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析疑-清-方苞卷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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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析疑卷三十八
          翰林院侍讲衔方苞撰
  三年问
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
 贵贱谓义服篇中第言父母之丧者按丧服四制曰
 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
 制者也明于以恩制者则以义制者准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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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穷尽也止也夫鸟兽哀其群匹至于越月踰时鸣号
 蹢䠱而尽矣止矣人之于亲则致孝之道至死不穷
 春雨秋霜僾见忾闻思慕追养之不穷也慎行其身
 不遗父母恶名以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大孝尊
 亲之不穷也盖兼父母之死与子之死别记曰非终
 父母之身终其身也即至死不穷之义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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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自荀子礼论摘出本文愚陋邪淫之人
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焉字衍
至亲以期断
 凡以期断者皆至亲也惟父母加至再期
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焉当作为读去声篇中焉为杂出形相近故传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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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为恩义隆而使倍之故再期为恩义杀而使不及故
 由九月递降也
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
 日月星辰光有显微行有迟速山陵川泽位有高卑
 域有广狭子臣弟友恩有浅深义有轻重故丧礼之
 为隆为杀为閒取法象而明物则焉
 
 礼记析疑卷三十八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