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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464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釆微卷上
。
钱唐释 昙应 述
决群疑而起行。益品汇以无私。陶育圣凡。范围空
有。宁越金刚般若哉。无著因定得偈。天亲受颂成
文。非兜率慈尊。孰开荒至教。但斯经也。词源渺浩。
义海冲深。僧祛重著论以抗行。吴兴复
撰疏而赞述。对经考论。巳尽幽玄。寻疏證经。未为
全当。科判虽准绳有在。解释则义理乖违。于是。不
得巳。管窥天台义意。摸论大涂。校彼伸明。是非别
矣。仍取天亲补助。及今古优长。故曰釆微。盖釆摘
众妙。直注于经。庶阅者易解耳。
时绍兴壬子
仲春二十有三日寓思溪兰若叙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释经为二。初释题。二释文。释题者。悬览一经大义。
以释首题。大义者。五重玄义。所谓名体宗用教相
也。初释名则喻法为名。金刚是喻。般若等是法。金
刚者。无著论释有二意。一约金刚宝。二约画金刚
形。且约金刚宝者。此宝出天竺国。梵语跋折罗。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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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斫迦罗。此云金刚。谓金中精坚者也。刚生金中。
百鍊不销。可以切玉。取以坚利能断坏万物。如般
若能断万惑。故以为喻。吾祖云。般若如金刚。随所
拟皆碎。无著云。能断者。般若波罗蜜中。闻思修所
断。如金刚断处而断。若尔。如大品等诸般若。莫不
皆有能断之力。何独此经以金刚为喻。答。良以此
会之前。大品等席。佛悉令众生。住是般若。故使佛
种性不断。而护念付嘱。且闻者必疑。般若乃果。佛
所住之法。众生垢重。当云何住。是折伏散乱。众虽
伏疑。未由开决。空生至此。为众断疑故。述昔兴叹
问降住事。佛为释疑故答。则令住是般若者。如金
刚能断烦恼。故论云。此小金刚波罗蜜。
以如是名显势力。以如是金刚之名。显般若势力。
故知。絓是般若。皆有是力。此既诸般若之释疑经。
是故金刚二字。文虽出此。义实通为诸般若之作
譬。由是持说者。福重功深。二约画形者。如论云又
如画金刚形。初后阔。中则狭。如是般若波罗蜜。中
狭者。谓净心地。初后阔者。谓信行地如来地。此显
示不共义也。释曰。则力士金刚之杵。有摧物之功。
可譬此经地位。是以一十六住。总名信行地。第十
八上求佛地。名如来地。上求佛地中。复有六种具
足。于第六心具足中。又有六义。如是则初后阔。中
间唯第十七入證道一住处。名净心地。所谓狭也。
故如金刚形。而特言画者。以此间无此宝。但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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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故云耳。此意既拟地位。则别在兹经论。所谓显
示不共义者。则显初意。与诸般若共也。般若者。或
有翻。名智慧。或无翻。以生善故。孤山谓。不云智慧
者。良以般若天言。智慧人语。天言尊重。人语轻薄。
意存生善。由来不翻。今言般若。必具三种。谓方便
般若。观照般若。实相般若。则总题以冠别文。故文
文之下。皆具三种。可以意知。疏云。准大论有二种
般若。谓世间般若。出世间般若。世间者。但于俗谛
而求满智。出世间者。即于布施持戒等。心无染著。
乃至摄心散心。不可得故。当知三藏多修世间般
若。如劬嫔大臣分地息诤。即其事也。摩诃衍门。正
修出世间般若。以观布施等因缘即空。性相叵得
故。又衍门中。有共不共般若。复通部教。约部则方
等般若名共。由共二乘故。华严名不共。此经不入
二乘人手故。若约教则别在第四时。由般若部通
三教。通教则三乘同学。名共教。别圆则二乘不闻。
名不共教。荆溪云。故此二共俱共二乘。即部教二
共也。此经正当约教。非约部义。问。约教则方等。具
有四教。亦应受共不共名。何故别在第四时耶。答。
荆溪云。以方等经。多顺弹诃。共义稍疏。问。共不共
二种般若。为一座同闻。为异席说。若一座。别圆亦
共二乘。若异席。般若通被三教。答。诸部般若。通被
三教。则二乘同座。虽闻别圆。闻而不解。无受润因。
状当聋哑。故释签云。诸部般若。以但不但二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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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不共之法。共二乘说。若尔。但是共说。不与共證。
波罗蜜。此翻到彼岸。又云度无极。或云事究竟。经
者通名也。梵语修多罗。义翻为经。盖经由圣人心
口故称经。无翻亦名经。盖此方圣人所说。六籍称
经。以此代彼。法王所说。亦称经也。天台解经。凡约
三种。谓教行理。经云。书写读诵者。即教经也。信解
受持者。即行经也。诸佛菩萨从此经出者。即理经
也。虽约三种。首题称经。唯能诠教经。行理即教下
所诠也。天台云。外国种修多罗。圣教之都名。荆溪
云。一代教法。皆名为经。此释名竟。若馀四章。则实
相为体。一经所诠故。檀波罗蜜为宗。檀义摄六。一
经所修之要故。破人法二执为用。文文荡相故。摩
诃衍为教相。熟酥味故。若就首题。则总三般若为
名。观照乃当其宗。实相方便。体用可知。所谓释名。
总此三法体宗用。分对三法。三一总别。斯之谓欤。
△二释文。今依无著一十八住科判经文。其馀细
目。尽从论解。此外或补以疏家。亦随宜裁酌。有理
存焉。问无著菩萨。入日光三昧。上升兜率。亲于慈
氏尊处。受八十颂。何意复造论。作一十八住释经。
答。八十颂。但直颂经文。未有科判。则行位次第。其
旨未明。由是别造论伸通。问。八十颂。分二十七断
疑生起。血脉宛顺。何无阶次。答。分文科判意出天
亲。无著但得其颂。问。二论可会同不。答。不须。以经
意多含。各取义释。此经三分分文。从如是至敷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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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坐。是序分。从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去。是正宗
分。若如疏家。以此文分属别序者。别序乃表发正
宗。若非所表。序义不成。今以此文属正宗者。从座
而起。虽未彰言。事必属正。离座由请法故。三从须
菩提若有人去。是流通分。论谓不染行住。即弘通
无染也。且序有通别之异。通序则三世道同。以今
佛一期大小众经。悉安如是等语故。别序则教门
机别。而经经由藉悉异故。且通序者。佛临涅槃。阿
难以四事请问。佛令一切经初。悉安如是我闻等。
睹此等语。信是佛说。故曰證信序。或云经前序。如
来付嘱一切经前。令安是语故。或云经后序。结集
时方安故。或云破邪序。对破外道阿欧故。此经前
具有六事。则离佛及处也。就此分六。
△初所传之
理。】
「如是。」
【肇师谓。如是者。信顺之辞。信则所闻之理会。顺则
师资之道成。大论云。如是义者。即是信。若人心中
有信清净。是人能入佛法。若无信。是人不能入佛
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无信
者。譬如牛皮未柔。不可屈折。有信者。譬如牛皮巳
柔。随用可作。复次经中说信为手。如人有手。入宝
山中。自在取宝。有信亦如是。入佛法宝山中。自在
所取。无信如无手人。入宝山中。非但不能取宝。以
无手故。动转反为宝之所伤。无信亦如是。入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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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非但无所得。以无信故。谤法堕苦。是则以有
如是信故。乃有所闻。吾祖谓。如是者。乃一部所闻
法体也。
△二能传之人。】
「我闻。」
【肇师云。明出经者亲承圣旨。无传闻之谬。然阿难。
当结集时。见爱巳除。二我都尽。今称我者。以传法
故。随顺世间。假名称我也。闻者。大论谓。耳根不坏。
声在可闻处。作意欲闻。则根尘意和合。故有闻也。
大论云。随俗说我。和合称闻。然阿难结集时。登高
座巳。大迦叶。执尼师坛。礼敬殷勤。如佛无异。大众
睹此。各怀疑情。且迦叶既为四众而作依止。非佛
不尔。今礼敬如此。莫释尊重出耶。或疑。莫他方佛
来耶。或疑。高座阿难。莫阿难成佛耶。故知三疑竞
起。由迦叶礼敬而生。一称我闻。知是结集敬法故
礼。则三疑顿息。自旧或云权疑。为启当来诚信故。
若尔。只应疑阿难作佛。何须此二疑耶。或谓实疑。
以阿难登座。形容似佛。众不识故疑。若尔。只应疑
释尊重出。与他方佛来。何须疑阿难成佛耶。然则
今说权实如何。须知。既由迦叶礼敬。事反常情。众
遂生疑。乃实疑也。
△三会理之时。】
「一时。」
【合云某年月日。由彼土三际。此方四时。岁令不同。
不可翻译。但以说经始末。总云一时。则四众感教
得益之时也。
△四禀承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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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大论云。佛陀。此云知者。知何等法。谓三世众生数。
非众生数。常无常等。一切诸法。菩提树下。了了觉
知。故名佛也。然只树下一佛。随四教之机所见。则
四佛。色相不同。今是衍经。且论三佛。
△五所闻之
地。】
「在舍卫国。」
【在者。住也。舍卫。正云室利罗筏悉底。讹言舍卫。亦
舍婆提。新翻丰德。谓国丰四事。一财物。二欲尘。三
多闻。四解脱。旧翻闻物。十二游行经云。无物不有。
天下闻之。故曰闻物。大论云。佛知恩故。多住王舍
城及舍婆提。以报生身地恩。故住舍婆提。以报法
身地恩。故住王舍城。法身于生身胜故。二城中。多
住王舍城。问。经说生迦毗罗国。何故论云。生舍婆
提耶。答。西域记云。迦毗与舍卫相邻。同是中印土
境。故此言之。问。迦毗罗国。是佛生处。何故不多住
耶。答。大论云。佛初还国。迦叶兄弟千比丘。本修婆
罗门法。苦行山间。形容憔悴。父王见之。以此诸比
丘。不足光饰世尊。即选诸释贵人子弟。兼又壮户。
遣一人强令出家。有善心乐道。有不乐者。此诸释
比丘。不应在本生处。何以故。既未离欲。若近亲属。
必染著心生。为护此辈故。不多住迦毗罗国。】
「祇树给孤独园。」
【祇树者。梵语祇桓。亦名祇陀。正言逝多。此翻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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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匿王太子也。法镜经。目为胜氏树焉。给孤独。
梵语须达多。此云给孤独。亦名善施。以此长者仁
慈。常给济孤独。善能行施故。国人以此称之。南山
灵感传云。祇桓寺基址。东西仅十里。南北七里馀
七十步。初须达诣太子买园。太子言。能以金布地。
令间无空。便当相与。须达曰诺。随其价。太子言。戏
语耳。须达言。不应妄语。即共与讼。时首陀会天。化
作人与评言。太子法。不应妄语。价既巳决。不宜中
悔。太子遂与之。便使人象负金出园。须臾欲满。馀
残少地。须达思惟。何藏金不多不少。当补满足。祇
桓问言。嫌贵买之。答。不也。自思何藏者可足。当补
满之。祇桓念言。佛必大德。能使斯人轻宝乃尔。齐
此且止。勿更出金。园地属卿。树木属我。我自上佛。
乃至起立精舍。为佛作屋。以妙栴檀。用为香泥。别
房住止。千二百处。凡百二十处别犍(巨寒切)稚。(音地此方
击钟板也)施设巳竟。请佛而住。佛告阿难。今此园地。须
达所置。林树花果。祇桓所有。二人同心。共立精舍。
应当号祇树给孤独园。先君后臣。礼也。
△六闻持
之伴。】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与者。共也。大者。叹德也。大论谓。摩诃衍。翻大多胜。
大者。天王大人所敬故。多者。通四韦陀及三藏典
故。胜者。胜九十五种外道故。译者从一。且云大耳。
比丘者。或有翻言除馑。众生在因。无法自资。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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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馑乏。出家戒行。是良福田。能生物善。除因果之
馑。或无翻名。今三义。谓乞士破恶怖魔。不仰不下
不方不维。离此四食。次第行乞。清净活命。故名乞
士。戒禁七支。禅锁心猿。怖无常狼。除烦恼脂。是名
破恶。修此法故。天魔恼毒。虑其出境。复恐度人。是
故愁怖。虽有三义。破恶为本。众者。准诸经。皆有众
字。四人巳上和合为众。千二百五十人俱者。三迦
叶兄弟。共一千人。舍利弗目犍连。共二百五十人。
师徒归佛。俱为弟子。大论问。此诸比丘。何故常随
世尊。答。如病者得差。常随大医。如众星拱月。显佛
德尊。诸经同闻。故此偏举。
△二别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
【此序。发起一经也。世尊者。十号具足。为世所尊。食
时者。午前也。毗罗三昧经。佛为法慧菩萨。说四食
时。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
鬼神食。著衣者。著僧伽梨。持钵者。持四天王所奉
钵。入城者。园在城外五六里。既欲乞食。故须入城。
是则佛自行乞。有六益故。一为盲者得见故。二为
女人为父母障碍者得见故。三令病者得见故。四
作轨范故。五除慢。凡所见无轻慢故。六示天王钵
故。宝云经谓。得食分为四分。一拟与同梵行人。二
拟施贫病乞人。三施水陆众生。四自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巳。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
巳。敷座而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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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乞者。善见论云。过去诸佛。皆次第乞食。无有
选择。收衣钵等者。洗足理须收衣。洗足者。如云洗
手曰盥。洗头曰沐。洗身曰浴。洗足曰洗。然何故。
先食后洗足。当知乞食还恐过时。所以且食。食讫
方洗足。如僧祇律云。午时日影过一发一瞬即非
时。敷座而坐者。论云。世尊何故。以寂静者威仪而
坐。显示唯寂静者。于法能觉能说。以福智具故。能
觉能说。但教不徒兴。显示趺坐。以待问者。然何故
斯经以乞食为兴致。须知次第行乞。表不住相。食
讫示坐。表居寂理。又乞食为斋。斋齐也。齐心物境。
以表正宗。六度万行。心境均齐。有约三学表对者。
何经不诠。此太通漫。
△二正宗。依论有七义句。今准前三句。分文为三。
一种性不断。二发起行相。三行所住处。初又二。初
敬相。】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
【长老。阿含中。佛言。诸比丘。从今称长者为大德。少
者称长老。长老之称。未必年老。故大论引偈云。所
谓长老相。不必以年耆。形瘦𩯭发白。空老内无德。
能舍罪福果。精进行梵行。巳离一切法。是名为
长老。盖美其德业耳。纵是年耆。内若无德。亦号
年少。如四分律云。阿难头白。而迦叶号为年少。今
所称者。乃德长年老。二具美矣。须菩提。此翻空生。
亦曰善现善吉。以生时家中仓库箧器皆空。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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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之。所现之相。既善且吉。从此立名。然仓库一空。
何名吉耶。当知生时暂空。随即如故。是则虽空。须
用即足。以表后解第一义空。虽空而具足诸法。】
「即从座起。偏袒右肩。」
【袒有二。若此方有袒。盖以谢罪。如左传。楚子围郑
剋之。郑伯肉袒牵羊。即其事也。若彼方有袒。盖以
礼仪。弟子事师。或至师所。必袒右覆左。恐师有指
示。执作便易故。】
「右膝著地。」
【文殊问经云。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白虎
通曰。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故随顺世间。以右膝
著地。若论所表。膝表于行。地表于理。以行契理。故
膝著地。】
「合掌恭敬。」
【合掌如世敛手。则表敬也。肇师云。请法之相。
△二
白佛。又二。初兴叹。】
「而白佛言。希有世尊。」
【应知此会之前。巳闻诸般若。故伏疑在怀。未由开
决。睹此示坐寂静。必知欲垂法于无穷。为显其当
得此般若佛种不断义故。上座须菩提。经初兴叹
希有世尊。
△二述事。述尔前见闻事。】
「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善护念者。若巳熟菩萨。佛即护念。以善巧力。防护
忆念。恐失善利。善付嘱者。若未熟菩萨。佛则付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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嘱累。巳熟菩萨。于未来世中。以般若而成熟之。是
故如来护念付嘱。使佛种性。永永不断。菩萨者。天
竺梵音。摩诃菩提质谛萨埵。今略其馀。但云菩萨。
此翻大道心成众生。亦云开士。亦云大勇心等。
△
二发起行相。空生从座而起。先敬赞巳。后方请问。
礼也。于此为三。初空生发起。】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
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阿耨多罗。此云无上。三藐三。此云正等。菩提。此云
觉。则无上正等觉心。发是心者。方行般若。向虽伏
疑。令方启问。一经行相。由兹而生。论云。何故须菩
提问也。有六因缘。一为断疑故。二为起信解故。三
为入甚深义故。四为不退转故。五为生喜故。六为
正法久住故。此经正为断疑。若有疑者。得断故。为
未熟菩萨。闻多福德。于般若起信解故。为巳熟菩
萨。入甚深义故。巳得不轻贱者。令精勤心。不复退
转故。巳得净心者。令欢喜故。能令未来世大乘教
久住故。以是因缘。空生问也。云何应住者。谓欲愿
故。降伏其心者。谓折伏散乱故。于中。欲者正求也。
愿者。为所求故。作心思念也。折伏散乱者。若彼三
摩钵帝心散。制令还住也。问。诸译于云何住后。复
有云何修行一句。此译何无。答。般若深法果佛所
住。菩萨欲愿住此。发起弘誓。既知发心。必须起行。
住中义具。故此略之。
△二如来印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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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
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
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
其心。」
【善哉者。论云。以善问故。于上座须菩提所。应称善
哉。则三乘行异。唯问菩萨。上合佛心。其问则善。大
论云。须菩提。好行无诤定。常慈悲众生。虽不能广
度众生。而常助菩萨。以菩萨事问。佛再言善哉者。
善之至也。汝今谛听等者。欲酬所请。诚令谛听。应
如是住般若。如是降伏其心。此当为汝宣说。
△三
善现愿闻。】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唯然者。礼对也。谢公云。慈戒许说。敬肃倾心。
△三
行所住处。自此分文为一十八住。先且通示大纲。
其次逐段帖释。初通示大纲又二。初列章。二判位。
初列章者。初发心。二修行。三欲得色身住处。四欲
得法身住处。五修道得胜中无慢。六为不离佛出
时。七愿净佛土。八成熟众生。九远离随顺外论散
乱。十观破名色。十一供养如来。十二远离懈怠。十
三明忍辱。十四与法相应。十五于證道时远离喜
动。十六为求教授。十七为證道。十八上求佛道。论
中又一时总作八住处。故论云。略为八种。亦得满
足。一摄住处。二波罗蜜净住处。三欲得住处。四离
障碍住处。五净心住处。六究竟住处。七广大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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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甚深住处。且摄住处即发心。净住处即修行。此
二因也。欲得即色身法身。果也。此总示因果。若离
障碍。则该十二住。别明行相。是因也。净心究竟。即
證道佛道。此果也。馀二则横遍一经。显般若广大
甚深也。故知。以八住处。总摄十八者。欲显示总别
两番因果之义耳。
△二判位。此十八住。生起次第。
随文辩示。此不预陈。避繁文故。若判地位者。然十
八住。住即是地。乃所依义。何以复约地位判释。当
知。十八住行位阶次。通受住名。所以别约三种地
判释者。以前十六住。未破无明。总判其位。名信行
地。第十七破无明入證道。名净心地。第十八上求
佛地。即如来地。是则经意总略。论作三种地判。义
该别圆。不必更以馀途对位也。然第十五證道时
远离喜动。与第十七證道住处。同异若何。答。疏谓
此经兼含两教。一往观文。似唯别位。以通指地前
为信行故。若作圆位。初住證道。犹名信行者。如起
信。明初发心住。名信成就发心。今谓不然。与论有
违。一者论自云。證道时远离喜动。所以将入證道。
恐起喜动心生。自取见则障于道。故须远离。是则
由离喜动。方入證道。未可便作圆證道说。二者。以
八住处。从第五修道得胜中无慢。至第十六为求
教授。总此十二。为八中离障碍住处摄。第十七證
道。即八中净心住处。是则由离障故。心净入證道
也。若未入證。犹是似道。故名信行地。以是故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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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显是别圆内凡之位。与第十七證道。乃真似
不同。行位次第。义甚明白。何固昧耶。问。般若满字。
应通三教。论何判位但在别圆。答。荆溪云。故至般
若唯须此二。明不共者。说部意也。意虽不共。犹有
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须通。亦有衍门旁得小者。是
故兼用。故知。论约部意。明位唯在别圆。若约法收
机。则义通三教。以位验教。如下文四果。即其事也。
△二释文。分为一十八段。初发心为二。初举人。】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疏云。略举降伏。必兼于住。以其破□。定须观理。故
下文明修行后。结云。但应如所教住。此亦举住必
兼降伏。以其观理。即能破惑故。论中。住与降伏。皆
同时释之。是故经文影略互举耳。
△二示相。如偈
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
德满。准此分文为四。初广大心。以心遍法界故广
大也。】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
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一切众生。总举也。胎卵湿化等。别相也。论释谓。受
生依止境界所摄差别。然约三类。共摄一切众生。
初受生。则随业受生。即四生也。义虽通上。一往且
指四趣四洲及六欲。二依止。虽通下界。且以色无
色定为依止。则四禅为有色。空处为无色。三境界
者。青龙谓。举境显心。以心想难知。故举境界以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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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想。瑜伽论即云。依心差别。建立有想等三种有
情。谓识处为有想。无所有处为无想。有顶为䨥非。
△二第一心。】
「我皆令入无馀涅槃。而灭度之。」
【我指发心之者。上胎卵等一切众生。并入弘誓愿
数。皆以无馀涅槃第一胜法。而灭度之。此盖菩萨
之本任。此中对治不发心不度众生。是邪行者也。
△三常心。】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如是灭度。牒前第一心。无量无数无边众生。牒前
广大心。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此明菩萨一体大悲。
观取众生。犹如已身。众生得度。如自身得度。岂见
有可度者。故云实无。
△四不颠倒心。】
「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即非菩萨。」
【若菩萨。于一切众生所起他想。转非自体。谓有可
度者。则存能所之共。有我人分别之见。即非菩萨。
为欲审是。所以斥非我人等相者。论云。于中。取自
体相续为我相。展转取馀趣非为人相。我所取为
众生相。我乃至寿住。取为命相。释曰。取自体内识
阴为我相。取馀趣非人为人相。计我所四阴。续前
识阴。五阴和合。为众生相。计后寿命为寿者相。
△
二修行。且前发心。自可以酬其问。既知发心。必须
行行。以行填愿。所以更示行相。经云复次也。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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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十七住。望初发心。悉属行相。何独科此谓修行
耶。答。一经所修六度之行。此中明布施。则具摄六
度。通示一经行相。故云修行。疏谓。檀义为宗。雅合
论意。今从之矣。分文为三。初明布施。二显福德。三
劝依教。初又二。初明行相。二示离过。初又二。初不
住未来果。】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菩萨住是相应三昧。及摄散心时。于波罗蜜法行
布施。则了三事体空。无非般若圆常之
性。何所住著。故云。应无所住行于布施。则三论皆
约三种施释。且偈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是
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此是摄法。偈所谓一。以资
生摄布施一故。二。以无畏摄持戒忍辱二故。三。以
法施摄精进禅定智慧三故。故云一二三也。一资
生施者。以等心而施。不有爱憎。如是则能资长大
福报。故云资生施。二无畏施者。以持戒故。除悭惜
心。随其所乞。悉能施与。利益众生。无所怯畏。以忍
辱故。自除瞋恚。行于慈悯。心无秽浊。一切能舍。如
下仙人。即其事也。三法施者。若无精进。于受法人
所。为说法时。疲倦故。不能说法。若无禅定。则贪于
信敬供养。及不能忍寒热逼恼故。染心说法。若无
智慧。便颠倒说法。多有过故。不离此三得成法施。
问。圆论六度互收。则度度六度。此何唯布施摄六。
答。六度互收。盖就理论。布施摄六。此从事说。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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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明施。显示所修。不住于相故。如论云。彼诸波
罗蜜。有二种果。谓未来现在。未来果者。檀那得大
福报。尸罗得自身具足。谓释梵等。羼提得大伴助
大眷属。毗离耶得果报等不断绝。禅那得生身不
可损坏。般若得诸根猛利。及诸悦乐。于大人众中。
得自在等。若诸菩萨。求未来果故。行施为住。事行
施。如花酬果。则局心住相。是故经言。于法应无所
住行于布施。
△二不住现在果。】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论云。若求现在果。信敬供养故行施。为住色声香
味触行施。若求现法涅槃故行施。为住法行施。故
经云。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论云不住行施者。
即此不住。为安立第一义故。
△二示离过。】
「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论云。此为显示。谓相应三昧。及摄散心。于此现未
二时。不住相想。则不住有相。亦不住无相。以安住
第一义故。不堕有无中。
△二显示福德。又二。初福
不可量。】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论云。如是建立不住巳。或有菩萨。贪福德故。于此
不堪。为令堪故。世尊显示不住行施。福德甚多。不
可思量。
△二比齐太虚。】
「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
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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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论云。犹如虚空。有三因缘。一遍一切处。谓于住不
住相中福生故。二宽广。高大殊胜故。三无尽。究竟
不穷故。以此比齐般若福。性遍法界故。如太虚空
遍一切也。高胜三乘偏狭者故。如虚空高大殊胜
也。能趣佛果菩提故。如虚空无尽究竟也。
△三劝
依教。】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三欲得色身住处为三。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此以世谛为问。由上二章。是佛自说。以发心修行。
是因。因必尅果。将谓如来由修。是因。至果得此身
相。为防彼谓成就此色身相见故。所以试问。
△二
答。】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
身相。即非身相。」
【以第一义谛答。如来色身。应缘而有。乃非究竟。答
云。不也。则不可以色身相。得见如来。而如来所说
身相者。即法身非相也。此盖指应即法。吾今此身。
即是法身。
△三述成。】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
见如来。」
【论云。即显安立第一义。于中相成就为虚妄。非相
成就不虚妄。相成就三十二相。应相非真。皆是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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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非相成就。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不虚妄也。
疏云。染净二法。是有通别二惑。属虚妄。既云凡所
有相俱是虚妄。何分异解。此明应佛相。岂用染净
二惑释耶。问。色身住处。何以指应即法。相即非相。
若尔。莫显法身耶。答。应身法身。一体相即。伹离偏
计。须知非谓即法。除去应相。单指法身。谓之非相
也。
△四欲得法身住处。为二。初言说法身。二證得
法身。初又二。初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
生实信不。」
【由发心修行。至果成就身相。亲闻于佛。信解则易。
末世众生。神根浅薄。诚恐闻之信解尤难。托物致
问。故云颇有众生等。闻是章句者。论云。所说七种
义句。于不颠倒义想。是谓实信。应知如言执义。彼
非实信。良以实信难得。所以问也。
△二答。为五。初
显示修行。】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
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莫作是说者。遮所问也。谓如来灭后。有如是能生
信者故也。后五百岁者。毗尼母论。直列五百。第一
百年。解脱坚固。第二百年。禅定坚固。第三百年。持
戒坚固。第四百年。多闻坚固。第五百年。布施坚固。
大集有五个五百。第一至第四。事同母论。唯第五
百。云斗诤坚固。故知今文以大集为正。如义净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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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云。于未来世正法灭时等。正法灭时。即后五百
岁时。宝积经云。若于末世后五百岁正法灭时。佛
及法宝。及持法者。三不现前。持法者。即僧宝。乃三
宝隐没之时。有持戒修福者。福是六度初门。戒是
定慧之本。是则灭后有具持福者。可以受道能生
信心耳。
△二显示集因。】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巳于
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
信者。」
【植佛既多。显善根深植。则集因胜也。大品中。须菩
提问佛。是深般若。谁能信解。佛言。有菩萨。先于诸
佛所。久修六度。善根成熟。供养无数百千万亿诸
佛。常与善知识相随。是人能信。须菩提又问。信般
若者。有何等相。何等貌。佛言。欲恚痴断离。是信相
貌。且欲恚痴断者。折伏散乱也。良由住是般若相
应三昧时。能折伏散乱。住般若者。名为生信。乃至
一念生净信者。信果上庄严身相。皆由无所得心。
而得成就。论云。此显示集因。一心净信。尚得如是
福德。何况生实相也。
△三显示善友所摄。】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
【天亲云。故知如来悉知便足。何故复说悉见。若不
说悉见。或谓如来以比智知。恐生是心故。若尔。但
说如来悉见。何故复说悉知。若不说悉知。或谓如
来以肉眼等见。为防是心。故须二语。大论云。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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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见。事得牢固。譬如绳二为一则坚牢也。且知见
何等。论云。知者知名身。见者见色身。谓一切行住
所作中。知其心见其依止。与般若相应。是故感此
所摄。
△四显示福德相应。】
「得如是无量福德。」
【随译则云。生如是无量福德。取如是无量福德。论
云。生者。福正起时故。取者。即彼灭时。摄持种子故。
须知生则集因。以集因灭时。摄持善体种子与缘
因。福德相应也。今经伹云得。不说因。以集因前巳
说故。
△五显示实想。为三。初实想离妄。】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
法相。亦无非法相。」
【论云。显示实想。对治邪取。想谓心想。若心有法非
法取。则非实相想也。疏云。法与非法。解者多途。如
智者释。法者。善恶假实之法也。非法者。无善恶假
实之法也。故知有无之相。即真俗二谛也。今谓不
然。经明无法无非法。盖是舍著。则舍有无二边之
著。不应作二谛释义。况智者所释。自以有无二见。
释法非法。今具叙其文。以辟其非。仍从所解。故止
观云。法祇善恶两心假实之法。若见有善恶假名。
及见善恶实法。盖是著我人众生寿者。所言非法
相者。若善恶假名是无。及见善恶实法是无。皆是
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依无起见故。故知。大
师约二见。释法非法。明如于日。何云二谛。所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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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者。盖约六度六蔽起心分之。若见蔽度有善恶
异者。是执假名。若见蔽度感善恶报者。是执实法。
是故。见是假名与实法。名为法相。若见为无。则拨
弃因果。名非法相。
△二覆释劝舍。】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
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若心取相者。覆释成前。以前文云。是诸众生无复
我相等者。由心住实想。不取相故无。反显若心取
相。即为著我人等。若取法相者。成前无法相。反显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等。何以故者。徵释。取法相。既
著我人等。若取非法相。亦即著我人等。然何故。复
有我等取。当知由无明未断故。论云。然于我想中。
随眠不断故。则为有我取等随眠无明识也。问。此
中则与即如何。答。虽皆语辞。各有其义。则者。乃引
上之辞。盖总遮其莫起心。若其起心。则为生著。即
者。指法之辞。盖示其起心之过。若也起心。取法相
及非法相。即同有无二计。故云即著。即者是也。是
故不应取法等者。住般若者。应离分别。故云不应。
此劝舍著心也。
△三引喻结显。】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如来常说者。指昔阿含筏喻经。彼经云。佛言。我说
筏喻。尚舍是法。何况非法。今文借彼喻意。结显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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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无取。此中法。即假实之法。非法即无假实之
法。是以教谈因果。若起定执。此执成见。尚应舍之。
况拨无因果。理不应故。岂不舍耶。故云。法尚应舍
何况非法。论云。显示菩萨欲得言说法身。不应作
不实想。法非法。即不实想也。疏云。此文语势。与前
不殊。释义不可一例。前以俗谛为法。真谛为非法。
此中。应以四圣所修为法。六凡所修为非法。此不
然也。盖释前法非法谬。至此文不能消通。遂作异
途释义。使文旨不贯。
△二證得法身。然虽法身本
有。欲證必由福智庄严。今从能严。文为二。初智相
法身。二福相法身。初又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如来有所说法耶。」
【此问空生若答如是者。世尊应有所得。随自取见。
若云不也。如来灼然得菩提果。说法度人。特设斯
问。意在空生若为领解佛所證得。
△二答。有三。初
不执应相说證。】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说云无有定法者。上座须菩提。道佛意故。世谛故
有菩提及得。是为欲愿摄持。以方便故。二俱为有。
若如世尊意说者。二俱无有。为显此故。经言如我
解世尊所说义等。故知。空生解佛所说义故。以第
一义法身体答。不约世谛应身。以应身随缘。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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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实故。偈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二正显
法身无取。】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论云。由说法故。知得菩提。故于说法中。安立第一
义。于中。不可取。谓听者正闻时。不可说者。谓说者
演说时。以依真如义故。无取无说。非法。谓分别性
亡故。非非法者。彼真如法无我相有故。是则说法
既尔得菩提。准知。所以经云皆者。兼具之词也。
△
三贤圣同證无为。】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论云。以无为故。得名圣人。无为者。无分别义也。若
尔何有差别。当知无为若虚空。飞鸟有高下。故论
释有二种无为。初无为者。世谛。约修则三摩钵帝
相应。及折伏散乱时。则义该真似。是菩萨有学得
名。第二无为者。唯第一义。究竟绝修。无上觉故。是
如来无学得名。故云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也。自此
巳后。一切住处中。皆显以无为故。得名圣人。应知
前诸住处中。未说无为得名。
△二福相法身。文为。
二。初较量福德。二显示所以。初又二。初举施宝福
多。二显持经福胜。初又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论云。三千大千七宝布施等。云何显示。即彼所有
言说法身。出生如来福相。至得法身。良由般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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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事理合行。能生福相法身者也。三千大千者。俱舍
颂云。四大洲日月。苏迷卢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
小千界。(一四洲。同一日月。一苏迷卢。乃至一六欲天。一初禅天。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同为二禅
天所覆。名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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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乃至说一四句偈。生福甚多。况复如来所有
福相。至得法身。论云。其福者。此为说相。显示福相
法身故。胜彼者。显示欲愿摄持故。又云。对治福不
生故。对治事福。不能出生福相法身也。偈云。福不
趣菩提。二能趣菩提。事福暂报天乐。福谢元是苦
因。不趣菩提。自行受持。为人演说。此二。乃般若了
因。能趣菩提也。四句偈者。增一集云。随举经中要
偈。如四谛之流。疏云。但诠合实相印者。至于极少。
首题一句。受持与说。得福皆胜。且举四句为况耳。
实相印者。如智者云。此大小印。印半满经。外道不
能杂。天魔不能破。如世文符。得印可信。身子云。世
尊说实道。波旬无此事。大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
常无我涅槃三印印之。知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
法印。即是魔说。大乘。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
了义经。能得大道。无实相印。斯乃魔说。然大小乘
谈印。盖约部类。以分大小。声闻经是小。诸大乘经
是大。大乘部中。虽有通别两教。以通别无别部帙。
乃取部主胜说。唯就圆谈一印。问。阿难。佛临
涅槃。在娑罗林外。为六万四千亿魔所恼。诸魔自
变形为如来。乃至。能说初地之法十二部经三十
七品。唯不能说圆顿法门。以圆顿非其境界故。是
则既说别教巳还法门。莫须诠印。何云外道不能
杂天魔不能破。答。魔虽说十二部经。而内无所證。
所说无诠。闻者岂能得道。故妙立云。魔虽不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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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空假。而能说别异空假。魔不證故。颠倒而说。伹
有其言。言中无旨。若尔。阿难何以不识。如荆溪云。
阿难无定力故。为魔入骨故。虽觉知是魔。欲起欲
语。都不从意。
△二显示所以。为二。初显经尊极。】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
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论云。以何因缘。于言说法身中。如是说一四句偈。
能生多福。为成就此义故。经言诸佛及菩提法从
此出生故。当知。般若是名佛母。大品云。佛从般若
中。学得一切种智。及相好身。
△二约理亡相。】
「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论云。世谛故。言佛出生。以有菩提故。即此二并故。
名为佛法。以菩提及佛故。第一义谛。即非佛法。
△
第五修道得胜中无慢。论云。如前略说八种住处。
巳下十二。总名离障碍住处对治。故知自下十二。
悉有惑障可离对治。此中为离慢也。修道得胜。即
修般若道。得四胜果也。无慢则不见有所得也。问
前文巳明一切贤圣。此中复约四果者何。答。前文
为明贤圣同證无为故。此中无为法中。得无所得
故。问。经中四果。前三果名果。第四果名道者何。答。
前三果。就所翻名下。约断證分齐中。显示无所得
义便。故华梵对说耳。第四果无翻。以所得道。显示
无为无得。对前三说。不云果耳。问。空生何以修般
若大行。答。非修大行。此中说者。空生既解空。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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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相应。感佛加被。对扬斯事。此乃显示菩萨修
道。得胜果离慢也。文具四果故。今分文为四。且初
初果。为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
不。」
【论云。我得须陀洹果。此为依义显示。对治我得慢
故。若谓我得。则为有我是慢者。显示无慢。故此问
也。
△二答。】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
所入。」
【初果名流。有逆有顺。一生死流。须陀洹人。即逆此
流。众生顺之。二者道流。须陀洹人。顺入此流。即今
文入流。是也。而无所入者。以无为法中。不见有所
得也。】
「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不入色香等者。不入则不顺。知色即空故。于尘境
逆之。即名逆流。初果翻流。二义具矣。
△二二果。又
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
不。」
【△二答。】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
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初果后。进断欲思六品尽。润六生巳。名为二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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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品共润一生。犹未断故。更须一番来生欲界
方断故。翻一往来。而实无往来者。肇师云。證无为
果。不见往来相。
△三三果。又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
不。」
【△二答。】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
无来。是名阿那含。」
【巳断欲思九品。则种现俱尽。更不来生欲界。故翻
不来。据理合云。而实无不来。经中既无不字。则不
须加之。
△四四果。又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
不。」
【罗汉无翻名。含三义。谓杀贼。不生。应供。且罗汉有
二种。慧解脱俱解脱。若慧人。修九想八念十想。(如法
界次第)名坏法人。心厌六欲犹怨贼。故修九想以对
治。作此观时。虽破六欲。而多怖畏。若修八种正念。
怖畏即除。既含欲心薄。又无怖畏。尔时。欲断三界
结使。即修十想。第十烧想成就。灭坏骨人。遂缘空
直入。即便杀诸结使。成阿罗汉。是人既灭坏欲身。
不得三明八解脱灭尽定。若俱解脱人。不灭坏欲
身。兼修观炼熏修。四种事禅。发真无漏。成大力罗
汉。具足三明八解脱。得灭尽定。如云慧解脱人。缘
空直入。俱解脱人。带事兼修。此之谓也。今文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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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人。如禅波罗蜜云。摩诃衍云。不坏法罗汉。能具
无诤三昧。然如以不明无疑解脱。唯明慧俱者。何
耶。须知俱舍婆沙。但有慧俱二种者。由所修禅定。
唯此二故。而大论明结集时。方有无疑解脱。盖从
俱解脱开出。无别所修禅定。荆溪谓。阿含有三明
解脱。即无疑罗汉也。若分别异者。则约所修三种
念处。有单复具异。
△二答为五。一法实无名。】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
【自初果至罗汉果。无别有法理皆同。此无为之体。
无可取舍。故云实无等。
△二念则为著。】
「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
众生寿者。」
【此显示无念故。若有念则为生著。何也。无为法中。
既无可得。岂复作念耶。前之三果。准亦如然。文在
后示。
△三述佛證信。自称不作是念。谁可信耶。是
以述佛称叹。以为證信。】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
欲阿罗汉。」
【所以空生述佛称叹者。天亲云。为明胜功德故。为
生深信故。胜功德者。即无诤三昧也。大论云。须菩
提。于弟子中。得无诤三昧第一。无诤三昧。常观众
生。不令心恼。若谓有所得作念者。则为有诤也。为
生深信者。以空生不当自说已證。若述佛称叹。为
令闻者。生深信故。
△四省已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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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
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
行者。」
【世尊我不作是念者。有本无世尊字。请加入。佛虽
称叹。而我不作是念。世尊我若作是念。世尊则不
说我是无诤行者。阿兰那。此翻无诤。故隋译云。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记我无诤行
第一。此中复举前佛语者。令知已绝念故。
△五名
实不虚。】
「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论云。以无有法。得阿罗汉。及无所行。故说无诤。无
诤行。此中即为安立第一义。谢公云。得名不虚。必
称实也。
△六不离佛出时。论云。依离障碍。十二种
中。为离少闻故。见佛必闻法。是谓多闻也。疏谓。自
此以下。广明菩萨行行之相。大品云。过阿罗汉辟
支佛。入菩萨位。入菩萨位巳。净佛国土。净佛国土
巳。成就众生。成就众生巳。得一切种智。今经。过罗
汉后。入菩萨位。次愿净佛土成就众生。正同大品
所说之相。伹一切种智。得之实难。自非远离散乱。
观破名色等。则何以臻此哉。文为二。初问。】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
所得不。」
【上答四果。不见所得。此举昔事。以诘空生。如来此
时有所得不。梵语提洹竭。此云定光。亦名然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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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应经谓。释迦如来。昔为儒童菩萨。以五百银钱。
得瞿夷五茎青莲花。并瞿夷二茎。共上然灯。所散
五花。止空中。当佛上。如根生。无堕地者。后散二花。
又挟住佛两肩上。佛知至意。赞菩萨巳。因记之曰。
汝自是后九十一劫。劫号为贤。汝当作佛。名释迦
文。菩萨巳得决言。疑解望止。霍然无想。寂然入定。
便逮清净不起法忍。问。瑞应行因。为何教菩萨。答。
疏云。玄文正示摩纳值然灯佛。是通教行因之相。
释签所指。具如瑞应。须知。乃通衍门三教。今文且
约通教言之。非但通二。亦通三藏。随教所说。浅深
不同。一往瑞应多判属通。以得忍断惑。异前三藏。
不说行因不思议相。异后别圆。况复若判属通。必
兼后二。令经两说。岂可徒然。今谓。瑞应若判属通
教。则不然也。以通无别部。若谓是通。瑞应应是大
乘衍经。此妨大矣。今说瑞应。乃属三藏。所以经中。
明菩萨从兜率降下。纳瞿夷为妇。生子逾城。六年
苦行。成道降魔。受提谓文鳞供。度陈如等五人。若
尔。岂大乘教中所说耶。如辅行引大经云。若见菩
萨从兜率降下。纳妃生子。逾城出家。乃至入灭。是
名二乘曲见。以是故知。瑞应是三藏明矣。问。瑞应
若是三藏经说。得忍菩萨。应断惑耶。答。实不断惑。
经言忍者。盖是逮得。故云便逮清净法忍。逮者及
也。乃及得之。故云便逮。今引一文类显。如妙经云。
我今脱苦缚。逮得涅槃者。疏释云。逮得涅槃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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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六度菩萨乘。何以知之。修六度行。即免四趣缚。
未能入灭度。三祇百劫。乃得涅槃。逮之言。远乃及
耳。荆溪谓。逮得涅槃。指六度者。以望二乘。此生即
得。故云逮得。逮者及也。若尔。逮得涅槃。与便逮法
忍。左右之异。今判属三藏。断无疑矣。问。瑞应若是
三藏。妙玄何谓是通。答。就经判教。定属三藏。约义
引用。其旨则通。然何伹引證通教。只如今经般若
满门。亦引其事。若尔。瑞应应通四教。答。虽属三藏。
演小为大。引用该深。非谓部通四教。今举一事见
意。乃以果例因。既三藏佛为境本。于色相上。四见
不同。是故。因亦四见也。问。净名疏云。三藏无文说
忍。义立则有。是以。瑞应若是三藏。则有文说忍耶。
答。三藏无文。盖无四忍之文。此与净名不同。又复
瑞应既云逮得。则非约断位名忍。还同义立。
△二
答。】
「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以无相心。住般若中。离分别故。不见凡法。云何舍。
不见圣法。云何取。凡圣一如。有何所得。故云于法
实无所得。
△七愿净佛土。论云。依离障碍。十二种
中。为离小攀缘。作念修道。上虽巳多闻。尚小攀缘
作念故。文为三。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既实无所得。云何菩萨而
取庄严佛土事。为欲断疑。故此示问。
△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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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天亲谓。庄严有二种。一者形相。二者第一义相。形
相者。若分别佛国土。是有为形相。即堕攀缘。第一
义相。虽取庄严佛国。而不分别形相。如是庄严。非
严而严。论所谓离小攀缘。疏家。不晓论本约修亡
相。而作土体解。释谓。形相指下三土。第一义相。即
常寂光土者。缪矣。
△三述示。又二。初述成。】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
【应如是者。指前也。若取形相作念攀缘。则心不清
净。清净心者。离小攀缘心也。
△二劝诫。】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
而生其心。」
【论云。若念严净土者。则于色等事。分别味著。为离
此故。经云不应也。若住色等生心。不免攀缘。诫巳
复劝。故云应生无所住心。即第一义心也。
△八成
熟众生。论云。依离障碍十二种中。为离舍众生故。
然上虽离取相攀缘。以净佛土。犹恐舍众生。为显
示不舍众生而成熟之。于此为二。初问。】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
大不。」
【论云。此显示。为成熟欲界众生故。彼罗睺阿脩罗
王等。一切大身。量如须弥。尚不应见其自体。何况
馀者。此是举譬。以脩罗之身。如须弥山。终不自见。
如是大身。此显菩萨虽成熟众生。终不自见。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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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熟众生。何况馀行。岂应自取。以菩萨化道。多
生欲界故。云为成熟欲界众生。经意隐略。无合法
文。
△二答。】
「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度物之心。旷周法界。故云甚大。佛说非身者。论云。
显示法无我故。无可度者。即第一义也。世谛有所
化众生。故云是名也。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论
云。依离障碍十二种中。为离乐外散乱故。菩萨为
化众生。习学外论。众生既巳成熟。复须远离。言外
论者。彼土则四韦陀典。此方则庄老等书。虽言词
巧妙。而无诠證。乃属散乱。论云。为离乐外散乱故。
说四种因缘。显示此法胜异。一摄取福德。二天等
供养。三难作。四起如来等念。胜异者。般若胜法。异
外论故。准论分四。初摄取福德。又二。初示恒河沙
喻。二以福德较量。初又二。初问。】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
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
【有人读此云。如恒河沙为句。数如是沙等恒河。以
数字作句头。上声呼者。非也。此须依无著论读文。
论牒文谓。如恒河沙数等。数字句末。去声呼之。恒
河者。或云恒伽河。或云殑伽河。孤山云。恒伽河。此
云天堂来。彼土外书说。此河。从摩醯首罗耳中流
出故。又此河。从雪山顶无热恼池出。见其从高处
来。故云从天堂来。其河沙细如面。大论云。此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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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生处游行处。弟子眼见故。多举为喻。问。恒河沙
为几许。答。一切算数所不能知。唯佛与法身菩萨。
能知其数。
△二答。】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二以福德较量。又二。初举施宝福多。二显持经
福胜。初又二。初问。】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
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
不。」
【然此较量愈显福重。经举无为事。假设况喻也。天
亲云。前文巳说三千譬喻。如明福多。今重说无量
三千世界。故不先说此喻。为渐化众生。令生信心。
须知此二番较量。以福验智。行位浅深次第。为渐
化耳。然第十八住处。复有较量施宝者何。当知。第
十八文有二番。非行位浅深。乃泛举较量。一者明
如来心。具足设施法利。虽说是经获利。过七宝布
施。如来之心。实不作是念。为显此故较量。二者劝
奖。灭后弘持是经者。心无染著。其福过七宝布施。
显流通福胜。此复较量。前后大相。各有其意。
△二
答。】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二显持经福胜。】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
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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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持四句得福。过河沙七宝布施者。显般若尊极
故也。
△二人天供养。为二。初举分说。】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
切世间天人阿脩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然。如何略说四句。能感天人供养。当知。四句虽少。
所诠理等。即是如来法身。然如何略说四句者。具
云塔婆。此翻方坟。亦名圆冢。庙者。梵云支提。此云
灵庙。杂心论云。无舍利曰支提。
△二况具持。】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持说四句。尚获是福。况能具持。其功可知矣。受持
读诵者。论云。受者习诵故。持者不忘故。若读若诵。
此说受持因故。为欲受故读。为欲持故诵。释曰。受
其能诠文。持于所诠义。读诵者。释成受持也。天亲
云。受持修行。依总持法。读诵修行。依闻慧广。释曰。
受持二字。总说所诠义。则总览任持。其义属思。读
诵二字。总说能诠文。则经卷中闻。由闻故思义。思
义即修三慧具矣。若大论谓。信力故受。念力故持。
对文曰读。背文曰诵。释曰。此单就能诠文。由受持
故有读诵。则三论所说。乃能所单复不同。各取义
释。
△三难作。】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大论云。般若甚深。无相可取。可信可受。若能信受。
是为希有。如人空中种植。是为甚难。
△四起如来
等念。分二。初三宝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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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若是经典。即法宝也。则为有佛。即佛宝也。若尊重
弟子。即僧宝也。诸文三宝。以理具为同体。以佛世
为别相。灭后为住持。今束而言之。不出事理。则佛
世灭后。通云相从。相因而有。故云相从。因太子成
道故。今有刻檀之像。因四辩所宣故。今有黄卷之
法。因五人證果故。今有剃染之僧。因佛世三。有灭
后三。故云相从三宝。此属事也。今文则同体三宝。
于般若法宝中。具足佛僧理也。
△二空生问名。又
二。初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
持。」
【既闻胜法。为欲奉持。须知名字。故发问也。
△二答。
又二。初立名。】
「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
汝当奉持。」
【△二受持。又二。初离执。】
「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
蜜。」
【论云。于中说者。为他直说故。授者教授他故。显示
此乐外论散乱对治。此法胜异巳。于如是法中。或
起如言执义。为对治彼未来罪故。经言佛说般若
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为对治未来奉持者。谓
此经胜异。如言起执。为亡言说相故。经云即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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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加是名句也。如隋译亦无此句。
△审问。又二。初
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论云。故如般若波罗蜜非波罗蜜。如是亦无有馀
法如来说者。然何故。此有所说耶。为显此义故。经
言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
△二答。】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了知如来依第一义谛说法。显示自相及平等相。
故说无所说也。
△十色及众生身搏取中观破相
应行。论云。依离障碍十二种中。为离于影像相。自
在中无功方便。故虽不散动。尚执名色。故论谓。世
界微尘。彼不限量攀缘作意。菩萨恒于世界。攀缘
作意修习。故设巧便。以名色同彼尘界观破。疏。以
此作依正二法明之者。不然也。须知。此唯五蕴正
报。以一切世间中。不过名与色。为破名色和合自
在之执。故设巧便。以微尘世界言之。且色即色蕴。
论谓色身。以四大同彼外色故。经云微尘也。众生
即四蕴。论谓众生身。亦如三种世间。义通依正。此
即正报世界也。于此为二。初破色身影像。二破众
生身影像。色及众生。皆云影像者。正是大乘体法
观相。如形外之影。镜中之像。俱不实也。且初破色
身为二。初细末方便。又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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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由聚尘成立。今还细末为尘。显世界空无有
体。色身何立。则唯见微尘。假设为问。是为多不。
△
二答。】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二不念方便。】
「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世界虽末作微尘。不复可念微尘为实。以慧眼观
之。实性本无。有何可得。是故。如来说非微尘。是名
微尘。则第一义故。无可念者。谓不念方便。以世谛。
则有是微尘。谓细末方便。疏易谓初破界为尘。二
破尘空界。如是则二谛义昧。依论则善。
△二破众
生身影像。】
「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楞严谓。云何名为众生世界。世为迁流。界为方位。
论云。但以名身。意众生世。唯不念方便。不复说细
末方便。是则心但有名而无体质。故不说细末。以
实性无故。名身亦非。故云非世界也。
△十一明供
养如来。论云。依离障碍十二种中。为离不具福资
粮故。上虽观破名色。而福德未具。欲具福资粮。须
供养如来。于此为二。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
【大论谓。三十二相。庄严丈六之身。
△二答。】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
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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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云。三十二相。即父母生身也。即是非相。乃真如
法身也。所以唯示生身。不云法性身者。盖菩萨行
般若时。多生欲界。是故亲近如来。且言生身。若法
性身者。大论云。法性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荆溪
谓。此约界外。得作此说。今谓不然。若谓般若教主。
唯生身者。同古师之非。妙玄引古云。般若明空荡
相。未明佛性常住。犹是无常八十年佛。智者。以大
论生法二身难。谓生身同人法。法性身佛。为法身
菩萨说法。听法之象。尚非生死。何况佛耶。荆溪谓。
只约一身。分生法难。若尔。岂得唯局生身耶。所以
此中。召问空生。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由是答
云。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且三十
二相。乃分段生灭之身。焉以此身。见般若教主。论
云。亲近供养如来时。不应以相成就见如来。云何
应见。见第一义法身故。相成就。即三十二相。第一
义法身。即是非相。良由般若通被三教。佛须生法
二身。若别圆人。依中观用业识。见佛住实理故。睹
三十二相即是法身非相。由即法故。称性而见。示
现无穷。不须现起。即劣见胜。故云。是名三十二相。
若通人。依空观事识。但见分齐之身。不见法身非
相。今经从胜而说。正见法性胜应之相也。问。大论
明法性身佛为法身菩萨说法。荆溪或云。此约界
外。得作此说。或云。只约一身。而分生法。二文似异。
若为甄别。答。二文本一。不应异求。何也。若约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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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尊特之相。乃界外之色。分段土本无是相。若界
外机兴。是亦应之。故谓此约界外得作此说也。若
约体说。只是一佛。为机故现胜现劣。所谓只约一
身而分生法。如大论云。佛欲说般若波罗蜜。坐师
子座。现最胜身。光明色像。威德巍巍。以此神力。感
动众生。其有信者。皆至阿耨菩提。其中疑者。佛示
常身。便得信解。而各谓言。今所见者。是佛真身。乃
至。佛初生时。初成道初转轮时。皆以此身。如是思
惟。是佛真身。以此而知。乃从丈六常所见身。于般
若初会。现起尊崇。应界外法性之众。其有不宜见
者。复隐尊祟。还现生身。以此生身。备历般若诸会。
若尔。只是一身现胜现劣。以此准知。二文同辙。无
异求也。问。示现现起。同异如何。答。尊特是一。伹相
好有异。相异故。有须现不须现。有分齐无分齐之
异也。同故。同是华台之相。故法华疏。明单现尊特。
记中指同。目连不穷其声。止观明目连不穷其声。
辅行谓。坐华台受职之身。亦此相也。故知。荆溪二
处。特此互指者。为彰尊特是一。示现。即华台之相
故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釆微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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