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章-唐-智俨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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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870
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卷第一

终南太一山至相寺沙门释智俨集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天王赞佛说偈初首显教分齐义
 卢舍那品一乘三乘义章
 胜音菩萨偈首立转法轮章
 观五海说十智文立五海章
 说分文内净土因缘文初立十世界章
 普庄严童子处立因果章
 第二会名号品初礼佛仪式章 十号章
 四生章 十种净土章
 四谛品立四谛章
 光明觉品中立业成就章
 五阴章 附随十八界章
 附见十二入章 明难品初立唯识章
 众人问文殊处明入佛境界章

*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初会十门料简一部经意者。初会如是我闻
首料简下文所目之义。约有十门。谓人及法
理事义文解行因果。初成主伴以明旨趣。人
谓化主及助化等。浅深阔狭。可准通之。人即
佛菩萨。浅深者。谓从三恶道。人天二乘菩萨。
渐教顿教圆教感成佛菩萨。浅深不同。阔狭
亦尔。法浅深者。约位。从初不退乃至究竟十
地诸位。见法差别。皆悉不同。阔狭亦尔。理浅
深者。初世间所知真实。乃至穷證法界。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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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悉皆不同。阔狭亦尔。事浅深者。从凡夫
极一颠底迦。乃至煖曜天光无碍解脱法堂
净土之处事相不同。阔狭亦尔。解浅深者。教
有秘密显示不同。致令生。解不解等。阔狭亦
尔。行浅深者。如菟马等各别殊分。致令业行
亦异。阔狭亦尔。义浅深者。三乘一乘差别不
同。致令所诠之义浅深非一。阔狭亦尔。文浅
深者。能诠之文言无言等不同故。浅深非一。
阔狭亦尔。因浅深者。从其名数。初六因四缘。
次现生引乃至二十因等。最后互为因等。若
约道理辨因浅深。从初法执境界。乃至法无
我如实因缘法无我因六义等。深浅不同。阔
狭亦尔。果浅深者。从初等流依果。士夫解脱
异熟果报等。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乃至穷佛
不同。阔狭亦尔。上十门义。诸佛善巧会融法
界圆通自在。不离见闻。證得普贤微细因陀
罗。解脱通明方究竟也。

** 天王赞佛说偈初首显教分齐义

依教有五位差别不同。一依小乘。有名之教
诠有名之义。此在分别遍计位中。二有名之
教诠有名之义。有名之教诠无名之义。此当
回心。初教位中义。当即名义即空教也。三有
名之教目有名之义。有名之教目无名之义。
无名之教目无名之义。此当熟教位中即性
实成有之义。非是所谓有也。四无名之教显
无名之义。义当在顿教位中。一实三昧说也。
五有名之教说有名之义。无名之教显无名
之义。当在圆教位中见闻处说。有名之教显
有名之义。有名之教显无名之义。无名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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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无名之义。此约圆教处说。为摄义无尽故。
分齐通声闻及凡夫世间所知真实法也。该
通三乘小乘文义。及圆教中比證分齐。下一
部经。所有文义。并约此准。

** 卢舍那佛品中云集文末普贤文中立一
乘三乘义章

经文云。入无上道者。当渐教也。不可尽功德
智地者。当熟教分。愿性海中者。当顿教分。此
约遍计灭分齐处说。又云。入无上道者。顿教
及熟教中终教及义是也。不可尽功德智地
者。普贤解行分教义是也。愿性海中者。当是
圆教。證分已去是也。亦得即是普贤行愿也。
其乘名教具在问答中释。今约下经。约五乘
之义。有其三种。一人天共一。二声闻缘觉共
为第二。三始终渐教共为第三。四顿教独一。
五一乘独一。总为五乘。第二者。人为一。天为
一。声闻为一。缘觉为一。大乘为一。第三者。
天一梵一声闻一缘觉一如来一。会彼五乘。
成无分别离相一乘。出楞伽经。若凡夫人天
乘。佛临凡夫。同彼人天。引凡夫人。修人天
福。既无无漏。不辨见修。但论世间禅定。成世
间修。就声闻缘觉及二乘回心。并约见修。即
至究竟。成佛成罗汉。从小乘位十二住。即合
四果等。共成十二住。十二住者。一声闻自种
性住。二入正未越次取證方便住。三越次取
證住。四得不坏净味圣戒转上漏尽住。五依
增上戒增上意学出生住。六七八得真谛智
增上慧学住。九观察生无相三昧住。十究竟
无相住。十一解脱学处住。十二一切种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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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住。直进菩萨。一人即有十地。并说见修后
方得成佛。及说大乘十二住。十二住者。一种
性住。二解行住。三净心住。四增上戒住。五
增上意住。六增上慧住。七谛相应慧住。八缘
起相应慧住。九有行有开发无相住。十无行
无开发无相住。十一无碍慧住。十二最上菩
萨住。若熟教位。则不同前义。初地已前。有分
段死。先得无漏者。兼有变易死。初地已上。穷
第十地。有变易死。十地满后。方始成佛。若约
顿教。即一切行位。皆不可说。以无相故。此据
三乘方便说。若依一乘圆通之教。由义自在
总别相成。故无前后始终浅深近远等别。但
不退已后。即明得彼普贤之法。约熟教比
之。即十信满心已去。即是其位。其普贤位中。
对彼解行法及彼得义。唯有自分胜进。两义
不同。其身在于白净宝网转轮王位。十眼十
耳等境界。若约解行法分齐剋。唯未得离垢
三昧。其离垢三昧。是未受职之前定。其身在
世界性等已上处住。而在普见肉眼位中。见
十方界。若證得普贤位。在六相方便十地位
中。何以故。依十地證义会普法故。若證得彼
普贤解行所依身者。亦得在彼兜率天中成
诸天子身。从三恶道出。生彼天中。得无难身。
成普贤解行法。如法华经龙女身者。义当即
是留惑感彼同生之身。何以故。由此等人并
是过去多种善根故。亦不同是变化之身。何
以故。由法华经引彼速成希有胜行證其教
胜。若是变化。即非希有。若约灭惑分齐论者。
依普贤品说。一障一切障。依小相品说断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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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齐。一断即一切断。由彼华严经文云。内
外各有五百烦恼。及八万四千烦恼。普灭非
别。故得知也。何以故。对彼生死际说故。又白
净宝网转轮王位时。有定光颇梨镜。光明照
十佛刹微尘数等世界。以此验之。当知。白净
宝网转轮王之位。福分不少也。若起利用。即
令无量众生发不退菩提心。及发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及在十地无生法忍地。唯未得
离垢三昧之少分也。馀之位相德用境界。及
见佛分齐。具在经文。又一乘义者。分别有二。
一者正乘。二者方便乘。正乘如华严经说。亦
如前分别方便乘者。分别有十。一对三宝
分别。佛宝是一乘法。僧是三乘。何以故。佛同
无尽故。法僧则不定。二对四谛分别。灭谛是
一乘。三谛是三乘。何以故。灭同无尽故。三谛
则不定。三对二谛分别。第一义是一乘。世谛
是三乘。何以故。第一义谛。同无尽故。世谛则
不定。四对过分别。无恐怖者。即是一乘。有恐
怖者。即是三乘。何以故。如如来藏等。依则无
过。即同无尽故。六识及心法智。此之七法。刹
那不住。不种众苦。不得厌苦乐求涅槃。由是
俗谛故。依缘不自在故。五对人及智分别。有
三种人。成三种智。三种智者。一若善男子善
女人。成就甚深法智。以为一人。二若男子女
人。成就随顺法智为第二人。三若男子女人。
于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
佛所知。是第三人前之一人。是一乘智。后之
两人。是三乘智。何以故。前第一智是證智。是
證智同无尽故。后之二智。未證实法。是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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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依胜鬘经说。六对所解了法虚妄契
实无分别。随文解义。是三乘法。知虚契无
分别。是一乘法。何以故。契无分别。同无尽
故。随文取者。是则不定。此依楞伽经义说。七
对一乘三乘小乘分别。一乘是一乘。三乘等
是三乘。何以故。一乘则无尽故。三乘等则不
定。八对大乘中乘小乘分别。大乘即是一乘。
何以故。大乘尊上。即无尽故。中乘小乘。义则
不定。如经会三归一故。九对世间出世间出
出世间分别。出出世间。则是一乘。馀则三乘。
何以故。出出世间胜同无尽故。馀二则不定。
如法华经界外露地别索车者。即是其事。十
对譬喻分别。如王髻中明珠及大王等。即是
一乘宝珠。系汝衣里。及穷子等。即是三乘。何
以故。髻珠王秘甚深故。馀则不定。此依法华
经说。上来所辨。于眷属经中。欲显圆通无尽。
法藏一乘教义故。于方便之处。示一乘名。令
进入者易得解故。作如是说。若横依方便进
趣法门。即有二义。通说一乘。一由依究竟一
乘教成。何以故。从一乘流故。又为一乘教所
目故。二与彼究竟圆一乘。为方便故说一乘。
非即圆通自在义也。馀义准可知。上件法门。
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
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
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
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
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

** 一切诸法胜音菩萨偈首立转法轮章

转法轮者。有其二种。一一乘转。二三乘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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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乘转者。一谛有十行。如下经说。一具足
清净四无所畏。二出生四辩净妙音声。三明
了四谛。四随顺诸佛无碍法门。五清净等心。
悉能普覆一切众生。六所说不虚。决定济度
众生苦际。七宿世大悲所持。八以妙法轮音
声充满法界。一切众生无不闻知。九阿僧祇
劫常说正法。未曾暂息。十转诸根力觉意解
脱诸禅三昧。相续不绝。馀三谛准亦同之。法
转流入众生心时。说者复有十因。何者为十。
所谓过去愿力故。大悲所持故。不舍众生故。
智慧自在。随其所应为说法故。未曾失时故。
随彼法器不增减故。决定了知三世智故。身
行最胜故。口行无虚故。智随音声悉觉悟故。
义准亦通。所被之机。具足四缘。其义可解。三
乘小乘转法轮者。一谛之内。有其三转。成十
二行。馀三亦同。成四十八行。如毗婆沙说。转
法轮者。说四谛义三转十二相。是苦谛。是苦
集。是苦灭。是至苦灭道。名为一转四相。是苦
谛应知。是苦集应断。是苦灭应證。是苦至灭
道应修。名第二转四相。是苦知已。是苦集断
已。是苦灭證已。是至苦灭道修已。名第三转
四相。四相者。四谛中生眼智明觉。亦云行也。
三乘熟教。初分已下。名同不异熟教。终义与
顿教之义。唯一真如授与名转。非谓可转是
名为转。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
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
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
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
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不同。义理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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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 观五海说十智文首立五海章

五海者。一一切诸世界海。二一切众生海。
三性界业海。四一切众生欲乐诸根海。五一
切三世诸佛海。观彼五海。以说十智。一一切
世界海成败清净智。二不可思议一切众生
界起智。三观察法界智。四一切如来自在智。
五清净愿转法轮智。六力无所畏不共法智。
七光明赞叹音声智。八三种教化众生智。九
无量三昧法门不坏智。十如来种种自在智。
五海等法。入十智说。问何故尔也。答理望前
机。不得自显。由智显也。离智即无。故由于
智。其五海等在智即智。问何故五海不以十
名说之。答五海境深。寄三乘教说。欲令易解
也。其五海分齐。在十智中。交络互为主伴。深
浅广狭染净理事。是即无穷。上件法门。摄下
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通一
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彼圆教所目。及三乘
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
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
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圆教。局
见闻为始。

** 说分文内净土因缘文初立十世界章

今此世界海上下浅深。略有三种。一从三千
大千世界已去。乃至一切众生形类等界。以
为一类。二如瞿夷所居成化之处十世界等。
一世界性。二世界海。三世界轮。四世界圆满。
五世界分别。六世界旋。七世界转。八世界莲
华。九世界须弥。十世界相。此十世界。当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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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王已去所居。为第二类。三莲华藏世界海
等已去。尽佛境界为第三类。如是等类世界
海。有十种事。去来今佛之所演说。一谓说世
界海。二起具因缘世界海。三住世界海。四形
世界海。五体世界海。六庄严世界海。七清净
世界海。八如来出世世界海。九劫世界海。十
坏方便世界海。此十因缘。通成上三。但为引
机。浅深不同。遂有三别。依此经文。三千界
等。显其融义。莲华藏界等。明因陀罗微细等
义。中间界等。略而不明。准之可解。上件法
门。摄下诸教。顿属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
义。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为被圆教所目。
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一相真如并初教门。
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谛之教。所诠实法有
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理各别也。仍此一乘
圆教。局见闻为始。

** 普庄严童子处立因果章

依小乘教。六因四缘。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亦
云次第缘。三所缘缘。亦云缘缘。四增上缘。六
因者。一能作因。亦云所作因。二俱有因。亦云
共有因。三相应因。四同类因。亦云自分因。五
遍行因。亦云遍因。六异熟因。亦云报因。小乘
四缘相摄。不与三乘义同。何以故。不原因缘
理故。六因所生五果。相应共有二因。感增上
果。自分因遍因感依果。所作自分相应共有。
感解脱果及士夫果。亦名功用。果报因感报
果。此六因四缘等名数通三乘。依三乘初教。
六因四缘生引二因二十因。互为因等。此因
缘义生之分齐。以四句显之。一未成成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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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因亦因因等。二已成成已成。如果果亦
果果等。三未成成已成。如因成果等。四已成
成未成。如果显因等。此约事说。若约理论。唯
是一缘起义。无异因也。二十因者。一生能作。
谓识和合望识。由此和合所作本无今有故。
二住能作。谓食望已生及未生有情。由此势
力生已。相续不断故。三持能作。谓大地望有
情。载令不堕故。四照能作。谓灯望诸色。了闇
障故。五变坏能作。谓火望薪。令彼相续变异
故。六分离能作。谓镰望所断。令连属物成二
分故。七转变能作。谓工巧智等。望金银等物。
转彼方分成异相故。八信解能作。谓烟望火。
由此比知不现见故。九显了能作。谓宗因喻
望所成义。由此得正决定故。十等至能作。谓
圣道望涅槃。由此證彼故。十一随说能作。谓
名想见。由如名字取相执著随起说故。十二
观待能作。谓观待此故。于彼求欲生。如待饥
渴追求饮食。由是此彼欲生因故。十三招引
能作。谓悬远缘。如无明望老死。由此异位展
转。招当有故。十四生起能作。谓邻近缘。如无
明望行。由此无间生当有故。十五摄受能作。
谓所馀缘。如田水粪等望谷生等。虽自种所
生。然增彼力故。十六引发能作。谓随顺缘。如
臣事王令王悦豫。由随顺引发故。十七定别
能作。谓差别缘。如五趣缘望五趣果。由差别
自性。招别别果故。十八同事能作。谓和合缘。
如根不坏境界现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识。以
成自所作。必待馀能作故。十九相违能作。谓
障碍缘。如雹望谷。能损彼故。二十不相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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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谓无障碍。如谷无障。与上相违。于此能作
因差别中。唯说识和合等者。且举纲要为诸
智者。依此一方类思馀故。互为因者。同时互
为因果。犹如芦束。亦如燋炷光焰不在别时。
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问何故因果名数。
小乘三乘初教及终教。增减不同。答小乘因
果数少。未达法空。不尽大理故不具说。三乘
初教分达法空知法。次细约事委说。熟教已
去。究竟法空。会事从理故不多说。唯论四缘
及互为因果等。其二十因。由是能作因中自
性之差别故。入能作因摄此。非愚法小乘义。
其三乘义因缘得摄增上。何以故。为达法空
分。理得相融成故得摄也。如水土与谷为增
上。还即与自增上果为亲因。亲因与亲因。互
不相知。疏缘亦尔。何以故。无所可知故。亲因
与疏因不相违。何以故。无二相故。互为因果
义。亲因所摄。又总唯有因缘。此约终教。依一
乘教。具一切因缘理事教义人法因果等。又
总虽有因缘乃至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卢舍
那佛普贤行因。成就因果。与三乘等别。问普
贤因果法门体性。不与世间道理事同。因何
从凡夫世间。得成普贤解行果。答普贤因果。
不从凡夫世间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则不说
普贤。若已成。则旧来如此。道理时事。皆悉不
同。凡夫之法。本来无物。无物能成。普贤对
凡。旧来非有。无所可成。唯普贤望普贤。说成
说不成。可准知之。上件法门。摄下诸教。顿属
其上。分本教义。渐从其宗义。通一乘三乘小
乘。何以故。为被所目。及三乘终教。寂照照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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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真如并初教门。染净即空愚法。小乘苦
谛之教。所诠实法有为无为等宗并不同。义
理各别也。已下章门。准此例知。

* 第二会名号品初礼佛仪式章

礼佛有三种。所谓身口意。谓身业礼佛者。大
分有三。一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三成极礼。
此三礼法。分别有三。一成过礼。身仪不正。与
慢相相应。如碓上下。佛制有过。名成过礼。二
相似礼。相虽顺正。与杂觉相应。或与倚缘合
名相似礼。三顺实礼。礼相顺仪。与正无分别
智相应。或与实性相应。谓如如性也。名顺实
礼。口业礼义。准前可知。意业有七。一成过
礼。谓对尊境。与杂觉相应。名成过礼。二相似
礼。与求名利乐有相应。亦与恶欲等合。经文
判入一阐提道。今虽似善。当得大苦。名相似
礼。三敬德礼。敬上如来无量功德相如金山
得顺如实。名敬德礼。四灭过礼。自省者无知
造过无边。情无羞耻。今逢圣境。投欲洗之名
灭过礼。五回向众生礼。自惟无始不了体同。
遂加恶于他。流转无始。今知即体无二。收过
从己。欲度众生归于本性。唯我一人。能成此
事。今所作业。是众生物。何以故。乘众生性成
故。名回向众生礼。六回向菩提礼。自惟。本性
与诸佛果究竟觉。同一体无二。今乃则而不
觉。流转生死。今息相还原。运心所造。更不别
有。从如实来。是如实法故。是回向菩提礼。言
回向者。乃合不回向。何以故。是彼本法。无
别回向故。七回向实际礼。自惟。所修则是实
际所有心。智则无我故。无二无别。名回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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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礼。上之五礼。并各有二。一起心回向。三乘
所诃。二一实回向。谓则如如性。无二无别。不
可别修。无别起求。为则一故。本来无动。是
实际义。是回向义。上之五礼。一一准知。上言
随方礼者。随方仪式发。恭跪搏颊叩头擎拳
等。各随方仪名随方仪礼。二佛制教礼者。佛
初成道。为给孤独长者。制其礼义。五轮著地
庠审取正。名制教礼。佛目七众若违此仪得
违教罪。七众以外不依此仪。无违教罪。但有
依方敬仪之福。三成极礼。成极礼者。五体投
地。良久乃起。或其心普遍。与法界等。或身普
遍。与因陀罗及微细等。或身心经时三世九
世等。名成极礼。一乘之礼。具前诸礼。何以
故。为皆通见闻故。三乘诸礼佛所诃者。止佛
不诃者。应为上件。诸礼佛仪。并准前条。仍一
乘局见闻。

** 十号章

言十号者。一如来.二应供.三正遍知.四明行
足.五善逝.六世间解七无上士调御丈夫.八
天人师.九佛陀.十世尊。上件十号。通一乘三
乘小乘道理。如上所件。别教者。名号随方。有
百亿万乃至南西北方十方分齐法门。

** 权道明如来法四生章

四生者。卵生胎生湿生化生。四生属三界。佛
同于胎生。净土有二生。谓湿生化生。何以故。
化生诸根顿具。净土莲华有渐成者。故知有
湿生。阿弥陀佛。有其父母。准此佛同于胎生。
无所准似故无胎生。就三界六道。人中具四
生。畜生亦具四。鬼中则不定。若正鬼唯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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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边鬼即通四。地狱及与天。唯是于化生。是
故小论云。四生摄六道。非道摄于生。六道有
四生故。四生摄六道。六道不定二双一。为此
六道不摄于四生。馀义如别章。上件四生教
之分齐。准馀前件。

** 十种净土章

依小乘义。无别净土。依三乘义。有别净土。略
准有四。一化净土。谓化现诸方所有净土。二
事净土。谓诸方净土众宝所成。三实报净土。
谓诸理行等所成。谓三空为门。诸度等为出
入路。四法性净土。所谓真如。谓以依无住本。
立一切法。一乘净土依准有十。为此娑婆世
界中诸四天下。教化一切。一有种种身。二有
种种名。三有种种处所。四有种种形色。及有
种种长短。五有种种寿命。六有种种诸得及
以诸入。七有种种诸根。八有种种生处。九有
种种业。十有种种果报。如是种种不同。众生
所见亦异。问欲明净土。何故乃辨众生分齐
不同。答佛土自融。与法界等。无别可别。何以
故。由是佛土称法界故。若欲取别知其分齐。
依众生心业行增减定水升沈清浊差别。印
成佛土亦差别也。故文殊师利叹土深异。寄
彼众生成土相貌也。问一乘净土大小多少
染净差别。云何得知分齐同异。答一乘净土。
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具如地论广释。欲知分
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阔狭分量。不同三乘
所明净土。与世界海亦别不同。若世界海即
在时中。同彼众生见闻处。说诸佛净土不同
所谓。故不同也。上件所录三乘净土异相。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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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愚法小乘。问若尔何故论云。有妙净土阿
罗汉当生其中。当知。小乘亦有净土。答小乘
无有净土。所以得知。凡生净土。须有习业。小
乘厌其色心。乐其无馀。因何得生净土。今言
生者。引小乘语。明彼阿罗汉先有净土种子
故。得罗汉当生其中。或是大阿罗汉即是菩
萨。当生其中。宜可知之。

** 四谛品立四谛章

依涅槃经。苦有三种。一苦类二苦谛三苦圣
谛。集灭道等亦同。苦类凡夫得。苦谛声闻得。
苦圣谛菩萨得。苦类者。苦家流类。如苦苦坏
苦等。逼情切已。而无其理。苦谛者。有无常等
道理。翻凡成圣。从理正故得谛名。苦圣谛者。
得法无我分。是自所依。顺理故得其圣名。亦
名有为四谛无为四谛。圣谛者。即无为四谛。
故十住经云。复以苦习尽道。分别五阴。生者
灭者。有增有减。而悉无形。生苦.老苦.病苦.
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离苦。所欲不
得亦复是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最胜
名曰知苦。寻察根原。由苦枝党所生为习。贪
著爱欲玩之宝之。莫知为患。知而远之。故曰
知习。诸垢永除。更不造新。愿欲毕故。使不复
生。色现寻灭。不令停滞。了习苦常寂。是谓知
尽。解八正道。亦无体性。亲疏近远住止之处。
变化无穷而不可极。荡除尘秽。照曜愚迷。无
形无声存亡之体。为诸迷惑。道引之首。入无
为路。故曰知道。菩萨分别四谛。亦不取證。欲
护一切在生死者。真谛之相无相无形。而不
可见。审解如本。即应法性。世俗言教假号有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1c 页
名。其实字体。不生不灭。无所染著。得圣谛
心。不念有无。审解本者。一切诸色普悉平等。
亦无高下。生若干心。是则名曰分别圣谛。其
有为谛。如愚法小乘宗中具实分别。若一乘
谛。别教究竟。随一世界。名字差别。有四十
亿百千那由他。如是十方。随诸众生所应调
伏。作如是说。上件四谛。摄下诸教。顿属其
上。分本教义。渐从其末。义理分齐。并准上
知。

** 光明觉品中立业成就章

建立业者依三乘。所谓身口意三业。若善若
不善及无记。或漏无漏。或为无为。何以故。由
业即如故。若论其体。表无表性。或言作无作。
身业作。以可见有对色为体。口业作。以不
可见有对色为体。二业无作。以不可见无对
色为体。愚法小乘名同此。体义即有无不同。
若心业作者。以心为体。无作非色非心为体。
非色非心。名同小乘。其义不同毗昙及成实。
此约三乘初教。终教即真如。若约圆教。具摄
前义。及融自在也。上件业成就。依业成就论。
广破诸小乘计。大乘自成。唯据方便。论正业
体。故声所及以为业性。无可分别也。此论据
初教。馀可准之。

** 五阴章

五阴者。亦云五蕴。谓色受想行识。问蕴义云
何。答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
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彼一切
略说。一色蕴积聚义故。如财货蕴。如是乃至
识蕴。当知依止十一种爱所依处故。于色等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2a 页
法。建立过去等差别。十一种爱者。谓顾恋爱
悕望爱执著爱内我爱境界爱欲爱定爱恶爱
苦爱妙行乐爱远爱近爱。由如是爱所缘境
故。如其次第。立过去等种种差别。又有差别。
谓已生未生差别故。能取所取差别故。外门
内门差别故。染不染差别故。近远差别故。如
其所应。于色等诸法。建立过去等差别。已生
者谓过去现在。未生者谓未来。外门者谓不
定地。内门者谓诸定地。馀句易了。不复分
别。又苦相广大故名为蕴如大杖蕴。依止色
等。发起生等广大苦故。如经言。如是纯大众
苦蕴集。又荷杂染担者。谓烦恼等诸杂染法。
依色等故。譬如世间身之一分。能荷于担。即
此一分名肩名蕴。色等亦尔。能荷杂染担故。
名之为蕴。问广分别云何蕴义。云何实有。几
是实有。为何义故观实有耶。答云。此馀根境
是实有义。一切皆是实有。为舍执著实有我
故。观察实有。所以建立此三问者。为断相事
二愚及增益执故。如是准知。上件蕴义。声闻
即实。初教即空。终教即如。一乘即法界无为
也。

** 随附十八界章

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
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
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何
故建立界处无别相耶。建立蕴中已说。眼等
各别相故。是故从诸蕴中出界建立。从诸界
中出处建立。何等界法蕴不摄耶。法界中无
为。法蕴所不摄。此无为法。复有八种。谓善法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2b 页
真如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虚空。非择灭。
择灭。不动。及想受灭。如是建立八无为中。
当知。所依差别故。分折真如。假立三种。不由
自性故。善法真如。谓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
胜义法界。何故真如说名真如。由彼自性无
变异故。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
变异。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何故复
说此名空性耶。一切杂染所不污故。所以者
何。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
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
所染污。何等名为客尘染污。谓由未拔所取
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
心。以诸法法性清净故。何故复说此名无相。
诸相寂静故。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
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何故
复说此名实际。无倒所缘故。实者谓无颠倒。
此处究竟。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
何故复说此名胜义。最胜圣智所行处故。何
故复说此名法界。一切声闻缘觉诸佛妙法
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
记法真如亦尔。虚空者。谓无色性。容受一切
所作业故。无色性者。谓唯违于色无性相法。
意识境界是名虚空。意识境界者。谓法界摄
故。唯违色言。为别受等。共有真如择灭非灭
无常性等。虽菟角等。亦是无性。然彼不与诸
法相违。以彼唯是毕竟无故。又菟角等。非唯
违色。由与受等诸法共故。是故唯说与色相
违。无性相言。为别受等无色之法。何以故。受
等自体。是有性相。非无性相故。非择灭者。谓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2c 页
是灭非离系。不永害随眠故。择灭者。谓是灭。
是离系永害随眠故。不动者。谓已离遍净欲。
未离上欲。苦乐灭无为想受灭者。谓已离无
所有处欲。超过有顶。暂息相作意为先。故诸
不恒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无为。
当知。此中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
依受。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
苦乐非苦乐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
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受想灭。烦恼断
者。谓除此品粗重。所得转依。受断者。谓除此
能治定障所得转依。是故得第二静虑时。虽
證苦灭。而不建无为。以反异受未尽断故。又
苦五种。色若受想行蕴。及此所说八无为法。
如是十六。总名法界。五种色者。谓极略色极
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引色.自在所生色。问
界义云何。答一切法种子义。谓依阿赖耶识
中诸法种子。说名为界。界是因义故。又能持
自相义。是界义。又能持因果性义。是界义。能
持因果性者。谓于十方界中根境。诸界及六
识界。如其次第。又摄持一切法差别义。是界
义。摄持一切法差别者。谓诸经说地等诸界。
及所馀界。随其所应。皆十八界摄。若约小乘
即实摄。若约初教即空摄。空者谓无分别空。
若约终教即真如摄。摄者谓无所摄。若约顿
教。即不可说。若约一乘即如前。一切馀义如
别章。

** 随附十二处章

云何建立处。谓十色界即十色处。七识界即
意处。法界即法处。由此道理。诸蕴界处三法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a 页
所摄。谓色蕴法界及与意处。由色蕴摄十色
界。法界即摄法界。意处摄七识界。是故三法
摄一切法。问处义云何。答识生长门义。是处
义当知。种子义。摄一切法。义别义亦是处
义。复次如佛所说。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
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化。问以何义故。色如
聚沫乃至识如幻化。答以无我故。离净故。少
味故。不坚故。不实故。谓非有远离虚妄不坚
实义。是经所说诸句义。又为对治我净乐常
四颠倒故。如其次第。说无我等。诸句差别。以
此义准。初教之义。不同小乘。若入终教乃至
圆教。如界门说。馀义如别章。

** 明难品初立唯识章

唯识略开十门。一举数。二列名。三出体。四明
教兴意。五建立。六辨成就不成就。七明对治
灭不灭。八明薰不薰。九辨真妄不同。十归成
第一义无性性。初举数者。谓一心即第一义
清净心。二举三法。谓唯量唯二及种种。又有
三法。谓心意识。三成八识。眼等五识意识末
那识阿赖耶识。四成九识。谓加阿摩罗识。五
成十心。谓十稠林。如地论云。是菩萨。如实知
众生诸心。种种相心。杂相心。轻生不生相心。
无形相心。无边一切处众多相心。清净相心。
染不染相心。缚解相心。幻起相心。随道生相。
乃至无量百千种种心差别相。皆如实知。六
成十一识。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
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
识。善恶两道生死识。七摄为四。一似尘识。二
似根识。三似我识。四似识识。八或开无量。地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b 页
论云。乃至无量百千种种心差别相。二列名
者。谓阿赖耶识。阿陀那识。心意识。乃至穷生
死蕴等。馀七识可知。三出体者。究竟用如来
藏为体。所以得知。胜鬘经云。由有如来藏法
种众苦。乃至乐求涅槃等故得知也。又如来
藏不染而染。据此即是生死体染而不染。据
此生死即是涅槃。更无异法。又经文六识及
心法智。是其生灭。非是可依。唯如来藏不起
不灭。成究竟依。四教兴意者。梁本摄论云。由
此心识微细境界所摄故。不为声闻二乘说。
为诸菩萨说。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故。佛为
说。何以故。若离此智得无上菩提者。无有是
处。五建立者有三。一依杂集瑜伽等。八相明
建立。二依摄论。三相等八义明建立。三依显
扬论。十九相明建立。初八相者。杂集论云。云
何知有阿赖耶识。若无此识。执受初明了种
子业身受无心定命终无。皆不应理。释此伽
他。如摄决择分说。由八种相。證阿赖耶识决
定是有。谓若离阿赖耶识。依止执受不可得
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了生起不可得故。
种子体性不可得故。业用体性不可得故。身
受体性不可得故。处无心定不可得故。命终
之识不可得故。一云何依止执受不可得耶。
由五因故。谓阿赖耶识先行因。感眼等转识。
现缘因发如说根境。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
至广说。是名初因。又六识身善恶可得。是第
二因。又六识身一类异熟无记性摄。必不可
得。是第三因。又六识身各别依转。随所依止
彼识生时。即应彼识执受所依止。馀无执受。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3c 页
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以离识故。是
第四因。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
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馀识亦
尔。是第五因。二云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谓
设有难言。若有阿赖耶识。应一有情二识俱
起。应告彼曰。汝于非过妄生过想。容有二识
俱时转。所以者何。犹如一人俱时欲见乃至
欲识。随有一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何以故。
尔时作意无有差别。根及境界不坏现前。何
因缘故识不俱转。三云何明了生起不可得
耶。谓若有定执识不俱生。与眼等识俱行一
境。明了意识。应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时随忆
曾所受境。尔时意识不明了生。非于现境所
生意识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应信诸识
俱转。或应许彼第六意识无明了性。四云何
种子体性不可得耶。谓六转识身各各异故。
所以者何。此六转识。从善无间不善性生。不
善无间善性复生。从二无间无记性生。下界
无间中界生。中界无间妙界生。妙界无间乃
至下界生。有漏无间无漏生。无漏无间有漏
生。世间无间出世生。出世无间世间生。非如
是相识为种子体。应正道理。又心相续长时
间断。经久流转不息。是故转识能持种子。不
应道理。五云何业用不可得耶。谓若无诸识
同时生起业用俱转。不应道理。所以者何。略
说识业有四种。谓了别外器。了别依止。能了
别我。了别境界。如是四种识了别业。一一刹
那俱现。可得非于一识一刹那中。有如是等
差别业用。是故必有诸识俱起。六云何身受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4a 页
体性不可得耶。犹如有一人。或如理思。或不
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复推寻。若心在定。若不
在定。身受生起非一众多。若无阿赖耶识。如
是身受。应不可得。既现可得。是故定有阿赖
耶识。七云何处无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说。
入无想定及灭尽定。当知。尔时识不离身。若
无阿赖耶识。尔时识应离身。识若离身。便应
舍命。非谓处定。八云何命终之识不可得耶。
谓临命终时。识渐舍离。所依身分。发起冷触。
或上或下。非彼意识。有时不转。故知。唯有阿
赖耶识。能执持身。随于身分。若舍此识。冷触
可得。身无觉受。意识不然。是故若无阿赖耶
识。命终之识必不可得。问如前论文。心者谓
蕴界处习气所薰。一切种子阿赖耶识。亦名
异熟识。亦名阿陀那识。以能积集诸习气故。
习气者。谓由现行蕴等令彼种子皆得增益
一切。种子识者。谓能生蕴等诸法种子。所积
集故。阿赖耶识者。能摄藏诸法种子故。又诸
有情取为我故。异熟识者。先业所生故。阿陀
那识者。谓能数数令生相续。持诸根等。令不
坏故。又言心者。能积集一切法习气故。据此
文相。阿赖耶识。即在事中。云何得知是如来
藏。答由如来藏不染而染。是其事相无别有
事故。是如来藏。故论云。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二依摄论建立赖耶。有其八义。初依三相义。
知有本识。二依熏习义成有本识。三依互为
因果义。成有本识。四依不一不异义。成有本
识。五依因果别不别义。成有本识。六依缘生
义。成有本识。七依彼因缘具不具义。成有本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4b 页
识。八依会名归正。成有本识。初约三相建立
赖耶。其三相者。一是因相。摄一切因。仍用互
为因为始。何以故。以互为因微细与识相当
故。二果相。摄一切果。仍用互为果为始。三自
相。即是成唯识中异熟相也。异熟之识。摄一
切法。所以得知。依一切法种子。异熟得生。不
局烦恼业报。名言习等。随一切相应故得知
也。问若如是者。异熟及种子识。皆合受熏。因
何独说异熟果报受熏。答今熏习欲明其种
子。种子识。已是其种故不对释。异熟之识。无
记相显。与熏相顺。故在无记位中。辨其熏义。
今梁摄论中。显阿赖耶三相之义意。明本识
是因果体。二约熏习成本识者。明本识中成
熏习义馀法即无。三明互为因果义。成有本
识者。明本识中有互为因果义。馀法即无。若
尔因何芦束等。得有互为因果。答馀法之中。
互为因果。即是转理之门。假说因果。非真实
也。四约不一不异。成有本识者。若本识中诸
法得有不一不异。离识不成。若离本识说不
一不异者。即是假说。五约因果别不别成有
本识者。若有本识。即成因果别不别。离识即
无。何以故。由因果种离识不成故。六约缘生
义成有本识者。有其十门。一约三种缘生。證
唯有识。显体相用。谓自性缘生即是体也。为
识是缘生通因故。二爱非爱缘生。即是相也。
三受用缘生。即是用也。二举迷显正。成唯有
识。如论中说。举六师迷马。即其事也。如涅
槃经。举六执等迷于佛性。今此六执。迷于缘
生。当知。缘生即佛性也。何以故。为佛性体随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4c 页
其流处有种种味故。馀义可知。三记无记辨
唯有识者。内种子阿赖耶识即有无记。或善
恶性或染污清净为二。馀法则无。由识以外
只是遍计即体空故。四约假实辨者。梨耶是
实。馀法是假。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识故。内种
子则是真实。何以故。一切法以识为本故。五
约内成六义辨者。即念念灭。俱有随逐。至治
际决定观因缘。如引显自果。必须具六方。是
正因义。若阙者。即非正义。外道声闻。无有此
法。若外种子即是假说。馀如问答中释。六约
熏成不成辨差别者。梨耶是种子必熏成。若
馀法为种子即不熏成。不熏成故即非实种。
问若如是者。谷麦等种非是薰成。应非种义。
答外谷麦等。从梨耶熏变故。谷麦等假说为
种。若定是种。种谷麦等。定应齐得。既不齐
成。当知。业为正种。故谷麦等是其假因。此义
不疑。故论文举内为外本。證内有熏。其熏习
之义。梨耶具四德。方堪受熏。一坚谓理实故
坚。识外馀法。依识不自在。并皆不坚。问若诸
法无坚。何以故引苣胜为坚。答苣胜似坚而
不是坚。何以故。不久散坏故。梨耶则不如是。
果报亦不坚。以依缘成。即不自在。何得是坚。
道理不可。二无记义。方得受薰。何以故。无记
者即是无分别义。如来藏中。方有此法。若尔
何以故果报为无记。答此为声闻智浅。引其
近位。说报受熏。果报无体用。识为体故。说果
报无有究竟实无记义。道理如此。三可熏者。
唯如来藏不守自性。随诸法缘起成似义。故
是可熏。馀法不尔。以被缘缚。何得更转受诸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5a 页
法薰。为此馀法不成可薰。问义若如此。何故
说衣堪得受薰。答衣亦是假。非实堪薰。所以
知之。如香薰衣坏衣香在。当知。薰绢不薰于
衣。以此验之。言薰衣者。指位语也。但绢四尘
等受薰。以次推之。四尘等亦不受薰。何以故。
以香薰时。香成即是果义。因果道理。乃是如
来藏德。离藏更无。所以知者。但诸法中辨因
果者。并转理门非实义也。四与能薰相应者。
唯如来藏。有应诸法义。馀法则无。何以故。以
不守自性故。若尔何故。说镜与质相应。答镜
亦不相应。但镜应外质。即是正因果理。正因
果理。即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无我真如。故
知。镜应质者。是其假说转理之门也。七明生
引二因义。證唯有本识。若以因义显之。成二
种因。一者生因。二者引因。犹如人射。放箭为
生因。弯弓为引因。乃至能生果报及以命终。
是其生因。枯丧相续。是其引因。是二种因。
离阿赖耶识。即不得成故。唯有识。八内为外
本。證唯有识者。所以知之。一切皆识故是本
也。外法依识成无体即空。当知。识内是其法
本。馀法妄建不可据也。九三慧果成者。闻思
修法。从微至著。并由本识如来藏成。所以知
之故。闻薰习从真如流。当知。真如是三慧本。
受薰成种。转得增上。馀法则无。问若尔真如
具德但自流出。何假更薰。答真如实不守自
性。待缘方起故说薰也。十约受用。缘生与识。
相依成互为因果。方得受用。明唯有识。若无
赖耶摄受用。缘生即不成受用。故论云。诸法
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5b 页
果。此偈约上心受用处说。其受用义如论云。
一说名缘识。二说名受识。了受名分别起行
等心法。此之受用。通成种子及上心。皆生引
建立。成就不虚。广如论说。七约因缘具不具
者。阿梨耶识。唯互为因生。馀因更无。馀法不
尔。十二缘生。但增上生受用。缘生有三缘生。
谓增上缘缘缘次第缘。何以如此。答十二缘
生等。是其假相。逐事而说故。缘不同梨耶。理
性不据事说。唯约发起初门。说互为因果。馀
可准知。又约秘密。皆具四缘。八会名归正明
有赖耶者。梁本论云。复次正法内人。虽复愿
乐无我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亦有自我
爱。释曰。前复次约佛法外人。此复次约佛法
内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
学。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见。一人灭我见。何以
故。前二人比知无我。后一人證知无我故。言
违逆身见。于阿赖耶识中。长时数习我爱。虽
复违逆身见。于本识中。我爱犹恒随逐。是故
身见非爱著处。若将赖耶名曰梨耶义者。则
为最胜。今约此义。梨耶之名。唯在本识。其义
即胜。若目人法二我见处。则非胜也。赖耶之
义。应准此知。三依显扬论建立阿赖耶识。有
十九门。一谓先世所作增长业(释曰。识与诸法为先义也。故起信论
云。一切时常在前故)。二惑为缘(释曰。识为诸法作增上缘故)。三无始时来
戏论薰习为因(释曰。无始戏论。薰习种子。为识初起之因)。四所生一切
种子(释曰。此明一切法种为识所生也)。五异熟识为体(释曰。依诸种子及上心发识。
现在为异熟。故用此异熟为体也)。六此识能执受(释曰。明彼本识与诸法一诸法复与本识
一。如醍醐同器也)。七了别色根(释曰。识持诸色根令根明了也)。八根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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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释曰。识为诸根所依成依因也)。九及戏论薰习(释曰。明识与戏论熏习上心种子
为所依处也)。十于一切时一类生灭不可了知(释曰。明彼本识
相续生起离诸分别。不可分别知也)。十一又能执受了别外器世界
(释曰。明彼本识与器世界同。世界与本识一。而得成就名了别也)。十二与不苦不乐
受等相应(释曰。明彼本识相无分别故。顺不苦不乐受名相应也)。十三一向无
覆无记(释曰。明彼本识俗谛离诸分别故。不覆没圣道。亦无事中善恶记)。十四与转
识等作所依因(释曰。明彼本识与转识等作因时。互为生因。亦为依因也)。十五
与染净转识受等俱转(释曰。明彼本识与染净法同时同处相应共生共灭种子。
及上心流在现前名俱转也)
。十六能增长有染转识等为业(释曰。
明彼本识心成染污法。于中有能故为业也)。十七及能损减清净转识
等为业(释曰。明彼本识于还净有能令生死还净。是其业也)。十八云何知有
识。如薄伽梵说。无明所覆。爱结所系。愚夫感
得有识之身(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异熟识。即引识义也)。又说如五种
子。谓心心所有色不相应无为。此则名为有
取之识(释曰。论自释言。此言显有一切种子识。同前引證之义也)。十九论引偈
云。执持识深细诸种如驶流。于愚我不显。
勿彼执为我(释曰。此显教兴所为分齐。声闻凡夫不为说也)。问前论云。阿
赖耶识者。谓先世所作增长业烦恼为缘。无
始时戏论薰习为因。所生一切种子异熟识
为体。据此文相。本识即是生死体。若非生死
因。何于生死因果相乘处说。答此依成唯识
论。但于生死之中。辨因果相生道理。并是转
理门。无真实理。当知。离识以外。更无有法。
识者即是不染而染门。如来藏之一义也。故
四卷楞伽云。略说有三种识。广说有八相。何
等三。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广既广略当
知。与真不异。又云。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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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若自真相灭者。藏识则灭。大慧藏识灭者。
不异外道断见论义。如是微细藏识。究竟边
际。除诸如来及住地菩萨。诸馀声闻缘觉外
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之力。一切不能思
量决了。大慧善不善者。谓八识。何等为八。
谓如来藏名识藏。心意意识及五识身。非外
道所说。大慧如来藏者。受苦乐与因俱。若生
若灭。四住地无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觉。刹那
见妄相薰心。十卷楞伽经云。大慧薰集种子
心不灭。取外境界诸识灭。大慧诸外道。作如
是说。所谓离诸境界。相续识灭。相续灭已。则
灭诸识。大慧如来藏识。不在阿赖耶识中。是
故七种识有生有灭。如来藏识不生不灭。何
以故。彼七识。依诸境念观而生。此七识境界。
一切声闻辟支佛。外道修行者不能觉知。不
如实知人无我故。以取同相别相故。以见阴
界入法等故。义言若达人无我。所谓人执习
则达法无我。七识则与如来藏同。大慧阿梨
耶识名如来藏。而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
常不断绝。身俱生故。离无常过。离于我过。自
性清净。又经文依诸邪念法。是故有识。生八
九种种识。如水中诸波。第二明末那识者。略
作八门。一列名。二明体性。三辨建立。四辨相
应。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辨断之位分。六对
三性分别。七约遍计等三性明分齐。八还原
显实。初辨名者。西方名末那。此云染污意。此
从过立名。二体性者。从三法出体。则以心聚
为体。三明建立者。摄论云。举六过失證有末
那。一若无末那。则意识不与五识。相似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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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由大乘佛语。意诠下含同时依止根。若无
末那。意识则无同时依止根。不与五识。相似
不成同时过。二若无末那。第六识得意识名。
即无意义过。为意义是次第灭现无体故。三
若无末那。无想灭心。定无差别过。若有末那。
无想有。末那灭心无。末那二定则有异。四若
无末那。自然成无流过。何以故。意识起解脱
分善时。即须是无流。由无我见及我慢等。五
若无末那。我执不遍三性过。若无末那识。意
识起解脱分善时。即须无我执。六若无末那。
独行无明不成过。若有末那无意识时。末那
地中无明即成独行。若无末那。意识行时。末
那常为染污依止。意识无明。即不成独行。若
有末那。即有六德。翻前即是。四相应者。末那
一起相续不废。与我见我慢我爱无明四使
相应。及与遍行五数相应。总有九数。问摄论
何故不明心所有法。但与四使相应。答摄论
教兴在其熟教。所以知之。如下论智差别文。
举十二甚深。显甚深义。不共声闻。当知。教高
非是初教。若立心数。即有所妨。于道无益故
不明之。五约对治道辨有无并断之位分者。
末那识。于无漏道。即说无有识。何以故。于无
我理成其妨故。若说灭时。初见道位。即灭末
那。何以故。障见无我理故。故无性摄论云。转
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现观时。先已證
得。于修道位转。复清净转。清净者。即灭习
气。人言。在修道中灭俱生我。末那俱生并无
明心烦恼修道断者。此义不然。末那一起。相
续缘我不废。因何得改境起其法执。若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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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何名缘一类我尘。问末那何故唯是俱生。
答末那不缘于外缘义。不缘名故。不得起分
别我见。问论云。俱生我修道断。因何末那是
俱生我非修道断。答俱生修道断者。是寄位
语。如初僧祇断皮。第二僧祇断肉。第三僧祇
断心。此可尔也。今将分别俱生粗细之相。寄
显见修。非言实断。六三性分别者。末那识是
染污故。有覆无记性摄。七遍计等三性者。末
那识是遍计。是依他。是圆成实。是三无性。此
约初教。若终教即真如。若圆教即具一切。何
以故。由末那识得是心故。八还原显实者。由
末那识本是生死初无。今以智求。即空无实
故。一切法皆如也。众圣贤亦如也。第三明意
识者。意识是无边。分别一切处。分别与其五
识。或一或异。乃至相应数等发智分齐。并如
问答中心数分别。广如别章。第六辨成就不
成就者。世谛因缘无性故成。第一义谛。本来
不作故。不成缘成故。非不成。缘成故。非是
成。一切识门。皆如是也。若约成就有二义。
一相中辨成就义。二约理体辨成就。初相成
就者。依显扬圣教论。问若成就阿赖耶识。亦
成就转识耶。应作四句。谓或成就阿赖耶识
非转识。谓无心睡眠者。无心闷绝者。入无想
定者。入灭尽定者。生无想天者。或成就转识。
非阿赖耶。谓住有心位。阿罗汉独觉不退转
菩萨及与如来。或俱成就。谓所馀住有心位
者。或有俱不成就。谓阿罗汉独觉不退转菩
萨及与如来。入灭尽定。若处无馀依涅槃界。
二约理体成就者。如瑜伽菩萨决择中云。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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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广慧如是菩萨。虽由法住智为依止为建
立。于心意识秘密善巧。然诸如来。不齐于此
施设彼。为于心意识一切秘密善巧菩萨。广
慧若诸菩萨。于内各别。如实不见阿陀那。不
见阿陀那识。不见阿赖耶。不见阿赖耶识。不
见积集。乃至是名胜义善巧。齐此名为于心
意识一切秘密善巧。齐此施设于心意识一
切秘密善巧菩萨。当知。阿赖耶识欲成就者。
会须通如来藏。始可得成坚实依止。若但取
生灭相识。则同七法不住。非究竟依也。第七
对治灭不灭者。梁摄论云。四德圆时。本识都
尽。今言灭者。楞伽经云。唯心相灭。非心体
灭。解云。心相即空故无所灭。是名为灭。故地
论。云何灭如虚空如是灭。问赖耶相灭在何
位尽。答在初地尽。何以故。地论云。十地转
依止。依止常身故。非如无常意识智依止。无
常因缘法。据此文證。初地即舍阿赖耶。若据
初教。十地终心。舍阿赖耶。何以故。在第十
地。顿灭诸障故。问赖耶据何为始。答一念无
明起在现前。即是赖耶始。所以知之。显扬云。
无始戏论无明习气为正因故。又起信论云。
一念无明即是不觉。觉即不动。动即有苦。果
不离因。赖耶异熟。当其果也。故是其始。第八
薰不薰者。夫能薰法有三种。一名言薰习识
薰习。二见识薰习识识薰习见识薰习。三烦
恼薰习业薰习果报薰习。所薰者。谓阿赖耶
识。如摄论应知胜相中广说。第九辨真妄不
同者。此阿赖耶识。有真妄不同。如地论说
十二缘生。是第一义谛。即是真义。如摄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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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幻事鹿渴梦想翳闇等。譬第一识似如此
事即是其妄有。又知此识无有生性。为通达
真。知此识假有。为通达俗。俗者即是其妄。真
者正是其真。又依二乘道理。如瑜伽论说。广
辨赖耶薰习成种。判定异熟生灭报分。后论
判言。上来所说。我为愚痴无智者说。义言愚
痴无智。即是声闻。又论云。我不齐如是说阿
赖耶。若知赖耶及陀那识等。于内于外。不见
藏住。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萨菩萨。当知。为无
智说者。即是其妄。为菩萨说者。即是其真。又
约乘分别。愚法声闻。对凡夫外道妄执自性。
即是其真。法执未除。即明是妄。大乘初教。对
彼愚法声闻分别实执。即是其真。未尽法空。
即是其妄。如熟教文。对彼初教细分别。即是
其真。自非究竟。即是其妄。何以故。由在名言
语境界故。馀义准知。第十归成第一义无性
性者。此唯识门摄一切法。皆是唯识。或唯三
识。或唯一识。所谓本识。或唯八识。或唯九
识。或唯十一识。或唯四识。是三乘唯识。此据
同教言。或唯十识。乃至种种。是一乘唯识。是
据别教言。总说唯识。有其二种。一者解唯识。
二者行唯识。如意识唯识。初即顺行。后即顺
解。本识唯识。初即顺解。后即顺行。广如疏
说。当知。据唯识门。无识外一切别法。复依论
文。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知唯有识。是通达
俗。明知。达识即非是真故。论云。初地现證。
明得唯识。若知唯识。即是境界。未是真实故。
楞伽云。心如工伎儿。意如和伎者。五识为伴
侣。妄想观伎。众据此经文。虽知是识。由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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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论。又佛性论云。一切虚妄。如石女儿用炎
水浴。被龟毛衣著菟角屣。戴空华冠入揵闼
婆城。共幻化女戏。义言但起心见法。并皆非
有。如上所喻。当知。圣教所显道理诸法非有
唯一真如。无我实性。以为究竟。此是三乘义。
如是等法。为无尽教摄。即是一乘究竟尽理
也。

** 众人问文殊处明入佛境界章

佛境界者。一乘三乘小乘境界各别。如小乘
人。所知佛法境界。在苦忍已去。得圣法者是。
降斯已还。非佛境界。若三乘人所知境界。得
空无相解。是佛境界。若随相解。是凡夫法。于
中虽有渐教顿教不同迟疾有异。莫不皆为
成机灭病应理。是佛意也。若与病合。即是生
死非佛境界。若据一乘。总别与十一法相应。
是佛境界。一佛境界。齐如虚空。此是总也。二
据一乘因无量劫修。三应其所入与九世相
应。智慧寂然。不同世见。四随顺度生尽佛境
界一得一切得。五起随俗智三世无碍。皆悉
如空。六随顺众生所说诸法。皆如机性一一
差别。住佛境界。七欲知众生性类不同。与无
分别合。如实无分别。八所知佛境非染识能
识。亦非染心境界。九何相决定知佛境界。谓
决定知性起之门。无师智自然智等。究竟真
净能示群生。是决定知佛境界。十欲明照佛
境。生死等法烦恼业报等寂灭无所住。无明
无所行。平等行世间。如是明照佛境界。十一
欲知一乘境界宽广。知众生心。尽其十世。以
如来心。一念中遍一切。悉明达是境界广。若
初会十门料简一经意¶ 第 548a 页
此等法。是一乘佛境界。又佛境界有其因果。
若小乘义。得因非得果。得果则舍因。三乘之
义。初教得果已舍因。而果不离因。亦复不
则。因非断亦非常。何以故。因果则空故。若
终教时则是真如。无有差别。若据顿教。举
心皆当理。若据一乘。一则一切一切则一。
乃至教义皆应因陀罗及微细等也。
华严经内章门等杂孔目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