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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488-A
自序
原夫理根于性。性必有所受之途。形区于命。命必有
收造之府。真一之雌。握筌藏领。良弥邃矣。是以圣灵
言道。缈追声臭之无。觉德开宗。扪绝色空之寂。自有
入无。自无而入无。无犹之万象生于太极。太极生于
无极。本末精粗。理迹相并。循模归化。候亦随之。在昔
先民阐之凿矣。[*页]入无而不能出有。非脱颖之妙也。
无极而不能立极。非凝独之用也。故体无者。又贵彻
于无非无。而宗极者。又环通乎物物极。物物极则一
中非中。而随时皆中。巳发之和。即未发之中。体用一
贯矣。无非无则执空非空。而色相归空。不生之相。即
不灭之空。根尘无二矣。大道所由同源而渊脩亦遵
共辙也。慨自淳风既。邈。埈气弥氛。建标之立。替真于
岸分。逐影之驰。矜得于樊篱。枭智之儒。入室而掺戈。
流遁之夫。抱礐而衒玉。缘使真言滞于竞辩。宗谛杂
于奇裘。是否[卯/贝]乱。名实乖僣。赝璞盈前。精华愈竭。不
惟姬孔失其传。而迦文亦罕其嫡。呜呼以水救水。以
火救火。命之益多。畴能定乎。盖心无垢净。犹水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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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珠沉之则清。象入之则浊。清浊虽同一水。而不得
言水外无象无珠。则所以澄之扰之者。即心也。非心
也。非心也即心也。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所以勤勤
恳恳于降心无住。而为万法之宗也。第守法而不明
无法。则本觉未圆。觉由识昧。故又归宅乎舍法。然舍
法而不先脩行。则因地不立。果亦难成。故又发药于
断灭。夫断灭者。执空以为空。见空而不见法。空即累
法。不断灭者。随所见而皆空。以空治见。见即圆空。所
以善舍得舍。舍为登岸之津梁。而托舍求舍。舍即沉
沦之坠石。善空成见。见即明镜之加磨。而灭见为空。
空犹暗室之求照。故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灯翳。盖
自有为以归空。而非灭为以貌空。至人灵响双理环
结云章炳郁较若列眉无如世之说者。但曰。无为巳
耳。空相巳耳。于是真心向学而失之者。以寂灭为空。
以了独为无为。名心向学而失之者。以不灭为空。以
任放为无为。至于江湖日下。而刑名货利。结权惎傲。
禽业兽毒。溷聚饕淫。无不可自标以菩萨之目矣。嗟
夫佛之所以度人者。度人于出生死之门也。降心以
净其尘。无住以精其进。布施以济其功。空相以究其
竟。四者不可边举。若能净能进。而不思究竟。半途之
废也。直取究竟。而不必精进。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
喜施喜度。而不自了义。下品之檀也。能自了义。而不
能利他觉他。非无上菩提也。梅子熟有时。风静水自
定。救此弊者。莫若专明解行。解行深到。究竟自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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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也钝。不能有知。然末法之惧。岂无憬乎。偶因持诵
真经。率尔遂多筌蹄。既不能超所见于语言文字之
外。抑且赘其喙于章句演说之间。盖绝理而谭宗。则
吾岂敢。若因文以显义。或有取焉。愚者千虑。必有一
得。刍荛之言。圣人所择。则勺海一掬之勤。铺地一毛
之效。或亦觉皇所在宥哉。第较诸旧疏。杜撰实多。知
我罪我。当必相半。故不敢倚重于名题。并不敢借光
于硕誉。良惧兼葭冠玉涉累鸿宗。聊自述其所见如
此。以俟十方慧眼论定云。
南湖圃人徐发
* 考异
按金经有五译。而世之诵者。秦译也。然近本多与古
本不同。要亦历有增改。以愚观之。总不如古文之妙。
况灵迹真源。何可增改耶。尝闻老僧说。诵金经者。功
德最神。但错一字。即无验。可不慎诸。今悉遵赵子昂
石本刊录。其与近本不同。及诸家有考證者。并存于
此。
第二分应云何住。今本作云何应住。按住字巳非
实相。不当更添应字。然会译原本。秦周俱作应
住。惟魏译作应云何住。则赵刻亦非无所本也。
十三。分今本或少是名般若波罗蜜七字。而赵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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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然会译本实无此七字。今亦以赵本理近
世多从之。故仍存。
十四分。应生瞋恨。今本或作瞋眼。按会译并赵刻
俱作恨。
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下。今本又
有是名忍辱波罗蜜七字。会译并赵刻俱无。按
第一波罗蜜句。是结上语。故义全。忍辱波罗蜜
句是启下语。故不全。不当添足。今依赵本。
为利益一切众生下。今本多一故字。会译赵刻
俱无。今删去。
十七分。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今本无若字。赵刻宗泐奉
敕注皆有此。是论现在故有若字。语气甚活。当
从。
二十四分。百分不及一下。今本又有一百字。或于
千字下多一分字。魏译赵刻俱无。句读不明。有
碍理解。
二十六分。尔时世尊而说偈言。周魏译皆作言字。
今本作偈曰。系俗笔所改。依赵本作言字。
三十分。是微尘众宁为多不下。今本添须菩提言
四字。会译赵本俱无。
若全经则字。今本多改即字。凡二十馀见。则即二
义虽不甚远。而语气微有不同。即乃巳然之词。
则乃未然之词。如转轮圣王则是如来。语气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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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改作即字。便一板呆煞。所以有轮王实同如
来之误解。他如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
者。如然灯佛则不与我受记。如实有佛。则不说
是微尘众。诸则字。俱断断不可改。其馀虽义或
两可。而雅俗自别。俱依三译赵本改正。
按诸译不同甚多。惟秦译最简。出之最先。以后渐
增渐详。盖创者难为力。而继者易为工。理固然
耳。顾增华饰美。不如还淳反朴之得其真。所以
世本独尊秦译。良非无谓。今考异文。亦不能尽
述。独魏译十二分第颇简要。足为章句发明。并
附参考。
如是我闻。至敷坐而坐。为序分第一。
时长老须菩提。至善付嘱诸菩萨。为护念付嘱
分第二。
世尊善男子。至愿乐欲闻。为住分第三。
佛告须菩提。至但应如所教住。为如实修行分
第四。
须菩提于意云何。至则见如来。为如来非有为
分第五。
须菩提白佛言。至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
差别。为我空法分第六。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至此法无
实无虚。为具足功德较量分第七。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至何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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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为真如分第八。
须菩提以要言之。至果报亦不可思议。为利益
分第九。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至如如不动。为断疑分第
十。
四句偈言为不住道分第十一。
佛说是经巳下流通分第十二。
此十二分第。比道安为详。比昭明为略。颇得纲
领。而须菩提重问以后。皆作断疑。尤为正见。又
十七分须菩提重问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魏译于前则曰。云何菩萨大
乘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后但曰。云
何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除去大乘
中三字。显有浅深二义。盖所谓大乘者。即如来
法也。后问不言大乘者。显就现在脩菩萨行言
也。其文亦足为三世因缘一證。予于既脱稿之
后得阅此本。颇自幸其不大盩戾于昔人。因思
袁了凡先生曰。看金刚经有不会处。但读各译
自见。益为信然。
又陈真谛译本云。如如不动。恒有正说。应观有为
法。如暗翳灯幻露。泡梦电云。所谓恒有正说。犹
云恒言中有成说也。予谓末后四句乃相传古
偈。此亦一證。既成书。钱登明兄示予三译本。始
得见之。又中峰禅师略义云。如来于第四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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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经六百卷。金刚经乃其一也。议者于六百
卷之纲目。以融通淘汰四字摄之。盖如来尝于
第二时。在鹿苑转四谛法轮。證诸小乘。入有馀
涅槃。以未称本怀。由是第三时维摩弹斥。使其
耻小慕大。然后广说般若一味真空。专为小乘
人。融其所执。通其所滞。淘之汰之。如涤秽器。便
之清净。然后以上乘圆顿甘露之味注之。但金
刚经局于文约。几不能句读。义意深邃。寄之六
百卷间。于中或有不能通处。正不必致疑。但存
一念深信。久当自解。发按所谓一味真空。专为
小乘人融其所执。通其所滞。此语足尽金经全
蕴。盖小乘人与初学佛人不同。其功行巳深。特
未造大乘耳。正所谓有为法也。故曰一切有为
法。应作如是观。其论尤足为四句偈发明。因思
昔赵吴兴师事中峰。手书此经。施师展读。今石
刻是也。谅其中字句经二巨眼。决无谬误。则予
之考异。悉遵石本改正。亦足宪矣。
又第六分。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下。集解谓旧本又
有无相亦非无相句。故弥勒偈曰。依八八义则。
今按留支译。曰无法相亦非无法相。无相亦非
无相。真谛译。曰无法想无非法想。无想无非想。
诸译同一辙。则旧本确矣。然赵刻亦无。相沿既
久。不敢擅增。但余详味末后八分。如佛双收。实
有此二义。盖就过去如来言。则曰相。就现在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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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则曰法。理即一揆。文实异趣。故余于章句中
分别出之。盖此二语。实提纲挈领之要也。大约
佛语必举全体。而后德易堕边见。故删去之。此
即中峰所谓不可通解处是也。譬如孔子只重
一仁。孟子复兼举义。说一仁而义自在其中。兼
举义。则仁反似非全德。此圣贤地位有不同处。
后之学者自须究极根抵。不可以耳食师说。便
依样画葫芦也。
又三十二分。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萨
字。俗本多误作提字。按会译原本。赵刻石本。宗
泐奉敕注本。云栖鎞论。皆萨字。盖此句。正结完
十七分空生为现在祇园会上善男子善女人
问菩萨行意。故前于实义。则既曰菩萨亦如是。
又曰通达无我法者名真是菩萨。于福德。则曰
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至此尽处。则又曰
若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前后照应。脉络
如线。若改作菩提。便泛滥无绪。此章法所以不
可不明也。
* 说略总论
* 佛法有宗教二门。要其竟讫。原属一归。如儒家生知学知。同归于圣耳。今宗门只说顿悟。无论不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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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经注家。无虑数百种。钧天广乐巳张。何复须下里巴人。然有不能自巳者。窃见从来注疏。皆以禅宗参话。旧德举义。编缀成书。兼之昭明三十二分。蔽锢眼光。即有翻脱窠臼。扫却畦町。而零杂琐碎。不求章脉。不辨前后浅深。故取义愈博而经旨愈晦。夫举义参话。犹儒家时文制萟也。随拈一题。便有一番议论。要非到家。不得本文真面目。譬之时萟摘段做讲说。谁能理会题神书气耶。予素性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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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来。旧解但曰真性自如。如理而来。不指何人。说者则谓佛即如来。如来即佛。经旨空相。何必分疏。予谓此是究竟实理。若诠注演说。则如来本释迦佛因地法身号。乃过去相也。故此全经。须菩提所称如来。意中实指佛。而佛却就因地答。故屡称如来所说。如来常说。如来灭后。昔在燃灯佛所。与我授记当得作佛。盖然灯亦号如来也。圆觉经文殊师利菩萨白佛言。大悲世尊。愿为此会。说于如来本起因地法行。使未来众生求大乘者。不堕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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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句偈。一切有为法四句是也。盖此偈乃自古流传之偈。人所稔闻稔知。故于末后出之。其义实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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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三句。乃全经关键。正因空生重问。有分别相。故以三世心皆不可得破之。所以历叙五眼。层层说来。要知三世世界众生诸心。甚是难知。而佛悉知。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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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勒偈。亲承佛教。自宜为滴派大宗。但句语简略。向以参义视之。近者集解鎞论。始分系经文。逐段注释。可为印月之妙。予于最后得阅。不意三世要义。瞭然吻合。无如从来说者亦多昧昧。不惟分释经文。前后错误。而三世宗旨。更多异解。总由成见锢蔽。不肯移舟就岸。反执认璞为鼠。故予特标简端。并为诠注其略。如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著。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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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明三十二分。各标四字。亦如天亲标二十七疑。但标大意。不循章句。故致后人浅观。讥其割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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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著天亲二菩萨论。近世所最宗仰者。然其论本从弥勒偈来。却不甚相合。或亦神圣各自显其所得。不必拘拘于形迹也。若二十七断疑。正因经文纡回无迹。段落难晓。故从立言所以然处。寻出有此二十七层发意因缘。乃为凡庸众生。当有此种种疑窦。故借须菩提问答间。开示之。今人过于依傍。反失经旨。并为略举大意以资参考。如初断求佛行施住相疑。言行施乃实实功用。何得无相。况既曰住。是明有地位语。凡庸人。岂不疑惑。故下以如来身相问之。盖身相乃有形之相。有形虽变而如来常在。则诸有为功用之相。皆不足存矣。其理不过如此。而说者谓行施本为求佛果是相。多一层折。反觉韬晦。至谓行施住即弥勒偈中三相。夫行施二字。岂得拆作二相耶。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身相。乃因地修行之相。如来。乃现在法相之果。能见非相之相即见如来。正因果俱深。而说者乃以施住为因。佛相为果。能修行。自然成佛。有何难信。空生不宜鄙近至此。佛虽为庸人说法。亦未必浅观至此。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集解有或云。不可以身相见佛。此须菩提之言也。如何于自语生疑。乃谓是恐后来众生有此疑。正不得拘拘。可谓善理会天亲断疑者矣。愚意所谓无相即上文无法相也。既无法相为何诸如来皆说法。故下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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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不可以文字求。乃谓非如文士呫哔揣摩。雕琢字句为工。点染声韵为格也。若前后伦次。浅深照应。乃心声自然之理。即世俗人稍知文义者。出言谈吐。定有一番起讫头绪。前后照应。况神灵至圣。一指毫端。放出天人世界。秘文灵象。而谓演说般若。反仅同于婆子之叮咛。村夫之嘈[口*?*〡]乎。此予所最不敢信者。莲池云。金刚文字。似重非重。不重而重。极难注脚。金刚正眼云。诸家所论十七分后。有言前之未尽者。有言我法粗细者。有言重问发菩提心者。有以非人而不出巳者。有以引他为自把柄者。俱在梦中说梦。此真报佛恩语也。不思经文本曰。闻是章句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则佛说此经。原自有章法句法。可解可说。何致捕风缚影。各逞臆见乎。余谓此经。语气回环操放之间。浅深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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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与仙佛。皆言道矣。然道原于天。天一则道一。道根于心。心一则道亦一。经生家守古人传习之末。不悟性命精微之要。妄分彼我。角立门墙。猥以释氏为异端。夫孔孟之所谓异端。岂释氏哉。盖释有五戒。犹儒有五德。其似是而非者。谓之异端。儒之异端。犹释之外道。故孔子所攻者。心逆而险。言伪而辨。行僻而坚。顺非而泽。记丑而博。乃邓柝尹何少正卯之流。而老聃则目为犹龙。伯夷柳下惠。则称逸民。至宰嚭问道。独指西方圣人。夫老聃即迦兰仙人之类。而夷惠则舍国太子忍辱菩萨也。岂孔子之所谓异端乎。孟子所辟者。无父无君。乡愿乱德。乃惰四支。纵耳目。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正杨氏为我之贼也。非以辞荣养生为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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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记
窃意。此岂亦三生石上一公案耶。盖予生平惟
好古。无他长。尤敬佛书。深信此种道理。天壤间实
实有之。心性中实实具之。顾惑溺举业家。雕虫蠹
楮。虚靡四十馀春。如一吷也。辛丑岁。尝梦高山绝
壁间有石像幅巾袈裟朱履者。仰视之。辄自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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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因。傍揭联句曰。胸含万岭千秋雪。目送长江
一片云。觉而异焉。自是颇有问径蔗园意。因尔焚
弃笔墨。为玄水之游。放袋叉手。实自还其本来也。
无何浪迹京邑。又复十载。幸奚囊中。南华一帙。宗
镜一卷。不致放废。时从尘氛喧会之侧。展阅一二。
真不啻清凉散荡涤心胸矣。及见诸世故。升沉得
失。倏忽迁变。人情𡾟险。同于芒刃。益深省悟。归而
杜门息虑。遂多暇日。乃以金经课诵。修嗣续因。则
又恒苦目疾。每学禅坐冥接。或于夜分晨清。理会
大意。窃见其中前后层次。极有浅深照应。章法段
落。直与儒书不异。不知何故从来注疏。零碎叠复。
茫无贯串。因以巳意。试为疏之。初亦非欲问世。不
意一二月间。屡感异梦。如佛像天书星斗云汉。及
彩笔雕墨。赠买扇籍等事。凡数十见。尝一夕三四
梦稍合瞑。即形僧佛异像者。于是不禁自惊。自疑
曰。岂比卤莽杜撰。果有当于密谛乎。何遂烦幽贶
若此。自是更觅诸家旧德疏论。及各译原本證之。
不意杜撰所见。亦时时颖露于前人。特相沿成说。
不肯离窠脱臼。而三世因缘。则直与弥勒偈符契。
于是遂不自揣。张胆而言。谬成章句。然犹未敢孟
浪灾梨也。九月朔且。以筵卜之天及大士。得吉。既
望又以龟卜之神。得从。十一月朔。又有恒修长老。
为予跪请大悲。签得句云。梦中说梦获多才。身外
浮名总莫猜。水远山遥难驻足。贵人一指笑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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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予于沉迷说海之际。得破疑城。而直出者。实始
正眼梦中说梦之句。不意佛语首及之。婉如面命。
更可异也。于是率尔授梓。究未决其孰为庄生孰
为蝴蝶矣。恒修。南昌人。行脚禾中。冬夏不著芒鞋。
人号赤脚和尚。近岁募修三塔寺大悲阁钟楼。里
人多敬信之。癸丑。又属修天宁佛阁。师以钟楼未
完。有待也。七月大风。佛阁东倚欲颓。里人急呼匠
支之。尚未用力。是夕师禅坐阁中。至夜分异香黂
郁。如数百人邪许者。柱斗间。格格有声。心知为神
助也。闭目不动。迨天明起视。则东西皆中绳矣。惟
南北尚稍倚。明日师为予言之。里人皆知佛阁之
神牮。而不知师坐其中也。师亦不与人言。盖实修
功行者。
时
康熙十有二年岁在癸丑仲冬南至之七日智普又
识
* 章句
经曰。闻是章句。为人演说。盖章句者。演说之要领也。
故诸经皆有品分。章句明别。学人易于寻伺。独此金
经文义奥衍。而昭明分第。又非章句之真。故人多异
解。兹特正之。
*
通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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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序
。
*
正宗
经一章。言如来法也。无相为心法。布施为行法。若见非相之相。为如来实法。
。
说经之一章。言信如来法者。以不取无得为实。应首章心法也。
。
说经之二章。言持如来法者。以般若布施为实。应首章行法也。
。
说经之三章。总言信持如来法者。有非相之果。以应首章见如来实法也。
。
说经之四章。言佛法无我。即如来法也。
。
说经之五章。言众生法平等。即佛法也。
。
说经之六章。言如来无相。亦非无相也。
。
说经之七章。言佛无法相亦无非法相。遂言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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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通
。
全经正文。凡五千一百六十字。
*
读法
凡语意。截然可断者。为句。或语意趋下。语气相联而句长。姑作分断者。为读。
凡全经宗旨。前后相应要句。用●。眼目用
◎。各章语意。趋重要句眼目。用◎。立言分别处。用。逐段义理初见处。用○。遂句中著意。字眼不可忽处。用。
凡佛语与须菩提语转换处。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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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郢说嘉兴智普居士 徐发 诠次
* 标名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西方之精。刚。坚也。般若。梵义智慧也。波罗蜜。梵义彼岸。犹言至极处。此
经宗旨。言人心有至坚之智慧。皆可以造道而至于极也。盖人心清净。原
有真慧。但为物欲所蔽。于是识蕴萌生。不得见道。若能空诸相而生于忍。
如其真慧。归诸清净。则离此到彼。离尘作佛矣。】
* 通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
【通序。晋释道安所定。昭明总下文为法会因由分。按释迦谱云。佛将涅槃。
六群比丘问。结集法藏。一切经初。安何等语。佛曰当安如是我闻。一时佛
在某处。而说是经。因凡经皆有此起。故以为通序也。今从之。如是我闻。犹
言如此者乃我所闻。我。集经者自我也。谱云阿难。佛。释迦牟尼佛。梵义觉
也。有自觉觉人二义。舍卫。国名。其国太子名祗陀。常舍所种树之园兴长
者须达拿。给养孤独贫人。故名祗树给孤独园。比丘。梵义有怖魔净戒乞
法乞食等义。大比丘。德高行修之称。千二百五十人。统言一时所闻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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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众。有如此。释谱凿凿有其目。不必泥。总见此经乃众所共闻。非私撰
耳。】
* 别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巳。还至本处。
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巳。敷座而坐。」
【别序。亦道安所定。专序祗园一时演法之由。故谓之别序。世尊。举世所尊
仰者。崇称佛也。食时。当食之时。佛法过中不食。此午前也。衣。僧梨衣。钵。所
以贮食。次第乞。沿门乞。不择贫富也。饭食。重造饭以食。所以蠲洁也。敷座
而坐。垂衣于座。结趺而坐。即禅坐也。言此以见佛之行住有节。仪容有度。
皆清净持戒之相也。】
* 正宗
【凡佛说起至经义尽。谓之正宗。亦道安所定。诸经皆然。后人以经义深长。
文句繁衍。学人难于理会。乃有品分之分。故昭明于此经。作三十二分。不
过约取每段大意。标出四字。以便学人寻伺。原非章句。即天亲菩萨二十
七疑之例。特稍集其要耳。予见后人依傍二家太过。转展误谬。由于贪求
实义。不辨语脉虚神。不知浅深要归所在。故十七分后。问语重复。而解者
遂多穿鉴。不知经文明曰闻是章句。为人解说则此经中。原自有章法句
法。有章法句法。则必有起伏段落。浅深层次。所谓语脉虚神。正实理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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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也。谁能不由门户而见堂奥者乎。予是以据本文之起伏段落。次为八
章。究实理之浅深层次显出三世一法。庶几初学者寻门得路。然后登堂
入室。不致窜越径窦。庶有稗于诠解焉。若乃禅宗顿悟。一语半偈。便了生
死。诚无藉此老婆子矣。】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
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
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愿乐
欲闻。
。」
【此一节。问答初机莫逆之概也。长老。尊德之称。须菩提。长老之名。梵义曰
善见。亦曰善吉。亦曰空生。袒肩。膝地。合掌。释仪也。希有世尊。世所无有之
尊德也。如来凡佛至极之号。真性自如。随化而来。谓之如来。按佛本是如
来转化也。须菩提所问如来之号。实指过去如来言。故下文复以见如来
正答其问也。护。爱护也。念。顾念也。故偈曰。加彼身同行。付。未得者付之。嘱。
巳得者坚之。故偈曰。不退得未得。菩萨。梵义未入圣位之贤者。善男子。即
比丘。善女人。即比丘尼。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梵义无上正遍正觉。无上。
即无尚。莫以加也。正。不邪。遍。不隘。正觉。至正之智慧性。发此心。即修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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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住。安住。犹言究竟归栖之地。降伏。制之使不放逸。盖心为万善之根。亦
为万识之使。得其制。则为圣为佛。失其制。则为业为小人。为圣为佛。即究
竟归栖之地矣。善哉善哉。赞叹之词。如汝所说。如汝所问如来法也。谛。审
也。当为汝说。当以如来法为汝说也。如是住。如是降伏。先为虚词。如其所
问应之。以见一一分辨也。唯然。应诺之声。愿乐欲闻。志所慕而心所喜之
欲闻也。叙此以见佛之善教。须菩提勤学之意。】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
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
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
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此一节。正答降伏其心也。摩诃萨。梵义大菩萨。一切众生。指下九种。卵。胎。
湿。化。皆以四大五阴和合而成。谓之欲界天。离欲界。但有色而巳。谓之色
界天。离色。谓之无色界天。又有空无处。识无处。二天。谓之有想天。又无所
有处。谓之无想天。又有顶一天。谓之非有想非无想天。以有细想而无粗
想也。愚按梵义如此。不敢强解。然以理推之。窃谓佛法惟心。心之灵明。不
生不灭。非儒家所谓形质之心也。故心之所见有清浊粗细。即有色想有
无等天。而众生之心入某天者。即为某天之众生。故释典所言天人。凿凿
有相。天人不净。亦堕恶道。所以同称众生。并资佛度也。无馀涅槃。梵义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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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既尽。五阴亦灭。但有真常自性曰涅槃。并真常亦无可證。曰无馀涅
槃。灭是去其识蕴。度是脱其生死轮回。圆觉所谓有性无性。皆成佛道也。
盖佛法慈悲。以度生为用。见众生现在瞬息。过去业报无穷。现在救济。不
如向后超度之恩深。故儒家以博施济众为圣功。而佛家以无馀涅槃为
广大。所见有不同耳。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言此灭度之真性。本众生所自
具。不假造作。我亦随顺真性化度之。初无功用。故虽度尽众生。而不见为
度生。若见为度生。即是著相。非菩萨矣。四相。该上九种在内。对我而言谓
之人。众生皆是也。所憎恶者谓之众生。所乐慕者谓之寿者。广而言之。则
六道为众生。诸天为寿者。约而言之。则贤愚爱憎而巳。然此本所以答降
心。而言度生空相者。盖度生为降心之功用而空相即降心之真体。非空
相不足以见降心之自成。非度生不足以见降心之成物。成巳成物。总为
一心之量。即体即用。乃为第一之常。故偈曰。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
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满。盖下文所谓无住布施。即度生无相之心。而推之
修行也。非有两层。故曰功德满。】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
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
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
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
不也世尊。
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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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此一节。正答应云何住也。法本无住。上言无相。其义尽矣此特因空生有
应住之问。故即以无住为住答之。正佛理之圆妙也。其义实与儒家止善
相近。故先言降伏而后言应住。亦如儒理先明亲而后止善。然须菩提问
则先住而后降者。问者疑义未柝。答者条理必贯耳。复次。又言也。文势相
连而别起一义也。后凡言复次。例皆仿此。法。佛法也。行。功行也。佛法虽止
一心。而必见诸行事。则布施而巳矣。布施所该甚广约而言之。则一施财。
二施法。三施无畏。合而言之。则灭度众生。即布施也。但上以心言。故曰无
相。此以行言。故曰无住。其理一贯。色声香味触法。谓之六尘。亦曰六识。六
识起于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言凡为六根所感。一切布施。此正不住相
布施也。然布施似于损巳利物。故凡人不能无相。不知此不住相布施者。
其果为福德。如四维上下虚空之不可思量。则布施无相。福德亦无量矣。
人奈何不为修行哉。故又呼须菩提而告之曰。菩萨但应如所教住。盖以
无住为住。乃真住也。实总结上文两节之意。但文气似贴应无住布施上。
此亦佛语灵妙处。读者勿以文害义。庶为得之。】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
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
非相。即见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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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节。正答如来法也。盖空生首问如来善护念付嘱。其意本问佛法。特
以佛因地有如来之号。故称如来。佛亦即因地如来法应之。故全经所称
如来。皆属过去之化身。佛乃如来之应身。属现在。现在有身相。过去无身
相。其理甚易晓。佛正欲于浅近处引入妙义。乃即境而呼空生以问之。曰。
可以身相见如来不。身相。化身之相也。过去即灭。故空生遂以实对。而却
引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为證。则空生意中。亦自有别领会矣。故佛亦
乘机而正告之耳。如来所说。意是当时有此传习之说。空生引以为證。若
谓如来即佛不必分别。则此经专以三世异相之疑。统归一相。皆无从领
会矣。观此则空生意中亦未常以佛与如来混作一人。此章为泛问因地
如来法。不必疑矣。凡所有相。皆属虚妄。此正空相之实理。佛法之大源也。
盖佛法以一心之灵。不生不灭。亘古不断。故百年旦暮。形骸如寄。凡所有
相。皆六根六尘。为无明识蕴所熏染。则今现在虽有身有相。与过去之无身
无相。讫何异乎。故曰皆是虚妄。然而形骸尘识之外。自有真性。乃实相也。
实相无相。即为法相。但凡人执相。故不能见法相。若能空诸相。则法相见
矣。故又曰。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就眼前浅近。引入深义。以究无相宗
旨。而即以完空生发问之意。正佛机之妙。文义双绝者也。故偈曰。分别有
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是如来。三相。应身。化身。法身也。有为。
即指身相。须菩提谓不可以身相见。犹有过去现在之见。故曰三相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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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若泯三相之异。则见非相之相。即见如来。故曰离彼是如来。偈语甚明。
今人多误解。
右经一章。言如来法也。无相为心法。布施为行法。若见非相之相为如
来实法也。
发谓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目。本佛所自名。经文可见。然方在演说之
始。而遂谓此经。于理未合。故先德多疑之。讫无定论。予观楞严论诸实
义尽。文殊亦请如何奉持。佛遂唱经目。后又言天狱诸趣。及奢摩他魔
事。皆推广馀义。故温陵以结经分助道分别之。今此首三节。实尽宗旨。
末后说出见如来。尤有祖述宪章之意。以后反覆辨论。总不出此。故称
是经。显有了义。予因分此为经。亦温陵之意也。】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
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脩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
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巳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
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
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
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
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
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知筏喻者。法尚应舍。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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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非法。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
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
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
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此一节。言信心以不取为实也。言说章句。总指经文。然空生意自偏在非
相之相即见如来上。盖犹恐众生疑不能见也。实信。深信此般若可以见
如来也。后五百岁。据梵义有五五百岁。此后五百岁。乃末世法坏之际。故
偈曰恶世。持戒。修福。与信心为实。有戒定慧三意。其次序如是耳。善根。不
贪不瞋不痴也。净信。清净无相之信也。悉知悉见。佛心感通也。佛答之意。
谓此法之实。岂难信乎。虽彼恶世。尚有信者。但此信者。必种善根巳久。故
能清净其信。有无量福德。何也。盖信以不取相为实也无相。不惟无四相。
而且无法相。无非法相。盖法即四相。四相即法。原无二体。故有法即有四
相。若曰无法则四相之障。更何尽乎。所以法与非法。皆不应取。譬如渡者
舍筏法之所以应舍也。然非筏何以得渡。则非法又岂可取乎。此信心之
所以清净为实也。一切贤圣。学佛巳到未到之谓。即下四果及佛与菩萨。
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言贤圣差别。等级虽多。而总不出无为法。佛意又
谓。信心者何以不应取法乎。盖法本无有定名也。何不即思如来之所得
与所说安在乎。须菩提乃以佛所说之义推之。而知如来法果不可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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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说。且原无法。原无非法。且不惟如来为然。而一切贤圣。高高下下皆然。
则信心者以不取为实。又何疑乎。】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
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
多。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
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
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一节。言不取之报。三千大千。言世界之多。七宝。谓金。银。琉璃。珊瑚。码碯。
真珠。玻黎。然释迦谱所谓七宝具足。又一金轮。二白象。三绀马。四神珠。五
玉女。六主藏臣。七主兵臣。不必泥也。上言不取信心。乃贪绝也。故以七宝
布施之福较量。从其类如无相不住福报。以虚空较量。各有深意。是福德
即非福德性。言本无求福之心。亦不取意。如来说福德多。就世人所见言。
然不贪能舍福德报之。原是实理。诸经说因果。皆是此意。但佛语不著一
边。此经。指前问答如来法一章。盖佛因过去逢事如来。今为弟子演说者。
实如来法也。故尊而名之为经。前此须菩提只认是佛说。故但曰章句。自
此以后。须菩提亦称经矣。曰。当何名此经。曰。甚深经典。语气可见。四句偈。
一切有为法四句也。此偈实该佛法之全体。相传古偈。人人稔知。故特于
末后出之。乃至四句偈等。分明自首至尾之谓。一切诸佛即一切贤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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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要见一切贤圣。皆以无为为体。而皆从此经出。则此经以非法为法。其
理贯矣。佛语前后照应。脉络分明。但萦回纡折。出没无迹。故不易晓耳。】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
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须菩
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
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
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
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
道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
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
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
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
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
佛所。于法有所得不。
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须菩提。于
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
严。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
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
云何。是身为大不。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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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节。言信心以无得为实也。须陀洹。梵义入流。谓断三界见惑巳尽。可
入圣流也。斯陀含。梵义一来。谓断欲界九品思惑中。前六品巳尽。后三品
尚在。须更来欲界一番受生也。阿那含。梵义不来。谓九品俱尽。更不来欲
界也。阿罗汉。梵义。无学。谓断色界无色界思惑俱尽。更不受三界生死。无
法可学也。无所入。无不来。无往来。无所得。只无相一意。无诤。不恼也。谓不
起众生之烦恼。三昧。梵义正持。谓任缘一境。守正持之。离诸邪妄。故为入
定之正法。人心烦恼。皆自欲起。故得无诤三昧者。谓之离欲阿罗汉。阿兰
那。梵义寂静。亦云无事。即无诤意。庄严佛土。言恭敬佛相也。盖心上以佛
土为庄严而恭敬之。即是著相。非真庄严。故偈曰。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
意。清净无相。为第一体。譬如。取喻也。以明非实说。须弥山。释典谓四天下
之中。日月所环绕。王。尊称。佛法不分有色无色有想无想。皆谓众生。故有
狮王蛤王树王鹅王等名。佛意承上文。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乃须菩提所知也。故以诸佛品地历历问之。自四果而上至于如来。自如
来而下至于菩萨。精之则为菩提。粗之则为佛土。皆不可以作念有得。于
是总而结言之曰。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取。即
清净心。盖因诸菩萨实无所得如此。故不当有取。不住声香味触法。即是
清净。无所住而生其心。即是生清净心。特恐人疑别有所谓清净心。故复
以经中不住无住。盘旋束定。而又以生其心。缴出能生信心之章旨。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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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至文也。山王一喻。总是不取无得意。而是名大身。又非真无取。故偈曰。
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言虽受报而无取。则非无报可知。今人因昭明
于罗汉下分截。遂将清净不住。单顶庄严。而上文种种。无处安顿。又凿出
许多疑端。强为过文。甚是支离。】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
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
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
得福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
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
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
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
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一节。言无得之报。而遂以第一希有。启下文受持实相之义也。恒河。即
浲河。梵语多耨河。译者转音。今北人亦转为浑河黄河。以其沙数为河之
数。又以诸河之沙数为三千大千世界之数。七宝满之。甚言七宝之多耳。
亦见无可取之象。盖借喻义。故下又以实言告汝别之。无得。亦贪绝。故亦
以七宝布施较量而胜之。复次以下。又言此经之胜。盖不唯福德胜于财
宝布施。而又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则岂徒信心而巳。更当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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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尊重也。随说。随举一二义说之。天。诸天。人。世人。阿修罗。果报最胜。势
力无畏。能摄持世界。与天帝争权。但瞋性最重。故次于天人。却能为佛护
法。此种有胎卵湿化四生。尽能读诵。尽始尽终而读诵之。最上。诸乘之上。
第一。诸法第一。希有。世界所少。复次以下。正言一念净信实相。此经随举
一二义说之。一切天人阿修罗皆供养如佛塔庙。况其人能尽始尽终而
读诵者。必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则净信若是岂不宜哉隐然逼出下章
奉持之问矣。若是。犹言如是。即指上言成法受报如是。故此经不惟诵说
当敬。即非诵说之时。而安置所在之处。亦如有佛所在。当以弟子事师之
意尊重焉。此正教人信心之实也。若尊重弟子。言若弟子之尊重本师。倒
装文法如不也世尊一例。释典极多此种文句。所谓释教用逆也。旧说谓
如佛之敬高第文殊普贤等。谬甚。供养说法之人。尊重说法之地。两意实
一贯。
右说经之一章。言信如来法者。以不取无得为实。应首章心法也。
愚按经文。本曰我为汝说。又曰闻是言说章句。又曰如我解佛所说义。
又曰不能解我所说。前后不一而足。要见佛之所谓是经。原是崇奉如
来祖述之意。而非自谓所说也。法不憍上。儒释一理。今人学佛之心。岂
不曰佛语即经乎。要之佛意原有不同。故前称是经。而后称所说。亦如
儒家称引尧舜诗书之例。兹予于信心问后。别为说经。亦以明佛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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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谦之心耳。】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
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
蜜。则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
尘。是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
是名三十二相。」
【此一节。言奉持以般若为实也。般若。即上文第一希有之法。盖佛法以智
慧为根本。道神足经云。般若波罗蜜。是诸佛之母。故又名第一波罗蜜。凡
人修行。须先照了本性无物。一切无明识蕴。皆为后起之尘网。然后可以
空诸相。积功行。犹大学以致知格物为先事。能致知。然后知止而能得。儒
有知行。释有解行。其理一也。般若即解耳。此经专教人以智慧空诸相。而
空诸相。即是智慧。若一著意。便属有相。故又曰则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
若波罗蜜。然既巳立此名义矣。而又若不必有此名义。恐人疑惑。故下遂
以如来无说證之。而以微尘世界三十二相验之。要见般若之理如此。则
奉持者当何如乎。微尘世界。形相也。佛真性中一切皆空。故山河大地。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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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实相。空处正是实处。佛法如是。非喻烦恼之谓。三十二相。如来感果法
身之相。法身原非耳目所及。故不可得见。此意亦浅近。然比初问色身见
又进一层矣。言此以见世界微尘佛相。皆无真相。正是般若实相。则能奉
持般若者。其果当何如乎。盖巳逆取较胜身命布施之意也。】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
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此一节。言奉持般若之报。承上言。所谓般若实义如此。故能奉持者。其福
德胜于布施身命。盖布施身命者。但能空身命相耳。彼奉持般若者。能空
微尘世界三十二相。则身命其毫末矣。岂但能布施身命者可及哉。奉持
般若。瞋绝也。故以身命布施较量。亦从其类。或曰。般若何以为瞋绝。凡人
瞋性只起于有身相。空相者无身。身且无之。何物可瞋。玩下忍辱布施。至
于割截身体而不瞋恨。其理自明。故偈曰。苦身胜于彼。希有及上义。苦身
即瞋绝之谓。然希有第一之上义。又能胜之。则知希有义中。巳包瞋绝。故
下文以第一忍辱并论。】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
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
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则是
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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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
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
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若
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
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
来说非忍辱波罗蜜。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
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
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
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
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
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须菩提。
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
众生。则非众生。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
人入闇。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
色。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
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此一节。言奉持以布施为实也。趣。向也涕泪悲泣。因闻般若空相。至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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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身命皆空。故感而生戚。正是须菩提信心实相。后佛语不惊不怖不畏。
忍辱布施等谓。正破此意也。第一希有功德。即成佛也。盖般若实相。即是
非相。般若非相。即是离一切相。离一切相。即名诸佛。非第一希有功德而
何。故佛以如是如是许之。而遂即其涕泪悲泣之意以醒之曰。所谓希有
实相者。必闻是经而不惊不怖不畏者也。何也。盖般若为希有者。非仅能
解而巳。必见诸修行也。解则谓之第一波罗蜜。行则谓之忍辱波罗蜜。何
也。非忍辱。不能不住布施。非不住布施。何以成就希有之功德而为佛乎。
歌利。梵义极恶无道。时佛在山中修道。王常出猎。倦寝。王诸妃私来礼佛。
佛为说法。王觉而怒。问佛何名为戒。意佛窥妇人。非戒也。佛答忍辱为戒。
王即割佛耳。佛不动。又割鼻。亦不动。又截手足。亦不动。但见白乳涌出。感
应四天王雨沙飞石。大风拔木。掷于王所。王乃怖畏。长跪忏悔。佛言我心
无瞋。亦如无贪。王不信。即立誓。若真实无恨心。此身平复如故。设是愿巳。
身即平复。忍辱仙人。大约同此意而不同时耳。两引皆證无相之实行也。
下乃以正意说应不应。应离相。故不应住。不应住布施。故割截忍辱而无
瞋。可见忍辱为布施之根本。则忍辱波罗蜜。即第一波罗蜜矣。利益众生。
又是推言布施之实相也。真语。不伪。真性中语。实语。不虚。实理中语。如语。
不变。如义中语。不诳。不异。不欺人耳。即指上忍辱等事。此乃佛过去时事。
恐人不信。故自表其不欺。然仍以如来为号。下又曰如来所得法。无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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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则又兼趋忍辱布施全理。正佛机圆妙。笔墨之灵也。明闇之喻。言实行
如见实理。则布施即般若解行合一也。解行合一。非佛而何。故下遂以则
为如来成就功德。结还须菩提所谓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即名为佛之意。
而奉持之实相亦完矣。近说于第一波罗蜜。与忍辱波罗密处。分作两截。
上下支离。文义遂不贯。】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
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
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
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
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
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著我见人见众生见
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
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
诸华香而散其处。」
【此一节。言奉持布施之报而以最上大乘启下文灭罪得菩提之意也。初
中后。谓一日三时。一日三时以恒河沙等身布施。极言布施之多耳。然此
亦非诞语。只要善理会。假如出一言。发一语。但是利人。不思利巳。便是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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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民主。及宰官者。起念作一善事。天下苍生受惠。实有一日三时恒河
沙布施之理。岂必投躯舍身岩。方为身命布施耶。发心菩提。广运无涯。谓
之大乘。超三乘之上。即大乘亦不能及矣。谓之最上乘发。发此最上乘之
心。故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即可得成就最上乘之功德。荷担如来菩提法
也。若乐小法者。见解未真。痴性未灭。四相森罗。岂能信奉乎。般若忍辱为
奉持实相。瞋绝也。故皆以身命布施较量而胜之。亦从其类。
右说经之二章。言持如来法者。以般若布施为实。应首章行法也。】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
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祇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
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
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
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
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
不可思议。」
【此一节。总言信持成就及果报也。承上二章言。信心奉持之实义如此。福
报如此。而人犹疑者。则以其痴性未绝也。人心有三毒尘障蔽。转展相生。
故不能成佛。若贪瞋虽薄而痴性不灭。犹堕邪见外道。世人责报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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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过去未来。总是一性。故报有先后。但见持经信佛之人。未免轻贱。遂多
疑之。此正是痴性种子。故信心奉持者。苟既纯熟。而且又能不以现在为
疑。则其人慧力巳定。般若巳圆。是必真得菩提者。其福果更何可量哉。盖
得菩提。即是佛果。故下遂以供养承事诸佛较量所不能及。而其成就可
知。福德至极可知矣。不能具说。犹如虚空之不可言。狐疑不信。亦与痴为
类。盖持经至此。心行皆纯。信持皆空。直是一非相如来。故其果报至于不
可思议。要即取譬虚空之意也。以上说经有三层信持。犹首章有三层实
法。皆解行自然之理。亦圣教自然之序也。分之则浅深各见。合之则究竟
一源。学者能由言相。出离言说。庶为得之。
右说经之三章。总言信持如来法者。有非相之果。以应首章见如来也。
以上三章。语气段落如是。实理照应如是。细分之。则信心不取。心法中
之解也。其相虚。故以三千大千七宝较胜。三千大千。虚相也。信心无得。
心法中之行也。其相实。故以恒河沙世界七宝较胜。世界。实相也。奉持
般若。行法中之解也。其相虚。故以恒河沙身命较胜。恒河沙身命。虚相
也。奉持布施。行法中之行也。其相实。故以三时身命较胜。三时。实相也。
两法各结以天人阿修罗皆当恭敬。而心法之恭敬。则曰如佛塔庙。若
尊重弟子。亦虚相也。行法之恭敬。则曰即为有佛。作礼围绕以诸华香
而散其处。亦实相也。若第三章总言果报。则消灭罪业。虚相也。故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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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菩提。亦心法之虚相。供养诸佛功德。实相也。故曰算数不能及。亦行
法之实相。各各双行。皆兼解行虚实两义。盖释之解行。即儒之知行。大
学必先致知而后能修齐治平。中庸必。先慎独而后能参赞化育。佛法
必先降心而后能不住布施。其理一贯。昭如日月。近者诸家章句不明。
故多误解。此予特创而辨之。要亦自尽其书写读诵广为人说之勤巳
尔。】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
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
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巳。而无有一众生
实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所
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须菩提。于意云何。
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
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
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
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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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
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须菩提。譬如
人身长大。
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须菩提。
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
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
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
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此一节。须菩提再问现在佛法而佛言无我法也前此须菩提本问佛法
也。因佛屡称如来。故疑佛别有法。至此乃即现在善男子善女人而申问。
之佛答一如前说。而但专其指曰。实无有法。又曰一切法无我盖佛至此
才认如来是我矣。前此空生谓如来即佛。佛则推而远之。今此空生疑佛
有异。则又亲而合之。不即不离。非一非二。正佛机妙用。所以破空生有相
之疑也。故下遂證以然灯授记。当得作佛。则无法即佛法。佛法即如来法。
又何异哉。诸法如义。言诸法如其真性。有儒家率性意。无实无虚。即真性
之体。真性一切皆具。又一切皆空。真性一切无异。则一切法皆是佛法。又
何疑佛与如来有二法乎。此佛法佛字。泛谓学佛之法。然所谓一切法皆
佛法者。但就破疑而言。若论实义。则所谓一切法者亦无相矣。故又曰实
无有法。人身长大。亦是喻意。言一切法为佛法而又云非一切法者。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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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人身长大。非以形相为大。乃以法相为大也。是紧紧缴明上文之意。不
必另作法身实讲。方得譬如二字语气。菩萨亦如是。正答空生所问现在
菩萨。又就譬如之意而申言亦不当作灭度众生之我见。以合如来无四
相之旨。要见无相故无法耳。文义回环。上下一贯。不可离说。离说即非此
经真面目矣。庄严佛土。亦是著相意。就现在学佛人言。故加我当二字。作
虚语以禁之。盖空生所以重问佛法者。原为现在祗园会上诸菩萨开门
路也。故前既反覆以明实无有法。而此又两呼菩萨若作是言以正之。良
由诸菩萨看得今日别是一番境界。定与如来不同。皆由我见不净之故
因我见不净而遂别求我法。此空生重问之障蔽也。故又明言以结之。曰。
通达无我法者真是菩萨。亦可谓深切著明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
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
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
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于意云
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
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
为多不。
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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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此一节。言心无三世之别以明无我法也。盖须菩提所以疑佛有异法者。
由于三世异见也。故以五眼无三世心破之。见障内色而不见障外者曰
肉眼。内外俱明曰天眼。照了诸相曰慧眼。观机设教曰法眼。普观法界曰
佛眼。恒河沙世界。甚言众心之多。然五眼中实有此理。如华严会。一毛孔
中皆有一华世界是也。与信心不取章不同。如来悉知若干种心。正五眼
所见也。然其所以能知者。非徒五眼之神通。由于法心与尘心不同。尘心
有过去现在未来之异相。法心无相。故曰不可得。言佛心中清净一常。不
可得此三种尘心。故诸法如如。总是一法。总是一无法。何必以过去现在
之异。而疑佛与如来有异法乎。故偈曰。依彼法身佛。依。倚著之义。言须菩
提倚著现在报身相一边。故疑有异。而佛乃倚著法身相为言以破之也。
偈意皆照三世而言。盖须菩提问法因缘。实有三世异见。故佛屡以身相
破之自此以后。更不一而足。熟诵偈句自见。】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
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
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此一节。言无我法福德也。无我法。与不取法同义。故其福德亦胜于七宝
布施。福德无实。亦是无我不取意。不取法。则法愈实。不取福德。则福德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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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无我法。正是实法。无我福德。是真福德也。然不言较胜。亦见佛法不自
憍上之意。】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
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须菩提。于意云
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
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
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
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
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此一节。合言佛与如来皆无相。而且皆无法可说。结完实无我法之意。盖
上文既明无我法者由于三世一相也。故遂以佛身现在之色相。与如来
法身之相。并列而两證之。曰我今虽得作佛矣。然所以得成就佛果者。在
此有为之色身能具足。而自显为佛乎。不乎。盖佛之所以为佛者。原有法
身在。而非此色相之身也。故须菩提遂以不应对。而佛之无我信矣。佛乃
又呼须菩提而问之。曰。如来虽过去不可得见矣。而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留传人间。则法相自在也。汝以为如来之法身。果在此诸相之具足乎。不
乎。盖如来诸相。亦相传应化之相。非真法相也。故须菩提亦以不应对。而
如来之无法相又信矣佛无我。则现在之佛。即过去之如来。如来无法相
则过去如来之法。即现在佛法。安所见为我法者乎。此时佛才显言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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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合一之故。所以破空生重问之疑。故下曰。莫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此
我法正与前通达无我法者相应。而说法者尚为谤佛。况谓有我法哉其
儆戒空生亦深且切矣。此处并不言福果。尤见佛不自增上之意。
右说经之四章。言佛法即如来法也。
自此以后。诸说谬误多矣。无论灭度众生。然灯无得。远迹相同。即具足
色身。具足诸相。两问。明明有佛与如来两号。而说者不分别。况前此三
问相见。皆谓学人得见如来不。今此见下不复有指。是言佛自呈见。故
偈曰。法身毕竟体。正诠色身问也。现在之佛。色身即法身。故曰法身毕
竟体。又曰。以非相成就。正诠诸相问也。如来以非相为宗。则并所谓三
十二相。八十种好之法身。亦非真相矣。故曰以非相成就盖如来为过
去之佛。故以诸相为法身。相虽稍异。而总为法身。则总非不佛。然其所
以成佛者。皆不在此。又非不在此。故曰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
说成就。亦无二及有。下言无法可说。亦兼如来与佛并言。故曰。如佛法
亦然。如。如来也。偈语简文。率多此例。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则岂可
取为说法乎。偈语亦甚明显。今人多臆猜。总由佛与如来不分别故耳。】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佛
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
是名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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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节。言未来众生法与佛无异也。须菩提既闻佛法与如来法无异。则
过去现在无异矣。而佛言三世心皆不可得。则岂未来亦无异法乎。故又
疑而问之。慧命。犹慧性。前向上言曰慧眼。此向后言曰慧命。盖佛言三世
心不可得。本有结前启后之机。而空生能悟。故曰慧命。非众生。言真性与
佛无异。非不众生。不修真性。便与佛异耳。若能学佛。自空众生之相。此真
得众生之性。完众生之实者。楞严所谓根尘同源。缚脱非二也。盖佛法与
儒理。只是一性。此性亘天地而不变。岂以世之久远而有异乎。故佛答只
就众生之名号上阐发。而未来不必言。其理自见矣。】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佛言。如是如
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
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一节。言佛本无可得之法与众生平等以明佛无异之意也。须菩提因
上言众生非众生。然则佛岂亦如众生乎。故以得为无得问。得为无得。乃
不著空相一边。正佛法真体。故佛答如是如是。乃至无有少法可得。乃至
二字。亦是先有后无意。平等无有高下。兼佛与众生说。四相。亦就佛与众
生人我间互看。无字。与前空相不同。此言无论人我众生寿者。凡修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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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可得菩提。正上章非众生是名众生意也。善法。修善心。行善行之法。就
众生言。若使易知。亦不外降心布施。正众佛无异耳。】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
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
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此一节。言众生平等法福报也。须弥山王。世界中独尊者。有喻佛意。言众
生持经福德胜之。隐然见众生成就。即能胜诸佛功德。则众生非众生可
知矣。】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
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
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
来说则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一节。又合言如来不度众生。亦无众生受度。以见如来众生皆无我法。
结完佛无异之意。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与实无有众生得灭度者不同。
前言无相。是众生不受度。此言无我。是无众生可度。则非凡夫。无凡夫之
相。是名凡夫有凡夫之实。宗镜四禅云。信正因果。能不忻厌而修者。是凡
夫禅。为第二。胜于外道有忻厌者。然无忻厌。亦是无我。若并无忻厌之相
亦归无相。则真所谓非凡夫是名凡夫矣。此正人无我法无我。人法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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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心自性也。
右说经之五章。言众生法即佛法也。
按须菩提问未来世众生。紧贴上文未来心不可得发意。语脉机锋。逼
真一线。然昭明联作一分。总入佛法中。故后人遂多误解。此章法所以
不可不明也。以下六节。又申言如来与佛皆无法相。无非法相。归于古
偈之实法。以完首章非相之相意。】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
相观如来。
佛告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
须菩
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尔时世尊而说
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一节。言如来不可以相求也。不可以相见如来。前此空生蚤巳会心。至
此岂反迷闷。故唐译曲为回护。颠倒其文。世或信之。不知观与见不同。见
是外见。耳目所及。观是内观。心意所致。见是彼触。形迹所起。观是我设。虚
空所造。故见浅而观深。见粗而观细。见则初学可除。而观则慧命所不能
尽。所以空生至此。犹曰如是。正明镜之微尘。不能逃于牟尼之照也。转轮
圣王。梵义四天下之王。亦有三十二相。故曰则是如来。言若但以相取。则
轮王岂亦如来耶。反言以探之。使自思耳。此时空生顶门一针矣。故曰如
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所说义。指一向所说之法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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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字。有费许多心思意。盖则是如来下。不添一字。明明是一句不真不
假的口角。故须菩提亦深思细勘而得之。所以须菩提下有白佛言三字。
世尊上有尔时二字。大约经中若尔时。若复次。若白佛言。皆为特起之例。
或一意而两翻两时叙说。要知佛理深妙。原自有精思审言之侯也。偈有
四种。一阿耨窣睹婆。二伽陀。三秪夜。四缊驮南。初名不论长行偈颂。但数
三十二字为一偈。四言八句也。此以五言。或亦有时代之不同耳。色形相
也。音声。语言文教也。二语兼无相无法意。邪道。非实法也。不能见如来。不
能见如来之真法相也。盖三十二相。亦名法相。然乃报身之法相。非真法
相。真法相则。无相是矣。宗泐注云。问意谓可于应身相好中。观见法身相
否。正是此意。】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
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
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
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一节。言如来虽无相而又非断灭相。正无非法相之意也。凡佛说法。必
兼有无两义。故文亦随滚随扫。随扫随救。如首章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扫
也。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救也。次章不应取法。扫也。不应取非法。救也。
全经语气纯是此例。然毕竟未曾明言有处。以人心除无入有易。除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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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难。特于此处重说如来无法无相究竟之际。乃明言以告人。曰不说断
灭相。其立教之意。深且圆矣。故宗泐云大乘所修福德之因。所得福德之
果。但离取著之相。不同小乘断灭之见。诚哉。】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
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
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
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
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此一节。言如来法究竟之福报也。前诸福报。信心不取章称人。解之始也。
其馀皆称善男子善女人。解行之间也。唯首章与此皆称菩萨。盖对如来
法而言。解之尽。行之至也。前后不同如此。无我。无为也。忍。无生法忍也。得
成于忍。无为中之有为法也。此语亦兼有无。盖凡夫持有易。持无难。菩萨
学佛将成之人。持无易。持有难。故曰得成于忍。持有于无。非忍不克。此理
最微。故偈曰。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言无我之后而得胜。真胜也。真胜
不著一边。此时以忍力持之而不失。便是佛果成就。其福德自然胜诸菩
萨矣。此即儒家至诚无息久则徵之候。在此经为金刚般若之真诠。一部
全经之舍利。乃特于如来法尽处出之。千里来龙。结穴在此。不受福德。无
福德相也。又以不应贪著拴定。而福德多意。自在言外。盖巳成菩萨者。瞋
痴易绝。唯贪难免。有取有得。皆贪也。故亦以财宝较胜。而又单提贪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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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绵里细针。用意深矣。
右说经之六章。言如来无相亦非无相也。】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
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
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
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
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
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须菩提。一合相
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此一节。言佛不可以相求也。上既明如来无相非断灭相矣故此以下。又
言佛无相。亦非断灭四相之见者以同归非相之相如来。即佛。至此才显
去来坐卧。亦就现在言。盖现在去来坐卧。乃色身事。色身乃如来之应化
而非如来之法身也如来法身。实无去来。故偈曰。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
动。然佛既是如来化身。则实在法界中。其身虽与如来不一却亦不异矣。
故偈曰。于是法界处。非一亦不异。然此二句意。非经文所有。乃弥勒恐人
疑佛实与如来有异。故特为补出。要之佛虽不自言。亦意中语也。世界碎
为微尘。喻言以法身为化身也。故集解曰。界喻真身。尘喻化身。非微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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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微尘。非世界是名世界。犹云非化身是名化身。非法身是名法身。盖佛
法惟心。微尘世界。皆五阴和合而成。非心所有。微尘世界既空。则法身与
化身又何在。故能不作世界相。乃是真法界。方得见如来。意谓众生疑佛
有去来皆因以世界碎为微尘之见耳若能知世界非世界微尘非微尘
则能空相。能知夫去来非去来。而佛之真相有在矣。一合相。犹云是和合
相。盖至此佛乃显然以如来自认。而明告彼众生不可著去来之相认如
来。此又以世界并微尘实法證之。则佛真无我相矣。故此节与前不可以
相观如来节对照看。自然结搆也。】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
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
见寿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须
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
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一节。言佛虽无法相。而又非实无众生等断灭见者。亦无非法相意也。
见字与相字不同。相就触言。见就性言。因前章言不可说一合相。恐人疑
佛于四相断灭。不知佛正以非四相为四相。故能度众生而成佛。如楞严
所谓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若必欲断灭四相之见。舍四相外。又何佛
性。故曰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此意实与莫作断灭相对照。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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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无法无非法也。如是见。见无法无非法也。如是信解。信解如是无法
无非法也。然文虽单结佛法。而义实兼三世。故与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
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相应。正见佛与如来。不一不二。众生与佛。平等无
高下。所谓三世如来之实法也。佛说至此。八罂舍利。和盘托出矣。然犹恐
人偏执边见。乃又以不生法相缴定空相。而又以非法相是名法相。还出
真相。文义双精。理法兼到。远有远照。近有近应虚有虚脉。实有实线。散之
则头头是道。合之则究竟一源。粗之则节节断续。精之则首尾一贯。真天
地之至文。神灵之奇笔也。】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
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
电。应作如是观。」
【此一节。言佛法究竟之果报。而因以古偈结出全经实法也。三世佛法。彻
上彻下。故以无量阿僧祇布施较胜。何僧祗。劫世无数。菩萨心。指前章真
是菩萨之心。云何福德之多。盖以真如空相之人。演真如空相之法故耳。
如如。一如真常之性。有者有之。无者无之。毫不造作。纯然真静。心静则慧。
性静则得。所谓定水澄清。心珠自现。盖真能具此法者。然后能演此法。福
德之多。不亦宜乎。即中庸所谓苟不固聪明睿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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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故偈曰。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言必有法
身而后可以说法也。一切有为法。言一切有相之法。只对前皆以无为法
而有差别无为两字。反照便得。凡灭度众生。不住布施。信心持诵。第一忍
辱。无我无法。一切善法。生心成忍。知见信解皆是。但一住相便非。做尽许
多事业。只不住相。方是无为之为即无相之相矣。梦幻泡影露电六事。皆
空相也。然皆非无体之空。皆自有为而入空。如梦非感不成。幻非术不显。
泡无水不起。影无质不现。露无天气不降。电无地气不升。皆自有而入无。
自有为以至无为。二义双成。实佛法全体。故偈曰。非有为非离。言虽非有
为。而亦不离有为也。又曰。诸如来涅槃。九种有为法。妙智正观故。言自古
如来涅槃之法。皆从此九种有为中。以妙智正观而得也。妙智正观。正是
从有为中看出无为而得真常实相也。又弥勒偈。见相及于识八句。是总
释古偈之义以结全经之宗旨也。见相。凡所有相。识。分别相。器身形质之
身。言分别有相。即如此九种之相。皆形质受用之事。而非真相。若能知此。
便是正观。遂将此正观之法。观于三世。皆如此九种之非真相。则于有为
法中而得无为自在之真相。所谓无垢法也。无垢。即是清净无相。此八句
实总结全经三世一法之义。
右说经之七章。言佛无法相。亦无非法相。遂言古偈以结之。而如来实
法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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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按法身非相以下七分。明明以如来与佛两并双收。显出合一之义。
故予分为二章。以见佛与如来同归实法。四句偈。即诸相非相之体。而
能作如是观者。即见如来。首尾相应。实理如是。文义如是。旧说将有为
法三字看坏。注谓众生界内。造作迁流。但以一空字了之。不见佛法全
体。故不知此偈之妙。不知本文明有法字。弥勒偈又添出中字。得字。何
等明白。陈真谛译本于如如不动下。曰。恒有正说。应观有为法。如暗翳
灯幻。露泡梦电云。所谓恒有正说。岂非自古相传之成说乎。应观有为
法。岂非即指全经诸法乎。此予所谓一部金经。只阐得此偈宗旨。非敢
臆说也。】
* 流通
「佛说是经巳。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
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流通分。亦道安所定。优婆塞。优婆夷。谓在俗男女。能敬奉三宝。受持五戒
者。一离杀生。二离不与取。三离邪淫。四离妄语。五离饮酒。谓之优婆戒。】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