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心印疏-清-溥畹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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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心印疏卷下
大清钦赐云南法界寺讲经广陵沙门溥畹述

【△次明菩提无法正显般若本体三。一正明菩提
无法二。一当机蹑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问初发菩提心也。良以欲发菩提心者。必先降
伏妄想执著。而安住般若无住真心。方为稳当。设
或不然。而此妄心。不能降伏。处处攀缘。头头染著。
则与无住之理。有相乖角矣。是以世尊先答降伏。
次明安住。意谓苟能安住无住。则妄想执著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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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降伏而自降伏矣。若然。则安心巳竟。觉道可
成耳。故前种种勘验。展转发挥离相无住之旨。尚
未曾说菩提之心。是如何发。无上之道。是如何成。
当机至此。蒙佛指示离相度生。无住行施。是未降
者降矣。未住者住矣。然且不知阿耨菩提之心。果
有所发。无所发耶。无上正觉之道。为有所成。无所
成耶。是以兴问。盖当机意谓向来请问善男子善
女人。发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蒙佛慈悲。巳
为开示住降之义。我巳信解。但发心之义。尚未发
明。伏望如来。不吝教言。再求伸释。庶令而今而后。
这般善信男女。于阿耨菩提之法。以便发心修證
也。
△二世尊直答三。一蹑前住降无法。】

「佛告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
众生巳。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
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蹑前降住。为将答发心无法之端也。者之一字。
即指发心人也。当生之生。即生发之生。是心者。承
上指下。承上。则逆指前文无住行施。并应无所住
而生其心。亦即应生无所住心之心也。盖佛意云。
此理巳明。何须再问。况我巳说菩萨但应如所教
住。而发心者。应发如是无住之心。即是菩提之心。
是则住无所住。无住而住。方为真住。心既无住。法
岂有实。而无住之法。是为如是。指下则降心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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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过度生离相而巳。须知此中正明菩萨上求
下化之心也。若上之无住行施。乃上求也。此之离
相度生。即下化也。经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等。正
下化之事也。
我应二字。乃教其度生为巳任也。何
则。菩萨之道。利物为先。自虽未度。先度人者。菩萨
发心。故云。我应灭度一切众生。即前文当生如是
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等。言灭度一切巳。巳即尽
也。正明菩萨度生时。必先了知生佛平等。一如无
二。故度尽一切。而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下。
徵释。以一切众生俱涅槃相。不可更灭。一切众生
俱菩提相。不可复得。佛乃巳證之众生。生即在迷
之诸佛。所以真如界内。绝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
无自他之形相。菩萨虽知平等实际。不受一尘。而
不妨佛事门头。不舍一法。以是义故。做出空花佛
事。启建水月道场。降退镜里魔军。證得梦中佛果。
是以诸佛时时度心内众生。众生时时成自性诸
佛。故佛虽度尽众生。而实无一生可度。不过示其
本有。令复本觉而巳。此如医者之治目。但去其翳。
非别与光明也。
何以故下。乃徵出度生离相之义。
谓何所以故。说灭度一切众。而实无一生灭度者
何故。以菩萨但萌一念能度之心。即有我相。彼为
所度。即是人相。能所不忘。乃众生相。耽著是法。为
寿者相。若然。则与颠倒凡夫。有何异乎。故言即非
菩萨。此正反显度生菩萨。必达心佛众生。三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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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决离我等四相也。既能离相。则降心之法。亦不
过如是而巳矣。
△二正明发心无法。】

「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心者。」

【此方正答无法发心也。所以者何。乃释上文一有
我等四相。即非菩萨之义。意谓菩萨之所以称菩
萨者。乃觉有情也。所以上求觉道。下化有情。以能
发菩提心。能化有情而得名也。然虽如是。要忘能
所始得。须识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设或不尔。
则四相宛然。触途成滞。故凡要发菩提心者。应知
上无佛道可求。下无众生可度。无佛可求。则不住
圣解。无生可度。则不落凡情。由是圣凡情尽。人法
双忘。见到于此。名为发心。證到于此。名为證果。然
为菩萨者。初发心时。既实无有法为发心。而證果
觉时。则亦无有灭度众生之法矣。故曰实无有法。
发菩提心者。
此中实无有法之无字。最为要紧。乃
一经之宗眼。不可忽过。不惟无其有。亦且无其无。
不但无有法。亦且无无法。若望前降心。则无心可
降。住心。则无心可住。于现前。则菩提无法可发。设
或望后。则得果无法。得记无法。转释无法。度生无
法。严土无法。达我无法。以此观之。通前彻后。一卷
经文。结穴于此。唯一无字。消归尽矣。所谓无凡无
圣。无染无净。无高无下。无虚无实。故云实无有能
度所度。能施所施。能降所降。能住所住。苟能达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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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之法。方是菩萨发菩提心也。
故后文云。通达
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良有味焉。言发者。
谓显发也。亦生发也。者之一字。乃指其人。即能发
心者。以此心体原无一法。不过以无我无人。修一
切善法。藉此以显发耳。正谓无法而发。发而无法
也。故知菩萨最初发心时。尚无有法。而至度生时。
岂转有法哉。嗟夫。善财若解如斯旨。焉向南询五
十三。
△三分示因果无法二。一约果三。一得果无
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
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

【此佛引自为證。以实前说之不虚也。谓汝闻我说
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于汝意地之下。是为云何晓
解。还将谓有法发菩提耶。向下问辞。乃世尊用白
拈手段。所谓避实击虚。打草惊蛇也。何则。欲明菩
萨无法发心之旨。遂将自巳无法得果为问。正是
勃鸠树上鸣。意在麻园里。既知如来昔于然灯时。
实无有法得果。则知菩萨今于释迦处。亦无有法
发心。故云如来于然灯所。有法得菩提不。
此所重
者。正在法字。且与前问然灯之事。言虽彷佛。意不
雷同。彼曰于法有所得不。是知于法。义属于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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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外见。此之有法。义属于自。乃内心之障。下以不
之一字。而诘问者。正是要显实无有法。发菩提心
也。不意当机。果是具眼衲僧。妙契佛心。即对之曰。
不也。此为问处分明答处亲。虽然如是。须识当机
言中影响。句里春秋。非同向者之不也。不可不辩。

盖空生意谓。发乃初心。其位属因。得是后心。其位
属果。初既实无有法发心。后岂有法得果。是故以
前解后。将后證前。决定其义。故曰不也。然如我解
者。此又尊者转身句子。足见其活泼处也。意谓若
论如来现今成佛。由得菩提而来。似乎不可言无。
但我解无法发心之义。以是推之。则又似乎无法
得菩提矣。总之不肯硬作主张。故云如我解也。如
来见其徘徊观望。因为印證。决定其旨。免有犹豫。
故曰如是。连言如是者。然之之辞。明其所解巳当。
不必踌蹰矣。何则。因闻无法以发心。而解无法得
菩提。则始终如是。因果如是。毫釐不爽。真所谓发
心究竟二不别矣。
向下世尊恐伊首鼠。语仍两可。
故告之曰。须菩提。当知我如来得菩提时。实无有
法。只此实之一字。乃是千金不易。决定之辞。正是
山王可动。此字难更。实实在在无一法也。
△二得
记无法。】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
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
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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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
尼。」

【此正反释上文。以明得记所以。然我世尊。恐其众
生不能深信发心无法之旨。是以再拈本因。展转
伸示。故曰。若我有法得菩提者。则然灯佛必不与
我授无生记云。此摩那婆。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矣。须知若有法得菩提。乃反说也。正显此实无有
法。得菩提耳。
梵语释迦。此云能仁。亦云能忍。设有
法见。何名能忍。见相发心。何名能仁。梵语牟尼。此
云寂默。若实有法。彼佛即传。何记当来。然且彼与
我受。三业皆动。何得名寂。若有所付。必有所嘱。云
何名默。是知能仁者。盖谓心性无边。含容一切能
忍者。以不见有少法生。亦不见有少法灭。所谓深
契无生法忍者也。寂默者。乃是寂而常照。照而常
寂。寂照互融。正为说时默。默时说。故说而无说。默
亦非默。直至心行路绝。语言道断。妙入无为。深达
无法无非法之旨。方获斯记。而得斯嘉号。真所谓
名下无虚矣。以是义故。则知菩提非关发心而后
有。亦非解脱而后得。佛果尚尔。因心亦然。则实无
有法之义。斯可明矣。所谓金屑虽贵。落眼成尘。但
有一法。则非平等真如。实际理体矣。
△三转释无
法二。一法释二。一正释无法。】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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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藐三菩提。」

【此转释上文得记无法的所以。此何以故下。徵释。
谓何所以故。定要实无有法。方才得记。聻。盖然灯
记我名佛。是法身第九号。记我名如来。是法身第
一号。然法身之外。别无一法。名为如来。言如来者。
即诸法如义。此正老汉自称而自释。真所谓怜儿
不觉丑也。诸法如义者。即阴处界等。诸有为法之
真如义也。佛證此理。名曰如来。然此一名。通乎凡
圣。但众生妄想执著。盖覆真如。名为如去。须知去
而未去也。诸佛以离相无住之智。彻證真如。名为
如来。应知来而无来也。故知其如本不来。来自如
矣。正谓开池不造月。池成月自来。良以一切众生。
来而不如。出世小圣。如而不来。即权位菩萨。虽如
而未能尽如。纵来亦未能尽来。唯佛与佛。方能尽
如尽来耳。尽如。则尽真如际。尽来。则空有情界。由
是义故。方名如来。此从真如实际中来。即诸法之
如义也。
若有人言下。谓有世人。不知如来之名。是
诸法中真如之义。将谓别有一法。得菩提者。始名
如来。若是。则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非知如来之义
者。以如来乃从诸法如义中来。则一切时。一切处
无不是如。无不是来。所谓如不住如。无往而弗如。
来亦无来。无来而不来。是则事事皆如。法法具来。
而然灯佛安得有法可与。然我亦焉能有法可得。
故曰。须菩提。实无有法。得菩提也。此中所重。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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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字。所谓无上正等正觉者。即真如之异名也。乃
人人本具。设或了得平等真如则事事物物。无欠
无馀。无所缺少。无可加添。故曰无上。识取此理。因
地幻修。果中幻證。头头总是。物物全彰。称之正等。
苟能了悟真如。顿空四相。彻證三空。似莲花开。如
睡梦觉。即名正觉。非真如外。别有此无上正等正
觉之可得也。故佛决之曰。实无有法得菩提也。

二释法非法。】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
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双释上文以无实无虚释无记莂中。而得记别
也。以一切法皆是佛法。释诸法如义也。故云须菩
提。如来所得阿耨菩提之法。即心佛众生。三无差
别之理。于是之中。无欠无馀。所谓在圣不增。处凡
不减。平等真如。实相妙法。不可以色相见。不可以
言说求。故曰无实。此上文所以言实无有法。以有
法不得记者此也。然亦不异色相外。别有平等真
如。不离语言外。别有实相妙理。故曰无虚。此上文
所以言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
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无法而得记者。此也。

故二字。蹑上如来说一切法者。即阴处界等。世间
之法。皆是佛法者。谓即如义故。此正释如来者。即
诸法之如义也。即楞严云。如是五阴。六入。从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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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至十八界。皆如来藏。妙真如性。须菩提所言下。
结成无实无虚之义。
盖说一切法者。无非为一切
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是故如来称性而谈。一切
世间山河大地。草木丛林。松直棘曲。鹄白乌玄。皆
真如心中。自性佛法。故法华云。资生业等。皆顺正
法者是也。所谓无明实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
身。则无一法而非真如。正是世谛语言皆合道。谁
家弦管不传心。故佛依俗谛而言一切法也。即非
者。正是不可执一切法皆是真如佛法也。若谓法
皆佛法。即尔目前一一指陈。法法之中何者为佛。
那是真如。以一切诸法。体性空寂。本来无有世界
众生。故云即非一切法。此佛依真谛而说也。是故
等。正明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谓染净圣凡。情与无
情。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无非佛法。正是青青翠竹。
郁郁黄花。高高之山。溶溶之水。无一法而非真如
佛法也。此依即俗即真。中道第一义谛而说也。固
知一切非一切。则无实矣。一切即一切。则无虚也
明矣。亦说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故曰无实。由
无所得。而今日得以成佛。名释迦牟尼。此所以为
无虚也。
△二喻释。】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
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以喻结法也。前文以须弥大身。喻结应无所住。
而生其心。此复以非身大身。喻即非一切法。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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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法。以结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也。盖佛说譬如
人身长大。配上文所言一切法喻真如法身。遍在
俗谛。具无量功德名大。乃相大也。须菩提言。世尊。
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配上文即非一切
法。喻真如法身。离一切障。独居真谛名大。为用大
也。是名大身。配上文是名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即
俗即真。有相有用。名为妙大。是体大也。故论云。非
身者。无有诸相。是名大身者。有真如体。名妙大身。

问。经文才举譬如人身长大。佛言似尚未竟。当机
何得平空拦住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
大身。是名大身。若是。则当机岂不卤莽乎。答。查馀
五译。文势皆然。审其所以。知非当机答辞。乃佛拈
前无住章中。当机巳解之文。为此中结證之辞。如
曰。我说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明真
如法身。非大为大。曾对汝说譬如人身长大。汝须
菩提言。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汝既知前无住为大。应亦知此无法为大。更复何
疑。此正喻结实无有法也。
△二约因三。一明度生
无法。】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
即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
故佛诸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此示实无有法。名为菩萨。应前当生如是心也。由
上如来引巳于然灯佛时。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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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菩萨作则。故兹特示云。菩萨亦复如是。设作一
念。我能度生。则非菩萨。何则。以其有生可度。则能
所不忘。四相宛尔。何得名之为菩萨。故云即非菩
萨。然则如何方为菩萨。聻。须菩提。应当了知。若据
实而言。须破三执。證三空。了诸法如幻。全一平等
真如。实相妙体。除此之外。实无别有之法。方得名
之为菩萨也。以是义故。佛说一切法。既一切法皆
是佛法。则无复四相矣。故云是故一切法。无我人
等相。以我人等无故。则能所俱空。并其俱空亦空。
实无一法当情。则菩萨虽终日度。而无一生之可
度。虽终日说。而无一法之可说者此也。斯正菩萨
度而无度。无度而度也。
△二明严土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此示真如自性。法身地上。亦无所严之土。故言须
菩提。若使上求下化菩萨。凡萌一念能所。谓我能
庄严佛土。是自誇其德。自伐其功。即为三轮不泯。
四相全具。何得谓之上求大觉。下化有情之菩萨
哉。故言即非菩萨也。何以故徵释。谓既真如自性。
菩提法身。不可以言庄严。何所以故。如来寻常又
教菩萨修六度。化众生。庄严佛土耶。以寻常教庄
严者。乃就俗谛明真如法身有庄严也。今日说即
非庄严者。是就真谛说真如法身。本来清净。犹若
太虚。若欲庄严。即是为混沌以开窍。代虚空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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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可谓无事生事矣。须知心净土净。将甚庄严。故
说即非庄严。此明当体全空也。是名者。乃就胜义
第一义谛。明真如法身。不落有无。远离凡圣。虽无
庄严。然亦不废庄严。故云是名庄严。是于无庄严
中。而说庄严也。正教菩萨以游戏神通。净佛国土。
成就众生耳。
△三明达我无法。】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结菩萨实无有法也。正谓度生庄严。展转推穷。
实无有法。然则须菩提。凡言有生可度。有土可严。
即不名菩萨者何也。以能通达无我法者。方是菩
萨。设言有生能度。则不达众生性空。若云有土可
严。是不达诸法性空。是则三执具而三空隐。安得
谓之菩萨。故云即不名也。今既于此通得众生性
空。自无我执。达得诸法性空。自无法非法执。是三
执破而三空显。故如来说真是菩萨。此中经文。应
云。通达无我无法。其义始足。以秦译尚减。略一无
字耳。且经文有三番即非菩萨之语。初约能发心。
次约能度生。三约所严土。皆反显不得人法俱空。
即非菩萨。至此文义皆极。故顺结之曰。若果真是
菩萨。自必人法俱空。方名真是。
然真是二字。翻前
即非。此佛语照应之妙。如珠之走盘。狮之掷儿。一
点不放空也。言真是菩萨。则能通达此法。所谓通
则无物可壅。达则无法可碍。正是一窍虚通。八面
玲珑。无象无私春入律。不留不碍月行空。若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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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通达无我.法者。不入世间妄情。不落出世圣解。
此则为真实发菩提心之真菩萨也。设不达此。则
不得名菩萨矣。
△二直显般若本体二。一审示三。
一约知见圆明三。一示佛见圆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
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
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此因前文说通达无我无法真是菩萨。恐其菩萨
未识真如不变。而妙能随缘之义。或执之曰。无我
无法。只此就是真菩萨矣。将谓究竟要知虽无生
法二执。若一执定以此为是。则又坐在俱空境上。
正是云门道的法身有两般病。到得法身边。为法
执不忘。巳见犹存。是一。直饶透得法身。放过即不
可。仔细检点将来。有甚么气息。亦是病。故文殊暂
起法见。如来威神。摄入二铁围山者此也。此正为
只知寂然不动。以为了当。庶不解感而遂通的道
理。岂不向死水里渰杀耶。故佛历历审问。以发明
耳。良由如来圆具五眼。故能彻见三心。以心非心。
则众生性空。悟得此理。虽是终日度生。而实无众
生可度。斯教菩萨虽无我法。不妨称性起用。而炽
然度生也。故说如来五眼。不离众生肉眼。正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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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平等。以證上文。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
之义也。
此先问云。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
不。且道瞿昙老子。为甚么发此一问。向下当机。意
谓纵观如来青莲花眼。亦在佛面。故云如来有肉
眼。这是甚么意思。岂有三界大师。四生慈父。尚不
知平日具眼不具眼。转向当机口角边觅消息。讨
下落耶。盖我世尊。良有深意。所以道如来还有肉
眼不。只此一问。将个般若本体。平等真如。满盘托
出矣。何则。以当机答有肉眼。既有肉眼。则我如来
不异凡夫。且凡夫亦有肉眼。则凡夫何尝非佛。故
云有肉眼。是明生.佛平等之道也。
又问如来有天
眼不。盖当机意谓佛号天中天。岂无天眼。故云有
天眼。则我如来何异诸天。且诸天亦有天眼。何异
于佛。此明天.佛平等也。
次又问云。如来有慧眼不。
此慧眼即小乘圣人具者。故经云。我从昔来。所得
慧眼是也。而当机谓佛乃圣中圣。乌得无慧眼。故
答之曰。有慧眼。既有慧眼。则我如来何异小圣。然
且小圣亦具慧眼。则小圣与佛何殊。此正显小大
平等也。
而更问云。如来有法眼不。当机意谓佛号
法中王。乌可无法眼。故云有法眼。既有法眼。则我
如来何异菩萨。然则菩萨亦具法眼。又且菩萨与
佛何别。此明因果平等也。如来至此。更复问曰。如
来有佛眼不。当机谓三觉圆明。称之为佛。奚无佛
眼。故答之曰。有佛眼。既有佛眼。则我如来与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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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且诸佛亦具佛眼。于我如来无别。此显唯佛
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佛佛道同也。不唯佛与
诸佛是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圣同圣。在
菩萨同菩萨。在诸佛同诸佛。所谓溪山虽别。风月
是同。正明平等真如。实相本体。在圣不增。处凡不
减。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者。此也。然上五
眼。若局而论之。则各有拣别。所谓天眼通非碍。肉
眼碍非通。法眼唯观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
照异体还同。以是义故。后后胜于前前。而前前劣
于后后。故凡夫唯一。天人通二。小圣具三。菩萨有
四。唯佛具五。所以彻见真如。生佛情空。一相平等
也。
△二示佛知圆知。】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
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
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
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
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
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
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以上文明佛能见之眼。此明所见之生心也。须菩
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沙。佛说是沙不。乃即事以
验證也。如是世尊下。即当机證信。佛具肉眼。不异
凡夫。以凡夫说是沙。佛亦说是沙。然凡夫但知是
沙。不知一河之沙。数有多少。佛则知之。此佛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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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眼。虽然示同凡夫而凡夫不可及也。
须菩提。于
意云何下。如一恒河中所有沙等。此验佛有天眼
也。一恒河长四十里。其中沙细如面。有一沙。派一
河。派尽其沙。则恒河之多无量。无边恒河沙。以派
世界。有一沙。计一世界。每一世界。各有三千大千
之数。则世界复成无量无边。在诸天眼。纵能知一
河沙足矣。而况沙等恒河。复派沙等世界。而界复
各具三千大千之数。则诸天之眼。不能及矣。然佛
虽曰天眼。则能尽见。正谓山河天眼里。世界法身
中。虽佛示同天眼。而诸天之所不能及也。
然佛告
须菩提下。明佛具慧眼之实。言国土者。即世界也。
谓无量无边沙数世界。每一世界。有若干众生。一
一众生有若干心性。在二乘慧眼。纵有他心。亦不
及此。而佛虽示同慧眼。无分情器。一切悉见。此所
以超乎二乘。而二乘之慧眼。不可得而比也。何以
故下。徵明佛具法眼之实。谓何所以故。沙界生心。
佛悉尽知。聻。以众生心行虽多。不过以颠倒妄识
为心。皆非真实常住之心。故曰如来说诸心为非
心也。是名为心者。正言妄识原无实体。徒有心名
而巳。在菩萨虽具法眼。尚未彻见生心皆妄。诸法
尽空。然佛虽名法眼。而能尽知尽见。故法华经云。
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见者。乃至汝等天人。皆应到
此。觐无上尊。以是而观。则菩萨法眼。却又不可及
矣。
所以者何下。徵释非心为心。以證佛具佛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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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谓如是沙界无边。众生无量。心性若干。佛悉知
之者何也。良以一切众生。三世迁流。妄想之心。原
无实体。皆不可得也。故云过去现在未来。皆不可
得。言过去巳灭。未来未至。现在不停故也。
古德有
云。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处妄缘无。妄缘无处
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应知佛眼乃五眼之最。
求其致极。不出觅三世心不可得处而见。所以前
章谆谆教菩萨发心度生。严土。皆不可得的。实无
有法而为心者。此也。故可禅师求达磨安心。磨云。
将心来为汝安。可云。觅心了不可得。磨云。为汝安
心竟。即德山向婆子买油糍点心。婆问三心不可
得。汝点那一心。德山无对。迨至龙潭。吹灭纸灯始
悟。虽然也只会得个不可得心现前。诸人且道不
可得心。毕竟是个甚么。切莫作麻三斤。乾屎橛会。
若是恁么见解。则早落可得心。直饶不恁么。亦落
可得心也。
△三示实福非福二。一明有实非多。】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
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
是因缘。得福甚多。」

【此承上文谓我言三心皆不可得。于汝须菩提意
下云何。设若有人。以不可得心为因。用满三千大
千七宝为缘。布施与人。此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当机谓如是世尊。此如是者。正明以不可得心。如。
于真如性空之是。故应和同声而答之曰。如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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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此人既以不可得心为因。用七宝布施为缘。且
布施七宝。复不住相。则福感无漏。诚甚多矣。此言
甚多者。以七宝布施。纵虽住相。其福巳多。况不住
相。则所感福德。岂不甚多者哉。他译此甚多下。皆
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译略此。或问。心既不可得。则
修福亦不可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
岂不闻乎。犀因玩月纹生角。象被雷惊花入牙。盖
月非有意于犀。而犀玩之生纹。雷非有心于象。而
象惊之起花。以是类推。如雷长芭蕉。铁转磁石。皆
无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尔。理何不然。是知不可
得心。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复何疑哉。

△二明无实乃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
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如来就当机答福德多处。急转一语。令其升堂
而入室也。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
多。此正明大千宝施。若出有心。皆染污行。获福有
限。且亦不实。如来必不肯说得福德多。以上反显
有心非实。福亦不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
多者。此顺释也。所言多者。以是不可得心而行于
檀度。深达福德。其性本空。毫无希望。要知虽不期
福德。而福德自成。正犹空谷风云。然谷不与风云
期。而风云自至。亦如深山草木。而山不与草木约。
则草木自生。是知以不可得心。无住行施。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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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乃无漏无为无上之果。故云甚多。此中无字。
正是离相无住之无。故如来说福德多也。然此正
明佛具五眼。彻见三心。一切众生事理二行。福德
浅深。悉知悉见也。以显平等本体。不可以有心求。
亦不可著无心觅。乃教吾人一念不生。则全体皆
现。所谓不可得中恁么得也。
△二约色相言说三。
一示即色非色。】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
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释上文。若福德有实。则不说多。以福德无故。如
来说多也。须菩提于意云何下。谓世出世间福德
之多。莫过于佛。所谓万德庄严。百福相好。可谓多
矣。故拈色身见审。欲令当机知此福德有实。则不
说多之所以也。故云可以具足色身见不。空生对
曰。不也。世尊。只此一答。是福德有实不说多之义。
则不待辩而自明矣。故决之曰。如来不应以具足
色身见。此正显佛非色见。盖清净法身。犹若虚空。
应物现形。如水中月。岂可以色见哉。此正显福德
无实。如来说多耳。言具足者。即成就八十种随形
好也。而言八十种者。名载法数。兹不繁述。需者查
之。此明无好不具。无相不足。言色身者。即如来应
身也。虽然无相不具。无好不足。亦不出乎色法。故
言色身也。以此观之。则如来具足色身。尚属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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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非一尘不染般若本体。而况三乘六道之色身
乎。当知一落色身。即属有为。而非无为之本体也。
故下徵释。谓如来寻常说色身万德庄严。百福相
好者。此何以故。以佛顺俗谛。说具足色身。顺真谛。
说即非具足色身。顺中道第一义谛。说是名具足
色身。此中说不应以具足见者。乃就真谛而言之
也。
△二示即相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
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
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此承上文。不惟色身如此。即其色相亦然。所言相
者。即华严相海云。如来顶上有三十二众宝庄严
相。其次眉间眼鼻。各一相。舌有四相。口有五相。齿
间唇颈各一相。右肩二相。左肩三相。胸臆一相吉
详。左右边共十相。左右手共十三相。阴藏一相。两
臀两䏶。左右伊尼。鹿王腨。共有六相。宝腨上毛一
相。两足共十三相。以上共九十七种大人相也。若
广而论之。则如来有十华藏世界海。微尘数大人
相。一一身分。众宝妙相以为庄严。所谓相相无边。
无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相也。此报身也。虽然
相好庄严。亦属有为。非同法身。离相清净。真如平
等。自性般若本体。如来之像。尚然乃尔。何况九法
界之相乎。要知一落有相。即非离相法身般若之
本体矣。故当机答曰。不也。世尊。不应以诸相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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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复徵云。如来寻常说具足相。并相海无边者。此
何以故。以佛顺俗说具足。顺真说即非。顺中道说
是名。此说不应者。亦就真而说也。须知佛相既非。
则一切俱非。不妨俱非亦非。正是行到水穷处矣。
到得这里。则色色真如。相相实相。所谓坐看云起
时也。若然。则不但佛身是名法身实相。即九界身
相。亦皆法身实相矣。宁非平等真如。般若本体者
哉。
△三示即说非说。】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
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复承前二章谓不但身相非身相。即说法亦非
说法也。恐当机意谓色身相好既不可得。然则现
在祇园会上说法的。这个黄面老汉却又是谁。聻。
以故世尊。乃呼名而告之曰。须菩提。汝勿谓如来
有所说法。勿者。禁止之辞。犹云不可也。谓者。乃私
窃而评议也。须知佛本无念。汝若谓如来作是念。
则不可耳。何则。佛所说法。无非应机而谈。遂见如
来有所说法。若在法身地上。原无能说之者。盖法
不自说其法。如眼不自见其眼也。即虽应机说法。
实无能说之心。正由无念。方能说法。谓作是念可
乎。故佛诫之言。莫作是念。盖上之作念。乃是勿谓
佛作念。此之作念。系佛诫当机也。言作念者。所谓
起心动意曰作。明记不忘为念。正言汝等不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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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念。私窃品题。将谓如来有所说法。何所以故。
设若有人。私窃谓言道。我如来有所说法。若尔。不
唯不是赞佛。乃真谤佛也。以佛所说之法。无非对
症发药。原无定在。不过去众生执著之病耳。若众
生病除。则药亦弃。若谓如来有一定空有等法。岂
非谤佛而何。不唯谤佛。亦且不解如来所说之义
矣。以是义故。所以诫尔。须菩提。莫作是念也。
然在
如来现相说法。无非因机施设。皆是向无色相处
现色相。而于无言说中示言说。须知言说法者。此
如来顺俗谛也。言无法可说者。如来顺真谛也。言
是名说法者。乃如来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顺中道
第一义谛也。是皆如来说而无说。无说而说耳。正
谓四十九年。不曾说著一字者。是也。
△三约众生
非生二。一当机起疑问生。】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此当机示疑。以问深义也。因世尊据生佛平等。真
空实相。而明发心无法。得果无法。得记无法。乃至
菩萨度生无法。严土无法。达我无法。所以然者。皆
由三心不可得也。而况更明佛之色身非色身。相
好非相好。说法非说法。当机至此。未免踌蹰。是自
亦未了。兼为诸人。故兴是问。此须菩提加慧命之
称者。以前来深明般若。善达佛慧。妙悟无诤。以慧
为命。故云慧命。此自利边说也。又且谨遵佛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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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菩萨。是传佛慧命。故曰慧命。此利他边说也。盖
其意谓是法甚深。现在还可。若于末世。颇有众生。
闻是上来种种之法。还能信得及不。须识尊者此
疑。所谓替人担忧也。
△二如来决答非生。】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
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正信心不无其人。但人之与人。稍不同耳。所以
佛言彼非众生也。正谓末世众生。能信此法。而此
众生。即非众生。乃圣人也。何则。以能信般若。即信
自心。自心是佛。自心作佛。非圣而何。但其惑业未
尽断。相好未全具。虽是圣人之心。尚局凡夫之相。
故曰非不众生。以其心虽迥出时流。其如形相。尚
滞生界故。五住未尽。二死未亡。纵达烦恼性空。犹
有所知为障耳。故徵释云。盖我言彼信心之人。非
众生非不众生者。此何以故。聻。须菩提。要知众生
众生者。此重言之义。乃是释上二句。言既非众生。
又曰众生者。何意。下二句正释。谓如来说非众生。
言非是凡夫众生。说是名众生。乃是说圣性众生
也。然圣人亦称众生者。不过是名而巳。实非凡夫
之众生也。若约三谛分释者。以此信心众生。巳是
圣人。尚名为众生者。是顺俗谛之名也。如来说非
众生者。是顺真谛圣人之名也。是名众生者。乃圣
凡不二。顺中道第一义谛之名也。既云不二。岂非
平等真如。般若本体者哉。
△二直显三。一善吉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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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
无所得耶。」

【此当机呈悟也。因闻色身非色身。相好非相好。说
法无所说。众生非众生。是能度所度。能说所说。一
切皆空。始知实无有法矣。方解半觔原是八两。故
此白言。然则佛得菩提。乃当真为无所得耶。而此
耶字。虽似疑辞。却是悟处。当知尊者悟处。也只悟
得个无所得耶。夫无所得。方是真得。正所谓无所
不得。为极妥极当矣。
△二如来印證。】

「佛言。如是。如是。」

【此如来因当机会无所有得之旨。且极妥当。故印
可之曰。如是如是。以言其极当也。
△三正显本体
二。一自性平等三。一本无欠馀。】

「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
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此伸印證之意。盖我所以道如是如是者。以无上
正等正觉。乃佛自證之理。设有一法可加。则不得
谓之无上。有一法可减。则不得谓之正等。若有加
减。则不得谓之正觉。因其无欠无馀。故称无上正
等正觉。须知不但无有多法。亦无少法可得也。即
阿耨菩提。亦无有法。故言是名等。既无一法可以
加减。非平等本体而何哉。
△二本无高下二。一直
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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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

【此释上无少法可得也。谓佛于阿耨菩提无上心
法。言无有少法可得者。以是真如自性。实相妙法。
上与十方三世诸佛平。下与九界众生等。故曰是
法平等。由其平等。是以诸佛虽高。此菩提心法亦
无有高。众生虽下。此菩提心法亦无有下。故言无
有高下。由其无高无下。所以在圣不增。处凡不减。
故曰平等。若然。岂非真如自性。般若本体者乎。此
正如来以平等本体。直示诸人也。须知此平等二
字。乃佛出世本怀。亦此经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
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而乞。此明如来行平等之
事也。至于次第乞巳。还至本处。收衣而坐。此显如
来證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问答发挥。皆如
来说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离相。住心无住。乃彰
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无法。展转推详。皆显此
平等之体也。自此之后。虽有多文。无非显此平等
之义也。即当机前来涕泪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
用也。今者复呈菩提无得。正悟入此平等之体也。
故知此是法平等一句经文。乃如来画龙点睛。只
要诸人向破壁飞腾而去耳。读是经者。亦不可不
著眼也。
△二转释平等。】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
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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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是名善法。」

【此转释平等所以。正恐当机意谓理既平等。何用
修习。故佛举此而转释也。然虽平等。非谓不修。得
成正觉。但修有二。一随相修。二离相修。若依随相
之修。则不得菩提。设能达得心法平等。以无我等
四相。离相而修一切善法。则得菩提。言一切善法
者。即四摄六度。乃至十八不共等法是也。盖须菩
提所言下。是名善法亦空也。谓我所以说一切善
法者。此不过顺俗谛断众生之执无也。我所以说
即非善法者。无非顺真谛破众生之执有也。我所
以说是名善法者。亦不过顺中道第一义谛破众
生之执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也。以是而观。四句既
遣。百非斯尽。岂非实相真空。自性平等之体耶。

三引事显胜。】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
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
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
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因上明无修而修。无得而得。平等自性。实相本
体。以其经义甚深。故宜举斯而较胜也。然以山王
宝聚。不及四句经文。以宝施属有为善法。此四句
乃无为善法。正显般若为最胜也。盖此四句所诠
之理。乃平等自性也。稍有相应。则妙觉圆明。因果
交彻。理事融通。即不持戒。而毗尼严净。即不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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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万德庄严。即不出家。而出家事毕。即不求佛。而
成佛有馀。然则也须绝去百非。离却四句始得。不
然。则好个阿师。又恁么去也。此经凡较量以般若
为贵者。须知地力不及水。水不及火。火不及风。以
其质愈微。则其势愈重。然风又不及心。以其心无
形相也。故其力更不可思议矣。正是千锥劄地。不
若钝锹一捺耳。
△二诸相平等五。一约生佛以显
平等。】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
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即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
提。如来说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
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自此至经终。皆展转明上文平等之义也。正恐尊
者秪知向自性内觅平等。故我如来廓而充之。令
伊向法法头头识取此理。故自此而下五章经文。
以明无往而非真如自性。实相平等之本体也。正
明能度所度皆不可得。以成一相平等耳。前云我
于菩提无少可得。又云无我人四相。修一切善法。
然恐当机谓既修善法。必度众生。既有能度。必有
所度。何谓平等。聻。故佛以金刚王宝剑而扫荡之
曰。须菩提。并及现前一切众等。慎勿妄议谓我作
念。当度众生。又复云须菩提。莫作是念者。正如来
珍重之极。诫之至也。
向下徵释。谓如来修善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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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度众生。今教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良以菩提心
法。既曰平等。则生佛皆具。自无高下。然则岂有高
为能度之如来。下为所度之众生。故曰实无有众
生如来度者。所谓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此顺
释佛具真如自性平等法界。所谓无我无人修善
法也。
若有下反释也。谓佛与众生原是一体。绝无
能所。若曰有众生为如来度者。则能所历然。话成
两橛。则是如来亦有四相矣。既具四相。岂还得为
如来哉。且阿耨菩提之法。转而为不平等矣。有是
理乎。此以众生乃佛心之生。谓生即非生。故言实
无有生。所以终日度而无生可度也。以是而观。则
所度空也。
然此如来说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盖
此中有我之我。乃承上我人之我而来。恐有人谓
我既无我等四相。如何又说我为法王。于法自在。
聻。盖不知此我。乃法身真我。非同四相之我。所谓
无我而我。我而无我之义也。而佛寻常说有我者。
是顺俗流布而说我。然我即非我。奈世间凡夫之
人。逐块寻香。认名取相。将以为实。执之有我。是皆
错解耳。在如来分中。则非有我也。经文至此。则能
所皆空。生佛平等矣。
须菩提下三句。乃是如来恐
人不解凡夫性空。兹故顺带公文。一并扫去。言凡
夫者。乃泛尔之流。所谓凡愚无智之者。深著世法。
非我不言。于五蕴中。心心缘我。在六尘上。念念执
我。逢人起慢。遇物生贪。从迷积迷。因妄成妄。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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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那知温饱饥寒。送客迎宾。岂解瞻前顾后。苟
延岁月。虚过光阴。乃是泛常之夫。以故名之曰凡
夫也。须知我平时说法。谓凡夫者。乃依俗谛也。说
非凡夫者。依真谛也。说是名凡夫者。乃依中道第
一义谛。发明是凡非凡。凡即非凡之是名凡夫耳。
此名凡夫空也。然则上无能度之佛。下无所度凡
夫。真所谓无高无下。宁非生佛平等者乎。
△二离
空有以显平等三。一离有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
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离常见以明不有也。盖佛恐世人不解如来无
我说我。执为实我。故此呼当机而问之曰。须菩提
于意云何。而凡夫之人。将谓我有我耶。既然有我。
是必有身。既有身形。必具相好。则是可以三十二
相观如来矣。不之一字。正审问之意。谓可耶。不可
耶。前云三十二相见如来。兹言三十二相观如来。
盖单目曰见。兼心曰观。心目虽殊。而取相一也。

菩提下。正明凡夫之人。既不知佛无我说我。又岂
能识离相见佛。自然必以三十二相而观佛矣。故
对之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此一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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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也。
佛言须菩提下。佛谓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所
谓真如法身也。然法身非相。岂可以三十二相而
观之乎。若定要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而转轮圣
王。亦有三十二相。则将就是如来矣。有是理乎。

转轮王称之为圣者。以其不行杀戮。十善导人之
故也。亦具三十二相。但较于佛。稍欠明显。然佛之
三十二相。是依法身而现者。王之三十二相。乃依
业因而生也。其王有四。谓金.银.铜.铁也。而金轮王
四洲。银轮王三洲。铜轮王二洲。铁轮王一洲。然此
圣王生时。即具七宝。所谓一金轮宝。名胜自在。二
象宝。名青山。三绀马宝。名勇疾风。四神珠宝。名光
藏云。五主藏臣宝。名大财。六女宝。名净妙德。七主
兵臣宝。名离垢眼。有此七宝。为转轮王。欲东。则轮
宝东飞。欲西。则轮宝西往。设诸小国。有不顺命。轮
宝先往。不待干戈。而自宾服。所以王四天下。具足
千子。其身金色。三十二相。与佛颇同。乃世间第一
福德人也。
须菩提白佛下。足见尊者舌头无骨。眼
里有珠。惯向顺水推船。又会随湾转柁。故云如我
解佛上来所说法身非相之义。自然不应以三十
二相观如来矣。当机意谓以相观佛。轮王即是如
来。若然。是不应以相观矣。虽然如是。也只道得一
半。何不向如来未说轮王之前。举此二句。聻。所谓
随人脚跟转也。故向下如来也不印其是。亦不斥
其非。一总付之不理。而说偈言。盖佛意谓。我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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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以三十二相见佛。勿谓如来有所说法者。何
耶。恐其取相凡夫。妄生贪著故也。故言设若一切
众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为能见我者。以闻如来
四辩八音之声。以是而求我者。故下断云。是人行
邪道。以邪道者。不达自性平等。向外驰求。寻言取
相。非邪而何。故言不能见如来。自不能见离相法
身之如来矣。此明相即无相。乃除常见。令人不滞
于有也。
△二离空见。】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
灭相。」

【此离断见以明不空也。乃因前文实无有法。发菩
提心。乃至说法者。无法可说。实无众生如来灭度。
且说无少法可得菩提。又云不应以三十二相见
佛。是则生佛因果等法。一切皆空矣。然在如来。此
说不过去人执有之心。以显平等自性耳。但恐当
机不达此意。虽除于有。未免执空。将谓證菩提者。
必无具足相。设有具足相。便是轮王。即非證菩提
之者。何则。以證菩提人。不应以具足相故。若然。是
才离有见。又入空见矣。须知有见可医。空病难治。
所谓豁达空。无因果。茫茫荡荡招殃祸。正是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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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如须弥山。莫起无见如芥子许者。此也。但人
一起此见。永为枯木死灰。成断见缠空之种。
故我
如来。恐当机虽知具相非有。然恐又著断空。以故
呼其名而问之曰。须菩提。汝因上来闻如是说。将
谓是诸法皆空耶。若作此念。且谓如来得菩提时。
不应以此具足之相乎。设尔。则是拨无身相。而成
断灭见矣。故复呼名而诫之曰。莫作是念。此正谆
谆诫勉。切不可道如来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也。何
则。如来所得法。无实无虚。设人执有。为增益谤。执
无。为损减谤。是不惟道有不可。即是道无亦不可。
良以实相无相。无不相也。
故又重呼之曰。汝须菩
提。若不听我之教。仍作不以具相见佛之念。坚执
不舍。且执实无有法等说。以为极则。若是。则凡有
发阿耨菩提心者。以为无因无果。而说诸法为断
灭矣。诸法者。即阴处界等。并上菩提生佛因果之
法也。于果则损福德庄严。于因又减五度之行。则
堕损减之谤。而入断灭坑矣。其过甚大。故我教汝
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说莫作是念。聻。
以不发心则
巳。但能发菩提心者。必行六度四摄。广兴佛事。饶
益众生。于上诸法。必不肯说断灭相也。盖如来之
空。非同外道消碍入空之空。亦不似二乘唯断见
思。除分段。證偏空之空也。
须知自正宗至此。从前
一往如来皆谈妙有。所谓妙有不有。以故即有而
说空也。
自此望后。直抵流通。皆是说真空。所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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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不空。是即空而明不空也。是知有不住有。方名
妙有。空不滞空。始曰真空。经文至此。既超空有。复
离断常。岂非中道实相平等之义乎。
此章如来三
唤当机。耳提面命。正恐当人错解佛意。妄说诸法
皆空。以故再三告诫耳。所以频呼小玉原无事。秪
要檀郎认得声。总之眼不逐色。何妨柳绿华红。耳
不循声。一任莺啼燕语。
△三较福胜二。一较胜。】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
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

【此因前云。通达无我法者真是菩萨。又云如来说
有我者。即非有我。然此我无我法。恐人难明。故佛
指现前有相之施。以显无法之理也。而佛谓当机
曰。若有菩萨以恒河沙界宝。持用布施。其为功德。
可谓多矣。此引有相事也。若复又有一种人。他却
不能以满沙界之宝。而行布施。但知世出世间染
净圣凡以至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一切诸
法。当体全空。而无有我。会得空不住空。我无我法。
二皆忍可。少则弹指之间。多则久经岁月。决定印
可。了了分明。亦不出之于口。唯自忍之于心。故言
得成于忍。乃为无生法忍也。而下较量云。此得忍
菩萨。胜前宝施菩萨所得之功德也。以宝施者。乃
有得心。是以为劣。而得忍菩萨。乃无为心。是以为
胜耳。何以故下。释其胜之所以。谓沙界宝施。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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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忍者。此何以故。以其此诸菩萨。既获无生法忍。
则證无为。了得生而非生。法亦非法。生而非生。不
妨非生而生。法亦非法。何碍非法而法。若然。是谁
受福德。谁又不受福德耶。
△二论福二。一当机问
福。】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当机因闻不受福德。未达此理。持疑不决。而兴此
问也。
△二如来答福。】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佛因尊者未了不受福德之义。故告之曰。须菩
提。设或菩萨若受福德。是贪著福德也。故我所以
教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盖不应二字。乃诫辞
也。言其切不可贪著耳。何则。才生贪著。即成有漏。
因既有漏。果亦有漏。纵具三十二相。但同轮王。不
名为佛。唯作福不生贪著。则因成无漏。因既无漏。
果亦无漏。所得三十二相。庄严法身。名之为佛。以
是不贪著之义。故所以我说菩萨不受福德也。然
此不受。非拨弃百福相好。万德庄严为不受。乃是
不贪著。为不受耳。非绝无之不受也。所谓无贪无
著。不受之受。受而无受。应知上文言不应以三十
二相观如来。是妙有不有。离常见也。今此莫作是
念。如来不以具足相得菩提。是真空不空。离断见
也。观佛说法。正似水上葫芦。捺著便转。日中宝石。
色无定形。若谓如来无相。而不知如来即相也。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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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如来即相无相。而不知如来非即相非无相也。
若谓非相即相。即落常见。若谓即相无相。又成断
见。须知非即俱非。方得断常斯泯。既离断常之见。
则非空有可拘。宁非真如平等之义哉。
△三无去
来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
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
名如来。」

【此明法身无去来。显平等之义也。乃因上文若以
色见声求。不能见佛之偈。恐有谓言。如来现今语
默动静。四威仪中。有目皆睹。有耳皆闻。何云不见。
故佛唤当机而告之曰。设若有人作如是言。以为
见我。或入舍卫去。或归祇园来。有时跏趺而坐。有
时吉祥而卧。若然者。是人皆不解我上来所说之
义矣。何则。我前来曾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既是
如义。何有去来之相。坐卧之实哉。此不过示同人
法。应身边事也。若在法身体上。尚不可形相而求。
所谓语言道断。心行路绝。又何得有如是之事乎。

故下徵释云。谓不可以语默动静去来坐卧而见
者。此何以故。盖如来者。即诸法如义。体即实相。无
相无不相。纵有去来坐卧。无非因机而示耳。不惟
现在祇园来。说来而无来。即从兜率来。亦未尝来
也。不但舍卫去。云去而无去。即后向双林去。亦未
尝去也。若以此论。在如来则不来相而来。乃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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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众生。则不见相而见。乃妄见也。须知如来若
来巳。更不来。若去巳。更不去。所谓来无所从。去无
所至。则所可见者。更不可见矣。故云无所从来。亦
无所去。由是无来无去。以故名之曰如来也。纵使
如来日用寻常。去来坐卧。不过云驶月运。舟行岸
移。然月未尝运。而岸未尝移。盖随其机见耳。又如
月之印水。不知月不印水。而水自印也。此正结前
去舍卫。来祇园。乃至敷座而坐一段公案。即无来
去坐卧。以明平等之义也。
△四非一多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
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
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
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
之人。贪著其事。」

【此因上明如来法身。无去无来。恐有谓言。有去来
者是化身。无去来者为法身。在众生则有去来。在
佛则无去来。若是。则三身相异。生佛相乖。何名平
等之义。故佛以目前三种世间。人所共知者。而例
明之也。然则此中当作三番会释。于理方畅。所谓
一器世。二情世。三至直觉世。且初顺文就器世之
聚散。以明非一非多。无去无来之事。
此中说须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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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设或世间有等善男善女。能修析色归空观者。
而以大千世界七分七分。碎而又碎。以至碎为极
微之尘。于意云何。这样大的一个世界。被伊分碎
做了极细的微尘。设以数量而计。如是极微之尘
众。宁还谓得多否。此正审其为多耶。不多耶。盖当
机意谓。莫大之界。碎而为尘。即二乘天眼。难以尽
悉。奚可以数量计哉。故云甚多。世尊。然此甚多。乃
尊者就问而答也。
向下徵释。正是尊者另行一路。
意谓。我之答多。无非就事而论事。因问多而答多
也。然则极微之尘虽似众多。非有实体。可以言多
也。何以故。聻。若是极微之尘。如斯之众。实有其体
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矣。此明无体。正显尘性空
也。
所以下。又用体色明空观。徵明微尘非色非空
之所以也。正以三谛收归。故言我说微尘甚多者。
不过顺俗而言也。设以真谛而论。则一尘不立。诸
法性空。何况微尘而不空耶。所谓一微空处众微
空。众微空处一微空。一微空中无众微。众微空中
无一微。由是而论。故曰即非微尘众也。
设依中道
第一义谛而论。则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说甚尘与
非尘。原为一体。同是真如。何碍假名。故云是名微
尘众也。至此。皆散世界而为微尘。
下文乃聚微尘
而为世界也。当机意谓。不特微尘如此。即其世界
亦然。故曰世尊。即前所说。可以碎为微尘的。那个
大千世界。不过微尘聚合而成。岂有实体者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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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即非世界。此正明界性空也。然是唯心之界。故
亦不废假名。故曰是名世界。且复徵释云。既曰即
非。又道是名者。此何以故。以顺俗谛。则说大千世
界。顺真谛。则曰即非世界。顺中道第一义谛。离即
离非。是即非即。则曰是名世界。
向下通前微尘。彻
后世界。一总徵曰。谓尘.界俱空。此何以故。谓微尘
世界。果若是实有体者。则是一合相矣。所谓一合
者。乃无二无异为一。不离不散名合。今则不然。盖
世界既可以碎而为微尘。则全尘皆离皆散。非不
离不散也。微尘可以合而为世界。则全界皆二皆
异。非无二无异也。由是而观。则尘界俱无自性。当
体皆空。并其一合之相。亦不可得矣。故曰如来说
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也。所以说一合者。乃依俗也。
说非一合者。乃顺真也。说是名者。为顺中道故也。
盖方碎界为尘之时。但见尘多而不见界一。今合
尘为界之际。止见界一而不见尘多。须知碎世界
为微尘。是非多而多。以明多无从来。一无所去。合
微尘为世界。是非一而一。以明一无从来。多无所
去。以故多而非多。不妨顺微尘而言多。一而非一。
何碍就世界而说一。此言世界微尘。非一非多。不
妨而多而一也。此则就器世间释之巳竟。
向下第
二就情世间。真妄色心。以解释之。盖情世间真妄
色心者。则大千世界。例众生心也。碎而为尘者。正
是从真起妄。迷心为识。所以种种诸识浪。腾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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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生。由一心法。而生相见。因相见而生五蕴.六入.
十二处.十八界。乃至六百六十八万四千法也。言
甚多者。正比尘沙无明也。言微尘性空者。例烦恼
性空。众生性空也。约三谛而言。微尘之非一非多。
正例真如非一非异也。以上皆从真起妄。迷心为
识。以例众生如去。虽去而未去。故言亦无所去。向
下合尘为界。正比众生返妄归真也。大千世界者。
乃真如心也。即非世界者。即真如本体。圆满菩提。
归无所得也。是名世界。例真如遍在一切处。有随
缘之用也。而上之微尘非多而多。正是真如心中
本无色心五蕴等之名相。而成色心五蕴等之名
相也。此中非一而一。正是真如即色心五蕴等法
也。故楞严经云。如是乃至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
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者。是也。盖众生虽悟此真
如。名为如来。虽来而未来。故云无所从来也。
三约
至真觉世。法应化释。则大千世界。乃法身寂光真
境。碎而为微尘者。以从体起用。自真起化也。言甚
多者。乃随类化身。无处不有也。言微尘空性者。例
应化非真也。约三谛而言。微尘非空非有。以例应
化皆法身而起。非实非虚也。此明从体起用。自真
起化。自真如实际中来。须知来而无来。则来无所
从。故云无所从来也。而合尘为界。则例摄用归体。
摄化归真也。大千世界者。乃一真法界。常寂光土。
法身真境也。即非世界者。乃法身离相也。是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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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者。例法身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无往
而非法身也。约三谛而论。世界非有非空。以例法
身之即相离相。非一非异也。此则摄应化而归真
如。去矣。是去而未去。则去无所至。故云亦无所去
也。以上约三种世间释竟。
下则总会三种。明一合
相。盖此一合相。若在器世。则名寂光真境。若在情
世。名曰真如自性。佛性本体。若在真觉世。则名清
净法身。所谓非实非虚。非如非异。以故如来说一
合相。则非一合相者。
正是此等名目。虽属无为。乃
对有为而立。若在实际理地。一尘不立。何有如是
之名目哉。是名一合相者。正明心佛众生。情与无
情。三种世间。皆具此理也。以故如来印云。一合相
者。即是不可说。正谓此理非如非异。非实非虚。所
谓开口成双橛。扬眉落二三。故法华云。是法不可
示。言辞相寂灭者。此也。而今所以说一合相者。不
过因世间凡夫贪著其事。说一合相耳。此正如来
一生心事。从未向人吐露者。皆是向无说中而说
也。须知四十九年。无非为取相凡夫。贪著其事。所
以非三说三。非一说一。究竟如来本地分中。原无
三一之可得也。
△五即诸见以显平等。】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
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
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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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见.寿者见。」

【此总除诸执。以显三空正智也。此因经首离相章
中云。若菩萨设谓有生可度。即著我人四相。又无
住章中言。若心取相。即著四相。若取法相。即著四
相。若取非法相。即著四相。以此观之。如是四相。乃
通经能扫诸执之法也。故佛至此。问当机曰。若有
人言。如来开口便说四相。须菩提。于意云何。你道
是人还能解我如来所说之义否。正谓解耶。不解
耶。当机至此。深悟平等本体。善会佛心。故答之曰。
不也。言世人那里解得此义。他将谓如来处处说
四相。必谓实有四相可得。又何能解此四相为非
有非空乎。故用何以故徵释云。以世尊说我等四
见者。乃顺俗谛也。说非我等四见者。乃顺真谛也。
说是名我等四见者。乃顺中道第一义谛也。若然。
则佛说我等四见。义含三谛。欲使一切众生达得
我即非我。无我而我。了明自性。顿證真空妙有。而
彼凡夫外道之人。乌得而解之哉。
若依除执显空
释者。至如佛说我等四见。此就俗谛凡夫外道心
取相者。除我执也。说即非四见者。此就真谛出世
二乘取法相者。除法执也。说是名四见者。此就中
道权位菩萨取非法相者。除非法执也。是则三执
俱遣。□□□□□□□无实无虚。非空非有。中道
平等之义。□□□□□五章首明生佛者。乃圣凡
无二。次约空有见。不属断常。三无来去。则应化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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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以上皆明正报不可得。以明平等也。四以一多
明尘界性空。一合非一合。则依报不可得矣。以其
万法虽多。不出圣凡依正色心等法。一一发明。直
归平等本体。今则并遣执之法。一并扫去。故有此
第五章也。盖如来自开会以来。均用此等四见。除
人执情。发挥平等之理。今既平等体显。而义复彰
明。以故并此一同扫去也。所谓病好不须医。则前
佛说如筏喻者。法尚应舍。诚信然矣。
△三通结始
终心法。】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
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
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收全经之义而结之也。正因经初。当机曾问
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
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世尊一往巳为发明。至此结
曰。若有真正发菩提心的善男信女。应如是知。如
是见。如是信解。即此三句。正结一经问答也。
至如
前汝问我云何应住。我则教汝住心无住。不住六
尘等境界。汝应如是知也。汝前问我云何降伏。我
则教汝度脱一切众生。度尽众生不见有众生可
度。汝应如是而见也。
汝前问我发阿耨菩提心法。
我则教汝无法发心。是真发心。汝应如是而信解
也。果能如是而知。是真知也。如是而见。是真见也。
如是信解。乃真信解也。
虽然如是。也要不生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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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得。何则。若是执定无住离相。无法之说。是又执
药而成病矣。故如来之所以说法相者。乃顺谛理
而言也。故顺俗则言法相。顺真则曰非法。顺中道
则曰是名也。乃我如来谭般若一境三谛。非纵非
横。不并不别。非有非空之本旨也。故说是名法相
耳。所谓非有非空之真空妙有也。若尔。则华香牒
粉。咸归的的真诠。水态山容。尽合如如妙谛。以是
推之。尘尘刹刹。法法头头。莫不是般若经焉。此明
正宗竟。

△三流通二。一示劝流通二。一示通经益。】

「须菩提。若有人以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
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此明通经利益胜珍宝耳。文中言发菩提。自持。为
人。永为佛种故。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也。苟非发最上乘心。不能持说此经耳。谓其福胜
彼者。正谓能持此经。胜彼僧祇宝施。乃显通经之
益也。
△二示通经法。】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
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此明通经之法式也。正我如来悲心虑后。嘉惠将
来。故于法会告圆之际。特特徵起以言之也。不取
于相者。谓不取我法非法等之四相也。及不取言
说心缘名字之相也。如如不动者。如如者。如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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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不动者。即真如本体也。此正教弘经之士。悟
如如之理。起如如之智。说如如之法。自利利人。同
證金刚不动之本体也。
须知取相则动。动则有为。
不取则不动。不动即无为。所以取相则不如如。而
如如则不取于相。其意正明三种般若。而结归题
旨也。为人演说者。即文字般若也。不取于相。即观
照般若也。如如不动。即实相般若也。此正如来示
末世众生。发菩提心为人演说者。须不取相。安住
真如平等实际之中。自却决定无疑。然后始能竖
拂扬眉。皆第一义也。演说者。即文字而起观照。因
观照而悟实相也。若然。是真荷担如来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
是故徵释云。定要不取于相。此何以
故。以其世间一切有为之法。即五阴.六入.十二处.
十八界。此等之法。乃三有众生妄执而有。不过如
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而巳。原无真实。安可
取而为我人等相者也。故云应作如是观。
问。此相
既皆不实。浑如梦幻泡影等法。则何处是如如不
动。答。非教伊拨去诸法。但于一切有为法上。不生
取著我人等相。则彼阴界处等。即是般若真心。如
如本体矣。古云。但离妄缘。即如如佛者。是矣。故楞
严云。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
性。又云。汝但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缘断故。
三因不生。则汝心中。演若达多。狂性自歇。歇即菩
提。性净明心。本周法界。不从人得。何藉劬劳。肯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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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證。取于诸相乎。既能心不取相。则法法皆如。既
法法皆如。岂拨万有。方如如不动乎。正庞居士道
的。但自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果然如是。
方堪随缘应化。入廛垂手。拖泥带水。而利益人天
矣。
△二正结流通。】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
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
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也。长老下。乃四众八部也。言欢喜
奉行者。据文殊所问经云。有三种义。一说者清净。
不为利养。二所说清净。如实知法。三得果清净。故
当欢喜而奉行也。须知此乃阿难结集之辞。意谓。
凡闻法欢喜。必有妙契于心。所以契则信。信则受。
受必奉行也。】
尔时溥畹作是疏巳。合掌礼佛。而说
是言。

「 稽首金刚无上士
 甚深般若不思议
 祇园普会诸圣贤
 愿赐慈悲垂加护
 我今以蠡测大海
 妄以凡心度佛智
 冀即四见契如如
 速證菩提平等道
 为利未来沉冥者
 非为自身希名誉
 普愿发界诸众生
 见闻随喜皆成佛」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心印疏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