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义记-隋-慧远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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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义记卷第十

随净影寺沙门释慧远述

自下第二明其信善求有凡夫。此有两义。一
常没义。常没三有。二有暂出还没之义。还没
三涂。文中先明常没之义。复有常没非一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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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简前起后。何者下辨。是名下结。下明还没。
句别有四。一明四善得恶果报初举。次列。后
总结之。二就其人明出没义。若修是四名没
已出出已还没略以标举。下广释之。先释初
没。次释其出。后解还没。文皆可知三引说證
成。偈中前二造业故没。后二彰其烦恼故没。
四举喻以帖。先举其喻。如上二下将法以帖。
如上偈中烦恼及业二种之人如彼大鱼暂出
还没故言如是。

自下第三明其信善求出凡
夫。此有两义。一遇恶友暂出还没。二遇善友
出已即住。文中有二。一总辨其人。二是人不
具如是五下就之开分退住两义。

前中有四。
初言有人乐著三有是名为没牒前起后。出
从彼来是故牒之。二得闻下对没辨出。三何
缘下释显出义。离恶生善故名为出。先问次
辨后结可知。四是人虽下明出不具。于中
初明信心不具。是人虽信亦不具足总以标
举。下别显之有七复次。一就佛涅槃明信不
具。直信涅槃常乐我净不信如来二单就涅
槃明信不具。彼说有二。一者有为。二者无
为。无为涅槃常乐我净。有为无常无我乐净。
三就佛性明信不具。虽信佛性是众生有不
信一切众生有之。四就信体以明不具但信
不具。五约起因明信不具。但从闻生不从
思生。六约圣道明信不具。但信有道不信得
者。七约三宝因果法相明信不具。于中先举
邪正两信。次列后辨。下就正信以彰不具。
虽信三宝不信同体。虽信因果不信得者。
故名不具第二明其戒不具成不具信。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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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别显之。有七
复次。一约起因明戒不具。名前信心以为戒
因。第二唯有威仪之戒无其戒戒名戒不具。
定道无作从威仪戒生。从戒生戒故名戒戒。
于中初问。后对辨之。先举次列后辨下结。有
有作戒无无作戒名戒不具。始修名作。成名
无作。于中初举次列后辨。是故下结。四虽持
于身口之戒杂于邪命名戒不具。五有求戒
而无舍戒名戒不具。无舍相戒名无舍戒。第
六有其求有之戒无随道戒名戒不具。七善
恶通信心无简别名戒不具。于中先举善恶
二戒。次列后释。下辨后结。

第三明其闻不
具足。信戒不具闻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
具。下别显之。有四复次。第一约就十二部经
明闻不具。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且言六部理
实论之。于十二中随所不信皆名不具。二虽
受六部不能读诵为他解说名闻不具三虽
受六部但为论义为胜他等名闻不具。第四
近友闻法思惟如说修行乃至解脱不具此等
名闻不具。于中先举具足之闻。是人无下对
之以显闻不具足。前中初言我说闻具总以
标举。云何下别。先问后辨。于中先明亲近善
友。是诸师等于是人下明闻正法。得智慧已
能善思下系念思惟。得正义已身心寂静明
如说行。于中六句。次第可知下对前义明闻
不具。相亦可识。

第四明其施不具足。不具
足三施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别显
之。有三复次。第一约就财法二施以明不具。
财施求有法施不尽故名不具。先举次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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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下结。第二约就凡圣二施以彰不具。于中
先举次列解释后辨下结。第三约就受法之
人明施不具。受已所信即便供养。受所不信
则不供养。故名不具。

第五明其慧不具足。
不具上四慧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
别显之。有五复次。第一不能分别如来常与
无常名慧不具。二于此经中宣说如来即解
脱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三于此经中宣说
梵行即如来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四不能
分别性即如来如来即是不共法等名慧不具。
五不能分别四真谛等名慧不具。

上来第一
总辨其人。下就其人辨退彰住。不具有二牒
前开后。不具上来信等五事。增善增恶列其
二名。下辨其相。先明增恶暂出还没。于中先
明增恶之行。谁是已下出增恶人。如大鱼下
举喻以牒。前中初问次辨后结。辨中有二。一
增恶因。三业不净故增已下明受恶果。因中
有三。一明其人痴慢自高。是人不见已不具
足是其痴也。自言具等是慢高也。二是故亲
下亲近恶友故增恶法。于中初明亲近恶友。
既近已下明闻邪法。闻已喜下随闻生著。起
于慢下习行恶法。起慢烦恼。多行造业。三因
放逸下亲近在家故增恶法。初近在家。次乐
闻说在家之事离出家法。以是因下正明增
恶。以是因缘增长恶法明起烦恼。身等不净
明造恶业上增恶因。受果可知。前增恶行。下
出其人。谁是徵问。谓提婆等对问以辨。于中
四众次第列之。

下明增善出已即住。于中有
四。一增善行。二出其人。三释住义。四引说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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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初段中先明近友。近善友故乐咨未闻明
闻正法。受已思者明能思惟善思惟已能如
法下明依法行。如法住故增长善法结成增
善。增善法故终不复没是名为住结成住义。
次出其人。谁是问也。谓舍利弗等对问以辨。
于中四众次第列之。舍利弗等是阿罗汉水
陆俱行。今以何故说之为住。有人释言舍利
弗等于昔经中水陆俱行。于今经中但名为
住。此义不然。云何不然。于今经中正应宣说
菩萨之人为大乘住。何故宣说声闻为住。又
小乘中四果之人。于大乘中未到贤首。云何
已名大乘中住。但舍利等于小乘中具一切
行。是故其人得名为住。亦名观方。乃至亦得
名为俱行。今说其人本因为住。非得果后方
名为住。良以此等已證圣果彰住义显故就
指之。如是等下总结为住。次释住义。先问后
辨。辨中初法次喻后合。初言乐见善光明者
进善故住。以是缘下不退故住。喻合可知。下
引證中初之两偈小乘中住。若人分别明修
正解。至心求果彰其所欣。若能呵有明其所
厌。名住总结。后之四偈大乘中住。于中初二
宿善故住。后二明其现修故住。于中明其近
友闻法思惟修行。行中初因。后明得果。


下第四明五停心人。此具两义。一遇恶友暂
出还没。二值善友出已即住。然今文中总举
其人。略不辨其退住两义。于中四句。一牒前
起后总举其过。智不具足是牒前也。前说信
等五行不具据后以牒。是故偏言智不具耳。
凡有五事是举过也。贪欲瞋痴著我觉观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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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二是人知下为治前过亲近善友。三如
是下善友观过为说对治。愚痴多者为说因
缘。文略不辨。与其所说十二缘同故略不
举。著我分析十八界者。杂心论中说观六界。
所谓地水火风空识。前初德中亦同彼说。此
观十八皆得破我。此义广释如五度章。四明
其人闻已受行。

自下第五次明别相念处之
人。是人亦具退住两义。文略不辨。于中初言
行已次得四念处者牒前起后。身受心法列
其四名。别观色阴为身念处。别观受阴为受
念处识阴为心。想行为法。故名别相。此义广
释如道品章。

次第复得十二缘者是其第六
总相念处。馀经论中约就五阴以明总念。总
观五缘为空无我法念处故。是中约就十二缘
说观十二缘皆空无我亦是总相法念处观。
就一切法皆悉得作总念处观非止五阴。此
亦具有退住两义。文略不说。

自下第七明
煖心人。煖等四心如别章释此应具论。煖心
人中具有三义。一遇恶友出已还没二遇善
友坚住不退。三学观四谛即名观方。文中初
先牒前生后。迦叶白下问答广显。如是等人
终不断下就之开分退住等别。初段可知。

应中有三。一简别异通彰其分齐。二释名辨
体。第三明其得人多少。初中迦叶先问起发。
问中执通以非其别。一切众生悉有煖法立
通非别。迦叶前闻观因缘后方始得煖。是故
立通非其别矣。何以故下辨通破别。先徵后
辨。如佛所说三种和合名为众生总举昔说。
寿煖及识别举昔说。此说火大以之为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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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之中火大持故身不淤坏。以此功强故偏
举之。煖即是色。识即是心。寿非色心。三聚成
生故昔说此合为众生。若从是义一切先有
明煖宽通。云有说言因善友生徵破别义下
佛答之。明今所说是局非通。四番释之。一约
人辨释。如汝所问至一阐提皆悉有之彰通异
别。我今所说要因方便简别异通。以是义下
结非先说。是故已下结非齐有。二约界辨释。
如是煖法是色界法彰别非通。若言一切众
生有下破通成别。欲界无下结非齐有。三约
内道外道辨释。色界虽有非一切有彰别非
通何以下释。内有外无故非一切。以是下结。
四就内外约境辨释。一切外道观六行简外
异内。外道断结攀上厌下如断欲结。先观欲
界一切有漏为苦为粗或复为障。观初禅地
为止为妙或复为出名为六行。始观之时六
行俱观。终成之时于上于下各观一行不具
观六。我诸弟子具足十六彰内异外。言十六
者。苦下有四谓苦无常空与无我。集下有四
因集有缘。灭下有四尽止妙出。道下有四道
如迹乘。是十六下结非齐有。

自下第二释
名辨体。迦叶初问。所言煖法云何名煖问其
名义。为自性煖为他故煖问其体性。下佛答
中先答后问却答初问。细分有四。一对上后
问辨定煖体。二迦叶下问答重显。三如汝问
下对上初问释其名义。四迦叶白下问答重
显。初中性煖非因他者煖体是慧。非是同时
更有煖体因之说煖。问曰下说煖者即是圣
道火相。此则因他。云何说言非因他煖。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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煖法用慧为体。智慧之体因他圣火名之为
煖。非因他煖方名为煖名非因他。

第二段
中迦叶先问。问由何生。由佛向言自性是煖
未出其性故问令出。问相如何。迦叶先闻马
师无信便无煖法疑煖是信故复问之。如来
先说马师无煖举彼如来昔时总言。何以故
下举佛解词。无信故无当知已下约彼昔言
执信为煖。下佛答之。信非是煖翻其所执。何
以故下释通昔语因信生煖。马师无信煖法
不生故说其无。夫煖是慧正出煖体。何以下
释。观四谛故总约四谛證煖是慧。是故名下
约对别行證煖是慧。是谛观故名十六行。行
故是慧。

第三段中先牒问辞。下为辨释。圣
道火相故名为煖。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四段中迦叶先问明煖是有不应能与圣道作
相。是有法者是三有法。是有为者为作有果。
是法报。得色界五阴故名有者。约果显因明
其体是三有法也。是因缘故名有为者能与
色界五阴作因。造作彼阴故名有为。云何
能为无漏道相结徵佛语。佛答如是如汝说
者印前煖心有为有法。如是煖下翻上不能
与道作相。于中初法次喻后合。是故下结。法
中明煖虽复是有还能破有故为道相。喻中
如人喻修行者。马喻煖心。人依行进故名为
乘。味著煖心名为亦爱。厌患诸有策修煖心
说为亦策。合中初言煖心亦尔合前马也。爱
故受生合前亦爱。厌故观行合上亦策。问曰
此煖为当自爱为更有法爱著此煖。若煖自
爱马应自爱非人爱马。若更有法爱著此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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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著之心自可受生无关暖事。何由举此成
暖有为。释言上地味禅烦恼爱著暖心非暖
自爱。然彼暖心为爱润故上界受身故名有
为。又问策者为暖自策为更有法策于暖心。
若暖自策马应自打。若更有法策于暖心。彼
能策者可能与彼圣道作相。暖心非策安能
与彼圣道作相。释言暖前方便之心厌畏生
死修起暖心名之为策。非暖自策。由彼策暖
令暖向圣。是故名为圣道作相。结文可知。

上来第二释名辨体。下次明其得人多少。得
暖法人七十三种总以标举。次辨其相。有人
从来未断烦恼此具缚人初修入暖即以为
一。问曰暖心其必依于未来禅起。彼禅起时
应断烦恼。云何得有具缚入暖。释言未必未
来定心皆断烦恼。有人修定初得住心是未
来禅。未依此定作六行观故不断结。依此住
心修起暖法名为具缚。依未来禅作六行观
断欲界结。始从一品乃至九品即为九人。通
前为十。进修等智断初禅结至无所有。地地
之中各有九品为六十三。通前合为七十三
人。非想一地无上可攀等智不断所以不论。
文中初言欲界具十就欲总举。是人具恼十
中第一。断一至九复为九人。通前十也。如欲
初禅至无所有亦复如是明后六十三种人
别。是名下结。

上来第二广辨其相。下就其
人分其退住观方等别。如是等人则不复能
断善根等明其住义。如杂心中暖等唯不断
灭善根作一阐提犹作五逆犯四重禁。此中
乃至五逆四重亦皆不作不作故住。是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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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明其还没观方之义。先举次列后辨可知。

自下第八明顶法人。此人亦具退住观方
三种之义。文略不辨。文中初言观方即顶乘
前起后。退穷名顶。前学观方。彼观增长即名
为顶。虽是五阴辨其体性。与此相应定共无
作即为色阴。心王识阴。受数受阴。想数想阴。
其馀心法名为行阴。亦缘四谛故名观方释
观方义。观谛同前是以言亦。亦可同后。


下第九明忍法人。此人具有住及观方二种
之义。文略不辨。文中初言顶次得忍乘前起
后。安住名忍。亦五阴性亦缘四谛解观方义。

自下第十明世第一。是人亦具住及观方。
文略不论。次得第一乘前起后。世间中极名
世第一。次辨其性。经文不同。有经说言性是
五阴义如上解。复有经言性是五根所谓信
进念定慧等。慧为正主。馀伴助之。亦缘四谛
辨观方义。世第一法唯有一念。馀论宣说于
菩谛下唯缘一行。今以何故说缘四谛。释言
谛观有其二种。一者行修现在所起。二者得
修未来所成。世第一法现在所修唯观一行。
未来傍于四谛增明。今就得修名缘四谛。

下第十一明其见谛十五心人。断见谛惑有
十六心八忍八智。言八忍者。观欲四谛有四
法忍。观上四谛有四比忍。言八智者观欲四
谛有四法智。观上四谛有四比智。此十六中
前十五心名为见道。今次辨之。此人唯有观
方一义。住义通后显故不论。文中初先明苦
法忍是人次第得苦法忍乘前起后忍性是
慧辨其体性。何故前来皆言五阴此独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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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实相似。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
偏说之。缘一谛者明观方义。于苦谛下趣缘
一行。若爱行人或观苦行或无常行。见行之
人或观空行或无我行。问曰向前世第一法
现缘一行之中就其未来得修名缘四谛。此
苦法忍何故不然而言缘一。释言有以。世第
一法犹在世间宽容之限。于未来世傍修宽
多故言缘四。苦忍等心是峻疾道傍修狭少。
未来但于同谛四行而得增明不及馀谛故言
缘一。乃至见断举馀忍智。

下第十二明须
陀洹。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须陀体。此人唯
有一观方义。文中有三。一略标举。二举辨释。
三结法同喻。初中言得须陀果者标举所得。
是名第四遍观方者辨法同喻。前暖等中虽
学观方而未成就。苦忍等心观方成就而未
周遍。至此周遍故言遍观。方即四谛辨其所
观。

广中迦叶初问起发。如来次答。迦叶白佛先
得道故名须陀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
显。前中迦叶具为四问。一问须陀断惑多少。
如佛先说须陀所断犹如纵广四十里水在如
一渧举佛昔言。此中云何说断三结举多徵
少。如来前于现病品中说断三结得须陀洹故
今徵之。下列三名。非因见因是戒取也。乌鸡
戒等非真灭因妄谓是因。是故名为非因见
因。馀二可知。二问须陀遍观方义。三问其名。
何因缘故名须陀洹。四问须陀喻错鱼义。下
佛依问次第辨释。

释初问中文别有三。一
当相正解。二是三对下约治以论。三有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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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随化以释。就初段中先开二门重为一门。
亦摄一切须陀所断为第二门。下广释之。先
解初重。于中先喻。如王游等举其喻事。何以
下释。重故偏说。是三如是合以显法。如世人
王重故偏说。何缘下释。先问后解。一切众生
常所起者多行故重。如病数发名为重病。微
难识者沈隐故重。如病难别名为重病。是三
难断力强故重。此解初门。能为一切烦恼因
者释上后门。云何能为一切恼因。就十使中
五见及疑见道时尽与其断名。贪瞋痴慢见
断不尽不与断称。就所断中三本三随。身见
是本边见是随。戒取是本见取是随。疑使是
本邪见是随。以是义故宣说三结为一切因。

自下第二约治辨释。以是三结是戒定慧
三行大怨故偏说之。此义如彼毗婆沙说。身
见是其戒学大怨。由见神常苦乐不变不畏
业果纵情作罪。片从此义说为戒怨。戒取定
怨。取戒为道妨修禅定离欲道故。人取欲界
散善为道妨修上地禅定法故。疑为慧怨。于
法疑惑防正智故。

自下第三随化以释。有
诸众生闻须陀洹断无量结则生退心故但说
三。

次答第二。先牒问词。下对辨释。观获四
事总以标举。次列下辨。解初可知。释第二中
悉能呵责内外恼者。于十使中迷理生者名
内烦恼。缘事生者名外烦恼。后二可知。


答第三。先牒正解。迦叶言下问答重显。是须
陀洹凡有二下乘辨须陀洹利钝差别。前中
先牒。后对辨释。须陀名义具应有三。一名修
习无漏。二名逆流。三名抵债抵三涂债。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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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前二释之。须名无漏陀洹修习是初义
也。须名流等第二义也。须者名流此释须义。
下释陀洹。陀洹名逆。先举二流。顺逆列名。以
逆流下正显陀洹。下重显中迦叶先问。若从
是义何缘斯陀至阿罗汉不名须陀执通徵别。
若从上来修习无漏逆生死义名须陀者。斯
陀含等齐有是义。何故不悉名须陀洹。偏名
初果为须陀洹。佛答有二。一正对前问偏明
须陀一种名字有通有局。二是人亦名须陀
洹下乘辨一切贤圣名字明有通局。前中先
明须陀名通。一切众生名有二下彰其局义。
通中须陀乃至诸佛亦名须陀正显通义。若
斯陀含乃至诸佛无须陀洹云何得名斯陀至
佛反解通义。是义云何。若斯陀含不修无漏
不逆生死云何名薄。乃至诸佛不修无漏不
逆生死云何名觉。局中明唯初果之人名须
陀洹馀皆不得。于中初先简圣异凡。生名有
二凡以标举。客旧列名。下就辨异。凡有世
名彰凡异圣既得道已更为立名须陀洹辨
圣异凡。以先得下简初异后。以先得故名须
陀洹彰初异后。以后得故名斯陀者明后异
初。上来直辨须陀一名通局之义。下次汎论
一切圣名通局之义。文但彰通略不显局。句
别有四。初言是人亦名须陀乃至佛者明其
初果具一切名。二流有二下明馀贤圣具一
切名。为明馀圣皆悉得名须陀洹故须立二
流。先举次列。有为功德名为解脱。无为功德
说为涅槃。一切圣人皆具此二亦名须陀就
人分别。具前二流逆于生死。是故一切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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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陀。非但一切得名须陀亦名斯陀乃至名
佛。三须陀者名菩萨下就上初段释初果人
具一切名。于中但解名佛菩萨。馀类可知略
而不辨。须陀恒者亦名菩萨略以标举。何以
下释。其菩萨者名道众生。以求道故名道众
生。故今释之。明小乘中菩提之道即是罗汉。
尽无生智须陀求此故名菩萨。须陀洹人亦
名为觉略以标举。何以下释。正觉见道断烦
恼者正观谛理断烦恼也。觉因果者谓能觉
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正觉共道不共道者
所观圣行望阴是共望谛不共。于四谛下行
义各别故名不共。前三谛下一一诸行皆通
五阴故名为共。以有此义故须陀洹得名为
佛。四斯陀下就前第二释馀贤圣具一切名。
于中偏明小乘贤圣具佛菩萨二种名字。大
具小名略而不辨。故今文中说言斯陀乃至
罗汉亦复如是。亦如须陀名佛菩萨。

上来
第二问答重显。自下第三乘明须陀利钝差
别须陀有二总以标举。利钝列名。下辨其相。
先辨钝人约生辨之。须陀极钝天上人中七
返受生方得涅槃。少极二生。故今说言人天
七返举其极钝。复有五种明馀五阶。下别列
之。六返至二是其五也。利人现在获得须陀
至阿罗汉辨其利人。问曰一返何故不论。释
言须陀具有八品。七返至一即为七品。现般
为八。八中七返至二定钝。现般定利。文中具
辨一返不定。有人利根应得现般。以诸因缘
现在不得经生乃得此则是利。有人钝根现
在世中勤修不得经生乃得此即是钝。利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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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故隐不论。下次答其第四句问。先牒问
词。下对辨释。䱜鱼有四就喻举数。骨细轻等
就喻列名。下约显法。衔物坚中初约喻显法。
如魔王下引昔證成。

前问次答。自下第三
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重显向前释名
中义有两问答。就初问中迦叶初先进退两
定。为先得道名须陀洹。为初果故名须陀洹。
下就设难。若先得道名须陀洹。苦法忍时何
故不得名须陀洹。若以初果名须陀洹。外道
之人先断烦恼至无所有得那含时何故不名
为须陀洹。此举超越那含为难。云何超越。斯
陀那含并有超义。有人凡时依世净禅作六
行观断欲界结五品尽来入见谛道。至第十
六道比智时犹故名为次第须陀。若断六七
八品尽来入见谛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
作须陀。超證第二斯陀含果。斯陀含人所
断烦恼先已断故。断欲结尽至无所有后入
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作须陀及斯陀
含。超證第三阿那含果。那含所断先已尽故。
超越如是。云何作难。若次第人至第十六道
比智时以初果故名须陀者。彼超越人先断
欲尽至无所有入见谛道。至第十六道比智
时亦初得果。何故不得名须陀洹而名那含。
下佛答之。以初果故名须陀洹释去初难。良
以初果名须陀故。苦法忍时未是初果。是故
不得名须陀洹。如汝问下释去后难。先牒门
辞。下对辨释。释意如何。明初果人名须陀洹
超越那含超證第三非初果人。是故不得名
须陀洹。文中初言以初果故名须陀洹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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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问。是人尔时具足八智及十六行辨初果
相。四法四比是其八智。苦无常等是十六行。
是人但于现在道下为一行观。未来傍于十
六增明名具十六。迦叶下复重执为难。越超
那含亦具八智具十六行。何故不名为须陀
洹。下佛对之。明唯须陀得为初果故名须陀。
彼證第三非是初果不名须陀。文中偏对次
第那含辨释须陀为初果义。超越那含一向
不论。彼非常行之次第故。于中文二。一就行
修明初异后。二须陀洹缘四谛下约对境
明初异后。前中初先明初异后。阿那含人则
不如是彰后异初。是故下结。初异后中明须
陀洹舍凡入圣舍向得果故名初果。于中先
分十六行别。次分八智。后约此二解释须陀
为初果义。初中先分有漏十六以为二种。有
二举数。共与不共列其二名。是义云何。彼十
六行约界上下有三十二。于一一行重观名
共单观不共。为辨此义须明暖等四心差别。
于彼上下三十二行止观来去多心观察名之
为暖。多观未明名暖方便。多观分明名暖成
就。于一一行止观来去以渐略之。乃至于彼
一一行下各一心观名之为顶。二心观前名
为方便。后一心劝名为成就。此一心观与后
忍中初观相似。如增上忍似第一法。于一一
行各一心观名忍初心。更复从后向前略之。
乃至最后唯缘欲界苦下一行名之为忍。欲
界苦下二行观前名忍方便一行名成。于前
忍心末后所缘重一心观名世第一。

问曰善
行多应弥好何故须略。如迦旃延阿毗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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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富人欲适他土患其财多转以易钱。犹
嫌钱重转以易金。犹患金重以金转易大价
宝珠持至他方。行者如是。欲入出道患彼有
漏多行烦开故渐略之。此四阶中初二重观
名共十六。后二单观名为丕共。下分无漏
有二举数。向得列名。于彼见道十五心中所
观名向。道比智时所观名得。道比智心单缘
一行云何得有十六行别。释言彼现虽缘一
行未来傍于十六增明。故得果时亦具十六。
次论八智。有二举数。向得列名。向果八者。见
谛道中唯有四法及三比智。何处有八。向有
近远。见谛道前四现忍心学观四谛名为远
向。此十智中一等智摄。见谛道中复有七智
合为八耳。问曰向前十六行中向果十六不
摄有漏。向果智中何义通摄。释言向前十六
行中有漏无漏两处别论。故向果中不摄有
漏。此八智中有漏无漏不别宣说故通摄之。
何故不别。彼见道前唯一等智更无异义故
不别说。得果八者。得果之时舍见道中无漏
七智更起新得。得彼七智通以为果。并道
比智合为八矣。前远向中有漏等智得果不
舍亦无新得不摄为果故但有八。下约前二
解释须陀为初果义。是须陀人舍共十六得
不共十六。舍向八智得果八智。故名初果。
此文略小。若具应言舍共十六得不共十六。
舍有漏十六。得无漏十六。舍向十六得果
十六。舍向八智得果八智。准初类后中间
可知故略不举。舍共十六得不共者。不行名
舍。非得断舍。舍向八智得果八者。向果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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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初一等智入圣道时不行名舍。与前舍共
十六相似非得断舍。馀之七智證初果时得
断名舍。前一等智舍而不得。后七无漏舍而
更得。通道比智合为八耳。

上来一段明初
异后。阿那含人则不如是彰后异初。次第那
含不如须陀舍共十六得不共等。是故不得
名为初果。非初果故不名须陀。是故下结。就
始结之。是须陀人是初果故偏名须陀。文相
如是。又更分别前三果人各有二向。一者共
向。二者不共向。见道之心通向三果名为共。
向。次第之人入见谛道向须陀洹。先断欲结
六品尽者入见谛道向斯陀含。欲结尽者入
见谛道向阿那含。故名共向。暖等四心偏向
须陀。须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六无碍道
来偏向斯陀。斯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九
无碍道来偏向那含。名不共向一切莫不皆
修暖等趣入见道。何故见道偏名共向。暖等
四心不名共向偏向须陀。释言见道印證超
越斯陀那含。先所修得结尽无为故通向之。
暖等四心未能而證。是故不能向馀二果偏
向须陀。义既如是。彼次第人具依须陀。共
与不共二种向后而得圣果故名须陀。彼超
越人唯从须陀不共向后而得圣果。不从须
陀共向得果。是故不得名须陀洹。彼超越人
入见谛道但得名为超越家向。不得名为须
陀向故。前约行修明初异后。

下约境论须
陀洹人缘于四谛明初异后。那含缘一彰后
异初。于四谛中趣缘一种断欲界结不同须
陀。此亦辨其次第那含不论超越。彼非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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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次第故。是故下结。

上来广辨。以是义下
结法同喻。

下第十三明观已行。初略标举。
系心修行辨其行相。如彼䱜鱼彰法同喻。

下第十四明行已住。先略标举。行已后住谓
阿那含以为一门。得食已住复为一门。下广
辨之。先广初门。劫广后门前中有三。一开合
辨相。二欲色众生有二业下依前广释。三迦
叶白中般利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初中有四。一通就上下宣说二种。二就色界
已上说五。三通就上下说七。四偏就无色说
二说三。就初段中有二举数。下辨可知。


二段中先举后列。言中般者论释不同。依如
成实舍欲界身向色界去中间受身而得般故
名为中般。彼论不立中阴身故。此及毗昙舍
欲上升中阴身中而得般故名为中般。无别
受生受身般者。馀处名为生般那含。与行无
行同在一处。随义分异。异相如何。经论不同。
凡有三别。依如毗昙舍欲上升至色界中随
在何处最初受身。于此身中初生得般名为
生般。即此生中有利根人观察十六圣行得
般名为行般。又复观察苦集及道有为之行
而得般故亦名行般。即此生中有钝根人修
习有漏等智断结。不观十六圣行断结。如此
得般名无行般。又设观谛但观灭谛无为胜
法方能得般名无行般。此后二人皆悉尽寿
方始得般不同初人。此三人中生般最利。行
般为次。无行最钝。若依成实生般同前最为
利根。无行为次。是人自知定得涅槃不勤行
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行般最钝。精勤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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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寿得般名为行般。此经所说受身般者同
成实中行般那含。精勤行道尽寿得般名受
身般。此中行般与成实中生般相似。精勤行
道不至寿终而得涅槃名为行般。此中无行
与成实同不勤行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上
流般者色界已上随在何处二生已后而得般
者名上流般。于中细分乃有四种。一上流般。
次第受身至广果天而得涅槃。二者乐慧。至
广果天不得涅槃生五净居。三者乐定。至广
果天不得涅槃生无色界。四不定般。未至广
果中间得般。此四通说以为上流。

自下第三
通就上下说七。先说六种。前五如上。加一
现般。就现般中细分有二。一直现般。现依凡
身修得那含终至涅槃。二转世现般圣人身
上经生已后修得那含终至涅槃。于中有四。
一须陀果上经生得般。二斯陀行中经生得
般。三斯陀果上经生得般。四那含行中经生
得般。是故转世四处而来。旧言转世三处来
者其言谬耳。次增说七。于前六上加无色般。
此无色般与上流中乐定何别而须别论。释言
不同。彼乐定者从广果去。此无色般从欲界
去经生无色。故须别论。如成实中宣说十一。
现般为一。转世为二。中般为三。生中三人通
前为六。乐定乐慧通前为八。信脱见到及与
身證通前十一。前八可知。于前八中钝名信
脱。利名见到。得灭尽定名为身證。彼十一中
略无上流及不定般。

自下第四偏就无色说
二说三。此与向前无色界般有何差别而须别
论。释言不同。前无色般从欲界去初生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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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下所论是无色中经生已后上行般者。与
前不同故须别论。文中初先辨明其果。复有
二下辨定其因。果中初言行般涅槃复有二种
标别举数。无色界中上行得般故名行般。非
前五中第三行般。五中行般下文别释。此上
行般准因有三。文举两边且言二耳。二身四
身别其名字。受二名利受四名钝辨释其相。
是义云何。无色界中有四空处。那含于中终
不重生。若从欲界生四空处一身得般名无
色般。若从初禅乃至广果生四空处一身得般
名上流中乐定那含。此前二人生无色界一
身不得二身已后方始得般名上行般。于中具
论受二身者名之为利。三身名中。四身名钝。
今举两边中略不说。因中有其两种二法。初
一二法是中品因。后一二法是前利钝两品
家因。是义云何。具精进定受于二身。互无一
边受于三身。进定并无方受四身前二法中
先举后列。勤修观解名为精进。定心难现名
不自在。懈怠有定翻前可知。后二法中先举
后列。

上来第一开合辨相。自下第二依前
广释。但解向前五种那含。先解中般文别有
三。一约业辨中先举二业。作受列名。造缘初
起名为作业。为爱所润能生后果名受生业。
下约显中中涅槃者有作无受故中涅槃。二
约处辨中舍欲界身未至色界以利根故于中
涅槃。三约心辨中先举四心。次列四名。初言
非学非无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言学心
者是无漏因。言无学者是无漏果。后言非学
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如杂心说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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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随顺心灭故趣向般
涅槃。下约此四明中涅槃。先问次辨。四中后
二是涅槃心。初二即非。无学之心證有馀灭。
非学无学入无馀灭。是故后二名涅槃心。是
故下结。

下次解受身。初先正辨。迦叶言下
问答重显。前中初先辨其二业。次明其人依
叶受身。后明其人依身得般。此与成实行般
相似。下重显之。先问后答。文显可知。

次解
行般。常修行道并以有为三昧之力能断烦
恼不尽受命入于涅槃名为行般。此与成实
生般相似。

次释无行。是人懈怠解无行义
三昧力故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次解上流。于中先明退上生下。流有二下从
下向上。先举二流。次列其名。退上善法而生
下结名烦恼流。又断下结生。上烦恼亦得名
为烦恼流也治道渐增名为道流。下约道流
解上流义。初至四禅亦复如是明广果下上
流之义。复有二下明广果上上流之义。于中
有三。一略分二人。二如是二人一乐已下辨
因显果。三是名下结别其相。初段可知。


二段中文复有四。一明乐定乐慧之别。先辨
所乐。后显所入。二明薰禅不薰禅异。如是二
人。一者修禅有五阶。差二者不修略以标举。
下重辨其五阶修相。先问次列。后约论果。
是义云何。此人修得四禅定已先薰四禅。先
入四禅无漏心中。次入四禅有漏心中。后入
四禅无漏心中。是一一中多心相续以渐略
之。乃至一一各别二心名为薰禅。方便道成
各别一心名薰禅成。成中合有五重往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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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心。十心无漏。五心有漏。次薰三禅。次二。
次初。作法同前。此五番中初番为下。第二为
中。第三为上。第四上中。第五上上。第四禅中
修下便罢生无烦天。此名少广。至中便止生
无热天。至上便休生善何见。至上中者生善
见天。至上上者生阿迦尼吒。此名无小。若不
退者欲界命终径生五净。以下三禅爱结尽
故所以不生。四禅有爱是故往生。如此生者
不名上流。若有退者于下三禅乃至广果后
还断结重修薰禅方生净居。如此往者方名
上流。此第二竟。三重明乐定乐慧之相。一乐
论义是乐慧也。二乐寂静是乐定也。乐静无
色乐论五净约因显果。四重明薰禅不薰禅
异。与前何别而复更论。前是初薰。此是退后
生上重薰。复二总举。薰与不薰列其二名。
薰义如前。薰入五净不薰无色约因显果。尽
寿而般明无中灭。

上来第二辩因显果。自
下第三结别其相。是名上流是总结也。下彰
其别。欲入无色则不能得五阶修禅。若修薰
禅则呵无色为是定别。

上来第二依前广释。
自下第三有难解者问答重显。重显向前中
般那含。初问次答。后明中般上中下别。问中
初言中涅槃者则是利根何不现在入涅槃者
就时徵问。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则无就
处徵问下佛答之。先答初问明有三缘现在
不得。一四大羸劣不能修道故不现得。二资
具少故不现得。初先正辨。我昔已下引事證
成。无量众生应入已下总以结之。三有众生
乐多教化故不现得。如汝问下答其后问。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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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后释。有四复次。一约内外因缘分别。欲界
烦恼因缘有二总以标举。内外列名。使性为
内。尘境为外。以欲界中有外可厌故有中般。
上界无彼外缘可厌故无中般。二约色欲二
爱分别。先举次列。著外五欲资生之具名为
欲爱。爱著女色名为色爱。欲界地中有此可
厌故有中般。上界无此故无中般。三约悭等
粗过分别。欲界有其悭贪瞋妒无惭愧等可
以厌恶故有中般。上界无此故无中般。第四
约其心性分别。欲界性健故有中般。得四果
故。上界不尔故无中般。

前问次答。下次明
其上中下别。先举次列下辨可知。

前广那
含。下次广上得食已住。喻以错鱼得食已住
牒举前喻。是人亦尔约之显法。云何下释。有
六复次。一上界受身故名已住。二不受欲界
一切趣身故名为住。此二就果。下四就因。三
断无量结少在名住。四终不造共凡夫事故
名为住。五自无畏令他无畏故名为住。自无
罪恶故自无畏。不恼害他故他不畏。六能远
离色欲二爱及悭贪等故名为住。

下次明其
罗汉辟支菩萨及佛以为俱行到彼岸义。到
彼岸者喻罗汉等略举其人。下辨其相。如龟
俱行牒举上喻。下约显法。于中先明护根如
龟。先问次辨。是故下结。下明其人似龟俱行。
水喻世间陆喻出世出其行处。下明俱行。能
观烦恼如龟行水。到于彼岸如龟行陆。是故
下结。

前分七人。下明有性。先举其喻。后约
显法。如恒河中七种众生虽有龟鱼不离于
水是举其喻。不离水性非是不离河中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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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之水喻于生死。众生水性喻于佛性。为
是须别。下约显法。如是微妙大涅槃中合恒
河也。阐提至佛合七众生。虽有异名合前虽
有龟鱼之名。不离佛性合不离水。下重辨之。
是七众生总牒七人。若善法者别牒信善求
有凡夫。并牒信善求出凡夫。若不善者别牒
最初常没阐提。若方便道别牒五停至世第
一七方便人。若解脱道别牒苦忍乃至须陀。
若次第道别牒斯陀乃至那含。若因别牒罗
汉辟支及上菩萨。是佛因故。若果牒佛。亦可
若因牒三乘因。若果牒彼三乘之果。悉是佛
性就之论理。是名如来随自意语结以显深。

自下第三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重显向前到彼岸义。前言罗汉乃至诸佛到
于彼岸。其岸未彰故下辨之。到复未显故下
须释。先论彼岸。后彰其到。前中迦叶初问起
发。于中先问大乘彼岸。有因有果无因无果
汎立道理。涅槃名果常故无因举佛上言。如
来于前师子品中广明涅槃是果无因。故今
举之。下就设难。若无因者云何名果。为此难
者欲使如来辨因显果令人修證。下复问其
小乘彼岸。亦名沙门举小乘因。名沙门果举
小乘果。下问云何。徵问欲使如来具辨令人
修證。下佛答之先对初问明大涅槃有因故
果非全无因。是中为明涅槃有因。乘举一切类
以显之。先举七果。次列七名。下广辨果约之
显因。就第四门馀残果中得第三身延年益
寿是其果体。下明远因。复言即是延年益寿。
谓衣食等能延年者能益寿者说为远因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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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体。第七门中先辨果体。即是涅槃离一切
恼。下约辨因。三番论之。一总相分别。一切善
法是涅槃因。二近远分别。先举次列后辨可
知。三生了分别。于中先举世间生了。次约论
出。出世亦有生了二因。下辨其相。三解脱门
三十七品为一切恼不生生因亦为涅槃作了
因者。望方便果说为生因。方便之果能灭烦
恼故令一切烦恼不生。能灭烦恼使不生故
体是有法。从因修起故三解脱三十七品能
为彼果而作生因。非是直望数灭无为而说
生因。即前生因能了性净涅槃之果说为了
因。是故下结。

下答后问。辨明小乘所到彼
岸。于中初先牒问略辨。先牒问辞。次辨。后结。

迦叶言下问答重显。先问何缘八正道者
名沙门那。下佛为解。其沙门那正翻名息息
众过故。从斯得果名沙门果。文中三番。一能
息乏名沙门那。沙门名乏举其所息。为业烦
恼驱驰六道所以名乏。那者名道举其能息。
此出那体非解那义。那义名息。故五度中阿
那出息般那入息。如是道者断一切乏正解
那义。断一切乏故名为息。下牒结之断一切
道牒前能断一切乏道。以是义者以是圣道
断乏义故。名八正道为沙门那从斯得果名
沙门果。二能息恶名沙门那。如世乐静亦名
沙门举世名义。此名略少。若具应言乐静息
乱名沙门那。如是道者亦如是下约之显法。
三息下为上名沙门那。如世下人能作上人
是名沙门举世名义。如是道下约之显法。

前解彼岸。下释到义。于中先明小乘到岸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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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佛下明大到岸。小中先明罗汉到岸。后
论辟支。罗汉到中义别三番。一约沙门及沙
门果解释到岸。罗汉修前沙门之道得沙门
果名到彼岸。二约五分法身明到。初举次列
下释后结。三约四智解释到岸。四智之义广
如别章。此应具论。文中初举。次广辨释。我生
已尽依毗婆沙是断集智。依胜鬘经是断苦
智。文中初言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亡。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彰其果丧。准毗婆沙举
其显前。若准胜鬘举前显后。梵行已立依
毗婆沙是修道智。若依胜鬘是證灭智。文中
初言所修梵行已毕竟者彰其因圆。又舍学
道明其果极。准毗婆沙举后显前。若依胜鬘
举前显后。所作已辨依毗婆沙是證灭智。依
胜鬘经是修道智。文中初言如本所求今已
得者明其果极。修道得果彰其因圆。准毗婆
沙举后显前。若依胜鬘举前显后。不受后有
依毗婆沙是断苦智。若依胜鬘是断集智。故
胜鬘云所断烦恼更不受后名不受后。文中
初言获得尽智明其因亡。无生智者彰其果
丧。准毗婆沙举前显后。若准胜鬘举后显前。
前举次释。以是下结。下解辟支到彼岸义。如
前罗汉辟支亦尔。

下次明其大乘到岸。菩
萨及佛具六波罗蜜名到彼岸举因显果。是
佛菩萨得菩提下约果显因。先辨后释。文显
可知。

从如恒河至此第一广明七人悉有佛
性。

自下第二诫劝舍著。于中有二。一举信
谤诫劝舍著。二佛性不名一法已下明性唯
是佛随意语诫劝舍著。前中初先广显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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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舍远。若言阐提未生善下举谤显信令
人习学。前明谤中文别有三。一约七人行修
得失以显谤相。二约七人通局之义以显谤
相。三明前二起谤所由。就初段中别有三句。
一明七人不修之失。不修身等即能造作五
逆等罪常没三涂故名为失。二明七人行修
之得。近友闻法思惟修学得到彼岸故名为
得。三约显谤。良以七人不修身等常沈没故。
言一阐提定得菩提是名染著。又以七人近
友闻法思惟修行到彼岸故道言阐提一向不
得无上菩提是名虚妄。

第二段中先明七人
通局之义。始终通论一人具七。前后别分七
人各一。下约显谤。于中初就菩提明谤。次就
圣道。后就佛性。就菩提中良以七人各别一
故心口异想言一阐提定得菩提谤佛法僧。
现未得故。内心乖法名为异想。口言乖法称
曰异说。又以一人具足七故说言阐提不得菩
提是亦名为谤佛法僧。当来得故。就圣道中
良以七人各别一故说言八道凡夫所得谤佛
法僧。现未得故。又以一人具足七故道言八
道非凡夫得是亦名为谤佛法僧。以当得故。
就佛性中亦以七人各别一故有人说言凡夫
众生有佛性性谤佛法僧。现未證故。亦以
一人具足七故道言众生定无佛性是亦名为
谤佛法僧。当必得故。

自下第三明谤所由。
由无信解是故我说二种人谤略以标举。不
信不解列其二名。若人信心无有慧下彰此
二人生过不同。有信无智增长无明。有智无
信增长邪见。不信之人瞋恚心下明俱起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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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之人瞋恚故谤。无智慧人不解故谤。是
故我下结成昔说。

上来明谤。自下第二举
谤显信。文别有四。一就菩提反举其谤。若
说阐提未生善根便得菩提是一谤也。若言
阐提舍一阐提次于异身则得菩提是二谤
也。二就菩提翻谤明信。若说阐提生善不断
后得菩提不名为谤。三就佛性反举其谤。于
中初明说有成谤。谓说众生有其报佛果德
佛性常乐我净不作不生恼覆不见当知是人
谤佛法僧。下复明其说无成谤。说阐提人无
法佛性犹如兔角从方便生本无今有已有还
无是亦名为谤佛法僧。亦可前说众生身中
已有果体所以成谤后说无因所以成谤。四
就佛性翻谤明信先举所说后结不谤。前中
四句。初言非有如虚空等简是异非。解有两
义。一约佛性因果分别。非现有果如彼虚空。
非现无因如彼兔角一向全无。二约法报二性
分别。非现有其报佛体性如世虚空本来有
体。非现无其法佛之性如彼兔角本来无体。
如上文中说法佛性不如虚空不可得见。说
报佛性不如兔角不可得生。此中所说与前
左右。二何以下辨非异是。解亦有二。一约佛
性因果分别。虚空常有不如佛性果非本有。
兔角恒无不如性因非是本无。二约法报二
性分别。虚空常有不如报佛性非本有。兔角
恒无不如法佛性非本无。此前一对。三是故
下正辨道理。解亦有二。一约佛性因果分别。
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有因而无其果。二
约法报二性分别。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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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法佛性体无报佛体四有故破下约是破
非。佛性有故破他说性无如兔角。佛性无故
破他说性有如虚空。此后一对。前举所说。如
是不谤结成信义。

前举信谤诫劝舍著。下
明佛性。佛随意语馀人不知诫劝舍著。于中
四句。一明佛性不定一法乃至万法一切皆
是。二明此等或因说果或果说因。三结此说
是其如来随自意语。四明如来随意语故名
如来等。如来外国名为多陀阿伽度阿罗呵者
此名应供三藐三佛此翻名为正真正觉。

目下第六约就虚空辨性同异令舍邪解。良
以上来数说佛性犹如虚空。人谓全同故须
辨异。次前说性不如虚空。人谓全别故须
说同。文中初先明性似空。迦叶白言如来佛
性非三世下彰性异空。前中迦叶先问起发。
如佛所说性如虚空云何如也。下佛为辨。先
辨后结。辨中有三。一明佛性非三世摄如似
虚空二非内外如似虚空。三无挂碍如似虚
空。前中初言空非过去未来现在佛性亦尔
略辨同义。善男子下广显同义。于中有四。一
广明虚空非三世摄。二佛性亦尔辨法同喻。
三虚空无故非三世摄结前第一。四佛性常
故非三世摄释前第二。初中复二。一正明虚
空非三世摄。二以空无下破有显空成非三
世。前中先别。后总结之。别中初言空非过去
略以标举。何以下释。无现略解。下重显之现
起之法缘离谢往可说过去空无现起故无过
去。无现略举。何以下释。无未略解。下重显
之。未来之法从缘始集可名现在。空不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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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无现在。无未略举。何以下释。无现过去对
问略解。下重显之。若是现起谢往之法未起
未谢说为未来。空不如是故无未来。以是下
结。自下第二破有显空成非三世。以诸外道
说空为有故须破之。有即三世所以须破。以
空无故无有三世正辨其无。不以有故破有显
无。次喻后合。无物是空释成无义。上来广
明空非三世。佛性亦尔辨法同喻。虚空无下
结前第一。佛性常下释前第二。佛性常故非
三世摄略明佛性非三所以。如来已得菩提
已下就人显之。佛得果时證穷性实知性本
来常寂不动。故所有性。一切佛法常无变易。
以是义下结法同喻。

自下第二明非内外
如似虚空。虚空无故非内非外明喻似法。佛
性常故非内非外辨法同喻。

自下第三明
无挂碍。如是无碍名为虚空明喻似法。如
来得已一切无碍辨法同喻。亦以如来得菩
提时證穷法实见一切法平等无碍故就论之。
故言佛性犹如虚空结法同喻。

上来三番广
明如空。以是下结。以是三义似空因缘我说
如空。

下次辨异。文别有四。第一迦叶徵喻
同法令空是有。二佛为辨异。第三迦叶举喻
类空令空是有。四佛重辨异。初中如来佛性
涅槃非三世摄而名为有举法类空。虚空亦
非三世所摄何故非有徵空同法下佛为辨。
明涅槃等有处无故对无说有。虚空之体无
处不有是故不得对无名有。于中初先辨法
异空。为非涅槃名为涅槃为非如来名为如
来为非佛性名为佛性略以标举。下广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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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涅槃。初问后释。一切烦恼有为生死非
是涅槃。为破如来有为烦恼非涅槃故宣说涅
槃以此为有。次释如来。先牒后解。阐提乃至
辟支佛等非是如来。为破此等非如来故宣
说如来以之为有。下解佛性。先牒后释。墙壁
瓦石无情之物非是佛性。为简此等非佛性
故说性为有。性有二种。一能知性。谓真识心。
此真识心众生有之外法即无。故上说言夫
佛性者谓众生也。又妄心处有此真心。无妄
心处即无真心。故上说言凡有心者悉有佛
性。二所知性。所谓有无非有无等一切法门。
此通内外不唯在内。今此所论约初言耳。一
切世间无非虚空对于虚空辨空异法。一切
世间无有一处而无虚空知复对何说空为有。

第三迦叶举彼四大类空令有。云何为类。
若佛宣说世间无有一处无空不得对无说空
为有。世间色处悉有四大。亦无有处而无四
大无无可对。亦应不得说大为有。世间无有
无四大处可以形对而犹得名四大为有。世
间虽复无处无空可以形对何为不得说空为
有。迦叶此言如来不答何故不答。以非问故
云何非问。世间空处则无四大。对彼无故说
大为有。无有一处而无虚空。知对何无说空
为有。为是不答。

自下第四如来重复对上初问简法异空。若
言涅槃。非三世摄虚空亦尔是义不然牒以
总非。何以下释。释中有三。一明法异空。
二虚空性下明空异法。三是故我说佛性常
下总结其异。就初段中涅槃是有总明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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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别显之。为智所照名为可见。为心契会
名为可證。具足平等法门之身及不思议变
化之身故云是色。可为行者寻求趣入名为
足迹。可以言论称曰章句。体备万德称之
为有。德状殊分说之为相。为心攀历故曰名缘。众圣同趣名归依处。离世纷动说为
寂静。体无闇障名曰光明。永绝危怖称曰
安隐。究竟所到故云彼岸。是故得名非三世
摄总以结之。

自下第二明空异法。空无是法
是故名无明空是无。若有离下破有显无。先
破其有却显其无。以诸外道计空为有故先
破遣。于中合有十一复次。初一约就非色心
法破空是有。次一约心破空是有。后九约色
破空是有。

初中若离如是等法更有法者举
他所立。谓离向前涅般之法。应三世摄以理
徵责。虚空若同是有法者重牒所立。不得非
是三世所摄以理遮责。

第二约心破空有中。
世人说空名无色等举他所立。即心数者徵
同心法。若同心下徵为三世。若三世下徵为
四阴。是故离下结成无空。

就后九番约色
破中。初破虚空体是光明。二破物住处以为
虚空。三破空次第。第四破其空实等三以为
虚空。五破空可作。六破无碍处以为虚空。七
破虚空与物共合。八破指住处以为虚空。九
破虚空为物所依。

初中外道言空是光举他
所立。若是光下徵令是色。虚空若下徵令无
常。是无常下徵为三世。若三世下以是三世
徵为非空。亦可说下立空为常。翻破前执虚
空是常。便非三世乃至非色。云何外道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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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就其意解说空为常。未可专决故云
亦可。

第二番中人言虚空即是住处举他所
立。若有住下徵为色法。而一切下徵为无常。
三世所摄徵为三世。虚空亦下明空是常三
世不摄。翻破前执常非三世即非色法云何
言处。若说处下结以显非。

第三番中复有
说空即是次第举他所立。如去墙壁空相渐
现名为次第。若是次下徵为数法。若可数下
徵为三世。若三世下徵为无常。

第四番中夫
虚空者不离三法举他所立。一空二实三者
空实列他所立。有人宣说无物之处是虚空
界是故言空。复有人言物住之处是虚空界
是以言实。有云并是故言空实。下就破之。若
言空是牒举初句。空是无常徵以显非。何以
下释。实处无故所以无常。若言实是牒举第
二。空亦无常徵以显非。何以下释。若空实是
牒举第三。空亦无常徵以显非。何以下释。二
处互无故是无常。是故已下结空为无。


五番中如说虚空是可作法举他所立。如说
去等辨他所立。一切作下徵令无常。于中初
法次喻后合。

第六番中世说法中无挂碍处
名为虚空举他所立。于一法所为具为分进退
徵定。下对破之。若具处有馀处则无破其具
边。若分有下破其分边。若分可数是一过
也。可数无常是二过也。

第七番中先举他
说总非不然。说空无碍与有共合是一门也。
复言在物如器中果是二门也。此二皆非故
曰不然。何以故下释以显非。先破初门。若言
并合即有三种徵定所立异等列名。空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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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两聚一处名异业合。如鸟集树类以显之。
鸟喻物业。树喻空业。空物俱动两聚一处名
共业合。如羊相触类以显之。物前空缩物退
空进故说如似两羊相触。有说此物先与空
合彼物亦先与空共合。两合同聚巳合共合。
是义云何。如树先与虚空共合。鸟复先与虚
空共合。鸟来上树则得名为已合共合如是
一切。如二双指合在一处类以显之。下就破
遣。若异业合牒举初门。则有二分定其二业。
初业空业列其二名。下就破之。于中有二。一
以合破常。二若言虚空是常已下约常破合。
前中初言若空合物空即无常是一破也。同
物无常方名为合不同无常不名合故。若物
合空物即不遍如其不遍是亦无常是二破
也。此义云何。物业不遍将不遍物与空共合。
空随有物亦应不遍。以不遍故空应无常。

就下约常破合之中。若言空常与动物合是义
不然举以总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若空是
常物亦应常明物有其同空之过。物若无常
空亦无常明空有其同物之过。若言虚空亦
常无常遮其并立。前人被徵喜立两义故举
以非。虚空一法云何是常。复名无常以有此
过是故不得说空合物。

次破第二共业相合。
先牒总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虚空名遍直
立道理。若与业下徵有齐空令有亦遍。若是
遍下徵令齐遍。若一切下徵令齐合。不应说
下责其分合。

下破第三已合共合。先牒总
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先无后方合者明其共合无常所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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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后有是无常者正明共合有无常过。是故
已下结破共合。喻合可知。此初门竟。

次破
第二空住物中先牒直非。何以故下释以显
非。于中先就无器时破。如是虚空先无器时
住在何处责其住处。若有住下明有住处虚空
即多。彼空住处先有虚空如有器中所盛虚空
在彼住是以言多。如其多下以多破常。有多
有少云何名常。云何言遍以多破遍。此处遍
多何得言遍。下复就其有器时破。若使虚空
离空有住举其处破。器中之空未有器时馀
空处住。器起之时舍本空处来器中住。是故
名为离空有住。有物亦应离虚空住将有类
破。世间有物先依空住。馀物起时亦应舍空
馀有中住。世间有物无有能得离虚空住。虚
空亦尔。云何而得舍本空处来有中住。是故
当知无有虚空结空为无。

下第八番破指住
处以为虚空。与前第二物住之处名为虚空大
况相似。破法不同故须更论。若有说言指住
之处名为虚空举他所立。当知已下徵令无
常。何以下释。于中初明指住之处名为空故
随指有方。一切常下明有方所必是无常。于
中先明常法无方。以有方下明有方故必是
无常。若无常下明是无常不离五阴。要离已
下明非五阴是无非有。

下第九番破彼虚空
为物所依。于中有三。第一汎明依他住法悉
是无常。举此为显所依之法是无常矣。二譬
如下举本显末。明其所依是无常故能依无
常。于中四对。一草木依地。二地依于水。三水
依于风。四风依虚空。为显第四举馀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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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中皆初明其末来依本。后就本中辨明
无常类显于末。是中宣说虚空无常令风无
常从他意说非佛自义。论佛自义虚空无法
不为物依。三若无常下以空无常破常破遍。
此乃反难非显正义。若论正义空是常遍则
非无常。非无常故非物所依。

上来合有十
一复次破空是有。虚空无故非过去下显空
是无。先法后喻。

前第一段明法异空。次第
二段彰空异法。下总结异。法异空故我说佛
性常非三世。空异法故无非三世。

断三世
因名断善来明佛能知佛性五阴化生信解。

自下第二明佛能知法相五阴化起治行。于
中粗二。一知染阴。二知净阴。细分有四。一知
染果谓凡五阴。二知染因谓业烦恼。三知净
果谓佛五阴。四知净因所谓圣道。具知此相
名知诸阴。文中有三。一知常无常二种果阴。
二迦叶白云何色从烦恼生下辨因显果。三
迦叶白如佛所说三漏已下广论其因。前中
初明生死五阴。迦叶白佛智者即是菩萨已
下明佛五阴。

初中有四。第一如来略明自
已不与世诤。二何以下显不诤相。说有说无
皆同智者故曰不诤。三迦叶言下显向初段
不诤所由。先问后辨。辨中初举次列十名。此
十与前师子吼中修十相似。信戒近友正与
前同。内善思惟前名寂静。精进正念亦与前
同。是中智慧前为第十此为第七。正语乐法
亦与前同。怜悯众生前名惠施。如是下结。四
迦叶白下显前第二说有说无先。问后辨。文
显可知。自下第三明佛五阴。先问后答。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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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先定其智者。即是菩萨一切圣人。下就设
难。难有四句。一责佛不同世智说有。世智说
阴有其无常苦空无我。如来云何不同其说
乃说佛身常恒无变。二责佛不同世智说无。
世智说阴无常乐等如来云何说言是有。三
责佛不与世诤之言。作如是说云何不诤。四
责佛远离颠倒之言。于中四句。一以理明佛
远离三倒。二列三名。三应说下明佛离倒应
说佛色是无常等。四今乃下以佛说常徵破
离倒。下佛答中初明凡色从烦恼生彰其智
者说有无常苦空所以。后明佛色远烦恼成
彰已宣说常恒所由。

上来明果。自下第二辨因显果。于中有四。一
明凡佛二种阴因。二明得果。三结法属人。四
结答上问。前中先明凡夫阴因。初问起发。云
何为色从烦恼生且问色阴。馀类可知。下佛
为辨。烦恼有三总以标举。欲有无明列其三
名。

智者应下明佛阴因。于中有五。一直观
漏因。二明须观因。三观漏果。四观漏轻重。
五修道断漏。初中有四。一观漏过。二教生厌
想。三教修断意。四因修能。初中复四。一略
观漏过。智者应观三漏过患。二所以下略明
观益。知罪过已能远离故。初问后辨。辨中先
法后喻可知。三如人将下对向初段重显漏
过。先喻后合。喻中如人喻彼三漏。漏盲喻凡
夫。盲无慧目惑起牵之至生死处名为将盲
至棘林中。惑性无常起已谢往名舍之还。亦
可此惑性成在心暂起牵人还入性中名舍之
还。凡无慧目处苦难脱故言盲人于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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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假设得脱众苦备经故言设出身体坏尽。
下合显过。凡合盲人。不见漏过合其盲也则
随顺行合前被将至棘林中。四如其见下对
前第二明知利益。见则远离知过报微略明
知益。有四人下广显知益。于中初先汎举四
人。次列四名。若人能下约就此四明知利益。
能观烦恼作受但轻对一二三以劝观过。自
下第二教生厌想。智人作念我应远离已起
过中生心欲离。又复已下未起过中制意不
作。何以下释。

自下第三教修断意。句别
有四。一念修有益。我若修道当因是力破坏
诸苦。二是人观下由前思念令惑轻薄。三既
见下由惑轻薄心生欢喜。四复作念下知道
力大决意修习。自下第四因修得离。初离烦
恼。后明离苦。

上来第一直观漏因。是故我
于经中说等举昔所说明须观因。是前观漏
有利益故我说应当观漏及因。何以下释。于
中无明下观之失。先问后辨。后明观益。先问
后辨。辨中初法次喻后合。

自下第三次观
漏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知从善下正观漏
果。观果报下明观利益。

自下第四观漏轻
重。于中初先结前生后。观轻重已先离重下
随知渐断。智者若知烦恼因下是第五段修
道断漏。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上来广辨凡佛
阴因。

自下第二明因得果。初言若人能知
烦恼烦恼因等明向后段佛因得果乘言便
故。若不能下明上初段凡因得果。

自下第
三结法属人。初知烦恼烦恼因等结前无漏
得果属佛。先结属佛。后就明常。不知恼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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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漏得果属凡。先结属凡。后就其人明阴
无常。

自下第四结答上问。迦叶向前责佛
所说不同智者。并责如来不名不诤。佛今答
之。先定智者谓佛菩萨。一切圣也下约之
答问。菩萨诸佛说是二义我亦如是明已所
说同诸智者。谓说上来凡夫五阴从烦恼生
是无常苦。诸佛五阴不从恼生是常乐我名
为二义。是故我说不与世诤。结成已说不与
物诤。

上来第二辨因得果。自下第三广辨
其因。于中偏明无漏之因有漏不说。文别有
五。一修道断漏。二迦叶白云何名为清净行
下辨出道体。三有漏法亦复能作无漏因下
彰道分齐。四若有知根知因已下明摄道法。
五迦叶言毕竟即是涅槃已下明趣道仪。亦
名修习趣道方便。前中初先断除烦恼。次明
断业。后明断苦。断烦恼中初断漏体。观受知
是漏近因下断漏因缘。前中有四。一观漏体。
二观漏因。三观漏果。四修道断漏。观漏体中
迦叶初问。云何名欲乃至无明。下佛答之。先
解欲漏。初言内觉因外缘等正解欲漏。是故
我下引说證成。次辨有漏。初先正辨。后简欲
过。下解无明文别有三。一当相正解。二无明
即是一切本下彰无明过能为惑本。三迦叶
白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前中初
言不能了知我及我处不别内外正辨其相。
我及我所汎解有四。一神主为我诸阴为所。
不知此无名曰无明。二假人名我假法为所。
不知此无名为无明。三内法名我外法为所。
不知此无称曰无明。四佛性名我真中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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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义差别说为我所。故上文言知我我所是
人出世不识此义名曰无明。内之与外解亦
多种。一众生名内外法为外。不了此无名曰
无明。二阴界等事相名外苦无常等法相为
内。不识此等名曰无明。三有法为外空理为
内。不识此等名为无明。四真法为内情相为
外。不识此等名曰无明。五真性为内真用为
外。不识此等名为无明。名为下结。

第二段
中初言无明即诸漏本正辨其过。何以下释。
无明因缘于阴入界忆想作相名众生等明依
无明生于三倒。以是因缘生一切漏谓依三
倒生馀四倒及贪瞋等一切诸结。故名无明
为诸漏本。是故我下引说證成第三问答
重显之中有两问答。迦叶初先举昔徵今。如
来昔说不善思惟生贪瞋等今何因缘乃说无
明。下佛为释。释有三句。一彰无明及不善思
互相增长。二其能生下明此二种同能生长
诸馀烦恼。于中初先汎论一切生长烦恼皆
悉名为烦恼因缘。谓六尘等。下明亲近烦恼
因缘生烦恼者悉是无明不善思惟。是故此
二同能生长一切烦恼。三如子下分定亲疏。
如子生芽子是近因四大远因。烦恼亦尔。不
善思惟以为近因无明为远。迦叶下复举前
徵后。如来前说无明是漏云何复言因无明
故生于诸漏。下佛为释。释中有三。一说根本
无明住地为无明漏。馀三倒等粗起烦恼同
为所生。文中初言无明漏者是内无明无明
地也。内迷真如不了不见故名为内。因于无
明生诸漏者是内外因。辨其所生生三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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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起烦恼与彼所起而为因也。就所起中三
倒之心迷覆无常苦空无我因缘之理立为定
有名之为内。四颠倒等于前所立定有法中
不了不识颠倒建立我我所等名之为外。二
直就前所生法中分取三倒。内迷之心为无明
漏。四颠倒等粗起烦恼同为所生。文中初言
说无明漏是名内倒是三倒也。下辨其相。不
识无常苦空无我故名为内。若说一切烦恼
因缘是名不知外我我所。是四倒等粗起烦
恼于阴界等粗事法中不了不识横计为我或
为我所名为不识外我我所。三一切无明为
无明漏生阴界等生死之果。文中初言说无
明漏无始无终是其一切无明惑也。不简
本末始终之别一切通说为无明漏名无始
终。不道无明前无原始后无终尽名无始终。
从此一切无明烦恼生阴界等。

次观漏因。
有两问答。迦叶初先举佛昔言请佛辨释。佛
答有四。一教观察生烦恼缘。何缘生恼是其
总也。造作下别。二教观察转烦恼缘。何缘转
下如是等也。三作是观下明观利益。四是故
我下结成昔说以答前问。迦叶下复重问如
来。众生一身云何能起种种烦恼。佛为辨之。
先喻后合。

次观漏果。有二问答。迦叶先请
云何观果。下佛为辨。文别有三。一教观诸漏
能生苦果。于中先明生恶趣果。后生人天。人
天之身物多贪著故就辨过令人厌离。得人
天身即是无常苦空无我明具四过。下复显其
苦无常相。得三苦者所谓苦苦怀苦行苦。三
无常者谓生住灭。又复分段念性不成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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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也。二教观漏能生恶业。能令众生作五逆
等。三教智者励意不造。我得是身不应生恼
受恶果报。迦叶下复将无漏果对前徵问。句
别有三。一乘佛前言问无漏果在断中不。于
中初言有无漏果举其法体。复言智者断诸果
报牒佛前言。无漏果报在断中不正对徵问。
上明圣人求无漏果云何言断。于中初言诸
得道人有无漏果举其法体。下就设难。如其
智者求无漏果云何佛说一切智者应断果报。
三问圣人断诸果报云何得有无漏果报。为
此难者欲使如来解无漏果异前所断是以难
之。下佛为释。释意如何。明无漏法体非是果
亦无复报。是故不入所断报中。圣人虽求不
妨断除有漏之果。虽复断除有漏之果不妨
有。文中有三。一明无漏体非是果。从他世
间果报作名名无漏果。为辨此义文中汎举
诸法类显。如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略
开二门如世人等寄就世人言说显之。我亦
如等就已所说显之。是中正取因中说果类
显圣人无漏果报因中说果。二一切圣下明
无漏法不生后果。但诸圣人修道力故更不
生漏。此不生漏由道故得名无漏果。文中初
言一切圣人无无漏果明不生后。一切圣人
修道果报更不生漏故名果者。无漏功德望
道名果。三有智之人如是观下明观利益。


下第四修道断漏。初先正辨。迦叶白下问答
料简。有两问答。迦叶初以众生烦恼因果
俱恶难破有修。文别有四。一明烦恼因果俱
恶。二难破有修。三明众生即于烦恼。四难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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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初中先法次喻后合。法中四句。一明众
生从烦恼起。二明烦恼是恶非善。三明烦恼
能生是恶所生亦恶。四就烦恼分定因果。先
举次列。后明俱恶。喻文可知。合中四句。一明
因果俱是众生。二明因果俱是烦恼。三明烦
恼即是众生。四明众生即是烦恼。馀三可知。
下佛答之。先叹次敕后为辨释。迦叶下复以
诸烦恼相生不绝难破有修。佛为释之。明有
烦恼不作后因故有修道。先喻后合。前次断
烦恼。下次明断烦恼因缘。受想触欲是惑因
缘。先明断受。次明断想。后明断欲。触即在于
受想中说更不别论就断受中文还有四。
一观受体。二观受因。三观受果报。四修道断
受。

前观受中句别有六。一观受心。能为
一切漏之近因谓内外者。断一切漏无明三
倒名为内漏。馀名为外。二明由受不绝诸
漏。三明由受不出三有。四明由受发生三倒。
五明由受起于爱结。六明由受发生诸业。初
先正辨。是故我下引说證成。是故智下结观
劝察。

次观受因。句别有六。一推受所因。二
若因缘下知受无因。三复观下知受不从自
在等生。四是受皆从和合已下知从爱生。五
是和合下知受体性非有非无。六是故下结
意断除。

次观受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
正观察。文别有三。一观受生缚。谓能招苦断
灭善根。二能生解脱。三明观利益除因离果。
作是观时不作受因略明观益。下广显之。先
问后辨。何受作爱推受所生。何爱生受推爱
所生。若能深下明观利益。

下次明其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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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受。文有广略。略中五句。一推爱受在何处
灭。二因观便知见有少灭即知当有毕竟灭
处。三因知生信。四推脱所因知从八正。五知
已正修。下广显之。云何八正问前起后。下对
辨之。文别有五。一观三受能增身心。二观察
受因。三重复观受。四观受果。五随知断除。就
初段中先举三受。次列其名。后彰三过能增
身心。

第二段中何因能增触因缘也。徵前
起后。下广辨之。先举三触。次列其名。触是
心数生一切法。今随所生开分为三。如杂心
中宣说五种增语及有对明无明处中是其五
也。增语有对约识分别。意识相应能发语言
名增语触。五识相应触对现境名有对触。后
三约法。能生圣道名为明触。生烦恼者名无
明触。馀名处中亦名非明非无明触。今彰后
三略无前二。下辨其相。明即八正。馀增身心
及三种受。是故我下随过断除。

第三段中初
明受心亦因亦果。当观已下劝人观察。云何
下释。是故下结。

第四段中智观受已复能
观爱结前生后。受报名爱总辨其相。有二下
别。先举。次列。下辨其相。言杂食爱因生老等
其言颠倒。若正应言是生老等一切有因无
食可知。

自下第五随知断除。于中三句。一
教反推不断食爱不离生等。二教反推不断
受因不得道果。三是故下依次正断。先断触
数。次受。次爱。后结名道。若有能下结成有修。
涅槃义记卷第十(之上)

应永三年十月日加修复补朽失处了。

           老比丘贤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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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义记卷第十(之下)

隋净影寺沙门释慧远述

下次观想。于中亦四。一正观想。二观想因。三
观想果。四修道断想。

初中有五。一寻末推
本。观前受爱从于想生。二广显想过。三正明
观想。四知想分齐。五明断有益。初段可知。第
二段中初何以故徵前起后。次对辨过。众生
见色亦不生贪简识异想。受亦不生简受异
想。若于色下正显想过。是故已下结劝观想。
第三段中云何观想问以起发。念一切生未
得正道皆有倒想对问略辨。云何倒想重问起
发下对广论。第四段中明想分齐。差别说三。
先举。次列。下辨其相。三番辨之。一约境分
别。小因缘生名为小想。如是等也。二约定分
别。未入名小。已入名大。十一切入名为无量。
三约界分别。欲小。色大。无色无量。第五段中
初先正明断想利益。三想灭故受想得脱。迦
叶下复问答重显。迦叶初先执通难别。灭一
切法名为解脱。云何如来说想受灭名为解
脱。下佛为释。释意如何。明想与受是惑根本
举本摄末。故虽说二而摄一切。文中如来举
类显之。类相如何。有法依人。说人解法。有人
依法。说法解人。所类如是。一切烦恼依想受
生故说想受即知一切烦恼皆灭。类中初言
如来或时因生说法闻者解法因法说生闻者
解生略以标举。次辨其相。下约显法虽说想
受即已总说一切可断。

次观想因。文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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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正观想因。二生起后果三于前因中有
难解者问答重显。前中四句。一结前生后。二
是无量下寻果知因。三触有二下就因分别。
先举次列后辨可知。四观触生想。此初段竟。
第二可知。第三段中有两问答。迦叶初先执
圣同凡明圣有倒请佛释遣。文中初言若以
因此烦恼之想生倒想者牒佛上言。前文说
言因烦恼触生于倒想今还牒前。何故乃云
因烦恼想生于倒想。准依成实说想为触。触
即是想。故今迦叶就想以牒。若依毗昙触与
想俱。从伴以牒。是故说言从烦恼想生于倒
想。下就所牒约圣作问。圣有倒想而无烦恼
是义云何。如来反问云何圣人而有倒想。迦
叶下复辨倒对佛。佛下为释。明凡着想可
名颠倒。圣人俱有世流布想云何颠倒。先举
二想。次列。后释。释中圣人有世流布就圣正
解。一切凡下举凡显圣。先辨后结。观果修断
文皆可知。

下明观欲。文还有四。一正观欲。二观欲因。三
观欲果。四修断欲。就初段中欲心为体。文
偏举境。智者观欲即是色等略以标举。即是
如来因中说果释为欲义。此五非欲能生欲
心。因中说果故名为欲。从此生欲实非欲也。
释显其相。次观欲因。当知欲心倒想为因。
文中有五。一明痴人于前色等贪求受之生
于倒想。贪求欲也。欲起贪求先生倒想。二
依想生受。三依前倒想生十种想。言十想
者。所谓色声香味触想。生住灭想及男女
想。前五倒想即以为五。加起后五名生十
想。亦可于前五尘境界重起心想通馀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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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依想所生欲心能造恶业。五结劝观想。
观果修断文皆可知。

下次观业文还有四。
一观业体。二观业因。三观业果。四修道断业。
前中初先结前生后。何以故下辨明须观业
之所以。以前烦恼能作生业及受业故。先徵
后辨。受想触等牒前烦恼。能作生业不作定
业隐终论始。初发善恶能生后果名作生业。
未润受果名不作受。如是烦恼与业共行即
有二者始终通辨。前作生业更润生果通前
说二。生受列名。是故下结。是前烦恼能为二
业故须观之。下辨业相。约具说三。初举。次
列。下广分别。四义辨之。一业及业果相对分
别身口二种起作名业。从意业生故名业果。
意能思量造作名业。不从业生故不名果。以
业因故即名为业释以显之。二内外分别。身
口名外。意业名内。三生受分别。义如前释。四
期正分别。正业名意期业身口略分二相。依
前意业身口之中期会而成。故名身口以为
期业。先发。下释。是故下结。

次观业因。于中
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爱无明触是其因
也。从无明触生于爱心。从爱起于身口意业。

次观业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
辨中有二。一约黑白四业分别。二约善恶二
业分别。前中先举。次列四名。义如别章。此应
具论。下辨其相。迦叶白下问答料简。迦叶初
问。次前宣说无漏无报。今云何言有其不黑
不白报乎。下佛答之。明无漏法从有漏生故
得名果。不生后果故不名报。于中约对有漏
显之。先举二数。次列。下辨。四中前三亦果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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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从前因生故名为果。更生后果故名为报。
不黑不白是果非报。义如前解。迦叶下复重
为徵问。无漏非黑何不名白。下佛为释。无有
报故是一义也。以无果报白相不显故不名
白。对黑名白是二义也。有漏之善对黑名白。
无漏双对是故名为不黑不白。又此绝对是
故亦名不黑不白。我今乃下重释初义。名为
寂静重显第二。以寂静故绝黑白相名不黑
白。下约善恶二业明果。如是业者有定受处
总以标举。如十恶下略分生处。下广显之。十
恶有三谓上中下。上生地狱。中生畜生。下生
饿鬼。依大智论善业亦三谓上中下。上品生
天。中品生人。下品修罗。今此偏约人道分四。
初举。次列。下辨生处。下生郁单。中生弗娑。上
生瞿耶。上上阎浮。问曰上说北方为上。今以
何故下生郁单上上阎浮。此各有以。若论果
报北方为上阎浮为下。若论起道阎浮最胜郁
单最劣。今望起道故说上善生阎浮提下生郁
单。下明修断。智人作念云何断果推求断法。
复作念下明知断义。是故下断。是即下结。

下明观苦。文亦有四。一正观苦。二观苦因。三
观苦果。四修道断苦。前中初言观业恼已次
观是二所得果报结前生后。是报即下斥其
果体。既知是苦即离受生明观利益。知苦断
集故离受生。智者复观烦恼缘下广辨苦相。
于中有四。一观十二因缘之苦。二观五道三
观三界。四观八苦。前中初列十二因缘。次总
结之。后明观益。十二因缘义别有六。一约五
世明十二缘。如彼七十七智中说。二约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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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二世。四约一世前后分别。五就同时别
体分别。六就同时同体分别。后之五门如别
章释。此中约就五世分别。过去过去立其二
支。烦恼因缘生烦恼者。从彼过去过去烦恼
生于其次过去无明。业因缘故生烦恼者。从
彼过去过去业行生于其次过去无明。其次
过去亦立二支。烦恼因缘生于业者过去无
明生于行支。业生苦者谓从前行生现识支。
现在世中立其四支。言苦因缘生烦恼者谓
从现在识等五果起于爱取。烦恼因缘生于
有者从现爱取起现有支。有生苦者从现有
支生次未来生老死支。有生有者从现有支
生未来有。现在世中善恶二业为自分因。远
生未来善恶业故。其次未来立其三支。有生
业者未来业行前后相生。言业因缘生烦恼
者从未来世所造之业起未来世润生烦恼。
烦恼生苦者从未来世润生烦恼生于未来未
来生支。未来未来唯立一支。苦生苦者从彼
未来未来生支即生彼世老死支也。上来广
辨。下次结之。智者若观当知是人能观业苦
就要略结。之言略少。若具应言是人能观烦
恼业苦。何以下释。如上所观即是生死十二
因缘。十二因缘体是烦恼业苦所收。是故观
者名为能观烦恼业苦。若人能下明观利益。
由观厌故不造新业能坏故业。次观五道。先
观地狱。初总标举。观一乃至百三十六别以
显之。大狱有八。一等活地狱。二黑绳地狱。三
名众合。四名叫唤。五大叫唤。六热地狱。七大
热地狱。八阿鼻地狱。是八大狱一一各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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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眷属。通本合有百三十六。一一狱下辨其
苦相。皆是已下辨因令断。次观鬼畜。下观人
天。此第二竟。次观三界。皆从恼业略以标举。
下广显之。两喻两合。下观八苦。指上广显。

上来观苦。次观苦因。于中初先结前生后。即
爱无明正出因体。下辨其相。两义分别。一就
求身求财分二。先举次列。二俱是苦辨过令
厌。是故当下辨因令断。二就贪身贪色分二。
先举次列。爱身名内。著色名外。下彰其过三
番辨之。一偏约起业。以彰其过。内能作业。外
能增长。现贪身乐造作罪业名为作业。著外
色境令罪炽盛名为增长。二通望业果以彰
其过。内能作业。外作业果。为求后身造诸业
行名为作业。由贪色境于受身时润生后报
名作业果。由内作业故断内爱。业即得断。由
外作果故断外爱。果即得断。三偏望苦果以
彰其过。内生来苦。外生现苦。内贪己身造业
趣求故生来苦。外贪色欲追求生恼故生现
苦。

次观苦果。爱取烦恼从现苦生名为苦果。今
此观之。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苦果
即取约苦明取。受心亦是据终以举。爱果名
取约爱明取。是取因缘即内外爱约取明爱。
内外如上。即有爱苦约末显本。取从爱生。故
有取者即有其爱。爱从苦起。故有爱者即有
其苦。又复取者远从苦生。是故有取亦知有
苦。亦可此言约本显末。是取非直从爱而生
亦能生爱。故有取者即便有爱。故下文言取
因缘爱由爱受苦故言有苦。

下明修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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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四。一观爱取互相因起。二知断爱取业
苦不生。三正修断。四若人下结。上来第一修
道断漏。

自下第二辨出道体。于中初说大般涅槃经
以为道法。后说三十七菩提分以为道行。法
中迦叶初先总问。云何梵行。如来总答。一切
法是。迦叶重问。一切不定何等一切。下佛先
叹。后为辨之。涅槃经是。于中初以四十二句
别叹经胜。后总结叹。

行中初言我说此经
虽摄一切梵行即是三十七道正出道体。下叹
显要。若离不得声闻果等反叹显要。以是缘
下顺叹显要。何以下释。释中四句。明道性能
成其要义。

自下第三明道分齐。有四问答。
迦叶初问。有漏能作无漏法因以何义故不
名梵行。下佛答之。有漏颠倒故非梵行。第二
迦叶问世第一为漏无漏。佛答有漏。第三迦
叶就之设难。彼性不倒何故不名为净梵行。
佛答第一为无漏因。似于无漏向无漏故不
名颠倒。一念不续故非梵行。第四迦叶举彼
众生五识作难。五识非倒复非一念以何义
故不名梵行。迦叶以彼五识之心取境不谬
故言不倒。前后数起各非一念。不言一一多
念相续名非一念。佛答五识有漏颠倒故非
梵行。先举次释。增漏名漏解为漏也。著想倒
等释为倒也。问曰著想是想非识。今以何故
宣说五识以为著想。依如成实。想是通名意
识所收。若依毗昙。想是心法非六识体。然是
通数与六识俱。此经所说多同毗昙。五识之
心与倒想俱。从伴以彰名为倒想。三十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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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非倒下举是显非成前非梵。

自下第四明
摄道法。根等九种是其道法。修起名摄。文中
初先略以标举。若知根因乃至毕竟名净梵
行。迦叶白下问答广论。先问后答。答中先赞。
后为辨释。释中初先通解九法。根本因增。云
何异下别释初三差别之相。

前通解中合有
五番。初番定体。中间三番约修辨相。后一类
释。就初番中初八是因。终一是果。因中八种。
即是十种。通大地中八之数也。十通地者。如
毗昙说。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及受。除想
及忆。馀者皆是。根是欲数。因是触数。摄是受
数。增是思数。主是念数导是定数。胜是慧数。
实解脱数。于此八中受念定慧。道品法中具
列其名。馀虽不列道理具有。问曰此思与道
品中正思何别。彼是觉数此是思数两体全
别。问曰何故偏举此八。以此通数常相随逐
成道要故。问曰想忆亦是通数何故不举。想
于趣道远方便中非不有力。正道之中假之
义微。忆于道法无大功力为是不举。馀别心
法有无不定故略不举。从斯道因得涅槃果
名为毕竟。

中间三番约修辨中。初就出世
成熟行中以别九法。次就从始趣终门中以
别九法。后就从小入大门中以别九法。就初
番中先解欲心以为根义。于中初法。次以喻
显。喻别有四。迦叶白下问答会通。有两问
答。迦叶先举不放逸心对欲徵问。下佛为释。
欲是生因。不放了因。迦叶下复举佛对问。如
来为释。初知因佛自證因欲。次解明触以为
因义。先问后解。解中合有十阶九对。此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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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藉前生后悉名为触。非唯一种。就初对中
先定触体。或说为慧或说为修此为取信对
慧辨之。下将信心对近善友以解触义。近友
望闻即复名触。如是一切。次解受心以为摄
义。先牒后释。释中受时能作善恶总相通论。
受因缘故生烦恼等约对显治。增等可知。解
毕竟中虽得世乐出世乐等简非异是。若能
断等彰是异非。要息缘治方为涅槃毕竟寂
静无为之义。故断三十七品所行名涅槃矣。
妄智是障故须断之。是故我下结彼涅槃为
毕竟义。

自下第二直就大乘从始至终以别
九法。初四可知。因是四法能生长道欲念定
智举法大多。长一欲字。当以念心共欲相随。
并伴通举故有此欲。与禅支中忆念相似。彼
正明念通忆而举。此亦同然。馀皆可知。


三番中从小向大以别九法。文亦可解上
来三番合为第三约修广辨。下次类显。约十
二缘类显九法。欲名识者识心缘境义说为
欲。六入触对六尘境界义说为触。受能领纳
故名为摄。无明迷惑增长业行故名为增。名
无明心为无明识。名之与色是报体性故说
为主。爱能导生诸烦恼结故名为导爱中增
强方名为取故说为胜。有实得果故说为实。
生老病死因缘中极名曰毕竟。此等皆就相
似义说不依次第。

上来一段通释九法。下
次别解。根因及增三法差别。以此三义粗况
相似故须辨异。先问后辨。辨中五番。初番直
就起因辨异。根即初发因即相似续生似前。
增灭相似生相似者舍前自分更起胜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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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起因得果辨异。根即是作初作因也。因即
果者由前作因牵生当果。所生当果与后现
时果用为本故名当果。以之为因彼果现用
说之为增。下重显之。未来之果以未受故名
之为因受时名增。三就增因得果起用三义
辨异。根即求者造因求果得即因者所得之
果能为用本故名为因。用即增者依果起用说
之为增。四约位辨异。根即见道因即修道增
即无学。五缘正二因得果辨异。根即正因如
世种子。因即方便如世水土。得果名增。


下第五明趣道仪。亦说名为趣道方便。迦叶
先问毕竟涅槃云何可得。下佛为辨。明修十
想故得涅槃。于中有四。一开章门。二总结叹。
三广辨释。四总结叹。

前中初举。下列其名。
名中初六明摄对治。后四离过。治中初三观
法通义。后三观于内外之事。后离过中观过
生厌名多过想。无碍正断名为离想。解脱證
除名为灭想證寂离染名无爱想。若约位分。
地前修厌名多过想。见道断惑名为离想。修
道除结名为灭想。无学清净名无爱想。此四
犹是地经之中依厌离灭回向于舍。第二段
中结叹可知。

第三释中初六摄治一处辨释。
初先正辨。后明观益能成七想。前正辨中初
观无常。先问后辨。辨中有三。一观色无常。二
观心无常。三总结叹。就观色中文复有三。一
分人为二。初发久行。二分法为二。谓粗与细。
三就人辨观。先就初发明其观粗。后就久行
彰其观细。粗中约就内外起观。众生名内。外
物名外。先开二门。次辨。后结。辨中有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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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所见内法起观。二就所见外法起观。三就
所闻内法起观。四就所闻外法起观。初中四
句。一观众生五时变异故是无常。二观众生
肥瘦不定故是无常。三观众生贫富不定故
是无常。四观众生善恶不定故是无常。文皆
可识。第二所见外法无常。文亦可知。第三所
闻内无常中既观见法复观闻法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初观诸天。次观劫初一切众生。后
观轮王。第四所闻外法无常。文亦可知。上来
辨竟。是故当知内外无常总以结之。

前明
观粗。下就久行明其观细。既观粗已次观细
者结前生后。下正辨之。于中初问次辨后结。
辨中初就未来之法观细无常。后就现在。就
未来中于内外色乃至微尘在未来时已是无
常略以标举。何以下释。释中初以可破坏相
显细无常。后以十时前后变改显细无常。现
中有三。一观人盛衰显细无常。二观四大及
四威仪显细无常。三观内外各有二触能为苦
因显细无常。于中初观内外各有二种苦因。
饥渴寒热出其因体。饥渴内因。寒热外因。复
观是下用前所观显法无常。下结可知。


来观色。下次观心。如内外色心法亦尔举色
类心。何以下释。释中初言行六处者缘境不
同显心无常。或生喜等改变不定显心无常。

前色次心。下总结叹。是故当知色非色法悉
无常者结无常义。菩萨能下结无常观。智者
修已远离常慢赞明修益。

苦中初先结前生
后。次辨。后结。辨中有四。一总观苦因于无常。
二观无常故受生老病死之苦。三观无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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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于苦苦。四观无常故生五盛阴。

次观无
我。于中初以无常及苦显法无我。智复观苦
即无常下破情显理。于中有五。一以苦无常
破定有我。苦即无常无常即苦观法非我。若
苦无常云何说下徵破情执。苦非我下重显
非我。众生云何说言有我重破情执。二以和
合无性破我。观一切法有异和合总明法和。
不从一和生一切法亦非一法是一切果别显
法和。一切和合皆无自性总明无性。亦无一
性亦无异下别显无性。诸法若有如是相下
结破说我。三观诸法无独能作破定有我。一
切法中无一能作别推无作。若一不下以一
类馀明皆无作。四观诸法无独生灭破定有
我。于中初明不独生灭。次明诸法和合生灭。
是法生已众生倒想言是和合从和合生明凡
倒惑。众生宣说生灭和合从于神我和合而
生。众生倒想无有真下破情显无。五就一异
破定有我。于中先推何因缘故众生说我。下
正破之。于中先就一异以定。次就破之。先就
一破。后就多破。一多俱无总以结破。

次明
厌食。于中初先结前生后。次辨。后结。辨中先
教修习厌想。后教正愿。前教厌中初观四食
无常苦等是可厌恶。后观段食不净生厌。复
就前中先别后结。别中先观段食生厌。有
三复次。一观诸法无常苦等不应为食起三
种恶若为贪食起三种恶所得财共苦无分
者。二观由食生身心苦。苦中得食不应贪乐。
三观饮食能增长身。我为舍身不应贪食。观
馀三食及后总结文皆可知。观不净中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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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辨。迦叶言下辨观虚实。前中初举。何以下
释。是名下结。后中先问后答可知。教修愿中
先举邪愿诫之令舍。后举正愿叹之令学。

次明修世不可乐想。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
正辨之。辨中有五。初一切处皆悉具有生老
病死故不可乐。二一切处无进不退故不可
乐。三一切世间具受苦乐流转不定故不可
乐。四观世间舍宅已下明一切物无不是苦。
五观世间非归依处故不可乐。

次明死想。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次辨。后结。辨中初先正
修死想。我今设得七日已下励意修道。前中
有二。一观念无常。先法次喻。迦叶言下问答
辨相。二智者观命系属死下观分段无常。于
中初先观命属死。智复观命如河岸下观死
坏命。先举六喻。后合可知。下以死想励意修
道。

上来起观。下明观益。能成七想。如上六
想即七想因牒前生后。下辨七想。初问次列。
畏死勤修名常修想。乐求常法名乐修想。观
诸众生为苦煎迫生慈悯心不欲恼害名无瞋
想。念诸众生无常流变无所恃怙不生嫉忌
名无妒想。于乞食时常修正愿名善愿想。观
身无我舍离慢高名无慢想。厌离世间专心
定意名于三昧自在想也。下叹显胜。先叹有
行。名善解下叹其有解。前中初先叹其自行。
名大医下叹其利他。自中初言是名沙门名
婆罗门叹其人也。以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
无染名婆罗门。下叹其行。先叹因圆。到岸果
极。因中寂静洁解脱叹其断德。不起恶业
名为寂静。离烦恼染说为净洁。免离众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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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脱。智者正见叹其智德。知过求出故名
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果可知。利他可
识。下明解中是名善解如来密者解上如来
随自随他随自他等三种语也。亦知诸佛七
种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初先自知。后断
他疑下释后四。能呵三界释多过想。远离
三界释前离想。灭除三界释上灭想。于三界
中不生爱著释无爱想。

自下第四总以结叹。
是名具十是总结也。若有具下是其叹也。

上来第一问答辨法。自下迦叶荷思赞叹。

陈如品者。就此辨修成德分中大判分二。三
告至此约对影响辨修成德。由前广论诸比
丘等便能悟入。故下第二重复对之辨修成
德。所为人中陈如为首。佛偏对之。即就其人
以题章目名陈如品。就此品中初至获得寂
静色来是其辨修成德所摄。因灭无常苦空
等阴名为辨修。證得常乐我净等阴说为成
德。有十五句。初之六句约对果阴辨修成德。
色无明下有其九句。约对因阴辨修成德。准
验斯文。旧人相传言佛无色大成谬矣。


有人能如是知下第四破邪通正分也。于此
分中对破外道以通正义。对破众魔以通正
说。故名破邪通正分也。文中有三。一赞正毁
邪以召邪徒。二邪众云集。三如来对破。


中复三。一赞其正。若人能知是名沙门名婆
罗门明其有人。具足沙门婆罗门法明其有
法。二毁其邪。初先直非。若离佛法无有沙门
无婆罗门明其无人。亦无沙门婆罗门法彰
其无法。一切外道虚假诈下举诈显无。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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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辨。何以下释。三我常下彰己所吼类劝陈
如。赞正毁邪名师子吼。

第二段中文别有
四。一诸外道闻毁咸瞋求欲告佛。云已众中
有人有法。二诸外道诽毁如来以相安慰。三
因前诽毁有人赞佛众闻求试。四诣王求听
王引见佛。初中先嗔。后共详议。第二段中四
人发言。初人言佛所作如狂不足可忧。第二
言佛宣说常等诱我弟子深是可愁。第三言
佛妖幻不真不久磨灭不须愁虑。第四言已
愁恼为物彰已能灭以安众心。此第二竟。


三段中文亦有四。初有外道叹佛有德不应与
诤。二众闻嗔呵。三因众呵广叹佛德。四众闻
求试。文皆可知。第四段中文亦有四。一共诣
王所王见嗔呵。二赞王求试王复嫌责。毁王
赞已王便听许。四王引诣佛彰彼欲问请佛为
答。文皆可识。此第二段邪众云集。

自下第
三如来对破以通正义。问人有十。始从阇提
终至须跋。此十人中三门分别。一就见分别。
阇提婆私邪见外道。说涅槃法为无常故。先
尼迦叶我见外道。富那及净边见外道。犊子
是其疑心外道。疑道有无并疑得者。纳衣是
其自然外道。说一切法皆自然有不从缘生。
此亦其是边见所摄。弘广须跋戒取外道。弘
广执取乞食为道。须跋执取苦行为道。


所显分别。对初二人明涅槃法。对彼阇提明
了因所显性净涅槃。对婆私吒明断障所得
方便涅槃。对次四人明其理法。于中初对先
尼迦叶明无我理。对后二人明非断常中道之
理。对后四人明圣道法。对彼犊子明其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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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得者。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对
彼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对彼须跋明调
心是道非是苦行。实观是道非世八禅。


随文辨释。就初人中文别有四。一标举问人。
二执邪难佛。如来对破。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解。四求出家。如来能许。初段可知。

第二段
中先难后释。难中初先难破涅槃常乐我净。
若瞿昙说亦常已下遮佛二语。前中先别。后
总结难。别中初先难破常义。先定如来。汝说
涅槃是常法耶。佛答如是。下就设难。若常不
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如世间法举事类徵。
瞿昙常说修无常下当法正难。有四复次。一
修无常想获得涅槃故是无常。二断贪等以
为涅槃故是无常。三从因解脱故是无常。四
明涅槃若同五阴即是无常。若离五阴即是
虚空。于中初明五阴缘生故是无常。后将解
脱对之徵难。同即无常。异即是空。若同虚空
即非因生难我乐净。各别一句。一切因生皆
无常下总以结难。阇提恐佛被徵转计宣说
亦常亦无常等故下遮之。于中三句。一逆取
佛说推为二语。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
等岂非二语。二列昔所闻明佛无二。三瞿昙
今下约之徵佛。说于二语自言是佛是义云
何。

下佛答中先对前难解涅槃常。却对后
遮明已无二。前解常中初先取其所立性因
决通已义。汝等法中有二因下就其所解生
了二因释通已义。

前中有六。一共要定。我
今问汝随汝意答彼答言善。二问汝性为常
无常彼答是常。三问是性能作一切内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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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彼答如是。四佛问云何彼具辨之。道言从
性生大等者此迦毗罗仙人所计。彼仙获得
世俗五通。见过去世八万劫事。八万劫外通
力不及冥然不见。便作是言八万劫外不应
无法应有冥性。从彼冥性起于最初觉知之
心名为生大。以此受生之原首故。百论之中
名初生觉。从此复起彼中阴中受生我心说
之为慢。我是慢故。百论之中说为我心。从此
我心生二种法。一色二心。色中合有二十一
种。谓从我心生五微尘。所谓色声香味及触。
从五微尘生于五大。所谓地水火风及空。从
彼五大生于五根。所谓眼耳鼻舌及身。从彼
色尘生于火大。火大生眼。眼还见色。从彼声
尘生于空大。空大成耳。耳还闻声。从彼香尘
生于地大。地大生鼻。鼻还闻香。从彼味尘生
于水大。水大生舌。舌还别味。从彼触尘生于
风大。风大生身。身还觉触。彼说五尘俱生五
大大俱生根。向前所论从强为言。此前十五
并五业根及心平等根。通前合有二十一法。
五业根者手脚口声男根女根。心平等者是
其内心。五大齐成故曰平等。大齐成故心识
多依。色法如是。所生心中有其三种。谓染粗
黑。染者是贪。粗者是瞋。黑者是痴。此三皆是
受生烦恼。于受生时男即于母生爱名染。于
父生瞋名之为粗。女翻可知。无明不了说之
为黑。通色合有二十四也。然今文中先明生
色。初言从慢生十六法谓地水等据末超举。
五大五根五作业根及心平等是十六法从五
法生谓色声等却举五尘。下明心法。是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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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本有三总以标举。染等列名。染者名爱
会名显示。是二十五皆因性生总以结之。前
所生中有二十六。大慢为二。色法之中有二
十一。心法有三。今以何故言二十五。五业根
中男女二根随人不并。是故但云二十五矣。
此四段竟。五佛问大等是常无常。彼答性常
大等无常。六佛取其言决通已义。如汝法中
因虽是常而果无常。我佛法中因虽无常果
常何过。此初段竟。

自下第二就其所解生
了二因释通已义。有七复次。一问汝法有二
因不彼答言有。二问云何彼列其名。三问其
相彼具辨之。四问二因得相作不彼答不得。
五问二种虽不相作有因相不彼答言有。六
问了因同所了不彼答不同。七佛取所答释
通已义。我法虽从无常之因获得涅槃而非
无常。

上来一段对其前难解涅槃常。自下
第二对其后遮明无二语。于中有三。一对上
问中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等岂非二语
明已不二。了因得法是其常乐我净义故佛
说常等。生因得法无有常乐我净义故佛说
无常苦无我等。是故如来所说有二结成前
二。如是二语无有二者就前二语释成无二。
于一法中各施一言故曰无二。是故下结。二
对上问中我曾闻说佛无二语明已无二称昔
所闻。于中初言如汝所闻佛出于世无有二
语牒前问词。是言善哉叹昔所闻。所闻当今
故曰善哉。三对上问中瞿昙今者说于二语
言佛我是是义云何明已无二故得是佛。于
中两句。一对诸佛明语无二。一切诸佛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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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差是故说言佛无二语正明无二。云何无
下释无差相。了因所得同说有其常乐我净
名同说有。生因所得同说无其常乐我净名
同说无。二约诸法明语无二。如来世尊虽名
二语为了一语正明无二。云何下释。先问后
解。为使阇提更解异法。故就眼等而解释之。
眼色两别名为二语。生识义同名为一语。乃
至意法亦复如是。

上来第二执邪难佛如来
对破。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于中有
三。一请正义如来为解。二彼彰已解如来反
试。三彼申已解如来述赞。初中先请二语了
一。如来约就四谛辨之。第二可知。第三段中
阇提初先自宣已解。言苦凡二圣人一者。凡
夫但知六道事别名之为二。圣知皆苦所以
言一。乃至道谛凡夫但知行事差别名之为
二。圣知诸行道义不殊故名为一。佛赞可知。
此第三竟。

自下第四彼求出家如来听许。
于中初求如来敕度。陈如度之。彼获圣果。

第二人中文亦有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难佛
如来对破。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四婆私證
果辞佛取灭。初段可知。

第二段中有四问
答。一问如来涅槃常耶。佛答如是。二问如来
将不宣说无为涅槃。佛答如是。三难如来若
是无者便同四无。云何言有常乐我净。于中
初先辨立四无。下将涅槃对之设难。下佛答
之。辨明涅槃但是互无非馀三种。如是涅槃
非先无者不同第一。一切众生从本已来有涅
槃性故非先无。亦非灭无不同第二。一證永
寂故非灭无非毕竟无不同第四。诸佛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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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异无下明同第三。先总标举。下别显之。先
就世事辨互无相。后约显法。此第三番。

四重徵如来若是异无涅槃便非常乐我净。
下佛答之。彰世互无。即带三无故是无常。涅
槃之法唯是互无不兼馀义故是常等。于中三
句。一简粗异细。汝说异无牒其所立。有三种
无总显其相。下别显之。牛马悉是先无后有
有未有无。已有还无有已灭无。异相无者如
汝所说有其互无。佛若更辨不异婆私。故言
异相如汝所说世间互无。带此三无故是无
常。二辨细异粗。向前三无涅槃中无是故涅
槃常乐我净。三世有病下就彼涅槃互无法
中广解常义。以诸烦恼是无常故。涅槃无之
得名为常。于中三句。一立喻显法。先举三病。
次列三药。下彰病治不得相有。二约喻显法。
先举三过。次列三治。下彰过治不得相有。三
就之辨释常无常等。三种病中无三药故生
死无常无我乐净。三种药中无三病故涅槃
得有常乐我净。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彼请
正义如来为说。于中亦三。一请正义如来为
说。二彼彰已下如来反试。三彼申已解如来
述赞。

自下第四明婆私吒證果取灭。于中
有四。一佛彰其人已得罗汉劝施衣钵陈如
施之。二凭陈如请佛忏谢并辞取灭陈如为
通。三佛彰其人宿善今成已得正果劝供其
尸陈如往供。四垂灭现变外道轻谤。

先尼
迦叶同皆计我。先尼所计亦即亦离。作身是
即。常身是离。迦叶执异。

就先尼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执我难佛如来对破。三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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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段
中先尼初先问佛我义佛默不答。郑重至三。
佛欲令其自立我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先
尼下复自立我义如来对破。彼立我中众生
有我遍一切处以为一门。是一两门。作者三
门。何故默然责佛不答。此佛别破宜须记知。

就破遍中有四复次。一定其所立。汝说是
我遍一切处。二先尼为定。不但我说一切智
人亦如是说。如来对破。若我遍者应当五道
一时受报。若一时受汝等何缘不造众恶为
遮地狱修善求天。三先尼被徵建立二我。常
身作身。为作身我故须离恶以防地狱修善
生天。如来对破。汝常身我遍一切处。若作身
有即是无常。若作身无我即不遍。四先尼被
徵重复救义。我所立我亦在作中亦是常法
法说救义。如失火等喻说救义。我亦下合。是
故下结。文显可知下佛破之。先破法说。后
破其喻。就破法中汝说亦遍亦常不然牒以
总非。何以下释。于中初先以理正徵。遍即有
二常与无常复有二种色与无色。法外是常。
在法无常。法外非色。在法是色。是故若下重
复结徵。若一切有亦常无常亦色无色不得
偏常不得偏色。就破喻中若舍主出不名无
常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舍不名主
主不名舍异烧异出故得如是简喻异法。烧
舍异人名为异烧。人出异舍称曰异出。我即
不下简法异喻。不尔略简。何以下释。以我遍
故在色中者我即是色色即是我。在色外者
无色即我我即无色。云何言下结呵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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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破其一。有八复次。初牒正破。汝意若谓一
切众生同一我者牒其所立。违世出世略示
其过。何以下释。初明违世。此即彼等违其出
世。是故若下结以显过。

二先尼救义。我
亦不说一切众生同于一我乃说一人各有
一我。如来对破。若言各有是为多我是义不
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于中初先以遍破别。
汝说我遍若遍一切一切众生业根应同见闻
无别。若天得见非佛得下以别破遍。若不遍
下以其不遍难破常义。

三先尼救义。其我
虽遍法与非法不遍一切是故众生业根不
同见闻各别。如来徵定。法与非法非业作耶。
作业名业。因作所成罪福等行名法非法。

四先尼为定。是业所作。如来徵破。若法非法
是业作者即是同法云何言异牒以略徵。何
以下释。于中初法次喻后合。法中初言佛
得业处有天得我天得业处有佛得我明我互
遍。天得佛得是其人名。佛得作时天得亦作
明业互造。彼此之我充遍一切共造业故。法
与非法亦应如是徵令因同。我遍一切同造
业故。法与非法若如是下徵令果同。喻中初
言从子出果子终不思我唯当作婆罗门果不
与刹利毗舍等作正立等喻。明外种子随其
种者即为作果无所简别。何以下释。合中初
言法与非法亦如是等。正合前喻。何以下释。
业平等故应通不别。彼此共造故曰业等。

第五先尼立喻救义。下佛对破。先牒总非。何
以下释。释中有三。一以光遍室类我周遍破
无互造。二若法非法无有我下以灯光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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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炷中破我周遍。三汝意若谓炷明别下以
明即炷破我异法。初中何故徵前起后。下对
辨非。室异灯异是灯光明亦在炷边亦遍室
中辨其喻相。何故须道室异灯异。为显灯光
遍于异处类彼神我充遍异处。下将类我。汝
所言我若如是者如前灯光在于炷边。亦遍
室中。法非法边俱应有我同前灯光在于炷
边。我中亦应有法非法同前灯光亦遍室中。
明遍室故明中有炷。我周遍故我中亦应有
法非法。以我在于法非法边。我中有其法非
法故。诸业共造不得别异。第二段中若法非
法无有我者不得言遍明法同喻有不遍过。
是义云何。炷中无明。我若似明法非法中即
无有我。若法非法无有我者何得说言我遍
一切。若俱有者何得复以炷明为喻明我周
遍有乖喻过。是义云何。若说我遍法非法中
与灯前别。汝复何得以炷喻于法与非法光
明喻我。第三段中汝意若谓炷明别异举其
所立。何因缘故炷增明盛炷枯明灭破别显
即。下约徵法。于中有二。一明我异法有乖喻
过。是义云何。前辨灯喻明不离炷。彼所立
我与法全别。故今徵之。是故不应以法非
法喻于灯炷光明无差喻之于我。是灯光明
不异于炷不同汝我。与法非法一向别故。不
应以炷喻法非法明喻于我。文中颠倒故言
不应以法非法喻于灯炷。二何以下明我同
喻有其即法无常之过是义云何。灯明即炷。
若我同之。法与非法应当是一不得言别。文
中初言何以故者徵前起后。我前何故责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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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以明喻我炷喻法等。下对显过。汝所立
我若同灯喻与法非法三事即一不得言别。此
第五竟。

自下第六先尼责佛所说不吉。汝所
引喻是事不吉总责如来。何以下释。灯喻若
吉我已引竟如其不吉何须复说。下佛答之。
辨明此喻于汝不吉故将破汝。于我是吉故我
宣说。文中有三。一如来总对。我所引喻都亦
不作吉与不吉随汝意说。二约喻徵责。三如
是喻下正对其言辨吉不吉。初段可知。第二
段中别有四句。一正其喻相。是喻亦说即炷
有明离炷有明。炷增明增炷枯明灭名之为
即。明遍室中亦在炷边说之为离。举此即离
为取即义。破彼先尼我与法异。二汝心不下
准喻呵责。喻中有即亦有异义。汝心不等一向
立异说炷别喻法与非法明别喻我。三是故
下如来重复显已责意。是汝不等偏执离故。
我今责汝即炷有明离炷有明即离有明。是初
句中即离之喻。法即有等准喻类法。喻中既
有即炷有明法亦应尔。法即有我我即有法
非法即我我即非法。四汝今下准法重责。准
喻推法。法中亦有即离之义。汝今何故但受
离边不受即边。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正对其
言辨吉不吉。初明此喻于汝不吉故用破汝。
次明此喻于我是吉故我说之。汝意若下遮
其异责。彼闻佛语喜生心想。若我不吉汝亦
不吉故今遮之。先举直非。何以下释。先举世
人自力自害。后推同之。

七先尼重复责佛
不平。先责。次释。以是下结。下佛答之。于中
两句。一将我不平破汝不平令汝得平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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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吉。佛正乖邪名我不平。破邪同正名令汝
平。是佛化善名为我吉。二将我不平破汝不
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平。邪正相翻故我与汝
俱名不平。以正破邪名我不平。破汝不平使
彼同正名令汝平。佛正同彼名为我平。何以
下释。

八先尼重复说我为平。如来对破。句
别有三。一就五趣当受徵破。先取其言。后约
徵责。二就父母生子以破。先取其言。后约破
之。三重就五趣求离以破。

自下第三破我
作者。文别有二。一佛难先尼先尼救义如来
对破。二先尼难佛如来释通。前中有四。一难
破我作。二汝意若谓身作已下难破先尼身
作我受。三若言不是身作已下破无作受。四
先尼言我有二下难破先尼我知我脱。初中
先牒。总非不然。何以故下广显其非。有七复
次。一以造作苦事难破。我是默法何由作苦。
初先正破。若言是苦非我作下遮苦无因。二
众生苦乐实从缘下举苦乐等不定难破。三
汝说已下举其十时变异难破。四亦有盛下
举共盛衰不定难破。五云何一人有利钝下
举其利钝不定难破。一人身中信等五根利
钝不定明知无我。六云何说下以其口说无
我难破。七汝意若谓离眼见下约见难破。于
中有三。一破我能见。初牒直非。何以下释。若
离眼已别有我见何须此眼。馀根亦尔。二破
因眼见。汝意若谓我虽能见要因于眼是亦
不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举喻类显。如须曼
那能烧大村举其喻事。须曼人名。云何能烧
因火能烧定其喻相。下约显法。见亦如是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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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我见见实是眼。三因先尼立喻救义随之
转破。句别有四。一辨喻异法难破我作。喻中
人镰各别有体。故人执镰能有所作。根外无
我云何说言我因根作。二就手有无难破我
作。先定有无。下就设难。若我有手何不自执。
若我无手不能执镰云何我作。三辨刈是镰
难破我作。若我能刈何故因镰。四明人镰作
业各别难破我作。先辨人业。次辨镰业。下约
显法。众生见法亦复如是总约显法。眼能见
下别约显法。眼如镰也。若从缘下举理结呵。
此初段竟。

自下第二难破身作我能受义。
先牒直非。何以下释。

自下第三若言不是
身作已下破无作受。先举后破。两义破之。何
缘求脱是一破也。得解脱已更生身恼是二
破也。

自下第四难破我知我得解脱。于中
先尼先立二我以救前义。由佛前言若身不
作我非因受何故求脱得解脱己身恼更生。
故今救之。我有二种知与无知。无知得身。知
我得脱。更无因缘。知我脱中初明知我能离
于身。如坏瓶下能离烦恼。先喻后合。下佛破
之。先破我知。智能知耶我能知乎进退两定。
下就难破。若智能知何故言我存智破我。若
我知者何故求智存我破智。汝意若下破我
因智而能得知。先举其见。同华喻坏指同前
破。前者破我因眼能见如须曼那能烧大村
烧实是火。此亦同彼。虽言我知实是智知。下
约喻显。譬如刺树刺自能刺不得说言树执
刺刺。智亦如是智自能知云何说言我执智
知。下破我脱。汝我得脱举前所立。无知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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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得耶进退定之。若无知得犹具烦恼破
无知得。无知之我性是痴騃。得脱犹痴名具
烦恼。若知得下破知得脱。于中先就有根破
之。若知得脱得解脱已应具五根是一破也。
何以下释。离根之外无别知故。若具诸根云
何复名得解脱耶是二破也。下复就其无根
以破。若言我净。离于五根云何说言遍五道
有破我离根。五道之身五根为体。既无五根
云何言遍。以何缘下破我清净。于中三句。一
以我净责须修善。二譬如下以我清净责须
断结。先喻后合。三汝意若谓不从缘下遮脱
无因。先尼被徵喜立无因故须遮破。

上来
第一先尼救义如来难破。自下第二先尼难
佛如来释通。于中有五。一难如来若无我者
谁能忆念。下佛反破。若有我者何缘复忘是
一破也。何因缘故念于恶等是二破也。二难
如来若无我者谁见谁闻。下佛为解。于中初
明和合见闻。如苏面下和合说我。前中初法
次喻后合。如是眼识不在眼下明和无性。若
是因缘和合生下呵说有我。是故我下结识虚
幻。是识缘和无自性故我说如幻。云何下释。
下明和合说我之中先喻后合。三先尼问佛。
若无我者云何说言我见闻等。下佛先破。若
我见闻何缘复言汝所作罪我不见闻。下为
辨释。虽无定实假名言我。先喻后合。四先尼
问佛。若无我者谁出声言我作受等。下佛为
解。初法次喻后合可知。五先尼问佛。无我我
所何缘复说常乐我净。下佛为解。初明不说
根尘及识为常乐等。下明灭此方得名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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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我净。先辨后结。

上来第二执邪问佛如
来对破。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解。于中
还三。一请佛义如来为说。有两问答。前一问
答呵舍慢高。后一问答正为解义。二彼彰已
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己解。色非自者色法虚
幻无自性也。言非他者无神我性。非众生者
无阴所成众生体也。馀亦如是。

四彼求出
家。佛命善来即获道果。

第四人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问佛如来对破。三请佛
正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第二
段中文别有二。一问如来身命一异如来不
答。欲令立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二迦叶自
立身命定异如来对破。有五问答。一立异义
如来翻破明身与命皆从因缘不得定异。二
举世事證不从缘如来反问。三彼出其事如
来翻答亦从因缘。四问佛缘相如来为辨。五
就法徵问。有人舍身未得后身谁为因缘。如
来为释。先出其缘。次辨一异。有因缘故身
即是命命即身者。现阴相续名之为命。此命
即身。有因缘故身命异者。舍现阴身趣向后
世中间相续不断命命。此命异于现阴之身
名之为异。亦可非色非心命根。通亦是其五
阴身摄名之为即。于中别分色心与彼命根
别体说之为异。此即与异同藉缘生故曰有
缘。不应已下呵说定异。

自下第三请佛正
义如来为说。于中亦三。一请佛义如来为
解。二彰己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己解。

第四
段中初求出家次佛听许。陈如后度。彼获
圣果。

次下两人边见外道。同皆建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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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义。就富那中文四如上。初举问人。二执
邪问佛如来对破。有两问答。一举外道十四
难经问佛说不。佛答不说。常无常等妨入圣
道名之为难。又乖正法亦名为难。难别不同。
宣说十四。常无常论有其四种。有人宣说神
及世间定常为一。无常为二。亦常无常以为
第三。非常非无常以为第四。边无边论亦有
四种。有人宣说神及世间有边为一。无边
为二。亦边无边以为第三。非边非无边以为
第四。如不如等亦有四句。如来灭后如去为
一。如从前来去向后世故名如去。不如第二。
有人宣说身死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
如去。亦如不如以为第三。有人宣说身与神
异身死神在如从前来向后世去名亦如去。
身即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如去。非如
不如以为第四。有人宣说神如虚空不可说去
及以不去名非如去非不如去。此为十二。有
人宣说身命定一有说定异通前十四。此之
十四龙树广释。别章具论。富那下复重问如
来。见何罪过不作是说。如来为辨。若作是说
心有取执名为见取。取执所缘名为见处。见
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造作邪行名为见
业。坚执所缘名为见著。为见系缚常在三有
名为见缚。因见生苦名为见苦。取非为是名
为见取。由见便有三涂可怖名为见怖。为见
烧燃名为见热。缠心不离名为见缠。凡夫人
下明由前见多受苦恼。我见是下结已不说。
此第二竟。

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于中有
二。一请佛义如来为说。二请说已下领解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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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前中有三。一问如来何见何著何所宣说。
佛答无著但有见说。夫见著者名生死等明
无著也。名为见等明有见说。二重问佛何见
何说。佛答能见能说四谛。于中初明所见所
说。故能远下明由正见能有所离。是故我下
明由正见能有所得。具净梵行得出世因获
得出果。三问如来何缘得身非东西等。下佛
为辨。先共可定。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下正辨
之。句别有五。一问汝前燃火知不彼答言知。
二问火灭汝知灭不彼答言知。三问彼火燃
从何来灭何所至彼具答之。四问火灭至何
方所彼具答之。五取其所答用显已身。


解叹中初请说喻。如来次听。下正说喻约之
显法。村者喻于二十五有。林喻众圣。一树喻
佛。起行久远名先林生。林主喻于大涅槃经。
宣说益人名灌以水。称机巧益名随时修。障
根腐败名树陈朽。妄染斯除名皮肤落。实德
明显名唯贞在。显法可知。此第三竟。

四求
出家佛命善来彼證圣果第六人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举邪问佛如来为辨。净与富
那同皆建立十四难义。佛前已对富那破竟。
净今此处不敢更立。直问世人取舍所由。如
来为解。初问众生不知何法见世常等。佛答
不知色阴至识。后问众生知何法故不见常
等。佛答知色乃至于识。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说。于中亦三。类上可知。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对下四人辨明道法。对彼犊子明其有道及
有得者。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对彼
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对彼须跋明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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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道非是苦身。圣慧是道非世八禅。

对犊
子中文别有三。一举问人。二问佛义如来为
辨。三求出家如来听许。第二段中文别有三。
一彰己欲问佛默不答。良以犊子数来见佛
情喜赊慢不堪受法。佛为严励故默不答。二
犊子重请如来听问。言我与汝共为亲友义
无二者通情无别故言无二。三犊子正请如
来为说。于中复三。一问其法如来为说。二问
其人如来为辨。三领解赞叹。前问法中先问
善法如来为辨。次问恶法如来为辨。后双问
之如来为辨。我能广说简略说之示说分齐。
下正说之。于中先说三善三恶。次为宣说十
善十恶。我今已下双结前二。若我已下结明
知益。就问人中初就罗汉问有得不。佛答无
量。次就那含问有得不。佛答无量。断五下结
如上具辨。后就须陀及斯陀含问有得不佛
答无量。三领解赞叹。文显可知。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彼求出家如来听许。句别有六。一
问如来外道出家几月试之。佛答四月不必
一种。二求出家佛敕令度。三陈如度之彼悟
初果。四重请佛法如来为说。五彼修得果辞
佛取灭比丘为通。六佛敕供养比丘往供。

第八人中文亦有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难佛
如来对破。三请正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
来听许。第二段中纳衣初先建立自性。后佛
对破。前中准破应有十句。文但有九。第六少
一。五根性纳见闻觉知證法自性。文中虽少
准破必有。其第一句难破身因成法自性。如
瞿昙说作善不善得身亦然举以总非。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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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下别难显非。如瞿昙说因能获身重举佛
说。若因恼得身为在先烦恼在先进退徵定。
次就设难。若烦恼先谁之所作。若身在先云
何说言因恼得身。下结显非。若烦恼先是亦
不可结非初句。若身在先是亦不可结非后
句。先后一时义俱不可双非两关并破一时。
是故我下结成自性。二就五大建立自性类
一切法。于中先明五大自性非因缘有。下将
类法。若有一法非因缘有一切亦应非因缘
有以大类法。若有一法从于因缘何因五大
不从因缘以法类大。三众生善身及不善下
明得解脱自性非因。初先正辨。是故下结。此
之一句正违道法。如来对破。明道缘生非是
自然。宜审记知。四有定用下明一切法用处
各定證有自性。先就外论。后类众生。五一切
众生性各异下明诸众生禀性各异證有自
性。于中初法次喻后合。第六番中所少一句
明其五根性能见闻乃至觉触明法自性。文
虽不说准答定有。七如说贪下难破如来五
尘生结成法自性。先牒直非何以下释。释中
五句。一明众生睡时离尘亦生贪等明非尘
生。二举胎中亦生贪等明非尘生。

三明众生
初出胎时未能分别亦生贪等明非尘生。四
明仙圣在无尘处亦生贪等明非尘生。五明
众生有因五尘生不贪等明非尘生。此第七
番。八见世人根不具下以诸众生依正不等
證成自性非因缘义。九以小儿啼喜不定證
法自性。第十以其虚空之有兔角之无不从
缘生證法自性。于中先举次列后辨。是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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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下佛对破。其文不次。先破第二五大类
法。次破第四第五第三第十第一。重破第二。
下复破彼第六第七第八第九。以何义故先
破第二五大类法。五大正是外道所立是以
先破。文中初先牒以总非。何以故下别徵显
非。是中但破五大类法未破五大。汝大是常
何缘一切不悉是常准大徵法难破纳衣以大
类法。世物无常是五大性何因缘故不是无
常准法徵大难破纳衣以法类大。若五大常
世间之物亦应是常类责纳衣以大自性类法
自性。是故汝下约类结非。是五大常世间之
物不是常故。汝说五大有其自性令一切法
皆有自性无有是处。次破第四用定證性。先
牒直非。何以下释。从因得名从因得义略释
显非。云何下广。是故下结。次破第五。汝言如
龟性入水等举以总非。何以故下破以显非。
次破第三。善不善身得脱非因。汝言自性不
须教习是义不然举以总非。何以下释。释中
三句。一即事以验。今见有教缘教增长是故
当知解脱非性。二以外道杀羊祠祀而求净
身明脱非性。三以三语證脱非无。先举次列。
下就徵责。若脱自性不从作生何故世中有
是三语欲作作时及说作已。次破第十。以空
兔角不从因缘类法有性。若言诸法有自性
者举其所立。当知诸法各有定性纵以审定。
下对破之。若有定性甘蔗一物何缘作浆作
石蜜等是一破也。若有定性圣人何故饮甘
蔗等是二破也。汝说有性云何说喻是三破
也。次破第一。先非难词。后为正解。前非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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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言身先烦恼先者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
故下释。若我当说身在先者汝可难言汝亦
同我反举己说呵其难词。身不在先何因缘故
而作是难顺举己说非其难词。是义云何。若
我曾说身在先生。汝今纳衣可得难言瞿昙
汝亦同我身先无因应是自性。我说是身不在
先生。何因缘故而作是难言身无因令是自
性。

下为正解。于中有二。一身望无明同时
相依。如梦中身依于睡心。二身望四住前后
相依。先依无明起四住地。依四住地集起身
报。问曰无明依何而生。依真识生。真识依何。
真法常住犹如虚空更无所依。文中先明同时
相依。一切众生身及烦恼俱无先后一时有者
与无明地一时有也。问曰前说依无明地起于
四住。依四住地方始有身云何一时。释言无
明始终常有。身起之时必依无明故说一时。
如梦中身必依睡心。虽一时有因恼有身终不
因身而有烦恼分定本末。汝意若下遮防异
难。先举难词。直非不然。何以下释。类以显之。
如炷与明虽复一时明要依炷非炷依明彼亦
同尔。下次明其前后相依。汝意若谓身不在
先知无因者是义不然总非无见。此言略少。
若具应言汝意若谓身不在先有因缘故知无
因者是义不然。何以下释。释中三句。一遮说
无因。若以身先无因缘故名为无者汝不应
说正遮说无。一切有因举理显非。二教说有
因。若言不见身先因缘故不说者。今见瓶等
从因缘生何故不说。正教说因。如瓶已下举
粗类细成须说因。三若见下总结诸法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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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瓶因所见身因不见。一切从因无有自
性。自下重破。第二句中五大自性。何故须重。
前虽破其五大类法未破大体故重破之。于
中有三。一约五大破法自性。若言一切悉有
自性无因缘者举其所立。汝何因缘说于五
大责说有因。是五大性即是因缘辨因破性。
二呵以五大类法自性。五大因缘虽复如是
不应说法皆同五大当相正呵。外道宣说五
大自性因缘悉无。佛今权纵是以说言五大
因缘虽复如是悉无所有。亦不应说一切诸
法皆同五大因缘悉无。如世人下举事类责。
汝将五大类一切法皆有自性。与世人说出
家之人持戒精进旃陀罗等亦应精进持戒相
似。三正破五大。汝说五大有定坚性我观是
性转故不定举以总破。有定坚性就始为言。
若具应言有定坚湿煖动等性。下别破之。先
破地大。苏蜡胡胶于汝法中名之为地举其
所立。是地不定或同水等以转破之。次破火
大。白蜡锡等于汝法中名之为火举其所立。
下破可知。下破风水。水性名流辨定水相。若
水冻时不名为地故名水者定其所立。何因
缘故波动之时不名为风举风决破。若动不
名风举风徵定。冻时亦应不名为水举水决
破。是义云何。水性名流。与寒冷合便成冻结。
风性飘动与水和合便成波浪两义相似。今
就徵责。水性名流若水冻时不从冷缘说之
为地。仍就本性说为水者。风与水合成波之
时应从本性说之为风。何因缘故波动之时
不名为风乃名为水。若波动时不就本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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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风。乃从水缘说为水者。冻时亦应不就
本性说之为水。应从冷缘说之为地。下以此
二类显诸法。若水从缘可变为地风从因缘
可为水者。诸法皆尔。何得说言一切诸法不
从因缘。下次破前第六所少五根性能见闻
觉知。先牒直非。何以故下破以显非。自性不
转立其道理。若言下破。是故下结。第七汝言
非因五尘生贪解脱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
以下释。释意如何。彰彼五尘虽不作因生贪
解脱非不作缘。文中初言生贪解脱虽不因
尘简缘异因。恶觉观等简因异缘。因生外增
双辨二能。是故已下结呵难词。次破第八依
正不等證法自性。先举直非。何以故下释以
显非。于中先释次破后结。释中众生从业有
报对难总释。有三下别先举。次列。下就辨释
贪富诸根是业各异。故根具者不必有财。财
宝丰者不必具根。破结可知。次破第九小儿
啼喜證法自性。先牒直非。何以下破。是故下
结。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说。文亦有三。一请佛义如来为解。有三问答。
文显可知。二彼彰已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已
解如来赞叹。

第四段中彼求出家。佛命善
来即获道果。

第九人中文别有三。一举问
人。二问佛义如来为说。三闻法发心。第二段
中文别有四。一问如来心中所念佛为辨之。
二彼闻怪问如来为解。三问八圣能令众生
得尽灭不如来不答。四问默意陈如为释。若
有问世有边无边如来不答类显默意。八圣
是直涅槃常下当问正解。若修便得不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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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为是如来不得定答。于中初法。次以喻显。
城喻涅槃。涅槃绝漏名无孔窍。门喻八正。守
者喻佛。佛具明解名聪有智。善达物机名善
分别。有机教入名之为放。无机未教说之为
遮。所知众生进退难定故言不知出入多少。
定知入者斯由八正。故言知入皆由此门。下
合可知。

第三闻法发心之中。弘广初先闻
法赞叹发菩提心。自身欲作守门之者。陈如
次叹。下佛呵之。

第十人中文别有五。一佛
问陈如阿难所在。陈如具答。二文殊问佛顾
命之意。如来为释。三令文殊往救阿难。四阿
难至令命须跋。五须跋至佛破显法。

就初
段中如来先问。何故问者备有三意。一欲以
法付嘱令传。二欲使之呼命须跋。三欲因问
知魔惑乱说咒降伏以通正法。陈如答中在
娑罗外十二由旬彰其所在。为六万下明不
来所由。于中初总。是诸魔下别以显之。别中
初明魔惑阿难。何故如是。阿难是其传法藏
人。恐佛付法令传末代所以乱之。于中初先
化身为佛。次口说法。后身现通。下明阿难为
魔惑乱不得赴集。阿难何故现为魔娆。欲使
如来说咒降伏以通法故。阿难作念如来神
变昔未见等为魔身乱。诸佛所说各不同等
为魔口惑。下明阿难受苦无救所以不定。

第二段中文殊先问。无量菩萨皆能持法何
须顾问阿难所在。佛答有三。一明阿难德过
众圣故佛偏问。二明不付菩萨所由。三明偏
付阿难所以。前中复三。一明阿难未侍佛前
先备三愿。二明阿难侍佛已来具八不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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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阿难有持经八德故佛问之。初中有三。一
佛自彰已昔于僧中求索侍人。五百罗汉皆
求侍佛如来不受。二目连观佛心在阿难共
往令作阿难不从。三目连以佛心念告劝彼
方侍佛。于中四对。一目连总告汝今未知阿
难请说。二目连为说彼求三愿。三目连为请
如来听许。四目连反报彼方侍佛。道此语者
为明阿难智过诸圣。此初段竟。第二可知。第
三持经八德之中初举次列。后明阿难同馀
佛持。下总结之。此初段竟。第二不付菩萨
可知。第三明付阿难之中初明阿难随闻具。
持。故佛顾问欲令持经。次明阿难所未闻者
弘广流布。深證之法阿难未闻菩萨能流一
切菩萨智德宽大斯名弘广。亦可名前弘广
梵志以为弘广。彼大菩萨故能流通。下明阿
难所闻之者自能宣布。

自下第三佛令文殊
往求阿难。于中五句。一示其所在。二教往救。
三文殊往救。四魔放阿难。五阿难被放寻与
文殊共来见佛。第二段中曲有七句。一教宣
咒仪。汝可往彼发大声言诸魔谛听如来今
说大陀罗尼。二天龙下举多人同敬显咒殊
胜。三十恒沙下举多佛共说显咒要胜。四能
转下辨咒功能。五若受下明行咒仪。六当知
下明行有益。七宣咒词。馀皆可知。

自下第
四明阿难至令呼须跋。于中三句。一佛教往
呼。二阿难往。三须跋来。初中先举所唤之人。
次教呼词。后明阿难往呼必得。何以下释。后
二可知。

自下第五明须跋至佛破显法。于
中有三。一执邪问佛如来对破。二云何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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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有下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三因佛为说
多人获益。初中有二。一须跋欲问如来听许。
二有沙门下须跋正问如来对破。于中有二。
一举他所说请问如来如来对破。二世尊我已
先调心下举自所得请问如来如来对破。前
即破其苦行为因。后即破其非想为果。


中须跋先举他说请问如来。良以此非须跋
自计。是故说言有沙门等作如是言众生苦
乐皆随本业受苦能坏是义云何。佛破有二。
一就他人自见以破。二我实不知从师已下
就彼他人推师以破。前中有二。一破邪归正。
二我佛法中有过业下辨正异邪。后中亦二。
至时当辨。就初破邪归正之中文有四番。一
对前问。若沙门等有作是说我为怜悯当往
问之仁者实作如是说不。二彼若见答实作是
说我复穷之仁者见不。先举答辞。我如是说
是总答也。何以下释。释中四番。一见众生行
恶饶财身得自在。修善贫穷不得自在。二见
有人多役功力求财不得。有人不求自然得
之。三见不杀反更中夭喜杀保寿。四见修净
行有得解脱有不得者。是故下结。是前诸义
故我宣说苦乐由本不由现在。下明如来穷
诰之言。五句穷之。文显可知。此第二番。三彼
若见答我实不知。我复引喻而为呵责。责相
云何。如人被箭医师为拔。虽经多年忆之了
了终不忘失。若使苦行实能为汝破坏往业。
如医拔箭汝应常忆何缘不知。汝既不知云
何说言现在苦行能坏过业。四彼人若引我
之所说證知过业。我复语之此是比知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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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知。文中先举彼人所引。瞿昙汝今亦有过
业何独责我过去业者总举佛说證有过业。
瞿昙经中亦说已下别举佛说證有过业。又
复举此为欲彰已见果知因非是不知。下佛
责之。如是知者名为比知不名真知。我佛法
中从因知果从果知因显比知相。既无真知。
何得定说专由过业。

上来四番合为第一破
邪归正。自下第二辨正异邪。三番辨异。我佛
法中有过去业。有现在业。汝即不尔唯过无
现。是一异也。汝法不从方便断业。我法不尔
从方便断。是二异也。汝业尽已即得苦尽。我
即不尔。烦恼尽已业苦即尽。是三异也。是故
责汝总以结呵。

推师破中文亦有二。一破
邪归正。二仁者定有过去业下辨正异邪。前
中有四。一前人若言我实不知师作是说。我
即问之汝师是谁。二若彼见答是富兰那。我
复穷责汝昔何不一一启请大师实知过去业
不。三彼师若言我实不知。我即教呵汝复云
何受是师语。四彼师若言我实知之我即教
破。破辞有四。一就现缘教令徵破。先教审问。
下苦因缘受中上苦不。乃至上缘受中下苦
不。何者是其上中下缘。如一斛火以之为下。
两斛为中。三斛为上如是一切。彼若言不我
教徵破。若依下缘唯生下苦。乃至上缘唯生
上苦。是即此苦依现缘生。师云何说苦乐之
报唯过去业不藉现缘。二约过因教令徵破。
先教徵问。是现在苦过去有不。下就设难。若
过去有。过去之业受之已尽。云何复受今日
之身。若过去无唯现在有。云何复言众生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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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皆过去业。三约后治教令徵破。先教徵问。
若现苦行能坏过业。现在苦行复以何破。下
就设难。如其不破此苦即常不可断灭。云何
说言得苦解脱。若言更有苦行来坏。前苦行
时过业已尽。云何得有后时之苦坏前苦行。
四就转业教令徵破。先教徵问。如是苦行能
令乐业受苦果不。乃至无报作定报不。下就
徵责。具应有二。一就不能而为徵责。若言不
能汝复何缘受是苦行。二就能设难。若言其
能如是苦行能令苦业受于乐果。当苦行时
何不受乐乃受于苦。就能设难文中略无。

就后辨正异邪之中初就业果辨正异邪。仁
者若以断业已下就其治断辨正异邪。前中
有四。初言仁者定有过业现在因缘明有过
因及有现缘。二是故下偏明过因。因恼生业
因业受报。三仁者当知一切生下重明众生
有过去因及现在缘。先举后释。四二者若说
众生受下偏明现缘。若说众生受苦受乐定
由过业是义不然非邪显正。何以故下辨正
异邪。于中四句。一就乐事明由现缘。二如人
杀下就其苦事明由现缘。三一切众生现在
因下双就苦乐明由现缘。四是故下结。


就治断辨正异邪。句别有四。一就断业呵邪
显正。仁者若以断业得脱一切圣人不得解
脱举以示过。何以下释。众生过去业行广多
无有始终。若以苦行受之无尽故无脱理。二
是故我下辨正异邪。是业广多受叵尽故我
说修道。是道能遮无始终业故得解脱。三就
苦身呵邪显正。仁者若受苦行得道一切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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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悉应得道。四是故下辨正异邪。初先法说。
是受苦行无得道故先当调心不调伏身。次
以喻显。以应调心不调身故我经中说当斫
伐林莫斫伐树。心过宽通事等如林。身过局
别相似于树。举通收别故应伐林。别不摄通
故不伐树。何以下释。从林生怖故应伐林。不
从树生故不伐树。盗贼依林名林生怖。下合
可知。上来须跋举他所说如来对破。

自下
第二举自所得如来对破。须跋先自彰己调
心。如来反问云何能调。须跋次复显己调相。
若别论之。应从欲界至无所有次第别断以
求上静。但今文中总略论之。先断欲结得色
界定。次断色结得无色定。后就无色断下三
空得非想定。下佛破之。云何能调总呵其言。
汝今所得犹名想下明其所得是想非灭。汝
已先能呵责粗下呵著细想。汝师郁头蓝弗
已下举师类呵。事如经说。

上来破邪。自下
第二请佛正义。如来为解。有三问答。初问云
何能断诸有。佛答若观实相能断。二问实相
如来略答。无相之相名为实相。三问云何无
相之相。下佛为释。初先正解。是名实相名法
界下结叹显胜。前中初先历就诸法明无相
相。如是等相随所灭下解彼无相为实相义。
如是等相随所灭处名真实相对前略解。一
切诸法皆是虚假随其灭处名真实者重复显
之。问曰经说一切诸法无起无灭。今云何言
相灭名实。释言理体实无起灭。无起灭法缘
起成相。相起覆真名为不实。息相称本故得
名实。其状似何。如水性冷随火变热。是火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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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水冷如本称本水性故名为实。下结叹中
先结后叹。结中五名。一名实相。义如前释。
二名法界。界名为性。亦名界别。如来藏中恒
沙法别故名法界。此之实相是法界中一门
之义故名法界。三名毕竟智。离相穷极称曰
毕竟。是智体性名之为智。又智行处亦名为
智。故论说言说智智处同名般若。四名第一
义谛。此理精胜故名第一。所以称义。实故名
谛。五名第一义空。下牒叹胜。言是相者牒前
实相。言法界者牒前第二。毕竟智者牒前第
三。第一义谛牒前第四。第一义空牒前第五。
下智观故得声闻等叹显胜也。

自下第三因
前所说众人获益。于中先明馀人获益。后彰
须跋得罗汉果。前中先明菩萨获益。次论二
乘。后彰凡夫。菩萨人中阶别有九。从少至多
渐次论之。或有菩萨经一生已便證实相名
一生实相。经二生已證得法界名二生法界。
五智印者知一切法无常苦空无我寂灭是其
五也。问曰无相空理不殊何以得益有此差
别。释言相息便證实性。是实性中法界门别。
故令入者得益各异。又一部中所得利益此
中并说。不唯闻空。此第四竟。

第五分中如
来灭度。人天大众阇维供养。外国不来由来
不尽。故无付属奉行等言。
大般涅槃经义记卷第十

应永三年十月日以劝修寺大经藏本誂良
秀阿阇梨书写了全部十帖当卷损失之故
新所书补之也 法印权大僧都贤宝(六十四)
宽政五年冬十一月十三日挍正此书全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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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愿以此功德共诸众生速證四德涅槃。

      菩萨沙弥典寿(生年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