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镇摄(鎮攝)
(1).犹统摄。《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詔太尉 司马宣王 帅众讨 辽 东” 裴松之 注引 晋 陈寿 《魏名臣奏》:“今北边诸将及 懿 ( 司马懿 )所督,皆为僚属,名位不殊,素无定分,卒有变急,不相镇摄。”
(2).以威力使畏服。《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四年》:“ 巴西 广袤千里,户餘四万,若於彼立州,镇摄华 獠 ,则大帖民情。”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采薇翁》:“今统数万之众,而不能镇慑人心,此败亡之道也。” 王西彦 《古城的忧郁·蹂躏》:“ 木木 几次想开口问爸爸今儿干吗回得这么晚,却被爸爸那种有重心事一般的眼光镇慑着。”
(3).镇定,集中使不分散。 郑振铎 《黄公俊之最后》七:“﹝ 黄公俊 ﹞闭了眼,镇摄着精神,突听见有许多人走来的足步声。”
(2).以威力使畏服。《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四年》:“ 巴西 广袤千里,户餘四万,若於彼立州,镇摄华 獠 ,则大帖民情。”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采薇翁》:“今统数万之众,而不能镇慑人心,此败亡之道也。” 王西彦 《古城的忧郁·蹂躏》:“ 木木 几次想开口问爸爸今儿干吗回得这么晚,却被爸爸那种有重心事一般的眼光镇慑着。”
(3).镇定,集中使不分散。 郑振铎 《黄公俊之最后》七:“﹝ 黄公俊 ﹞闭了眼,镇摄着精神,突听见有许多人走来的足步声。”
《漢語大詞典》:堕民(墮民)
称惰民。 绍兴 也叫“乐户”。 元 灭 南宋 后,将俘虏和罪犯集中于 绍兴 等地,称之为“怯怜户”; 明 编户籍,统称为“丐户”,或为后世“堕民”来源之一。又相传 宋 将 焦光瓒 率部降 金 , 宋 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卒之籍,称为“堕民”。或谓指 明 初 张士诚 、 方国珍 的部属。数百年来被视为“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不许应科举,多任婚丧喜庆的杂役等事。 清 雍正 时削籍,与平民同列。但与其他居民的界线,解放后才完全消失。 明 徐渭 《会稽县志诸论·风俗论》:“丐以户称,不知其所始,相传为 宋 罪俘之遗,故摈之,名‘堕民’。” 唐韬 《推背集·堕民》:“ 浙 东有一种被人轻视的民族,他们的声音笑貌,完全和当地居民一样;可是两者中间,却深深地隔着一条鸿沟。他们叫做堕民……七百余年来,他们就在悲苦和被人轻蔑的环境下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