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监院(監院)
(1).即监寺。《古今小说·简帖僧巧骗皇甫妻》:“我这本师,却是 墦臺寺 里监院,手头有百十钱,剃度这厮做小师。” 清 汪琬 《广福院藐庵谷禅师塔铭》:“一日忽示微疾,即豫尅化期,且諭监院某俾主院事。”《人民日报》1982.2.12:“在 玉佛寺 的客堂里,住持和监院介绍了 玉佛寺 的变化。”参见“ 监寺 ”。
(2).书院的主持者。《野叟曝言》第一三七回:“屡经劝导,并戒飭数次, 坚行 总称‘宁蹈 东海 而死不愿归儒’,主讲、监院实在没法,故请公相钧示。”
(2).书院的主持者。《野叟曝言》第一三七回:“屡经劝导,并戒飭数次, 坚行 总称‘宁蹈 东海 而死不愿归儒’,主讲、监院实在没法,故请公相钧示。”
《漢語大詞典》:进奏院(進奏院)
唐 宋 时官署名。 唐 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 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 宋 初沿 唐 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 南宋 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 元 代废。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八:“大驾初驻蹕 临安 ,故都及四方士民商贾辐輳,又剏立官府,扁牓一新。好事者取以为对曰:‘鈐辖诸道进奏院,详定一司勑令所。’”《文献通考·职官十四》:“ 唐 藩镇皆置邸京师,以大将主之,谓之上都留后。 大历 十二年,改为上都知进奏院官。 五代 以来,支郡不隶藩镇,补人为者,听其置邸隶藩镇者兼掌焉。 宋 缘旧制,皆本州镇补人为进奏官,其军监场务转运司则差知后官,则副知掌之。逐州就京师,各置进奏院。 太平兴国 六年,诸州罢知后之名,简知后官,得 李楚 等百五十人,并充进奏官。命供奉官 张文璨 提辖诸道进奏院,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掌受詔敕及诸司符牒,辨其州府军监,以颁下之,并受天下章奏案牘状牒以奏御及分授诸司。中兴以来,隶门下后省给事中点校,讫 乾道 九年,依旧隶后省,合传报事,令后省録以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