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高寝(高寢)
(1).古代最初受封君王的寝宫。《春秋·定公十五年》:“壬申,公薨于高寝。”《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路寝者何?正寝也” 汉 何休 注:“天子诸侯皆有三寝:一曰高寝,二曰路寝,三曰小寝。父居高寝;子居路寝;孙从王父母,妻从夫寝;夫人居小寝。” 汉 刘向 《说苑·修文》:“高寝者,始封君之寝也……继体君世世不可居高祖之寝,故有高寝。”
(2).高祖的陵寝。《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陛下何自筑复道 高寝 ,衣冠月出游 高庙 ?” 南朝 梁 任昉 《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家国之事,一至於斯,非臣之尤,谁任其咎?将何以肃拜 高寝 ,虔奉 武园 ?”《陈书·废帝纪》:“未亡人不幸属此殷忧,不有崇替,容危社稷,何以拜祠 高寝 ,归附 武园 ?”
(2).高祖的陵寝。《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陛下何自筑复道 高寝 ,衣冠月出游 高庙 ?” 南朝 梁 任昉 《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家国之事,一至於斯,非臣之尤,谁任其咎?将何以肃拜 高寝 ,虔奉 武园 ?”《陈书·废帝纪》:“未亡人不幸属此殷忧,不有崇替,容危社稷,何以拜祠 高寝 ,归附 武园 ?”
《漢語大詞典》:三杀(三殺)
(1).指上杀、下杀、旁杀。语本《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谓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旁及其兄弟,其服丧期限依亲疏之别而递减。《北史·张普惠传》:“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道者也。”
(2).古代天子诸侯无事,每年三次田猎射杀牲禽,一以供祭祀,二以享宾客,三以充君之庖厨,谓之“三杀”。《宋书·礼志四》:“今既无復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参阅《礼记·王制》。
(3).指喝杀、吓杀和饿杀。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言事者旧有三杀之语。街里喝杀,朝里吓杀,家里饿杀。饿杀,谓俸薄也。”
(2).古代天子诸侯无事,每年三次田猎射杀牲禽,一以供祭祀,二以享宾客,三以充君之庖厨,谓之“三杀”。《宋书·礼志四》:“今既无復四方之祭,三杀之仪,旷废来久,禽获牲物,面伤翦毛,未成禽不献。”参阅《礼记·王制》。
(3).指喝杀、吓杀和饿杀。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言事者旧有三杀之语。街里喝杀,朝里吓杀,家里饿杀。饿杀,谓俸薄也。”
《漢語大詞典》:熊武
熊虎。古代旗饰。 唐 人避 高祖 李渊 的祖父 李虎 讳,改“虎”为“武”。《北史·羊祉传》:“ 祉 志存埋轮,不避强御;及赞戎律,熊武斯裁。” 唐 柳宗元 《同刘二十八院长述旧》诗:“鸞凤标魏闕,熊武负崇牙。” 韩醇 注:“《周官》:‘熊虎为旗。’熊武即熊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