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通明八妙,次「又别」下料简,初又三:初正
明别妙,次「常途」下破古,三「今明」下显正。言
「今明十信」至「八番为妙」者,且约知中胜三
藏佛,一往望前八番俱妙,犹带教道故须
更简。简中又二:先对简,次双释。初云别教
四番三粗一妙,今依地人以存教道,十地
犹粗,何况十信?若且从登地而为證道,故二
粗一妙。妙觉果头本是实人,是故为妙。又
亦可妙觉是权故为粗,十地是实故为妙,
故云中道乃是果头能显。次释又二:先释别,
次释圆。先释别中又三:初正判别三粗一妙,
次「类」下举藏通以例别圆,三「今别」下显别
例成。初文言「初心学者」等者,谓仰信中理,
登地见中而證是妙。「如藕丝悬山」者,
《大经》十
六云:「若有人能以藕中丝悬须弥山,可思
议不?不也世尊!佛言:菩萨能以一念称量
生死,则不可思议。」今明圆理难晓,但仰信
而已,借彼况喻如人闻说藕丝悬山但信
而已。如闻生死有不思议理,而但仰信不
能一心,即如求藏,故非圆意。馀如文。
次约
知见判者又二:初列四句,次释。释中先约
四教明知见,次以佛智摄之。初文又二:先
略列三藏及圆,次正释。释中藏圆如文。通
教亦以博地凡夫为不知不见,乾慧性地
为知而不见,发习者为见而非知,见地已
去亦知亦见。别教不知不见同前凡夫,地
前知而非见,发习者见而非知,登地已去
亦知亦见。次以佛智摄之者又四:初略举,
次「如经」下引经解释,三「方便」下叹,四「如此」下
为四别,如诸观法皆从受起者,若支佛人
自起观者,应如
《阿含》生灭各有逆顺观境,但
作此观,自灭诸惑。今大小偏圆共为观法,
况因缘四谛名异义同?四谛观苦为初门,故
今观因缘亦初起苦道,如四四谛苦并居
初,故四观缘咸从受起,知苦断集次第不
殊,用智见异理须分此四也。
初观生灭
中又四:初推受以至无明,次推无明以感
现报,三「观此」下用观,四「则是」下结名。初二
文者,推现苦本为知其苦本,复推苦本
至现苦者,为知苦本所造不同,轮回升沈
不出三有,故须起观。起观中二:先观生,
次观灭。初观生中二:先通观轮回,次束成
因果。以知过现因果,故了未现不停。次
观灭中二:先明子灭,次「无子」下果灭。初文
三:法、譬、结。言「痴惑本」者,痴惑是生死之本,
故名痴本。
问:
凡观因缘,推因者为识现因
能招来果,但断现因以息来果,何须复言
无明灭则名色灭等耶?
答:
不然。正由能知
往因无常,故往因灭方能了现果无常,故
破坏现果,以破坏现果故不造现因,方乃
不招未来世果,乃至逆灭寻之可知。
譬中
「然」如因、「烟」如果。结可知。次果灭者又二:释、
结。释者,「智」是习果,「身」是报果,为欲灰身,应
须灭智,由果缚在,智亦不灭,是故相从二
果俱灭。起观如道,二灭如灭,此约小教方
便言灭,大乘不然。
次中智者为三:初推
因果,次起观,三结。初文甚略,云观受由触
乃至无明,馀如三藏中说。次起观中二:先
深须了此境智。若得此意,下去诸智准此
可知。「仍是待绝之意」者,若不转粗成妙故
成相待意也,若即粗成妙方成绝待意也。
次明四谛者,若了所照名异义同,则能照
智准例可见无俟更说,亦为未了故重说
耳。于中亦先释,次判开。初又二:先引文立
意,次「又云」下正释。初文三:先正引经文,次
「若依」下束判经文,三「今若」下明判所以。初如
文。次文者,
《涅槃》十二明上智中智,经意但
以三藏二乘对别菩萨,今文义立束前两
教为中智,束后两教为上智,已下所引并
是〈圣行品〉文。第三文者为三:先立根对理,
次列,三指广。次正释,文自为四:初三藏又
三:先重引经文,次释,三结。次通亦三:引、释、
结。别教亦三:引、释、结。释中又三:先重对前
辨,次「分别」下正明今意,三「既称」下辨异示
相。圆教为二:先释,次例。初又四:先引,次「非
苦」下释,三「又云」下引證,四「如此」下结。初如文,
次释中但释一非苦,馀三例知。三引證中,既
云「如来非苦」等,故义同也。初并从苦立者,
由苦故集,由集故道灭,故以苦为本,故云
「有苦有苦因」等,以四谛互指立四谛名。初以
三望苦得四谛名,故有苦等四谛之别。次
例者,既可以苦为本,亦可以三准集望
道灭等以为四也。如云由集故苦,由集
故道灭等,馀二准知,馀二亦然,如此互指乃
成藏通别等三教之义。今以圆望之,故云
「如来非此四四十六」,一一教中皆具十六,但
随教相义理不同。
次判开中,亦名待绝。初
不知圆,于事无滞;下不知上,于理无滞。
次开中三:谓法、譬、合。「如贱人舍王若过者」等
者,粗智如舍,妙谛如王,以境妙故,智亦随
妙,此约境发智说故也。
次例馀境以立二
智中,先总叙意,次正例。初文云「二智多有
所关」等者,非但唯对二谛而已;以二谛
境通一切境,故因缘等亦应如是。三料简
如文。
四斥谬立今经意中为八,先举宗以
质非,次「若破」下明宗所凭意,三「方便」下约
今法斥彼人法,四「若作」下正显其破相,五
「若但」下明教法功能,六「世人」下结斥,七「今若」
下重叹,八「如此」下形论意未周。初文中三:
先示法相,次质偏,三「既不」下示宗承所用。
初如文。次文中云「颇用世人」等者,今家章疏
附理凭教,凡所立义不同他人随其所弘
偏赞己典。若弘
《法华》,偏赞尚失,况复馀耶?
何者?既言开权显实,岂可一向毁权?施本
为开,开无异趣。世人解经,或添以庄儒,或
杂以绮饰,亦不同诸论偏申一门,或复通
论直申大小。今采以佛经申
《法华》意,遍破
遍立,明教指归,馀意可知。次明宗所凭教
又二:初正指经部,次「若巧」下明宗中所破,
并如文。四破相中先举七二之相,次举
三意之相。初如文,次文云「又纵广引诸经
论」等者,世人释二谛义,但广引教释二
谛之名,不能分别名下之旨,况七种二
谛一一复有随情等三?是故世人但各执教,
不知教是赴机异说。既迷教旨,当知所引
但成三藏随情二谛,能观之智秖成化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