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隋-智顗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75a 页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3c 页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二

隋天台智者大师说
弟子法慎记
弟子灌顶再治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正释外方便。是中明调伏欲界粗心中。浅近方便寻者。想不便疑一向涉事浅近说易行难。岂得即论理诸深方便
也。至下释第七大段修證中有十二卷。乃当随禅事理深浅约證位之前。节节明行行慧行二种善巧用心之相。此
文并未流传故记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达。如前所辩五种。明诸禅相。则
内信开发。若欲安心习学。必须善知方便。今
明修禅方便。大开为二。一者外方便即是定
外用心之法。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4a 页 T46-0484.png
法。此二通言方便者。善巧修学之异名。行
者于初缘中。善巧修习。故名方便。若细论。
外方便亦有通定内用。内方便亦有得定外
用。今一往从多为论。应如上分别。就明外方
便自有五种。第一具五缘。第二诃五欲。第三
弃五盖。第四调五法。第五行五法。此五五凡
有二十五法。并是未得禅时。初修心方便之
相。第一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
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五得善知识。此
是修禅五缘也。第一持戒清净者。开为三意。
一明有戒无戒。二明持犯。三明忏悔。第一明
有戒无戒者。出家受得禁戒故。名有戒即为
三意。一明发戒机缘不同凡有十种。何等为
十。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无师自发。二自
誓得戒即迦叶。是本辟支根性。值佛出世堕
声闻数中。其答佛言。佛是我师。我是佛弟
子。作是言已即便发戒。三见谛得戒即拘邻
五人。佛为转四谛法轮。即悟初果因而发戒。
四者三归得戒。于时未有羯磨。闻佛三说即
发戒品。以其根利故。五八敬得戒。即佛姨
母。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姨母苦求佛。令
遥授八敬。即发具戒。六者论议得戒。即须陀
耶沙弥与佛论义。佛问其无常等义。事事能
答。后佛问汝家在何处。答佛言。三界皆空世
尊。云何乃问我家处。佛语阿难。将还僧中。
为受具戒。于时年始七岁。七者善来得戒。道
机时熟佛呼善来。即便得戒。八者遣使得戒。
即半迦尸女。有好善容评。堪半迦尸国为人
欲抄断。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后还尼寺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4b 页 T46-0484.png
为其受戒。九边地如法人少。听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国人多。十人受具戒。此为十种得戒
相。今时多用十人羯磨得戒。此辩有戒相。第
二正明戒之体相者。有二种教门不同。若小
乘教。辩戒是无作善法。受戒因缘具足。若发
得无作戒。尔后睡眠入定。此善任运自生。不
须身口意造作。以无作正为戒体。若萨婆多
人。解无作戒。是无表色不可见无对。若昙
无德人。明无作戒。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诸
部既异。虽不可偏执。约小乘教门。终是无作
为戒体。其义不差。若大乘教门中。说戒从心
起。即以善心为戒体。此义如缨络经说。有师
言。摩诃僧祇部人云。无作戒是心法。第三明
有戒相不同。即有二意。一者若约小乘。七众
发心。受戒作法不同故。得戒亦有优劣。如优
婆塞优婆夷。在家有五戒相。若本未入佛法
男子女人。不杀父害母。不作逆罪遇好良师
教。归依三宝。为受五戒。作法成就。即五戒
无作起。名得五戒。从此名清信士女。复次明
沙弥。有十戒相。若和尚。阿阇梨二师。如法受
人。清净归依三宝。随佛出家。若二师作法成
就。即发无作。名得沙弥戒。次明大僧有戒相。
若作沙弥时。不犯重过。清净十师和尚阿阇
梨作羯磨。如法成就。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
若沙弥尼。式叉摩尼。大戒尼有戒相亦尔。七
人本虽犯重。若遇良缘。谓作大乘方等忏悔。
得相成就后受戒亦得无作善发。异于上说
名。不得戒亦名无戒。二者若菩萨行人。有戒
无戒。则不可知。所以者何。菩萨世世已来。或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4c 页 T46-0484.png
初发心时。值遇良缘。受得戒故。第二明持犯
自有三意。一略明持犯。二历别广明持犯。三
明覆发。就初总明持犯有二。一者持相。二者
犯相。一持相者。持者护持。如上所说。七种之
人。受佛禁戒。为十利故。护持无犯十利者。
如毗尼中说。一摄僧故。二极好摄故。三僧安
乐住故。四折伏高心人故。五惭愧得安乐住
故。六不信令信故。七已信增长信故。八遮今
世漏故。九断后世恶故。十令梵行人久住故。
行者一心敬慎。不敢侵毁。如护浮囊。微尘不
弃故名护持。亦名秉持。如持油钵之喻。是名
持相。二明犯相者。犯名违犯。本受佛戒。欲出
生死。愿求解脱。今遇恶缘。不能自制其心。中
途违返。若重若轻。故名违犯。复次犯名犯触。
犹如服药诫忌断食不随医教。而食恶食犯
触药势。非唯不能愈病。翻致更增。或时至
死。犯戒之相亦复如之。故名为犯。第二广明
持犯者。从初心至佛果。以明持犯有十种。一
时不缺戒。谓持初四重不犯。二持不破戒。谓
对僧残不犯。三持不穿戒。谓对下三篇不犯。
四持无瑕戒。亦名不杂戒。谓不起谄心及诸
恼觉观杂念。亦名定共戒。五持随道戒。即是
心行十六行观。发苦忍智慧。亦名道共戒。六
持无著戒。即阿那含人。若断欲界九品思惟
尽。名断律仪戒。乃至色爱无色爱等。诸结使
尽。皆名无著戒。七持智所赞戒。发菩提心。为
令一切众生。得涅槃故持戒。如是持戒。则为
智所赞叹。亦可言持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
此戒能至佛果故。为智所赞叹。八持自在戒。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5a 页 T46-0485.png
菩萨持戒。于种种破戒缘中。而得自在。亦可
言菩萨知罪不罪不可得故。但随利益众生。
而持戒心。无所执故。名自在戒。九持具足戒。
菩萨能具一切众生戒法。及上地戒。十持随
定戒。不起灭定现种种威仪戒法。以度众生。
前四即是世间戒净。亦得出世间戒。义具如
前说。善应分别中。二是出世间戒净。后四是
出世间上上戒净。若能如上所说受持。是持
戒相。异上所说。即是犯相。是名从初心至佛
果浅深论持戒。及犯戒相故。经言唯佛一人
具净戒。馀人皆名破戒者。复次今明持戒者。
但随分随力而修习。令增进渐渐清净。若不
尔者。不能生诸禅定。复次顿行菩萨。能以慧
方便。从初发心一念之中。即具持十种戒。是
故经言。发心毕竟二不别。第三明覆发。就中
自有二意。一者正明覆发。二者简定。云何名
覆发相。行者持戒。能发禅定破戒。即覆禅定。
行者持世间戒净故。即发世间禅。若持世间
戒不净。即覆世间禅。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
上戒。持则发禅。毁则覆禅。类如是分别。二
者简定覆发者。为众生现在修禅不定故。应
作四句分别。一自有虽犯戒而发定。持而不
发。二自有破戒而不发定。持戒而发。三自有
持戒犯戒二俱发。四自有持犯俱不发。初一
犯戒之人。修禅定而发者。是过去习因。善根
深厚。今虽有罪。过去善根力强故。亦以现
前修禅定。重惭愧为缘故。譬如负债强者。先
牵所以得有发定之义。二次持戒而不发定
者。是人过去不种深禅定之因。今生虽复持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5b 页 T46-0485.png
戒修定。而不即发。三俱发。四俱不发。悉可类
释。故有四种不同。寻其根源。要因持戒而发。
犯戒终为遮障。何以故。若过去经得禅定。即
知过去以曾持戒发定故。成今世之习因。今
生复以惭愧忏悔清净为缘。是故得发宿世
善根也。第三明忏悔中自有二意。一者先明
运忏悔心。二者正明忏悔方法。第一云何名
运忏悔之心。若人性自不作恶。则无罪可悔。
行人既不能决定持戒。或于中间值遇恶缘。
即便破毁。若轻若重。以戒破故。则尸罗不净。
三昧不生。譬如衣有垢腻。不受染色。是故宜
须忏悔。以忏悔故。则戒品清净。三昧可生。如
衣垢污若浣。清洁染之可著。行者如是思惟。
若戒不清净。决须忏悔。是故经云。佛法之中
有二种健儿。一性不作恶。二作已能悔。今
造过知悔。名健人也。夫忏悔者。忏名忏谢三
宝及一切众生。悔名惭愧改过求哀。我今此
罪。若得灭者。于将来时。宁失身命。终不更造
如斯苦业。如比丘白佛。我宁抱是炽然大火。
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生如是心。唯愿三宝
證明摄受。是名忏悔。复次忏名外不覆藏。悔
则内心剋责。忏名知罪为恶。悔则恐受其报。
如是众多今不广说。举要言之。若能知法虚
妄。永息恶业。修行善道。是名忏悔。第二明忏
悔方法即为三意。一正明忏悔法不同。二明
罪灭阶降。三明复不复相。第一正明忏悔法
不同者。灭罪之由。各有其法。如衣垢腻。若直
以水浣。终不可脱早荚灰汁。则能去之。灭罪
之法。亦复如是。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5c 页 T46-0485.png
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一作法忏悔。此扶戒
律。以明忏悔。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以明忏
悔。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此三
种忏悔法。义通三藏摩诃衍但从多为说。前
一法多是小乘忏悔法。后二法多是大乘忏
悔法。初明作法忏悔者。以作善事反恶事故。
故名忏悔。如毗尼中。一向用此法灭罪。何以
故如忏第二篇二十众作别住下意。出罪等
羯磨作法成就。即名为灭。此不论见种种相
貌。亦不论智慧观空。故知但是作法忏悔。羯
磨此翻作法。如是乃至下三篇。并是作法。此
事易知。义如律中广明。但未明忏悔四重法。
别有最妙初教经。出忏悔四重法。彼经云。当
请三十清净比丘僧。于大众中。犯罪比丘。当
自发露。僧为作羯磨成就。又于三宝前。作诸
行法。及诵戒千遍。即得清净。亦云令取得相
为證。而说罪灭清净。当知律中虽不出。经中
有此羯磨明文。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二
明观相忏悔者。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专
心用意。于静心中。见种种诸相。如菩萨戒中
所说若忏十重。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佛来
摩顶。见光华种种瑞相已。罪即得灭。若不见
相。虽忏无益。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多
有此观相忏法。三藏及杂阿含中。亦说观相
忏悔方法。谓作地狱毒蛇白毫等观相。成就
即说罪灭。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观相忏悔多
依修定法说问曰。见种种相。云何知罪灭。答
曰。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
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一梦中见相。二于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6a 页 T46-0486.png
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三坐
中睹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内證种种
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此随轻重判之。不可
定说。在下至验善恶根性。更当略出。问曰。魔
罗亦能作此等相。云何可别。答曰实尔。邪正
难别。不可定取。若相现时。良师乃识。事须面
决。非可文载。是故行者初忏悔时。必须近善
知识别邪正之人。复次夫见相者。忽然而睹。
尚邪正难知。若逐文作心求之。多著魔也。问
曰。若尔者不应名观相忏悔答曰。言观相者。
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现。取此判之。便知罪灭
不灭。非谓行道之时心存相事而生取著。若
如此用心。必定多来魔事。问曰。观相忏悔行
法云何。答曰。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
中。行者当自寻经依文而行。三明观无生忏
悔者。如普贤观经中偈说。

「 一切业障海
 皆由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至诚心
 忏悔六情根」


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应当起大悲心怜悯
一切。深达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本来空
寂。尚无有福。况复罪耶。但众生不善思惟。妄
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从此三毒。广作
无量无边一切重罪。皆从一念不了心生。若
欲除灭。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起若在
过去。过去已灭。已灭之法则无所有。无所有
法。不名为心。若在未来。未来未至。未至之
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无此心。若在现在。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6b 页 T46-0486.png
现在之中。刹那不住。无住相中。心不可得。
复次若言现在。现在者为在内外两中间耶。
若言在内。则不待外。内自有故。若言在外。于
我无过。复次外尘无知。岂得有心。既无内外。
岂有中间。若无中间。则无停处。如是观之。不
见相貌。不在方所。当知此心毕竟空寂。既不
见心。不见非心。尚无所观。况有能观。无能
无所。颠倒想断。既颠倒断。则无无明及以爱
恚。无此三毒。罪从何生。复次一切万法。悉属
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若无万法。谁是罪
业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观罪无生。破一切罪。
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故维摩罗
诘。谓优波离。彼自无罪。勿增其过。当直尔
除灭。勿扰其心。又如普贤观经中说。观心无
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
法。皆悉如是。无住无坏。作是忏悔。名大忏
悔。名庄严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名无罪相
忏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见普贤
菩萨及十方佛。故知深观无生。名大忏悔。于
忏悔中。最尊最妙。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
悉以此观为主。若离此观。则不得名大方等
忏也。问曰。观无生忏悔。云何知罪灭相。答
曰。如是用心。于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
若欲知障道法转者。精勤不已。诸相亦当自
现。观此可知。如前观相中所说。善梦灵瑞定
慧开发等相。此中应具明。复次若行者观心
与理相应。即是罪灭之相。不劳馀求。故普贤
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
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为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6c 页 T46-0486.png
證。若得无生忍慧。则便究尽罪源。此则尸罗
清净。可修禅定。第二明罪灭阶降不同者。忏
法既有别异。当知灭罪亦复不同。所以者何。
罪有三品。一者违无作起障道罪。二者体性
罪。三者无明烦恼根本罪。通称罪者。摧也现
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未来之世三涂受报。
则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为罪。一明作法忏
悔者。破违无作障道罪。二明观相忏者。破除
体性恶业罪。故摩诃衍论云。若比丘犯杀生
戒。虽复忏悔。得戒清净。障道罪灭。而杀报不
灭。此可以證前释后。当知观相忏悔。用功
既大。能除体性之罪。三观无生忏悔罪灭者。
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除
罪源本。第三明复本不复本相者。问曰。忏悔
清净得复本不。答曰。解者不同。有言不复。如
衣破更补。虽完终不如不破。有言得复如衣
不净。更浣净。与本无异。有言。有复有不复。
如律中所明。初二篇不复。后三篇可复。初教
经所明。作羯磨忏悔四重悉复。今言不必定
尔。应当对前三种忏法。还为三义。一者复义。
二者过本义。三增上过本义。今当借譬显之。
一者作法忏悔。罪灭或复不复。如冷病人。服
于姜桂所患除差。身有复不复。二者观相忏
悔。非唯罪灭。能发禅定。此则过本。何以故。
本无禅定故。如冷病人服石散等。非但冷除。
亦复肥壮过本。三者观无生忏悔。非唯罪灭
发诸禅定。乃得成道。此为增上过本如病服
于仙药。非直病除。乃得仙通神变自在。此而
推之。岂得一类。问曰。有戒者可然。其无戒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7a 页 T46-0487.png
者云何。答曰。无戒者当更受戒。或有因忏发
戒。此如普贤观经中所说。复次若菩萨戒者。
众生世世以来。或已遇善知识。发菩提心。受
菩萨戒。但于生死中。颠倒造罪。妄失违犯。因
今归依三宝。重更练之。兼复忏悔清净。用此
本戒亦发禅定。是故虽无事戒。菩提本戒。或
已有之。复次如摩诃衍论说。尸罗。秦言好善。
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
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若不受戒行善。名
尸罗者。既有尸罗。岂不得发诸禅三昧耶。问
曰。若尔者何用受戒为。答曰不然。一为助道。
二定佛法外相。岂可不依。问曰。上来所说。
初坐禅者。必须忏悔。亦有不然。答曰。不必一
向。如妙胜定经所明。但能直心坐禅。即是第
一忏悔。若于坐中有难转。多不得用心者。必
须忏悔。第二明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
种。一者如雪山大士等学道但畜一衣。即足
以不游人间。堪忍力成故此上人也。二者如
迦叶等。常受头陀法。但畜粪扫三衣不须馀
长。此是中人衣法。三者若多寒国土及下士
不堪。如来更开畜百一物等。而要应说净作
法。知量知足。若过贪求则于道有妨。具足食
法者。食有四种。若上人大士。深山绝人。果菜
随得。趣以支命。二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是
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圣
道。故名圣种。四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
口食。三四维口食。四方口食。此是邪命之相。
如舍利弗为青木女说。是中应广分别。三者
阿兰若受檀越送食。四者于僧中结净食。有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7b 页 T46-0487.png
此等食。名缘具足。是名衣食具足。若无此资
身因缘则心不宁。于道有妨。第三得闲居静
处。闲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
之为静。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者深山绝人
之处。二者头陀兰若之处。离于聚落极近二
里。此放牧声绝。无诸愦闹。三者远白衣舍
处。清净伽蓝之中皆是闲居静处也。第四息
诸缘务者。缘务众多。略说有四。一息生活缘
务。所谓不作一切有为事业。二息人事缘务。
所谓不追寻俗人朋友亲识。断绝往还。三息
工巧技术缘务。所谓不作世间工匠医方药
咒卜相书数算计等事。四息学问缘务。所谓
读诵听学义论等。悉皆弃舍。此为息诸缘务。
所以者何。若多缘务。则于修定有废。心乱难
摄。不得定也。第五近善知识。有三种。一外护
善知识。经营供养。善能将护行人不相恼乱。
二者同行善知识。共修一道。互相劝发。不相
扰乱。三者教授善知识。以内外方便禅定法
门。示教利喜。是则略明五缘具足。第二诃五
欲及弃五盖者。经中说离欲及恶法。有觉并
有观。离欲者。即是诃责五欲。恶法者。即是弃
五盖。言五欲者。即是世间上妙色声香味触
等。常能诳惑一切凡夫。坏于善事。若不明识
过罪诃责厌离。则诸禅三昧。无由可获一。诃
色欲者。所谓男子女人。形貌端严。修目高眉。
朱唇素齿。及世间宝物。青黄赤白。红紫缥绿。
种种妙色。能令愚人见即生爱。作诸恶业。如
频婆娑罗王。以色欲故。身入敌国。独在淫女
阿梵婆罗房中。优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7c 页 T46-0487.png
人手足。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色过罪。如摩诃
衍中广说。二诃声欲者。所谓箜篌筝笛。丝
竹金石。音乐之声。及男女歌咏赞颂等声。能
令凡夫。闻即染著起诸恶业。如五百仙人雪
山中住。闻甄迦罗女歌声。即失禅定。心醉狂
乱如是等种种因缘。知声过罪。如摩诃衍中
广说。三诃香欲者。所谓男女身香。世间饮
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闻即
爱著。开结使门。如一比丘在莲华池边。闻华
香气。心生爱乐。池神即大诃责。何故偷我香
气。以著香故。令诸结使卧者。皆起如是种种
因缘。知香过恶。如摩诃衍中广说。四诃味欲
者。所谓苦酸甘辛咸淡等。种种饮食肴膳美
味。能令凡夫心生染著。起不善业。如一沙弥
染著酪味。命终后即生酪中。受于虫身。如
是等种种知味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五诃
触欲者。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寒时体温。热时
体凉。及诸好触。愚人无智。为之沈没。起障道
业。如独角仙人。因触欲故。退失神通。为淫
女骑颈。如是等种种触欲过罪。如摩诃衍中
广说。问曰。云何诃五欲。答曰。诃欲之法。如
摩诃衍中。哀哉众生。常为五欲所恼。而犹求
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益薪。其焰
转炽。五欲无益。如狗齧枯骨。五欲增诤。如鸟
竞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
恶蛇。五欲无实。如梦所得。五欲不久。亦如假
借须臾。世人愚惑。贪著五欲。至死不舍。为之
后世受无量苦。此五欲法与众生同有。一切
众生。常为五欲所使。名欲奴仆。坐此弊欲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8a 页 T46-0488.png
坠堕三涂。我今修禅。复为障蔽。此为大贼。当
急远之。如禅经中说偈。

「 生死不断绝
 贪欲嗜味故
 养怨入丘冢
 广受诸辛苦
 身臭如死尸
 九孔流不净
 如厕虫乐粪
 愚贪身无异
 智者应观身
 不贪染世间
 无累无所欲
 是名真涅槃
 如诸佛所说
 一心一意行
 数息在禅定
 是名行头陀」


如是等种种因缘。知五欲过罪。心不亲近。如
离怨贼以远离故。心无热恼。欲想不生。此为
修禅之要。诃五欲相。如摩诃衍广说。第三弃
五盖者。一者贪欲盖。二瞋恚盖。三睡眠盖。四
掉悔盖。五疑盖。第一弃贪欲者。前说外五
尘中生欲。今约内意根生欲。所谓行者端坐
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
长。觉已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
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
复次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
种。恼乱住处。若心著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
说。

「 入道惭愧人
 持钵福众生
 云何纵尘欲
 沈没于五情
 已舍于五欲
 弃之而不顾
 如何还欲得
 如愚自食吐
 诸欲求时苦
 得时多怖畏
 失时怀悲恼
 一切无乐处
 诸欲患如是
 已诃能舍之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8b 页 T46-0488.png
 得福禅定乐
 则不为所欺」


如是等种种因缘。诃贪欲盖。如摩诃衍中诃
欲偈说。第二弃瞋恚盖者。瞋是生诸不善法
之根本。坠诸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
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复次行者于坐时
思惟。此人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怨。思惟过
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恼故生瞋。瞋故生
恨。恨故生怨。怨故欲加报恼。彼瞋恨怨恼觉
观覆心。故名为盖。当急弃之。无令增长。如释
提婆那以偈问佛。

「 何物杀安隐
 何物杀无忧
 何物毒之根
 吞灭一切善」


佛以答言。

「 杀瞋则安隐
 杀瞋则无忧
 瞋为毒之根
 瞋灭一切善」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除灭之。令心清净。如
摩诃衍中佛教弟子诃瞋偈。是中应广说。第
三诃睡眠盖者。内心惛暗。名为睡。放恣支
节。委卧垂熟。名为眠。复次意识惛冥。名为
唾五情闇蔽惛熟名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
眠盖。阿毗昙中说为增心数法。能破今世三
事。谓乐利乐福德。又能破今世后世实乐。如
此恶法。最为不善。何以故。馀盖情觉可除。眠
如死人。无所觉识。以不觉故。难可除灭。如有
菩萨教睡眠弟子言。

「 汝起勿抱死尸卧
 种种不净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体
 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
 灾害垂至安可眠
 结贼未灭害未除
 如共毒蛇同室居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8c 页 T46-0488.png
 亦如临阵白刃间
 尔时云何而可眠
 眠为大暗无所见
 日日欺诳夺人明
 以眠覆心无所见
 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种种诃眠盖。警觉无常。灭损睡眠。令
无惛覆。若睡眠心。重当用禅镇禅杖等却之
也。第四弃掉悔者。掉有三种。一身二口三心。
身掉者。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不暂安。口掉
者好喜吟咏。诤竞是非。无益谈论。及世俗言
话等。心掉者。心情放荡纵意攀缘。思惟文艺
世间才技。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掉之为
法。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得定。何况掉
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
制如偈说。

「 汝已剃头著染衣
 执持瓦钵行乞食
 云何乐著戏掉法
 放逸纵情失法利」


既无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悔
者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掉时未在缘
中故。后欲入定时。大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
名为盖。复次悔有二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
前说。二者如大重罪人。常怀怖畏。悔箭入
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 不应作而作
 应作而不作
 烦恼火所烧
 后世堕恶道
 若人罪能悔
 悔已莫复忧
 如是心安乐
 不应常念著
 若有二种悔
 若应作不作
 不应作而作
 是则愚人相
 不以心悔故
 不作而能作
 诸恶事已作
 不能令不作」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9a 页 T46-0489.png

如是种种因缘。诃掉悔盖。心神清净。无有覆
盖。常在善心。则寂然安乐。以是因缘。心得法
喜。第五弃疑盖者。以疑覆故。于诸法中不得
定心。定心无故。于佛法中空无所获。譬如人
入宝山。若无有手无所能取。复次通疑甚多。
未必障定。今正障定疑者。谓三种疑。一者疑
自。二者疑师。三者疑法。疑自者。若人作是
念。我诸根暗钝。罪垢深重。非其器乎。作此
自疑定法终不发也。欲去之者。无得自轻以
宿世善根难测故。二疑师者。彼人威仪相貌。
如是自尚无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为障
定。欲除之法。如摩诃衍中说。如臭皮囊中金。
以贪金故不可弃臭皮囊。行者亦尔。师虽不
清净。亦应生佛想。此事如摩诃衍中。释萨陀
波沦。求善知识具明。是中应广说。三疑法者。
世人多执本心。于所受之法。不能即信。故不
敬心受行若心生犹豫。即法不染神。何以故。
如诃疑偈中说。

「 如人在岐道
 疑惑无所取
 诸法实相中
 疑亦复如是
 疑故不勤求
 诸法之实相
 是疑从痴生
 恶中之恶者
 善不善法中
 生死及涅槃
 定实真有法
 于中莫生疑
 汝若怀疑惑
 死生狱吏缚
 如师子搏鹿
 不能得解脱
 在世虽有疑
 当随妙善法
 譬如观岐道
 利好者应逐」


复次佛法之中。信为能入。若无信者。虽在佛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9b 页 T46-0489.png
法。终无所获。如是等种种因缘。觉知疑过。当
急弃之。问曰。不善法尘无量。何故。但弃五
法。答曰。此五盖中即有三毒。等分为根本。亦
得摄八万四千尘劳门。所以者何。贪欲盖即
贪毒。瞋恚盖即瞋毒。睡及疑。此二盖共为痴
毒。当知即具三毒掉悔盖通从三毒起。即等
分摄。合为四分烦恼。一中即有二万一千。四
中合有八万四千。是故除此五盖。即是除一
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于五
盖。譬如负债得脱。重病得差。如饥饿之人得
至丰国。如于怨贼中得自免济安隐无患。行
者亦如是。除此五盖。其心安隐。清净快乐。譬
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烟云尘雾罗睺阿修罗
手障。则不能照。人亦如是第四调五法者。一
者调节饮食。二者调节眠睡。三者调身。四者
调气息。五者调心。所以者何。今借近譬以况
斯法。如世陶师。欲造众器。先须善巧调泥。令
使不强不软。然后可就轮绳亦如弹琴。先应
调弦。令宽急得所。方可入哢。出诸妙曲。行者
修心亦复如是。善调五事。必使和适。则三昧
易生。若有所不调。多诸妨难。善根难发。第
一调食者。夫食之为法本欲资身进道。食若
过饱。则气急身满。百脉不通。令心闭塞坐念
不安。若食过少。则身羸心悬。意虑不固。此皆
非得定之道。复次若食秽浊之物。令人心识
惛迷。若食不宜身物。则动宿疾使四大违反。
此为修定之初。深须慎之。故云身安则道隆。
经云。饭食知节量。常乐在闲处。心静乐精进。
是名诸佛教。第二调睡眠者。夫眠是无明惑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89c 页 T46-0489.png
覆之法。虽不可纵之。若都不眠则心神虚恍。
若其眠寐过多。非唯废修圣法亦复空丧功
夫。令心暗晦善根沈没。当觉悟无常调伏睡
眠。令神道清白。念心明净。如是乃可栖心圣
境。三昧现前。故经云。初夜后夜。亦勿有废。
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
无常之火。烧诸世间。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第三调身。第四调息。第五调心。此应合用。不
得别说。但有初中后方法不同。是则入住出
相有异。第一入禅调三事者。行人欲入三昧。
调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进止。动静运为。悉
须详审。若所作粗犷。则气息随粗。以气粗故。
则心散难录。兼复坐时烦愦。心不恬怡。是
以虽在定外。亦须用心逆作方便。后入禅时。
须善安身得所。初至绳床。即前安坐处。每令
安隐久久无妨。次当正脚。若半跏坐以左脚
置右髀上。牵来近身。令左脚指与右髀齐。右
脚指与左髀齐。若欲全跏。即上下右脚䟤置
左脚上。次解宽衣带。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
当安手。以左掌置右手上。重累手相对。顿置
左脚上。牵近身当心。而安正身。先当挺动
其身并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勿令
手足差异。竟即正身端直。令脊相对。勿曲勿
耸。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邪。不低
不昂。平面正住。次开口吐胸中秽气。吐法开
口放气自恣而出。想身分中百脉不通处。教
悉随气而出尽。闭口鼻中内清气。如是至三。
若身息调和。但一亦足。次当闭口。唇齿才相
拄著。舌向上腭。次当闭眼。才令断外光而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90a 页 T46-0490.png
已。当端身正坐。犹如奠石。无得身首四支窃
尔搔动。是为初入禅定调身之法。举要言之。
不宽不急。是身调相。第二初入禅调息法者。
息调凡有四相。一风二喘三气四息。前三为
不调相。后一为调相。云何风相。坐时鼻中
息。出入觉有声。云何喘相。坐时虽无声而出
入结滞不通。是喘相。云何气相。坐时虽无声。
亦不结滞。而出入不细。是名气相。息相者。不
声不结不粗。出入绵绵若存若亡。资神安隐。
情抱悦豫。此是息相。守风则散。守喘则结。守
气则劳。守息则定。复次坐时有风气等三相。
是名不调。而用心者。则为患也。心亦难定。若
欲调之。当依三法。一者下著安心。二者宽身
体。三者想气遍毛孔。出入通同无障。若细其
心。令息微微。然息调则众患不生。其心易定。
是名行者初入定时调息方法。举要言之。不
涩不滑。是息调相。第三初入定调心者。调心
有二义。一者调伏乱念不令越逸。二者当令
沈浮宽急得所。何等为沈相。若坐时心中昏
暗。无所记录。头好低垂。是为沈相。尔时当系
念鼻端。令心住在缘中。无令散意。此可治沈。
何等为浮相。若坐时心神飘动。身亦不安。念
在异缘。此是浮相。尔时宜安心。向下系缘。制
诸乱念。心则定住。此则心易安静。举要言之。
不沈不浮。是心调相。问曰。心得有宽急相不。
答曰。亦有此事。心急相者。由坐中撮心用念
望得。因此入定。是故气上向。胸臆急痛。当宽
放其心。想气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宽相者。觉
心志游漫。身好萎蛇。或口涎流。或时暗晦。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90b 页 T46-0490.png
尔时应当敛身急念。令心住在缘中。身体相
持。以此为治。心有涩滑之相。推之可知。是为
初入定时调心方法。欲入定时。本是从粗入
细。是以身既为粗。息居其中。心最为细。以善
方便。调粗就细。令心安静。此则入定初方便
也。第二住坐中调三事者。当一坐之中。随时
长短。摄念用心。是中应善识身息心三事调
不调相。若坐时上虽调身意。而令身或宽或
急或偏或曲。低昂不俱。觉已随正。每令安隐
中无宽急。平直正住。复次当坐之中。身虽调
和。而气或不调。不调相者。如上所说。或风喘
或气急。身中胀满。当用前法随治之。每令息
道绵绵。如有如无。复次一坐时中。身息虽调。
而心或沈或浮。宽急不俱。尔时若觉。当用前
法调令中适。此三事的。无前后随不调者。而
调适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调适。无相
乖越。和融不二。此则能除宿患。障妨不生。定
道可剋。第三若坐禅将竟。欲出定时。应前放
心异缘开口放气。想息从百脉随意而散。然
后微微动身。次动肩胛及头颈。次动两足悉
令柔软。然后以手遍摩诸毛孔。次摩手令暖。
以掩两眼。却手然后开目。待身热汗稍歇。方
可随意出入。若不尔者。或得住心。出既斗
促。则细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头痛。百骨节
强。犹如风劳。于后坐中。烦躁不安。是故心不
欲坐。每须在意。此为出定调身息心方法。以
从细出粗故。是名善入出住。如偈说。

「 进止有次第
 粗细不相违
 譬如善调马
 欲去而欲住」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90c 页 T46-0490.png

第五行五法者一欲二精进三念四巧慧五一
心。欲者。行人初修禅时。欲从欲界中出。欲得
初禅故。亦名为志。亦名为愿。亦名为乐是人
内心志愿好乐诸禅定故。问曰。悕望心生于
修禅中。则为妨碍。云何以此为方便耶答曰。
夫欲者。秖是大志成就愿乐之心。故名为欲。
不应于用心时。起悕望忆想之念。若悕望心
起。则不澄静。若心不澄静。则诸三昧无由得
发矣。二精进者。有二种。一身精进。二心精
进。行者若能修十二头陀。即是具足身心精
进。如佛告迦叶。阿兰若比丘远离二著。形心
清净行头陀。头陀者有十二事。一阿兰若处。
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
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著弊衣。八但三衣。九
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常坐不
卧。是名十二头陀。如头陀经中所明。是中
应广说头陀者。名抖擞。抖擞身心诸不善法
故。若修禅时。行此等法。是名不放逸行。具足
身心精进。当知此人能得三乘圣果。何况世
间禅定。复次行者为修禅故。持戒清净。弃舍
五盖。初夜后夜专精不废。譬如钻火未然终
不休息。是名精进。如佛告阿难。诸佛一心勤
精进故。得三菩提。何况馀善道法。三念者。如
摩诃衍中说。念欲界不净。欺诳可贱。念初禅
为尊重可贵。此与六行意同。但立名异。六行
观者。一厌下苦粗障为三。即是观欲不净欺
诳可贱。攀上胜妙出为三。即是观初禅为尊
重可贵。今释六法。自可为二意。一约果明。
二约因明。先约欲界果明。言厌下苦粗障者。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91a 页 T46-0491.png
厌患欲界底下色心粗重故。行者思惟。今感
欲界报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
故名苦。粗者。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
所成故名为粗。粗者丑陋故。障者此身质碍
不得自在。为山河石壁所隔碍故名为障。次
约色界果明。攀上胜者。行者思惟。知色界乐
为上胜故。如欲界乐为苦。色界乐为胜。得乐
胜苦故名上胜。妙者受得色界之身。如镜中
像。虽有形色。无有质碍故名为妙。出者。获
得五通。彻见障外等事。山壁无碍故名为出。
二明因中六行者。先约欲界因。明厌下苦粗
障者。行者思惟。若于报身中所起心数。缘于
贪欲。不能出离。如经说。一切众生为爱奴仆
故名为苦。粗者。缘欲界五尘。散动起恶故
名为粗。障者。为烦恼盖覆故名为障。次约色
界因。明攀上胜妙出者。行者思惟。初禅上胜
之乐从乐内发故名为上胜。贪欲乐从外五
尘生。恼热怨结。以为下劣。不如妙者。禅定之
乐。心定不动而乐法成就故名为妙。贪欲之
乐。心乱驰动故名为粗。出者。心得出离盖
障。至初禅故名为出。亦如石泉不从外来。内
自涌出。今因此六行释于念义。意在可见。问
曰。今说佛弟子修禅。何用说凡夫六行观法。
答曰。既说三界共禅。亦应知其所行之因。若
佛弟子。用八圣种。起十六行观离欲。为念入
初禅。则无过失。在下明无漏禅中。当广分别。
四巧慧者筹量欲界乐。初禅乐。得失轻重之
相。今翻覆作二释。言筹量者。即是用智慧思
度之名。得失者。欲界乐为失。初禅乐为得。初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之一(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 第 491b 页 T46-0491.png
禅乐无过失故为得。欲界乐过失故名为失。
亦可言初禅为失。欲界乐为得者。欲界乐粗
故。计以为实。生重得心。初禅为失者。觉身空
寂。受于细乐。似若无故。不可定取。失乐相貌
故名为失。言轻重者。欲界为轻。初禅为重。欲
界轻者。五识相应所得乐迅速浅故为轻。初
禅所得乐重。意识相应久住缘深故名重。重
者。可贵宝重。亦得言欲界为重。初禅为轻者。
欲界乐与烦恼俱心累重故。故名重。初禅乐
心累少故名为轻。次有师言巧慧者。行人初
修禅时。善识内外方便。巧而用之。不失其宜。
疾得禅定故。名巧慧也。五一心者。行人已善
能巧慧。筹量用心无谬。今但应专心守一而
行故名一心。如人欲行。善须识道路通塞之
相。决定知已。即一心而去故。说非智不禅非
禅不智。义在此也。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