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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辨解
(1).分辩解释。辨,通“ 辩 ”。新唐书·奸臣传下·柳璨:“ 玄暉 惧,由往辨解。”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文人比较学》:“该承认就承认,该辨解的也辨解,态度非常磊落。”
(2).辨别理解。 茅盾 《子夜》十一:“一连串奇怪的事情,究竟主吉主凶,她急切间可真辨解不来。”
《漢語大詞典》:辨具
谓置办饭食。新唐书·循吏传·韦宙:“邑中少年,常以七月击鼓,羣入民家,号‘行盗’,皆迎为辨具,谓之‘起盆’,后为解素,喧呼疻鬭, 宙 至,一切禁之。”
分類:置办饭食
《分类字锦》:过辨(过辨)
尔雅过辨回川注旋流释文过本或作涡同古未反回又作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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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申辨
见“ 申辩 ”。
《國語辭典》:申辩(申辯)  拼音:shēn biàn
根据事实或理由加以辩解。《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当日一时急促中事,又没个把柄,无可申辩处。」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三。滦阳消夏录三》:「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动。」
《漢語大詞典》:白辨
(1).神话中的北方水神的助手。 汉 袁康 越绝书·计倪内经:“ 玄冥 治北方, 白辨 佐之,主水。”
(2).谓弄明白情况。 三国 魏 曹操 《步战令》:“有急,闻雷鼓音絶后,六音严毕,白辨便出。”
《漢語大詞典》:讯辨(訊辨)
审理。《梁书·武帝纪上》:“可通检尚书众曹, 东昏 时诸諍讼失理及主者淹停不时施行者,精加讯辨,依事议奏。”南史·梁纪上·武帝作“讯辩”。 宋 晁补之 《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会上以府左右院暨司録狱,无以杂合讯辨,三司混金穀,视狱不专,詔曰:‘稽参故事,宜属理官。’初置大理寺,命公为记。”
分類:审理
《漢語大詞典》:诉辨(訴辨)
见“ 诉辩 ”。
《漢語大詞典》:诉辩(訴辯)
亦作“ 诉辨 ”。 申诉并辩白。红楼梦第八六回:“生兄在禁,具呈诉辩,有干例禁;生念手足,冒死代呈。”清史稿·文苑传一·钱谦益:“ 凤阳 巡抚 陈之龙 获 黄毓祺 , 谦益 坐与交通,詔总督 马国柱 逮讯。 谦益 诉辨, 国柱 遂以 谦益 、 毓祺 素非相识定讞。”《新华月报》1952年第9期:“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分類:申诉辩白
《国语辞典》:隶辨(隶辨)  拼音:lì biàn
书名。清顾蔼吉撰,八卷。钩摹汉隶碑文,依宋朝礼部韵类分韵编次。每字下标注碑名,并引碑文。以宋朝娄机之汉隶字源为蓝本,并补其未备。据汉朝许慎之《说文解字》辨明文字的正、变、省、加,再依许书部首纂偏旁五百四十字,以示篆体和隶书之间的变迁痕迹。
《漢語大詞典》:整辨
见“ 整办 ”。
《漢語大詞典》:整办(整辦)
亦作“ 整辨 ”。 整治,办理。《后汉书·左雄传》:“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辨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辨,一本作“ 办 ”。南史·沈庆之传:“ 庆之 曰:‘君但当知笔札之事。’于是处分,旬日内外整办,时皆谓神兵。” 宋 陈亮 《凌夫人何氏墓志铭》:“家政出於舅姑,而辅其内事惟谨,房户细碎,无不整办。”《初刻拍案惊奇》卷一:“里面主人见説海客到了,连忙先发银子,唤厨户,整办酒席几十桌。”
分類:整治办理
《漢語大詞典》:臆辨
只凭推测来辨别。 南朝 梁 沈约 《佛记序》:“神途诡互,难以臆辨。”
《漢語大詞典》:甄辨
辨明。 章炳麟 《论式》:“甄辨性道,极论空有。”
分類:辨明
《骈字类编》:高辨(高辨)
刘孝绰 侍宴饯庾于陵应诏诗 高辨竞谈论,奇文争笔力。
《漢語大詞典》:记辨(記辨)
记览和辩给。辨,通“ 辩 ”。 元 黄溍 《赠余生诗序》:“后生小子,羣居终日,视记诵词章为不足为,而独以不知地理为耻,探奇勦説,凭虚造言……观其记辨驰骋,出人意表,诚若可喜。是以孝子慈孙甘受其欺而曾不悟。”
分類:和辩辩给
《漢語大詞典》:裁辨
鉴别;辨别。 清 姚鼐 《辨〈逸周书〉》:“ 周 之将亡,先王之典籍泯灭,而里巷传闻异辞。盖闻而识者,无知言裁辨之智,不择当否而载之。”
分類:鉴别辨别
《漢語大詞典》:辨画(辨畫)
擘画,筹划。资治通鉴·晋惠帝光熙元年:“时军国多事,每会议,自长史 潘滔 以下,莫知所对, 舆 应机辨画, 越 倾膝酬接,即以为左长史,军国之务,悉以委之。” 胡三省 注曰:“辨者,辨析事宜;画者,为之区画也。”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十:“贼感其言,还带而遁。其辨画率类此。”
分類: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