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75a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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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二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弟子法慎记
弟子灌顶再治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正释外方便。是中明调伏欲界粗心中。浅近方便寻者。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浅近说易行难。岂得即论理诸深方便
也。至下释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乃当随禅事理深浅约證位之前。节节明行行慧行二种善巧用心之相。此
文并未流传故记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达。如前所辩五种。明诸禅相。则
内信开发。若欲安心习学。必须善知方便。今
明修禅方便。大开为二。一者外方便即是定
外用心之法。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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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此二通言方便者。善巧修学之异名。行
者于初缘中。善巧修习。故名方便。若细论。
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内方便亦有得定外
用。今一往从多为论。应如上分别。就明外方
便自有五种。第一具五缘。第二诃五欲。第三
弃五盖。第四调五法。第五行五法。此五五凡
有二十五法。并是未得禅时。初修心方便之
相。第一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
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五得善知识。此
是修禅五缘也。第一持戒清净者。开为三意。
一明有戒无戒。二明持犯。三明忏悔。第一明
有戒无戒者。出家受得禁戒故。名有戒即为
三意。一明发戒机缘不同凡有十种。何等为
十。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无师自发。二自
誓得戒即迦叶。是本辟支根性。值佛出世堕
声闻数中。其答佛言。佛是我师。我是佛弟
子。作是言已即便发戒。三见谛得戒即拘邻
五人。佛为转四谛法轮。即悟初果因而发戒。
四者三归得戒。于时未有羯磨。闻佛三说即
发戒品。以其根利故。五八敬得戒。即佛姨
母。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姨母苦求佛。令
遥授八敬。即发具戒。六者论议得戒。即须陀
耶沙弥与佛论义。佛问其无常等义。事事能
答。后佛问汝家在何处。答佛言。三界皆空世
尊。云何乃问我家处。佛语阿难。将还僧中。
为受具戒。于时年始七岁。七者善来得戒。道
机时熟佛呼善来。即便得戒。八者遣使得戒。
即半迦尸女。有好善容评。堪半迦尸国为人
欲抄断。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后还尼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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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受戒。九边地如法人少。听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国人多。十人受具戒。此为十种得戒
相。今时多用十人羯磨得戒。此辩有戒相。第
二正明戒之体相者。有二种教门不同。若小
乘教。辩戒是无作善法。受戒因缘具足。若发
得无作戒。尔后睡眠入定。此善任运自生。不
须身口意造作。以无作正为戒体。若萨婆多
人。解无作戒。是无表色不可见无对。若昙
无德人。明无作戒。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诸
部既异。虽不可偏执。约小乘教门。终是无作
为戒体。其义不差。若大乘教门中。说戒从心
起。即以善心为戒体。此义如缨络经说。有师
言。摩诃僧祇部人云。无作戒是心法。第三明
有戒相不同。即有二意。一者若约小乘。七众
发心。受戒作法不同故。得戒亦有优劣。如优
婆塞优婆夷。在家有五戒相。若本未入佛法
男子女人。不杀父害母。不作逆罪遇好良师
教。归依三宝。为受五戒。作法成就。即五戒
无作起。名得五戒。从此名清信士女。复次明
沙弥。有十戒相。若和尚。阿阇梨二师。如法受
人。清净归依三宝。随佛出家。若二师作法成
就。即发无作。名得沙弥戒。次明大僧有戒相。
若作沙弥时。不犯重过。清净十师和尚阿阇
梨作羯磨。如法成就。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
若沙弥尼。式叉摩尼。大戒尼有戒相亦尔。七
人本虽犯重。若遇良缘。谓作大乘方等忏悔。
得相成就后受戒亦得无作善发。异于上说
名。不得戒亦名无戒。二者若菩萨行人。有戒
无戒。则不可知。所以者何。菩萨世世已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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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发心时。值遇良缘。受得戒故。第二明持犯
自有三意。一略明持犯。二历别广明持犯。三
明覆发。就初总明持犯有二。一者持相。二者
犯相。一持相者。持者护持。如上所说。七种之
人。受佛禁戒。为十利故。护持无犯十利者。
如毗尼中说。一摄僧故。二极好摄故。三僧安
乐住故。四折伏高心人故。五惭愧得安乐住
故。六不信令信故。七已信增长信故。八遮今
世漏故。九断后世恶故。十令梵行人久住故。
行者一心敬慎。不敢侵毁。如护浮囊。微尘不
弃故名护持。亦名秉持。如持油钵之喻。是名
持相。二明犯相者。犯名违犯。本受佛戒。欲出
生死。愿求解脱。今遇恶缘。不能自制其心。中
途违返。若重若轻。故名违犯。复次犯名犯触。
犹如服药诫忌断食不随医教。而食恶食犯
触药势。非唯不能愈病。翻致更增。或时至
死。犯戒之相亦复如之。故名为犯。第二广明
持犯者。从初心至佛果。以明持犯有十种。一
时不缺戒。谓持初四重不犯。二持不破戒。谓
对僧残不犯。三持不穿戒。谓对下三篇不犯。
四持无瑕戒。亦名不杂戒。谓不起谄心及诸
恼觉观杂念。亦名定共戒。五持随道戒。即是
心行十六行观。发苦忍智慧。亦名道共戒。六
持无著戒。即阿那含人。若断欲界九品思惟
尽。名断律仪戒。乃至色爱无色爱等。诸结使
尽。皆名无著戒。七持智所赞戒。发菩提心。为
令一切众生。得涅槃故持戒。如是持戒。则为
智所赞叹。亦可言持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
此戒能至佛果故。为智所赞叹。八持自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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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持戒。于种种破戒缘中。而得自在。亦可
言菩萨知罪不罪不可得故。但随利益众生。
而持戒心。无所执故。名自在戒。九持具足戒。
菩萨能具一切众生戒法。及上地戒。十持随
定戒。不起灭定现种种威仪戒法。以度众生。
前四即是世间戒净。亦得出世间戒。义具如
前说。善应分别中。二是出世间戒净。后四是
出世间上上戒净。若能如上所说受持。是持
戒相。异上所说。即是犯相。是名从初心至佛
果浅深论持戒。及犯戒相故。经言唯佛一人
具净戒。馀人皆名破戒者。复次今明持戒者。
但随分随力而修习。令增进渐渐清净。若不
尔者。不能生诸禅定。复次顿行菩萨。能以慧
方便。从初发心一念之中。即具持十种戒。是
故经言。发心毕竟二不别。第三明覆发。就中
自有二意。一者正明覆发。二者简定。云何名
覆发相。行者持戒。能发禅定破戒。即覆禅定。
行者持世间戒净故。即发世间禅。若持世间
戒不净。即覆世间禅。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
上戒。持则发禅。毁则覆禅。类如是分别。二
者简定覆发者。为众生现在修禅不定故。应
作四句分别。一自有虽犯戒而发定。持而不
发。二自有破戒而不发定。持戒而发。三自有
持戒犯戒二俱发。四自有持犯俱不发。初一
犯戒之人。修禅定而发者。是过去习因。善根
深厚。今虽有罪。过去善根力强故。亦以现
前修禅定。重惭愧为缘故。譬如负债强者。先
牵所以得有发定之义。二次持戒而不发定
者。是人过去不种深禅定之因。今生虽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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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修定。而不即发。三俱发。四俱不发。悉可类
释。故有四种不同。寻其根源。要因持戒而发。
犯戒终为遮障。何以故。若过去经得禅定。即
知过去以曾持戒发定故。成今世之习因。今
生复以惭愧忏悔清净为缘。是故得发宿世
善根也。第三明忏悔中自有二意。一者先明
运忏悔心。二者正明忏悔方法。第一云何名
运忏悔之心。若人性自不作恶。则无罪可悔。
行人既不能决定持戒。或于中间值遇恶缘。
即便破毁。若轻若重。以戒破故。则尸罗不净。
三昧不生。譬如衣有垢腻。不受染色。是故宜
须忏悔。以忏悔故。则戒品清净。三昧可生。如
衣垢污若浣。清洁染之可著。行者如是思惟。
若戒不清净。决须忏悔。是故经云。佛法之中
有二种健儿。一性不作恶。二作已能悔。今
造过知悔。名健人也。夫忏悔者。忏名忏谢三
宝及一切众生。悔名惭愧改过求哀。我今此
罪。若得灭者。于将来时。宁失身命。终不更造
如斯苦业。如比丘白佛。我宁抱是炽然大火。
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生如是心。唯愿三宝
證明摄受。是名忏悔。复次忏名外不覆藏。悔
则内心剋责。忏名知罪为恶。悔则恐受其报。
如是众多今不广说。举要言之。若能知法虚
妄。永息恶业。修行善道。是名忏悔。第二明忏
悔方法即为三意。一正明忏悔法不同。二明
罪灭阶降。三明复不复相。第一正明忏悔法
不同者。灭罪之由。各有其法。如衣垢腻。若直
以水浣。终不可脱早荚灰汁。则能去之。灭罪
之法。亦复如是。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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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一作法忏悔。此扶戒
律。以明忏悔。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以明忏
悔。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此三
种忏悔法。义通三藏摩诃衍但从多为说。前
一法多是小乘忏悔法。后二法多是大乘忏
悔法。初明作法忏悔者。以作善事反恶事故。
故名忏悔。如毗尼中。一向用此法灭罪。何以
故如忏第二篇二十众作别住下意。出罪等
羯磨作法成就。即名为灭。此不论见种种相
貌。亦不论智慧观空。故知但是作法忏悔。羯
磨此翻作法。如是乃至下三篇。并是作法。此
事易知。义如律中广明。但未明忏悔四重法。
别有最妙初教经。出忏悔四重法。彼经云。当
请三十清净比丘僧。于大众中。犯罪比丘。当
自发露。僧为作羯磨成就。又于三宝前。作诸
行法。及诵戒千遍。即得清净。亦云令取得相
为證。而说罪灭清净。当知律中虽不出。经中
有此羯磨明文。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二
明观相忏悔者。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专
心用意。于静心中。见种种诸相。如菩萨戒中
所说若忏十重。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佛来
摩顶。见光华种种瑞相已。罪即得灭。若不见
相。虽忏无益。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多
有此观相忏法。三藏及杂阿含中。亦说观相
忏悔方法。谓作地狱毒蛇白毫等观相。成就
即说罪灭。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观相忏悔多
依修定法说问曰。见种种相。云何知罪灭。答
曰。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
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一梦中见相。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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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三坐
中睹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内證种种
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此随轻重判之。不可
定说。在下至验善恶根性。更当略出。问曰。魔
罗亦能作此等相。云何可别。答曰实尔。邪正
难别。不可定取。若相现时。良师乃识。事须面
决。非可文载。是故行者初忏悔时。必须近善
知识别邪正之人。复次夫见相者。忽然而睹。
尚邪正难知。若逐文作心求之。多著魔也。问
曰。若尔者不应名观相忏悔答曰。言观相者。
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现。取此判之。便知罪灭
不灭。非谓行道之时心存相事而生取著。若
如此用心。必定多来魔事。问曰。观相忏悔行
法云何。答曰。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
中。行者当自寻经依文而行。三明观无生忏
悔者。如普贤观经中偈说。
「 一切业障海
皆由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至诚心
忏悔六情根」
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应当起大悲心怜悯
一切。深达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本来空
寂。尚无有福。况复罪耶。但众生不善思惟。妄
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从此三毒。广作
无量无边一切重罪。皆从一念不了心生。若
欲除灭。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起若在
过去。过去已灭。已灭之法则无所有。无所有
法。不名为心。若在未来。未来未至。未至之
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无此心。若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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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之中。刹那不住。无住相中。心不可得。
复次若言现在。现在者为在内外两中间耶。
若言在内。则不待外。内自有故。若言在外。于
我无过。复次外尘无知。岂得有心。既无内外。
岂有中间。若无中间。则无停处。如是观之。不
见相貌。不在方所。当知此心毕竟空寂。既不
见心。不见非心。尚无所观。况有能观。无能
无所。颠倒想断。既颠倒断。则无无明及以爱
恚。无此三毒。罪从何生。复次一切万法。悉属
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若无万法。谁是罪
业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观罪无生。破一切罪。
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故维摩罗
诘。谓优波离。彼自无罪。勿增其过。当直尔
除灭。勿扰其心。又如普贤观经中说。观心无
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
法。皆悉如是。无住无坏。作是忏悔。名大忏
悔。名庄严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名无罪相
忏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见普贤
菩萨及十方佛。故知深观无生。名大忏悔。于
忏悔中。最尊最妙。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
悉以此观为主。若离此观。则不得名大方等
忏也。问曰。观无生忏悔。云何知罪灭相。答
曰。如是用心。于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
若欲知障道法转者。精勤不已。诸相亦当自
现。观此可知。如前观相中所说。善梦灵瑞定
慧开发等相。此中应具明。复次若行者观心
与理相应。即是罪灭之相。不劳馀求。故普贤
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
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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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若得无生忍慧。则便究尽罪源。此则尸罗
清净。可修禅定。第二明罪灭阶降不同者。忏
法既有别异。当知灭罪亦复不同。所以者何。
罪有三品。一者违无作起障道罪。二者体性
罪。三者无明烦恼根本罪。通称罪者。摧也现
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未来之世三涂受报。
则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为罪。一明作法忏
悔者。破违无作障道罪。二明观相忏者。破除
体性恶业罪。故摩诃衍论云。若比丘犯杀生
戒。虽复忏悔。得戒清净。障道罪灭。而杀报不
灭。此可以證前释后。当知观相忏悔。用功
既大。能除体性之罪。三观无生忏悔罪灭者。
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除
罪源本。第三明复本不复本相者。问曰。忏悔
清净得复本不。答曰。解者不同。有言不复。如
衣破更补。虽完终不如不破。有言得复如衣
不净。更浣净。与本无异。有言。有复有不复。
如律中所明。初二篇不复。后三篇可复。初教
经所明。作羯磨忏悔四重悉复。今言不必定
尔。应当对前三种忏法。还为三义。一者复义。
二者过本义。三增上过本义。今当借譬显之。
一者作法忏悔。罪灭或复不复。如冷病人。服
于姜桂所患除差。身有复不复。二者观相忏
悔。非唯罪灭。能发禅定。此则过本。何以故。
本无禅定故。如冷病人服石散等。非但冷除。
亦复肥壮过本。三者观无生忏悔。非唯罪灭
发诸禅定。乃得成道。此为增上过本如病服
于仙药。非直病除。乃得仙通神变自在。此而
推之。岂得一类。问曰。有戒者可然。其无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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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云何。答曰。无戒者当更受戒。或有因忏发
戒。此如普贤观经中所说。复次若菩萨戒者。
众生世世以来。或已遇善知识。发菩提心。受
菩萨戒。但于生死中。颠倒造罪。妄失违犯。因
今归依三宝。重更练之。兼复忏悔清净。用此
本戒亦发禅定。是故虽无事戒。菩提本戒。或
已有之。复次如摩诃衍论说。尸罗。秦言好善。
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
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若不受戒行善。名
尸罗者。既有尸罗。岂不得发诸禅三昧耶。问
曰。若尔者何用受戒为。答曰不然。一为助道。
二定佛法外相。岂可不依。问曰。上来所说。
初坐禅者。必须忏悔。亦有不然。答曰。不必一
向。如妙胜定经所明。但能直心坐禅。即是第
一忏悔。若于坐中有难转。多不得用心者。必
须忏悔。第二明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
种。一者如雪山大士等学道但畜一衣。即足
以不游人间。堪忍力成故此上人也。二者如
迦叶等。常受头陀法。但畜粪扫三衣不须馀
长。此是中人衣法。三者若多寒国土及下士
不堪。如来更开畜百一物等。而要应说净作
法。知量知足。若过贪求则于道有妨。具足食
法者。食有四种。若上人大士。深山绝人。果菜
随得。趣以支命。二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是
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圣
道。故名圣种。四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
口食。三四维口食。四方口食。此是邪命之相。
如舍利弗为青木女说。是中应广分别。三者
阿兰若受檀越送食。四者于僧中结净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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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食。名缘具足。是名衣食具足。若无此资
身因缘则心不宁。于道有妨。第三得闲居静
处。闲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
之为静。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者深山绝人
之处。二者头陀兰若之处。离于聚落极近二
里。此放牧声绝。无诸愦闹。三者远白衣舍
处。清净伽蓝之中皆是闲居静处也。第四息
诸缘务者。缘务众多。略说有四。一息生活缘
务。所谓不作一切有为事业。二息人事缘务。
所谓不追寻俗人朋友亲识。断绝往还。三息
工巧技术缘务。所谓不作世间工匠医方药
咒卜相书数算计等事。四息学问缘务。所谓
读诵听学义论等。悉皆弃舍。此为息诸缘务。
所以者何。若多缘务。则于修定有废。心乱难
摄。不得定也。第五近善知识。有三种。一外护
善知识。经营供养。善能将护行人不相恼乱。
二者同行善知识。共修一道。互相劝发。不相
扰乱。三者教授善知识。以内外方便禅定法
门。示教利喜。是则略明五缘具足。第二诃五
欲及弃五盖者。经中说离欲及恶法。有觉并
有观。离欲者。即是诃责五欲。恶法者。即是弃
五盖。言五欲者。即是世间上妙色声香味触
等。常能诳惑一切凡夫。坏于善事。若不明识
过罪诃责厌离。则诸禅三昧。无由可获一。诃
色欲者。所谓男子女人。形貌端严。修目高眉。
朱唇素齿。及世间宝物。青黄赤白。红紫缥绿。
种种妙色。能令愚人见即生爱。作诸恶业。如
频婆娑罗王。以色欲故。身入敌国。独在淫女
阿梵婆罗房中。优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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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手足。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色过罪。如摩诃
衍中广说。二诃声欲者。所谓箜篌筝笛。丝
竹金石。音乐之声。及男女歌咏赞颂等声。能
令凡夫。闻即染著起诸恶业。如五百仙人雪
山中住。闻甄迦罗女歌声。即失禅定。心醉狂
乱如是等种种因缘。知声过罪。如摩诃衍中
广说。三诃香欲者。所谓男女身香。世间饮
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闻即
爱著。开结使门。如一比丘在莲华池边。闻华
香气。心生爱乐。池神即大诃责。何故偷我香
气。以著香故。令诸结使卧者。皆起如是种种
因缘。知香过恶。如摩诃衍中广说。四诃味欲
者。所谓苦酸甘辛咸淡等。种种饮食肴膳美
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业。如一沙弥
染著酪味。命终后即生酪中。受于虫身。如
是等种种知味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五诃
触欲者。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寒时体温。热时
体凉。及诸好触。愚人无智。为之沈没。起障道
业。如独角仙人。因触欲故。退失神通。为淫
女骑颈。如是等种种触欲过罪。如摩诃衍中
广说。问曰。云何诃五欲。答曰。诃欲之法。如
摩诃衍中。哀哉众生。常为五欲所恼。而犹求
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益薪。其焰
转炽。五欲无益。如狗齧枯骨。五欲增诤。如鸟
竞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
恶蛇。五欲无实。如梦所得。五欲不久。亦如假
借须臾。世人愚惑。贪著五欲。至死不舍。为之
后世受无量苦。此五欲法与众生同有。一切
众生。常为五欲所使。名欲奴仆。坐此弊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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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堕三涂。我今修禅。复为障蔽。此为大贼。当
急远之。如禅经中说偈。
「 生死不断绝
贪欲嗜味故
养怨入丘冢
广受诸辛苦
身臭如死尸
九孔流不净
如厕虫乐粪
愚贪身无异
智者应观身
不贪染世间
无累无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诸佛所说
一心一意行
数息在禅定
是名行头陀」
如是等种种因缘。知五欲过罪。心不亲近。如
离怨贼以远离故。心无热恼。欲想不生。此为
修禅之要。诃五欲相。如摩诃衍广说。第三弃
五盖者。一者贪欲盖。二瞋恚盖。三睡眠盖。四
掉悔盖。五疑盖。第一弃贪欲者。前说外五
尘中生欲。今约内意根生欲。所谓行者端坐
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
长。觉已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
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
复次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
种。恼乱住处。若心著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
说。
「 入道惭愧人
持钵福众生
云何纵尘欲
沈没于五情
已舍于五欲
弃之而不顾
如何还欲得
如愚自食吐
诸欲求时苦
得时多怖畏
失时怀悲恼
一切无乐处
诸欲患如是
已诃能舍之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8b 页 T46-0488.png
得福禅定乐
则不为所欺」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贪欲盖。如摩诃衍中诃
欲偈说。第二弃瞋恚盖者。瞋是生诸不善法
之根本。坠诸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
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复次行者于坐时
思惟。此人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怨。思惟过
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恼故生瞋。瞋故生
恨。恨故生怨。怨故欲加报恼。彼瞋恨怨恼觉
观覆心。故名为盖。当急弃之。无令增长。如释
提婆那以偈问佛。
「 何物杀安隐
何物杀无忧
何物毒之根
吞灭一切善」
佛以答言。
「 杀瞋则安隐
杀瞋则无忧
瞋为毒之根
瞋灭一切善」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除灭之。令心清净。如
摩诃衍中佛教弟子诃瞋偈。是中应广说。第
三诃睡眠盖者。内心惛暗。名为睡。放恣支
节。委卧垂熟。名为眠。复次意识惛冥。名为
唾五情闇蔽惛熟名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
眠盖。阿毗昙中说为增心数法。能破今世三
事。谓乐利乐福德。又能破今世后世实乐。如
此恶法。最为不善。何以故。馀盖情觉可除。眠
如死人。无所觉识。以不觉故。难可除灭。如有
菩萨教睡眠弟子言。
「 汝起勿抱死尸卧
种种不净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体
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
灾害垂至安可眠
结贼未灭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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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如临阵白刃间
尔时云何而可眠
眠为大暗无所见
日日欺诳夺人明
以眠覆心无所见
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种种诃眠盖。警觉无常。灭损睡眠。令
无惛覆。若睡眠心。重当用禅镇禅杖等却之
也。第四弃掉悔者。掉有三种。一身二口三心。
身掉者。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不暂安。口掉
者好喜吟咏。诤竞是非。无益谈论。及世俗言
话等。心掉者。心情放荡纵意攀缘。思惟文艺
世间才技。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掉之为
法。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得定。何况掉
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
制如偈说。
「 汝已剃头著染衣
执持瓦钵行乞食
云何乐著戏掉法
放逸纵情失法利」
既无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悔
者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掉时未在缘
中故。后欲入定时。大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
名为盖。复次悔有二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
前说。二者如大重罪人。常怀怖畏。悔箭入
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 不应作而作
应作而不作
烦恼火所烧
后世堕恶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复忧
如是心安乐
不应常念著
若有二种悔
若应作不作
不应作而作
是则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诸恶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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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种种因缘。诃掉悔盖。心神清净。无有覆
盖。常在善心。则寂然安乐。以是因缘。心得法
喜。第五弃疑盖者。以疑覆故。于诸法中不得
定心。定心无故。于佛法中空无所获。譬如人
入宝山。若无有手无所能取。复次通疑甚多。
未必障定。今正障定疑者。谓三种疑。一者疑
自。二者疑师。三者疑法。疑自者。若人作是
念。我诸根暗钝。罪垢深重。非其器乎。作此
自疑定法终不发也。欲去之者。无得自轻以
宿世善根难测故。二疑师者。彼人威仪相貌。
如是自尚无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为障
定。欲除之法。如摩诃衍中说。如臭皮囊中金。
以贪金故不可弃臭皮囊。行者亦尔。师虽不
清净。亦应生佛想。此事如摩诃衍中。释萨陀
波沦。求善知识具明。是中应广说。三疑法者。
世人多执本心。于所受之法。不能即信。故不
敬心受行若心生犹豫。即法不染神。何以故。
如诃疑偈中说。
「 如人在岐道
疑惑无所取
诸法实相中
疑亦复如是
疑故不勤求
诸法之实相
是疑从痴生
恶中之恶者
善不善法中
生死及涅槃
定实真有法
于中莫生疑
汝若怀疑惑
死生狱吏缚
如师子搏鹿
不能得解脱
在世虽有疑
当随妙善法
譬如观岐道
利好者应逐」
复次佛法之中。信为能入。若无信者。虽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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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终无所获。如是等种种因缘。觉知疑过。当
急弃之。问曰。不善法尘无量。何故。但弃五
法。答曰。此五盖中即有三毒。等分为根本。亦
得摄八万四千尘劳门。所以者何。贪欲盖即
贪毒。瞋恚盖即瞋毒。睡及疑。此二盖共为痴
毒。当知即具三毒掉悔盖通从三毒起。即等
分摄。合为四分烦恼。一中即有二万一千。四
中合有八万四千。是故除此五盖。即是除一
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于五
盖。譬如负债得脱。重病得差。如饥饿之人得
至丰国。如于怨贼中得自免济安隐无患。行
者亦如是。除此五盖。其心安隐。清净快乐。譬
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烟云尘雾罗睺阿修罗
手障。则不能照。人亦如是第四调五法者。一
者调节饮食。二者调节眠睡。三者调身。四者
调气息。五者调心。所以者何。今借近譬以况
斯法。如世陶师。欲造众器。先须善巧调泥。令
使不强不软。然后可就轮绳亦如弹琴。先应
调弦。令宽急得所。方可入哢。出诸妙曲。行者
修心亦复如是。善调五事。必使和适。则三昧
易生。若有所不调。多诸妨难。善根难发。第
一调食者。夫食之为法本欲资身进道。食若
过饱。则气急身满。百脉不通。令心闭塞坐念
不安。若食过少。则身羸心悬。意虑不固。此皆
非得定之道。复次若食秽浊之物。令人心识
惛迷。若食不宜身物。则动宿疾使四大违反。
此为修定之初。深须慎之。故云身安则道隆。
经云。饭食知节量。常乐在闲处。心静乐精进。
是名诸佛教。第二调睡眠者。夫眠是无明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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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之法。虽不可纵之。若都不眠则心神虚恍。
若其眠寐过多。非唯废修圣法亦复空丧功
夫。令心暗晦善根沈没。当觉悟无常调伏睡
眠。令神道清白。念心明净。如是乃可栖心圣
境。三昧现前。故经云。初夜后夜。亦勿有废。
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
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第三调身。第四调息。第五调心。此应合用。不
得别说。但有初中后方法不同。是则入住出
相有异。第一入禅调三事者。行人欲入三昧。
调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进止。动静运为。悉
须详审。若所作粗犷。则气息随粗。以气粗故。
则心散难录。兼复坐时烦愦。心不恬怡。是
以虽在定外。亦须用心逆作方便。后入禅时。
须善安身得所。初至绳床。即前安坐处。每令
安隐久久无妨。次当正脚。若半跏坐以左脚
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左脚指与右髀齐。右
脚指与左髀齐。若欲全跏。即上下右脚䟤置
左脚上。次解宽衣带。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
当安手。以左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对。顿置
左脚上。牵近身当心。而安正身。先当挺动
其身并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勿令
手足差异。竟即正身端直。令脊相对。勿曲勿
耸。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邪。不低
不昂。平面正住。次开口吐胸中秽气。吐法开
口放气自恣而出。想身分中百脉不通处。教
悉随气而出尽。闭口鼻中内清气。如是至三。
若身息调和。但一亦足。次当闭口。唇齿才相
拄著。舌向上腭。次当闭眼。才令断外光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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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当端身正坐。犹如奠石。无得身首四支窃
尔搔动。是为初入禅定调身之法。举要言之。
不宽不急。是身调相。第二初入禅调息法者。
息调凡有四相。一风二喘三气四息。前三为
不调相。后一为调相。云何风相。坐时鼻中
息。出入觉有声。云何喘相。坐时虽无声而出
入结滞不通。是喘相。云何气相。坐时虽无声。
亦不结滞。而出入不细。是名气相。息相者。不
声不结不粗。出入绵绵若存若亡。资神安隐。
情抱悦豫。此是息相。守风则散。守喘则结。守
气则劳。守息则定。复次坐时有风气等三相。
是名不调。而用心者。则为患也。心亦难定。若
欲调之。当依三法。一者下著安心。二者宽身
体。三者想气遍毛孔。出入通同无障。若细其
心。令息微微。然息调则众患不生。其心易定。
是名行者初入定时调息方法。举要言之。不
涩不滑。是息调相。第三初入定调心者。调心
有二义。一者调伏乱念不令越逸。二者当令
沈浮宽急得所。何等为沈相。若坐时心中昏
暗。无所记录。头好低垂。是为沈相。尔时当系
念鼻端。令心住在缘中。无令散意。此可治沈。
何等为浮相。若坐时心神飘动。身亦不安。念
在异缘。此是浮相。尔时宜安心。向下系缘。制
诸乱念。心则定住。此则心易安静。举要言之。
不沈不浮。是心调相。问曰。心得有宽急相不。
答曰。亦有此事。心急相者。由坐中撮心用念
望得。因此入定。是故气上向。胸臆急痛。当宽
放其心。想气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宽相者。觉
心志游漫。身好萎蛇。或口涎流。或时暗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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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应当敛身急念。令心住在缘中。身体相
持。以此为治。心有涩滑之相。推之可知。是为
初入定时调心方法。欲入定时。本是从粗入
细。是以身既为粗。息居其中。心最为细。以善
方便。调粗就细。令心安静。此则入定初方便
也。第二住坐中调三事者。当一坐之中。随时
长短。摄念用心。是中应善识身息心三事调
不调相。若坐时上虽调身意。而令身或宽或
急或偏或曲。低昂不俱。觉已随正。每令安隐
中无宽急。平直正住。复次当坐之中。身虽调
和。而气或不调。不调相者。如上所说。或风喘
或气急。身中胀满。当用前法随治之。每令息
道绵绵。如有如无。复次一坐时中。身息虽调。
而心或沈或浮。宽急不俱。尔时若觉。当用前
法调令中适。此三事的。无前后随不调者。而
调适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调适。无相
乖越。和融不二。此则能除宿患。障妨不生。定
道可剋。第三若坐禅将竟。欲出定时。应前放
心异缘开口放气。想息从百脉随意而散。然
后微微动身。次动肩胛及头颈。次动两足悉
令柔软。然后以手遍摩诸毛孔。次摩手令暖。
以掩两眼。却手然后开目。待身热汗稍歇。方
可随意出入。若不尔者。或得住心。出既斗
促。则细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头痛。百骨节
强。犹如风劳。于后坐中。烦躁不安。是故心不
欲坐。每须在意。此为出定调身息心方法。以
从细出粗故。是名善入出住。如偈说。
「 进止有次第
粗细不相违
譬如善调马
欲去而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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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行五法者一欲二精进三念四巧慧五一
心。欲者。行人初修禅时。欲从欲界中出。欲得
初禅故。亦名为志。亦名为愿。亦名为乐是人
内心志愿好乐诸禅定故。问曰。悕望心生于
修禅中。则为妨碍。云何以此为方便耶答曰。
夫欲者。秖是大志成就愿乐之心。故名为欲。
不应于用心时。起悕望忆想之念。若悕望心
起。则不澄静。若心不澄静。则诸三昧无由得
发矣。二精进者。有二种。一身精进。二心精
进。行者若能修十二头陀。即是具足身心精
进。如佛告迦叶。阿兰若比丘远离二著。形心
清净行头陀。头陀者有十二事。一阿兰若处。
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
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著弊衣。八但三衣。九
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常坐不
卧。是名十二头陀。如头陀经中所明。是中
应广说头陀者。名抖擞。抖擞身心诸不善法
故。若修禅时。行此等法。是名不放逸行。具足
身心精进。当知此人能得三乘圣果。何况世
间禅定。复次行者为修禅故。持戒清净。弃舍
五盖。初夜后夜专精不废。譬如钻火未然终
不休息。是名精进。如佛告阿难。诸佛一心勤
精进故。得三菩提。何况馀善道法。三念者。如
摩诃衍中说。念欲界不净。欺诳可贱。念初禅
为尊重可贵。此与六行意同。但立名异。六行
观者。一厌下苦粗障为三。即是观欲不净欺
诳可贱。攀上胜妙出为三。即是观初禅为尊
重可贵。今释六法。自可为二意。一约果明。
二约因明。先约欲界果明。言厌下苦粗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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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患欲界底下色心粗重故。行者思惟。今感
欲界报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
故名苦。粗者。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
所成故名为粗。粗者丑陋故。障者此身质碍
不得自在。为山河石壁所隔碍故名为障。次
约色界果明。攀上胜者。行者思惟。知色界乐
为上胜故。如欲界乐为苦。色界乐为胜。得乐
胜苦故名上胜。妙者受得色界之身。如镜中
像。虽有形色。无有质碍故名为妙。出者。获
得五通。彻见障外等事。山壁无碍故名为出。
二明因中六行者。先约欲界因。明厌下苦粗
障者。行者思惟。若于报身中所起心数。缘于
贪欲。不能出离。如经说。一切众生为爱奴仆
故名为苦。粗者。缘欲界五尘。散动起恶故
名为粗。障者。为烦恼盖覆故名为障。次约色
界因。明攀上胜妙出者。行者思惟。初禅上胜
之乐从乐内发故名为上胜。贪欲乐从外五
尘生。恼热怨结。以为下劣。不如妙者。禅定之
乐。心定不动而乐法成就故名为妙。贪欲之
乐。心乱驰动故名为粗。出者。心得出离盖
障。至初禅故名为出。亦如石泉不从外来。内
自涌出。今因此六行释于念义。意在可见。问
曰。今说佛弟子修禅。何用说凡夫六行观法。
答曰。既说三界共禅。亦应知其所行之因。若
佛弟子。用八圣种。起十六行观离欲。为念入
初禅。则无过失。在下明无漏禅中。当广分别。
四巧慧者筹量欲界乐。初禅乐。得失轻重之
相。今翻覆作二释。言筹量者。即是用智慧思
度之名。得失者。欲界乐为失。初禅乐为得。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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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乐无过失故为得。欲界乐过失故名为失。
亦可言初禅为失。欲界乐为得者。欲界乐粗
故。计以为实。生重得心。初禅为失者。觉身空
寂。受于细乐。似若无故。不可定取。失乐相貌
故名为失。言轻重者。欲界为轻。初禅为重。欲
界轻者。五识相应所得乐迅速浅故为轻。初
禅所得乐重。意识相应久住缘深故名重。重
者。可贵宝重。亦得言欲界为重。初禅为轻者。
欲界乐与烦恼俱心累重故。故名重。初禅乐
心累少故名为轻。次有师言巧慧者。行人初
修禅时。善识内外方便。巧而用之。不失其宜。
疾得禅定故。名巧慧也。五一心者。行人已善
能巧慧。筹量用心无谬。今但应专心守一而
行故名一心。如人欲行。善须识道路通塞之
相。决定知已。即一心而去故。说非智不禅非
禅不智。义在此也。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