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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二
唐清凉山大华严寺沙门澄观撰
* 十行品第二十一
来意有二。一前序此正故。二前辨所依佛智。
此辨能依之行故。二释名者。随缘顺理
造修名行。数越尘沙寄圆辨十。仁王名为
十止。就三学中定心增故。梵网名。为长养。
长道根故。若具梵本。应云功德华聚。菩
萨说十行品则兼能说人。今文略耳。宗趣
可知。四释文者。此品不同前二。有行德
者以行为主。故略无之。又行德已纯熟进
趣中收。故唯一品义当行中之解。品有七
分。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分。四本分。五说分。六现證分。七重颂分。今初三昧分。功德林
入者为众首故。表说十行众德建立故。承
佛神力是入定因。入菩萨善思惟者。显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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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拣因异果故名菩萨。巧顺事理拣择无
碍。无心成事名善思惟。二入是已下明加分
有三。初总辨作加因缘。二辨加所为。三正
显加相。初中四。一总标加因。二十方下加缘
显现。三告功德林下赞有加因。四善男子下
双显加定因缘。于中二。初别显所因。二令
汝入下结因所属。今初。亦有四因。一伴佛
同加准十住会。即是神力加也。二主佛宿愿。
三主佛现威。四大众机感略无助化善根。或
是诸字中摄故。馀义具于前会。二为增长下
辨加所为。有十一句。前十别明。后所谓下
一句总结。乃至起分皆同前会。但住行之殊。
第三善男子下。正辨加相中三。初语业加。
命其说故。二是时诸佛下意业加。与智慧
故。有别显徵释。别显中初总馀别。别中一
捷辩。二无断辩。三无师智。前后二会并无此
智。即是本觉之智了因自得悟。不由师。假
佛缘显故得云与。及无痴智并是迅辩。四
应辩五无谬错辩。六丰义味辩。七一切世间
最上妙辩。八总策前七九。此七无胜。三尔时
下身业加。增威力故。第三时功德林下。起
分可知。第四告诸下本分文二。初行体后行
相。前中若约所依。即前善思三昧为体。若
约所观即二谛双融。若约能观悲智无碍。
今从教相。即下四行为体。若约十行别体。
即以十波罗蜜为体。义见初会。今就教相
中。若直就经文文分为二。初标显。二何以
下徵释。初中先标行体难思。行即深心所修
行海也。与法界下显难思之相。深等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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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齐虚空。故心言罔及也。又超下位名不
思议。又即理之事行。同事法界之无量。等
虚空之无边。即事之理。行同理法界之寂
寥。等虚空之绝相。此二俱非言之表诠心之
显诠。故难思议。况二交彻。能令一行摄一切
行。一位摄一切位。纯杂无碍故。第十行。云
入因陀罗网法界。成就如来无碍解脱。人中
雄猛大师子吼。乃至到一切法实相源底故。
又若唯遮者则凡圣绝分故。非但遮常心
言。亦应融常心言。是则于中思议不可尽
也。遮融无二。则思与非思体俱寂灭。方曰
真不思议。从徵释中。何以因人之行便叵思
耶。释云同佛果故佛穷事行之边。极理行
之际。断一切障證一切理。因圆果满融无
障碍。菩萨同彼宁可思议。若取论势。菩萨
行为总句。馀皆是别。不可思议即真实行也。
彼约地前不见。此约凡愚叵思。亦名真实
行布。位中无真如观故。无观相行。二与法
界等即是胜行。亦是佛本故。三与虚空等即
因行也。是无常因亦未得地智。缺常果因
也。四学三世佛而修行者是不怯弱行。未能
顺理真实救护。故无大行。馀同前会。第二
佛子何等下辨行相。文分为三。初总徵其
名。二佛子下标数显胜。故云三世诸佛同
说。三何等下徵数列名。先徵次列后结。列
中。然与本业名虽小异。而义意大同。一施
悦自他故名欢喜。约三施说在因皆悦故。
下经云。为令众生生欢喜故。若就果说。财
获富饶无畏。身心安泰。法施当获法喜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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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义。此约随相。本业云。始入法空不为
外道邪论所倒。入正位故名欢喜行。此约
离相。二三聚净戒亦益自他。故名饶益。或
以后摄前。本业云。得常化一切众生法。皆
利众生故。此唯据利他。三忍顺物理名无
违逆。彼云得实法忍无我我所名无瞋恨。此
约以后摄初。晋云无恚恨。亦是以初摄后。
而实二忍顺物法忍顺理。以后遵前。皆顺
事理。四勤无怠退名无屈挠。亦通三勤。彼
云。常住功德现化众生。故名无尽。谓若有
怠退斯则有尽。而摄论三精进中。三名无
弱无退无喜足。则是以后摄初。五以慧资
定离沈掉故。名无痴乱。彼云。命终之时。
无明之鬼不乱不浊住正念。故名离痴乱。
此但从一义。故下经云。于死此生彼心无
痴乱。六慧能显发三谛之理。般若现前故名
善现。彼云。生生常在佛国中生。此但据得
报。谓即空照有而能现生。七不滞事理故
名无著。彼云。于我无我乃至一切法空故。
此即涉有不迷于空。谓于我而无有我也。
若于我无我皆不著者。则双不滞也。以有
不舍不受方便智故。八大愿可尊故。又成
大行愿乃能得故。故名难得。彼云。三世佛
法中常敬顺故。名尊重行。彼约修心此约
难胜。九善巧说法名善法行。彼经云。说法
授人动成物则故。同于九地法师位故。十
言行不虚故名真实。又称二谛故。故彼经
云。二谛非如非相非非相。故名真实。然上
约十度释名。度各有三。并见初会。第五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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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何等为下说分。十行则为十段。一一各三。
谓一徵名。二释相。三结名。今初。欢喜行即
是檀度。初徵名中已如前释。第二佛子此菩
萨下。释相分二。先略辨体相。后修此行时
下。广显名相。今初。瑜伽菩萨地。菩萨六度
各有九门。一者自性。谓出行体。二者一切。
谓能具行。三者难行。谓就中别显。四者一切
门。谓行差别。五者善士。谓作饶益。六者一
切种。谓偏摄圣教。七者遂求。谓随所须。八
者与二世乐。谓于现在作大饶益。令得未
来广大安乐。九者清净。谓胜离相成波罗蜜。
今文分三。以摄于九。一总标施主。二其心
下离所不应。三但为下彰其意乐。今初。含
摄前四及与六七。谓一者施主惠施。显施自
性。惠有二义。一惠即是施。二谓巧惠筹量
可不。凡所有物悉能施者。摄馀五门。谓一若
内若外。二若难若易。三财法无畏。四一切种
门。五随求与故。二离所不应即清净施。文
有五句。以摄十义。心平等者略有四义。一
无执取。离妄见故。二不积聚。施观渐与顿
皆平等故。三不高举。但行谦下不与他竞。
离憍慢故。四无向背。不朋党故。言无有
悔吝者。此有三义。一不退弱。施已无悔故。
二不下劣。胜物无吝故。三不留滞。速与无
吝故。言不望果报者。不求异熟果故。不
求名称者。无所依故。不贪利养者。不望
报恩故。三彰其意乐中。有十二句摄上二
门。谓前十一句明善士施。此有五相。一但
为救护者。不损恼故。二摄受者。自手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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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三饶益者。应其时故。上三下益。次有八
句。明其上攀不出二意。一净信故。二恭敬
故。八中一创起习学。二忆持不忘。三爱乐
不舍。四净治其障。五更修增广。六住持不
断。七令不隐没。八演以示人。后令诸众生
离苦得乐。结归慈悲。即二世乐。上但为之言
流下诸句。又上救护是无畏施。摄受是财饶
益是法。第二广显名相中。广前一切施也。
亦具诸施恐繁不配。文中二。先现行财施。
后愿行法施。财中复二。一随相。二离相。前
中亦二。一明施行。二回向行。前中亦二。初
愿受胜生行施。二示异类身行施。前中
依无著论有六意乐。一方便。二欢喜。三恩
德。四广大。五善好。六清净。下并具之。于中
文四。一愿具施缘。即方便意乐先作意故。亦
即广前为大施主。二假使下难求能求。三尔
时菩萨下。明难舍能舍举难况易。即便施
者无留滞也。四如是下明一切无违。有三
意乐。初即广大意乐。能广行故。二但更下。即
欢喜意乐也。三作如是念下。恩德意乐也。
我今应下是随顺心。第二又作下。明示异类
身而行布施。回现施善未来受身。以悲深
故。亦广大心也。第二以此下回向行。初自期
大果。亦广大意乐也。后愿施田亦得二果。是
善好意乐。第二菩萨如是下。明离相施即清
净意乐也。随相离相行必同时。言不并彰故
分前后。应将离相别别贯前。如大般若。
不欲繁文故。并居一处。前后体势类此可
知。文分为三。初人空观。次法空观。后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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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益。即成彼岸智。今初也。如是利益众生者。
牒前事行。欲显正利益时。即无我想等故。
所无之法略有十句。我谓主宰诸蕴假者也。
故智论三十五云。于五蕴中我我所心起故。
瑜伽大同此说。此句为总。但是一我随事
立下别名。然由迷缘生实性。计有即蕴异
蕴之我。既了性空迷想斯寂。故云无也。若
别别观无之所以。如十定品第二定辨。二众
生者。智论云。五蕴和合中生故。瑜伽名为有
情。谓诸贤圣如实了知。唯有此法更无馀
故。三有想者。智论瑜伽俱名生者。谓计有
我人能起众事。如父生子故。有即所起诸
趣生也。四命者。谓命根成就故。瑜伽云。寿
命和合故活存现。五种种者。智论名为众数。
谓阴界入等诸因缘。是众数法故。新译名异
生。能受异趣生故。六补特伽罗者。此云数
取趣。瑜伽云。计有我人。数数往取诸趣无
厌故。此名依一声中呼一人。若依多声
中呼多人。即云补特伽罗。七人者。有灵于
土木之称。智论云。行人法故。大般若名士
夫。瑜伽释云能作一切士夫用故。八摩纳
婆。此云儒童。谓计有我人。为少年有学之
者。此名依一声中但呼一人。若呼多人多
声中呼。应云摩纳婆嚩迦也。九作者者。
作诸业故。智论云。手足能有所作故。十受
者者。智论云。计后世受罪福果报故。大般
若第三四。大品第二及金刚般若中说数有
增减。名或小异。大意不殊。回向十定准斯
会释。二但观下明法空观。菩萨既了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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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我耶。故上云人空非如二乘人空法
有。故此直云但观法界空等。法界众生界总
举所观法体。不出此二。菩萨了之究竟无
差。横则无边。等虚空故。竖则无际。离始
终故。空法者此二皆空也。空亦总句。何以知
空。但有名字无实所有故。无何所有。一
外无自共之相状。二内无有为无为之体性。
三无所住之处。所谓不在内外中间有中
住故。四无二法之相依。有去不留空故。五
无造作之功用故无所有。无所有故空。空
故众生界即法界也。第三作是下观益。九句
皆云不见者。穷于法性到彼岸故。初三即
是三轮。福田者施所生也。业约成因而招当
果。剋获为果酬因曰报。习因习续于前。习
果剋获为后。习因习果通名为因。能牵后
报此报酬因。此则果通现得又报谓有漏。
果谓无漏。同是当果。漏无漏殊。小施小果大
施大果。第二愿行法施。文分为二。初观悲
境为起愿由。二我当尽学下。起愿利益。不
坏法性是坚固因。安隐快乐是坚固果。第二
饶益行。释相之中先略后广。皆显三聚含于
九戒。今初。略中文三。初明持相。次彰离过。
后显持意。今初。初句为总。总该三聚即戒
自性。于色声下别释净义。意地无著是真律
义。亦为生说。即饶益有情戒也。二不求下彰
其离过。亦是于果无依。显清净义。三但坚
持下。显持戒意。初句为总。尽寿坚持。作如
是下以誓自要成上坚相。谓一切利养恭敬。
他论本随烦恼不能伏故。一切恶止得佛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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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真善行。缠谓八缠。即无惭无愧掉举恶
作惛睡悭嫉。初二障戒。正障律仪。次二障
止。次二障观。后二障舍。即障善法饶益。
于相修中。缠绕身心所以偏说。或说十缠。
谓加忿覆。于被举时为重障故。此即随惑。
缚谓四缚。即贪欲瞋恚戒取我见。贪利不遂
热恼生瞋。梵行命难则生毁谤。谤则戒取我
则浊乱。不毁不持方为平等。第二佛子菩萨
如是下。广显三聚。即分为三。初摄律仪。二
摄众生。三摄善法。今初即坚持不犯。为第
一难持。文中亦二。先显难持之境。谓多而且
丽加以惑心。日日长时。故为难也。后尔时
菩萨下。起观对治。即能持于难持也。言乃
至者。大品云。贪著五欲障碍生天。况复菩
提胜事皆障故。云乃至。第二唯除下摄众生
戒。于中四。初明忘犯济物。如祇陀末利
唯酒唯戒。唯除教化。即行于非道不舍智
心。即通达佛道。二佛子下轻身益物。为
第二难持。乃至舍命亦无缺故。三菩萨自
得下。彰持分齐。是第三难持。谓恒住正念
无误失故。即以难况易以误况故。本性惯
习故分齐者。初发心住。了见心性成正觉
故。解法无生常见佛故。触境皆佛。岂容佛
所生欲想耶。四尔时菩萨下。明深起大悲
是善士相。在文分三。初悲物著欲。二生劝
持心。三徵释所以。今初。七句初二为总。无
时不起。是长夜中想念。下别。一想念未得。
二趣向可得。三贪著已得。四决谓为净。五
耽染无厌。六迷醉沈溺。七随境流转。八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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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不能。二我今下生劝持心。初劝他持戒。
次住净戒下兼赞戒功德。三徵释者。大悲益
他菩萨家业故。第三作是学已下。明摄善
法戒。文分为二。初明自分现摄。后辨胜进
当摄。今初。善法虽多不出悲智故。文中略
举于中分三。初双标悲智。二然知已下。双
释二相。三如是解者已下。双明二果。今初
也。先智后悲。智中先明离过。谓离恶行无
明。后以智下明其成德。为众生下即是摄悲。
二双释二相中。悲智双运文分为二。先以
智导悲自成正观。二一切诸法下。通明入
法显彼倒因。今初。文有四对。前三二互相
望。后一当体以辨。前三对中。前二不离后一
不即。即显生之与倒非即离也。众生即能
起颠倒之人。乃染分依他。颠倒即所起之妄。
是遍计所执。初对明不离者。谓依似执实
故。离生无倒。依执似起离倒无生。第二对
明不相在。重释前义。言不离者。明因果相
待缘成非先有体。二物相在因中无果。故
倒内无生。若必有者则应遍计是依他起。果
中无因故。生内无倒。若要令有者。则应无
有不倒众生。第三对明不即。不坏因果能
所遍计之二相故。由前三对则知生倒非
一非异非即非离。第四对当体以辨倒心。托
境方生故非内法。若是内者无境应有境。
由情计故非外法。若是外者。智者于境不
应不染。既非内外宁在中间。则知心境。
当体自虚。将何对也。以明即离众生亦尔。
即蕴求无故非内法。离蕴亦无故非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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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非内外亦绝中间。本性自空何能起倒。
将何对他明非即离。既如是知则自无倒。
为物说此倒惑自除。二一切下。通明入法
显彼倒因。谓由不达缘成不坚。妄生遍
计。故云诳惑愚夫。实则愚夫自诳。若猕猴
执月。三如是已下。双明二果。即前悲智所
成之果也。亦九戒中二世乐戒也。先总后别。
总中由解诸法不实幻化。即是觉了诸行
了行相虚。名达生死。知行体寂是了涅
槃。了之究竟即得菩提。自得度下别有九
对。一度苦。二脱集。以了生死故。三调之
以道。四寂之以灭。以了涅槃故。次四即
證四谛之德。如次配上。谓由断苦故。得
安乐等。九即證佛菩提之乐。第二佛子已下
胜进当摄。于中有二十句。前十具胜德。一
顺佛二离世。三行胜法。四住等理。五等慈。
六明智。七离过。八忘缘。九舍执。十不断
烦恼而入涅槃。后十住深智。末句为总即
是佛智。馀别显深广之义。一上无过。二言
不及。三离依著。四无变动。五超数量。六
无边畔。七无终尽。八绝色相。由上故深。第
三无违逆行。即是忍度。于释相中文分二
别。初略辨行相。后对境正修。今初分三。一
修忍行。二离忍过。三修忍意今初。常修忍
法。即标行所属。谦下等言彰忍之相。文有
十句。初总显自性。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
若海之下百川归焉。恭敬崇彼安敢不忍。
不自害下九句别明。通有三释。一约三毒。
二就三业。三据三忍。初云。前三治瞋行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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瞋必害故。一无如前境而自刑害。二力及
害他。三以死相敌无论先后。及与一时但
取两害。次三治贪成忍故。梁摄论云。取是
贪爱别名。一自贪名利。二使彼令取。或
随喜彼取。三兼行上二。后三治痴修忍。痴
故执著一著己德能。云何毁我。二彼人若
是云何辱我。三俱染可知。此九皆过菩萨
正观。以不不之能治之观下文自辨。二约
三业者。害必加身著必由意。自他赞举名
为取也。苟心赞他尚为谄媚。况自称举。故
并安忍之。三约三忍者。害即怨害。取即不
能安受饥寒等苦。妄受取故。著则不见谛
理。由见谛理。三忍皆成。故思益云。诸法念
念灭。其性常不住。于中无骂辱。亦无有恭
敬。若节节解身。其心常不动等。又上三即
约违顺中庸之境。故成三毒。馀可准思。二
亦不下离忍过也。名引中人利诱下士。菩
萨上士。故不贪求。三但作下修忍之意也。所
以修者。先自忍己后为生说。令修忍行离
恶断惑。是内安忍惑亡智现。则住法忍。既
去烦恼矿秽。则身心柔和堪任法器。如彼
鍊金。上来皆是清净忍也。第二佛子下。对
境修忍广显行相。文中分二。先明修忍
行。后明修忍意。前中有三。初耐冤害。次安
受苦。三谛察法。今初分二。先彰难忍之境。
后明能忍之行。此亦难行忍也。今初分三。
初明口加毁辱故。梁摄论以耐冤害。亦名
他毁辱忍。略显十种。一触忌讳故。二恶轨
则故。三令忧戚故。四无风雅故。五极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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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故。六诠邪恶故。七不入人心故。八诠
猥杂故。九极鄙恶故。十极粗犷故。以是言
下总结所作。多人多口各多恶言。二又此下
身加逼害。上二事广。三如是经下总辨长
时。是谓难忍之境也。二菩萨遭此下明能
忍行。先结前生后。谓遭前极苦。二作是念下
正显忍相。以失自要。文有十句。初一假设
不忍失念易志故。云动乱。馀九明失。一则
不调瞋恚。二则不护根门。三迷忍法门。四
不修忍行。五随风外转。六动乱内生。七不
惜善根。八未忘彼此。上八自损。由此不
能利他今能忍故。以不不之。便成八行。
自他俱利自他俱调。若说此胜利成善士
行。二菩萨尔时下。安受苦忍。虽仍前文义
当安受故。引往所受苦以况今苦。而欲安
受。所以引者。无始显昔苦时长。诸苦明其
事广。虽事广时长而空无二利。今时促苦
少能成忍。度自利利他安不忍哉。故练磨
颂云。汝已恶道经多劫。无益受苦尚能超。
今行少善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由
斯重自劝勉诫励。令净而无乱喜不忧戚。
调其瞋蔽摄护根门。是自住忍法。令物同
忍。第三复更已下谛察法忍。亦仍前起故
云复更。斯则一忍之中。便具三忍。表非全
异故。一境具明。文分三别。一自成法忍。文
有五句。初句总标。无我已下释成空义。以
苦空无常无我四行释之。倒为其次。又约
大乘故苦乐等双遣。一人我法我两亡。二常
与无常非实相待有故。三空有俱寂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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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二四苦乐。皆遣云无所有。二诸法空下
令他成忍。众生迷空故应为。说皆清净忍
也。三是故下结行应修。然庄严论中。由三
思五想则能忍受。一思他毁辱我是我自
业。二思彼我俱是行苦。三思声闻自利尚
不以苦加人。此三文在安受忍中。思昔诸
苦自他调摄故。言五想者。一本亲想。众生
无始无非亲属故。二修法想。打骂不可得
故。三修无常想。四修苦想。五修摄取想。即
此文摄对前可思。第二为慈念下明修忍
意。文有十句义兼通别。通则三忍皆为此
十在义可知。别则为初五。故修耐冤害。慈
念为总。次但欲饶益于他。不惧他不饶益。
本欲安人岂当加报。悯彼沦倒宁怀恨心。
以忍调行摄诸恚怒。次一安受苦忍。随逐
众生无疲苦故。次二句。为觉自他修谛
察法。后二通于前三。上一为言下流至此。
斯即九中二世乐也。第四无屈挠行。挠者曲
也弱也。即牢强精进也。释相中二。先总显
其相。后随难别释。前中文三。初正显精进。
二性无下明离过失。三但为下辨进所为。
此之三段。初即总举次是释。精谓无杂故。三
是释进趣所为故。今初正显中。初句标行
所属。所谓已下显胜列名。精进多名望业
用故。初第一者亦是首义。此义有三。一大
故。第一谓为大菩提故。二胜故。第一光明
功德故。三殊胜故。第一谓超出故。第二大亦
三义。一最胜故。大胜中极故。如世大王。二
最妙故。大事理融通故。如世大德。三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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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体高上如世尊长第三胜者亦有三义。
一无上故。胜不可加故。二无等故。胜不可
匹故。三普遍故。胜体周法界无可胜故。二
离过中即难行精进。性无间杂最为难故。
先离自恼之过。谓本随烦恼任运不起。故
曰性无。圆融教中地前得尔。后终不为下明
离恼他。三辨精进所为中。有二十句具
含三种精进。但为是被甲四弘愿故。而行即
是方便加行所为之法。是所摄善。文分为四。
初三断惑。次七度生。次四知法。后六求佛。即
四弘也。今初。初断现行。次断种子。后断馀
习。二度众生中为成十力智故。烦恼是漏
意令其尽。境界即遍趣行。心行义兼于业生
死义。兼宿住处非处力。总故不明。三有四
句。知法中初总馀别。别中一事法界。若自入
法则以净信为根本。若约利他则以慈悲
为根本等。二即理法界。云平等性。三事理
无碍法界。三世之事。即平等理性也。事随理
融义含事事无碍。四有六句。求佛中初二即
智。初句教智光明。后句證智。次二知境先真
后俗。后二皆权智。前句知机识药。后句四
辩宣陈分别演说。即是乐说。说于法义句即
是辞上之四弘。初二知苦断集。后二修道
證灭。即无作四谛之境也。第二佛子菩萨下。
随难别释。于中二。先明被甲精进。后明利
乐精进。今初。全同瑜伽之文。但论以被甲
为初。约先心自誓故。本业三进之中初名
大誓。今居摄善之后。就假设遇缘耳。文有
两番问答。初番可知。后设复有下第二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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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难于前。得大善利者。我本发心愿代物
苦。但虑不容相代。今闻苦身能遂顺本悲
心。不虑时长。但增喜庆长劫不懈。况尽寿
耶。一念不悔即忘身无间。自庆得利即平等
通达。有深功德为难行也。第二菩萨以此
下。利乐精进。即用前加行摄善。以利众生。
令彼涅槃真安乐也。第五离痴乱行。释相
中二。先总显无痴乱。后别明无痴乱。今
初。句虽有六义乃有十。初总馀别。总云成
就正念者。然通三义皆名正念。一就奢摩
他品名为正念。正念即定。以彼定心离妄
念之乱。故名为正。此从业用立名。亦邻近
立称故。八正道中正念定摄。起信论云。心若
驰散即当摄来令住正念。二就毗钵舍那
品。亦名正念。谓不偏鉴达明了于缘。故下
经云。正念诸法未曾忘失。三双运道名为
正念。次下经云。以正念故善解世间等。谓
于缘明了是无痴义。不异所缘名无乱义。
即双运也。又下经。云禅定持心常一缘智慧
了境同三昧。虽有毗钵舍那及双运道。皆
就心一境。辨名禅自性。别中初句复是无乱
之总。谓不随境转故无散乱。三障不能坏
名为坚固。四缘不能牵故云不动。五超劣
显胜故云最上。六异世无染故云清净。上
五释无乱也。下四义释无痴。谓七称法界
故云广。八趣一切智故云大。九引发难量
故云无量。十不舍大悲名无迷惑。上九别
句摄为三禅。前六现法乐住。次二引生功德。
后一饶益有情。第二以是下。别显无痴乱。如
十行品第二十一(从第十九经半尽第二十一经)¶ 第 665b 页
次释前十义。即为十段。亦初一为总释前
正念。于中分二。初结前生后。后善解已下
显正念之能。文曲分二。先双标后双释。今
初也。正念有观故能善解。正念有止所以能
持。世言无益但须善解。出世有益偏语忆
持。出世不解应不持义。世言不持应无
记忆。故文虽影略义必两兼。解事解理故
名善解。二所谓下双释分二。先通就诸境
明无痴乱。后此菩萨下。别约所持明无痴
乱。今初也。据无痴乱文但有九。开初为二
句亦有十。谓法义别故。初句即法无碍合
蕴成二。谓色与心。非色谓心即馀四蕴。二
能持建立下义无碍也。义有二种。自性亦二。
一事二理。事即质碍为色性等。理即无性为
色等性。皆无名相中。施设建立持言及义。
即文义二持。今正觉理事离妄分别。名无痴
乱。此二释上能持。下八释上善解。义必兼
具故痴乱双举。三于五蕴生灭得无痴乱。
十地品云。死有二种业。一能坏诸行。二不
觉知故相续不绝。今此菩萨。于二事理静
无遗照。故无痴乱。四偏语胎生明无痴乱。
瑜伽第二说四种入胎。一正知入而不知
住出。所谓轮王。二正知入住不正知出。所
谓独觉。三俱能正知。所谓菩萨。四俱不正
知。谓馀有情。前之二人尚有痴乱也。凡夫
痴乱相者。谓下者见所生处。在于厕秽中
者。见在舍宅。上者见处华林。若男于母生
爱。于父生瞋。谓竞母故。女则反上。大集
二十七。涅槃十八二十九。俱舍第九。皆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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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次三及十文并可知。八九各有通别。别
谓四魔十魔及业。如离世间品。及如大品魔
事品起信论说。若依智论。除诸法实相皆
菩萨魔事。起心动念悉是魔业。今以智觉察
不随其转。如人觉贼及偷狗故。知魔界如
与佛界如。如无二故。既觉其事即不造
其业。第二此菩萨下。别约所持法门明无
痴乱。文有二别。先正明后徵释。前中三。初
结前标。后次所谓下正显所持。三菩萨下结
无痴乱。二正显中有十五法。一所證理体。大
分深义。所谓空故。即事真故。二即体业用
之法。三具德相故。四一具一切故云种种。
上四即所诠理法。五即能诠教法义。见初卷。
六行法以因严果故。七果法。上七通明四
法。下八唯约地位。亦果行收。谓八即初地大
愿。已證理故名正希望。决定解断二障。故
云清净。九即根本智。十即后得。此二通至
七地。十一甚广大法。即八地法證深法忍。
如法界故。十二九地是法师位。了物机故。
十三十地。知世间集共不共等故。苦无常等
通色心故。名之为共。色心类殊名为不共。
又器世间名共。共业感故。众生世间名不
共。自业成故。此二唯约所知。又随他意行名
共。随自意行名不共。又静虑无色四等五
通。虽共凡小菩萨无漏大悲故名不共。十四
等觉智。十五如来智。上竖明诸位。若约横
配者。初一唯因后一唯果。中间六智通于因
果。而别义相显。三结无痴乱者。不忘不痴
不失无乱。心常忆下通结相续。第二何以故
十行品第二十一(从第十九经半尽第二十一经)¶ 第 666a 页
下徵释。释中。以因深故不乱众生。得无乱
果。不坏正法增广大智。得无痴果。不断
善根得相续果。因果影响孱然无差。第二
复次下别释上九。摄为三禅。初六释前现法
乐住。即为六段。今初释前心无散乱文二。
初标。二所谓下释。释中又二。前释种种音声。
略列七种。言沮坏六根者。非唯引夺耳根。
亦令馀根不能缘境。故名沮坏根。以见等
而为义故。又沮坏者。如治禅病经云。因于
外声动六情根。心脉颠倒。五种恶风从心
脉入风动心故。或歌或舞作种种变。此即
破坏之义。既坏意身馀皆随坏。然色可冥
目触味合知。香少诠显。为禅定刺唯在于
声。故偏语之。明无痴乱。非馀四尘不能乱
也。故上忍中遇身加害。心无散乱。二此菩
萨下释不能惑乱。文亦分二。先总明长时不
乱。后所谓下。别显不乱之相。句有十一。初
总馀别。别为五对。一境审心定。二教达行成。
三忆因念缘。四观真起用。五外净他惑自
决义门。虽遇恶声此皆无损。上皆一切种
禅。谓通名义止观及二利故。第三不作下释
前坚固。谓四障不坏。是知正念坚固。亦是出
前不乱之因。言法障者。于法不了如彼牛
羊。此即所知障也。三障为言摄在烦恼。体
即无明故。斯亦清净静虑也。第四佛子如上
下。释前不动。谓诸恶缘不能牵故。悉能坏
乱众生身心。彰声之过不能坏此菩萨心。对
显难思。第五菩萨入下。释前最上。谓超劣
显胜故。此下三段亦即出前无痴乱缘。正
十行品第二十一(从第十九经半尽第二十一经)¶ 第 666b 页
示现法乐住之相。言超胜者。初标人拣禅。
云菩萨入。异凡小故。住于已下举法以拣
圣法。即是无漏拣于凡夫。思惟观察拣于二
乘。二乘入禅不能缘境故。身子不觉刑害
之手。迦叶不闻涅槃之音。善知已下正显
胜相。了性相故。相则念念不住。取不可得。
性则三相性空固无所得。不得性相违顺
何依。第六如是闻已下。释前清净。即清净禅。
顺违中境不生三毒。不染善取有定慧
故。了相无相故名善取。有斯正念。大地为
鼓妙高为椎。岂能乱哉。第七知一切下释
广。谓称法界如虚空故。亦近释前文有
六句。初总馀别。别中无得相空无作人空。无
际性空。此三相尽故法界理现。与法界等事
如理。故无有差别。理即事故。第八菩萨如
是下释前大义。此下二段。释引生功德。今
云大者。趣一切智不退转故。即难行禅也。
第九善入下。释前无量。谓能引发难量德
故。文分为三。初引自利德。文有六句。初标
一切门禅。次四别显后一类结多门。则何
定不摄。复云门者三昧无量。数如虚空。今
一中摄多故名为门。如牵衣一角。如蜂王
来。次增长下引利他德。后是时下结不为
乱。非唯不乱本定更增。如猪揩金山风炽
于火。第十作如是下释无迷惑。谓耽著禅
味不起大悲。是为迷惑。今悲以导禅。故无
迷也。此即饶益有情禅也。住清净念即现世
乐。得智断果即后世乐。是谓与二世乐也。
第六善现行。体即般若。瑜伽一切般若。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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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一能于所知真实随觉通达慧。二能于
如所说五明处及三聚中。决定善巧慧。三能
作一切有情义利慧。摄论以加行根本后
得为三。皆六度明义。唯识以生法俱空。本
业以照于三谛。皆十度明义。经有十度应
依本业今为顺文。且依瑜伽则权实无
碍。皆名善现。虽彼依六度。今圆行菩萨则
十度齐修。据行布分兼正不同。亦不相滥。
就释相中。古人亦依本业三慧分三。初明
中道。次念生无性等以为照无。普入已下明
其照有。此得次第三谛。失于圆融。又照无
经中佛法世法二互不异。亦不杂乱。岂独是
无。今约圆融依于瑜伽兼正以辨。各具三
谛故。彼论释初慧云。于一切法悟平等
性。入大总相究达一切所知边际。远离增
益损减二边。顺入中道故。文分二别。先明
行相后显成益。前中亦二。先略后广。前中
又二。先总标。后能知下解释。今初也。三业清
净是能示体。示于三业正是现义。住无得
现。现即无得寂用无碍。斯即中道可称善现。
若异后有无。而说中者相待中也。二释中能
知三业。皆无所有是住无得义。不妄取有
离二边缚。是清净义。凡所示现无性无依。
释示无得义。以境无定性心无所依。皆不
可得也。三业皆示故致凡言。二住如实下广
辨行相中三。初如实随觉慧。二佛子此菩萨
作如是下。于五明等善巧慧。三菩萨尔时
下。能作有情义利慧。今初如实觉。于三业
而现三业。于中先别明后总结。前中三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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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段。今初意业是二本故。首而明之。如
实心者用所依也。住者心冥体也。知无量心
等者不碍用也。即所示意业。多心多法皆有
谛也。境既无相心何所得。即无谛也。有无不
二故曰甚深。即中道义也。不可以次第三
观而观。故名难入。唯圆机方能入故。何者。
若偏观三谛是常是断。是相待故。若总观者。
一则坏于三谛。异则迷于一实。故即一而
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双照三一。在境则
三谛圆融。在心则三观俱运。住之与知即是
观也。古德以凡所下至于难入。明唯识观
非无所以。然且唯识之义不彰。又有释云。
心非境外故无得。境非心外故无相。即心
是境故甚深。即境是心故难入。亦是一理。二
住于正位下释示身业。正位等三即示所依。
方便已下依体起用。由非惑业之生故。生
灭即无生灭。此中正位即真如异名。非约见
道以智契会。故称为住无住。住者即住真
如。三住涅槃下释示语业。前之三句示之所
依。言语道断。显示而无相即言亡言。是断
言道故。晋经云。非有说有言语道断。然上
之所住总有七种。体一名异异从义别。一如
实心者。即自性清净心。是为总相。次正位等
三。即心之体性。正位者法所住故。真如语
其自体是实是常法性。约为诸法之本。迷
此真如有诸法故。成诸法已不失自性。
故名法性。亦即因相。涅槃等三即是果相。住
涅槃界即是真如体圆寂故。出二碍故。故智
论云。有菩萨发心即观涅槃行道。恐此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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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滥唯在果。故云住寂静性。谓约真如体
无妄动。即是涅槃。如此之性体为有无。故
云无性。无性之性即是实性。非谓断无故
举多名。方显所住之深奥。依此示现方明
所现之为善。二入离下总结三业中。初句结
心故无缚著。次句结身即所住真如等。三
结前语。即超诸世间等。末句总结三业。皆寂
用无碍故名善巧。善现之名从斯而立。第二
佛子下辨五明处。三聚中决定善巧慧故。于
文中解世间法。于中分三。初以理会事。
二菩萨如是下。事理无碍。三永不下顺理起
悲。今初。文有六句。一众生缘生故说无性。
二法依真起故会归无为。三国是心之相分
故。四时依法以假言故。五名无得物之功
故。若名在法中见义。应知名故。六物无当
名之实故。若法在名中闻名则应识义。召
火应当烧口故。二菩萨如是下。明事理无
碍。文有七句。初一总显甚深。馀句别显深
相。然世法与佛法实无二体。假约事理以
分其二。故以五句显非一异。一世相即空
故云寂静。二佛法平等故无增益。三以理
无不事故。佛法不异世法。事无不理。故
世法不异佛法。四此全理之事与全事之
理。而事理不杂。五各全收尽互无所遗。故
云亦无差别。末句了前诸法。同法界体。故
得镕融。普入三世横竖该摄。若约漏无漏
说为世法佛法。各具事理释者。一生死即
涅槃故。云世间寂静。二无有一法非佛法
故。更何所增。三二法染净虽殊。同一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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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不相异。四不坏相故。无有杂乱。五皆是
即理之事。而各互收无遗。即无差也。六同
一法界总显所因。三永不下顺理起悲。谓
无缘之悲以导前亡机之智。入假化物。初
句为总。谓虽深入智慧不忘本心。非如
八地心欲放舍。下三句别。一不舍愿炷。二
增大悲油。三兼前智光故。堪为依处。第三
菩萨尔时下。作一切有情义利慧。于中二。
先建摄生志。二先人后己。今初文有五句。
成熟是总。或因成果熟故。或始末劝奖故。
馀句是别。一折伏。二摄化。三令悟本性成
大菩提。四断惑清净得涅槃果。二复作下先
人后己。文分为四。一假设自度。二而诸众
生下。观物轮回具业惑苦。三菩萨如是下。
结所不应有二过故。一违本誓心。二堕悭
贪失。此为不可。四我当下决志先拔。第二
是菩萨下显行成益。于中三业不空。是为
遍益。终至菩提是究竟益。
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第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