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论输(論輸)
定罪而罚作劳役。《史记·黥布列传》:“ 布 已论输 丽山 。” 张守节 正义:“言 布 论决受黥竟, 丽山 作陵也。时 会稽郡 输身徒。”《文选·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之三》:“睚眦有违,论输左校。” 李善 注:“论输,谓论其罪而输作也。”
《韵府拾遗 虞韵》:敬输(敬输)
蜀志:请命告诚,敬输忠款。
《骈字类编》:上输(上输)
五代史赵在礼等传论见下困下。
《韵府拾遗 物韵》:输物(输物)
汉书贡禹传: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注: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在齐地。