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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
天台山华顶嗣祖沙门 𧧌震 述
「如来藏品第七」
【此为实智分。菩萨得此实智。则證于如来自性清
净藏矣。夫如来二字。具体用二义。自性之体即是
如。自性之用即是来。藏者。一隐藏真性故。二含摄
众德故。三出生正智故。有是三义。故称为藏。如经
云。佛以二乘诸地。惟断舍六识。證于我空。不知识
藏甚深微细之相。又不知识藏即如来藏。如来藏
从性上立名。识藏从相上立名。由前七藏。起生灭
虑知等相。过恶熏习。故如来藏即转为识藏。是性
变而成相。若不受过恶熏习。则此相原是如来藏
性。何有转与不转。盖因前七识生而识藏生。若前
七识灭而识藏自转。以如来藏性寂不动故。所以
云。寂灭者名为一心。一心者即如来藏。又云。如来
藏入于一切众生身中。本无有我。亦不见有生灭
之相。一切二乘。皆以心想见如来藏。此以心见心。
不知反为心想动乱之所染污。又何能见哉。又云。
即至等觉。犹如隔罗縠见月。尚有微碍。若欲胜进。
满足如来地。当净如来藏中识藏之名。以故。有名
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此五法。只在寂灭此一心。
则五法自净。五法净则识藏净。识藏净则如来藏显。
又隐为如来藏。而显即为法身。故又谓之在缠法
身。又胜鬘经。说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今以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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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悟法本空。是空如来藏。真空不空。是不空如
来藏。一切法本空本不空。是空不空如来藏。然此
是如来所證清净境界。證此即證净法身。与毗庐
遮那同体。然毗卢本体。不涉修證。一切众生本自
具足。由是之故。当寄位于凡。又前品。既是舍利弗
以满地自任。今此若不得长者当机。后世又将谓
此是十力大弟子所能。而非居尘者所堪任也。以
故梵行长者。更不舍俗趣真。即从本际起。而住于
诸佛智地。发明如如正智之义如此。按华严十地
品后。当说等觉法。名曰佛华品。璎珞经云。吾先于
第三禅中。说一生补处菩萨。入佛华三昧。说十一
地。等觉位中。行普贤行。入俗利生之门。有百万亿
偈。合论云。第七会。在三禅天说。前十地法。超化乐
于他化天说之。等觉法。越二禅于三禅天说之。以
初禅离忧。二禅灭苦。三禅。惟是法喜禅悦妙乐。依
此说十一地。表进修功成。迥超诸苦。常亨法乐也。
谓之佛华者。初登佛地。果行未满。又华对果而言。
等觉是佛华。妙觉是佛果。决疑论云。此佛华品。令
十地菩萨入普贤行。令十地菩萨。舍涅槃三昧。上
烦恼稠林。方始入普贤行门。盖为普贤是修入世
间同众生行。前十地菩萨。是出世间成佛之行。和
会此二行。令处世间自在故。但今华严大经。尚阙
佛华一品。诸师疏注中皆言之。今此如来藏品。即
是佛华品之义。以长者当位。即是入世间同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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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不诬矣。又此品实因无相法品中之义而发
起也。】
「尔时梵行长者从本际起。而白佛言。尊者。生义不灭。
灭义不生。如是如义。即佛菩提。菩提之性。则无分别。
无分别智。分别无穷。无穷之相。惟分别灭。如是义相。
不可思议。不思议中。乃无分别。」
【此从本发明如智之义。然此长者闻无相无生。以
及真性空义。巳得深契法旨。至此忍俊不禁。独任
顿超佛地之职。故从本际而起。本际者。即一切众
生无碍涅槃之性也。然即承上偈义而言曰。如佛
所说。如实所生之义。本不有灭。若因缘所生。乃是
灭义。本不是生。以此观之。得如是如义。即为佛果
菩提矣。然佛以一切法空。说为法界。即此法界。说
为菩提。今此菩提之性。本同于法界。则亦无有分
别。此即是如来藏性。常自清净。一切众生在诸趣
中。不知烦恼身中。有如来藏性。本无污染。德相具
足。如佛无异。而反依烦恼种子。独头无明
为因。取六尘境界为缘。于是心意意识。妄生种种
分别。由心及心所。遂执我及我所。而我法二
执俱生。二乘但得人空。證人无我。未得法空故。由
前七识。执取自相共相。而生阴界入等因缘生灭
之法。故有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约修證而言。
非正智不能契如如。当先智而后如。若约法体上
说。如如是体。了知名相皆空。离诸妄想。诸识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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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如如。若乃正智则为用。盖由證此如如实相。
能随顺觉性。一切心识所不能缘。是为正智。然非
如如。亦不能得正智。必以如如智而契如如理。此
即自觉圣智所證境界。即名无分别智。但众生由
前七识。而起种种分别。故能分别者识也。诸佛达
无分别义。故名为智。然得无分别智。则能分别众
生心识中无穷微细之相。然分别此无穷之相。惟
欲令众生心中分别之识灭尽无馀而巳。如是如
实之义。无穷之相。真是不可思议。而此不思议中。
实乃无分别之可得也。
○分别有三种。一自性分
别。二随。分分别。三计度分别。然自性分别。乃第八
识中现量境界。任运自然分别。所云现者。谓现在
即现。不待他时。又现前即见。不在他处。量者。是决
定之量也。】
「尊者。一切法数。无量无边。无边法相。一实义性。唯住
一性。其事云何。」
【此因义发问。言一切法相之数。总摄于一实义性。
今我唯住此一性中。其事又当说于何等耶。前乃
先言如而后言智。又先言性而后言相。此则摄相
归性。故先言法相而后言性。然性不外乎相。相不
离乎性。其实性相本不二也。但众生说性便著于
性。说相便著于相。故于性相上。又转出一事字来。
即从佛口中所说是一大事。及如是一事上得来。
如宗门中。开口便说若论此事。又云目前事。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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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荐则疾。意根下卒摸索不著。所以绝不说心性
禅。因众生著于心性道理。则不能发悟故。今云其
事云何。而性相亦俱泯矣。】
「佛言。长者。不可思议。我说诸法。为迷者故。方便导故。
一切法相。一实义智。何以故。譬如一市。开四大门。是
四门中。皆归一市。如彼众庶。随意所入。种种法味。亦
复如是。」
【此设喻印成以明权实。言我说诸法。为众生真如
不守自性。随缘迁变。迷其本故。乃以方便权巧而
导引故。故说一切法相。及一实义智。譬如一市而
开四门。四门皆归一市。市者即城市也。令众庶随
其意之所便而入。佛今亦然。因众生利钝不同。故
以方便权立三乘。乃有种种法味。及其究竟终归
一实义智也。】
「梵行长者言。法若如是。我住一味。应摄一切诸味。」
【此言一摄一切。而自陈巳解也。】
「佛言。如是如是。何以故。一味实义。如一大海。一切众
流。无有不入。长者。一切法味。犹彼众流。名数虽殊。其
水不异。若住大海。则括众流。住于一味。则摄诸味。」
【此以法合喻印成其解。凡佛之设喻。必法喻互显。
先以喻显法。后必以法合喻。前之譬如一市。以喻
显法也。此一味实义。是以法合喻也。此总明一摄
一切义。】
「梵行长者言。诸法一味。云何三乘道。其智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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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拣问三乘智异之疑。】
「佛言。长者。譬如江河淮海。大小异故。深浅殊故。名文
别故。水在江中。名为江水。水在淮中。名为淮水。水在
河中。名为河水。俱在海中。唯名海水。法亦如是。俱在
真如。唯名佛道。」
【此以喻显同。夫众流入海。巳失江淮河水之名。众
法归如。巳亡三乘小始之义。唯一佛道。更无馀乘。
得此一味。诸味具摄。故涅槃经云。有人入大海中
浴。巳用一切诸河之水。又云。如持万种香为丸。但
烧一丸。众香皆具足矣。】
「长者。住一佛道。即达三行。」
【此示名。】
「梵行长者言。云何三行。」
【此问义。】
「佛言。一随事取行。二随识取行。三随如取行。长者。如
是三行。总摄众门。一切法门。无不此入。入是行者。不
生空相。」
【此发明三行。言住一佛道。方得通达。何也。菩萨既
等于觉。住金刚心中。则目前一切事相。皆随顺觉
性。指月拈华。头头是道。此随事取行也。众生由前
七识。起诸现行。转如来藏而为识藏。故有颠倒妄
想。菩萨住金刚心中。得无分别智。分别一切微细
识相令灭。知三界万法。唯心唯识。则世间一切识
心。皆随顺觉性。应缘遇物。处处明宗。此随识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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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众生为妄想生灭。刹那刹那。前念灭。后念生。新
新不住。相续而起。菩萨住金刚心中。念念清净。动
静俱离。则于一切诸行。虽或从因从缘而起。皆随
顺觉性。当处出生。随处灭尽。虽云生。而无刹那生
相可得。即灭。而无刹那灭相可得。所谓我为法王。
于法自在。此随如取行也。然此三行。本不离众生
寻常日用中。众生随逐妄念。即成八万四千尘劳
烦恼。诸佛随顺觉性。则成八万四千解脱三昧门。
所以云。如是三行。总摄众门。一切法门。无不从此
三行而入。设或无此三行。则拨置一切事相。断舍
一切识心。离于一切诸行。而惟住于一切法空。则
佛法成世间无用之法。而佛果乃为寂灭无为之
佛。又何有接物利生之法施。以嘉惠于当世乎。所
以必当入此三行。方不住于空相。始有利生分。故
曰入是行者。不生空相。
○湛师注云。此句乃举一
略二。应云不生空相。不空相。空不空相。然胜鬘经。
但云有二种如来藏空智。所谓空如来藏。脱离一
切烦恼藏。不空如来藏。具过恒沙不思议佛法。论
中亦说如实空。如实不空义。楞伽中。祇云如来藏
而巳。但其义有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三法。今此云
不生空相。即是空不空如来藏义。似亦不必更重
出二句矣。然三行即三身。随如即法身。随识即报
身。随事即应身也。】
「如是入者。可谓入如来藏。入如来藏者。入不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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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结成入如来藏之义。谓如前入于三行。随取而
行。则于世出世事事无碍。处处通达。心心自在。法
法圆融。如是。可谓入如来藏。然虽云入。而本不有
所入也。
○论释云。在有情数中名如来藏。在非情
数中名法界性。此即智论中佛性法性之说。然华
严初会中。普贤菩萨入如来藏身三昧。出生一切
诸三昧法。又第六会十地品。金刚藏菩萨。说法云
地菩萨种种无量神通智力。大众皆疑。于是金刚
藏入一切佛国体性三昧。时会皆见自身在金刚
藏身中。又见其中菩提树师子座上。有佛号智通
王。诸相庄严说不能尽。论云。一切佛国体性。即无
作法性身。菩提树即法性中觉体。智通王即法性
中妙智也。人人本具。惟不自加行。故不得显发耳。
盖此二种三昧。即本如来藏。法界性中所示现者
也。】
「梵行长者言。不可思议。入如来藏。如苗成实。无有入
处。本根利力。利成得本。得本实际。其智几何。」
【此赞法领解复咨智益。言我今巳知如来藏性。众
生本自具足。非从修得。如苗无异。只因妄想执著。
所迷覆故。今惟去其妄执而返其本。非外有所得。
如禾苗之成实耳。只此一句是喻。此即承上入不
入故一句而言。谓入如来藏。本无有入处。今以两
句中。插入如苗成实一句。以明其意也。又言此如
来藏。即众生本觉之根源。必得始觉之利为力。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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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觉之利巳成。而后乃得众生自觉之本性矣。但
得此本有觉性之实际。不审其智有几何耶。】
「佛言。其智无穷。略而言之。其智有四。何者为四。一者
定智。所谓随如。二者不定智。所谓方便摧破。三者涅
槃智。所谓慧除电觉。四者究竟智。所谓入实具足道。」
【此示四智之义。谓其智无穷。略言有四。一定智。令
众生得诸佛平等体性。随顺于如。一切自在。二不
定智。令众生得诸佛善巧智用。随机适宜。摧破诸
障。三涅槃智。令众生得诸佛始觉本智。凡有一切
无明之惑。以慧除之。如夜见电光。即得见道。此二
句出遗教经中。又别载电光三昧。谓初心闻法乍
解。如闇夜电光。乍见山川人物。顷尔还暗。然亦因
此得辨前境。此是教乘中说。宗门又且不然。如德
山和尚云。有言时。据虎头收虎尾。第一句下明宗
旨。无言时。觌露机锋。如同电拂。又岩头禅师云。此
是向上活计。只露目前些子。如同电拂。如击石火。
临济大师又云。大道绝同。任向西东。石火莫及。电
光罔通。所以有三要印开朱点窄。未容拟议主宾
分之语。此等俱是电觉三昧。亦即是刹那际三昧。如
华严会上将说十定品。明等觉因圆。而如来入刹
那际三昧。示生佛共有根本智体。无古今延促始
终迁动之相。又如来八相成道乃至入灭。皆不离
刹那际三昧。又阿难入电光三昧。断最后思惑。亦
名金刚三昧。教中云。金刚三昧。喻小乘无漏之智。
音释¶ 第 314c 页
此应是错。盖不知阿难最后巳入大乘实智地中
矣。由是观之。从上佛祖出世。皆以此自觉觉人。所
谓得涅槃根本智也。四究竟智。令众生究尽诸法
实相之义。入于实际。具足诸佛之道也。
○定智即
平等性智。不定智即成所作智。涅槃智即妙观察
智。究竟智即大圆镜智。前三行即是三身。由三身
而发明四智。如曹溪六祖示僧智通云。清净法身。
汝之性也。圆满报身。汝之智也。千百亿化身。汝之
行也。若离本性。别说三身。即是有身无智。若悟三
身。无有自性。即名四智菩提。听吾偈曰。自性具三
身。发明成四智。不离见闻缘。超然登佛地。又教中
说转识及智。然六七因地中转。五八果位上转。但
转其名而体未尝转也。又云。空六识我法。得入初
地。空七识我法。得入八地。空八识法执。得入佛地。
以分别我法二空智。观察俱生名相妄想。證俱生
我法二空智。乃得入等妙二觉。后地藏菩萨言。是
人智也。收此中之义。】
「长者。如是四大事用。过去诸佛所说。是大桥梁。是大
津济。若化众生。应用是智。」
【此结示先佛遗范以智利生也。转智字而作事用
者。盖目前一切。皆是事用。众生总被事用所转。鹿
鹿空过。岂止一生。若弃却一切事用。则又堕于二
乘无为坑阱。所以佛祖出世利生。只贵在目前事
用上。发明其自性之智而巳。言大桥梁大津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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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贤十圣所同登。上智下愚而共涉。此乃等觉
入妙觉之利生智用也。】
「长者。用是大用。复有三大事。」
【此补示三事。然应在四智之前。今逆推而上。以补
明之。上用字。指能用之人。下用字。即所用之智。今
又称为大用者。谓大智之人所能用也。此即宗门
所云大机大用。然自马大师。始有大机大用之名。
如百丈得大机。黄檗得大用。至今称之。夫机用而
谓之大者。不住于一事一法。其中有权实。有照用。
有收放开合。一一纵横任运。自在无碍者也。今前
四智。皆显目前机用。泄尽言说所不及处。真足当
大用之称。然佛真是婆心为人。恐后世众生闻此
智用。便生狂解。故复申此一救。谓若欲用此四大
智用以利生。复有三大事。必当行之于先。而后可
也。】
「一者于三三昧。内外不相夺。二者于大义科。随道择
灭。三者于如慧如定。以悲俱利。」
【此约示其义。三昧。此云正见正定。若住于正见。则
内心空寂。能以智观照。住于正定则外境寂灭。能
以定自持。如是。则心不住境。境不住心。心境俱亡。
而内外不相夺。此即是慧定二学。大义科三字。释
义详见后。谓于一切色心诸缘。随众生所行之道。
而为其拣择断灭。盖即前品中作择灭力取缘。此
是戒学。夫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又为三无漏学之
音释¶ 第 315b 页
首。佛昔因事制戒。防非离过。故有毗尼藏。此云灭。
能灭众生过故。又翻为律。乃从法得名。又五分法
身。始以无作戒为戒身。其次无漏禅为定身。无漏
智慧为慧身。三解脱为解脱身。无生为解脱知见
身。又此五分。即转五蕴所成故。戒定慧。是从因显
德。解脱解脱知见。乃就果彰能。今此随道择灭。即
摄律仪戒。然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故随后即云如
慧如定。夫如慧者。不离智照。分别法义而方便调
机也。如定者。摄心静虑。不起寂灭而现诸威仪也。
果能如是。则以悲运用。自他俱利矣。】
「如是三事。成就菩提。不行是事。则不流入彼四智海。
为诸大魔。所得其便。」
【此拣除魔便。谓戒定慧三。缺一不可。具如是三事。
即成就菩提。若不行是事。便不能流入彼四智海。
而断于慧命矣。既断佛慧命。则必为诸大魔所得
其便。盖深言后世众生。若不务三学而自恃狂解
者。其害有如此。不可不自慎也。
○昔天魔波旬。常
欲破坏正法。至佛灭度后二百年。值西天第四祖
优波鞠多尊者。法化远被。振动魔宫。于时波旬乃
伺尊者林中入灭尽定。即持璎珞。縻尊者颈。尊者
知魔所为。从定而起。取人狗蛇三尸。变成华鬘。软
言谕波旬曰。吾以华鬘酬汝璎珞。即以神力而系
其颈。须臾。寻复为三尸。虫蛆腐坏。臭不可闻。尽其
魔力。莫能除去。即升忉利求帝释。又求梵天解除。
音释¶ 第 315c 页
佥曰。此十力弟子所作神变。我辈凡陋。何能去之。
波旬曰。然则奈何。梵王曰。如人因地而倒。还从地
起。离地求起。终无其理。波旬闻巳。还至尊者所。礼
足悔过。以求免脱。尊者即与要誓云。汝从今以往。
乃至法尽。能更勿来我佛法中。生娆害乎。波旬曰。
我当誓向佛道。尊者曰。若然。汝可自唱归依三宝。
波旬合掌三唱。三尸悉除。遂踊跃作礼。且叹曰。我
昔种种恼佛。佛竟不报我。尊者曰。吾佛大慈大悲。
而汝不知。妄生恼害耳。从此波旬敛迹。实由尊者
降伏之力所致也。】
「长者。汝等大众。乃至成佛。常当修习。勿令暂失。」
【此垂诫修习。三学是因。成佛是果。因该果海。果彻
因圆。直至妙觉。究竟不离于三学也。】
「梵行长者言。云何三三昧。」
【此问其名数。】
「佛言。三三昧者。所谓空三昧。无相三昧。无作三昧(如是
三昧)。」
【此重为释名。然菩萨在第六地中。即得此三种。解
脱门。若依次增进修行。不必重说。只因此经中。位
位顿超。又恐妄自躐等。故不惜重言之也。】
「梵行长者言。云何于大义科。」
【此又补问未明。】
「佛言。大谓四大。义谓阴界入等。科谓本识。是为于大
义科。」
音释¶ 第 316a 页
【此示大义科。夫身中坚相为地。润湿为水。煖气为
火。动转为风。此名四大。阴即五阴。界即六根六尘
六识。共为十八。分别辨析。各有界畔。入即内六根
对外六尘。有交互涉入之义。本识即第八识。一名
本觉识。此等总名为色心诸缘。因众生执身为我。
故说四大。迷于自心。故说五阴。为色尘等所迷。故
说十二入。因色心俱迷。故说十八界。因二乘外道
不知识识微细之相。故说本识。皆随其所行。而为
其拣择断灭。以成戒学。夫三学成就。方可用四智
利生。此如来金口所出之明训也。】
「梵行长者言。不可思议。如是智事。自利利人。过三界
地。不住涅槃。入菩萨道。如是法相。是生灭法。以分别
故。」
【此拣分别之过。先赞而后拣也。虽然。若粗读去。竟
不知此为拣过语。盖言佛虽说如是四智三事。若
菩萨自谓我能自利利人。我能超过三界之地。我
能不住涅槃入菩萨道。为利他故。方便智巧扶习
润生。如是则又生于法相。仍是生灭之法。以其起
于分别之心故也。】
「若离分别。法应不灭。」
【此明离分别智。言一切事用法相。皆是空无相无
作。不可以识心而生分别。若离于分别之法。则应
住于不灭。而归于实相矣。此深明佛意。故有是言
耳。后地藏菩萨又补问法应不灭之义于后云。】
音释¶ 第 316b 页
「尔时如来欲宣此义。而说偈言。」
【此叙述佛意印成其解。并结前所问一味摄诸味
义。】
「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诸分别法。是法非生灭。」
【此明法非生灭。言一切法相。虽从能所分别而生。
还从分别而灭。盖微细分别。此识藏之相皆不可
得。即自灭耳。既灭此一切分别之法。则分别都无。
法亦无有。如是则知此无分别之法。实非有生灭
可得。而归于一真实义矣。】
「尔时梵行长者。闻说是偈。心大欣怿。欲宣其义而说
偈言。」
【此叙闻法欣怿。自述偈意。】
「诸法本寂灭。寂灭亦无生。是诸生灭法。是法非无生。」
【此明不生寂灭义。言诸法本自住于寂灭。即此寂
灭。亦无有生。若生于寂灭。依然是一切生灭之法。
皆是虚妄。故知是生灭之法。而非无生之义也明
矣。】
「彼则不共此。为有断常故。此则离于二。亦不在一住。」
【此明不住于一法。言彼者指生灭法。言此者指寂
灭法。盖谓生灭则不共寂灭为一。为彼生灭之法。
有断常二见故。而此寂灭法。离于二见亦不执定
住在一法也。】
「若说法有一。是相如毛轮。如𦦨水迷倒。为诸虚妄故。」
【此明一法亦不有。若言有一。即为常见。且法有何
音释¶ 第 316c 页
相可见。而言有一耶。此犹目中有翳。妄见毛轮。毛
轮即空华也。又如逐阳𦦨为水。此皆是意见颠倒。
为一切虚妄所迷故耳。妄见喻见分。毛轮喻相分。
即第七妄执八识相分也。】
「若见于法无。是法同于空。如盲无日倒。说法
如龟毛。」
【此明亦非无法。言若见于法。谓毕竟是无。即同顽
空。是断见。如盲人不见天日。乃谓之无。唯自生倒
见耳。则所说此无法。犹如龟毛。何有于实义哉。考
北藏作无目。今依论释中作无日。其义亦通。】
「我今闻佛说。知法非二见。亦不依中住。故从无住取。」
【此明法本无住。言二见本非。中亦不住。三相俱离。
取其无住而为住也。】
「如来所说法。悉从于无住。我从无住处。是处礼如来。」
【此明申无住礼。言佛说无住之法。我申无住之礼。
无住则无处不住。故云是处礼如来。此即是处是
弥勒。无门无善财也。】
「敬礼如来相。等空不动智。不著无处所。敬礼无住身。」
【此明佛无住相。言如来之相。等于真空不动之智。
亦不著于无处所。何有身相之可住耶。故我即礼
如来无住之法身巳耳。】
「我于一切处。常见诸如来。惟愿诸如来。为我说常法。」
【此乃请佛说法。言我尘尘刹刹。触目常得见诸如
来。愿诸如来。为说于真常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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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如来而作是言。诸善男子。汝等谛听。为汝众等
说于常法。」
【此特言告诫。先策发敬听之诚。如来凡说前所未
说之法。必特起告诫之语。况自涅槃巳前。从未尝
说及。今得长者一问。正拨动欲发未发之机。便将
最后涅槃会上寄灭谈常之法。对众吐露。故不得
不特言告之。】
「善男子。常法非常法。非说亦非字。非谛非解脱。非无
非境界。离诸妄断际。是法非无常。离诸常断见。了见
识为常。是识常寂灭。寂灭亦寂灭。」
【此拣非以显常。夫所云常法者。乃如来出世非常
之法。此非言说可到。非文字可表。非有谛义可得。
非有解脱可求。非虚无而乃实有。非外有境界而
自心具足。但离一切妄念而坐断三际。是法则不
属于无常。盖因离于断常等见。则能了然明见此
识性而为常矣。然是识之性。常自寂灭。即此寂灭
之相。亦乃寂灭。而了不可得也。】
「善男子。知法寂灭者。不寂灭心。心常寂灭。得寂灭者。
心常真观。知诸名色。唯是痴心。痴心分别。分别诸法。
更无异事。出于名色。知法如是。不随文说。心心于义。
不分别我。知我假名。即得寂灭。若得寂灭。即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显寂灭即觉。言即或知此识性真常寂灭之法
者。尚不能寂灭一心。以彼所知之法。及能知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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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未能忘。若一心常自寂灭。俾心法一如。能所俱
泯。而后乃得。然得此心常寂灭者。则此心自然常
住于真观之中。体性本自寂灭。即能知一切名
色。唯是痴心。痴心即妄想。名色即名相。总言即色
心诸法。但众生为一念之迷而起妄心。及种种颠
倒。然此妄心从一而起。一又从不思议起。不思议
者即无所起。故曰道始生一。即无为。一生二。即妄
心。既缘无为而有心。复缘有心而有色。是以一切
业缘。皆由色心而起。又云。内有一生。即外有无为。
内有二生。即外有有为。内有三生。即外有三界。皆
由众生痴心妄想分别。名相而有。盖不知分别于
诸法。更无特异之事。出于此名色之外。若知此色
心之法如是。更不用于分别。亦不随文字言说。而
心心契于实义。不分别我法。知此我法俱是假名。
即得住于寂灭之地矣。昔如来始成正觉。坐寂灭
菩提场中。谓寂于五住地烦恼。灭其分段变易二
种生死。而觉道成。今此若得證于寂灭。便与如来
无异。故云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后地藏菩
萨言法应是灭。及真常不断。皆收此中之义。】
「尔时梵行长者。闻说是语。而说偈言。」
【此叙说偈之意。】
「名相分别事及法名为三。真如正妙智。及彼成于五。」
【此显五法名。即名相妄想如如正智五法也。所云
分别事。指第七识。即妄想。法即名相妄想之法。真
音释¶ 第 317c 页
如正妙智即如如正智。言正智者。谓从正性中所
显现之智。又心无所依。名之为正。复言妙者。谓心
无所依。有神化不测之妙。故能显现其智也。然佛
如上所说。总不出此五法。而五法该尽一切法。皆
由众生痴妄分别。计度一切名相。不知本来如幻
如化。何有实义。而妄执为我。及我所耶。且名相本
非二法。因相立名。因名显相。又即是色心二法。因
名色迷心而有相。因痴心分别而有名色。色心俱
迷。即成妄想。起信论云。所言法者。谓众生心。又云。
心能为一切法作名。若无心则无一切名字。当知
世出世间一切名字。皆是从心建立。故名意言境。
本是假名也。前此无相法品中。先举得五法净。是
为大乘。今佛说于常法。即是五法净。长者体会佛
意。故特发明之。】
「我今知是法。断常之所系。入于生灭道。是断非是常。」
【此拣非断常。言我今知是五法。皆属于对待。因众
生有幻名幻相。故诸佛有真如。因众生有事识分
别。故诸佛乃有正妙智。但既涉于对待。即为断常
二法之所连系。而入于因缘生灭之道。是则为断
灭之空。而非是真常之法矣。】
「如来说空法。远离于断常。因缘无不生。不生故不灭。」
【此明法不生灭。言佛说空如之法。本离于二见。然
因缘本无而不生。然因不生。故亦不灭。】
「因缘执为有。如采空中华。犹如石女子。毕竟不可得。」
音释¶ 第 318a 页
【此拣执有之非。言若以因缘而执为实有。如狂人
欲采空中之华。犹如求石女而生子。此毕竟不可
得者。】
「离诸因缘取。亦不从他灭。及于巳义大。依如故得实。」
【此明如实之义。言当离诸因缘而取生相。亦不从
因缘取其灭相。亦不取于巳义大。巳谓本识。义是
阴界入。大是四大。即前大义科。于此一切不取。惟
依于真如。故得入于实际耳。】
「是故真如法。常自在如如。一切诸万法。非如识所化。」
【此明如如之法。又拣其识化。言既依如而得实。是
故真如之法。常自在于如如而无变易矣。若乃一
切万法。此皆第七执第八相分见分。而生色心诸
法也。故云非是如。乃识所化耳。】
「离识法即空。故从空处说。灭诸生灭法。而住于涅槃。」
【此明涅槃法空义。言若离于识。法相即空。以故从
空处而说灭诸生灭之法。而且令其住于涅槃也。
意谓佛之说空。祇为破有耳。】
「大悲之所夺。涅槃灭不住。转所取能取。入于如来藏。」
【此结成如来藏义。言虽则住于涅槃。终属化城。非
可云久。故必当得大悲愿力之所侵夺。盖夺其涅
槃寂灭。不令住著。而转所取寂灭之法。及能取涅
槃之心。皆入于如来藏中。则能事毕矣。此偈亦非
对佛对佛自陈。直是为大众说法也。后地藏菩萨
问入如来藏收此中之义。】
音释¶ 第 318b 页
「尔时大众闻说是义。皆得正命。入于如来。如来藏海。」
【此结闻义咸益。教中谓比丘乞食。谓之正命食。以
破四种邪命食故。今此以受于一切法。即名邪命。
若不受一切法为正命。如前偈中所说。即是此义。
故云皆得正命。于此明自性体用。即是入于如来。
得诸佛究竟智。圆满清净法身。是为如来藏海也。
○昔曹山寂禅师。取正命食。立三种堕。谓食者即
是本分事。知有不取。故曰尊贵堕。若执初心知有
自已及圣位。故曰类堕。若初心知有巳事回光之
时。摈除六尘境界宁谧。即成功勋。后却不执六尘
等事。随分而昧。任之则碍。故立随堕。如外道六师
是汝之师。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食者即
是正命食也。亦是就六根门头见闻觉知。祇是不
被他染污。将为堕。且不是同。近来诸师多不明此
堕字。或者直以堕为堕落。又曰作借义说。非实义
也。一曰乃权立也。而曹山自谓将为堕。且不是同。
此一语可知。然以披毛戴角为类堕者。言其执初
心知有为是。同于圣位。是即二乘堕于顶结。必须
是披毛戴角。直向异类中行始得。以故立类堕之
名。又不断声色为随堕者。若知有之后。必欲断于
声色。此人祇坐在洁净处。若乃随分而又昧。任之
则为碍。必须一一骑声盖色头头任运纵横。始得
自在无碍。如彼之所堕。汝亦不妨随之而堕。然终
不被其所染污。以故立随堕之名。又不受食为尊
音释¶ 第 318c 页
贵堕者。以知有不取。一切不受。则凡圣情尽。尊贵
颓然。以故立尊贵堕之名。夫堕者。即菩萨登法云
地。亦云堕在佛数。然曹山立义。乃本于大乘经教。
今此中正命二字。恰与尊贵堕合。故特为表出耳。】
** 音释
縠
。
鬘
。
括
。
些
。
阱
(音净
掘地为陷也)。
鞠
。
伺
。
縻
。
谕
。
寻
。
忉
。
要
。
娆
。
躐
。
谧
。
金刚三昧经通宗记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