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经科疏-明-真贵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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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下科疏卷四
唐三藏沙门大广智不空奉 诏译
明慈慧寺开山比丘蜀东普真贵述

【△二外护国难显法妙利。二。初当品名题。】

「护国品第五」

【前世尊出定。诸王念请。护国之恳诚。巳肇于心源。
真知之洞鉴。遂现于觉地。如来欲谭是义。先开法
缘。明二护般若之灵玄。端在不住法相。启五忍修
行之正路。妙繇观空化生。以此极深妙理护因护
果。即此因果證修。利已利他。所谓内护佛法。显现
妙慧。功德利益。不越于此矣。然内外两护。虽分理
事不同。而世出世间。皆资般若非二。故前内护意
竟。有此护国品焉。然此国土。若约圣贤分满所證
不同。则有同居方便实报寂光。四土攸异。同居方
便。则凡夫二乘所依。实报寂光。则圆教信位。乃至
圣位。果海所依。如欲护之。则各终自乘教理。观之
不失。如理断證。故名曰护。此护国之义。于世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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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为切要。以约圣贤所依名土。圣贤如理观察名
护故耳。今经国土。的约众生。无明同业所感者。既
繇同业所感。而祸福休咎。亦繇众生心中别业所
变。是以苍生心正。上则天清地宁。时和序顺。下则
家崇忠孝。人乐贤良讼简刑省。化行俗美。跻含生
于春台拯苦趣于大道。且人世有圣贤迭出。扶纲
常于无蔽。感出世有菩萨现化。导迷津于常新。乃
至醴泉出现。甘露呈祥。凤凰来仪。麒麟降瑞。即恶
神厉鬼。潜踪于五百繇旬。天灾时祸。不生于十善
国土。百顺叶和。万福咸臻矣。故知护国本在正心。
是心一迷。起祸万端。造十恶于不觉不知。招万祸
于自作自受。繇此天反时物逆理。和气不修于家。
德人不降于国。不尽三界劳生。迍邅于苦集之域。
所有一世人物。结缚于盖缠之区。非但凶曜临宫。
抑且吉星退度。风霾时起。蔽日月于无光。荧惑常
兴。焦山泽于一空。或干戈频起。百姓丧亡。若灾崇
并生。庶民遭乱。当此时也。仗佛力而冥扶默相。千
灾可以顿忘。凭法力而潜消密佑。万恶方能不侵。
如千日沉痾。尚可及艾。百般铁石。不消一捻。故知
般若能护国。实在正我自心。心正则般若在我。能
护亦在我。心不正。则全托般若法门。为大神功。若
舍此法门。而欲护国者。犹欲渡无舟楫。望秋不下
种。可乎哉。故下文佛谆谆明示如此也。
△二正演
玄微。三。初诫听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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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时世尊。告波斯匿王等诸大国王。谛听谛听。我为
汝等。说护国法。」

【前诸王念请云。世尊大慈普皆利乐。我等诸王云
何护国。故说内护巳竟。而此诫听。许说护国法也。
重言谛听者。以般若神功阴速无比。了法皆空。体
用虚玄。其护国功德亦非浅浅可拟者。故重诫如
此。非有他也。
△二广释本义。三。初广明护法。三。初
护国功德。四。初所护之时。】

「一切国土。若欲乱时。有诸灾难。贼来破坏。」

【一切国土。总指也。夫一心不正。万事废弛。即百非
之将来。乃万祸之必至者。此时也。德人韬光。奸谗
当道。欲不乱也。何可得乎。故云若欲乱时。水火风
疫。俱称为灾。王贼兵戈咸名曰难。其有日月薄蚀。
风雨𠎝期。自界叛逆。他国侵扰。皆灾难之属也。有
一于此。则始而泛觞。终而汪洋。奸人贼子。必乘衅
而作乱。恶鬼邪神。亦因衰而致崇。故云贼来破坏。
如此则非仗般若神力。何克消灭之。
△二能护之
法。三。初标法劝持。】

「汝等诸王。应当受持读诵此般若波罗蜜多。」

【诸变之来。率繇心造。故从心起者。还从心灭。然般
若即灵心也。受此读此。则灵心不迷于尘烦。故祸
患自消于非妄。其犹从地倒者。还从地起。必然之
理。此即药病相对。为神效之术。故曰应当等。
△二
建立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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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饰道场。置百佛像。百菩萨像。百狮子座。请百法师。
解说此经。于诸座前然种种灯。烧种种香。散诸杂花。
广大供养。衣服卧具。饮食汤药。房舍床座。一切供事。」

【此严坛供圣也。道场。即行道之场。表心地也。道场
严饰。即觉心清净耳。盖心地净而世界净。况一场
地乎。百佛像。即毗卢教主。消灾能仁。接引导师等。
百菩萨像。即大智文殊。大行普贤。大悲观音等。然
道场须置此者。良以诸佛。以度生为心。菩萨以利
他为本。若国有难。度生心事益切。生民不安。利他
悲愿益广。故百佛临坛。神用方显难思。菩萨垂光
妙力。益知无量。非直消灾除难。抑能福来顺应。以
真身难见。故置形像。乃表敬心。譬千钧之弩。百发
百中。活命之丹。万服万灵。岂与夫具三毒鬼神。唯
歆多祀。受业报邪精。无益瞻奉也哉。百师下。敷座
请演。座名狮子。表说法处众无畏也。法师。即师范
人天。义轨后学者。然须具三法。一肃威仪以临大
众。二提大纲以尽大义。三具宗眼以示观境。说法
亦具三要。一善业乐果。用软善语。二恶业苦果。用
刚强语。三赞善毁恶。用世杂语。如此解说。则闻者
慧性开明。知业缘繇于心起。神识朗照。了乱阶不
自外生。非特凭佛法以弭灾。抑观灵心而捍患也。
须百座百师者。盖实祸患丛生。非一日一刻之招
感。故欲福利群庶。亦舍百师百座而莫致。又况师
集百人。则戒定出乎俗表。堪作胜田。修證几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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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能生善果也欤。于诸下。兴大供养。初香花灯供。
夫诸供供事。皆本于心。心既恳诚。则无物而不具。
故有种种灯。如薝卜油灯等。然灯供养。则非止照
破痴暗。亦表慧明无尽也。又有种种香。如旃檀香
等。烧香供养。则非但熏彼恶习。亦表戒因无穷也。
又有杂色花。如摩诃曼陀花等。散花供养。则非唯
严彼染秽。亦以表因妙难思。故结云广大供养。所
谓心灯心香心花。以供心佛。孰谓灾难不可灭诸。
衣服下。四事供养。成办道业。莫先于四事具足。广
求福田。莫贵于四事丰美。况今求法杜乱。因供消
禳者耶。即尽世甘美。天上宝聚。人间上供。乃至终
身供给。身为床座。亦不为过。故经云如此。若夫吝
外物而难捐。悭巳心而惜费。在我无禦灾捍患之
助缘。在人鲜精诚道念之常在。所谓一暴十寒。不
几无福。而又唐丧法门妙应也。愧哉。
△三讲听难
灭。】

「每日二时。讲读此经。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优婆塞
优婆夷。听受读诵。如法修行。灾难即灭。」

【讲读须二时者。良以此经。即般若真诠。消灾妙诀。
既慧性乃人人本具。而须臾不离。即此经当日日
读诵。而二时不废。如此常恒之法轮。转说于离乱
之秋。斯无涯之福田。出生于浇漓之世。然则讲读
此经。则正巳心术。殄世祸乱根本义也。若王下。王
臣受听。国有灾难弭之者王臣力矣。禳之者四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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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也。故应听受读诵。然听法以神即上上乘根器。
听法以心。又上等根器。若听法以耳。则根斯下矣
又读诵之义。亦在以心读诵经。而不在为经所读
诵也。如此听受。如此读诵。此大善矣。如法下。灭难
也。依此供佛。请师讲说。依此设供听受。即如说修
行也。然明来暗破。智起惑亡。故依之修行。灾难即
灭信谓交久见义士。效验敢传方也。
△三明护法
体。】

「大王。诸国土中。有无量鬼神。一一复有无量眷属。若
闻是经。护汝国土。」

【古疏引外国金明仙人经。说根本鬼有十。各开十
为百。一大神。二童子神。三母神。四梵神。五雁头神。
六龙神。七修罗。八沙神。九夜叉。十罗叉。据此各开
为百。开百为千。连络则有无量矣。然楞严说咒巳
毕。则有天神地祇百灵万鬼。发愿护持。法华宏护
流通。则有天王夜叉。无不倾心。药师十二药叉大
将。各有若干眷属。亦愿护持经人。即同今经诸国
鬼神。并诸眷属。闻经护国之义也盖百灵鬼神。各
具妙心。能建大义。闻经而各解本有。共领深恩。其
孰不护国安邦福国祐民者乎。
△四显所护难。二。
初明所护六难。】

「若国欲乱。鬼神先乱。鬼神乱故。即万人乱。当有贼起
百姓丧亡。国王太子。王子百官。互相是非。天地变怪。
日月众星。失时失度。大水大火。及大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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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难有六。初二句鬼神扰乱。老子云。治大国若烹
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
伤民。非其神不伤民。圣人亦不伤民。夫两不相伤
德交归焉。列子谓物无秕粝。鬼无灵响。如上二说
所谓至治休明。则满世间不正之气。都销铄无馀
耶。今时俄否塞世道交晦。故鬼神乘衰杀而作崇。
邪情因离乱而为厉。良可叹也。鬼神下。贼盗蜂起。
夫白圭之行堤也塞其冗。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
是以白圭无水难。丈人无火患。此皆慎易以避难。
敬细以远大者也。老子云。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
今经鬼神乱于前而万人乱于后。且贼起而百姓
丧亡矣。不犹金堤千里。溃于蚁壤。连城之璧。玷在
一瑕也。论因。则冤业对偶。在处莫逃故丧亡。论弊。
即各贵难得之货。多藏厚亡之日也。欲贼不起。民
不丧亡得乎。国王下上下。矛盾夫至。治休隆。明良
喜起。当斯时也。所谓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在上者
且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在下
者。亦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矣。幸今君臣相忘。犹
鱼水而相适。若夫尚利之风再起。是非之源复开
居上无使下之礼。在下缺事上之忠。如𡨥雠。如国
人。不在于乱时。在何时乎。故互相是非如此。天地
变怪者。即两仪反时。夫天位于上。职在覆。地位居
下。职司载。究天地之能上下。奠位而不易者。盖参
赞调燮。在乎人之一性尽耳。故易云。圣人与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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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其德等。今乱因苍生迷性所招。故怪从天地变
起。求如老氏所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岂可
得乎。阴阳书云。阳气之不足故天裂。阴气之不足
故地震。如晋惠帝元康年中。天裂数段。殷然有声。
周幽王二年。三川震。岐山崩。盖此类耳。日月二句。
三光失度。易曰。圣人与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
信斯言也。则。圣人与日月时序为准。凡日月之运
行。列星之躔度。盈亏随应。晷刻难移也。佛云。天地
日月。乃依报器界。繇众生共业所感。唯苍生失性
随业。在已之灵明万古者。昏如长夜。在天之照临
下土者。运行失序矣。夏日向南。则天长而炎暑。冬
日向北。则时短而冷寒。此日之长度。或入酉而出
卯。或出辰而入申。亦日之违度。月则盈于上旬。亏
于下旬。星则拱列有法。隐显有度。今皆反此。故知
是国乱而致之。楞严同分妄见。云日月薄蚀。晕适
佩玦。负耳虹蚬。彗孛流星。日月星辰。灾象。常时有
现。皆众生瘴恶所感。上致
圣怀。忧忧悄悄。若保
皇图于亿载。祝
圣寿于万年。必仗般若法门。方有消弭之妙道也。大
水下二句。五行逆理。五行能益。亦能损。人配五行。
亦能生亦能杀。故大水大火大风。悉为灾害矣。尝
试言之滋生众卉。成益百谷。物资以生。人赖以养。
非水则枯槁乾竭。及其水之大也。汎滥江河。滔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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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没溺人物。漂流万有。谁能遏之哉。人之慧水。
亦犹是也。适其中也。则浇灌菩提。滋润性灵。直通
于妙觉果海。一失中也。则慧水成贪爱之水。沉瀑
流河。直入于生死苦海矣。转生作熟。以冷易热。阳
光薰蒸。和气鼓动。非火则冰寒而凝结。及其火之
大也。烧焚舍宅。焦燎原野。爆裂生灵。燔炙物类。畴
能救之哉。人之智火。亦类是也。其平和也。烧除惑
薪。成熟道种。光明径达于通玄峰顶。一失平也。则
智火成淫嗔之火。焚功德法财。烧涅槃种性矣。通
鸣万类。吹嘘一切。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风力鼓舞。
橐籥于天地间也。然岚风之一动也。尘霾两仪。掩
蔽三光。浊虚空而失色。摇人物而欲散。不止山崩
树折。波腾洋沸而巳。人之性空真风。亦犹是也。持
其中也。则迎宾待客。无非真机旋转。拈匙举箸。总
是实相灵通。一失真也。则真风转为无明之风。故
能摧折道树。摇动心源。七识之波浪。乘风力而腾
跃转生。四大之傀儡。仗风力而施设作幻。凋残功
德之林。唯此心火一种。搅浑性水之源。亦非别有
他法。是知三灾应业。在处莫逃。今谓水火风为大
者。犹其小小者耳。如法华云。众生见劫尽。大火所
烧时。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此是如来證极如
是见耳。繇是观之。欲脱灾免难。兴邦护国者。舍此
妙般若则无门矣。
△二明能护般若。】

「是诸难起。皆应受持讲读此般若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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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难俱起应讲读今经。则知灭难之要。不离乎此
般若之能护国也。信如灵丹之妙药。百病蠲除。似
如意之神珠。无求不应。噫般若神功妙矣哉。
△二
护福功德。】

「若于是经。受持读诵。一切所求。官位富饶。男女慧解。
行来如意。人天果报。皆得满足。」

【至富至贵。在般若以摄藏。故能应官位富饶之求。
善心诚实。慈悲柔软。决断拣择。心领神悟。皆般若
之绪馀。故又能应男女慧解之求也。五戒十善之
果报。皆依般若而修持。故能于人天果报。随愿满
足也。行来如意一句。谓举足动步。如上果报。无有
不如意者也。
△三护难功德。】

「疾疫厄难。即得除愈。杻械枷锁。检系其身。皆得解脱。
破四重戒。作五逆罪。及毁诸戒。无量过咎。悉皆消灭。」

【兆庶之灾也。瘟癀时气。家传户有。以般若离苦相
故。诵持能愈于即刻。般若音性圆消。离诸尘妄。尘
妄既离。则身相不有。故枷锁自脱。淫杀盗妄有犯
此者。波罗夷罪。故曰破四重戒。弑父弑母。弑阿罗
汉。出佛身血。破转法轮和合僧。有犯此者。生陷地
狱。故名五逆罪。毁诸戒有二义。一破毁自已戒律。
二毁谤他人持戒。此二于法有违。于道有乖。皆过
咎也。然一读此经。则般若如大火聚。众罪多如集
薪。不劳星火。即化成灰烬矣。矧般若圆明。罪福本
空者哉。
△二引古證今。二。初引天事證护国。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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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生兴恶灭帝。】

「大王。往昔过去释提桓因。为顶生王。领四军众。来上
天宫。欲灭帝释。」

【贤愚经云。于过去世。有大国王。名善住。时顶上歘
生一胞。其形如茧撤亦不痛。后转转大。便生童子。
甚为端正。头发绀青。身紫金色。即召相师。占知有
德。必为圣王。统领四域。因名顶生。年遂长大。其德
遂著。父王既崩。诸王臣等。愿付国位。顶生答言。若
吾有福。应为王者。要四王帝释来迎。乃登王位。誓
巳四天王下。各持宝瓶。盛满香水。以灌其顶。时天
帝释。复持宝冠。来为盖之。于阎浮提。五欲自恣。经
八万四千岁。时夜叉神。从地涌出请游东洲。经八
亿岁。复请西洲。经十四亿岁。上四王天。经十四亿
岁。意中复念。升忉利天。五百仙人。扶车共飞天上
遥观王城。城有千二百门。诸天怖畏。悉闭诸门。以
著重关。顶生兵众。直趣不碍。吹贝扣弹。千二百门。
一时自开。帝释寻出。与共相见。自请入宫。与共分
座。天上受欲。顶生复吹贝扣弓。恶心既发。因而堕
落。复患恶病。即便命终。尔时帝释者。迦叶佛是。顶
生王者。我身是也。据此经文。初生瑞相。顶生。信非
聊尔人也。后报如此。故知福报有时而尽。苟非般
若中来。不足恃之明矣。
△二天帝依法得乐。】

「时彼天王。即依过去诸佛教法。敷百高座。请百法师。
讲读般若波罗蜜多经。顶生即退。天众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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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愚经云。顶生才萌恶念。退堕命终。今经明依诸
佛教法。敷座请师。讲法解乱。遂致顶生退堕。天眷
蒙安。斯亦各陈已验之因缘。为今日当作之程式。
信知般若。神功护国。愈昭著矣。
△二引人王證护
国。二。初引昔难事。】

「大王。昔天罗国王。有一太子。名曰斑足。登王位时。有
外道师。名为善施。与王灌顶。乃令斑足。取千王头。以
祀冢间。摩诃迦罗大黑天神。自登王位。巳得九百九
十九王。唯少一王。北行万里。乃得一王。名曰普明。」

【大王下。标国指名。贤愚经云。昔波罗摩达王。得四
种兵。入山游猎。逢㹀师子。与王从欲。师子得胎。日
月满足。生一男子。似人斑足。母师子。含子来归王
所。王取为子。立名斑足。是王尝供一仙人。恒奉净
食。仙人一日不来王所。即有天神化作仙人。入王
宫中。求鱼肉食。旧仙凌晨。依时还来。王奉肉食。仙
人嗔怪。因起诫誓。令王后当十二年中。恒食人肉。
仙人语竟。还往山中。是后厨监供王。竟不办顺。出
外既不见肉。唯见死儿。急取其肉。作食奉王。王食
甚美。即问繇来。厨人具答。王言。自今以后。当用此
肉。厨人常捕小儿。杀以为食。日日供王。国人失儿。
处处趋觅。乃见厨人。捕他小儿。捉缚厨人告王。王
言我教行此。国人皆言。王是大贼。伺王池浴。仗乓
捉王。王既被捉。即告国人。愿足一恕。后更不杀。国
人不许。王即起愿。愿我生来。所作诸善。回向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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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成罗刹。飞行食人。语巳即隐空中。唱言自今以
后。当食汝等所爱妻子。人闻急走。多有罗刹。附著
相从徒众渐多。所害转广据此则从畜以作人天。
福在不言。因肉而发恶愿遂成罗刹食人。一念嗔
恶。转变大矣哉。凡吾人当慎一念嗔心可也。登王
下。信邪兴难。贤愚经又云。后诸罗刹言。我等为从。
今王敕令。当为我等辈。捉取千王。设一大会。今云
登王位时。即践祚之初时。又非罗刹教王如是也。
祀冢天神。与设大会。似可会通。以作大会。欲以千
王。祀大黑天神。故总之外借邪缘。内生恶愿。作此
邪见造业之事也。自登下。千王盈数。此言自践祚
以来。即以神力。捉得诸王。唯普明王。后方捕至。欲
行屠害。以祭天神。满王本愿。然最后捕普明。亦如
贤愚经云。斑足一一往取。巳得九百九十九王。唯
少一王。不得作会。诸王各念。我等今日。无所归告。
若当捕得须陀素王。(即普明王)有大方便。能救我命。作
是计巳。白斑足言。王欲作会。须陀素王。有大名德。
若得彼王。来会圆满。时罗刹王。即急往取。(此中亦含此行
万里之义)时须陀王。出城向园入池。见乞人从王。王言
且待洗还施与。王始入池。罗刹王从空隐下遂捉
之。此乃最后捉普明王因缘也。
△二明能护难。二。
初请假修福。】

「其普明王。白斑足言。愿听一日。礼敬三宝。饭食沙门。
斑足闻巳。即便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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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明被捉而请假修福。非谓怖死。欲植正因。故请
礼三宝。盖三宝最吉祥。是真归仗处故。又请饭沙
门者。勤修众善。息灭贪嗔。故须饭食供养。倘感应
冥契。则一稗能受如意乐。一饭能生忉利天矣。然
请假多日。则兴福广大。请听一日。其福为何如耶。
贤愚经云。王被捉即悲愁啼泣。斑足问言。汝名德
第一丈夫。云何悲啼。须陀王言。我不爱身命。朝出
见乞许施。值王得来未行。以是悲耳。愿王放我七
日。布施道人。据此。则明王生来实语。今恐乖信。故
请假行之与今经但大同耳。斑足下。王闻听许。夫
若此王者。虽信邪誓取千王。而善心不泯。亦信根
道念。于此时微发现矣。否则难捉如此。而复许其
一日而行施者。是何意耶。
△二正明护难。二。初依
教请佑。】

「其王乃依过去诸佛所说教法。敷百法座。请百法师。
一日二时。讲说般若波罗蜜多八千亿偈。」

【此言普明。亦依过去诸佛法。敷座请师。一日二时
讲说今经也。夫帝释天主。借此护宝位于三天。明
王亦借此护身国于此际。此乃引昔證今。则般若
护国。断可忖矣。偈有八千亿者。亦随机故广耳。今
则反是。
△二说偈开心。二。初正说偈文。四。初说无
常理。】

时彼众中。第一法师。为普明王。而说偈言。

「 劫火洞然
 大千俱坏
 须弥巨海
 磨灭无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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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释天龙
 诸有情等
 尚皆殄灭
 何况此身」


【偈文明无常等义。不出小乘。而以为般若者。以后
文得益处。闻者得空三昧故。然以益验说。则无常
等义。非小法。普明王非小乘人矣。俱舍明一大劫
尽。有一火劫。坏至初禅。如是七番火灾。又一大劫。
今言劫火。即一劫之劫火。烧至初禅时也。洞即空
洞无物也。大千同为一界。故劫火然时。则俱坏也。
然火有三种。一果报火。即烧至初禅。二恶业火。即
嗔火。通烧三界善根。三烦恼火。即通三乘。如三界
犹如火宅是也。夫最高莫若须弥。甚深莫过巨海。
此域中之最高深者。此火一烧。磨灭尽矣。故云无
馀。然大者既尔。小者可知。释梵。即主持三界者。天
龙。即辅弼三界者。有情。即一切含灵者。然一经劫
火。而天报乃尽。众福殒亡。诸天尚尔云亡。何况此
身在大千。如一浮沤忽生忽灭耶。故知三界依正。
皆无常也。
△二说俱苦理。】

「 生老病死
 忧悲苦恼
 怨亲逼迫
 能与愿违
 爱欲结使
 自作疮疣
 三界无安
 国有何乐」


【此言三界。八苦交煎。五欲迷闷。求一出路。了不可
得。国何可恃。以为乐乎。此中有苦集二谛。苦有八
苦。一生苦。谓众苦依止故。此有五种。一受胎。二至
终。三增长。四出胎。五种类。贵贱男女等。二老苦。能
令变坏故。此有二种。一念念迁谢。二终身灭坏。三
病苦。以能逼身因故。亦有二种。一身病。二心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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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苦。以能灭诸根故。此有三种。一业报死二恶对
死。三时节代谢死。于中有命尽非福死。福尽非命
死。福命俱尽死。或非分自害死。或横为他死。乃至
放逸破戒坏命根死者皆苦也。忧悲苦恼。即死苦
逼恼相续之状也。怨亲逼迫一句。即义含二苦。一
怨逼迫。即第五怨憎会苦。以非爱共会故。即是苦
苦。苦心领于苦境者也。二亲逼迫。即第六爱别离
苦。以可爱相违故。舍所亲爱。即是坏苦也。能与愿
违一句。即第七求不得苦。以希望不遂故。此还约
爱离怨憎以说。即求长寿不得。求名不得之类也。
爱欲下二句。即五阴炽盛苦。以是众苦相故。即前
七各相逼恼是也。然爱欲结惑。亦属集因。盖结使。
即三界见思烦恼。爱欲。即三界贪欲惑漏。以集因
招感。故乃有此八苦也。集因若断。则苦果凋丧矣。
疮疣。如庄子云。生为附赘悬疣。死犹决疣溃痈。既
苦因苦果如此。而三界总不足恋。何况一国之乐
耶。
△三说皆空理。】

「 有为不实
 从因缘起
 盛衰电转
 暂有即无
 诸界趣生
 随业缘现
 如影如响
 一切皆空」


【有为之法。不出有无。有生于无。则有非实有。本自
无耳。无生于有。无可得哉。故知三界依正。唯因缘
和合。虚妄名生者也。一切诸法。既从缘所生。当体
无性。故盛衰成败。于般若中。如击石火闪电光。暂
有还无而巳。幻世浮光沤聚。不常其常者皆类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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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诸界趣生。即三界六趣。此目果也。然皆各随其
自趣所作之业。各应其自趣升沉之果。有谓作善
堕恶。作恶生善者。决无此理。故下转以喻云。如影
不离形。响不离声。盖形端则影直。声小则响幽。此
不爽之理也。如是则从缘妄有。暂有还无。业对则
现。现亦不真。故知诸法假名无实。总一空也。
△四
说无我理。】

「 识由业漂
 乘四大起
 无明受缚
 我我所生
 识随业迁
 身即无主
 应知国土
 幻化亦然」


【识即第八。为总报主。然因善恶业力。轮转六道。去
后来先。故繇业漂。神识无形。假托四大。和合为宅。
故识居中。离四大缘。识乃何状。故曰乘四大起。内
心外境。皆依无明。食爱缚着。本既不清。枝叶皆混。
故云我我所生。我生即人执。谓妄心生也。我所谓
法执。即妄境生也。若约根本言之。众生繇迷如来
藏体。妄成觉明。既有觉明。则成贪着。繇食着故。心
境互生。起惑造业。逐业轻重。故神识升沉也。盖以
业缘无定。识乘之迁。形托于内。或彼或此。识依于
形。或死或生。究其根底。何有主耶。夫至于形托于
内。则形非形也。识依于形。则神非神也。既尔。有何
国土不成幻化者耶。
△二闻者获益。三。初王闻悟
解。】

「尔时法师。说此偈巳。时普明王。闻法悟解。證空三昧。
王诸眷属。得法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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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三昧。即證一切依正国土诸法。皆本来空也。以
深造自得。故云證。法眼空。即得法眼亦空也。盖法
眼观俗。今言空者。以法眼见一切。亦如空无所有
故。此闻法之效矣。
△二复行转教。】

「其王即便诣天罗国诸王众中。而作是言。仁等今者
就命时到。悉应诵持过去诸佛。所说般若波罗蜜多
偈。诸王闻巳。亦皆悟解。得空三昧。各各诵持。」

【此请假一口巳完。所造福业。坚深不倒。而赴死真
心纯一不变。所谓信重然诺。虽死不二其志也。然
犹义及同寅。法惠诸王。非自他俱利。孰能如此。惊
其死在目前者。意欲急令回光返照自心耳。若不
猛力提撕。恐死期将至。一旦魂沉闇道。奈之何哉
此即唱命不久也。悉应下。教持正法。诸王业缘不
异。受死是同。故持法受益。均然齐等。故云悉应。况
教依先佛法乃般若。既皆诵持。则功德所致。或起
死回生。在此一举耳。诸王下。明诸王得道。同得空
三昧者。以般若神功无二故。然普明转教。益巳大
矣。
△三开觉邪心。三。初斑足开解。】

「时斑足王。问诸王言。汝等今者。皆诵何法。尔时普明
王。即以上偈。答斑足王。王闻是法。亦證空定。欢喜踊
跃。告诸王言。我为外道邪师所误。非汝等咎。」

【若闻法音而不餐釆。迷之甚也。今斑足一闻。而致
问殷勤如此。盖善念觉心。发动显现。然乃根之利。
妙在一转移间耳。尔时下。明王实答。此虽般若妙
卷四 第 276c 页 X26-0276.png
偈之神功。普明方便之摄持。亦斑足机熟得道之
时也。不然。何始萌于杀虐。而后入佛智若此乎。王
闻下。闻法得道。信知般若法门。空慧平等。但一回
头。速證此道。宁不欢喜而庆幸。踊跃以希有乎。告
诸下。斑足悔过。外道。则心游道外。不明自心。而妄
想计度者。邪师。即以邪为正。慧眼不明。而盲修瞎
炼者。不知其非。妄为所误。堕坑落堑。莫不繇之。一
觉其迷。则反省前非。超凡入圣亦。莫不繇之。斑足
之收捕千王。邪因邪缘误之也。闻法證道于刹那。
亦返邪归正致之矣。所谓行年五十。知四十九之
非者。其斑足之谓乎。
△二诸王还国。】

「汝各还国。当请法师。解说般若波罗蜜多。」

【斑足闻此法而得道。故又嘱诸王依此法而修證。
若斑足者。自醒自悟。惭愧无巳于心乎。不然。又何
如是叮咛切至哉。
△三斑足弃位。】

「时斑足王。以国付弟。出家为道。得无生法忍。」

【闻般若得空定。知天下有至贵者。不在国爵也。故
付弟以读其宗。出家而修其道。既猛利之志。存无
妄染。故慧性之明。得法无生。盖繇得之回头者神
速。而證其妙源者爽峻矣。
△三结示劝持。三。初明
过去依法获报。】

「大王。过去复有五千国王。常诵此经现生获报。」

【所谓过去诸国土。斯益巳成就。五千则拣非一人。
常诵。则明非间断。现生。则拣非生后二报。故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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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之心极切。而现生之报至神也。
△二明现在应
当受持。】

「汝等十六诸大国王。修护国法。应当如是受持读诵
解说此经。」

【所谓现在诸国土。斯门应受持。不如是。不足以护
国也。
△三明未来亦应受行。】

「若未来世。诸国王等。为欲护国。护自身者。亦应如是。
受持读诵解说此经。」

【所谓未来诸国土。当依如是法。然护国护身。初无
二法。故受持读诵。唯一般若。
△三时众得益。】

「说是法时。无量人众。得不退转。阿修罗等。得生天上。
无量无数欲色诸天。得无生忍。」

【普护国难。专在般若。故行坚愿固。得不退转。斑足
以无道而證道。故修罗乃非天以生天。般若空慧
平等。故诸天得法无生。凡皆等流果證也。】

【△二报恩供养显果难思。二。初当品名题。】

「不思议品第六」

【上明内护外护。俱繇般若神功。方能克效。可知法
大恩深。不假散华。畴能上报。故有此品焉。谓之不
思议者。以妙慧心言罔及。故散华亦迥超思议也
至于尘刹相入。一多交参。净秽相在。生佛溥融。非
唯显果海之变现难思。亦表闻般若而内外俱护
者。亦当具如斯迥超之果用耳。问。此中散华。显其
超绝。科云显因难思可尔。何云显果难思耶。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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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表因然因必趣果。故华因之妙用难思。足知果
證亦妙妙难思也。矧如来为大众现此神变乎故
科云显果无相妨碍。
△二正演玄微。三。初散华供
养。三。初闻法欢喜。】

「尔时十六国王。及诸大众。闻佛说此般若波罗蜜多。
甚深句义。欢喜踊跃。」

【得未曾有。故喜踊跃。甚深句义者。以般若了法。本
空彻底穷源故。
△二散华显妙。三。初散行华。】

「散百万亿众宝莲华。于虚空中。成宝华座。十方诸佛。
无量大众共坐此座。说般若波罗蜜多。是诸大众。持
十千金莲华。散释迦牟尼佛上。合成华轮盖诸大众。」

【初二句。大众散华。华本非三。随其数量多少。以表
法之浅深不同。今云行华者。表贤位因行无量故。
华云众宝者。以贤位修因。依真而修故云宝。次二
句。华变为座。般若了万法本空。故所散之华。于空
处成座所谓座无别座。诸法空者是。法华诸法空
为座此也。十方下。化佛演妙。此表诸法空处。生佛
同依。依此空理。显示妙慧。故云共坐说般若也。前
经云一切菩萨之所修行。一切诸佛之所显示。未
来诸佛菩萨。亦复如是。若佛菩萨不繇此门。得一
切智者。无有是处。所谓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
信哉。是诸下。化众散华所谓化复作化也。十千金
莲华。表依真之万行也。盖金华经百炼而黄色不
渝犹真行历万境而性修不退故。散佛上者。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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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因。趣向佛果故。合成华轮者。表众行辐辏。成一
果相故。盖大众者。表以行成果。普覆含生故。
△二
散般若华。】

「复散八万四千芬陀利华。于虚空中。成白云台。台中
光明王佛。与十方诸佛。无量大众。演说般若波罗蜜
多。是诸大众。持曼陀罗华。散释迦牟尼佛。及诸众会。」

【初众散华。以表八万四千般罗蜜门。以众生尘劳
如此。故般若法门亦如此。然欲令依此白法。心心
能入此门也。芬陀利。云白莲华。次二句。华变为台。
表般若行。依法空理。成无染无缘平等三昧法事
故。盖此法空理也。一乘之妙行。无缘之慈力。依此
平等不动。以为万行之基本乎。台中下。化佛说法
亦表心佛众生。同依一般若也。般若心光。观照法
空。得大自在。故曰光明王。即此觉观。不离自性。故
又曰佛。此即佛心也。然言台中光明王佛者。以依
行修断證之本。方显本觉佛故。十方诸佛不离此。
无量众生亦不离此。故同依同说耳。是诸下。化众
散华。曼陀罗。云适意。即天华也。华表正因以因必
趣果。故散佛上。而及大众者。示大众当得般若正
因也。此亦化复作化之妙也。
△三散妙觉华。】

「复散曼殊沙华。于虚空中。变作金刚宝城。城中师子
奋迅王佛。共十方诸佛。大菩萨众。演说胜义般若波
罗蜜多。复散无量诸天妙华。于虚空中。成宝云盖。遍
覆三千大千世界。是华盖中。雨恒河沙华。从空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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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殊沙。云柔软。亦天华也。此表妙觉。大悲摄生。纯
一慈力故。前行华云百万亿。般若华云八万四千。
此中不言数者。以果海离言。故华亦不涉于数量
耳。此亦大众所散华也于虚下。华变为城城表涅
槃。以依法空。證此无生。离过绝非故。然城云金刚
宝者。无生生无灭。四相之所不迁。无去无来。三际
莫之能易故。城中下。化佛说法。师子为兽中王。身
毛一竖。象王莫逞其威。则群兽可知矣。此表妙慧
全彰。则心魔犹自丧魂。外魔复何言哉。故华严疏
明师子奋迅。众海顿證于林中。盖明入此三昧。而
即令众获證也。今则不尔。表果中心佛。掌莫大之
威权。慧锋牙爪。伏一切之业惑。内衅外孽。孰敢当
轩哉。此佛与十方因果二位共说般若者。以心佛
因果。皆自此一道而分别故。言胜义般若者。谓般
若中最上第一者也。如金刚云。如来说第一般若
波罗蜜。即非第一般若波罗蜜。是也。然今约妙慧
深入。离四句绝百非。世出世法。生佛染净。仝一空
故。名胜义般若。复散下化人散华。亦化复作化。华
成宝云盖者。表依法空理。起大悲行。无心荫物耳。
盖覆大千。表称性之行。无不普周故。华盖复雨华
者。表普覆之行。亦又常修称性之多行故。楞严云。
种类出生穷未来际。三世平等十方通达名无尽
行者。此也。俱从空下者。良以此行。一一皆是清净
无为。性本然故。
△三诸王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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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波斯匿王。及诸大众。见是事巳。叹未曾有。合掌向
佛。而作是言愿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常说般若波罗
蜜多。愿诸众生常得见闻。如我今日等无有异。」

【此有二愿。初愿诸佛同说。夫此般若诸佛同證。所
谓尘说刹说炽然说无间说。故誓佛佛同说。不间
古今。非同世谛分三世也。二愿众生同闻。八难中
有佛前佛后难。不闻正法难。如法华云。诸佛出于
世。悬远值遇难。正使出于世。说是法复难。无量无
数劫。闻是法亦难。能听是法者。斯人亦复难等。此
明正法难说。亦难闻也。矧加之以邪见种子。或恶
业障蔽。且不闻三宝名。又能闻法耶。今诸王念及
于此。深慨正法。不易见闻。故誓众生。常见闻耳。见
闻则妙慧开明。本觉澄寂。将与佛果。渐可等矣。如
不见闻。苦海无边。将何援拯。古人云。佛在世时我
沉沦今得人身佛灭度等。据此。则法难见闻既类
于此。故知游心出世者。须此世此身闻法。以求自
度可也。
△二叹教劝持。】

「佛言大王。如汝所说。此般若波罗蜜多。是诸佛母。诸
菩萨母。不共功德神通生处。诸佛同说。能多利益。是
故汝等。常应受持。」

【如汝所说。此印其愿同说愿常闻之洪誓极是也
然此般若。有四义故。当常说常閒。一出生一切满
分因果證位故。二能为果位功德神智生处故。三
佛佛说此一乘妙慧故。四凡外邪小。一切总作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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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正因故。有此四义应说应闻。亦应受持。不可远
离也。犹菽粟布帛。民生日用。不少废也故结云常
持。不共功德。即佛果功德。不共二乘有者也。
△三
现通利益。二。初变现难思。二。初标章举数。】

「尔时世尊。为诸大众。现不可思议神通变化。」

【此下显不共般若也。为众现化者。意明巳證实相
般若之妙用然此妙用之体。非识所能识。亦非心
境界。但形言说。对面千里。转没交涉。去此远矣。故
能发诸用。亦若斯焉。阴阳不测。无有滞碍。曰神通
转易常相。无而忽有。曰变化。此皆神出于不意。妙
应于无为。故云不思议。如楞严云。我以不生不灭
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照法界。是故于
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乃至坐微尘里。转大法轮。
故发真如。有妙觉用者。此也。
△二别叙神变。】

「一华入无量华。无量华入一华。一佛土入无量佛土。
无量佛土入一佛土。一尘制土。入无量尘刹上。无量
尘刹土。入一尘刹土。无量大海。入一毛孔。无量须弥
入芥子中。一佛身入无量众生身。无量众生身入一
佛身。大复现小。小复现大。净复现秽秽复现净。佛身
不可思议。众生身不可思议。乃至世界不可思议。」

【此文有七。初二句华之神变也。论迹繇佛證此。方
现此不思议事故。论理。即繇事理无碍。故方有事
事无碍也。盖一华无量华。俱事也。以一华称性。含
性皆尽故。故一华入无量华。而一华不坏本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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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华称性故。俱含性皆尽故。无量华复入一华。而
无量华炳然齐现。所以然者。繇一与多。互为缘起
力用交彻。故得互相涉入。如一室内千灯并照。灯
随盏异。一一不同。灯随光通。光光涉入。常别常入。
故华严经云。一中解无量。无量中解一。了彼互生
起。当成无所畏。即此义也。此谓一多无碍。等虚室
之千光也。一佛下。佛土神变也。此即广狭相入。自
在无碍。一佛土即狭。无量土即广。一佛土入无量
土。以不分而遍一切故。无量入一佛土。以不合而
同入一内故。然一多互入而一入多时。一多之本
相不坏。多入一时。多一之本相历然。此皆如来含
此德用。故能一多广狭不碍耳。故华严云。是以一
劫入一切劫。而不坏其相者之所住处等。知此则
今经一多相入。皆类乎此。一尘下。尘刹神变也。上
言佛土。即佛佛王化之化境。此之尘刹。即别明刹
尘微细安立之无碍。所谓尘中安立之刹土也。然
此一多能互入者。以一尘刹多尘刹。一一皆法界。
故一一性融。繇性融故。乃无碍互入耳。然此尘刹
相入约微细意。按华严大疏有三。一所含微细。如
琉璃瓶。盛多芥子。炳然齐现。非前非后。如华严明
八相。一一相内。即具八相。名为微细。二约能含微
细。三约难知微细。此则又是缘起实德。无碍自在。
非天人所作。乃实德安立者也。问。今经言入。不约
含义。何引彼疏含义释之耶。答。虽有二名。而含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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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实繇籍耳。盖正一尘刹。入无量尘刹时。即无量
尘刹。含一尘刹时也。无量入一。一含无量。当知亦
然。故入约含义释之。理甚允当。无量下。海山神变。
此同净名经中。毛吞巨海。芥纳须弥之意。良繇毛
孔称性。故大海入而非小。芥子依理。亦须弥入而
广大。虽芥毛小而无内。海山大而无外。然一性等
之。则小相非小。大相非大。故无外之山海。入无内
之芥毛。恢恢焉有馀地也。晋译经云。金刚轮围数
无量。悉能安置一毛孔。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萨以
此初发心。即明此义也。一佛下。凡圣神变。佛身生
身。同一法界。故生入佛身。一入无量。此乃溥融无
碍也。然佛身纯净。生身杂染。佛身是极果。生身是
秽因。互相入者。亦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能染
净相忘。因果俱泯耳。故大疏明十身历然而相作
云。此菩萨远离一切身想分别。住于平等。此菩萨
知众生身。国土身。业报身。声闻身。独觉身。菩萨身。
如来身。智身。法身。虚空身。此菩萨知诸众生心之
所乐。能以众生身。作自身。亦作国土身。乃至虚空
身等。至于随诸众生。心之所乐。十身互作。故知坏
相而作。非不思议。繇虽相作。而不坏本相。方谓历
然。据此。则菩萨尚能如此。况如来不生佛之身互
相入乎。问。今明生佛之身相入。何引相作之义耶。
答。相作相入。同一趣耳。知相作得。则知相入得矣。
大复下。诸法互现。大如山海。小如尘毛。净如乐土。
卷四 第 279c 页 X26-0279.png
秽如娑婆。然一真法界。缘起万端。故相在交参。皆
相显现。小为即大之小。故大复现小。小中现大。类
此。秽为即净之秽。故秽复现净。净中现秽。亦类此
知。佛身下。总结难思。谓佛身證此。故非心言可及。
生身具此。亦非情谓境界。至于世界。则全法界以
为体者。亦非情解可到者矣。故俱云不可思议。凡
此即法即心。全心全法。心法融通。无相障碍。故佛
證此。则称性所现。非为过矣。然上诸法相入。同一
法界。约行布义。有一有多。有小有大。若生若佛。或
染或净。约圆融义。则一入多多入一。小现大大现
小也。若约三谛明者。以诸法不外谛理而别有故。
约俗假。则小大一多。生佛染净。角立不同。约真空
则大入小一入多。秽现净生融佛。妙圆无二。约中
道。有遮有照。遮则小大一多入无可入。净秽生佛
现无可现。照则依正互入于无间。尘毛包容而无
外。遮照同时。则一切正入不入。无入而入。正现非
现。无现而现。亡焉存焉。曷可得而思议哉。此吾佛
神变妙极渊源也。问。前明此为不共般若。果尔不
耶。答。共般若。则三乘可入。不共般若。唯佛可到。地
上分證而巳。然此不共。即华严圆极之堂奥也。非
佛畴能證此变现哉。故知此乃不共般若也。
△二
时众获益。】

「常佛现此神变之时。十千女人。现转女身。得神通三
昧。无量天人。得无生法忍。无量阿修罗等。成菩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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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沙菩萨现身成佛。」

【夫神变所现。皆显般若难思之境。故时众得益。亦
明證入不测之妙也。现转女身者。以般若能小能
大。依正无碍。故女于现身转男。得通正受。不于女
身。而生碍矣。天人见法生灭。一睹神变。则小大依
正。生佛净秽。不行诸心念。观法无生。宁复有起灭
之相哉。阿修罗。嗔慢无慈。睹神变则嗔慢无性。同
一灵知。我心不有。全是慈觉。故云成菩萨道。菩萨
则分證未满。犹未融通。此一了了。触目菩提。非有
二相。故曰现身成佛。凡此非睹妙变神通。难获此
广大利益矣。】

【△四弘经相貌显教无尽。二。初当品名题。】

「奉持品第七」

【敬心钦承曰奉。正念久住曰持。即奉般若之圣谟。
持之以行修。恒忆不失之谓也。前内外二护。极显
法利。深玄宏广。故散华显化。妙变难思。今知法利
叵测。请演说之。故示忍观以修行。须依如法而建
立。乃至别劝奉持。谆切恳至。虽为如来深慈。亦示
奉持此经。行修无有穷尽也。其他详示證位。备明
观断。又皆显弘经随分以广狭。演说依證之深浅。
彰般若之神功。列相貌之真范也。
△二正解经文。
三。初正明奉持。三。初匿王见佛。】

「尔时波斯匿王。睹佛神变。见千华台上。遍照如来。千
华叶上。千化身佛千华叶中。无量诸佛。各说般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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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蜜多。」

【古疏云。此见三佛。一见释迦现身。即法身。二见圆
满。即报身。三见千华上佛。即化身。此解秦译云也。
今经云见台上遍照如来即法身。乃自受用身也。
见叶上千化身。及无量佛。即应身及他受用身也。
是则此二彼三。开合不同。若叶中无量诸佛。则总
言一切真应二佛。非单指释迦一佛说矣。佛各说
有二义。一行布义。故佛佛各说。二圆融义。故皆说
般若。亦是般若出生诸佛义也。
△二正申请益。二。
初赞法难思。】

「白佛言世尊。如是无量般若波罗蜜多。不可识识。不
可智知。」

【见佛佛而共说。益知般若深玄难测。故请问如此。
不可识识者。即非众生分别识心所能分别。以般
若无前境界故。若分别。即分别自心耳。不可智知
者。即非入理圣人。无分别智所能證知。以般若理
智皆空故。若證知。即非离相境界故。当知唯佛与
佛。乃能究尽矣。
△二请问奉持。】

「云何诸善男子。于此经中。明了觉解。为人演说。」

【既称难思妙慧。不知自觉觉他。成已成人之道。将
何而作方便演说化生。故问云何等也。下文修十
三观门。依持建立。方能自悟开化众生。又起信明
真如离言。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
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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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念。无有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
入。据此。则今经般若。明了觉解。亦泯能所。为人演
说。亦忘心迹。方可说可解矣。
△三佛为垂答。二。初
说长行。三。初总标忍行。二。初标法指人。】

「佛言。大王。汝今谛听。从初习忍。至金刚定。如法修行
十三观门。皆为法师依持建立。」

【即始从信位习学伏忍。终至等觉金刚喻定寂灭
下忍位。依此始终地位。或断或證。不离一性熏修。
若权若实。皆是般若功用。故云如法修行。十三观
门。即所修之行。谓伏忍等五。前四忍各分三品。惟
寂灭忍分二。合有十四。今言十三者。以上品寂灭
唯在佛位。止言因位中忍观耳。皆为法师者。以法
胜则人尊故。依持建立者。即依此忍观浅深。證位
高下。方便建立。言说开示。故前问云何解说。此一
答释。无馀蕴矣。
△二劝令供养。】

「汝等大众。应当如佛。而供养之。百千万亿。天妙香华。
而以奉上。」

【所谓以佛庄严。而自庄严。故云应如佛供养。天香
华奉上者。所谓应持天宝。而以散之。天上宝聚。应
以奉献也。
△二别明忍相。十三。初习种性。四。初标
位指人。】

「善男子。其法师者。习种性菩萨。若比丘比丘尼。优婆
塞优婆夷。」

【前云十三观门。皆为法师依持建立。故此标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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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乃如鸟数飞。即初入道时也。种习者。真性凝一。
常恒不变。约随缘因。以慧目了。所熏习种。浅深异
故。各成种性。如以声闻教法熏。成声闻佛性等。法
相宗说。有八种识。唯是生灭。依生灭识。建立生死
及涅槃因。法尔种子。有无永别。是故五性。决定不
同。既所立识。唯业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变。不
许随缘。若法性宗。则本有佛性。理不容差。故说有
心。定常作佛。伹众生遇缘。熏习三乘种性。及不定
无性。而有五耳。故法华安乐行品。不许亲近声闻。
恐被熏习成其种性。清凉国师。会此义云。就机则
三。约法则一。新熏则五。本有无二。若入理双拂。则
三一两亡。若约佛化仪。则能三能一。此性相融通。
万古不易定论也。今言种性。即新熏就机而论。非
据法相本有之性也。若比下。指此位人。前二出家
众。持大戒。后二在家众。持五戒。
△二发心利物。】

「修十住行。见佛法僧。发菩提心。于诸众生。利乐悲悯。
自观已身。六界诸根。一切无常。苦空无我。了知业行。
生死涅槃。能利自他。饶益安乐。」

【此即巳到信位。而修前胜进行者。故云修十住行。
见佛发心。则境胜心强。若遇馀缘。此心微劣。因此
发心。进退不定。此既如是。法僧亦然。故云见三宝
发菩提心也。然此心即信心等十。楞严明初发心
住云。以真方便发此十心。心精发挥。十用涉入。圆
成一心。即见境依真发心义。华严初发心功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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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无尽。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此位能具足诸位
功德故。不为度少许生界故。求少许佛果故。学少
许法门故。断少许烦恼故。乃至为断普迷烦恼故。
先令发菩提心者。如涅槃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
是二心先心难故。且善财参诸知识。必先陈发心
者。盖以发心。则堪领佛法。为道器故。故知发心是
难。应须先发。众生下。利物观空。众生指十种异生。
得法出苦名利乐。观生兴慈名悲悯。已身不出六
界。诸根。因缘假合。如实观之。终归败坏。本无可乐。
究竟不有。中间无主。故云无常等。六界义如前释。
业行。即善恶业缘。生死涅槃之行。云了知者。以有
诤说生死。无诤说涅槃。此二如作梦。求不可得故。
是知住相。则人我强生。染净。情见互起。观空则自
他两忘。物我利乐两成。故云能利自他等。如此发
心。则不住悲智。而自能建立悲智也。
△三根纯德
善。】

「闻赞佛毁佛。心定不动。闻有佛无佛。心定不退。三业
无失。起六和敬。方便善巧。调伏众生。勤学十智。神通
化利。下品修习八万四千波罗蜜多。」

【佛犹日月也。赞之不增。毁之不减。然发普贤行愿
者。称赞无穷。作阐提业因者。谤毁随分。佛如虚空
也。亘古亦有。该今不无。然执相见者。谓佛为无。了
一如者。谓佛为有。此皆业行之善恶。执见之断常。
今发心者。了知赞毁业因不𠁊。有佛无佛性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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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岂于所发之心有退哉。此是正定聚人。善根坚
实凝一者也。三业下。德善也。威仪动静。举措利益。
身业也。出辞吐气。说法教化。口业也。信进定慧。兴
慈运悲。意业也。然周旋中礼。声容适规。意念合权。
故名三业无失。六和敬者。所谓戒和同修。见和同
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此上
自利。方便下。利他。不出折摄二门。十智者。一世俗
智。乃至第十无生智。华严亦明十智。一三世智。二
佛法智。乃至第十知无边诸佛智。此十皆佛智。今
云勤学。岂不学佛智耶。神通化利者。夫化生非神
通。则生类多端。难尽调伏。须假神力。方能摄化。神
力有二。一修生。即六通假修而得者。此通缘心缘
物方显现故。二显生。即如来藏自性通。繇断惑显
现故。此不思议。无作自在。应化尘劳故。修八万四
千者。即一尘劳。入一波罗蜜门也。言下品者。以信
力尚微。證入未深故。
△四别显不定。】

「善男子。习忍以前。经十千劫。行十善行。有退有进。譬
如轻毛随风东西。若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
谤正法。知我法相。悉皆空故。住解脱位。于一阿僧祗
劫修习此忍。能起胜行。」

【初明忍前行劣。此如起信发心有退堕义。如前十
信发心处巳引。大抵住不定性时。虽修善行。但善
根微劣。烦恼深厚。或倒求人天。或异求小乘。既于
大乘犹豫不决。故于境缘或便退堕。此则以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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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缘心求法。住相供僧。虽依三宝。以发心时。未能
心空无我故。譬如下。喻明可知。若至下。明正定胜
业也。此忍观得力。入正定时。良以此位。恭行十善。
故不作五逆。深信三宝。故不谤正法。观法一如。故
我法两空。见思惑尽。故住解脱。此上自行。下明胜
进。阿僧祗。云无数劫。具云劫波。此云时分。谓依无
数时忍修成就。则前位可入。胜行可起矣。
△二性
种性。三。初标位示住。】

「复次性种性菩萨。住无分别。修十慧观。」

【简非前说。故加复次。此即十住位也。性种性者。以
圣性决定。不他移故。根种深培。非浅解故。悟解圆
明。非假思索。故云住无分别。依圣解智。发起理观
而修。非心外求法。故云修十慧观。
△二显其行业。
二。初别明观修。】

「舍财命故。持净戒故。心谦下故。利自他故。生死无乱
故。无相甚深故。达有如幻故。不求果报故。得无碍解
故。念念示现佛神力故。」

【世情所贵。莫先财命。今观身如幻。故竭其内施。观
财非实。故罄其外施。凡以空观而俱不可得。假观
而两皆如梦。中观而非有时。因缘妄现。正不空时。
财命两空。故一一观之。无有甚于财命也。所谓舍
此脓血如泡之命。以易平等慧命。施此浮虚不坚
之身。以易功德之身。而不为过。此施度也。二中。戒
以调练三业。制伏过非。大要不出三聚净戒。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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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在心。观空则心珠朗耀。涉有则戒璧不磷。持而
不持。无持而持。任运勿失。斯为得也。此戒度也。三
中。我慢自矜。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故观空时。谦
且不有。观假时。慢从何得。处心如地。纳怀虚空。自
利利他。方无咎也。此即忍度。以忍方谦下故。所谓
江海为王者。以其善下也。信哉。四中。万法一如。人
物皆空。故观人即巳。斯利已利人。倘失平等。斯为
大过。法华云。我自住大乘。若以小乘化。乃至于一
人。我则堕悭贪。此事为不可。此一乘平等。自他俱
利。即精进度。以精进方利自他故。五中。观了此心。
混虚空为体性。非三灾所能倾。故存亡生死。不二
其致。此即常定观空。生灭如幻者也。然罗汉有出
胎之迷。菩萨有隔阴之昏。故此位修此。游戏大梦
觉之场。非梦觉所能拘者也。即禅定度。以深禅定
方不乱故。六中。言无相。即实相理智。以实相智。观
实相理。无得难思。故名甚深。此即慧度。以般若妙
体。因果同依。断證根本故。七中。世出世法。三世因
果。皆名为有。然了法从缘。彻底唯真。至若涅槃生
死。等似空华。即方便度。以此能了法如幻故。八中。
绝待灵心。对缘应现。即应现处。作善作恶。故随业
时。有乐有苦。菩萨观空。果报非有。非是实无果报。
直不求之耳。此即愿度。以愿自他不求故。九中。诸
法唯心。卷舒无碍。演一法于多劫。说无量于刹那。
必须法义融通。词乐互彻。然后自證利生。两无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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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不住空有。触处辨才。此即力度。以力湛能讲说
故。十中。已心佛身。平等无二。故观心时。即心了境
界之佛。观佛时。即境见唯心如来。即佛之心光。既
时时不离。故即心之佛力。方念念昭彰。此即智度。
以智方现佛力故。所谓十种慧观之功。绝妙胜处。
皆不外乎吾人一心也。问。十种慧观。何依十度修
耶。答。十度乃菩萨正修根本。故十观寄此而修之。
以显十度之行。不离一心观照中矣。若离观照。宛
成事度。故慧观寄十度为要也。问。真如本净。岂假
十种观慧乎。答。起信云。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
而有矿秽之垢。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
治。终无得净。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
无量。烦恼垢染。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熏修。亦
无得净。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以为对
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至后
广明四种方便云云。据此。则今经此位观修。以净
心之悭贪破戒嗔恚等垢。故加此十种观修也。

二治倒复真。】

「对治四倒。三不善根。三世惑业。十颠倒故。我人知见。
念念虚伪。了达名假受假法假。皆不可得。无自他相。
住真实观。」

【初四句。治倒也。上明十种慧观。为能对治。此明所
对治。即十倒是也。凡夫观身受心法。妄执为常乐
我净。菩萨施舍财命。即观身不净。不求果报。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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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是苦。心谦下故。即观心无常。达有如幻。即观法
无我也。又凡夫纵贪嗔痴。三不善根。戕害正性。菩
萨舍身命不求报。即对治贪倒。持净戒利自他。对
治嗔倒。生死无乱。无相甚深。得无碍智。即对治痴
倒也。又三世惑业。袭习不断。众生于中。妄受轮转。
菩萨不求果报。即过因现果。现因当果。一切两忘
也。念念示现神力。即一念普观。一际平等。非果非
因也。故普对治之。所以治者。以止一切恶法。不令
增长故。以随顺法性。离诸过离痴障故。我人下。复
真也。我人。即四相。知见。即众生十六知见。不离六
根者也。然能执因境有。而性常自空。故念念虚伪。
名即万法之号。受即苦乐受三。法即一切诸法。然
观名如龟毛。观受如聚沫。观法如阳𦦨。总不可得。
故云了达等。此人法双忘。心境智空。皮肤净尽。唯
存一实。故无自他相。住真实观也。然此即三性皆
空。我人下。即遍计性空。即初相无性。了达下。即依
他性空。即次无自然性。无自下。即圆成实性。即后
繇远离前。所执我法性。又若以三空观收之。初我
人下。即人空观。次了达下。即法空观。后无下。即如
实双空观。问。此名住位。何以言人法俱空耶。答。此
亦约分修入言之。若约断證。则二乘信住。方断人
执分别。三贤进至净心地。究竟离法执分别。若法
执俱生。则第二地至第七地。方尽离故。
△三入位
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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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品修习八万四千波罗蜜多。于二阿僧祇劫。行诸
胜行。得坚忍位。」

【此位忍观。行力稍强。故修中品。然须八万四千者。
亦以应化尘劳也。言波罗蜜多者。以依真而修。俱
到彼岸之行故。于二下。明修行时。比前行修稍胜。
故时当二无数劫。自他之行双修。故云行胜行。动
静之心不乱。故云住坚忍。然此亦具四心。修习八
万四千。即广大心。波罗蜜多。即第一心。二阿僧祇。
即常心。行胜行等。即不颠倒心。义自消息。
△三道
种性。三。初标位示修。】

「复次道种性菩萨。住坚忍中。」

【观修精纯。圣道将显。故云道种性。坚忍。即蹑牒前
行。以成此位。观修鸿渐。不离是忍。故云住中。然此
即上贤。故下观修胜前。
△二观行差别。五。初观法
无生。】

「观诸法性。得无生灭。四无量心。能破诸闇。常见诸佛。
广兴供养。常学诸佛。住回向心。」

【诸法因缘。必有合离。故皆生灭。今如实观空。不住
不著。则实相凝常。故无生灭。所谓以分别心见。则
万境纷拿。若如实相观。则真空冥寂。此也。楞严第
一回向云。虽度众生。不见度相。第二向云。坏其可
坏。远离诸离。若此。何尝有生灭哉。慈悲喜舍。为无
量心。然此能破闇者。以慈能与乐。悲能拔苦。喜能
除嗔。舍能灭贪故。见佛供养。如普贤广修供养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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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住向。即常随佛学愿。并普皆回向愿也。然此
亦可是两足之行。以广兴供养。则胜因愈广。功德
益多。即修福行愿也。学佛则。因修果證。普皆瞻依。
住向则。众生菩提。三总回向。即修慧行愿也。凡此
皆长养大悲。非一于自利者矣。
△二观修全性。】

「所修善根。皆如实际。皆于三昧。广作佛事。现种种身。
行四摄法。」

【依真之行。行行契真。故云所修等。清凉云。非真流
之行。无以契真。未有饰真之行。不从真起。此也。又
起信云。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
性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等。广引如前。然
入三昧。作佛事。则行业益为难思。以非散心作者
同矣。现多身。行四摄。则利生愈益沤和。以非不善
涉化等矣。故知此位胜业。愈广愈大矣。
△三观性
起修。】

「住无分别。化利众生。智慧明了。甚深观察。一切行愿。
普皆修习。能为法师调御有情。」

【了生界一如。故化利适均。非同住相化生比矣。达
本觉无二。故观照彻底。非同沉空偏观比矣。行愿
双修。行行得愿轮。长时不退。愿得行足。遍界弥纶。
所谓无往而非遍修之道也。堪作模范。轨教后人。
故名法师。然观根授法。因病假药。则生界虽夥。观
一际平等。故云调御有情。此则全性是修。与事行
大不侔矣。妙巳哉。
△四观法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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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观五蕴。三界二谛。无自他相。得如实性。」

【成幻妄身心者。五蕴也。作生趣依止者。三界也。摄
空假诸法者。二谛也。然五蕴皆空。三界梦幻。二谛
平等。约相观之。则因缘是空。自他不有。约性观之。
则真性一如。皆是实相。故总云善观。又即前云观
五蕴。得戒等五忍。观三界因果。得三空忍。观二谛
假实。得无常无生等忍是也。
△五示受生处。】

「虽常修胜义。而受生三界。何以故。业习果报。未坏尽
故。于人天中。顺道生故。」

【此位悲智具足。故观空不住。留惑示生也。言胜义
者。即真实空性也。而曰常修者。则动静必于是。念
劫必于是矣。如必于此。则自證实有馀。而利他似
不足。故虽常修胜义。而必混俗和光。同尘幻应之
念。汲汲然不置。故云受生三界。何以故徵。谓既修
胜义。则观空时。一道清净。而又受生三界者。何也。
业习下。释有二义。一因果不忘。不得不生故。二人
天善趣。恒顺示生故。是知此位菩萨。受生三界。实
则居半。权则居半。岂同凡夫。纯业力而受生。二乘
耽空寂而不来哉。
△三入位时行。】

「上品修习。八万四千波罗蜜多。于四阿僧祇劫。修二
利行。广大饶益。得善调伏。诸三摩地。住胜观察修出
离行。能證平等圣人地故。」

【观力愈精。故应化尘势。修习上品。断證益广。故时
长劫远。四阿僧祇劫。回智向悲。故纯是大悲。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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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权。故于诸根性。得定善调。皆此位行修也。若语
胜进。如下所明。住胜观察。则悲智本一心源。修出
离行。则断證全托性地。凡此皆所谓第十回向位。
加行观修。以求出贤位者也。能證平等地者。即指
初地。以入地證如。非差别相。故云平等。若上贤位。
则无此證修矣。问。此中不云加行。为是总无。为是
义含耶。答。楞严等经。唯识等论。俱开四种加行。以
第十向。位。非加行。则从贤入圣。从世出世。有似天
渊。故须开之。此中虽无加行之名。以义取之。即住
胜句下。义在总该。何者。以四加行定。能观不出明
得印顺等定。所观不出名义自性差别四法。今云
住善观察。即煖顶忍三种加行观断也。修出离行。
能證圣地。即世第一位。从世出世也。就中證断。义
总包含。故知四行不开。义巳具在第十回向位中
矣。
△四欢喜地。三。初标位超出。】

「复次欢喜地菩萨摩诃萨。超愚夫地。生如来家。」

【此即信忍下品位也。断除法执。从世出世。故云超
愚夫地。初證真如。体同佛体。故云生如来家。此二
句为总。下诸句为别。明生如来家之断證。二利事
之差别也。
△二智行差别。四。初通明二智。】

「住平等忍。初无相智。照胜义谛。一相平等。非相无相。」

【平等忍者。谓了真俗染净无二故。住者。即入心。方
事于断證。未能得解脱。义言住也。无相智。即能證
如理实智。此智同空。故云无相。胜义谛即所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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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真如理。此理超绝。故云胜义。照字。通能通所。智
言初者。即才生佛家。始證真如也。实则理智俱无
始故。一相下。即正證时。理智一如。所谓无有如外
智。能證于如。无有智外如。为智所證。繇无二故。故
云一相平等。又即理之智。證即智之理。即智之理。
为即理之智所證。繇相即故。故云非相无相。大疏
云。智无自性。即是如体。无心存智。是曰證如。若以
智会如。非證如矣。据此。则智即是如。如即是智。法
界寂然曰如。寂而常照曰智。岂离寂外别有智耶。
故举智收如。举如收智。举一全收。不容并立。如斯
正證。法性洞然矣。
△二断除惑障。】

「断诸无明。灭三界贪。未来无量生死。永不生故。」

【上明證理。此明断惑。无明。即住相根本无明也。三
界贪。即闰生枝末无明异生障也。未来生死。即三
界果报也。以迷如来藏故成无明。繇无明故起三
界贪。繇贪。则三界有漏之业。未来生死之果。尘沙
劫波。莫之遏绝。今寻此妄惑。都无根本。非内非外。
亦非中间。三世推求。都不可得。从无住本。颠倒妄
生。故照惑无体。无时即明。根本既断。惑业苦三。应
念消忘。即一断时。一切三道俱永断也。然大疏谓
缘境断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断。二而不二。说为内
證。据此。则能断是智。所断是惑。故言有二。惑体智
体。无二体故。故名不二。涅槃云。明与无明。其性无
二。愚者谓二。智者了达。知其无二。是也。问。彼断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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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相。约何相断耶。答。十地经云。非初非中后。若尔。
云何断耶。论云。如灯𦦨。非唯初中后。前中后取故。
谓唯取一时。则不能断。三时总取。方说能断。假三
时断。则无定性。何者。初若能断。不假中后。后若能
断。不假初中。既假三时。故知无性。一一推徵。三皆
无性。是故经言。非初非中后。繇三时无断。方名断
结。是故论云。前中后取故。经则约性。论则约相。性
相无碍。方能断结。此即无断之断。断而无断者也。

△三方便起修。二。初总明修习。】

「大悲为首。起诸大愿。于方便智。念念修习。无量胜行。」

【贤位虽亦利他。悲心愿智。总皆孱劣。此地圣位力
强。故纯是大悲利生。发十弘愿不退。繇大悲时时
度生。故权智念念修习。就中利自利他。一皆依真
建立。故云无量胜行。然悲愿智三。大愿为总。大悲
权智为别。以度生修行。非凭大愿坚持。则中隳退
堕。故愿为总也。
△二别明方便。】

「非證非不證。一切遍学故。非住非不住。向一切智故。
行于生死。魔不动故。难我我所。无怖畏故。无自他相。
常化众生故。自在愿力。生诸净土故。」

【此明方便有六。今初谓遍学也。理智一如。无有少
法。与法同住。则显法性。无容并真。二既不存。一亦
奚立。不同法相。决有内證。故云非證。然正缘境时。
不二而二。有能所照。二而不二。即智證如。故云非
不證。于此二非之间。以方便智。若断若證。或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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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世出世法。皆足以充扩德性。长养大悲。故云一
切遍学。言遍学者。即效法勤习之谓。非住下。即回
向也。谓住则著相憍慢。是众生见。不住则沉空滞
寂。是二乘见。故并非之。唯以方便智趣向佛果。俾
至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不执空有。中道叵得。所谓
回真如心。向无为果。不住一法者也。行于下。即变
化也。谓云驶月运。舟行岸移。理不如斯。繇妄见耳。
心本寂灭。原非轮转。繇迷妄故。一旦懵然而生。昏
然而死。且不知往因现果。从何自而有也。今菩萨
證如。三世非迁。生死空华。等如嬉戏。虽履生死。了
不相关。方便沤和。鬼神莫觑。心魔外魔。何自动哉。
此虽处生死。而不行于生死者也。此分知三界之
相。无有生死退出。不如三界见于三界。故知魔不
能动也。离我下。即一乘也。谓我即人执。乃能执之
主宰。我所。即法执。即五蕴等法。繇有我故。起诸烦
恼。续诸生死。不得断绝。繇我所故。起所知障。碍正
知见。不得圆明。然众生耽于我见。故暂时失我。怖
畏为死。二乘沉于空法。故总观三界。称为牢狱。此
皆怖畏之状也。唯菩萨观我总空。我所不有。了达
虚空。安住一乘实相觉地。求二不得。怖从何来。故
虽离二。性静恬夷。了无撄心怖畏也。无自下。即实
相也。谓所化为他。能化为自。今悲智常相辅翼。故
虽令灭度。了无度相。虽无度相。普令證灭。化而无
化。无化而化。化与无化。㳷然平等。能化所化。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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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此能化生无尽。其化大也。自在下。即自在方
便也。谓诸佛清净报刹。繇因中弘愿所感。若离大
愿。则安养非有。琉璃无成。所谓净土者。无三恶道
之名。交接皆上善之人。故一念不断。即便往生。信
力未专。疑城即堕。今此初地。以愿力自在。十方净
域。随心应念。无不可生。如镜当台。像至便现。夫谁
得而障碍哉。所以必往生净土者。以种福修慧。见
佛闻法。因修果證。净土最易故。
△四重明二智。三。
初实智离相。】

「善男子。此初觉智。非如非智。非有非无。无有二相。」

【此牒前初无相智。明真见道也。谓智外非如故非
如。如外无智故非智。双拂并遣故非有。举一全收
故非无。一切皆非。浑一实体。故无二相。二既不存。
一亦即泯。斯證智之妙者也。
△二权智自在。】

「方便妙用。非倒非住。非动非静。二利自在。」

【此即如量智。应变难思也。谓示凡外。而非同凡外
故非倒。在机境。而不系机境故非住。涉有而一道
清净。故非动。观空而万行沸腾。故非静。繇是正自
利时利他。正利他时自利。即智行悲。即悲导智。悲
智相资。浑然中道。
△三法喻合显。】

「如水与波。非一非异。智起诸波罗蜜多。亦非一异。」

【喻中即水之波即水。即波之水是波。故非异。水澄
波动故非一。即实即权。亦若是矣。实外无权。犹即
水以明于波。权外无实。犹即波以明于水。法喻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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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皆权实非一异。故能一异者焉。
△三入證时节。
三。初劫行分齐。】

「于四阿僧祗劫。满足修习百万行愿。」

【劫即所修之时。愿乃所修之行。然此时长行远者。
以此地證修悲智。益超绝故。
△二智愿自在。】

「此地菩萨。无三界业习。更不造新。由随智力。以愿生
故。」

【前云断诸无明。灭三界贪。一切生死。永不生故。故
此云无三界业习。言业习者。即夙业陈习也。业习
既无。新业不续。即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也。繇
随下。释伏难。难云。有业有生。既无新业。依何受生
耶。释云。繇随方便智力。发其净愿。若净愿自在。则
随愿往生矣。何待新业乎。
△三修檀利生。】

「念念常行。檀波罗蜜多。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广大清
净。善能安住。饶益众生。」

【檀度有三。谓财法无畏。此地行檀者。以檀为众行
之本。故念念常行。馀非不修。唯随分而巳。四摄言
广大清净者。以四摄普遍云广大。虽摄忘摄云清
净。大悲增上。随缘与乐。即安住饶益之谓也。
△五
离垢地。三。初标名示位。】

「复次离垢地菩萨摩诃萨。」

【此即信忍中品位也。戒足清净。永离误犯。名离垢。
楞严云。异性入同。同性亦灭。华严云。譬如真金。置
矾石中。如法炼巳。离一切垢。皆离垢义。
△二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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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四无量心。最胜寂灭。断嗔等习。修一切行。所谓远离
杀害。不与不取。心无染欲。得真实语。得和合语。得柔
软语。得调伏语。常行舍心。常起慈心。住正真心。寂静
纯善。离破戒垢。行大慈观。念念现前。」

【此文有三。初三句。显所断證。谓万行以四心为体。
方称法性。离此。则成住相事行也。最胜寂灭。即所
證真如。以不与万法为侣。故云最胜。以无生灭迁
流。故云寂灭。嗔等习。即所断惑习。乃俱生惑也。此
皆不證而證。不断而断。能所一如双泯者也。修一
切下。别明十善。初句总标。所谓下。明修相。杀生有
短命多病果报。故离杀害。不止不食其肉也。偷盗
有贫穷共财不自在果报。故不与不取。所谓物各
有主。非吾所有。一毫莫取。淫有妻不贞良。不随意
眷属果报。故心无染欲。纵值妖艳之色。不能劫动
其心。妄语有多被诽谤。为他所诳果报。故今得真
实语。断除虚妄。两舌有眷属乖离。亲族弊恶果报。
故今和合语。不宣传彼此。斗乱两家。恶口有常闻
恶声。言多诤颂果报。故今得柔软语。其声和雅。闻
者悦服。绮语有言无信受。语不明了之报。故今得
调伏语。讷言不躁。巧言勿出。贪有心不知足。多欲
无厌之报。今常行信心。于人不求。于已不悭。所谓
知足除贪。播馨香于意地。瞋有人求长短。他所恼
害之报。今常起慈心。则一嗔不起。百福自生。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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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邪见家。其心謟曲之报。今住正真心。开明慧
性。觉悟自他。邪说诬明。断不为也。如此。则十善恭
修。十恶自止。夫何误犯乎。寂静下。垢尽明现纯善
无恶。故称离垢。言寂静者。以远离破戒愦闹故。前
云断嗔等习。故此云行大慈观。此观言念念现前
者。以显嗔习一一永断故。
△三證入时节。】

「于五阿僧祇劫。具足清净戒波罗蜜多。志意勇猛。永
离诸染。」

【行位愈超。故时劫愈长。此地于戒度偏修。然戒有
大小乘之别。所戒之非。亦有性遮不同。此地圆持
众戒。皎若冰霜。故云具足清净。心无怯弱。故云志
意勇猛。一断永断。故云离诸垢染。问。十善为生天
之因。教有明文。今圣位深證。何以专修浅事耶。答。
法门惟一。修则不同。如人天修之。则人天十善。若
菩萨修之。即菩萨十善。亦犹四谛一耳。随机则有
生灭。无生。无作。无量攸分。法可一定乎。
△六发光
地。三。初标名示迹。】

「复次发光地菩萨摩诃萨。」

【楞严云。净极光生。故云发光。此即信忍上品位也。

△二明其行业。】

「住无分别。灭无明闇。于无相忍。而得三明。悉知三世。
无来无去。依四静虑。四无色定。无分别智。次第随顺。
具足胜定。得五神通。现身大小。隐显自在。天眼清净。
悉见诸趣。天耳清净。悉闻众声。以他心智。知众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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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住能知。无量差别。」

【初二句。略明断證。谓此地證圣流真如。亦照体无
自。即是證如。即此智体。本唯无念。故云住无分别。
断闇钝障。故名灭无明闇。亦照惑无本。即是智体。
乃不断而断也。于无下。别显行业有三。初辨三明。
无相忍。即所依之智。谓无相者。以忍体如空无所
依故。忍约无间道中而言。依此忍智。破三际愚。故
能宿住明过去。天眼见现在。漏尽知未来。然一念
普观。求三叵得。夫何去来。古云。十世古今。始终不
离于当念。小乘亦具三明。但有去来之相为异耳。
依四下。明八定。四静虑。即初禅离生喜乐定。有五
支。一觉。二观。即对治支。三喜。四乐。即利益支。五一
心。即彼二所依自性支。二禅即定生喜乐定。有四
支。一内净。即对治支。二喜。三乐。即利益支。四一心。
即彼二所依自性支。三三禅。即离喜妙乐定。有五
支。一舍。二念。即对治支。三慧。四乐。即利益支。五一
心。即彼二所依自性支。四四禅。即舍念清净定。有
四支。一不苦不乐。即利益支。二舍清净。三念清净。
即对治支。四内净支。亦即对治支。此四禅十八支
也。言静虑。即有□定慧均等之称也。四无色定者。
即第一空无边处定。此厌色依空。二识无边处定。
此厌空依识。三无所有定。即迥无所依。依识性也。
四非想非非想处定。即粗色巳灭。细性尚存。似有
不有。似无不无之谓。此地依此八定。用无相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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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随顺。不相踰越。即此有漏禅定。成就自性清净
定。故云胜定。问。此地修禅。亦与禅天。同一修耶答。
不同。直寄此以修胜定耳。盖禅天有漏心。此则无
相智。禅天欣厌。此地随顺。天壤相悬。岂能等乎。得
五下明五通。初句总标。言神通者神名天心。通名
慧性。然此有二。一修得。即小乘缘物而现者。二发
得。即大乘自性显发者现身下。别明。一神境。谓或
现大身。或现小身。或一隐多显。或多隐一显。无作
自在。妙用难思。二天眼。谓清净目。见六道业果。善
恶好丑。无不彻见。三天耳。谓清净耳。天上人间。凡
夫贤圣。种种音声。无不周听。四他心。有漏念虑散
定诸心。凡在拟度。一皆證知。五宿住。过现业因。本
生往事。虽经尘劫。犹如今日。此皆依无分别智体。
发此性通。悉见悉知者。岂同凡小邪外五通耶。不
言漏尽通者。以上地无明犹存。未断尽故。
△三入
證时节。】

「于六阿僧祇劫。行一切忍波罗蜜多。得大总持。利益
安乐。」

【忍有三。一耐冤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谛察法忍。此
地于此时劫。修行此忍。即此忍行。远有所到故云
忍波罗蜜多。又此地智光明极故。云得大总持。不
舍有情故。云利益安乐。是知行忍。自他俱利也。

七𦦨慧地。三。初标示名迹。】

「复次𦦨慧地菩萨摩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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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圆满铄断缘影。故曰𦦨慧。此即顺忍下品位
也。
△二当地行业。三。初观忍断證行。】

「修行顺忍。无所摄受。永断微细。身边见故。」

【此忍巳顺真如。故名顺忍。即此地能断能證之忍
智也。无所摄受。即此地所證之真如。以真如离相。
离执取故。摄受即执取义。永断下。明所断障。所谓
细惑现行障。微细身边见者以此地出世。身见俱
生。二不有故。方名永断。如其未断。何以證入第一
胜义谛乎。
△二修习助道行。】

「修习无边菩提分法。念处正勤。神足根力。觉道具足。」

【大乘行法。以道品为助。此言无边。即称性而修。以
成就菩提也。身受心法。为四念处断恶生善。为四
正勤。欲勤心观。为四神足。信进念定慧。为五根。五
根能伏魔外为五力。念择觉喜轻安定舍。为七觉
支。见思语业命进念定。为八正道。念以观法。勤以
进修。足以趣證。根能不拔。力能不屈。觉能决了。正
能总摄。皆相因而设也。试以喻明。心性如大地。念
处如种子。正勤如种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根。五
力如茎。七觉如花。八正如果。此中圆满修习。一无
所乏。故云具足。
△三成就胜进行。】

「为欲成就力无所畏。不共佛法。」

【前修菩提分法。为欲成此果德耳。此中果德有三。
一十力德。即一是处非处智力。乃至第十漏尽力。
二无所畏德。即一一切智无畏。乃至第四说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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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无畏。三不共二乘德。即十八不共法。即初三种
身口意无失。乃至十六知过去。十七知现在。十八
知未来。俱各无碍。略举成就三种果德。实则成就
无量也。
△三入位时行。】

「于七阿僧祇劫。修习无量精进波罗蜜多。远离懈怠。
普利众生。」

【精进有三。一被甲。二摄善。三利乐。实则称性而修
精进无量。懈怠。即所对治蔽。此则善根圆满。善法
无量。利益众生。不离一精。则懈怠自离也。
△八难
胜地。三。初标示名位。】

「复次难胜地菩萨摩诃萨。」

【楞严云。一切同异。所不能至。故名难胜。此即顺忍
中品位也。
△二本地观修。二。初自利行。】

「以四无畏。随顺真如。清净平等。无差别相。断随小乘。
乐求涅槃。集诸功德。具观诸谛。此苦圣谛。集灭道谛。
世俗胜义。观无量谛。」

【以四下。观达真如也。四无畏。一总持。二知根。三决
疑。四答报。此四出智论。菩萨以之断證。非同佛地
四无所畏也。随顺者。即加行无间道。此如离过。故
云清净。亦非二相。故云平等。无差别相一句。即的
指真如之体。以此地證。无分别真如故。此亦照如
内證。二而不二也。断随下。观断障习。夫小乘积功
累德。非利自他。祇欲乐求有馀。止息化城耳。菩萨
则知法寂灭。不复更灭。所修功德。专为度生。故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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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之。此即断下乘涅槃障也。然断惑之义。亦照惑
无体。不断而断。非形于能所者矣。具观下。普观诸
谛。初句总标。此苦下。别观有二。一观四谛。谓观苦
逼迫。观集招感。观灭可證。观道可修。皆言圣谛者。
断集知苦所显。皆真空理谛故。二观二谛。谓观俗
则变态万殊。观真则平等一味故。观无量谛□□
总结称性而观也。谓即如观苦时。一苦一切苦。观
集时。一断一切断。观灭时。一證一切證。观道时。一
修一切修。如观假时。则真中无非假有。观真时。则
假中一切皆空。观中时。则真俗全归中道。故云观
无量谛若尔。亦可总指上二谛谛理。为无量谛也。

△二明利他行。二。初能利之行。】

「为利众生。习诸技艺。文字医方。赞咏戏笑。工巧咒术。
外道异论。吉凶占相。一无错谬。」

【四地出世。此地大悲浚发。复入尘劳。多方利生也。
准大论有五明。一声明。谓释诂训字。诠目流别者。
即此文字赞咏等是。二工巧明。谓技术机关。阴阳
历数。即此工巧技艺吉凶等是。三医方明。谓咒禁
閒邪。药石针[廿/炙]。即此医方者是。四因明。谓考定邪
正。研覈真伪。五内明。谓究畅五乘。因果妙理。此二
明。即下文渐令安住。乃至知诸地中。出道障道是。
此五地菩萨。觉内五明。若外五明。则前四相同。第
五加符印耳。此皆为利生方便法也。外道下。精明
外论。谓神我冥谛。六句义等。即外道异论。如四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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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典。中间养生缮性之方。祭祀祈祷之事。礼仪占
卜。军阵兵法。异能神术。推步盈虚。皆有法式。毫无
妄诞。学之精明。用之恳到矣。
△二所利之益。】

「但为众生。不为损恼。为利益故。咸悉开示。渐令安住
无上菩提。知诸地中。出道障道。」

【一毫有益。必欲利生。倘无损害。咸为开示。虽顿入
涅槃。极难为其功。而渐安菩提。实易为其力也。何
者。盖资生世论。皆与实相。不相违背。故诸地有二
道。一出离道。即依真修證者是。二障碍道。即住相
观察者是。大抵知地地有出道。何处不是解脱门
知地地有障道。何往而非障碍处乎。出障二事。实
在人智照之通塞耳。
△三入位时节。】

「于八阿僧祇劫。常修三昧开发诸行。」

【梵语三昧。此云正定。即禅波罗蜜多也。然此定有
三。一安住。二引发。三办事。此定成时。自他利行。皆
从此出。故云开发。
△九现前地。三。初标示名迹。】

「复次现前地菩萨摩诃萨。」

【照见缘生。相无有二。故名现前。又胜义智光。能遍
满故。此即顺忍上品位也。
△二本地观修。二。初总
显住断。】

「得上顺忍。住三脱门。能尽三界。集因集业。粗现行相。」

【初二句。住持理观。谓此忍随顺。證入巳极。故云得
上顺忍。仍即此观。了缘无有。求相叵得。无有业报
故云住也。三脱。即空无相无作也。能尽下。断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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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三界皆未免轮回者。繇惑业苦三轮转不巳。一
切烦恼。即集因惑道。一切善恶。为集业业道。粗现
行相。即以惑业为因。未超分段果报。即苦道。谓苦
为粗者。以依惑业种子。招引现行。可知可见。故云
粗。今云能尽。则三界因果。永不袭故。此断粗现行
障也。亦可此断六粗。何则。以集因。即智相等前四。
集业。即起业相。粗现行相。即六业系苦相也。
△二
别观因缘。】

「人悲增上。观诸生死。无明闇覆。业集识种。名色六处。
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皆由著我。无明业果。非有非
无。一相无相。而不二故。」

【此文有二。一大悲下。观缘似有。谓前尽三道。圣智
巳充。今欲利他。故大悲增上。然生死事大。故先观
之。须知生死。云何招感。以何因缘。流转不断。究其
根本。繇迷妙觉。故成无明。无明有二。一根本无明。
二润业无明。依持根本。假托润生。故有行生。集业。
即行也。此二为因。招现在五果。所以识种繇业漂。
乘四大色。故内有四蕴之名。外有质碍之色。名色
既显。六处各分。对境而触。对触领纳。五果具矣。从
果起业。又有现因三种。故爱则贪染不舍。取则执
著横求。有则界趣不忘。繇现因故。乘业而受生。变
易而形老。败坏而死尽。未来果报。相续不断。此即
因缘顺观流转门也。然此十二因缘。有一念一世
二世三世五世之别如华严大疏。引诸经论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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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之之法。大疏亦有。月满三观。星罗十门之观。非
同中乘。七十七智。逆顺还灭二种而观也。故知总
观因缘相续。能通三世。不出三道。乃至摄归一心。
无明即明矣。皆繇著我者。以十二因缘。离我则一
切永断故。无明下。观因无相。无明业果。总牒上因
缘也。以究竟本空故非有。相续建立故非无。有无
平等。故名一相。即一亦空。故云无相。因缘一心。即
差别而非差别。故云不二。
△三入位行时。】

「于九阿僧祗劫。行百万空无相无愿三昧。得一切般
若波罗蜜多。无边光照。」

【先明时长。次明大行然有二种。一行三空正定。言
百万者。以慧广定廓故。二得般若妙慧。言得一切。
又云无边者。以定多则慧大故要之即慧之定。故
三空百万。即定之慧。故光照无边。定慧庄严业行。
斯到彼岸矣。故兼云般若波罗蜜多。】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下科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