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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配食
祔祭;配享。汉书·外戚传上·孝武李夫人:“ 武帝 崩,大将军 霍光 缘上雅意,以 李夫人 配食,追上尊号曰 孝武皇后 。”南史·臧焘传:“ 晋孝武帝 追崇庶祖母 宣太后 ,议者或谓宜配食 中宗 。” 清 李重华 《道古》诗:“我嗟卫道人,曾未预配食。”
《分类字锦》:配食县社(配食县社)
晋书陆云传出补浚仪令县居都会之要名为难理云到官肃然下不能欺市无二价郡守害其能屡谴责之云乃去官百姓追思之图画形象配食县社
分类:县令
《漢語大詞典》:配侑
配食,祔祭。清史稿·礼志五:“復增祀 忠义公 图尔格 、 昭勋公 图赖 , 昭勋 为 直义 子, 忠义 为 弘毅 子,父子配侑,世尤荣之。”
分類:配食祔祭
《漢語大詞典》:配社
配食于社庙。后汉书·儒林传上·宋登:“﹝ 宋登 ﹞病免,卒于家, 汝阴 人配社祠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后土为社” 唐 孔颖达 疏:“但 句龙 既为后土,又以配社, 蔡墨 既答五祀,方答社稷,故明言后土为社也。”
分類:配食社庙
《漢語大詞典》:配坐
指配食的人。新唐书·礼乐志二:“春、秋祭太社、太稷及配坐。”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一:“太社之饌自正门入,配坐之饌自左闥入。”
分類:配食
《漢語大詞典》:马社(馬社)
(1).养马之地所设立的祭祀后土之社,以发明用马驾车之人配食。亦指配食者。周礼·夏官·校人:“秋祭马社、臧僕。” 郑玄 注:“马社,始乘马者。” 孙诒让 正义:“牧地及十二闲之中,盖皆为置社,以祭后土,而以始制乘马之人配食焉,谓之马社也。”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八日祠山圣诞:“其日都城内外,诣庙献送繁盛,最是府第及内官迎献马社,仪仗整肃,装束华丽。”
(2). 宋 时 陕西 军中买马的组织。宋史·兵志十一:“ 陕西 广鋭、劲勇等军,相与为社,每市马,官给直外,社众復裒金益之,曰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