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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五
清凉山沙门 澄观 述
晋水沙门 录疏注经
【△第九总释名题分二。初解经题。二明品称。今初。】
「大方广佛华严经」
【总题包于别义。该难思之法门无名之中。强以十
门分初。一通显得名。二对辨开合。三具彰义类四
别释得名。五展演无穷。六卷摄相尽。七展卷无碍。
八以义圆收。九摄归一心。十泯同平等。
今初。诸经得名。有其多种。或以人为目。或以法为
名。人有请说等殊。法有法喻等别。或体或用。或果
或因。乍复乍单。其类繁广。今经受称亦多种不同。
一从数彰名。如梁摄论第一胜相中云。百千经者。
是华严经有十万颂是也。二从喻受名。如涅槃及
观佛三昧经。詺此经为杂华经。以万行交杂缘起
集成故。三从法彰名。如智论释属累品。詺此经为
不思议解脱经。四从义用受名。如下离世间品及
出现品。各有十名者是。依今梵本。云摩诃毗佛略
勃陀健拿骠诃修多罗。此云大方广佛杂华严饰
经。今略杂饰字耳。前三异名。义多总略。二品十目。
多从别义。又局当品。故今译者具以六字为名。则
人法双题。法喻齐举。具体具用。有果有因。理尽义
圆。故标经首。
二对辨开合者。题中七字。有十事五对。一教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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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谓经一字是能诠教。大等六字是所诠义。二就
义中。法喻一对。谓大等是法。华严是喻。三就法中。
人法一对。谓大方广是所證无碍法。佛是能證之
人。亦名境智一对。四就法中。拣持一对。大之一字
是拣。方广是持。即拣大异小。拣实异权。拣果异因。
亦是体用一对。大方是体。大方无隅故。广即是用。
五就人中。借下华字。以喻其因。即因果一对。佛是
果故。是以单用华字。则但举喻因。若合以华严。则
亦喻上之四字。至下当明。
三具彰义类者。谓大等七字。义皆无量。并略以十
义释之。初明大义者。一体大。谓若相若用等。皆同
真性。而常遍故。即是大字。涅槃云。所言大者。名之
为常。此明体不变易。如人最长。故名为大。又云。大
者其性广博。犹如虚空。此明体遍。二相大。谓恒沙
性德无不具故。互相即入。微细重重等。具十玄门。
皆其相故。即经方字。方者法也。三用大。谓业用周
普。如体遍故。即经广字。涅槃云。又大者能建大义。
即是约用。良以涅槃无广。广与大同。故以广释大。
方广无大。大与广合。故以大释广。今经具有。故各
配之。四果大。谓智断依正。并周法界故。即经佛字。
五因大。谓发菩提心。起解行愿證。精勤匪懈。成诸
位故。即经华字。六智大。谓大智为主。运诸万行。遍
严一切。无所遗故。即经严字。七教大。谓一文一句
无不结通。遍于一切十方三际。重重无尽故。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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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字。八义大。谓所诠法尽穷法界。乃至帝网无所
遗故。即总题六字。九境大。以上法门。普以无尽众
生。为化境故。十业大。谓尽三际时。穷法界处。常将
此法。利益众生。无休息故。如摄大乘等七种大性。
不离于此。
二方十义者。方者法也。即前十大皆名
为法。谓体法相法等。
三广十义者。广者多也。用多
繁兴。包无不尽故。则前十皆多。即明一遍一切。名
之为大。一摄一切。名之为广。亦可及此。此约离释。
若合释方广二字。亦有十义。一广依义。谓若言教
繁广。为生依故。二广说义。宣说广大甚深法故。三
广破义。破一切障。无有馀故。四广超义。无有诸法
能比类故。五广治义。具摄无边对治之法。为能治
故。六广摄义。通摄无边异类法故。七广德义。具摄
二严诸胜德故。八广生义。能生无量广大果海故。
九广绝义。非是心。识称量所能知故。十广知义。具
足种智。破邪见障。无有馀故。此之十义。前四即杂
集第十一中四义。后六即入大乘论第一中六
义。
四佛十义者。即是十佛。大即法界佛。方即本性
佛。广即涅槃佛。及随乐佛。佛即成正觉佛。华即愿
佛。及三昧佛。严即业报佛。经即住持佛。总不离心。
七字皆是心佛。释十佛义。如八地中及离世间品
辨。又佛他论第一说。佛亦具十义。谓具一切智一
切种智。离烦恼障及所知障。于一切法一切种相。
能自开觉。亦能开觉一切有情。如睡梦觉。如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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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故名为佛。又真谛引真实论。亦有十义。恐繁不
引。
五华十义者。一含实义。表法界含性德故。二光
净义。本智明显故。三微妙义。一一诸行同法界故。
四适悦义。顺物机故。五引果义。行为生因。起正觉
故。六端正义。行与愿俱。无所缺故。七无染义。一一
行门三昧俱故。八巧成义。所修德业善巧成故。九
芬馥义。众德住持。流馨弥远故。十开敷义。众行敷
荣。令心开觉故。然华有二种。一草木华。喻万行因。
然或因与果俱。或不与俱。二严身华。通金玉等。喻
于神通众相等。唯与果俱。前十义中。一五九十。局
于草木。馀通二华。
六严者。即上十华同严一佛。为
严不同。亦是十义。又上十华。如次严前十佛。即是
十义。而总别无碍。更有十义。一用因严果以成人。
是华严佛。由因得果故。二以果严因以显胜。成果
之后。令一一因行。皆无际故。三以人严法而显用。
谓佛旷劫修因。方显法之体用故。四以法严人以
显圆。若不得法之。体用。因果不能圆妙故。五以体
严用以令周。谓用不得体。不周遍故。六以用严体
而知本。若无大用。不显体本之广故。七以体严相
而知妙。谓相若有体。便即入重重故。八以相严体
以明玄。无相不显。体深玄故。九以义严教超言念。
由所诠难思。能诠言离故。十诸因互严以融摄。如
禅非智无以穷其寂。智非禅无以深其照等。
又上
来互严。皆有相资相即四句。今更约理行互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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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相资四句者。一理由修显故。以行华严理。二
行从理发。则以理华严行。梁摄论云。无不从此法
界流。无不还證此法身故。三理行俱融。不二而二。
非真流之行。无以契真。非起行之真。不从行显。良
以体融行而因圆。行该真而果满。是故标为佛华
严也。四理行俱泯。二而不二。以理之行故非行。行
之理故非理。是则能所两亡。超情绝相。非严非不
严。是谓华严。相即四句。理行全收。准思可见。则法
喻交映。昭然有在。
七经十义者。杂心五义。巳见上
文。佛地论有二义。一贯穿所说。二摄持所化。即杂
心结鬘一义。合之应除结鬘。开成六义。依此方训。
复有四义。一常。二法。并如前辨。三经义。即众生径
路。四典义。令见闻正法故。宝云经中。亦有十义。恐
繁不引。
第四别释得名者。先得后释。先得名者。大。以当体
受名。常遍为义。常则竖无初际。遍则横该无外。方。
以就法得名。轨持为义。双持体相。轨生物解故。广。
以从用得名。包博为义。包则广容。博则广遍。佛。以
就人得名。觉照为义。照则朗万法之幽邃。觉则悟
大夜之重昏。华。以从喻得名。感果严身为义。感果
则万行圆成。严身则众德备体。严。以功用受名。资
庄为义。谓资广大之体用。庄真应之佛身。经。以能
诠得名。摄持为义。持性相之无尽。摄众生之无边。
后释名者。一就法中体用相对。大之方广。谓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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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相用故。方广之大。有相用之体故。皆依主释。若
相即者。即持业释。二就人中果行相望。佛之华。非
因位之行故。华之佛。非馀行之佛故。亦通相即。三
以人法相对。大方广之佛华严。非小权乘之佛等
故。佛华严之大方广。非因位所得法故。相即可知。
四教义相对。亦通二释。教望于义。及前人望于法。
兼通有财。并可思准。
第五展演无穷者。谓初于最清净法界。开为理智
两门。即涅槃菩提之异。又理开体用。即大方广。智
开因果。即佛华严。总连合成诠。即题中经字。又展
此目。以为初会。初会总故。十海是理。十智是智。十
海之中。含于体用。十智之中。亦含因果。又华藏世
界。及遮那遍中。即依正二果。皆是佛字。大威光太
子。略示因华。彼二所證所观。即大方广。即总成一
会所信。因果体用。又展此会。以成后八。四周因果。
各因是华。果即是佛。其所修所證之体用。即大方
广。又展九会。遍周十方。谓如第二会光明觉品。辨
一类之会。巳遍十方。馀会亦尔。又展此诸会。各有
主伴。如说十住。十方菩萨皆来證云。十方国土。皆
说此法。则前遍法界之会。各有重重主伴。乃至遍
于尘刹。异类界等。无尽时会。皆不出大方广佛华
严清净法界。
第六卷摄相尽者。谓从后渐卷。乃至不出九会。九
会不离初会。初会不离总题。总题不出理智。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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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智故。理外无智。非智不理故。智外无理。则理智
不二。亦摄智从理。离体无用。摄用归体。体性自离
故。体即非体。本来清净。强名之清净法界。是以
极从无尽。乃至一字无字。皆摄华严性海。无有遗
馀。
第七展卷无碍者。谓正前展时。即后常卷。正后卷
时。即前常展。展时即卷故。无量无边法门海。一言
演说尽无馀。卷时即展故。如来于一语言中。演说
无边契经海。
第八以义圆收者。上来诸门。或以七字摄尽。如前
巳辨。或以教义摄尽。或以理智摄尽。或以人法摄
尽。或信解行證摄尽。或唯普贤文殊毗卢遮那三
圣摄尽。谓大方广即普贤。普贤表所證法界故。华
严即文殊。文殊表能證故。佛即遮那。具能所故。又
大即普贤。普贤菩萨自体遍故。方广即文殊。文殊
表即体之智故。华即普贤。普贤行故。严即文殊。文
殊以解起行故。佛即圆解之行普贤文殊。證法界
体用之普贤文殊。成毗卢遮那光明遍照。
第九摄归一心者。上来诸门。乃至无尽。不离一心。
一心即法界故。起信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心体
即大。心之本智。即方广。观心起行。即华严。觉心性
相。即是佛。觉非外来。全同所觉。故理智不殊。理智
形夺。双亡寂照。则念念皆是华严性海。
第十泯同平等者。为未了者。令了自心。若知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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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心。方了心性。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成就慧身。不由他悟。然今学法之者。多弃内而求
外。习禅之者。好亡缘而内照。并为遍执。俱滞二边。
既心境如如。则平等无碍。余曾莹两面镜。鉴一盏
灯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无尽。见夫心境互
照。本智双入。心中悟无尽之境。境上了难思之心。
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见
唯心如来。心佛重重。而本觉性一。皆取之不可得。
则心境两亡。照之不可穷。则理智交彻。心境既尔。
境境相望。心心互研。万化纷纶。皆一致也。唯證相
应。名佛华严矣。二释品称。】
「世主妙严品第一」
【梵云萨婆噜鸡印拿徕骠诃柰耶钵攞叵婆娜忙
钵里勿多。此云一切世间主庄严法门威德名品。
今文存略。世者时也。即是世间。主者君也。即诸王
及佛。然世间有三。一器世间。即是化处。二众生世
间。即所化机。三智正觉世间。即能化主。主则为二。
诸王及佛。主于器界及众生故。佛非世间。从所统
受称。妙谓法门。体用深广难思。即主之所得。严谓
严饰。乃有多义。一器世间严。谓其地坚固等。二众
生世间严。谓众海各具法门威德故。三智正觉世
问严。谓于一切法。成最正觉三业普周。法门无尽
故。所以长行诸王之严。偈颂赞德。皆显严佛。众生
不严。不感佛兴。正觉不严。不能为主。器界不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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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佛处。复由佛严。显遇者有德。众生严辅显佛超
胜。如是互严。亦为妙严。诸经无此广严。但初名序
品。今唯明序巳兼正故。广赞诸严。以为华严之由
序。旧云世间净眼品者。谓所得法眼。能净世间故。
净即严义。馀如前说。】
【十别解文义二。】
【初总释经序。】
「大周新译大方广佛华严经序
天册金轮圣神皇帝制
盖闻。造化权舆之首。天道未分。龟龙系象之初。人文
始著。虽万八千岁。同临有截之区。七十二君。讵识无
边之义。由是人迷四忍。轮回六趣之中。家缠五盖。没
溺三涂之下。及夫鹫岩西峙。象驾东驱。慧日法王。超
四大而高视。中天调御。越十地以居尊。包括铁围。延
促沙劫。其为体也。则不生不灭。其为相也。则无去无
来。念处正勤。三十七品为其行。慈悲喜舍。四无量法
运其心。方便之力难思。圆对之机多绪。混大空而为
量。岂算数之能穷。入纤芥之微区。匪名言之可述。无
得而称者。其唯大觉欤。朕曩劫植因。叨承佛记。金山
降旨。大云之偈先彰。玉扆披祥。宝雨之文后及。加以
积善馀庆。俯集微躬。遂得地平天成。河清海晏。殊祥
绝瑞。既日至而月书。贝牒灵文。亦时臻而岁洽。踰海
越漠。献琛之礼备焉。架险航深。重译之辞罄矣。大方
广佛华严经者。斯乃诸佛之密藏。如来之性海。视之
者莫识其指归。挹之者罕测其涯际。有学无学。志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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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觎。二乘三乘。宁希听受。最胜种智。庄严之迹既隆。
普贤文殊。愿行之因斯满。一句之内。包法界之无边。
一毫之中。置刹土而非隘。摩竭陀国。肇兴妙会之缘。
普光法堂。爰敷寂灭之理。[糸*丐]惟奥义。译在晋朝。时踰
六代。年将四百。然一部之典。才获三万馀言。唯启半
珠。未窥全宝。朕闻其梵本先在于阗国中。遣使奉迎。
近方至此。既睹百千之妙颂。乃披十万之正文。粤以
證圣元年。岁次乙未。月旅沽洗。朔惟戊申。以其十四
日辛酉。于大遍空寺。亲受笔削。敬译斯经。遂得甘露
流津。预梦庚申之夕。膏雨洒润。后覃壬戌之辰。式开
实相之门。还符一味之泽。以圣历二年岁次已亥。十
月壬午朔八日己丑。缮写毕功。添性海之波澜。廓法
界之疆域。大乘顿教。普被于无穷。方广真筌。遐该于
有识。岂谓后五百岁。忽奉金口之言。娑婆境中。俄启
珠函之秘。所冀阐扬沙界。宣畅尘区。并两曜而长悬。
弥十方而永布。一窥宝偈。庆溢心灵。三复幽宗。喜盈
身意。虽则无说无示。理符不二之门。然因言显言。方
阐大千之义。辄申鄙作。爰题序云。」
【△二别解文义者。然此经。文富义博。势变多端。况
一义一文。包摄法界。是以古德用十例科判。欲显
难思。其第一名本末部类。但显此经无尽。非科今
文。前巳具明。故今略之。加前后钩锁。亦有十例。一
本部三分科。二问答相属科。三以文从义科。四前
后襵叠科。五前后钩锁科。六随品长分科。七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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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科。八本末大位科。九本末遍收科。十主伴无
尽科。
初本部三分者。谓序正流通。初品为序分。现相品
下。为正宗分。流通有无。古有七释。一光统律师。以
法界品为流通。由入法界广无边故。二隋远法师。
以法界品内善财下。属流通。寄人显法故。三裕法
师。以法界品后偈。为流通。以叹德无尽故。四有云。
末后二颂。为流通。以结说无尽。叹德劝修故。五或
云。经来未尽。故无流通。六或云。以馀眷属经。为此
流通。以彼是此所流出故。七或云。此经总无流通。
以法无尽。说无休息故。故诸会各无流通。不同大
般若。诸会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
六皆有。第七独无。若义会之。应成四句。一有序正
无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无二分。由自初暨后。皆
显玄微。并悟物故。初虽列众。而叹佛德。后虽寄人。
有修相故。三具三分。四俱不可说。即言亡言故。约
义包含。不可局取。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兴。弥天
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者。夫圣人设教。
必有其渐。将命微言。先彰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
致既彰。当机授法。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陈。务于
开济。非但笃于时会。复令末叶传芳。永耀法灯。明
明无尽。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当会当品等。皆
容有之。故依三也。虽六解皆通。今依第二。以寄人
进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慈氏云。若有敬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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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当如是学。初之一解。令正宗中。阙于證入。第三
但属善财之一相故。末后二偈。但结偈中佛德。非
通一部。十行等末。类有此偈。经来未尽。未必在后。
眷属流通。但约义故。故依远公。
二问答相属科者。古云。此九会中。大位问答。总有
五番。第一会中。大众起四十问。或当会答尽。名举
果劝乐生信分。二第二会初。有四十问。至第七会
末答尽。名修因契果生解分。中间虽有诸问。并是
随说随问。非是大位问答。不思议品。不问因故。三
第八会初。起二百问。当会答尽。名托法进修成行
分。四第九会初。起六十问。如来自入师子频申三
昧。现相答。名顿證法界分。五福城东善财求法等。
别问别答。名历位渐證分。古德。以善财。犹属正宗
故。今既判入流通。则前唯四。兼取流通。以为五分。
未爽通涂。
三以文从义科者。此经一部。有五周因果。即为五
分。初会中一周因果。谓先显舍那果德。后遮那一
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从第二会。至第七会
中随好品。名差别因果。谓二十六品辨因。后三品
明果。亦名生解因果。三普贤行品辨因。出现品明
果。名平等因果。非差别显故。亦名出现因果。四第
八会初。名五位因。后明八相果。名出世因果。亦名
成行因果。五第九会中。初明佛果大用。后显菩萨
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果二门。俱證入故。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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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异果。亦为十也。
四前后襵叠科者。一部分二。谓前九会是本会。亦
是佛会。佛为主故。从文殊。至福城东巳后。并是末
会。亦是菩萨会。以诸善知识为会主故。二就前中
亦二。初八会。明所成解行。后一。显所證法界。三就
前中复二。初七会。明历位修成行。后一。明圆融周
普行。四前中复二。初明修生因果。后普贤下二品。
明修显因果。五就前复二。初明修生因。后不思议
法等三品。明修生果。六就前复二。初明位中因行。
后十定下六品。明位后之行。七就前复二。初明地
前比行。后第六一会。明十地證行。八就前亦二。初
位前十信行。后第三会巳去三会。明入位三贤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后问明品下三品。
明能依能信菩萨行。十就前中复二。初会明佛依
报果。后名号下三品。明佛正报果。
五前后钩锁科。亦分为十。一第一会为依报因果。
前明依报果。后毗卢遮那品。辨因。二更取毗卢遮
那。及第二会初三品。为正报因果。前因后果。三以
名号至菩萨住处。名依起因果。依于本有而修起
故。前果后因。四从问明品。至随好品。明差别因果。
前因后果。五取不思议下。至普贤行品。为圆融因
果。前果后因。以不议等。与前为果。果别于因。与后
为果。则一一融摄。然有六义證成。一因果相属科
中。多先果后因故。二四十八后。未有證成。普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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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成者。结属前故。三普贤行品初。无别发起。便
即蹑前云。略示如来少分境故。四以义明之。不思
议法。显佛德难思。一一圆融故。五前虽有问。不思
议品初。重念问故。六第二会初。巳有三业。为差别
果故。由斯六义故。普贤行品。得属前因。六取普贤
行。及出现品。为平等因果。前因后果。七取出现及
离世间品。为出现因果。前果后因。成佛涅槃。亦因
现故。非说真成。由离世间为因。方能现世。八离世
间品。为成行因果。通辨行故。具因果故。九取离世
间品。及法界品。为法界因果。前因后果。由离世间。
称法界故。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十法界一品。自
为證入因果。先果后因。其善财巳下。亦为无尽因
果。先因后果故。历事至普贤一毛。因则无尽。普贤
说佛德过虚空。而果无尽。以为流通。故不明之。
六随品长分科者。长分有十。一通辨教起因缘分。
二现相品下。明佛果无涯大用分。三毗卢遮那品。
举彼往因證成分。四名号下三品。明大用应机普
周分。五问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诸位差别令修
分。六十定品下。至随好品末。明差别因圆果满分。
七普贤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现果分。八离世
间品。明因果超绝世间分。九法界品中前分。明大
众顿證法界分。十尔时文殊下。明一人历位渐證
分。
七随其本会科者。亦为十分。一初会。名举果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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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二第二会。明能信成德分。三第三会。初贤十住
分。四第四会。中贤十行分。五第五会。上贤十向分。
六第六会。圣位十地分。七第七会。因圆果满分。八
第八会。普贤大行分。九第九会初。行成證入分。十
善财下。善友教證分。
八本末大位科者。本会为九。末会有五十五。总为
六十四分。
九本末遍收科者。先九会为九分。文殊为六千比
丘说法。为第十分。及善财历一百一十善知识。总
一百二十分。若开诸龙。及三乘会。及弥勒。后文殊
普贤三人。便成一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长者子。
经由一百一十善知识巳。然后而来至于我所。则
弥勒巳前。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尘
数善友。其分数弥多。若合为一。则一百二十六分。
十主伴无尽科者。一一会。一一品。一一法。皆结通
十方。如此间说十方虚空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
切尘中。皆如是说。此结主经也。又彼一一会等。皆
有他方尘数菩萨。而来證法。此结伴也。即主伴相
与周遍法界。重叠无尽。是则段数亦无尽无尽也。
上来十例各显一理。然亦无尽。若依常用。应依三
分。谓初品为序。现相下正宗。法界品内尔时文殊
师利从善住楼阁出下。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
此土序。二结通十方无尽世界序。初中复二。初證
信序。后尔时如来道场下。发起序。然此二序。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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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解。
今但略陈。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则阿难请
问。如来令置。如智度论及大悲经说。若覈其所以。
意有六焉。一为异外道故。外道经首。皆立阿优。以
为吉故。此约如是。二为息诤故。智度论云。若不推
从佛闻。言自制作。则诤论起故。今废我从闻。闻从
佛来。故经传历代。妙轨不辍。此局我闻。三为离增
减过故。佛地论云。应知。说此如是我闻。意避增减
异分过失。谓如是法。我亲从佛闻。文义决定。非谓
传闻有增减失。四为断众疑故。真谛引律云。结集
法时。阿难升座。变身如佛。众起三疑。一疑大师涅
槃重起。二疑他方佛来。三疑阿难转身成佛。说此
如是我闻。三疑顿断。既言我闻。即非佛明矣。上二
义。通约信闻。五为生信。故智论云。说时方人。令生
信故。此局后四。六为顺同三世佛故。此通六种。若
准佛地论。科为五事。一总显巳闻。二教起时分。三
别显教主。四彰教起处。五显所被机。今依智论。开
初总显巳闻。作信闻二种。为六成就。一信。二闻。三
时。四主。五处。六众。然信闻二事。文局初首。义通九
会。时主二种。文义俱通。处众二事。文义俱局。随相
则尔。约实互融。
上来略依三分二序。然此经体势少异。故依五分
释文。而合后二。名依人證入。就第一举果分中。或
科为十。一教起因缘分。即初一品。二大众同请分。
三面光集众分。四毫光示法分。五眉间出众分。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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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在第二品内。六普贤三昧分。七诸佛同加分。八
法主起定分。九大众重请分。巳上在第三品内。十
正陈法海分。在后三品内。若以义从文。且分为三。
一教起因缘分。二现相下。说法仪式分。三世界成
就下。正陈所说分。就初分中。亦分为十。初总显巳
闻。】
「如是我闻。」
【谓如是一部经义。我昔亲从佛闻故。佛地论云。传
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闻。如是总言依四义
转。一依譬喻。二依教诲。三依问答。四依许可。具如
彼论。馀更有释。意不殊前。此上总合信闻。若离释
者。先释如是。信成就也。智论云。佛法大海。信为能
入。智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
如是故。肇公云。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则所言之
理顺。顺则师资之道成。经无丰约。非信不阶。故称
如是。有云。圣人说法。但为显如。唯如为是。故称如
是。此唯约所诠之理。次真谛三藏云。真不违俗。名
之为如。俗顺于真。称之为是。真俗无二。故称如是。
此约所诠理事。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说。则唯约
能诠。有云。如者。当理之言。言理相顺。谓之如也。是
者。无非之称。此明说事如事。说理如理。明能诠之
教。称于事理也。融云。如是者。感应之端也。如。以顺
机受名。是。以无非为称。众生以无非为感。如来以
顺机为应。经以言教出于感应。故云如是。此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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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来诸释。各是一涂。更有诸释。言异意同。若依
生物之信。应如智论及佛地论合释。若取敌对阿
优。应如真谛所释。今当广之。外谓阿之言无。优之
言有。万法虽众。不出有无。此则断常之计。今云。如
即真空。是即妙有。既无有外之真故。空而非断。无
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对破邪宗。以彰中道。一
代时教。不出于斯。故云如是。若华严宗。以无障碍
法界曰如。唯此无非为是。应随教门深浅。以显如
是不同。
二我闻者闻成就也。将欲传之于未闻。若有言而
不传。便是徒设。不在能说。贵在能传。故次明我闻。
我即阿难。闻谓亲自听闻。云何称我。即诸蕴假者。
此用何闻。若依大小乘法相。各有三说。一耳闻非
识。二识闻非耳。三缘合方闻。然或具四缘八缘等。
虽因耳处。废别从总。故称我闻。法虽无我。言语便
故。随顺世间。故称我闻。非邪慢心而有所说。若依
无相。我既无我。闻亦无闻。从缘空故。而不坏假名。
即不闻闻耳。若约法性。此经旨趣。传法菩萨。以我
无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异之妙耳。闻无碍法
界之法门也。然阿难所不闻经。或云。展转传闻。或
云。如来重说。或云。得深三昧自然能通。上皆就迹
而说。实是大权菩萨。影响弘传。如不思议境界经。
斯为良證。但随机教别。故见闻不同。
△二标主时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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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佛在摩竭提国阿兰若法菩提场中。」
【即三成就。言一时者。时成就也。时者。亦随世假立
时分。一者。拣异馀时。如来说经。时有无量。不能别
举。一言略周。故云一时。如涅槃云。一时佛在恒河
岸等。即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亦可。机教一时。谓
上言如是。言虽当理。若不会时。亦为虚唱。今明物
机感圣。圣能垂应。凡圣道交。不失良机。故云一时。
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觉者。谓自他觉满
之者。虽具十号。佛义包含。故偏明之。义见题中。在
摩竭下。处成就也。真身无在。而无不在故。次辨之。
摩竭提国者。通举说处。此云无毒害。以国法无刑
戮故。表能化法。或云遍聪慧聪慧之人。遍其国故。
表所化机。阿兰若法者。别举说场也。阿兰若。此云
无諠诤。即事静也。法者。所證真理。二障业苦諠杂
斯尽也。事理俱寂故加法。言菩提场者。菩提云觉。
即能證大智。圆明究竟也。场者。證菩提之处也。然
事处。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刚座上。
约法。则万行皆是道场。理智相会之所故。为表所
说如所證故。不移其处说之。若圆融时处等。并如
前说。
△三别明时分。】
「始成正觉。」
【前标一时。未知何时。故今别显是初成佛时。亦彰
大师出现时也。此教胜故。众教本故。在于初时。初
言尚总几日之初九会之文。同此初否。略为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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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不坏前后相说。才成初七。说前五会。第二七
日。说十地等第九一会。乃在后时。以祇园身子皆
后时故。常恒之说。不妨后时。虽能顿说。有所表故。
初五。信解行愿。最在初故。故皆云不离道树。第六
会。因地證位。居其次深。故无不起菩提树言。法界
极證。最在于后故。亦显二乘绝见闻故。虽异处别
时。亦不相离。为寄秽土以显净故。须前后耳。若尔
世亲那云初七不说。但思惟行因缘行耶。世亲才
见十地。即为论释。或则未穷广文。或则知见有异。
未全尅定。菩提流支。意大同此。二顺论释。九会皆
在二七日后。二七非久。亦名始成。三约实圆融释。
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音顿演。七处九会。无尽之
文。海印定中一时印现。以应机出世。机感即应。应
即有说。无非时失。故祇园身子。盖见九世相收。重
会之言。亦犹灯光涉入。故法界放光。亦见菩萨遍
坐道场。成正觉故。此经十地之初。无二七之言。二
七之言。顺别机故。故诸经论。显初说时。有多差别。
谓普耀密迹二经。第二七日。即说三乘。法华过三
七日。方云说小。四分律中六七。兴显行经七七。五
分八七。智论五十个七日。有云。与十二游经一年
大同。时既不定。说亦不同。皆根器所宜。见闻有异。
约佛赴机。无时不说。望器无感。未曾有说。登地常
见一味之经。就佛而言。无说不说。若摄方便。皆一
乘之印。现差别耳。无涯之说。不应局执。故应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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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十重。如前巳辨。上显时分。次释成正觉义。约
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断结。五分法身初圆。名成
正觉。是实非化。大乘之中。约化八相示成。约报十
地行满。四智创圆。名曰始成正觉。据实即古今情
亡。心无初相。名之曰始。无念而照。目之为正。见心
常住。称之曰觉。始本无二。目之为成。约法身。自觉
圣智。无成无不成。若依此经。以十佛法界之身云。
遍因陀罗网无尽之时处。念念初初。为物而现。具
足主伴。摄三世间。此初。即摄无量劫之初。无际之
初。一成一切成。无成无不成。一觉一切觉。无觉无
不觉。言穷虑寂。不坏假名。故云始成正觉。如出现
品及不思议法品广显。摄前诸说。皆一乘之所现
也。四别显处严者。然此下处主及众。即三世间严。
三中前二。即如来依正。众即净土。辅翼不空。今初
器界严者。即广于前场之严。显成前觉之妙。异于
馀经之处。于中四事。各十种严。明即染显净。即为
四别。第一地严。第二树严。第三宫殿严。第四师子
座严。然此诸严。各具三释。一约事可知。二表法。谓
地表心地法身。树表菩萨。宫殿表无住涅乐。座表
法空等。三就因行。谓一以穷心地法身之因。报得
增上金刚之地。二以般若为因。三以悲智相导为
因。四亦以法空为因。然或一因行成一切严。或一
切行成一严。或一行成一严。或一切行成一切严。
以通融别。纯杂无碍。今但明一行一严。显所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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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各摄无尽之德。故四事皆有十句。初总后别。
△
今且就文各分为四。初心地十句分四。初一总显
地体。】
「其地坚固金刚所成。」
【标以坚固。释以金刚。诸教或云木树草座。多云座
是金刚。今全地金刚。则权实斯显。彻华藏故。广如
彼品。
△二四地相具德。】
「上妙宝轮及众宝华诸色相海无边显现。」
【约因释者。一宝轮者。一摄一切。圆行致故。二及众
宝华。开觉悦他故。三清净摩尼。圆净明彻故。以上
三行。用严心地。故结云以为严饰。上皆形色。四即
显色。谓青黄等殊。名诸色相。种种重叠。深广如海
互相映发。等彼波澜。或诸色俱生。或更相摄入。含
虚莹彻。现势多端。名无边显现。此由隐显自在。定
散无碍。随机利行之所致也。
△三四地上具严。】
「摩尼为幢常放光明妙香华缨周匝垂布。」
【一宝幢曲有五句。一摩尼为体。二三光音明用。四
五网缨辨饰。就因行者。降魔伏外为幢。智光常照。
慈音外悦。愿行交罗。戒香芬馥。四摄周垂故。】
「摩尼宝王变现自在雨无尽宝。」
【二摩尼雨宝。表神通如意。随机变现。雨法宝故。】
「及众妙华分布于地。」
【三妙华散地。亦多因行遍严心故。】
「宝树行列枝叶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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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宝树行列。德行建立故。
△四一举因结用。】
「佛神力故令此道场一切庄严于中影现。」
【佛力者。出所因也。严具多门。别说难尽。故总云一
切悉现。或于树中现。或于上诸严具。及地中现。明
一一行中。皆道场故。
△第二觉树严者。即大智因
感。有十一句。分四。初一总显高胜。】
「其菩提树高显殊特。」
【长耸迥露。圆妙独出故。约因。即智超数表为高。本
性不昧为显。成物具德。曰殊。更无二真为特。约果。
树即菩提。
△二六体摄众德。】
「金刚为身。」
【一身是金刚。金刚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为树
身也。】
「琉璃为干。」
【二斡是琉璃。本智发解。内外明彻故。】
「众杂妙宝以为枝条。」
【三杂宝枝条。解随境差故。】
「宝叶扶疏垂荫如云。」
【四条假叶以为严。智资定而深照。宝叶虽异。共成
一荫。百千定门。同归一寂。自荫荫他也。】
「宝华杂色分枝布影。」
【五宝华异色。在树分枝。承光则色同。于地布影。表
神通等法。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现心地。】
「复以摩尼而为其果含辉发𦦨与华间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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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华虽不同。果皆如意。无边行海。同趣菩提。若自
利果成。内则含辉。若身心湛寂。外便发𦦨。若触境
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则含辉。解生佛相。巳熟则
发𦦨。还流教光。体如之行所成果。无异因之果故。
与华间列。故下经云。菩萨妙法树。生于直心地等。
△三三妙用自在。】
「其树周圆咸放光明其众如云俱时出现。」
【展转成益也。初依菩提智。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
圆明法宝。后教成悲智。即菩萨现前。无心行成。故
如云出。
△四一举因结用。】
「又以如神威神力故说种种法无有尽极。」
【谓佛力为因。流音演法。以如如力则智演法音。音
还如性。故无尽极。广多故无尽。竖长故无穷。无间
故称恒也。
△第三明佛宫殿严。十句分四。初一总
明分量。】
「如来所处宫殿楼阁广博严丽充遍十方。」
【宫可覆育。即是慈悲。殿可朝宗。所谓圆寂。悲智相
导。若楼阁相依。广者无边。法无外故。博者不隘。法
内空故。严者庄饰。具众相故。丽者华美。法义备故。
充十方者。称法性故。
△二二体相圆备。】
「众色摩尼之所集成种种宝华以为庄严。」
【一体是摩尼。积德镕融之所成故。二相严多种。神
通等法。悲寂用故。
△三六妙用自在。】
「诸庄严具流光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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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行发光。洒法如云。云更多义。至下当辨。】
「从宫殿间萃影成幢。」
【二光幢独出。萃者聚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谓悲寂
交际。承智起应。降魔超出故。】
「无边菩萨道场众会咸集其所。」
【三内容众海。无边菩萨。即道场外者亦在其中。即
依中有正。亦果中有因。即明涅槃众圣冥会。】
「以能出现诸佛光明不思议音摩尼宝王而为其网。」
【四声光宝网。网者为防禽秽。以益殿严。犹大教网。
外防恶见。内益悲寂。教皆圆妙。以宝而成。故能出
佛智光圆音。妙说言不思议音。略有四义。一音声
繁广。二所说难量。三声即无声。四一具一切。】
「如来自在神通之力所有境界皆从中出。」
【五出生果用。即正报大用。在此依中。依正混融。参
而不杂。明依大涅槃。能建大义。故曰出生。】
「一切众生居处屋宅皆于此中现其影像。」
【六无染现染。众生是正。居处是依。染违性净。不言
出生。妄无自体。还依真现。
△四一举因显广。】
「又以诸佛神力所加一念之间悉包法界。」
【谓德广难陈。故今总结。由佛力故。一念顿包事理
染净一切法界。况多念耶。然上充遍十方。即通局
无碍。集菩萨众。出佛神通。即摄入无碍。现生舍宅。
即染净无碍。悉包法界。广狭无碍。一念即能。延促
无碍。又集菩萨。因果无碍。出佛神通。依正无碍。十
卷五 第 645c 页
种宫殿。此应说之。
△第四师子座庄严十句。分四。
初一总显形胜。】
「其师子座高广妙好。」
【师子座者。人中师子处之。又说无畏之法故。得法
空者。何所畏哉。空乃高而无上。深不可测。广而无
外。边不可穷。妙乃即事而真。好谓具德无缺。
△二
六体德圆备。】
「摩尼为台。」
【一台座摩尼。即处正中。正可依处。摩尼随映有差。
法空随缘成异。中道妙理。正是可依。】
「莲华为网。」
【二周座华网。即外相无染。交映本空。】
「清净妙宝以为其轮。」
【三净实为轮。轮谓台之处中。周匝轮围。即具德周
遍。】
「众色杂华而作缨络。」
【四华缨周垂。诸觉诸通。垂化周摄。】
「堂榭楼阁阶砌户牗凡诸物像备体庄严。」
【五宝严瑱饰。堂等略举。凡诸总包。无处不严。故云
备体。显于法空。全收万像。无事非理故。】
「宝树枝果周回间列。」
【六宝树间饰。间上物象也。即菩萨妙法树。随化分
枝。随因感果。并依无相。义曰周回。凡圣相资。名为
间列。
△三二妙用广大。】
卷五 第 646a 页
「摩尼光云互相照耀。」
【一净宝出光。如云涉入。法空亦尔。一一智中。知一
切法。一一法体。显一切智。为互照也。】
「十方诸佛化现珠王悉放光明而来莹烛。」
【二主伴宝用。互相发辉。谓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
论云。轮王宝珠。但随人意。能雨宝物。天宝。堪能随
天使令。佛宝。十方能作佛事。菩萨宝珠。亦能分作。
如文殊师利冠中毗楞伽宝珠。十方诸佛。于中显
现。今菩萨髻珠。即是其类。下文云集菩萨髻珠亦
尔。用此严座者。凡初成佛。皆一切诸佛。现形灌顶。
一切菩萨。亲授敬养。故因果宝珠。俱来莹烛。如来
从果起用。故云化现。理圆解满。义曰珠王。菩萨心
顶。智照圆净。故曰髻中妙宝。寂照照寂。皆莹净照
烛。
△四一佛加广演。】
「复以诸佛威神所持妙音遐畅无处不及。」
【佛境如空。故云广大。有感斯至。为无不及。显教皆
从法空所流。是故所流。还周法界。非智不显。故云
佛力。
△第五明教主难思。前但云佛。未显是何身
佛。又前但云始成正觉。未知成相云何。故今显之。
谓具十种深广功德。即是遮那十种无尽法界身
云。遍于法界。成正觉也。非权应身。文二。初总辨。】
「尔时世尊处于此座于一切法成最正觉。」
【即菩提身。具无尽德。为世所尊。座相现时。身即安
处。智处诸法无前后故。于一切法。示所觉境。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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谛三谛无尽法也。成最正觉。示能觉智。开悟称觉。
离倒为正。至极名最。获得名成。此当相解。若拣别
者。凡夫倒惑。佛觉重昏。二乘虽觉。不名为正。但知
法有。未知法空。伹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厌生死。空
说涅槃。颠倒未除。岂得称正。设许称正。亦未名最。
菩萨虽正。有上有修。不得称最。设位极称最。亦未
得名成。我佛独能。故云成最正觉。谓如量如理。了
了究竟。巳出微细所知障故。
△二别释。即约十德。
别显十身。文即分十。一三业普周。即别显菩提身
之相也。以成菩提时。得无量清净三轮故。文二。初
法。】
「智入三世悉皆平等。」
【意业。即释上成正觉言。前云于一切法。此云三世。
乃横竖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觉成也。智。即二智
三智四智无障碍智。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复
有二。一以如量智达俗。名入三世。如理智證真。名
悉平等。故佛地论云。以二智觉三谛。是也。二證差
别。性即无差别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胜义。
觉诸法故。名等正觉。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
智也。此亦二义。一真俗互泯。双遮辨中。则三世平
等。二相两亡。方为智入。二真俗虽即。而不坏相。即
双照明中。此二觉三谛之境。境既双泯而双现。智
亦寂照而双流。为无障碍智。觉无障碍境。为正觉
也。言四智者。即圆镜等四智也。通缘三世境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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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三世。言平等者。镜智离分别故。依持平等。平等
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观察智。观察平等。成所作智。
普利平等。四智圆融。一句摄尽。下身语等。皆是四
智之所发现。四智圆融。无二性故。修生本有。非一
异故。不失经宗。然上能觉。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觉。
即法身也。理智无二。为真法身。】
「其身充满一切世间。」
【身业。通三世间。故云一切。此正觉身。以是十身之
总。故此其身。通于三身。无不充满。法身普遍。世所
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身无碍。亦同理遍。
并是圆遍。而非分遍。谓一切世间一一纤尘等处。
佛皆圆满。总看亦现。别看亦现。又国土等。即是我
身。土等体外。无别我故。我即土等。我之体外。无土
等故。馀一一身。互望融摄。犹多灯光。各互相遍。】
「其音普顺十方国土。」
【语业。顺有三义。一顺异类言音。经云。一切众生语
言法。一言演说尽无馀故。二顺所宜说法。如来于
一语言中。演说无边契经海故。三则顺遍。佛以一
妙音。周闻十方国故。
△二喻。】
「譬如虚空具含众像于诸国土平等随入。」
【通喻三业。然佛三业。非喻能喻。唯虚空真如。略可
显示。更以馀喻。便为谤佛。然虚空喻。有同不同。故
下经云。解如来身。非如虚空。一切妙法。所圆满等。
此显不同。今取分同义。同义多种。如下十忍品。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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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喻。开成四义。一含摄喻。兼无分别义。二普遍
喻。兼遍入义。以此四喻。喻意业者。下经云。佛智广
大同虚空故。此总喻。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无分
别而證入。又大圆镜智。纯净圆德。现种依持。能现
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摄义。下经云。菩提智。普现一
切众生心念根欲等。而无所现。无所现言。无有分
别。平等性智。观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亦无
分别。无分别言。显无差别。故下经云。于一切义。无
所观察等。见以太虚含众像。众像不能含太虚。太
虚不分别众像。众像乃差别太虚。以况我法不能
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有我法者。分别如来是。
如来者不分别我法。
二普遍喻。妙观察智。无不遍
知。即普遍义。成所作智。曲成无遗。即随入义。又下
经云。佛智广大同虚空。普遍一切众生心。此即智
体遍。悉了世间诸妄想。此约智用遍。又云。得一切
法界量等心。此约證遍。智性全同于色性故。此约
理遍。云何遍入。不坏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经云。世
闻诸国土。一切皆随入。智身无有色。非彼所能见。
由随于如。即入无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虚空遍入
国土。国土不遍入虚空。有国土处。必有虚空。有虚
空处。或无国土。虚空之于国土。平等随入。国土之
于虚空。自有彼此。虚空可喻佛智。国土可喻三世。
三世有处。佛智必在其中。佛知知处。三世或无其
体。佛智之于三世。平等随入。三世之于佛智。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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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此犹约不二而二说耳。若二而不二。国土虚
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举一全收。普遍
亦然。三世间圆融。则言思道断。故名佛智为不思
议也。次以一喻。喻身业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
含众像。出现身业。第二喻云。譬如虚空宽广非色。
而能显现一切诸色。而彼虚空。无有分别。亦无戏
论。合云如来身亦复如是。一切众生。诸善根业。皆
得成就。即含摄义。而如来身无有分别。即第二义。
佛身充满于法界。即普遍义。又云。譬如虚空。遍至
一切色非色处。非至非不至。如来身亦复如是。遍
一切法一切国土等。即普遍义。亦非至非不至。即
平等随入义。后以四义。喻语业者。如来于一语言
中。具一切语言故。舍支天鼓无心出故。如来音声。
无不至故。应知如来音声。无断绝。普入法界故。又
云。如来音声无邪曲。即平等义。随其信解。令欢喜
故。即随入义。以空一喻。遍喻三业。故云正觉得无
量清净三轮。明文照然。非是穿凿。
△二威势身超
胜。】
「身恒遍坐一切道场如日轮出照明世界。」
【谓随诸有情所乐。示现受用身土。影像差别。无不
周遍故。言一切道场者。略有十种。一智身。遍坐法
性道场。二法身。非坐而坐道场。三法门身。安坐万
行道场。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场。此四义便故来。
若正约威势身。略辨六类道场。一遍一切。同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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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道场。如名号品等说。二一切异类世界。谓树形
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种中。四一切世界
海中。并如华藏品说。五一切微尘中。文云。如于此
会。见佛坐一切尘中。亦如是等。六刹尘帝网无尽
道场。并前十种。故云一切。言菩萨下。正显威势超
胜。胜于胜者故。独言菩萨。非不超馀。如日下。约喻
以显。映山出没。无隐显故。处处全现。无异体故。喻
遍坐道场。大明流空。馀辉掩耀。赫日之照。难究其
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萨。菩萨不能测也。既云照世。
则终益生盲。先照高上。独言菩萨。
△三福德身深
广。】
「三世所行众福大海悉巳清净。」
【三世佛德。昔皆遍学。今三际巳断。垢习斯亡故。众
福皆净。
△四随意受生身。】
「而恒示生诸佛国土。」
【一随他意。处处受生。二随自意。能无不生。谓慈悲
般若。恒共相应。感而遂通。穷未来际。
△五相好庄
严身。】
「无边色相圆满光明遍周法界等无差别。」
【色无尽故。名色无边。十莲华藏微尘数相。名相无
边。而皆称真。则一一无边。诸相随好。放光常光。皆
称法界。故云圆满。广处狭处。皆圆现故。名无差别。
△六类身演法。】
「演一切法如布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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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雨大法雨。断一切疑。故下经云。毗卢遮那佛。愿
力周法界。一切国土中。恒转无上轮。然经二句。上
法。下喻。文含多意。一云喻于身。雨为说法。法喻影
略。又先兴慈云。后沾法雨。一云一雨。所润不同。亦
随物机宜。云雨各异。掩尘蔽日。普覆无心等。
△七
化身自在谓于大众会。能现无边作用差别。皆自
在故。】
「一一毛端悉能容受一切世界而无障碍。」
【广容无碍。谓于如来身一一毛头。容一切刹。而无
障碍。无碍有二义。一以一小毛。现多大刹。则一多
大小无碍。二此毛多刹。与彼毛多刹。参而不杂。则
隐显无碍。】
「各现无量神通之力教化调伏一切众生。」
【普遍无碍。以广容不碍普遍故。还于前毛内刹中。
神力调生。若广遍十方。示现种种变化三业。成所
作事。居然易了。
△八法身弥纶。】
「身遍十方而无来往。」
【以法为身。本来湛遍。故无来往。依法现色。还如法
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来。
△九智身穷性相
之源。】
「智入诸相了法空寂。」
【相别曰诸。性皆空寂。性静故寂。相无故空。
△十力
持身。能持自他依正。】
「三世诸佛所有神变于光明中靡不咸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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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正报身。神谓妙智。变谓现身。转变变现。俱名为
变。皆能持之。尚持于他。况于自事。后段亦然。】
「一切佛土不思议劫所有庄严悉令显现。」
【持依报土。横尽诸土。竖穷诸劫。所有严事。常持令
现。上约十身。若约三身者。则初三段。皆名报身。而
恒下化身。身遍十方下法身。就报身中。前一自受
用报。后二即他受用报。故云处菩萨众。以诸教中。
说三身四身。成说等别。今皆圆融。于一始成。无不
顿具。十身为正。三四义兼。又毛内调生。光中持刹。
如空普遍等。亦即国土等十身。三世间圆融。岂报
化之云别。是知。略以十德。叹于教主。其一一德。无
不圆融。当去情思之矣。
△第六明海众云集。众虽
深广难测。略启十门。一集意。二集因。三辨类。四定
数。五权实。六地位。七前后。八有无。九闻不闻。十释
文。
今初。来至佛所。何所为耶。有十义故。一为影响。为
主伴故。二为作辅翼。得圆满故。如普贤等常随之
众。三为守护如来。如执金刚等。诸佛住处。常勤护
故。四为庄严。如道场神等。常为严净佛宫殿故。五
为供养。如偈赞。即正行供养。华幢等。即财供养故。
六为发起。此经诸请难者。即其事故。七为闻法获
益。当机领悟。即其类故。八为表法。诸首诸林。表信
行等。皆同名故。及座出菩萨等。显奇特故。亦通表
万行。俱成佛故。九为顺證。佛菩萨等。證说不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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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为翻显。即声闻不闻。显法不共故。为斯多意。所
以众海云集。非唯證信而巳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一曾与毗卢遮那如来。同集
善根故。二蒙佛四摄。曾摄受故。三往在生死。闻圆
法故。四曾发大心。护一切故。五往发大愿。愿事佛
故。六随逐如来。无厌足故。七乐闻正法。心无倦故。
八善能散灭我慢心故。九福智巳净。身周遍故。十
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为此多义。得预斯
会。中有集因。亦通集意。及随诸众。各有别因。可以
思准。
第三辨类。即上集意。便成十类。一影响众。二常随
众。三守护众。四严会众。五供养众。六发起众。七当
机众。八表法众。九證法众。十显法众。准前可知。
第四定数者。称法界众。焉能数知。即文而言。九会
都数。总有一百七十五众。都序之中。有四十一众。
谓同生有一。异生三十九。师子座中一。若兼取前
菩提树中所流。及宫殿中无边菩萨。总四十三众。
此四十三。遍于九会。第一会中。有二众。谓新集十
方众。佛眉间众。添成四十五。第二会。有新旧二众。
第三四会。各有四众。谓新旧。及證法众。天众。第五
会。一百一十一众。谓新旧众。升天品内供养众。有
一百七。并天众。證法众。第六会。四众。谓天众。同生。
异生。證法众。七八两会。各唯一众。谓普贤等旧众。
第九会三众。谓菩萨声闻。及天王等旧众。旧众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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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随会别故。并皆取之。然此诸众。或总为一。一乘
众故。或分为二。以有实众。及化众故。或可为三。人
天神故。或分为四。佛菩萨人非人故。或五。非人开
天神故。或六。加畜生故。或七。天分欲色。或八。菩萨
有此界他界故或九。他方有主伴故。或十。加声闻
故。或一百七十五。如前说故。或无量无边。义类多
方故。一一或以刹尘数等为量故。又如新集菩萨
毛光出众。例上皆尔。故一一众。皆无分齐。此犹约
相别。若融摄。一一会中。皆具一百七十五众。以称
法界缘起之会。互相在故。上且约一界。若通十方
及异类刹尘。帝网无尽无尽。是谓华严海会众数。
第五权实者。夫能对扬圣教。影响其迹。靡不是权。
当机之流。多皆是实。诸教所明秽土之中杂类。菩
萨。声闻。皆通权实。地前是实。地上是权。法身无生。
生五道故。净土菩萨唯实。实报生故。杂类声闻是
权。摄论云。欲令净土不空。化作杂类众故。若依此
经。同生异生。皆通权实。海印定现。实德摄故。随缘
随位而示现故。第二会初云。莫不皆是一生补处
故。对前十类。辨权实者。影响一众。自有二类。一果
德众。谓能加證法诸佛。互为主伴。非权非实。若位
极菩萨影响。一向是权。故有经云。昔为释迦师。今
为佛弟子。二尊不并化。故我为菩萨等。当机唯实。
馀八通权实。
第六地位者。有说。一切皆是果位。以是舍那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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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故。或说。一切皆因果海。非可见闻。世尊亦是因
者。识所现故。或皆通因果。果不舍因。随类现故。因
位愿力。助佛化故。当机之流。正修趣故。或俱非。因
果缘起。大众同真性故。将此对前权实。则果位一
向权。因位通权实。若对前十类。影响證法通因果。
馀八唯因。因位高下。难以准定。
第七前后者。初列菩萨。后列馀众者。表从本以起
末。下赞即后明菩萨者。表寻末以归本。良以本末
无二故。二文互举。又从本流末。必先小后大。故自
在天为末。摄末归本。必从深至浅。故先明自在。然
皆显法界缘起。逆顺自在故也。又表四十位。一一
皆彻因门。并该果海故。互举前后。令物不作优劣
之解故。
第八有无者。亦有十类。一约界。无无色。二约趣。无
地狱。此二非器故。若约转生。有地狱天子。若约所
益。亦通无色。三界皆益故。三约洲。但列阎浮。馀三
略无故。或成难故。四约乘。无二乘。不共教故。下为
显法。亦不见闻故。智度论云。若小乘经初。唯列声
闻。若大乘经初。具列菩萨声闻。若一乘经初。唯列
菩萨。故指此为不共教。或大乘经。唯列小者。为引
摄故。如金刚经。或唯列大。亦属大乘。主伴不具故。
主伴具者。必是一乘。五约部。无四众。未说小教故。
六约主。无人王。王未知故。七约三聚。无邪定。彼障
隔故。生盲之流。伹冥益故。八约内外。无外道。非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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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故。九约诸天。无无想。入邪定故。十约善恶。无恶
魔。不为违害。天中摄故。上十。且随相说。圆融应有。
即无所不具。
第九闻不闻者。约权。前后皆互得闻。约实。当会自
闻。纵不起前。而趣于后。亦各不相知。若约顿机。许
一时顿领。上之九门且从显著。略为此释。中本广
本。或隐或显。不可执文。】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