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收录约1万典故,50万词汇、2万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连名(連名)  拼音:lián míng
联合签名。《三国演义》第一三回:「李乐、韩暹又连名保奏无徒、部曲、巫医、走卒二百馀名,并为校尉、御史等官。」
《分类字锦》:儿侄连名(儿侄连名)
唐语林姚崇每与儿孙会集曰外甥自非疏但别姓耳遣与儿侄连名
分类:甥舅
《漢語大詞典》:连章(連章)
(1).接连上章。 南朝 梁 何逊 刘孺 《赋咏联句》:“连章既不敏,高谈岂能剧。” 宋 文同 《将赴洋州书东谷旧隐》诗:“连章乞外补,得郡悉乡曲。”明史·张翀传:“召为刑部右侍郎,不拜,连章乞休。”
(2).连名上章。 明 王世贞 《中官考五》:“先是, 健 迁 与少傅谨身殿大学士 李东阳 以内侍 刘瑾 …… 张永 等蛊惑上心,连章请诛之。”
《漢語大詞典》:连状(連狀)
(1).接连上状。晋书·外戚传·王蕴:“﹝ 王藴 ﹞性平和,不抑寒素,每一官缺,求者十辈, 藴 无所是非。时 简文帝 为 会稽王 ,辅政, 藴 輒连状白之,曰:‘某人有地,某人有才。’务存进达,各随其方,故不得者无怨焉。”
(2).连名告状。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行此策后,两市军人,富商大贾,或行财贿,邀截喧诉,请令所由切加收捉。如获头首,所在决杀;连状聚众人等,各决脊杖二十。”
(3).指连名上状。 宋 李上交 近事会元·禁选人带京债许借料钱:“今年三銓于远官,许连状相保,户部各保量加给料钱,衣食稍足,可责清廉。”
《國語辭典》:连署(連署)  拼音:lián shù
两人以上在同一份契约或文件上联合签名,以示共同负责。《北史。卷八三。文苑列传。颜之推》:「崔季舒等将谏也,之推取急还宅,故不连署。及召集谏人,之推亦被唤入,勘无名,得免。」
《漢語大詞典》:连疏(連疏)
连名上疏。明史·宦官传一·刘瑾:“ 健迁 等復连疏请诛 瑾 ,户部尚书 韩文 率诸大臣继之。”
分類:连名上疏
《漢語大詞典》:连判(連判)
谓同职官员连名裁决。《唐律·名例五·同职犯公坐》“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 唐 长孙无忌 疏议:“同职,谓连判之官及典有私,故违正理,餘官连判,不知挟私情者,以失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