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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通商  拼音:tōng shāng
本指商品买卖的行为。后指与外国互相贸易。如:「台中港辟建以后,台中已成为通商大埠。」《左传。闵公二年》:「务材训农,通商惠公。」唐。孔颖达。正义:「通商: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也。」也作「通市」。
《國語辭典》:五口通商  拼音:wǔ kǒu tōng shāng
清道光二十二年,鸦片战争后,与英订南京条约,开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为通商口岸,称为「五口通商」。是为外国人在中国租地通商之始。
《分类字锦》:通商阜财(通商阜财)
宋史职官志:茶盐司置官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诣所部州县。巡历觉察。禁止私贩。按劾不法。
分类:监司
《分类字锦》:通商惠人(通商惠人)
册府元龟:兴元九年诏曰。分灾救患。法有常规。通商惠人。国之令典。自今宜令州府不得闭籴。
分类:平籴
《国语辞典》:通商口岸  拼音:tōng shāng kǒu àn
特许与外国人通商的港埠。原只限于沿江沿海的港口,其后内地陆续开放的商埠亦沿用此称。也称为「通商港」、「商埠」。
《国语辞典》:通商条约(通商条约)  拼音:tōng shāng tiáo yuē
国际间经济关系的条约。有一定的期限,其内容大概包括六项:一、通商航海的自由。二、商民有居住、旅行、营业和保有财产的自由。三、纳税和其他义务。四、关税。五、最惠国条款。六、特殊事项的约定。狭义上的解释为国际间通商关系的条约。简称为「商约」。
《国语辞典》:通商港  拼音:tōng shāng gǎng
沿江或沿海的贸易港口。也称为「通商口岸」、「商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