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疏-南北朝-慧影抄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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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疏卷第六(此卷尽九沙第定文)


次解根力。于中有二。初别释根力。后总摄性分。初中
分两。初别释五果。后略明力义。前中先牒。后□。信道
者。信无学道。及助道者。信于因道。又信道者□。及助
道者。谓戒定等诸善。云何而信信。道能断使。得證涅
槃。信助道能相资助。断结證灭。问曰。应信三宝四谛
何故唯言信道。解言。若□境□。实信四谛。今可说者。
但是信可及。是故偏明。馀者文显。言是五根行阴中
摄者。自下摄性分别。于中有二。初明诸门料简。二若
有是法下显根力□胜。言若有是法必堕正定者。汎
明五根有其四。一是福分。二解脱分。三决定分。四是
无漏。若□生得方便。回向三有者。是其福分。回向□
□是解脱分。燸等善根是决定分。苦忍□□□漏也。
𤏙等前二。虽是退位。要□此善。必□□□□名决定。
今言若有是法者。有决定分。善□□别□是法者。无
此四种。即是断善根人也。上诸□释别。上来数释。不
烦具记。

释七觉中有二。初□□□说。后问答摄性分别。言七
觉如光说者。于□□解七位前后中说。料简之中先
问后答。□□七觉□心数法故无色。非色入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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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非障碍故无对。离二缚故无漏。为相可迁故有为
假因藉缘而起故曰因缘生。是有为法故。三世摄体
非色故□□名摄。堕在法入名外入摄。以慧證之。名
为慧体。非见或故。不为治断。名非断见。非脩或□不
可断。增进明□。名为脩法。体是无漏。名无□法。从见
道生。名为是果。能得无学。□为有果。体非色故。不可
逼裂。名非受□。是心数法。□四大造。有涅槃上法。名
有上法。不随二有。名□有。是心数法故。是相应因。二
善分摄七觉分者。喜觉是受阴摄。馀六是行阴摄。七
觉摄三不尽。故言分也。馀者文显。

释正道中有二。初□八道体相。二是八道有二分巳
下。以三行摄性分别。前中有二。初略指上释。二正语
巳下广明□种。言除四种耶命摄口业者下。五种耶
命中。初一身业摄。后四口业摄。皆是贪心可起。故若。
耶命。自馀瞋痴所起身业。名为耶业。瞋痴可起□□。
名为耶语。今欲解正语。恐有相滥。故光甄除。□除贪
心可起口。四耶命。以无漏智慧除。舍离馀耶业者。谓
舍离瞋痴可起口四耶语。故名正□。业者亦除贪心
可起身□耶命。舍离瞋□□身三耶业。故名正业。□
无漏□□舍离□□五种耶命。故名正命。问曰。见道
不断□□□□因。得有正语等也。解云。今断因等起
□故。□□□种耶命者。依十住毗婆沙云。一者矫异。
二者自亲。三者激动。四者抑扬。五因利求利。亦初一
身业。后四口业。第一第五与此相似。馀三不同。自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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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与他人作其亲眷。激动者。导他好物。现巳贪相。
抑扬者。说他悭事。彰巳是圣。

三行分别中。三种为定
分者。念定精进是。二种慧分者。正见正思惟是。问曰。
馀论明精进是观。上七觉中。复名为发□故。此中是
定门摄。解□精进有其二义。一就其相。二明能策。若
就其相。体是动发。判属□门。此中据策。策定近故。在
定分收。分别戒中。□一善分摄。三正者是色阴善分
也。摄之不尽。故言分也。馀门可解。

言是三十七品初禅地具有者。自下约禅地分别。未
到地三十六者。以方便倾危。□故无喜。第二禅中亦
三十六者。以正行是觉数故。□馀无可解。问曰。三无
色定中。云何得有正见等四。解言。若据位判。八正是
见道。三无色不发见道。定亦应无。今就行道。故得有
也。有顶之中二十二者。除七觉八正。良由觉道是无
漏故。有顶地无。问曰。四无色不观下地之色。当地复
无其色。非想地中云何得有身念处也。解云。若依法
胜。四□非想亦无身念处。今解非想虽不得观下地
有漏。得观四禅比智品边无漏也。问曰。观法云何。答
曰。论身念处。有其二种。一者别观不净。二是谛观方
便。今言非想有者。乃是谛含身境。前于有□。非是别
观不净。上言方便者。非是谛外别□□位判念处。非
是理观根本。故名方便。□□□有身念处者。何故无
其正语业戒。答曰。□念无。就观境为言。境通上下。故
得遥观。下地无漏是□。或据当地防非故。地法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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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非想。若据□□次第。亦无二十二种。以燸等四
心要依六禅而发故。□复欲界非想。不得正勤如意
及以根力。今言有者。亦就行道。若依杂心。欲界无定。
不得有如意等。依尊者瞿沙。欲界有定。论主与瞿沙
同故。有如意等。七觉八正是无漏故。不在欲界。此与
杂心一同。故彼脩多罗品言。二禅三十六。未来亦复
然。三四及中间。是悉三十五。初禅说□□。无色三十
二。最上二十二。欲界亦复然。是为声闻法中者。总以
结之。

自下次就大乘解。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别明观行。
二辨观利益。前中有五。初有念处正勤及以如意。
一段合释。下四别解。故有五门。前中有二。初□释处。
二类释正勤如意之义。前中别释四念处。即为四段。
就身念处中有二。初广释内身观。二类二身。前中有
二。初广辨观行。二菩萨如是观身实相□下。并观行
利益。前中有三。初作无常等五行之观。二菩萨观身
如是知非我身相下。转入三空门观。三知身无作无
作者下。转入无生门观。前中有五。初明无常苦观。二
不净无漏下明不净观。三先世受有漏业因缘下。明
无我观及无常观。四是身相身中不可得下。明其空
观。五八万户虫下重明苦观。第三观中。言二世因缘
以成身事者。先世烦恼业为因。今世父母为缘。就无
生观门中。言知身无作者。明从本推末遣之。但从诸
法因缘□生者。是现在成身因缘。是诸因缘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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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明是身从缘而生。显非真实。言亦从虚妄颠倒
故者。是现在成身因缘。亦从过去烦恼故□。是因缘
中亦无因缘相者。是现在成身因缘中。亦无过去烦
恼与业。能成现在成身因缘也。是因缘生□□生相
者。是现在因缘所生身相。亦不可得。

就受念处中有二。初问后释。释中有二。初广明内受。
后类释二受。前中有二。初正明观行。二如是知下结
观利益。前中有三。初作无常等三行观。二观是三世
诸受巳下。转入三空门观。三亦观诸生灭□下。转入
无生门观。结观利益中。言心不受者不受苦。不著者
不著乐。不依正者不依正不苦不乐也。

就释心念处中有二。初问后释。释中有二。初释内观。
二类二心。前中有二。初广辨观行。二以是心清净下。
结观之利益。前中有二。初作无常三行观。二知心相
无生巳下。转入无生观。结观利益中。云以是□清净
□不□客烦恼可染者。明心体离染不为诸或可缠
也。问曰。烦恼与心俱有。何以名客。答曰。心通三性。无
时不有。名主烦恼。唯通二性。善中则无。暂来可遣□。
名为客也。馀文相显。学者自思。

就法念处中有二。初问后释。释中有二。初广释内法。
后类释馀二。前中分两。初明别相观。二如是观时巳
下总结观成。前中有二。初作三空内观。二无作故不
见法。若生若灭下转入无生观。

就释五根中有二。初略列观脩二门。二别解二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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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二。初广释脩行五根。二菩萨得是五根善知众
生根巳下释前观门。前中别解五根。即为五段。一一
之中各三。初举次释后结。依大集经。菩萨脩行五根
有七番。诸法无行唯有一番。言以信□首善住持戒
者。是戒不坏净。若依成实。以戒为境。能信戒不坏名
净。若依杂心。无漏之戒不可□□□不坏。净非是坏。
境界生信。今论主与杂心同。一□□依业果报者。此
是信佛不坏。明如来依无漏业。□得果报也。离诸耶
见者。不依外道苦行耶见。如□□竟之果。更不信馀
语。但受佛法者。是法不坏净。言众僧住实道中者。是
信僧不坏。解定根中。言善知可缘者。善知有五种缘。
一名缘。二义缘。三心相缘。四举相缘。五舍相缘。于此
五种。分别了达。名为善知。于五退没。名之坏缘。乃至
慧根文相易解。菩萨得是五根善知众生根者。自下
次释前观内。于中有十五句。初知三善三不善根。二
知欲堕恶道巳下。明知一道众生根。三知利钝众生
根。四知三品众生根。五知罪福众生根。六知逆顺众
生根。七知三界众生根。八知厚薄众生根。九知三聚
众生根。十知轻重众生根。十一知六度六弊众生根。
十二知有畏无畏根。十三知慢无慢根。十四知耶正
二道。十五知退不退根。□守是不退。不守根是退。亦
可守根者是念。不守□者非念。又守根者是定。不守
根者非定。十六知三乘众生根。

菩萨行是五根下次明五力。于中有二。初则约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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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人。依大集经解五力。有十一番。今此至略。

就释七觉中有二。初略释名义。后问答广释。前中有
二。初牒后释。释中依大集经云。解七觉义。有其三番。
今解七觉。正是诸法无行经言。不入三界者。观三界
体空。不同凡夫。破坏法界相者。观法体空。不同二乘。
彼经直云不取三界相。善坏三界相故。则似以后释。
前二句无别。问答广明中有二。初略指四觉。后广明
三。文相易知。

就八正中有二。初牒后释。释中分二。初指前类释。二
广释后四。释中即为四段。

就解正思惟中有三。初举
次释后结。释中有二。初广举耶显正。二菩萨信如是
正思惟下明□相正行。前中有二。初略明耶正二行。
二何以故下释耶正之义。前中言思惟涅槃思惟佛
皆是耶思惟者。爱佛爱菩提行。此名正思惟。若依十
地经四地道品。今解正思惟。则似八地巳上。如上解
五力。亦云得无生法忍。如下复云入菩萨位。大意难
定也。若依大集经广解。诸法无行经略明。今此文中
与无行经大同。

解正语中有二。初举后释。释中有二。初则义释。第二
引经。前中有二。初明菩萨知诸语皆定。二是菩萨行
正语巳下明能为正说。

就正业中有三。初举次释后结。释中有三。初略释正
业。二问答破执显于正业。三诸菩萨入一切诸业巳
下。明耶正平等以为正业。就第二破执中有四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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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问答破小乘执明其业空。次三问三破外道执
明业无定。此三问答展转破执。前中初问后答。问中
依中论破去来品有二十五偈。彼中问曰。世间眼见
三时有作。巳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此
中问意。与彼大同。答中明诸业体空。无三差别。故约
三时明其无业。故彼论言。答曰。巳去无有去。未去亦
无去。离巳去未去。去时亦无去。长行释言。巳去无有
去。巳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
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巳去未去故。第
二问答中。问意与中论一种。故彼文言。问曰。动处则
有去。此中有去时。非巳去未去。是故去时去。长行释
言。随有作业处。是中应有去。眼见去眼时中有作业。
巳去中作业巳灭。未去中未有作业故。是故当去时
有去。一答中除去业。今去处不可得。依中论。离去□
去时不可得。去法当此去业。去时当此去□。□彼偈
言。云何于去时。而当有去法。若离于□□。去时不可
得。长行释言。去时有去是事。□□□以故。离法去时
不可得。今言若除去业。今去处可得者。是彼第二复
次若离去法有去时者。应去时有去。如器中有果。答
第二中。言一时有二去业者。道理解义。处不自处。藉
业以辨。则处无定定。业不自业。藉处以辨。则业无定
定。但因缘和合。假名为处。假名为业。然外人计意。处
之与业。各有自性。然处不自处。有一去业成。去处有
一去业在者。处中去。故云有二去业。中论亦云。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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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去时有去。二者去时中有去。但业不自业。由□□
□。既有三业。即有二者。若有二者。一人去时□□□
人去也。答曰。除去业去者。不可得者。依中□□复次
答。今略引初一复次。故彼文言。若离于去□去法不
可得。以无去法故。何得有去者。是名实智慧。即是正
业者。似当正业之体是实智慧。又依实慧可起之业。
而不见耶正。方名正业。若当见有耶正。皆名为耶。不
造者不造耶业。不作者不作正业。馀文可解。

释正命中有三。初举次释后结。释中有二。初对缘彰
净命。二住不戏论智中巳下就实彰净命。上来道品
是尅灭之行。

论第二十

自下三三昧是行所入门。四禅无色是行之所依。四
无量下是起行方便。又复分三。初明道品。明涅槃胜
行。行成要由门入。是故第二明三三昧为涅槃之门。
门不自开。由道品胜行。胜行成立。要须方便。是故第
三四禅以下讫于九相有八种行法。明胜行方便助
开门法。此三及四。并论自称□。言空三昧者。此之三
种名字不同。或云三三昧。□言三解脱门。或言三空
门。

言三昧者。西域正音。此地往翻名善心。心性相续
故。婆沙论云。问曰。何故名三昧。答曰。□三事故。名为
三昧。一者以正。二者以摄。三以相续。言正者。无始巳
来烦恼恶行耶见颠倒。令心心数法娆浊。所以令其
正直者。皆是三昧力故。言其摄者。无始巳来心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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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散乱于声香味触法中。所以摄令不散。安住处中
者。皆是三昧力故。言相续者。心心数法生三种心。次
第相生。以能舍二种心。但令善心相续者。皆是三昧
力故。具此三义。故名三昧。三昧不同。有其三种。谓空
无相无作。言其空者。五阴离我我所。名之为空。空观
之智相应静定。离乱调直。具上三义。名为三昧。言无
相者。缘离十法。男女等相皆无所有故。名无相。三昧
同前。无作者。于三有因果。更不□作。故名无作。三昧
同前。此并约小乘而释。若就大乘。诸法体如。名之为
空。空无体状。名为无相。以无相故。更无愿求。称为无
作。此则心境合目。空无相等是境。言三昧者是心。言
三空门者。即上无我我所。名之为空。当体以空为门。
故名空门。言无相者。无男女等十法。名为无相。即以
无相为门。故名无相门。言无作者。□后不悕。名为无
作。即以无作为门。故名无作门。

言三解脱门者。无馀
涅槃是真解脱。即此三法能通慧行。达證涅槃。故言
三解脱门。所以名门者。欲明此之三法有通生之义。
故言门也。依名释义既尔。次辨得名不同。若言三昧
者。此举境别法。故从境立名。若如此制名者。此之三
门。以定为性。将前境差别。以列定名也。又依婆沙论。
空三昧以对治彰名。以对治我见故。言无相者。从境
受名。以离十相故。言无愿者。从期心得名。以于三有
因果。更不愿求故。若言三解脱门者。解脱者此是其
果。其空无相等是因。故言因果合目。若如制名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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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三境中定慧之性。以为三门。不取前境二法。何以
如此者。此以三法为因。故不取也。亦可言空等三门
能通解脱。将解脱以别三门。即是从果立名。若言空
等三门者。即是当体得名。若尔即以三境为门。若总
言三空门者。是乃从初立目。语其三法实体皆空。伹
初者彰空。馀二别目。若言此三三昧皆以智慧为体
性者。得名复异。若言三三昧如此总名者。是从相应
得名。以将智慧相应三昧。以目三名。若别言空三三
昧无相无作三昧者。是从相应。五从境也。若言三空
一向从境得名。此以空等三□目慧行故。若总□
三解脱门。一向从果。若别言空解脱门乃至无作解
脱门。即是从果从境得名。以解脱是果。空等是境。用
此以别慧行故。从果从境得名。略解名义。广解如章。

言四禅者。西域正音。曰禅那。此地往翻名功德丛林。
欲明神通无量诸胜功德。由禅而生。故言功德丛林。
亦言思惟脩。审意筹虑。名曰思惟。增进明白。目之为
脩。今存本称。故名为禅。禅别不同。有其四种。此则就
数彰名。若言初之二禅名喜俱禅。三名乐俱。四名舍
俱禅者。此就地中别受为目。若言初禅名智定。二禅
名寂定。三禅名身心快乐定。四禅名不苦不乐定者。
欲明初禅觉了境界。义同智慧。故名智定。二禅离于
三识。唯住二识。故名寂定。三禅以彼乐受满足故。名
身心快乐定。四禅以彼舍受利益故。名不苦不乐定。
□就功能利益。以得名也。广释如上禅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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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无量或名四等。若言四等。此从内心彰名。谓齐欲
与乐。等心拔苦。若言无量从境得名。谓缘无量众生。
拔苦哀怜等。无量不同。有其四种。谓慈悲喜舍。哀怜
与乐为慈。恻怆拔苦称悲。庆物除垢名喜。怨亲齐观
为舍。广释如章。

四无色定者。厌色观识名无色定。

八背舍者。一者内有色外观色。二者内无色外观色。
三者净背舍身作證。四者空处。五识处。六无所有处。
七非想非非想处。八灭受想定。此八是名数也。初言
内有色外观色者。初习不净。观道未强。不能坏减内
色。但观外相死尸膀胀不净。故言内有色外观色。第
二内无色相外观色者。习行稍久。观道增强。故能于
自身作亡灭色相。亦观外色死尸不净。故言内无色
相外观色。此之二行。俱□不净贪欲之过。此以不净
□□。故言背舍也。第三净背舍者。青黄赤白可爱色
等。名之为净。观此净色。以除欲过。故杂心言。又欲自
观知所堪能。作是念。以不净观。不起烦恼。未足为奇。
净观不起。乃为奇特。此以净背不净。故言背舍。离过
行成。遍身受乐。故言身作證。言空处者。厌色烦笼。悕
于无色。名之为空。空是生观之所。故名为处。得上弃
下。名为背舍。空境甚多。多缘则烦恼。厌境存心。故名
为识。以识多故。令心劳乱。未若心境俱亡。名无所有。
以心境粗想不复现行。外道之人谓无心行。佛法往
圣犹有细虑。今内外合说。故言非有想非无想处。此
皆以上背下。以细背粗。咸言背舍也。言灭受想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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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想二数。劳乱中强。生或之本。以方便息之令不现
行。故言灭受想。理实如□非一切心法。此二□故。言
灭受想也。此以离于心过。以无心背有心。□背舍也。
略释名义。广解如章。

八胜处者。能胜前缘。故名胜处。胜处不同。有其八种。
一者内有色相外观少。若好若丑。是色胜见。是名初
胜处。二者内有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是色胜知
胜见。是第二胜处。第三第四亦如是。但以内无色相
外观色相。以为异也。后四亦内无色相外观诸色。青
黄赤白。是为八也。前四胜处。是初二背舍。后四胜处。
是第二净背舍也。此以观行渐胜于前也。此依离心
此论。若依成实。胜处是劣。背舍最胜也。

九次第定者。谓初禅第一。终至灭定第九。九定相入。
不合馀心间离。名次第定也。

十一切处者。无间普周。名一切处。谓青黄赤白地水
火风空识二处。此是十数。前四是所造之色。中四是
能造之本。后二皆当地观空识也。此犹是八背舍中。
三背舍也。前八是中背舍。后二是空识二背舍也。广
释如章。

论释之中文别有二。初一问答总辨教起次第。第二
别解经文。前中有二。初问后答。问中言。八种法者。始
从三空。终讫十一初处。有八种法也。答中有三复次。
初对果辨次第。第二复次对道品明次第。第三复次
对实观辨次第。前中言三十七品是趣涅槃道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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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有三门者。然道品三空就行无别。今欲阶降。故彰
远近。以道品名中是道故远。三空名中是门故近也。

第二复次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法中。言依何地何
方便者。此两句问。当依色无色界诸禅定者。答所依
地。于四无量下。答所依方便。十一切处亦如是下。从
后向前。逆说□□。明九次第定。言慈观众生皆乐悲
观众生皆□者。理实言之。慈悲二心齐应观苦。俱应
见乐□故然者。如慈心初见众生受苦。后心愿与其
乐。前后二心苦乐俱观。悲心亦尔。初心见众生受苦。
后心兴悲拔之离苦。离苦之时。亦见受乐。实前后一
心苦乐俱见。今言慈心见乐者。从后心彰名。慈心观
苦。从初心受称。此为差别。慈悲二心别也。据实言之。
慈悲二心尽能与乐。并皆拔苦。故地论中慈悲二心
同拔三苦。慈拔苦苦坏苦。悲拔行苦。故知同观苦也。
又依地持。前三无量同是乐想摄。故知同观乐也。问
曰。慈心见乐。喜心见喜。此之二心。竟有何异而分二
也。答曰。更无别义。但粗细胜劣为异。乐者不如。喜是
其胜。乐是初益。未能广普。喜者后利。下论更明第三
复次。文显易知。

就别释经中有六。初释三昧。二解四禅。三明无量。四
辨无色。五释背舍胜处一切处。六解九次第定。

就三昧中有二。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释后结。前中
分二。初广释三门。第二问答会通圣教。前中复二。初
就小乘释三空门。第二复次有二种空义巳下。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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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解三空。前中有三。初释三空观行。二问曰是三种
是智慧巳下总辨名字癈立。三是空无相是空性巳
下摄性分别。前中复三。初明空门。二知是无我我所
巳下别明无相门。三无作者巳下别明无作门。

就空门中分二。初诸法缘和无性。第二复次指同上
释。言空门如忍智品中说者。然此经中无别忍智品
名。指上叹菩萨德得诸三昧巳得等忍及大忍成就
中释。即名忍智品也。如赞菩萨品须菩提品。虽不落
九十品例。而得名品也。

释无相门中有二。初释后结。释中有二。初明众生取
相起过。二我今当观巳下正观无相。于中分二。初就
理明无相。第二问答破执显无□。前中分二。初明无
我故无相。第二复次巳下明假有故无相。前中有三。
初略明无相。二何以故巳下释无相。三以是故下结。

第二复次明假有之中有三。初明六大假有非实。二
若六种是界巳下纵情破执。三亦于地种中无男女
下顺结明无相。前中言四大造色围虚空者。若依成
实。围无为虚空。依杂心论。六界成生。是有为虚空。言
于空六种中者。谓四大空识。名为六种。此中无相。故
名为空。第三顺结明无相中分二。初法后喻。

就第二破执之中有二。初则义释。后引偈證说。前中
分两。初明破执显无相。第二但二世因缘巳下明起
执因缘。前中分二。初别破一异二执。二若一若异中
求身不得下总结明无相。前中有二。初破其异。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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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前中复两。初外又立计计有身相。二答曰巳下随
执广破。前立计中。虽神无有别者。谓神我之身无□。
即身分别。有男女之异。谓约形相。有男女异也。是身
不得离身分者。身分谓头足腹脊等。身者谓神我微
细总分之身。外人立意。执神我之身。及以头足身分。
虽非寘然是一。然非条异。故不得相离。言如见身分
者。如见头足等身也。足知有分法名为身者。谓微细
总分之身。即是神我之身也。言足等身分异身者。此
是别分之身。异总分之身也。外人执意。有一神我微
细总分之身。遍在别分身中也。身即是男女相者。此
是别分之身。即是男女形相也。

破中有二。初指前巳说。二今当重说巳下随执广破。
前中云神先破身相亦坏者。如上檀度之中破施者。
受者不可得中说也。就广破之中有二。初作两问定
其所执。二若诸分中具足有身分下正破外执。前中
言若有是有分名为身者。谓有有分之□。名为总分
神我之身也。此牒所立。为各各分中具足有者。问言
为总分之身在别分身中。头中宛然具足有总分之
身。乃至足手之中亦皆然也。为身分分在诸分中者。
问意为有分头还在别分身头中。乃至于足亦皆然
也。破中。若诸分中具足有身者头中应有脚者。既总
分之身遍别分。头中理宜有脚。若头有足。理所不然。
故以破之。若别分头中有总分之头。别分之头得是
其头。别分头中既有总分之足。别分之头应名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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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名足。故知别分之中。不得具足有总分身也。若
身分分在诸分中。是身与分无有异者。尔为神我之
身。应须寘然是一。若还随诸□有头足之殊者。是则
与别分之身。何差别也。若无差别。同无常灭坏也。进
退二途理无归趣。故知执有神我。谓身有相。妄说而
谈也。

就破一之中有二。初外立计。后内破之。破中有三。初
以颠倒门破。二又身分多有分二者下多少不同门
破。三复次因无故果无下违世因果门破。前中言若
足等身分与有分不异头则是足者。此谓别分身头
即是别分身足。所以如此。若总分之身头足差别。即
是无常差别之法。与别分之身无异。若当有分之身
无差别故。与别分之身合时。头则是足。良由别分
之身不与总分合时。则有头足之别。今以别分之身。
与总分之身寘然是一。更无头足之异。是故说言头
即是足也。又复总分之足。在别分头中。既寘然是一。
故头即足也。问曰。上言头中有足。此言是足。有何差
别。答言。上破异计。故言头中有足。此破即计。言头即是
足。是为异也。若依百论。外人救云。身分有分不异。而
身分中诸分自异。故头恒非足。论师破云。若诸分自
异者。但有诸分。更无有分为身。然后外人救云。多因
现一果。以诸分等多因。成一有分之果。明知有身。论
师破云。因既是多。果不应一。正当此中第二复。次不
应多作一一作多等。又外人救云。汝破有分。不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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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既有身分之因。还有有分之果。今破云。因无故果
无。非果无故因无者。先立道理。若因果异体。得以因
无类果无。非以果无类因无。今汝因果既一。则应以
果无类因无。我巳破果。故知因亦自破也。又复更解。
如世间缘成因果。因果别异。但自有果。必有其因。有
因未必有果。如似栋梁譬等是因。屋是栋梁等果。但
有其屋。必有栋梁。自有栋梁。未必有屋。汝家立义。因
果是一。无果之时。亦应无因。何以然者。以汝立义。因
果是一故。若无果之时。犹有因在。此便是因果不一
何得说言因果是一。此并旧释。今更解者。将明无其
有分之果。先立道理。但因先果后。后以因无类果无。
非果先因后故。非以果无證因无。此立理讫。

身分与
有分不异下。正明返诘以破之。言应果无故因无者。
今求有分之果既无。便是果无故因无也。何以故下
释因果一故者。若因果是异。果无因仍在。因果既一。
果无因亦无。以其是一故也。

言若一若异中求身不可得者。自下总结明无相。于
中分二。初结一异明无相。二若有男女巳下就即离
明无相。馀文易解。言如是等诸相如先所说此中应
广说者。如先叹菩萨德中初释无相三昧中说。

问曰巳下明名字癈立。于中有二问答。初一问答释三
昧名义。后一问答释解脱名义。前中初问后答。答中
有二。初释后结。释中有三复次。义分为二。前二复次
举定成慧。后一复次举智成定。前中分二。初明除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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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实。第二复次能为实说。于中言是□异一切世间
者。有漏智慧是世间。无漏智慧是出世间。今明无漏
智慧。欲异世间有漏之慧。故作三昧名说。第三复次
中有二。初则义释。第二引经。此中偈意唯取能观空。
名行定人也。又三复次。初明从定发慧。欲异散心中
智。故作三昧名说。第二复次明圣人在定。能得实相。
故作三昧名字。第三复次明三种智慧。能资禅定。不
令退失。故作定名也。释解脱名义中。初问后答。答中
言此三法涅槃因者。似是有馀涅槃因。亦得望无馀
为因。

言是空无相是定性者。自下摄性分别。于中五门。初
明三昧体性。二辨三昧摄行。三是三解脱门在心□
巳下摄地分别门。四喜根下明根相应门。五□学在
欲界下脩行次第门。前中言是空无相是定性者。以
实言之。三解脱门体是其慧。今言定者。是与慧相应
之定。以名中是三昧故。所以言定性也。言是定相应
心心数法者。定数同时有二十二法。皆名通名三昧。
谓通大地九。除其定数。善大地十。觉观心王等。言随
行身业口业者。此是身口无作。有漏是定共。无漏是
道共也。言心不相应诸行者。是四相及得也。总而言
之。有二十九法。总名三昧。色中有一。谓无作色。不相
应有五。四相及得。数有二十二。通中十。善中十。并觉
观。更帖心王。三昧摄行中。言是空三昧二行。一者观
五受阴。一相异相无故空。二者观我我所法。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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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无□者。此中解十六行。与杂心论。有同有异。各随
一义。彼论之中。解有两番。初番就体。后释据用。亦可
两番之中随义即释。不必定就体用。此十六行名字。
诸处亦有异同。但知各随一义。不能烦说。何故道谛
是无作三昧境。有人解言。道谛情中是忻。非不可乐。
行者脩道。为无馀涅槃。故圣人舍入无馀。今就于理。
不就其情。故道为无作三昧境。今所解者。期心不愿
于有。名无愿门。非是不愿于道。故婆沙问曰。若以期
心不愿于有。名无愿者。期心亦不愿圣道。圣道岂是
无愿。答曰。非是期心不愿于道。但期心不愿于阴。而
圣道依阴。期心不愿于苦。而圣道依苦。故名无愿。何
故然者。重无愿三昧。欲入涅槃。故须厌无漏。单无愿
三昧。是不坏缘观。故不须缘道谛作无愿也。问曰。单
无愿岂不缘道谛。答曰。虽缘道谛。但作道如迹乘。非
为厌也。摄地门中。言无漏性故在九地者。明所依地
后言不系者明体。言喜乐舍根者。在初二禅。与喜根
相应。在三禅中。与乐根相应。在馀地与舍根相应。初
学在欲界者。藉说力起故。言成就不成就者。有得属
巳名成就。脩不脩者。增明名脩。如得脩行脩等。如阿
毗昙中广说者。自馀诸门如婆沙广说。今略举五三。
以开觉意。言三昧体者。有其二种。若就行门论体。是
其智慧。何以如此。以十六行观是慧之功能。非馀心
数之力。若据所依。以定为性。以有二义。故论两明。若
论相从。同时心数。及不相应无作色等。皆是其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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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言。三昧如王。智慧如大臣。馀者如营从。界者有
漏三界。无漏是不系。地者。有漏在十一地。无漏在九
地。依身者依三界。□行者如论文解。缘者空三昧。有
漏者缘一切法。无漏者缘苦谛。无愿缘三谛。无相缘
灭谛。念处者空空无愿。四念处□□法念处。智者空
三昧与四智□。谓法智比智无相智等智。无愿与九
智俱。除灭智。无相与四智俱。谓法智比智等智灭智。
根者总而言之。与三根相应。世者。空三昧缘三世及
非世。无愿缘三世。无相缘非世。善缘者。空无愿缘三。
种。无相缘善。缘系不系者。空三昧有漏缘三界系不
系。无漏者唯缘三界系。无愿缘三界系不系。无相缘
不系。体是非学非无学。缘者。空三昧有漏者缘三种。
无漏者缘非学非无学。无愿缘三种。无相缘非学非
无学。有漏者是脩道行。无漏者是不断。缘者。空三昧
有漏者。缘三种。无漏者缘见道行脩道行。无相者缘
不断。空与无愿缘名亦缘义。无相三昧唯缘义不缘
名。空三昧有漏者缘自身他身非身。无漏者缘自身
他身。无愿缘自身他身。无相缘非身。广如婆沙。不能
具记。

言复次有二种空者。自下就大乘解三空。于中有三。
初别释三门观行。二三解脱门摩诃衍中是一法下
明三昧体性。三阿毗昙义巳下明缘境差别。就前别
释三门。即为三段。初释空门。二如是观空巳下释无
相门。三若于无相中戏论巳下释无作门。就解空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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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初举数列名。二依名广释。三以是二空巳下结
观利益。释中有二。初释生空。后解法空。言众生空如
上说者。如上般若度中辨三种门空门中说也。

就释
法空中有二。初略释法空。第二问答破情显理。前中
分二。初则义释。谓若色若心有为无为一切诸法性
相皆如。故言空也。第二引经證说。就破执之中有二。
初问后答。□是杂心人问。问中有二。初明立宗。何以故
下释不空所以。答中分二。初举空有略辨是非。二何
以故下广释是非。就中有二。初释不空过相。二法空
中亦□法空相下释法空为实。前中分二。初明不空
无罪福过。二如是等人则不知恩义下举人结过。解
法空是实之中有二。初明无性故空不坏缘起。二若
法空有性巳下明定空有之失。前中有三。初明法空
无相执之成过。二是法空下明悲心为说。三复次诸
法实相下正明證处绝言。是三解脱门。摩诃衍是一
法者。自下明三昧体性。言一法者。所观境界唯一诸
法实相。以行因缘故说三者。行之言解。以作解不同
故有三种。异于杂心境界亦三。若依地论。六地之中
明三解脱门。各有三相。如彼论广说。阿毗昙义中者。
自下明三昧缘境。于中分二。初□小乘。后显大乘。文
相易解。

问曰巳下。此是第二会通圣教。初问答。答中有三。初
就义说三。第二复次对治故说三。第三复次劝学故
说三。此论如□。若依杂心。正明理数说三。不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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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所观之境不出四谛。依谛行行则有十六。摄行为
门。为三解脱。二行是空。十行为无愿。四行为无相等。
若依地持。亦但明三门。谓彼法有二。所谓有及无有。
言有者。有为无为法相不无。名之为有。妄计我我法。
名为无有。若于有为厌离不求。名无作。若于无为有
欲乐摄受。名为无相。于上有为无为。妄起我我所。故
名为无相有。对此无有。故说空门。三义在此。不得说
多。若依上文及成实论并馀大乘。则无异体。随事彰
名。且作三番。一展转破患故说三门。二者为治爱见
故说三种。当于此中第二复次。三者□随情所好故
说三门。言展转破患者。众生无智。于法不达。妄执有
体。为是人故。说诸法体空。虽不玄会。于彼空中。取空
为实。为是人故。说无相门。□闻无相。而不悟入。于此
无相法中。欲有造作。为说无作门。言对治爱见者。谓
我见多者。为说空门。爱行多者。为说无作门。爱见等
者。说无相门。对此三病。故说三门。问曰。若对患不同。
说其三门。空治其见。无作除爱。不得还以上之二门
除等分者。更以无相治爱见等者。何故治三毒门中。
用其不净治爱。用慈治瞋恚。因缘之观治愚痴。等分
行者还以上三行往治。或两两杂三三杂。二等者说
二名两两杂。三等者说三名三三杂。又三行之外。别
说十六特胜之行。用治三毒。即是治其等分。何故此
中但将无相治等分。不得将上三门治其等分也。答
□互说不同。道理不局。彼治三毒等。若言特胜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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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明两两三三杂等。若立杂行往治。即不立特胜
行也。此即五举明之。今此三门治爱□者。道理亦得
还以上二行往治。今但举无相门。故不明杂说也。言
随情者。为好实众生。说于空门。以空于诸法中最真
实故。为好寂众生。说其无相。以其涅槃最离相故。为
好远离众生。说无作门。以其远离众生无所求也。问
曰。以何义故。空偏除见。乃至无相治其等分。答曰。但
或性差别。且强弱有二。所谓见爱但内实无人。妄执
为有。自非空观。无以能除。故见多者。偏为说空。理实
言之。亦除于爱。缘好自他。于境坚着。自非息求不愿。
无由能遣。故为爱多者。说其无作。自有众生。爱见俱
等。乱起交怀。自非无为。何以能治。为是人故偏无相。
□实齐通。问曰。此之三门为一人俱行。为三人共行。

答曰。此则不定。若爱见互增。或二分俱等。若见增者。
以见为主。馀惑皆随。若用空断见或。馀或皆灭。若如
此者。不具行三也。馀二亦然。问曰。或性既别。能治亦
异。何故断一或时。众或皆尽。用一治时。不得众治皆
用。答言亦得。何者。但或门明义。互有强弱。以行治之。
然复相似。如见行增者。馀或尽随。伹断见时。馀亦皆
断。只言除见。不言断馀。能治亦尔。以空治见。不言无
相。以实论之。馀亦资助也。今二处相似。皆隐弱彰强。
如此分别。则一人无三。若论遍学。则三皆备也。若依
杂心入见谛无间次第者。无作治三谛下或。则是最
多。空与无相。对治多少。则亦不定。然此之三门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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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劣。如地持论云。佛住空门。以其胜故。又如下灯
炷品中□上根说空。亦以空门为胜。如向论文。展转
遣患。□无作在后。又依杂心。无作治三谛下或。则以
无作□胜。今治等分。复似无相功强。如此优劣。各随
一□。若依十地论六地中云。灭鄣胜者。脩行三解脱
门。离三种相。谓离我相离作者受者。于离有无相。如
是次第。于五地中。远离平等深净心。四地中远离出
没等相。此六地中。远离法平法相。观彼论意。似三解
脱门总离三相。复以所离三相。别配三地。此中三解
脱门。则治一切诸或。虽言见多爱多。此就强弱以论。
理实言之。未必爱见俱等。烦恼偏多。爱见迭增。诸或
便少。馀文易解。

释四禅中有二。初就小乘。后就大乘。前中有三。初明
列禅名字。二辨禅体性。三摄性分别。解体性中。有漏
无漏五阴者。以二十八法为禅中五阴体。谓通大地
十。善大地十。觉观。心王。无作色。生住异灭。于中色是
色阴。受是受阴。想是想阴。心是为识阴。馀二十四□
尽为行阴。若通取得。则二十五法。言四禅中所摄身
口业是色者。自下摄性分别。总有九门。一者色非色
门。二者可见不可见。三者有漏无漏。四者为无为。五
者系不系。六者心数非心数。七随心行四句分别。八
者约随觉观四句分别。九者四缘分别门。

第二门
中。言一切不可见者。若论法地。亦有可见之色。今唯
取共有因色。故云不可见。依众事分。皆是有为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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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有因缘生等一十八门。今略不论。觉观相应巳下
犹有四门。亦略不说。言四禅中皆有因缘者。依果酬
前。亦与因缘者。复能感果。次第缘中。能牵于后。是次
第缘。为他所牵不能生他者。但是次第而非缘也。文
中思取。以第四禅中别有无想天故。更须分别。第四
禅中次第。非与次第缘。谓无想定若生若欲生者。以
无想定是非心故。虽复巳生。不能牵于后定令起。后
方起定。要以定前心为缘故。生与欲生。但是次第而
非缘也。不同心法唯欲生为次第也。非次第亦非与
次第缘中。言除心次第心不相应诸行者。除欲生之
心。四相及得也。上缘缘中。言身口业及心不相应诸
行与缘非缘者。能作境界生心。名与缘。不能缘境。名
非缘。馀残心法。亦能缘境。复为心缘。

就大乘释中有二。初略指前解。二问答广论。前中言
得禅方便者。谓念慧欲精进一心等及禅相者。八味
八净七无漏等禅支者。十八支也。广明之中。初问后
答。答中有二。初明大悲脩禅。二复次巳下明离相不
取。前中有三。初明脩禅之意。二系心缘中巳下明脩
行次第。第三是菩萨虽知巳下□辨脩意。第二复次
中有二。初一法喻为治患不取。后一法喻为净智离
著。

释四无量中有七。初列名解释。二脩慈心为除众生
巳下。明脩行对治。三问曰四禅中巳下。明教兴之意。
四若念十方众生巳下。明摄生分别。五问曰巳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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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答。明观行法用。六问曰悲喜舍心可知有别巳
下。有八问答。辨行离合癈立。七问曰此无量得何等
果巳下。有四问答。明无量报果。

初列名解释中。略辨名体。释名者。怨亲齐观。秤之为
等。等心无限。故名无量。无量虽众。化宜有四。谓慈悲
喜舍。慈以哀怜为义。悲以悯怆为怀。喜本庆悦为心。
舍以亡怀为趣。若辨功能差别。与众生乐。是慈之用。
拔众生苦。是非之能。庆物得乐。是喜之力。息离怨亲。
是舍之功。若对境辨异。慈缘乐受众生。悲缘苦受众
生。喜缘喜受。舍缘不苦不乐。故杂心言。乐苦喜众生。
众生无馀想随其所应。转无量众生缘。若据对治彰
别。慈断于瞋。悲除恼害。喜离嫉姤。舍亡憎爱。此之四
种。或秤四等。等据内心。无量就境。故经论之中。有二
名差别。又人释言。四等之名。亦约于境。谓于众生等。
与乐拔苦也。言其体者。无量虽四。体正有三。慈悲二
等是无瞋善根性。第三无量。以喜受为性。舍无量者。
以无贪善根为体。故杂心言。二无量。恚最后说。无贪
第三说。喜根谓彼欲界依。若依大乘及成实论。皆以
智慧为体。问曰。若无量体性正有三者。何故涅槃经
云。是四无量体性有四。答曰。导言四者。随治差别。故
说有四。今言三者。就体数为语。馀之所以。至文更释。
此中释名。并就功能以释。言喜名欲令众生从乐得
欢喜者。喜是度□得乐。今似与众生喜。言虽左右。其
意亦同。故维摩经言。有所馀益。欢喜无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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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脩慈心为除众生中瞋觉故者。自下明脩行对治。
依涅槃经。喜舍所治。与此论同。唯慈治贪。悲断于瞋。
则与此别。何故然者。若心有贪。则不能舍于巳乐。互
与众生。此据缘由而说。故以慈治贪恼亦瞋摄。故以
治瞋。此中据其正彰。故慈悲二心。别治瞋恼。慈若其
贪者。何故下文言行慈心时或时贪着心生。此以爱
念是慈心义。故云贪着亦可据未成就时。又杂心中。
引经所说云。悲亦除害。此中直云除恼。故以恼害。俱
为垢性也。若依地论四种。皆治瞋恨。此论下文所引
亦然。故以鄣有通别也。成实所治亦与此同。唯喜心
之中。彼除嫉垢。此除不悦乐。故以名别而义同也。依
下论文。瞋则是轻。恼害为量。成实亦然。何故不同断
结次第。解云。今是事观。随行成则除。故无次第。又解
烦恼轻重。各有一义。若据发业。则害重瞋轻。若就牵
生鄣解。则瞋心是重。恼害为轻。故瞋为使性。恼害为
垢。今先除瞋后除恼害者。亦不违断结次第之义也。
故涅槃经云。慈治上瞋。悲治中瞋。杂心亦尔。若据通
相。四无量俱治三毒。又依杂心云。四无量以三因缘
故。不断烦恼。一是解脱道摄。二是众生缘。三缘现在。
此中所说。虽通三缘。亦以禅果故。悲正断或。伹是远
分对治。欲以所治以别行也。何以得知。瞋恼等惑。并
鄣初禅。此四无量。要依禅发。若未除瞋等。则不得禅。
今无量既成。又是禅果。故知先断。非今始除。然今慈
断瞋等者。故知正是远分对治。非为断对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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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第三教兴之中。初问后答。问意导言夫。文不再说。
义不重彰。上禅中巳明何事。烦言更述。答言之时明
禅中。虽言总有。未别明之。以物不识宝。须赞其珍。复
以情乐不同。须遍扬众德故也。此中为物故说。文相
具明。若依地论。为人故入。故彼论言。为无色解脱憍
慢众生故。入无色定。为苦恼众生。令安善处承与乐
故。应解彼苦令不受。故入慈悲无量。为得解脱众生
故。入喜舍无量也。

第四摄性分别中有二。初出体。二诸门分别。前中有
二。初出慈体。后类馀三。言心数法中生法名为慈者。
唯此论文。则似别有四无量体。如涅槃经亦言。是无
量四体性有四者。此等并皆随治用差别。故有四体。
道理唯是一心。如成实所明。亦云唯一慧性不同。杂
心以体数相摄。故有三种。前二无善根性。第三是喜
受性。第四是无贪善根性。若喜心令众生喜。而是喜
受性者。慈心令众生乐。何故非乐受性。解云。喜是庆
物之心。故是喜受之性。慈本与乐。非庆物心。故非乐
受性。令言心□法中性法名为慈者。谓心数之中。生
无瞋善根法。与众生乐。起哀怜心。名为慈也。是慈相
应。受想行识下就同时诸法。以出体也。还有二十九
法。谓通中十。善中十。并觉观心王。无作色。生住异灭。
得今言起身业口业者。是无作色。及心不相应诸行
者。是四相得也。言以慈为主者。实是无瞋善根性。今
就义用。说慈名也。若准其喻。以思为况者。即似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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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慈。今所存者。以恶正体。况义用慈名也。

诸门分别中。言是慈在三界者。此明所依禅定。若依
杂心。唯在四禅未来中。此之六处。何故然者。小乘之
人。明无量境界。唯在欲界。缘众生等法。无色界者。不
□下地有漏。是故不发无量。唯依定起。故不在欲界。
若依异师说。□欲界亦有。但非论主所存。未来中间。
但三无量。除其喜受。彼非根本。故不生□喜也。初二
禅中。具足有四。若依异师说时。但有三无量。无其悲
心。言其悲者。忧戚行转。故彼无之。论主不存。谓非真
实思惟故也。三禅四禅伹有三种。无其喜也。以彼粗
故。不至上地。小乘如此。若依大乘者。具依八禅。皆得
发起。不唯色地。以彼一切能广缘故。言或有漏或无
漏者。此明无量通于凡圣及三缘故也。于中二句分
别。初就小乘。后约大乘。小乘之中有三。一者就人。二
者约位。三就三缘。言就人者。人有凡圣。依杂心宗。凡
夫外道虽行烦恼。得四无量。此是事观非理故。是有
漏那含罗汉。虽是圣人。以是事观假想亦是有漏故。
定品文言。问。慈力不能令苦众生得乐。何故非颠倒
也。答善故安。悕望所起故。正思惟相应故。瞋恚相违
故也。言约位者。虽复燸等四心位是有漏。见谛□上
位是无漏。然四无量一向有漏也。言约法者。法是三
缘。依杂心宗。唯是众生缘。无法缘及无缘也。故定品
言众生缘者。缘欲界众生。如所说。若思惟满一方成
就住者。此说器及器中。以是义故。当知无量是有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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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缘此。依杂心四无量。一向有漏。若依成实论宗。
凡夫所得是有漏。未离取性故。罗汉所得是无漏。以
离取性故。三果所成。亦有漏。亦无漏。由或未尽故有
漏。当时分离取相。故是无漏。若就位者。外凡乾慧一
向有漏。闻思脩慧亦有漏无漏。形前无漏。望后有漏。
见谛巳上一向无漏。三缘亦唯众生缘。若依此论文。
三缘之中。唯取众生相者是有漏。入诸法定相是无
漏。此以人约三缘分别。若菩萨缘众生。不取相者。亦
是无漏。今通凡夫及三果学人。取众生相。故是有漏
也。或可断或不可断者。有漏是可断。无漏不可断也。
亦在根本禅。亦禅中间者。实在六地。略故不云未来
也。若依异师。欲界亦有。但非论主所存。于中喜在初
二禅。馀三通六地。异论师亦云。初二禅除悲。以忧戚
行转故。亦非所存。以悲是真实思惟故。不同忧苦之
悲。然下论言。行悲心或时忧悲心生者。此是悯念名
忧。亦可据未成就时。语三根相应者。在初二禅。喜根
相应。三禅乐根。未来中间。及以四禅。与舍根相应。如
是等阿毗昙分别者。依众事分。亦同四念处等诸门
分别。不能烦记。取众生相故下。此就大乘分别。以是
故无尽意问中。说慈有三种者。此是大集经明三缘。
言众生缘者。缘众生相而起慈心。此通凡夫下三果。
及地前菩萨。或是十解巳前。言法缘者。此不取生相。
唯观五阴诸法。悯生不知而起慈心。此共罗汉辟支
及地上菩萨。言无缘者。唯观诸法实相。不缘馀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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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无缘。悯生不解而起慈心。此唯在佛。不通二乘。若
论菩萨。亦分有也。

自下第五次明观行法用。于中分二。初一问答广辨
行相。后三问答明习观方轨。前中初问后答。答中分
二。初引经列章门。第二别释前经。前引经中有四。初
出体性。二赞慈离鄣。三广大下就境释心。四善脩下
明善脩满足。前中言以慈相应者。地论云。慈心随顺。
若依地论。众生念有四种相。一与乐。谓慈心随顺。广
大无量不二。彼论云。不二亦是广大无量。二鄣对治
谓无对。三者清净谓无鄣。四摄果谓无恼害。此中略
不云不二及无彰。以无瞋根怨恼皆为鄣对治。彼论
无对。正当此中无怨依下。大誓庄严品亦云。不二而
不说无怨也。言遍满东方者。地经则无此句。乃云遍
至一切世间。论师以为法念依下。大誓庄严品云。遍
满十方。复云遍一切世间遍满十方者。应同此中。为
众生缘。遍一切世间者。应同地论为法缘。此中所引。
略无遍一切世间也。

就第二别释经文中有二。初别释慈心义。二悲心亦
如是下类释三无量。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前法
中分三。初释生缘。二解法缘。三辨无缘。前生缘中有
二。初正释经文。二多在凡夫巳下约人辨慈。前中释
上四句经文。即为四段。初解慈相应。二释慈所治鄣。
三辨广大无量。四明善脩遍满。解慈心有二。初牒后
释。释中有二。初法后喻。法中分二。初出慈体。谓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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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瞋善根也。二能除心中□浊下显慈治鄣。此就
相当远分对治也。譬如巳□。喻相可知。

言无恚恨者。
此第二释慈所治鄣。初牒后释。释中两番。前番据作
意。发动身口。后番直据心中结恶。成实论中。亦与此
同。前番之中。言以慈心力离此二事者。句虽有四。瞋
恨为初。故言除一。下论本中。除三事者。此合恨怨为
一。若依广大无量中。则合瞋恨为一。随义俱得。言此
无瞋恨者。明举鄣劝脩。

言广大无量者。次释第三。于
中有十。初明方便别。二就三品殊。三就所缘不同。四
对治差别。五约破小以明差别。六就欣厌辨异。七据
三学明于不同。八约所念别。九就怨亲不同。十约翻
名有异。初中言广名一方者。此是下方。大名高远者。
高是上方。远是八方。无量者。总前十方也。就第五中。
言一切烦恼心。小人所行生小事者。总明烦恼皆是
鄙下。故名为小。于中瞋恨怨□最重。故云复小于此
也。

言善脩者下。次释第四章门。言爱憎及中三种众
生正等无异者。人情相转。多作九品。今依婆沙云。欲
行慈时。于一切众生。尽作三分。一亲。二怨。三非怨非
亲。亲中有上中下。怨人亦尔。非怨非亲不可分别。唯
作一种行慈者。先于上亲起。次观中亲下亲非怨非
亲。下怨中怨上怨皆令得乐。慈心乃成。悲喜亦尔。舍
心先从非怨非亲起。以舍亲者生爱心。舍怨者生恚
心。故先舍非怨非亲。次舍下怨中怨上怨。以恚以易
遣。非爱心故。次舍下亲中视上亲。若于一切众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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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异。则舍念成就。

言多在凡夫者。此第二约人分别。此凡夫人未减我
相故也。地持亦云。与外道共耳。良由学人难知生空
而未穷尽。故此文中。凡夫合说也。

法缘者。漏尽三乘圣人所行。此与法空何异。解云。法
缘慈观众生空。但见五阴。欲与其乐。法空则观五阴
都空。故地持云。法缘者。与声闻共以其未灭法相故。
地持亦云。法念者。遍一切处所有三界凡夫学无学
众生等法。及众生所有分别作者。皆能念知。若缘五
阴。名法缘慈者。何故涅槃经言。缘于众生所须之物。
为施与之。名为法缘。解云。慈有二种。一是益物次第。
二是观行次第。益物次第者。先以众生缘。观贫穷众
生。次以法缘。观利乐之具。谓财物等观行次第者。若
但缘众生。则我相不灭。欲破我相故。次明法缘。缘于
五阴。起唯法起。灭唯法灭。涅槃经又云。法缘者。缘一
切法。皆从缘生。又维摩经云。菩萨观众生相如幻巳。
自念当为众生。说如斯法。是为真实慈也。

言无缘慈但诸佛有者。若依地持。亦通菩萨。故彼论
但云。不与二乘共。彼则据通。此中彰别。□以故巳下
解无缘义。佛以众生巳下释其慈义。若缘实相而起
于慈。名无缘慈者。何故涅槃经云。缘于如来。名无缘
慈。解云。如上分别益物次第者。虽缘财物之益。而未
是究竟。故次说无缘。缘于如来无上之乐。与彼众生。
方名究竟。以如来非是与乐之境。故名无缘。亦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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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相惠。名无缘乐。观行次第者。虽以法缘破于我相。
而法相未亡。故次明无缘。虽缘一切法。而心无所缘。
于中起慈。名无缘慈。故涅槃又云。不著法相及众生
相。地论亦云。无念有二种。一自相无念观法无我世
间中最。二遍至无尽观。慈观众生皆受乐。悲观众生
皆受苦者。众生有苦。悲能拔济。可言悲缘。苦受众生。
众生无乐。慈能与之。云何为言慈缘乐受。解云。慈本
欲令无乐众生得乐。同乐受众生。故言缘乐。非所利
益。无有乐受。

言问曰有三种众生者下。此第二明习观方轨。于中
分二。初一问答通明四等习观方便。第二后两问答
别明脩舍法用。就中有二。初一问答明脩舍方轨。后
一问答明观行利益。并文相可知。

言问曰悲心舍心可知有别者。自下第六辨行离合。
于中分三。初三问答释慈喜差别。第二四问答别明
脩舍之意。第三一问答别释悲心之行。前三问答即
分三别。初一问答明喜乐差别。第二问答明慈喜不
同。第三问答辨行次第。前中有二。初问后答。答中有
八义不同。第一身心差别。第二五意不同。第三约尘
分别。第四因果不同。第五欲色分异。六□界及识分
别。第七粗细有殊。第八重明因果有异。此中前三复
次。名异义同。若据三受明义。总名为乐。于中分别。别
□喜名。言粗名乐细名喜者。若依杂心。五识分别少。
故名细。意识中分别多。故名粗。若依成实。五识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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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相生。故名细。意识中从粗想生。故名粗。若尔何故
前文言。三禅中一切乐名乐。二禅中一切乐名喜。解
言。若就地上下。则三禅应细。二禅名粗。若据胜劣而
论。则三禅乐胜。就相显为粗。以三禅胜乐。遍身皆受。
似于五识中乐。故名为粗。又复此中随类汎解。不可即
定之优劣。言因时名乐果时名喜者。何故涅槃经云。
因时名喜。果时名乐。解云。此中就五识为因。意识为
果。彼经之内。直于意识之中。前后相望。为因果也。有
此不同。第二问答中。先问后答。问意道言。乐喜虽殊。
益人义□故。言若尔何以巳下责。徵同责别。答意之
中。欲分益有浅深。故□二种文虽随坫义意。次明何
故。无量之中。先乐后喜。禅地之中先喜后乐。解云。无
量之中。欲与欲界众生喜乐。欲界五受。先乐后喜。故
无量之中。先与浅乐。后益深喜。若禅地之中。就喜受
立枝。初二禅喜从想分别生。故名为喜。第三禅喜不
从想分别。故名为乐。又此论中明四无量。通益三界。
何得偏云欲界之中先乐后喜。今解四无量次第者。
就益物之行。难易不同。易者先明。难者后说。与乐是
易。庆喜则难。故先乐后喜。禅支次第者。据脩行利益。
喜心分别。适悦犹浅。增至乐心。适悦乃胜。故先喜后
乐。此就初二禅中当地。明其先后。

第二脩舍门有四问答。即为四段。初一同答明脩舍
之意。第二问答明益有虚实。第三问答释度生不尽
之□。第四问答明化物有限。答初问中二。初明脩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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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第二复次巳下辨行难易。于中言此但忆想未
实事者。此明凡夫二乘地前菩萨所行三心未□实
益。若论诸佛及大菩萨无非实利。但不取相。故名为
舍。故维摩经云。舍心者。所作福祐。无所悕望。涅槃亦
云。脩前三行。得住极爱一子之地。脩舍行时。得住空
平等地。故知不取其相。名之为舍。言入是舍心易得
出离者。前云不舍众生但念。舍是三心。今何故云。前
三心舍众生难入舍心则易。解云。舍彼虚缘。为求实
益。犹名不舍。第二问意。以多真少。凡行极果。圆尚不
能令尽乐。何得三心忆想言无实益。答意有三。初明
实益不虚。第二复次明缘非一佛。第三复次明理不
可尽。初中有二。初明发心实。二诸菩萨行是慈心巳
下明起行实。第三问答虽下答文。应有二问。初文外
作度生不尽难。二依文作度少不度多难。此问因前
第三复次而生。答中有二。初一答一复次正破难辞。
后一复次重释度生不尽义。前中分二。初略答难辞。
后一复次重答同辞。前中有二。初作难负门过。答前
文外度生不尽问。二汝于负处巳下作迷宗负门过。
答后度少之问。前言是为随负处者。但法性空如求
生不得。而令尽度。宁非负处。后言重堕负处者。二种
难辞。皆是违理负处。众生多少。两皆空寂。前难执多。
后难执少。二种乖宗。故云重堕。下一复次中分二。初
明释通正义。二汝于世俗法中下非其谬执。准此文
意。应须文外为问。问意道言。若第一义空。诸佛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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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生。答意明世谛有度。非关第一。不可以世谛有度
而求。第一亦然。故言汝于世俗中求第一。是事不可。
外复生疑。佛德无量。度生应尽。而言不尽。亦其理未
申。第二复次答意明德虽无量然亦有穷。生既无边。
所以度之未尽。外复生疑。然佛在因中。先愿度生。后
成成正觉。众生度之未尽。菩萨何因巳成。解云。昔在
因中。欲度无力。虽有愿心。未能秤遂。伹积行因圆。自
然成佛。非故弃众生。于先独就。犹如火杖。欲烧无量
柴薪。但烧之不巳。杖身先尽。今成佛果。力能广度。利
益无量。满昔愿心。但众生无量。缘非一佛。故度虽不
尽。而佛道得成。道虽得成。度心无憩。故法华论云。众
生界未尽。愿非究竟。故云未满。非谓菩提不满足也。
因上文意。生此问答。答中有二。初明下情不测。第二
复次观生无实。初长行。后偈讼。

自下次释悲心之行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明随情
辨离合。二明强弱辨离合。引事證成。其文可见。今此
□中。名娄陀输。亦说未周悉。若依阿育王经。名宿大
哆。故彼经言。昔阿育王弟。名宿大哆。信敬外道。不信
佛法。讥毁沙门好衣美食。不能苦行。何有解脱。围陀
常言。我兄阿怒伽。无所别知。为诸沙门之所欺诳。王
闻弟言。共辅相臣。方便伏之。令其生信。王脱天冠。入
室洗浴。臣语大哆。王若死者。汝当代之。试著天冠。为
好不耶。大哆那著。御座上坐。王出见之。而语之言。我
犹未死。汝巳为王。命旃陀罗。一手把剑。一手捉铃。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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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煞之。臣谏王言。是王亲弟。唯愿舍之。听令忏悔。王
用臣语。即复听使七日为王。然后煞之。于七日中。王
敕为作百千音乐百千妓女围绕给侍。百千婆罗门
令常称善。四旃陀罗以血涂手。状似煞人。高声唱言。
一日巳过。馀六日在屠裂。尔身断汝命根。日日如是。
过七日□。将至王所。王问弟言。汝七日中。极为乐不。
弟答言。我七日中。目不见色。耳不闻声。鼻不闻香。舌
不别味。见旃陀罗。捉剑唱言。一日巳过。馀六日在。日
日如是。我七日为死火所逼。思惟怖畏。通夜不寐。何
有乐也。王言。汝忧一身之死。犹尚不以王位为乐。何
况沙门昼夜常观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之所逼切。及
三恶道种种诸苦。云何当言沙门释子不能苦行。何
有解脱。弟即悟解。寻白王言。我于今日。当归归依三
宝。王闻弟言。即抱弟头。而语弟言。我欲使汝信敬三
宝。作是七方便。不欲煞汝。弟闻王言。即以香华。供养
佛塔。向鸡头寺。到上坐所。听其说法。既闻法巳。寻乐
出家。上坐教令先来曰。王道出家意。王闻弟语。抱头
大哭。而语弟言。汝少婉药出家。名为受丑随法。舍荣
饰好。著粪扫衣而行乞。汝宁堪此。弟语王言。生死轮
转未曾休息。会必别。何用哭。为我不□王。亦复不求生
天之乐钱财宝物。我畏生死。为得涅槃。而求出家。王
见意盛。而语弟言。汝今且一可入其宫中试学。乞食
能堪。以不受教入宫。随乞得食。若好若恶。得即便食。
不生增减。王见是是巳。遂听出家。既出家巳。得阿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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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六通。具八解脱。还来见王。王见下坐。五体投地。
合掌泣泪。扶上御座。手自授食。食讫辞去。王与群臣
一切人民。绕围送出。弟到城外。勇身虚空。飞腾而去。
后到边国。为夜叉鬼。斩头而死。诸比丘见。而问尊者
忧波曲多。有何因缘。尊者答言。过去久远。有一獦师。
水边羂粗。有辟支佛。于其羂傍国下而坐。獦师见巳。
以剑斩头。由杀辟支佛。无量亿劫堕大地狱。受苦无
量。今虽得道。犹为鬼煞。又由过去迦叶佛时供养众
僧。出家持戒。以供养故。得生贵族。由出家故。今得罗
汉。以此文不足。故是录之。

有教演者。说不任情。自下第七明无量果报。有四问
答。义约为二。初三问答正释异报。后一问答会通圣
教。前中有二问答。别明慈报。后一问答总明馀三门。前
中分二。初一问答正释慈报。后一问答会通圣教。答
前问中有二。初明现果。后明生报。第二会通中初问后
答。问中言生梵天上者。且据初禅为问。问中有三。初
明随情故说。第二复次明梵名是通。第三复次明觉
观难灭。言觉观难灭故不说上地名者。明二禅巳上
要灭觉观。定行难成。若说脩慈生彼。则众生自绝。以
初禅觉观未亡。脩慈则易。今欲接下情。故但说梵天
亦随相。通摄上地。引喻自显。自下第二总释三门。初
问后答。答中有三复次。初之第一以后类前。第二复
次简大别小。第三复次以通破局。于中言三十二种
悲者。此依思益经。总有四种。一远离相应大悲。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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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悲。三心大悲。四脩行大悲。远离相应大悲者。明
一切诸法离我我所。而情计为有。则受生死。此可悲
之甚。相应大悲者。以心计我。则心我相应。心大悲者。
直是能计之心。此三通下诸句。此三种中有二十三。
一无我。二众生。三寿命。四大夫。此四就生空。五法无
我。六无住。七无归。八无我所。九无常。十无取。十一无
生。十二无退生。十三无业染。十四无贪。十五无瞋。十
六无痴。十七无去生。十八无来生。十九无作。二十无
戏论。此二十是在家人所行。二十一空。二十二无相
二十三无作。此三是出家人所行。于脩行大悲中有
三。一欲求。二有求。三梵行求。欲求者。追求五欲。有求
有二。谓求梵行。求异道。梵行有六。一悲悭。二悲悭边。
三悲悭者。四悲行诳。五悲懈怠。六悲习气。合有三十
二种大悲。如彼经广说。

就会通圣教中。初问后答。问是引何含经。答中有四
义。初明随机故说无量。第二复次明顺定故说无量。
三寄果说无量。第四破执故说无量。从慈定起向三
禅易者就因。后复次据果。第四破执中。正破杂心人
义。杂心明四无量。但依欲界身。色界定发缘。欲界唯
有漏故。今明通三界及无漏。此同实成一切处生。皆
能现入。一切地中皆发。普缘三界通有漏无漏。言为
断如是人妄见故说无量心无色界中者。谓说无量
心。得无色界地报。若尔何故论云。摄果者欲色界中
爱正果习果。无常苦事故。解云。彼论为明化物。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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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中无身。难可施化。故□说无色。如十王果报。亦
唯明欲色界。此中据其□通。故明无色。彼论兼明欲
界。此中兼明无色。总而言之。通得三界果报也。

释四无色中有二。初列无色名字。二依名别释。释中
有二。初就小乘解无色。二约大乘释。前中分两。初略
总释无色义。二一常有漏下摄性分别。前中有三。初
总列名字。二依名别释。三如是观离色界染下结观
利益。

别释即为三句。初言有垢者。是隐没无记四阴。此似
总地法烦恼。不同味定。三十一结者。苦谛有九。集灭
各六。道谛有七。脩道有三。合有三十一结。言及起相
应行者。谓意思等行。亦应云不想应行。略故无也。言
生得者。报无记四阴。就第三行得中有三。初略明观
行次第。第二问答明对治方轨。三佛说三种色巳下
释所引经。

言行得者。文意似唯明方便善四阴。亦应摄□漏善
四阴。及生得善四阴。依众事分。唯云有二种。正受及
受生。正受即当此中行得。受生摄有垢及生得。论空处
方便。有其三种。一假想灭色。二随心灭想。三厌坏方
便。前二不能断结。伹作假想。后一正断烦恼。能得空
处。假想灭色者。伏第四禅烦恼。得空处方便。取先眼
识所得色尘。意思惟作窗向等观。为观不巳。尽见空
无。随心灭想者。以色灭故。缘色之心亦灭。但心境两
异。说为二种。非别观也。厌坏方便者。想心既灭。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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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下地苦粗鄣。如病等。忻上作心妙离。断第四禅烦
恼得空处根本定。此三种方便。经论之中。多少不定。如
地论中。伹有第二方便。故彼论云。过一切色想者。过眼
识想故。灭一切有对想者。耳鼻舌身识和合想灭故。
不念一切别异想者。不念意识合和想故。伹意识分
别一切法。说别异想。依婆沙论。伹明后二。不论前一。
此中□有前二。复𨷂后一。厌坏方便。上禅度中巳辨。
故此中不说。今言过色相者。是可见有对色。入灭有
对相者。五根四尘是不可见有对色。不念别异相者。
无作色是不可见无对色。但教门不同。故分三处。非
灭有先后。此是第一假想灭色初方便竟。

第二问答。初问后答。问意一切说法各有自性。纵令
作观。云何能灭。答中有三。初明虚诳不实观。第二复
次明无常无相观。第三复次舍劣求胜观。

第三释引经中两番。前者可知。第二复次中。言眼见
色坏故名过色者。次明第二随心灭想。言过色者。灭
眼识相应想。此应离初禅欲时巳过。何故今始说过。
依婆沙解云。过有三种。一过所依。二过所行。三过住
处。过所依复有二种。一过依。二过所依。离初禅欲时。
过色想依。依谓眼识。离第四禅欲时。过无想所依。所
依谓眼□。所行复有二种。一过所断。二过所行。离初
禅欲时。过所行。所行谓眼识想相应烦恼。是断相应
缚。离第四禅欲时。过现行。现行谓第四禅中虽无眼
识。想犹得借初禅识现在前。以离四禅。故借识心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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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过住处复有二种。一过欲爱。二过住处。离初禅欲
时。过欲爱。欲爱谓眼识想缘缚。离第四禅欲时。过住
处。住处谓色入。言耳声乃至觉坏故名过有对想者。
谓灭耳鼻舌身相应想。然鼻舌二识想。离欲界时巳
灭。耳身二识想。离初禅欲时巳灭。何故今始说灭。依
婆沙云。如先答也。所言灭者。灭所为事故。诸所为事
能生有对想者。离第四禅欲时都灭也。言于二种者。
一是色入。二是四尘。馀色者五根。及无数色者无作
色。欲明第四□意识想。能缘此十一入名异想。空处
巳离。故云□念。故婆沙云。何故各种种想。以缘种种
入故。染污者缘十入。不染污者缘十二入。若依成实。
色相谓色香味触。此之色相。即有对碍。异相谓钟鼓
等。若依大萨遮尼乾子经。色相谓四大四尘。即此为
有对相异相。更无别法。彼经以四大四尘是谓色之
本。故唯明之。

言四无色一当有漏者自下第二摄性分别。于中别
分为十八门。总为十三门。初有漏无漏。二有为无为。
三有报无报。四脩不脩。五垢无垢。六有非有。七相应
不相应。八四句。有五门。一善。二无记。三漏。四有漏。五
无漏。此皆四句。九三断。十心相应非心相应。十一随心
行相应四句。十二从身见因三句分别。十三四缘分
别。即为四句别。则十八门也。今无色之中有五种四
阴。一隐没无记。二执无记。三方便善。四生得善。五无
漏善。今广以法门分别。言一当□漏者。依众事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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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犹有无色等三门。此中略无一当有漏。谓非想地
以无漏大王不居边地故。三当分别者。空处有漏者
四种四阴。无漏者无漏四阴。言一切皆有为者。未勉
相迁故。言善有漏虚空处是有报者。谓生得善方便
善二种四阴。无记无漏。是无报者。二种无记。及无漏
四阴。依众事方。于此之中。犹有因缘生等五门。言善
无色是可脩者。生得善方便善无漏善三种四阴。得
有增明进习之义。故可脩。言无记非可脩者。报及隐
没二种四阴。故无进习增明之义。言隐没者。唯明一
种隐没四阴。不隐没者。馀四种四阴。依众事分。于此
之中。犹有是果等四门。言一有者。言非想体是有漏
系属。无一有。馀三可知。言不相应行是非相应因者。
谓□尽定。四相。及得。命根。凡夫性。众生种类等。言有
□法非四无色中□及四无色不摄四阴者。谓下二界
□四阴等。是善非无色。第四句中。虚空非智尽。是无
记无为。故非善法。及无色也。言不善法中不相摄者。
上界无不善。所以无相摄。言一漏及二漏少分者。一
漏谓欲漏。二漏谓有漏无明漏。皆除无色。故云少分。
此等是漏。而非无色。言漏不摄四无色者。谓无色中。
报无记生得善方便善及无漏。悉非漏法。故云不摄。
言非漏非四无色者。色阴体非烦。故非漏是色。故非
四无色。言及漏无色不摄四阴者。谓下二界自净无
记二善。及无漏四阴。此等诸法。一非漏摄。二非无色
摄。但诸句中。言无色不摄者。皆是下地法也。问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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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漏何异。而须两种四句。解云。漏唯烦恼。有漏通
烦恼非烦恼。是为异。依众事分。于无色四句□。后犹
有三世等三门。言三无色□分者。谓三无色中。五种
四阴。唯取无漏四阴。取之不尽。故言少分。是无漏故。
非有漏无漏四句中。言一无色者。非想定有漏及三
无色少分者。除无漏四阴。故言少分。馀者思之可知。
心受随行中。言除随心行心不相应诸行者。除受及
心边四相。此与心随行。将欲取非。故先除之。言馀残
心不相应诸行者。谓馀心法边。四相不与心随行。及
受相应。依众事分。此等巳后。犹有觉观等二门。言从
身见因不还与身作因者。论主欲作初句。先除第二
句。不别指出初句。差别出者。谓三世集下不遍使。及
灭道脩道下一切烦恼及此相应心数四相等。此但
从身见。作遍因生。不能还生身见。何故然者。非遍使
故。不得作遍因。不同种故。非自分因。异品故。非相应
因。共有因得作所作因。但欲为三句故。不就所作因分
别。从身见因。还□身见作因者。上所馀者是。谓过现
苦下诸使。及相应心数四相等。及过现集下遍使。并
相应。共有此等诸法。从身见生。还与身见作因。身见
若望苦下诸使。作遍因自分因。若望集下。但作遍因。
苦谛诸使中。若是遍者。作二因生身见。若不遍者。唯
作自分。生集下遍使。但作遍因。生身见过现。不云四
相者。略故无也。亦除未来世中身见者。不除身见。但
除身见边相应法。以此与身见。得作相应。共有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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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若言未来世中亦有自分因遍因者。则除身见。以
未来身见于身见得为因故。若然未来世中。苦下烦
恼及集下遍使。望身见。皆有自分遍因。何故不除。解
云。未来实有自分因遍因。故婆沙云。复有说者。未来
世中亦有相似因遍因。何故诸师□说者。以相似因
遍因不尽故。唯说为因。有力能与□取果者。未来望
未来。不能与果取果。故不说。言亦除身见生老住灭
者。亦是未来身见边四相。以此亦与身见得作共有
因故。前句巳云未来。故此句更不别说。又解。此除三
世身见边四相。是则未来四相。望身见。但有共有因。过
现四相。望身见。通有自分因遍因。若然过现身见及
相应法。何故不除。解云。通在现在见苦。断诸使中。故
不别除。言无垢虚空处者。谓报无记二善及无漏。依
众事分。此中犹有业报等二门。四缘门中。言阿罗汉
最后灭时心心法者。以次前心起故。是次第不更牵
后识。故非次第缘亦应非意界者。杂心释云。相故立
界。业故立缘。其义不类。如彼论广说。何故四无色中
偏明罗汉最后灭时心者。此似众事分中罗汉虽依
□无色入涅槃。又以三界之穷故。偏于此中彰灭理。
不局四无色也。依众事分。此后复对四流。为一门也。
馀文可解。

问曰巳下有三问答。就大乘解四无色。即分三段。初
一问答以小徵大。辨大异小。第二问答辨实相空门。
第三问答以色徵心。显心无实。文意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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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第二十一

自下次释背舍胜处一切处。于中分二。初别释三门。
二总摄性分别。前中别释三门。即为三段。

就释背舍中有二。初举后释。释中有二。初列名总释。
二不坏内外色下广解观行。前中言背是净洁五欲
离著名背舍者。此是总释。依婆沙论。初二背色爱心。
第三背舍弃不净心。四空背弃下地心。第八背弃一
切有缘心。今此文中则无此释。

就广解中有三。初合释前三背舍。第二并释四无色
背舍。第三别释灭尽背舍。

释前三背舍中有二。初别
明观行。第二问答辨观假实。前中有二。初合释前二
背舍。第二别释净背舍。前中复二。初别明观行法用。
二是二皆观不净巳下辨观差别。前释中言不坏内
外色者。凡不净观有二种。一者不净观。二者不净中
净观。不净观中复有二种。一展转除色观。二拆色离
分观。就展转除色观中。复有三种。一过患不净观。二
无常变坏观。三除去色相观。过患不净观者。观内身
三十六物种种不净观。外身青瘀等。是为初观。三十
六物者。依禅经说。外相三四。丑身器二六成中。合十
二秽。九窍恶露盈。外相十二者。所谓发毛爪齿涕泪
涎唾垢汗屎尿。此十二种。名外相不净。皮肤血肉筋脉
骨髓肪膏脑膜。此十二名身器不净。肝心脾肾肺[腮-心+日]
腹。肱胞胆淡[月*荫]。此十二者名内相不净。观巳及他亦
然。于中涕泪涎涶汗尿血脉髓膏脑胞淡[月*荫]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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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水。馀二十二属地。为观不巳。现见自身。在未来死。
名无常变坏观。转转观之。见火虫啖。忽然除灭。是为
第三观。今言不坏内外色者。初解微弱未能第二无
常变坏观。言不内外灭色相者未能第三除去色相
观。言以是不净心观色者。是能作第一过患不净观。

第二背舍中。言坏内色者。是能作第二无常变坏观。
灭内色相者。能作第三除去色相观。此谓假想灭色
非观色空。言不坏外色不灭外色相者。于外色中。不
能作后二种观。言以是不净心观外色者。能于外色
中。作过患不净观。若依成实论。诸师解云。初解脱中。
未得自身尘大空观他身五根空。第二解脱中。内灭
四大相。外观四大空。第三解脱中。内灭四尘相。外观
四尘空。此三解脱彼文甚隐。故人多异解。今具录论
文。至时更须□别。彼云初解脱者。以此解脱。破裂诸
色。何以知之。第二解脱中。说内无色想观外色。以破
内色。故言内无色想。故知行者于初解脱中。渐坏身
色。至第二解脱中。内色巳坏。伹有外色。第三解脱中。
外色亦坏。故不见内外色。是名色空中四解脱说心
空。如六种经中说。若比丘于五种中。深生厌离。馀但
有识当知中四解脱坏裂诸识。是则彼论与文义不
同。杂心宗等与此相似。若依大萨遮尼乾子经。明如
来八解脱。初名有色见色。二名内有色相见外色。三
名信净。彼经解云。有色者。皆是因缘生法。见空无寿
者。能如是见得脱于缚。内有色相见外色者。见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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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者。皆是因缘生法。能如是见得脱于转。信净者。若
分别净不净相。名为耶见。以信净故。得□于缚者。彼
解意。似同成实观空。而名义稍别。难可和会。

言是二背观不净者自下。第二辨观差别。于中分两。
初解行差别。二有两问答广释。前中复二。初略明观
别。二何以故下释差别。释中有二。初明对治不同。二
复次行者初心巳下。就其脩行始终有异。前中有三。
初徵。二众生有二分下释。三以是故下结。释中言众
生有二分行者。为爱多人说初背舍。为见多人说第
二背舍。所以然者。但爱行之人。情耽外色。是故观外
色不净。即能舍爱。见行之人。执身一异。要除内身。方
能断见。故说第二内无色相也。问曰。若尔爱行之人。
岂不能作第二背舍观。解云。道理爱见二人俱能得
作。伹欲位别利钝。故彰先后。

就第二问答之中有二。初一问答释能观外色义。二
有一问答释不灭外色义。前中初问后答。意道言凡
身存道立。方能观外色。既身相□亡。谁当观外。下答
之意。是为假想。非绝内身。内身非灭。不妨观外。

言行
者念未来死及火烧虫啖埋著立中者。自下始明第
二背舍中。能作第二第三观行法用。今先明第二无
常变坏观念未来死者。念巳身未来死也。皆磨灭者。
是第三除去色相观。若现在观巳下。是拆色离分观。
问论拆色离分观。是假想观。无第三除去色相观。亦
假想观。无此之二种。有何差别。解云。除去色相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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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在未来灭。拆色离分离观。但观见在。又除去色
相观易多。是中下人观。拆色离分难多。是上根人观。
义既殊途。论人亦异义。同差别。奉答如前。

释不灭外色中。初问后答。问意道言凡内外相对无
始同然。何以内有灭色之言。外无亡境之称。言二胜
处见内外色者。此初二胜处。是初背舍。分之为二。以
观外色。多少之异。故分为两。言六胜处但见外色者。
二胜处是第二背舍。分之四胜处。青黄赤白。是净背
舍分之故。此六种巳灭内色。伹观外色。言一背舍见
内外者。是初背舍。言二背舍但见外色者。谓第二第
三背舍。何以故下。徵出问辞。答文有二。初明假想之
观内易外难。是故不灭。第二复次离色界时。外色亦
灭。

释净背舍中有三。初广明净背舍观。二未漏尽故巳
下。转入胜处观。三于净观虽胜巳下。明转入一切处
观前中有三。初释净背舍相。二复次行者先观身不
净下。明脩净观方便。三缘净故名净巳下。释背舍名
义。前中有二。初正释净观相。第二问曰行者以不净
为净下。简解异或。前中有三。初略明净观。二如八胜
处巳下。广辨净观。三次一问答辨□门差别。初言不
净中净观者。道理言之。三十六物。取令成身。一一观
之。净无可得。但背舍之观。是意解思惟。调习自心。令
之自在。不净伏染。此对治常仪。今净观止贪。方称奇
特。是以行者除之不净。系想骨人。四色皎然。流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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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推本至末。净观今成。以是故言不净中净观也。言
如八胜处说者。是后四胜处。青黄赤白。及前八一切
处。总别虽异。观境是同。故指下说。因此生一问答。即
辨教差别。所以须明。问意道言。凡未声违本。繁辞失
实。以总收别。背舍足明何事。于今更论。一切胜处。答
意所以说三之者。但行有三品不同。人有上中下异。
此即文约而理丰。末是繁辞而失实。问曰。若言背舍
是初行。乃至一切处是久行者。何故下云背舍唯圣
非凡解云。此中直就前三挍量。不据后五。故从不净
观有二种巳下。即自行之。以前三直是总观。未能部
别。故名初行胜处。一切处能部别观色。故胜处为中。
一切处为久行。下论为别四无色定。且复逐胜彰名。
故言唯圣人得道理背舍。亦通凡圣。故婆沙云。灭尽
背舍。唯圣非凡。前之七种通于凡圣。问依下句义品
及四摄品经云。皆是出世间法。何故唯言为别无色
定。解言。犹是逐胜相从。故八种道为出世间法。若依
成实。一切处下胜处中八解脱上。与此不同。释在彼
文。

就简解异或中初问后答。问意凡心境相应。方名非
倒。以不净为净。如何非倒。答中有二。初明境实故非
倒。第二复次心实故非倒。

言复次行者先观身不净者。次明脩净观方便。于中
有二。初正明净观方便。第二然后观骨人散灭巳下。
正明净观成就。言行者先观身不净者。净背舍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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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欲想骨人故。□以先观皮肉不净中。净观有其
四种。一想身皮肉白骨观。二骨人散灭观。三除去光
明观。四青黄赤白外色观。前三观正报。后一观依报。
今复次乃至初门。是第一想身皮肉白骨观。然后观骨
人散灭者。是第二骨人散灭观。伹见骨光者。是第三
除去骨人光明观。取外净洁色相巳下。是第四青黄
赤白外色观。今论主唯结初门。略不结后三门也。此
之三门。文在观成中明。故不结初门也。言行者得受
喜乐者。此明得定适神遍身忻悦也。问曰。此净背舍
要用第四禅心作。第四禅中既无乐受。云何而言遍
身受乐。答曰。若依地持。明乐乃有多种。今略明其六。
一寂灭乐。谓二种涅槃。二是我受乐。谓二正受。三是
诸根丰悦。谓色身。四依乐。谓轻系地狱中暂时息苦。
五猗乐。谓善大地中猗数。六受乐。谓五受中乐。就受
乐中复有三种。一是染污乐。二是报乐。三离恼适悦
乐。适悦乐中复有有漏无漏乐。今言遍身受乐者。是
诸根丰悦。所以然者。次第三禅中犹有出入息。圣人
患之为苦。得第四禅。作净背舍观时。离出入息。能令
诸根四大丰悦。故名为乐。非受乐也。若非受乐者。何
故后文言得是心乐背舍。五欲不复喜乐。是名背舍。

答曰。此明心作观时。得此丰悦乐。非为心受。名心乐
也。又解正可无浮动乐受。何妨舍念寂静。得受欢乐。

释背舍名义中有三。初言缘净故名净背舍者。解净
义。二遍身受乐下。释身證义。三得是心乐下。解背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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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问曰。八背舍中何故第三第八偏说身證非馀。解
云。此二界地究竟。故说身證。馀不同。此故不说之。故
婆沙云。八解脱尽应说身作證。而经多说二者。以此
二种多有所作用功而得故。又第三尽四大造色而
立。第八尽心心数法而立故。又第三取色净相而不
生烦恼。第八无心在身不在心。以身力起现在。前不
以心力故。

言未漏尽下。明转入胜处。一切处观文相可知。

自下大段第二辨观假实。初问后答。言问曰是三背
舍者。此谓第三背舍。非前之三种背舍。是中应加第
字。言八胜处者。于中取后四胜处。十一切处者。此是
十一切处中。前八一切处。问中有二。初定二关。二若
实观下。约之设难。言何以灭三大但观一地大者。谓
还指骨人答中。明假实双有。言有实观亦有得解观
者。何故婆沙云。前三背舍一向是虚。解云。著此文意。
则以背舍为实胜处。一切处为虚。然就背舍观行。自
有始终。若论始观。一向是实。若论经观。一向是虚如
初观少许净。若实为观不巳。能令不净。亦为净是虚。
婆沙唯说。终观故云虚。此论通于始终。故有两种。如
上云。由有色相始观为实。内无无相终观为虚。如下
胜处中。亦以少缘为实。多缘为虚。问曰。计背舍胜处
等。乃是那含罗汉。依第四禅游观心作。何故文中始
治贪心。贪心是盖唯障初禅故。答曰。此是远分对治
相当而说。亦欲令凡夫渐行渐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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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四无色中有二。初总释背舍方便。二背舍色巳下。
别释观行。前中有二。初牒□释。二欲得背舍下。辨观
前方便。前中以背舍与定虽初后不同。以齐观无色。
故得类释。问曰。四禅何故不立背舍。解云。禅中发法
比二智。得上下普缘。是故不立。又依婆沙解云。以禅
是粗现了了故。馀善根立背舍。无色是细。不现不了
了故。尽立背舍。又禅中多诸功德。故馀喜根立背舍。
无色中无多功德。故尽立背舍。第二中言无色定是
背舍初门者。以无色定。通方便背舍。唯在根本。先入
无色定。方得背舍。故云初门。

别释观行中有二。初别释空处。后类释馀三。前中分
二。初略辨所观。第二问答明与定差别。前言背舍色
者。舍下缘无量虚空处者。正明背舍之体。空处背舍
体者。婆沙云。除第四禅九无碍八解脱。及命终心。馀
法尽为背舍体。第九解脱道者。若用下地无漏及第
四禅无漏。断第四禅烦恼。此第九解脱非空处背舍。
以是下地第四禅心故。若用有漏道。断第四禅烦恼。
此第九解脱复是空处方便道。非根本故。亦非空处
背舍。若当空处方便道。是空处背舍者。不断第四禅
烦恼时。应成就空处背舍。以不断第四禅烦恼。不得
空处方便。故□如非也。若第四禅第九解脱非空处
背舍者。婆沙说云。何故不除。解云。十七心不得空处
根本。故除第九解脱。能得空处根本。是故不除。何故
婆沙除第四禅九无碍八解脱。杂心除空处九无碍
卷六 第 816b 页 X46-0816.png
及命终心。解云。若用有漏道断第四禅九品或。要以
空处方便心。婆沙就所断。明无碍解脱。以断第四禅
九品或。故云第四禅。杂心就能除。辨无碍解脱。用空
处方便道断□。即名空处无碍解脱。文虽有异。义正
是一。问曰。义是一者。何故婆沙除八前八解脱。杂心
不除。解云。文略故不除也。问曰。若用下地无漏。断空
处烦恼。此无碍解脱等。是空处背舍以不。答曰。亦非
空处背舍。以虽断空处非空处心故。若还用空处无
漏。断空处或者。此无碍解脱悉是空处背舍。以有漏
断或无碍下。缘无漏道。是□智上缘故。空处既□。上
地亦然。若依大萨遮尼乾子经。明无所有处解脱。云
灭三毒烦恼。馀三色解脱亦皆观空。故九次第中亦
尔。

第二中初问后答。答中约凡圣分异。虽前七背舍通
于凡夫。但不背不究竟。故不与背舍之名。

类释后三其义可知。

释灭受中有二。初明观方便。第二问答对定辨异。言
灭受想背舍者。此与九次第中灭受想定何异。解云。
依杂论不异。二皆非色非心。是有为有漏法。若成实
论则异。彼云。次第中灭名心心数灭。解脱中灭名诸
烦恼灭。解八解脱云一切灭尽。所以者何。若灭色灭
心。则有为都灭。是名阿罗汉果。解九次解定云。想名
有为缘心。受名无为缘心。若说想受灭者。则为说一
切灭。若依大萨遮尼乾子经。第八解脱云。灭一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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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入灭尽定。亦见受想皆空。第九次第定。直不乃灭
尽处。即于诸法不生不灭。三昧现前。知一切法不生
不灭。名得胜上清净无生法忍也。

辨二定异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明无想非。二明
灭受是。前中言不审诸法过失直入定中谓是涅槃
者。依杂阿含经云。入灭正受想知灭。入无想正受想
知不灭。此但权时息虑。意谓永亡。故言不审诸法过
失。谓是涅槃也。言从定起时还生悔心堕在耶见者。
杂阿含云。从灭正受起。不作是念。我从灭正受起。从
无想正受起。有作是念。有想耶无想耶。此以心悔故
非背舍。

第二是中。言患厌散乱心故入定休息者。婆
沙云。凡夫入无想定作离想。圣人入灭定作休息想。
有心不动。可名为定。此中无心。云何名定。解云。便得
非色非心。替补心道。以离乱不动。故名为定。杂阿含
云。入灭正受。初灭身行次口后意。起时初生意行次
口后身。灭定之义。如彼经广说。

解八胜处中有二。初举经文。二内有色下。依名解释。释
中有三。初列胜处名字。二依名释义。三问曰行者巳
下。明观行方便。释中但解初胜处。就中有四。初解内
有色相外观色。二解少。第三有三句解好丑。第四于
缘中巳下答释胜处。胜知胜见。解少中。初法次喻。略
无合文。问曰。前二背舍不分多少。而前四胜处分之
多少。此有何义。解云。背舍始观。未能分别多少。胜处
为解稍胜。能分别多少。故有分不分。若尔背舍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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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有无。解云。有无总观是易。能别前二背舍多少。
别观是难。故不分为四。若尔胜处亦能分别好丑。何
故不就好丑分之。解云。多少能阶降始终。故就分之。
好丑不能阶降始终。故不就分之。少有二种。一者缘
少。二自在少。今言缘少。故名少者。是第一缘少。观道
未增者。是第二自在少。但初解微弱故。不能自在广
缘名少。

第三中言若好若丑者。何故背舍一切处中。不云好
丑。解云。虽有好丑。以始行不能分别。故不说之。一切
处虽是终解以作净观。唯好无丑。故不分别。未若胜
处解力渐强。复有净不净别。故分好丑。多少亦尔。背
舍不能分别一切处。唯多无少。故胜处分之。今解好
丑。文别有四。一就业报解。二约观行得失。三就违顺
生心。四据观解始终。前三在此文中。后一在下观行
门中。

第四解知见中有二。初解知见。二释胜处。前言于缘
中自在胜知胜见者。始解名知。终观明白名见。行者
于能生巳下。释知见义。是名若好若丑者。此近约好
丑二境。解胜知见义。远结前文好丑。胜处者巳下解
胜处。文显可知。

明观行方便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初总明观行方
便。二行者或时见内身巳下。别明观行。言是八胜处
深入定心调柔者可得者。此明定心调柔。故能内有
色相外观色也。若尔何故背舍中云。初心未细。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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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一处难。故内外观渐习调柔。内坏色相但观外。解
云。背舍中直是前二内有内无相对。以明优劣。今明
内有色相。于外色中。复能分别多少好丑。此行转胜。
形于背舍。故云深入定心者可得。

就别明观行中有二。初释前四胜处。第二摄心深入
定中坏内身下。并解后四胜处。前中有二。初别明观
行。二内未能坏身外观色下。举境结观。前中有二。初
释前二胜处。二行者内外观时心散乱下。解后二胜
处。释前二胜处中有二。初释观行。二不净观有二种
巳下释好丑。释后二胜处中有三。初明观行。二行者
如□受观身巳下释多少。三还复摄念巳下解胜处。
前中言如阿毗昙中说者。如迦旃延阿毗昙中说。言
得解观者。身实现假。作未来死观。名为得解。乃至虫
啖巳来。是无常变坏观。言皆巳灭尽。是除去色相观。
此等名内无色相。但见虫火者。名外观色解。

胜处中
有三。法喻及合。法说中有二。初明自在故胜。后明破
染故胜。喻中亦二。合中亦二。举境结观。文相可知。

释后四中有二。初略明观行。后一问答辨观行差别。
前中观于四色为四胜处。问曰。净背舍观。及后四胜
处齐观净境。何故背舍不分。而胜处为四。解云。背舍
之行虽观四色。未能部别。是故不分。胜处之行。能部
分观于青黄。故就青等。离为四也。何故前四胜处分
于多少。而后四不分。解云。后四虽有多少。既是终观
位判为多。故不分耳。何故一切处观四大。而胜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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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解云。胜处虽于背舍能□别四色。犹劣于一切处。
不能推寻根本。故不观四大。若尔何故背舍之中观
于四大。解云。总观是易。故能观也。

上来胜处文讫。从劣至胜。自下次明一切处经。于中
有二。初牒经文。二背舍巳下。作名解释。释中分二。初
总释名义。二问答料简癈立。前中分二。初指上释。二
此以遍漏巳下。释一切处名。十一切处者。前之八种
是净背舍。及从四胜处义同故得指于上释。此云十
种。谓青黄赤白地水火风空识二处。前之八种。是无
贪善根性。后之二种。以当地四阴为体。境界者。前八
以色入为境。后二缘当地四阴。问曰。前八之中青黄
赤白可是色入。地水火风应是触入。云何皆言以色
入为境。解云。四大有二种。一假二实。实是触入。假是
色入。一切处中但缘假大。□□色入为境。何故但缘
假大。解云。一切处是广缘观。以眼识为方便。假大作
广缘观易。实大假想观难。故唯取假大。何故后二但
缘自地有漏。不缘他地及无漏无为。解云。一切处是
根本。故不缘下地。复是广缘观。上地难可广缘。故非
其境界。无漏无为亦然。不同背舍。缘自地及上地。无
漏无为得二体性。如空处背舍中说。不同昔来通取
方便。若取方便□者。不断第四禅烦恼。应得空处一
切处。以不得故。唯是根本。故下论云。诸妙功德在根
本禅中。若依涅槃经。十一切处中无火大。以火与赤
同相故。摄入赤中。而以无所有处。立一切处。若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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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既云无物可广。何故从经立一切处。解云。彼经以
缘识灭故。名一切处。此中就少识观边。故云无物可
广。

第二中初问后答。答中有二复次。初就体性分别。二
就缘境分别。前中有二。初释前二名一切处。二无所
有中巳下。释后二非一切处。前中分二。初别释空处。
二一切处中巳下别释识处。

第二缘境中。言空处近
色界亦能缘色者。是空处一切入方便。非正是一切
入。以空处一切入唯缘自地。不缘第四禅故。又一切
入是根本。故知但是一切入方便。若依成实。方便道
名一切入。定成巳名虚空定。言识处能缘缘色者。亦
是方便道。能缘下地缘色之识。论本文中。少于识字。
馀文易解。

自下大段第二想分别三门。于中有四。初就脩得分
别。二就有漏无漏分别。三摄地长短。四缘境不同。前
言是三种法皆行得者。何故婆沙云前七背舍及胜
处一切处通方便得离欲得。解云。此非报。法要从脩
行而得。故名行得。非唯方便得。名行胜处。一切处及
前三背舍。但是假想。非实观故有漏。非想背舍。虽是
实观。以彼心羸劣。又是边地。故无无漏。灭尽背舍。灭
心求證。非理观相应。故唯有漏。中三背舍。既是实观。
复非边地。故通有漏无漏。若依成实。一切处唯有漏。
以不坏缘故。胜处先是有漏。以空坏色。则名无漏。解
脱是性空故。一切无漏。言初二背舍初四胜处初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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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禅中摄者。杂心解言。欲界有二种欲。谓心欲身欲。
初禅离此二种欲。故立二不净背舍及前四胜处。初
禅亦有二种欲。故二禅亦立二背舍四胜处。二禅无
二种欲。故三禅不立背舍胜处。又以乐多故。不能作
此善根。此就究竟别相处说。若论通相。方便十地心
皆得作。故彼论云。不净观十地心作。又彼论云。上地
虽有不净背舍相似善根。而不建立。又婆沙云。欲界
者四阴性。色界者五阴性。故知有通有别。言净背舍
复四胜处八一切处第四禅中摄者。此据别相。以初
二禅中为不净所坏。三禅乐多故。作之则难。若论通
相。下地亦得作之。故杂心云。下地亦有净背舍相似
善根。而不建立。言二一切处即名说者。以后二一切
处。即以当地心作故。既名说。中间四背舍。亦用当地
心作。此文略故不说。若依成实。八解脱者。或下二界
定能得色空。一切地中能得心空。胜处前八一切处
在欲色界。后二一切处各当自地。言八一切处皆缘
欲界者。若依成实。缘欲色界后二一切处。今以略故
不说。言后四背舍者。隐言后三背舍。惜言其四。此三
无色。缘自地及上地并无漏。今先明灭受想。后明非
想。不顺常途次第。莫知所由。非想不缘上地。故与前
三无色别说。

上来别约界先明禅中功德。自下九次第定。一句经
文总明定□自在次第相生。释中有二。初明次第义。
二问答料简差别。前中言从初禅起次第乃至入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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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想定者。明无馀心相间九次第定。如经中说。初禅
灭忧根。灭法云何。解云。若依成实。初禅次第不起忧
根。何故然者。欲界忧根。从不净喜生。得初禅净喜。舍
欲界不净喜。若生忧时。从初禅入不定心。起欲界不
净喜。然后生忧。以初禅次第不起忧根。故云灭。若依
杂心。得初禅时断欲界忧根。故云灭。杂心忧根通善
不善。若不善忧根可得言灭。善忧根不与烦恼相应。
云何言灭。解云。善忧根虽不与烦恼相应。然从不净
想生。以不净想灭。故忧根亦不起。经中复说初禅灭
语言者。若依成实。初禅次第不起欲界意识语言之
心。何故然者。若如法出定。次第不起欲界散心。若触
刺出定。即起五识。复不与欲界意识为缘。以初禅次
第不起语言心。是故言灭。若依杂心。语言有二处灭。
一是二禅。二是空处。初禅有觉观。起作业心。为语言
因。故一向不灭。而经云初禅灭语言者。就其灭处。如
忧根初禅灭。喜根三禅灭。经论复云。欲界中灭忧。初
二禅除喜。故知就其灭处。要是二禅无有觉观。起作
业心。方灭语言。故婆沙复云。二禅灭声根本。所谓觉
观。又云。二禅是贤圣嘿然法。若依此论。下解坏语。如
口空三昧中云。有人言。二禅无觉观。是坏语三昧。贤
圣嘿然者。何故复云。空处灭语言。解云。杂心灭语言
有二义。一灭语言因体。二灭现行语言心。得二禅时。
灭语言因体。谓初禅觉观心故。二禅彰灭。得空处时。
复灭现行语言心。以第四禅虽无语言因体。得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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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无记心现行口语故。空处彰灭故。此下论解坏语
三昧中云。有人言无色定以无身离一切色故。若依
成实。初禅灭语言觉观。正是语言之心。何故不灭觉
观。解云。语言之因。唯在意地。故云灭觉观通五识。初
禅与五识作次第缘。故云不灭。此初禅忧根语言灭。
与离欲不善法灭何异。有人解云。若依成实。离欲灭
者。是数缘对治灭。忧根语言灭者。是次第缘不起非
数灭。若依杂心。忧根是数缘对治灭。语言心是次第
缘不起非数灭。此解不然。若依杂心。初禅有语言心。
云何次第缘不起故灭。二禅灭觉观法云何。解言。若
依成实。从二禅次第不起初禅觉观。何故然者。二禅
不为声刺所牵生觉观诸识。故云灭。不同初禅为声
刺故生觉观诸识。正以初禅住定心弱。二禅住定心
强故也。若依杂心。二禅灭觉观者。得胜舍劣。语言亦
尔。以得三禅时。不起语言心。故云灭。经复云。二禅灭
苦根。云何而灭。解云。苦根在于五识。二禅本与五识。
为次第缘。故云灭也。然初禅有觉观。可说二禅灭。初
禅无苦根。二禅何所灭也。解言。若依成实。以初禅近
不定心。不定心者。能生欲界系诸识。于中生苦根故。
初禅不云灭。二禅不定心。不与欲界五识。为次第缘。
故云灭苦根。若依杂心。初禅虽无苦根。而有所依之
识。谓三识身以有同性。故不云灭。二禅无有所依之
识。故云灭苦根。若尔初禅亦不灭忧根依。何故彰灭。
上地亦尔。解云。五识但与苦作依。不与禅支作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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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根随依彰灭。意识非但与忧作依。亦与禅支作依。
故不得随依彰不灭。又若依灭有阶降故随依。

大智度论疏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