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观辅行搜要记-唐-湛然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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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九
天台沙门释湛然于佛垄述

初释禅境。初来意中云长病等者。准诸部阿含。五事
退果。长病。远行。谏诤。营事。多读诵。文虽在小。障义必
通。三十六垢。未捡。

次上诸境下。来意。池。初住也。真如观成故云入流深。
此位具足事理诸禅。何须更观。若魔事等者。魔过无
境。须依通修。若不说之必起见爱。故云日增。

次若谓下。纵容判之。若存而不观。多生诸过。恐弃而
不习反入散心。散心为境。岂及诸禅。观多入品。故不
可弃。

但禅支等者。引教称美。九禅非境。且通引之。况九禅
中多是事禅。有体化他故异于小。故大小教无不赞
美。言四禅八定。四在八数。今重对者。诸经对欲通得
定名。若直发九禅即菩萨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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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别释。初开合者。先列。次辨。离合五门者。五停心也。
大小由入故名为门。十五门者。五各开三。则事理禅
足。故下文云。若五门者有所不收名狭唯事。若十五
中理非今境。为令事足演略令广。去理存事。

合广处中恐人不晓。故须对辨。故先问起。答中先总
次别。别中先开五为十五中。事阙则从事开。开但有
理则存事守本。故数息.不净兼开各三。并三为九。神
通非九。九家之用云念佛。毗昙云方便者。开教不同。
巳如前辨。

次合十五为十者。初六不合。次九门中但合为三。无
从三开即令存事。慈心有三存众生缘。一若开法缘
属二乘。无缘属菩萨。通云两境。二乘唯法缘。菩萨通
三教。教位简之。方申诸意。次因缘存三世。三世全是
事。二世一念附理。若开亦属二乘境收。念佛唯存念
于应佛。法报属理。易故不论。神通若收无漏通者。亦
二乘境摄。

若但下。结开合意。虽开合等者。但为治障只合为五。
若摄事理须存十五。今为判发。异后两境。故但十门。
次判漏无漏者。先略斥二论。今非全夺故云小异。明
有漏虽同。由无谛观。既喻胡菰。何须缘谛。故三专略。
即属有漏。四十八年者。證有漏禅。自行等四。各十二
门故四十八。皆是有漏。十二门。四禅.四空.四等。

如迦稀那下。證事禅无漏。禅法秘要经中因佛为说。
九旬修之得阿罗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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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引大经。亦證无漏。经既称为圣戒定慧。仍非是二
乘所知。二论如何判在有漏。佛等者。慧圣行。末行如
是开示二乘。菩萨闻巳奉行。故知二乘伹行小分。引
大品者。出世及以涅槃初门。不应有漏。言九想开诸
不净门者。诸因不净。所得禅者名不净门。故背舍去。
皆因不净故以九想而为初门。不净成故。三十七品
成故。不唯有漏。譬二石者。南石性冷。北石性热。二膏
名等。所用不同。故虽事禅漏无漏异。

若无漏缘下。通难。难家意以根本并难九想俱能作
无漏缘。应俱无漏。言六地等者。婆沙云。云何得天道。
为得决定。为得无漏。答。决定则六地。未到中间四根
本。成论无未到。以欲定替之。馀同婆沙。得无漏者。应
云九地。前六加三空。即以初果为决定无学得无漏。
言七地者。有师不取未到中间。大论中意。欲定与未
到。有无从人。

次六地下。答者今单论禅。不开谛智。是故根本不同
诸禅。所以下。去取不取。十想者。十想分三。位在见修
无学。有断惑义。故今不取。

慈心下。判慈心禅。慈至神
通终无孤立。故此诸禅并从他判。

次来意等者。问如文。答者先对禅门。彼禅门中方便
中云方便有二。所谓内外。外谓二十五法。内有五门。
一止。二捡善恶根性。三安心。四治病。五魔事。止门又
三。一系缘。二制心。三体真。体真止后明发五轮。五轮
禅禅后方验善恶。故云禅门先发等。此且据文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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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发相。利钝意别。若彼此互论。亦互有利钝。又若
今文全不观阴。乃成智钝。对治下。与五门对辨。

次深浅者。即是十门生起次第。前浅后深。特胜有念处
故在根本。后通明细。于前故总后明别。此三等者。即后
二。依根本故通云根本。复不假根本。并治惑力强。故
得居三后。九想治外。未治自心。故治内外居九想后。
九想背舍。观想仍略。略故名总。大兼依报。细故名别。
十二因缘云正见者。破断常故。治我人故。前从别说
故。二世破我。凡为下因。圣为上果。次互发者。初之八
种者。阴境七只。义收前九。故今不论。于九双中又除
作意。前阴作意馀九任运。今唯任运是故不论。

大章第二禅发因缘者。内种为内。外加为缘。初内种
中法譬各二。初法中引大经初地味禅者。一切众生
皆曾两缘得根本定。从近情下。释上劫初火灾起时。
无不皆得第二禅定。此劫成来巳经九减。且望第八。
故曰近情。从久远下。八减巳前无始巳来。谁不修得。
无不有种。故发不定。次譬近可见。

次辨不同。初法。法中云昔有等者。次不次是八双之
初。乃至修等者。是修不修。修是作意。不修是不作意。
修不修门虽非最后。但略馀七。故云乃至欲辨往昔
修不修别。故取作意不作意门。今初观阴。名非事非
理。修发得诸禅。名为事发。彼禅门中具列事理四修
四发一十六句。欲对今简。亦应可见。

次譬中云梅四等者。熟时各别。如发不同。次宿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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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总。言种者。即八双也。是故今发亦八不同。

又虽下。外加。先所。次能。初所中法。文可见。次譬者心
性。地中虽有禅种。假止观雨及圣日光。方可成于支
叶华果。

次别加中。初法可知。譬中鸿者大也。今如文。引净度
经者。经云。如是人辈。亿百千佛亦不能度。况复一佛。
人为自度耳。净度菩萨云。众生须闻十二部经。今文
会之。只是感应。

次正明发相。初约四行以判多少。常行最少故不言
之。亦非全无故但云少。故前引经云。有少中多住处
差别。欲定有无。二论不同。今依成论。十善是彼欲界
法故。电光者。经云。初入法者。闻法得度。譬如电光。即
初果也。阿难者。阿难因之得第四果。故定亦得金刚
之名。

从金刚下。释疑。疑云。云何欲定名金刚耶。释者。夫电
光者速疾为义。以速疾故立电光名。以断尽故得金
刚称。此名金刚以为电光。非全电光得全刚名。囧者。
日圆明也。

无所知下。斥伪。先法。次譬。譬中云灰䨱火者。定火如
火。定体如灰。妄计如蹈。计成堕苦如被烧然。

若依下。二论互执。次引大论。准佛意说不同偏净。今
释佛意通有四分者。四相别故。并有此分故云四分。
欲取进分。为今文相。

退分者。有因缘退名缘触退。无亦任运二十五种。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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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等者。吐去也。纳取也。五缘或五法。皆取呵欲弃盖
名去。调五事中有去有取。以除不调取于调故。于静
心下。因缘中云三障四魔者。通论三四。各摄十境。故
得三障摄于四魔。更加天子即四魔也。

次护分中。善以等者。具如前禅门所明。住分者。地地
皆有二种住故。横竖者。如十境互发中。

次明四分互通之相。将向所释。更互释之。可以意得。
次正释。四十去三存进。为明遍故须从近说。进中复
须从任运说。明发便故。于初禅中先辨八触。次十功
德。三五支。四品数。

初八触中。初外。次内。言一切等者。大经云。一切众生
皆有初地味禅。二家各据。故今评云。皆随性过。专修
根本。不应辨性。今兼衍意破执故说。言体用相添者。
轻煖冷重是体。动痒涩滑是用。若动下。以四分判触。
既知三相。宜防于退。动触下。十德。魔境文略。至此委
明。

释善心中云信一切贤圣等者。如前简性亦寄衍门。
如脑者。脑即熟皮药也。头中髓耳。沸羹等者。冷同热
同其味不等。一触十德。乐味永殊。如开等者。带欲如
开门。邪入如贼进。鬼复随入。又名鬼禅。

大论有风等者。论释三觉。三觉于禅有成有坏。东北
等者。更加风雨。读之则便。云长则雨。云散则晴。恬愉
者。只是悦乐。

毗昙二十三心数者。十大善地。十通大地。忻厌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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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觉观二。五支起时非无馀数。故云一时。五支相强。
从强得名。

有人云下。判支不同。欲第九心者。他云欲九品心。至
第九心即属五支。云欲定前最为落汉。

同起等者。二论不同。此且依毗昙。成论则前后。如一
下。辨前后意。初有细声为粗所蔽。粗声过巳细声方
现。

次初开等者。次第相生而显一心。觉是名觉支。知贵
是观支。喜乐是喜乐支。定相是一心。虽初觉具四。为
初所蔽。未得四名。观等亦然。思之可见。次分别去。譬
馀支成。分别是观。馀是三支。

如人下。别显一心。食时譬前四。食巳譬一心。亦如下。
重譬一心。对欲虽乐。反则疲极。欲如四支。不如一心。
故欲入一。四皆为恼。

若四禅下。释疑。先疑。次今分下。释。若进下。释别支意。
次释支名。指在修證。更准婆沙以拟略知。论问。支是
何义。论答。随顺义。圆满义。坚固义等。随顺当地。圆满
当地。五有何义。答。觉悟名觉。细心分别名观。庆悦名
喜。恬愉名乐。寂然名一心。为对五欲故立五支。应对
等者。应字须加。

言若欲下。明二禅。先作方便。言但呵觉观者。亦可总
呵三十二为首。馀者随去。又难断者。呵之言。即发等
者。五支灭巳。唯定无支。故云禅定从一心后寂然。故
云转寂。言退禅者。舍初名退。非退失也。无前功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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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篾屑。

若不下。禅发。混四大者。不同八触。四大各别。故云混
也。言四支者。离觉观垢故云内诤。与喜俱发名为庆
喜。受喜中乐故名为乐。乐受心息故名一心。若欲呵
喜。准初禅说。言五支者。乐生舍喜名为舍。护令增长
名为念。善巧离著名为慧。快乐遍身名为乐。此乐并
异初二禅乐。乐谢入一心。

次四禅。亦先设方便。言四支者。舍下胜乐名为舍。等
智照了名为念。无下地染名清净。定体无动名一心。
无色四处。灭色方便如前说。

次明亦有漏亦无漏。初来意。准禅门中根性有三。慧
多定少说六妙门。不必至上地能发无漏。以遍历一
切诸禅法故。定多慧少说特胜。慧性少故。须至上地
能发无漏。若定慧等者说通明。具发上下皆能得无
漏。若对治者。反前说之。今明发得。随发而判。问。今文
何故不明六妙门。答。数随巳在根本中说。后四入理。
非此中意。问。何故明特胜。答。修九想起过。今修特胜。
胜九想故。故得名也。如律中云者。十诵律云。在婆求
河。四分云。婆求园因修九想。无量比丘持刀自煞。或
欲煞等。故佛改观令修特胜。若尔。何不著前。答。依治
则尔。深浅不然。

大黄等者。无漏观观身贪欲如热病。九想如泻药。自
害如太过。未知尽漏名弱。唯专厌身如弊药。药本治
病。今反为蔽。更修特胜。犹兼不净。如并下。补。进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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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如身复。

如廉食等者。治欲人也。身修观如啖猪䐗。念处身如
贮粪物。不即自害如犹强食。九想观成犹如臭䐗。雇
人自害如不复食。廉字应作䭑。薄食也。

特胜发者下。正明特胜发相。一一位中皆云道品者。
以有念处。念处属道品故。初后各五。中间各三。如次
以对身等四念。初五身念。初云入出者。入至脐。出至
鼻。照之不乱。及以轻重粗细等。知长短者。犹如旋师。
旋师弟子知绳长短。根本下。辨异。三譬。并譬根本。暗
證今有。观慧者。即显今也。前八下。又斥根本。五谷者。
黍稷麦稻麻。

从心受喜下三。对受念处。心作下三。对心念处。大集
等者。无内净。观无常下。五法念处。馀处等者。从初至
此亦观无常。故云馀处。此禅息断外道计常。故成别
治。无色四处最须辨别。文相极略。云空散是欲。诚欲
名离。又观此离名观离欲。无所有处云若多若少等
者。空处名多。无所有处名少。离是多少。故云皆无。少
即是灭。故云观灭。横对念处。理异根本。念处是横故
云横对。根本是竖故云竖对。故举譬云食无盐等。

次明通明。初来意云三十六物者。与特胜同。诸文皆
云内外中间各有十二。唯禅门中伹分内外。内有二
十六。外但有十。具如禅门。华严等者。禅门中云。有人
修得。不知何名。北国诸师立名通明。能得三明六通。
因中说果故云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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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正明发中。初约大集以释五支。经有五句合之为
三。初释如心可见。又识俗下。释大觉。九十九等者。如
禅门中。大小骨有三百六十。髓有九十九重。委在禅
门。从思惟去。言真俗者。只是如向所明真俗。言上觉
支等。对根本辨异。彼无观慧故斥云解。

初禅如泡乃至第四如镜像者。约喻辨法。渐渐深细。
无色无可以之为喻。但至四禅。故至无色但云三事。
空灭三种受想者。法行比丘作是思惟。无色犹有识
想触想及虚空想。若修无想。永灭此三。又灭十大地
中受想心所。故通言之。若婆沙云。但云灭受想二有
俗观故等者。判漏无漏。此但判向如心等中真俗之
文。带皮肉等名之为俗。稍深细前名之为真。

此禅等者。有漏名事。无漏名理。诸地一一巳有观慧。
况至灭受想。故斥论师不知用之为八解脱。道谓道
共。定谓定共。毗昙义强。引之以斥论师不当。汝但有
无漏理定。则无八解事禅。汝论则无俱解脱人。

约外道者。正破还将戒慧以破彼定。是则等者。既无
客定何殊外道。言八术者。大经云。复有明医晓八种
术。经文自以八复次释。古师多释。且取常无常各四
为八。故八俱无。若许有戒慧。容有无常等四俱无常
等。八亦不成。

次不净下。明无漏禅。先标二人。次二发相。先明坏法
中愿智等者。既进至烧想。无可以修背舍等禅。事禅
之中超越最高。故名为顶。此禅又能转寿为福。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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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智。俱舍云。如愿而了故云愿智。虽言烧灭等者。身
想虽无而身实在。

此人下。辨坏法人有退无退。如毗昙等者。婆沙问。阿
罗汉退。不应二三两果亦退。答。由第四退。牵二三退。
犹如沙井。上下有塼中间无塼。上塼若堕牵下者堕。
初果底。是故不退。若尔。亦应云二三退。答。虽不言之。
实退三。若尔。何不退初。答。尔前无果。退无住处。无有
更作凡夫义故。然慧脱人亦不并退。有退义故。故须
说之。阿含下。引第三果退为第四例。亦是慧脱。是故
有退虽退。此生定得。

若不坏法下。释不坏法人。初明不坏法相。言观练等
者。此四具如法界次第。九次第定。于初禅至灭受想。
次第无间入。

若修时下。对修辨发。爱多等者。约自他身以为内外。
初集俱观。集熟除肉。不坏法人俱至第八。㬝(粗邓反)。溃
散也。如捉净法婆罗门等者。文在大论。

释食不净想中。婆罗门者。多修净法。有缘须至不净
国中。因食他饼谓为净洁。大是不净搥胸乾呕。我当
云何破此净法。我巳了矣。以喻假想合之可见。呜应
作歍。此是鸣字耳。

如是想者下。是特胜辨异。如贪食人等者。爱身如贪
食。身如猪䐗。实观如审知。存身如强食。见虫如假想。
厌强如不食。前特胜下。合喻。六贼。六欲也。九通治六。
若别治者。死想治威仪。言语二欲。胀坏啖三共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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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血涂脓烂青瘀共治色欲。骨烧共治细滑。一欲散
治人相。怨诈者。爱实是怨。亲人如诈。

如是下。乃至发衍本习现观二因缘故。大小同为贪
欲所障。障去习发各称本期。释论下。破谬兼證发大。
故知诸师不晓论旨。

次释背舍。先对前门以辨次第。先根本味。次根本净。
次无漏中四种事定。但说于观。馀三属理。观中次第。
九想之后须明背舍。言总别者。总与不坏法人共也。
别在菩萨。定圣行也。

又背舍下。判因果及释名者。从因受名。因时厌背。舍
离烦恼。故名背舍。三界结尽。转名解脱。从背者下。重
述从因。言净洁五欲者。欲界五欲不名净妙。从欲定
去。至非想来。虽有著心名净洁五欲。以背舍对治。厌
离不著。故名背舍净洁五欲。一内有者。略列初后。释
中具足。忽见身等。依修而发。亦从足起。𣫝者。深山谷
也。尸如彼谷。萨埵等者。即金光明萨埵王子。修大乘
人得此观助。能令厌身。大法成就。

大经下。引證。圣行品具列骨节互相因依。依因指骨
以柱足骨。如是乃至上有髑髅。复因顶骨。乃至掌骨
以柱指骨。今文先想皮肉。至骨相成此法。

增进等者。经论不同。或云青黄赤白。光随向上等者。
此未成相。渐至成就则遍十方。如须弥山等者。四方
皆随须弥一色。四色亦尔。遍不相碍。

如是远久等。更却牒前。先初发时但久观骨。光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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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八色者。见地如黄白净地。水如深渊清水。火如无
烟净火。风如无云迥风。青如金精山。黄如葡卜华。赤
如春朝露。白如珂贝雪。复逆顺缘令速成就。黮黮(他敢
反)。应作𪒠。彼带皮肉者。对特胜辨。若三藏者。真谛也。
从大乘去。今家探取衍门开权意。说故下。结云界外
法也。文中先举三学。况释八色。当知即是不思议法。
此别二论。辨异故来。今依大论。并异前三。并非通途。
故今不取。

次内无色等者。次明第二。先明折内骨人。次明体灭。
于中又二。先法。次喻。喻好马等者。欲灭即灭。所以俱
用折体观者。准界外法。尚通别圆。何况体空。亦恐习
发故通列之。新法未发者。未有内净。

以不净下。简示。忽见下。正释中间。今以下。正判。用此
一意并破前三。何者。以极净故在第四禅。胜处一切
处。非第四不成。有身證故在第三禅。仍约初后以分
三四。若定结位须归第三。伹依此解前三俱坏。缘净
故净者。即以第四为极净。缘此色等者。三四起时莹
练初二。故名三四为初二缘。是故三四独得净名。是
故更开四句释之。前三属初二。第四属第三。初句者
实不净上更加假想。二交互句对于初二。初二有净
未过净缘。故不名净。今第三净无前不净。故名净净。
空处云过一切等者。具如第六卷。但彼依根本。今从
净禅。若凡夫等者。斥根本。圣人等者。立圣斥凡。然此
背舍实通凡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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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识生灭下。释无所有。次释非想者。能忌前三故云
舍识无识。无识即是无所有处。故名非想非非想。识
处如㿈等者。圣种如前灭受想中。云细烦恼者。细惑
有十。受想行触思欲解念定慧。斥彼有惑。今舍能缘
等者。释灭受想名。依名出体。非想地中犹有能缘。今
灭能缘。复灭能灭。方得名为灭自他地。

从若以所灭下。破旧。但灭他地。何殊根本。今从下。正
释。释前初解舍能缘等。即灭他地。无复能灭。即灭自
地。斥论师云后四等者。成论无漏伹依根本。故以前
三背舍而难论人仍有纵夺。八中且除灭受想一。于
前七中后四唯缘空可尔。此是纵也。前三背舍不净
八色。异于根本何以弃之。此即夺也。

若过下。判习。前七解脱摄得八定。故约八定以论发
习。灭受一定不得论习。是故前亦不以为难。九次第
定等者。九想初文巳列。四定未暇简出。故今重释。小
乘定无。大乘或有。发宿习义。

次大不净者。约此乃至总别相者。亦准前文以判总
别。次正释者。丘。小陵也。羹作秽汁等者。具如大经。佛
答迦叶。明一切法皆悉无实。故引比丘观不净想。

复次下。明境转。所由由心转故。故引二缘以例心转。
过现虽殊皆心所转。况今发相亦由往心。执石等者。
如大经释摩男凡有所执皆悉成宝。僧护所见亦复
如是。因与价人采宝。却回至岸。失伴次第。见于五十
三所地狱。依报无非地狱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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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执下。由境转故有破结之功。言此观契转变等者。
想成实见。如通者变物。契彼通用。故云契也。又物有
变理。通方能变。故知不净亦复如是。况元是藏理。取
之自差。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若大小等者。根本有漏巳如前说。不净业缘未即无
漏。若用断惑随依一地。故云自上皆除。

若人下。约大不净以明背舍。始终俱破依正二报。若
论下。约于背舍以明胜处及一切处。婆沙云。胜于烦
恼故名胜处。

大论下。引论辨根。禅门云。修背舍竟修胜处。下根也。
今从中根。即于第三以成胜处。上根于前成四胜处。
至今便能成于后四。此仍准教。若上根。随见骨根。

从若多等。正明发相。大名多。灭名少。皆有好丑。乃至
最后皆悉不净。背舍中净亦名不净。未能展转大好
丑故。又所依不净。大小不同。胜处亦有依正之别。

推位等者。如吴泰伯是太王长子。以让弟故。托入东
吴。还牛等者。尧聘许由为九州长。闻而洗耳。隙父讥
之尚不饮牛。今且与之终成寡欲。

大论青黄等者。从四胜处但有四色。今列八色。为知
经论所列不同。分假实故。此依三昧。意缘色判必不
得同眼根所得。故判见色名之为实。立地等名故名
为假。则一切处假实俱见故。与俱舍假实翻倒。

此四胜处内外色尽等者。自为内。他为外。唯有八色
故无好丑。但有多少者。辨色广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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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明一切处者。八除前四。假实俱观。更加空识。以皆
遍故。得一切名。唯不动等者。不动即第四禅中初支。
及以念慧即第三支。

次正明发者。先处。次入。名别事同。会异故来。遍而复
入。故名为入。遍非不入。故是异名。

此乃下。破他人云胜处缘外。今意不尔。骨人放故。心
自有故。前尚判为界外之色。岂全外来。大论下。释疑。
恐不解论。引而申之。故云借外。

若通明下。纵而辨别。通明观后。容可缘外背舍八色。
故不同之。复次菩萨下。菩萨纵发。尚具诸度。何况八
色。故云随心即成。此以通别菩萨为况。文列六度。初
檀可见。尸中略出三戒。害彼下。煞。引物下。盗。欺诈下。
妄。乃至慧中云不生不灭。知不是藏。一切下。通具诸
法。道品是慧。如快马等者。譬胜处心。

是时下。胜处功能。观为妙境。多入五品。因兹入住。故
云近池。

齐此等者。且明分齐。亦得等者。如前破旧不
晓论旨者是。

次明慈定。初中云得解者。寄修辨发。准教则善。成就
名解。所缘有三者。谓怨亲中人。约处即是广大无量
十方。三人俱上。乐名成就。诸经论中具有修相。修相
者何。谓怨亲各三。并中成七。乐分三品。初从上亲以
对下乐。如是渐增。上亲中乐。中亲下乐。乃至上怨得
上上乐。又遍十方名慈成相。悲喜亦然。唯舍从中人
以为初观。次怨。次亲。怨从上品。亲从下品。皆先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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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没等者。唯根本禅内外俱隐。及内外皆不隐。馀皆
不隐。因缘巳下。一切悉然。

释观支中。云或得人中天上乐者。婆沙中问。与何处
乐。答有说三禅乐中胜故。有说四事巳曾得故。此名
同等者。诸净禅中皆有初禅。支触名同。乐味则别。

若发等者。寄修辨功。梵民为梵众。臣为梵辅。婆沙问。
梵福云何。答。有云一切众生福。有云轮王福。如是释
王乃至梵王。有云除近佛菩萨。馀一切人福。佛或时
等者。婆沙所列具如今文。当知小乘亦具二说。

从菩萨下。明大乘中处处皆有。婆沙中问。馀三无量
心何故在无色。答。弥勒始知。

从若先得下。明二禅巳上发得慈定。但云根本则总
收之。亦应明位及判大小等。

若依特胜下。次依净禅。发慈定中云是一边者。定相
既别。或可俱时。或可前后。故云一边。不净取等者。破
坏违乐。慈定不成。虽无下。答。虽顺涅槃。与法缘合。此
因通难。一往答之。无漏法似涅槃故。以对法缘。

问慈缘众生等者。二义相违。云何相发。答意者。定法
难思。唯当仰信。大乘尚六俱发互发。何须致疑。慈定
亦能下。作庄严释。何但相发庄严。更美慈心。既尔。馀
三例然。或互相发。此之四字明大小不净发于慈心。
今文存略。言相发者。语虽兼前。今文正明不净发慈。
馀三无量心者。准慈心说。

若四无量下。判漏无漏。即从所依以辨能依。因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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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慈定所依。所依既多。能依随转。次譬者。譬所依
多。能依即多。譬有二意。初譬法体深广。次譬法妙难
思。次合中。初正合慈。次兼合四。山左等者。太华巳东
名为左儿。不识京畿珍羞之味。周孔注云。置滋味曰
羞珍者。味中之上。井蛙等者。海若。海神名也。非者斥
也。衒井宽而斥海狭。

因缘禅者。此是行者立观之要境。翻邪向正之始行。
体即三因佛性。正种能成摩诃衍妙乘。故于此中广
明乘相。

正明发中云能缘所缘等者。观十二缘凡有二种。若
推果知因。如先观爱。具如玄文。若推因知果。即如今
文。虽明发得。寄修方知。于定心中所缘善恶。能所和
合。得名为业。业必招果故名为含。

次推。由取乃至无明。故息现因令免当果。六疱者。头
身手足。又云眼耳鼻口及二十指为二十四疱。若因
根本等者。则根本等皆成因缘。即忻慕为因。禀教为
缘。定体成就。名所生法。即名因缘以为能成。即是有
支。随何地定成何有支。言诸禅者。即且约根本。即指
根本竖论诸地。

如是等至取初禅相者。应云非想。且从初说。粗细住
等。非心所期。是故不论。

如前二十五方便者。本期各别。具如第四释五法中
约初禅释者是也。言悕望者。即五法中欲故二十五
法。皆期初禅。又知此受等者。约观境立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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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上至等者。但有界系皆属因缘。不同婆沙界系。
料简如向。因缘发根本者。初发因缘。谓推三世增减。
四生不同。具如玄文因缘境中。及俱舍.婆沙等。并于
定中所见分别。乃至三世相异。立十二名。推根本等
以成十二。复从十二发根本等。乃至特胜等者。应云
特胜等因因缘发。以因缘等多依根本。今从所依。故
云因根本发。亦同慈心依根本发。判属有漏。依特胜.
通明亦同慈心。故云例也。

次此观下。明受名不同。三世等者。判事理。虽云思惟
不能破惑。次譬者。五停如密室。念处如明灯。故知密
室无破暗功。如富那下。證能破惑方名理观。欲闻慧
者。指四念处。言领解者。如大经中佛问。汝见世间常
无常乃至边无边等耶。若言常等名见名著。又问。汝
若燃火。是火灭时汝知不。答。如是乃至五阴。若爱灭
时则二十五有灭。故领解云。我巳解巳。

此因缘下。判今属事。次引经论所出不同。皆可为境。
璎珞十种者。彼明第十地十种观法。至第六因缘观
中具列十种。具如第二卷引。

次明观者。通论十禅。总一观法具如后列。若别论者。
一一别出馀禅。不云今此别出者。以少故。九禅待发
因缘不然。稍似阴境。以恒现故。兼现及发。故可别观。
初龙树下。明观意。论通大小。因缘为宗。故今引之證
通。观论师下。辨谬。

今言下。破谬。凡云宗者。别显宗致。二谛语通未足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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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言何品者。以论通意破无别宗。况遍诸教岂独论
宗。而皆破尽者。论中诸品皆破为名。如云破六情破
染染等。品内观法破皆尽净。六情是俗破即名真。故
知二谛非论别宗。

论初下。正示。论宗则通别皆别。故不同旧。舍别从通。
北师下。重斥。纵语因缘全迷通别。指傍指救。宗旨不
成。故论后文傍申小义以救小宗。故论云。巳闻摩诃
衍竟。今明二乘义。况于前文小是所破。如何所破用
立为宗。

佛去世下。出论观意。佛在根利广观非宜。佛去世后
多迷缘起。故广破缘起以为观法。次明今文。依论观
法十乘入道。广破修发二种计相。

次思议下。初境中思议。正用大经观因缘智。正当今
文四圣法界。圆在思议。进退比说前六可知。声闻中
云七种学人者。三果四向多生欲色。亦有无色那含。
具如前说。下智且以声闻摄。当教中因位三乘通教。
缘觉亦复如是。次明中智。云结业尽不尽同前者。缘
觉无有当生不尽。既摄三乘且通总说。须判声闻尽
等同前。

次若转下。六度菩萨经中通漫。总摄三乘。今从心异
与小共。又为成十界。则三菩萨别为一流。虽俱发心
所期又别。故今复离三位释之。此六度中虽云般若。
终成伏惑通教菩萨。云转等者。空慧巳成。般若度竟。
又云转行有为六度者。应云五度。但通说六。亦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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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成事。即生灭智。菩萨语通。未断同前。以即空慧导
于五度。迥异事度。故云福胜。以因缘故报生亦胜。不
及别圆。复名为小。应云八九地前。何故云六七前。八
九是断巳位。六七正断位。

次若转下。上智转见思等三为一切智等三。但至行
向者。且让證道同于佛界。为存次第。弥在地前。言同
前者。住中同前断见思位。界内尘沙同两菩萨。界外
虽别。且从通论。若转下。明上上智。先明上观为不思
议境之能观。

次重释不思议境。初总立三佛性。次若通下。辨通别。
虽有通别。共成圆义。通谓支支皆三佛性。次若别下。
别对三性。

何以故下。判别对意。道即是德。故别对之。若尔。何得
有通。答。别义复通。从理便故。故别对中三皆正因。次
性德下。释前三德。不纵不横。初后不二。净名下。證不
二。生即佛故。故知不二。

若五品下。判位。云未断同学人者。同初果向。铁轮同
无学者。且一往以长别三苦轮对之。虽复变易等者。
六根断惑虽同。二乘生变易土。其处亦等。依正胜劣
不异二乘。五根属福。故云生福。内智功用从初永乖。
释论下。證二乘人变易身劣。根钝即五根劣于六根。
若别圆下。明胜前二教。此即圣位。不与前同。證道同
故是故合说。仍顺教道立本别名。

若三贤下。證圣因位始终皆胜。故前明别但在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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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地巳上入圆三贤。是故约證不分别圆。但语三贤
十圣位耳。

若最后下。次明果位。先明三德。次三涅槃。净名下。證
前善恶成方便净。善恶是缚。即缚论脱。恶中举极。故
云五逆。

复次下。对不思议十如十境等。及问答料简。显前因
缘。三德难思。初对十如有两重者。以由因缘有两因
果。次对十境者。通论十境皆十如理。今从名便故复
别对。文虽别对须在一念。

次十二因缘下。不摄入一念。华严等者。经但云具。不
云十界。只是语略。凡诸大教云一念者。例皆如是。

问十二门等者。释疑。缘谓因缘。法即所生。因缘生法
悉皆无生。以论中问而问今文。今文处处云在一念。
论问意者。为在一念心。为在多人心。为在此等一念
心耶。

答中初总答者。多人一人。于今一念悉皆具足。虽多
人心不出百界。百界一念本非一多。次引大品以释
相即。诸法趣因缘。因缘即一念。因缘是百界。一念皆
具足。今说下。翻前难且直尔云十二因缘者。指向两
经并云一念具十二缘。其实经意正云十界。

复次下。定前一念以成观境。故今即是一念禅心。而
观境故。简示云不同妄念能了妄念无一异相。达此
无相。具一切心。三千具足方乃得名一多相即。

譬如下。具足须如阴境三喻。故指法华安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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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下。次明发心。约前一念而分因果。为弘誓境。故
简生等三假名义。当别教故也。次引华严者。三教皆
是菩提心魔。

约此下。正明发心。约一念心生此十境。远翻此境以
起弘誓。次安心中即是一念十界。三道苦即法身。非
止非观。业即解脱止也。烦恼即般若观也。二即法身
而寂而照。

次破遍中。文虽宽狭。不殊阴境。此文既狭。故即横竖
而推一念。

次通塞中。亦寄于次以论不次。出假文中
云不通不塞者。不通只是塞。不塞只是通。次于番番
下。捡校三假等文。亦寄次第。

道品中。亦先道品。次三空。初道品中初明念处。作通
别两番。初番文中。身念巳云十法界竟。下三伹云一
切十界。皆具四念。故名为通。

别中又有三番不同。初番阙受念。应云无明行名色
生死。爱取有支中受阴受念处摄。然别中两番皆具
五阴。取义各别。初又但取现文。以属念处。次取现文。
以望过未。过未堕世。以属法故所以少别。

次料简者。问意者。数人生死是不相应行。只应法念
处摄。何以通释皆具四念。及初番别释并云具三念
处。谓身心法。答中意者。恐通释无凭。故引大经證成
通义。经既生灭皆具五阴。即是生死各具四念。俱舍
有部明十二缘。亦皆具五。何独大经。虽借权文寄事
申义。当知只是一念以辨通别。若通别等者。指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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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皆成妙境。

次结成三空。还约阴境无明等三假以说。不取等者。
先列不取等四名。次列新旧等四。即不受新。不著旧。
不念内。不分别外。新即爱取。旧谓无明。内谓内心。外
谓外境。亦约一念亡此四相。无依等者。不依四句句。
即四相无所见者。不见句与无句。不住亦尔。理本无
修亦无造作。无因可修。无果可得。

次对治者。初明来意。云前道品等者。前虽云观十界。
念处但是观理。何以故下。释用治意。无明行有各通
浅深。今从别说。乃以障中无明为理恶。事中行有以
为事恶。理恶巳覆于理慧。事恶复助而覆之。故举譬
云贼多我一。两恶为贼。多理慧义。我一真理。如王理
慧。如将两恶如贼。须加助破。若有下。判进否。虽六皆
名蔽。随重设治。轻者自去。

助道下。次明摄于调伏根等。又佛威仪者。前举十力
等。今明成道等。故知十力等。还用成道等。方成威仪
故。故引大品是为坐道场。释成法华转法轮等。言于
此者。只是三德实相一乘。三德只是十二因缘。此四
皆依十二缘故。初释成道中并于同居。现四成相亦
应结云。此是同居成道之相。文无者略。

次转法轮中具有八教。初是顿。四教是渐。次不定。次
秘密。四佛成道元在法轮。既依法华。不明八教无以
显妙。此一既尔。前一后二准例可知。释签文中委料
简竟。初华严是顿。若鹿菀下渐。法华涅槃非顿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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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会渐而归于顿。藏等四教处处列之。故今略云
四教。两处五味不同者。总收渐顿而开显之。又复下。
不定。又复下。引證秘密。故知渐初巳密。闻大即大菩
萨。

所以者何至意也者。今依中论。用大经意。立因缘等
以證密闻。

次约因缘明入涅槃。释中云假名中道者。藏通两教
巳明于空。故今不论。但论假中。方便实报至可解者。
成道转法轮略可比知。彼二土入灭。其相云何。伹是
缘机。兴处劣应。灭处名之。为灭无别。遗身舍利等相
故。此土涅槃亦是机息名为灭度。是名下。文略。应云
十二因缘观。助道摄法义也。

次明次位者。只是因缘證悟阶级。迦罗可知者。欲例
二脱。约通有无而判大小。大论委释大小之相。

从翻五度下。三藏菩萨也。准此句意。应云。无明为般
若。行有为解脱。此文似倒。次若翻下。通教也。言四忍
者。伏信乾慧顺即性地。无生即是见地。巳上仁王五
忍以判别位。伹加寂灭。次无明去。别住也。前明智行
伹论出假。虽云无明只是无知。至此具列六轮位者。
智行则简向后。判位须明始终。彼璎珞经列众多六。
皆碾结惑。故名为轮。即住行向地等妙。如次以对铜
银金琉璃摩尼水精。今明因位。退加十信以判。故不
取妙觉。从因义故。

翻无明至高下者。圆位六即。初明理中下之五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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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为本。故释十二皆是法性。法性无尽。次以大乘无
尽等。次更引论證于大乘。次引普贤观證大乘空。辨
能乘人。乃至大品亦复如是。七番者。指次前七重观
法。故七是所行。今是所阶。第四云戒少急者。前非不
持。但且当理。于自止作必无亏玷。众法作行或当稍
宽。又止持中。于双持双犯事必须具。单持别犯或可
未具。又止作中。自行从制终无所关。为物从开理未
能具。故前四品通名为宽。至第五品一切不亏。

若寂灭下。释疑。先立疑云。诸地相即如无分别。况复
众生即是涅槃。何须次位。不生不生下。释。如虽无位。
位从事生。事谓惑智及因果等。故使见如诸位随生。
凡夫迷如岂能知见。如不等位亦不同是。则皆由入
位方能说位。汝不知位由不见如。如画虚空等者。自
行真满犹如虚空。大悲利人如种如画。乃得名为方
便善巧菩萨栴陀罗。栴陀罗者。此翻煞者。自滥上位。
自害常命。若为他说。害他慧命。以是而推。斯困者众。
安忍者。初所忍境。即三障也。障是十境。巳如前说。今
略别对。意亦可知。还以一念因缘以对。一念十境。十
界一一无非三障。似解未发。应于十境安忍违顺。复
知事忍即理忍故。住忍辱地等者。證忍非事。即是观
行。寂灭忍也。即中道观。安三谛地。住真柔和。住俗不
暴。皆由安于中道理故。

无法爱中云真似者。初泛标二位。次释二位。先列相
似三法。以智下。诫离似著。若于下。示顶堕相。云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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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起爱相。若不下。示离爱入真。入理下。示真位中见
爱之相。次引大论示真位爱。明虽有爱任运进入。

次念佛禅发者。今辨发相。未暇辨其往生。灭灭罪长
福。见理等缘。神力从解脱德起。智慧从般若德起。福
是相因从法身起。若见相时。具知三法从三德生。复
知三法各有益相。兼识相好。修因不同。故云如是等。
若深解相海者。即以色相无边名海。念佛乃至一边
者。各不相妨。巳如前辨。

三种法门者。一感动。二相好。三善业。初是相用。次是
相果。三是相因。念自他等者。大论释六念中云。念佛
僧天是念他。念法舍戒是自念。

次明今文。言丈光等者。大论云。丈光者。以众生少福
少智。不堪多光。利根福厚所见无量。今不隔利。利多
在理。故此不论。故云丈光。虽寄四悉终成无量。不在
此中。或劣丈光。如见杂类。并是今文正意也。所喜是
世界。所宜是为人。对治如文。得度是第一义。

次神通者。诸不合论。但略辨相。以备发得。大经略明
大小不同及外道等。今且在五。未分小大。大容发五
并可略知。

特胜通明多发等者。以彼两禅存身修观。既见三事
渐渐细微。身通从生是则为便。馀非不发是故云多。
背舍等多发等者。既辨好丑故能转变。

次辨通中云但非无漏者。于三明中容发馀二。一一
通中皆有五支者。应云一一通中种种五支。以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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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多种禅故。

正修止观中。初来意中云贪著等者。经斥菩萨若不
利物义当住禅。故云以方便生等。今亦例然。得禅不
观令成佛界。自阙出要何能利他。况禅为胡菰作六
界因。次思议境。举胡菰譬。准意可知。为成二乘尚须
观察。况无上乘。

次正释中。四禅比丘地狱界。飞狸。畜界名。利鬼界。胜
意由谤。是故堕恶。非关闻法。所以谤者。由著事禅。


用薰十善等者。从根本说。以无作戒至解脱故。若根
本未发。即指欲天。文无修罗。应云为胜而修诸禅。如
大通等者。彼劫诸梵及今诸天。有不来者。即是戒急
定宽之类。三恶是俱宽。叙不来者。故云了无一人等。
若专不净等者。明依此等得无漏人。所言等者。等取
特胜。以特胜禅兼有漏故。故不标初。

次从若观下。两重释者。能破蔽故名为菩萨。从四谛
边名为声闻。从又禅去。更别明菩萨者。虽从破蔽犹
涉声闻。是故更论。由时长故。由弘誓故。又观禅者。多
教缘觉。不辨观前。又三藏文中未列缘觉。今居三藏
两乘之后。复在通教两乘之前是故也。次通教中云
等者。即等缘觉。别教云即。非谓融即。伹顺论文。故别
判云有生有灭。

何以故下。释生灭相。若论生灭其相无边。且约大分
示生灭相。以列五节。以后传传灭于前前。实无二故。
故地前法至入地时皆同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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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中云举要等者。五行入地。准向可知。言九法界
戒定慧者。菩萨亦在九界中收。况在九界皆修三学。
唯无间狱阙于现行。只是一行而立五名。非一五行
而一五行。仍从本因判为次第。次以是五行生十功
德者。亦寄次第故得云生。初地巳上由地前生。五行
文末虽复重释。初地重明第一功德。乃至第一以对
十地。若作总别。地地皆具五行十德。十德对地又复
宛然。

次明不议中云无量定散者。一念禅心犹具十界。若
定若散。何以故下。释。见性则定。共性则散。定散悉解
一念不二。法性无明亦复如是。是故名为不思议境。
虽超越下。释向定散等非小所知。小乘亦在常情所
摄。准经不知识。义通三教。理性本寂故云超越。无始
未显故云不离。经言下。引大经證。虽即下。释经也。语
似事定。既即众生。须指众生心性理灭。是故得云亦
非不是。

何以故下。转释。理虽本灭。若约众生复非即离。恐悉
理是。故云未始。非恐滥果。故云未始是。不即故不是
不离故不非。言未始者。未只是无。是故须以六即判
之。不杂等者。如前第五发心中简。

安心中云善巧者。即六十四番。

若观去寄显体中三
止观名。于今一一三谛具足。如体真中云二边寂灭。
即三谛俱寂方名体真。空观中云照法性净。初止初
观三谛具足。馀二准知。故后结云在一念心。为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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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等者。谛体本无一三中边。破二名一。破边名中。破
偏名圆。破生灭故而云寂灭。为破次第故名一心。妙
理实无如是等别。

何意下。约禅治蔽。如前味禅望真成蔽。况望中理而非
蔽邪。问。九想巳去何得有蔽。答。禅虽非蔽。由著故尔。
涅槃戏论亦复如之。胡菰作因尚生地狱。蔽仍通善
何怪之有。故以不舍十禅名悭。尚舍十界依正。何以
悭于事禅。若著禅味尚破道共。况复具足。馀四准知。

黑齿梵天者。梵尚有嗔。自馀宁免。故皆云尚。当苦到
等者。于禅成蔽。尚苦到悔除。况烦恼业魔纵而不舍。
世人自谓无罪不须悔者。不然。一一治中皆以事度
治于事蔽。助成理度。故云破随道等。

次结中。具如第七事理摄法行人等者。所观法不逾
前七故。

次位者。正为防滥。后之二法。策浅令深。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