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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33—1088 【介绍】: 宋临江新淦人,字经父。孔延之子。性狷直,寡言笑。少刻苦问学,号博洽。仁宗嘉祐六年进士。调余杭尉,恬介自守,不事请谒。神宗熙宁初,范镇以制举荐,对策力论王安石理财训兵之法为非,罢归故官。通判保德军,陈征西夏三不便。哲宗元祐初,擢左谏议大夫,又论青苗免役诸法之害。改中书舍人。三年同知贡举,寻以劳卒。与弟孔武仲、孔平仲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有文集及《清江三孔集》。
全宋诗
孔文仲(一○三八~一○八八),字经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仁宗嘉祐六年(一○六一)进士,调馀杭尉,转台州推官。神宗熙宁初,以范镇荐应制举,对策力言王安石新法不便,罢归故官。吴充代王安石为相,召为国子直讲,以不谙王安石经义,换三班主簿,出通判保德军。哲宗元祐初,召为秘书省校书郎。三年,同知贡举,事毕还家而卒,年五十一。官至中书舍人。文仲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黄庭坚以之比苏轼、苏辙,有“二苏联璧,三孔分鼎”之誉。有文集五十卷,已佚。南宋宁宗庆元四年(一一九八),王𨗨编集孔氏兄弟遗文为《清江三孔集》,其中文仲诗文为二卷。《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文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清江三孔集》本为底本,连同辑得的集外诗,合编一卷。
全宋文·卷一七六○
孔文仲(一○三三——一○八八),字经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延之子。嘉祐六年登进士第,授试秘书省校书郎、馀杭县尉,转台州推官。熙宁三年应贤良方正科,对策力论王安石所建理财、训兵之法为非是,罢归故官。吴充为相,除充国子监直讲,换三班院主簿,出通判保德军。迁奉议郎、通判火山军。元丰八年,转承议郎。元祐元年,召为秘书省校书郎,进礼部员外郎,迁起居舍人,擢左谏议大夫,改中书舍人。元祐三年春同知贡举,时已病,及奏榜归第而卒,年五十六。有文集五十卷。与弟武仲、平仲皆以文声起江西,时号「三孔」。见苏颂《中书舍人孔公墓志铭》(《苏魏公文集》卷五九),《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清江苏吴江人,字宜秋,号小院主人。陈昌言妻。家贫,夫外出五年,操持家务,抚养儿女,赖刺绣得衣食。工诗善书,袁枚、郭麟皆予好评。有《宜秋小院诗钞》。卒年五十二。
闺秀词钞·卷十
字宜秋,吴江人,陈某室。有《宜秋小院诗词》。
名媛诗话
宜秋,工诗善画,所适不偶,乃卖文以自活。偶吟云“风飘柳絮雨飘花,多少新愁上碧纱。借问过墙双蛱蝶,春光今在阿谁家。”其境困厄,于此可见。
《國語辭典》:院主  拼音:yuàn zhǔ
寺庙中的住持。《西游记》第三六回:「天晚,求借一宿,明日不犯天光就行了。万望老院主方便方便。」《醒世恒言。卷一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问道:『院主往那里去?』静真道:『特来与师弟閒话。』」
《國語辭典》:院公  拼音:yuàn gōng
对老仆人的尊称。元。白朴《墙头马上》第二折:「休惊起庭鸦喧,邻犬吠,怕院公来。」
《國語辭典》:院主  拼音:yuàn zhǔ
寺庙中的住持。《西游记》第三六回:「天晚,求借一宿,明日不犯天光就行了。万望老院主方便方便。」《醒世恒言。卷一五。赫大卿遗恨鸳鸯绦》:「问道:『院主往那里去?』静真道:『特来与师弟閒话。』」
《國語辭典》:住持  拼音:zhù chí
1.护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世间。《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愿为此会诸菩萨众及为末世一切众生演说菩萨修行渐次,云何思惟?云何住持?」
2.佛教僧职。唐代禅宗兴盛后始设置,为寺院的领导,总管僧事的职务。后来道观亦采用此制。《景德传灯录。卷六。洪州百丈山怀海禅师》:「百丈大智禅师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来,多居律寺,虽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元。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贫道乃白姑姑是也!从幼年间便舍俗出家,在这清安观里,做著个住持。」
《漢語大詞典》:寺主
(1).主管佛寺事务的僧人。 东汉 时立 白马寺 ,有知事之名, 东晋 以后始称寺主。魏书·释老志:“重被旨,所检僧尼,寺主、维那当寺隐审。”唐六典卷四:“每寺上坐一人,寺主一人,都维那一人,共纲统众事。”翻译名义集·释氏众名“摩摩帝”下引《僧史略》:“详其寺主,起乎 东汉 白马寺 也。寺既爰处,人必主之,于时虽无寺主之名,而有知事之者。 东晋 以来,此职方盛,故 梁武 造 光宅寺 ,召 法云 为寺主,创立僧制。”
(2). 宋 政和 三年,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后遂多以“住持”为名。
《漢語大詞典》:审官院(審官院)
宋 代选拔京朝官的机关。分东西二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 元丰 后其职并入吏部。宋史·选举志四:“京朝官则审官院主之……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銓;武选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 元丰 定制而后,銓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銓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於是吏部有四选之法。”
《漢語大詞典》:献纳使(獻納使)
唐 时匦院主持人,专管臣民书奏之官。原称匦使。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武后 时,投匭者或不陈事,而谩以嘲戏之言。乃置使閲其书奏…… 明皇 以‘匭’字声似鬼,改‘匭使’为‘献纳使’。 乾元 初,復其旧名。” 唐 杜甫 有《赠献纳使起居田舍人澄》诗。参见“ 匭院 ”。
《國語辭典》:匦院(匭院)  拼音:guǐ yuàn
中国古代的民意蒐罗机构。可将民意传达给朝廷,堪称为当今议院的前身。《宋史。卷四。太宗本纪一》:「雍熙元年……改匦院为登闻鼓院。」
《國語辭典》:审判长(審判長)  拼音:shěn pàn zhǎng
法院开合议庭时,于推事中推举一人为首,称为「审判长」。通常由庭长担任,在法庭上有指挥与维持秩序等权力。
院主
【佛学大辞典】
(职位)又名寺主。禅家监事之旧名也,今之监事,古称院主或寺主。院主之名,以住持之称号既滥,故改为监事云(住寺为一山之主)。释氏要览下曰:「监寺会要云:监者总领之称,所以不称寺院主者,盖推尊长老。」
廨院主
【佛学大辞典】
(职位)廨院者禅林食物管理之所,主者其管事也。禅苑清规曰:「廨院主之职,主院门收杂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