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府拾遗 删韵》:谕还(谕还)
宋史徽宗纪:宣和二年,令所在赡给淮南流民,谕还之。
《漢語大詞典》:还珠守(還珠守)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蚌珠,因地方官贪污,采求无厌,蚌珠迁至界外 日南 地方。后 孟尝 任太守,革除前弊,去珠复还。后以“还珠守”指清廉的地方官。 唐 杜牧 《春日言怀寄虢州李常侍十韵》:“今日还珠守,何年执戟郎?”
《漢語大詞典》:还耻(還耻)
犹雪耻。 汉 赵晔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復讎还耻,威加诸侯。”
《韵府拾遗 感韵》:还啖(还啖)
齐民要术:养羊法:当以瓦器盛一升盐,悬羊栏中,羊喜盐,自数还啖之,不劳人收。
《高级汉语词典》: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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