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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475-A
金刚鎞序
帝尧不可无虞舜。文王不可无孔子。道有所传故也。
迦叶不能无迦文。迦文不能无弥勒。亦道有所传故
也。是以道之不见于尧者。得闻于舜。不见于文者。得
闻于孔。而不悟于迦文者。得明于弥勒。乃有外弥勒
以明迦文。是犹却孔子而究文王。舍大舜以辨唐尧
矣。有是理乎。况迦文所演金刚一经。最为微妙不可
思议。登地大圣。犹然难之。而求明于弥勒。博地凡夫。
何乃叛其说。任巳见以为之解耶。辞愈新而义愈匿。
文弥彩而旨弥昏。斗诤竞起。坛帜横兴。末法之弊极
矣。
云栖空大师。远穷大藏。深究微言。反复诸家。博综
群典。依彼本论。求通弥勒之偈。复循弥勒。用达迦文
之经。取其意以解文。引其言而證解。辞不欲华。恐翳
理也。言不欲多。恐惮繁也。科不欲细。恐间隔其文势
也。庶天下后世。知弥勒之偈。不异于迦文之经。空师
之解。尽由于弥勒之偈。由解以知偈。因偈以知经。则
后之不明于迦文者。得明于弥勒。得明于弥勒者。乃
所以善明于迦文也。失其意者。非此解。非非空师。得
其意者。是此解。是是弥勒也。于戏。古今注金刚者。无
虑千百函。独我云栖大师摸象一记。寔得慈氏不传
之秘。而空师即法门龙象。亲承提命。俾注斯经。会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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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既倾。亡羊多岐。广揞忝附禅诵之末。往来从臾。空
师因之钩玄纂要。搉一删繁。集诸家之大成。补摸象
之未备。心灯相照。如印印泥。然后知迦文同弥勒。同
百千诸佛。言中之意。与夫言之所不能尽。意之所不
能致者。无不咸归于大同。近可證之于云栖。远可證
之于兜率。述者之旨。岂徒尔哉。
万历戊午秋日虎林洪瞻祖广揞撰No. 475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上
古杭云栖弟子 广伸 述
【△将释此经总分为三。初题目。二译人。三本文。
初题目。】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者。金中之刚。最坚至利。五金莫及。天帝所有
之宝。力士所持之杵也。般若者。众生之心。而有实
相观照之殊。实相者。心本无相。以远离虚妄。真实
有体。不可破坏。无相之相。强名实相。所谓本来面
目是也。观照者。心本非照。以远离分别。真明皎然。
妍丑自现。无照之照。强名观照。所谓照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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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喻如珠体珠光。从体发光。光还照体。体用交
辉。不一不异。波罗蜜者。云彼岸到。谓到真空实际
之彼岸也。金刚般若者。般若如金刚也。盖言观照
之用。全依实相体起。体既坚利。用亦坚利。坚故不
为一切所坏。利故能坏一切。犹如金刚。莫可婴锋。
是故触有有坏。触空空败。触著中道。粉齑烂碎。无
明结业。拟之则当下冰消。生死涅槃。触处则随锋
瓦解。是名金刚般若。
而曰金刚般若波罗蜜者。即
此般若。坏迷悟圣凡之此岸。到非迷非悟廓然无
圣之彼岸。坏空有中道之此岸。到非空非有中亦
不安之彼岸。坏生死涅槃之此岸。到生死涅槃如
梦.众生本来成佛.诸法如义之彼岸。如经谓般若
波罗蜜。远有所离。远有所到是也。然即此即彼。非
离此有彼。即离即到。非离后有到也。其说到者。从
毕竟空中。建立一切言说。正说之时。非有说。非无
说。非可说。非不可说。无有定法可说。如尊者不见
一法。名为转教。如来不说一法。名为转轮是也。其
用到者。于绝思议内。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提得便
行。不存轨则。如德山用捧。临济行拳。道吾舞笏。石
巩张弓是也。说不到。不可以为教。用不到。不可以
为宗。说用虽殊。总之一柄金刚王宝剑。如永嘉云。
大丈夫。秉慧剑。般若锋兮金刚𦦨。非但空摧外道
心。早曾落却天魔胆。故名金刚般若波罗蜜。
良以
即今方寸心中。金刚正眼。人人本具。各各不无。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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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巳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非能离。非
所离。性本离故。性既本离。离亦不立。离既不立。一
切浑融。一切既融。则无一法可遣可立。亦无一法
可住可得矣。孰此孰彼。孰离孰到。孰可坏孰不可
坏。繁兴大用。举必全真。百草头边。光明烁烁。奈何
本起无明。为巳主宰。凡所施为。动成窼臼。甘心苦
趣。与溺志偏乘者。置之无论。即备修万行。广度群
迷。期以疾證菩提。而有生可度。有行可修。有法可
得。其于无住无得之本真。盖不啻千里万里矣。是
以此经彻底掀翻。和盘托转。一味鞭挞妄情。直下
如迅雷杲日。古镜太阿。无梦不惊。无幽不烛。无微
不照。无物不摧。直使法法皆无所得。头头始是家
珍。而本来清净之体显矣。
至此。则何期自性。本自
清净。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彼此离到者。可得而名
言之哉。展鹫峰无作之机。启少室不传之妙。不归
此经。将谁归乎。黄梅般若。良有以也。
经者。常义.法
义。日可令冷。月可令热。众魔无能坏此真说。是之
谓常。佛从此生。法从此出。万德楷模。众生轨则。是
之谓法。愿以此常法之古教为明镜。照见自心。即
以此自心为智灯。烛经幽旨。庶几乎昔日之在黄
梅鹫岭者。俨然今日于目前矣。有志于般若者。宜
尽心焉。
△二译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姚秦。代名。即后主姚兴。必曰姚者。拣非周之嬴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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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之符秦也。三藏法师者。以通三藏之德。模
范众生也。鸠摩罗什者。具云鸠摩罗耆婆什。上五
字。此云童寿。什者。深善此方文字之什。华梵合举。
称罗什也。译者。易梵成华也。周礼掌四方之语。各
有其官。北方曰译。今经自西来而云译者。以北方
之官。兼善西语。摩腾始至。遂称为译。今仍之也。按
师七岁。随母入寺。见铁钵试取加顶。俄念此钵甚
重。我何能举。即不胜重。遂悟万法唯心。博学强记。
人莫能及。以童年高德。故云童寿。
后兴主请师入
关。奉为国师。师阅旧经。义多纰僻。不与梵本相应。
乃集沙门八百馀人。新译经论三百九十馀卷。并
畅神源。发挥幽旨。师未终少日。集众谓曰。愿所宣
译。传之后世。咸共流通。今于众前。发诚实誓。若所
传无谬。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以弘始十一年
八月二十一日。卒于长安。阇维。薪尽形灭。舌根俨
然。今经译于此师。当与如来真语实语。等无有异。
可弗信欤。
△三本文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
二。初證信。二发起。
初證信。】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
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證信者。言如是之法。我从佛闻。彼一时释迦在舍
卫国之祗园。与诸大众同居而共听者也。信闻时
主。历然可徵。处及闻人。皎然足證。俾遐方异世。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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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无疑。故名證信。然亦名通序。以诸经通有故。
若
离释之。则如是者。指法之辞。虽前此无法。而逆指
下文所说正宗之法也。我闻者。我自亲闻。非转闻
于人。我自亲闻。非读古而闻。一时者。师资会合。说
听之一时也。不名某年日月者。以十方时分不一。
两土正朔不同故。又或听者时长。说者时短。抑或
听者时短。说者时长。故但言一时也。佛者。觉义。觉
自本性。觉人本性。觉自与人。皆尽其性故。
舍卫。此
云闻物。以国丰四德。誉动五天。曰闻物也。祗树给
孤独园者。梵语祗陀。此云战胜。以交战胜时而生。
喜以为名也。今单言祗者。取文省故。给孤表德。即
须达多。盖祗陀施树。给孤买园。兼二为名。故云祗
树给孤独园也。
梵语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资身。乞
法资心故。亦云怖魔。离欲学道。与魔相反故。亦云
破恶。破烦恼恶。断除结使故。而云大者。天王大人
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内外教典。无不博通。非寡解
故。超出九十六种外道之上。非劣器故。总名大也。
千二百五十人者。一优楼频螺。于火龙窟有五百
弟子。二迦耶。于象头山有三百弟子。三那提。于希
连河有二百弟子。后皆皈佛。故有千众。目连舍利。
共有二百五十。亦来皈佛。成千二百五十也。
问。佛
度比丘甚多无量。何独举此。以此千二百五十者。
最先皈佛。又常不离佛。直至佛灭。其他散在四方。
虽千里面谈。而据迹成文。法自应尔。如仲尼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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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三千焉。而独举七十子者。亦以久在泗滨。相依
陈蔡。亦常随故。
△二发起。】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
中。次第乞巳。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巳。敷座
而坐。」
【发起者。圣言殊非率尔。教起必藉由兴。如法华放
光。启一乘之教。维摩示疾。开不二之谈。故名发起。
亦名别序。以诸经发起。有无各别。有仍别也。今以
乞食为发起者。盖显色身伪迹。假饮食以生育。法
身真理。由智慧以照成。群生迷真保伪。诸佛假伪
引真。故示乞食以资色身。发起智慧以生法身也。
色身无食则死。法身无智不生。故经云。一切诸佛。
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此经出。
食时
者。辰时也。以当日初分。乞食易施。归园正当午前。
如常斋法。著衣者。著九条至二十五条。福田衣也。
以制像水田。见生福故。持钵者。绀琉璃钵。乃四天
王所奉维卫佛之遗钵也。必持著者。以在家好尚
华绮。太著于乐。出家外道裸形。太著于苦。今处中
行。离二边也。且有威可畏。有仪可像。范我形躯。肃
他敬信。岂徒为持著巳哉。乞食。是头陀行。头陀。此
云抖擞。以烦恼根心。未易卒遣。兹欲抖擞。必在躬
行。行虽无量。摄以十二。曰蓝若。曰树下。抖擞居处
之烦恼也。曰绳床。曰瓦钵。抖擞器用之烦恼也。曰
三衣。曰乞食。抖擞衣食之烦恼也。而乞食一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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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远除贪慢。亦且生长福田。资敛身心。离四邪命。
故如来示现。轨范后昆。使知佛尚且然。况其他乎。
故尝自谓。头陀行存。我法则存。头陀行灭。我法则
灭。诚重于此也。次第乞者。净秽不分。贫富俱入。以
内證平等之理。外忘差别之相故也。收衣钵者。收
大衣。著七条。息缘虑也。洗足者。净身业。敷座而坐。
正入定矣。敷座者。如来每说般若。皆自敷坐具。为
般若出生诸佛。即是佛母。表敬法故。而云坐者。双
趺也。必双趺者。智论云。见画跏趺坐。魔王尚惊恐。
何况入道人。端身不倾动。是以结跏趺坐。不唯形
相端严。令人敬信。诸圣所称。外道所罕。而复能经
时久。不速疲劳。摄敛身心。轻安易发。四威仪中。以
坐为胜。良有以也。况乎镜对面住。面则自彰。念对
理住。理岂不自彰乎。故诸经每欲说法。多先入定。
今经演说。如如不动。亦可著衣持钵。次第行乞。通
名为戒。敷座而坐。乃名为定。意显戒能生定。定能
发慧。则又以戒定为智慧之发起也。
问。璎珞女经
云。佛身如全段金刚。无生熟二脏。何用食为。阿含
经云。佛行离地四指。莲华承足。皮肤不染。何用洗
为。又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则又何以息缘趺
坐为哉。不知诸佛实受用身。清净微妙。本无有此。
但以大慈悲故。于后得权智之中。示现与诸众生
同事。以便摄化耳。是以入城出城。腾腾任运。持钵
洗钵。任运腾腾。及时中节。曾何一毫思惟计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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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哉。即此家常茶饭。俨然劫外风光。金牛云。吃
饭来。赵州云。洗钵去。有味乎其言之也。又世尊坐
处。如洪钟高挂。待扣而鸣。古镜空悬。任形而现。隐
然示空生以启请说法之时也。
△二正宗分四。初当机申请。二如来赞许。三当机
伫闻。四如来正说。初当机申请二。初修敬赞佛。二
正陈所问。
初修敬赞佛。】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
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善现仰观调御。宛然待叩之心。俯察群机。正是当
闻之际。故修敬赞德。为发问之端也。时。指趺坐之
时。长老。谓德腊俱尊。又单德冠众。独腊先人。亦名
长老。须菩提。云空生。缘生时库藏皆空。乃以为名。
按西域记。云是东方青龙陀佛。影现释迦之会。示
迹声闻。发扬空理。十方诸佛。法皆尔也。从座起者。
师资之分。上下秩然。有所咨询。不应坐故。如曾子
避席而起。曰从座起也。
袒肩膝地。是彼方仪。然必
取于右者。顺从意故。合掌者。形约不散。心凝不放
故。上皆身业。恭敬是意业。而白佛言下是口业。此
皆修敬。
下乃赞德。希有者。难得意。略有四种。一时
希有。旷劫难逢。如优昙华故。二处希有。大千世界。
中唯一佛故。三德希有。福慧超绝。殊胜无比故。四
事希有。用大慈悲。极巧度生故。四虽毕具。而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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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意在事。故下护念付嘱。正是希有之事也。
如来
者。从真如起。来成正觉。故名如来。菩萨。云觉有情。
谓上求佛觉。下化有情。又虽求佛觉。尚馀生情。皆
觉有情也。善护念者。对三贤巳上。信根成熟。永无
退转菩萨。与实智力。令證真如。与权智力。令化众
生。曲尽其心。无不至也。如弥勒云。巧护义应知。加
彼身同行。谓加彼證真之力。同于自利行。加彼教
化之力。同于利他行。加与行同而不悖。故云巧也。
善付嘱者。以十信菩萨。乱修六度。心若轻毛。升沉
未保。佛恐退失。故付托于大。嘱大化小。令不退转。
妙适其宜。无不当也。如弥勒云。不退得未得。是名
善付嘱。谓于巳得功德不退。不舍大乘故。未得功
德不退。胜进上求故。夫巳得而守之不退固难。未
得而上求不退为尤难。今皆不退。故名为善。
问。何
不以护念属初机。合经无住修行。以付嘱属久机。
合经降伏度生耶。答。准华严八地。始蒙佛护。则三
贤巳上。尚未全蒙。况初机乎。虽春育海涵。至慈无
择。而蒙润承休。必须时节因缘。如经云。金翅鸟王。
先观大海诸龙命将尽者。乃以两翅擘海。取而食
之。信知此法。决非根未熟者。所能承当。则蒙其护
者。即可以当其嘱。非初机也。况无住降伏。分而不
分。尤不可以判然乎。登地大圣。补处慈尊。言犹在
耳。幸虚心平气。展卷一观之。
又巳上乃出世巳来。
通皆如是。若夫只就此经。亦可。如来惟恐众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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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有所取著。于因果有不离相。念念堤防。无所
不至。是名善护。以善护故。即善为教诫。而云不应
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
生其心。乃至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
电。应作如是观。频频不倦。再四叮咛。不至于洗刷
殆尽。不巳也。岂非善付嘱耶。护属于心。嘱属于口。
有是心。必有是口矣。然问必先赞者。弟之于师。臣
之于君。分位悬隔。式应尔故。言易进故。又独举此
二法为赞者。以此二法一期度生。最切要故。今经
之中。尤最要故。
△二正陈所问。】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
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正问发心者。修行之法也。凡夫能发佛心。名发
心。住修降伏名修行。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名修行
之法也。意谓既发佛心。须修佛行。欲修佛行。贵得
其方。故问应云何等也。
若详释之。则梵语阿耨。此
云无上。梵语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云正遍正觉。正
者。正智觉理。非如凡夫之邪。遍者。遍智觉事。非如
二乘之偏。既正且遍。理事圆照。方名正觉。总之是
无上正遍之正觉。即佛智果也。
发心者。十信凡夫。
发求佛果之心。即以佛心为心。名为发心。住者。安
住真境。降伏者。克制妄心。应云何等者。谓未发心
前。住著尘境。既发之后。于何境界。方应安住。未发
心前。随逐妄心。既发之后。妄心若起。云何制伏。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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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冥真之道。制妄之方。正修行之要也。然必先言
发心者。华严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业。魔所摄持。
夫忘失尚致落魔。况不发而修乎。
是以空修大行。
不发大心。譬如终日奔驰。元无定趣。空发大心。不
修大行。譬如终日思归。曾不向往。发之与修。如鸟
二翼。如车两轮。必不可缺。故必举发心问修也。问。
顿教先悟次发。后修万行。今但举发问修。而略最
初者。一以问修但当齐发为言故。二以举发则悟
必曾先故。又空生至后方悟是权非实故。新本云
何应住。今依古本仍以应字冠上。则二云何中皆
有应义。且与下文云何应住不同。观者毋忽。
△二
如来赞许。】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
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
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
其心。」
【此如来因问而赞印诫许也。重言善哉。是赞。如汝
所说。是印。汝今谛听。是诫。当为汝说等。是许。
然印
其所说必先赞者。以佛种不断。全在护嘱。今举赞
佛。是美得其要。雅契佛心。故善之也。许为彼说。必
先诫者。智论云。听者端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
中。踊跃闻法心欢喜。如是之人可为说。故诫俾谛
听。毋以生灭心。聆此实相法也。应如是住。如是降
伏其心者。逆指下文所答无住降伏之详。总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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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字。与之标约也。如云。我应为汝如是住。如是
降伏一一详明也。但直模题浑然顺去。不可大讲
如是以犯下文。
△三当机伫闻。】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唯。礼应。阿。俗应。皆顺从之辞。故老子云。唯之与阿。
相去几何。论其心也。闻有三种。曰闻言。闻义。闻意。
闻意则闻道矣。闻言者。耳根发识。但闻于言。了不
解义。闻义者。意识于言。采取其义。不但闻言。闻意
者。神凝心一。寻义取意。得意舍义而忘于言。良以
意中现义。方发于言。言中有义。义中有意。本一贯
耳。特以听者资质浮沉。或好乐不切。虽闻其言。糊
涂于义。求其精分真似。见析秋毫而闻义者亦巳
寡矣。况能即言闻义。即义以闻其意乎。无异于了
义之为言诠也。今曰愿乐欲闻。正华严十地品中。
如饥思食。如渴思饮。如病思药。如蜂思蜜。惟恐不
得。惟恐不速。惟恐不多。惟恐其或尽也。故不特闻
言闻义。而卒至于涕泪悲泣。豁然洞然。深入玄微。
情消执谢者。良有以也。
今之学者。且无论其天资
不一。反是好乐之不切矣。独且奈之何哉。不知闻
法是成佛最初一著工夫。打头错过。巳后皆虚设
矣。痛宜勉旃。
△四如来正说二。初正答所问。二蹑
迹断疑。初正答所问二。初举总标别以牒问。二约
别显总以答问。
初举总标别以牒问。】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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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修不同名别。住修皆有降伏名总。如魏译之意
云。心于布施名修。心于度生名住。而施无施相。度
无度相。总名降伏。又住修以降伏为竟。若以施为
施。反益悭贪。以度为度。徒增人我。必施降施相。度
降度相。始名究竟。又住修降伏。意实相融。如度降
度相。亦名无住。施离施相。亦名降伏。是以此经宗
于离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须假住修而显。
住修降伏。元不相离。有此多义。故独标降伏之总
以该住修之别也。又对下所有一切众生等解释
之文名标。对上应如是住如是降伏之标约名牒。
菩萨易善人者。空生指发心之前名善人。如来据
巳发之后名菩萨。然则名为菩萨巳具发心。故文
中但牒降心。不牒发心。又原离相实德。故彰菩萨
大名。名为菩萨。宛然离相。故下云若有四相。即非
菩萨。其心有二。近约此章。乃含四种。谓狭隘心。卑
劣心。著相心。颠倒心。即下度生广大第一常等之
所降者。远约次章。即下文布施住相之心。修行之
所离者。
△二约别显总以答问二。初答安住降心。
二答修行降心。
初答安住降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
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
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
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
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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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分二节。初正明。二反释。如来意谓。汝问应云何
住。云何降伏。将无谓降住判然乎。不知发心菩萨。
住于度生。则降伏度念。住于布施。则降伏施心。如
是住。即如是降。不相离也。试以度生言之。则应所
有一切众生之类。无不度脱。安住于广大心。度皆
入于无馀涅槃。安住于第一心。而实无生可度。安
住于真常心。远离四相。安住于不颠倒心。
住于广
大。如是降伏狭隘之心。住于第一。如是降伏卑劣
之心。住于真常。如是降伏无常之心。住于不倒。如
是降伏颠倒之心。故名如是降伏其心。又所有一
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名为
度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名为降伏。若实有度。即
非降伏。是知安住度生。可言降伏。若无于住。何处
明降。故答安住降心。正明如是住。即如是降。如是
降。方能如是无住而住也。岂离安住而有降心也
哉。
如弥勒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
住。此乘功德满。无著亦云。此名第一发心住。良有
以也。以上总括大意。俾血脉贯通。取其易解耳。若
欲详明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者。总举其多也。
卵等
九类者。别列其名也。列卵等者。名受生差别。谓一
念思业为因。卵胎湿化为缘。因缘和合。受生于卵。
受生于胎。受生湿化。差别无量。天眼之莫窥也。列
有色等者。明身见差别。谓有色四禅具色心以为
身。无色四天。单识心以为身。有想无想。非有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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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明无色四天。单具识心。又各各其不同也。无馀
涅槃者。无妄可断。无真可證。不著于有。不滞乎空。
寂寥于万化之域。动用于一虚之中也。实无众生
得灭度者。真实性中本来寂灭。不复更灭。实智證
真。證而无證。权智度生。度而无度。如实知生。及与
巳身真如平等。无别异也。我相人相等者。能度是
我相。所度是人相。多度是众生相。恒常度是寿者
相。统一我相。约义而为四也。亦可所有一切众生
之类。是名生死。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是
名涅槃。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
得灭度者。则生死涅槃两不可得。正金刚般若波
罗蜜也。
问。五性差别。八难纷纭。云何乃言我皆令
入。答。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则凡是有心。定
当作佛。亦何差别之有。若夫八难。则可度者度之。
不可度者为作得度因缘。则亦终归于度脱耳。何
不可皆入之有。故为菩萨者。但当发此满足之心。
行此满足之行。不必其一时即有此满足之事也。
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一夫不被。若巳溺之。试观其
一时即能全空而无不被否。可例知矣。
△二答修
行降心三。初正答。二显益。三总结。
初正答。】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
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
是布施。不住于相。」
【文分三节。初标。次释。末复劝显。如来意谓。发心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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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应住度生。降伏度相。又复菩萨。应住修行。降伏
修心。是故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行于布施。是
名修行。应无所住。是名降伏。无所住者。不住色等。
不住等者。不著自身不行于施。不为报恩而行于
施。不贪果报故行于施。是名不住六尘。正行于施。
如弥勒云。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著。护存巳不施。
防求于异事。又色等是境。住著名心。心境是相。不
住名空。空对于有。空亦是相。故复劝云。应如是施。
即复显云。不住于相。意使正施之时。施受之人。彼
此皆空。中间施物。当体全空。此空不住。空亦复空。
是名布施。不住于相。故弥勒云。调伏彼事中。远离
取相心。
亦可应无所住。是不著有。而行布施。是不
著空。不著于有。则不住生死。不著于空。则不住涅
槃。生死涅槃两不可得。正金刚般若波罗蜜也。问。
诚如所言。瞥尔情生。则非无住。且众生心行。任运
无常。若待相应。毕竟无分。一向不施。又非佛因。若
行布施。即堕住相。进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佛
果。必以施先。但初施时。难顿相应。要须用心方便
随顺。任运起念。作意远之。用心既久。自然任运得
与理合。从微至著。渐渐相应。问。万行甚多。何独言
施。施名修行。何得言住。答。万行虽多。不出六度。六
度虽多。不出檀度。檀名修行。亦名为住。如无著亦
云。相应行住。弥勒亦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
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二显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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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
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
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
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佛意住相人之所知。无住人之所昧。故特为徵明
以显难量。复举虚空。以喻难量。使其由喻以识难
量之妙。由无住以得此难量之福也。若详释之。则
徵意盖谓。若存施想。斯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福
果。今施既无住。即无施想。既无施想。即是无记。无
记无因。果从何立。故佛与断云。若施不住相。则了
无分别。其心平等。顺于本性。不唯有福。福且难量。
譬如虚空。色非色中。皆有空故。名周遍不可思量。
无住之施。近感十王色身中福。远感法身无住之
福。亦如虚空周遍不可思量。譬如虚空。横该竖彻。
三灾不坏。名胜大不可思量。无住之福。深无止极。
广莫边涯。四相不迁。亦如虚空胜大不可思量。譬
如虚空。世界有尽。空无有尽。名究竟不可思量。无
住之福。无漏无为。永无终穷。亦如虚空究竟不可
思量。故经云。亦复如是不可思量。又何必以无福
为疑耶。是知住相之福是偏非遍。是小非大。是劣
非胜。是不究竟而非究竟。修施者宜何如哉。当知
所从矣。
△三总结。】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魏译云。菩萨但应如是行于布施。以此参会。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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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教不住。今云住者。谓令住于所教之不住耳。不
住而住。住于真空。如鸟不住空。即能住空。若住于
空。即不住空。取要言之。无住布施。是佛所教。但应
如其所教。住于不住而行布施。盖安住之住。非住
著之住也。以上答意。盖显发心菩萨应住度生。即
降度心。应住修行。即降修相。无降则住非究竟。无
住则降无所施。降住必不可离。而乃有以见经文
独标于降。遂以度生单答降心。独结乎住。即以布
施但酬应住。不知实无得度。既是降心。应无所住。
岂非降伏。无住布施。名如教住。无度度生。岂不名
住。灼知皆名为住。皆名为降。而前文犹标于降者。
欲以降总度修。见度修之皆有降也。后文单结乎
住者。欲以住贯修度。见修度之皆有住也。特其文
简义丰。彰乎玄妙。而或者不察。竟以巳意离之。是
度生全无应住。修行竟绝降心。外调摄以问和平。
去音声而求清浊。有是理乎。
前正答既竟。即当便
入流通。下又重重问答者。有实有权。实则空生于
答处生疑。所以为断。断巳又起。展转滋多。执尽疑
除。方名终尽。权则青龙陀佛。疑自何生。以诸众生。
从无始来。住著之心。浸入骨髓。惯习性成。不胶于
因。即滞于果。刚脱于凡。便缠于圣。出此入彼。莫可
谁何。故特示现疑情。设为问答。头头截断。处处拈
空。直使于一切法上。无住无依。不取不舍而后巳
耳。如国手奕棋。见在数著之先。知其势所必到。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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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一著。预与截断来由耳。又如老将提兵。准在数
年之前。知其机所必发。蓦地一刀。暗与剿绝根株
耳。
故此后名蹑迹断疑。谓蹑前语迹。断彼疑情。起
伏循环。节次非一。经中虽不显有疑辞。而伏在文
内。故但言断而不言起。又蕴在识田未发起者。名
未起种子疑。今则遮其种子。不令起于现行。即经
中二十四疑。空生皆无问辞者是也。
于动心形口
巳发起者。名现起现行疑。则断其现行。使自降于
种子。即经中第二.第十一.第十九。空生自陈疑处
者是也。但在当时。有巳起未起之分。若以后代望
于当时。皆名现行。以当时望于后代。尽名种子。斯
则断现行时。即是遮于种子。后意弥为切故。
如弥
勒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及断种种疑。亦防
生成心。是则经中有疑伏于文内。弥勒方云断种
种疑。弥勒偈云断种种疑。天亲方开二十七疑。非
突然创为之也。故今于蹑迹断疑一科之中。具列
二十七疑。便作二十七科。使经文章目分明。观者
易于参考。
△二蹑迹断疑分二十七。初断求佛行施住相疑
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四
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五断释迦燃灯取说疑六断
严土违于不取疑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八断持
说未脱苦果疑九断能證无体非因疑十断如遍
有得无得疑十一断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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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有菩萨疑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十四断
无人度生严土疑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十六
断福德例心颠倒疑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十
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證疑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
生疑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断福果
非关佛相疑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二十五
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
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
初断。求佛行施住
相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
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
即见如来。」
【佛意谓汝闻布施不住于相。将无疑行施本为求
佛。既有所求。即是住相。况佛果是相。云何因行不
住于相耶。不知果海不明。因地斯昧。欲明无住。须
见如来。故举有相之佛。用显无相之真。乃空生既
悟身相为非。如来遂印其虚妄为是。且复为指出
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色即是空。不必别求
无相真佛也。此统括大意。
若夫详释。则身相是应
身有为。似镜中之影。如来是法身无相。乃镜体之
光。第恐认影为光。故于疑处为问。如弥勒云。分别
有为体。防彼成就得是也。所说身相即非身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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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身相是生灭之影。下身相是无为之真。所说即
非。妄异于真也。如弥勒云。三相异体故。
凡所有相。
皆是虚妄者。意谓镜中人影。既巳非真。镜中诸影
又岂是实。如起信谓一切境界。皆从心起妄念而
生。若离妄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则能现之心尚
且是妄。所现之境。岂得为真。故扩充其言印定之
也。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者。意谓人影非处。既
全镜明。若见诸影非影。岂不即见镜明乎。如首楞
自住三摩地中。根境识三。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元
是菩提妙净明体。亦如起信。离念相者。等虚空界。
无所不遍。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故弥勒云。离彼是
如来。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亦可若见诸相
非相是破相。即见如来是显性。破相即显性故。又
此即见。即洞山见水。灵云见桃。迦文见星。无见之
真见也。又既云即见。虽显法身。应身自在。以果海
真应。如金与器。本不相离。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
常身。下文云。莫作是念。不说断灭。又此即见。由于
离相。离相因于诸相。
以故二十七疑。只一相字尽
之。断二十七疑。只一破字尽之。从始至终。不独破
生死相。亦破涅槃之相。不独破烦恼相。亦破菩提
之相。因相果相。有相无相。一异诸相。无不破之。直
至破无可破。而本来清净之见显矣。然则佛果离
相。施因离相。果从因显。本自非求。因自果生。从来
无作住相云乎哉。疑可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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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四。初无信为疑。二遮疑
显信。三.深详信因。四结归离相初无信为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
生实信不。」
【空生意谓。信浅法易。信深法难。今佛说无住之施
是因深。无相之佛是果深。因果俱深。求之现在尚
难其人。况未来乎。故疑云。颇有众生。闻是言说章
句。生信心否。实信者。万法如幻名虚。般若有体名
实。信万法者名虚信。信般若者名实信。必了万法
皆虚。方能一实之信。故大品云。不信一切。名信般
若。此名现行疑。以空生现动于心。形之于口故也。
△二遮疑显信。】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
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初五百岁解脱坚固。次五百岁禅定坚固。三五百
岁多闻坚固。四五百岁塔寺坚固。后五百岁斗诤
坚固。名五五百岁。而佛意盖谓莫作此无信之说。
且无论现在之时有信者。灭后之初有信者。灭后
中间有信者。纵至灭后之后。后五百岁。斗诤坚固
极恶之时。尚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因果
为实。何必以无信为疑也。
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
自生。智慧既生。自能照彼万法皆空。唯此般若真
实。是则能信必生于戒定。戒定之不可不修也明
矣。最后尚有信机。信机之不必有疑于现在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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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矣。故弥勒云。说因果深义。于后恶世时。不空以
有实。菩萨三德备。
△三深详信因二。初善根深远。
二福慧圆具。
初善根深远。】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巳于
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
信者。」
【佛意谓。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为实矣。然其
修持。岂于一生一劫。三四五佛种诸善根者之所
能耶。巳于无量百千万亿佛所。方能闻是章句。恒
常信。少时信。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其所由来旧矣。
根者能生义。善根者。论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
根。以贪瞋痴三。善与不善。皆由此生。今多劫修持。
久伏三毒。善从此发。故曰种诸善根。是则多佛无
量外缘熏习之力既胜。三毒永沉。内因熏习之势
愈坚。因缘俱胜。此信方生。实信岂易得哉。故弥勒
云。修戒于过去。及种诸善根。戒具于诸佛。亦说功
德满。
△二福慧圆具。】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
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
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
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承上实信固生于戒定。然必久事修持。深种善根
而后可能者。正以善根纯熟。则福慧圆具。远离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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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得佛知见。始是成就净信之本耳。若夫一有未
空。则诸相纷然。无相之智遂隐。其何能生此离相
之实信耶。故弥勒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实相。如
是无量谓同上无住布施之福。犹如虚空不可思
量也。得如是无量者。魏译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
福德。生。谓善根信心。正现行时。能为生福之因也。
取。谓现行谢灭。熏成种子。蕴于识田。能感取当来
现行之果报也。生取总是得意。悉知悉见者。知。谓
知其心。而曰悉者。生心动念无不知也。见。谓见其
形。而曰悉者。动用施为无不见也。又悉知者。凡夫
比量之知。有所不知。佛于知处全见。乃古镜现量
之知。见尽于知。曰悉知也。又悉见者。凡夫肉眼之
见。有所不见。佛则见处全知。是佛眼圆明之见。知
尽于见。曰悉见也。弥勒云。佛不见果知。愿智力现
见。故曰悉知悉见。得如是无量福德也。何以故者。
徵谓善根固能净信。福德何便难量。正释云。以诸
善根成熟众生。正生信心之时。无我相.以及寿者
之相。我执既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法执亦空。诸
相既离。智慧即显。智慧既显。实信正生。正空正信。
全信全空。顺性周圆。故福如虚空不可思量也。
次
徵云。斯则空我足矣。何为法亦空耶。反释云。若法
不空。心必有取。若心取相。即著我等。若取法相。即
著我等。一取即著。殊无后先。是法存。我必不空。故
我法双空也。
后复徵云。取相取法。乃名法执。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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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著我耶。乃以细释粗云。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
众生寿者。意谓。法根我苗。法执既有粗细。则不但
取相取法相之粗。能生我执。即取非法相之细。亦
生我执也。故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也。
问。何
名法相等。曰。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有。名为
法相。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空。名非法相。曰。
然则又云若心取相者何也。曰。亦可相是空。法相
是有。非法相是非空有。如魏译开为四相。第一法
相是有。第二非法相是非去其有。第三相是执空
为相。第四非相是非去其空。什师开合无常。欲人
知此意耳。然总是无空有。无非空有。而显真空妙
有也。
问。据修證则不无。纵登地上。亦未全空我法。
今何言俱无耶。曰。圆顿行人。纵或未尽俱生我法。
亦能圆伏。故义言无耳。
问。二乘未断法执。何以我
执不生。答。以二乘从初修行。偏断我执。至无学位。
粗细尽除。是故虽有法执。不起我执。大乘学者。双
断二执。分别并遣。俱生两存。由是二执。任运而起。
故无著云。以我相种子不断。则有我取。
△四结归
离相。】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
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夫一取即著。所以不应取法。著于空有之相。不应
取非法。著非空有之相。以是义故。如我常说。汝等
比丘。知我所说教法。如筏喻者。渡河之时。须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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筏。既登岸巳。则舍此筏。而亦复不住于岸。未證之
时。须用此教。既證智巳。则舍此教。而亦复不住于
證。夫实相智法。真实有体。乃名为法。实相之外。馀
皆魔事。尽名非法。实相智法。无相无得。尚应不住
而舍。何况实外。所有非法而不舍耶。故弥勒云。彼
不住随顺。于法中證智。如人舍船筏。法中义亦然。
故知。法无言象。不离言象。离言象而倒惑。执言象
而迷真。不执不离是谓得之。今闻是章句。是所说
之法也。能生实信。是不取于法。不取非法也。然则
必由不取。而后可以信生。又必由持戒修福。久种
善根。而后可以不取。修持其要矣夫。
△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二。初问答断疑。二校量
显胜。初问答断疑二。初约疑处为问。二顺实理为
酬。
初约疑处为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见佛。则佛非有为。应无得
说。将无疑我于树下是得菩提。于诸会是说法耶。
故即其疑处问云。于意云何。我于菩提树下得菩
提耶。不得菩提耶。于诸会之中是说法耶。是不说
法耶。密自审之。明以告我。不唯自断疑根。而现前
后世亦因此以无惑矣。但于其中。辞虽得否双兼。
意则在于无得。
△二顺实理为酬二。初略标正意。
二究竟根由。
初略标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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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空生意谓。佛以果之得否。法之说否为问。如我解
佛所说义。得非自得。得因于果。必有果而后可以
言得。先是无一定之法名果。何可得也。说非空说。
说即是法。必有法而后可以有说。先是无有一定
之法名法。何可说也。
无有定法四字。虽详下文。而
空生开口之时。巳先暗暗指定无为法身之性。不
定于有。不定于空。不定于此。不定于彼。微妙难思。
以断有取有说之疑矣。故弥勒云。应化非真佛。亦
非说法者。天亲云。迦文化身不證菩提。亦不说法。
△二究竟根由。】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但标无定。此徵其所以不定之故。乃以说取验
之。若果可取说。即非不定。今则如来所说之法。皆
不可作有取。不可作无取。不可作法说。不可作非
法说。微妙难言。幽深罔措。如弥勒云。说法不二取。
谓说者不取于法之有。不取于非法之无。听者亦
如是也。何可定也。又究其所以不可取说之由者。
以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为离言。何
可说也。无为离相。何可取也。如弥勒云。无说离言
相。
差别者。三乘圣贤。所證浅深。故曰差别。然皆以
无为而有差别。则圣人固此无为。贤人亦此无为。
475-A¶ 第 80b 页 X25-0080.png
其何差别之有。譬如众器所现方圆之空。故曰差
别。然皆以虚空而有方圆。则方固此空。圆亦此空。
则亦何差别之有。故自其差别而观之。则因机有
说。因说有得。不无说證之未。自其皆以无为而有
差别观之。则说固此无为。證亦此无为。则亦何取
说之有。
△二校量显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
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
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
非佛.法。」
【此较量财法以显胜。复遣佛法以显玄也。夫说法
未几。遽较量者。以无住降伏。是实相般若之行。若
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是实相般若之理。无有定
法名菩提。是实相般若之果。无有定法可说。是实
相般若之法。教行理果。四法既备。大旨巳彰。故即
较量其宏功。以启发乎真信耳。是福德即非福德
性者。以福德性是胜义空。绝相无为。不可言福与
不福。况可言多。故云即非福德性也。是故如来说
福德多者。是世俗有。有相有为。可以言福。兼可言
多。故云如来说福德多也。意谓是甚多福德。言不
约胜义空说多。是约世俗有说多耳。
持说四句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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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句诠一义。四义方成一偈。今上有乃至。则由
一部一章而至于一偈。下有等字。则由一偈半偈
而至于一句皆可也。非定以四句为言也。
若但取
四句为偈。必诠义究竟而后可。如凡所有相。皆是
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此为最妙。以第一
是有句。第二是无句。第三是亦有亦无句。第四是
非有非无句。文义既备。有是即无之有。无是即有
之无。双存即是双泯。双泯不异双存。四过皆离。般
若如清凉池。四门皆可入也。一有所阙。则偏枯渗
漏。四过丛生。般若如大火聚。四门皆不可入也。
受
持解说。其福胜彼者。宝施但得人天有漏之福。今
以般若之法自利利人。得大菩提福慧圆具。无漏
清净。岂止空得有漏之福而巳耶。如弥勒云。受持
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故
胜彼也。然其所以能趣者。佛及阿耨菩提。从此经
出。
菩提名法身。本无生灭。而以烦恼覆之则隐。今
以持说之力。妙慧自彰。观破烦恼。法身显现。如灯
了物。名为了因。是法从此出也。报化名福身。本无
所有。万行乃生。今以持说之行。能感福身。如种得
水土。芽苗自发。乃名生因。是佛从此出也。故弥勒
云。于实为了因。于馀为生因。然又云所谓佛法即
非佛法者。犹云所谓佛法最为玄妙。馀人不得。唯
佛能得。能作第一法因。福中殊胜无比者也。故弥
勒云。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亦可既云第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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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觉。一切如来妙圆觉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
无成佛及不成佛义也。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二。初断三果疑。二断四
果疑。
初断三果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
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
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四果分二段者。一.均其广略故。二.前三文相同故。
如来意谓汝闻无为不可取说。将无疑声闻各證
无为之果。如證而说是取说耶。若正證时能作是
念。我得某果。则有我相。乃名为取。汝试一思之。从
初至四。皆能作是念不。空生一一皆云不也。及究
其所以为不者。于初果则曰须陀洹。名为入流。而
实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意谓
入流者。入圣流也。不入者。逆凡流也。逆凡者。以博
地凡夫。从无始来。绸缪我见。于六尘境。无任胶粘。
今须陀洹。以诸忍智。十六种心。断三界中。四谛之
下。八十八使。则分别我见既巳尽除。虽对色等攀
缘不起。故云不入。是则不入。即是逆凡。逆凡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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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圣。非别有所入也。无所入。则无能入。既无能入。
谁作是念而曰我得须陀洹耶。
于二果则曰斯陀
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故名斯陀含。一往来者。
一往天上。一来人间也。实无往来者。以初果陀洹。
于断见之外。六番往来。进断欲界思惑。贪瞋痴慢
九品之中。前六品尽。虽馀后三。须一往来。而后能
断。然三界分别之我。既巳全尽。初地俱生之我。又
且分除。虽见往来。以无我故。实无往来之者。如刻
木为人。虽见运动。以无心念。实无运动之者。既无
往来。谁为作念而曰我得斯陀含耶。
于三果则曰
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名阿那含。不来者。
不来欲界及人间也。实无不来者。以初果七番往
来。欲界九品思惑断尽。虽住四禅。进断上二界中。
七十二品思惑。而以三界之见既寂。下地之思且
空。虽住不来。以无我故实无不来之者。既无不来。
谁能作念。而曰我得阿那含耶。
是则非不證果。但
于證时无取心耳。唯其不取。方成證义。则亦何取
之有耶。
△二断四果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
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
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
是第一离欲阿罗汉。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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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
提是乐阿兰那行。」
【阿罗汉。此云杀贼。见思烦恼巳断尽故。亦云无生。
超出三界。不受后有故。亦云应供。堪为人天良福
田故。若顺前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是名须
陀洹。乃至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名阿
那含。则此应云阿罗汉。名为杀贼等。而实无杀贼
等。是名阿罗汉。今云实无有法者。意欲以法字总
该三种。取文省故。文虽省而义无殊也。良以四果
断七十二品思惑既尽。不受后有。正證尽智无生
智时。而实无尽可尽。无生可生。了无所得。是谓證
耳。
若才作是念。我能得果。则著我人。与凡夫何异。
用此验之。的知无念。此正答断疑巳竟。
下复引巳
所證。令人生信。三昧之言定也。曰无诤者。以内无
能所。外忘角立。不与物竞。故人中最为第一。复曰
第一离欲阿罗汉者。以离三昧障尽。名无诤三昧。
离贪欲障尽。名离欲阿罗汉。离欲则罗汉所同。无
诤乃空生所独。故又曰第一离欲阿罗汉也。我不
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者。言佛虽叹我第一。而
我于此时辄无是第一之念也。
若作是念者。反言
之也。实无所行者。顺言之也。阿兰那。此云寂静。即
无诤也。大意谓我虽亲證第一。佛虽印我第一。而
我于此时。了无是第一之念。即可以知其不作是
念矣。故有念佛则不印。无念乃得佛印。无念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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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唯其不取。方成證义。夫何疑取之有。如弥勒云。
不可取及说。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
障。然则四果不同。同归无取。无取则无得。无得则
无说矣。无得而得。无说而说。又何以得说为疑耶。
△五断释迦然灯取说疑。】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佛意谓汝前闻。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将
无疑我于然灯佛所。授记言说之中。有法为所得。
然灯有法为所说耶。得与不得。于汝意中。作何见
解。其自审之。明以告我。乃空生断其疑云。不也。世
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实无法为
所得。以语从缘生。无有自性。举体全空。空故无得。
斯则闻而无闻。说而无说。意谓佛得记者。但以自
无分别智。證自无分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离
言说相是不可说。离心缘相是不可取。如弥勒云。
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
说。按坡仙谓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
所得故而得。舍利弗得罗汉道亦以无所得故而
得。如来与舍利弗若是均乎。曰何独舍利弗。至于
百工贱技。承蜩意钩履狶画墁。未有不同者也。夫
道之大小。虽至于菩萨。其视如来。犹若天渊。及其
以无所得故而得。则承蜩意钩履狶画墁。未有不
与如来同者也。斯言其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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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三。初问。二答。三结。
初
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如来意谓。汝闻法不可取。又将无疑菩萨庄严净
土是违于不取之言乎。于意中云何。是庄严耶。是
不庄严耶。庄严佛土是取相庄严问。但词虽举相。
意欲明性。相。谓宝池金地。性。谓真如实理。理虽不
外于事。而住著于事为之行。成就形相之土。是住
色生心。名为有取。若以无为之智。而契真如之理。
事即全是于理。而以无严之严。是无住生心。名为
无取。言中带向。句内含机。故曰云何及不。探其解
也。
△二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空生遂断云。不也。世尊。不庄严佛土。复徵云。何故
不严而堕断灭之见耶。即释云。庄严佛土者。即非
形相庄严。乃无相庄严。是名庄严也。谓修习无分
别智。通达真唯识性。心外无土。以智契理。无严而
严。空有一味。如是以取净土耳。岂离体性而著形
相以论庄严耶。故弥勒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
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问。诸佛身土。性相具
足。方为了义。今既唯严于性。岂不阙于相耶。答。身
土之相。唯心之影。心净方能现之。苟能清净其心。
身土自然显现。其犹磨镜。尘尽像生。法尔如然。良
非造作。故唯识云。大圆镜智能现身土智影。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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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相亡相。非谓弃相取性。但无执情。何碍于相。
△
三结。】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
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
其心。」
【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乃清净心。是故劝云。菩萨摩
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也。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
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色等是染污心。故诫云。不
应住色等生心也。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者。其心。指
本有无住之真心。以诸众生。住著于境。则真心隐
而不现。名曰不生。今应顺性而修。如古镜之明。虽
现众相。无相可得。不住于有。虽本无相。能现众相。
不住于空。应如是无所住著。以显现本有之真性。
而生其心也。故经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
生。
又不住色等。是遮于有。而生其心。是遮于无。既
离有无。即名中道。如是体达。是真庄严。故净名云。
欲净佛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今离有
无。正是净心。又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一经要旨。
六祖悟门。般若菩萨特宜知此。
△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二。初问答断疑。二校量
显胜。
初问答断疑。】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
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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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意谓。汝又将无疑。受得报佛。是取自法王身。乘
前所说不可取耶。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
王。于汝意云何。是如须弥之报身为大耶。为不大
耶。报身譬须弥者。一显大义。二无取义。大谓称性。
大行既巳周圆。所感自受用身。于色究竟处。示现
一切世界最高大身。故名为大。无取者。以山王虽
大。毫无分别。不取我是山王。法王虽大。万虑都忘。
不取我是法王。故名为取。如弥勒云。如山王无取。
受报亦复然。故知才下身如须弥山王六字。不但
形彼报身之大。而无取之意。巳昭然矣。
空生即会
其意曰。甚大。世尊。然其所以为甚大者。以佛说非
身。是名大身。故甚大也。佛说非身者。非有漏有为
身。是名大身者。是无漏无为身。如弥勒云。远离于
诸漏。及有为法故。然则报身既非生灭有为。生死
有漏。则纯一清净。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理智浑
融。妙凝无间。尚无无取。况有取耶。
△二校量显胜
二。初外财校量显经胜。二内财校量显经胜。初外
财校量显经胜二。初正校显胜。二别显经胜。
初
正校显胜。】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
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
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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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此第二番校量显胜也。如恒河中所有沙者。约一
恒河中之沙也。如是沙等恒河者。约一河之沙数
恒河也。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至尔所三千大千
世界者。约诸河之沙数世界也。世界之多无量。悉
以七宝满之而施。福之多也甚矣。乃于此经持说
四句偈等。其福胜彼。则经之功德。为何如哉。
问。何
不于初校量中。即说无量世界以显其胜耶。答。为
渐化众生。渐信上妙义故。又法虽无二。所显不同。
如四果无心。迦文无得。严净国土。不严而严。修證
报身。无證而證。前喻之前。皆所未显。今既显明。故
喻复殊胜。如弥勒云。说多义差别。亦成胜校量。后
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
△二别显经胜五。初尊处
叹人显经胜。二约义辩名显经胜。三佛无异说显
经胜。四施福劣尘显经胜。五感果离相显经胜。
初尊处叹人显经胜。】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
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
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巳总校经福殊胜。若别显之。复次须菩提。随机
随处。因时致宜而随说是经。从多或寡。乃至四句
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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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佛塔庙。说经之处尚宜尊敬若此。何况尽能受
持读诵之人乎。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
法。而其恭敬供养。又当何如。是以此经所在之处。
即佛与文殊等。尊重弟子之所在。以一切圣贤。皆
證无为。经显无为。岂非圣贤所在。故当恭敬其有
法之处。恭敬其受法之人。如弥勒云。尊重于二处。
谓人与处也。若施宝之处。施宝之人。岂当如是恭
敬。岂能如是恭敬乎。经之胜于宝施。此其一也。又
最上第一希有。是极叹其妙。若分之。亦可最上是
法身。第一是报身。希有是应身。以持经能显法身。
能生福身故也。
△二约义辩名显经胜。】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
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
非般若波罗蜜。」
【当机闻法殊胜如此。乃因胜问名。并求奉持之法
也。此经名金刚等者。以般若观照之功。坚故不为
一切所坏。利故能坏一切。惑染拟之则消。结业撄
之则碎。故云以是名字之义汝当奉持。
又恐疑云。
佛凡说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岂不违于空义。
故复徵云。以何所以。立此名耶。乃云佛说般若波
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般若等者名也。则非般若
等者。无名也。无名之名。何违空义。又因名显义。义
实名虚。若执虚名。岂有实义。故佛说金刚般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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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蜜。则非金刚般若波罗蜜。是则宝施特救济于
一时。而般若断烦恼于永劫。经之胜于宝施者。此
其二也。
问。正宗尚未。遽问名者何也。答。以总该别
故。经有题目。则巳说者有所统总而不忘。未说者
有所贯摄而易晓。故先问也。
△三佛无异说显经
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来无所说。」
【佛意谓。须菩提。汝既知名即无名。便可悟说即无
说矣。于汝意云何。如来除所證法外。为有别异之
说耶。为说全是證。更无别异之说耶。空生即悟其
意而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意以有说皆如其
證。證中无说。岂有异耶。故自其言辞观之。不无差
别之殊。自其实證而有言辞以观之。说全是證。则
何一毫别异于其间哉。诸佛證同。说同。皆说般若。
皆无所说。故云。如来无所说。如弥勒连前金刚般
若名字而为偈云。因习證大体。言持习金刚般若
大因。能證金刚般若大体也。彼宝施之因。岂能證
大体。岂能證大体。而说即无说。岂能说即无说。而
使众生皆归于一实之證耶。经之胜于宝施者。此
其三也。
△四施福劣尘显经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
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
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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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意谓。须菩提。于汝意中作何见解。前闻持说大
胜于宝施。得无尚有未能尽信于此者乎。不知持
说固胜于宝施。胜宝施者。且不必于持说。宝施固
劣于持说。劣持说者。犹高论其宝施也。试以尘界
言之。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如是界尘。是为多
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言。须菩提。汝须知有情
尘界。不同于无情。有情以烦恼为尘。染因为界。无
情以无记为尘。无记为界。今如来说微尘。非宝施
贪欲果报之烦恼尘。是名无情无分别之无记尘。
说世界。非宝施迁流隔别之染因界。是名无情无
分别之无记界。故弥勒云。彼因习烦恼。谓习彼宝
施之因。而生烦恼也。然则无情尘界。是无分别。比
诸宝施福德为近。宝施福德既有烦恼。比诸无情
世界为远。宝施尚劣于尘界。安得不劣于持经。持
经尚胜于尘界。而岂得不胜于宝施耶。如百姓不
及宰相。宰相不及天子。天子尚过于宰相。岂得不
过百姓乎。噫。可无惑矣。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四
也。
△五感果离相显经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来意谓。须菩提。于意云何。我适言宝施能生尘
界。得无施者闻之。将谓我宝施求成佛相。岂生烦
恼。欲以三十二相见法身如来乎。且无论住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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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成佛不。即此三十二相可以见真如来否耶。
汝其言之。以开施者之迷也。乃空生断其不可。复
究其不可者。以如来说三十二相非是法身无为
之相。是名化身有为之相故也。是知三十二应身
之佛相。尚非无相法身之真佛。况著相之施。所成
转轮之王相乎。转轮之王相尚非三十二应身之
佛相。况无相法身之真相乎。如天冠地履之不相
侔矣。何可见也。今持说此无相之经。不唯能感三
十二大人之妙相。且能显本有清净法身之实相。
其胜宝施为何如哉。故弥勒云。此降伏染福。谓施
宝之福。是染。持说之福。是净。福中之福。能降彼染。
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五也。
△二内财校量显经
胜二。初正为校量。二别显殊胜。
初正为校量。】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
其福甚多。」
【如来意谓。我以无量世界宝施校量。不及持说此
经。是虽过前世界之校。而终为外财。犹不足以显
其胜也。若有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则是内非外
是多非寡。是至为殊胜之福。而殊非恒沙外财之
可比者矣。宜无有以胜之者矣。不知若复有人。于
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其福德。
比此福德。犹为甚多。则持说之胜为何如哉。故弥
勒云。苦身胜于彼。言住相舍身。犹感苦果。而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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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彼苦身之行也。
△二别显殊胜四。初泣叹深法
显经胜。二今信得益显经胜。三当信同佛显经胜。
四但闻不动显经胜。
初泣叹深法显经胜。】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
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当佛正校量时。闻之深解涕泣者。以从首章至此。
义趣微妙。莫可思量。不解者漠然不动于中。浅解
者动而不切。今惟智与理冥。境与神会。如久闭囹
圄。忽承解脱之方。素遭贫乏。乍获摩尼之赐。凄然
惕然。动于中。发于外。自不觉其喜极而悲深也。又
伤彼舍命河沙。劣于持说。不达深旨。徒自疲劳。尤
可悲也。
希有。世尊。如是甚深者。正义趣之深解。从
昔慧眼。未曾得闻者。乃涕泣之真情。是知闻若寻
常。教或粗浅。感悲流涕。岂不深玄。又庸人流涕。犹
未可徵。善吉伤悲。宁非胜妙。故弥勒云。希有及上
义。彼智岸难量。此其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一也。
△二今信益显经胜。】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
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空生意谓。我今信心清净。理巳显矣。若复有人得
闻是经。即了一切悉皆虚妄。无体可得。唯此般若。
真实有体。而信心清净。即此清净能信之处。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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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空。二执空处。即是实相。故云即生实相。非更别
有所生也。又云则是非相者。以体是实相。唯證相
应。故言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者。假以言显。言
非实相。岂得一闻实相之名。便生实相之想。而有
影像以当情乎。故曰是名也。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者。总之极叹功德之妙。分之。则如前。最上是法身。
第一是报身。希有是化身。此三不一不异。而生实
相者。能成就乎此也。又生实者。以今经有实相故。
如弥勒云。不同于馀法。不同者。论云。此中有实相。
馀者非实相。此经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二也。
△
三当闻同佛显经胜。】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
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
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
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佛告须菩
提。如是。如是。」
【文分三节。初标.次释.三印。
我今得闻等者。以我为
罗汉。亲禀佛言。信解受持。不足为难。当来恶世。去
圣时遥。览佛遗言。信解法空。领受任持。依解起行。
深足为希有耳。
即徵其所以便名希有者何耶。释
云。以信解受持。必无我等诸相。故名希有也。
又徵。
谓我等诸相何故必欲无耶。释云。以我苗法根。体
是心心所法。全一虚妄非相。本无妄有。故须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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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复徵云。以何义故。无有我法之相。便名第一希
有。释意云。有相名凡。无相名圣。我法二相。尽收一
切。我法既空。空相亦空。离一切相。即名诸佛。诸佛
岂非第一希有耶。
如是如是者。谓从闻法悲啼。信
生实相。对彰难易。我法兼亡。直至相尽名佛。语语
真诚。言言见谛。故佛重言以印其至当也。是则解
持离相。即名为佛。此经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三
也。
△四但闻不动显经胜。】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
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
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甚言信经者之难得。复究其所以难也。意以此
经深玄微妙。但能闻不惊怖。巳甚希有。况信解受
持乎。惊者如行未由之路。愕然而怪。非处生惧也。
怖者如自念言何为至此。或进或退。疑莫能决也。
畏者一向怕怖。或反而不进。或一向发狂。以至堕
坑落堑。其心毕竟生于惊怖也。良以人天教中说
有。小乘教中说空。是昔日曾由之路也。空有双非。
中道实相。曾未经历。今忽闻之。从昔日执著之流。
皆愕然而惊。凛然而怖。莫能前进。从此堕凡夫之
坑。二乘之堑。菩提永失矣。若不生惊怖。则必向菩
提。宁不甚为希有哉。
然又究其所以为希有者。以
此经是诸波罗蜜中之第一故。第一者。六波罗蜜
中。般若最胜。三身之中。法身最胜。六度若无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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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在因无破惑之功。在果无法身之德。唯般若能
得法身。则般若是法身之因。故名第一。又云非第
一者。约本体离言说相故。又云是名第一者。以名
字约言说相故。盖欲人因名会体。不可如名言以
生分别想也。是则经既第一。信者岂不第一。今但
闻而不惊不怖。虽未即信。亦必终归于信也。法身
清净之因。良在于此。故弥勒云。大因及清净。福中
胜福德。
又亦可从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以下
至此。二番校量。九次显胜。皆各是一义。而未的出
其胜之根由。今与前文总为胜因亦可也。此其胜
于身施之别可显者四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