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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第四
唐大荐福寺沙门法藏述
第十义理分齐者有四门。一三性同异义。二缘起因门六义法。三十玄缘起无碍法。四六相圆融义。初三性同异说有二
门。先别明后总说。别中亦二。先直说后决择。
前中三性各有二义。真中二义者。一不变
义。二随缘义。依他二义者。一似有义。二无性
义。所执中二义者。一情有义。二理无义。由
真中不变.依他无性.所执理无。由此三义
故。三性一际同无异也。此则不坏末而常
本也。经云。众生即涅槃。不复更灭也。又
约真如随缘.依他似有.所执情有。由此三
义亦无异也。此则不动本而常末也。经
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也即。由此三
义与前三义是不一门也。是故真该妄末
妄彻真源。性相通融无障无碍。问依他似有
等。岂同所执是情有耶。答由二义故。故无
异也。一以彼所执执似为实故无异法。二
若离所执似无起故。真中随缘当知亦尔。
以无所执无随缘故。问如何三性各有二
义不相违耶。答以此二义无异性故。何者
无异。且如圆成。虽复随缘成于染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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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不失自性清净。秪由不失自性清净
故。能随缘成染净也。犹如明镜现于染净。
虽现染净而恒不失镜之明净。秪由不
失镜明净故。方能现染净之相。以现染
净知镜明净。以镜明净知现染净。是故二
义唯是一性。虽现净法不增镜明。虽现
染法不污镜净。非直不污。亦乃由此反
显镜之明净。当知真如道理亦尔。非直不
动性净成于染净。亦乃由成染净方显
性净。非直不坏染净明于性净。亦乃由性
净故方成染净。是故二义全体相收一性无
二。岂相违耶。依他中。虽复因缘似有显现。
然此似有必无自性。以诸缘生皆无自性
故。若非无性即不藉缘。不藉缘故。故非
似有。似有若成必从众缘。从众缘故必无
自性。是故由无自性得成似有。由成似
有是故无性。故智论云。观一切法从因
缘生。从因缘生即无自性。无自性故即
毕竟空。毕竟空者。是名般若波罗蜜。此则
由缘生故。即显无性也。中论云。以有空
义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则由无性故即
明缘生也。涅槃经云。因缘故有。无性故空。
此则无性即因缘。因缘即无性。是不二法门
故也。非直二义性不相违。亦乃全体相收
毕竟无二也。所执性中。虽复当情称执现
有。然于道理毕竟是无。以于无处横计
有故。如于木杌横计有鬼。然鬼于木毕
竟是无。如于其木鬼不无者。即不得名
横计有鬼。以于木有非由计故。今既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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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明知理无。由理无故得成横计。成横
计故方知理无。是故无二唯一性也。当知所
执道理亦尔。上来直明竟。第二问答决择者。
于中有三门。第一护分别执。第二示执之
失。第三显示其义。初门护执者。问真如是
有耶。答不也。随缘故。问真如是无耶。答不
也。不变故。问亦有亦无耶。答不也。无二性
故。问非有非无耶。答不也。具德故。又问有
耶。答不也。不变故。何以故。由不变故。随缘
显示。问无耶。答不也。随缘故。何以故。由随
缘故。不变常住也。馀二句可知。又问有耶。
答不也。离所谓故。下三句例然。又问有耶。
答不也。空真如故。问无耶。答不也。不空真如
故。问亦有亦无耶。答不也。离相违故。问非
有非无耶。答不也。离戏论故。又问有耶。答
不也。离妄念故。问无耶。答不也。圣智行处
故。馀句准之。依他性者。问依他是有耶。答
不也。缘起无性故。问依他是无耶。答不也。无
性缘起故。问亦有亦无耶。答不也。无二性
故。问非有非无耶。答不也。有多义门故。又
问有耶。答不也。缘起故。何以故。以诸缘起
皆无性故。问无耶。答不也。无性故。何以故。
以无性故。成缘起也。馀二句可知。又以
缘起虽于四句。又以无性故亦离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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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可知矣。又问依他有耶。答不也。约观遣
故。问无耶。答不也。能现无生故。下二句
离相违故。离戏论故可知。又问有耶。答不
也。异圆成故。又约遍计分故。又离所谓
故。问无耶。答不也。异遍计故。以圆成分
故。又智境故。馀句准之。遍计所执者。问
遍计是有耶。答不也。理无故。问是无耶。答不
也。情有故。问亦有亦无耶。答不也。无二性
故。问非有非无耶。答不也。所执性故。又问
有耶。答不也。无道理故。问无耶。答不也。无
道理故。馀句准知。又问有耶。不也。执有
故。又问无耶。不也。执有故。又亦有亦无
耶。不也。执有故。又非有非无耶。不也。执成
故。又有耶。不也。由无相故。又无耶。不也。无
相观境故。馀句准之。又有耶。不也。无体故。
又无耶。不也。能曀真故。馀句准之。第二
示执过者。若计真如一向是有者。有二
过失。一常过。谓不随缘故。在染非隐故。不
待了因故。即堕常过。问诸圣教中。并说真
如为凝然常。既不随缘岂是过耶。答圣说
真如为凝然者。此是随缘成染净时。恒作
染净而不失自体。是即不异无常之常。
名不思议常。非谓不作诸法如情所谓之
凝然也。若谓不作诸法而凝然者。是情
所计故即失真常。以彼真常不异无常
之常。不异无常之常。出于情外故名真
常是故经云。不染而染者。明常作无常
也。染而不染者。明作无常时不失常
也。问教中既就不异无常之常故。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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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为凝然常者。何故不就不异常之无
常故。说真如为无常耶。答教中亦说此
义。故经云。如来藏受苦乐。与因俱若生
若灭。论云。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成
染心等。以此教理故知。真如不异常之
无常故。随缘隐体。是非有也。问真如是不生
灭法。既不异无常之常故说为常。不异常
之无常故。得说无常者。亦可依他是生
灭法。亦应得有不异常之无常不异无
常之常义耶。答亦得有也。何者。以诸缘
起无常之法。即无自性方成缘起。是故不
异常性而得无常。故经云。不生不灭是无
常义。此则不异于常成无常也。又以诸
缘起即无自性。非灭缘起方说无性。是
则不异无常之常也。故经云。色即是空。
非色灭空故。又云。众生即涅槃。不复更灭等。此中二义与真中二义。相配可知。此
即真俗双融二而无二。故智论云。智障极盲
闇。谓真俗别执。此之谓也。是故若执真如
同情所谓而凝然常者。即不随缘隐其
自体不假了因。即堕常过。又若不随
缘成于染净。染净等法即无所依。无所
依有法又堕常也。以染净法皆无自体赖
真立故。二断过者。如情之有即非真有。非
真有故即断有也。又若有者。即不随染
净。染净诸法既无自体。真又不随不得有
法。亦是断也。第二执无者。亦有二过失。
一常过者。谓无真如生死无依。无依有法
即是常也。又无真如圣智无因。亦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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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无所依不得有法。即是断也。又
执真如是无。亦即断也。第三执亦有亦
无者。具上诸失。谓真如无二。而双计有
无。心所计有无非称于真。失彼真理故是
断也。若谓如彼所计以为真者。以无理
有真。是即常也。第四非有非无者。戏论于
真。是妄情故失于真理。即是断也。戏论有
真而谓为真者。理无有真故是常也。第二
依他起中。若执有者亦有二失。一常过。谓
已有体不藉缘故。无缘有法即是常也。
又由执有即不藉缘。不藉缘故不得有
法。即是断也。问若说依他性是有义。便
有失者。何故摄论等。说依他性以为有
耶。答圣说依他以为有者。此即不异空之
有。何以故。从众缘无体性故。一一缘中
无作者故。由缘无作方得缘起。是故即
非之有。名依他有。是则圣者不动真际
建立诸法。若谓依他如言有者。即缘起有
性。缘若有性即不相藉。不相藉故即坏
依他。坏依他者良由执有。是故。汝意恐
堕空断。励力立有。不谓不达缘所起法
无自性故。即坏缘起便堕空无断依他
故也。二若执无者亦有二失。若谓依他
是无法者。即缘无所起。无所起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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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即是断也。问若说缘生为空无故。
即堕断者。何故中论等内。广说缘生为毕
竟空耶。答圣说缘生以为空者。此即不异
有之空也。何以故。以法从缘生方说无性。
是故缘生有者方得为空。若不尔者无缘
生因。以何所以而得言空。是故不异有之
空名缘生空。此即圣者不动缘生说实相
法也。若谓缘生如言空者。即无缘生。无缘生故即无空理。无空理者良由执空。是
故汝意恐堕有见。猛励立空。不谓不达
无性缘生故。即失性空。失性空故还堕
情中恶趣空也。问若由依他有二义故。
是则前代诸论师。各述一义融摄依他
不相违者。何故后代论师。如清辩等。
各执一义互相破耶。答此乃相成非相破
也。何者。为末代有情根机渐钝闻说依他
是其有义。不达彼是不异空之有故。即执
以为如谓之有也。是故清辩等。破依他
有令至于无。至毕竟无方乃得彼依他之
有。若不至此彻底性空。即不得成依他
之有。是故为成有故破于有也。又彼有
情闻说依他毕竟性空。不达彼是不异有
之空故。即执以为如谓之空。是故护法等。
破彼谓空以存幻有。幻有立故方乃得彼
不异有之空。以若有灭非真空故。是故
为成空故破于空也。以色即是空清辩
义立。空即是色护法义存。二义镕融举体全
摄。若无后代论师以二理交彻全体相夺。
无由得显甚深缘起依他性法。是故相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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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成也。是故如情执无即是断过。又若
说无法为依他者。无法非缘。非缘之法即
堕常也。第三亦有亦无者。具上诸失。可以
准之。问若据上来所说。依他起性有无偏
取。此应不可。双取有无应契道理。如何亦
有具上失耶。答依他起性中。虽具彼有无
之理。然全体交彻空有俱融。而如所计亦有
亦无者。即成相违具上失也。第四非有非
无者。戏论缘起亦非理也。何者。以其执者
于有无中所计不成故。即以情谓非有非
无。为道理也。此既非理。亦具上失。思以准
之。第三遍计所执性中。若计所执为有者
有二过失。谓若所执是其有者。圣智所照理
应不空。即是常也。若妄执遍计于理有者。
即失情有。故是断过也。二若执遍计为情
无者。即凡夫迷倒不异于圣。即是常也。亦
即无凡故是断也。又既无迷亦即无悟。亦
无悟故即无圣人。亦是断也。三亦有亦无
者。性既无二。而谓有无即相违故。具上失
也。四非有非无者。戏论遍计亦具上失。准
以知之。第二执成过竟。第三显示其义
者。真如是有义。以迷悟所依故。又不空义
故。不可坏故。馀如上说。又真如是空义。以
离相故。随缘故。对染故。馀亦如上。又真如
是亦有亦无义。以具德故。违顺自在故。镕
融故。又是非有非无义。以二不二故。定取
不得故。馀翻说准上知之。二依他是有义。
缘成故无性故。馀准前知。依他是无义。以
缘成无性故。亦准前知。依他是亦有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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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以缘成无性故准前。依他是非有非无
义。以二不二故随取一不得故准前。三
遍计是有。约情故。遍计是无。约理故。遍计
是亦有亦无。由是所执故。遍计是非有非
无。由是所执故。馀准前思之。上来别明
三性竟。第二总说者。三性一际举一全收。
真妄互融。性无障碍。如摄论婆罗门问经中
言。世尊。依何义说如是言。如来不见生
死不见涅槃。于依他中分别性及真实性
生死涅槃。依无差别义。何以故。此依他性。
由分别一分成生死。由真实一分成涅
槃。释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实
成涅槃故。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性由分
别一分即是生死。是故不可定说一分。若
见一分馀分性不异。是故不见生死。亦不
见涅槃。由此意故。如来答婆罗门如此。
又云。阿毗达磨修多罗中。世尊说法有三
种。一染污分。二清净分。三染污清净分。依
何义说此三分。于依他性中。分别性为染
污分。真实性为清净分。依他性为染污清净
分。依此义说三分。释曰。阿毗达磨修多
罗中说。分别性以烦恼为性。真实性以
清净分为性。依他性由具两分。以二性
为性。故说法有三种。一烦恼为分。二清净
为分。三二法为分。依此义故作此说也。
此上论文。又明真该妄末无不称。真妄
彻真源体无不寂。真妄交彻二分双融无
碍全摄。思之可见。第二缘起因门六义
法。将释此义六门分别。一释相。二建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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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数。四开合。五融摄。六约教。第一门中有
二。初列名。次释相。初列名者。谓一切因
皆有六义。一空有力不待缘。二空有力待缘。
三空无力待缘。四有有力不待缘。五有有力
待缘。六有无力待缘。二释相者。初者是刹那
灭义。何以故。由刹那灭故。即显无自性。是
空也。由此灭故果法得生。是有力也。然此
谢灭非由缘力故。云不待缘也。二者是俱
有义。何以故。由俱有故方有。即显是不有
是空义也。俱故能成有是有力也。俱故非孤
是待缘也。三者是待众缘义。何以故。由无自
性故是空也。因不生缘生故是无力也。即
由此义故是待缘也。四者决定义。何以故。
由自类不改故是有义。能自不改而生果
故。是有力义。然此不改非由缘力故。是不
待缘义也。五者引自果义。何以故。由引
现自果。是有力义。虽待缘方生。然不生
缘果。是有力义。即由此故是待缘义也。六者是恒随转义。何以故。由随他故不可无。
不能违缘故无力用。即由此故是待缘也。
是故摄论为显此六义而说偈言。刹那灭.
俱有.恒随转。应知决定待众缘唯能引自
果。第二建立者。问何以故。定说六义不
增至七。不减至五耶。答为正因对缘。唯
有三义。一因有力不待缘。全体生故。不杂
缘力故。二因有力待缘。相资发故。三因无
力待缘。全不作故。因归缘故。又由上三
义因中各有二义。谓空义有义。二门各有三义。唯有六故不增减也。问何故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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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句无力不待缘义耶。答以彼非是因
义故不立。思之可见。问待缘者待何等缘。
答待因事之外增上等三缘。不取自六义更
互相待耳。问因望缘得有六义。未知缘
对因亦有六义不。答此有二义。增上缘望
自增上果得有六义。以还是亲因摄故。望
他果成疏缘故不具六。亲因望他亦尔。问
果中有六义不。答果中唯有空有二义。谓
从他生无体性。故是空义。酬因有故
是有义。若约互为因果义说。即此一法
为他因时具斯六义。与他作果时即唯有
二义。是故六义唯在因中。问若尔。现行为
种因。岂得有六义。答随胜缘不具。如
论说。种子有六义。此约初教。若缘起秘密
义。皆具此六义。约终教。以此教中六七识
等。亦是如来藏随缘义。无别自性。是故六
七识亦具本识中六义也。思之可见。第
三句数料拣者有二种。一约体。二约用
初约体有无而有四句。一是有。谓决定义。
二是无。谓刹那灭义。三亦有亦无。谓合彼
引自果及俱有无二是也。四非有非无。谓合
彼恒随转及彼待众缘无二是也。就用四
句者。由合彼恒随转及待众缘无二故。是
不自生也。由合彼刹那灭及决定无二故。
不他生也。由合彼俱有及引自果无二故。
不共生也。由具三句合其六义因义方
成故。非无因生也。是则由斯六义。因缘
全夺显缘起胜德。故地论云。因不生。缘生
故。缘不生。自因生故。不共生。无知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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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时不住故。不无因。生随顺有故。又集论
云。自种有故不从他生。待众缘故非自
生。无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非无因
生。问此六义与八不分齐云何。答八不据
遮六义约表。又八不约反情理自显。六义
据显理情自亡。有斯左右耳。第四开合者。
或约体唯一。以因无二体故。或约义分
二。谓空有。以无自性故。缘起现前故。或约
用分三。一有力不待缘。二有力待缘。三无
力待缘。初即全有力。后即全无力。中即亦有
力亦无力。以第四句无力不待缘非因故不
论也。是故唯有三句也。或分为六。谓开
三句入二门故也。如前辩。或分为九。谓
于上三义。随一皆具彼三故。何以故。若非
有力即无无力。是故随一具三故有九也。
或分十二。谓于上六义。空有二门不相离
故。随空即有随有即空。有空有六。空有
亦六。故有十二也。或分十八。谓于上六
义中。一一皆有三义故。一体有无。二力有
无。三约待缘不待缘。三六成十八也。或分
为三十六。谓于上六义。随一皆具六。何以
故。以若无一馀皆无故。馀门思而准之。
第五融摄者。然此六义以六相融摄取之。
谓融六义为一因是总相。开一因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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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别相。六义齐名因是同相。六义各不相知是异相。由此六义。因等得成是成相。
六义各住自位义是坏相。问六相六义
分齐云何。答六义据缘起自体。六相据缘起
义门。以法体入义门遂成差别。如以六
义入四句显是去非故。顺三乘入六
相显自德故顺一乘。是故四句与六相。俱
为入法方便也。第六约教辨者。若小乘中
法执因相。于此六义名义俱无。若三乘赖
耶识如来藏法无我因中。有六义名义。而主
伴未具。若一乘普贤圆因中。具足主伴无
尽缘起方究竟也。又由空有义故。有相
即门也。由有力无力义故。有相入门也。
由有待缘不待缘义故。有同体异体门也。
由有此等义门故。得毛孔容刹海事也。
思之可解。三十玄缘起无碍法门义。夫
法界缘起。乃自在无穷。今以要门略摄为
二。一者明究竟果證义。即十佛自境界也。
二者随缘约因辩教义。即普贤境界也。初
义者。圆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
说其状相耳。如华严经中究竟果分国土
海及十佛自体融义等者。即其事也。不论
因陀罗及微细等。此当不可说义。何以故。
不与教相应故。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
说者。即其事也。问义若如是。何故。经中乃
说佛不思议品等果耶。答此果义。是约缘
形对为成因故说此果。非彼究竟自在果。
所以然者。为与因位同会而说故。知形
对耳。第二义者有二。一以喻略示。二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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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辩。初喻示者。如数十钱法。所以说十
者。欲应圆数显无尽故。此中有二。一
异体。二同体。所以有此二门者。以诸缘
起门内有二义故。一不相由义。谓自具德
故。如因中不待缘等是也。二相由义。如
待缘等是也。初即同体。后即异体。就异体
中有二门。一相即。二相入。所以有此二门
者。以诸缘起法皆有二义故。一空有义。此
望自体。二力无力义。此望力用。由初义故
得相即。由后义故得相入。初中由自若有
时他必无故。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无
性以自作故。二由自若空时他必自有
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
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即。有无
无有无二故。是故常相即。若不尔者缘起不
成。有自性等过。思之可见。二明力用中
自有全力故。所以能摄他。他全无力故。所
以能入自。他有力自无力。不据自体
故非相即。力用交彻故成相入。又由二有
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入。有力无
力。无力有力无二故。是故常相入。又以用
摄体更无别体故。唯是相入。以体摄用
无别用故。唯是相即。此依因六义内准之。
于中先明相入。初向上数十门。一者一是本
数。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
故。若无一即十不成故。一即全有力故摄
于十也。仍十非一矣。馀九门亦如是。一一
皆有十。准例可知。向下数亦十门。一者十
即摄一。何以故。缘成故。谓若无十即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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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故。即一全无力归于十也。仍一非十
矣。馀例然。如是本末二门中。各具足十门。
馀一一钱中准以思之。此约异门相望说
耳。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有十耶。答大缘
起陀罗尼法。若无一即一切不成故。定知如
是。此义云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缘成
故。是故一中有十者。是缘成一。若不尔者。
自性无缘起不得名一也。乃至十者皆非
自性十。由缘成故。为此十中有一者。是
缘成无性十。若不尔者。自性无缘起不名
十也。是故一切缘起皆非自性。何以故。随
去一缘即一切不成。是故一中即具多者。
方名缘起一耳。问若去一缘即不成者。此
则无性。无自性者。云何得成一多缘起。
答秖由无性得成一多缘起。何以故。由
此缘起是法界家实德故。普贤境界具德自
在无障碍故。华严云。菩萨善观缘起法。
于一法中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
是故当知。一中十十中一。相容无碍仍不
相是。一门中既具足十义故。明知一门中
皆有无尽义。馀门亦如是。问一门中摄十尽
不。答尽不尽。何以故。一中十故尽。十中一故
不尽。四句护过去非显德等。准之可解耳。
别别诸门中准例如是。缘起妙理应如是
知。第一门竟。初异体门中。第二即义者。此
中有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
有十门。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一即十。何
以故若无一即无十故。由一有体馀皆空
故。是故此一即是十矣。如是向上乃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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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皆各如前准可知耳。言向下者亦有十
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即一。何以故。若
无十即无一故。由一无体馀皆有故。是
故此十即一矣。如是向下乃至第一。皆各
如是准前可知耳。以此义故。当知一一
钱即是多钱耳。问若一不即十者。有何过
失。答若一不即十者。有二失。一不成十
钱过。何以故。若一不即十者。多一亦不成
十。何以故。一一皆非十故。今既得成十。明
知一即是十也。二者一不成十过。何以
故。若一不即十。十即不得成。由不成
十故。一义亦不成。何以故。若无十是谁一。
故今既得一。明知一即十。又若不相即。缘
起门中空有二义。即不现前便成大过。谓
自性等。思之可知。下同体门中准此知
之。馀门亦准可知耳。问若一即十者。应当
非是一。若十即一者。应当非是十。答秖
为一即十故。是故名为一。何以故。所言
一者非是所谓一。缘成无性一。为此一即多
者是名一。若不尔者不名一。何以故。由
无自性故。无缘不成一也。十即一者准
前例耳。勿妄执矣。应如是准知。问上一
多义门。为一时俱圆耶。为前后不同耶。
答即圆即前后。何以故。由此法性缘起。具
足逆顺同体不违。德用自在无障碍故。皆
得如此。问如上所说。去来义其相云何。答
自位不动而恒去来。何以故。去来不动即一
物故。但为生智显理故。说去来等义耳。若
废智一切不可说。如上果分者。即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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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若由智者即非先有。如何说云旧来如
此耶。答若废智即不论缘起。由约智故
说旧来如此。何以故。不成即以成即离始
终故。智及与法旧来成故。问为由智耶。
法如是耶。答为由智也。为法如此也。何
以故。同时具足故。馀义准以思之。大段第一
异体门讫。第二同体门者。亦有二义。一者一
中多。多中一。二者一即多。多即一。初门二。
一者一中多。二者多中一。初一中多者。有十
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是本数。一中
即具十。何以故。由此一钱自体是一。复与
二作一故。即为二一。乃至与十作一故。即
为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个一
耳。仍一非十也。以未是即门故。初一钱既
尔。馀二三四五。已上九门皆各如是。准例
可知耳。二者多中一亦有十门。一者十。何
以故。缘成故十中一。何以故。由此一与十
作一故。即彼初一在十一之中。以离十一
即无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中一也。仍十
非一矣。馀下九八七乃至于一皆各如是。
准例思之。问此与前异体何别。答前异体
者。初一望后九异门相入耳。今此同体。一
中自具十。非望前后异门说也。即义亦准
思之。二者一即十。十即一。亦有二门。一者
一即十。亦有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
成故。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一即是初一
故。无别自体故。是故十即是一也。馀九门
皆亦如是。准之可知。二者十即一者。亦
有十门不同。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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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以故。彼初一即是十故。更无自一故。
是故初一即是十也。馀九门准例知之。问此
同体中。一即十等者。为秖摄此十耶。为
摄无尽耶。答此并随智而成。须十即十。
须无尽即无尽。如是增减随智趣矣。十即如前释。曰无尽者。一门中既有十。然
此十复自迭相即相入。重重成无尽也。然
此无尽重重。皆悉摄在初门中也。问为但
摄自一门中无尽重重耶。为一摄馀异门
无尽耶。答或俱摄。或但摄后自无尽。何以
故。若无自一门中无尽。馀一切门中无尽。皆
悉不成故。是故初门同体。即摄同异二门中
无尽无尽无尽无尽无尽无尽无尽无尽无尽
无尽。穷其圆极法界。无不摄尽耳。或但
自摄同体一门中无尽。何以故。由馀异门
如虚空故。不相知故。自具足故。更无可
摄也。此但随智而取。一不差失也。如此一
门既具足无穷个无尽。及相即相入等成无
尽者。馀一一门中皆悉如是。各无尽无尽
诚。宜如是准知。此且约现理事钱中。况
彼一乘缘起无尽陀罗尼法。非谓其法秖
如此也。应可去情如理思之。第二约法广
辩者。略有二种。一者立义门。二者解释门。
初立义门者。略立十义门以显无尽。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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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一教义。即摄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
切教义。馀下准之。二理事。即摄一切理事。
三解行。即摄一切解行。四因果。即摄一切
因果。五人法。即摄一切人法。六分齐境位。
即摄一切分齐境位。七师弟法智。即摄一切
师弟法智。八主伴依正。即摄一切主伴依正。
九随其根欲示现。即摄一切随其根欲示
现。十逆顺体用自在等。即摄一切逆顺体用
自在等。此十门为首。皆各总摄一切法。
成无尽也。二言解释者。亦以十门释前
十义。以显无尽。问何以得知十数显无
尽耶。答依华严经中立十数为则以显
无尽义。一者同时具足相应门。此上十义同
时相应成一缘起。无有前后始终等别。具
足一切自在逆顺。参而不杂成缘起际。此
依海印三昧。炳然同时显现成矣。二者一多
相容不同门。此上诸义。随一门中即具摄
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门。如彼初钱中即摄无
尽义者。此亦如是。然此一中虽具有多。仍
一非即是其多耳。多中一等准上思之。馀
一一门中。皆悉如是重重无尽故也。故
此经偈云。以一佛土满十方。十方入一亦
无馀。世界本相亦不坏。无比功德故能尔。
然此一多虽复互相含受自在无碍。仍体
不同也。所由如上钱义中释。此有同体异
体。准上思之可解。三者诸法相即自在
门。此上诸义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圆融自在
无碍成耳。若约同体门中。即自具足摄一切
法也。然此自一切复自相入。重重无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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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然此无尽皆悉在初门中也。故此经云。初
发心菩萨。一念之切德。深广无边际。如来
分别说。穷劫不能尽。何况于无边无数无量劫。具足修诸度诸地功德行。义言一念即
深广无边者。良由缘起法界一即一切故尔。
如彼同体门中一钱即得重重无尽义者。即
其事也。何况无边劫者。即馀一一门中。各
现无尽义者是也。所以尔者。此经又云。初
发心菩萨。即是佛故也。由是缘起妙理始
终皆齐。得始即得终。穷终方原始。如上
同时具足故得然也。又云。在于一地普摄
一切诸地功德也。是故得一即得一切。又
云。知一即多多即一故也。十信终心即作佛
者即其事也。问如同体一门中即摄一切无
尽者。为一时俱现耶。为前后耶。答于一
门中。一时炳然现一切者。属微细摄。隐映
互现重重者。属因陀罗摄。馀义即同即异。即
多即少。即有即无。即始即终。如是自在具
足一切无尽法门。仍随举为首。馀即为伴。
道理一不差失旧来如此。亦辩同体一
门中具足自在无穷德耳。馀异体等门中亦
准思之。问若一门中。即具足一切无尽自
在者。馀门何用为。答馀门如虚空。何以故。
同体一门并摄一切无不尽故。问此同体
中所摄一切者。但应摄自门中一切。岂可
摄馀门中一切耶。答既摄自一切。复摄馀
一一门中无尽一切。如是重重穷其法界
也。何以故。圆融法界无尽缘起。无一一切并
不成故。此但论法性家实德故。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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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边量。故此经偈云。不可言说诸劫中。演说
一切不可说。不可说劫犹可尽。说不可说
不可尽。又偈云。一切众生心。悉可分别知。
一切刹微尘。尚可算其数。十方虚空界。一
毛犹可量。菩萨初发心究竟不可恻。良
由此一乘圆极自在无碍法门得一即得一
切故耳。因果俱齐无前后别。故地论云。以
信地菩萨乃至与不可思议佛法为一缘
起。以六相总别等义而用括之。明知。因果
俱时相容相即。各摄一切互为主伴。深须
思之此事不疑。又此经云。何以故此初发心
菩萨即是佛故。悉与三世诸如来等。亦与
三世佛境界等。悉与三世佛正法等。得如
来一身无量身三世诸佛平等智慧。所化众
生皆悉平等。又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具
足慧身不由他悟。如是云云无量。广如经
文。问此等叹因中德耳。岂可即满德果
耶。答此一乘义。因果同体成一缘起。得此
即得彼。由彼此相即故。若不得果者因即
不成因。何以故。不得果等非因也。问上
言果分离缘不可说相。但论因分者。何故
十信终心。即辩作佛得果法耶。答令言
作佛者。但从初见闻已去。乃至第二生即
成解行。解行终心因位穷满者。于第三生即
得彼究竟自在圆融果矣。由此因体依果
成故。但因满者即没于果海中也。为是
證境界故。不可说也。此如龙女及普庄严
童子善财童子并兜率天子等。于三生中
即克彼果义等。广如经辩应准思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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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言一念即得作佛者。三乘中已有此义。
与彼何别。答三乘望理。为一念即得作
佛。今此一乘。一念即得具足一切教义。理
事因果等如上一切法门。及与一切众生皆
悉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同时作佛。后皆新新断惑。亦不住学
地而成正觉。具足十佛以显无尽逆顺
德故。及因陀罗微细九世十世等遍通诸位。
谓说十信终心已去。十解.十行.十回向.十
地及佛地等。同时遍成无有前后。具足一
切耳。然此一念与百千劫无有异也。直
须思之。此即第三诸法相即自在门讫。第
四者因陀罗网境界门。此但从喻异前耳。
此上诸义体相自在。隐显互现重重无尽。
故此经云。于一微尘中。各示那由他无数
亿诸佛于中而说法。于一微尘中。现无量
佛国须弥金刚围。世间不迫迮。于一微尘
中。现有三恶道天人阿脩罗各各受果
报。此三偈即三世间也。又云。一切佛刹微尘
等。尔所佛坐一毛孔。皆有无量菩萨众。各
为具说普贤行。无量刹海处一毛。悉坐菩
提莲华座遍满一切诸法界。一切毛孔自在
现。又云。如一微尘所示现一切微尘亦如
是。馀者云云无量。广如经辩。此等并是实
义非变化成。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也。其馀
变化等者不入此例。何以故。此并是法性
家实德。法尔如是也。非谓分别情识境
界。此可去情思之。问上一尘中现无量
佛刹等者。此但是一重现而已。何故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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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重现耶。答此方说华严经时。云一切微
尘中亦如是说彼微尘中说华严经时。亦
云一切微尘中亦如是说。如是展转即重重
无尽也。宜准思之。问若据此文重重无
尽。有何分齐云何辩其始终等耶。答随
其智取。举一为首馀则为伴。据其首者
即当中。馀者即眷属围绕。如上教义等。
并悉如是自在成耳。反前相即相入自在
等。皆悉如是摄一切法无穷法界并悉因
陀罗成也。五者微细相容安立门。此上诸义。
于一念中具足始终同时别时前后逆顺等
一切法门。于一念中炳然同时齐头显现无
不明了。犹如束箭齐头显现耳。故此经云。
菩萨于一念中。从兜率天降神母胎。乃至
流通舍利法住久远。及所被益诸众生
等。于一念中皆悉显现。广如经文。又云。一
毛孔中无量佛刹。庄严清净旷然安住。又云。
于一尘内。微细国土。一切尘等悉于中住。
宜可如理思之。问是义与上因陀罗何
别耶。答重重隐映互现。因陀罗摄齐头炳然
显著微细摄。此等诸义并别不同。宜细思
之。六者秘密隐显俱成门。此上诸义隐覆
显了。俱时成就也。故此经云。于此方入正
受。他方三昧起。眼根入正定。色尘三昧起
等云云。又云。男子身中入正受。女子身中
三昧起等云云。于一微尘入正受。一毛端
头三昧起。如是自在此隐彼显。正受及起定
同时秘密成矣。又此经云。十方世界有缘
故。往返出入度众生。或见菩萨入正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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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菩萨从定起。又云。于彼十方世界中。念
念示现成正觉转正法论入涅槃现分
舍利度众生。如是无量。广如经辩。又如
佛为诸菩萨受记之时。或现前受记。或不现
前秘密受记等。如上第一钱中十钱名为显
了。第二钱望第一钱中十即为秘密。何以
故。见此不见彼故。不相知故。虽不相知
见。然则成此彼成故。俱名成也。应如
此准思之。第七诸藏纯杂具德门。此上诸
义或纯或杂。如前人法等。若以人门取者。
即一切皆人故名为纯。又即此人门。具含理
事等一切差别法故名为杂。又如菩萨入
一三昧唯行布施无量无边更无馀行故
名纯。又入一三昧即施戒度生等。无量无
边诸馀杂行。俱时成就也。如是繁兴法界
纯杂自在。无不具足者矣。宜准思之。八者
十世隔法异成门。此上诸杂义遍十世中。
同时别异具足显现。以时与法不相离故。
言十世者。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各有过去未来及现在。即为九世也。然此九世迭相即
入故。成一总句。总别合成十世也。此十世
具足别异。同时显现成缘起故。得即入也。
故此经云。或以长劫入短劫。短劫入长劫。
或百千大劫为一念。一念即百千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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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过去劫入未来劫。未来劫入过去劫。如
是自在时劫无碍。相即相入浑融成矣。又
此经云。于一微尘中。普现三世一切佛刹。又
云。于一微尘中。普现三世一切众生=佛刹【丙】众生。又云。于一微尘中众生。又
云。于一微尘中。普现三世一切诸佛事。又
云。于一微尘中。建立三世一切佛转法轮。如
是云云无量。广如经文。此普摄上诸义门。
悉于十世中自在现耳。宜可思之。九者唯
心回转善成门。此上诸义。唯是一如来藏。
为自性清净心转也。但性起具德故。异三
乘耳。然一心亦具足十种德。如性起品中
说十心义等者。即其事也。所以说十者。欲
显无尽故。如是自在具足无穷种种德耳。
此上诸义门。悉是此心自在作用。更无馀
物名唯心转等。宜思释之。十者托事
显法生解门。此上诸义随托之事。以别显
别法。谓诸理事等一切法门。如此经中说十
种宝王云等事相者。此即诸法门也。显上诸
义可贵故。立宝以表之。显上诸义自在
故。标王以表之。显上诸义润益故。资泽
故。龂龂故。以云标之矣。如是等事云云
无量。如经思之。问三乘中以有此义。与此
何别。答三乘托异事相表显异理。今此一
乘所托之事相。即是彼所现道理。更无异
也。具足一切理事教义及上诸法门。无不
摄尽者也。宜可如理思之。此上十门等解
释。及上本文十义等。皆悉同时会融。成一法
界缘起具德门。普眼境界谛观察馀时。但
在大解大行大见闻心中。然此十门随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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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即摄馀门无不皆尽。应以六相方便
而会通之。可准。上来所明并是略显别教
一乘缘起义耳。又于其中诸馀法相及问答
除疑等。与彼三乘或同或异。所目所设为
方便等。广如经论疏钞孔目及问答中于彼
释矣。与彼三乘全别不同。宜可广依华严
经普眼境界准思之。问此上道理。与彼三
乘义别不同此可信矣。又以何文證知三
乘外别有一乘耶。答此经自有诚文。故偈
云。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
缘觉者转复少。求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
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良由此法出
情难信。是故圣者将彼三乘对比决之。又
偈云。若众生下劣其心厌没者。示以声闻
道。令出于众苦。小乘也。若复有众生。诸
根少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佛。中乘也。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诸众生。
为说菩萨道。即大乘也。若有无上心。决定
欲大事。为示于佛身。说无尽佛法。一乘也。由此一乘非下机堪受。是故大圣善巧。
于彼三乘位中随其机欲方便少说。由不
穷法界源故。权现二身三身等佛。今为
如是无上心机乐大事方始现佛十身境
界。说无尽佛法耳。名现佛身说无尽佛
法也。三乘但随机而已。未显诸佛十身自
境界故。非现佛身。又随机少说一相一寂
一味理等。非穷尽说也。何以故三乘以此
无穷为过失故。然此一乘以无穷为实德
故耳。又此经云。于一世界中。闻说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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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或二三四五乃至无量乘。此据本末分
齐说耳。圣教文义显然。不可以执情而惊
怪者矣。第四六相圆融义。六相缘起三门
分别。初列名略释。二明教兴意。三问答解
释。初列名者。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
坏相。总相者。一舍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
一故。别依比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
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
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
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第二教兴意者。
此教为显一乘圆教法界缘起无尽圆融自
在相即无碍镕融乃至因陀罗无穷理事等。
此义现前一切惑障。一断一切断。得九世十
世惑灭。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显一
切显。并普别具足始终皆齐。初发心时便
成正觉。良由如是法界缘起六相镕融。
因果同时相即自在具足逆顺。因即普贤解
行。及以證入果即十佛境界所显无穷。广如
华严经说。第三问答解释者。然缘起法一切
处通。今且略就缘成舍辨。问何者是总相。
答舍是。问此但椽等诸缘。何者是舍耶。答椽
即是舍。何以故。为椽全自独能作舍故。若
离于椽舍即不成。若得椽时即得舍
矣。问若椽全自独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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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舍。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作。非
谓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论椽
能作。不说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缘。由未
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缘也。若是椽者
其毕全成。若不全成不名为椽。问若椽等
诸缘。各出少力共作不全作者。有何过失。
答有断常过。若不全成但少力者。诸缘各
少力。此但多个少力。不成一全舍故是断
也。诸缘并少力皆无全成。执有全舍者。无
因有故是其常也。若不全成者。去却一
椽时舍应犹在。舍既不全成。故知非少
力并全成也。问无一椽时岂非舍耶。答但
是破舍无好舍也。故知好舍全属一椽。既属一椽故。知椽即是舍也。问舍既即是椽
者。馀板瓦等应即是椽耶。答总并是椽。
何以故。去却椽即无舍故。所以然者。若
无椽即舍坏。舍坏故不名板瓦等。是故
板瓦等即是椽也。若不即椽者。舍即不
成。椽瓦等并皆不成。今既并成。故知相即
耳。一椽既尔。馀椽例然。是故一切缘起法不
成则已。成则相即。镕融无碍自在圆极。
难思出过情量。法性缘起一切处准知。第
二别相者。椽等诸缘别于总故。若不别者总
义不成。由无别时即无总故。此义云何。本
以别成总。由无别故总不成也。是故别者。
即以总成别也。问若总即别者。应不成
总耶。答由总即别故。是故得成总。如椽
即是舍故名总相。即是椽故名别相。若不
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总别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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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可思之。问若相即者。云何说别。答秖
由相即是故成别。若不相即者。总在别
外故非总也。别在总外故非别也。思之可
解。问若不别者有何过耶。答有断常过。若
无别者。即无别椽瓦。无别椽瓦故。即不
成总舍故此断也。若无别椽瓦等。而有
总舍者。无因有舍是常过也。第三同相者。
椽等诸缘和同作舍。不相违故皆名
舍缘。非作馀物故名同相也。问此与总
相何别耶。答总相唯望一舍说。今此同相
约椽等诸缘。虽体各别成力义齐故名同
相也。问若不同者有何过耶。答若不同者
有断常过也。何者。若不同者。椽等诸义互
相违背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是断也。若
相违不作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舍故
是常也。第四异相者。椽等诸缘随自形类相
望差别故。问若异者应不同耶。答秖由
异故。所以同耳。若不异者椽既丈二。瓦
亦应尔。坏本缘法故。失前齐同成舍义
也。今既舍成。同名缘者当知异也。问此与
别相有何异耶。答前别相者。但椽等诸缘。
别于一舍故说别相。今异相者。椽等诸缘
迭互相望。各各异相也。问若不异者。有何
过失耶。答有断常过。何者。若不异者。瓦
即同椽丈二。坏本缘法不共成舍故是
断。若坏缘不成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舍故是常也。第五成相者。由此诸缘舍义成
故。由成舍故。椽等名缘。若不尔者二俱
不成。今现得成故知成相互成之耳。问现
卷四 第 508c 页
见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舍。何因得
有舍义成耶。答秖由椽等诸缘不作故。
舍义得成。所以然者。若椽作舍去。即失
本椽法故。舍义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等
诸缘现前故。由此现前故。舍义得成矣。又
若不作舍椽等不名多缘。今既得缘名。
明知定作舍。问若不成者。何过失耶。答有
断常过。何者。舍本依椽等诸缘成。今既并
不作。不得有舍故。是断也。本以缘成舍
名为椽。今既不作舍故无椽是断。若不
成者舍无因有故是常也。又椽不作舍得
椽名者亦是常也。第六坏相者。椽等诸缘各
住自法本不作故。问现见椽等诸缘作舍
成就。何故乃说本不作耶。答秖由不作
故。舍法得成。若作舍去不住自法有舍
义即不成。何以故。作去失法舍不成故。今
既舍成。明知不作也。问若作去有何失。答
有断常二失。若言椽作舍去。即失椽法。失
椽法故。舍即无椽不得有。是断也。若失
椽法而有舍者。无椽有舍是常也。又总即
一舍。别即诸缘。同即互不相违。异即诸缘各
别。成即诸缘办果。坏即各住自法。别为
颂曰。
「 一即具多名总相
多即非一是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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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自同成于总
各体别异现于同
一多缘起理妙成
坏住自法常不作
唯智境界非事识
以此方便会一乘」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