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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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一


文云。三释文下意文。有七言三十句。此中大
分有三。初十八句约自利行。次四句明利他
行。次八句辨行者修行方便及得利益。就初
门中有二。初四句现示證分。二次十四句现
缘起分。此中初二句指缘起体。二次二句约
陀罗尼理用。以辨摄法分齐。三次二句即事
法。明摄法分齐。四次四句约世时示摄法分
齐。五次二句约位。以彰摄法分齐。六次二句
总论上意。虽六门不同。而唯现缘起陀罗尼
法。初云缘起体者。即是一乘陀罗尼法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无障碍法界法也。今且约一
门现缘起义。所谓缘起者。大圣摄生欲令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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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舍事。凡夫见事即迷于理。圣人得理既无
于事。故今举实理以会迷情。令诸有情知事
即无。即事会理故。兴此教。故地论云。自相
者有三种。一者报相。名色共阿梨耶识生。如
经于三界地复有芽生。所谓名色共生故。名
色共生者名色共彼生故。二者彼因相者是
名色不离。彼依彼共生故。知经不离故。三者
彼果次第相从六入。乃至于有如经此名色
增长已成六入聚。乃至有因缘故有生老病
死忧悲苦恼。如是众生生长苦聚。是中离我
我所。无如无觉如草木也。此中离我我所者
此二示空。无知无觉者。自体无我故。如草木
者。示非众生数故。当知十二因缘等。即自体
性空。依彼阿赖耶识生。梨耶微细。自体无我。
生十二因缘。十二因缘亦皆无我故。缘生等
无有别法。佛举缘起观门。以会诸法一切无
分别即成实性。故地论云。随顺观世谛即入
第一义谛。是其事也。此义在三乘。亦通一
乘。何以故。一乘所目故。若约别教一乘。略
说十门。所谓因缘有分次第故。一心所摄故。
自业成故。不相舍离故。三道不断故。观先后
际故。三苦集故。因缘生故。因缘生灭缚故。随
顺有尽观故。如是十番十二因缘一乘义摄。
何故十数说。欲现无量故。问。十番因缘。为当
前后。为当一时耶。答。即前后即无前后。所以
得知。门不同故。即前后六相成故。即无前后。
其义云何。十番虽别。而同成无我。故缨络经
十番因缘三乘义摄。何以故。准教差别不同。
广义如地论说。如十二因缘说。馀缘生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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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例可解。二陀罗尼法者如下说。三即事摄
法者。现因陀罗尼及微细故。广义如经。四约
世时者。所谓九世者。过去过去过去现在过
去未来现在过去现在现在现在未来未来过
去未来现在未来未来世。三世相即及与相
入成。其一念总别合明故。为十世一念者。约
事念说也。五约位者。以六相方便随义消息
可解也。六相者亦如上说问于缘起一言中
诸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答。体解即是
不须远。求。是故经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如
是等迷之极远。是故佛教七种苦谛。以外别
有菩提。三无数劫。如说修行乃可得度。为迷
之者。须多门说。问。若如是者。法门无数。何
故唯六门说耶。答。以六门说诸法。准例应可
解。故略如是说。其实如言。六冥然无分别者。
缘起法法如是故。准上可思。二就利他行中
海印者。约喻得名。何者大海极深明净彻底。
天帝共阿修罗斗诤时。一切兵众一切兵具。
于中现现了了分明。如印文字故名海印。能
人三昧亦复如是。穷證法性无有源底。究竟
清净湛然明白。三种世间于中现现。名曰海
印。繁者炽盛义故。出者涌出无尽故。如意者
从喻得名。如意宝王无心而雨宝。益生随缘
无穷。释迦如来善巧方便亦复如是。一音所
畅应众生界。灭恶生善利益众生。随何用处
无不如意。故名如意。三约修行方便者。此中
有三。明修行方便。二辩得利益。初门行者者。
谓见闻一乘普法已去未满圆證普法已还。即
是此约别教一乘说也。若约方便一乘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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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总是入一乘摄。何以故。以一乘所流。一乘所
目。一乘方便故。若约此义总摄五乘一乘。修
行者亦得。所流所目者。约缘起道理。语方便
者约智语。何以故。进趣不住名曰不回心者。
不名方便。故亦可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
巧方便引接众生故。如五乘说。人法因果解
行理事教义等。一切诸法准例如是。问。所谓
五乘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
耶。答。能诠所诠一切诸法皆在言中。其义如
何。所诠之法言相皆绝。诸佛世尊。以大慈悲
本愿力故。诸佛家法法如是故。施设言教为
众生说。以是义故教纲所摄一切诸法。皆悉
在言。是故经云。一切诸法但有名字。即其义
也。问證令之法言相不及。言教之法在于事
中者。證教两法常在二边过。答。若约情说。證
教两法常在二边。若约理云。證教两法旧来
中道一无分别。所以得知。遍计无相。依他无
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是故当知。一无分别。是故至人得
此理故。名相不及。为众生说故。言在事中。故
经偈云。一切诸如来。无有说佛法。随其所应
化。而为演说法。即其义也。是故圣者。随遍计
故建立三性。且安穷心。渐渐已后现三无性。
觉悟梦人。此即圣者大善巧也。问。如摄论云。
遍计所执凡夫境界。依他真实圣智境界。何
故圣者随遍计耶。答。遍计诸法颠倒故有。是
故论云。凡夫境界毕竟空故。无所可对。是故
论中非圣境界。非谓知空非圣境界。是故圣
者慈悲方便。随眼病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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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于此。依他起相从因缘生。无有自性。离
二边过。与无我同圆成实性。平等法性圆融。
彼此不可分别。旧来一味。以此义故分别不
及。是故论云。圣智境界别意如是。若约实说。
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何以故。随情说事
安立三故。三种自性即是圣智境界。何以故。
随智现理非安立故。是故经中。亦有处三性。
以外别立三无性。所以者何。随情安立。约解
门故。别立三无性随智现理。约行门故。三性
以外不立三无性。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何
况三性以外别有三无性。所以得知。无相等
智现前。究竟无法可对。唯在中道故。是故须
解立教所由。问。如上所言。證分之法及缘起
分法。有何差别。答。别不别。其义云何。證分之
法约实相说。唯證所知缘起分法。为众生说
与缘相应。是故全别缘起之法。从众缘生。无
有自性。与本不异。是故不别。问。若如是者。
以自所證为众生。与末不异。寻常差别耶。答。
亦得其义。若为所證在言。与末不异。言说在
證。与本不异。与本不异故。用而常寂。说而
不说。与末不异故。寂而常用。不说而说。不
说而说故。不说即非不说。说而不说故。说即
非说。说即非说故。说即不可得。不说即非不
说故。不说即非不说。二俱不可得故。二俱不
相防。以此义故。说与不说等无差别。生与不
生等无差别。动与不动等无差别。一切差别
相对法门。准例如是。是故经云。有为无为一
切诸法有佛无佛性相常住。无有变异。是其
义也。亦可。正说法中。言说以外更无别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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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为义。正义法中。正义以外更无别言。以义
为言。以义为言故。言无非义。以言为义故。义
无非言。义无非言故。义即非义言。无非义故。
言即非言。言即非言。义即非义故。二俱不可
得。是故一切法本来在中道。中道者通言非
言。何以故。诸法实相不在言中。离名性故。言
说之法不在真性。在机益故。在机益故。名无
真性离名性故。名而无名。名而无名故。以名。
求实实不可得。名无真性故。名而无我同。名
而无我同故。名性不可得。以此义故。二俱不
可得。唯證所知非馀境界。是故经云。一切诸
法唯佛所知。非我境界。问。前后两义有何差
别。答。前义以本末相即相融。现中道义。后义
以名义互为客。现无我义。所现道理不异。能
诠方便别。此则本末相资。名义互客开导众
生。令致自体无名真源。能化所化宗要在此。
问。此义当顿教宗。何故此间说。答。如上说。
说与不说等无差别。何以故。总是实德故。无
有妨难。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胜
妙能也。如上證分及缘起分义。当论中义大
教大也。背反分别得无分别。名曰无缘。顺理
不住故。名善巧。如说修行得圣者意故。名为
提。如意如前。归家者證本性故。家者何义阴
覆义。住处义故。所谓法性真空觉者所住故。
名曰为宅。大悲善巧。阴覆众生。名曰为舍。此
义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应法界故。所
谓法界陀罗尼家。及因陀罗尼家。微细家等。
此是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随分者。未满
义故。资粮者助菩提分故。如下经。离世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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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千答等是也。

初云。缘起体(至)准例可解。大记云。初云缘起
体者即是一乘陀罗尼等者。缘起之体通十
普法。然云真性唯约有情门者。以下文云。今
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而约十二支解释故也。
问。前以行实满义配證分者云何。答。若有行
者。唯依證分而修。唯依教分而修。则非实行
也。和尚之意。则双践證教而修。为实行故尔
也。以證满义配缘起分者云何。如示总相所
具法时。开其别相。如是欲现證分之中满足
法故。辨真性故尔也。

法记云。且约一门现缘起义者。指真性也。问。
何故不释法性真辨真性耶。答。以彼證分不
可指示故也。大圣摄生等者。比如醉人见庭
中杌。谓为实鬼。如是众生迷其十二有支。即
是甚深真性之体。计为生死之法。是故大圣
起大悲慈。令其得知十二有支。即是甚深真
性之体故。云令诸有情知事即无。即事会理
也。大圣通见杌与鬼耶。答尔也。以下文云。圣
人随病眼故。言说空花。有何防难。故知通见
也。论云。自相等者。自相者指自身也。报相
者唯是色时。非是报也。唯是心时亦非是报。
约此心之抱不净色时。为报相也。名色者。非
色四阴无相溟漠。非名莫现故。云名也。色相
粗故。当体云色也。又释唯是心时不可立名。
唯是色时亦不立名。但约此心把不净色之
初刹那。目为人身。目为马身故。云名色也。共
阿梨耶识生者。求生中有将种子藏梨耶识
生。犹如有人袋中盛物。将去水中将去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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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往也。本识如田。无明反行如下种子。所
下种子是生五果之种也。爱取二支如土与
水。其有支则是能生。生老死之业也。其生老
死则是所生果也。问。五果是种耶。答五果非
种。但能生五种之种也。问。五果之种是何。答
梨耶识中三性种也。此种在于第三识支位
中。是故此种合为识也。于三界地复有芽生
者。此是诸圣最起甚深大悲忧之处也。复者
往而复来。往而复来故云复也。彼因相者。彼
因者𥟦耶识也。相者名色也。彼果次第相者。
于中有六支也。此二示空等者。约色而推色
无病苦。约心而推心无病苦。如是无知无觉
故。自体无我也。非众生数者。色与心合方得
处处受生。若色心离。而但是色时。不得受生
故。云非众生数也。即成实性者。一尘无自性。
以一切法为自性故。无有一法非一尘性。是
故云成实性也。此尘即是海印之体故云实
性也。随顺观世谛等者。犹如水中摄入诸像。
是自利故。为真谛。水还现像。是利他故。为俗
谛也。是故若顺世俗。即得入真也。以第一义
谛向外之义为俗谛。十二因缘故随顺观世
谛。即入第一义谛也。

探玄云。第二具足诸苦中有三。初现十二
缘相。二如是下结成苦聚。三是中下明缘
体空彰有是倒。论中。于前初段内。前之三
支合为一分。二于三界下辨后九支。于中
论主分为三相。一自相。二同相。三颠倒相。
释有二门。一约分位。二约随义。前中自相
者。谓明现在因缘体状故。二同相者。谓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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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因缘同现在故。理实现在亦有生老等。
未来亦有识名色等。今约分位分相故立
二相。三颠倒者。现缘体实空现执有是倒。
二约随义者。一约从因生微细行相。是缘
起自相。二约果相。现彰缘起过患。遍通果
位故。云同相三缘实无我妄取为倒。问。同
相中二支。一向是果一向现行。自相七支
为现果为因种。设尔何失。俱有过故。若取
因种。则不应言三界地生芽。若取现果。即
彼前四不异生等。后三复非所生果摄。答。
此等并是现生果位。却谈因。名以现自相。
就自相七支内论分为三。一报相。名色共
阿𪏭耶识生者。谓名色支中。有义通摄一
切名言种子。阿赖耶即识支通有三义。一
依杂集论第四。以业种为识支故。属能引
识种入名支摄。是故此文前三支一处释
者。以俱是能引故。二以本识种为识支。是
故此中识种及名色等种。为惑业引润力
故。起此种子。令生苦果。三现行第八亦是
识支。是故此中因相。云名色不离本识故。
谓此共识所生名色生已。依于现行第八。
为彼执持故名因相。理实此中识等五种。
由前熏发同特而生。但依当来现起分位。
有次第故。说为前后。是故名为彼果次第
相也。爱取有三。虽非所生。然正生时具有
此。故唯识论说。生引同时是此义也(云云)
此明本识与能依和合。名为报相。二现能
依无体于于所依故。说此识名为因相。三
能依相尽唯所依。转转入彼位名果。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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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识转为此果。是故渐略馀相。皆尽唯有
识在。此上约始教。若约终教。则此本识是
如来藏。初则与染和合。次则染法依真。后
乃染不异真。故唯真转也。如是因缘下。结
苦聚也。是中无我下。现颠倒相。并如论
释。

观师十二因缘观云。十二因缘者乃是生
死大树。亦名生死大河。何故名树如世间
树。有根茎枝叶花果相续而生。十二因缘
亦复如是。过去有二因。名之为根。二因者。
一无明支。二行支。现在有五果。五果者。
一识支。二名色支。三六入支。四触支。五受
支。现在有三因。三因者。一爱支。二取支。
三有支。未来有二报。二报一生支二老死
支。过去二因中一无明支者。谓过去一切
烦恼名无明支。又云。于缘不了名无明。二
行支者。谓一切身口意善恶等业悉皆名
行。以无明故发生于行。无明与行二种是
过去二因也。行者生死业也。此二能感现
在五果故。名之为根。现在五果中。一识支
者。以有过去行业发起现在识神。初受生
时。入胎一念心。名之为识。二名色支者。以
有受生识故。发起名色。名色者五蕴也。谓
第二念已去心也。与父母赤白精血和合。
乃至百日诸包未开。但是肉团。未成眼耳
鼻舌相。但有色心故名名色。三六入支者。
由名色故发生六入。六入者。六根通住识
道故为六入。此谓在胎内百日已外也。肉
团之内。起业生风吹肉团开敷。变作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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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名为六入支。四触支者。由六入故发生
根尘识等。三事和合触对名触。此谓出胎
已去两岁也。未分别馀尘。但能觉饥渴热
寒犯火触毒。则啼哭之名为触支。五受支
者。由触境故发生于受。领纳名为受。此谓
两岁已去。心渐分别诸尘。五六岁已来。名
为受支。此五支酬过去二因。名为现在五
果。如世间树。既有树身。须有枝柯花果。爱
取有三因。复感未来生老病死二报。现在
三因中。一爱支者。由领纳故发生于爱。于
缘起染名为爱也。此谓七岁已去十五已
来。爱花贪果。心欲追求。名之为爱。二取
支者。由染爱故发生于取。于缘染入有所
执故。名之为取。三有支者。由取着故发起
于有。身口意造作。能招未来有。以未来果
目为现在。三因故名有也。此谓随其所取
财色杀盗邪淫。取得入手称遂本心。忆思
成业。能有当来果。名为有支。如花结果。
此花能生后果。复名为因。既有其因。能感
未来两报。两报者。一生支。由现在发起。令
有未来受生。于法始起。名为生也。二老死
支者。由有生故起于老死。生是老死之缘
故。生缘。老死此二支是后生果。果复为因。
因果相生犹如大树。一切众生皆为十二
因缘。漂没流转。随逐生死往来三界。牢狱
之中受苦无穷。如世间河漂没相似。凡
夫不觉故。智者了达则不从流。修道断除
即得出离。夫十二因缘者。生死系缚之因
缘也。必须灭此因缘。乃得兑于生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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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经云。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
灭。灭此因缘要须修道。问。云何修道。答。推
求十二因缘根本乃是无明。因无明故起
烦恼业。因业故起果报。有果报故有苦。皆
因无明为根本。流转生死分离三世如树
如河。智者了知。欲伐其根及断其源。犹如
伐树。先伐其根。亦如断水。先断其源。今欲
伐断十二因缘树河。先断无明。问。无明何
者是。答不觉心是。以不觉故妄起分别。心
外见境。谓有谓无。谓是谓非。谓得谓失。诸
果报法身心等苦。皆是无明之力。我今欲
断无明。先须自觉心源。随心所起一切妄
想。皆从不觉心生。今须知自心之本性。无
生无灭无来无往。何得知。一切妄念忽然
妄起。觉则不生。云何名觉。如贪嗔痴起
时。还以自心观察思量推求。此贪嗔痴有
何形状。为青为黄。为过去为未来为现在。
为在内外中间。推。求贪嗔痴都无形状。若
贪嗔痴本来是有。今日觉时亦应可见。今
觉即无。故知。由不觉故忽然妄起。觉则不
生故。觉是无明对治。此觉现在无明不得
在心。以无无明故。一切妄想烦恼不生。烦
恼不生故。业不生。业不生故。无过去二因。
无二因故。现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爱
取有三因不生。三因不生故。未来二报不
生。名断十二因缘大树。涸十二因缘大河。
此十二因缘无处。名为涅槃。此自觉圣智。
名为菩提。

真记云。大圣摄生欲令契理舍事等者。此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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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教义云也。一报相者。如来藏与染和合成
名色报。如大海水因风成波也。二彼因相者。
所起名色。即是如来藏真识。如所起波即是
水也。三彼果次第相者。彼所起果无有馀物。
唯一真心之所回转。如差别波。波唯一海水
所回转也。此中离我我所者。唯一真心之体
无有馀物。何者是我。何是我所乎。非众生数
者。犹如流水恒流不绝无厌舍时。由无念故
也。众生亦尔。流转生死无断绝者。只由自体
无我故尔。是故云非众生数也。黎耶微细者。
黎耶即如来藏故也。即成实性者。约三乘云
如来藏实性也。约一乘云甚深真性也。下云。
此义在三乘。亦通一乘故也。

古记云。林德入唐。得逢融顺和尚。问云。一
乘中言黎耶者何耶。顺曰。一切诸法皆以
黎耶为本。广则无量。略则有五。谓一白净
无记识。持三性种。二阿摩罗识。持恒沙德。
三性起识。持十普法。四法界安立识。持三
种世间法。五法界因陀罗识。持无尽因陀
罗尼法。全法界之有为。全法界之无为故
云黎耶。共善等三性及无为集起。

法记云。所谓因缘有分次第者。因缘者。生十
二支因缘也。有者三有也。分者十二支别也。
次第者。初无明支乃至最后老死支也。一心
所摄者。一心是能摄也。所摄是十二因缘也。
自业成者。简他邪因。不简自佛法中疏缘义
也。前门中云十二因缘是一心所作。恐有疑。
云唯一心作不待缘耶。故明要由业故。作十
二因缘也。不相舍离者。前支不离后支。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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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前支故也。前门现自因生中。增上缘之
成十二缘义。此观现自因生中因缘之成十
二缘义三道不断者。欲现不断三道故。十
二支不相离也。观先后际者。明前门中不断
三道者。以过去无明生现在五果。以现在三
因生未来老死故也。三苦集者。现其以三际。
因得此具足三苦之身。此观取因所得果以
立也。不取能生因也。因缘生者。因缘是俗谛
所依也。生是所生果法也。破因缘亲疏偏力。
现全力生果义也。因缘生灭缚者。牒俗谛所
依也生者所生果法也。灭者即离因缘生果
之力义也。缚者顺缚也。谓生则顺缚于灭。灭
则顺缚于生故。和尚云。生是无侧之生。此生
即无生也。灭是无侧之灭。此灭即无灭也。此
二无二。是满足生灭也。以灭缚生时。生虽非
灭亦不离灭。犹如以绳缚置二人。虽不相离。
亦非合为一身。此则分喻。非是满喻也。此中
生灭则今曰所用之法。现前为生。以本不生
为灭也。是故以灭缚生。灭是能缚。生是所
缚。以生缚灭亦如是也。此观破前全力生果
之义。以现资于无力。无生之缘生果法义也。
又云。心惑者。世出世间心烦恼也。迷世间法。
名为世间心烦恼也。迷出世法。名出世间心
烦恼也。如是增执于所执法。迷其理事。名
为人法二我执也。此二我执。前第八观治之
能迷之心。于此观中治也。随顺有尽观者。问。
何故此性起门中。以前缘起门。无力无生之
缘生空果之义。为所治耶。答。性起门中。空有
并现故。能治于前门偏空之执也。十番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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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成无我者。一乘中以海印体为无我也。
如十二因说馀缘生诸法准例可解者。上来
直现法性。而机难得證故。改云真性指缘起
体。将欲令习。且约众生十二支。以十番观而
指示之。故馀一切法亦尔观也。如是教诲故。
云准例可解也。

真记云。若约别教一乘略说十门者。前引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者是同教也。
今直辨十番意故。云若约别教一乘等也。若
以十番观一无明支。则具三世间成一无明
支体故。不动过患即是性在中道之法也。如
一无明乃至老死等皆亦尔也。问。所观如是
能观云何。答。能观亦尔。初一因缘有分中。具
摄馀九。馀九亦尔也。然虽各摄馀九。而初则
观有分次第。二则观十种性起心。乃至八因
缘九缘起十性起。如是为门别也。问。璎珞经
十番与花严经十番何别耶。答。璎珞经十番。
画于一法界体。此经十番。则画于无尽法界
故。云准教差别不同也。

大记云。真定德。于十番中以三生灭释也。谓
前七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后二道理生
灭也。林德以四生灭释也。谓前因缘生灭。第
九缘起生灭。第十性起生灭。越情见处无住
生灭也。训德以五生灭释也。谓中间五观。则
遍计生灭。第八因缘生灭。第九缘起生灭。第
十性起生灭。初二观无住生灭也。今依训德
之意释。则无住生灭中。第二观后半。是无住
体。初观及第二观初半。是无住位也。以其十
二缘相等为无住。别教中二十二位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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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第六地疏云。今经文内。略现十重穷
究性相。以现无尽非唯寄位同。于二乘言
十重者。一有支相续。二摄归一心。三自业
助成四不相舍离。五三道不断。六三际轮
回。七三苦集成。八因缘生灭。九生灭系缚。
十随顺无所有尽。各有逆顺。即成二十故。
下经云。如是逆顺观察。逆则缘灭。顺则缘
(云云)。于缘起论。三观者一相谛差别观。
二大悲随顺观。三一切相智观。初但观二
谛。有为无有我故。即大悲为首观也。二悲
随物增。即大悲增上观。三即委悉穷究因
缘性相诸门观故。即大悲满足观。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现菩萨道相智。
后即上同诸佛一切种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缘下智观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
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
观故。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观意。馀
二各一可知。前约为物三皆称悲。今约观
心三皆智观。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导融。
此三观唯在一心。甚深般若于是而现。探
玄云。何者十观一因缘分次第(云云)。十随
顺无所有尽。于中各有顺观逆观故。有二
十门也。谓顺观大悲不住涅槃。逆观大智
不住生死故。名不住道(云云)。一因缘分次第
中。正现有支无我。于中有二。初明倒执有
我妄起缘分。二明迷诸谛理起缘次第。初
中有三。一辨定无我。二迷成缘起。三(云云)
初中二句。初言世间受身皆由著我者。反
举惑情明我非理。若我理有著我。顺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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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世。既生世间明我非理。二若离著我
即无生者。顺举解心明理非我。若理有我
离我。违理应生世间。既得出世。明理无
我。二明迷此无我起彼有支。于中先顺观
缘起。后逆观无我(云云)。二一心所摄中。言
三界虚妄唯一心作。此之一文。诸论同引
證成唯识。今此所说。是何等心。云何名作。
今释此义。依诸圣教说有多门。一相见俱
存故说唯识。二摄相归见故说唯识。三摄
数归王(云云)。四以末归本。五摄相归性。六
转真成事。七理事俱融。八融事相入。九全
事相即。十帝网无碍。于中初三。约初教说。
次四约终顿说。后三约圆教中别教说。总
具十门。约同教说(云云)。三自业助成中。此
十二支皆有二义。一明自行相。二助成后
用。谓缘中痴惑是无明。自相与行作因。是
助成业。四不相舍离中。前能起后。离后无
前。后依前起。离前无后。不相离故。各无自
性。无性缘起如幻现前。五三道不断中。如
净意菩萨十二缘。论云。烦恼初八九业二
及与十馀七说为苦。三摄十二尽。从三故
生二。从二故生七。从七复生三。是故如轮
转。一切世间法唯因果无人。但从于空法
还生于空法。解云。此辨三道相生现。二无
我。六分别先后际中。此十二支初二是能
引。次五是所引。次三是能生。后二是所生
(云云)。一依此经开能所引分。先际中际合
能所生。总为后际。以引远故开之。生近故
合也。七三苦分别中有二门。一理实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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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二随相增现门。如此经说。谓初五
支迁流相现故称行苦。触受二种触对生
苦故云苦苦。馀为坏苦者。但坏乐名坏苦。
老死支既无乐可坏。何故名坏苦耶。释有
二。一乐坏为苦。望所坏说。二以坏是苦故
云坏苦。此老死支能坏生故。属坏苦也。八
因缘生中。理实无明望行无因缘义。而言
因缘生行者有二义。一自种为因。无明为
缘。合说故云因缘。然隐彼亲种现此胜缘
故。云无明因缘也。二但彼增上缘望自增
上果还是亲因故说无明为行因缘。馀亦
如是。欲明果不自起。要从因缘。因缘形
夺。复各无性。是故言因缘生乃现无生。此
犹顺观逆观一泯非生不生。可知(云云)。此
深观中摄后三门合成四句。一不自生。二
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无因生。释此四
句诸论不同。略有五说。一约破外道释。谓
诸法不从冥谛。自性生故。云不自生。二不
从梵天自在天等生故。云不他生。三亦非
微尘大种和合生故。云不共生。四亦非无
因自然而起故。云不无因生。二约破二乘。
一谓诸法不定。从自同类因生故。云不自
生。二不定从异熟因生故。云不他生。三又
亦非彼俱有因生故云不共生。四小乘中。
许无明支前不正思惟托虚而起。似若无
因。今亦不尔故。离无因三。约法现空。一果
不自起名不自生。二自既不立。对谁辨他。
又他亦各自皆不成。自云何他生。故云不
他生。三自他因果既各不成故。云不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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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离因缘外无别果法故。云不无因生。此
上三重。如般若灯论及中论等说。四约因
缘形夺。对法论云。自种有故不从他。待
众缘故非自作。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
故非无因。凡诸缘起双土二句已为甚深。
况总土四句。是故缘起最极甚深。五约缘
起无碍门。但因缘生果。因缘相望各有二
义。一全有力二全无力。谓因望于果有全
不生。缘必全生故。云因不生缘生故。二缘
望于果。亦全不生因必生故。云缘不生自
因生故。三二力不俱故不共生。四二无力
亦不俱故。不无因生。此门有二义。一据力
具有不有义故令相入。谓因有力时。缘必
无力。是故由因有力故能摄他。由缘无力
故能入他。会彼缘力总归因力。名不他生。
虽言不他反现自生。因力归缘不自亦尔。
反前思之。以二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
不相入。一力一无力相归故恒时相入。以
不相障碍。增上缘宽故。一切诸法无不相
入。十忽品云。菩萨善观缘起法。于一法中
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门
故也。二据体有空不空义故有相。即谓非
直因力归缘明其相入。亦乃因体由缘现。
因性空摄同于缘。何者。谓若无缘即无因
故。以生果名因。无缘果不生。是时不名因。
明知。此因会归彼缘。为不自生。是故缘是
有义无不能摄。因是空义无不受摄。因受
摄故癈已同缘。缘能摄故摄因同。已馀因
摄缘受等。并准思知。由此义故。诸法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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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障碍。上文云。知一即多多即一等。皆
此义也。是故无尽大缘起法无碍自在。皆
从此门而开现矣。九因缘缚说中。因缘生
缚者。谓此缘起互相缚住不得。是生以是
缚故。复非是灭。以一缚字。印此法体离
诸分别。然是缘起缚相亦离故。寄言以现
故云缚说。为明此缚。但在说中。此门现缘
起法事相。向尽理性将现极微妙处故论
云。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是此门也。
十无所有尽中。明此有支虚相既尽。随顺
无所有。彻到第一义此现不坏俗。而恒真
也。故云无明因缘诸行生是随顺无所有。
问。无明生行。是顺所有。何故乃言顺无所
有。答。乘前诸门次第。至此现彼无明。正生
行时。即顺无生入理故也(云云)。何故经中
顺无。论名顺有。释经意。以缘归理说。论意
以性从相说。各现别意故作是说(云云)。一
有支行列。二摄归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
后相属。五三道轮环。六三际因果。七三苦
过失。八从因无性。九似有若无。十泯同平
等。配结前十文现可见。

搜玄云。初因缘分次第观治我见执(云云)
二依止一心观治彼外境自性执(云云)。三自
因观治异计因缘执。四不舍离观治因果
异时计。五三道观治因缘癈事计理执。六
三际观治无因执。七三苦观治乐净执。八
因缘观治单因有力生果(云云)。因缘生理。
因有决定用。缘有发果。能方得法生。若但
因力无缘发果能者。其因六义不现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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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又依小乘六因四缘。若依三乘。即十
因二十因等。若依一乘即随法辨因为二。
因缘理事各别与法界等。今六因义唯一
乘能穷。此约别教说也。九因缘生灭缚观。
此下二观但治心惑。通义可知。谓因缘共
力能感果执(云云)。前因缘生果。生义是增
空义。是微为因缘。法顺生迷增故。今缘缚
法空义。是增生力义。微为缘起法。顺生
无分别智故。故下经云。缘起之法离有无
也。此虽无生力。以空义成故。离自性生。经
云。无住为本故。十无所有尽观。所治局心
惑。亦可通诸使。俗谛通摄故。为执因缘。
但有应俗相。自体空义。不现在前故。是障
(云云)。诸缘生法不起则已。起则双现。如
彼渴鹿见阳炎。水乾湿并彰。又如镜像染
净双现。此是正理。问。其所现空。为是真
谛。为是俗谛。又此观法与前缘生。及以生
缚云何取别。答。因缘及缚唯成顺有。今第
十观空有俱顺。又此空有并是俗谛。汎明
真俗此有多义。一体相相对。二空有相对。
如此分真俗。其义非一。若空有分真俗。有
则为俗。空则为真。即證智所知。若体相相
对。空有可以相论故。若约此义。俗谛通
空。有。此空是自体空。非事空也。故论云。
是心真如相。能示摩诃衍体。故知虽是真
如得名俗相。不是体也。此则空有同为一
相。以缘顺性理事。为此观体故。上文云。
十二缘生是无为也。十观亦有相生次第。
为知诸虚妄过故。故有第一。既识妄已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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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妄法。依何得生。故有第二识。知所依未
知有何理。故有第三。巳知生理。未知依何
时。故有第四识。知时已未知约何义。故明
第五。知其义已有何本末。故有第六。知本
末已未知有何过。故有第七。知其过已云
何对事成。故有第八。知成已未知有何相。
故有第九。知相已疑谓乖理故有第十。依
经十番讫。

锥穴记第十观云。此即因缘尽于自如也。
此即俗谛离分别之际。自此去所即是初
最粗愚痴颠倒即此甚深法。随举一尽摄
一切。无尽自在缘起法。正十数所现普法
缘起道理也。

缘起一言(至)无分别者。大记云。缘起一言乃
至何须多门等者。起此问意。初标真性。示缘
起体。即无分别理已现了手。何烦更说中即
等多门耶。如是问也。答。具纵夺文现可知。
问。何不释六门而问答耶。答。第六门者总结
上意故。释五门其义已尽故也。了手者事毕
之言也。法记云。淫怒痴性即是菩提者。古人
云。只知用水令净于物。不知令净浊水也。此
意云何。谓如欲净于水。若取于石水不得净。
不动土石水方自净。净自心者亦复如是。若
欲断除三毒烦恼。则心不得净。三毒不动。心
自清净。是故凡诣胜热婆罗门善知识所受
痴法门。即得安住照明。遇满足王知识受嗔
法门。即得安乐。三昧。遇婆须密知识受贪法
门。即得离欲实际也。

探玄。方便命知识。疏云。如是反道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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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总有三类。一此位同邪见。二满足王同
嗔恚。三婆须密同贪爱。是故三毒相并有
正法。然有四义。一当相即空故诸法无行。
经云。贪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于此三事
中。有无量佛法。解云。此约即空是佛法。非
事即是佛法。二约巧摄生说为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先以欲拘牵后令入佛
智等。三留惑润生长。菩萨道说有佛法。非
谓即是如净名云。一切烦恼为如来种。四
当相即是。不同前三。

法记云。七种苦谛者。七种生死也。谓分段有
三。变易有四。分段三者是三界也。变易四者。
一方便生死。二因缘生死。三有有生死。四无
有生死。

法常公摄论疏云。一方便生死。即以无明
为缘感生死。非是亲因故。称方便。二因缘
生死。即以无漏业为因感生死。由是亲因
故名因缘。三有有。则由前因缘感生有果。
有此果故。名有有。四无有则老死支谢。其
报尽后。更无有有果故。曰无有(云云)

清凉演义云。无上依经云。阿罗汉.辟支佛.
大地菩萨。为四种障。不得如来法身四德。
一者生缘感。二者生因惑。三者有有。四者
无有。何者生缘惑。即是无明住地生一切
行。如无明生业。何者是生因惑。是无明住
地所生诸行。比如无明所生诸业。何者有
有。缘无明住地因。无明住地所起无漏行。
起三种意生身。比如四取为缘。三有漏业
为因。起三种有。何者无有缘。三种意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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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觉知。微细堕灭。比如缘三有中。生念
念老死(云云)。于三界中有四种难。一者烦恼
难。二者业难。三者生报难。四者过失难。无
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烦恼难。
无明住地所起因缘生死。如三界内业难。
无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报
难。无明住地所起无有生死。如三界内过
失难。

法记云。无分别者者。问。各各不相即等四句。
合取云耶。答尔也。谓前三句即门故。是体门
也。不相即句是中门故。位不动门也。位不动
故方得相入。能成一致。是故合取。不相即义。
云冥然无分别也。

约喻得名(至)无不如意。大记云。海印者约喻
得名者。以修罗帝释相战之时。诸兵具等。现
于明净海中之义。喻其三毒当相不动。即是
内證海印究竟法体故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云。唯花严经所说之法。
依海印定起也。时有智积国统难云。大集
经云。如阎浮提一切众生身及外色。如是
色相海中皆有印相。是故名大海为印。菩
萨亦尔。得大海印三昧。见一切众生心行
(云云)。则下四教法亦依海印定起。何故云不
尔耶。云华答曰。海印有五。一者三大阿僧
祇劫历修之帝释。升法空须弥山顶与所
知障阿修罗斗战之时。三科百法像。现于
大圆镜智海中之海印也。二者不可数劫
历修之帝释。升本觉须弥顶。与根本无明
阿修罗相战之时。恒沙性德像。现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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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海之海印也。三者一念不生之帝释。升
一行三昧须弥顶。与妄想阿修罗相战之时。
无相无分别像。现于不二实相海之海印
也。四者二佛刹微尘数劫历修之帝释。升
总相须弥顶。与遍计阿修罗相战之时。十
种普法像。现于世界海之海印也。五者十
佛之帝释。升法性须弥顶。与无住实相阿
修罗相战之时。三种世间像。现于国土海
之海印也(已上)。此五之中。前三如次始终顿
也。后二如次外化内證也。于此加论约因
海印。应有六种。谓普贤之帝释。升解行须
弥顶。与百障阿修罗相战之时。无尽普法
像。现于锭光玻瓈镜之海印也。若约前三
重意。则三乘随分亦论海印也。而言三乘
皆是海印定外所说者。约一乘海印云耳。

清凉释海印云。以十义释之。表无尽之用。
一无心能现义。二现无所现义。三能现与
所现非一义。四非异义。五无去来义。六广
大义。七普现义。八顿现义。九常现义。十非
现现义。

大记云。如意者。从喻得名。乃至无不如意等
者。犹如如意珠王。无福德人得之。则变为毒
蛇。反害其人。若有福德之人得。则随其意乐。
雨无尽宝广施贫人。一乘普法义理亦尔。若
无圆信下劣之机闻之。则执己情见生疑起
谤。反堕恶道受无尽苦。若有大心正信之人
闻之。则才闻即信。即得一乘称性之益。广利
自他。无不如意也。

见闻一乘(至)如五乘说。大记云。行者者。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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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乘普法已去。未满圆證普法等者。若约
无住别教。则见闻即是圆證。今约寄位故。云
见闻一乘乃至云未满圆證普法等也。

古记云。三生有多重。一约报则过去见闻。
现在解行。未来證入。二约界则界内见闻。
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又界内通见闻解
行。出世得法出出世證成。三约自分胜进。
则十信已前见闻。十信解行。十信满心胜
进證入。四约信解增长门。则十信见闻。三
贤解行。十地證入。五约比證。则地前见闻。
从初地至七地解行。八地以上證入。六约
一乘三乘。则四地见闻。五六七地解行。八
地證入。七约五乘配门一乘义。则八地见
闻。九地解行。第十地證入。八约知识。则文
殊为见闻。德云以去能行。弥勒告云。当来
见我为證入。又普贤知识为證果海也。

智通记云。问见闻等三位普法正位耶。答。
不也。但从三乘作是说耳。若普法正法即
无位无不位。一切六道三界法界法门。无
不普法正位。又一位一切位。一切位一位。
如位法门。一切行教义等法门。亦尔。可思。
问若尔普法中以何为始。答。得一法门以
为始。此则与终无别也。

大宗地玄文论云。无超次第渐转位者。偈
云。五十一位中。如次无超转。一中具一
切。名为渐转位。论释曰。唯一行者。五十一
种别相位中。如其次第。无超过法也。无馀
究竟总持位者。偈曰。五十一位中。随其先
得入。摄一切一切。各无馀究竟。论释曰。五
卷二 第 751c 页
十一位别相中。或有行者。以信趣入。或有
行者。以真如地趣入。或有行者。以大极地
趣入(云云)等。随先得入尽摄一切。一切位
地究竟无馀。亦无移转亦无出入。一一白
白也。周遍圆满广大位者。偈曰。五十一种
位。无前后一时。俱转俱行故。名周遍圆满。
论释曰。五十一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俱
行。无有所馀。亦五十一别相位中。所有无
量无边诸位。无有前后。一时俱转一时俱
行。横转无向道人也。一切诸法俱非位者。
偈曰。诸无量无边。一切种种位。皆悉非建
立。名俱非位地论释曰。非因非果等(云云)
以其非义立为位故也。一切诸法俱是位
者。偈曰。一切种种法。无非金刚身。以一身
义故。名为俱是门。论释曰。是名无病道人
也。一身金刚宝轮山王。其相云何。偈曰。
渐是尽非满。一时及前后。与俱并俱非。一
异时处转。

大记云。五乘总是入一乘摄以一乘所流一
乘所目一乘方便故者。言所流者。犹如百川。
无不从彼大海而流。三乘五乘等一切诸法。
无不从本一乘而流成也。所目者。约三乘则
为眼目之义也。约一乘则为名目之义也。言
三乘中为眼目者。其所熏习一切诸法。全是
一乘普法故。以此即为入花严普法之眼目
也。一乘中为名目者。若约无生佛法。则不可
名目。然为机缘。以诸名字题目而示也。方便
者。犹如欲登高堂。勇疾之人一跃便登。如其
末者教令退。行三四步许。从却步时。已得升
卷二 第 752a 页
堂之力。如是上根之人。一闻普法直入一乘。
中下之根未能直入一乘普法。佛以大悲施
设三乘。为入一乘之方便也。所流所目约缘
起道理语者。非谓大缘起道理也。一乘之法。
于机缘中起故也。方便者约智语者。约下教
机。知自三乘是假施设。回入一乘之智云也。
亦可约圣者意者。能化大圣。以善方便。于一
乘中分说三乘。引中下根入本一乘之意也。
是故云约圣者意说。何以故。以善巧方便接
引众生故。

十句章记云。所目者是此经所流。方便等
者是下四教也。问。于机缘中起者。约何机
缘耶。答。下教机缘也。问。若尔。所目亦是
下教耶。答。花严经中。所目之法向外而流。
于下教机缘中起也。为欲现此缘中所起
下教之法。本是花严经中所目故。所以并
论所目耳。

大记云。如五乘说人法因果乃至准例如是
等者。五乘则三乘.小乘.人天乘也。准例如
是等者。随机缘而五乘虽别。其五乘法与一
乘不异也。谓前约随机。所分五乘论行者已。
此中约其法。则准例可知也。一云。非约一乘
十种普法言准例也。约五乘中。所有人法等
云耳。谓如摄五乘入一乘中。其五乘所有人
法等。亦得总摄入一乘故也。

所谓五乘(至)胜妙能也。大记云。问。所谓五乘
等法。为是能诠教法耶。为是所诠之义耶。等
者此下有七重问答。此初问答中问意。欲现
五乘教外。别有离言绝相之旨故也。又欲现
卷二 第 752b 页
彼五乘教法。即是离名相之所诠故问也。答
意则古德云。此是将彼黄叶即正真金。如是
指诲之处也。古辞云。晓师遇相和尚决疑有
三。谓一始觉同本觉。为凡为圣之义。二湿过
海种种心之义。三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之
处也。晓师之意。则谓下教中实有法体。及见
此文乃知。能诠所诠皆在言中。无实法体也。
问。此能诠所诠皆在言中者。立在何处云耶。
答。普贤为所流所目之机。于无生无名处。以
种种名题目。于此时中能诠所诠成差别故。
约此处云皆在言中也。又进此而云。佛乃向
外为山王机常说遍说故。于此时十玄十法
具足自在。然亦望上十佛内證。则犹是与教
相应故。约此处亦得。可云皆在言中也。以大
慈悲本愿力故。乃至施设言教等者。诸佛世
尊。从性海分发大悲愿。以自證法外向机心。
起二言说。谓法界门中。说世界海成败清净
智等。不思议般若门中。说佛国土不可思议
也。此二言说虽普贤文殊出定以去。然依至
相果地。五海十智之义。则奋迅定中。起此言
说也。是故佛土不思议之言称于内證土海。
而起普贤文殊等。称此言说而證故。云亲證
證分。故此门中。佛与菩萨一相续也。是故云
向内则十佛。向外则普贤也。问。普贤内證之
净藏三昧。是佛外向也。何故向内则十佛。向
外则普贤故。是一相续也耶。答。佛外向际并
普贤圆因。此圆因向内则是十佛故。云一相
续也。

法记云。本愿力者。佛修因时。即发誓。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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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成佛。为三乘机。施设教已。不令住迹。要必
回入一乘实体。如是起愿也。法如是者。三世
诸佛成正觉时。法尔如是起此愿也。

大记云。第二问答。问中證教两法常在二边
过者。前云。所诠之法言相不及。又云。一切诸
法皆悉在言故。牒其二言起此问也。答中先
举二义正答。所以得知者重问。遍计无相下。
重答也。

法记云。證教两法旧来中。道一无分别者。犹
如水中现。现诸像在水边。人但见其水与像
别异。只由不以其水为眼故也。如是若不以
海印为眼则不见三世间法即是海印。若以
海印为眼目。则得见诸法即海印体。海印所
现三世间是教分也。摄三世间之海印。即是
證分也。是故云證教二法一无分别也。遍计
无相依他无生。真实无性三种自性。常在中
道等者。三性是教。三无性是證。是故具證教
也。若约情云遍计无相。是实执之无。非似有
之无。依他无生是似有之无。非自体空。圆成
无性是自体空。非缘之无性。是故遣三性现
三无性也。若约理云。只是一真即是无相。即
是无性等故即不可分。此是遣遍计之无相。
此是遣依他之无生等。故三无性即一际也。
但依一真所分三故。三性亦一际也。是故云
三种自性常在中道也。若约树林论。则是诠
旨三性故初教也。若约析金为三。论三性则
有诠旨三性义。又有熟教中义。若约以酥分
三。论三性别当熟教宗。若约分虚空为三而
论三性。则当同教一乘也。就第二义中。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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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于三处处别者。是三性。随其处别金像亦
别者。是三无性。此则有重故。是诠旨三性也。
若约金体。则三处之金唯一种者。是三无性
也。三处金像是一金所成是三性也。此义当
熟教也。就第三义中。分酥为三者是三性。
三器之酥体德齐一者。三无性也。若约理实。
则三性者。初教之中。随分而论熟教之初。究
竟而论熟教之终不用也。同教一乘中。欲引
三乘习三性之人。依其所习三性之轨。且分
大空以为三画。故举一全收不可分也。

真记云。遍计无相依他无生。乃至三法以外
更无證教者。直辨一乘證教最难故。寄彼熟
教所论三性示此义也。就一遍计无相中。有
解门行门也。解门者。离遍计情有。入依他似
有等也。行门者。情有即是真位也。故康藏云。
缘无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
深土海也。

大记云。第三问答中问意。则因前圣者随遍
计之言。引论而难也。答中从初至别义如是
者。正答言现之。问若约实说下。兼答意具之
问也。言说空花者。如净眼人不见空花。随其
病眼说其空花。圣者亦尔。已达遍计之空。随
遍计人建立三性也。一云。此空花喻通于五
教。谓小乘中说人空之空花。乃至顿教中说
一念不生之空花。一乘之中不动空花遍计。
即是普贤无住别教究竟法也。

法记云。三种自性皆是凡夫境界者。依他圆
成非凡夫境。然为说示此是遍计。此是依圆
故。凡夫得入无性故也。约解门故别立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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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者。问。解门中三无性云何。答。理无不及似
有。无性不及随缘。谓熟教中三界唯是无明
所作。又云。真妄和合所作。又云。唯一真心所
作。遣此三重所作。以现灭理故。遍计之理无
不及真妄之似有。此似有之无性不及真如
之随缘故也。约行门故。三性以外不立三无
性者。问。行门中若不别立三无性者。约何为
三无性耶。答。只由无故得云三无性耳。若是
有者云何无性耶。问。若尔何故六地疏云。遣
实境灭时。即得一分无相性。无相现故。唯识
想境并即不生。名得无性性。此是行门唯识
观耶。答。只由遣故。方知无耳。

道身章云。一乘中。若非依他无遍计。则遍
计是果。依他为因。若非遍计无依他。则依
他是果。遍计为因。如是之义。即是缘起耳。
问。遍计为缘起者。杌中有实鬼耶。答。杌中
由有为似鬼及实鬼之义故。计为鬼也。若
杌中无为实鬼之义。应无杌中计为实鬼
(云云)。又云。遣三性辨三无性。两宗不同。
始教但遣遍计。又但以所执为遍计。能执
之心属依他摄。若尔遣三性现三无性者。
何但遣遍计中三性耳。所谓计青色等谓
实。为遍计遍计。计能执心为实。为依他中
遍计。若计圆成为实。为圆成中遍计。此宗
当解门。终教三性皆遣。亦能计心合为遍
计。此当行门。又云。合三性一际者。约三性
即三无非三之行门。三性示现三性圆融。
此是方便所趣。为现一乘无尽性耳。

大记云。尚二性以外无有真实等者。以无相
卷二 第 753c 页
智。遣遍计所执分别境时。能取依他并即
不生。无相现故。此外无别圆成实也。无相
等智现前者。无相智现。依他心境皆无故。
云无相等智现也。无法可对者。依他无生
真理现时。更无圆成真实故也。

法记云。须解立教所由者。前虽已现證教中
道。及三性外无三无性之道理。若不解其立
教所由。则不得知此。是熟教三性三无性之
中道。此是一乘之中。道故也。又熟教中虽云
遣三性现三无性。但融其相令归真性耳。一
乘方云体融真故。即此在前露柱名相。正是
海印究竟法体故。云證教两法常在中道。是
故凡于所闻。慎勿如言取义。须解所由也。

道身章云。一乘缘起法非情所及。虽非情
及。而不远求。反情即是。问。反情方便云
何。答。方便无量。而其要者。随所见处不
著心。为是随所闻法不取。如文即能解其
所由。又解法实相。问此言何耶。答。凡圣言
起皆机缘之所由。谓教是良药。能治生病。
若以生可治则以生。若以不生可治。则以
不生。若法定是生不生者。以生为是不生。
即非不生为是生。则非是其法不在于生
不生故。能以生不生。治病无障。

十句章释第二句云。二随文取义有五种
过者(云云)。若闻凡名非圣等者。即有五过。一
不正信。二退勇猛。三诈他。四谤佛。五轻
法也。

大记云。第四问答中。通据约情约理问。故以
别不别如次答也。一云。前约三性三无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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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现證教中道。今约本末相资等义。现中道
故问也。答中别不别义。并约理门也。一云。前
约證教。明一无分别之义故。若尔證教云何
别耶。如是问也。训德之意。则此第四问答以
下。有四段义。谓从问如上所言。至是故不别
者标也。问若如是。至二俱不相防者释也。说
与不说等者结也。是故经云下引證也。标中
初标證教相对。以明别义。后标本末相对。以
明不别。二释中有五。一问若如是。至与本不
异者。释本末相对。二与本不异。至不说而说
者。是寂用无碍释义说相对。三不说而说。至
说则非说者。释上證分亦是可说。教分亦是
不可说义。四说即非说至不说即不可得者。
释證教两法性。在中道一味之义也。五二俱
不可得者。现种种不碍一味故。具说不说也。
此上五段释句。准于五重海印也。三结中说
与不说义说二大生与不生愿善决定。六决
定处动与不动者。根本入九入等也。

大记云。第五问答中。问意则前问答中。但明
缘起。无性与本不异不现。其本与末不异。故
欲现此义起此问也。答中先总答其义。若为
者牒问。所證在言下广答。此广答中。并现前
中别不别之义。于中有二。先明教證中道。后
亦可正说下。现正义正说无二中道。此正义
正说者。一云。正义内證正说外化也。然正义
则一乘。正说则三乘也。诸法实相不在言中
者。问以言为义。则言是中道。何云实相不在
言耶。答。言义究竟之处。言正是义。即是中
道故。云不在言也。在机益故。名无真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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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是牒上不在真性为无真性。约无自性之
实故。云无真性也。离名性故。名而无名下。牒
现诸法实相。不在言中之义名无真性故下。
牒现言说之法不在真性之义也。

法记云。中道者通言非言。何以故。诸法实相
不在言中等者。问。中道与实相何别。答。中道
则既云通言非言。故通于證教实相。则既不
在言。故唯是證也。谓以义为教。教外无义。
教无侧故。教是中道。义亦如是故。是證中道
也。

大记云。第六问答中。前后两义者。约亦可正
说法中。以上为前义。以下为后义也。本末相
即等者。本则佛也一乘也。末则众生也。小乘
三乘也。此等总是法性家内真实德用故也。
名义互为客者。一切诸法不出名义也。为定
执名义自性之人现其互相为客。无有自性
之道理也。自体无名真源者。正是證分。兼是
缘起无住别教也。问。真源则本末相资之所
现故深也。相资之本。虽云是證。而犹浅耶。
答。且顺三乘作是说耳。若约实则同是一处
也。以此中道化众生者。究竟正是一乘故。云
能化所化宗要在此也。

法记云。本末相即者。熟教中。泯依本所起之
末。还归于本方现一心。寄彼以现一乘證教
二法性在中道也。名义互为客者。初教中。以
名义互凭客。现名及义无我道理。寄彼以现
一乘證教二法无自性义也。所现道理不异
能诠方便别者。初教熟教所立义别。而寄彼
所现无我及中道之义。以现一乘證教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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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故也。

第七问答中问意。则泯差别归中道。终教之
中得论此义。然约最极故。云此义当顿教宗
也。答。意则维摩拂文殊之言。默于一寂。八会
佛默不动言说之默故别也。谓泯其说与不
说名义本末令归中道者。且顺三乘之说。若
约一乘实意。则不动名义本末。即是法性家
内真实德故。不当顿教宗也。

法记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等者。直令三
乘之人。舍其所习入于一乘。恐难信受故。以
方便寄顺其执护分别也。一云。虽下四教总
是实德。若言小乘及初教等即是一乘。则称
其所习增分别故。寄彼三乘差别病。尽顿教
义说故。云且护分别。故顺三乘说。盖是智者
胜妙能也。

如说修行(至)名曰为家。大记云。如说修行得
圣者意者。修行趣證方得。诸佛欲令群迷毕
竟终至法性家故。施设言教之大意也。法性
真空者。约究竟则證分法性家也。然此中意
不分證教。总明行者修行方便。故通證教也。
法界陀罗尼者證分。因陀罗尼家等者教分。
无住别教也。

融记云。宅者證分。舍者缘起分也。法界陀罗
尼家者理也。因陀罗尼及微细等者事也。谓
约一法全摄法界无侧无遗者。法界陀罗尼
也。一一法法重重相摄无尽无尽者。因陀罗
尼也。于一法中一切诸法。齐头并现者微细
也。圣者所依住故。名曰为家者。十玄门也。
问。此十玄门为是教分亦證分耶。答。若约自
卷二 第 755a 页
證则證分。为他施设则教分也。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一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


文云。二得益。谓陀罗尼者。总持故。如下数
十钱法中说。实际者穷法性故。中道者融二
边故。坐坐者摄一切故。安坐法界十种涅槃
广大宝床。摄一切故。名曰坐床。宝者可贵故。
床者摄持义故。十种涅槃者。如下经离世间
品说。旧来不动者旧来成佛义故。所谓十佛
如花严经说。一无着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
二愿佛出生故。三业报佛信故。四持佛随顺
故。五涅槃佛永度故。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
七心佛安住故。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九性
佛决定故。十如意佛普覆故。何故十数说欲
现多佛故。此义诸法之真源究竟之玄宗。甚
深难解且可深思。问具缚有情未断烦恼未
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答烦恼未断
不名成佛。烦恼断尽福智成竟。自此已去名
为旧来成佛。问断惑云何。答如地论说。非初
非中后前中后取故。云何断。如虚空。如是断
故未断已还不名为断。既断已去名为旧来
断也。犹如觉梦睡悟不同。故建立成不成断
不断等。其实道理诸法实相。不增不减本来
不动。是故经云。烦恼法中不见一法减。清净
法中不见一法增。是其事也。有人说云。如是
卷二 第 755b 页
等经文。约即理说非即事说。若约三乘方便
教门合有此义。若依一乘如实教门不尽其
理。理事冥然一无分别。体用圆融常在中道。
自事以外何处得理。问三乘教中亦有寂而
常用。用而常寂。如是等义。何故上云遍即理
门。不即事中不自在耶。答理事相即故有如
是义。非谓事事相即。何以故。三乘教中欲治
分别病。会事入理为宗故。若依别教一乘。理
理相即。亦得事事相即。亦得理事相即。亦得
各各不相即。亦得何以故。中即不同故。亦有
具足理因陀罗及事因陀等法门故。十佛普
贤法界宅中。有如是等无障碍法界法门。极
自在故。其馀逆顺主伴相成等法门。准例相
摄随义消息。若欲观缘起实相陀罗尼法者。
先应学数十钱法。所谓一钱乃至十钱。所以
说十者欲现无量故。此中有二。一者一中十
十中一。二者一即十十即一。初门中有二。一
者向上来。二者向下去。言向上来中有十门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即是本数。乃至
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仍十
非一馀门亦如是。准例可知。言向下去中亦
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
中一。何以故。若无十一即不成。仍一非十故
馀亦如是。如是往反勘当即知。一一钱中具
足十门。如本末两钱中具足十门。馀八钱
中准例可解。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名为十
耶。答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一切即不成。
故定知如是其相。如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
缘成故一。乃至十者。非自性十。缘成故十。一
卷二 第 755c 页
切缘生法无有一法定有自性。无自性故即
不自在。不自在者即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
者即是不住义。不住义者即是中道义。中道
义者即通生不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我
说即是空。亦说是假名。复是中道义。即其义
也。中道者是无分别义。无分别法不守自性
故。随缘无尽亦是不住。是故当知。一中十十
中一。相容无碍。仍不相是。既一门中具足十
门。故明知。一门中有无尽义如一门。馀亦如
是。问一门中摄十尽不尽。答尽不尽所以者
何。须尽即尽须不尽即不尽故。其义云何。以
一事辨一多故即尽。以异事辨一多故即不
尽。又一事中一多义不相是。即是多一事故
即。是一四句护过去非。现德准之可解。异事
亦准同。问须者何义。答须者缘成义。何以
故。因缘法一不差失。别别诸事门中准例如
是。缘起妙理应如是知故。第一门讫。第二门
此中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
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
者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十即不成故。缘成
故。第二门中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
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若无十一即不成故。
馀者准例。以此义故当知。一一钱中具足十
门。问如上多门一时俱圆耶。前后不同耶。答
即圆即前后不同。何故如是。须圆即圆。须前
后即前后。何以故。法性家内德用自在无障
碍故。由缘成故。皆得如是。问如上所说来去
义。其相云何。答自位不动而恒来去。何以故。
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向本义。
卷二 第 756a 页
即是缘起义。间因缘焉缘起何别。答亦别亦
同。所谓别义者。因缘者随俗差别。即是因缘
相望。现无自性义。正俗谛体也。缘起者顺性
无分别。即是相即相融。现平等义。正顺第一
义体也。俗谛无自性故顺第一义。是故经云。
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即其义也。别义
如是。同义如前龙树释。就一一钱中。依同
时具足等十门。以回转者准之可解。十门如
下说。如钱中第一乃至第十不同。而相即相
入无碍相。成虽因果理事人法解行教义主
伴等众多门别。而随托一门尽摄一切。馀义
准之。上来数钱法者。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
他因缘缘起钱也。亦可依指示缘生一切诸
法终不可得。执遍计物迷缘起法。现法逗留
全别。经云。初发心菩萨一念功德不可尽者。
如第一钱。何以故。约一门现无尽故。何况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者。如第二钱已去。何以故。
约异门说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者。如一钱
即十故。何以故。约行体说故。问初发心菩萨
者。信地菩萨。即是弟子位。成正觉者佛地。即
是大师位。高下不同位地全别。何故同处并
头脚耶。答三乘方便法焉。圆教一乘法。法用
逗留各别不得杂用。其义云何。三乘法者头
脚各别。阿耶儿子年月不同。何故如是。约相
说故。生信心故。圆教一乘法者头脚总一。阿
耶儿子年月皆同。何以故。由缘成故。约道理
说故。问一者何义。答一者一无分别义。又问。
同者何义。答同者不住义。无分别不住故。始
终同处师弟并头。问同处并头者何义。答同
卷二 第 756b 页
处并头者不相知义。何以故。无分别故。又
问。无分别者何义。答无分别者缘生义。即是
始终等是无二无别。何故如是。一切缘生法
无有作者。无有成者。无有知者。寂用一相高
下一味。犹如虚空。诸法法尔旧来如是。是故
经云。观一切法不生不灭。因缘而有。如是
等文是其义也。问所以得知信位菩萨。乃至
佛同处并头。如下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
亦如地论释。信地菩萨乃至佛六相成故。明
知有如是义。六相如上。此语欲入法性家要
门。开陀罗尼藏。好钥匙故。上来所明者。唯
现示一乘陀罗尼大缘起法。亦可论一乘无
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问初教已去。一切诸
法即空即如一无分别。何故上言头脚各别
耶。答非无此义未圆故。从下为言。问所以得
知自三乘以外。别有圆教一乘分齐。如下经
云。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
觉者转复少。求大乘者甚又布有。求大乘
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若众生下劣其
心厌没者。示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
有众生。诸根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
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
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乐大事。为示
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圣言如掌明珠。不须惊
怪。问一乘三乘分齐别义。因何得知。答且依
十门即知也。一同具足相应门。于中有十门。
所谓人法理事教义解行因果。此等十门相
应无有前后。二因陀罗网境界门。此中具前
十门。但义从喻异耳。馀可准之。三秘密隐现
卷二 第 756c 页
俱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缘异耳。四微
细相容安立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相异
耳。五十世隔法异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世异耳。六诸藏纯杂具德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门异耳。七一多相容不同门。此亦
具前十门。但义从理异耳。八诸法相即自在
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从用异耳。亦可依
性。九唯心回转善成门。此亦具前十门。但义
从心异耳。十托事现法生解门。此亦具前十
门。但义从智异耳。馀可准之。上十门玄并皆
别异。若教义分齐焉此相应者。即是一乘圆
教及顿教摄。若诸教义分齐与此相应而不
具足者。即是三乘渐教摄。如是知也。如是十
门具足圆者如花严经说。馀广义者。如经论
疏抄孔目问答等分别也。

一乘法界图合诗一印。依花严经及十地论。
表圆教宗要。总章元年七月十五日记。问何
故不著集者名字。答表缘生诸法无有主者
故。又问。何故存年月名。答示一切法依缘生
故。又问。缘从何处来。答从颠倒心中来。颠
倒心从何处来。从无始无明来。无始无明从
何处来。从如如来。如如在何处。如如在自法
性。自法性以何为相。以无分别为相。是故一
切法寻常在中道。无非无分别以此义故。文
首诗言。法性圆融无二相乃至旧来不动名
为佛。意在于此。所以依诗即虚现实。故誓愿。
见闻修集一乘普法名字及义。以斯善根回
施一切众生。普熏普修尽众生界。一时成佛。

所谓十佛至甚深难解。大记云。所谓十佛者。
卷二 第 757a 页
若以佛字印印之则證分。十佛若以普字印
印之则是教分十佛也。

法记云。一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无
著即著著而无著也。安住世间者。三乘中出
世成佛故。非安住一乘中以三世间为自身
心。故云安住世间也。以證心看只是心耳。无
所对境是为著也。非如分别意识取著别境
也。无著即著者。虽心不见境。而一切境无非
我心也。著而无著者。一切无非我心之日。凡
所趣向约约无侧也。成正觉者。犹如眼识。以
眼根尘为体。而不为脓血皮肤。不净所染成
净眼识。若针耳孔许除脓血。则净眼不成。智
正觉者亦复如是。以三世间为自身心。而不
为众生。业烦恼所染得成正觉。然大缘起中
随去一法。一切诸法举体不立。故于众生业
惑烦恼。若云一物不成正觉也。二愿佛出生
故者。海印中出生三世间一切诸法。又三世
间一一之法。出生法界诸法于念念中。新新
无尽。无尽故约此义云出生也。如是法法若
修不修。一切众生身心之中常然常然。所以
如来现见此法者只由愿。故能出生如是法
也。众生不见者只由不能愿。故约此出生义
云愿佛也。三业报佛信故者。世间六道之因。
出世声闻缘觉菩萨因等为业。第九地业行
稠林文可见。报者六道之果。声闻缘觉诸佛
等果为报。此乃海印圆明之法。故云业报佛
也。一切众生所以不知自真佛之在其身心
者。只由不信。唯于信心得成业报佛。故云信
也。四持佛随顺故者。若举一尘侧无遗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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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侧而尽之。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无不随顺
一坐故。若不随顺则此一坐那得尽一切法
乎。馀诸法中如是准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主伴具足无尽自在之道理皆此义也。约如
是随举摄持之义名为持佛也。五涅槃佛永
度故者。三乘中要舍生死方證涅槃。由是还
没生死之中。故非永度也。谓有二故众生无
二。故即佛是。故若于生死涅槃之中见有二
者。何得不没生死中哉。一乘中且约吾身别
报。一眼瞳子即彻海印究竟之际。于此以上
更无转处。故云永度。馀一切法约约皆然。约
如是义为佛名也。六法界佛无处不至故者。
若执此舍上栋之西末。求西分齐尽。西方虚
空而不得分齐尽。东方虚空求此西末。无处
不至。其西分齐终不可得。所以者何。法界西
末故。西方即东方故。馀方皆然。如此一栋一
切诸法皆亦如是。一一法法举举约约无处
不至。是法界佛也。七心佛安住故者。若心言
时一切诸法无不是心。此义非。谓遍于识中
故忘也。非谓真心之所成故。亦非妄心之所
作故。但心见时只是心耳。故云。心佛谓一法
界性起心。稠林心等也。三乘中心是缘虑色。
是质碍一乘中心。是种种义也。色是无质碍
义也。既心是种种义。故以心见时无物不心。
既色是无质碍义。故若色云时无物不色。若
约湿过海义。明之过中实而名心。一切诸法
自位不动。正即是心故云安住。约如是义名
为心佛也。八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贤首品
中。十种大三昧。及诸会会诸大三昧。皆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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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佛也。随一三昧一切诸法无不满足。故云
无量。就无量中。每一一法随举无侧。故云无
著。依于三昧见法如是。故名三昧佛也。九性
佛决定故者。性谓无住法性也。一切法法皆
是决定无住之理。有佛无佛性相常住。约如
是义而为佛名也。十如意佛普覆故者。娑竭
罗龙王宫殿之中。有如意宝王。名出生无尽。
此宝珠王能生海陆一切珍宝及大海水。大海
之中一切生类此水为家。此水为食。皆得生
长。因于大海得有大地。若河若川及诸池井。
润益生长一切草木及诸杀果。养育众生。如
其无此无尽宝王。则海水乾渴谷果焦枯。水
陆众生由何能得长养利也。此如意王唯因
诸佛。长养众生本愿所生也。若无诸佛本愿
力。则无此宝王。故知。一切众生所以能得长
养利益者。皆如意佛之荫焉养焉之德也。如
是等义唯吾身心真佛之所有道理。以十种
名说示之耳。此义诸法之真源者。问此处尚
有十名耶。答无也。谓缘起分有十名耳。證分
之中无十名也。问然则此十佛名證分外耶。
答證分之中有实名也。问十种净土章云。欲
知分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其义云何。答无
著也愿也等者。但说名耳。佛则不可说。如是
种种名等但说诠相耳。土海则不可说故云。
准可知也。

大记云。诸法之真源者。缘起分究竟之玄宗
者。證分也。此义證教二分。通有十佛故也。
若唯證分之中有十佛。则證分是教分之源。
故云真源也。又秀业之意则真源。则智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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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境也。真智所见之境方得云玄耳。故云。甚
深难解也。

古记云。相和尚住大伯山大芦房时。为真
定智通等。说行人欲见十佛者。应先作眼
目通等。问云何是眼目耶。和尚曰。以花严
经为自眼目。所谓文文句句皆是十佛。自
此以外求观佛者。生生劫劫终不见也。和
尚曰。所谓无著佛安住世间成正觉故者。
今日吾五尺之身名为世间。此身遍满虚
空法界。无处不至。故曰正觉。安住世间故。
离涅槃之著成正觉故。离生死之著。若约
实而言。三种世间圆明自在。故曰无著佛
也。愿佛出生故者。百四十愿。十回向愿。初
地愿。及性起愿等。皆愿佛也。此佛以无住
为身故。无有一物非佛身者。所谓随举一
法尽摄。一切称周法界名为愿佛也。业报
佛信故者。二十二位之法。本来不动圆明
照瞩。若诸行人能如是信。即云信也。若举
实道理而说。上自妙觉下至地狱。皆是佛
事。是以若人敬信此事。可道业报佛也。持
佛随顺故者。法界森罗诸法虽云无尽。若
以海印印定。则唯一海印定法。彼持我我
持彼。故云随顺。是故以世界持佛以佛持
世界。是名持佛也。涅槃佛永度故者。證见
生死涅槃本来平等。故云永度。所谓生死
非喧动。涅槃非寂静。是此义也。法界佛无
处不至故者。一尘法界。松木法界。栗木法
界。乃至十方三际虚空法界。总是佛身。所
谓真如前际不灭。后际不生。现在不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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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亦尔。过去无灭。未来无生。现今无动。无
形无相如虚空界。不可量故。百千万劫已
说。今说当说。终不可尽。无有边际故。曰法
界佛也。心佛安住故者。息心即佛起心非
佛。如人以水净器。不知能净浊水也。水净
影明。水浊影昏。心法亦尔。息心法界圆明。
起心法界差别。是故心安住则法界。诸法
现于吾五尺身也。三昧佛无量无著故者。
海印三昧之法举举约约无住著故。曰无
量无著三昧佛也。性佛决定故者。法性有
二。所谓大性及与小性。何者若一法起竟。
三世际无内无外。故曰大性。一法之位遍
一切中方得成者。是名小性。所谓一柱尽
法界际。但是柱者名为大性。此一柱中椽
栿瓦等诸位现者。名为小性也。如意佛普
覆故者。如大龙王有大宝王。若无此宝一
切众生无所衣食故。五谷九谷千种万种
并成熟者。唯此室王之德也。如意佛恩亦
如是也。

贞元经吉祥云知识疏云。问法门无量。何
以初友便教念佛。答略有十义。一念佛三
昧众行先故。二依佛方能成胜行故。三功
高易就以将寸物故。四观通深浅能遍摄
故。五消灭重障为胜缘故。六双兼人法易
加护故。七十地菩萨皆念佛故。八三宝吉
祥经初说故。初此念佛海云说法。妙住依
僧为次第故。九即心即佛易一境故。十为
表初住缘佛发心乐供养故(云云)。略为三门。
一明所念差别。二会释经文。三以能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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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今初谓。十身三身为观不同。略为十种
(云云)。言十种者。一若作是观佛以法为身。清
净如虚空。无念念者即念真如。是念法身。
二花藏世界海法界无差别。依真而住不依
国土。是念性土。三十莲花藏尘数相。此等
皆是念报身相。四有无尽德。一一难思念
报内德。故上经云。一切威仪中常念佛功
德。昼夜无暂断。如是业应作。五观花藏刹
无量宝严量周法界。是念报土。六或观佛
相具三十二。若总若别若逆若顺。丈六千
尺。此等皆是念化身相。七十力无畏十八
不共。此等皆是念化身相。八馀方净土水
鸟树林。此等皆是念化身依。九前二是性。
后六是相。相外无性性外无相。交彻真佛
真土。是念第九性相无碍。十以性融相相
随性融。令前九门合为一揆。故德德无尽
相相无穷。尘尘刹满犹如帝网是第十念。
重重融摄得后二门。前皆真实经。虽别说
义必该融(云云)。第三能念收束。略有五种。一
缘境正观念佛门。若真若应若依若正。皆
是境故称名属口。非真念故略而不言。二
摄境唯心念佛门。是心是佛是心作佛。诸
佛正遍知海。从心想生。况心佛众生三无
差别。三心境俱泯念佛门。心即是佛心即
非心。佛即是心佛亦非佛。非心非佛远离
一切故。无所念方为真念。四心境无碍念
佛门。双照事理存亡无碍等。真门之寂寂
何佛何心。鉴事理之明。明常心常佛。双亡
正入寂照双流。五重重无尽念佛门。理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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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以理融事。事亦无尽。故随一门摄一
切门融。斯五门以为一致。即是此中能念
之心。与前十佛境合。非合非散涉入重重
难思境也。念佛一门诸教攸赞。理致深远
世多共行。故复略叙无厌繁说(云云)。普贤知
识疏云。第一礼敬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
名由心恭敬。运于身口而遍礼故。除我慢
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说七种礼。今加为
十。谓一我慢礼。如碓上下无恭敬心。二唱
和礼。高声喧杂辞句浑乱。此二非仪。三恭
敬礼。五轮著地捧足殷重。四无相礼。深入
法性离能所相。五起用礼。虽无能所普运
身心。如影普遍礼不可礼。六内观礼。但礼
身内法身真佛。不向外求。七实相礼。若内
若外同一实相。八大悲礼。随一一礼普代
众生。九总摄礼。摄前六门以为一。观十无
尽礼入帝网境。若佛若礼重重无尽。

锥穴问答云。问自未来佛还化自现在者。
以何文知乎。答缨络经第八地菩萨云。自
见己身。当果诸佛摩顶说法故。则圣说炳
然可知。又既诸经云。三世诸佛拜敬故。诸
罪业灭未来诸佛者何乎。问此他已成佛
拜义。何为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义非
无而远疏。所以者。凡诸佛为众生说佛德。
意为欲众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
众生望自当来所得之果德。为欲得彼不
惜身命修行。不为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
正令吾发心修行。佛但吾当果已成佛。非
他佛也。此义不疑怪也。又他已成佛。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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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当果佛。所以者何。他成佛时即得三世
佛平等果。又吾当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
以者何。吾得当果佛时。即得三世佛平等
法。故如是转展更互平等。平等无差别果
德。又此吾佛。于一切法界有情无情中。全
全即作在。无一物非吾体佛故。若能拜自
体佛者。无物不所拜。此甚大要常可思之。

自体佛观论云。问何自性界。何自体佛耶。
答无住自性界。实相自体佛。问此自体佛
何观耶。以偈答曰。诸缘根本我。一切法源
心。语言大要宗。真实善知识。问此义云何。
答一切法源心。是自体佛。大要宗。是自体
圆因。真实善知识。是自体满果。具三义故
我也。此即自体佛也。问此佛果有修耶。不
修耶。答不简修不修。不择情非情。三世间
不动故。问此佛化度众生耶。答大虚之内
诸法无不大虚。是故如虚空化虚空。是名
自体佛化也(一本云自体佛内无不自体佛者。是名自体佛化耳)。问不知
云何语言乎。答如汝不知语言。此言甚大
也。问此言云何。答如缘起际言也。问何缘
起际耶。答我心是动。大虚不动。离动不动
为缘起际也。问约缘起际其法常然。初修
之人何游其心耶。答约法论离修不修也。
试明初趣(一本云初起)我心及我身令相语言也。
谓将心而寻身。将身而寻心。心遍于身。身
遍于心。然名为语言也。问相遍故更无所
语。何曰语言耶。答心言时言以外无所语。
身言时言以外无所语。是故无言言无闻
闻也。问此但我心我身。何云一切法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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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求我心边际尽法界际。我身四大亦复
如是。问若如是者唯我身心。何云真实善
知识耶。答法界诸法无不我身心。皆顺名
为善知识也。问若尔则无迷悟。别何名佛
耶。答有二故众生无二。故即自体佛。如是
观者为正观也。大法界缘起者。诸缘根本
我佛宝。一切法源心僧宝。语言大要宗法
宝。真实善知识。此大法界缘起义。心得人
虽往六道四生决定不疑畏。此云自体三
宝。谓身业佛宝。口业法宝。意业僧宝。佛
者谓缘合成故。法者一切法涌出故。僧者
一切法中无障碍故。此佛仕人三业袈裟
著。身业五条口业七条意业九条。如是三
袈裟著一切处。此佛仕人不久穷。实法界
法见也。复见见处处三种世间具得也。故
三种世间无不是也。

具缚有情(至)随义消息。大记云。具缚有情未
断烦恼未成福智。以何义故。旧来成佛耶者。
起此问意。若约十佛。则法界诸法无非是佛。
然此今日我等盲冥凡夫何能。即是十佛耶。
如是难也。答意则超情之法。反情即是。若反
情见法界圆明。一切众生烦恼断尽。福智成
竟。岂非佛耶。如是答也。凡如是问答意者。寄
彼三乘断障成佛之义。欲现一乘旧来成佛
也。问为是本来断烦恼耶。为知本来烦恼不
动耶。答知本来断耳。以觉者不见梦人。所见
五尺鬼故。问然则违于所引经中。烦恼法中
不见一法减之义耶。答本来无故云何见减。
真记云。非初非中后者。分三刹那求所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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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初刹那举智求障。无非智体不可得断。中
后亦尔故也。前中后取故者。不断而断故也。
如虚空。如是断者。若寄位云则虚空者。无物
义故无能所断。为如虚空断也。约一乘则虚
空者。无侧义故智与障体互无侧也。以无侧
义为如虚空。如是断耳。

法记云。犹如觉梦睡悟不同者。如有二人共
在一床。一人初初不睡。故三时求梦。初时不
得。中后亦尔。其一人则竟夜睡。故三时恒梦。
如是约一乘断障成佛。则全他为自而恒觉。
故初初不睡。全自为他而恒梦。故常常不悟。
是故三乘断障者。不及断于未断之处。一乘
及断未断之处。三乘之佛不及断者。自相续
外众生之障。一乘之佛及断之处。是自所證
众生海之障也。一切众生今日发心断障修
證。即是诸佛不尽门德也。其实道理诸法实
相不增不减者生佛既共一法性床。虽云众
生无所缺剩。虽云诸佛无所添除故也。理理
相即等者。前三句即门。后一句中门也。问理
理相即者二空并耶。答不并也。问若尔不相
即耶。答相即故不并也。

大记云。十佛普贤法界宅者。即上法性家。及
法界陀罗尼家等。正约外化而通内證也。其
馀逆顺主伴相成等者。逆则五热众鞞。顺则
十度正行等也。以此为首。通取一切无尽之
法故云准例。相摄随义消息欲观缘起(至)逗留
全别。大记云。若欲观缘起乃至数十钱者。开
宗云。数十钱法治执。著病之第一药成无碍
德之最胜门也。解云。若得体达此数钱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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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于诸境界日用之中。随所闻见不取不著。
一一毛孔一一尘中。见一切佛闻一切法。起
心动念举足下足。凡所施为无非究竟满足
佛事。故云治病之第一药成德之最胜门也。

古记云。云华尊者曰。有一楼观。内庄一乘
外严三乘。此中有门。名曰觉门。向菩提树。
而诸众生妄想缠缚以障此门。由如是故
不见一乘珍宝庄严。是故天亲菩萨。以六
相钥匙示开此门。而天竺人未解六相。故
以其所习悉昙章总持之法而诲示也(已上)
东土之人又不解其悉昙章总持之法。是
故云华尊者。以其所习教钱之法而指示
也。问此悉昙章及数钱之喻。于圣教中有
耶无耶。答有之也。谓悉昙之喻十地品中
说之数法之喻。第四会精进林菩萨颂曰。
比如算数法增一至无量数。法无体性智
惠故差别。问此钱之中。何是遍计。何是因
缘耶。答如是十钱第一第二乃至第十皆
有自性故。取一则无一取二则无二等者。
是遍计钱也。因缘钱者。此一钱位具中即。
故若无馀九即此一钱亦不得成。是故此
一钱即是无尽之一也。
问以此十钱之喻
初导童蒙方便云何。答和尚告童蒙曰。汝
先竖列十钱。其人应命竖列。和尚曰。此十
钱为是自性十耶。为是缘起无性十耶。其
人白云。此钱实是自性十也。和尚曰。莫作
是说。此十乃是缘成十。故一一具十耳。然
其迷人未会此意。和尚告曰。若此十钱悉
是自性十个钱者。汝当数之。迷人应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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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钱云。一二乃至十也。尔时和尚去却第
一一钱。问有几耶。白云只有九耳。和尚
曰。汝可更数。其人数云。一二乃至九。和
尚曰。汝前既云。此十定是自性之十。何故
汝令以前第二为第一。乃至前十为九耶。
白云。由和尚去却一钱故尔。于是和尚还
置一钱。问有几何。答有十也。和尚曰。汝应
复数。彼人承命复数之云。一二乃至十白
云。和尚去却一钱时。以第二为第一等。和
尚还置一钱。亦得复以第一为第二等。然
则非自性十应。是由一有十由十有一。是
故一一缘起无性耳。

法融云。一者向上来者。一云。此门初钱但有
去义无来义。第十钱中但有来义无去义。一
云。反此也。谓初钱有力将十钱来故云来。第
十钱有力将十钱云故云去也。本数者。问本
一与本数何别。答位不授时呼一则十皆应
云。吾亦一。吾亦一故授第一乃至第十等位
时。以第一之一本是一。故授第一位。故云本
数一也。又以数十之初一故云本一也。

大记云。一者一乃至即是本数者。问何知初
一受本法名耶。答佛自證法离一二诠。而不
守自性随缘成时。若呼一则全法界是一也。
既授位云。一也二也乃至十也。故云。初一得
受称本法名也。问既横列十钱。随我所举为
初而数。故十皆本数耶。答既随所举为初而
数。方为本数。由随所举次第受二三等名。故
是末数也。问若此和尚以一为本。则经中比
如数法。十皆悉是本数之文如何通耶。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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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十故举十耳。是故一之十。故十皆是一。
故云皆悉是本数也。问若尔应是十皆本数
何不尔耶。答授其位时。既云二三等。故唯初
一是本数也。然而其十是一之十。故皆是本
数也。法融云。即生不生等者。即生者无明因
缘行果生。故即生也。生缚说者不生也。不生
生者无明灭故。行灭则不生也。灭缚说者生
也。不住义者。且约一尘不住于自位。尽于法
界约约皆然故也。中道义者随举无侧故也。

大记云。不自在者自已空义也。即生不生不
生生者含有二意。一生不生者无生佛法之
證分也。不生生者缘起分也。二就缘起分不
生者。缘起观无力无生故。生者因缘观有力
有生故。龙树云。因缘所生法等者有二释。一
云。初三句同教。后一句别教也。一云。即是空
者缘起观。是假名者因缘观。中道义者性起
观也。法融云。无分别者。此十钱中每一一钱
随举。无侧不可标指故也。不守自性者。二不
守性三四及十亦不守自成一之体。故云随
缘。故云不住也。以一事辨一多者。由一有十。
故若取其一则二三乃至十皆不成。故呼一
之时十皆口许。吾亦一吾亦一也。以一之多
故云辨一多。故即尽也。以异事辨一多等者。
呼二之时十皆口许。我是二等。故云。以异事
辨一多故不尽也。谓以二尽十以三尽十。乃
至以十尽十。皆初一钱之不尽德也。问以二
事辨二多者。是第二钱之尽也。此第二之不
尽何耶。答以一事辨一多。以三事辨三多等。
皆是第二之不尽也。问藏师所云。一中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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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之一。与十中一故不尽之一何别。答同也。
问若尔何故十中一则不尽耶。答一中具十。
故云一中十故尽也。具十之一但为第一之
一而尽十。不为第二第三乃至第十而尽十。
故云十中一故不尽也。谓一中十之一者。具
二具三乃至具十之一也。十中一之一者。不
能为二摄十。不能为三摄十。乃至不能为十
摄十之一也。

大记云。问以一事辨一多者通十钱耶。答尔
也。谓约钱体故又随位云。以二事辨二之多
等。亦得馀门例尔。谓约钱位故。此中约钱体
云也。此中以异事等者。令遍计人习因缘。故
约列位之离垢等异事。若令因缘人习缘起。
则以一一具十。故约其欢喜所具。十中离垢
等为异事耳。不约列位之离垢等也。故下又
释中约一门辨尽不尽。是故约初义则不能
尽。故不尽也。约后义则以无尽故不尽也。问
何知以异事者。但是欢喜所具离垢等耳。非
列位之离垢耶。答藏师云。为但摄自一门无
尽耶。为亦摄馀异门无尽耶。答或俱摄或但
摄自一门无尽。何以故。若无自一门无尽。馀
一切门中无尽皆悉不成。是故初门同体。即
摄同异二门中无尽。无尽穷其圆极法界。无
不摄尽(已上)。古德云。馀异门者。上云一门中
既有十。然此十复自相即入。重重成无尽也。
是故约自所摄为馀异门。故知。非是列位之
离垢也。

法记云。又一事中义不相是即是多等者。有
云。此是此中尽不尽义也。然重释初尽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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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之义耳。四句护过等者。问若执为一有
何过耶。答断常过也。谓有十方有一无十。谓
一是断也。无十而执一故是常也。去非者。问
一耶。答不也。一即十故。问十耶。答不也。十
即一故。亦一亦十耶。不也。离相违故。非一非
十耶。不也。离戏论故。现德者一耶。是也。十
即一故。十耶。是也。一即十故。亦一亦十耶。
是也。双存无碍故。非一非十耶。是也。绝待离
相故异事亦准同者。如第一钱论尽不尽。及
以四句护过等。第二钱等亦尔准知也。须者
缘成义者。或处云。缘者须义。须者无他义。
或处云。须者缘义。缘者无他义也。一者向上
去。二者向下来者。唯初一钱举体为二。乃至
为十。故云向去耳。非约将去云去也。从十向
一举体而来。故云来耳。非约将来云来也。谓
此即门。是形夺门。故约其自体去来之义云
去来耳。前中门是相顺义故约将来。将去之
义云来去也。自位不动而恒来去者。问前中
门则是力门。故可云不动。此即门者是体门。
故位动门也。何云自位不动耶。答虽云一即
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而不舍一名至第十
钱。故云。自位不动而来去也。

大记云。来去者随缘义。即是因缘义。不动者
向本义。即是缘起义者。藏师云。去来不动即
一物故(已上)。各现一义故亦互许也。平等不起
故名缘起。故云向本义即是缘起义也。

法融记云。因缘相望等者。因缘钱者。一一相
资有力。能生之全力而成十钱。缘起钱者资
无力。无生之空力而有十钱。若不资无力。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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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空力则不立。故缘散即无缘。集即有性。
起钱者自体空。故缘集缘散不增减也。六记
云。且依遍计事钱。现示依他因缘缘起钱也。
亦可依指示缘生等者。初节则依遍计钱。现
示因缘缘起钱。故不以钱为喻也。谓如三性
次第。依遍计事现依他法。约依他法现因缘
缘起等也。后节意则以钱为诠也。一云。初复
次从浅现深。如文可知。亦可依下。所以明此
数法者。欲解迷愚故重释云。直指示缘生之
法无有自性。离名相故终不可得。是故且依
执遍计物迷。缘起法者之所解十钱。以现数
法与上所明。离相之法逗留全别。谓且此世
俗所知数钱之法尚能如是。甚深玄妙况彼
圣智所證。离言绝相之法乎。如是现也。但依
字在前。故文相稍似隐耳。逗留者事由也。

南岳观公记云。钱有七重。谓遍计。依他。
因缘。缘起。性起。无住。实相也。一遍计钱
有二。凡夫二乘所见也。凡夫但见此钱方
圆之相。不见四大四尘之所合成。亦但见
一非二非三等差别相。终不见钱无自性。
二乘渐见假集空相。此亦犹为遍计钱耳。
以二乘虽见四相。而未得解法空理。故此
上并名遍计钱也。三乘之人方解此钱。依
他因缘而起。起时无生故名依他。而未解
因缘亲疏无二。就一乘中明此因缘。无亲
疏故名因缘钱。然从前病治。其病故名因
缘耳。三乘分说无亲疏义。然今直明一乘
亲疏无二之义。然犹此门但明缘起现前
有力生果义耳。次现缘起无性空平等义。
卷二 第 762b 页
故名缘起钱。是故经云。平等不起故名缘
起。次明空有不二混为一体。自体空义故
名性起观。此等多约十二缘生十番观立。
是故或云顺三乘义。问于上三门有何胜
处。复说无住实相等耶。答更亦有胜。谓论
无住时语空即足。不加有语。语有亦尔。语
其一尺即满足法。不加馀语。据据即足。性
性并圆不改本位。以令满不转前。名而使
圆不布侠。而令宽不崇。卑而令高。故古人
云。无住者不动之异名也。实相者初入无
名真源之门。终消缘起究竟之际。解终入
行行成入證也。

菩萨一念(至)无碍辩才。大记云。初发心菩萨
一念功德。乃至约一门等者。初门同体也。无
量无边诸地功德。乃至约异门者。第二门以
去同体也。初发心时乃至约行体者。是异体
门也。然虽有是义。今释之义。无问同异体约
一门现无尽等者。是第一钱现无尽也。无问
同异体约异门说者。是第二钱以去义。如一
钱即十约行体说故者。上来虽明一门现无
尽。又云。约异门说也。而不明其所具之无尽
重重。故今指一门及异门内所具。故云。如一
钱即十故也。约行体说者。一云。以初发心即
万行体故。又信满成佛是行佛故也。阿耶儿
子年月皆同者。一念即九世故儿年非小。九
世即一念故父岁非多。故古辞云。一岁女妊
五十年产。得五十岁大丈夫也。谓初发心菩
萨摄五十位。即成妙觉位也。一者无分别义
者。诸法体一故。同者不住义者。此不自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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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于彼。彼不自在故同于此也。同处并头者。
不相知义者。举头则头外无足。举足亦尔。无
可对故。即不相知也。无有作者无作用义。无
有成者无体性义。无有知者体用俱无义。此
是缘起观。由无体用方成空果故也。法性家
者證分也。陀罗尼藏者缘起分也。谓无住别
教门中约法道理明六相者。是入證分家之
要门也。同教门中说方便六相者。是开无住
别教藏之好钥匙也。问入家之要门开藏之
钥匙。则六相以外别有所入所开等耶。答一
云。所入乃是證分。六相正是缘起分故别也。
一云。六相即是法性家及陀罗尼藏。故更无
所入所开也。然云。六相方便者。是约法体巧
相集成方便也。无碍辩才体非三乘分齐者。
虽是无住别教。而以六相方便为言说故也。
谓别教中虽义即是言。言即是义。而言义不
杂也。

同时具足(至)如华严经。大记云。同时具足相
应者有多义释。或依大疏同异圆备中谓。前
九门总合为一。大缘起法令多种义门。同时
具足之文而云。唯总非别也。或依纲目谓。此
一尘摄上十对。同时具足亦摄后之九门。玄
义之文而云。初节别同时义。后节总同时义
也。今云。二义皆然不可局执。言同时者有
云。海印圆明之时也。有云。于世染分十二
时中随何云耳。又此二说亦皆有理。言于中
有十门。所谓人法理事等者。依普法章唯束
五对十法不同。大疏等十对二十法也。但开
合耳。义无加减也。言十门者何故十法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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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耶。谓以智之所入义同故耳。言相应无有
前后者。一云。时法相应也。一云。十普法中海
一一法不相知义也。因陀罗网境界者。如帝
释殿五色珠网玄相。泻影重重无极。缘起法
法法尔。相摄所摄复为能摄。重重相摄无尽
无尽故。向内寻心入入犹外。向外寻边出出
犹内也。故古人云。比如王宫有多重门。从外
入内之时。谓入此门即为内也。而其门内复
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也。又谓。入此即为
内也。而其门内又有异门。故前所入还是外
也。如是重重故入入犹外也。从内出外之时。
谓出此门即是外也。而其门外又有异门。故
前所出还是内也。如是重重故出出犹内也。
言境界者简馀门。岂非證智境界。何故此门
偏得此言耶。答地论云。帝网差别者真实义
相。真实义相證者境界。故从此论文立此门
名耳。非谓馀门。非智境界也。此中具前十门
者。为是一种十普法耶。为是随门各别立耶。
答二义皆得。谓门门皆云。具前十故一种亦
得。然而随门不杂。乃至百门千门各有所具。
故各别亦得。从喻异者约法。应云。从重重无
尽异耳。问何故初门无此简辞。答既是初门
馀不滥故。若对后之诸门简者可云。从无前
后异耳。馀可准知者。前门十法并具足。具足
故准此。应云。人法因陀罗乃至因果因陀罗
等馀门例尔。是故第十门末亦有此言也。秘
密隐现俱成者。有文云。于一微尘入正受。一
毛端头三昧起。如是自在彼隐此现。正受起
定同时秘密成矣。有文云。隐则秘密。现则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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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为秘密隐现俱成门也。初意云。隐与现
一时俱成故秘密也。后意云。秘密隐与现俱
成也。从缘异者是机缘也。故十玄章云。随缘
所见故有增减也。又云所须缘也。谓十普法
中须人则人现馀隐。须馀亦如是故也。微细
相容安立者。微细目能含相容目。所含安立
通能所也。或反此云。微细则所含相容。则能
含安则能安立。则所立也。下一多相容门。具
一容多。多容一等二义。此微细门约一容多
之义。故古人云。如琉璃瓶盛多芥子也。又云。
微细者难知之义。谓尘不转大而能容刹。刹
不转小而能入尘。如是道理甚深难知故也。
相容者一能容多故。又一一皆皆亦如是故
也。安立者一多不坏故也。又云。若是神通变
化所作非。谓安立直是缘起实德法尔。相容
故云安立也。从相异者此就相说。谓小相大
相一相多相等也。十世隔法异成者。问应云
九世隔法。何故并取总一念云隔法耶。答以
总别时隔总别法。亦无难也。从世异者。一一
世中各具十法。此是世门所具故也。诸藏纯
杂具德者。依十无尽藏品立也。从门异者一
行长修。则云。纯门万行齐终。则云杂门也。一
多相容不同者。古人云。微细相容一多相容。
二门何别耶。相容虽同而义别也。谓何者相
容。故有一多相容门。相容之貌如何。故有微
细相容门也。从理异者非。谓真如之理是因
果道理也。谓因能具果。一能具多等故也。诸
法相即自在者。因缘当体。即因即果能成因。
外无别所成果法也。从用异者德用自在故
卷二 第 763c 页
也。谓举体相即之用也。亦可依性者。无住法
性也。问馀门何不依无住法性耶。答虽皆依
性。非无远近之殊。谓中门者但约力用而论。
此中明无住本性所成之法。当体即空。全体
相即与性切近故也。唯心回转善成者。十一
稠林心及十种性起心等也。从心异者。唯心
回转而不动故也。托事现法生解者。所托事
相正即所现无尽法体。非是托此别有所表
也。从智异者者。约生解云也。

花严略策云。十表无尽一一造玄。随举一
法即具十。谓一同时具足相应门。如海一
滴具百川味。二广侠自在无碍门。如径尺
镜见千里影。三一多相容不同门。一室千
灯光光涉入。四诸法相即自在门。如金金
色二不相离。五秘密隐现俱成门。澄空片
月晦明相映。六微细相容安立门。如琉璃
瓶盛多芥子。七因陀罗网境界门。两镜玄
照传辉相泻遆出无穷。八托事现法生解
门。立像竖臂触目皆道。九十世隔法异成
门。一夕之梦翱翔百年。十主伴圆明具德
门。北辰居所众星拱之。

圆通首座记云。且约吾身论十对。十门
者。一吾五尺身表令生解为教。即是所
诠为义。二吾五尺身即同法性为理。经
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故五体四
大历然差别为事。三吾五尺身从头至足。
空寂无碍为所观境。如是观者是吾心。智
为能观智。四吾之所造善恶无记等行为
行。由此行故得凡夫位等为位。五吾所
卷二 第 764a 页
造业为因。由此业故所感之报为果。六
吾五尺身八万户虫所依处。故又诸佛遍
吾毛孔说法。又经云。众生形世界故为
依。而是有情故为正。七吾本觉性本来。常
住不还不动为体。宛然现现为用。八吾五
尺身为人。以缘起法之所摄故为法。九吾
所造作不善之法。逆于真故为逆。所造相
似善行为顺。十吾当果佛内熏我身。无暂
舍顷。我若作善助令增长。我若作恶依厌
令脱为应。是我迷心之所得故为感。如是
吾五尺身本自满足。若圆若分即具教等
十对。为同时具足相应门。不动五尺周遍
十方三际。为广狭自在无碍门等。是故行
者。若修此观不动凡身。即是自体毗卢无
尽法海总相普贤。即是内證国土。亦是花
藏世界。亦可谓之大方广佛花严经也。圭
峰禅师行愿品抄中释。剥皮为纸。刺血为
黑。折骨为笔。书写经典等。文云。二约观
智释。谓观察此身若皮若骨都无定实。举
体全空无我我所。虽然目观似有身相。其
犹聚沫泡焰芭蕉。既无自体元同法界。如
是推穷三谛具足。成空假中微妙。三观诠
于此义生。得此解契合心机。即是写经以
经。是诠表生解义。故若不观察心迷取相。
即无经也(已上)。亦当此义花严学人胡不勉旃。

南岳观公记云。问十门甚深难可得见。请
且施设门相。答有十种缘起道理。谓一同
时具足者。法界相应道理。二因陀罗网者。
法界无尽道理。三秘密隐现者。法界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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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四微细相容者。法界齐现道理。五十
世隔法者。法界流转道理。六诸藏纯杂者。
法界具德道理。七一多相容者。法界因果
道理。八诸法相即者。法界德用道理。九
唯心回转者。法界集起道理。十托事现法
者。法界现前道理深思之矣。问十玄缘起
观法如何可成。若随十门而成十观。进心
旷荡不成一观。何以故。随十门别游其心
故。若舍十门观行。局促不应无尽即同三
乘。答此义实难。然有二义。生解成行。若
约生解具说十门不尔。不得生无尽之解
故也。若约成行具说十门。谓缘起一言诸
法无二即现了。手何须多门。然言一不违
多言。多不违一故。经云。若见缘起法即见
卢舍那。此之谓也。若成一缘起观。则十门
相应也。问其性海果分不论。因陀罗等心
智路绝。唯观性海足矣。何须成十门观耶。
答但观性海其观有偏。彼三乘菩萨尚双
照二谛。俱游空有名为无住。况乎一乘不
起则已起。则离始终故。起与不起合为一
际方。为无住缘起中道观也。问一乘行者。
至于何位有十门无碍用耶。答至解行位
方有大用。若见闻生才成金刚种耳。又见
闻中即起无碍大用。问广狭门中四句六
句云何见耶。答或广无际。或分限历然。或
广狭俱存。或广狭俱泯。或具前四。是解境
故。或绝前五。是行境故。此中前三句是缘
起现前义。次一句是缘起无生义。问何故
具前四句。是解境耶。答起解之人以别知
卷二 第 764c 页
诸法普。别性相方起正解。若不别知即滞
邪见。是故前二句是普别相对。后二句是
性相相对。故流转章云。问一门无念便足。
何须如上广分别耶。答若不如前深思。彼
义则见不伏生。若不别知解行别者。即妄
以解为行情。谓不破设总无知。但强伏心
而作诸观。并谓。中作非是真行究竟。增
恶见入于魔网不能成益故。经云。百千恶
羊僧无惠修静虑。设于百千劫无一得涅
槃。聪敏智惠人能听法说法欲念。须臾顷
能速至涅槃。问何故或绝前五是行境耶。
答唯是总观法是一身。故无五句差别也。
是故云华云。莫须多道。只言一故。又经云。
于诸法中不生二解。问总观法是一身不
作广等四句者。不为广狭摄耶。答虽具一
观而是无住。故随须无碍。如云华所云。无
分别不住故。能成众事。问解中四句岂非
无分别耶。又行境中虽是一观不防四句
者。解行差别云何可见。答二并各通。然有
偏增。谓欲成解则以一之多义其解不偏。
若欲成行便是多之一。观其行不乱。问何
故但以俱绝为行耶。应云。普贤行中具足
诸句无碍用耶。答云华云。真俗二谛非分
别知。但对情见故分二相。唯越情见逆顺
相应。以此故知绝其五者。唯是令越情见
耳。问绝前五句成其一观者何耶。答若言
广不须馀语言狭亦尔。然越情见广狭相
应也。又故人云。行步是解。不行步是行。此
言有在也。林德云。有离别总相。是诸法究
卷二 第 765a 页
竟之体也。以绝广等四句。方为广等究竟。
故知都绝别相诸缘。正是究竟总相也。又
有云。解者是进修者解也。境者广狭等法
也。初修之人以缘起分无碍之法。为所解
故。行者是缘起分普贤之行。境是十佛性
海谓缘起分行人。以彼性海为行境故。如
古人言。一乘行者唯修国土海。正在兹乎。

大记云。如花严经者。古人云。大经题名中。
大方则器界。广佛则佛界。花则是因。上从等
觉下至六趣。即是生界。严则此三缘起互相
融。即圆明自在。经则于前境界。以六相观智。
是解是行。贯持不失故也。若观智有间。不得
相续贯持。则非经矣。总则七字题名。别则无
尽。品会同则品会皆同。异则品会各异。成
则缘起集成。坏则品会各住。

花严锦冠钞云。第一释经题目(云云)。大等七
字略以七门分别(云云)。第四展演无穷者。从
微至著。略有八重。广则十重。初于最清
净法界强分理智二门。即菩提涅槃之异。
二于理开体相用为大方广。于智开因果
为佛花严。严通因果故连合成诠。乃名为
经。即题中七字上二展法。下皆展处。三展
七字以成初会。初会总故彼有十海十智。
十海之中有体相用。即大方广十智之中
有因有果。即佛花严诠释。于此即名为经。
馀皆例此。四展初会以成后八会。八会之
中有四重因果。其所观所證。即大方广。能
观能證。皆佛花严。五展遍于法界。同类
刹中皆有九会。六遍同类刹尘。七遍法界
卷二 第 765b 页
异类刹中。八遍法界异类刹尘。若同若异
各兼主伴。即成十重。或以遍虚空尘道帝
网刹土以为十重。斯则法界之内无有一
尘一刹不说此经也。故大经云。毗卢遮那
佛愿力周法界一切国土中。恒转无上轮。
又如于此处见佛坐。一切尘中亦复然。佛
身无去亦无来。所有国土皆明见。第五卷
摄相尽者。谓异类刹尘所说不殊异类刹
中所说。异类刹中所说不殊同类刹尘所
说。同类刹尘所说不殊同类刹中所说。同
类刹中所说不殊普光八会所说。八会所
说不殊初会所说。初会所说不出题中七
字。题中七字不出理智。理智不出清净法
界。只此清净法界之名。亦是安立体不可
得。斯则泯踪绝迹言思所不及也。故大经
云。法性本空寂无取亦无见。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又云。若实若不实若妄若不
妄。世间出世间但有假言说。第六展卷无
(云云)。展卷一时无有障碍。广即是略略即
是广。皆无障碍故。第七摄归观心者。上来
约教诠义。有是多门。若不摄归一心则于
我何预。今则令知有行。发意修行。所言
大者。即是心体。心体无边故名为大。方是
心相心具德相之法。故名为方。广是心用
心有称体之用故。名为广。佛是心果心解
脱处。名之为佛。花是心因心所行行。喻之
以花。严是心之功用心能善巧严饰。目之
为严。经是心教心起名言诠现于此。故名
为经。斯则大等七字并不离心。然心之一
卷二 第 765c 页
字非体非用。非因非果非义非教。虽非一
切能为一切。何以故。以一法界心是绝待
法故。问所言观行者行相如何。答(云云)
事事无碍法界即成。事事无碍观故。相即
相入广狭隐现主伴交参。重重无尽等亦
以法本如此。依法而观故名为观。依观起
行。行亦如之。

四大常转法轮观云。欲得此经意合有三
段。一说大方广佛等七字。二释三十九品
大意。三现道理依观广释。初说题目者。大
方广者所观之境。佛花严者能观之心。经
者通于境智。所谓大者四大。方者四大之
尘。广者一一尘相法界虚空界。九世十世
中无所不周。佛者解此理心。花者此心清
净湛然离染。严者离染心中具逆顺德。经
者能所无二。二释品大意说有总别。总者
三毒。即三智一一智中具十德。故是为三
十。又一智中具三世。具见闻解行證。具三
世间故。是为九品。别者(云云)三现道理依观
广释者。先融心相解此经意。云何融心相。
一念无生正念观心。与实相理相应时中
离诸心相。尔时具得三种利益。一者超过
十种外道所为作事。二者获得十种利。三
者自身心中具见诸法。如执明镜自见面
像。十种利益者。一者自身心中具戒定惠。
一切法如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辨。系心
在一处能开智惠门。守一不移精神不散。
万灵扶卫。初学不思议三昧系心一缘。若
久习者观心成就更无心相。恒与定俱。一
卷二 第 766a 页
切心相即。非心故。是名不思议定(云云)。经
有五种。一一切经。二心经。三自体经。四
无住经。五实相经。谓于一法界以一心印
印诸缘体。一切诸缘无不印文。故一切经
也。此一切经唯一心量。故一心经也。心之
诸法有体。故自体经也。自体无我于一切
中无著。故无住经也。此无住经湛然无相。
故实相经也。初文字经。次则义经。次则观
经。次则定经。后一法经也。

心轮钞云。始成正觉。佛入海印三昧。所證
法门。略有六重经。一者离内外经。二者向
内经。三者向外经。四者内外相应经。五者
内中略说经。六者为机将说经。所谓前三
经是果分自利故。果分别教。后三经是因
分自利故。因分别教。

圆通首座记云。花严经首。如是我闻四
字释有三义。对此则下始成正觉亦有三
义也。第一离言玄寂之处。谓绝相不可目
法性。玄微超出意外之处也。不可目之法
性者。法界法之名位不动处也。若今我五
尺身者。唯五尺是耳。此五尺上不许更目
佛名法名故。云不可目之法性也。此五尺
名正即法体。而谓此名是法上所立。如是
计者所不及处故。云超出意外。又云。绝
相也。问唯五尺是耳者。缘起之际可许此
义。何云性海耶。答于此五尺名之缘中立
五尺法者。缘起因分也。此名以外更无一
法可立者。性海果分也。是故藏师云。缘无
别缘以体尽缘。是故差别缘起。即是甚深
卷二 第 766b 页
土海。又相和尚云。言说在證与本不异也。
然则教分之中言是能诠诠所诠义。今此
之中言即證体故。无能所诠之异也。问吾
五尺上不可更许佛之。与法名目之义。以
何为證而得知耶。答如是所发我言为證。
然觅兼證者。光明觉品云。多中无一性。一
亦无有多。至相引此为即门之證也。然而
所言多者只是多耳。多中更无成一之性。
所言一者只是一耳。一中更无成多之性。
是故唯吾五尺是耳。此上不得佛法名目
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如也。即是法本
如者如均也。是故正即是我闻也。此意者
唯我闻耳。我闻以上更不加馀语也。既约
我论故但我耳。上不更加。佛与菩萨名位
等也。闻者局于我也。问既绝名离相。何故
举五尺名耶。答此證分中五尺之名即实
法体。此名以外更无法体故也。缘起分中
名之与义二位不同。故令相即。今此證分
之中即不如是。第二离修离證圆极至道
也。不简处之与人随约。是佛不别主之与
器触事如是。是故光明觉品云。国土及众
生一异不可得。如是善观察名知佛法义。
处人不简。主器不分。器与众生本非异也。
以一佛体故。又亦非一。以各各不动自名
位故。由是得知。离三世间是一佛体。而非
融三方为一也。虽一佛体即三世间。而非
分一以作三也。然则三世间之名位不动。
是即佛也。以此义释此文者。如者我与闻
为一之时即是佛也。约此上二重之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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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则如是我闻四字。正即究竟法体故。无
以此为首。料简下文所目之义也。第三正
觉智日出于道树。谓约佛论佛则法界诸
法无非是佛也。然而随众生缘示有成佛
示有说法。故于道树始成正觉。约此义释
者。七处八会之法是佛所说。而结集人言
如是我闻也。是故章主依此义云。料简下
文所目之义也。就上三中。第一佛所證。第
二佛能證也。具此二佛是海印定。与此定
俱能證之智名为大空。此大虚空随机所
须成种种名也。所成之法尘算难穷。要略
而言不出十种也。三乘所明三科百法。从
异熟识之所生故。不论主伴相成之义。今
此十法本于證智。大虚空中全全所目故。
云主伴成宗也。又三佛中。初二佛则始成
正觉之證分也。第三佛则始成正觉之教
分也。就證分中初义则所證也。第二义则
能證圆智也。教分者即此圆智。与缘相应
之义也。问若以初释见者。如是即我闻也。
始成正觉则如何释耶。答并以此例释也。
谓一时者亦即满足法性。更无所加处亦
尔也。始成正觉者。亦非古迷今觉。应称法
界竟三世际。即是满足究竟法体。乃至六
十卷经末。众生心微尘等偈亦如是也。若
以第二释见者。如者是我与闻为一之时。
即是佛也。我是能闻。闻是所闻。能闻之我
与所闻法。二而不二。唯是一体者。即是如
佛体也。处者菩提场是佛体也。约圆现而
见也。始成正觉者第三佛也。以此义等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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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始终方为妙也。

古记云。大经略有十重解释。谓第一璎珞
经三贤十地三乘。此经所辨三贤十地一
乘。若约此义释此经文。则如是我闻一时
佛始成正觉。于第一寂灭场中。说花藏世
界。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舍卫
国中说入法界。第二就此经中行布次第
者。三乘六相圆融者一乘。约此义释。如
是我闻。乃至寂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
二寂灭场内普光堂中说十信。乃至第八
寂灭场内舍卫国中说入法界。第三前二
是表相。故三乘内则一乘。约此义释。则如
是我闻。乃至第一舍卫国中说花藏世界
第二普光堂中说十信。第三他化天宫说
十住。第四兜率天宫说十行。乃至第八寂
灭场中说入法界。此义者是普贤二十二
位。即位脱位故无胜劣。如明难记所明。第
四前之内表并是三乘。普贤无尽法数现
者是一乘也。约此义释。如是我闻。乃至寂
灭场中。说花藏世界。第二寂灭场说十信。
乃至第八寂灭场说入法界。第五前并纸
墨所载故是三乘。无文字之虚空是一乘
也。第六无文字之虚空是三乘。有文字之
虚空是一乘也。第七前并教分。是普贤因
门。故是三乘。佛外向是一乘也。第八佛外
向是三乘。佛内向是一乘也。第九佛内向
是三乘。离向背是一乘也。第十离向背是
三乘。法性是一乘也。此是梵体德。所传润
玄德所受也。梵体德云。昔质应德在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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薮讲起信论时。云。若不得知花严经中十
重解。释者。终不能得花严文义。又若不
知起信论中八重解释。则亦不能得此论
文义也。

贤首大师花严三昧观门中。问云。众生修
行为要受持圣教耶。为须舍教耶。答有十
类。一者自有众生。无识悬舍圣言师。自愚
心复随邪友。违教修行巧伪诳惑。此为恶
人也。三有众生。亦背圣教以质直心。谓为
出要勤苦修行。竟无所益。此二人俱舍圣
教不依义理。三者唯诵圣言不解义意。依
傍圣教求名求利。违自所诵。亦为恶人。四
者唯逐文句不知义理。但以直心读诵。虽
无巧伪亦无所益。此上二人俱不舍教。不
得义理。此上四门皆不可依。五者读诵圣
教。分知解行多读文句。少有修行。六者广
寻圣教遍知解行。渐略圣言取意专修。七
者受持得意。唯在修行不复寻言。八者寻
教得旨。知一切法无不称性。是故于教亦
不持舍。即此言教称性约教修行。九者常
持称性之言不舍不著。恒观绝言之理不弃
不滞。此上五门犹未究竟。十寻教得实理。
理教无碍。常观理而不碍持教。常持教而
不碍观空。此则教理俱融合为一观。方名
究竟。此上十门前四全不可依。次五从浅
转深随根悟入。然革凡成圣之方便。犹未
究竟。唯第十门方为究竟也。又贤首大师
明受持大乘经。须知五法。一明其文有五。
谓善知分段起尽前后相续次第连合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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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无增无减。二解其事亦五。谓说处说
主徒众请仪及知圆音所说。三达其义亦
五。谓略标纲要广释除疑譬喻令解引事
證成举益劝学。四得其意亦五。令发大心
观真理伏烦恼慈悲救物勤修万行。五修
其行自有五种。一于所闻法行。在身心未
曾暂息。二历前四门次起胜心。于前文教
起难遭想。于前事相起尊重心。叹佛难逢
伤己薄祐。于前义理起爱乐心。于前意旨
悲喜交集。三受持正法。谓于文教缮写流
通图尽事相。表佛法会摄略义趣曲示行
人。四自行增长为亲。善友系念思惟。五成
无碍行。谓得旨忘诠故不可守。志诠由教
故不可舍。是故于教生无守无舍行。今此
虽开为十法行。但是众缘资成正助相兼。
总曰受持修习全依此者。可谓。圆因勤修
不退皆證满果。自教至唐古今有依法修
学。通感灵瑞其类实繁。具如花严传及纂
灵记所说。
法界图记丛髓录卷下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