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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正解卷下
*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分为四节。究推究。竟穷尽也。无我即是无四相。而伹云
无我者。四相皆因我相而生。无我即无四相也。究竟无我有二义。一是自然体。直下究竟。本无我体是也。
一是勉然法。详究到尽处。只是无我是也。经因自然体。而示人以勉然法。与中庸明则诚义相似)。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讲】尔时须菩提。闻佛不可思议之言。复问佛云。是
经所重者。发菩提心也。若善男子善女人。果能发
此心究竟。云何应住而不迁。至于妄幻心。云何降
伏而不动。佛告之曰。菩提心者。本来自有当体现
成。原为人所同具。只因众生蔽于尘染。不能灭度。
而取舍人我。纷扰此心者多矣。当生如是灭度众
生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如烦恼妄想贪瞋痴心。
种种四生之类。皆为点破。唤醒。一一。除灭。而度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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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既灭度一切众生巳。则智慧观照。息妄还真一
切众生。原非本性中所有。而我心中。一念不起。同
归寂灭。无有一众生。实是我灭度之者。此何以故。
盖学道菩萨。一留度生之心。而不化。则四相未除。
妄想现前迷惑本性。即非菩萨矣。所以然者何也。
不惟度生非实。即发心亦非实法。求发心之我尚
不可得。况度生之我耶。菩萨以发菩提心。得名心
本空寂。其发菩提心。不过自悟自修自度度人。实
无有法得发此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可知发
心是因众生。而名无法发心乃真实义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注】如来佛自谓也。授付也。记志也。佛以心印相传
曰授记。梵语释迦。此云能仁。谓心性纯全。含容一
切也。梵语牟尼。此云寂默。谓心体本寂。动静不迁
也。寂默为体。即是如。能仁为用。即为来。先释迦而
后牟尼者。摄用以归体也。先如而后来者。从体以
起用也。总是一个真性加号。则为释迦牟尼通称。
则为如来。又为佛。佛者大觉也。不从形相言也。形
相佛因设化众生随缘应迹耳。应化事详首卷。
【讲】佛呼须菩提反问云。汝闻我说实无有法发菩
提心者。于汝意中云何。若菩提心有法可得。则如
来宜先得之矣。昔日如来。为菩萨时。于然灯佛所。
可曾有法得菩提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如我解
佛所说。实无有法发菩提心之义。则知佛于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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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所。无有法得无上菩提也。盖佛于本师处。乃自
性自悟。非有秘密之法传授。而得佛深契。须菩提
之言。故重许之云。如是如是。须菩提。果是实无有
法如来得无上菩提也。若使有法而如来得无上
菩提者。然灯佛当举法以传于我。则不与我止授
记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为释迦牟尼。以实无
有法。而得无上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因作
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此外更无
付嘱也。】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注】如来者。真性之称。遍虚空法界。而常自如随所
感而应现。是如来即诸法如义之谓。诸众也。法者
处事之方。如义者谓真性本来自如。其见之于诸
法者。皆自然而然。来为应迹。去无留滞。如如不动
之义也。
于是中者。谓菩提体中。即真性中也。
【讲】此显法身不属因果也。佛恐须菩提执定如来
是有修有得。未达法身不属因果。既以无所得破
之矣。犹恐未悟故。直示之曰。何故言菩提无所得
耶。以如来者非有相之称。乃是诸法常体如如之
义耳。若有人。不知如来是诸法中之真如义。而言
别有法名如来。得此无上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
佛得无上菩提。盖佛自得之。非有法以得之也。故
如来所得无上菩提。其于是中。一法不立。无相可
求。不可认以为实。无法不备。为诸相之体。不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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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虚。唯是无实无虚之故。如来所说一切法。皆
是不著四相。不染六尘。发明真性之理。用以修行。
而成佛之法也。法岂可废哉。然法固不可废。而亦
不可执也。即所言一切法者。不过指示迷途。除去
四相。假此以修行。若真性既悟。能自得之。法亦何
有。即非一切法。是虚名一切法耳。非真性中所有
也。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有而非实有。譬如人身
长大。人身虽长且大。果真为长大乎。须菩提。深契
佛旨。答云。如来说人身长大者。不过形躯色相。一
时假合。即非真实大身。是虚名为大身而巳。知大
身非身。则知诸法非法。】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注】梵语菩萨。此云觉众生。亦如是者。指上文而言
亦如大身之不实也。作是言者。指下文而言。谓我
灭度众生也。我当庄严佛土。此佛土谓佛刹。上如
来说庄严佛土。此谓佛之心土。通达者。见得十分
透彻也。无我者。无有我见也。法理也。真菩萨谓造
到无我地位。即正等正觉。故云真也。
【讲】佛说大身不为真实固矣。然不独大身也。须菩
提。菩萨之名。为觉众生者。其不实亦如是也。盖真
性中。本无众生。祇因业缘现相。由我相立。而成四
相。则众生并从业缘中现。反之真性。了无可见。若
菩萨自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是有心除灭。分
别众生。我相未离。而反自增障。即不得名为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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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此何以故。菩萨虽以佛法灭度众生得名。伹真
性中。惟无上菩提。本无众生可度。又何有背可据
实无有法灭度众生。以名为菩萨也。是故佛所说
一切法。不过随机顺应。开导众生。以悟本性。岂有
法相之见哉。无我人众生寿者之四相矣。不特法
无相见也。夫上求佛果。下化众生。皆菩萨事也。既
求佛果。则当严佛土矣。然严土亦非实法也。若菩
萨自言。我当以七宝五釆。庄饰严整佛之刹土。是
著于有相。岂足名为菩萨。何以故。如来所说庄严
佛土者。非为外貌粉饰。乃即心佛土也。心土无相。
本来清净。云何庄严菩萨。六尘不染。清净长存。不
作庄严相。非庄严中。有妙庄严焉。是则名为庄严
也度生严土。皆非实有。此真无我法也。我前言无
上菩提。其说虽多。总是无我之法。夫法界本空。一
有我便著形迹。人与众生寿者。缘我而有势。必执
其有法有灭度有庄严。何得名为菩萨乎。若菩萨
通达无我法者。我尚无有。何更有法。人法两空。湛
然清净。此如来说。名真是菩萨矣。】
*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佛具五眼。体非实有。惟常在真心。虚灵不昧。眼虽分五。照
共一心。所谓万法归一。更无异观。非众生种种诸心。妄见所及)。
(宋徵与曰。若有妄心。即有妄见。诸相成
沙三际为限。五眼不通。若无妄心。则无三际可得。五眼一时开明。非诸沙相所能隔。故曰一体同观)。
「须菩提于意云何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注】五眼者。以形论则为眼目。以理论则为心窍。眼
通于心。凡人皆有曰与佛无异。但因四相六尘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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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只有肉眼而巳。佛有五眼。乃常住真心寂照。非
过去未来现在妄心之观见也。
肉眼以形相言。
天眼以诸天言。慧眼以智慧言。法眼以了诸法言。
佛眼以佛知见言。眼以嘱照为义。五眼非实有五
眼也。约所见以为眼耳。
如是世尊如是者。应承
之辞。有如是沙等恒河。言恒河之多。如一恒河沙
之多。佛世界又如众恒河。沙之多。尔所指言恒河
沙数之世界。若干若如也。于数也。犹言许多种心。
谓众生种种心也。
过去心巳灭。现在心不住。未
来心未生。故皆不可得。此指生灭妄心。即若干种
心之心也。
【讲】前说不见彼是众生。不见我为菩萨。不见净佛
国土如是。则不见诸法。名为如来。将疑如来为无
所知见者耶。然而如来具足五眼。岂果无所见耶。
故问须菩提曰。人目中有。清净眼根。能见形色者
为肉眼。如来有否。答曰。如来虽不局于肉眼。而亦
有肉眼也。又问。诸天能作观行。见世界中所有者。
谓之天眼。如来有否。答曰。如来虽不囿于天眼。而
亦有天眼也。又问。以根本智。證真空理。谓之慧眼。
二乘有之。如来有否。答曰。如来虽不同于二乘。而
亦有慧眼也。又问以差别智。明一切法。谓之法眼。
菩萨有之。如来有否。答曰。如来虽不等于菩萨。而
亦有法眼也。又问诸佛觉性圆满。见光周遍。谓之
佛眼。如来有否。答曰。如来与诸佛同体。寂照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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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障碍。如来有佛眼也。叠举五眼为问。须菩提
皆以有是眼答。如来既具能见之眼。即具能知之
智。故佛又以河沙为问。更举河沙之多。以数佛之
世界。果多不乎。须菩提亦以甚多答之。佛告须菩
提。恒河沙等之恒河沙。一沙一世界国土中。所有
众生。各具一心。则其心有若干种。如来以清净五
眼。皆尽见而知之。所以悉知者。是何缘故。如来所
说众生诸心。总从六尘影现。皆识神颠倒之妄心。
非真实常住之本心。是虚名为心耳。所以说非心
者何也。须菩提。汝试观既事之后。则为过去心。当
时则有。事过便无。可能常留。而不灭乎。不可得也。
过事之际。则为现在心。忽然著想。究竟成虚。可能
实守。而不变乎。不可得也。未事之时。则为未来心。
时事未临。于何悬拟。可能豫设。而不失乎。不可得
也。如来悉知者。知此不可得之心而巳。三际觅心
了不可得。识得他不可得处。故知诸心皆为非心。
是名为心。然则如来。岂冥然一无所见乎。正以五
眼。圆明洞见。到诸心非心。是以能一法不存法法。
归于无我耳。可见如来具足五眼。原无能见所见。
而智眼亦归无我也。
剩閒曰。三心不可得。佛只
申明。得皆为非心。是名为心。二语如何。是真心不
曾说破。讲者只好随佛言。缴明上文。于言外略为
指示数语。补明真心之意。归到一体同观。乃为经
文正义。若急于欲明真心。于上文是名为心。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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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点真心。于三不可得。下从佛口中添出。是名真
心。以缴上是名为心。语意虽似深妙。与上下文势
欠合故。以皆为非心。是名为心。一直说下。不点破
真心者。为正解也。】
*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佛身充法界。通达化无边法界佛世界也。世界由心建立。
心为万化所从出。佛心能悟实性法身充满法界。则变通莫测。神化无方。其福德之多。无有穷尽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如来说得福德多。」
【【注】因依也。藤萝附木而生曰缘。因缘者。因其布施
之功。而缘之。以得福德也。
福德有实者。取相也。
福德无故。离相也。是人指以世界实施之人。取相
之福德。虽甚多。而非实离相之福。虽似无而实有。
故足言多。前云甚多。以俗见言之。即以甚多者。为
不多以佛见言之也。
【讲】七宝布施。佛以屡言之。而此复说者。以上文言。
众生心虚妄不可得。如是则福德依心而成。亦是
虚妄六度万行。俱非实法修福。又何益耶。故再发
明无住相施之福德。以见因缘修福不可废。但施
相之不可不离也。因问须菩提曰。若有人。以满三
千大千世界之七宝。而为布施。此因众生心发出
之善行也。以是布施。广结因缘。得福多不。须菩提
言。果从因生。因从缘就。此人以是布施因缘。得福
甚多也。如来说因缘二字。须菩提巳深领此意。但
未发明原故。所以又呼须菩提而言曰。所云福德
多者。若以福德为有实。则妄识住相。取著能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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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于本来空寂无为之体。即成颠倒心。如来说是
有漏福德。其报有限。不足为多也。若以真智行慈。
随缘布施。能离于相。不见福德为实。有顺于本来
空寂无为之体。即非颠倒心。此乃无为净福。等如
虚空。所以如来。说得福德多耳。然则妄心住相之
福。不当修智慧。离相之福。不当不修耶。福德无故
福德多。则福德仍归无我。修福原不碍菩提也。】
* ○离色离相分第二十
(色者颜色。相者形体。离者不著。言求见如来者。离诸色相
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即非足是名诸相具足。」
【【注】色身者。三十二相也。诸相者。谓种种变现神通
之相。又不止三十二相矣。具足者。无少欠缺也。色
身主离色言。诸相主离相言。
【讲】前言身相非相。诸相非相。须菩提巳知有法身
法相。此承上福德无为福德多。佛恐须菩提。以如
来色身。认为法身故。设问曰。佛可以具足色身见
不。须菩提即解其意。遂答曰。不也世尊。觉性虚空。
非形所囿。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
所说。具足色身。乃是幻化应身。非真有具足色身
也。是名为具足色身耳。而可以色身见如来也哉。
佛又问须菩提曰。如来变现神通之相。诸相具足。
可以具足诸相见不。须菩提亦答曰。不也世尊。盖
诸相亦形相耳。虽具足不应以见如来也。何以故。
如来所说。诸相具足。乃外貌应现形相。非真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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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相具足也。是名为诸相具足耳。其可以诸相见
如来也哉。】
*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分为二节。无上菩提。乃本来真性此非言语可说
也。如来为觉悟众生。只得以言语化导。演说般若。要知所说法。正为此非言语可说者。谓不可说恧说也)。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注】勿谓莫。作皆禁止辞。言勿谓如来心中。自念云。
我当有所说法度众。盖如来随众生根器。而觉悟
之。初未尝有说法之心也。若言有所说法。是不明
说法之旨。与佛意违背。非谤而何。以本性真空。有
何可说。今云说法亦名耳。非实有法可说也。
【讲】佛告须菩提曰。汝勿谓。如来有心作此念头。我
当有所说法。以开示于人。汝切莫作是念。此何以
故。设若有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则是浅见寡识。滞
在言辞之末。违背真空妙谛。即为谤佛。不能解会。
我所说之义故也。又呼须菩提曰。当知所谓说法
者。虽以言显。犹以悟通。默识心源。非言语能到。无
法可说。是名说法也。盖无可说而说。名为说法。】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注】尔时者。当启问之时。慧智慧以德言。命寿命以
齿言。谓有智慧而高年长老也。人至老耄。则昏聩
者多。须菩提老而得慧眼。年高有德。表称以动众。
【讲】尔时。具智慧通命源之须菩提。深契佛旨。恐无
说之说。具佛慧者。方能知之。众生未必知。不知又
安能信。因白佛言。颇有众生。于未来世。得闻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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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说无法可说之法。能生实信心。而无疑焉否。佛
语须菩提曰。汝勿虑未来之世。无有信佛法的众
生。盖佛与众生。初非两类。同具此心。彼为众生。而
真性原有。非可以众生目之。彼虽非众生。而业缘
现在。又非可以不众生目之。何以故也。众生于众
生之中。不能超脱者。以其不悔悟。更新自暴自弃。
遂为众生耳。若如来所说。人性皆善。有何凡圣之
殊。原非实有众生。是假名为众生也。本性自在。安
得闻佛所说。而不生信心哉。】
* ○无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无上菩提。本是真空。我尚非有。何况于法。故曰无法
可得)。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讲】须菩提白佛言曰。我佛妄尽觉满。得此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岂非以万法俱空。圆明寂照。不俟
外求。正为无所得。乃为真得耶。佛深契须菩提之
问。而重许之言。如是如是。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不从外得。乃我之真性也。真性虚空。神凝智
泯。情绝思澄。不可以色相取。不可以言说求。无有
少法可得。止为开导众生。是以名为阿耨多罗三
藐三菩提。使人知所归依耳。岂有法可得哉。】
* ○净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妙性空寂。固无法可得。然欲得无上菩提。又当何所
修耶。必须净其心。以行诸善事。借此法为入道之门。宗泐曰。净心行善者。不著一法。于心而行此善法也)。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注】是法即指菩提觉体。无法之法。乃真法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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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凡有知者必同体也。无有高下者。非圣具而凡
亏也。在圣不增故曰无高。在凡不减故曰无下。一
切善法。如布施持戒忍辱精进之类是也。
【讲】阿难复编次。佛告须菩提曰。是无可说无可得
之菩提法。乃本然之性。原自平等。在众生不减。在
诸佛不增。无圣无凡。色身则有高下。而真性初无
高下之分。所以名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何
以为是名也。以真性中无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
之妄。但见为平等故。有是名也。平等之法。不从性
外得矣。然岂盖废修證哉。倘认本来现成。不假修
行。此又废法沉空。愚迷不返者也。唯依平等无相
心。修一切六度万行之善法。则虚巳含真。从此明
心见性。造至觉地。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矣。
此所谓自修自證。真无少法可得者。须菩提。不惟
菩提无法可执。即一切善法。在所当修。而亦不可
执泥。盖所谓善法者。不过借此以接引众生。开悟
群迷耳。及悟菩提善法。何有本性中。原无有此法
也。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法非实有。而可执
泥也哉。菩提之无少法可得也。益明矣。】
* ○福智无比分第二十四
(福即福德。智即智慧住相实施。为人天有漏之因。只
可言福。持经演说。为本性无量之功。不惟有福。兼为有智。此福与智合。等如虚空。无可比方者也)。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注】如是等七宝聚。言七宝所聚之多。等之于须弥
山王之高大也。佛以性中福德。为最上者。皆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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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妄执因缘。要求福报之厚故。随机逗教。反覆言
之。以破人著相有为妄福。而勉人以修身修性耳
【讲】上言善法皆空。恐人又以经文为空谈故。以福
德较之。使知自修也。佛告须菩提云。须弥为众山
之王。可谓高大矣。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山。
尽如须弥是高大。而且多也。若有人。积如是七宝。
以成聚。用此布施。福德固为高大而多矣。然自性
若迷。施福享尽。不免堕落。福何可救。于性何益。设
若有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
而有得于心。读诵而演说其义。则不徒自度。且能
度人。利益无穷。是修自性福德智慧。此七宝布施
之福德。不及比持经福德百分之一。岂止百分之
一。虽千万亿分。乃至算数之多。譬喻之广。亦不能
及此一分也。人可徒求布施福。而不修性福哉。】
* ○化无所化分第二十五
(化者度众生也。无所化者。实无众生得灭度也。盖佛
虽设法以化众。然法非强设。众生本有佛性。原非凡夫。不过。随其本性而导之。故有化。而归于无所化也)。
「须菩提于意云何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注】未度曰众生。度后非众生。非众生则无众生相。
故曰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如来说有我者。就
对凡夫而言耳。色身本空。我有何在。但凡夫不悟。
妄认色身。以为我耳。
【讲】如来度生。现无边身。说无量法。实实见之行事。
一一圆满。非菩萨可及。岂可云无灭度乎。殊不知
是法平等。则是众生。本来寂灭。如来不过因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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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而设法以度之。如来不作度生念。所以能度
生也。故呼须菩提。而告之曰。汝意云何。汝等学道。
诸人勿谓。如来实有是念。我当用法。以化度众生。
汝等莫作是念可也。此何以故。盖般若真性。人人
具足。虽如来以法度之。然亦度其所。自有非益。其
所本无化归无化。实无有众生。是如来度者。设若
见有众生。为如来度者。是如来见得我能度化即
为有我人。因我度即为有人。度人离尘。登我法界。
即有众生。度人生死。不入轮回。即有寿者。一念不
忘。四相毕具。所谓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者。谓
何而如来岂有此耶。如来既无四相。又何有我乎。
然如来说有我者。是对众生而言。即非实有我也。
而凡夫之人。错认幻相。以为有我。盖未能见性。所
以我相未忘也。佛又恐人分别凡夫。复呼须菩提
言。凡夫者似与如来异。若论本性。真空自在。苟能
了悟。随入菩提故。如来说即非凡夫。是假名为凡
夫耳。然则如来凡夫一而巳矣。又岂有能度之如
来。可度之众生也哉。】
*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如来清净法身。乃从本性表出。即是真空。非属相貌。
无相可求者也。须心悟始得。不可以色相见。盖色相总属幻有所见。亦非真实故。曰法身非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注】转轮圣王。是为四天正统摄四大部洲。正五九
月照南阎浮提。二六十月照西瞿耶尼。三七十一
月照北郁单越。四八十二月照东佛婆提。常如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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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照察人间善恶。以治四天下。乃二地菩萨。寄居
金轮王位修行。在天人道中。未出三界。以业报福
德。亦具三十二相。是业力所成也。
观与见不同。
见者观体之谓。观者应作如是观之观。以心观也
【讲】前分既言如来无我。无我则无相矣。佛恐众生
执相之见未除故。复问须菩提曰。如来容貌端庄。
具足三十二相。汝之意云何。果可以三十二相观
如来不。须菩提顺佛言而随答之曰。如是如是。盖
认作以相观如来。徵问须菩提也。如来不可以相
见。可以相观。因此有相。以观无相之妙。未尝不可。
此答在须菩提不为错。正是他深解进步处。但非
佛发问意。令初发心人闻之。不知由无相方能现
相。但见于相。昧于无相。未免执相以观如来。误入
邪道故。佛转诘以晓之曰。设若如来。可以三十二
相观之。则转轮圣王。管四天下。周流不巳。以福业
多端。亦具三十二相。兴如来相似。是转轮圣王。即
当为如来矣。须菩提深悟佛意。即应之曰。以我解
佛所说义。自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也。】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至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注】偈者发言成句。又四句为一偈也。色颜色。见亲
睹也。音言音。声声气。求索也。我者佛自谓。此指法
身真常清净之我。亦对人而言我也。邪道者。声色
乃是幻妄。惟真性方为正觉。如来谓真性法身也
【讲】尔时世尊。印證解义而说为偈言曰。如来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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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无色可见。无声可求。若人以色见声求。心游性
外。堕于识境。是人所行。名入邪道。决不能见如来
矣。盖求我于声色。是以如来为有相也。欲见如来
者。岂可以三十二相为哉。】
* ○无断无灭分第二七
(前分。既言不可以色见声求。恐人疑如来断绝诸法。
消灭形相不知真空妙体。无断灭相故。此分又发明之。盖我以不可断灭。一切诸法。起个著无见也)。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至于法不说断灭相。」
【【注】具足相。即前言具足诸相也。说诸法断灭者。断
者不续。灭者不生。妙性本空。如明镜纤尘不翳。任
万形之自起自灭。而镜之明体。寂照如如。未尝断
灭。若作是念。如镜先自著翳。则光拚而有断灭相
矣。此盖我言求菩提者。不可念著于无。非谓如来
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为非也。
【讲】承上文言。须菩提汝。虽知如来。不可以相见矣。
设若作是念。谓如来不用具足色相之故。得此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将必舍去色相。别生见解。汝
切莫作是念。而谓如来无形相无声色。遂不以具
足色相之故。而得此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也。
佛又告之曰。汝若作是念云。诸相皆无。才发此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说度人诸法。一切皆断
灭矣。如来虽脱尘缘。圆通无相。神化无方。而随缘
顺应。原非断灭者。法如断灭。则心性何由发明。而
真如亦几乎熄矣。汝切莫作是念也。此何以故。凡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必依诸法。以为修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3b 页 X25-0623.png
行之路。不得说法。俱捐生断灭相也。】
* ○不受不贪分第二十八
(菩萨所作福德。皆般若真空。直超彼岸。岂比世间布
施之福德。受而贪之也哉。曰不受者。一尘不染。纵有向何处著。曰不贪者。心等虚空。欲爱从何处生也)。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是故说不受福德。」
【【注】我者私已之心也。成者成就也。前于六波罗蜜
中。揭出忍辱波罗蜜为言。可见忍之义大矣哉。人
于一切万事。执著一个我心。就有四相。于六尘上
见其可爱而受之。见其可欲而贪之。便不能忍耐。
以降伏其心。而于菩提远矣。
按。大般若经有安
受忍。有观察忍。修此二忍。便得无生法忍。此处知
字是观察忍。成字是安受忍。知一切法无我得成
于忍。便是无生法忍。
【讲】前分既言不著声色相。不著断灭相。真通达无
我法矣。佛故呼须菩提而言曰。设若菩萨以满恒
河沙等世界之七宝。持用布施。可谓多而获福胜
矣。然未免有贪受之心。非自性功德也。若复有人。
深知一切诸法。从心而生。湛若太虚。不住不著。都
是平等。无有我相。虽以法施普度。而不自有其能
得。以成就容忍之念。则此菩萨无我之功德。胜前
菩萨宝施所得之功德矣。然所以胜之者。何以故。
以诸菩萨心。本无我。既有法施功德。无有我施之
心。谁其受之。惟此不受福德。无有边际。故胜前菩
萨所得功德也。须菩提未解不受之义。而白佛言。
菩萨既如是。而得福德。宜受享矣。云何菩萨。不受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3c 页 X25-0623.png
福德也。佛答须菩提。菩萨所作布施福德。俱本真
性无我之法。无有我相。无有能心。本为利益众生。
不是为自家受用。若起一念受用心。便成贪著。菩
萨修福德。不应起贪著心。是故说不受福德也。】
* ○威仪寂静分第二十九
(如来行住坐卧。谓之四威仪。寂静者。言威仪中。真性
寂静。无去无来如如。不动也)。
。
「须菩提若有人言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注】此分三言如来。皆谓真性也。真性无相。若以四
威仪形容之。是人不解佛所说如来之义理也。故
名如来者。言无去无来。乃是如来之实义。名曰如
来者。以是故也。
【讲】如来法身。遍虚空法界。无相无所。凡其应现。是
随众生业缘而来。其实真性自如。未尝有去来之
迹。人见如来应化威仪。得母谓既非断灭落空。又
非色相落有。即是可以观如来乎。是仍在应身上
落想。而不能于法身上洞彻也。故呼须菩提告之
曰。若有人言如来者。若来而应感。若去而入寂。若
坐而跏趺。若卧而偃息。以此四威仪。遂指名为如
来。则是著于有相。徒睹其形容。而未窥其真性。此
人不能解我所如来之义矣。其解者。何以故。
所谓如来者。不以应化为体。以法性为体。尽法界
一如不动。本无来去止因与众生同体。发起悲愿
度生。无量劫来。遍修诸行。熏成净业。随众生心。应
现救济。谓其来也。众生心净。缘至即现。来无所从。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4a 页 X25-0624.png
谓其去也。众生心垢。感毕即隐。去亦无所。是知法
身真体。绝无来去。故名如来耳。若显现而成四威
仪。不过为化度众生现出之迹偈。迹虽有动静。而
性实无动静。岂可执是而言如来哉。夫无所从来。
则非有。亦无所去。则非无。有无之见破尽。至是而
色见声求。诸法灭之疑。彻底消释矣。】
*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宗泐曰。南唐石本新州六祖注本。并作一合相理分。如
来之具足色者相也。真性之无去无来者理也无理则相无所摄。无相则理无所附。必真空之理。与外具
之相。合而为一。则表里俱融。精粗无二矣)。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伹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注】微尘世界。都非实有。悉是假名故。微尘在世界
中。游气飘扬。任其起灭。世界在太虚中。山河大地。
任其聚散。犹如人身烦恼尘心。皆逐妄而生也。人
人身中。俱有妄想。其微细杂念。犹如世界微尘。然
非本性中物。不过影响虚幻而巳。故云即非是名
也。
一合相者。犹朱子云。气以成形。而理亦赋之
之意。一者不可分之以为二。合者。不可析之以为
离。谓理与形合。而为一相也。以如来言应化身中
有法身。以凡夫言四大身中有真性。推而言之。大
而天地。小而万物。有形者。即有理非形。无以显理。
非理无以现形。皆是一合相。经言一合相。止就人
身言也。世界微尘。先以为喻耳。尘身假合。与尘界
假合无异。尘界为器世界。尘身为有情世界。此以
器世界。列有情世界。故从世界微尘说。到一合相。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4b 页 X25-0624.png
儒书云。人身一小天地。即此义也。如来说者。以佛
曾言之也。言即非者。谓无实也。言是名者。谓虚名
也。凡夫业缘中。现如来随缘应化。名一合相。皆非
实也。其实而无相者。则不可说也。不可说者。以真
性无相不可言说也。相即无相。凡夫不知贪著相。
事相乃无相。真性所现之形迹。凡夫贪恋执著。如
目见色而爱色。耳闻声而爱声。泥此色身。误认为
我。故沉沦六道。无由解脱。此其所以为凡夫也。
【讲】上文言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则知应身全是法
身。不落有无一见。但恐人随语生解。向有来有去
处。见法身散为应身。便谓如来住于异处。向无来
无去处。见应身摄归法身。便谓如来住于一处。住
于异处。则见一切法。实有一切法。而法不归如。事
相不得消亡。住于一处。则实相不能无相。而菩提
有法。智照不得泯绝。彼如来于法界中。随缘应化。
融通无碍。非于一处住。亦非异处住。故举世界微
尘不实。喻法身应化非一非异。而结归一合相以
明之。佛告须菩提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
大千。世界碎分为微尘。于汝意云何。是微尘众。宁
为多不。须菩提悟而言曰。若以世界。分而为微尘。
甚多世尊。所以说者其义何耶。若是微尘聚而成
众果为实有者。人皆知之。何须佛说。佛即不说是
微尘众也。所以说者何。碎界为尘。妄尘幻聚。世人
不知。故须佛说。佛所说微尘众。即非实有微尘众。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4c 页 X25-0624.png
是虚名为微尘众耳。须菩提又呼世尊而言。不独
微尘非实。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皆由尘聚幻
成。至劫数尽时。亦有变坏。比所以虚而不实。即非
世界。是虚名为世界也。何以故。若以世界为实有
者。世界凝合众尘而成。即是一合相。而可执为实
有哉。如来所说一合相则以四大五蕴。形质幻成。
理气凝聚。性相假合。非实有一合相。是虚名为一
合相也。佛闻须菩提言。巳知深悟其理故。呼而告
之曰。是一合相者。实而不实。相而非相。即是不可
以言说求之真性在焉。但凡夫之人。闻诸佛说。不
能證悟。浅则贪著诸尘。而成缘竞起。深则贪著色
相。而幻境愈增。遂系缚于生灭杂念。而不能解脱。
岂知理相合一。即是不可说之妙哉。】
* ○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
(本性原是真空清净。无为真知。无不照彻。才起知识
见解。则所见无非四相。便难发无上菩提之心。必妄起之知见。尽灭不生。然后四相之见。自然不生而般
若真知方露。可以證菩提。登彼岸矣)。
。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注】前言四相。此言四见。相者法所现也。见者心所
取也。然相粗而见精矣。四见谓作四相之见。三叠
言之。是佛分别弃身见性之义。人无知见。即同顽
石。佛岂无之。但知见有真妄耳。如法华经云。闻佛
知见。示佛知见。悟佛知见。入佛知见。此知见之真
也。楞严经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此知见之妄也。
王日休曰。见者谓实有是见也。一泥于实。则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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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著。而妄念滋长矣。法者事之法也。相者形迹也。
不生法相者。于事法之形迹。如我人众生寿者之
见。皆不萌之于心也。如是知如是见者。即无上菩
提之真知真见也。即非法身扫除名相之尽。是名
法相显著实相之尽也。
【讲】前但破相。此乃破见。见心不破。一异分际不除。
故合破之。盖佛恐人执著妄见。障蔽真见。不能證
悟真性故。呼须菩提而问曰。若人言佛所说者。实
有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汝意中云
何。是人可能解我所说之义否耶。须菩提答曰。不
也世尊。是人口虽能说。心非能悟。不能解如来所
说之义也。其不能解者。何以故也。世尊所说我人
众生寿者之见。原是外现假象。不是性中真谛。即
非实有此见也。因众生滞于形迹之私。流为物化
之累。乃假名四见。为众生扫除执相。是名为我人
众生寿者尔。岂真有此见哉。佛因须菩提三叠四
见之言。分剖明白。又呼其名。而告之曰。大凡发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不但四相宜空。即于一
切诸法。皆是无相。识自本心。见自本性。应有如是
之真知。如是之真见。如是之信受解悟。不生一毫
法相。法相者。修行种种之法。一泥著则诸相生矣。
不生则无上菩提。浑然天真。而在外之形迹。皆不
是以为累。但初修行人。不假法相。其入无由须菩
提。凡是所言法相者。皆为接引初学。令其渐进耳。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5b 页 X25-0625.png
若至了彻真性空寂。法相何有。故如来说即非实
有法相也。是假名法相而巳。夫法相非有必无我
人众生寿者之见。而般若真性。于此可悟。发菩提
心者宜审于此。】
* ○应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分为三节。此分明凡应现。于事设化于外者。究非
真实。惟本性自如。乃为真实。此经通章。反覆说来。总归到真空无相即自性也。本虚空。不取于相。如如
不动二句尽之。如如不动。乃真空也。全经为度生而发。故以演说终之。度归无度说还无说。非真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注】阿僧祇西土之数名。犹云无央数耳。无量阿僧
祇。乃积数之极多。不可以数计也。发菩提心者。谓
发广大济度众生之心也。推明经义曰演。宣扬经
义曰说。如如不动。上如字谓真如性。下如字谓自
如之甚也。不动谓不逐相移动也。
【讲】般若大意上巳说完。如来欲后人持说此经。以
传慧命。所以又呼须菩提。而告之曰。若有人。以满
无量无央数世界七宝。持用布施。其得福可谓多
矣。然不能离相布施财施。虽多福终有尽。至于般
若波罗蜜经。全是法身妙谛。一切诸佛。及无上菩
提法。皆从此出。只恐人以文字目之。不以心持。以
乐小心持。而不以菩萨菩提心持耳。若有善男善
女。发无上正觉度众之心。实信奉持。不独受持全
经功德希有。于此经中。乃至四句偈等。不徒受持。
于已自明其性。又为人演说。教人亦明其性。人已
兼成。利益无尽。其所获之福。胜彼七宝布施者矣。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5c 页 X25-0625.png
佛。又言曰。我所谓为人演说者。汝亦知云何为人
演说乎。惟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盖我与众生。都是
色相假合。若论真性。不著四相。不住六尘。人法双
忘。情智俱泯。自无形迹可求。亦无声色可见。本来
真空。何有相之可取。惟真如之性。无不如意应现。
但如如焉。神通乎法界。而定自然。妙化于无方。而
体常寂。遍虚空界。常住自在。初何尝逐相迁移。而
有所动于中哉。此真可以演说矣。】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注】法者事之法也。有为者有所作为也。上自天地
化育。下至人事造作。皆有为法也。梦者梦寐也。睡
时似有觉了全无。幻者幻术也。如结巾成兔。结草
为马之类。皆虚幻不实。泡水泡也。外像虽有。其中
实无。影形影也。光射则有。光灭则消。露者露水也。
朝湿则存。日燥则乾。电者闪电也。忽有忽无。速于
交睫。如是二字。指上六者而言。
【讲】佛又自申说云。我所言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者。
何以故乎。盖本性真空无相。原自如如。无所作为
者也。故凡圣贤。皆以无为为法。而亲證之。若有所
作。为便虚妄不实。是以世间一切有为之法。皆如
梦寐之非真。如幻术之假化。如水泡之虚浮。如身
影之恍惚。如朝露之易乾。如闪电之易灭。当作如
是六者观看。可见世间之事。诸行无常。有生有灭。
非真有也。惟如如不动之性。湛若太虚。超万劫而
○究竟无我分第十七 第 626a 页 X25-0626.png
常存。历千变而不易。与之演说其福德。宁有量哉。】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注】此段乃阿难之记词。结经常规。所谓流通分也。
流通者。流通般若。利益众生。如水之不壅塞也。比
丘比丘尼者。出家之男女二众也优婆塞优婆夷
者。在家之男女二众也。天人阿修罗。六道中之三
道也。经初但云与大比丘众。今言四众八部。显前
说经之初。非不在会也。凡所闻欢喜。必妙契于心。
契则信之。真受之切。而奉行不虚矣。
【讲】阿难因佛反复阐明般若之法。遂记而言曰。我
佛说经巳毕。首焉启请之长老。而名须菩提者。顿
悟真空。默领心印。其时同会之听法者。则有比丘
比丘尼焉。优婆塞优婆夷焉。一切世间之人。天上
之天人。并阿修罗神。闻佛所说此经。各人言下见
性。不惊不怖不畏。皆生大欢喜。幸正法之得遇。莫
不信受其言。而持之于心。奉行其教。而演之于人。
虽历亿万劫。永證菩提。而人已兼度矣。此正我佛
慈悲。广作津梁。以度群迷者。为功斯世。岂有量哉。】
金刚经正解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