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经添足-明-弘赞55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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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553-A
心经添足序

如来出世。本为众生发明心地。然心无迹。难以形容。
不巳于虚空中。画出一条鳖鼻蛇。首尾宛然可观。而
不可触。今不自量。为蛇添足。得无取啸于人乎。咦。盖
欲令人知足识蛇。如标月指。读是解者。见蛇遗足。得
意忘蛇。方为善用其智。且不𠹛余。如或不然。未免毒
气所中。切忌切忌。


崇祯壬午秋日鼎湖山掺道人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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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553-B
心经添足科文



* 释此经文大科分(二)

* 初释题目(二)

* 初正释经题
* 二释译人名
* 二释经文(二)

* 初显说般若(四)

* 初因人显法(三)

* 初能修之人
* 二所修之法
* 三修證之位
* 二正示法空(二)

* 初明蕴空
* 二显空德(二)

* 初总标
* 二别释(四)

* 初释蕴处界
* 二释十二因缘
* 三释四谛
* 四释智得
* 三依法修證(二)

* 初明菩萨得涅槃
* 二明诸佛得菩提
* 四结赞功能
* 二密说般若(四)


心经添足科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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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添足
唐 三藏法师 玄奘奉 诏译
明 粤东鼎湖山沙门 弘赞 述

【释此经文。大科分二。初释题目。二正释经文。初释
题目分二。初正释经。题二释译人名。
初释经题。】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经题八字。有通别二义。上七字是别。别于诸经。以
诸经名号不同故。经之一字是通。通于诸经。以如
来所说。同名经故。就别题中。复有二义。上六字是
所诠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故此经以法喻
为名。(或言单法为名。以心字是结集人借义彰要。非正喻也)大乘为教相。(是深
般若)以空为宗。(是诸法空相)涅槃为趣。(究竟涅槃)实相为体。(色即
是空)观照为用。(照见五蕴)若通题释。以神鉴为体。(般若)运到
为用。(波罗蜜多)若以因果释。般若为因。(无分别智)波罗蜜多
为果。(到彼岸)般若之义有三。谓实相。观照。文字。实相
般若者。谓法身真空之体。元无名相。今于无名相
中。建立假名而谈实相。故名实相。以心源湛寂。无
相而相。名为实相。是所观之真性。即吾人虚灵不
昧本觉真心。非寂非照。理性常住。体离生灭染净
虚妄等法。观照般若者。乃实相体所起之用。即能
观之妙慧。良由法性幽玄。非此莫鉴。诸佛以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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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契法身。菩萨以此而顿證真空。即吾人无分别
智。非照而照。照了一切诸法。皆即真空。无明即是
实相。故云色即是空。文字般若者。文字是诸佛诠
理之教。而文字性空。性空之体。即是般若。故台教
云。文字是色。是色即实相。天王般若经云。总持无
文字。文字显总持。是以能显了实相观照二种般
若之德。般若虽三。原同一相。所谓无相。无相即是
大觉圆常。真空之体。具此三名。如世𠁼字。若能一
念正观圆修。照了诸法皆空。是为圆證究竟涅槃。
梵语般若。华言智慧。智乃实相无分别之智。慧是
无分别智中之妙慧。亦名净慧。亦名无相慧。又慧
即智。故成实论云。真慧名智。此之智慧。体性圆融。
照用自在。能穷诸法实性之边底。是超情离见玄
妙之绝称。非同世智之智。聪慧之慧。世之智慧。从
识心生。分别尘境。执取名言。发妄知见。为有漏根。
生死株。不能破无明惑。显实相理。恐人滥此。故存
梵音。而不直翻华言。究其实。则无物可当其体。无
法可字其名。乃强名为般若也。梵语波罗蜜多。此
翻彼岸到。若顺此方之文。则云到彼岸。是究竟诸
法实际无馀之义。以生死为此岸。烦恼妄念为苦
海中流。真空之际为彼岸。般若如般筏。故其行深
般若者。照蕴空。无明灭。见烦恼即实相。生死即涅
槃。越二死海。至三德岸。名到彼岸。其迷般若者。种
种分别。妄执身心为有。遂失慧光。不了诸法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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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住此岸。故华严云。我观一切众生。俱有如来智
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而不證得。以要言之。但有
纤情未尽。便隔彼岸。凡圣情忘。即彼岸到。无别以
为到也。心者。譬如人心。为四大百骸之要。喻此经
为六百卷般若所归之宗要。若达此经。则六百般
若朗焉。有以此字。为中心之心。谓此经在六百卷
之中心。谬也。或有以为真心之心。然六百般若。皆
谈真心。非独此经。以般若即心也。心有体用。实相
是体。观照是用。以用归体。即名到彼岸。故起信论
云。自心起信。还信自心。自心即体。起信即用。还信
自心。即是以用归体。华严别行钞云。智是理用。理
体成智。还照于理。智与理冥。方曰真智。真智即实
相般若。理即真空之理。故经云。无有如外智能證
于如。亦无智外如为智所入。入是以用归体。况性
相空宗各异。宁容浑滥。而六百般若皆一无相空
宗。是般若即真空体。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义
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故说智慧足矣。更不别说
心性。若说心性。则成实法。一涉实法。便非空也。或
谓是萨婆若心。原非经题。以心外无般若。般若外
无心。心无形相。故说般若。是为最玄最妙。何用更
言心乎。经者。梵语修多罗。此翻为契经。谓上契诸
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今人尚略。故单言经。经即
教也。是佛所诠之教。而训常训摄。常以不变为义。
谓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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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谓贯摄玄微。以开未悟。同出苦津。而登觉岸。故
有悟此经题。则彼岸到矣(别行钞云。若有解华严经题七字之义。即一部
之功巳过半矣。𠁼。音伊)。
△二释译人名。】

「唐三藏法师玄契奉诏译。」

【唐是国号。三藏即经律论也。法轨也。师范也。谓能
为轨范。以法训人也。玄奘是师法号。本名袆。俗姓
陈。乃汉太丘仲弓之后。慧英处士之子。母梦白衣
人而诞。年十一。从兄长捷法师出家。日授精理。二
十三。便升讲座。词理妙尽。自惟此土经法未殚。遂
往西天。学通三藏。赍经律论梵夹归唐。奉诏译为
华言。此心经前后共有六译。今所释者。正奘师所
译之本。言译者。传也。谓传彼西天之语。而为东华
之言也。
△二正释经文分二。初显说般若。二密说
般若。初显说般若分四。初因人显法。二正示法空。
三依法修證。四结赞功能。初因人显法分三。初能
修之人。二所修之法。三修證之位。
初能修之人。】

「观自在菩萨。」

【此五字。有通有别。上三字是别。名别诸菩萨故。下
二字是通。号通诸菩萨故。梵云婆卢枳底湿伐罗。
华言观自在。若云阿耶娑婆吉低输。华言观世音。
梵本自有两名。亦经各旨所宗不同。若从耳根悟
入。如楞严经。菩萨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大悲经。菩
萨闻咒。即超八地。斯皆从耳根悟无生忍。名观世
音。从体起用。故云观其音声。即得解脱。六根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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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现千手眼。照护群生。今经从眼根證入。故云照
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名观自在。然此有能所
自行化他之义。观字若作平声。即属能观。世音属
所观。即所化机。故法华经云。一心称名观世音。即
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此即能所化他也。楞严云。
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此兼眼
耳二根。故云观听。并属自行。大悲经。兼观音自在
二号。即属自他。若准温陵释。观音者。观世言音。圆
应圆悟之号。此亦兼自行化他。然自行边。观字应
作去声。谓此菩萨。用般若观慧。照见五蕴身心空
寂。度诸苦厄。即生死解脱。得大安乐。故云自在。交
光云。观字随俗虽作平声。理实去声。良以纳声为
闻。达理为观。特取达理。故于音声不言闻。而言观
也。复须知因中名自行。果上是化他。然菩萨以利
生为要。必兼化他。方应菩萨之号。菩萨者。梵音具
云菩提萨埵。菩提此翻觉。萨埵翻为有情。就中亦
有自行化他二义。自行边。则菩萨巳具觉悟之智。
尚有馀习之情未尽。(习情若尽。则名为佛)若化他边。谓菩萨
以悲悯心。开觉一切有情。令见大道。二义合名。故
称菩萨(有情。即众生别称)
△二所修之法。】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行是修行。即所入观行也。深是甚深。即真空般若。
非心所知。非识能识。般若约教有二。一深二浅。浅
者名人空般若。是二乘所證。深者即法空般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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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所入。今此真空实相。非二乘偏空小智所践。
故云深也。时者。證入真空体。在一刹那时也。乃菩
萨以无分别智。照了五蕴身心。廓然寂灭。性相皆
空。即最后一刹那顷。證入真空体之时。而称体起
用。度一切苦厄。亦在一刹那时。大般若经云。皆以
无性而为自性。用一刹那相应妙慧。證得无上正
等菩提。是也。(若据不空所译本。即非因地时。乃菩萨入慧光定时说。今按本译。以因地
释。令行人有所措心也。如心地观经云。一刹那心。般若相应。悟三世法无馀。是知以因地为正。言体用皆
在一刹那时者。由五蕴本空。苦厄斯无。故体用同时也。言无分别智者。亦名根本智。若最初一念闻声见
色。得声色自性时。是现量当前。即无分别智照。不属生灭有无。此智才发。分别之心顿泯。当体即是真空。
若见真空。名见佛性。若刹那流入意地。起第二念。分别事理。即是生灭心。生灭妄想相续。念念不住。随他
声色流转。即智而成识。若不起分别。境自如如。即识而成智矣。刹那者。时之极速也。一念中。有九十刹那。
又云。一弹指顷。六十五刹那)。
△三修證之位。】

「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照见。是能入之观。五蕴。是所观之境。正以妙慧照
见五蕴自性。当体皆是真空。故异二乘灭色求空。
若證真空时。能所俱忘矣。照字在果。即观自在之
观字。在因。即吾人率尔心时。不起分别之现量。故
此照之一字。是修般若最初下手工夫之要术。即
无分别智。照而了了者。见非眼根。及眼识所见。乃
现量当前。于一切法。得法自性。不见纤尘可得。所
谓不见色。不见受想行识。非曰不见。见即无见。由
五蕴本空。即是实相。实相无相。故不可见。不可见
而见。洞彻法界。非唯不见世间诸法。于出世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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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禅定。智慧。解脱。三昧。无上正觉菩提。涅槃等法。
悉空。故皆不见。都无所见。名为照见。是见诸法实
相也。瞥有少见。即堕妄想无明窟宅矣。五蕴者。色
受想行识也。蕴以积聚为义。谓诸众生。由此五法。
积聚成身。复由此身。积聚无量尘劳烦恼。而受无
量生死轮回之苦。又名五阴。亦由积聚妄想烦恼。
而阴覆本明真性也。色以质碍为义。谓此身假合
地水火风四大因缘而成幻质。洎外山河大地器
界。凡有形者。皆名为色。受以领纳为义。谓眼耳鼻
舌身意之六识。纳彼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想以
审思取像为义。即意识缘想六尘之境。行以造作
为义。即意识思惟尘境。造作善恶行业。识以了别
为义。名为心王。受想行。是心所。故此五蕴总名身
心二法。此之身心。如幻如化。从因缘生。原无实性。
故佛为瓶沙王说喻。色如聚沫。(因风吹水成聚。体相无实)受如
水泡。(水因物击成泡。起灭无常。众生所受苦乐之事亦尔)想如阳𦦨。(远望旷野。日光
发燄如水。渴者思饮。众生因念成想。终为虚妄)行如芭蕉。(蕉体危脆。中无有实。众生造作
诸行亦尔)识如幻事。(幻术。幻作人马。本无实体。众生识心分别诸法。随境生灭。如幻无实)
菩萨以般若智。观此五蕴。色从四大假合而有。受
想行识。由妄想境界而生。四大妄想。本无自性。当
体即空。故曰皆空。非谓绝然灭无为空。亦非有法
能令彼空。以彼本自空故。众生不了水月空华。故
执五蕴幻有之色。而迷自性之真空。真空幻有。体
无有二。但随凡圣所见不同。若以妄心分别。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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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而遗真空。若以般若观。则真空现。而五蕴亡。
是故真空一显。幻有都灭。即五蕴斯空。而苦厄斯
度。是为到彼岸矣。言度者。脱也。超越也。一切苦厄
者。世出世间诸苦也。此上序述观自在菩萨修證
之旨。乃一经之纲领。使人效而修之。若有上机之
人。睹此便悟无生。如其上上根者。闻观自在名。即
顿證真空。何假后语。如或未然。须详下文。(上言證者。乃證
悟之證。非同二乘取證果位之證。故经云。无智亦无得。下皆同也。镇国云。生死之本。莫过人法二执。迷身
心总相。故计人我为实有。迷五蕴自相。故计法我为实有。智眼照知五蕴和合。假名为人。一一谛观。但见
五蕴。求人我相。终不可得。先观色蕴。是观身。了知坚是地。润是水。煖是火。动是风。观馀四蕴。则是观心。了
知领纳为受。取相为想。造作为行。了别为识。依此身心谛观分明。但见五蕴。求人我相终不可得。名为人
空。若观一一蕴。皆从缘生。都无自性。求蕴相不可得。则五蕴皆空。名为法空。是以照五蕴。而二空理现矣。
言世间苦者。所谓八苦。生。老。病。死。冤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阴盛也。出世间苦者。变易生死也。谓声闻缘
觉菩萨。虽离世间分段生死。而有方便等土变易生死。如初位为因。后位为果。又后位为因。后后位为果。
以其因移果易。故名变易。言分段者。谓三界内众生。随其作业。所感果报。身之形段则有长短。命之分限
则有延促。是名分段生死。以照见蕴中我人空故。灭烦恼障。即度分段苦。以照见五蕴自性空故。灭所知
障。即度变易苦。苦厄虽众。而二死收尽。今见真空。则度厄巳尽矣)。
△二正示法空
分二。初明蕴空。二显空德。
初明蕴空。】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
想行识。亦复如是。」

【此正释明五蕴真空。显非离色明空。及断灭空。以
即色之空为真空。即空之色为幻色。而色是一切
法相之首。故举初摄后。以色义既彰。则万法昭然。
色。即四大幻有之色。空。即般若真空之理。众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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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真空。而成幻有之色。幻有缘生。元无自性。本是
真空。如波外无水。由众生以妄想风。击彼真源。遂
迷源逐浪。沉溺苦津。如来教以般若观慧。照了幻
有。无异真空。如悟波不异水。故云色不异空。如志
公曰。有相身中无相身。无明路上无生路。是也。空
不异色者。真空为万法之体。故本具一切诸法。如
水出生波涛影沫。及随器方圆等相。而众生因执
幻相。故迷真空。如愚夫观波迷水。如来教修般若
观慧。达真空体。无异幻相。如悟水不异波。故云空
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正发明不异之旨。
以不异故。即是之也。又恐人因法成执。犹存色空
二见。如世谓玉石相似。仍存二物。故言不异。今欲
泯此二见。使人妙契色空不二。全体即是。如波即
水。如水即波。动静似分。体无二致。由迷真空。故令
识幻即真。权立二名。元无二物。故永嘉云。无明实
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是知幻境本真。不由
修习。今因迷重。故须般若智照。不假智照。不知本
真。不知本真。致见各异。凡夫执有身心。故见生灭。
受于生死。外道著空。拨无罪福。故堕轮回。二乘妄
见五蕴实有其相。不了缘生。心起厌离。故堕声闻
虽了五蕴诸法缘生。不达无性。故堕缘觉。若了五
蕴诸法无性缘生。缘生无性。无性故空。空即真空。
是名为佛。法身真。空之体。原非断灭。故须于幻有
中求。幻外无真。故曰真空。真外无幻。故曰幻色。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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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幻色。不异相即。是一经之极旨。般若之真宗。
(旧依教释。佛为执有之徒。破色立空。故云色不异空。为执空之徒。破空立色。故云空不异色。为诸菩萨。显
中道观。示实相理。俱立俱破。故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今经幻色当体即是真空。全非破空有之旨。故非
旧释)色蕴既尔。四蕴皆然。故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若具说者。应云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
即是受。馀三蕴例之可知。是名五蕴皆空。今如来
令观此现前五蕴身心。为所观境。不假别求他法
为境。是为最切最要。若能观一蕴空。则蕴蕴皆空。
故圆觉经云。幻身灭故幻心亦灭。幻心灭故幻尘
亦灭。幻尘灭故。幻灭亦灭。幻灭灭故非幻不灭。但
彼经以破幻显真。此经即幻是真。旨虽不同。色心
无异。既知此心。真妄同源。空有不二。即此现前一
念妄想起处。便是真空独露呈前。当下以智观察。
见妄无体。便是真空。即凡心而见佛心。讵可弃兹
幻妄。而别想真如。如弃波求水。乌可得哉。此之空
有不二。真妄同源。非智莫达。故呼舍利子而告之。
舍利是梵语。子是华言。乃如来第一智慧弟子。本
南天竺大论师。提舍婆罗门所生。母名舍利。从母
受称。故名舍利子。此译云身子。以母好形身故。又
译云鹙子。以其母眼明净如鹙鸟之目。或言其母
才辩。喻如鹙鸟。(鹙即春莺。又云百舌鸟是)按。此经六译。而施护
所译本。谓观自在菩萨。在灵鹫山。为舍利子说。既
尔。菩萨下当有言字。今据经文势。及大部般若中。
应是佛说。以文非全部。故无缘起及流通二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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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但取其义。勿泥其迹。若佛说。若菩萨说。皆可
(离色明空者。谓空在色外。如墙处不空。墙外是空。断灭空者。谓灭色明空。如穿井除土出空。以先有后无。
是为断灭。此二非真实心。无知无用。不能现于万法。然外道二乘。皆有断灭。外道断灭。归于太虚。二乘断
灭。归于涅槃。有以此经如馀经。三分分释。从观自在至度一切苦厄。为缘起序分。舍利子至三菩提。为正
宗分。故知以下。皆为流通分。如此亦强为穿凿。然此既云心经。即大部般若之心。故无序分等。慈恩云。录
大经妙最。别出此经。三分二序。故皆遗阙。馀译虽自有缘起之文。而不合众译。但得其旨。不可于此妄生
是非)。
△二显空德分二。初总标。二别释。
初总标。】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是诸法者。即五蕴等法也。空相者。即诸法之真空
实相也。盖前示五蕴幻有。即是真空。而未说其相。
故今示云。是诸法空相。既云诸法空相。则不可离
诸法而别言空相。此直指诸法当体。即是真空之
相。譬如水月镜像。体离生灭垢净增减。故不可作
之令生。坏之使灭。染之令垢。治之使净。加之令增。
损之使减。何以故。以彼影像无实。当体即空。亦如
虚空。不可以生灭垢净增灭名之。真空之相亦尔。
故不可得而名之。乃强名曰实相。实相之相。非五
眼能窥。心智所测。唯證者能知。盖生灭。约指蕴处
界。垢净。约指四谛因缘。增减。约指智得。以蕴等是
迷真逐妄。故见生灭。十二因缘。有流转还灭二门。
其流转门。是苦集二谛。乃世间因果故垢。其还灭
门。是道灭二谛。乃出世因果故净。菩萨修行。道有
所增。而惑有所减。故云增减。今言不生灭垢净增
减。是发明诸法真空相中。本无凡圣修證因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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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直显般若一真空体。使人诸见脱落。一丝不挂。
独露真常。即如如佛(还源观中云。随流加染而不垢。返流除染而不净。在圣体
而不增。处凡流而不减。略疏云。色从缘起。真空不生。色从缘谢。真空不灭。又随流不染。出障非净。又障尽
非减。德满不增。此生灭垢净增减。是有为法相。翻此以显真空之相。故云空相)。
△二别释
分四。初释蕴处界。二释十二因缘。三释四谛。四释
智得。
初释蕴处界。】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
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词。以发明诸法空相不生灭
等之故。故无色受等也。空中者。即空相之中。以真
空实相。本离一切凡圣等法。故无蕴处界因缘修
證之相。至于般若空中。空性尚不可得。况有蕴处
界等法。故云无也。盖无。非同龟毛兔角之无。乃即
一切相。离一切相为无。以妄情一息。凡圣见销。真
空独露。故无蕴处界等可得。无色至行识。是无五
蕴也。无眼耳至触法。是无十二处也。无眼界至无
意识界。是无十八界也。此合六根六尘。为十二处。
(根以能生识为义。尘以染污情识为义)合六根六尘六识。为十八界。
在内为六根。在外为六尘。根尘相对。识生其中。所
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界以界别为义。谓此十八法。各
有别体。义无浑滥。如眼以色为界。耳以声为界。乃至意以法为界。眼不能越色有见。耳不能越声有闻。乃
至意不能越法有知。色以眼为界。以色必眼所见。非声香等能对眼故。乃至意以法为界。以法必意所知。
非声香等能对意故。眼识界。是眼家之识。必依眼根始发。非依馀根能发。而眼亦不能发声香等识。故此
为别。馀可例知)乃至者。是举其始末。而包括其中也。此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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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界。名为三科法门。法门虽三。总色心二法。开合
不同。佛为迷心不迷色人。说五蕴法。合色为一分。
开心为四分。(受想行识皆心分故)为迷色不迷心人。说十二
处法。开色为十分半。(谓内五根。外六尘。法尘半分故)合心为一分
半。(谓意根一分法尘半分)为心色俱迷人。说十八界。开色为
十分半。(准上应知)开心为七分半。(谓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加意根一分。法
尘半分)如来逗众生机。说此三科法门。各随根性。任
修一法。即能悟入。今此般若真空门中。都无是事。
是故言无。正显真空实相体非质碍。领纳。审思。造
作。了别。积聚之相。故无色受想行识也。真空实相。
体非根尘。能入所入之相。故无十二处也。真空实
相。体非根尘识别之相。故无十八界也。
△二释十
二因缘。】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名十二因缘。亦名缘起。亦名缘生。所谓无明缘
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
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言无
明者。昏暗义也。(谓过去世烦恼之惑。覆盖真性。无妙觉之明。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
尘缘影为自心相。故名无明。大般若经云。如无所有。如是而有。若于如是无所有法。不能了达。说名无明。
何等法无所有。谓蕴处界。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彼由无明。及爱势力分别。执著断
常二边。由此不知不见诸法无所有性)行者。造作也。(谓过去身口。造作善不善业。故
名行)识者。心王也。(真妄和合。名之为识。由过去惑业相牵。致令此神识。投托母胎)名
色者。名即心。色即身也。(从托母胎。至第五个七日。生诸根形。四肢差别。是为
名色)
六入者。六根也。(从名色后至第七个七日。六根开张。有入六尘之用。故名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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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六处)触者。触对也。(从出胎巳来。至三四岁时。六根虽触对六尘。然未能了知生苦
乐想。故名为触)
受者。领纳也。(从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因外六尘。触对六根。即能领纳
前境好恶等事。然犹未能起淫贪等心。故名为受)
爱者。贪爱也。(从十四五岁。至十八
九岁。贪于姓欲诸境。及胜妙等事。然犹未能广遍追求。故名为爱)
取者。求取也。(从二
十岁后。贪欲转盛。于五尘境。广遍驰求。故名为取)
有者。后有也。(因驰求诸境。起善恶
业。积集牵引当生三界有漏之果。故名为有)
生者。受生也。(今现世所作善恶之业。后
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故名为生)
老死者。衰坏也。(谓来世受生巳后。五蕴之身。衰
巳还坏。是名老死)此十二法。展转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
名为缘。三世相续循还无有间断。如轮回转。故曰
轮回。始由过去世无明行为因。招感现在识名色
六入触受五者为果。由现在果。起爱取有三者为
现在因。由现在因。而感未来世生老死之果。此是
生相。即凡夫法。名流转门。若缘觉人。悟此诸法缘
生。而无明灭则行灭。乃至老死灭。此是灭相。即缘
觉法。名还灭门。若以般若观慧。照了无明体性皆
空。无生灭相。故云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
死。亦无老死尽。言无无明。是举流转初相空。亦无
无明尽。是举还灭初相空。乃至无老死。是举流转
末相空。亦无老死尽。是举还灭末相空。尽即灭也。
此盖举其始末空。而该其中。以显般若真空。体非
流转还灭之相。故无十二因缘也。
△三释四谛。】

「无苦集灭道。」

【苦即生死苦果。集是惑业苦因。此是世间因果。灭
即涅槃乐果。道是道品乐因。此是出世间因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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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论云。世间及身。是苦果。贪爱瞋痴等诸烦恼。是
苦因。烦恼灭。是苦灭。灭烦恼方法。是名为道。如来
说此四圣谛法。盖为凡夫二乘。不知三界五蕴诸
法。如幻如化。本自无生。性相寂灭。生死涅槃。犹如
昨梦。而于无生法中。妄见生灭。横受轮回。譬如阳
𦦨无水处。妄作水想。徒自疲劳。是故如来令彼知
苦断集。慕灭修道。暂息苦本。声闻不了。耽寂灭乐。
以为实證。大乘菩萨。修般若观。见真空理。无生灭
修證之法。生灭修證。自性空故。故云无苦集灭道
(谛者。审实也。凡夫虽有苦集。而不审实。不得称谛。无倒圣智。审知境故。故名圣谛。道品者。即三十七品菩
提分法。详馀经论)。
△四释智得。】

「无智亦无得。」

【智即能观之智。得即所證之理。意明不但无蕴处
界谛缘诸法。即三乘人能證所證。及修般若菩萨
空诸法之智。与空智之所得理亦无。盖法性如空。
以眼病故。于空见华而取證。故大般若经云。欲知
说如来不能證诸佛法秘密义趣。当学如是甚深
般若波罗蜜多。何以故。所證佛法及能證者。不可
得故。又云。于一切法胜义谛中。能證。所證。證处。證
时。及由此證。若合若离。皆不可得。不可见故。菩萨
于诸法空。不应作證。谓观法空时。先作是念。我应
观法诸相皆空。不应作證。我为学故。观诸法空。不
为證故。观诸法空。乃至我于无上正等菩提。今时
应学。不应作證。故智度论云。菩提深入空故。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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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空。涅槃亦空。故无所證。以證不證法不可得故。
始从五蕴。终至四谛。乃三乘人修道所观之境。今
修般若。如大火聚。无论净秽。触处皆烧。是故真空
理显。凡情荡尽。真如圣境。一切智智。悉不可得。故
世之蕴处界。出世之四谛因缘。以至能證所證。莫
不皆空。是则人法两忘。境智双泯。如病去药除。故
云无智亦无得。
△三依法修證分。二初明菩萨得
涅槃二。明诸佛得菩提。
初明菩萨得涅槃。】

「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
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以无所得故者。承上诸无字而言。谓由前诸法无
所得之故。菩萨因依之而修得究竟涅槃。故此无
字乃统一经之旨。盖由法性如如。体本寂灭。若以
有所得心。即迷本真。失于般若观慧。何由远离颠
倒。得于究竟涅槃。涅槃经云。无所得者。则名为慧。
菩萨得是慧故。名无所得。又无所得者。名大涅槃。
菩萨安住大涅槃中。不见一切诸法性相。故名无
所得。又无所得者。名为大乘。菩萨不住诸法。故名
大乘。清凉云。无所得即般若相。由得般若无得智
慧。故方得也。大品云。以无所得而为方便。智度论
云。有二种空。一无方便空。故堕二乘地。二有方便
空。则无所堕。直至无上菩提。复有二种空。一但行
空。堕二乘地。二行不可得空。空亦不可得。则无处
可堕。故诸菩萨以般若方便观慧。照诸法空。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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蕴处界因缘谛相。及能證所證。皆无所得。以此无
所得心故。而依般若修行。则业累解脱。由依此修
行故。则惑不碍心。境不碍智。故心无挂碍。由无挂
碍。则业累解脱。以业脱故。则外无三界果报之恐
怖。由无果报。则内永离烦恼之颠倒梦想。以离烦
恼。则真常独露。是为究竟涅槃。斯显般若真空。体
非生灭。违因失果。故诸菩萨。于一切法无所得。是
得究竟涅槃。然一大部般若。皆以无所得而为宗
致。设有一法过涅槃上者。亦如梦如幻。悉不可得。
故大般若经云。虽达一切法自性皆空。而诸菩萨。
因此般若波罗蜜多。證得无上正等菩提。转妙法
轮。度无量众。虽證菩提。而无所證。證不證法。皆不
可得故。以不可得。即无能證所證诸忘知见。由无
妄见。故无颠倒之烦恼。若有所證。即是颠倒梦想。
岂得涅槃菩提。金刚般若不坏假名论云。若论菩
萨證真实时。乃至法身亦无得故。菩提萨埵者。是
能依之人。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所依之法。心无挂
碍颠倒梦想。是能空之障。究竟涅槃。是所證之果。
究竟涅槃者。五住究尽。二死永亡。名为究竟。亦名
无馀。以究尽涅槃之际故。复名无住处涅槃。非同
二乘。但离见思惑。名为解脱。权得化城之涅槃。诚
非究竟。梵称涅槃。华言圆寂。圆。谓德无不备。寂。谓
障无不尽。亦翻大灭度。大即实相。灭即蕴空。度即
越苦。又大即法身。灭即解脱。度即般若。菩萨修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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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观诸法空。实相理显。了生死幻身。即本法身。烦
恼即般若。结业即解脱。此则三障顿空。三德斯圆。
是谓究竟涅槃(三障者。即业障。报障。烦恼障也。业能缚众生。在生死狱。不得解脱。故
名挂碍。三界果报。犹如火宅。是可畏相。故名恐怖。无明体性。是颠倒法。犹如梦想。故名颠倒梦想。由离烦
恼。则不起惑结业。由离结业。则无果报矣。五住者。即五住地惑。此惑能令众生。住著生死故也。一。一切见
住。即三界见惑也。二。欲爱住。即欲界思惑也。三。色爱住。即色界思惑也。四有爱住。即无色界思惑也。五。无
明住。即根本无明惑也。二乘未了此惑。故沉滞于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萨。方便断除。犹馀惑未尽。故住
实报土。今修般若。馀惑顿破。故名究竟)。
△二明诸佛得菩提。】

「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

【三世者。过去。未来。现在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者。华言无上正等正觉。即诸佛所證之道。意明非
独菩萨以无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涅槃。三世诸佛
亦以无所得心。依般若而得无上菩提。菩提涅槃。
原无二路。皆依般若而得。舍此般若。而无有得之
者。故大般若经云。一切如来应正等觉。乘如是乘。
行如是道。来至无上正等菩提。此乘此道。当知即
是甚深般若波罗蜜多。摩诃般若经云。诸法自相
空。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云。菩萨行般若
作佛巳。变名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菩提是智
德。涅槃是断德。菩提涅槃。其名虽二。而皆是极圣
所證二转依果。以惑非智而不断。智非断而不圆。
故大般若经云。菩萨于菩提道。及一切波罗蜜多。
巳圆满故。由一刹那相应妙慧。證得如来一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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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尔时一切烦恼习气相续永不生故。名无馀断。
则名如来应正等觉。是知如是二果。皆依般若波
罗蜜多而得成就也。佛者。梵音具云佛陀。华言觉
乃穷理尽性之称。所谓悟性真常。了惑虚妄。运无
缘慈。度有情界。行满果圆。故谓之大觉也。大般若
经云。于一切法。自然开觉。故名佛陀。如实开觉一
切有情。令离颠倒恶业众苦。故名佛陀。以何义故。
名为菩提。證法空义。及證真如义。是菩提义。诸佛
所有真净妙觉。故名菩提。诸佛由此现觉诸法一
切种相。故名菩提(如来者。谓乘先佛道来成正觉。故名如来。又然诸法相。有佛无
佛。法界法尔。佛于此相。如实现觉。故名如来。又如来依般若波罗蜜多。如实觉一切法真如。不虚妄。不变
异。由此觉真如相故。说名如来应正等觉。言智德者。谓以平等智慧。照了诸法圆融。通达无碍。随众生机。
为其演说。而无差谬也。断德者。谓断除一切烦恼惑业净尽无馀。随所化住处。恶不能染。纵任自在。而无
累缚也。二转依果者。以悟烦恼即菩提。故转烦恼而依菩提。乃诸佛所證之道。以生死即涅槃。故转生死
而依涅槃。是诸佛所證之果也)。
△四结赞功能。】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
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

【故知者。承上菩萨诸佛。皆依此深般若而證得涅
槃菩提。由是故知般若功用。不可思议。非名言数
量能宣。乃以四种咒而赞喻之。神以不测为义。明
能破暗。谓此般若神功妙用。非心量所知。能灭无
明痴暗。而显真空智理。證得菩提涅槃。更无有法
出于其上。故云无上。是诸佛秘密之心印。故亦无
有法与之比伦。故云无等等。又此般若名无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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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无有无比法与之比。故名无等等。五住结尽二
死俱亡。四生果谢。万累都损。故云能除一切苦。如
是般若妙用难思。了妄即真。即凡成圣。决定息苦
无疑。特令众生信受奉行。故云真实不虚。大般若
经云。学此般若波罗蜜多大咒王时。于我及法。虽
无所得。而能證得无上正等菩提。(智论云。何故名般若为大明咒。
谓诸外道。俱有种种咒术。利益人民。能随意所欲。使诸鬼神。大得名声。人民归伏。般若波罗蜜。于诸咒术
中。是大咒术。常与众生道德乐故。诸馀咒术。能起贪瞋烦恼。自在作恶。堕三恶道。是般若波罗蜜咒。能灭
禅定佛道涅槃诸著。何况贪瞋粗病。是故名为大明咒无上咒无等等咒。又是咒能令人离老病死。能立
众生于大乘。能令行者。于一切众生中最大。是故言大咒。能如是利益。故名无上。古有仙人。所作能知他
人心咒。名抑叉尼。能飞行变化咒。名揵陀梨。能住寿过千岁万岁咒。于诸咒中。无与等。于此无等咒术中。
般若波罗蜜。过出无量。故名无等等。又诸佛法名等。般若波罗蜜。得佛因缘。故言无等等。又诸佛于一切
众生中名无等。是般若咒术佛所作。故名无等等咒)。
△二密说般若。】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

揭谛揭谛。波罗揭
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此密说般若。是不思议境。体即真空。无异显说。但
以显说。恐人依文解义。依说起见。复执真空实有
其体。遂成实法。还同生灭。不知真空亦空。而反生
执著。复堕无明。故大般若经云。一切法自性空。空
性不应执著空性。空中空性尚不可得。况有空性
能执著空。所以不了真空本如。便以智求智。智则
成解。解即失真。起于照心。照则立境。随照失体。返
成影事。是以大智居于目前。翻为名相之境。故永
嘉云。不离当处常湛然。觅则知君不可见。今此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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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般若。正使人情忘智泯。不假寻求。真空现前。倏
然默證。踰于符契。故谓之曰咒。即如来难思秘密
真实之语。咒愿众生如佛无异。是故持诵者。当空
其心。而一其念。念念无间。如蜾裸之咒螟蛉。自然
冥妄契真。即凡成圣。或云显说令解生慧。灭烦恼
障。密说令诵生福。灭罪业障。或有强释。以揭谛翻
为度。波罗为彼岸。僧为众。谓自度度他。与众同到
菩提彼岸。如是翻释。有乖至理。全非圣意。既云密
说。人宁解之。尚非小圣因位菩萨能测。况容凡愚。
可以义释。名言双绝。理事两忘。烁迦罗眼。窥摸不
著。一落心思。便成知见渣滓。知见立知。即无明本。
无明斯立。万劫汩沉。一切苦厄。何由度哉。心思若
绝。知见是泯。无明斯破。而彼岸斯到矣(萨婆诃。即娑婆诃。翻
速疾成就。又云是圆寂义。其义众多。详如馀处)。】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添足(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