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共469,分32页显示  上一页  6  7  8  9  10  12  13  14  15 下一页
词典(续上)
除巳
歼除
清除
除毁
原除
四除
祛除
拂除
除召
诛除
然除
建除
亏除
除租
除试
《漢語大詞典》:除巳
指农历三月上巳节。旧俗于此日祓除不洁,故称。 汉 蔡邕 《祓禊文》:“洋洋暮春,厥日除巳……唯女与士,自求百福,在 洛 之涘。”参见“ 上巳 ”。
《國語辭典》:上巳  拼音:shàng sì
汉以前定农历的三月上旬巳日为「上巳」。有修禊之俗,临水洗濯,以涤除不祥。魏晋以后,则改在农历的三月三日。《续汉书志。第四。礼仪志上》:「是月上巳,官民皆絜于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絜。」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三月》:「三月三日上巳之辰,曲水流觞故事,起于晋时。唐朝赐宴曲江,倾都禊饮踏青,亦是此意。」
《漢語大詞典》:歼除(殲除)
灭绝铲除。 太平天囯 洪秀全 《御制千字诏》:“命锄务本,芟剔歼除。” 鲁迅 《野草·颓败线的颤动》:“﹝她﹞又于一刹那间将一切并合: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
分類:灭绝铲除
《國語辭典》:清除  拼音:qīng chú
全部清理扫除。《三国志。卷十五。魏书。司马朗传》:「清除群秽,广举贤士。」
《漢語大詞典》:除毁
毁弃。隋书·苏威传:“ 威 见宫中以银为幔钩,因盛陈节俭之美以諭上。上为之改容,彫饰旧物,悉命除毁。”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五:“ 淮西 宪臣 霍汉英 奏:欲乞应天下 苏軾 所撰碑刻,竝一例除毁。詔从之。”
分類:毁弃
《漢語大詞典》:原除
赦免;免除。 汉 应劭 《风俗通·穷通》:“明府所在流称,今以公徵,往便原除,不宜深入以介意。”《陈书·宣帝纪》:“ 南康 一郡,岭下应接,民间尤弊, 太建 四年田租未入者,可特原除。”资治通鉴·唐代宗大历八年:“ 劭 奏 邕 罪在赦前,应原除,上怒。”
分類:赦免免除
《骈字类编》:四除
汉书王莽传:董贤丧其魂魄,遂自绞杀。人不还踵,日不移晷,霍然四除,更为宁朝 嵇康杂诗:微风清扇,云气四除。
《國語辭典》:祛除  拼音:qū chú
除去。《水浒传》第四十回:「若不祛除,必为后患。」《警世通言。卷三十三。乔彦杰一妾破家》:「看见了小二尸首道:『祛除了这害最好。』」
《漢語大詞典》:拂除
犹祓除。古代迷信习俗,举行仪式以除灾去邪。太平御览卷五九引《韩诗外传》:“ 溱 与 洧 ,三月桃花水下之时,众士女执兰拂除。 郑国 之俗,三月上巳之日,此两水上招魂,拂除不祥也。” 唐 韩愈 《论佛骨表》:“诸侯行弔於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拂除不祥。”拂,一本作“ 祓 ”。
《國語辭典》:除召  拼音:chú zhào
因授官而被召。《宋书。卷六六。王敬弘传》:「敬弘每被除召,即使祗奉,既到宜退,旋复解官。」
《漢語大詞典》:诛除(誅除)
诛灭。后汉书·臧洪传:“以此诛除国贼,为天下唱义,不亦宜乎!” 晋 葛洪 抱朴子·道意:“ 第五公 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 郭沫若 《残春》:“你想死,你就死罢!上天叫我来诛除你这无赖之徒!”
分類:诛除诛灭
《漢語大詞典》:然除
烧毁。
分類:烧毁
《漢語大詞典》:建除
古代术数家以为天文中的十二辰,分别象征人事上的建、除、满、平、定、执、破、危、成、收、开、闭十二种情况。后因以“建除”指根据天象占测人事吉凶祸福的方法。《淮南子·天文训》:“寅为建,卯为除,辰为满,巳为平,主生;午为定,未为执,主陷;申为破,主衡;酉为危,主杓;戌为成,主少德;亥为收,主大德;子为开,主太岁;丑为闭,主太阴。” 清 钱塘 淮南天文训补注:“此建除法也……建除有二法,越絶书从岁数,《淮南书》汉书从月数,后人惟用月也。” 章炳麟 《国故论衡·原道上》:“夫不事前识,则卜筮废,图讖断,建除、堪舆、相人之道黜矣。”
《漢語大詞典》:亏除(虧除)
减免。汉书·何武传:“﹝ 武 ﹞所举奏二千石长史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颜师古 注:“亏,减也。减其状,直令免去也。”三国志·魏志·臧洪传:“ 刘子璜 奉使踰时,辞不获命,畏威怀亲,以诈求归,可谓有志忠孝,无损霸道者也;然輒僵毙麾下,不蒙亏除。” 宋 司马光 《户部侍郎周公神道碑》:“所部属有罪,先以好言諭之,不变,乃稍责之。惧自改者,盖十七八,苟尚不变,乃案致于法,犹为亏除,不尽绳也。”
分類:减免
《分类字锦》:除租
汉书文帝纪:十三年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廑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
分类:除租蠲赈
《漢語大詞典》:除试(除試)
除官任职。 宋 欧阳修 《故霸州文安县主簿苏君墓志铭》:“初, 修 为上其书,召试 紫微阁 ,辞不至,遂除试秘书省校书郎。” 宋 韩淲 涧泉日记卷上:“ 熙宁 二年十一月,翰林学士权知 开封府 韩维 言:处士 孙侔 昨除试大理评事知 滁州 来安县 ,以疾不就,今闻疾殞,望除一职官。”
分類:除官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