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攘却(攘卻)
亦作“ 攘却 ”。 驱逐,抵御。《汉书·地理志上》:“ 武帝 攘却 胡 越 ,开地斥境,南置 交阯 ,北置 朔方 之州。” 唐 陆贽 《论边缘守备事宜状》:“有攘却之力,用和亲之谋,则示弱而劳费矣。” 宋 岳飞 《奏辞检校少保第二札子》:“臣本无才术,误膺眷渥,未能攘却夷狄,扫除僭窃。” 梁启超 《张博望班定远合传》:“ 秦始皇 攘却戎狄。”
亦作“ 攘却 ”。 退让。《礼记·曲礼上》“左右攘辟” 汉 郑玄 注:“谓羣臣陪位侍驾者攘却也。”
亦作“ 攘却 ”。 退让。《礼记·曲礼上》“左右攘辟” 汉 郑玄 注:“谓羣臣陪位侍驾者攘却也。”
《漢語大詞典》:赤丸
(1).红色弹丸。《汉书·尹赏传》:“ 长安 中姦猾浸多,閭里少年羣辈杀吏,受賕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后用为奸猾不法之典实。 唐 陈子昂 《感遇》诗之三四:“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讎。”
(2).借指盗贼。 唐 陈子昂 《申州司马王府君墓志》:“黄图虽寧,赤丸未乂。” 明 顾梦麟 《盗警诗和陈确庵》:“此生不死百事错,烧煮何妨到琴鹤。举世从知付倒颠,赤丸不怍青氊怍。”
(3). 汉 代举行驱逐疫鬼仪式时所用。《后汉书·礼仪志中》“皆赤幘皁製,执大鼗” 刘昭 注引 汉 卫宏 《汉旧仪》:“方相帅百隶及童子,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洒之。”
(2).借指盗贼。 唐 陈子昂 《申州司马王府君墓志》:“黄图虽寧,赤丸未乂。” 明 顾梦麟 《盗警诗和陈确庵》:“此生不死百事错,烧煮何妨到琴鹤。举世从知付倒颠,赤丸不怍青氊怍。”
(3). 汉 代举行驱逐疫鬼仪式时所用。《后汉书·礼仪志中》“皆赤幘皁製,执大鼗” 刘昭 注引 汉 卫宏 《汉旧仪》:“方相帅百隶及童子,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洒之。”
《漢語大詞典》:出舍
(1).出外居住。《左传·成公十五年》:“ 鱼石 、 向为人 、 鳞朱 、 向带 、 鱼府 出舍於 睢 上。”《孟子·梁惠王下》:“大戒於国,出舍於郊。”《史记·留侯世家》:“ 沛公 入 秦 宫,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意欲留居之。 樊噲 諫 沛公 出舍, 沛公 不听。”
(2).谓离开居丧时的住室。《汉书·常山宪王舜传》:“ 汉 使者视 宪王 丧, 棁 自言 宪王 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 勃 私姦、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狱视囚。”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出服舍也。”
(3).谓入赘之婿驱逐不贞的妻子。《元典章·刑部四·犯奸出舍》:“令 张乞僧 将妻出舍,与伊父同居舍下。”
(4).谓入赘之婿超过一定的年限,携妻出外与岳父母分开居住。《元典章·户部四·嫁聚写立婚书》:“或女婿养老、出舍,争差年限,诉讼到官。”《元典章·户部四·嫁聚写立婚书》:“若招召女婿,指定养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亲媒妁人等画字,依理成亲,庶免争讼。”
(5).犹出窍。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一恶少感寒疾,昏憒中魂已出舍,悵悵无所适。”
(2).谓离开居丧时的住室。《汉书·常山宪王舜传》:“ 汉 使者视 宪王 丧, 棁 自言 宪王 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 勃 私姦、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狱视囚。” 颜师古 注引 如淳 曰:“出服舍也。”
(3).谓入赘之婿驱逐不贞的妻子。《元典章·刑部四·犯奸出舍》:“令 张乞僧 将妻出舍,与伊父同居舍下。”
(4).谓入赘之婿超过一定的年限,携妻出外与岳父母分开居住。《元典章·户部四·嫁聚写立婚书》:“或女婿养老、出舍,争差年限,诉讼到官。”《元典章·户部四·嫁聚写立婚书》:“若招召女婿,指定养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亲媒妁人等画字,依理成亲,庶免争讼。”
(5).犹出窍。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一恶少感寒疾,昏憒中魂已出舍,悵悵无所适。”
《漢語大詞典》:驱傩(驅儺)
旧时岁暮或立春日迎神赛会,驱逐疫鬼。始载《后汉书·礼仪志中》:“季冬之月,星迴岁终,阴阳以交,劳农大享腊。先腊一日,大儺,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幘皁製,执大鼗。 方相氏 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眉。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宂从僕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 唐 孟郊 《弦歌行》:“驱儺击鼓吹长笛,瘦鬼染面惟齿白。”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岁时风俗·驱傩》:“《礼纬》曰: 高阳 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二居江水中为疟,一居人宫室区隅中,善惊小儿,於是以正岁十二月命祀官持儺以索室中而驱疫鬼。《轩辕本纪》曰: 东海 渡塑山 有 神荼 、 鬱垒 之神,以御凶鬼,为民除害,因制驱儺之神。” 马南村 《燕山夜话·守岁饮屠苏》:“驱傩的意思是要驱逐疫疠之鬼,与我们现在说的送瘟神的意思相同。”
《漢語大詞典》:三去
犹三驱。谓三次驱逐。《左传·僖公十五年》:“千乘三去,三去之餘,获其雄狐。” 杨伯峻 注引 石韫玉 曰:“三去即三驱,其词应於下文之‘三败及 韩 ’盖 晋 人三败,则 秦 人三驱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