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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字錦》:摘山  拼音:
唐书刘建锋传:武安军将吏推马殷为留后。其属高郁教殷铸铅铁钱,十当铜钱一。民得自摘山收茗算。募高户置邸阁居茗。号八床。主人岁入算数十万。用度遂饶。
宋史职官志:提举茶盐司,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皆有钞法,视其岁额之登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鬻之不如式,与州县之不加恤者,皆劾以闻。
《分類字錦》:给历(給歴)  拼音:
续文献通考:淳熙十三年,广州潘知言奏。本州置局折卖包盐,系淳熙元年创置。六年内方始计口给历,付民户照。不测点历。比较赏罚。其实包盐之价,比之盐钞减三分之一,公私各便。但给历钩考,近于均敷。欲拘回元历买多或少,听民便,从之。
《分類字錦》:采金  拼音:
唐书卢钧传:钧擢岭南节度使,又除采金税。华蛮数千走阙下,请为钧立生祠,刻石颂德。
《分類字錦》:给帖(給帖)  拼音:
唐书食货志:大中初,庐、寿、淮南皆加半税,私商给自首之帖,天下税茶增倍。贞元。江淮茶为大模,一斤至五十两。诸道盐铁使于悰每斤增税钱五,谓之剩茶钱,自是斤两复旧。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易马(易馬)  拼音:
五代史四夷附录:吐蕃男子冠中国帽,妇人辫发,戴瑟瑟珠,云珠之好者,一珠易一良马。
续文献通考:洪武二十二年定茶易。上等马、每匹一百二十斤。中等马、每匹七十斤。下等马、每匹五十斤。
《分類字錦》:翻引  拼音:
宋史食货志:崇宁二年。诏商贩腊茶入京城者。本场尽买之。其翻引出外者。收堆垛钱。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市牛  拼音:
魏志卫觊传:觊留镇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觊书与荀彧曰,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直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勤耕积粟,以丰殖关中,远民闻之,必日夜竞还。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课盐(課鹽)  拼音:
宋史食货志:仁宗时,分永利东西两盐,东隶并州,西隶汾州,籍州民之有碱土者为铛户。户岁输盐于官,谓之课盐,馀则官以钱售之,谓之中卖。盐法亦与海盐同。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虚钱(虛錢)  拼音:
宋史食货志:乾兴以来,西北兵费不足,募商人入中刍粟,如雍熙法给券,以茶偿之。后又益以东南缗钱、香药、犀齿,谓之三说。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广储偫,不爱虚估,入中者以虚钱得实利,人竞趋焉。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季比  拼音:
宋史食货志:于时御府用度日广,课入欲丰,再申岁较季比之令,在职而暂取告,其月日,皆毋得计折。害法者不以官荫,并处极坐微。至于盐袋鲞盐,莫不有禁。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实课(實課)  拼音:
宋史食货志:景德二年。命盐铁副使林特、崇仪副使李溥等。就三司悉索旧制详定。而召茶商论议。别为新法。三年。有司上岁课。元年用旧法得五百六十九贯。二年用新法得四百一十万贯。三年二百八万贯。特言所增。盖官本少而有利。乃实课也。所亏虚钱耳。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京铤(京鋌)  拼音:
宋史食货志:绍兴二年,蠲未起大龙凤茶一千七百二十八斤。五年,复减大龙凤及京铤之半。十二年,兴榷场,遂取腊茶为榷场本。凡胯截片铤,不以高下多少,官尽榷之。申严私贩入海之禁。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大套  拼音:
金史食货志:大定二十五年,更狗泺为西京盐司。是后惟置山东、沧、宝、坻、莒、解、北京、西京七盐司。山东、沧、宝坻斤三百为袋,袋二十有五为大套,钞,引、公据三者俱备,然后听鬻小套袋十,或五或一,每套钞一引,如袋之数。宝坻零盐较其斤数,或六之三,或六之一,又为小钞引给之,以便其鬻解。盐斤二百有五十为一席,席五为套,钞引则与陕西转运司同鬻。其输粟于陕西军营者,许以公牒易钞引。西京等场盐以石计,大套之石五,小套之石三。北京大套之石四,小套之石一。辽东大套之石十,皆套一钞,石一引零。盐积十石,亦一钞而十引。其行盐之界,各视其地宜。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雨怕入城  拼音:
江表志:申渐高尝因曲宴,天久无雨,烈祖曰:四郊之外,皆言雨足,惟都城百里之地亢旱,何也?渐高曰:雨怕抽税,不敢入城,异日市征之令,咸有损除。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予劵  拼音:
宋史食货志:自元昊反,聚兵西鄙并边,入中刍粟者寡。县官急于兵食,调发不足,因听入中刍粟予劵,趋京师榷他货务,受钱若金银。入中他货予劵,偿以池盐。由是羽毛、筋骨、胶漆、铁炭、瓦木之类,一切以盐易之。
分類:𣙜税
《分類字錦》:置肆  拼音:
唐书食货志:建中三年。复禁民酟以佐军费。置肆酿酒。斛收直三千。州县总领醨薄。私酿者论其罪。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增十二纲(增十二綱)  拼音:
宋史食货志:江西提点刑狱蔡挺制置盐事。淮南既团新纲漕盐,挺增为十二纲,纲二十五艘,锁袱至州,乃发输官有馀,以畀漕舟吏卒,官复以半价取之,由是减侵盗之弊。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勿收假税(勿収假税)  拼音:
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令郡县劝民蓄蔬食。以助五榖。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税二岁。注:假有租赁。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私藏蚌胎  拼音:
湘山野录:潭州一巨贾,私藏蚌胎,为关吏所搜,尽籍之,皆南海明珠也。大守而下,轻其估,悉自售焉。唐质肃公介时以言事谪潭倅。分珠狱发,奏方入,仁宗预料,谓近侍曰:唐介必不肯买。案具奏,上览之果然。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田渔重税(田漁重税)  拼音:
淮南子:末世之政,田渔重税,关市急征。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香纲(香綱)  拼音:
宋史食货志:建炎四年,泉州抽买乳香一十三等,八万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诏取赴榷货务打套给卖,陆路以三千斤,水路以一万斤为一纲。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乾渡算钱(乾渡算錢)  拼音:
宋史食货志建隆初诏除沧德棣淄齐郓乾渡三十九处算钱水涨听民置渡勿收其算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封园置吏(封園置吏)  拼音:
宋史食货志景祐中叶清臣上疏曰山泽有产天资惠民兵食不充财臣兼利草芽木叶私不得专封园置吏随处立筦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各利一方  拼音:
宋史食货志崇宁中以盐各利一方故解盐止行本路东南鬻海利博行于数路继复行解盐商旅苦于折阅即改如旧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给假三日(給假三日)  拼音:
宋史食货志大中祥符元年诏泸州南井灶户遇正至寒食各给假三日所收日额仍与除放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给长短引(給長短引)  拼音:
宋史食货志崇宁四年京复议更革遂罢官置场商旅并即所在州县或京师给长短引自买于园户茶贮以笼篰官为抽盘循第叙输息讫批引贩卖茶事益加密矣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隔酿(隔釀)  拼音:
宋史食货志建炎三年总领四川财赋赵开遂大变酒法自成都始先罢公帑实供给酒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酿设官主之民以米入官自酿斛输钱三十头子钱二十二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分东西司(分東西司)  拼音:
宋史食货志度支唐琢言广西盐引钱欠几八千万缗缘向来二广盐事分东西两司而西路盐常为东路所侵昔广西自作一司故盐不至于亏减今既罢西司并入东路则广东之盐无复禁止广西坐失一路所入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过税住税(過税住税)  拼音:
宋史食货志: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
分類:𣙜税
《分類字錦》:别贮羡钱(别貯羨錢)  拼音:
唐书权德舆传:裴延龄以巧倖进判度支。德舆上疏斥言延龄以常赋正额用度未尽者。为羡利以夸已功。用官钱售常平杂物。还取其直。号别贮羡钱。因以罔上。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采造黄花(採造黄花)  拼音:
宋史食货志:李稷建议,重园户采造黄花秋叶苶之禁,犯者没官。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草芽木叶(草芽木葉)  拼音:
见封园置吏注。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罢赋菜园(罷賦菜園)  拼音:
金史宗尹传:是时,民间苦钱币不通,上问宗尹,对曰:钱者有限之物,积于上者滞于下,所以不通。海陵军兴,为一切之赋,有菜园、房税、养马钱,大定初因仍不改,今悉宜罢去。于是养马等钱始罢。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百取其一  拼音:
元史成宗纪:元贞二年,诏民间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满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数乃取。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八床主人(八牀主人)  拼音:
见摘山注。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寄酝(寄醖)  拼音:
宋史食货志:元丰五年,外居宗室酒,止许于旧宫院尊长及近属寄酝。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请复面市(請復麵市)  拼音:
宋史食货志:自哲宗即位,罢导洛物货场。绍圣四年,蓝从熙提举京城所,欲复其事,令泗州及京师洛口各置垛场,并请复面市牛羊圈。诏下尚书省,久之遂寝。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萍氏几谨(萍氏㡬謹)  拼音:
周礼萍氏掌国之水禁几酒谨酒禁川游者注苛察沽买过多及非时者使民节用酒也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市凭要津(市憑要津)  拼音:
《旧唐书·崔融传》:唐长安二年,有司表税关市。融深以为不可,上疏谏曰:“四海之广,九州之杂,关必据险路,市必凭要津。一旦变法定是相惊。”
分類:榷税𣙜税
《分類字錦》:收生熟金(収生熟金)  拼音:
《宋史·食货志》:湟州界蕃官结彪地内金坑千余,收生熟金四等,凡百三十四两有奇。
分類:榷税𣙜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