。八四悉檀意。九中论偈。十四种佛性。所言
偈含三宝者。只如来證涅槃。此一句。即是佛
法三宝。能證之人是如来。即是佛宝。所證之
法是涅槃。即名法宝。永断一句只是助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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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至心即是僧宝。能至心听即是秉行之众。
岂非僧宝。但此一句亦得两望。至心亦得是
法宝。至期何处即是听法。今且属僧。得无量
乐亦是助句。明三宝者只是两句。且置两句。
言四谛者。不取谛义但取行證。證此法者佛
證涅槃。即是證灭。何故知尔。涅槃翻灭岂非
灭谛。永断于生死。即是除集集是烦恼及以
结业。今生死亦是烦恼及以结业。若能至心
听。即是道谛。由至心听故即證道。常得无量
乐即是苦谛。何以故。苦果既遣便获乐报。三
三德者。即是摩醯首罗三目。亦是伊字三点。
如来證涅槃。即法身德。永断于生死。即解脱
德。至心听。即般若德。更须一一释之。四依品
中明三德者。一法身。二解脱。三般若。四相品
中不尔。一者涅槃。二者解脱。三者般若。即取
涅槃代法身。今此中既云涅槃者岂非法身。
永断生死是解脱者。有生死即有累不脱。今
既断除。即是无累宁非解脱。至心听即是般
若者。由听法故能生智慧。智慧既生宁非般
若。不至心者容可不生。今既至心听即能生
智。复得法乐自娱。非复世间之乐。言四德者。
即常乐我净。如来證涅槃即常德。问为将如
来为常。涅槃为常。今明人法皆常。故前文云。
以法常故。人亦是常。永断即净德。生死是可
恶不净充盈。既除不净便得净法。岂非净德。
至心听即我德。由我能听。无我谁听。常得无
量乐自是乐德。亦云复是重明常德。生不生
等四句者。前已委悉解竟。今不复释(云云)应本
有今无偈者。如来證涅槃。即本无今有。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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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即是本无。今既證竟。即是今有。永断生
死。即是本有今无。如来未断生死之时。由有
烦恼。即本有义。既證法身无复烦恼。岂非今
无。下之两句不可分张。只此三世是无有是
处。故直合是三世有法无有是处。何者是三
世法耶。只證此法涅槃常果。即是三世无有
是处。雪山偈者。文小交加须善分别。上半不
应此中文义。但取下半。而复不全应。今四句
但应今两句。生灭灭已。即是永断于生死。寂
灭为乐。即是常得无量乐。此两偈相望互有
所无。此偈望彼。即无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彼
偈望此。即无如来證涅槃。若能至心听。亦应
四悉。如来證涅槃。即第一义。有时说涅槃为
第一义。永断于生死即对治。论中云。以三观
治三漏。今正断生死岂非对治。若能至心听。
即是世界。世界之中。或言有我或言无我。皆
当至心领受此我无我。常得无量乐即各各
为人。论中云。一法分为两种说之。为计我者
即说无我。计无我者即说有我。著苦说乐执
乐说苦。今此为除计无常苦者故。明常乐等
法。中论偈者。因缘所生法。即如来證涅槃。涅
槃只是因缘之法。若非因缘即成性义。我说
即是空是永断生死。既断生死故得是空。亦
名为假名者。即是至心听。若有假我方能听
受。亦是中道义。即是常得无量乐。中道即是
非有非无。亦是非常非无常。结之为常。无苦
无乐结为大乐。今此常乐。即是中道之常乐
也。四种佛性者。除正因性。但取果果因因四
缘佛性。如来證涅槃即是果果性。故下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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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者。谓大涅槃。永断生死即因因性。下文
云。因因者。十二因缘所生之法。亦断十二因
缘烦恼尽者生观智解。岂非因因。至心听者。
即了因性。三十七品六度四等。并是了因。常
得无量乐是菩提果。以常乐故岂非果性。观
师云。聊尔思惟即便得此十科大义。是故当
知。其理无量非可述尽。前梵行中言痛。此中
云不痛。旧解云。只是浅深(云云)。次明所离之恶。
谓恶象恶马诸恶兽等能害人者。能生恶念
动身口恶。恶城恶舍无情之物。何能为恶。如
在边城持弓执箭警柝遏道。岂不生人杀害
心耶。恶舍亦尔。此是恶缘。恶知识者。甘谈诈
媚巧言令色。牵人作恶是故须离。次释第五
亲近漏如文。复次一切凡夫下。第六释受漏。
文云。觉觉即受也。圣行品云。受为觉相。因三
受后起三烦恼。故名受漏。其中复释沙门等
名。皆有多义不可定执。此中六难与上纯陀
有异。上以檀为难。哀叹品以罗汉果为难。此
中以怖心为难。何故三处辨难。而五同一异。
纯陀品对俗故云最后檀难。哀叹对道故罗
汉难。此中通对著有凡夫故怖心难。

* 德王品之三

起卷释第七念漏。又二。先明漏相。次明菩萨
无漏。能断念漏。行心邪念为漏。理应具三受
中生念漏。今偏据苦中生念漏起贪瞋等过。
菩萨下。第二明菩萨无漏又三。法譬结。初少
许法说。正明菩萨思惟能断念漏。凡夫愚人
不能思惟令其漏灭。从譬如有王下。第二譬
说。为二。先譬次合。初譬者。说之不同。或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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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望下合文应是八譬。一四蛇。二五旃陀罗。
三诈亲。四聚落。五六贼。六大河。七草筏。八
到岸。束八为三。初六譬道缘。次一譬修道。后
一譬得果。初言王者三解。一云。佛说众生身
中四大。二云。无明能构众生四大之身。三云。
此经诠众生四大。各相违害譬之如蛇。箧譬
一身。养食譬摩洗。准法者。依所作恶品有轻
重。戮之都市者。断善根绝慧命。其事显然故
云都市。切令者。敦恶莫作诫善奉行。逃走者。
若得真解彰显而去。今初伏惑故言逃走。次
王时复遣下。五旃陀罗用譬五阴。刀譬无常
苦。回顾者。欣涅槃为逃走。厌生死为回顾。三
是时五人下诈亲譬。藏刀者。以虚妄我覆于
无我。妄乐覆苦。密遣一人一人譬爱。五阴行
心。有此贪爱能惑众生。故言诈亲。四其人不
信下聚落譬。譬于五根。五根即是识所栖。托
如人居聚落。缸器者。旧云。是重口罂譬五根
重。沓字书为洪音。既不见人即人空。求物不
得即法空。坐地者安心空境。五闻空中声下
六贼譬。譬于六尘能劫善财。空声譬于闻佛
教中说有六尘。夜来者。无明闇心蔽此六尘。
六路值一河下。譬遇惑流。但诸众生恒在烦
恼。那忽云值。然都未修道则不知惑过。今始
研心知其为阂。故名为值。断常冲击譬之漂
急。乏戒定慧故无船筏。七即取种种下。筏譬
修道。运手动足譬道用。筏不可依。虑善微弱
不能胜济。身倚者。心依此善截流而去。草木
譬众善法。两手譬权实二智。两足譬戒定二
善。八即达彼岸下。譬得涅槃果。在此在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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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畏。既度到果必无所怖。次合八譬。初合
四蛇。即是四大。大有内外。内身四大正合四
蛇。四大共造眼根合见毒。共造身根合触毒。
共造鼻根合气毒。共造舌根合齧毒。次合五
旃陀如文。三合诈亲。亲只是爱。爱能谀谄诱
害众生。但前三心不能生爱。唯行心中能生
亲爱。然此五阴尽能为恶。但起爱取要在行
心。故云一怨。文云。怨诈亲者有始有终。爱心
不尔。无始无终。复有二义。一者如十二缘。犹
如车轮。无有始终。爱心亦尔。无有始终。然十
二缘。复有始终。即无明为始。老死为终。言无
始终义者。求爱来处永不可得。即无始义。去
处无从复是无终。次合第四空聚落者。即内
六入。外世间聚人所住处。无人故空。六根即
是我之栖托。求不可得故空。如人望舍。谓内
有人比至进觅都不见有。菩萨亦尔。观于六
根皆空无我。但此六入即为六根。并外六尘
内外十二。六根亦名六情。亦云六识。根以能
生为义。情从生识得名。然六根无情。识即有
情。从能受名故云六情。识取和会。根尘和会
故能生识。次合第五六贼。即是六尘。贼从外
来劫人资财。六尘之贼劫人善法。但此六尘
生三种法四事能生细烦恼者名为四微。所
生者粗故名四大。言四事者。色香味触。四
大各四。亦不具四。五事生者名为五欲。言五
事者。足一声尘。六事生者即名六尘。尘是滓
累之名。次合第六一河。河是烦恼。但此关二
河六河。不暇并述。有生死河涅槃河善法河
佛性河(云云)。但此经中三河不同。师子中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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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河。迦叶中明涅槃河。此中明烦恼河。既至
河上取草为筏下。合第七譬戒定智慧以为
三品。到于彼岸下。合第八到彼岸。譬常乐涅
槃。云何如来非无漏下。第二释非无漏。半句
文云。如来常行有漏者。数人云。有漏无漏逐
境为判。若缘漏境名为有漏。缘无漏境即名
无漏。此中明如来有漏。似数人解。何故尔。文
云。如来常行有漏。有漏即是二十五有。故知
是从二十五有境为名。论人从心何时逐境。
我体清净无烦恼时。虽缘漏境心不成漏。此
之两解为斗争本。此中具明如来非有漏非
无漏。非有漏者。乃明如来无复诸漏。非无漏
者。明佛犹有漏。此漏无漏。欲明佛是非有漏
非无漏漏无漏双非。何曾云是有漏无漏。善
男子以是因缘下。第三结不定。尔时德王下。
第三领解(云云)。如佛上说下。第二德王更请答
上果问者。前问既远故重牒之。就上第二双
问因缘中。先双答因果。次别答因果。别答中
如来既广答因竟。今德王更腾果问。文为二。
先腾果问。尔时佛赞下。第二如来答。又二。
一叹问。二正答。初但叹问。即有二意。一叹其
有忆持不忘。既经长时。犹忆前问。能请佛答
故。是得念总持之力。二者此涅槃中多有所
含。汝今并欲而总持之。是故复云得念总持。
如世人言下。第二正答又二。一者举大小相
对。是就相待义答。二者就绝待义答其大涅
槃问。初明相待即有十对。绝待义者。如下文
中。譬如虚空。不因小空名为大空。涅槃亦尔。
不因小相名为大相。就相待中先举十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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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譬。次合合中为两。先总合。次别举譬帖
合。总合又两。先列大小两章门。次云何涅槃
下释两章先释小。次释大。初释小又二。先举
五事。少分有灭苦之义。名为涅槃。非大涅槃。
若凡夫人下。第二举断伏之灭。名为涅槃。先
出凡圣两章门。次释中二。先释次释成。初从
或因世俗下释上凡夫。或因圣道下释上声
闻。世俗即是外道。得禅伏惑之人。圣道即是
小乘。断惑之人。何以故下。二释成上两。还生
烦恼即释凡夫。有习气者即释小乘。次文中
具出习气之义。通论十使皆有习气。如舍利
难陀毕陵伽等(云云)。今偏就我见明习。无我无
乐唯有常净。无我乐者。此是与其常净。夺则
皆无常乐我净。常乐我净下。此三句合十二
字。释上大涅槃章门。善男子譬如下。第二举
譬帖合。上有十譬。今但别合七。馀三则兼合。
王城地三事共一合。此三事相兼。王即有城。
城即有地。义势相随。人天又共合。于别合中。
先合海。次合河。三合山。摩诃那伽钵建提者。
大论云。大龙大象天中力士。梁武翻为极牡。
随小王下。第四并合三譬。大王大城等也。四
种兵下。第五合前第七众生大众生譬。若有
人能下。六并合前人大人天大天两譬。普示
众生一实下。七合前有道大道。大名不可思
议下。第二释大涅槃。即绝待释又二。先总次
别。初总释又二。初明不可说次可说。次别释
中但约三德不言常者二义。一云。前开宗广
明常竟。故略不言。二云。名字品云。所言大者
名之为常。此更明大不复言常。就三德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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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二。初大我中二者。先不可思议释大。次
多因缘释大。即可说不可说也。今文中云。有
大我故名大涅槃。又云。涅槃无我。旧有二
解。一云。无我者绝名冥真故。涅槃无我。俗谛
寄名故。涅槃有我。二云。无我者涅槃中无我
者无生死妄我。有我者有常乐之我。观师难
此二解。若绝名冥真名无我者。亦应绝名冥
真名为无常。彼解云。不得无常涅槃是常故。
以冥真四绝名为无我。更并冥真四绝故无
(云云)。难次家云。既言无生死中我。亦应无
生死中常。彼即反难。生死中何处有常。即应
反问。生死中何得有知。彼若解云。生死无真
我。而有假我者。又并无凝然常有相续常。若
尔非但无生死之我。亦无生死之常。并之无
穷。八自在者。一一多。二小大。三轻重。四色
心。五根。六得。七说。八见。如文。复次譬如宝
藏下。第二释多因缘故名大我。次大乐又二。
一明不可说大乐。次世间下。明多因缘大乐。
初文释四乐于中。初乐之中有三。复次明无
苦无乐之乐。二大寂静下。即是明无喧无静。
名大寂静名之为乐。三一切下。释非知非无知。
乃名大知名之为乐。四释身不坏者。即是非
生死非涅槃之身。是故不坏名为大乐。次世
间名字下。第二释有因缘。还对无缘以之为
释。故分有因无因二文释之。先明有因缘。次
辨无因缘。涅槃即同无有因缘。还是前绝待
之意。初有因缘中。云迦迦者乌声。究究者鸡
声。怛怛者雉声。次无因缘中。云曼陀等者。河
西云。曼陀婆者。梵本一音二物。一者高座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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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二者药汤。而出经者言殿堂饮浆。萨婆车
多云。似马芹一音二名。坻罗婆夷是燕雀亦
一音二名。次有法不可称量下。第三就不可
量释净。初释中文多因缘。但是文略。次以纯
净故名为大。后释净义。凡举四净义如文。善
男子是名下。大章第三总结也。

* 德王品之四上

起卷明第二功德。他释十德各各论体。谓初
功德以五事为体。此功德以五通为体。今云
不尔。此文云。以得大涅槃威神力故。当知十
功德皆以涅槃为其体。随事分别种种不同
体应根本。义从枝末而言十德。五通者。皆约
无分别中而论分别。若十若五。旧云。初功德
深第二功德浅。此不应尔。上以四句开拓人
谓为深。此中直说人谓为浅。若欲开此为四
句者。不得得。得不得。不得不得。得得。馀章
亦尔。何浅之有(云云)。旧云。大乘异小。唯佛乃
具漏尽。菩萨乃是因人。故但五通不说漏尽。
此乃一往以因让果。若具足论唯佛世尊有
真天眼。不以二相见诸佛国。他心宿命究竟
在佛。菩萨既其分得五通。何以不云分得无
漏。今此文中虽列五章六通意足。旧用不得
而得是总标五通。今云不尔。不得得者得大
涅槃。大涅槃者中道佛性非漏非无漏之无
漏。故文中非外道即非漏。非二乘即非无漏。
而言得大涅槃。即非漏非无漏之无漏释云。
所谓神通者。不如小乘十八变化之神通。神
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之慧即是中道。无二
边漏名大涅槃。指此而为无漏通也。私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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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十德皆證。初文既有知于略藏。岂有不能
分證六通。故知德文皆悉互通为辨。不别而
别故十相不同。别而不别同一涅槃。是故对
地亦应无失。况复十地义通圆别。别而不别
圆义也。不别而别别义也。若依此意。以此十
德中之法门。一一皆挟十地。带圆法门作通
别释。弥益其美。此则与经部会。与五时会。与
诸教会。与逗机会。就文为四。初标。次列章门。
三解释。四结。二列六。名既异小乘。当知六通
不与彼共。文中解释一一简出。列名虽异今
指此文亦名六通。不得而得即漏尽通。不闻
而闻即天耳通。不见而见即天眼通。不至而
至即如意通。不知而知即他心宿命二通。三
解释文即为五。然列章与解释小不次第。缘
宜不同是故耳。就初不得得章为三。一标。二
简显。三结。标者即标神通。神是大涅槃天然
之理。此理融通自在无阂。故称神通。其名虽
同其理永别。故简除凡小。显出中道。圆具自
在。故知漏尽方名神通。从通有二种去是简
显。即为二。标释。释中二。一简非。二显是。初
简非中。即简出外道二乘如文。显是为两。一
明一心中神通圆满具足如文。二显身心自
在具足。就其体圆自在明其用妙。就自在天
又二。先简出不自在。次明自在。第三结文可
解。复次所现身相下。二释不至至章门。即是
身通文为三。一明远到。二简异二乘。三明自
在如文。复次善男子下。三释不闻而闻。即是
天耳通文为二。初释次论义。释文为四。一修。
二得。三简。四无著。前二如文。第三文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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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转修习得异耳根者。明其修得皆异小外。
转修即是大涅槃心。无阂自在之修。又虽闻
音声无音声想。是名转修。得异耳根者不与
小共。第四无著中。云主相依相者。不同外道
陀骠求那。不作果相等者。不以禅定为因神
通为果。简异于小。馀文可见。尔时光明下。第
二论义。有二番问答。初问为两。一领旨仰非。
何以故下作两难。一难善声。二难恶声。皆作
定难。佛答为二。初叹问。次正答。答又二。初
总答。次别答。就初总复二。初皆不定。次复明
定。还是不定中之定。初有二重。皆先法。次举
譬后结。次如汝言下。别答为两。初答善声。次
答恶声。欲明原由恶心不关恶声。世尊声若
无定下。第二番问答。先问次答如文。善男子
下。四释不见而见。是天眼通文为六。一修。二
得。三简。四不著。五明异知。六结。此有数番。
明知非是后知乃借知明见。后结文乃借天
眼文助结以不共故。善男子云何下。五释不
知而知。即是他心宿命两通。文为四。一知他
心。二知宿命。三重明他心。四以是义故下结。
初他心又二。先知他心。次知佛性(云云)
大般涅槃经疏卷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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