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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违
世间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因
有法差别相违因
自教相违
自语相违
沙门婆罗门相违
事与愿违
法自相相违因
法差别相违因
相违因
相违释
相违决定
采华违王上佛授决号妙华经
佛类词典
比量相违四相违
世间相违
有法自相相违因
有法差别相违因
自教相违
自语相违
沙门婆罗门相违
事与愿违
法自相相违因
法差别相违因
相违因
相违释
相违决定
采华违王上佛授决号妙华经
比量相违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中宗法九过之一。如:「瓶可为常(宗),所作性故(因)」是也。所立之宗相违比量之因,故曰比量相违。」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中宗法九过之一。如:「瓶可为常(宗),所作性故(因)」是也。所立之宗相违比量之因,故曰比量相违。」
四相违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因之十四过中,使立者之宗法相违反成之四种邪因也。是于因明最为难解者。(参见:三十三过)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因之十四过中,使立者之宗法相违反成之四种邪因也。是于因明最为难解者。(参见:三十三过)
世间相违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中属于宗法之过。谓不拘事实如何,背于世间一般人所知而立宗法也。例如言:「人骨当为清净。」夫骨为世间一般之不净物,而相违之。则是世间相违也。但于此宗法,欲免世间相违之过。则冠以「真理者」,「第一义谛者」等之副辞可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术语)因明三十三过中属于宗法之过。谓不拘事实如何,背于世间一般人所知而立宗法也。例如言:「人骨当为清净。」夫骨为世间一般之不净物,而相违之。则是世间相违也。但于此宗法,欲免世间相违之过。则冠以「真理者」,「第一义谛者」等之副辞可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有法自相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三。有法者,宗之前名辞,自相者,于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即谓立者所设之因,望其宗之前名辞时,缺因之后二相,故不为成立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之因,而反为可打消之之理由,遂至敌者即用其因,成立反对之宗者。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术语)四相违之第三。有法者,宗之前名辞,自相者,于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即谓立者所设之因,望其宗之前名辞时,缺因之后二相,故不为成立其前名辞发表之事件之因,而反为可打消之之理由,遂至敌者即用其因,成立反对之宗者。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有法差别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四相违之第四。有法者,宗之前名辞,差别者,其前名辞里面所含之别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凡狡黠之论法,于宗之前名辞,怀抱二种之意许,立者成立其一,希敌者不成立。今立者所陈之因,于宜关系之同品不关系,反关系于不应关系之异品,缺因之后二相,敌者因之却为无过之因,是即有法差别相违因也。亦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术语)四相违之第四。有法者,宗之前名辞,差别者,其前名辞里面所含之别件,相违者,反对之意。凡狡黠之论法,于宗之前名辞,怀抱二种之意许,立者成立其一,希敌者不成立。今立者所陈之因,于宜关系之同品不关系,反关系于不应关系之异品,缺因之后二相,敌者因之却为无过之因,是即有法差别相违因也。亦见因明入正理论等。
自教相违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宗法九过之一。如佛者对于外道立「我为有」既于其宗法相违自己之圣教,故谓之为自教相违。
(术语)因明宗法九过之一。如佛者对于外道立「我为有」既于其宗法相违自己之圣教,故谓之为自教相违。
自语相违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宗法九过之一。如立宗言我母是石女是也。凡女之不产生如石者谓之石女。然于有法言我母,则既有子矣。然于能别言为石女,则是无子也。依之而自语之言吾母,有法之体与能别之义相违,故云自语相违。见因明三十三过法。
(术语)因明宗法九过之一。如立宗言我母是石女是也。凡女之不产生如石者谓之石女。然于有法言我母,则既有子矣。然于能别言为石女,则是无子也。依之而自语之言吾母,有法之体与能别之义相违,故云自语相违。见因明三十三过法。
沙门婆罗门相违
【佛学大辞典】
(杂语)智度论卷十曰:「智慧人有二分,沙门婆罗门,出家名沙门,在家名婆罗门。馀人心存世乐,是故不说。婆罗门多学智慧求福,出家人一切求道。」
(杂语)智度论卷十曰:「智慧人有二分,沙门婆罗门,出家名沙门,在家名婆罗门。馀人心存世乐,是故不说。婆罗门多学智慧求福,出家人一切求道。」
事与愿违
【佛学大辞典】
(杂语)此界之事无常,愿望不能满足也。仁王经四无常偈曰:「生老病死,事与愿违。欲深祸重,疮疣无外。」
(杂语)此界之事无常,愿望不能满足也。仁王经四无常偈曰:「生老病死,事与愿违。欲深祸重,疮疣无外。」
法自相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由有法与法之二语而成,「声」之语为有法,「无常」之语为法。其有法与法各有意许与言陈之二者,其言陈云自相,其意许云差别,今为法之言陈,故云法自相,然立者所说之因于所立之宗法中,法之自相相违反对,谓之法自相相违因。例如所谓「声为常,所作性故,如虚空(同喻)如瓶等(异喻)。」所作性之因不转于同品之常,而转于异品之无常,故相违法之自相之「常,」而反生成立无常之过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由有法与法之二语而成,「声」之语为有法,「无常」之语为法。其有法与法各有意许与言陈之二者,其言陈云自相,其意许云差别,今为法之言陈,故云法自相,然立者所说之因于所立之宗法中,法之自相相违反对,谓之法自相相违因。例如所谓「声为常,所作性故,如虚空(同喻)如瓶等(异喻)。」所作性之因不转于同品之常,而转于异品之无常,故相违法之自相之「常,」而反生成立无常之过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法差别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中之法有自相与差别之二者,言语之表面云自相,言语里所含之意许云差别((参见:法自相相违因)),今立者所说之因相违于欲其成立之法之言下意许,谓之法差别相违因。例如数论师对佛者谓「服等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他」为立者之意许者,非如佛者之言谓五蕴和合之假我,即常一之神我也,因之虽于言陈自相之上用立敌相符之言物,而彼意许者,欲成立自宗之神我也。然彼诸说之积聚性之因,转于同品之卧具等,而卧具等为假我之用物,非神我之用物,相违于欲立者成立之意许,于是生法之差别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术语)因明四相违因之一。宗法中之法有自相与差别之二者,言语之表面云自相,言语里所含之意许云差别((参见:法自相相违因)),今立者所说之因相违于欲其成立之法之言下意许,谓之法差别相违因。例如数论师对佛者谓「服等为他用,积聚性故,如卧具等。」「他」为立者之意许者,非如佛者之言谓五蕴和合之假我,即常一之神我也,因之虽于言陈自相之上用立敌相符之言物,而彼意许者,欲成立自宗之神我也。然彼诸说之积聚性之因,转于同品之卧具等,而卧具等为假我之用物,非神我之用物,相违于欲立者成立之意许,于是生法之差别也。见因明入正理论。
相违因
【佛学大辞典】
(术语)十因之一。为法将生而障碍之使不生者。
【三藏法数】
谓三界系缚之法及不系缚法,将得生时,若障碍现前,便不得生,是名相违因。
(术语)十因之一。为法将生而障碍之使不生者。
【三藏法数】
谓三界系缚之法及不系缚法,将得生时,若障碍现前,便不得生,是名相违因。
相违释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合释之一。二语连续,为别体释者。例如谓论语,论为师弟之议论,语为圣贤之法语是也。
【三藏法数】
谓如说眼及耳等,体性各别,皆自为主。犹如水火,不相随顺,两别双举,故名相违释。
(术语)六合释之一。二语连续,为别体释者。例如谓论语,论为师弟之议论,语为圣贤之法语是也。
【三藏法数】
谓如说眼及耳等,体性各别,皆自为主。犹如水火,不相随顺,两别双举,故名相违释。
相违决定
【佛学大辞典】
(术语)六不定之一。三十三过中属于因之过失也。立者先具三支立一宗之时,敌者对之亦立具三支正反立者之宗者,此时立敌两立,不能生决定之智,故立敌之因,皆名决定相违,为不定因之一,不定因者,谓使宗法不能决定之因,相违决定者,谓立敌之因各决定成立相违之宗也。立敌各决定而成相违之宗,故即为不定因也。因明入正理论曰:「相违决定者,如立宗言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声常,所闻性故,譬如声性。此二皆是犹缘因故,俱名不定。」
(术语)六不定之一。三十三过中属于因之过失也。立者先具三支立一宗之时,敌者对之亦立具三支正反立者之宗者,此时立敌两立,不能生决定之智,故立敌之因,皆名决定相违,为不定因之一,不定因者,谓使宗法不能决定之因,相违决定者,谓立敌之因各决定成立相违之宗也。立敌各决定而成相违之宗,故即为不定因也。因明入正理论曰:「相违决定者,如立宗言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有立声常,所闻性故,譬如声性。此二皆是犹缘因故,俱名不定。」
采华违王上佛授决号妙华经
【佛学大辞典】
(经名)一卷,东晋竺昙无兰译。说阿阇世王受决经中之采华人受决一事。
(经名)一卷,东晋竺昙无兰译。说阿阇世王受决经中之采华人受决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