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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遍行  拼音:biàn xíng
到处发布、通行。《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上》:「宣赦已毕,遍行天下。」《三国演义》第四回:「卓遂令遍行文书,画影图形,捉拿曹操。」
《漢語大詞典》:五遍行
佛教语。唯识宗指五种周遍于一切心理活动的“心所法”。即触、作意、受、想、思。见《百法明门论》。 章炳麟 《国故论衡·明见》:“凡人之知,必有五徧行境,谓之触、作意、受、想、思。五徧行者,与阿罗识相应,当其触受,色声香味触,可以同时兼知也。”
《國語辭典》:旁行  拼音:páng xíng
1.遍行、通行。《汉书。卷二八。地理志上》:「昔在黄帝,作舟车以济不通,旁行天下。」
2.横向书写。《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安息,……画革旁行,以为书记。」唐。刘禹锡〈送僧元皓南游引〉:「繇是在席砚者,多旁行四句之书。」
《漢語大詞典》:横历(横歷)
遍行。战国策·秦策一:“﹝ 苏秦 ﹞伏軾撙衔,横歷天下,廷説诸侯之王,杜左右之口,天下莫之能伉。”
分類:遍行
《漢語大詞典》:浃行(浹行)
遍行。《楚辞·大招》:“冥凌浹行,魂无逃只。” 王逸 注:“浹,徧也。”
分類:遍行
《漢語大詞典》:横行
(1).横列,横着排列。墨子·备穴:“十步拥穴,左右横行,高广各十尺,杀。” 孙诒让 间诂:“此言凡穴直前十步,则左右横行别为方十尺之穴。”宋史·礼志二十:“次金吾将军押细仗入正衙门后,横行拜讫,分行上黄道。” 丘逢甲 《汕头海关歌寄伯瑶》:“大官小吏咸朒缩,左华右洋日张示。华商半悬他国旗,报关但用横行字。” 鲁迅 《彷徨·肥皂》:“ 四铭 接来看时,知道是字典,但文字非常小,又是横行的。”
(2). 宋 代官员在放假三日后聚集上朝,谓之“横行”。 宋 王禹偁 《谪居感事》诗:“更直当春好,横行隔宿咨。”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录卷中:“旧制,凡连假三日而著於令者,宰相至陞朝官尽赴 文德殿 参假,谓之横行。” 宋 庞元英 《文昌杂录》卷三:“遇休假,併三日已上,应内殿起居官毕集,谓之横行。”
《國語辭典》:方行  拼音:fāng xíng
横行。《国语。齐语》:「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禦。」
《漢語大詞典》:历行(歷行)
遍行,走遍。后汉书·张禹传:“﹝ 张禹 ﹞歷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
分類:遍行
十一遍行惑
【佛学大辞典】
(名数)与十一遍使同。
【佛学常见辞汇】
与十一遍使同。
五遍行
【佛学大辞典】
(名数)周遍于一切心王心所而相应之五种心所也。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成唯识论第三曰:「此识与几心所相应,常与触、作意、受、想、思、相应,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乃至未转,于一切位,恒与此五心所相应,以是遍行心所摄故。」又第五曰:「复以四一切辨五差别,谓一切性及地时俱,五中,遍行具四一切。」即是。此中具四一切者,此作意等五心所,遍于善等三性而起,故云一切性;遍于三界九地或有寻等三地而起,故云一切地;一切有心皆有,或自无始不断,或缘一切之境,故云一切时;定俱生,故云一切俱。此五心所外,无一具如是四一切者,故唯立此五者而名为遍行。但萨婆多部合此五者及五别境(欲、慧、念、胜解、三摩地),立十心所而名为大地法。又出于瑜伽师地论第三等。
遍行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因之一。(参见:六因)
【佛学常见辞汇】
六因之一。(参见:六因)
【三藏法数】
谓苦集二谛下惑也。此惑遍于二谛,故名遍行因。(苦谛下惑十使具足,即身见、边见、见取、戒取、邪见、贪、嗔、痴、慢、疑也。集谛下惑但有七使,除身见、边见、戒取也。)
六因
【佛学大辞典】
(名数)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之因地六位也。大乘别教所立。【又】凡有为法之生,必依因与缘之和合,论因体,有六种:一、能作因,谓凡为生法,与以力者,又不作障害者,故此因有与力不障二种。与力者,法之生时,与胜力者也。眼根之生眼识,如大地之生草木,是为有力能作因。此有力能作因之因体,只限于有为法,不通于无为法。以无为法,为无作用,不向彼之生法而与力也。不障者,谓不妨他之生法,使他自在而生者也。如虚空之于万物,是为无力能作因,故此无力能作因,通于一切之无为法也。此因所得之果,名为增上果。二、俱有因,为俱有果之因,故名俱有因。谓是必二个已上之法相依而生,如束芦之相依,地等之四大种,生住等之四相是也。盖四大种之生,必互相依而生,缺一不可也。是为同时俱有之法,互为因互为果者,此谓之互为果俱有因。此因所得之果,名士用果。三、同类因,谓同类之法以同类之法为因也。如善法为善法之因,乃至无记法为无记法之因。此同类之名,就善恶之性而立,非就色心等之事相,善之色蕴与善之识蕴相望,犹同类因等流果故也。盖此因所得之果,乃等流果也。四、相应因,心与心所之法,必同时相应而生,故名相应法。就此一聚之心心所,以一望他,名为相应因,如彼之俱有因。盖于俱有因中,特别开心心所之法而立此因也。故所得之果,以俱有因为例,称为士用果。五、遍行因,是为由同类因,特开烦恼法而立者。盖在见惑,苦谛下之五见及疑与无明,集谛下之邪见见取二见及疑与无明。遍生一切之惑,故名遍行因。是不过为同类因之一种,故所得之果,即等类果也。六、异熟因,是以恶与有漏善之二法为体,如以五逆之恶法,感地狱之报,以十善之有漏善,招天上之果,彼天上与地狱之果,皆非善非恶,但为无记性(惟一苦一乐),如此以善因恶因,皆感无记之果,因果异类而熟(一因恶果无记,一因善果无记),故因为异熟因,果为异熟果,俱舍论六曰:「因有六种: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旧译者,智度论三十二称为相应因(相应因),共生因(俱有因),自种因(同类因),遍因(遍行因),报因(异熟因),无障因(能体因)。梵1 Ka%ran!ahetu,2 Sahabhu%hetu,3 Vipa%kahetu,4 Sam%prayuktakahetu,5 Sarvatragahetu,6 Sabha%gahetu。
【佛学常见辞汇】
1。指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等之因地六位。2。凡有为法的生起,必依因与缘的和合,论因体,有六种,即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
【佛学次第统编】
六因者,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类因,四相应因,五遍行因,六异熟因。
一、能作因 一切有为,唯除自体,以一切法为能作因,由彼生时,无障住故。
二、俱有因 谓心王与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然。故名俱有因。
三、同类因 如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恶法亦然。故名同类因。
四、相应因 谓心王与心所互相应也。以心王为因,则起心所。以心所为因,则起心王。彼此相应,名相应因。
五、遍行因 遍行因者,谓前已生遍行诸法。与后同地染污诸法,为遍行因。
六、异熟因 今世所行善恶之报,异世而熟,故名异熟因。
【三藏法数】
(出大智度论)
〔一、相应因〕,应,当也。谓心王与心所共相应,故如亲友知识和合成事,故名相应因。(心王,即第八识也。心所,即受想行也。)
〔二、俱有因〕,俱有因,亦名共因,谓心与心所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济,故名俱有因。
〔三、同类因〕,同类因,亦名自种因,谓过去善法与现在善法为因,现在善法与未来善法为因,故名同类因。恶、无记法,亦复如是。(恶、无记法者,恶即恶法,无记即不善不恶之法也。)
〔四、遍行因〕,谓苦集二谛下惑也。此惑遍于二谛,故名遍行因。(苦谛下惑十使具足,即身见、边见、见取、戒取、邪见、贪、嗔、痴、慢、疑也。集谛下惑但有七使,除身见、边见、戒取也。)
〔五、异熟因〕,谓行善恶因,得善恶报,异世而熟,故名异熟因。
〔六、能作因〕,谓眼与色为缘,能生眼识;乃至意与法为缘,能生意识等,皆名能作因。
遍行惑
【佛学大辞典】
(术语)为一切烦恼起因之根本烦恼也。
【佛学常见辞汇】
普遍游行的烦恼,亦即一切烦恼起因之根本烦恼。
遍行真如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真如之一。十地之中,在初地所證之二空真理也。此真理遍于一切诸法。故云遍行真如。
【佛学常见辞汇】
十真如之一。(参见:十真如)
十真如
【佛学大辞典】
(名数)(参见:真如)
【佛学大辞典】
(名数)菩萨十地所得之十真如也。一遍行真如,此真如为我法二空所显,一法无所不在,故名遍行。二最胜真如,此真如具足无边之德,于一切法为最胜,故名最胜。三胜流真如,此真如所流之教法极为殊胜,故名胜流。四无摄受真如,此真如无所系属,非我执等之依所取,故名无摄受。五无别真如,此真如无差别之类,非如眼等之有异类,故名无别。六无染净真如,此真如本性无染,非后方为净,故名无染。七法无别真如,此真如多数法种种安立无别异,故名法无别。八不增减真如,此真如离增减之执,非随净染而有增减,故名不增减。又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以若證得此真如已,现身相现国土自在故也。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若證得此真如已,则于无碍解得自在,故名。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若證得此真如已,则于一切神通之作业陀罗尼定门,皆得自在,故名。真如之性,实无差别,今随胜德而假立十种。菩萨于初地中已达一切而能證行,然犹未圆满,故为使圆满后后建立之。见唯识论十。
遍行
【佛学常见辞汇】
指心所的遍行,有的心所,遍于善恶无记三性,遍于三界九地,遍于有漏无漏,世出世间,遍与八识心王相应,因为遍于上述四者,所以名遍行。遍行心所有五种,即作意、触、受、想、思,此五种皆与五识心王,初念相应。
【佛学次第统编】
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具四一切,名为遍行,谓遍于善恶无记三性,遍于三界九地,遍于有漏无漏世出世时,遍于八识心王相应也。
一、作意 作意者,警觉心种,令起现行,以为体性,引现起心,趣所缘境,以为业用。
二、触 触者,于根境识三和之时,令心心所触境,以为体性,受想思等所依,以为业用。
三、受 受者,领纳顺违非顺非违境相,以为体性,起于欲合欲离欲不合不离之爱,以为业用。
四、想 想者,于境取像,以为体性,施设种种名言,以为业用。
五、思 思者,令心造作,以为体性,于善恶无记之事役心,以为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