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唐-澄观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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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六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第三发光地所以来者。前戒此定义次第故。
又前三地寄同世间施戒修法前二施戒竟。
今此显修故。深密云。前位能持微细戒品。
未得圆满世间等持等至。及圆满闻法总
持。为令得此因说此地。令勤修学。此则
具前二意。言发光者。智论四十九名为光
地。本论及金光明十住婆沙等。皆名明地。光
之与明眼目殊称。皆略无发字。仁王名明
慧。慧亦是明义旨皆同。今统收下经及诸经
论。总有三义。立发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种
净心为能发。胜定闻持为所发光。以安住
地竟。方始闻法修得定故。故瑜伽四十八
云。由闻行正法光明等持。光明之所显示
故名发光地。由内心净能发光明。是故说
名增上心住。既言由内心净能发明知以
十净心为能发也。摄论金光明经意皆同
此二以闻持为能发。胜定为所发。以闻法
竟。静处修行方发定故。瑜伽亦说等持为
光明故。此约地中释之。三以胜定总持。并
为能发。彼四地證光明相。以为所发。故下
论云。彼无生慧此名光明。依此光明故名
明地。此约地满释。唯识亦云。成就胜定大
法总持。能发无边妙慧光故。谓由得胜定
发修慧光。由得总持教法发闻思光。彼无
边慧即是三慧。故上本分论云。随闻思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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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显现。谓就此慧中。四地證法为所照。三
慧光明为能照。三慧是彼證智光明之相。馀
诸经论言虽少异。并不出此故。十净心唯
是能发。證光明相唯是所发。胜定一种通能
所发。是以此地偏得增上心名。若所离障
通约三慧故。本分论云。闇相于闻思修诸
法忘障。唯识名闇钝障。谓所知障中俱生
一分。令闻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胜定总
持。及彼所发殊胜三慧。入三地时便能永
断。由斯三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贪
愚。此障胜定及彼修慧。二圆满陀罗尼愚。此
障闻思慧。及障彼圆满陀罗尼故。若约所
證。唯就总持名證胜流真如。唯识云。谓此
真如所流教法。于馀教法极为胜故。梁摄
论云。从真如流出正体智。正体智流出后
得智。后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经。
名为胜流法界故。下经中。能舍身命求此
善说。其所成行。亦唯禅及求法。其所得果。亦
法及禅。梁摄论云。通达胜流法界。得无边
法音果。金光明云。三地发心得难动三昧果。
下文四无量五神通等。皆定所摄。次正释文
总分三分。初赞请分。二正说分。三重颂分。
今初六偈分二。前三庆前后三请后。前中
初偈集经者序。后二偈发言赞能所说。于
中善哉是总。第八句是结。别明能说有二
前偈有慈后偈有悲。故云利益。所说亦二。
前偈教相故云律仪。后偈證相故云微妙。真
实者契理故。无异者千圣同辙故。无差别者
理贯事故。后三请。后中二。初二偈大众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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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偈总请三地之法。谓如彼教法相应三智
之业。后偈别请十度行法。以地地通有故。
慈悲是愿道谓道力。佛清净行即无漏智。末
后一偈上首请。第二正说分中。先明地行。后
辨地果。前中四分。一起厌行分。二厌行分。三
厌分。四厌果分。此地修禅厌伏烦恼。亦厌
于禅故名厌地。设忻大法亦为厌故。正住
地心住于八禅。故但名厌。初入地心观修
彼行。名厌行分。趣地方便起彼厌行。地满
心中得无量等。是厌之果。亦可初一是入
心。馀三是住心。今初分中有三。初结前起后。
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萨以是下。结行入
位。初中标起云十种深心。论经云深念心。
则异前二地。单云深心。谓更以十心念前
十深心故。瑜伽云。若菩萨先于增上戒住
已。得十种清净意乐。复由馀十净心意乐
作意思惟。成上品故。入增上心住。二徵列
中十心义分四对。初二一对根本建立。次三
一对方便发修。次三一对修已成就。后二一
对德用自在。此四对中皆前离过。后明成
善。初言净心者离过也。论云依彼净深念
心。谓依二地净心。起此趣地净心故。瑜伽云。
一者作意思惟。我于十种净心意乐已得清
净故。二安住心者。依不舍自乘及前十故。
此二依前。故云根本建立。后八依前起后。
次第二对方便发修者。论云志求胜法起善
方便。三地胜定总持。名为胜法。于中前二
句离过。一悬厌当欲。二离于现贪。后一造
行进善。若不胜进则名为退。故异第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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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瑜伽。所修对治不复退失。故下颂云不
害。若失对治则有害故。第三对中。初一离
过。谓自地烦恼不能坏。故名坚固心。自地
即第二。以初十心未增。未入三地故。后二
成善。初句体成。依等至八禅出入自在。故
云明盛。后句用成。即依前句禅定自在力。
虽生下地而不退失。故云勇猛。故下经
云。于禅能出能入者。即明盛也。又云不随
禅解脱力生者。是勇猛也。地满方成。今此
作是思惟。即得入地故。瑜伽。十心。皆有
作意思惟之言。第四对中。初句自行离过。依
欲界生烦恼不能染故。论名快心。晋经
名胜心。皆以有智故不染烦恼。今言广
者。兼不乐陜小故。后句利他自在。依利众
生不断诸有。故云大心。此广大二心。与
前后有异。三结行入地。谓于前十心作意
思惟。便入增上心住。第二佛子菩萨摩诃萨
住第三下。厌行分中有三。一修行护烦恼
行。以观有为可厌患故。二见如是下修行
护小乘行。求一切智。深念众生舍陜劣心
故。三菩萨如是厌离下。修行方便摄行。欲
摄众生。不离无障碍智究竟方便等故。又
此三段摄前三位。初及第二一半摄修行住。
次护小乘陜心。下摄无恚恨行。以慈悲故。
后段摄等一切佛回向。思惟佛智度众生
故。今初二十句分二。初十观无常即知有
为体性。后十观无救者即人彰过。今初分
三。初显观时。谓住地已拣前趣入。次观一
切下。总辨所观。言如实相者此有二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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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谓无常等。二理实谓即不生等。今文
具二。后所谓下别示其相。文有十句。初总
馀别。总云无常者。论云是中命行不住故。
谓命行二字是所无常法。不住二字是无常
义。相续名命迁流名行。命举于内行通内
外。故下别中分出依正。别中九句。初五句。
云何此无常。即前命行。后四句何者是无常。
即前不住。初中有二义。一随事前三内报
以显无常。后二外报以显无常。二据义。五
句以苦等四观共显无常。初句即苦。论云
依身转时力生三种苦故。谓三苦依三受。
三受依触生故。依身转方能生苦。即是无
常。二即不依饮食力。形色增损故。三不
安隐者依不护诸恶力横夭寿等。四败坏
者。依世界成。力成必灭故。五不久住者。此
句依无我。谓资生依主无有定力。属于五
家。非一处住不定。我所反显我无。后四何
者是无常。然无常有二种。一者少时无常即
刹那生灭。二自性不成实无常。谓三世缘生
俱无自性故。不成实体。即下三句。一非从
前际生者。过去已灭故。二非向后际去者。现
在即灭。无容从现转至未来故。三非于现
在住者。念念迁谢求其住相不可得故。约
三世迁灭。求生等相皆不可得。即入不生
不灭是无常义。此中三世约相续门。如因
前身有今身等。若依生灭门。则应从未
来藏流入现在。迁至过去。二门不同也。第
二又观下明其无救。初句总显。言此法者
即前无常。今又观之。不出生老病死。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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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来无逃避处。无能救者。别有九句约
生老病死。初四约死以显无救。此相显故
所以先明。一无依者。于无常未至中无所
依告救令不至。二与忧者无常既至无能
救者。意地惧死所以怀忧。三与悲者。生阴
转坏死相现前。于此中间弥增涕泗。四苦
恼同住者。正舍寿时四大分散。在于五根
苦恼事中。其力虚弱。更以忧悲随逐则忧
苦转增。心生热恼。次二约资生事不知是
苦。妄生乐想。对治不入故无救也。谓五追
求资生境有顺违。故爱憎所系。六于受用
时苦多乐少。云愁戚转多。谓受而不散众
祸皆集。用而毁损如损身命。故曰苦多。七
于身老时。盛年壮色不可救令停积。后二
约病。初一病因。谓八于少壮时具乐等三
受。故贪等常烧不容法水。炽然难救。九于
年衰时众患所缠。如树将朽。日夜增长无
能令免。然病通始终。老时多故论偏说老。
老即病缘故。论云后三句皆明身患事也。何
故不在初说。示身数数患事可卒加故。如
幻不实总结前九。第二护小乘行有三十
句。前十句护小心。后二十句护陜心。今初
先总。后见佛下别。总中初结前。谓先观无
常已厌有为。次观无救故倍增厌离。趣佛
智慧明其生后正护小心求佛大智故。别
中十句分二。前五摄功德大。即求佛菩提。
后五清净大。即求涅槃果。菩提是德修成
名摄。涅槃本有离障称净。此二无碍。菩提
菩提断。俱名菩提。智相智性皆名佛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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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神力摄功德大。智用不测故。二无比
德学地无等故。上二妙用自在。三大义德。利
他无量故。四无讥嫌德。自行难得故。五不
同德外道无杂故。显上二利不同外道。无
利勤苦。上三德行圆满。后五中义摄有三。谓
离惑苦得涅槃故。一无恼者。即离惑习无
明不杂故。二无忧者离苦。苦依根本亡故。
忧悲随尽。三得涅槃有二义。一得体。谓无
忧畏城。亦是无馀涅槃。二得用。谓能建大
事。亦无住涅槃。即后二句。不住生死故云
不复退还。不住涅槃故能救无量苦难。由
俱不住。方是世间涅槃胜事。以斯为业。则
翻有为之业矣。第二菩萨如是见如来智
下。护陜劣心有二十句。前十悲其沦溺。后
十决志慈济。前中二。先牒前标后。谓见佛
智胜利。伤物不得有为过患。悯物处之。此
是牒前则起悲心是为生后。二何等下正
显悲行。文有十句。初总馀别。总由孤独无
依故生哀悯。少而无父曰孤。老而无子曰
独。今众生上远慈尊。又无方便下不利物。
又阙善心。故云孤独。既孤且独何所依救。
别有九种孤独无依。初二依欲求众生。一
已得心无厌足。故贫穷无依。经云知足之
人虽贫而富。不知足者虽富而贫。未必无
财方曰贫也。二未得他财求无休息故。
三毒火然此即多欲。多欲之人多求利故烦
恼亦多。初求生贪不遂生瞋。非理为痴。次
三依有求众生。一闭苦果狱。二集因覆障。
三无观察道。由生八难不闻法故。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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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安能得灭。后四依梵行求众生行。前
三小乘。一行小因不求大因胜善之法。二
保执小果不求菩提。为失佛法。当知此
辈皆是增上慢人。三不得大般涅槃。长随
变易生死。后一外道虽求解脱。以行邪故
失于方便。又上总别十句。亦可通为五对。
一无亲无财。二有惑有苦。三有障无治。四阙
因失缘。五顺流背灭。第二菩萨如是下决
志救度中。初结前生后。作是念不正显救心。
文有十句。初总馀别。别分为三。初三何处
救度。谓三道中一脱业结。二净惑染。三度
苦果。次五以何行度。谓授三学。初二正授。
一著戒善处。二劝住定慧三昧地故。定慧
合说。为四地已去方是慧地。此地定增故。慧
是定中之慧耳。后三明授法利益。初二戒
益。一将受戒者。令除疑生信。众生受佛
戒便同大觉。固应欢喜。二已受者令知持
犯。见其胜益安固不动。后一定慧益。灭除
沈掉故云调伏。后一度果。云何救度成。令
得有馀无馀涅槃故。上皆论意。更有一理
授行五句中。初三是戒。初著戒处。次由持
戒得心不悔。故云安住。后由不悔得心
欢喜。次一授慧故云知见。后一授定故云调
伏。然三学对于三道。有通有别。别则戒无
业结。慧能断惑定度苦果为别。对前次故
先说慧。然犹附论。若直就经文。对前十类
生此十心。一救孤独故。二脱贫穷故。三
净三毒故。四度有狱故。五著无覆障处
露地坐故。六住善观察故。七得善法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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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故。八知见性相同佛法故。九调伏
诸根不随流故。十应令涅槃得解脱方便
故。论非无理。未若此顺经文。第三修行
方便摄行。谓修摄生方便之行。故下经云。
以何方便而能拔济。即知不离佛智等故。
佛智等即是摄生之方便也。文分为四。一发
起摄行之因。二作是思惟下。思求方便摄行。
三便作是念下。思得摄生方便。四菩萨如是
下依思修行。今初分二。先牒前二行以为
三因。后欲依下。依前三因以明发起。今
初。一如是厌离一切有为。是牒护烦恼行
为离妄想因。二如是悯念一切众生。是牒
护陜心为不舍一切世间因。三知一切智
智有胜利益。是牒护小心为发精进因。谓
既知佛智胜益。则修行彼道以趣入故。然
三因之中初后是智。中一是悲。悲智为因能
求方便。后发起者既思三因。欲将有益之
智救可悯之众生。故说经者为此发起故。
论云此言示现发起方便摄行故。第二思求
方便者。亦只思前众生。堕有为惑业苦中。
欲令永灭得大涅槃。未知方便故思求
之。今经阙一业字。论经具有。问前决志救
中。知授三学灭业惑苦。今何故言以何方
便。答今但思其能授智慧耳。若尔前护小
中。已知如来智慧有大势力。及上因中。云
知一切智有胜利益。今何更思。答前知智
胜欲令物得。今亦思其令得摄生方便。下
乃知之。要自得佛智方令他得。第三思得
摄生方便中。方便有五。自古皆将配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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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无文于理无失。言有五者。一佛无碍
智。二八地如实觉。三四地无行慧。四三地禅
定。五亦三地多闻。然此五中从微至著。则
后后起于前前。故今观求逆寻其本展转
相因。并云不离。此五之中多闻唯能起佛
智。唯所起中间三种通能所起。论依此义
摄五为三。一佛智穷尽果海。名證毕竟尽。
二以中三皆有。下从他起上能起。他渐增
至佛。故摄为一。名起上上證毕竟尽。三
以闻慧为彼中间起行所依。名彼起依止
行。以其闻慧未是證行。不得名起。而忘
躯求闻亦得称行。已知大旨。次略释文。
一佛智名无障碍解脱者。无二障故是离
障解脱。具十智力权实无碍故。是作用解
脱。此是究竟摄生方便。二此智要依如实觉
者。八地得无生忍。觉一切法如实性故。若
觉实性方能尽惑。于事理无碍故。佛智由
起。论释一切法云。如来所说一切法者。因
音声忍方得无生。寻于能诠悟所诠故。
释如实觉云。随顺如实觉者。因于顺忍得
无生故。三此觉不离无生慧者。欲觉一切
法。一切法不出二种。一者自相。谓色心等
殊。是有为法体故名为行。二者同相。色心
虽殊同皆生住异灭所迁。举初摄后故。但
名生。今四地菩萨了自及同。皆缘生无性
成无分别慧。故云无行。无生下一行字是
慧行相。以无行无生为慧行相。若如是行。
则得八地觉法自性也。四此慧不离禅等
者。谓此无生慧非定不发。言禅善巧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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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满胜进分禅故。出入自在亦不染禅。
故名善巧。决定者。于他四地决能发也。观
察智者。论云自智慧观故。谓即三地禅中之
智。非前所发四地无生之慧。彼四地之慧。此
中名光明。依此光明故名明地。故四地證
慧。由三地禅中修慧而发。五此禅不离善
巧多闻者。此中修慧由后闻慧方得起故。
三节皆慧而慧不同。言善巧多闻者。不取
闻相故。然佛智之因乃通十地。而偏举三
者。此地闻修近所行故。四地是慧增之首
故。八地无功用之初故。第四依思修行。上既
逆推本由多闻。今则顺行。先求闻慧而起
闻行。文中二。初结前标后。后日夜下正起
求行。于中分二。先明求法行。后菩萨如是
下明求行因。今初文有十句。闻法者无慢
心故。二喜法者无妒心故。三乐法者。无折
伏他心问义故。此三约听闻时。四依大乘
教自见正取不忘失故。此拣求小不名
善故。自见正取者不由他悟故。五随自读
诵故。六为他解说故。七顺所闻法静处思
义故。此三约已得法自他利时。八到法者。
依定修行到究竟故。九住出世间智故。十
顺佛解脱行故。上之后三皆约修行。然后
二拣不同世间之行。若望后厌分正修此
十。皆是闻慧。若望依思而行此十。皆名为
行。于中初日夜常闻。以显勤行喜法等九。
显正修行。又此十句。若约所受唯教与义。
闻约教成修依于义。思通教义。第二求行因
中二。初常勤求因。二菩萨如是下正修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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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十句有此二故。今初论云彼常勤行
以何为因。示现恭敬重法毕竟尽故。于中
分六。一总明轻财重法。二是故菩萨下双
舍内外。三无有恭敬下内财敬事。谓心则恭
敬舍慢。身则承事忘苦。四若闻一句下。况
舍外财。五若闻一偈下轻位重法。人天王
位终是无常。句偈教义法王为果。一句一
偈。约闻教法净菩萨行。约闻义法。六若
有人言下甘苦重法。以一句之法能尽苦
源。地狱多劫诚可甘也。二正修行因中。初
结前。后如其下正显因相。谓静处思惟正
观。为修行之因也。然论经但云正观无修
行字。故是思慧为修行因。若顺今经。此一
段文乃是后文标举耳。大文第三此菩萨得
闻法下。明厌分者。前明闻思。今显修慧。即
五种方便中。第四禅善巧决定观察智也。论
云云何厌分。是菩萨闻诸法已。知如说行
乃得佛法入禅。无色无量神通彼非乐处。
于中不染必定应作故。谓不乐不染即是厌
义。其无量神通是厌之果。皆修行力乘便举
来。经文七相。一依何修。二云何修。三何处
修。四何故修。五何时修。六何所修。七何为
修。束此七相大为三段。初四修行。次二證
入后一入意。今初。此菩萨得闻法已。即依
何修。以依正法故。即了相作意。次摄心安
住。即云何修。摄散住法是修相故。即摄乐
作意。次于空闲处。即何处修。空闲通于事
理。则无处非修即远离作意。次作是思下
即何故修。要必修行方證得故。即胜解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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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然口言者通于说听故。瑜伽云。非但
听闻文字音声而得清净也。瑜伽三十三明
修行八定皆有七种作意。一了相作意。谓
了欣厌相故。二胜解作意。谓正是修行。三
远离作意。谓与断道俱。四摄乐作意。谓少
分触證喜乐。五观察作意。谓重观试练。六加
行究竟作意。谓心得离系。七加行究竟果作
意。谓无间證入。上修行中已摄其四。前修
行因中有观察作意。后二作意在證入中。七
中前五通贯八定。下八定中各有后二故。此
总修下亦总发。然皆即妄即真圆融自在。又
任运而发不同欣厌故。下论云三昧地故。
得不退禅。不退即无漏定也。又释内净云。
修无漏不断三昧故。故知一一皆同鸟迹。
第二佛子是菩萨下。證入中分二。初结前。
即何时修證。谓在三昧地时是修行时。正修
行竟是證入时。论经云。住此明地因如说
行故。今经阙如说行言。若但云住地。岂初
安住即得此禅。但前已有修行之言故今
略耳。后即离下即何所修。修何所證谓證八
定。八定之义广如别章。略以四门分别。一
入意。二释名。三体性。四释文。即当辨相。
今初下。经云但随顺法故。行而无所染著。
论云。以何义故入禅。无色无量神通为五
种众生故。一为禅乐憍慢众生故入诸禅。
谓得世禅恃以生慢。二为无色解脱憍慢
众生故入无色定。谓外道證此以为涅槃。
恃以生慢。菩萨示入八禅。一一过彼故摄
伏之。三为苦恼众生入慈悲无量。令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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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永与乐故入慈无量。应解彼苦令不受
故入悲无量。四为得解脱众住。故入喜舍
无量。谓喜其所得自离动乱故。五为邪归
依众生故入胜神通力。令正信故又示入
禅定示定寂静。超欲等过令物仿故。善
自调练知纯熟故。寄位次第法应尔故。尚
不同二乘自为。岂与凡外而同年。然无量
神通即是厌果。论主并举者。欲显皆为顺
法故。云何顺法。为顺菩萨大悲化生法故。
二释名者。先通后别。通中先释四禅。禅那
西音此云静虑。静谓寂静虑谓审虑。故瑜
伽三十三云。于一所缘系念寂静。而审思
虑故名静虑。是以静能断结虑能正观。诸无
色定有静无虑。虽能断结不能正观。欲
界等持有虑无静。虽能正观不能断结。
故唯色界独受斯称。次无色定者。婆沙百四
十一云。此四地中。超过一切有色法故。违
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于彼无容生故。俱
舍云。无色谓无色。若大众部及化地部。亦许
有色细故名无。俱舍论中广破有色。次释
别名者。初四禅者。一有寻有伺静虑。二无寻
无伺静虑。三离喜静虑。四离乐静虑。俱舍
定品云。初具伺喜乐。后渐离前支即斯义
也。无色别名至文当释。三体性者。婆沙云。
四静虑有二种。一修得。俱舍论云是善性摄
心一境性。以善等持为自性故。若兼助伴
五蕴为性。二生得随地所系。五蕴为性。皆
有色者定共戒故。无色体性。但除于色馀
义同前。故俱舍云无色亦如是。四蕴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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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大乘宗中亦无异辙。若会相归性。则八
定支林一切皆空。若事尽理现皆如来藏。泯
绝无寄则定乱两亡。若事理圆融一即一切。
第四释文。初明四禅后说四空。四禅之中
虽支有多少。论主并勒为四。一离障二对
治。三利益四彼二依止三昧。四中后三是支
初一非支。虽后后所离是前前支。望于当
地并皆非支。然四禅通说有十八支。谓初
三各五。二四皆四。为欲恶难除。第二禅喜
深难拔故。初三各五。初三不然故二四唯
四。其间除重则唯有十。谓一觉二观。此唯
初禅。三舍四念。此通后二。五喜局于前两。
六乐该于前三。七者一心遍于诸地。八内
净唯二。九正知唯三。十舍受唯四。若分二乐
则有十一。若内净无别体。则唯有九。此等
皆为顺益于禅故。立支名故。瑜伽十一云。
诸静虑中。虽有馀法然此胜故。于修定者
为恩重故。偏立为支。今初初禅一即离欲
恶不善法者。此明离障。以一即离贯于下
三。然诸论说大同小异。若毗昙离五欲故
名为离欲。断十恶故名为离恶。除五盖故
名离不善法。若智论八十八云。离欲者。谓
离五欲恶不善法。谓离五盖。五盖将人入
恶道故名恶。障善法故名不善法。若辨盖
欲之相。广如智论十九。及瑜伽十一。杂集
第八。断欲恚害恚即是恶害即不善法。瑜
伽三十三亦合恶不善法。彼论云。离欲者欲
有二种。一烦恼欲。二事欲。离亦有二。一相
应离二境界离。言离恶不善法者。烦恼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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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生种种恶不善法。即身口恶行。此意则
总弃欲界诸恶不善。已明离障。二有觉有
观者。此有二支。是修行对治。新译名寻伺。
皆初粗后细。俱舍云。寻伺心粗细。智论云譬
如振铃。粗声喻觉细声喻观。瑜伽十一。以
寻求伺察不净慈悲。治欲界欲恚害障。又五
盖中。有欲恚害不死亲里国土等觉。今对
恶觉起善觉察。又智论四十四云。小乘以
欲恚恼觉为粗。亲里国土等觉为细。又唯
善觉为细。于摩诃衍准皆粗则觉空为
细。三离生喜乐者。是修行利益。庆离欲恶
等是故生喜。身心猗息及得解脱之乐。故
名为乐。由此名利益支。瑜伽三十三云。离
者已得加行究竟作意故。所言生者。由此
为因为缘无间生故。已获加行究竟果作
意故。喜乐者。谓已获得所希义。故得大轻
安。身心调畅有堪能故。四住初禅者。是彼
二依止三昧。谓于所缘审正观察。心一境
性。为彼对治及利益支之所依止。依止定力
寻等转故。其所离障以无行体。非是支故
不为彼依。而言初者。欲界上进此最初故。
而言住者即安住义。瑜伽云。安住者。谓于
后时由所修习多成办故。得随所乐得
无艰难。乃至七日七夜能正安住四禅。此
句大旨不殊。第二禅中。一灭觉观是所离
障。觉观粗动发生三识。乱于二禅。如净水
波动则无所见故。初禅能治为此所治。则
病尽药亡。二内净一心无觉无观者。是修
行对治。言内净者。小乘是信能净心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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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散动定等内流。大乘即揽三禅三支以
成故。显扬十九瑜伽六十三。皆云内净。以
舍念正知为体。以此三法尚为喜覆。力用
未胜但能离外寻伺。故合名内净。言一心
者释于内义。唯缘法尘不同初禅有三识
故。故身子阿毗昙云。欲界地中心行六处。初
禅地中心行四处。谓无鼻舌识。二禅已上心
行一处。唯意识身缘法尘故。无觉无观释
于净义。不同初禅有觉观故。前灭觉观
显于所治。此复言无显能治无故非重也。
本论释一心云。修无漏不断三昧行一境
故。欲异世间是如实修故。不断者相续一
心。行一境者对缘一心。由此即名三昧无
漏。三定生喜乐。此二支是修行利益。初禅庆
背欲恶故名离生。今庆觉观心息故名定
生。如净鉴止水故身心适悦。若智论意。即
从初禅定生。欲界无定故。初但云离二禅。
虽离初禅烦恼。初禅有定故。又初禅离欲
大障故。四住第二禅。即彼二依止三昧。第三
禅中。一离喜者是所离障。谓二禅利益支。喜
心分别想生动乱。三禅转寂故须除遣。如
贫人得宝生喜失则深忧。莫若双绝喜忧。
方为快乐。二住舍有念正知三支。是修行对
治。一住舍者。即是舍数拣非舍受故。诸经
论皆名行舍。行心调停舍彼喜过。故显扬
云住舍者。于己生喜不忍可故。平等正直
无动安住。二有念者。于喜不行中不忘明
记故。三正知者。或时失念喜行。于此分别
正知而住。谓住于舍。瑜伽三十三大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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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上三即前内净渐修转胜。至此别开深细
寂静故。能治下地喜踊浮动。三身受乐下是
利益支。于中初身受乐。正显支体。正对二
禅喜心浮动。是故但言身受于乐。设心受乐
亦名身受。故瑜伽云。由舍念正知数修习
故。令心踊跃。俱行喜受便得除灭。离喜寂
静最极寂静。与喜相违心受生起。彼于尔
时色身意身领纳受乐及轻安乐。是故说言
有身受乐。又初禅喜乐。如土石山顶而有
池水。二禅喜乐如纯土山顶而有池水。三禅
之乐。如纯土山在大池。内乐遍身外身在
乐中。是故心乐亦名身受。次诸圣所说能舍
有念受乐者。释成胜义。谓下诸地。无如是
乐及无间舍。上地有舍而复无乐故。诸佛
及佛弟子说第三禅。具有能舍及念正知。而
复受乐故。诸乐中三禅乐胜。此瑜伽意。不
应别解。文中略牒尚阙正知。但有舍念已
殊上下。四住第三禅。即彼二依止三昧。第
四禅中。一断乐先除苦喜忧灭者。即是离障。
三禅胜乐于此为害。如重病人。观妙音乐
为障四禅故。须除遣故云断乐。得此定
者。即于尔时所有苦乐。皆得超越故。总集
说先除苦等。先之一字总贯下三。二禅先
除苦受。三禅先灭喜受。初禅先灭忧受。并
今断乐则已灭四受。依禅次第应先明忧。
为对前乐先言除苦。瑜伽十一云。何故苦
根初禅未断。答彼品粗重犹未断故。若尔
何不现行。答由其助伴相对忧根所摄诸
苦彼已断故。若初静虑已断苦根。是则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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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初静虑及第二时。受所作住差别应无。
由二俱有喜及乐故。此意明不断粗重
故。异二禅而无现行。故立乐支。若依小
乘。初二禅之乐。但是轻安而非乐受。三是
乐受故不同也。二不苦不乐者。是利益支。馀
禅皆先明治。今此先明益者。乘前总无四
受。便举不苦不乐明五受。内唯有于舍。
是不动故。若尔前来亦灭忧喜。此何不言
不忧不喜。答五受明义无别不忧不喜。三受
明义。苦乐摄于忧喜故但对之。又此正断
于乐故宜对之。三舍念清净。此二是对治
支。三禅舍念与乐受俱。此断乐受故云清
净。然其能治大同三禅。但所治喜乐故分二
别。喜心浮动常须正知。乐受深细但须舍
念。若远显清净者。瑜伽云。从初静虑一切
下地灾患已断。谓寻伺喜乐入息出息。是故
此中舍念清净鲜白。由是此禅心住无动。此
论略举六事。应兼无苦及忧故。俱舍等。明
此禅中离八灾患。然四禅虽曰不动。而犹
有舍受。未名无受。瑜伽十一云。又无相者。
经中说为无相心定。于此定中舍根永灭。
若非无相乃至有顶。皆有舍受。四住第四
禅。即彼二依止三昧。然入上色定。其身相
状如处室中。入下四空如处虚空。第二
四空空处等。名同心一境性。有何差别。俱
舍定品显此差别。由离下地染故立四名。
谓离第四禅。立空无边处。离空无边处立
识无边处等。差别既尔。从何得名。彼次颂
云。空无边等三名从加行。立非想非非想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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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故立名。谓修定前起加行位厌坏色
故。作胜解想思无边空。加行成时名空无
边处。厌空想识厌识想无所有。准此可
知。其第四空由想昧劣。谓无下地明慧胜
想得非想名。有昧劣想名非非想。故前三
无色加行受名。第四无色当体受称。以前
三近分加行位中。唯缘空等。入根本位。亦
缘馀蕴故。从加行受名。第四非想加行根
本。同一所缘故。当体受称。瑜伽论中亦同
于此。加行等想空识等殊。至文当辨。然此
四空亦各有四。谓离障等。而经文中。但各
三句义含于四。谓初段离障具对治义。问若
有治等为有支不。答准杂集等论。诸无色
奢摩他一味相故无有皮分建立。若依璎
珞本业。四无色定各有五支。谓想护止观一
心。经论相违云何会通。论依相似不同四禅
觉观等异。又慧用劣名无支分。经就相似
同皆有五。如初空定厌下色相。起于空想。
即今对治护彼色相。令不现前。若超色想
即名为止。是今离障空无边行。照了分明即
是观义。是今利益一心。即是彼二所依故。五
支显然。岂得判无违经依论。今初空处。谓
观虚空作无边行相。能灭色想。心安空定。
名空无边处。文中三句。初句含二义。一明
离障。二明对治。言离障者。曲有三句。谓
离三有对等色。论云。超一切色想者。过眼
识相。此明超可见有对。二灭有对想者。耳
鼻舌身识和合想灭故。此灭不可见有对。三
不念种种想者。不念意识和合想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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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一切法故说名种种。此灭不可见无
对。意识虽缘非色之境。今但取缘色自有
种种。皆云想者。小乘以在色欲修起此定。
未舍色形故不言灭色。但言灭想想取
色相。故偏灭之。大乘之中决唯灭想。若超
色相说无色者。后灭空识应无识空。问
香味之想初禅已离。色声触想二禅已除。今
云何言空定灭耶。远公答云。香味二想虽
尽初禅。今云灭者治有四种。一坏对治。谓
方便道观下有漏无常等故。二断对治。谓
无碍道正断下过。三持对治。谓解脱道为
首。及后一切无间解脱持彼无为。不令失
坏。四远分对治。谓解脱为首。及后一切无
碍解脱。远令前障毕竟不起今此空定据第
四治色声触三。云二禅虽灭者。二禅已上
乃至四禅。当地虽无得借。初禅三识之心
见闻觉触。是故乃至第四犹有此想空定灭
之。此上所释约次第修。若于色界顿修空
定。则六识行境并皆得灭。故论上言意缘
一切法亦无拣故。

已明离障云何对治。前
三句中不念之言。含于对治。谓不分别色
等境故。何以不念见无我故。约菩萨实治
故云无我。若依有漏但厌苦粗。以为加行。
顺正理云。谓若有法虽与色俱。而其自体
不依属色。诸有于色求出离者。必应最
初思惟彼法。谓虚空体虽与色俱。而待色
无方得显了。外法所摄其相无边。思惟彼
时而能离色。此即加行之相也。二入无边
虚空者。是修行利益。谓三色想绝。则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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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廓尔无边故。三住虚空无边处者。是彼二
依止三昧。瑜伽云。由已超过近分加行究
竟作意。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是故
说言空无边处具足安住。准瑜伽意。四义之
中离障是超下地对治。是加行究竟作意利
益。是胜解作意。彼二依止。是加行究竟果作
意。前三为近分后一是根本。后之三定一
同于此。又此四义初何所超。次云何能超。三
超前何缘。四超何所證。二识无边处。心缘
内识作无边行相。故以为名。初超虚空无
边处。是明离障。彼何所障外念为粗故。云
何对治。见彼外念粗分别过患故。二入无
边识。是修行利益。前明舍外今辨缘内。正
理云。谓于纯净六识身能了知中。善取相
已安住胜解。由假想力。思惟观察无边识
想。由此加行。为先得入根本。后依止可
知。三无所有处者。即内外皆无也。初超无
边识是明离障。何过须超。事念粗故。云何
对治。见粗念事分别过患。次入无少所有
者。修行利益。前以舍外缘内故为粗。念既
无所取能取亦无。故内外俱无。斯为利益。
正理云。见前无边行相粗动起此加行。是
故此处名最胜舍。以于此中不复乐作无
边行相。心于所缘舍诸所有。寂然而住。瑜
伽云。从识处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馀境
都无所得。此意明识既为粗。识外复无故
无所有后住无所有处。是彼二依止。四非
想中。无下七地明了之想。有昧劣想故以
为名。超一切无所有处。是所离障。云何对
卷三十六 第 786b 页
治。无彼无所有以见粗念分别过患。故
为能治。既寂无所有云何名粗。犹有无所
有想故经阙一句论经则具。彼云知非有
想非无想安隐即修行利益。即入非有想非
无想处行。是二依止。瑜伽云。先入无所有
处定。超过一切有所有想。今复超过无所有
想。故言非想。又言非无想者。非如无想
及灭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尽。唯有微细想。
缘无想境转故。即于此处起胜解。则超近
分而入根本。此中所以不出三界者。由
缘无相境。即是细想。外道不了谓为涅槃。
未能无缘岂离心境。况计此为我复生爱
味故。法华喻头上火然。若知此患更求上
进。求上进时求上所缘。竟无所得。无所
得故灭而不转。则得灭受想定也。若未得
此定厌想为先。后想不行即入无想定。然
婆沙百四十一。显扬第三及诸论皆明。而文
言浩博。上引二论文略义显。今更约第一
义修略示四空。谓观色即空心安于空。是
空处定。次知空色不出于心。是识处定。次
心境两亡为无所有。次亦亡无所有想。缘
无想住名非想非非想。若不缘此无想。则
诸漏永寂。第三入意但顺化众生法不同
凡小有爱味等。如前已释。大文第四佛子
此菩萨心随下。明其厌果。即前八定之所等
引。故名为果。文分为三。初四无量即行方
便果。次五神通即行功用果。三此菩萨于诸
禅下总结自在。今初所以先明者。凡夫味
定三界轮回。二乘上升多皆趣灭。菩萨因定
卷三十六 第 786c 页
发生慈悲。广利有情成菩萨性。然入之所
以前论已辨。为对生死涅槃分四为二。准
瑜伽等。四种无量为四有情。谓缘求乐众
生兴慈。有苦兴悲有喜随喜。有惑不染。
复应此四通缘一切。以智导之则无所著。
此四皆缘无量境。故名四无量。若总相说。
皆以定慧而为其体。若别明之。慈即与乐
无瞋为体。拔苦不害庆他不嫉。自他舍惑
即是善舍。文中二。初别显慈行。后住悲下
类显馀三。初中有十二句。心随于慈。此句
为总。随有二义。一心不趣寂动皆合慈。二
以此慈心随逐于物如犊逐母。次十句别。
慈之种类总有其三。初有七句八义。众生
缘慈。次一法缘后二无缘。缘谓缘念。初缘假
者欲与其乐。次缘人空。但有蕴等善恶行
法。以用教化。后缘众生体空。欲令悟入。初
一通凡次一通小。后一唯大。今初八义曲
复有四。初四与乐正显行相。广者与欲界
乐。欲境广多故。大者与同喜乐。谓初二禅
喜受俱。故高出名大。无量者与不同喜乐。
三禅已上离苦离喜故。深故名无量。不二
者三乐平等与故。上皆论意更有一理。广则
无乐不与。大谓菩提涅槃。无量谓穷来际。
不二者无一不与故。次二治障。不爱之冤
亦与其乐。故无怨障。是爱之亲亦与其乐。
非是偏情故无对碍。中人无爱不爱故非
障也。次一清净。谓无身心不调五盖等障。
是行清净慈。后一摄界慈定。起于色界正
果。慈之馀势起欲界习果。皆无苦恼之事。
卷三十六 第 787a 页
故修慈经说修慈。有十五利。谓卧安觉安。
天护人护。眠无恶梦寤常欢喜。水不能漂
火不能烧。刀不能伤毒不能害。常生善
处镇受快乐。正报梵世残报人王。远果作
佛皆慈之果。然此中有多种果。初现报果。常
生下后报果正报梵世望上。生报望下正报。
残报人王即是习果。又初七用果。水不漂
等是增上果。常生下异熟果。残报等流果。作
佛是离系果。修一慈心。三报不断五果俱
圆。无费一毫而功报无极。幸诸后学思而
修之。次遍至一切处即法缘慈。横遍十方
竖通三界。彼中所有一切诸法。皆能缘念。然
法有二种。一缘圣凡五蕴之法。二者众生
所有分别。作业之法。此即所化差别故。涅槃
云。缘利众生法名为法缘。后二句无缘者。
无缘有二。一自体无缘。竖穷法空云尽法
界。二遍至无缘。显空无分齐。横尽虚空。末
句。云遍一切世间者。总结上慈成无量义
也。类三可知。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