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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食十为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为摄受诸有情。二、为次第乞食。三、为不疲倦。四、为知足。五、为分布。六、为不耽嗜。七、为知量。八、为圆满善品。九、为使善根现前。十、为离我执。见宝雨经八。
乞食四分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一奉同梵行者,二与穷乞,一与鬼神,一自食。见宝云经六。
天食
【佛学大辞典】
(饮食)欲界天之食物须陀味也。起世经七曰:「四天王天,并诸天众,皆用彼天须陀之味。(中略)欲食时,即于其前有众宝器自然成满,天须陀味种种异色。诸天子中有胜堂者,其须陀味食色最白净。若彼天子果报中者,其须陀味色则稍赤。若彼天子福德下者,其须陀味色则稍黑。时彼天子以手取天须陀味内其口中,此须陀味既入口中已,即自渐渐消融变化,譬如酥及生酥掷置火中。」维摩经一曰:「如诸天共宝器,食随其福德,饮食有异。」
天食时
【佛学大辞典】
(术语)(参见:四食时)
【三藏法数】
天食时者,谓清旦时,即诸天所食之时也。
木食
【佛学大辞典】
(术语)山中之苦行者,绝五谷但食果实也。宋高僧传(智封传)曰:「焂辞出蒲津安峰山,禁足十年,木食涧饮。」
五不正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比丘之不可食者五种:枝、叶、花、果、细末磨食。
五正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见半者蒲膳尼条。
食物五果
【佛学大辞典】
(名数)律举五果:一、核果,如枣杏桃李等。二、肤果,如瓜梨等。三、壳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松柏子等。粗糠皮曰糩。五、角果,如大豆小豆菱等。见名义集三,盂兰盆经疏新记下。
五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长养出世善根之法食有五种:一、念食,修圣道之人,常持正念,长养一切之善根者。二、法喜食,修圣道之人,爱乐妙法,必生喜悦,以长养慧命者。三、禅悦食,修圣道之人,因得禅定而生心身喜悦,以长养慧命者。四、愿食,修圣道之人,以誓愿持身,以长养一切之善根者。五、解脱食,修圣道之人,解脱惑业之系缚,于法得自在,以长养一切之菩萨善根者。见华严经疏十九。
【佛学常见辞汇】
能够长养出世善根的五种法食,即念食、法喜食,禅悦食、愿食、解脱食。念食就是修道的人常持正念,以长养一切善根;法喜食就是修道的人爱乐妙法,心生喜悦,以长养其慧命;禅悦食就是修道的人因得禅定而心身喜悦,以长养其慧命;愿食就是修道的人以誓愿持身,以长养一切善根;解脱食就是修道的人解脱惑业的系缚,于法得自在,以长养一切之菩萨善根。
五净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五种净食)
五种正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见半者蒲膳尼条。
五种净食
【佛学大辞典】
(名数)诸食物依五事而清净,适于比丘之食,谓之净食。净者离过之义,如净命,净肉。一、火净,谓食物之宜烧煮者,如法烧煮之,熟方食之也。二、刀净,谓果物之宜以刀去其皮核者,如法去之,方食也。三、爪净,谓果物之宜以爪去其皮壳者,如法去之,方食也。四、蔫乾净,谓果物之蔫乾失生气,不堪更为种者,方取食之也。五、鸟啄净,谓取鸟之啄残者而食之也。已上五种,依火乃至鸟啄而为净食,故谓之火净食乃至鸟啄净食。见毗奈耶杂事三十六。四分律有十种之净法,前五种与上同。一火净,二刀净,三疮净(即爪净),四鸟啄破净,五不中种净(即蔫乾净)。见行事钞下二。
【佛学常见辞汇】
一切食物要依照五种方法清净之后,才适宜比丘进食,叫做净食。净是离过的意思。一、火净,即是食物如宜用火烧煮的,就应如法用火烧煮之后才食。二、刀净,即果物如须用刀去其皮核的,就应如法用刀去其皮核之后才食。三、爪净,谓果物如须用爪去其皮壳的,就应如法用爪去其皮壳之后才食。四、荐乾净,谓果物已经荐乾失掉生气,不堪再拿来作种的,方可取食。五、鸟啄净,谓取鸟啄食残馀的东西来食。
【三藏法数】
(出根本有部毗柰耶集)
佛制诸禁戒,令诸比丘,勿啖生气,若有草菜瓜果,当以火刀爪等先净之,方可得食。故有此五种净食也。(梵语比丘,华言乞士。生气即生物也。)
〔一、火净〕,谓一切瓜果等物,先当以火烧煮,令熟后方食之,是名火净。律云:以火触著。是也。
〔二、刀净〕,谓一切瓜果等物,先当以刀去其皮核,然后食之,是名刀净。律云:以刀损坏。是也。
〔三、爪净〕,谓一切瓜果等物,先当以爪甲去其皮壳,然后食之,是名爪净。律云:以爪甲伤损。是也。
〔四、蔫乾净〕,蔫乾者,物不鲜也。谓一切瓜果等物,自蔫自乾,不堪为种,比丘当食,是名蔫乾净。律云:自蔫乾不堪为种。是也。
〔五、鸟啄净〕,谓一切瓜果等物,若因鸟啄残损,比丘可食,是名鸟啄净。律云:鸟嘴啄损。是也。
食时五观
【佛学大辞典】
(名数)行事钞下二曰:「今故约食时立观以开心道,略作五门,明了论如此分之:初计功多少量他来处,二自忖己身德行,三防心离过,四正事良药,五为成业道。」资持记下二之三曰:「境虽有五,总束为三:初即观食,二是观身,三并观心,从疏至亲观法次第。」
不正食
【佛学大辞典】
(术语)佛制十食中之后半,如果实之类可齧嚼而食之五种之食物也。
方口食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邪命之一。谓曲媚豪势,遣使四方,巧言令色以自活也。智度论三曰:「有出家人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净治命者,是名方口食。」
【三藏法数】
谓曲媚豪势,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是名方口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