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杏园(杏園)
(1).杏树园。 唐 刘长卿 《过郑山人所居》诗:“寂寂孤鶯啼杏园,寥寥一犬吠桃源。” 前蜀 牛峤 《酒泉子》词:“记得去年,烟暖杏园花正发,雪飘香。”
(2).园名。故址在今 陕西省 西安市 郊 大雁塔 南。 唐 代新科进士赐宴之地。 唐 贾岛 《下第》诗:“下第只空囊,如何住帝乡。 杏园 啼百舌,谁醉在花傍?”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 神龙 已来, 杏园 宴后,皆於 慈恩寺 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善书者纪之。”
(3).泛指新科进士游宴处。 宋 王禹偁 《初拜拾遗游琼林苑》诗:“ 杏园 鶯蝶如相识,应恠重来蒨綬香。” 明 陈汝元 《金莲记·捷报》:“ 杏园 料已题诗罢,望 长安 使人悲诧。” 清 葆光子 《物妖志·木类·柳》:“杏园一宴,桃李春官。”
(4).古 黄河 渡口名。 唐 郭子仪 曾自此渡 河 讨 安庆绪 。今为 河南省 汲县 杏园镇 。 唐 杜甫 《垂老别》诗:“ 土门 壁甚坚, 杏园 度亦难。”《新唐书·郭子仪传》:“ 子仪 自 杏园 济 河 ,围 卫州 。”
(2).园名。故址在今 陕西省 西安市 郊 大雁塔 南。 唐 代新科进士赐宴之地。 唐 贾岛 《下第》诗:“下第只空囊,如何住帝乡。 杏园 啼百舌,谁醉在花傍?”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 神龙 已来, 杏园 宴后,皆於 慈恩寺 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善书者纪之。”
(3).泛指新科进士游宴处。 宋 王禹偁 《初拜拾遗游琼林苑》诗:“ 杏园 鶯蝶如相识,应恠重来蒨綬香。” 明 陈汝元 《金莲记·捷报》:“ 杏园 料已题诗罢,望 长安 使人悲诧。” 清 葆光子 《物妖志·木类·柳》:“杏园一宴,桃李春官。”
(4).古 黄河 渡口名。 唐 郭子仪 曾自此渡 河 讨 安庆绪 。今为 河南省 汲县 杏园镇 。 唐 杜甫 《垂老别》诗:“ 土门 壁甚坚, 杏园 度亦难。”《新唐书·郭子仪传》:“ 子仪 自 杏园 济 河 ,围 卫州 。”
《漢語大詞典》:省闱(省闈)
(1).宫中;禁中。《后汉书·第五伦传》:“伏见虎賁中郎将 竇宪 ,椒房之亲,典司禁兵,出入省闈,年盛志美,卑谦乐善。” 宋 苏舜钦 《内园使连州刺史知代州刘公墓志》:“后以久任省闈,上书愿效死边漠,以报国宠。”
(2).指中央行政官署。 明 沈榜 《宛署杂记·署廨》:“各官职掌,除民事外,内自厂卫,以至各监局,外自省闈,以至驛邮,岁时自宗庙陵寝行幸以至澣洗之事,虽巨细不一等,而县应固沓如也。”
(3). 唐 宋 时试进士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故称。又称礼闱。 元 以后,称各行省主持的考试,中式者为举人。又称乡闱。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六:“今蒙文调,将赴省闈。”一本作“选闈”。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四》:“ 景州 高冠瀛 ……篤学能文,小试必第一,而省闈輒北,竟坎壈以终。”
(2).指中央行政官署。 明 沈榜 《宛署杂记·署廨》:“各官职掌,除民事外,内自厂卫,以至各监局,外自省闈,以至驛邮,岁时自宗庙陵寝行幸以至澣洗之事,虽巨细不一等,而县应固沓如也。”
(3). 唐 宋 时试进士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故称。又称礼闱。 元 以后,称各行省主持的考试,中式者为举人。又称乡闱。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六:“今蒙文调,将赴省闈。”一本作“选闈”。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四》:“ 景州 高冠瀛 ……篤学能文,小试必第一,而省闈輒北,竟坎壈以终。”
《漢語大詞典》:一甲
(1).一副铠甲。出土 秦 简中常言“赀一甲”,即罚缴一副铠甲,详见《睡虎地秦墓竹简》。
(2).借指一兵一卒。《战国策·秦策三》:“为 秦 战胜攻取者七十餘城,南亡 鄢郢 、 汉中 ,禽 马服 之军,不亡一甲。”《新五代史·唐臣传·周德威》:“其一甲直数十千,擒之适足为吾资,无徒望而爱之,当勉以往取之。”《元史·余阙传》:“羣盗四面蚁集,外无一甲之援。”
(3).科举制度殿试的第一等。 唐 时进士不分甲。 宋 太平兴国 八年始分甲,当时一甲有数人。至 元 明 一甲仅限三人,即所谓状元、榜眼、探花。参阅《续通典·选举三》、《宋史·选举志二》。
(4). 宋 代 卢秉 提举盐事时所定的一个编组单位。《宋史·食货志下四》:“﹝ 卢秉 ﹞因定伏火盘数以絶私鬻,自三灶至十灶为一甲。”
(2).借指一兵一卒。《战国策·秦策三》:“为 秦 战胜攻取者七十餘城,南亡 鄢郢 、 汉中 ,禽 马服 之军,不亡一甲。”《新五代史·唐臣传·周德威》:“其一甲直数十千,擒之适足为吾资,无徒望而爱之,当勉以往取之。”《元史·余阙传》:“羣盗四面蚁集,外无一甲之援。”
(3).科举制度殿试的第一等。 唐 时进士不分甲。 宋 太平兴国 八年始分甲,当时一甲有数人。至 元 明 一甲仅限三人,即所谓状元、榜眼、探花。参阅《续通典·选举三》、《宋史·选举志二》。
(4). 宋 代 卢秉 提举盐事时所定的一个编组单位。《宋史·食货志下四》:“﹝ 卢秉 ﹞因定伏火盘数以絶私鬻,自三灶至十灶为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