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梁-宝亮迦叶品之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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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九


 辨三种业谓身口意
 辨四种报谓黑报白报杂报不黑不白报
 广辨烦恼业更相生义
 论世第一法有漏无漏义
 广辨三十七品作九种名说谓主胜导等
 广辨十想 广辨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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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迦叶品之第七

善男子众生观受知是一切(至)断和合故则不
生受。

案。僧亮曰。释爱是因。以我为乐。则生
爱著也。十二因缘。所作善恶者。以生死为乐。
不能离故。名受时也。何因缘生者。次观受因。
因复有因。从微至著。明可断也。不因自在天
生者。雅因要得其正也。皆从缘合而生者。缘
合则非自非他。生无定主也。即是爱者。乐受
生爱。爱生乐受。互为因果也。是和合中者。从
合故非有。合生故非无。断合则不生也。宝亮
曰。此下去观六种法。谓受想触欲业苦。唯触
一法。无别观寄诸门也。所以先观受者。一切
惑起。莫不由受。故先观受过。就观受中。观先
受因。次观受果报轻重。三观受之灭处也。内
外漏因心外境上生。漏尽因三受起也。如是
受何因缘生者。次观受因。如是因缘。复从何
生者。为次第种种观因。终非是无因而生。不
从想生者。别是外道所计无想天想非想阴
之想也。若有此因生。应当先断此受因也。因
缘即是受者。从过去灭心受作因生也。非有
受者。因缘中无有性受。非无受者。不离因缘
有也。

善男子智者观因已(至)是则名为清净梵行。

案。僧亮曰。若不观果苦。则不厌受。断受因
故。次观果也。受因缘得解脱者。乐生则系。乐
灭则脱也。断我我所者。知无宰主也。有少灭
处者。三慧断结。以闻思断粗。名小毕竟。修慧
断微。名毕竟解脱也。知从八正。即便修集者。
八道无漏。是修慧也。增长身心者。八道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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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增长违道也。何因缘故。能增长耶。触因缘
者。谓闻思观远因。修慧观近因。下观果也。非
明无明者。有漏善及无记也。杂食爱者。能令
生死不断也。宝亮曰。观因既竟。次观果者。得
三恶苦报。此三恶果。虽都是四心家报。要不
离于受也。何等受。能作爱因。何等爱。能作受
因。此明更互相生义。爱亦能作受因。受亦能
作爱因也。观因果轻重既竟。故次第三观受
灭处。若得信首五根。二空成就。名作少灭。至
正观无漏。名为大灭也。是道观受有三相者。
即三受相。然此三受。能增长行阴中身心烦
恼也。何因缘故。能增长者。从三触因缘故生。
第一无明触者。烦恼触也。第二明触者。能生
无漏八正道也。第三非明无明触者。世俗善
心也。如是受亦名为因。亦名为果者。从触生
名果。能生受故。亦名因也。观受作三门既竟。
今次复观爱果报者。因爱而生。所以须观也。
智者观爱。复有二种杂食。爱者四食也。无食
爱者。断四食得无漏也。若欲断爱。先断受因。
近因是受。远因是触。因果尽断。所以得八正
道。即名清净梵行。

复次善男子智者当观(至)想受灭故名为解脱。

案。僧亮曰。二事何因缘生者。爱受是生死
之本。更观近因也。知因想生者。想取假名。而
倒有轻重。重为爱因。轻为受因也。见色不生
贪者。释受因。著好生贪好相。是假眼识见色。
未得假想。取假想受得好恶。轻为受因。及观
受时。亦不生贪者。释爱因。受从倒生。受初得
好时。未生倒想。取常乐已。乃至贪爱。重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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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也。想有三种者。少有二种。一缘小。二住缘
时少。至无量亦尔也。未定者。散心缘不定。亦
住时少。欲界定粗。亦尔也。无色界无色。不为
外缘所动。住定久。云何说耶。想受灭名解脱
者。释佛所以说想受。为漏因也。宝亮曰。智者
当观受爱二事。从何而生。知从想生者。此下
次第二门。观想即假法相。故名为想。凡颠倒
妄缘。皆不得法实。是想三种者。若想像小缘。
名为小想。想像大缘。名为大想。想像无量缘。
名无量想也。复有小想。谓未入定者。欲界电
光定。复有大想。谓已入定者。八禅地定也。复
有无量想者。十一切入也。若三想灭故。则受
灭。想受既灭。便名解脱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灭一切法(至)闻者亦解说于
众生。

案。僧亮曰。解法者。法别众生总。总别
相因。说一则知二。心数相因。受想居要。受想
可断。知馀亦可断。说亦尔也。应亲近者。唯说
杂法解者。亦杂也。宝亮曰。迦叶因此语后即
问。若为说想受灭。名解脱耶。佛答言。如来或
时。因众生说。闻而解者。如先为大迦叶。说众
生灭时。善法则灭。但法由人弘。若人不复行。
便法不流转故。以以言众生以明法也。因法
说于众生。闻而亦解。说于众生者。如为阿难
说。若有法。能生烦恼者。便不应亲近。即恶知
识。若有法。能生善者。便应亲近。即是善知
识。既说可亲近法。不可亲近法。故物即得因
法解善众生。不善众生。是则善者可亲。不善
者不可亲。

善男子如来虽说想受二灭(至)虽有毒草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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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药。

案。僧亮曰。无若想者。世谛辨法名想。
世所共传。名流布也。世谛有二。一理。二倒。
缘广假名是理。计有一异是倒。倒则生著也。
宝亮曰。虽说想受二灭。则以总明一切法灭
也。想因触生故。次观触有二种。因无明识。起
想受烦恼也。因明识。断烦恼得解脱也。触本
寄诸门。故不别观也。

复次善男子智者观欲(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药。

案。僧亮曰。即是色声者。先观欲因。因有内
外。色等是外。到想是内也。便生于受者。即欲
也。欲无别法。倒想多为欲。乐名受也。十恶后
想起。名十恶想也。以恶父母者。杀害是行报。
地狱生报也。宝亮曰。次第三观欲。欲即五尘。
明五尘非欲。能生于欲。因中说果。故名为欲。
所以观者。因五尘故。生识著识。故生想。因想
故生受。因受故生行阴中爱欲也。然从五尘
至受。皆是欲因也。但识过患少故。不作别门
观也。

复次善男子智者如是(至)造作三种身口意业。

案。僧亮曰。次当观业者。八苦以生为本。烦
恼与业合行。然后受生也。次观业。受想触欲。
即烦恼者。惑性皆是烦恼。以始末轻重为异。
能别名触。无别门也。以通是想受之因。一作
生业。二作受业者。资业受生名生。能得生报
名受也。善男子。身口二业者。造作是业义。意
性造作。不作从生身口具二也。以因故得名
为业者。身口非作性。因意得名也。正业是意。
期业是身口者。性是善恶名正也。应他善恶
名期也。先发故名意。讫得名为正者。此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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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谓先发为主。从他为应也。即无明触者。业
能通四。欲说苦因。但说无明也。宝亮曰。智者
观欲已。当观业者。第四门明受想触欲。即是
烦恼。此烦恼能作业者。即十二因缘中行枝
也。不作受业者。不作润生结报业。何以故。初
作业时。要未改报。便未用润生惑也。如是烦
恼共行。有二种。谓生业受业者。欲明烦恼。始
终不相离。更互得作因作业。亦得作受生业。
故还来来取。观业既竟。便次观因。因即无明
触。因此无明痴。识于缘中取著。乃至生行阴
中业也。观因亦竟。即次观业所得果报。上上
善生阎浮提者。此论受道边胜。异昔教之说。
虽复两教不同。各自有意。馀三天下义例。悉
殊昔其旨。是等不复别释。

善男子智者如是观业因已(至)果报者名无漏
业。

案。僧亮曰。作业时垢者。释业名也。因不
善故。果报苦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虽有毒草亦有妙药。

案。僧亮曰。是义有二。一者亦果亦报。二者
唯果非报。唯果非报者。果是报因。此名则通。
以因报因。此名则别。有漏具二。无漏唯一也。
善男子。无有报故者。业从报制名。为苦乐受
是正报。苦性黑。乐性白。以乐治苦。名对治灭
苦乐寂静也。有定受报处者。黑在三涂。白在
人天也。郁单越于世乐为上。于道乐为下也。

复次善男子智者观业观烦恼已(至)苦因缘生
苦。

案。僧亮曰。是二所得者。观苦二法合行。
涅槃得果名。二果即苦也。离一切受生者。生
是苦本。故先说生也。复观烦恼因缘者。次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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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业及烦恼是因。苦道是果。因果通名有
道。四道相生。莫识其次也。宝亮曰。智者观业
已。次观业烦恼所得果者。第五门观苦。明业
烦恼与苦。更互相生。六道因缘。俱无微乐。故
圣人令断苦而修道。

善男子智者能作如是观(至)当知是人能断众
苦。

案。僧亮曰。不造新业。坏故业者。十二因
缘总三苦。见三苦。坏一切业也。观一切地狱
者。观苦苦也。复观人天者。别观坏苦也。深观
三界诸苦者。别观行苦也。智者若能观苦八
种者。总结也。

善男子智者深观是八苦已(至)虽有毒草亦有
妙药。

案。僧亮曰。求身求财者。身是内命。财
是外命也。作业者。作善恶也。增长者。长善恶
也。作业。作意业。作果。作身口业。即是取也。
爱取是轻重之名。轻为重因。取是果也。经云。
习近五欲。是名为爱。内外贪求。是名为取。知
是轻重也。爱因缘取。取因缘爱者。爱取有增。
次为因灭。以为因性有增减。明其可断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悉是何等一切法耶。

案。僧亮曰。第八美经之德也。净则涅槃。因
即是行。涅槃三法。皆是因。无法非因。言一切
法是。而义不决定。言旨未显。故定之也。善不
善诸法之本。以本摄末。亦同一切善知识。摄
一切梵行也。宝亮曰。大段中第八文。次明叹
经。若依此学。必出生死。成清净梵行。昔教所
明理未正。与生死未相分解。故不成真梵行。
今就此中赞叹。凡有三番。第一总就境智为
叹。第二偏就三十七品无漏智体为叹。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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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十想取远资发义为叹。今迦叶既问。故佛
答言一切是。此通就境智为言。夫境能发解。
智生有由。所以通束为清净梵行。虽有此判。
其旨未显。故迦叶更举诸法问。一切法不定。
如来今者。定以何法。为一切耶。佛又答言。大
涅槃经。乃是一切法之宝藏。故知此经理正
具明六行。能生人信慧。速出生死。是以莫问
彼法此法。皆因涅槃生。亦即因此境智。得大
涅槃。所以尽得作清净梵行。故下频作三十
馀事。赞叹此经之力用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现在诸佛之父母也。

案。僧亮曰。一切法谓经法也。能济穷乏。谓
之宝。无宝不备名藏也。此经说佛性果。能出
生死名宝。说果则无法不常。说因则无法非
性名藏也。自大海以下譬藏。猛风以下譬宝
也。

善男子是故此经摄一切法(至)即是卅七助道
之法。

案。僧亮曰。先说正因。更说缘因之近
者也。宝亮曰。上已总就境智。今正取真无漏
体。明真无相解。不与惑俱故。所以得名清净
梵行也。五方便中。虽是相似解。要体未免惑。
由是颠倒故。非清净梵行也。

善男子若离如是三十七品(至)是故不得名净
梵行。

案。僧亮曰。不说有漏为梵行者。道品
二种。为说无漏相续。至涅槃名行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是故得名清净梵行。

案。僧亮曰。举五识无烦恼非倒。以决之也。
非男生男想者。五识取男女未了。未成烦恼。
非令不取。取相是倒。能生贪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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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若有菩萨于三十七(至)毕竟名为大般
涅槃。

案。僧亮曰。此九句。初七是因。后二是
果也。若知因果功用差别。则知梵行也。宝亮
曰。转卅七名。作九位说也。何故尔。凡夫无
解。谓言位定不得作多少说也。今明法相无
定故。转为九位。就九位中分。唯分定慧。遗于
戒。能助生定慧。非正道体。是故不取也。分九
名为四意。第一有四位。就上中下品为名也。
第二有三位。据工用为名也。第三一位。就当
分所除为因也。第四最后一位。标果受称也。
初四就渐增进受名者。初第一念无漏。能与
后解作资。故名初品无漏为根也。第二念无
漏为因者。能生后力转强。故称因也。第三念
无漏名受者。如三受心后。即生烦恼。今此中
义亦同。既解慧稍深。转能摄生后无漏。故名
为受也。第四念名增者。此无漏念念增明故。
所以受增名。然后从初住以上。次第相生。讫
至金刚心。地地中。皆有此四法。故知斯四。就
稍稍增进受名也。次有三法就工用受名者。
明品品中。尽有此三。何以知之。主名为念。能
守境也。导名为定者。因念守境。于缘中静虑。
而得定也。胜名为慧者。定虽能守境。令心不
散。若无胜慧。或无容遣。此能除力胜故。名之
为胜。若尔从初住以上。金刚以还。当地于念
念之中。皆有此三义。然无别心也。智实者。此
是第八法。亦应是公用。然法小异。何故尔。言
实名解脱。从初住解去。当地中谈无。或不论
能治。今者明其所除。据行人所得无为功德。
就无缚边作语也。第九知毕者。就极处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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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涅槃果体为旨。

善男子善欲即是初发道心(至)毕竟者即大涅
槃。

案。僧亮曰。初发道心者。欲救众生。能发
菩提。欲有三种善为道根。或说慧说信者。欲
为发心之本。触是入行之始。名因缘。根有利
钝。利慧在初信因缘。故说诸恶烦恼。因信求
法。终断烦恼。皆是信力。至其成果。为信解
脱。受时作善恶者。受苦乐受。善友说道。乐修
则进。摄取道品。不乐则退。故言受时也。生诸
烦恼者。释之也。求乐则生。乐即能断。因善思
者。虽乐修道。要识其对治。应善思惟。宜修则
修。道品日增。要须专念者。宜修勤修。念不念
缘。成定之主。能为善分别。说智为最胜。心定
见法名分别。究尽名智。初得为导。转明为胜。
證解脱时者。證有无也。解脱者。有馀涅槃也。
出生死为实。毕竟者是无馀涅槃也。宝亮曰。
向者佛一往列名。今下去次第。更作五重来
解。今第一释云。根本是欲。欲者。欲乐之心
也。因名明触者。触对前理。故名明触也。摄取
名受者。摄受诸行。故名受也。增名善思者。是
得理之胜心也。守境不移故。称主名为念也。
导名定者。摄心一缘也。胜名智慧者。谓破烦
恼也。实名解脱者。则智体无累缚也。毕竟名
涅槃者。据工用都满也。从善欲即是初发心
者。下第二重解。从初一念无漏。讫至成佛。名
之善欲。由是善欲。能得成佛。故名为根本。如
来先说不放逸为本。今乃说欲者。明欲是根
本。以不放逸助成故。名为缘因。若众生无所
知时。依佛得解故。名佛为根本。今者众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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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自證得之时。要因欲心也。明触者。或说为
慧。或说为信。义无所在。从信得解故。解来惑
遣。谓之明触也。受名摄取者。能摄生万善。众
恶永消。如受后起业。道生必除也。因善思惟。
得理转深。能破烦恼。故名增也。然观解治结。
要赖专念。故名念为主也。得定之时。能见万
法。故名为导也。于诸解之中。智慧最胜。故得
胜名也。虽得四禅神通安乐。不名为实。若坏
烦恼證解脱时。方是真实。故名知实也。若断
除少苦。不名毕竟。要得大涅槃。无一切苦。究
竟无为。方称毕竟也。

复次善男子善爱念心(至)获得果报名为增长。

案。僧亮曰。厌苦欲灭名善。是故名触者。灭
苦须法在善友。经说道一心谛受。受则能善
思惟者。受已思义道品增。白四羯磨。以戒为
出家。白四得戒之本。名触。名因。二种戒者。
戒为道根名摄。即是初发讫。即是相似不断。
譬四品善根。下中上。下品名根。中品名因。中
与下相似也。增者。讫能生相似上品。灭中品
名相似。能生上上。名生相似。上上似上也。起
中下为增根。即是作讫。增即可用。譬炊米为
粮。炊成名因。饭时是用也。宝亮曰。下馀三
种。瞩文易见。然凡天执著。谓言唯真无漏。得
作九名。故今处处。施此九位。高下无定。乃至
十二因缘。名字亦得作此。九说既数重释竟。
人由未解。故迦叶更问。前知根等三法。云何
有异。佛还作数重释。此三法正上中下品。次
第相生。因果用异。故得此三名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乃至得称优婆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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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上九法说道品次第功用差别。
未说行义。说十相是所行之法也。宝亮曰。第
三番历十想为叹。若依此经修十想。莫问凡
圣。例皆通叹。何意尔。昔教明理不周。修十想
不成。依今所说。凡圣修行。悉不乖理。所以通
叹十想者。谓厌离食想。世间不可乐想。死想。
此三是始观。次有四想者。无常苦无我多过
罪。此四是涉理观。得理小深。后馀三想。离想
灭想无爱想。是入圣观也。就文中。先观无常
想。先观粗。后观细也。从远离常慢下。第二次
修苦想也。从非我我所者。下第三次观无我
想也。从智者观无我已以下。第四次观厌离
食想也。从具足如是四想下。第五次修世间
不可乐想也。又从有智之人。已修世间不可
乐想下。第六次修死想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云何名为(至)是则名为粗无
常也。

案。僧亮曰。一内。二外者。有情是内。
无情是外。次观闻者。闻贤圣所说也。无车轮
许者。地肥果实。家内种殖。皆悉丰足也。

既观粗已次观细者(至)故受盛法复是苦。

案。
僧亮曰。十时者。出胎名现在。未生名未来。终
不渐长者。不念念灭也。内外各二者内则饥
渴。外则寒热。观坏苦也。无常器。即是行。观
行苦也。

善男子智者复观生即是苦(至)若一若多二俱
无我。

案。僧亮曰。有异和合者。说法异。和合
异。和合即无性无我。无有一法。能为作者。此
破作者。和合故灭者。因灭果灭。和合灭也。

智者如是观无我已(至)是名成就厌离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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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虽得无我等观。今饥则须食。寒欲
得衣。故生烦恼。食生贪故。先观食也。如被剥
牛者。物触则苦也。如火聚者。思愿后身。后身
如火也。三百矛者。识本乐缘。缘皆是苦也。

迦叶菩萨言世尊智者观食(至)不空食于国中
信施。

案。僧亮曰。令与相似者。观米如虫。[麸-夫+少]
如骨末也。

善男子智者具足如是四想(至)是名智者善修
死想。

案。僧亮曰。次修死想。无常生灭。灭已
不续。名死也。

智者具足如上六想(至)则得称可沙门之相。

案。僧亮曰。又从若具足如上六想即七想因
下。次第七修多过罪想。不复解多过罪。直作
七句来释。一常修想者。常修上六想也。二乐
修想者。乐修上六想也。三无瞋想者。修六想
时。心都无瞋也。四无妒想者。修此六想时。心
无有妒也。五善愿者。修上六想。常非誓愿也。
六无慢想者。修此六想。不怀慢心也。七三昧
想者。若修上六想。常求三昧也。能呵三界者。
解第八远离想也。灭除三界者。解第九灭想
也。不生爱著者。解第十无爱想也。

尔时迦叶菩萨即于佛前(至)解脱即是大涅槃。

案。宝亮曰。大段第九叹佛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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