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义释签-唐-湛然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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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二

天台沙门湛然述

三判粗妙中二:先约四教,次约五味。先
约四教中二:即三粗、一妙。前三为三,初三
藏中为四:初明三相,次「既是」下明教意,三
「不见」下引證,四「半字」下判决。初又二:初总明
三法,次「四念」下明三法所至。言「半字」者,《大
经》第五云:「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心常忆念怜
爱无已,将诣师所,欲令受业,惧不速成,
寻便将还。以爱念故,昼夜殷勤教其半字,
而不教诲毗伽罗论,力未堪故。」言「半字」者,
谓九部经。「毗伽罗论」者,谓方等典,此以理
等名方等典,非谓生苏调斥方等。次通教
中二:先明三法,次判。初文者二:先总明,次
「乾慧」下明所至。次别教中三:初明三法,次
「缘修」下明教意,三「若尔」下判。初文亦二:初总
明三法,次「十信」下明三法所至。次明圆教
中二:先正释,次「故瓦官」下以现事验。初又
二:初正释三法,次明所至。初又二:初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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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秖点如来藏为广」下以大车释成。初文
又二:先正释,次「秖点」下融通。初文约实
相以论二者,正明即体论用故也。更融通
者,恐未了者二义犹别,是故三法展转相融。
此中四句,初句空藏为实,第四句实为空
藏,中间二句但云空为藏、藏为空,此语犹
略,贵在得意。若具足存中间两句,应云空
为藏实,藏实为空,藏为空实,空实为藏,则
成三对六句也。次以车体用释成,中二:初
明体中融即,次「又点」下明与具度融即车
体即是理性即也。具度即是对修明即,初文
三对,初「秖点」下明体有用,故高广。次二对
明体用相即,初对者明用即是体,故非高
非广,次对者明体即用,故是高是广。然第
三对不殊初对,为对第二以明第三,故
初对中云秖点者,体即藏空,明体高广,细
寻此意,同异可见。言「如来藏」者,具如《占察》
下卷末文。次「摄具度」者,即大车之具度,故不
异也。则《止观》中正助合行,其意可见。于中
二:先释,次以不思议结不异。次明三法所
至,中二:先释,次引證。释中三法展转至于
妙觉,馀教不然,是故妙也。以我之因为汝
之果,故三并非妙。次事验中,凡是大师妙会
诸处,指斥他师、护时人情,故云「有人」耳。五
味,可知。

四明开,中三:初总标,次释,三从「人
天」下结。释中意者,以初句开人天,次句开
别教,第三句开藏通,一一文中三:皆先引
经立相,次明过失,三正为开。初引经明
理妙,彼执者不知,故皆斥有过,至法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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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无不归妙。从「此是」下明过中云「而其家
大小都无知者」者,《大经》第八〈如来性品〉贫女
譬中引金藏喻,如《止观》第一记已具引文。
今更略消喻义,「其家」者五阴也,阴有佛性
而大小不知。古人多释,有云四果为大,凡
夫为小;论人云菩萨为大,声闻为小。章安
云人天为小,析空二乘为大;析空二乘为
小,体空二乘为大;但空二乘为小,但空菩
萨为大;但空菩萨为小,出假菩萨为大。如
是大小皆悉不知,别教虽知带教道故,故
教属权。第二句开中又如三譬以显开相。
言「定不定」者,定是缘修,计定能显理;不定
谓真修,能破定计。以真修望于缘修,亦有
二义。譬中云「如轮王能破安」者,轮宝威伏
如破,十善化世如安。今亦如是,遍一切
法为破,亦无能破名安:又除暗如破,生
物如安。除瘼养珠,准此可见。第三句次失
中言「三五等乘」者,第二句既已开别,故知
此中但开藏通,则三五等但约两教。次结文,
可知。故知方便诸乘皆悉不知无始藏理一
心三法,故各于一法少分起计并谓究竟。
今如来善巧方便种种调熟,还示众生本有
觉藏,使大小咸知,昔覆今显名之为开。今
文大小之言虽复寄在初句文中,如章安
释意通后句,即其意也。

五始终者,为二:初
总标来意,次「何者」下正释。释中为二:初汎
约一界,次「今但」下局一念十界,即是一念十
如三道。于中为四:初以三道性相体等为
理性三轨。于中又三:标、释、结。释中三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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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譬等,具如初文释众生法中;但今文
中初明三道,即十如中相性体三,为欲别
释三道相状,故一一道各云「性相」,无「体」字
者但是文略,寻之可见。次「夫有心」下结,中有
二:初正结,次引證。證云「俦」者,类也,谓业苦
也。次以力作因缘为修得三轨。三如是果
报为究竟三轨。四明本末究竟,又二:初言
「等」者,等前三种,性即是理,修得如文,彰显
秖是究竟。今不云究竟者,义通初住。次
「亦是」下三谛等,可见。前文明位之始终,则
约凡位一始终,圣位一始终;今明三法始终,
故须始凡夫一念,终在彰显圣位。所以立
此门者,前虽开显犹恐不了者,谓以开发
为三法始,故须重明。秖缘始在于凡,故凡
位可开,凡无三法,何所论开?故不动凡夫
三法,而成圣人究竟三法,为是义故复立
此门,劝勿自鄙。

六明类通,中二:标、释。释中
五:初明来意,次列,三「诸三法」下明十条意,
四生起十条,五正释十条。初文二:初正明,
次「何者」下释。以一三法从始至终,故名为
竖,以一三法通会诸三,故名为横,馀三望
三互得为横。若言赴缘名异则一,一三皆
可自为横竖。三释十条意如文。四「三道」下
复生起十条,若望名异意同,虽一一至极,
此据圆理理体不殊,若据现名,不无差别,
故以十条,共为始终,始自所化极迷,终至
能化入灭。复一一条中皆约六即故,若离若
合横竖该深。五正释中自为十条。初三道中
二:先正释,次结位。释中先总对,次别释。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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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三,一一文中皆先释,次引證等,下去九
三文句大同,虽有小异,大意可见。言「妙句」
者,「诸法从本」下明理妙,「于诸过去」下闻名
妙。对三识释中二:先总对,次释。初文者,三
识同在理心,教门权说且立远近。言庵摩
罗是第九,本理无染以对真性;阿黎耶是第
八无没无明,无明之性即是智性,故对般若;
末那识即是第七,执持藏识所持诸法,即此
执持名为资成,以助藏识持诸法故;第六
但能分别诸法,故与第七同为资成,是故
今文不论第六。若准《唯识论》转于八识以
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者,则转第
八为大圆镜智,转第七为平等性智,转第
六为妙观察智,转五识为成所作智。大圆
镜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报身,成所作智
成化身,妙观察智遍于三身,此中不取第
九,乃是教道一途属对不与今同。何者?彼
居位果,三身仍别,此在因位,三身互融,即
此三身秖是三德,三德据内,三身约外;今
从初心常观三德,故与彼义不可雷同。
从「若地人」下正释,为三:初明互执成诤,
次从「今例」下引例和诤中二:先引近事,
次正例。中二:先释,次引论證。初文中云言
「转依」者,转于染依而依于净,是故在染
则种子依于黎耶,在净则转于能依以成
第九,当知黎耶不离染净。三正释中引今
经醉人譬者,醉如无明,故譬黎耶。从「世间
狂惑」去遍涉六尘,故云「游行」,即是六,七故
譬末耶。珠是真性,故譬第九。三佛性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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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不轻中为正因,此之正因亦可为性德
三因。今望缘了种子,故但云「正」。「若十二十
乃至三十譬三佛性」者,此三十子通宅内
外,疏文且据能出宅边,以譬三乘各有十
智,故云「三十」。今以诸子各具三性,故以譬
之。三般若中释中先总对及指前三正释,馀
如文。三菩提释中先对师位释,次对弟子
位释,次三大乘中释中三:先约师位自行,
次「舍利」下约弟子位自行,三「于一」下约师
位化他。初师位中二:先引经,次释。「得」谓證
得,「随」谓因果,「理」谓理性。言「又舍利弗以本
愿故」至「得乘随乘」者,说法属智,故是随乘。
由是證得,故是得乘。故愿说三兼于二义。
于一佛乘为理,分别说三为随,意亦同前。
「历七位」者,五十为五,等妙为七。不论名字
但以五品为假名者,名字非位,乃至但论
信等七位,非是正位故也。次三身释中又
二,先列释七文,次「三轨」下引文总释前七。
初文二:前二他经,后五此经,此并数句之内
三身具足。「应身即水月」者,诸水非一故。「报身
为天月」者,自受用报非多故也。次总释中
二:先略结,次正对。对中云「从方等生」者,翻
名解义如《止观》第二文。次释三涅槃中,先
破古,次释。破古中三:先述古,次「今以」下出
正解,三「若将」下破。次正释中二:先略对,次正
释。于中二:先今经,次《大经》。初今经中性净
一释圆及方便两义者,以性通本迹故也。
圆及方便中先明本迹两圆,次「数数」下明两
方便,准例亦应云历七位,但是文略。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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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释中二:先引他二经,次今经二文各三
宝义足。《思益》中云「知离名法」者,法体离染
故,「知无名僧」者,僧体无诤故。次明三德释
中二:先总对,虽但别对已当总对;次别对
释。释中二,先释会,次破古中二:先总斥,次
「唯知」下别破。以彼经一乘与此经佛性对
破古人。初言「二经义合」者,《大经》及此经,《大
经》调伏众生名为解脱,此经数数现生为
调众生,是故义同,馀二德可见。「碌碌」者多
石貌也,亦凡石也。次别破中三:先破佛性,次
「又涅槃」下破总名,三「但涅槃」下明经宗别。「八
千声闻」至「记莂」者,《大经》第九云:「是经出世
如彼果实,多所饶益安乐众生,能令众生
见如来性,如八千声闻于法华中,得授记
莂成大果实,如秋收冬藏更无所作,一阐
提辈于诸佛法无所营作。」疏中古有三解,
一云经误,应云八千,即〈持品〉中八千声闻得
记者是。二云外国有八千人。三云若定应
云八十年。章安云后二解不可。次破总名
中云「安置诸子秘密藏中」,如《止观》第二记。此
三涅槃中所以对古师苦破者,以人多执
招过非轻,故苦破之令归正辙。如前释
众生法及止观十如,亦皆破者,意在此也。
如诸文中每至别教破地摄师者,执教
道故意亦如之。此十三法同是今经三轨之
器类故,此之十条散在他部诸大乘经,今
经始终无不具足,故一一三中皆引经文
为释,况此十条不出因果,今文秖是一乘
因果故耳。又十条中所以菩提三身及三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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槃具引本迹,馀文唯迹者,一以本中文狭,
二以本果已成,故取菩提三身涅槃證义便
故。道识性三全在凡夫,般若通因本因文
总,但云我本行菩萨道,乘通事理及以因
果故。「三宝」者,本地既有佛宝,必有馀二。三
德可知,文虽存没,义必兼具。次四悉料简
中,先问,次答。答中二:初述意,次正释。初文
又四:初总明用四悉,次「随俗」下别明用相,
三「朝三」下明用四悉意,四「善巧」下结叹。初
二如文。三明意中,言「苦涂水洗」者,《大经》
第八云:「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婴孩得病,是
女愁恼求觅良医。良医既至,合三种药苏乳
石蜜与之令服,因告女人:儿服药已,且
莫与乳,须药消已,方乃与之。是时女人即
以苦味用涂其乳,语其儿言:我乳毒涂不
可复触。其儿渴乏欲得母乳,闻乳毒气,便
舍远去。其药消已,母乃洗乳唤子与之。是
时小儿虽复渴乏,先闻毒气是故不来。母
复告言:为汝服药故以毒涂,汝药既消我
已洗竟,汝便可来饮乳无苦。其儿闻已渐渐
还饮。」经合譬意,譬无我等犹如毒涂,说如
来藏如唤子饮,或时说我或说无我,皆为
适机如彼涂洗。次正释中二:先举章门,次
释。释中又二:初以四悉释此十条,次明妙
不妙。初文二:谓初、后。后文中言「上下而无纵」
等者,上下是纵义,虽一点在上,不同点水
之纵。三德亦尔,虽法身本有,不同别教为
惑所覆。表里是横义,虽二点居下,不同
烈火之横。三德亦尔,虽二德脩成,不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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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理体具足而不相收。次文者为二:初料
简,次结位。初又二:初判,次开。初文三:初略
立二谛以判四悉,则真妙俗粗;次约化城
宝渚以判;三约五时教判。初文又二:初
判,次料简。初判中以三悉与第一义相对
者,顺《大论》文,仍成别义,故《大论》云:「诸经多
说三悉檀,今欲说第一义故,说是《摩诃般
若波罗蜜经》。」通论皆四,具如诸文。次「若然」下
料简,中二:先问,次「今言」下答。次「若不」下决
开,结位如文。

问:
此中初以四悉料简十条,
则一一条无非四悉,次判四悉妙与不妙,
乃云三粗一妙,应当三法亦粗亦妙耶?

答:

约不思议中,亦得论妙不妙,如三德中,若
前三悉檀说之,义当于粗,谓三德为世界、
解脱生善、般若破恶,是故为粗,若见法身
方始名妙。三德既尔,馀九亦然。
若尔,何故
次又云三悉至化城耶?

答:
此约《大论》文,
皆以小乘为三悉,对般若为第一义,故
作此简。若依此义,今文唯在第一义也。


下决中云「三悉不决皆名为粗」,然取通途
则今文并约不思议论四悉,判不思议三
法真俗相即,而论既以中道为第一义,岂
以中道而隔真俗。「半如意珠」者,迹十妙中
以释五竟。十法共成如意珠法,言「珠法」
者,秖是妙法。十中居半,故云「半如意珠」。若
《大经》十三即以罗刹半偈名为半珠,彼经半
偈诠于半教,今之半珠即是全珠。何者?自行
因果已满,是故今文以自望他,阙化他边
名为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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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释感应妙中二:先来意,次开章解
释。来意又三:初判前五妙,次「境妙」下果满
得名,三「果智」下正明感应来意,由果满故,
由机扣故。初文云「上四妙为因」者,位妙若
立实通因果,为对三法且从因说。次文为
二:先释,次引證。初释文言「境妙究竟满名
毗卢遮那」等者,前行妙初已融会此境智行
三,三而论一、一而论三,及境等三各自具
三等,具如《止观》第二卷末指归中文一德
具三三各具三等。今且从于理事合说,以
境智行而对三身。次引證中云「稽首智度无
子佛」者,《大论》文初归敬偈云:「智度大道佛
善来,智度大道佛穷底,智度相义佛无碍,
稽首智度无子佛。」古人论音云:言无子
者,有四义不同,一者无等,一切众生无与
佛等。二云无碍,佛是法王于法自在。三云
无子复有二义,一者就理,佛能体悟无生
真理,名为无子;二者就事,如来生死种子
已尽故名无子。四者无子亦有二义,一者般
若名为佛母,母有七子,谓佛菩萨及辟支
佛并四果人,即此七中佛最居长,故云无子;
二者无明蔽中无有智慧种子,故云无子。
今文中用第三第四二无子义,果智究竟感
应义足。三正明来意中,且依《本业缨珞》
等觉照寂,妙觉寂照。

问:
前明境妙以證得
为无谛,前明智妙二十智中讫至妙觉,前
明行妙次第五行讫至初地,不次第行亦
至六根,若明位妙,始终具足,向明三法,
辨始终中,始从凡心一念十界,终至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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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三法果,今初何得断云四因一果?

答:
一家
释义稍异今古,若得文大旨则不[目*曹]元
由,若随文生解则前后杂乱。前之三妙,若
离而言之,唯境属于理,故解依于理,依解
故起行,行之所阶,则有诸位。若至初住,
名随分果,则分證三法,證三法已,随机起
应,此则以智导行至初住位。又教所谭
须论始末,此则具如生起中意。若从合明,
具如行妙初说。若相由者不明妙行,境智
行三,此三各三,三九秖是一而论三。次历
六即,以至于果,皆开权显实成妙感应。今
从此义,故云四法为因。若从别说当妙高
深自是一意。

次开章别释,中二:列、释。释中初
释名自二:初列,次释。释中初释名又二:先
总立名者,谓感应通论;次别释者,谓感应
二字各具三义。初文者,如《胜鬘经》。胜鬘夫
人是末利之女,末利及王既信佛已,以书与
女。女得书已即对使者而说偈言:

「 「仰惟佛世尊,
 普为世间出,
 亦应悯我等,
 速来至此处。」」


即生此念时,佛于空中现。即是双明感应
二义。若得此意,例应可知。次别释中今先
明机三义者为二:先明用机为名例知缘
感,次「机有」下正释机名。言「如弩有可发」等
者,众生如弩,宿因如机,佛如射者,应如发
之,益如箭中。「善机」者,《大经》十八云:「我观众
生,不观老少中年、贫富时节、日月星宿、工巧
下贱、童仆婢使,唯观众生有善心者,即便
慈念。」料简中问意者,由前帖释中云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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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善即第一义,故今问云:为人名生善,理
事俱是善,何意于理善而称第一义?答意
者,理明是理善,理暗是理恶,故理之善恶其
性虽相倾,若理善生时,理恶必定灭,无有
先恶灭方始理善生。若事中善恶其性亦相
倾,善生之时未必恶灭,恶灭之时未必善
生。故于生善以分事理,理善即属第一义
义。事中善恶,善生即属为人义也。恶灭即
属对治义也。理恶即灭、理善即生,故于生
善以分二悉,灭恶唯得立一对治,恶无先
灭故不分二。「众生得事」等者,众生得即理
之事,圣人得即事之理,圣人知即众生不
知。又圣人得于因果化他咸应等事,众生但
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又众生在因,圣人居
果。「问为用法应」等者,此一问答为欲生起
机应之相,约理虽即不当应与不应,约事
必有应与非应,法应应应俱皆应故,得法
应俱名应,由此与机相对辨,致成三十六
机应。次相中二:先正释,次广问答料简。初又
二:先标、次释。释中先略举机应两相,次释。释
中先机、次应。机中二:先徵起,次释。释中有
三,不言去取,应中亦然。初机者,恶为机中
言「七子」者,《大经》十八释月爱中云:「譬如有
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
心非不平等,然于病子心则偏重。」章安云:
或以七方便根性为七子,谓人天二乘三
教菩萨,是七子中有起过者,心则偏重。「如
来不为无为众生」者,亦第十八经,有为是恶
故恶为机。又「无记是无明」者,若分三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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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无记,今立机缘且对善恶,无记虽非身
口行恶,能覆理善亦属恶摄,即属恶机。现
虽是恶,乘于宿种,故得为机。相带为机中
二:先判,次正释。初文中云「唯有一发」者,《大
经》三十一「迦叶菩萨问佛:一阐提者终无善
法,是故名为一阐提耶?佛言:如是。又问:一
切众生有三种善,所谓三世,一阐提辈亦不
能断未来善法,云何佛言断诸善法名一
阐提耶?佛言:灭有二种,一现在灭,二者现
在障于未来;阐提具二,故作是说。佛言:善
男子!譬如有人没在圊厕,唯有一发毛头
未没,虽复一发不能升身。阐提亦尔,未
来善法不能救于地狱之苦,未来之世虽
即可救,现在之世无如之何?」以佛性故则
可得救,佛性非三世,故佛性不断。今意亦
尔,于现在世虽有正因,不可救故不成
机缘。善恶相带为机者,初从阐提起改悔心,
此举极恶以带微善,上至等觉一品无明,
此举极善以带微恶。准望前释,极善唯在
佛,极恶唯阐提,二既非机,故以阐提改悔、
等觉无明,即是相带,名之为机。
若尔。何故
前明单善单恶,今复重明相带为机?

答:

单明者,据强偏说,相带明者据理实说。经
虽偏说,非不相带,四悉顺物作偏说耳,
以义推之必须相带。

下释慈悲为应义
者,若偏若带,准此可知。「慈善根力」者,如《大
经》十四〈梵行品〉「提婆达多令阿阇世放护财
醉象,欲害如来及诸弟子。尔时踏杀无量
众生,象闻血气狂醉倍常,见我翼从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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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谓呼是血,复来奔趣,我弟子中未离欲
者四散驰走,城中人民谓我终殁。调达欢喜
快哉适愿。我于尔时即入慈定,舒手示
之,即于五指出五师子。是象见已而生怖
畏,失大小便,投身礼我。善男子!我于尔
时手指实不出五师子,慈善根力令彼调
伏。」乃至五百群贼得法眼等,广如经说。乃
至如《请观音》现身作饿鬼等,如前第四卷。
引论云「水银和真金」等者,出菩提流支《法界
性论》。

次料简中有五问答,初问答明三世
机应。问如文。答中二:先通答机应之由,次
别答机应之相。初意中言「以四悉力随顺众
生」者,至理实无三世善恶,约事说故三世
咸有,但随众生四悉机缘,宜作何世善恶
而说?何世善恶而堪遇圣?次正明机应相
中又二:先机、次应。机中又二:先善、次恶。善
恶各有三世,初善中二:释、證。初文三,初文
中言「五方便」者,四念为一并四善根。四念
虽有总别不同,秖是四念,停心治障,方便
义疏,故且云五。「又如无漏无习因」等者,此
举无漏,例未来善。如證无漏习果已满,现
无善因亦能感佛,如阿罗汉根败之士,在
方等座感佛弹诃,以有未来一乘善故,
无漏根败尚能感佛,况诸凡夫根未败者?故
《大论》池华为喻,已生如往善,始生如现
善,未生如当善,遇应如得日。次明恶中
言「又未来之恶与时相值」者,缘合名时,故
求圣力助遮当恶,此三世恶并有可发,是
故圣救。次应中,亦如机中,应先明有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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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谓四悉也。文无者略。又亦应如机中慈
悲各说及引文證等,文亦从略。次别答中
但语机边亦应论应,若别论者,以现在为
应。何者?过去已过,未来未具。
若尔,机应差
舛,何名主对?

答:
机生未来之善,感佛之时
还名现在,故今且从机一边说耳。

次问中
言「若未来善为机四正勤意云何」者,四勤
中已生未生皆可令生,如何但云未来为
正?若准正勤,应云已生善为机,如溉甘
果栽;未生善为机,如钻木出火;已生恶为
机,犹如除毒蛇;未生恶为机,如预防流
水。答意者,机分通别,通则通于三世如四
正勤,别则唯在未来,如前所说。虽在未
来,功由过现,是故过现以为机者,本为未
来生善灭恶,是故四正勤中言「虽过去」等者,
文中虽云「已生善恶」,意令此善未来增长,
意令此恶未来除灭故云也。又如救火,已
烧正烧皆不可救,救正烧者本为未烧。


问答者,为离性计。初问如文。次答中二:先
破,次「无性故」下立。初中作四句者,若四计
者,先破性已,然后方可点空说四,是故感
应各有四句。感四句者,谓众生自能感,由
应故能感,感应和合故有感,离应离感故
有感。应四句者,谓诸佛自能应,由生故有
应,感应和合故有应,离应离感故有应。是故
机应各以三假四句破竟,方以世谛四悉
四说。

立中二:初通立能所,次「而能」下别判
出能所又二:先判,次「若更」下诫劝言。「若更
番叠」等者,若从应为言,即以应为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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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为所;若从感为言,则以感为能、以应为
所,故以义推,从感为名亦有能所,从应
为名亦有能所,是故不可以能所为名,
应以生佛定之,使能所不乱。若但以能
所为名,节节更立能所之号,则为生佛之
上更立生佛,世谛则乱,故须且依今文为
定。次问答,可见。三不同中四:先标名,次
列章,三「但众生」下叙不同意,四「今略」下释。
释不同自三:先四句中三:先列,次释,三「若
解」下结感应益意。释中自四,皆先标,次释,三
结。释中句句皆先机、次应。言「如须达长跪」
者,《大经》二十七「佛在王舍,须达尔时为儿
聘妇,入王舍城,夜宿长者珊檀那舍。因见
长者匆匆办供,因问其故,乃知有佛。寻
见如来,请佛至彼,如来许竟。须达及与舍
利弗同往,经营精舍,七日成立。所设已讫,
即执香炉向王舍城遥作是言:所作已办,
唯愿如来慈哀怜悯,为众生故受是住处。我
知彼心,即与大众发王舍城至舍卫国祇
陀园林须达精舍。」「月盖曲躬」者,如《止观》第二
记。三明结益意中,若冥若显俱名为应,不
可以凡目不睹故而言无应,此堕自性及
无因过。于中为四:初劝其自励以生善,次
「若见」下劝信因果以息恶,三「若不解」下劝
解四意知不弃其功,四「释论」下引论文證
须解四意。

二释三十六句,中二:初指前四
句略举机应各有冥显以成四句,次「若具
足」下机应各列一十六句,先列、次结。先列中
二:先列根本四句,次十六句。初文三: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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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句,次「冥是」下略列四相,三「如佛」下引事
證相,但證未来一句,馀如前文机应相中
故略耳。机中云「非冥非显」者,非过去之冥,
非现在之显故也。

问:
应中非冥非显,与冥何
别?

答:
并是法身益物。然冥益者,不见不闻而
觉而知;若非冥非显,不见不闻不觉不知。


「机既」下应中不列根本直列一十六句,据
机中自列根本,应中合有,但是文略。次结
中云「三十六句」者,若准此取前文四句
为根本,若取机中四句,更列应中四句,即
应四十句。三就十界中云「就自行既尔化
他亦然」者,自行化他俱能感佛故也。若分
善恶自他,俱有生善灭恶,是故善恶并得为
机。言「交互」者,且约自行,如地狱中有九界
机,乃至佛界亦复如是。

问:
下下法界有上上
机,如地狱中有九界机,鬼中有八,畜中有
七,乃至菩萨有佛界机,此则可尔。如何佛
界有九界机,菩萨有八乃至鬼中有一耶?

答:
所言机者,可发为义,发有近远,是故不
同。若下有上机则通因果,所谓下果求于
上果,亦可下因发于上因;若上有下机则
唯在果,所谓下果求于上果,亦可下果发
于上因。如佛界机在地狱者,谓虽发心求
于佛果,破戒堕狱于彼可发成地狱机,
馀八准此。
若尔,与地狱界有佛机缘有何
差别?

答:
众生无始未曾出界,不妨无始有
出界种,然于十界重重交互不可具知,且
据一往约多分说,若佛界心强已名佛
界,益在九界则名佛界有九界机。若已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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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界则名九界有佛界机,如恶业深重本
是地狱名地狱界,曾闻一句可为佛因,圣
人亦以冥显应之,是名地狱有佛界机。未
堪顿入渐渐诱之,故用八界以为方便,则
为地狱有八界机,故知下有上机与上有
下机其相有异,上下既尔中间交互准说可
知,故应一界皆具九界。若约化他义分凡
圣,凡位但约观行相似交互说化,圣位则
界界之身能为十法界化。

问:
约四句说以
论机应已兼三世,何故更约三世说耶?

答:

三世之上更加三世,故得更论,乃成九世
论交互也。故《华严》中十种三世,九世为九
更加三世说平等,以为十种。《大缨珞》中亦
明九世,是故今文重约三世。

次相对中三:
先标章,次列四文,三释。释中二:先释四意,
次料简。初又四:先释初意又二:先总述,次
「地狱」下正释。释中且约地狱,馀二十四略
而不云,下机关及三十六句亦然,至第四
意方始例出二十四有。今正释又二:先释,
次「是为」下结。释中二:先并列,次释。释中先机、
次应,应中有标、列、释,释中机则先恶、次善,应
则先悲、次慈,望前二十五三昧中四意,略无
诸有过患及结行成。何者?此中既明机应
即行已成,故须更明本法功德。机中复加善
者,欲明机遍故,前但明过患者且从恶
边。

次机关相对中机中善恶各有三义,应中
慈悲亦各三义,以慈对善、以悲对恶,各各
以微对赴,以关对对,以宜对应。下善恶
中具足应云即假尘沙、即中无明,文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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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次三十六机对三十六应者,以三十六
句中句句皆有一机一应,故得机应各三十
六。如一显机以对四应,虽同是显,从所对
应,四义不同,故成四别;馀句例此。又一一
机中各具善四恶四,各具微等三义,应中
若慈若悲各各皆以赴等三义应彼善恶各
四中三,若冥若显机应皆然。今且从总为三
十六,况复如前约于三业三世十界及以一
念等别?若三业之中更开善恶微赴等别,则
无量无边不可数知。所以文中先约苦乐相
对,次以机关,次三十六,恐杂乱故知此意
已方可将此入前四句三十六句及十法界
则可知矣。

次别圆相对中亦先总标,次「若历
别」下正释。释中先释,次简。初文先释一有,
次例馀有。此言「别圆不同」者,此约教證两
道得作此说。如地狱有破一品惑,馀二十
四有亦一分破,岂有地狱无明究竟名为了
了,馀有未尽名不了了耶?故知且顺教道
说耳。若约證道地即是住,故知不别。次料
简中先「问颇有善机恶应等」者,意不异前。
随无方问,故有此异,是故还以无方之答。
故引经云「或作地水及火风等」。如《大经》云:
「云何名为不施一钱而得名为大施檀越?
佛言:不饮酒肉,施以酒肉,不服华香,施
以华香,如是施者无一文之费,而得名为
大施檀越,如是施者施名流布。」此等并是答
无方之问之流例也。「三菩萨应为妻子」者,
谓妙庄严王净藏、净眼应为二子,光照菩萨
应为夫人,广如疏第十卷。「拔乐与苦」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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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有问既有圆机感于偏应,乃是机应不
相主对,亦应拔乐而与于苦,此举例者,
如拔人天之乐与变易苦,拔涅槃乐与入
假苦,拔分别乐与实报苦,或拔浅乐示现
与苦,如《大经》第四云:「又复示现于阎浮提
疾病劫起饥馑刀兵亦复如是,又为说法
令其安住无上菩提。」

次明粗妙者,判前不
同相对二门名相,馀之二门通于粗妙,故
不须判。又此二门中但判十界者,四句三
十六句,及相对中二,并摄在十界中,判以
十界有优劣,馀无故也。于中先标,次列章,
三解释中准前诸文,亦可以开列为一门,
今随文便,于此列之,亦如明位中以
开寄在圆位门中列之。但从义正,分章
无定。就释中二:先判粗妙,次结。初文二:
先机,次应。机中二:先地狱,次馀九例。初文先判粗妙中三:初立具十,次「阿鼻」下释疑,
三「即判」下正判。狱中十界则九粗一妙。次「粗
机」下辨机生熟召应不同,先粗,次妙。慈童
女缘如《止观》第五记。发菩提心名为「妙机」,
未入六根名为「浅熟」,不至方便有馀,但近
在于欲界天耳。次判应中二:先总论应,次
约教辨判。初文二:先辨因果,次「若无」下举
非显是。初文二,先因果,次引證。由慈悲熏
为因,故果时能尔。次文二:先非、次是,正明
应相。次约教中四教及别接通,所以不言
接别等者,意如《止观》。初藏通中三:先判,次
譬,三「何者」下释所以。言「譬如图写经记乃
成」者,譬藏通神通皆是作意,如图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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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经始记录尔乃成就,不同镜像任运相似,
不同水月遍应诸器。别圆法譬可知,亦约
證道同故合说。

次开者又二:先单约机应,
次约五味经。初文开前机应中九界之粗同
为佛界之妙,若佛界中生亦名妙,若馀九界
熟亦名粗。又四趣中妙机近熟亦名为妙,粗
机远熟亦名为粗。次开前诸粗应中,亦约
教道须开两教佛应,然但言诸经及以《华
严》,对《无量义》与今经者,华严之后渐教并
《无量义》中所指者是,是故从略不须复
叙。次《无量》与今经中又二:先《无量义》,次今
经。又三:初法说,次「譬如」下譬,三「此即」下明开
合意。若识此意,则知草木生之与灭不离
于地,三草二木具如第三经合譬中,人天
为小草,二乘为中草,三藏菩萨为上草,通
教菩萨为小树,别教菩萨为大树,此乃藏通
二教二乘合说名为中草。若作七方便名,
开人天为二,二乘为二,三菩萨依本各为
一,此开合之义随机不同不可一准。观心
感应妙者,境如感,智如应,境智和合即感应
道交,具如《止观》烦恼境中诸法般若三十六
句,智照于境一十六句如四应赴机,境发
于智一十六句如四机感应,应中一切智如
冥,道种智如显,两智共为亦冥亦显,一切
种智如非冥非显,机中真境如冥,俗境如
显,两境如亦冥亦显,第一义如非冥非显,
境之与智不出色心,色心净故般若亦净,
色心秖是三业,三业为境用智观之,是故亦
可对前三业机应。又三谛之境不出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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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必交互及以自他,故亦对前十界自他,故
知观心感应义足。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