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玄义-隋-智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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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三上

天台智者大师说

二、诸境开合者,先用十如为首。何者?此经
命章绝言称叹十如。

今更说五境,云何同异
耶?十二因缘与十如开合者,名异故言开,
义同故言合。无明支合如是性。行支合如是
相。识、名色、六入、触、受合如是体。爱合如是缘。
取合如是力、作。有合如是因。生、老死合如
是果、报等(云云)

又总合者,如是相合行、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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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如是性合无明、爱、取三支。如是体合识、名
色乃至老死七支。如是力还是烦恼道三支,
无明、爱、取能生业力。如是作,还是行、有二支,
能为苦作业也。如是因还是行、有二支,为
七苦作因也。如是缘还是无明、爱、取三支,能
润业取苦也。如是果还是行、有之习果也。如
是报还是行、有之业,招名色等报。此两番通
用思议十二因缘。合六道十如是。

次用不
思议十二因缘合四圣十如者,无明支转即
变为明,明即了因,成圣人如是性。恶行支
转即变为善行,善行即缘因,成圣人如是
相。识、名色等苦道转,即法身,成圣人如是体。
爱、取二支转成圣人菩提心,即是如是力。有
支含果,变成六度行,即成圣人如是作,亦
转成圣人如是因。此有支转,有二种:正道
转成如是因,助道转成圣人如是缘。老死
支转成法性常住,成圣人如是果、报(云云)。又,
总作者,体、力、作三法秖是烦恼、业、苦,变成法
身、菩提心、六度行等。勤习三法,在内成性,
在外成相,正意成体,誓愿深远成力,立行
成作,牵果成因,相助成缘,剋发成果、报(云
云)。若细分四圣,节节有异,今取大槩,故通
释耳。经云:「一切智愿,犹在不失。」二乘亦得
作通释也。

四种四谛合十如者,生灭、无生
两种苦、集,是六道十如。如是相、如是性是集。
如是体是苦。如是作、力、因、缘又是集。如是果、
报又是苦(云云)。生灭、无生两种道、灭,是析、体二
乘及通菩萨十如。如是相、性即是道。如是体
即是灭。如是力、作、因、缘皆是道。如是果、报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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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灭。无量、无作两种苦、集,即是四圣界外果
报十如。集谛即是界外如是相、性、力、作、因、缘
也。苦谛即是界外如是体、果、报等(云云)。无量、无
作两种道、灭,即是四圣界外涅槃十如。道谛即
是涅槃性、相、力、作、因、缘等,亦是般若、解脱也。
灭谛即是涅槃体、果、报等,亦成常住法身也
(云云)

四种四谛合四种十二因缘者,生灭、无
生两苦集,即是两种思议十二因缘。生灭、无
生两种道灭,即是两种思议十二因缘,无明
灭乃至老死灭也。无量、无作两苦集,即是两
不思议十二因缘也。无量、无作两道灭,即是
两不思议十二因缘,无明灭乃至老死灭,此
可解。

七种二谛合十如者,藏、通、别、圆入通
凡四俗,皆是六道十如也。藏、通两真是二乘
十如也。别、圆入别两俗:有边是六道十如;无
边是二乘十如。圆俗此通九法界十如。别入
通、圆入通、别、圆入别、圆,凡五种真,皆是佛法
界十如也。

七种二谛合四种十二因缘者,藏、
通、别、圆入通凡四俗,即是思议两种十二因
缘。藏、通两真即是思议十二因缘,无明灭乃
至老死灭也。别、圆入别两俗:有边是思议十
二因缘;无边是思议无明灭乃至老死灭。圆
俗即通界内、外四种十二因缘也。别入通、圆
入通、别、圆入别、圆,凡五种真,即是界外不思
议十二因缘,无明灭乃至老死灭也。

七种二
谛合四种四谛者,实有二谛,即生灭四谛也。
幻有二谛,即无生四谛也。别入通、圆入通两
俗,还是无生苦集也。别入通真,是无量道灭
也。圆入通真,是无作道灭也。别俗、圆入别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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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无量苦集。圆俗是无作苦集。别真是无
量道灭。圆入别真、圆真,是无作道灭也。

五种
三谛合十如者,别入通、圆入通两俗,是六道
十如。别俗、圆入别俗,有边是六道十如;无
边是二乘十如。圆俗,意通九界(云云)。五种真
谛皆是二乘、菩萨等十如;五种中谛皆是佛
界十如也。

五种三谛合四种十二因缘者,别
入通、圆入通两俗,是六道思议十二因缘。别、
圆入别两俗:有边是思议六道十二因缘生;
无边是思议十二因缘灭。圆俗,义通(云云)。今且
用是四种十二因缘,五种真谛即是思议十
二因缘灭,亦即是不思议十二因缘生。五种
中谛即是不思议十二因缘灭。

五种三谛合
四种四谛者,别入通、圆入通两俗,即无生苦
集也。别俗、圆入别俗、圆俗,通是无生之苦集,
亦是无生之道灭,亦是无量之苦集也。别入
通、圆入通两真,本取但空边,是无生道灭
也。别真、圆入别真,即是无生之道灭,于无
量是苦集。圆真,于无生是道灭,于无量、无
作是苦集。别入通中,是无量道灭。圆入通中,
是无作道灭。别中,是无量道灭。圆入别中,是
无作道灭。圆中,正是无作道灭。

五种三谛合
七种二谛者,简前两二谛不被合也。次、二
种二谛,二俗,即是五种三谛家五种俗。二真,
空边即是五种三谛家真;不空边即是五种
三谛家中。后三种二谛,三俗,空边即是五种
三谛家真;有边即是五种三谛家俗。三真,即
是五种三谛家中。又作一种说,如后简前二
谛不被合,后五俗,有真、有俗;后五真,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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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

一实谛合十如者,一一法界皆具十
界,简却九界,但与佛法界同也。简三种十
二因缘,但与一种十二因缘灭同。简三种
四谛,但与一实四谛同。简七种二谛,但与
五真谛有同、不同。简五种三谛,但与五中
谛同(云云)。言无谛不可说者,合十如,如名
不异,即是空寂。言辞相寂灭,不可说示,即
是十种皆如义也。诸无明灭乃至老死灭,其
义甚深,甚深即无谛同也。生生不可说,乃至
不生不生不可说,即与无谛同也。七种真谛
皆不可说。最初真谛不可说者,如身子云:「吾
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况后六耶?非生死、
非涅槃,既非二边亦无中道,即五种中谛
与无谛同也。一实名虚空,虚空无一,云何
有实?即无谛同也。无谛自无所存,平等大
慧无若干也。虽无若干,若干无量,舒之
充满法界,不知从何而来。无量无若干,收
之莫知所有,不知从何而去。不来不去,即
是法佛(云云)

复次,七种二谛,赴缘开合,转转
相入,一一又各有随情、随情智、随智等。馀
五义例亦应有,今不具载。何者?佛以一音
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自思之!

问:
诸境
理既融会,何意纷葩,更相拘入耶?答:
如来观
知十界性相,有成熟者、未成熟者。大机未熟
不令起谤;小机若熟不令失时。随其所
宜,应单应复,偏圆相入而成熟之,闻即得
益。华严虽具鉴十界,两界熟故,别、圆二种
而成熟之。三藏亦鉴十界,二乘性相熟故,
用生灭而成熟之。方等亦鉴十界,四界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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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用四种相入而成熟之。般若亦鉴十界,
亦四界熟故,用三种相入而成熟之。法华
亦鉴十界,一性相熟,但一圆谛而成熟之。
若无善巧方便,出没调熟,云何境智而得融
妙耶?譬如画师,尚能淡入五彩作种种像,
况佛法王于法自在,而不能种种间入调
伏众生耶!

问:
上明六境等,此经听可无名,
有其义不?答:
十如名义已备于前。

四种十
二因缘者,〈化城品〉明生灭十二缘。〈譬喻品〉但
离虚妄,是不生十二缘。〈方便品〉云:「佛种从
缘起」,是界外无量、无作两种十二缘。

四四谛
者,〈譬喻品〉诸苦所因,贪欲为本,是生灭四谛。
〈药草喻品〉了达空法,是无生四谛。又云无上
道,及〈方便品〉但说无上道,如来灭度等,是界
外无量、无作两种四谛也。十如差别是世谛。
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即真谛也。〈安
乐行〉云:「亦不分别有为、无为,实、不实法。」有是
俗谛;无是真谛;「亦不分别」是遮二边、显中
道。〈寿量〉云:「非如、非异」,「非异」非俗,「非如」非真,
三谛义也。〈方便品〉云:「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
义。」是一实谛也。又云:「唯此一事实」也。若言
「说无分别法」,又「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是
无谛义也。

○第二、智妙者,至理玄微,非智莫显;智能知
所,非境不融。境既融妙,智亦称之,其犹影
响矣,故次境说智。

智即为二:初、总论诸智,
二、对境论智。总智为六:一、数;二、类;三、相;四、
照;五、判;六、开。

数者:一、世智。二、五停心四念处
智。三、四善根智。四、四果智。五、支佛智。六、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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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七、体法声闻智。八、体法支佛智。九、体法菩
萨入真方便智。十、体法菩萨出假智。十一、别
教十信智。十二、三十心智。十三、十地智。十四、
三藏佛智。十五、通教佛智。十六、别教佛智。十
七、圆教五品弟子智。十八、六根清净智。十九、
初住至等觉智。二十、妙觉智。

二、类者,世智
无道,邪计妄执,心行理外,不信不入,故为
一。五停心、四念处,已入初贤佛法气分,俱
是外凡,故为一。四善根同是内凡,故为一。四
果同见真,故为一。支佛别相观能侵习,故为
一。六度缘理智弱、缘事智强,故为一。通教
方便声闻体法智胜,故为一。支佛又小胜,故
为一。通教菩萨入真方便智,四门遍学,故为
一。通教出假菩萨智,正缘俗,故为一。别教
十信智,先知中道,胜前劣后,故为一。别教
三十心俱是内凡,故为一。十地同是圣智,故
为一。三藏佛是师位名,胜三乘弟子,故为
一。通教佛智,断惑照机胜,故为一。别教佛智
又胜,故为一。圆教五品弟子同具烦恼性,能
知如来秘密之藏,故为一。六根清净智邻
真,故为一。初住至等觉同破无明,故为
一。妙觉佛智无上最尊,故为一。如是等随
其类分相似者,或离、或合,判为二十(云云)

三、
辨相者,天竺世智,极至非想。此间所宗,要
在忠孝、五行、六艺、天文、地理、医方、卜相、兵法、
货法、草木千种皆识,禽兽万品知名。又涂
左割右等无憎爱。获根本定,发五神通,停
河在耳,变释为羊,纳吐风云,扪摸日月。
法是世间法,定是不动定,慧是不动出。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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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增见爱,世心所知,故名世智也。

五停、四
念者,有定故言停,有慧故言观。观能翻邪,
定能制乱。数息治散,不净治贪,滋治瞋,因
缘治痴,念佛治障道。念处是观苦谛上四
智,治于四倒;四倒不起,由此四观。初翻四
倒,未入圣理,故言外凡智也。

煖法缘四谛
境生智,伏烦恼,智更增,成十六观智。如
火钻,上下相依,生火烧薪。以有智知有境,
能生煖智,令有萎悴。如夏时聚华为𧂐,华
生煖气,还自萎悴。又依阴、观阴,发智火,还
烧阴,如两竹相摩生火,还烧竹林。尊者瞿
沙说:求解脱智火,煖最在初。如火,以烟在
初为相。无漏智火亦以煖法在先为相。如
日,明相在初为相,是故名煖。

于正法毗尼
中生信,爱敬正法者,缘道谛,信毗尼者,缘
灭谛。信煖能缘四谛,云何言二?答:此二最
胜,应先说。又,正法是三谛,毗尼是灭谛。如
佛为满宿:「我有四句法,当为汝说,欲知不?
当恣汝意。」四句即四谛也。所有布施、持戒,
尽向解脱,是其意趣。色界定起,是其依。于
自地前生善根,是相似因缘。于四真谛,顶
是其功用果。自地相似,后生善根,是依果。色
界五阴是其报。涅槃决定因及不断善根,是
其利。十六行是其行,是缘生,是修慧。色界系
三三昧,三根随所说,相应众多心,是退。

煖有
三种:谓下下、下中、下上。顶有三:中下、中中、
中上。忍有二种:上下、上中。世第一有一种:
谓上上。此四善根以三言之,煖是下,顶是
中,忍、世第一是上。复有说者:煖有二: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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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下中。顶有三:谓下上、中下、中中。忍有三:
谓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有一:谓上上。
亦以三言之,煖是下下,顶是下中,忍是中
上,世第一是上上。瞿沙云:「煖有下三,顶有
六:下下乃至中上。忍有八:下下乃至上中。
世第一但上上。以三言之,煖法一种,谓下。
顶法二种,谓下、中。忍有三种,谓下、中、上。
世第一有一种,谓上。」煖有二舍:一、离界地,
二、退时。退时舍,堕地狱,作五无间而不断
善根。顶亦如是。忍唯一舍,不堕地狱(云云)

顶法者,色界善根,有动、不动,住、不住,有难、
不难,断、不断,退、不退。就动乃至退者,有二:
下者是煖,上是顶。彼不动乃至不退者为二:
下者是忍,上者是世第一法。复有说者,应言
下顶。所以者何?在煖法顶,故名顶。在忍法
下,故名下。复有说者,如山顶之道,人不久
住。若无难,必过此到彼;若遇难,即便退
还。行者住顶不久,若无难必到忍;有难退
还煖。犹如山顶,故名顶。

云何为观?于佛、法、
僧生下小信。小信者,此法不久停,故言下
小。此信缘佛生小信,是缘道谛。缘法生下
小信,是缘灭谛。

问:
应能缘四谛,云何言缘
二谛?答:
道、灭胜故。清净无过,是妙、是离。能生
信处,为生受化者信乐心故。若世尊说苦、
集是可信敬者,则无受化者。此烦恼、恶行,
邪见、颠倒,云何可敬信?我常为此逼迫。受化
者于道、灭生欣乐,是故说二也。

复有说者,
信佛、僧是缘道,信法是缘三谛,则尽信四
谛也。

问:
住顶亦信阴,亦信宝,亦信谛。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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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说信三宝?答:
三宝是生信敬处。但随行
者意,于阴生悦适,是名为煖。于宝生悦
适,是名为顶。于谛生悦适,是名为忍。

问:

故顶退,不说煖退?

答:
顶既退,亦应说煖退。
行者在顶时,多烦恼业留难。烦恼等作是
念:若行者到忍,我复于谁身中当作果报?
若离欲界时,亦念:行者出欲界,我复于谁
身中生果报?离非想非非想处时,亦念:行
者离彼欲已,更不受身,我复于谁身中生
于果报?于此三时,多诸留难。留难退,故大
忧恼。如人见宝藏大喜,欲取即失。住顶法
者自念:不久当得于忍,永断恶道,获大重
利,犹如圣人。而忽退失,故大忧恼,是故言
顶退也。

若能亲近善友,从其闻随顺方便
法,内心正观,信佛菩提,信善说法,信僧清
净功德,是说信宝。说色无常,乃至说识无
常,是说信阴。知有苦、集、灭、道,是说信谛。
若如是即住顶,若不如是即顶退。

忍法观
者,正观欲界苦,色、无色界苦。欲界行集,色、无
色界行集。欲界行灭,色、无色界行灭。断欲界
行道,断色、无色界行道。如是三十二心,是名
下忍。行者后时,渐渐减损行及缘,复更正观
欲界苦,色、无色界苦,乃至观断欲界行道,
除观断色、无色界行道,从是中名中忍。
复更正观欲界苦,观色、无色界苦,乃至观
色、无色界行灭,除灭一切道。复正观欲界苦,
色、无色界苦,乃至观欲界行灭,除色、无色界
行灭。复正观欲界苦,乃至观色、无色界行集,
除灭一切灭。复正观欲界苦,乃至观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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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集,除色、无色界行集。复正观欲界、色、无色
苦,除一切集。复正观欲界苦,除色、无色界
苦。复正观欲界常,相续不断,不远离。如是
观时,深生厌患,复更减损,但作二心观于
一行,如似苦法忍、忍法智。如是正观,是名
中忍。复以一心观欲界苦,是名上忍。

复次,
生世第一法,世第一法后,次生苦法忍。譬
如人欲从己国适他国,多财产,不能持
去,以物易钱;犹嫌钱,易金;嫌金,易多价
宝,往适他国。行者乃至渐舍,相续不离,生
于上忍。上忍后,生第一法。第一法后,生苦
忍。

问:
世第一法有三品不?

答:
一人无,多人
有。身子上,目连中,馀皆下。就佛、支佛、声闻
为三品。

世第一法者,此心心数法,于馀法
为最、为胜、为长、为尊、为上、为妙。亦分、亦
都。分者,胜世间法,不胜见谛。见谛眷属不
相离,慧力偏多故、熏禅不与凡夫同生一
处故。尽智时,一切善根永离一切诸垢障
故。三三昧乃至恶贱无漏,何况有漏,不应
都胜?分胜彼煖、顶、忍法,亦应言第一,应言
分胜,胜煖、顶、忍、一切凡夫所得禅,无量解脱
除入也。或言都胜,非谓一切事业中胜,但
以能开圣道门故。彼见谛等,不能开圣道
门,以世第一法开圣道门,彼见谛等法得
修见谛等法。得修者,皆是世第一法功用。
是世第一法名义者,最胜义是第一义;得妙
果是第一义,如高幢顶,更无有上,是第一
义。

问:
前诸义有差别邪?答:
此皆叹说上妙
之义,亦有差别。于不净安般名最,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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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名胜,于思慧名长,于煖为尊,于顶为
上,于忍为妙。又,依未至为最,依初禅为
胜,中间为长,二禅为尊,三禅为上,四禅为
妙。如是种种说,此依《毗婆沙》释,欲委知,
向彼寻。

初果八忍、八智。三果重虑缘真,九无
碍、九解脱智。支佛用总相、别相,如约三世
明苦、集,分别十二因缘,即别相相也。六度
缘理智弱,伏而未断;事智强,能舍身命财,
无所遗顾。声闻能发真成圣,犹论我衣、我
钵,互论强弱(云云)

通教声闻,总相一门,达俗
即真。通教缘觉,能于一门总相、别相,达俗
即真。通教菩萨,能于四门总相、别相,俗达即
真。又能遍四门出假,教化众生。十信信果
头真如实相,为求此理,起十信心。十住正
习入空,傍习假中。十行正习假,傍习中。十
回向正习中。初地證中;二地已上,重虑于
中。三藏佛一时用三十四心:八忍、八智、九无
碍、九解脱,断正习尽。通佛坐道场,一念相
应慧,断馀残习气。别教佛用金刚后心,断
一品无明究竟尽成佛。或言:断时是等觉。
佛无所断,但證得圆满菩提具足耳。圆五
品不断五欲而净诸根,具烦恼性,能知如
来秘密之藏。六根净位获相似中道智。初住
获如来一身无量身,入法流海中行,任运流
注。后位可解,不复记。

四、明智照境者,若由
智照境,由境发智,四句皆堕性中,如别
记(云云)。若四悉檀因缘立境、智,但有名字(云
云)。

问:
智能照境,境亦能照智不?答:
若作不
思议释,更互相照,义亦无妨。《仁王般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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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智及智处,皆名为般若。」譬镜面互相照,
亦如大地一,能生种种芽,芽亦生地一。且
置斯义。世智照六道十如。五停心智去至
体法,凡七智,照二乘十如。六度及通教出假
菩萨智两属,上求照菩萨十如,下化照六道
十如。四十心智亦两属:上求照菩萨十如,下
化照六道十如。十地智两属,次第照,照菩萨
十如;不次第照,照佛十如。五品去,凡四智,皆
照佛界十如。总略如此细捒(云云)

二十智照
四种十二因缘境者,世智、五停、四念、四果乃
至支佛、六度、三藏佛,凡七智,照思议生灭十
二因缘境。通教三乘入真方便智、出假智、佛
智凡五智,照思议不生不灭十二因缘境。别
教十信、三十心、十地、佛凡四智,照不思议生
灭十二因缘境。其中不无别意,且从大判。
圆教四智,照不思议不生不灭十二因缘境。

二十智照四种四谛者,前、三藏等七智,照
生灭四谛境。次、通教五智,照无生灭四谛境。
次、别教四智,照无量四谛境。次、圆教四智,照
无作四谛境。

次、二十智照二谛者,前、七智是
照析空之二谛。次、五智是照体空之二谛。次、
八智照显中之二谛。其间别、圆相入者,可以
意得(云云)

次、明二十智照三谛者,前、七智
照无中之二谛,是因缘所生法,皆属俗摄。次、
五智照含中之二谛,即空一句,皆属真谛摄
也。次、别圆八智照显中之二谛,即是假名,亦
名中道,二句皆属中道谛摄也。

次、二十智
照一实谛者,此须引《释论》明四悉檀,皆名
为实。世界故实,乃至第一义故实。当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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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亦通四谛,生灭故实,无生灭故实,无量故
实,无作故实。前、三藏七智照生灭之实。次、通
教五智照无生灭之实。次、别教四智照无量
之实。次、圆教四智照无作之实。前后诸实(云
云)。

次、二十智无谛、无照者,无谛无别理,若于
四种四谛得悟,不复见谛与不谛,故无谛
亦通也。前、七智照生灭之无谛,生生不可说
故。次、五智照无生灭之无谛,生不生不可说
故。次、四智照无量之无谛,不生生不可说故。
次、四智照无作之无谛,不生不生不可说故。
前、无谛是权,后、无谛是实,此就言教。若就
妙悟同于圣人心中所照者,则不见有权
实,故非权非实。空拳诳小儿,诱度于一切。
方便说权,方便说实。会理之时,无复权实,
故称非权非实为妙也。

五、明粗妙者,前十
二番智是粗,后八番智为妙。何者?藏、通等佛,
自是无常,亦不说常,彼二乘菩萨何得闻
常、信常、修常?是故为粗。别教十信初已闻
常,信、修于常,尚胜彼佛,何况馀耶?是故为
妙。常途云:《法华》不明常者,秖是三藏意耳。
今明十信知中已过牟尼,则八番为妙也。

又,
别教四智,三粗一妙。圆教四智,悉皆称妙。何
者?地人云:「中道乃是果头能显,初心学者仰
信此理,如藕丝悬山。」故说信、行皆非圆意
也。故十信智为粗。十住正修空,傍修假、中。十
行正修假,傍修中。十回向始正修中。此中
但理,不具诸法,是故皆粗。登地智破无明,
见中道,證则为妙。类如通、藏两种,俱得道,
而三藏门拙。今别教亦尔,教门皆权,而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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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

圆教四智皆妙者,如法相说,如说
而信,如理而行,始论五品,终竟妙觉,实而
非权,是故皆妙。是名待粗智说妙智也。

又、约知见明粗妙者,知与见云何?然分别
有四:不知不见、知非见、见非知、亦知亦见。
先、约三藏释,后、约圆释,中间例可解。凡夫
不闻故不知,不證故不见。五停、四念至世
第一法,闻故名知,未證故非见。辟支佛不
闻故非知,自然證故是见。四果闻故亦是知,
證故亦是见。传传判粗妙,可解。

约圆教释
者,七方便不闻故不知,未證故不见。五品、
六根,闻故知,未證故不见。发宿习者名见,
不从闻故不知。禀教證入者,亦知、亦见。此
节节传为粗妙。

究竟而论,前来二十种智,略
而言之,不出权、实二智。如经:「如来方便知
见,波罗蜜皆悉具足」,即总束得前来诸权智
也。「如来知见广大深远」,即是总束前来实智
也。方便既其具足,何所不该?知见既其广大
深远,何所不摄?境渊无边,智水莫测,唯佛
与佛乃能究尽。如此知见,即是眼智。眼即五
眼具足,智即三智一心。一切种智知于实,两
智知于权。佛眼见于实,四眼见于权。此知
即是见,此见即是知。对前诸智,诸智是粗,此
之知见名之为妙也。

若得知见中意,不复
论五眼。迷者未了,更约眼明粗妙。如肉眼
盲闭,何由见色?徒闻人说,起种种想,终非
真见。欲令眼开,应须治膜,那得闭眼,执
诤何益耶?闭眼想则粗,眼开见则妙。天眼
未开,不见障外为粗,修禅定愿智之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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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得净色,彻障内外,明闇无隔。慧眼未开,
常行死径,假令情想,亦复非实,故为粗;无
漏豁发,故称为妙。谛理明了,故称妙。法眼未
开,差机说法。如身子僻教,满愿秽器,名为
粗。破障通无知,分别药病名之为妙。


眼不开,不见实相。故文云:「二乘之人及新
发心者、不退菩萨所不能知」,故四眼皆粗。
除诸菩萨众信力坚固者,以信得入,相似佛
眼,能开真佛知见,乃名为妙。诸教多说四
眼,或带四眼说佛眼,是故为粗。今经独说
佛眼,是故为妙。是为待粗为妙也。

六、明开
粗显妙者,前十六番智,若不决了,但是粗
智;若得决了,悉成妙智。何者?如妙庄严王,
先是外道世智,闻《法华经》便得决了,以邪
相入正相,于诸见不动而修三十七品,不
舍八邪而入八正,即是决于世智,得入
妙智。或与五品齐,或与相似齐,或与分
得齐,节节有入,义细作(云云)

若五停方便智,
乃至通教佛等智,若不决了,即是粗智。今开
权显实,「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来入妙位。须
一一将十二番智来入圆妙四智,或入五
品、相似、分得等智(云云)

又、决了别教历别之
智,入于妙智。当体即是某位,进入是某位
细捒(云云)

十六粗智皆成妙智,无粗可待,即
是绝待智妙也。

复次,开粗眼为妙眼者,馀
经虽说为五眼,五眼不融,是故为粗。今经
决了四眼,令入佛眼。文云:「父母所生眼,遂
得清净。」学大乘者,虽有肉眼,名为佛眼。
即是决了肉眼,名为佛眼也。《净名》云:「世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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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天眼者,有佛世尊,不以二相见诸
佛国。」此即是决了天眼,即是佛眼也。「愿得
如世尊慧眼第一净」,即是决了慧眼,能得
入妙。决法眼入妙者,边际智满是也。四眼
融入佛眼,寂而常照,故文云:「决了声闻法,
是诸经之王。」五眼具足成菩提,开佛知见,故
称为妙。

问:
佛眼开,乃名为妙。六根虽净,云
何为妙?答:
佛眼虽未开,已能圆学圆信。如
迦陵频伽鸟,虽在㲉中,音声已胜诸鸟,即
是假名、相似等妙。若开,即是分妙、究竟妙(云云)

二、对境明智,又二:一、对五境,二、展转相照
对境。初、应对十如境,此既一经之意,处处说
之,可解故不复释。

次、对四种十二因缘明
智者,《大经》云:「十二因缘有四种观:下智观
故,得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
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何
者?十二因缘本是一境,缘解不同,开成四
种。

今以四教意释之:三藏具有三人,而皆
以析智观界内十二因缘事,为初门。然析
智浅弱,三人之中,声闻最劣。以劣人标浅
法,故名下智。通教亦有三人,同以体智观
界内十二因缘理,体法虽深,望藏为巧,望
别未巧。三人之中,缘觉是中。以中人名通
法,故言中智。别教佛与菩萨,俱知界外十
二因缘事,次第菩萨比佛,犹未是上,比于
通、藏则是上法,故以上智当名也。圆教佛
与菩萨,俱观界外十二因缘理,初心即事
而中。此法最胜故,以佛当名故,言上上智
观也。以四教释四观,于义允合(云云)

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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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智观者,观受由触,触由入,入由名色,名
色由识,识由行,行由无明。无明颠倒不善
思惟,致不善行,感四趣识、名色等。若善思
惟,致善行,感人天识、名色等。观此无明,念
念无常,前后不住。所生善恶,迁变速朽。所受
名色,衰损代谢。烦恼、业、苦,更互因缘,都无暂
停。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现在三因,未来二果。
三世回复,犹若车轮。痴惑之本,既无常、苦、空、
无我,则无明灭。无明灭故,诸行灭,乃至老死
灭。若不然火,是则无烟,是名子缚断。无子
则无果,灭智灰身,离二十五有,是名果缚
断。则是下智观十二因缘,得声闻菩提也。

中智者,观受由触,乃至行由无明。无明秖
是一念痴心,心无形质,但有名字。内、外、中间
求字不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犹如幻化,
虚诳眼目。无明体相本自不有,妄想因缘和
合而生。无所有故,假名无明。不善思惟,心
行所造,以不达无明如幻化故,起善、不善
思惟,则有善、不善行,受善、不善名色、触、受。今
达无明如幻故,则诸行亦如化。从幻生识、
名色等,皆如幻。爱、取、有、生,三世轮转,幻化迁
改,都无真实。有智之人,不应于中而生爱
恚。无明既不可得,则无明不生,不生则不
灭。诸行、老死亦不生不灭。不生故,则非新;
不灭故,则非故。非故者,无故可毕;非新者,
无新可造。无新者,子缚断;无故者,果缚断。
是名中智观十二因缘,得缘觉菩提。

上智
观者,观受由触,乃至行由无明。无明秖是
痴一念心。心痴故,派出烦恼;由烦恼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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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业;由业派出诸苦。观此烦恼,种别不同;
不同故,业不同;业不同故,苦不同。诸行若干,
名色各异。种种三道,无量无边,分别不滥。
知因此烦恼,起此业,得此苦,不关彼业
及彼烦恼。如是三道,覆障三德。破障方便,亦
复无量。无明若破,显出般若;业破,显出解
脱;识、名色破,显出法身。爱、取、有、老死,亦复如
是。自既解已,复能化他。于一切种,知一切
法,起道种智,导利众生。是名上智观十二
因缘也。

上上智观者,观受由触,乃至行由
无明,知十二支三道即是三德,岂可断破
三德,更求三德?则坏诸法相。烦恼道即般
若,当知烦恼不闇;般若即烦恼,般若不明。
烦恼既不闇,何须更断?般若不明,何所能
破?闇本非闇,不须于明。如耆婆执毒成药,
岂可舍此取彼?业道即是解脱者,当知业
道非缚;解脱即业者,脱非自在。业非缚故,
何所可离?脱非自在,何所可得?如神通人,
岂避此就彼耶?苦道即法身者,当知苦非
生死;法身即生死,法身非乐。苦非生死,何
所可忧?法身非乐,何所可喜?如彼虚空,无
得无失,不忻不戚。如是观者,三道不异
三德,三德不异三道,亦于三道具一切佛
法。何者?三道即三德,三德是大涅槃,名秘
密藏,此即具佛果;深观十二因缘,即是坐
道场,此即具佛因。佛因佛果,皆悉具足,馀例
可知。是名上上智观十二因缘,得佛菩提。

约此应判粗妙、开粗显妙,意可解故,不委
记耳。

又四智照四境,境若不转,其智则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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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境转成妙境,粗智即成妙智,仍是待绝之
(云云)

二、对四种四谛明智者,《大经》云:「知
圣谛智,则有二种:中智、上智。中智者,声闻、缘
觉。上智者,诸佛、菩萨。」若依此文,束于体、析,
合称为中。束大乘利、钝,合称为上。

今若约
根缘利、钝,内外事、理,开即成四:声闻根钝,缘
四谛事,即生灭四谛智;缘觉根利,缘四谛理,
即无生四谛智;菩萨智浅,缘不思议事,即无
量四谛智;诸佛智深,缘不思议理,即无作四
谛智也。此乃《大经》之一文。又云:「凡夫有苦无
谛,声闻有苦、有苦谛。」凡夫不见苦理,故言
无谛。声闻能见无常、苦、空,故言有谛。即是
生灭四谛智也。又云:「菩萨之人解苦无苦,而
有真谛。」即是体苦非苦,故言无苦;即事而
真,故言有谛。乃是摩诃衍门无生四谛智也。
又云:「知诸阴是苦,知诸入为门,亦名为苦。
知诸界为分,亦名为性,亦名为知,是名中
智。」依前说者,即属声闻也。分别诸苦、诸入、
界等有无量相,「我于彼经,竟不说之」,是名
上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非诸声闻、缘觉境
界,此则异前两意。既称上智,又非二乘境
界,岂非别教菩萨观恒沙佛法如来藏理耶?
是为无量四谛智。又云:「如来非苦、非集、非
灭、非道、非谛,是实;虚空非苦、非谛,是实。」非
苦者,非虚妄生死。非谛者,非二乘涅槃。是实
者,即是实相、中道佛性也。又云:「有苦、有苦因、
有苦尽、有苦对,如来非苦乃至非对,是故
为实。」如此明义,既异上三番,岂非无作四
谛智耶?例此一谛为四,馀三亦应尔。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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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有集果,有集尽、有集对,有尽、有尽因,
有尽障、有尽障相,有对、有对果,有对障、
有对障相。如来非此四四十六种,但是于
(云云)

如是等智,观于四谛。谛既未融,智、
谛皆粗。独有非苦、非对、有实,为妙。若谛圆,
智亦随圆,皆是如来非苦、非谛、是实之妙智
也。此即待绝两意(云云)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三上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三下

天台智者大师说

三、对二谛境明智者,权、实二智也。上真、俗
二谛既开七种,今权、实二智亦为七番:内外
相即、不相即四也,三相接合七也。若对上数
之:析法权实二智,体法二智,体法含中二
智,体法显中二智,别二智,别含圆二智,圆二
智。上七番各开随情、随情智、随智,合二十一
种谛。今七番二智,亦各开三种:谓化他权
实、自行化他权实、自行权实,合二十一权实
也。

若析法权实二智者,照森罗分别为权
智,尽森罗分别为实智。说此二智,逗种种
缘,作种种说,随种种欲、种种宜、种种治、种
种悟,各随堪任,当缘分别。虽复种种,悉为
析法权实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随
缘之说,皆束为权智;若内自證得,若权、若
实,俱是实證,束为实智。内外相望,共为二
智,故有自行化他权实二智也。就自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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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唯独明了,馀人不见,更判权实,故有自
行二智也。

今更约三藏重分别之。此佛化
二乘人,多用化他实智。二乘禀此化他之
实,修成自行之实,故佛印迦叶云:「我之与
汝,俱坐解脱床。」即此义也。若化菩萨,多用
化他权智。其禀化他之权,修学得成自行
之权,佛亦印言:「我亦如汝(云云)。」此三种二智,
若望体法二智,悉皆是权。故龙树破云:「岂
有不净心中修菩提道?犹如毒器,不任贮
食,食则杀人。」此正破析法意也。故皆是权
(云云)

体法权实二智者,体森罗之色,即是于
空。即色是权智,即空是实智。《大品》云:「即色
是空,非色灭空。」正是此义。为缘说二,缘别
不同,说亦种种;虽复异说,悉为化他权实
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随情,皆
束为权;内證权实既是自證,悉名为实。以
自之实对他之权,故有自行化他二智也。
就自證得又分权实,故有自行二智也。此
三二智望含中二智,复皆名权。何者?无中
道故(云云)

体法含中权实二智者,体色即空
不空。照色是权智;空不空是实智。
说此二智,赴无量缘,随情异说;虽复无
量,悉是含中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本是逗机,皆名为权;自證二智皆名为
实。于自證二智更分权、实,故有自行二智。
此三二智望显中二智,悉皆是权。何者?带
于空真及教道方便故。

又,体法显中权实二
智者,体色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了
色是权智;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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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为缘说二,缘既无量,说亦无量;无量之
说悉为显中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随缘,悉名为权;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为实。以自望他故,有自行化他二
智。就自證二智,更分权实。此三二智望别
权实二智,悉皆是权。何者?带即空及教道方
便故。

别权实二智者,体色即空、不空。色、空
俱是权智;不空是实智。以此二智,随百千
缘,种种分别;分别虽多,悉为次第二智所
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悉是为缘,皆
名为权;自證二智既是證得,悉名为实。以
自对他故,有自他二智。就自證权实,自分
二智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别含圆
二智,悉复是权。何者?以次第故、带教道
故。

别含圆权实二智者,色空、不空,一切法趣
不空。色空名权智;一切法趣不空为实智。
以此二智随百千缘,种种分别;分别虽多,
悉为别含圆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
二智既是为缘,悉皆是权;自證二智既是證
得,悉名为实。自他相望,共为二智。就自證
得,更分权实,故有自行二智。此三二智望
圆二智,悉复是权。何者?带次第及教道故。

圆权实二智者,即色是空、不空,一切法趣色、
趣空、趣不空。一切法趣色、趣空是权智;一
切法趣不空是实智。如此实智即是权智,
权智即实智,无二无别。为化众生,种种随
缘、随欲、随宜、随治、随悟。虽种种说,悉为
圆二智所摄,故有化他二智。化他二智既是
随情,悉复是权;自證二智,悉名为实。就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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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更分二智,故有三种不同也。此之二智,
不带析法等十八种二智方便,唯有真权、
真实,名佛权实。如经:「如来知见广大深远,
方便波罗蜜皆悉具足。」独称为妙,待前为
粗。

又,从析法二智至显中二智,凡十二种
二智,待前皆名为粗,显中为妙。何以故?此
妙不异后妙故。又从次第二智,凡九种二
智,待前为粗,不次第为妙。又前十八种二
智皆粗,唯不次第三种为妙。又不次第二种
为粗,一种为妙。

又历五味教者,乳教具
三种、九种二智。酪教一种、三种二智。生苏四
种、十二种二智。熟苏具三种、九种二智。此经
但二种、三种二智。若酪教中,权实皆粗;醍
醐教中,权实皆妙。馀三味中,权实有粗有妙,
可以意推。

若不作如上释诸智者,经论
异说,意则难解。何者?《华严》解初住心云:
「三世诸佛不知初住智。」世人释云:「如实智,
佛自不知佛如实智,亦不知初住如实智。」
此释自谓于理为通,其实不允。若藏、通等
佛不论如实智,云何于自如实智不知耶?
别教初住不得如实智,云何言不知?若得
前来诸智意者,三世三藏佛不知圆教初住
智,此则事理二释俱无滞也。此中义兼二
种:一、分别二十一种权实,二、待粗论妙。如
上说。

若开粗显妙者,诸方便谛既融成妙
谛,对谛立智,悉非复粗。如贱人舍,王若过
者,舍则庄严;如众流入海,同一咸味。开诸
粗智,即是妙智也。

二智多有所关,须商略
类通。今对七种二谛,明二十一种权实,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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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章门。若得此意,约因缘境,亦应如此。
谓析因缘智、体因缘智、含中因缘智、显中因
缘智、次第因缘智、带次第因缘智、不次第因
缘智,一一各有化他、自行化他、自行等三种
分别,合有二十一种;分别粗妙、判五味多
少、论待绝等。四谛、三谛、一谛等,亦应如是。
当自思之,何烦具记也。

问:
随情谛及化他
智,何意无量?随智谛及自行智,何意不多?

答:
秖约一人,未得道时,见心横起,邪执无穷。
何况多人,种种各异?为是义故,随情则多。智
见于理,理唯一种,不得有异(云云)。夫二谛
差别已如上说。

说此七权实、二十一权实,颇用世人所执义
不?颇同世人所说语不?颇用诸论所立义
不?既不从世人,亦不从文疏,特是推大小
乘经,作此释耳。若破若立,皆是《法华》之意。
若巧、拙相形,以通经二智,破三藏经二智;
乃至次第、不次第相形,以圆经二智,破别经
二智。方便诸经,明智既粗,通经之论,岂得为
妙?经论既尔,弘经论人,何劳击射?任其所
说,自有所堕。

若作生灭解权实者,堕在
初番;若作不生不灭解者,堕第二番;乃至
第七番,亦可知。又纵广引经论庄严己义
者,亦不得出初番随情二谛化他权实,况
出初番第二、第三权实!尚不出初番三种权
实,况第七番三种权实!若但以初番二智,
破一切世间情执略尽,假令得入化城,秖
是自行实智,尚不得化他之权,何况能得
后番诸智!若寻二十一种二智,凡破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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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凡破几权经论,复显几是,立几权经论,
然后方称妙权妙实。世人全不识一两种权
实之意,而情中即计为智。若是智者,破何惑?
见何理?未见理、未破惑,生死浩然,非情何
谓?今若待前诸粗智而明妙智者,法华破
待之意也。若其会者,一切权经论所明谛理
皆成妙理,无非智地。会一切权经论所明
二智无非妙智,悉是大车。如此破会深广,
莫以《中论》相比,可熟思之(云云)

四、对三
谛明智者,上明五三谛竟,今更分别。

夫三
智照十法界,束十为三:谓有漏、无漏、非有
漏非无漏。三法相入,分别有五:初谓非漏非
无漏入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二、谓一切
法入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三、谓漏、无漏、
非漏非无漏为三法。四、谓一切法趣非漏非
无漏,对漏、无漏为三法。五、谓一切法趣漏、
趣无漏、趣非漏非无漏为三法。

更说五境
竟,对此五境明五三智者,谓一切智、道种
智、一切种智。三智相入五种不同:一、中智入
空智,对道智为三。次、如来藏智入空智,对
道智为三。次、中智对两为三智。次、如来藏
智入中智,对两智为三智。次、圆三智。是为
五差。

中智入空智,分别为三智者:初、依无
漏,发一切智;次、依有漏,发道种智;后、深观
无漏之空,知空亦空,发一切种智。然初心
不知空空。次虽得空,亦不空空。后能深
观于空,空于前空。但二空名同、二境亦合,
故言相入。今若分别,以无漏空为一切智;
有漏空为道种智;中道空为一切种智。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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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经论意云:六地断惑,与罗汉齐;七地修
方便道;八地道观双流,破无明成佛。即此
意也。

如来藏智入空智,分别三智者;依漏、
无漏发一切智、道种智,不异前。而后不因
别境,更脩中智。但深观空,能见不空,不空
即如来藏。藏与空合,故言相入。以深观空
见不空故,发一切种智。前中道智但显别
理。理之与智,不具诸法。藏理、藏智具一切
法,故异于前。以藏智对两智,为三智也。
《大经》云:「声闻之人,但见于空,不见不空。」「智
者见空,及与不空。」《大品》云:「一切智是声闻智;
道种智是菩萨智;一切种智是佛智。」即此意
也。中智对两成三智者,各缘一境,各发一
智,次第深浅,不相滥入。故《地持》云:「种性菩
萨发心欲除二障,有佛、无佛决定能次第
断诸烦恼。」即此意也。

如来藏智入中智为
三智者:两智不异前,一切种智小异。何者?
前明中境,直中理而已。欲显此理,应修万
行,显理之智,故名一切种智耳。今如来藏理
含一切法,非直显理之智,名一切种智,与
前为异。用此智对前为三智也。故地论
师云:「缘修显真修,真修发时,不须缘修。」前
两智即是缘修,后智发时即是真修。真修具
一切法,不须馀也。即是此义(云云)

圆三智者,
有漏即是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无漏亦
即假、即中;非漏非无漏亦即空、即假。一法即
三法,三法即一法;一智即三智,三智即一智。
智即是境,境即是智,融通无碍。如此三智,岂
同于前。《释论》云:「三智一心中得,无前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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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人说令易解故,作三智名说耳。」即是
此意(云云)

若欲显智,要须观成。汎论观、智
俱通因果;别则观因智果。例如佛性,通于因
果;别则因名佛性,果名涅槃。今就别义,以
观为因,成于智果。如《璎珞》云:「从假入空
名二谛观;从空入假名平等观;二观为方
便道,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今用从假入
空观为因,得成于果,名一切智;用从空
入假观为因,得成道种智果;用中观为
因,得成一切种智果也。

上明于智,略有五
种。今以观成,亦应五种。细作可知。修观,义
《止观》(云云)

言粗妙者,藏、通两佛虽有一
切种智之名,更无别理,不破别惑,此智不
成故不用也。中入空智者,虽说中道因,
于通门而成两智,后照中道,无广大用。因
于拙教,果又不融,是故为粗。次如来藏入
空智者,教果理虽融,因是通门,亦名为粗。中
对二智者,虽不因通,而三智别异,果教未
融,是故为粗。如来藏入中者,在果虽融,因
是别门,此因亦粗。圆三智者,因圆果圆,因妙
果妙,谛妙智妙,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
是故为妙智也。

若历五味教者,乳教有三
种三智;酪教一种三智;生苏具五种三智;熟
苏亦具五种三智;粗妙可知。法华但一种三
智,此是法华破意,即相待妙也。开粗明妙者,
世智无道法,尚以邪相入正相;治生产业,
皆与实相不相违背;低头举手,开粗显妙,
悉成佛道,何况三乘出世之智!故《大经》云:「声
闻、缘觉亦实亦虚。断烦恼故,名之为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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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故,名之为虚。」凡夫未断烦恼,无实唯
虚,尚开粗入妙即是大乘,何况二乘之智!
二乘之智,根败心死尚得还生,何况道种之
智!如此开时,一切都妙,无非实相。七宝大
车,其数无量,此是法华会意,即绝待妙也。

五、
对一谛明智者,即是如实智也。《释论》云:「诸
水入海,同一咸味。诸智入如实智,失本名
字。」故知如实智总摄一切智,纯照一境,故
总众水俱成一咸也。若待十智为粗,如
实智为妙。若待诸实智,诸实智名粗,中道
如实智名妙。若开粗显妙者,非但诸实智
为妙,十智亦名妙(云云)

无谛无说者,既言无
谛,亦复无智。若历诸处明无谛者,馀方便
无谛无智为粗,中道无谛无智为妙。若以
杜口绝言,无谛无智者,亦无粗无妙,无待
无绝,历一切法皆无粗无妙也。

二、展转相
照者,六番之智,传照前诸境思议因缘。下智、
中智,照六道十如性相等。下、中二智观十二
因缘灭者,照二乘十如性相等。上智照菩
萨性相本末等。上上智照佛法界性相本末
等。四种四谛智照十法界者,生灭、无生等苦
集智,照六道十如相性。生灭、无生道灭智,即
是照二乘十如相性。无量,无作苦集智,照菩
萨界性相等。无量、无作道灭智,照佛法界相
性本末等。

四种四谛智照四十二因缘者,生
灭、无生苦集智,照思议两十二因缘也。生灭、
无生灭两道灭智,是照两思议十二因缘灭
也。无量、无作两苦集智,照不思议两十二因
缘也。无量、无作道灭智,照不思议两十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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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灭也。

七种二智照十法界者,生灭、无生
灭两权智,及入通等二,合四权智,照六道性
相。生灭、无生灭两实智,照二乘性相等。别权、
圆入别权,有边是照六道性相;无边是照二
乘性相。圆权则通照九界性相。别入通实,空
边是二乘性相;不空边是菩萨性相。圆入通
实,空边是二乘性相;不空边是照佛界相性。
别实是照菩萨性相。圆入别实、圆实,俱照佛
法界相性也。

七种二智照四种因缘者,前四
权是照思议两十二缘。别权、圆入别权,有边
是照两思议十二缘;无边是照两十二缘灭。
圆权则通(云云)。别入通实,空边是照思议十
二缘灭;不空边是照不思议十二缘。圆入通
实,空边同上,不空边是照不思议十二缘灭。
别实照不思议两十二缘灭。圆实照两不思
议十二缘灭等。前四种权智是照生灭、无生
灭两苦集;又三权智照无量、无作苦集。二实
智是照思议两道灭;又五实智是照不思议
两道灭。

五种三智照十法界者,五种道种智,
照六道性相本末等。五种一切智,照二乘、菩
萨性相本末等。五种一切种智,照佛法界十
如相性等。

又,五种三智照四种十二因缘者,
五种有智,照思议两十二缘。五种一切智,
照两思议十二缘灭;又是照不思议十二缘。
五一切种智,是照两不思议十二缘灭。

五种
三智照四种四谛者,五道种智,照生灭、无
生两苦集。五种一切智,照生灭、无生两道灭,
亦是照无量、无作两苦集。五种一切种智,是
照无量、无作两道灭。

五种三智照七种二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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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五道种智,是照四种俗谛。五种一切智,
是照两种真谛;亦是照别、圆入别、圆三种俗
谛。五种一切种智,是照五种真谛。

一如实
智,是照佛界十如性相、又是照不思议十二
因缘、又是照无作四谛、又是照五种真谛、
又是照五种中道第一义谛。

无谛无说与十
相性如合,与不思议十二缘灭合,与四种
不生不生合,与真谛无言说合,与中道非
生死非涅槃合。

如此等诸智,传传照谛,谛
若融,智即融,智谛融名之为妙。如此等皆
是方便说言称妙、不妙。见理之时,无复权
实,非权非实,亦无妙与不妙,是故称妙也。
七种二谛,五种三谛,更相间入,馀诸境亦有
此意。七种二智、五种三智,既相间入者,馀诸
智亦有此意。例自可作(云云)

○第三、行妙者,为二:一、通途增数行,二、约教
增数行。

夫行名进趣,非智不前。智解导行,
非境不正。智目行足,到清凉池。而解是行
本,行能成智,故行满而智圆。智能显理,理穷
则智息。如此相须者,则非妙行。妙行者,一
行一切行。如经:「本从无数佛,具足行诸道。」
又云:「无量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尽行
诸佛所有道法。」既具、复深、又尽。具即是广,深
即是高,尽即究竟。此之妙行,与前境、智,一而
论三,三而论一。前境说如法相,法相亦具
三,名秘密藏。前智是如法相解,解亦具三,
如面上三目。今行是所行,如所说行,亦具
三,名伊字三点。若三若一,皆无缺减,故称
妙行耳。前对境明智,今亦应对智明行。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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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对一种智增数明行,则行若尘沙,说不
可尽。况对诸智,各导众行,则浩若虚空,
得意亡言,不复可说。《释论》云:「菩萨行般
若时,以一法为行,摄一切行;或无量一法
为行,摄一切行。或二法为行,摄一切行;或
无量二法为行,摄一切行。乃至十法百法千
万亿法为行,摄一切行;或无量十法百千万
亿法为行,摄一切行。」行虽众多,以智为本。
智如导主,行若商人。智如利针,行如长线。
智御行牛,车则安隐,能有所至。用此增数
诸行,为前十如谛智所导,乃至一实谛智所
导。若得此意,以正智导众行入正境中,
此义唯可悬知,不可载记(云云)

二、约教增数
者,若三藏增数明行,如《阿含》中,佛告比丘:
「当修一行,我證汝等四沙门果,谓心不放
逸。若能护心不放逸行,广演广布,则所作已
办,能得涅槃。」又告比丘:「当修一行,谓他物
莫取。」比丘白佛:「我已知已。」佛言:「汝云何知?」
比丘白佛:「他物谓:色、声、香、味、触、法。」佛言:「善
哉!若能不取此六,即所作已办,能得涅槃。」
所言广演广布者,以不放逸心,历一切法,
谓三界、六尘皆不放逸,得至涅槃。

增二数
明行者,《阿含》云:「阿练若比丘,当修二法为
行,谓修止、修观。若修止时,即能休息诸恶,
戒律威仪、诸行禁戒悉皆不失,成诸功德。若
修观时,即能观苦,如实知之。观苦集、苦尽、
苦出要,如实知之,得尽漏,不受后有。怛
萨阿竭亦如是修。」

增三数明行者,谓戒、定、
慧,此三是出世梯隥,佛法轨仪。《戒经》云:「诸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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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诸恶
即七支过罪轻重非违,《五部律》广明其相。如
是等恶,戒所防止。诸善者,善三业,若散若静、
前后方便、支林功德,悉是清升,故称为善。自
净其意者,即是破诸邪倒,了知世间、出世间
因果,正助法门,能消除心垢,净诸瑕秽,岂
过于慧?佛法旷海,此三摄尽。

若得此意,四、
五、六、七,乃至百千万亿法为行,摄一切行亦
如是,是名下智导行也。

通教增数行者,不
定部帙判通教,但取三乘共学法门,指此
为通耳。今且引《释论》增数,以示其相。《论》云:
「菩萨行般若时,虽知诸法一相,亦能知一
切法种种相;虽知诸法种种相,亦能知一
切法一相。云何观一切法一相?所谓观一切
法无相:如四大各各不相离,地中有水、火、
风,但地多,以地为名;水、火、风亦如是。」今观
无此异相,若火中有三大,三大应并热。若
三大在火中,二大遂不热,则不名火。若三
大并热,则三大舍自性,皆名为火,无复三
大。若言有三大,而细不可知,此与无何
异?若粗可得,则知有细;若无粗,细亦无。如
是,则火中诸相不可得,一切法相亦不可得。
是故一切法皆一相。此以一相破异相,复
以无相破一相,无相亦自灭,如前火木然
诸薪已,亦复自烧。是为观一切法一相,一相
无相。如是无量一切法悉皆一相,一相无相。
或二法为行,摄一切行。乃至百法千万亿法
为行,摄一切行。可以意推,不复繁记。


教增数行者。如善财入法界中说于一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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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所,各闻一法为行,或如幻三昧,或投岩
赴火,算砂相黡,发菩提心等,种种一行,皆
云:「佛法如海,我唯知此一法门,馀非所知。」
乃至一百一十善知识,一一法门皆如是。是
一一行皆破无明,入深境界。若二法、三法、百
千万亿等法,亦应如是(云云)

圆教增数行者,
《文殊问经》明菩萨修一行三昧,当于静
室,结跏趺坐,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一切无
明颠倒永寂如空。此之一行,即是一切无碍
人,一道出生死,一切诸法中,皆以等观入,
解慧心寂然,三界无伦匹,此乃一行摄一切
行。

增二法为行,摄一切行,所谓止、观。增三
法为行,摄一切行,谓闻、思、修,戒、定、慧。增四
法为行,摄一切行,谓四念处。增五法为行,
摄一切行,谓五门禅。增六法为行,摄一切
行,谓六波罗蜜。增七法为行,摄一切行,谓
七善法。增八法为行,摄一切行,谓八正道。
增九法为行,摄一切行,谓九种大禅。增十
数为行,摄一切行,谓十境界,或十观成乘
等。增百数、千万亿数、阿僧祇不可说法门
为行,岂可具载?若得其意,例可解。

然增数
明行,为行不同,须判粗妙。若三藏增数诸
行,以生灭智导,但期出苦,止息化城,是故
为粗。通教增数诸行,体智虽巧,但导出苦,
灰断是同。别教增数诸行,智导则远,自浅
阶深,而诸行隔别,事理不融,是故为粗。圆
教增数诸行,行融智圆,是故为妙。

今经
属圆增数,如《观经》云:「于三七日,一心精进。」
此就一法论行妙。「若行、若坐,思惟此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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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二法论行妙。「若闻是经,思惟修习,善行
菩萨道。」此就三法论行妙。「四安乐行」,此就
四法论行妙。「五品弟子」,此就五法论行妙。
「六根清净」,此就六法论行妙。如是等待粗
论妙也。

开粗论妙者,低头举手,积土弄砂,
皆成佛道。虽说种种法,其实为一乘。诸行
皆妙,无粗可待,待即绝矣。

复次,约五数明
行妙者,又为二:先、明别五行,次、明圆五行。

别者,如《涅槃》云:「五种之行,谓圣行、梵行、天
行、婴儿行、病行。」圣行有三:戒、定、慧。如经:「菩
萨若闻大涅槃,闻已生信,作是思惟:诸佛
世尊,有无上道,有大正法、大众正行。」从此
立行。「若闻大涅槃」即是信果,亦是信灭。
「有无上道」已去,是信显果之行。「无上道」是
信慧;「有大正法」是信定;「大众正行」是信戒。
是名信因、信道。自伤己身及诸众生,破戒
造罪,失人天乐及涅槃乐,即是知集;往来
生死,受恶道报,即是知苦;苦、集与戒、定、慧
相违,即无道;无道故,不得涅槃,则无灭。

菩萨欲拔苦、集,而起大悲,兴两誓愿;欲
与道、灭而起大慈,兴两誓愿。发誓愿已,
次则修行。思惟在家逼迫犹如牢狱,不得
尽寿净修梵行;出家闲旷,犹若虚空。即弃
家舍欲,白四羯磨,持性重戒、息世讥嫌等
无差别,不为爱见罗刹毁戒浮囊,如《止观》
中说。因是持戒,具足根本业清净戒、前后
眷属馀清净戒、非诸恶觉觉清净戒、护持正
念念清净戒、回向具足无上道戒。根本者,十
善性戒众戒根本,为无漏心持,故言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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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眷属馀清净戒者,偷兰遮等,是前眷属;
十三等是后眷属;馀者非律藏所出,絓诸经
所制者,如方等二十四戒之流,名为馀戒
也。

此两支属律仪作法,受得之戒也。后三支
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时乃发斯戒也。

非诸
恶觉觉清净戒者,即定共也。尸罗不清净,三
昧不现前。以戒净故,事障除,发得未来;性
障除,发得根本。灭恶觉观,名定共戒也。


持正念念清净戒者,即四念处。观理正念,虽
未发真,由相似念,能发真道,成道共戒,
故名正念念清净戒。

复次,定共戒依定心
发,属止善义。道共戒依分别心发,属行善
义。动、不动俱是毗尼。何者?戒论防止,得定
共心,不复起恶;得道共发真,永无过罪,
故俱是戒也。

回向具足无上道戒者,即是菩
萨于诸戒中,具四弘、六度,发愿要心,回向
菩提,故名大乘戒。弘誓如前说。六度者,厌
恶出家,舍于所爱,即是檀;纤毫不犯,拒逆
罗刹,即是尸;能检节身心,安忍打骂,名生
忍;耐八风寒热贪恚等,名法忍;爱见不能
损,即是羼提;守护于戒犯心不起,即是精
进;决志持戒,不为狐疑所诳,专心不动,名
为禅;明识因果,知戒是正顺解脱之本,出
生一切三乘圣人,非六十二见鸡狗等戒,名
为般若。

又别发愿,要制己心。宁以此身卧
于热铁,不以破戒受他床席。十二誓愿自
制其心。又更发愿,愿一切众生得护持禁
戒,得清净戒,善戒,不缺戒,不析戒,大乘戒,
不退戒,随顺戒,毕竟戒,具足诸波罗蜜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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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十愿,防护众生。菩萨一持戒心,若干
愿行以庄严戒,诸馀行心亦应如是。

然护
他十戒,从自行五支中出:从根本、眷属两
支出禁戒、清净戒、善戒。何者?篇聚作法即是
禁戒。禁戒若发无作,乃名清净,清净即止
善:而言善戒,即是行善也。

从非恶觉觉清
净戒,开出不缺戒。何者?虽防护七支,妄念
数起,致有缺漏。若发未来禅,事行不缺;
得根本禅,性行不缺。

从护持正念念清净
戒,开出不析戒,即道共戒也。灭色入空是
析法道共;今体法入空,故名不析。又内有
道共;则戒品牢固,不可破析也。

从回向具
足无上道戒,开出大乘、不退、随顺、毕竟、具足
波罗蜜戒。言大乘者,菩萨持性重、讥嫌等
无差别。自求佛道,性重则急;为化众生,讥
嫌则急;小乘自调,性重则急;不度他故,讥嫌
则宽。菩萨具持两种,故名大乘戒。不退者,
行于非道,善巧方便,淫舍、酒家非法之处,辄
以度人,而于禁戒无有退失。如医疗病,
不为病所污,故名不退。随顺者,随物机
宜,随顺道理,故名随顺戒。毕竟者,竖究竟
无上之法也。具足波罗蜜者,横一切圆满,无
法不备也。

《大论》亦明十种戒:不破、不缺、不穿、
不杂四种,即是《大经》根本支中,禁戒、清净戒、
善戒、不缺戒。《论》随道戒,即是《大经》护持正念
支中不析戒也。《论》无著戒,即是《大经》回向支
中不退戒。《论》智所赞戒,即是《大经》大乘戒。《论》
自在戒,即是《大经》自在戒。《论》随定戒,即是《大
经》随顺戒。《论》具足戒,即是《大经》波罗蜜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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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明毕竟,《论》言随定,此大同小异,于义无
失。

《涅槃》欲辨菩萨次第圣行,故具列诸戒
浅深、始终、具足。善能护持,即入初不动地,不
动、不退、不堕、不散,是名戒圣行。戒圣行既从
始浅以至于深,今仍判其粗妙。禁、净、善三
戒属律仪,律仪通摄众,故定尊卑、位次绪。
虽有菩萨、佛等,不别立众,故戒法是同,但
以佛菩提心为异耳。故知律仪等三戒,三藏
摄。不缺是定共,根本禅是事,亦属三藏摄,
是故为粗。不析戒是体法道共,即通教摄。
大乘、不退等别教摄,亦兼于通。通有出假,
随机顺理,于道不退。然依真谛,不及别
人,别人为妙也。随顺、毕竟、具足等,圆教摄。
不起灭定现诸威仪,不舍道法现凡夫
事,故名随顺。唯佛一人具净戒,馀人皆名
污戒者,故名毕竟戒。戒是法界,具一切佛法、
众生法,到尸彼岸,故名具足波罗蜜戒。《净
名》云:「其能如是,是名奉律,是名善解。」此
经云:「我等长夜持佛净戒,法王法中久修梵
行,始于今日得其果报。」又,「罗睺罗密行,唯
我能知之。」岂非待前诸戒皆粗,唯圆为妙
也。复次持初戒如乳,中间如三味,后戒
如醍醐,醍醐为妙(云云)

开粗显妙者。他
云:「《梵网》是菩萨戒。」今问:「是何等菩萨戒?」彼
若答言:「是藏、通等菩萨戒」者,应别有菩萨
众。众既不别,戒何得异?又,若别明菩萨戒,
何等别是缘觉戒?今明三藏三乘无别众,
不得别有菩萨、缘觉之戒也。若作别、圆菩
萨解者,可然。何者?三乘共众外,别有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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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别有戒。

问:
三乘众外,别有菩萨戒者,缘
觉戒云何?答:
三乘众外,无别缘觉,此说犹是
待粗之戒耳。开粗者,毗尼学者,即大乘学式
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义光,非青、非黄、非
赤白,三归、五戒、十善、二百五十,皆是摩诃衍,
岂有粗戒隔于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复然。「汝
实我子」,即此义也。是名绝待妙戒。
玄义卷三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